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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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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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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篇一

2009年,我校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从而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校长直接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学校各部室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二、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学校党支部书记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有关处室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谢谢您的支持和鼓励!!!

2、签订责任书。学校与处室和班主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学校还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私自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学生从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性工作,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日)私自带学生外出,在校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就近、徒步原则。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三、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我们积极与市公安、卫生、综合治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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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篇二

(1)各校应建立防范雷电灾害责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项防雷减灾管理规章,落实防雷设施的定期检测,雷雨后的检查和日常的维护。

(2)各校应定期由有资质的专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防雷设施,评估防雷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建设各校在防雷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时,应根据地质、土壤、气象、环境、被保护物的特点、雷电活动规律等因素综合考虑,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和施工。

(4)应采用技术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设施、器件、器材,避免使用非标准防雷产品和器件。

(5)卫星接收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低压配电系统、电化教室等场所要安装防雷装置,已安装防雷装置要符合要求。

(6)新增加建设和新增加安装设备应用时对防雷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和建设。

(7)学校每年要向气象主管机构申请进行相关的技术检测。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篇三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班级安全工作小组”,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落实。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从领导到每位教师,都签订责任书。

根据“一岗双责”,教师全员参与学校的安全工作。学校的各环节、场所、午休都分配给具体人员。

三、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

成立以安保干部为组长的安全整改小组,对校园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上下学安全对学生及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

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由安保干部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不出现安全问题。

六、做好防意外事故安全预案及演练。

学校成立防意外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园防意外事故实施预案;成立安全演练指挥小组,定期对师生进行防震、防火等安全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及逃生能力。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定期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消防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八、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

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大型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

要将申请连同安全预案上报教管办,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九、加强校舍安全管理。

学校有校舍安全管理员,建立校舍安全管理档案,将校舍安全排查包到每一位教师,定期排查,加强校舍安全管理。

十、落实领导带班、值班教师值班工作。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每天要领导带班、值班教师值班、门卫人员认真检查和巡查,做好交接班,详细记录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学校成立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小组,有安全信息员及时将安全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鼓励教师、学生对所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举报,并对举报者进行奖励。

十二、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

学校开设安全课,利用安全课、法制讲座、墙报、主题班会、应急演练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防火、防震、防暴力、防雷电以及食品、交通、传染病等各方面的安全教育。

每班设立安全信息员,及时将班级内安全信息上报班主任,班主任上报学校安全信息员。

十三、考核评价。

2、由学生和家长代表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每学期在期中前后各组织一次满意度测评,评价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并让家长提出建议。

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于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对于工作不到位、管理疏漏、渎职等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移交司法机关,按法律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篇四

建立健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在市场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市场持续、稳定、安全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全体员工。

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应负责和应当改进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出明确规定的制度。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市场各级责任制。

2.部门领导和管理人员要明确对市场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用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安全员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五、内容与要求。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篇五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    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    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    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5、    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    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 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    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    辅导 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    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    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    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    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    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 小组。

2、    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    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

4、    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    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    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    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    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    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    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    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    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    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    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    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    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    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    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    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    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    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    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    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    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    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    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    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    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    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保卫干部)是本校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工会依法组织教职工参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救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3.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4.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抓防火、防盗、防校舍倒塌、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内外意外伤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

5.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学校安全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学校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3对学校门卫、财务室、教学楼、办公室、实验室、电脑房、电教室、图书馆、档案室等教学重地和用电、用水设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6.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7.学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实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8。学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9。学校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0.教职工下班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11.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顺利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

12.学校分管领导或卫生老师要定期组织食品卫生检查,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倡导学生建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不沽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13.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健全保障学生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1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应当租用有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辆,中速行驶。严禁超载。

1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6.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17.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做到卫生、安全。

18.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不应当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必要照顾。

19.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0.教职员工应当在工作岗位上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不应当擅离工作岗位。教职员工应当将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

21.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22.学校每天安排人员对校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汇总一次检查情况并报学校领导。

23.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具体负责人。学校安全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学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及时疏散人员,迅速扑救火灾。

24.学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或治安事件后。学校负责人应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5.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的各种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教育、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教育经常、管理严密、防控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应急处置及时妥善.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26.经常组织人员对学校各部位和学生学习、活动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五查五到位”,即查认识、查责任、查隐患、查措施、查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证到位、预防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学校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7.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学校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若中途人员调换必须补签安全责任书,大型活动要与负责该项活动的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8.学校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安全预案要提交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可行后方可实施。必要时组织师生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防范能力。

29.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

30.严格执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对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32.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篇六

1、学校教职员工人人都是安全员,按照学校安全责任区域的划分,该区域负责人为区域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区域范围内的人、事、物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及时上报。

2、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各自区域的安全隐患以及书面形式及时向安全员或学校安全领导组成员汇报,不报或隐瞒不报者,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3、对上报的安全隐患,因安全员、总务处负责人或安全领导组未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人)负主要责任。

4、因第一责任人敷衍失职、不仔细检查而被安全员或安全领导组查出的未上报的安全隐患,则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5、安全领导组查出的未上报的安全隐患,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安全员负连带责任。

6、对安全管理松懈,事故隐患整改督促不力,安全经费投入不足、人员安排不到位,由主要监督领导负主要责任。

7、在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部门(区域)负责人,安全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凡被警告或通报批评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对履行安全岗位职责好的有关人员,给予表扬,评优、职务聘任优先。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篇七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的《关于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确保师生在雷雨天时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孔德文

副组长:蔡大新

组  员:徐建军、龙方兴、韩显铭、周首平、刘  程、常成林、刘荆郧、张剑桥  

二、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三、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和宿舍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四、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五、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六、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七、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九、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十、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十一、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年级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雷电灾害是我国多发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雷电灾害危害极大,大部分都会造成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学校是人员高度密集区,一旦发生雷电灾害,后果不堪设想。为此,学校成立防雷教育和安全职责领导小组和相关的责任制度。

一、防雷电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安排全校师生的防雷电教育工作的部署,负责学校防雷设施的设置和维护,担负全校师生防雷电的安全责任。

二、防雷电安全责任制度

1、防雷电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师生的防雷电知识的教育和宣传,根据天气预报做好雷电天气前的预防工作,以及突发雷电天气时的应急预案。

2、通过学校、各年级、加强对防雷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师生对防雷电知识的认识和了解,以及培养师生对学校应急预案做事的演练和熟悉。班主任在雷雨天气必须提醒学生注意防雷的措施。

3、室外课如体育课等,遇到突发天气要及时组织学生回到教室上课,如遇紧急天气,要组织学生正确有效的进行避雷。

4、要定期检查学校建筑防雷电设施的安全情况,特别在雷电来临之前必须对全校防雷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检修防雷设施。

5、发生雷电灾害要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篇八

一、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校门必须24小时上锁,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四、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五、寄宿学生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指定陪同人员,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与陪同人员一同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七、凡外出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必须有指定陪同人员,

家长送给学生的物品门卫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后通知学生领取。

八、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

九、门卫负责收发学校报刊杂志。

2015年2月

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门卫管理的紧急通知”的措施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防止有害物品及不良分子进入校园,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文件精神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管理措施,希望有关人员切实履行职责:

1、安全室组织召开全体学生安全教育大会,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学生自我保护和规避风险的知识。

2、班主任负责教育、督促学生午、晚放学后一律按时回家,不准逗留校内;教育走读生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教育学生在校期间进出校园必须履行请假制度;要求学前班和小学低年级学生上学放学时应有家长接送,以防意外。要求小学高年级学生和初中生上学放学路上要结伴同行,放学后要立即离校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玩耍。

3、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值周领导、值日教师必须在校门口维持秩序。

4、学生进出校园一律检查,绝不允许出现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校这种现象。

5、家长来校探视学生一律必须登记,由门房联系班主任、老师或直接通知学生本人。

6、家长送给学生的物品门卫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后通知学生领取。

7、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8、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9、门卫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规范门口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在门口值班,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10、凡发现校内有陌生人或身份不明者,教职工都有责任进行追询,做出处理或上报学校领导。

11、学校放学以后,值周教师、班主任、门卫有义务检查教室及校园有无学生逗留,发现后及时通知班主任,做好遣送工作。

12、节假日未经学校批准,一律禁止学生回校。

以上措施希望有关人员切实履行,凡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由学校校委会讨论做出处理或处罚,严重的要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措施由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1.门卫人员必须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必须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 和治安保卫常识 ,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必须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保卫处(科)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情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篇九

三、负责安全的部门或同志应做好学校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五、对于一般性事件,要在行政会议上及时通报并研究。

一、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教育先行。

二、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制订计划,收集、编写材料,落实宣传教育措施,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自护自救、自我防范能力。

三、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火、防事故、防侵害、防骗、防盗、防中毒、防病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要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师生员工,防患于未然。

四、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等特点,选择内容和形式,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

五、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员工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一、学校成立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水电线路是否完好、畅通、规范。

2.校舍及各种设施是否安全、完好。

3.实验、电教等教学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修等情况。

4.学校食堂的卫生、消毒和食物的储藏管理等情况。

三、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总结、部署每月的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为切实做好我校安全防范工作,杜绝隐患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学校根据县教育局要求与各主管部门、教师签定本责任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全权负责;安全副校长负责全乡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的具体部署、督察;总务主任、政教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必须履行《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具体负责。

2、学校努力营造安全氛围,构建安全防范网络体系,建立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全体教师要确立安全防范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

3、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工作。政教处要协助校长加强接送学生的车辆的管理,必须坚决杜绝无证营运,做到合法乘载。要防止超载,车主必须购买“车上乘客保险”。

4、切实加强防火工作。总务处及仪器管理员、寝室管理员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和物品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教学楼、生活楼、实验室、微机房、图书室、阅览室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总务处必须对学校的特种设备、电器线路定期检查;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加强业务培训。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正确使用。

5、切实加强防盗工作。凡集中存放高档物品的库房尽可能做到设施防或技术防齐全。要严格执行财务和现金保管制度,会计室以及保险箱内不得摆放大量现金过夜。

6、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卫生工作。食堂管理人员必须坚决贯彻《食品卫生法》,严把食品采购关,严格按要求定期做好餐具等的消毒工作,严防病从口入,杜绝食物中毒。

7、切实做好学生校内活动的安全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包括课余时间,班主任、课任老师要负起监护、管理的责任,加强学生课内、课外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学生外出参加社会活动必须征得校长室同意,并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8、班主任要切实加强学生安全防范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9、班主任要经常进行家访,与家长共商安全管理大计,共同明确安全责任,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10、完善安全工作信息上报制度。凡发生伤亡事故、学生受伤害事件以及关系到社会稳定、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教育局。

二、考核奖惩:

1、年底,在自评总结的基础上,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校安全防范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2、对完成安全防范工作目标责任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防范工作目标考核不合格的给予批评教育。

三、本责任书有效期止于下一轮责任书签订之日。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责任人各执一份。

为切实做好我园安全防范工作,杜绝隐患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幼生命和幼儿园财产安全,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县教育局要求与各位教师签定本责任书。

1、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全权负责。

2、幼儿园努力营造安全氛围,构建安全防范网络体系,建立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全体教师要确立安全防范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

3、切实加强幼儿安全离园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幼儿安全离园。

4、切实加强防火工作。加强对教学楼、多功能室、储藏室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必须对本园电器、线路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正确使用。

5、切实加强防盗工作。凡集中存放高档物品的库房尽可能做到设施防或技术防齐全。要严格执行财务和现金保管制度。

6、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卫生工作。食堂管理人员必须坚决贯彻《食品卫生法》,严把食品采购关,严格按要求定期做好餐具等的消毒工作,严防病从口入,杜绝食物中毒。

7、切实做好幼儿园内活动的安全工作。幼儿在园期间,包括课余时间,班主任、课任老师要负起监护、管理、保护的责任,加强幼儿课内、课外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幼儿外出参加社会活动必须征得园长同意,并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8、班主任要切实加强幼儿安全防范工作,切实提高幼儿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9、班主任要经常进行家访,与家长共商安全管理大计,共同明确安全责任,争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10、完善安全工作信息上报制度。凡发生伤亡事故、幼儿受伤害事件以及关系到社会稳定、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事件,要及时向园长汇报,并由园长上报中学和教育局。

二、考核奖惩:

1、年底,在自评总结的基础上,由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园安全防范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2、对完成安全防范工作目标责任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防范工作目标考核不合格的给予批评教育。

三、本责任书有效期止于下一轮责任书签订之日。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责任人各执一份。

(六)值班制度。

一、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周密安排好本校日常安全管理值日、节假日值班。

二、节假日值班应安排领导干部带班。

三、能正常工作的教职工都有参加本单位值班的义务。

四、夜间值班一律安排男同志,年龄偏大,身体状况欠佳的教职工一般不作安排。

五、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守岗位,提高警惕。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六、校园日常值日人员须佩戴值日标志,重点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上放学时,值日人员应重点加强校门周围安全管理,防止学生受到不法人员侵害和预防交通事故,注意学生进出校园是否有异常情况。课间休息时,值日人员应到校园巡视学生的活动情况,及时制止不文明、不安全的行为举止。值日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进入校园应及时查问。发现师生员工或外来人员有违反校园秩序管理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或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放学后要检查各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财会室、仓库等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设法解决。

七、夜间、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勤巡视、勤检查,发现可疑人员要查问清楚,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或报告有关部门。如发现盗窃、火灾等立即拨打“110”或“119”报警,并做好应急准备。

八、认真做好值日记录,交接手续完备。

财会室,应在下午4:00之前办理。学校要加强各项收费安全管理工作,教育教职工不要将所收现金放在办公室内或带回家保管,要及时交财务室,如违反规定造成所收现金失窃或短少,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六、财务人员去银行解、取大额现金,单位应安排保卫人员。

七、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一切财务手续均在柜台外办理。

八、印鉴、票据必须妥善保管,支票、汇票不得预留印章。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篇十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本校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工会依法组织教职工参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3.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4.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抓防火、防盗、防校舍倒塌、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内外意外伤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

5.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学校安全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学校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对学校门卫、财务室、教学楼、办公室、实验室、电脑房、电教室、图书馆、档案室等教学重地和用电、用水设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6.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7.学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实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8.学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9.学校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0.教职工下班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11.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顺利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

12.学校分管领导或卫生老师要定期组织食品卫生检查,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倡导学生建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不洁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13.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健全保障学生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14.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要租用有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辆,中速行驶,严禁超载。

1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6.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要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17.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做到卫生、安全。

18.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不能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必要照顾。19.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0.教职员工要在工作岗位上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不擅离工作岗位。教职员工要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

21.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22.学校每天安排人员对校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汇总一次检查情况并报学校领导。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    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    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    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5、    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    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 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    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    辅导 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    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    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    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    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    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 小组。

2、    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    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

4、    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    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    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    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    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    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    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    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    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    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    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    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    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    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    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    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    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    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    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    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    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    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    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    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    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    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篇十一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室、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处室、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1-2项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向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处室、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学校的安全。

4、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分管副校长、校长报告,并组织教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学校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省医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5、负责节假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安排,并经常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负责全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7、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

1、在各自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处室所属的各部门、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总务处:负责教学楼、档案室的安全;并负责所属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等。负责实验室、图书室、音美教室及库房、教师办公室的安全,并负责教师及所属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广播室、体育器材室、体育设备和各教学楼教室的安全。并负责学生、年级组长、班主任的安全教育培训,食堂、门卫室、并负责所属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2、定期各岗位安全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研究本处室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隐患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4、学校应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5、在学生上下楼梯比较集中的课间操和晚自习放学时,应合理安排学生的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教师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6、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一定是学生力所能及的清扫校园、搬动物品的劳动,不应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有危险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的活动。

7、应当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章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防护,用水用电、防火、防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每年组织1-2次紧急疏散演练。

1、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和教学楼的安全,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根据学校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学生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学生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意识。重大节日前和放假对学生安全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

3、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教育学生按顺序上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班主任要经常对教室的门窗、电器、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5、如遇突发事件如晚间停电、失火、地震等,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年级、班级及时观察险情,并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有序的疏散。

6、如平时遇学生之间发生矛盾,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疏导,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以上两种情况都要及时向学校汇报,说明情况。

7、班主任对家长或监护人告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建议学生休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一旦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予以救护,并通知学校教育处和家长,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1、时常检查器材室、乒乓球室门窗及场地、体育器材的安全隐患(如;单杠、双杠、篮球架、乒乓球台等),及时维护场地器材,排除安全隐患。每学年的开始和中期全面检查、维护一次。

2、每个学年的开始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态,作到心中有数,安排好不能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在进行正常教学时,根据教学内容,作好保护与帮助,一但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马上送到医院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及家长。

3、及时传达、落实学校有关处室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

4、经常性组织体育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

5、放学前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1、负责实验室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个人都有安全意识。

2、在本组内贯彻落实其他各处室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3、有培训组内人员安全知识的职责,如:灭火器、沙箱等消防设施的使用等。

4、随时查找和排除本部门的安全隐患,如不能排除应及时上报。

5、若遇到上实验课时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有及时疏散学生的责任,每层均有人负责东西楼梯口的疏散,防止疏散过程中再出现意外情况。

6、学生上实验课时,有教育学生进行安全操作的责任;督促组内人员学会应对实验课上的一些突发情况:如触电、化学灼伤、烫伤等。

7、对化学危险品等特殊物品有督促监管的责任,如储存条件、双人双锁的管理等。

8、督促组内人员下班前关好门窗、停水、断电。

9、兼有配合校内其他部门的灭火责任。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树立国家财产重于一切的思想,保证图书室不发生事故。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图书室各部位的安全:书库、学生阅览室。

3、经常自查图书室所辖各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

5、上班坚守岗位,下班注意锁门、关窗,防止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负责传达学校及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3、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

4、监督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并要办理健康证。

5、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规范操作者行为,严格执行饮食卫生,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6、负责监督食堂原材料供货渠道,肉类、蛋类及副食调料要有检验证明或食品合格证明。

7、负责监督承包者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8、负责监督留样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9、严格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各项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

1、在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财务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会计制度,完成上级部署及学校的财务工作。

2、按照上级规定的各项制度,开支标准、认真审核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正确填制会计凭证。

3、每天下班前负责监督检查财务室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断开。

4、负责有价票据的存放,做好库存现金的防盗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收费期间对所收款项,及时存入银行,定期与银行做好账目核对,确保资金安全。

5、按照《会计档案》的规定,做好凭证、帐簿及银行印鉴的管理。做好帐本的防火、防盗工作。每月底定期对微机中的数据及原始资料进行备份,以防会计信息丢失。

学校门口是学校的窗口,人流量大,进出校门的人员复杂,为了保证校园的安全,作为一名门卫负责人,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我校的各项安全规定,自己在工作中要以身作则,不怕苦、不怕累,并和其他门卫人员沟通,经常检查和要求他们做到切实履行门卫安全职责,要认真检查来客所带的各种物品,防止各种安全隐患带入学校,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在对外来车辆、客人要严格控制,做到来客登记或打电话联系,对校门口出现的隐患,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不法分子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在工作方面不管上班或下班,都要相互团结配合工作,对来客要礼貌,不讲粗话、脏话,热情服务。

2、要及时组织门卫人员认真学习、落实领导提出的安全要求精神。

3、在不断提高自身学习工作技巧的同时,也经常对其他门卫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学习,以提高门卫工作的效率和素质,更好的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4、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对我们自身的安全要更加重视,要经常提醒门卫人员安全第一,特别是值夜班的人提高防范意识,安全用电、安全应用设备,做到防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要经常告诫大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个人财产的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发生校因安全事故,要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一、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由于学校责任造成师生死亡、火灾损失的,要依次追究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安全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校长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要依次追究有关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各室主任,安全责任人和主管副校长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扣发校长基金,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

三、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责成其向受害学生进行赔偿,并根据情节和学生受伤害程度给与必要的行政处分,扣罚校长基金,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或工作人员资格。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学要救治时,不积极组织救治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学校纪律处分。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篇十二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保卫干部)是本校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工会依法组织教职工参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救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3.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4.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抓防火、防盗、防校舍倒塌、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内外意外伤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

5.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学校安全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学校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3对学校门卫、财务室、教学楼、办公室、实验室、电脑房、电教室、图书馆、档案室等教学重地和用电、用水设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6.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7.学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实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8。学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9。学校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0.教职工下班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11.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顺利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

12.学校分管领导或卫生老师要定期组织食品卫生检查,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倡导学生建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不沽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13.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健全保障学生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1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应当租用有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辆,中速行驶。严禁超载。

1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6.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17.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做到卫生、安全。

18.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不应当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必要照顾。

19.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0.教职员工应当在工作岗位上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不应当擅离工作岗位。教职员工应当将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

21.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22.学校每天安排人员对校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汇总一次检查情况并报学校领导。

23.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具体负责人。学校安全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学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及时疏散人员,迅速扑救火灾。

24.学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或治安事件后。学校负责人应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5.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的各种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教育、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教育经常、管理严密、防控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应急处置及时妥善.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26.经常组织人员对学校各部位和学生学习、活动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五查五到位”,即查认识、查责任、查隐患、查措施、查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证到位、预防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学校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7.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学校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若中途人员调换必须补签安全责任书,大型活动要与负责该项活动的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8.学校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安全预案要提交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可行后方可实施。必要时组织师生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防范能力。

29.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

30.严格执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对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32.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一、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校长包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课堂制度。区教育局各科室按职能负责所管理的学校及园所的安全工作。每年年初,区教育局、学校、班级、家长层层签定年度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二、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形势、环境的变化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校会、班会、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安全知识读本》、《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到学校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产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报告、立即整修。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沿交通要道的学校要设立警戒标志。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师值班管理。要定期邀请公安、交通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确保接送学生车辆车况好,驾驶人员素质高。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学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学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用电线路。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用蜡烛照明。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氰防蝇、防鼠等必要的设备。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炊事人员要定期查体,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严禁个体商贩、学校内部职工及家属在校内经营小食品、冷饮及饭菜,教育学生不得随意到校外饮食摊点就餐。

6、加强学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规定配备校医,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和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强化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查体,建立学生健康查体档案。

7、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安安全管理。要与综治办、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校门口不能有面向学生的小食品摊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得开办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所有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学校保卫人员要昼夜值班、巡逻,要特别加强女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8、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学校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相役使学生。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问题。

四、校内外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区教育局审批,审批报告要附有安全应急预案。活动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对现场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一般性庆典活动。确需学生参加的大型庆典活动,必须报请区教育局批准。

五、学校安全报告制度

要加强学校事故及事故报告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中小学安全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1日上报前一月安全情况。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后,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六、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区教育局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工作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进行。中小学安全检查采取区教育局领导包镇街道的包片负责制。检查依据《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集中检查时制定检查提纲,其他检查采取不答招呼、随时抽查的方式进行。

检查结束后,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受检学校负责人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跟踪档案,限期整改,并及时调度整改情况。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区教育局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对思想重视、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一律取消本年度评选任何先进的资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篇十三

为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以法律为依托,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责任是指在学校内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大事故,造成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和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身心伤害的,从而追究其责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二、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卫生工作,法规教育等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不传达,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不及时汇报,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三、教育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对依法治校工作态度不好、不能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布置关于依法治校的宣传、学习造成学生缺乏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违法事故的。

五、对所负责的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不按规定呈报的。

六、对事故不能及时汇报和应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

七、不服从上级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经哪位领导批准,由哪位领导承担主要责任,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

八、对学校安全防火器材设备设施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九、水电工、微机员、电教员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水电开关、电路电器、电闸、保险丝等不按时检查、检修、校验造成事故的。

十、不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自接电线、装电器造成事故的.。

十一、食堂小卖部不执行食品卫生法,购进、出售腐烂变质或“三无”食品造成事故的。

十二、实验员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保管使用不当的。

十三、在校内点燃明火、吸烟、随地丢烟头造成事故的。

十四、食堂在采购、加工、操作、环境卫生等各个环节中有违反规定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如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将追究其责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篇十四

一、目的:

为确定市场在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市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

安全办、综合办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物业部、经营部负责及时宣传、遵守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四、内容与要求。

1、与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2)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

(3)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4)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报、公报等其他要求。

2、获取方法。

(1)上级发文、转文;

(2)报刊、杂志登载;

(3)会议获取;

(4)从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5)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6)上网查询;

(7)其他渠道。

3、识别和确认。

(1)安全办、综合办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在相关部门、单位收集到的信息,编制市场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部门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2)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清单》。

4、贯彻执行。

(1)安全、综合办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2)各部门将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3)各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市场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篇十五

1、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工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的,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3、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4、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5、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6、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7、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对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8、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政教处的安全教育。

9、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10、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第二条  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和行人,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校内全体师生员工及来校工作、办事的校外单位及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全体师生都应努力提高交通安全观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服从校园交通管理和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

第四条  门卫是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执行部门,负责对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检查、监督,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校内交通事故处理。

第五条  进校联系业务 、公务、探亲访友等外来机动车辆,需出示单位证明或说明进校理由,经门卫登记同意后进出校门。对于上级机关来校检查工作的车辆,学校事先通知门卫,可以免于登记。

第六条  定期进校经商营运的外来机动车辆(校方购物免费送货上门的除外),经门卫审查同意后进出校门。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篇十六

一、实行昼夜值班,每班不少于一人。

二、每班实行有校务会成员带班或查岗。

三、严守岗位,不准坐岗、睡岗或做职责范围以外的事。

四、及时处理有关治安问题。

五、有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六、爱护公共财物,做好值班记录,搞好本班卫生和交接-班。

站岗巡逻规定

为搞好站岗巡逻工作,切实发挥站岗巡逻人员作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特作如下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切实做好站岗巡逻工作。

二、实行昼夜值班,每班不得少于二人。

三、做好值勤登记,严格交接-班制度。

四、值勤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五、实行校级领导成员带班制度,带班人员负责本班工作。

对违反站岗巡逻规定的一经发现,对其批评教育,并处十元以上罚款。

值班人员职责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重视程度,保证做到值班期间学校生活健康发展,全体学生安安全全,为学校工作保驾护航。

二、带班人以身做则,处处做一般值班人员的表率,杜绝全天旷值,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

三、负责考勤学生秩序卫生检查工作。

四、三餐四十分钟,必须到岗,严格控制好三餐后的学生秩序,清点好各班的人数,检查各班门窗关闭情况。

五、处理一天中学生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搞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夜间巡逻认真对待,杜绝夜巡人员只睡不巡的现象,保证学校财产和学生安全万无一失。

七、认真填写班级量化分表。不许弄虚作假,第二天按时反馈。

八、搞好值班人员间的密切合作,不准有事互相推诿,不负责任,以防出现不应出现的事故发生。

九、以上几条,望值班人员认真履行。

为了加强我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教学、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治安保卫制度。

1、学校成立社会治发综合治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责任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检查督促。

2、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

3、贯彻执行国家治安综合治理规定,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做到齐抓共管。

4、学校与各处、室、组、共青团、少先队、年级、班级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期初评,学年综评。做到奖惩兑现。

5、经常组织对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保卫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的请司-法-部门领导来校,联系典型案例给全校师生上法制课。强化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6、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其它不安全因素。

7、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处本单位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8、配备专门治保干部和管理人员,领导每天轮流值班,学校对门卫、校园、男、女生宿舍、教学大楼、实验室、图书室、文印室、配电房、食堂等部门要加强管理,制定各种安全制度,并巡视检查落实情况。

9、进一步配合有关单位,搞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篇十七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害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委;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委,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乡镇教委分管安全副主任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委。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

4.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6.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叫卖。

7.本校学生出入校门须凭办主任签名的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8.按时开锁大门。

9.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外来人员进出入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登记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用内线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班主任和年级主任或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外出。

6、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7、被允许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1、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学校在计划内安排的年级、班级外出活动,必须报校长批准。学校组织的旅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上报教育局审批,请示要附活动方案、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人名单。

2、加强对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大型活动,

应当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外出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实践等活动时,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保护教育、组织纪律教育。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火灾扑救和抗洪抢险等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自愿参加,也应阻止。

3、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4、外出活动需要乘车的,要做好车辆的检查,并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不得超员超速运行。

5、学校组织的文艺汇演、电影等大型活动由学校写出申请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人要处理及时,并及时上报学校主要领导,未及时上报或延误事故处理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篇十八

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是寄宿制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那么,如何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请各位教师批评指正。

一、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门卫、值班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健全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2、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3、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4、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5、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寄宿制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建立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6、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二、 安全排查制度

1、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寄宿制学校应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走廊、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图书室、实验室、教室、会议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2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应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4、 积极协助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三、学生离返校安全

1、 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2、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应根据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管理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四、安全教育

1、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应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人·自然· 社会》等地方通用课程,落实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要求。利用班会、墙报、广播等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用电、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

2、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一次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针对学生溺水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事故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3、建立完善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加预案演练,寄宿制学校必须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4、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切实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家校联系,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积极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工作机制。

五、安全责任

1、寄宿制学校实行校长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制。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职责,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为了推动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健康发展,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确保学生在校生活舒心、安全、健康、满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教育局、卫生部令第14号)和教育部、公安部等十部委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号令),结合我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现状和发展要求,特制定《榆林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管理办法》。本《办法》专指学生在校期间的吃、住、行、安全管理 、勤工俭学管理等,未规定事宜按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一、食堂管理

第一条     学校学生食堂的规模与布局,以满足学生就餐需要和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条例》与食品加工流程要求为前提,结构功能明确,布局合理。

第二条     食堂应设置加工间、烹调及蒸汽间、储藏间、售饭台、炊事员生活间、餐厅等。地面用易清洁防漏材料铺设,围墙高度不低于1.5米,采用易清洁材料装饰,屋顶为防震无害涂料。室内用电、照明设备齐全,排烟、排气、排水、排污设施 ,有灭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各间、室、厅整洁明亮,通畅通风,环境优雅。

第三条     各类炊事设备齐全,使用不锈钢或搪瓷菜盆、餐具,学生使用不得混用,定期消毒,有保洁设施。

第四条    提倡每日三餐制,主副食合理搭配,保证质量,并能提供特殊或病号饭。逐步达到多品种,营养搭配合理。

第五条    有供凉、开水设施,供水卫生良好,能满足学生洗漱、饮水需求。

第六条    食堂离污染源25米以上,食堂外键有专门垃圾点、排污池,垃圾处理及时。食堂内废弃物容器存放地合理、整洁、加盖,能按时处理过期、废弃的食用油脂、食品等。

第七条    食堂各种规定证件齐全。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服务规范,举止得体,着装统一,个人卫生良好。

第八条    食堂管理民-主,组织有力。各项规章制度齐全有效,实行分管校长负责制和学校、学生、家长共同组建的灶委会一起监管、管理。选派管-理-员专职负责,逐层签订责任书,责权明确,管理规范。

第九条    教师、学生灶实行分离。售饭处设有菜牌,明码实价。食堂账务正规,并定期公布食堂财务收支状况,接受进餐者和灶委会的监督。炊事员工资由学校负担。

第十条     就餐场所公示相关卫生管理条款,有文明就餐和不浪费粮食等教育宣传标语上墙,营造健康、文明的文化氛围。

二、住宿管理

第十一条  中学生均住宿面积不低于2.7平方米,小学人均住宿面积不低于2.4平方米。男女生宿舍应分区、分单元布置,24小时专人管理。

第十二条  宿舍地面为水泥、瓷砖面,墙壁、屋顶为大白粉、乳胶漆刮墙。室内配备物品齐全完好,门窗、玻璃、供暖设施完好,采光、通风、照明完好,零星维修24小时解决。

第十三条    宿舍内无蜘蛛网、蚊蝇、臭虫、老鼠等;无渗漏、起皮现象;无乱写、乱画、私拉电线、私换灯泡和违章用电现象。有防蚊、防蝇纱门窗。各类物品摆设整齐美观、干净卫生。有育人功能的标语、名言警句宣传画等。

第十四条   学生住宿区内设有公用电话;有洗衣、晾晒衣物的配备设施;有公用厕所或卫生间、洗澡间;有齐全完好的消防配套设施,通道畅通,有固定的生活垃圾存放点,处理及时;有住宿区专用宣传栏、橱窗等。周围环境整洁优美。

第十五条   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负责制,政教、后勤、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住宿、宿舍的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执行制度规范,有处罚、奖励、教育措施,整改记录完整。

第十六条   坚持开展宿舍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卫生寝室”、“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把宿舍建设成学生休息、娱乐、生活的理想场所。

三、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休息应该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   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职兼职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责任,确保学校、师生财产安全。

第十九条  建立日防、日查、日验、日报制度。禁止无关人员、校外机动车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器具等危机物品进入校内。定期对建筑物、设备、设施、食物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冬季重点对防一氧化碳中毒、火灾发生,夏季重点对防学生溺水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学校应建立报告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并采取防护或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直到排除险情为止。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定》,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样和记录制度。封闭管理水源,定期检查饮用水的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一条 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对学生宿舍实行全天候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强化对女生宿舍的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住宿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使用校车或接送师生用车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粘贴校车标示。严禁使用不合理车辆或为机动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超载学生。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习和生活期间,英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活动。学校应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学生的自身安全和学校安全。

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并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不得组织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及操作有安全隐患的设备。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 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处理的重要依据。

四、勤工俭学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努力为学生开展劳动实践教育创造条件,为教育教学服务。学校的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应该成为学生劳动实践、实习的主要场所,科技示范的推广基地,提高师生生活,改善办学条件的生产基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大力发展。

第二十七条  勤工俭学劳动实践基地农村小学不少于5亩,中学不少于10亩,高中不少于15亩。布局合理,设施完备,满足学生劳动实践教育需要。实践基地要有合法的土地证或较长时间的有效租赁合同,管理规范,收支合理,能 落实安全责任,无违法乱纪和重大事故发生,教育、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第二十八条  学校勤工俭学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含林、牧、副、渔)。积极开展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园菜、开好一个小卖部、养好一栏猪、办好一个豆腐或米面加工作坊的“五个一”工程建设,提升学校勤工俭学水平,为学校发展服务。

第二十九条  学校师生生活副食品能基本自给,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利润分配合理,用于发展再生产的金额不少于纯收入的20%,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第三十条   勤工俭学年初要有计划,年终有总结,通过教学、科研、生产活动提高师生素质教育水平,为农村培养适用人才。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城市寄宿制学校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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