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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行政执法局任副局长述职报告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0-26 17:59:30 页码:14
城管行政执法局任副局长述职报告
2022-10-26 17:59:30    小编: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城管行政执法局任副局长述职报告一

为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近期各地查处问责的5起失职失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xx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因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把关不严被问责。x5年3月,在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在参聘人员资格复审环节,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参聘人员谷某敏复审过关,取得录用资格,在社会上造成一定不良影响。x6年3月10日,xx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员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xx县政协学习文史委主任刘因单位拉广告赞助费等违规违纪问题被问责。x1年至x2年,刘任xx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期间,xx县委党校先后联系13家单位及企业获得15.05万元广告赞助费,及价值1.008万元的10箱酒。该款物未入单位账,账外保管,被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处理招待费及党校日常开支等。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x5年12月4日,xx县纪委给予刘党内警告处分。

三、泗洪县半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因对分管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被问责。x5年2月,刘在财务支出凭证审核中,把关不严,致使购买的28条高档香烟违规入账报销。x5年12月28日,泗洪县纪委给予刘党内警告处分。

四、xx区顺河街道周xx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周因对社区财务监管不力被问责。

x5年5月,周xx社区居委会副书记、会计朱套取1万元集体资金被查处。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周作为社区党支部书记,对社区财务监管不力。x6年5月5日,xx区纪委给予周党内警告处分。

五、xx区蔡集镇人武部部长仇因分管单位乱收费被问责。x3年上半年,蔡集镇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城管队在该镇“两违”管控工作中,以违建拆除保证金的名义向该镇197户违建户收取费用75.15万元,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相关人员分别受到了处理。仇作为分管领导,对此收费行为负有领导责任。x6年4月21日,xx区纪委对仇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案例表明,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问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盯紧“关键少数”,突出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视(查)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问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抓敢管、坚决抵制,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从严管党治管的强烈政治信号。

城管行政执法局任副局长述职报告二

答辩人:某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某某,该局局长

答辩人因与李某行政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基本事实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五日十八时二十分,答辩人执法人员王某某、王某和赵某某在城区巡逻时发现县府东街李某卤肉店门口有一流动摊贩殷某某在占道贩卖蔬菜,执法人员王某某、王某向殷某某出示执法证件后,责令殷某某到交警大队什字以北指定位置经营,殷某某当即准备骑电动三轮车前往,就在此时,李某醉醺醺地从自己经营的卤肉店里跌跌撞撞地出来破口大骂,指责执法人员未及时清理卤肉店附近的流动摊贩,影响了他的生意,并拉住殷某某的三轮车不让离开。答辩人执法人员见李某已醉酒,劝其到执法局办公室反映问题,此时李某的卤肉店里又走出来一名40岁左右的女性,和李某一起辱骂答辩人执法人员,并且多次用口水唾执法人员某某强和赵某某。答辩人执法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按照领导指示极力保持克制,反复劝阻李某,让其酒醒后到答辩人办公室反映问题。这时现场已聚集很多人和车辆,为避免阻碍交通和激化矛盾,我局执法人员准备离开。而李某却越骂越凶,并上前扯住执法人员王某某、赵某某的衣服不让离开,王某拿出手机欲对李某阻碍正常执法的行为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对现场情况进行取证时,那名女性见状便抢王某手中的手机并撕扯王某。随后还采用上执法车辆和挡在执法车辆前面的方式不让执法车辆离开。最后李某和那名女性在周围群众的指责和劝说下,才离开执法车辆,执法人员和车辆方才离开现场。

事件发生后,答辩人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对事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人员十条禁令》,面对李某和那名女性的无理挑衅和人身侮辱,自始至终保持克制态度,坚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没有对李某造成任何人身伤害。

20xx年6月16日,李某向答辩人书面申请国家赔偿,目前答辩人正在研究是否进行赔偿,至今尚没有给李某正式答复。此后李某又到县信访局信访,县信访局接访后要求答辩人对李某信访问题给予书面答复(某信转〔20xx〕128号信访卡)。

20xx年7月8日,答辩人就李某信访问题作出某城管信访〔20xx〕3号"信访事项办理答复意见",对其信访问题依法进行了书面答复。

20xx年7月22日,李某将答辩人起诉法院要求进行国家赔偿。

对李某诉讼请求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某于20xx年6月16日书面向答辩人提出国家赔偿,根据上述规定,答辩人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逾期没有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某于20xx年6月16日向答辩人提出国家赔偿,答辩人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的期限是20xx年8月16日,答辩人如果逾期没有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李某才可以提起诉讼。李某在答辩人作出是否赔偿的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明显违反的法律的规定,应依法裁定驳回其起诉。

此致

某某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某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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