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社区矛盾调解中心XX年度工作总结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0-25 10:28:37 页码:12
社区矛盾调解中心XX年度工作总结
2022-10-25 10:28:37    小编: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社区矛盾调解中心XX年度工作总结一

<>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旗委、政府关于维稳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组织干部真正深入到基层一线、深入到农牧民当中,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排查化解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突出排查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的苗头隐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工作目标: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把存在的医药矛盾和问题隐患查清,把凸显的医药矛盾问题及时化解,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工作任务:

1.及时组织干部排查掌握矛盾纠纷的底数,建立统一的工作台帐,为动态掌控和化解社会矛盾问题提供基础依据。

2.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及时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问题,理顺群众情绪。

3.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对于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做到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上报化解、第一时间处置。

4.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基层组织职能转变,使广大干部真正深入基层,到田间地头、农牧民家中、企业内了解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好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

(一)坚持“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在卫生局统一领导下,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负责组织抓好本单位和所联系嘎查村(社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齐抓共管、注重实效。

(二)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注重解决面上浮现出的社会矛盾问题,又要注重研究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源,积极探索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的思路和办法,做到标本兼治、统筹兼顾。

(三)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立足当前,抽调干部驻嘎查村(社区)、驻企业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又要着眼长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长抓不懈。

<>

1.排查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2.排查化解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排查化解公共医疗卫生领域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苗头隐

患。

4.排查化解其它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

<>

本次活动从2013年5月28日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8日—6月5日)。召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议动员部署会议,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

(二)动态摸排阶段(6月6日—6月15日)。

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各医疗卫生单位、旗卫生局相关责任股室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启动矛盾纠风和问题隐患“日报告”制度,坚持按月、按周定期排查制度,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分析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动态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摸清矛盾纠纷底数。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分析和研判,做到群众诉求底数清、情况明,有稳控措施、解决方案。各医疗卫生单位于6月15日前填写“**托克前旗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登记表(总表)”上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

2.建立台帐,上报备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已掌握和新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隐患要逐人逐案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帐,注明产生原因、涉及人员、责任单位、包案领导、解决办法、办结时限六个要素,分类梳理后进行汇总,各医疗卫生单位于6

月15日前填写“**托克前旗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台帐(分表)”上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在重大政治节日活动和敏感节点期间实行信访信息“零报告”制度和信访形势“日研判”机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三)集中化解阶段(6月l6日—9月30日)。

1.分解任务,调处化解。“三驻”干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上级交办案件,妥善化解,确实无法化解的采取“代理群众信访”的做法,主动协调、争取有关部门解决。按照“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调处化解机制要求。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及化解时限,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组织调处化解,对重点信访案件和重点教育对象,要落实“包情况掌握、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的“五包”责任制。

2.深入走访,公开接访。“三驻”干部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到农牧户、居民家中,问冷暖、问疾苦,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全面掌握涉稳苗头。特别是走访困难群众和有信访诉求的群众,尽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领导信访工作日制度,领导班子全员参与、轮流接访,将接谈的信访事项详细登记,及时转入“五个一”调处化解机制。要把定点接访与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基层巡访相结合,深入群众,听取多方面意见。“三驻”干部要认真填写“**托克前旗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带案下访登记表”,并于每月20目前将登记表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

3.集中化解,解决问题。“三驻”干部要将走访、排查、稳控、化解工作贯穿排查化解全过程,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在排查中,对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问题,及时汇总和梳理。对诉求合理的,及时组织解决,不留隐患;对诉求合理但基层无法解决的,逐级报告,按职能、权限、期限解决;对诉求无理的,做好政策解释、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对缠访、闹访、非访的,依法处理。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逐件分析研判。谁制造矛盾,谁负责解决,不得推向上级、推向社会。

4.案件归档,核查终结。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隐患,要及时整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并填写“**托克前旗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结案备案表”上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

(四)检查总结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1.跟踪回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所进驻嘎查村(社区)、企业的矛盾纠纷化解情况进行回访,对本次“三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和自查自纠,对问题处理不彻底的案件,要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2.强化督查。督查工作要将面上督查和重点督查结合起来。旗卫生局将组织督查组将适时深入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指导。视情况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必要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督办,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一级一级抓检查,一件一件抓落实,确保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不推诿、不扯皮、不“梗阻”。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要采取走下去检查、请上来约谈等形式进行重点指导。通过督导检查,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稳控管理。对一些不合理、不具备解决条件和结案后上访人仍不服,还有上访苗头的,做好教育稳控工作,并落实“五个一”调处化解机制和“五包”责任制,防止到市赴区进京上访。对继续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依法处置。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总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问题要亲自包案解决。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完成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严格责任查究。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将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严格奖惩。

社区矛盾调解中心XX年度工作总结二

各村(社区):

根据中央及省、市、县部署要求,镇综治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3月底,在全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

  以党的十八大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

  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排查,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矛盾,实现“五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坚决防止重特大刑事案件。

<>

  对本辖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列出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化解。重点对五类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化解、稳控。

  (一)各类对社会不满、行为反常、长期上访特别是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以及需要教育帮扶的特殊人群等可能引发突出纠纷的。包括中央“三办一部”交办的长期滞留北京上访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及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

  (二)因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合同债务纠纷、房地产开发等涉众型经济纠纷可能引发突出纠纷的问题;

  (三)因征地拆迁、民工工资、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学校

意外伤亡事故、环境污染、物业服务等可能引发突出纠纷的问题;

  (四)因资源权属纠纷等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械斗的突出问题;

  (五)其他可能激化为民转刑案件的突出问题。

<>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5年11月30日前)。各村、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在11月20日前报镇综治办。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影响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逐案进行核实排查,登记并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突出纠纷要按照三级预警明确预警等级。矛盾简述的内容应包括矛盾纠纷的时间、地点、当事人、起因、影响等,化解情况应包括化解措施、处理结果、趋势预测等。要将有关矛盾纠纷情况及时上报到镇综治办,再由镇综治办将其录入到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台,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置。

  (二)调处化解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每一个突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实行“一个案件、一套化解方案”,明确包案领导和化解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调处、稳控工作。

  (三)总结经验阶段(2016年3月1日至31日)。对本次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同时也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探索解决新形势下各种新矛盾、新问题的方法、途径。各村、各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在2016年3月15日前报镇综治办。

  <>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

动,是当前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平安新昌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各村、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切实化解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完善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的调解机制的作用。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各村、各社区要对属于本地、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切实履行牵头职责,认真解决,不容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要注重源头预防,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止决策不当产生新的矛盾。

 (三)转变作风,依法办事。要把专项行动与反“四风”回头看、“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紧密联系和服务群众,扎扎实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在法治轨道上做好群众工作,依法维护群众权益。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镇综治办将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地方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领导不重视,排查不深入、调处不得力、治理不见效,导致矛盾纠纷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对引发重大非正常上访、酿成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严肃查究领导责任。

社区矛盾调解中心XX年度工作总结三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市”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方案》,现就在该活动中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突出“一个重点”(在抓好一般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金融危机引发的新型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和化解),综合运用“五种手段”(三调联动、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通过“三个强化”(强化矛盾纠纷调解职能、强化安置帮教措施、强化重点人群监控),实现“两个提高”(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因金融危机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的不利影响,为确保湘潭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1-2月)

各县市区司法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联系人,并将名单报至市局。积极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宣传发动,广泛动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法制宣传员等积极投身到专项活动中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宣传发动,使之既有强大声势而又富有成效。

2.排查化解阶段(3-11月)

(1)大力调解党委政府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注意改革、发展中因政策和措施出台引起的利益关系调整出现的矛盾纠纷,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土地征收补偿、拆迁安置、土地承包流转、村务管理、企业破产改制重组以及借贷融资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2)大力调解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尤其是经济、金融领域内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和企图煽动闹事的重点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对策,稳控和消除隐患,真正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3)大力调解重要时期和政治敏感期矛盾纠纷。今年是多重敏感时期,要适时组织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政治敏感时期和季节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关心关注敏感人群和重点对象,确保各个时期的社会稳定。

(4)大力调解常见性、多发性的民间纠纷。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生产经营等纠纷,要纳入各级调解组织的工作视线,积极调处,及时化解,做好跟踪回访,防止民转刑事件的发生。

3.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各县市区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上报市局,全市将适时进行总结表彰。

<>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职能优势,强化调解基础,筑牢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坚持全市各级调解组织一月一排查,两节两会、五一、十一组织集中排查,三月份将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组织干部下基层,与广大基层调解人员一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地毯式摸排,做好矛盾纠纷的预测和突发事件应急对策,掌握工作主动权。

二是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治理。重点排查梳理涉及房市、股市、企业停工破产、规模性裁员、农民工返乡等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问题。对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要运用“三调联动”机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纠纷,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妥善加以解决,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是深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发展。要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调解工作体系,要根据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新特点,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调处新型矛盾纠纷的能力,提升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法律效力;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逐步规范所在地公、检、法机关人民调解工作室,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诉前引导人民调解、诉中委托人民调解、诉后执行和解调解、治安行政调解移交或联合调解等模式在化解经济纠纷中的作用。

(二)拓展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升队伍素质,为应对金融危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

一是围绕“法律服务百千万工程”和“法律服务牵手十大重点工程”,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行业的市场优势,深入基层,突出强化服务“三农”,把服务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积极参与解决征地拆迁、移民、农民工权益保护以及农业产业化、劳动合同、债务纠纷等问题,加大法律援助和服务力度,为农村乡镇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二是拓展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积极调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布局,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扩大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的覆盖面,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考评内容;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通过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层设施、所务管理等方面的评比,评选一批市级示范性基层法律服务所,并推荐至省司法厅参与全省评选。

三是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素质。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诚信建设,对每一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建立执业诚信档案,将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和奖惩情况、个人执业信用评价情况计入信用档案,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公开,建设开放式监督平台,净化全市法律服务市场。

(三)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减少社会乱源,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做好重点人群的监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减少社会乱源和不和谐因素。加强指导基层安帮机构与监所的衔接工作,防止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建立和完善我市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和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实体)建设,提高其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基础建设年”活动。重点加强“四项建设”,即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硬件设施建设和基础业务建设;采取“六个一”的具体工作举措,即构建一个网络体系、进行一次摸底彻查、组织一次集中交接、撰写一篇调研论文、举办一次研讨交流、开展一次执法业务检测,力争达到“五个规范”,即矫正流程规范、考核奖惩规范、教育矫正规范、公益劳动规范、档案管理规范,努力实现“一个目标”,即“管得住,矫正好”,实现全市社区矫正对象漏管率、脱管率、重新犯罪率、非正常收监执行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湘潭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要求

1.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这项工作列入党委(党组)的重要工作议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作为重要工作安排部署。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主动抓,共同担负起化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湘潭的政治责任。

2.要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调解矛盾纠纷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凡因调处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并产生严重社会后果的,要追究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局将开展此项工作的督查考核和通报讲评,并将此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年度工作考评范围。各县市区要注意及时收集汇总活动开展情况,按时上报有关数据表格和典型材料。

3.要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上级关于基层司法行政公用经费保障的要求,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的支持,把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业务工作经费落实好、保障好,特别是要加大对司法所和各类调解组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健全完善组织体系,为有效应对金融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和组织保障。

社区矛盾调解中心XX年度工作总结四

x年11月6日,街道召开信访、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会议。街道综治委及“三个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居(村)负责人、部分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纪要如下:

检查组由党工委副书记陈潘柱带队,对4个社区和2个村的信访、矛盾工作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社区(村)都恩那个按照区及街道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在排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工作活动中,工作做得比较扎实,实现了信访总量及非正常访下降,其它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提高的较好成绩。但从检查情况看,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切入点,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上还存在着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

二是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排查治理方面还须进一步深入细化、

三是在整合基础综治、维稳、调解、司法、信访、民宗等方面的社会资源方面,工作开展的还不够充分。

四是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还需要认真加强。

五是对以上存在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x年11月6日

社区矛盾调解中心XX年度工作总结五

时 间:x6年11月27日

地 点:xx街道二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武装部长、各社区(村)治安调解主任,综治委成员单位负责人,综治办、司法所全体干部。

讨论议题:各社区(村)居委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分析。

一、本月矛盾纠纷总体情况

本月全街道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件,其中马棚社区马棚自然村村民马洪民和苗成轩两家发生土地纠纷一起;鲁庄村东杨自然村村民杨殿荣、杨凯两家发生宅基地纠纷一起;桑楼村桑楼自然村桑贺玲和桑春华二人因农闲打牌时发生争吵纠纷;洼张村西蔡庄蔡大龙、蔡宣文两家因宅基地建房留出路问题产生矛盾纠纷。以上4起矛盾纠纷在社区、村两委干部的积极调解均已成功调处,化解率100%。

本月27日,街道召开十一月份全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各包村负责人及包点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10月份全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对本月街道存在的信访隐患进行了摸排分析。街道党工委书记主持会议,并就12月份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12月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保障信息畅通,要确保各社区(村)居委会要在第一时间内得到矛盾纠纷源,争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能调处化解的,当场调处化解;不能调处化解的,及时上报街道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及时出面调解,保证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街道。二是要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好街道和社区(村)调解员的作用,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发挥群众工作专干的作用,确保已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圆满化解。三是要做好所调处矛盾纠纷的案卷规范存档工作。四是要重点人群重点掌控,实行重点信访隐患人员包保。

社区矛盾调解中心XX年度工作总结六

为做好全旗卫生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自治区、市和旗委、政府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旗委、政府关于维稳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组织干部真正深入到基层一线、深入到农牧民当中,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排查化解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突出排查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的苗头隐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工作目标: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把存在的医药矛盾和问题隐患查清,把凸显的医药矛盾问题及时化解,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工作任务:

1.及时组织干部排查掌握矛盾纠纷的底数,建立统一的工作台帐,为动态掌控和化解社会矛盾问题提供基础依据。

2.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及时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问题,理顺群众情绪。

3.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对于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做到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上报化解、第一时间处置。

4.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基层组织职能转变,使广大干部真正深入基层,到田间地头、农牧民家中、企业内了解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好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

(一)坚持“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在卫生局统一领导下,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负责组织抓好本单位和所联系嘎查村(社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齐抓共管、注重实效。

(二)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注重解决面上浮现出的社会矛盾问题,又要注重研究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源,积极探索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的思路和办法,做到标本兼治、统筹兼顾。

(三)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立足当前,抽调干部驻嘎查村(社区)、驻企业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又要着眼长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长抓不懈。

<>

1.排查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2.排查化解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排查化解公共医疗卫生领域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苗头隐患。

4.排查化解其它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

<>

本次活动从2013年5月28日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8日—6月5日)。召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议动员部署会议,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

(二)动态摸排阶段(6月6日—6月15日)。

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各医疗卫生单位、旗卫生局相关责任股室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启动矛盾纠风和问题隐患“日报告”制度,坚持按月、按周定期排查制度,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分析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动态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摸清矛盾纠纷底数。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分析和研判,做到群众诉求底数清、情况明,有稳控措施、解决方案。各医疗卫生单位于6月15日前填写“**托克前旗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登记表(总表)”上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

2.建立台帐,上报备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已掌握和新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隐患要逐人逐案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帐,注明产生原因、涉及人员、责任单位、包案领导、解决办法、办结时限六个要素,分类梳理后进行汇总,各医疗卫生单位于6

月15日前填写“**托克前旗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台帐(分表)”上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在重大政治节日活动和敏感节点期间实行信访信息“零报告”制度和信访形势“日研判”机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三)集中化解阶段(6月l6日—9月30日)。

1.分解任务,调处化解。“三驻”干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上级交办案件,妥善化解,确实无法化解的采取“代理群众信访”的做法,主动协调、争取有关部门解决。按照“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调处化解机制要求。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及化解时限,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组织调处化解,对重点信访案件和重点教育对象,要落实“包情况掌握、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的“五包”责任制。

2.深入走访,公开接访。“三驻”干部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到农牧户、居民家中,问冷暖、问疾苦,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全面掌握涉稳苗头。特别是走访困难群众和有信访诉求的群众,尽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领导信访工作日制度,领导班子全员参与、轮流接访,将接谈的信访事项详细登记,及时转入“五个一”调处化解机制。要把定点接访与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基层巡访相结合,深入群众,听取多方面意见。“三驻”干部要认真填写“**托克前旗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带案下访登记表”,并于每月20目前将登记表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

3.集中化解,解决问题。“三驻”干部要将走访、排查、稳控、化解工作贯穿排查化解全过程,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在排查中,对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问题,及时汇总和梳理。对诉求合理的,及时组织解决,不留隐患;对诉求合理但基层无法解决的,逐级报告,按职能、权限、期限解决;对诉求无理的,做好政策解释、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对缠访、闹访、非访的,依法处理。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逐件分析研判。谁制造矛盾,谁负责解决,不得推向上级、推向社会。

4.案件归档,核查终结。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隐患,要及时整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并填写“**托克前旗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结案备案表”上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

(四)检查总结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1.跟踪回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所进驻嘎查村(社区)、企业的矛盾纠纷化解情况进行回访,对本次“三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和自查自纠,对问题处理不彻底的案件,要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2.强化督查。督查工作要将面上督查和重点督查结合起来。旗卫生局将组织督查组将适时深入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指导。视情况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必要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督办,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一级一级抓检查,一件一件抓落实,确保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不推诿、不扯皮、不“梗阻”。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要采取走下去检查、请上来约谈等形式进行重点指导。通过督导检查,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稳控管理。对一些不合理、不具备解决条件和结案后上访人仍不服,还有上访苗头的,做好教育稳控工作,并落实“五个一”调处化解机制和“五包”责任制,防止到市赴区进京上访。对继续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依法处置。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总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问题要亲自包案解决。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完成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严格责任查究。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将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严格奖惩。

社区矛盾调解中心XX年度工作总结七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0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我镇群众非正常上访,及时有效地防止和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精神,超前筹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广泛发动,竭力化解,强化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妥善解决信访稳定问题,矛盾就地化解,人员就地稳定,在全镇形成群防共治,全员参与的大信访工作格局,确保“北京不去、本地不聚”,确保实现“六个坚决防止”目标,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恐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进京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坚决防止重特大公共安全事件。为高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源头预防、处理并解决信访问题为手段,强化责任落实及责任追究,努力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将越级上访人员控制在镇内,实现“两会”期间零赴京上访。

<>

成立高城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和督促检查。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文琪

第一副组长:潘海亮

副 组 长:易秉芝

成  员:朱俊刚、欧阳小兵、龙水云、龙双全、刘琦君张建军、许明、王茂生、刘根明、高美华、宋育波、陈秋根、潘伟昌、秦烺、施勇刚、镇综治办主任及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易秉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排查处理本地区、信访维稳工作事项,将各种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将本地区可能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将劝返人员及时接回当地进行教育、稳控、处置。

<>

(一)突出抓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对本辖区的不稳定因素立即进行一次全面集中排查,排查出来的重点矛盾纠纷问题要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限期解决到位。对重点人员,要落实专班,多对一帮扶,人盯人稳控。对已排查出重点问题、重点群体,各村、社区要将包案责任落实情况、调解处理情况报镇综治办。

(二)开展“两会”期间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工作。 各村委、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部署,争取把大多数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在“两会”召开之前;一时不能解决到位的也要有进一步的稳控措施,确保这些突出问题不激化,不演变成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及进京非正常上访。

(三)制定教育稳控措施,盯死看牢重点对象。把信访维稳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曾经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信访老户、缠访闹访人员、上访组织挑头人员和新摸排出的重点上访人员和群体上。各村、单位对可能进行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人员,要逐人见面,逐人谈话,逐人解决问题,彻底打消其上访念头。对可能进行非正常上访的信访人员,要成立驻村干部、村干部、公安民警“三位一体”的帮教小组,加强思想和法制教育,逐人落实稳控措施。对重点信访群体,公安机关要密切注意动向,强化挑头人员稳控措施,及时打掉串联链条。要坚决实行镇、村干部对重点人员“一对一”方式盯死看牢,确保稳控在当地。对确认在当地失控或已经在进京途中的,要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重点管控坚决消除隐患。切实抓紧开展严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集中筛查,通过逐村、逐组、逐户的排查方式,搞清情况,摸清底数,逐一进行危险性评估并登记建档,重点做好高风险患者的信息甄别等工作,特别要重视对流动人口和人员密集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登记、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坚决防止其肇事肇祸。要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和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入户随访,确保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及稳控措施的到位,消除一切隐患。

(五)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为及时化解涉稳问题和疏导劝返上访人员,根据上级要求及县、镇主要领导指示,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疏导劝返应急工作组,明确带队领导和工作人员,一旦发生访情,各村、社区要在接通知后第一时间指派疏导劝返工作人员,迅速做好疏导和劝返。不给高城抹黑,全力维护“两会”期间良好秩序。

<>

各村、社区务必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防范、化解、稳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地本系统涉稳人员的稳控、劝返、接回和化解工作。对因工作不到位、劝返不尽职、稳控措施不落实或该解决的解决不到位,甚至激化矛盾造成影响的,镇党委、政府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促进维稳工作的落实。

<>

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当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以下处罚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1、凡发生赴京访的,所在村书记降为副职使用,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全镇通报批评并在大会上作检讨,镇党委书记约谈,上访对象由镇、村两级责任领导及责任干部负责接访,所有接访费用由所在村(社区)自行负责。

2、凡出现赴省访的,所在村书记及驻村领导干部在大会上作检讨,由镇、村两级责任领导及责任干部负责接访,所有接访费用由所在村(社区)负责。

3、凡发生赴市、县重复访或多次访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社区矛盾调解中心XX年度工作总结八

根据县委县政府《全县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

    以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集中排查化解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突出矛盾纠纷,力争把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数量减少到最低水平,基本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做到“问题不扩大,矛盾不上移”,为省青奥会、市省运会成功举办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

排查化解的范围包括: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突出矛盾纠纷及苗头性问题。重点是:各类企业工作时间和工资发放、农民工工资发放、劳动人事争议、劳动关系解除、失业人员再就业、大学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接续问题,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各类社会保险调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农口落聘人员、电大毕业生、原民办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等其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问题。

<>

专项行动从现在起,到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时间至6月25日。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排查本系统本单位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二是突出重点排查,具体是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突出矛盾纠纷及苗头性问题,同时对社情民意、网络舆情、传媒热点等进行排查;三是逐案建档,为明确责任、跟踪管理和集中化解打下基础。

各负责人要把排查工作情况于6月25日前报局信访办。

第二阶段:集中化解阶段。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31日。按照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边排查边化解的要求,对排查重点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突出矛盾纠纷,要认真分类汇总、建立台帐、明确责任、因案施策,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化解。做到“问题不查清不罢休、矛盾不化解不罢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里,用较低的行政成本达到彻底解决问题的目的。各负责人要把化解工作情况于7月31日前报局信访办。

第三阶段:就地稳控阶段。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主要任务是围绕确保南京青奥会和省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对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回头看”:一看解决措施是否落实;二看矛盾纠纷是否处理到位;三看信访群众是否停诉息访,巩固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反复。各负责人要把“回头看”工作情况于8月10日前报局信访办。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8月下旬至9月30日。对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整改,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排查化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充分认识人社部门维护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沛县人社局2014年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洪兵

副组长:王昭峰

成  员:王家功、陈莹、刘静、张明、李强、张训洲、徐建平

对下列排查出的重点突出信访问题、不稳定因素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

1、电大毕业生问题:责任领导:张明  责任人:郝大伟

2、农口人员落聘问题:责任领导:张训洲  责任人:韩友平

3、企业军转干问题:责任领导:李强  责任人:张浩

4、单位改制遗留问题:(1)企业养老保险方面。责任领导:陈莹  责任人:陈荣军;(2)医疗保险方面。责任领导:王家功  责任人:郭峰

5、劳动者维权问题:责任领导:徐建平  责任人:张凯、陈兴文

6、鑫诚公司派遣人员上访问题:责任领导:王昭峰  责任人:杨知宇、孙同才

(二)多项措施并举,全面排查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矛盾纠纷

拓宽排查思路,更新排查方法,通过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会、关注网络舆情动向、梳理联名信集体上访等方式,分析研究判断、评估预测矛盾纠纷。要充分利用信访、仲裁、监察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就业服务、社区平台等服务窗口所反映出的信息,及时发现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建立和完善排查工作制度,合理安排相应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细化工作程序,将矛盾纠纷按诱因、地点、人数、重点人员、态势预测等要素逐件登记造册。

(三)综合整治,切实化解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矛盾纠纷

进一步提高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水平,对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要按规定时限办结,对反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对使用仲裁处理的劳动争议问题,要协调仲裁机构使劳动争议问题进入仲裁程序,及时依法处理,防止出现应受理而不受理和久拖不裁现象。同时,要完善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制度,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的审查,力争把行政争议解决在初发阶段、解决在系统内部。要加大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的监督和指导,提高解决成功率,及时将劳动争议解决在企业、解决在基层。对重点疑难案件,要按照“不限于原调查结论、不限于原处理意见,不限于原领导表态”的原则,转变思路、变换角度、调整方法、完善对策、重新调查、重新处理,进一步挖掘解决问题的空间,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继续坚持领导带案下访、量化细化工作目标、网上公开答复等好的作法。要设身处地地体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和实际生活困难。

(四)把握形势,加强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

正确把握当前非正常上访的情况,自查自纠在“集中整治”行动中的不足,结合实际,明确总体目标,切实加强人社领域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要强化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个进行研究解决,确保“人要回去,事要解决”。要实行责任追究制,促进“案结事了”,对敷衍塞责,不负责任造成错案的责任人,通过责任倒查,追究或者建议追究其责任。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制、定期通报制、公开听证制等已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完善非正常上访处置机制。要切实加强劝返接回工作,努力做到“行动迅速、接返及时、稳控得力、不再倒流”。要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处置力度,加强对非正常上访等违法人员的劝返接回、取证移交等工作。

社区矛盾调解中心XX年度工作总结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最大限度降低社会风险隐患,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实现全镇社会持续和谐稳定,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根据县委政法委《全县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负责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集中力量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全面深入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

从即日起至年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对影响全镇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深入排查,着力从源头上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命案、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一少两降三提高”。

<>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职责任务,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工作。此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4月1日至10日)。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把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行动作为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精心组织推动,研究具体实施措施,广泛宣传,动员群众将隐藏的矛盾纠纷趁早摆到面上,及时调处化解,防止“小矛盾”演变成“大纠纷”,切实做到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早发现、早排查、早化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全面摸排阶段(2020年4月11日至4月20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市县工作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前提下,全面排查梳理各领域矛盾纠纷。一要重点排查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引发的劳资矛盾、债务纠纷,以及征地拆迁、工资拖欠、经济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土地纠纷、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或集体上访的民生类、涉众型矛盾纠纷。同时要加强对公共安全、出租车、寄递物流等行业领域隐患问题的排查。二要重点排查失业职工、失地农民、城乡贫困家庭等特殊困难人群,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缠诉缠访等重点人员,特别要将婚姻家庭、婚恋情感等容易引发家庭和邻里关系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纳入化解处理范围。三要重点围绕易发生问题的经济困难、生活不幸、夫妻不和、单亲再婚、家庭暴力、上门女婿、买卖婚姻、伦理关系复杂等重点家庭,以及参赌吸毒、前科劣迹、极端心理、暴力侵向、家庭不和、生活失意、婚外恋、不良行为等重点人员,逐一排查掌握到位。

(三)专项化解攻坚阶段(2020年4月21日至12月10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调,调处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制定化解措施,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群防群治队伍和网格长、网格员积极性,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对一般性矛盾问题,能当场调解的当场调解,定期组织回访;对重大矛盾要紧盯不放,及时成立“一对一”或“多对一”的调解专班一抓到底;对群众反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对诉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明确的,要及时汇报和衔接有关单位推动解决;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及时汇报镇党委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等方式,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镇村两级领导包案化解的方式,集中攻坚。各村(社区)要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推动问题妥善解决,坚决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四)全面自查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1日至20日)。各村(社区)和镇属各单位对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提炼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健全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的衔接联动。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不足和短板,及时分析研究对策,要善于总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完善工作会、清单化管理、交办督办、领导包案化解等制度,共同做好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恶性命案发生。

<>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上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政法委员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和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村(社区)要迅速行动,明确职责任务,确保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推进。

(二)加强协调联动。镇综治办要统筹发挥好派出所、司法所、村“两委”力量,发动镇村群防群治队伍积极性,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专项行动最实际、最及时、最急需的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评估、化解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多渠道解决争端的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剖析问题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联合各方力量及时予以调处化解。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着力完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总体分析和预判制度,对重大矛盾问题和涉稳事件要及时汇报镇党委,不得瞒报、漏报、误报、迟报。镇综治办要坚持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要严格落实包案领导化解制度,逐一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最大限度把问题排查在初期、人员稳控在当地、事情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荫芽状态。

社区矛盾调解中心XX年度工作总结十

为有效化解各类信访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上访事件的发生,有效预防和减少群x性事件,今年以来,我街道认真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摸清了全街道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制定了科学的防范化解措施,明确了责任人,有效化解了部分矛盾纠纷,一些老大难问题疏导化解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通过努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为圆满实现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杜绝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我街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提高认识,增强化解矛盾纠纷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机会,通过以案说法,动员广大干部充分认清当前社会稳定形势,增强化解矛盾纠纷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行动起来,努力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维社会的长治久安。

2、明确职责,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并明确了具体组织实施人员,派出所、司法所、各社区居委会及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开展排查化解疏导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认真排查,明确当前全街道社会稳定形势。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深入各居民小组走访座谈、听取汇报,了解和掌握了目前全街道各社区存在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4、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个击破。对于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我街道通过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的方式,逐个进行研究,按照矛盾纠纷化解“五个一”的要求,逐个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制定了化解方案,明确了化解时限,力争通过具体措施的落实,使矛盾纠纷能得到有效化解。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的集中调处工作。排查期间,共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及隐患7件,涉及土地征用、违法建筑等方面。从总体上来看,对于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大部分都是属于合理诉求,少数表现出不合理要求或者要求过高,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人,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研究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组织调解和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加以解决,有力维护了全街道的社会稳定。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几个月以来的集中排查化解,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减少了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了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一些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社会矛盾也摆上了工作日程,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有望在不长的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个别人员调解不及时,对社会稳定工作也造成了一定压力。

二是由于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了一定压力。

四、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有了坚强的领导、有了正确的决策,就有了做好工作的方向。

二是社会稳定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情况不同了,新的矛盾就会不断的产生,所以需要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时时关注,及时加以化解。只有这样,社会的长治久安才能够成为现实。

三是及时排查和预防各种社会矛盾的发生很重要,防止一件矛盾纠纷的发生远比等矛盾纠纷发生后去化解需要的成本要小的多,及时性的优势就在于防患于未然,处理成本小。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把这次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听取汇报,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纠纷党委负责人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部门负责人为职责范围内的直接责任人。狠抓排查化解各项措施落实,认真贯彻“一个矛盾纠纷、一个化解责任人、一个化解班子、一个化解方案、一个化解期限”的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

2、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x性事件。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完善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群x性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情况信息,努力提高处置能力与水平,并围绕重点工作,加强队伍培训,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x性事件,把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减到最低限度。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搞好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及时化解因涉法涉诉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好本辖区内的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不得把本人本单位应处理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推向社会,不得把本级应处理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推给上级。

社区矛盾调解中心XX年度工作总结十一

今年我社区按照镇综治委的部署,认真扎实地做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着力于解决群众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及时成立调整组织,加强领导

及时成立调整了由社区一把手任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两委其他同志为成员中街社区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朱卫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4名治安信息员、巡逻员为办公室成员,对本单位辖区内的治保工作进行认真的调研,强化单位办公室治保工作的制度。为抓好此项工作,我社区在人、财、物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建章立制,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秩序

良好的制度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保证。我社区主要建立了以下几项制度:一是分级调处工作制度。规定重大矛盾由社区主任负责调处,一般矛盾由治保主任调处,必要时请“两代表一委员”协助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二是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适时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三是建立“一包三定”责任制和“三公开”制度。对受理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定责任人、定调处措施、定解决问题的时间与期限;公开接访、调处人姓名,公开接访时间,公开接访地点。四是建立“五理”机制,即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三、加强督促指导,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

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力度。根据矛盾纠纷的的性质和内容,根据分级调处的原则,及时确定人员进行调处,并要求接受调处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结书面报告处理结果。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而造成矛盾激化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

在服务方式上,坚持方便于民。制定便民服务措施,在受理群众上访、申诉以及各类矛盾纠纷时,实行首问负责、无偿服务的原则。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