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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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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优质14篇)
2023-11-12 04:59:21    小编:admin

报告的结构通常包括引言、目的陈述、背景介绍、方法、结果、讨论和结论等部分。报告的结构应该清晰,段落间的逻辑关系要紧密,确保整体的连贯性。重要的是要理解并掌握报告写作的基本要素和规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党的精神,以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一步深化延伸,重点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平台建设,现制定20__年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兴庆区档案局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贯彻、落实兴庆区的重大方针、决策,解决群众的疑难问题,消除因不了解或了解不全面而产生的种.种疑虑。

二、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1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定期沟通工作情况,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用制度来规范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提出指导思想、工作内容、运作方式和考核办法。

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道,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

四、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关系重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档案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近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大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加强用理论指导实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及运行过程进行全过程督导。按照“谋划、实施、检查、改进”循环过程监控,把“该说的要说到,说到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效,有效的要有鉴证,无效的要有追究”的现代管理精髓,引入到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当中,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2011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民族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现将2011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作用,分工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等工作,督促按照八项制度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并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

二、组织培训,规范信息公开。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条例》实施的领导。并将《条例》内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三、完善网站,拓展公开形式。

本单位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在机关办公场所设置公开栏,公开单位职能、组织机构、办事指南等情况。为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我们充分利用全县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强民族工作的信息公开及宣传,为全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本年度未受理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一)存在主要的问题。

2011年,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无专职工作人员,兼职人员业务水务有待提高;网上公开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等。

(二)下步工作计划。

201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培训力度,有针对性组织人员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建立健全镇党委领导下的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指定思想作风正、工作责任心强的电子政务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落实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及时更新政府政务公开内容。积极开展争创政务公开示范单位、标兵单位活动,把政务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道,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

三、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制度。

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是一项关系重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近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重视政务公开流程再造,大力创新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加强用理论指导实践,确保政务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

20__年底镇政府把政务公开纳入对村的目标管理之中,作为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检查,认真开展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干部群众代表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评估。各单位要本着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深入了解社会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本镇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为落实我局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适用于相关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

(一)责任制度。

1、实行领导责任制。局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部门和挂点联系工商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2、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确定各个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交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3、各职能股(室)对外公开内容经本科室初审后,报局办公室和法制科复审后,经领导审核公开。

4、各职能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报送需公开的内容,负责人要把好公开内容初审关。

5、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坚持做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审议制度。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办公室)负责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办公室切实负起审核把关责任,督促有关科(室)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

3、审议坚持公开内容产生过程要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要民主、科学;公开的结果要真实、可信。

4、本局重大事项或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局政府信息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或党组会研究审定,方可实施公开。

5、审议一次并做好审议记录,收集审议情况、存档备查。

1、要认真做好信息的上网和更新维护工作。主动公开信息在文件产生的第一时间上网,特殊情况的,最迟不超过30天。

2、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机构职责等,其它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要及时撤下。

(四)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

1、要求提供的政府信息属于本规定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除第三方已经书面向政府机关承诺同意公开的外,应当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提供。

2、要求提供的政府信息属于本规定需要征求其它行政机关意见的,行政机关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同意。

(五)备案制度。

1、各职能股(室)应及时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材料进行备案。

2、各职能股(室)应及时将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经分管领导或审议小组审核后,进行备案,并及时对外公开。

3、各职能股(室)信息员要定期对备案材料进行整理,按期送档案室归档。

(六)反馈制度。

1、适时采取上门咨询、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工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

2、各所和各职能股(室)要定期进行信息反馈,及时反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3、监察机关要认真受理效能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和反馈。

4、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投诉电话,电话:8886160,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考核制度。

2、上述人员在年终总结中必须对所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述职;

3、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八)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依据《公务员法》给相关人员予警告或行政处分:

1、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应尽义务的;

2、不按规定向申请人提供应该提供的信息的;

3、违反规定收费的;

4、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第三方合法权益受损害的;

5、违反保密审查规定,未经审核,公开保密信息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2012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按照县委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场工作实际,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制订201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2012年,我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维护、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我场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执政理念。通过贯彻落实《条例》,使全场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思想和服务理念。

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进行。建立切实可行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和定期考核等制度。同时,做好“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众监督、最新公开信息、工作制度、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组织机构、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创先争优等常规板块信息的公开与更新。

四、建章立制,规范运行。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职责,分科室、分职能、分类别落实接访、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人员,确保事事有人管,事事有回音,保持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二、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实行量化考核。全场职工要求每人每年完成信息简报12条,场领导各分管完成信息任务50分,兑现奖惩,并纳入年底评优评先工作考核,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推进。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监督检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成效的有效保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采取定期检查和个别抽查的方法,对未按时限要求报送公开信息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督促。

拜城县良种繁育场。

2012年4月28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为确保我局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1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做好国家林业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取消和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法司、人事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我局“检查核查事项目录”和“推广随机抽查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内容、对象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造林司、资源司、林改司、计财司、场圃总站、工作总站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计财司、场圃总站、科技中心、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4.积极做好林业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信息办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5.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局办公室、信息办、政法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6.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人事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7.进一步推进林业政策公开透明。对公开的重大林业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8.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林业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林地、湿地、沙化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计财司牵头,资源司、场圃总站、基金总站、天保办、三北局、退耕办、治沙办、速丰办、湿地办配合)。

9.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研究起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0.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计财司、场圃总站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国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计财司、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1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人事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4.推进林区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做好林区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计财司牵头落实)。

15.做好涉及林业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科技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6.加强野生动物疫源传染病、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保护司、造林司分别牵头,森防总站配合)。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7.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涉林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局办公室、政法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8.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涉林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涉林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局办公室、计财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9.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林业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计财司、基金总站分别牵头落实)。

20.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计财司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2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林业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林业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加强林业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林业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林业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涉林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3.遇有重大林业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24.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宣传办牵头落实)。

25.对重要林业会议活动、重大林业决策部署等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6.重要林业信息、重大林业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信息办、宣传办分别牵头落实)。

27.出台重大林业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28.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林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9.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局办公室、政法司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0.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林业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信息办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1.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围绕3年内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林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局办公室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2013年,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制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建全和完善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切实加强组织,落实责任。要求各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工作统一部署,同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抓好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一)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行为,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保证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开,为打造和树立高效务实透明的税务机关形象夯实基础。

(二)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凡是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群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列入为公开内容。

(三)要进一步规范公开时间。要根据公开内容的实效,分常年、定期和随时公开。做到“常务”常年公开,“要务”定期公开,“急务”随时公开。要把领导分工和机构人员、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行政审批事项、业务窗口工作内容、服务承诺、管理办法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长期公开。

(四)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凡是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首先以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隆安县政务信息网国税网页和广西国税门户网隆安县国家税务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同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税收宣传资料、液晶显示屏等载体扩大受众面,以达到最大限度的公开。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

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流程,加强指导和监督。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投诉。设置“依申请公开接待室”,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应当保存备查。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和政府对非涉密敏感信息的管理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明确信息属于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并严格上网信息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

切实发挥政府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等传统公开渠道的优势,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不断增强广西国税门户网隆安县国家税务局网站的作用,丰富网站内容,加快数据更新,改进栏目设置,优化搜索功能,提高网站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积极通过办税大厅、手机短信等方式,扩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传播的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特点:主动公开意识增强,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我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贯彻县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乡里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所属行政村开展工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建立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办公室,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承办其它职能处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宣传推动力度加大。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方式广泛宣传。

按照《****县人民政府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年3月10日制定上报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2月至5月,全面梳理****年至2008年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报送政府信息*****条。为扎实做好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还制定印发了《***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程序和职责。

(四)做好政府信息审批和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公开,对该公开的一律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各公开义务人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数量。

****年,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重大决策草案等5大方面内容。

(三)公开形式。

1、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村级政府信息公开村级查阅点***个,每个地方都放置信息公开查询申请表,方便群众申请查阅。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组织引导工作仍显不足。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需进一步加强宣传。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基本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下一步打算。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3、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篇九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和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厅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局各科室、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本局公开政府信息应该遵循下列原则:

(一)及时、准确、合法、便民原则;。

(二)统一规范原则,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对外;。

(三)先审查、后公开原则。

第二章公开的内容与范围。

第四条本局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属性。

(一)本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本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应急管理工作办法和政策;。

(三)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概况、安全生产统计信息;。

(四)本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六)本局工作动态,包括重要会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

(二)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三)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四)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六条之外的其他政府信息,原则上纳入依申请公开范围,主要包括:

(一)特定主体的政府信息;。

(二)失效但仍有可能被公众利用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成本较高的政府信息;。

(五)其他宜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八条本局制作的信息需市人民政府或其他上级机关批准的,未经市人民政府或其他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公开。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工作机制。

第九条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监察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十一条局办公室是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及其他科室配合局办公室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查和对外发布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局办公室:具体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拟订信息公开的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报告;负责拟订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分管和督办申请人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统一对外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其他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策法规科:审核拟公开规范性文件,编制规范性文件目录。

行政审批办:统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第十二条各科室负责提供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一名在编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报局办公室。

第十三条各科室在拟文和制作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简报时,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提出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在办文笺上的“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中标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否则局办公室不予受理。

第四章主动公开方式和程序。

第十四条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采取符合其特点的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公开:

(二)新闻发布会和其他相关会议;。

(三)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

(四)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

(五)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第十五条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应报局办公室备案。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各科室在拟文和制作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简报时注明“主动公开”的,即视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局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该类文稿制作完成后由文印室统一提供给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收到信息后,于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并根据需要报送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

第十七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经失效,制作该信息科室应当于失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失效情况报局办公室。如失效信息需要下网的,报送时注明下网要求和理由,局办公室审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下网;无下网要求的,局办公室在收到失效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原信息注明失效。

第五章依法申请公开方式和程序。

第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和现场申请两种途径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时需填写《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代理人申请时应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第十九条现场申请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统一受理,窗口收到申请人填写的《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对申请书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申请书形式要件齐备的,向申请人出具《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回执》,并及时将申请人填写的《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送相关业务科室办理。

第二十条通过电报、传真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由局行政审批办统一分类办理。

第二十一条各科室收到局行政审批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填写《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送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并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由局行政审批办统一回复申请人;如需延期答复的,需报经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发改委、财政局相关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报经局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由局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送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其他部门转来的申请,属于本局受理范围的,根据本办法受理;不属于本局受理范围的,退回原部门。

第六章监督与保障。

第二十六条局办公室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本局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各科室应当在每年1月15日前将本科室上信息公开情况和本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报局办公室。

(一)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各科室一旦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并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澄清。

第二十九条各科室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掌握服务对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反映,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应当认真研究,积极整改。

第三十条本局各科室和个人违反国家、自治区级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指南和目录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六)违反国家、自治区级和本制度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局原有相关工作规定与本制度不相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篇十

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在正式公开前,都要按照公开程序预先保密审查,坚持做到“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未经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公开,确保了信息准确有效、保密安全。扎实强化信息公开考核。按照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责任分解到岗位,每周进行统计,每月公开通报,年底进行专项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年来,在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我们的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不够等。新的一年,我们将在总结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xx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和审核机制,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选派精干人员专门负责相关事项。

(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xx市教育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xx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xx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xx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xx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近10项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清单内容要求,教育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对照清单内容,及时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善《xx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xx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政府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本单位职能及各科室岗位职责;各类教育法律法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流程、时限;教育动态;政策解读;招投标信息等。今年以来,主动公开信息12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答复情况。20xx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完善《xx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按照“由信息产生的科室提出是否保密的初步意见,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局办公室提出保密审查意见,局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必要时报送局主要领导审定)”的要求,严格发布信息。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加大对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积极利用xx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xx日报、广播电台、xx电视台等信息公开载体,今年我局还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教育情况。

(二)移送纸质信息情况。今年我局未向档案馆移送纸质信息。

(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责任追究情况。今年我局没有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事件。

20xx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编制、审核、检查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教育政策栏目,更新较少,时效性不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等等。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从广播、电视、报纸、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教育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五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广大群众对我市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二

2010年以来,我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全面实施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创新思路,强化服务,推进信息公开全面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充分发挥网络发布信息及时、方便的特点,将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2010年以来,厅门户网站共发布建设要闻950余条,视频新闻30余条,市县建设信息2000余条,《河南日报〃城乡建设》专版40余版,文件通知540余条,公告17条,媒体报道127条,领导讲话40余篇。

(一)加强网站建设,畅通公开渠道。我厅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优化网站设置,在厅门户网站首页显要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领导信息、部门职能、政策法规、重大会议”等事项,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设置了“建设要闻”、“文件通知”、“政务公开”、“公众服务”和“公示公告”等栏目,及时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了“领导信箱”、“网上咨询”、“网上信访”和“民意快线”等栏目,及时听取民意。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设立了“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等11个专栏,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搭建了重要的交流平台。

我厅完成了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在厅门户网站首页开办了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了厅18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申报、审核、公示、公告等服务,实行审批事项公示制度。开发完成了厅电子政务行政审批系统的打印功能,使厅行政审批申报、转办、公示公告、证书打印、办理结果查询等功能都在厅门户网站上实现。同时初步建立起了建设企业数据库,并提供网上查询、下载、传递等政务信息服务。目前网上注册企业已达到5366家,受理网上申报事项5000余项,发布批前公示167批次,批后公告150批次,发送短信通知30000余条。

(二)推进网上审批,打造阳光政务。我厅围绕推进办事公开,阳光服务,全面提高了行政服务大厅办理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加强了相关法规政策的信息公开。全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项目、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受理部门、审批程序、办理规程、办结时限、申请书格式文本、审批结果等十个方面的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全部在厅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大厅办事场所公开发布,实行全面、全部、全程的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审批工作过程、结果的公开。开通了面向企业的“政务信息动态服务系统”,对企业申报事项办理中的全过程实行“即时短信”告知。实行了审批事项专家评审、评估公示制度和批后公告制度,坚持做到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了服务大厅办事现场的政务信息服务,我厅进一步建设完善了服务大厅办事场所政务信息触摸查询系统,实现了最新政策法规信息的同步发布,及时公开披露相关政策信息,为企业解疑排难。在大厅办事场所设立了专人专岗的政务公开咨询窗口和咨询热线电话,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掌握申报事项的有关政策规定,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务信息咨询、解答、文档下载等服务近5000多人次,现场发放办事指南15000于份。

(三)加强住房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分析。加快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时刻关注市场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及苗头性问题,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周报、月报制度,要求各市不断提高周报、月报质量,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健全信息共享和市场形势分析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宣传,稳定市场预期,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与消费。二是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开。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过程中,坚持分配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接受群众、媒体监督,确保中央的惠民政策惠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是加强督查检查。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地市规范化管理工作自查的基础上,我厅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地市进行抽查,截止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都按照规定设立了住房保障办事服务窗口,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省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较好地保证了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四)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一是制度不断完善。2010年,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省城市供水水务公开纳入试点范围。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我厅印发了《河南省建设系统水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城镇供水行业服务规范》,指导全省城镇供水企业水务公开工作。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了水务公开实施方案及落实措施,不断完善评价和追究制度,形成了领导牵头、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水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市通过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城市供水管理、经营、服务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去年,建设系统多家单位在全省政务公开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中受到表彰,其中,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洛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被授予“省政务公开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二是措施不断创新。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板报、社区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水务公开内容,在现有水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公开措施。如:漯河市深入社区举办供水企业座谈会,向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需求。南阳市通过媒体、原12319城建服务平台及南阳建设信息网公开行业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及重大事项。另外,信阳、焦作、济源、新乡都在政府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都有固定的栏目公开相应的内容。这些好的做法,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三是服务不断提高。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围绕供水服务,兑现对用户的承诺,增强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水务公开对生活、生产、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安阳、平顶山、商丘、驻马店、许昌、周口、鹤壁等地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家庭等便民服务活动,同时根据《投诉处理指南》,结合供水服务实际,建立了用户供水投诉处理的相关制度,并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用户水质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洛阳、濮阳、开封等地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三门峡定期请专业人员,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礼仪培训。郑州设置了客户服务中心,并通过了信息产业部cccs评审认证,成为全国供水行业内第三家获此荣誉的单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0年以来,我厅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2件,办结12件。其中已主动公开的2件,全部公开的6件,部分公开的4件,回复办结率100%。

(一)规范程序。针对接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专门设计《政务信息公开办理审签单》和《政务信息公开办理登记表》,内容包括申请事项、领导签批、具体办理人员、办理情况、回复内容和统一编号。在办理过程,我厅坚持以下工作程序:首先,收到申请后,先由厅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然后根据业务处室的职责提出拟办意见;其次,在厅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分送主管副厅长逐件审阅批示,交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厅办公室及时督促催办,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再次,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网上回复,并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同时建立依申请政务公开办理台帐,认真记录,对每一个申请和办理结果进行存档,有效保障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分类办理。对于咨询类问题,在第一时间及时查找有关政策依据,详实准确回复;对于意见投诉类问题,及时查实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和办理时限,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对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协调解决。

(三)重视质量。在及时回复的基础上,高度注重办事实效,力争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申请事项按规定答复后,及时追踪申请人的反馈意见,对于不满意的事项重新进行办理,直到满意为止。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0年以来,我厅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我省建设系统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强,目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统一数据库还没有建立,无法实现信息共享,所以对地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委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管理还不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领域,丰富公开载体,加大公开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整合全厅政务信息资源,搭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一数据库平台。先建设三个主要的数据库—建设企业数据库、执业注册人员数据库、建设工程项目数据库,实现跨部门、跨单位的信息共享,消除数字鸿沟。并依托统一数据库平台,建设“12316工程”,(1指1个数据共享交换中心;2指2个网络,即互联网和政务内网;3指3个平台,即外网服务平台、内网综合办公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16指16个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包括oa办公自动化、行政审批、企业资质审批等系统),从而建立起涵盖厅机关和各地市建设委局的统一监管系统平台。

二是进一步研究探索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有效渠道,打造我厅政务公开亮点,密切我厅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信息公开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作用。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将制定一套系统的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带动厅机关、厅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和实施。

虽然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部里要求相比,与兄弟省市的成绩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查找不足,学习先进,完善机制,创新思路,促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三

20xx年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党的精神,以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一步深化延伸,重点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平台建设,现制定20xx年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兴庆区档案局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贯彻、落实兴庆区的重大方针、决策,解决群众的疑难问题,消除因不了解或了解不全面而产生的种种疑虑。

二、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1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定期沟通工作情况,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用制度来规范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提出指导思想、工作内容、运作方式和考核办法。

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道,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

四、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关系重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档案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近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大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加强用理论指导实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及运行过程进行全过程督导。按照“谋划、实施、检查、改进”循环过程监控,把“该说的要说到,说到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效,有效的要有鉴证,无效的要有追究”的现代管理精髓,引入到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当中,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篇十四

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__〕1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做好国家林业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取消和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法司、人事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我局“检查核查事项目录”和“推广随机抽查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内容、对象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造林司、资源司、林改司、计财司、场圃总站、工作总站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计财司、场圃总站、科技中心、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4.积极做好林业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信息办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5.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局办公室、信息办、政法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6.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人事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7.进一步推进林业政策公开透明。对公开的重大林业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8.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林业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林地、湿地、沙化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计财司牵头,资源司、场圃总站、基金总站、天保办、三北局、退耕办、治沙办、速丰办、湿地办配合)。

9.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研究起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0.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计财司、场圃总站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国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计财司、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1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人事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4.推进林区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做好林区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计财司牵头落实)。

15.做好涉及林业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科技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6.加强野生动物疫源传染病、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保护司、造林司分别牵头,森防总站配合)。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7.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涉林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局办公室、政法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8.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涉林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涉林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局办公室、计财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9.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林业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计财司、基金总站分别牵头落实)。

20.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计财司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2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林业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林业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加强林业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林业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林业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涉林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3.遇有重大林业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24.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宣传办牵头落实)。

25.对重要林业会议活动、重大林业决策部署等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6.重要林业信息、重大林业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信息办、宣传办分别牵头落实)。

27.出台重大林业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28.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林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9.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局办公室、政法司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0.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林业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信息办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1.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围绕3年内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林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局办公室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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