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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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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大全11篇)
2023-11-12 11:22:46    小编: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在写总结时,要注意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为以后的发展提供参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总结有所帮助。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一

(一)深化“放管服”,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一是印发《关于取消12项市本级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眉府发〔2020〕15号),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和“双随机+定向”配套抽查机制,组织工商、国土等部门对违法企业联合实施土地拍卖、商业准入、高消费限制等惩戒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新格局。

(二)优化梳理行政权力清单。一是突出依法定责、权责对应,统一权责清单模板,优化权责清单,完成权责事项优化编制工作,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市本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利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所有行政权力全部上网公开运行。二是对市本级48个部门行政权力进行优化梳理,印发《眉山市市本级行政权力目录(2020年本)》(眉府发〔2020〕38号),将权力目录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权力运行。一是2020年6月,市法制办与市纪委共同对市国土局、市住建局一级廉政风险点对应岗位进行抽查审计,以发现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漏洞,固化权力运行流程,科学配置权力,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权力制衡机制。二是对全市行权部门及区县的行权平台规范运行进行专项督查,并对行权平台规范运行业务进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二

(一)公平公正开展复议工作。有效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和自我纠错功能,本着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以行政复议委员会为抓手,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2020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0件,不予受理10件,依法受理110件,办结100件(其中:维持46件,驳回6件,调解后撤回申请21件,确认违法3件,责令限期履行7件,终止17件),10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有48件进入行政诉讼。

(二)尽职尽责履行应诉职责。按照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要求,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认真履行应诉职责,做到有诉必应。202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涉及行政应诉案件20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5次。已审结的175件行政应诉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31件,仍有31件行政应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175件。

(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以不断健全专业调解组织为抓手,继续完善全市行政调解机构,围绕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房产开发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继续健全专业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各行业牵头部门主导作用,保持行政调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稳定态势。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9455件,调解成功9434件,成功率为99.8%。二是以《眉山仲裁委员会章程》、《眉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八项基本制度为基础,结合日常审理实务,市仲裁委员会制定《文书格式规定》、《关于结案前填写案件程序流程图的规定》、《仲裁档案管理规定》,对从受理到结案的整个过程进行标准细化,进一步加强程序及实体两方面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2020年办理仲裁案件共61件(其中受理43件,201x年未结案18件),已审结56件,结案率91.80%,全部归档装卷完毕。调解及撤回申请16件,调解率28.57%。审理案件的仲裁员79人次。

(四)扎实开展巡回听证实地办案。建立复议案件巡回听证机制,积极推行“巡回听证、实地办案”模式,对重大疑难案件按照便民原则以巡回听证形式,到申请人所在地或案发地举行听证会,提升复议案件办案透明度和当事人参与度,增强复议公信力。2020年,共举行巡回听证7件次。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三

(一)认真开展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办理复议案件,做好应诉前的准备。坚持有错必纠,严格审查复议案件,严格对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查,减少受案件数,减少被诉风险。按照要求推进行政调解和审查信访复查复核案工作。

(二)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完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实施。准确界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把握合法性审查范围,确保制定主体合法、制定权限合法、制定程序合法、文件内容合法、发布和公布形式合法。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合同风险防范等方面,都积极引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

(三)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加强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组织新领或换发执法证人员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案卷评查结果回头看,指导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开展立法工作。按照立法工作安排,下半年将配合市人大完成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完成政府规章起草审查报送工作,督促协调调研项牵头责任单位加快调研立法工作进度,确保完成2020年政府立法计划下达的立法任务。

(五)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指导工作。按照年度安排,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推进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地落实。细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建设,科学设定评价标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促检查,实施书面与实地、综合与重点相结合的督导督查,开展层级督查、系统督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六)认真开展公管工作。按照《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对即将到达有效期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文件进行修订和重新发布。加强对上衔接,一方面按照要求定期向上报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作动态信息,另一方面积极与省上对接沟通,及时知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策变化和工作方向,确保上级政令畅通,利于执行。严把招标文件,管理好招标文件这个龙头,从源头防止不公平的出现。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对招标文件、开评标等各个重点环节实行全方位把控,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健全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计划,侧重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深入了解项目实施流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同时积极参加省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学习各市(州)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上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努力提升自身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四

(一)征地补偿安置复议案件呈增长趋势。今年征地补偿安置纠纷案尤其多,由于省政府未建立裁决机制,均告知当事人按照复议法的规定向市级政府申请复议,为避免踢皮球,同时也是压低层级的需要,我们只能受理对补偿标准不服提起复议的案件。这类纠纷不仅涉及面广,敏感度高,而且补偿安置工作往往已经几乎实施完毕,审查、纠错空间不足,但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二)复议应诉业务缺少系统指导。适逢机构改革年,上级业务部门一直未组织安排相应的培训,复议应诉业务缺少上级法制系统的指导,复议应诉能力尚需加强。

(三)公管业务所涉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公管办业务牵涉招投标、政府采购、住建规划、财评审计等众多方面,业务交叉繁杂,法律法规更新较快,急需不断的学习和培训提高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

(四)公管领域部门职能职责仍有交叉。需进一步强化公管办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明确公管办对重大疑难问题的宏观统筹职能。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五

12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洛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在省法制办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福民强市”、打赢“六加一攻坚战”的总体战略目标,按照“作风转变年”活动的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继续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分别是《洛阳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洛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洛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洛阳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是我市政府立法工作又一重大创新性举措,将极大提升我市政府立法的计划性、科学性。三是围绕作风转变年的要求,积极牵头组织开展“减项目、减程序、减费用,下放审批权限”的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对全市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作部门自查阶段的指导。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和备案审查工作。

上半年共向省人大、省政府和市人大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0件,按时完成向省政府法制办的电子报备任务;对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报备的7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印发备案情况通报两期。二是完成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工作。

落实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对市政府及政府办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认真办理市政府领导批办事项,截止目前,共审查文件75件(其中规范性文件50件)。三是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积极参加各类协调会认真履行参谋助手职责。

共参加会议25次,依法提出意见建议,为政府领导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把好关。四是参与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审查论证工作,上半年共完成23家事业单位改制方案的论证,并出具书面意见。五是完成政府合同审查工作,共审查各类政府合同13件,提出建议50余条。六是完成涉及行政强制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组织对全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810件。其中涉及行政强制规定的27件,经审查决定宣布失效2件,修改11件,市政府已公布清理结果。

一是完成组织对九县八区及六十三家市直部门的2011年度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专项目标的考核实施工作。二是完成组织协调我办相关人员参加全市对所属县(市、区)政府及市直部门的年度责任目标的综合考核工作。三是起草并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发送了《关于印发2012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量化标准的通知》(洛依法行政领办[2012]2号)、《关于2011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洛依法行政领办[2012]5号)、《关于印发洛阳市继续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依法行政领办[2012]7号),完成《关于认真做好省对我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起草工作。四是根据《洛阳市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方案》和《近期机关作风建设暗访监督工作重点》的要求,会同市优化办集中对我市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了共计10次专项和重点暗访检查,涉及单位43家,下达《责令写出书面检查》5份,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查究意见。五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洛依法行政领办[2012]6号)的要求,在嵩县和洛龙区分别举办2期共320余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并向考试合格人员发放行政执法证件。六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调研工作,针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行政执法责任书》11份,及时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整改,达到了执法环境的预期效果。七是按照《洛阳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首批命名的我市三家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发出复检通知,目前已有两家明确表示接受复检安排,另有13家单位经初审已具备申报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条件。

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截止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14起,经审查后受理409起,案件受理数量是2011年全年案件受理数的近4倍。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受理一个对市政府两个部门行政许可行为不服的集团复议案件,申请人数高达187人。审结积案36起,其中,维持28起,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后终止审理6起,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1起,责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起。二是认真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共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5起,其中各级人民法院已审结的案件1起,判决结果为维持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办理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起,复议结果为维持。三是办理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起,办理《行政复议意见书》1起。全力参与了省法制办的现场调查和当事人的协调工作。四是参与市复查复核委员组织的复查复核事项20余起,在复查复核过程中,我们积极配合市信访局做好相关工作,并认真的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五是组织召开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座谈会,各县(市、区)法制机构负责人和市住建委、国土局、交通局、工商局等7个行政复议任务较重的市政府相关法制部门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一是完成2011年度执法机构绩效考核工作。从2011年12月份开始,采取被考核单位自我评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通过集中听取工作汇报、民主评议,走访政府督查室等相关单位等考核措施,对各行政执法机构2011年的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通报以洛政法〔2012〕20号文件的形式予以印发,并把各执法机构存在的问题单列出来分别予以印发,以督促其对照整改。二是根据《洛阳市行政执法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和《洛阳市2012“作风转变年”活动工作方案》的规定,我办制定出台了2012年度行政执法机构绩效考核重点工作安排的意见。对进一步提高绩效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全年工作重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促进工作作风转变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是召开执法机构经验交流现场会,促进执法机构执法水平共同提高。我办于4月27日召开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场观摩交流会。市直38家行政执法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到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黄河桥超限治理站、宜阳县运政执法大队进行现场观摩,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和市卫生监督中心分别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交流会上介绍了规范执法行为的经验和做法,现场会取得了预期效果。四是起草《洛阳市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我市行政处罚行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后,报市政府审查,力争以市政府规章的名义予以发布。五是办理昊宇房地产违法建设、史素芳案等协同执法工作。按照市领导要求,及时上报办理意见和结果。

一是严格选题,确保《公报》质量。按时、按要求完成《洛阳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发放工作,共编辑、发放《公报》6期,总计60余万字,保证了公报的编校质量,并做到了每月按时出版。二是及时快捷,发挥《洛阳政府法制》宣传作用。共编辑《政府法制》简报9期,及时全面地反映了我办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法制机构的工作动态。三是积极报送法制信息,宣传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截止目前,共报送信息507条,其中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分别采用36条、364条。印发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法制信息采用情况通报2次,通报了法制信息采用情况,督促了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四是结合全办重点工作组织好新闻报道,上半年共向新闻媒体报送法制信息36篇,其中《河南法制报》采用14篇、《洛阳日报》以及《洛阳晚报》采用10篇。

一是提高仲裁质量,公平、公正、高效地办理案件。截止目前,洛阳仲裁委受理案件88件,立案标的额1.17亿元。结案60件,调解、和解撤回案件46件,和解调解率达到76℅,无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案件。二是抓好重点案件的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仲裁优势,及时化解纠纷。重视办理涉及民生的社会热点案件。精心地做好当事人的沟通、疏导工作,上半年审理的案件无一信访发生。三是制定《书记员责任制》、《仲裁员守则》、《仲裁案件鉴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四是继续做好仲裁的宣传推行工作。组织仲裁新春团拜会,参加“3.8”妇女维权、志愿者服务等宣传活动,加强宣传交流,做好设立三家仲裁调解中心的前期基础工作,设立河南科技大学仲裁实习基地。五是认真做好仲裁委的换届筹备准备工作,制定《仲裁员选聘方案》,对仲裁员进行重新聘任。六是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打造“阳光、诚信仲裁”品牌,在上半年我市重点部门重点科室作风评议活动第一次集中评议大会上,名列第七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洛阳市2012年“作风转变年”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办认真开展了“作风转变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主要完成了动员教育、组织学习、制定方案、目标分解、公开承诺、理清职能等工作;印发了《法制办干部思想教育管理及其违规违纪问责意见》、《法制办2012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等具体实施办法和意见,明确了法制办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目标和任务,细化了责任和标准;制定完善了保障措施,加强人员动态管理,制作了“作风转变年”人员动态管理牌,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责任,签订了领导班子目标责任书。

一是每月做好创先争优《月报》、《简报》编写及上报工作,积极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大走访活动,开展党员及党组织公开承诺活动。二是根据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安排部署我办2012年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党学习型组织建设活动,组织中心组成员开展“论文化建设――重要论述摘编”、“理论热点面对面”、“城市经营”、“杨奎烈先进事迹”等学习活动,撰写心得体会;积极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活动,按时上报党员培训计划。三是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完成文明单位申报材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每月编写上报创建简报。四是开展加强宗旨意识教育活动。办党组书记张体健为全体党员上“增强宗旨意识”主题党课,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及座谈,引导党员干部深入社区,了解社情民意,走访慰问社区困难户。五是积极参加市直机关运动会,组建参赛代表团,参加广播体操、登山、田径等多个比赛项目,认真组织,积极备战。六是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社区活动。在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期间,积极响应市创建办及市直工委的号召,踊跃参加志愿者“进社区清洁家园”、“助交通”、“牵手空巢老人赏牡丹”等多项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开展“三关爱”、“慈善一日捐”等爱心募捐活动。

3月22日,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成功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度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表彰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2012年的政府法制工作。各县(市、区)和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全市执法机构代表29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围绕“作风转变年”,市法制办必须要转变工作作风。重点解决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服务意识不强,执行层层衰减;二是相互推诿扯皮,不愿承担责任;三是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四是工作拈轻怕重,工作拖沓懒惰。以上问题的存在,影响我办工作职能的有效发挥,影响政府法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影响政府法制系统服务于持续、提升“六加一”攻坚战的效能。下一步,按照市法制办“作风转变年”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意识,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工作质量,进一步增强团结意识和协作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提高服务大局意识和执行能力。

下半年,市法制办将按照“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紧贴、融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百姓需要”的工作思路,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实现“福民强市”目标为主线,以更加积极的工作态度,更加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为我市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有更大的作为、更大的担当,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为此,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在全市开展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充分调动全民参与、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对已经授牌的示范单位进行回访,审查后的合格单位保留称号,不合格单位进行摘牌;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按期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2011年考核我市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发现问题的整改核实报告;继续做好本年度新办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共用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发放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和监督证;继续坚持长效暗访和监督工作,尤其是注重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暗访,剖析典型案例,促进执法规范;按照2012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量化标准,积极组织实施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

为了实现“福民强市”的目标,打好“6+1”攻坚战,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作风转变年”的工作部署,我办将继续加强对执法机构的绩效考核。一是完善《洛阳市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争取以市政府规章的形式予以发布。二是开展2012年行政执法机构论文评比活动,促进执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共同提升。三是召开2012年度执法机构半年工作总结会,强化工作培训和工作部署。四是组织2012年度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继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五是筹备2012年度执法机构年终绩效考核,保证全年工作顺利收尾。

一是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我办将对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调解中心工作进行调研论证,扎实做好试点筹备工作,承担起试点任务,努力完成试点工作,更好的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二是认真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积极准备材料参加应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政府形象。三是提高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各项制度,强化行政复议错案追究制度,大力推行行政复议书面审查和调查会相结合等公开、透明的审查程序,积极探索协调解决行政复议案件的方法,逐步建立协调解决行政复议案件的机制,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

继续完成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市政府出台政策的合法、适当、可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充分发挥起草部门法制机构的主动性和作用;通过集中或分片形式组织对全市法制机构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培训。

通过加强业务素质提升,召开业务专题座谈会,举办仲裁员沙龙活动,提高骨干仲裁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依靠他们的传、帮、带,进一步提高仲裁员的整体素质;围绕2012年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制定调研课题,寻找更加适应目前仲裁工作需要的有效手段,在仲裁调解和企业仲裁服务两个方面有新的突破,促进仲裁工作在案件的标的和数量上较上半年有较大的提升;按照《洛阳仲裁委员会章程》规定,积极筹备,按法定程序召开仲裁委员会换届会议。

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不断加强法制队伍业务和政治学习。围绕“作风转变年”,强力抓好法制办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落实,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办的职能作用。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六

(一)起草并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结合全市工作实际,迅速起草并以市政府办的名义印发了《眉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眉府办发〔2020〕39号),列举了4个大方面21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比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分别印发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二)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细化市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确定的工作任务以及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以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立法工作等7大项20小项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将“一刀切”模式转变为按具体工作实效权重考核模式,优化考评指标体系建设。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检查督导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自查自纠工作,引导督促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就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进行自查自纠。9月中旬对洪雅县、丹棱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四)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4月27日,在青神县召开眉山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推进会,对下一步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创建范围、创建标准、创建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12月28日,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表扬20个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优秀单位(眉法领〔2020〕4号)。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七

市人民政府:

xxxx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x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省、依法治市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奋力打造“产业新城,品质崇州”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办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并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完成编制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一是制定方案,落实政策。为贯彻xxxx年x月xx日全国、全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市已制定了崇州市职能转变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表,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我市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时对应清理和汇总,经法制办审核后报请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将向社会公布。对涉及到取消和调整的相关部门及时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上进行取消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三是继续清理非行政许可项目,严格界定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范围。目前,我市非行政许可项目基本都转变了管理方式(如转变为服务事项或后续监管),所以我市现已全部取消了非许可项目。四是全面清理精简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建立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目录,推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目录管理。今年x-x月,我市政务中心会同市法制办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和申请材料清理工作。争取在xx月底前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完成清理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五是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重点是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等工作。清理规范年检审核,进一步改变管理方式和手段,减少年检年审环节和条件,延长年检年审时限,制定年检年审目录。组织机构代码年检方式改革后,节约了企业办事成本,崇州有xxxx家单位无需每年再到政务中心质监窗口提交年检材料,其经验做法被中国质量报转载;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我市已登记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企业xxx家;实行“先照后证”后,已登记企业xxx家。

(二)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依法、科学、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清单,推进乡镇(街办)编制公布权力清单。我市在政务中心办理的所有行政权力事项都建立了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除涉密事项外),并在led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切实做到了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现正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责任清单并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三)严格执行十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土地出让、矿产开发、政府采购、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务公开、财政资金、政府投资、国有产权、公共资源xx个重点领域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该十项领域的监督制约工作。

(四)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审批办理流程,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严禁擅自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凡属非涉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办理。健全市、区(市)县、乡镇(街办)、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网络,推进审批服务向基层延伸。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完善并联审批运行机制,推行网上受理审查,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试点。目前,全市行政审批整体授权率达xx%以上。

(五)深化公共资源配置改革。凡属国有土地使用和矿业权出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重点交易事项,均纳入公共资源平台集中交易。加强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集中依法进行。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制度。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权限、规则和程序,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健全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和决策调整、停止执行机制,实行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

(二)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x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要求,把合法作为决策的第一要件。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提请政府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经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不得提请政府决策、发文。截止目前,今年共审查各类重大协议或合同共xx件,标的额达xx.x亿人民币。

(三)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崇州市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实施方案》,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律师和法学专家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政策中合法性审查的作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绩效考评等制度。

(四)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我市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市检察院、市法制办联合制定了《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运行工作方案》,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标准化,完善备案审查的标准和程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文件。凡未经单位内部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一律不予备案。今年已备案x起。

(一)探索推进综合执法。积极探索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加快建立健全综合、精简、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今年x月,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市委编办牵头组成、与市法制办等单位组成考察组前往x白仑区、x荔湾区和xx市学习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现正在编制改革方案。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社会治安、公民信息安全、交通运输、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目前,我市已完成实现“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对接,并开展了打击食药品和环境资源专项行动,已移送立案x件,其中x人已受到刑事处罚。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操作流程,推进标准化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行行政执法流程上网运行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未经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行政机关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裁量权基准,并向社会公布裁量标准和行政职权目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力争在xxxx年xx月底前要公布一批事实认定清楚、执法程序规范、严格适用裁量标准的典型案件,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机关准确行使裁量权。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照《x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杜绝临时工、合同工执法。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少于本年度案件总数的xx%,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备案审查率达xxx%,行政执法投诉办理回复率xxx%。积极调动法制办、监察局和执法部门的内部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检查。

(六)加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按照《x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x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x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一)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系统、内容、制度保障三个层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解读机制落实力度,解读文本、解读机构、解读人和联系电话同步公开。

(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法定标准、执法流程、执法决定向社会公开。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要在部门网站上公开案件信息。

(三)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政务微博服务群众办事大厅,健全市、区(市)县、乡镇(街办)、村(社区)四级政务微博矩阵体系。利用政府网站、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政务微博微信等,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依托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查询系统。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公开审理,实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跟踪、案卷评查和年度通报制度。xxxx年新收复议案件xx件,办结x件。

(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分层次组织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今年x月,市委中心组举办了行政诉讼法修改与依法行政的专题培训;二是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目前,市法制办草拟了《崇州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实施办法》,在经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实施,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应诉工作,特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主动出庭应诉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认真落实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截止x月,办理行政应诉案件xx件,主要是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案件。

(三)加强行政调解和仲裁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调解职责,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一)强化依法行政责任。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办)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依法行政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会同市目督办对《依法行政责任书》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的依据。

(二)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和完善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配备必要的现场执法记录、视频监控等设备。加强对立案、调查、决定、执行等执法各个环节的全过程跟踪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依据可查。

(三)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和宣传。完善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要求市政府各部门每年学法不少于xx次,每次不少于xx分钟。市政府常务会还制定了学法计划,定期开展学法活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深入开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市政府今年将在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中筛选xx—xx件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明确整改部门和整改时限,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市政府法制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在xx月底前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承诺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成果。xxxx年,我市被评为x省“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市”。我市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示范创建成果,并积极争创省“依法行政示范镇”,加强对示范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继续积极争创和保持示范先进单位。

xxxx年下半年工作打算主要如下:

(一)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落实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

(二)探索健全责任清单制度。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客服懒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等行为。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积极推进标准化执法,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执法方式创新,推进“说理”式执法,探索推进现场执法的标准化建设。

(四)严格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及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考试制度。

(五)全面完成裁量基准制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使规则,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汇编典型案例。

(六)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按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在重点领域推进综合执法,探索进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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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八

根据20xx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为切实履行价格工作职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经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以争创省“法治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推动价格法治建设工作,为全市现代化建设创造公平正义、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一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解放思想,推进理念创新、工作创新和方法创新,增强管理通胀预期的紧迫感,发挥价格调节功能,提高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舆论引导等多种手段调控价格的能力,创新监管理念,丰富监管内容,为促进两个率先和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二要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注重公开的深度和形式,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物价网站建设,依法履行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等义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开范围和内容准确无误,全力打造“阳光物价”。三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继续严格实行制定价格集体审议、制定规范性文件集体审议和价格行政处罚集体审理制度。凡是制定和调整价格、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价格行政处罚,都要召开由审价委员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案件审理委员会参加的集体审议、集体审理会议,共同论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最终按照集体审议、集体审理的意见作出价格决策,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推进价格改革。深化水价改革,认真贯彻《省“十二五”水价改革意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及再生水等价格调整工作,适时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积极疏导油气价格矛盾,及时成品油价格调整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上级部署落实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深入推进居民用气阶梯式气价改革。二是做好服务民生改善工作。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阶段收费行为,完善普通高中特色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督查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执行情况,加强中小学伙食费、代办费等收费管理,跟踪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政策。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贯彻执行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政策;改革中医药价格管理,建立中药饮片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房地产价格,严格执行普通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和“一价清”制度,做好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工作;抓好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和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适时修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强化涉民收费规范清理,继续推进民生价格公布工作,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收费行为。三是加大民生价费监管力度。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开展“明码标价和价格诚信推进年”活动,严格查处价格欺诈和恶意囤积、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大对涉嫌价格垄断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或者经营者之间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串通操纵价格等垄断行为。加大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整顿力度,重点对运输领域、进出口环节和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有线电视、农村中小学、乡镇医院等领域收费问题开展重点检查。继续加大对教育、医药等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坚持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一要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制度,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确保各项学法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角度的法律法规和价格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要深入推进“六五”价格普法和干部学法工作,全面推行公务员网上学法和考试,采取集中辅导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有关法律知识辅导授课和依法行政培训,确保年度集中法制学习不少于4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6学时。三要加强价格法制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价格公示栏、物价网站、价格信息、电子显示屏等多种载体,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实施十五周年宣传月,不断创新形式,大力宣传体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价格的认知度。

三、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加强对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常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把全局人员的思想统一到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的重点上来,把本部门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市法治建设推进积极贡献力量。

(二)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法制建设工作责任制度、依法行政制度及领导责任制度等工作规程,并作为全局工作目标管理的一个重要考核内容。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协调工作,经常向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汇报本部门法治建设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上级领导的重视,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严格考核评议,落实目标责任。以《市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为依据,从“执法管理”、“执法公开”、“执法实施”和“执法监督”四个方面,对本局各科室以及每一个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量化,责任到人,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全市价格系统法治工作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价工作。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九

(一)完善制度规则。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性和程序性,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进一步电子化、网络化、便捷化。公管办牵头并联合发改、住建、交易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市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交易补充规定》、《眉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暂行办法》和《眉山市“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20—2020年)》等制度规范。上述制度规范的出台对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改进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解决低价抢标、恶意投诉举报等问题、实现招标投标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发挥了重要指导意义。

(二)发挥协调职能。一是全年公管办共召开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11次,协调解决了政府性投资工程中水电气接入工程、移动通信枢纽楼工程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白虎滩小区1标段履约保证金退还等一系列工程建设和政策适用问题,有力的保证了项目的推进和落实。二是参加部门协调会30余次。参与协调处理东坡岛市政道路项目推进、眉山三水厂设备采购epc合同文本审查、文忠街道路整治项目推进以及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等项目问题的研究处置,有力的确保了项目的持续推进。

(三)查办异常交易。坚持净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通过协调各部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全年公管办共受理市交易中心提交的项目异常工作总结7件,向公安机关移送3件,向仁寿县转交2件,向青神县转交1件。针对查实的异常情况,分别对4名个人、10余家公司采取刑事、行政拘留、行政罚款等处罚措施。通过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营造了处处有监督、事事有约束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逐步形成震慑,有力的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强化现场监督。从坚持严格履行监督职能,保障项目推进及其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顺利开展出发,严格按照《眉山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暂行办法》和监督人员现场履职规定,对市级5000万以上的重大项目开标,积极派员参与现场监标26件,对眉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市政及文教事业ppp项目等重大项目的开标程序、以及专家抽取和专家现场评审等环节进行认真监督,及时提出异议,确保开标程序、评审结果的合法有效。通过严格开标、评审程序有力的减少现场异常情况的发生、有力的推进项目的进程。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十

(一)严格执法审核和考核。一是对全市5058个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数进行了全面清理,年审通过证件数4171个,暂停使用证件数1826个(含退休、离职、调离岗位、注销等),因执法人员不合格暂扣证件数3个。二是制定2020年度市级部门和区县政府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考核细则。三是10月份开展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专题督查,进一步促进规范文明执法。

(二)建立案卷评查约谈机制。对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国税局等6个部门30余本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对案卷存在的9个方面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建议。6月5日,对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8个市级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进一步提升案卷质量,防范法律风险。建立了案卷评查回头看约谈机制,对整改不到位又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符的问题案卷,约谈部门分管领导并纳入法治政府目标考核。

(三)强化执法培训。一是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上解读了《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并以市法制办名义印发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进一步强化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对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执法人员进行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为题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7月中旬,组织全市新领执法证件或到期换证的1200余人员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网络培训。9月27日,组织了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参训人员进行了集中网络考试。此次147人参考,145人通过,通过率达98.6%,达到了培训预期效果。

(四)深入推进两法衔接。会同市检察院印发了“两法衔接”工作试行办法,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作出了移送标准和程序。多次召开全市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强化两法衔接工作重要性,参与讨论涉案人员违法情况,提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建议。

(五)狠抓三项制度建设。9月,市政府办成立了眉山市执行“三项制度”和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方案强力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一是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动态管理公开的权力清单,通过在政务中心服务窗口设置了大屏幕显示屏,滚动播放行政机关权力,职责,依据、办事程序等内容,印制群众办事指南等,加强事前公开。抓好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力度,出台《眉山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试行)办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在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平台,做好事后公告。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网络系统方式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整合资源,统一平台公布。二是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部门按权力类别填制相应行政执法文书,全面详实记录全过程,规范装订执法卷宗,确保文字记录规范有序。城管、环保等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视频取证,确保执法过程视频清晰无误,相关视频资料保存存档,执法痕迹完好保留,做到音像记录全程取证。由法制部门牵头在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案卷评查活动,重点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执法决定、决定履行和整理归档八个方面进行评查,通过法制部门集中评,部门内部互相评,部门之间交叉评和案卷评查“回头看”等方式,提升案卷质量,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文书档案完整性、合法性。三是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法制机构审查,严格按照《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等,坚持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坚持部门协调统一,对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决定事项,由各个部门提出法制审核把关意见,通过集体会商形式研究决定。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一

我办通过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查相关文件合同案卷、参加专题协调会等形式,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把好法律关。2020年上半年,我办围绕中心工作、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审查各种文件、合同,出具各类法律意见420份,其中征地拆迁方面109份、各类合同(协议)27份、强拆法律意见265份、其他方面法律意见19份。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4月,区政府与柳州市众维律师事务所签定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该律师事务所2名专职律师在2020年至2020年期间担任xx区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服务,为政府及其部门制定部分文件、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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