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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诚信之花,书写发展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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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诚信之花,书写发展理想
2022-10-26 17:19:09    小编: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培育诚信之花,书写发展理想一

20xx年,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工作以党的十九大,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以促进农业安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绿色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参训人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技能需求,重点以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模式,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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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计划安排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任务4000人,认定新型职业农民4000人;组织评选优秀农民田间学校15家。项目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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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十三五”期间,我市农业发展布局,结合各区县产业、社会服务等领域的不同特点开展培训:一是对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的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包括粮食种植、蔬菜种植、果桑茶花药种植、食用菌养殖、畜禽蜂养殖、种子营销、农药营销、农村土地仲裁等人员的培训;二是对从事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生态循环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业人员的培训。同等条件下农村妇女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成员优先参与培训。培训以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为主,引导性培训(国家有关惠农政策、涉农法规、素质提升、农民手机app应用)为辅。技能培训以“农民田间学校”方式组织实施,主要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社会服务型人员培训由市级基地集中进行培训。每个培训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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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项目有效实施,各培训机构要在总结以往学员遴选经验基础上,认真做好学员遴选工作。学员遴选应本着自愿参训、产业相同、就地就近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来开展遴选工作。围绕种、养业,一是以镇、村为单位开展学员遴选;二是以农业园区、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学员遴选;三是以培训产业来遴选学员等等。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制定遴选标准,把好学员准入关。社会服务类专业,由市局相关单位组织安排,各区县积极搞好配合。学员遴选的基本要求是:年龄6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从事农业产业,参训意愿浓厚,服从培训安排。种养业:按报名学员从事产业规模大小,从大到小进行学员遴选。社会服务型:须从事该项产业,或拟于近期从事该产业的人员中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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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下达(1-3月)

根据区县培训需求和年度工作考核,分配任务指标。区县农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市下达的培训任务数,分专业落实到具体培训机构。

项目区县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认真编制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组织管理机构、所用田间学校、进度安排和工作措施等内容;要根据市制定的工作进度(详见附件2),科学、合理的安排好年度培训工作,并制定好本地培训进展计划。各单位《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于2月25日前报市农业局备案,一并上报本地培训进展工作计划(参照附件9)。

(二)培训实施(4月—11月底)

1、制订培训计划。培训基地要根据本地产业结构特点、农民培训需求和市下达的培训任务数量,制定好培训计划,任务要落实到每一个田间学校、每一个月份,措施要具体,并报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计划组织实施。每班次开班前须逐级向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落实开班报告制度。

2、遴选培训师资。要以市“农民培训师资库”成员为主,严格培训师资遴选,积极完善农民田间学校“辅导员+双专家”制培训方式,新挖掘发现的农民专家要加强培养,并大胆聘用水平高的农民专家进行授课。

3、制定培训流程。培训基地要负责制定好各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流程,培训流程要让参训学员感到简捷、易掌握,符合学员要求和培训专业实际。

4、组织培训考核。每个培训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组织参训学员对所学过的.知识、技能等进行统一考试,考试方式可灵活多样,但必须做好记录以便存档。要组织学员填写《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附件3),对师资进行满意度测评。

5、建立培训档案。做好培训档案的整理和装订工作。档案资料必有的内容包括:方案、培训计划、培训台账、签到簿、培训教材、影像或照片、资金支出明细等。

(三)项目监管

项目区县要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明确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切实工作措施,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1、完善信息报送。各项目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及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信息的登记、统计、上报及培训结束班次的电话抽查等工作。在每期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电话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7日内将抽检合格班次的电子台账上报至市。从4月份开始,每月的20日前报送培训进度情况(报送内容包括:台账、签到簿、培训现场照片等电子版)。还要及时编报培训工作简讯、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每月在省、市农业信息网等刊发信息不少于2篇。

2、实行台账登记。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类别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的《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台账》(附件4),培训台账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签字和盖章,避免代签、事后补签等现象发生,并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复印件)。

3、严格监督检查。区县农业局科教科要落实好项目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制度措施,提升监管成效。培训开班后,要派专人抽查核实学员身份,听取学员建议,公布联系电话,发动学员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培训班次结束后,农业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培训项目实施要求逐班次进行验收,并填写《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验收报告单》(附件5)。验收不合格的,要出具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各项目区县培训工作要在11月底前全部结束,并上报培训工作总结。

4、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培训结束后,市聘用第三方机构于12月份开始,对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各区县、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好。绩效评价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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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区县要将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作为提升农民素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注意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统筹规划、计划工作,将培训规划与年度培训计划、市级专项培训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培训计划、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培训内容有机结合,合理配置使用各类培训资源和经费,力争使培训资金效益和培训效果最大化。

(二)加强过程监管。要按照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目标和要求,不断规范学员招生组织管理、培训实施过程管理等工作环节。区县主管部门要采取实地走访、电话抽查(每班次抽查不少于20%)、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培训真实情况,并做好工作记录。培训机构要与农民田间学校签订培训协议,实行合同制管理,并大胆启用参加市级辅导员培训的农技人员或农民技术员来承担辅导员工作,发展壮大辅导员队伍。市农业局将随时抽查培训情况,抽查结果记入年度项目考核。

(三)强化培训进度情况报送。20xx年度,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工作被列为市政府、市委组织部重点考核内容,并要求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区县要根据市安排的培训工作进度,认真抓好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每月培训进度指标必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县月培训工作进度只能提前,不拖后,否则将影响到对区县考核。同时每月也要按时报送培训进度情况,当月未开展培训活动的,实行零报告制度,未按时报送的将根据考核指标予以扣分。

(四)加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各区县、各单位在抓好今年培训任务完成的基础上,按照《淄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淄政办字[2017]149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分配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好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要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分期分批组织好认定工作。要做到认定工作与培训工作同安排、同组织、同实施,杜绝年底搞突击认定,确保年内认定目标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五)规范经费使用。承担培训的机构要严格执行《淄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培训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套用等违规使用资金行为。培训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培训教材、培训师资聘用(包括讲课费、往返交通费、误餐费等)、学员交通、误餐补助、住宿、培训耗材(学员使用的笔记本、笔、包等,教学使用的笔、纸及其它必要教学工具等)、场地租赁、档案建立、招生宣传、跟踪服务、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经费(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5%)等。要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各类票据、凭证使用,杜绝不合理票据、凭证入账等问题。

(六)推荐优秀农民田间学校。收到项目实施方案后,各区县根据20xx年本地农民田间学校培训任务完成、培训效果、配合程度、学校条件建设等方面,向市推荐优秀农民田间学校。市将对推荐对象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公布,并给予每一个优秀田间学校1万元的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改善教学条件。资金使用情况由区县农业局负责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科学、合理、到位。

培育诚信之花,书写发展理想二

依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市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需求,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制定了《2020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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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深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行动,全市培育一批覆盖所有乡村、扎根农业、服务农民的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我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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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学员遴选标准》,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致力于农业生产经营的18-60岁青壮年农民,原则上培育对象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备种养业的基本理论知识,现代农业生产理念,实际技术操作能力,经营、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和管理能力,善于应用现代农机装备和科学技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是农业生产、服务、管理过程中的骨干人才。生产经营规模标准:生产经营大户玉米、水稻、大豆种植面积6公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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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任务为186人。

(一)培训专业及规模

结合我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对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需求开设培训班。培训学员186人、学员在11个乡镇街中遴选;

(二)培训内容

专业课:乡村振兴、黑土地保护与提升、玉米高产栽培技术等。

(三)师资配备

按照《2020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计划》,扎实开展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计划聘请农业科技学院等教授授课。

(四)时间安排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按照累计培训不低于5天(40学时)的要求。

(五)班级管理

为强化培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将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一是选好配强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二是成立班委会,选配好班委会成员;三是以乡镇街为单位成立学习小组,指定农业站专人任组长,负责整个培训期间的学员管理。

(六)资金及使用

2020年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186人,国补资金22.32万元。累计5天的集中培训,按人均1200元标准进行补助。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及培训机构、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全过程的支出。主要包括招生、学员学习用品教材费耗材费、学员培训食宿交通、租车、参观,租用场地、宣传以及管理人员差旅费、教师讲课等培训的支出。

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有关问题可参照吉财党群〔2019〕162号文件、吉财党群〔2017〕1059号文件执行。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预算223200元,其中课堂培训及实训支出165200,参观交流支出58000元。

严格执行《省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规定使用培训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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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开展好年度培训工作。

2、创新培训模式。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做到“一班一案”,建立指导员制度。注重实践技能操作,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推进信息化手段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中的应用。

3、强化培训管理。一是采取班组联合办学模式,在教学班内以乡镇街为单位设立学习小组(乡镇街教学班)指定专人进行培训管理;二是建立系统、规范的培训档案。充分利用电脑进行管理;三是严格按照省里制定的管理规范进行日常操作。

培育诚信之花,书写发展理想三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xx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xxxx年x经开区(汉南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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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聚焦我区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围绕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办度,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持续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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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共xx万元,其中中央资金xx万元,省级资金xx万元,共计xx万元。

xxxx年围绕主导产业培育xxx名农民,依托x市xx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开展培训,x楚湘农业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实训基地。其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xx人,时间累计不少于xx天,跟踪服务不少于一年(或一个生产周期),每人培育经费xxxx元;技能服务型xx人,累计不少于x天,补助标准人均xxxx元。

1.生产经营型

生产经营型以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及辅导员、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青年农民以及农业乡土人才为主要培训对象,兼顾其他层次不同产业不同类型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主要围绕市场营销、“互联网+”、规范管理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生产服务能力和安全生产等内容开展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x天(或xx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不超过xxxx元。

2.专业技能型

专业技能型以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服务人员以及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专业技能型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围绕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急需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开展的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信息农业、休闲农业以及农业生产安全知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环境保护(含农药化肥“两减”技术、土壤污染防治等)、农业政策、金融政策、农药经营与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x天(或xx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不超过xx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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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选准对象、确定机构、创新模式、配套扶持”的工作思路,围绕我区主导产业,组织农民培训。

(一)选准培训对象

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xx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我区认真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对象库,让有需求的农民得到所需要的培训和教育。积极帮助和指导农民登录“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xxxx年、xxxx年已培训的学员,不得参加同一类型培训。

(二)科学确定培训机构

根据我区主导产业,按照行业指导和技术推广职能,确认x市汉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培育机构承担本行业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培训机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定培训机构,按照产业、类型、区域,确定培训、实训、实习基地、农民田间学校。

(三)创新培育模式

根据农民特点,采取“分段式、重实训、交替式”教学模式。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农村习俗,灵活安排教学任务和时间。综合能力课要着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三农”思想、农民工权益等相关知识,培养“爱国、尚农、勤勉、诚信”的农民精神;专业能力课要注重乡村治理、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农产品营销等内容的讲授,着力提升创新、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本领;能力拓展课要着力传授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业态的相关技能,提升科技兴农本领。要结合疫情,把疫情防控、艾滋病及公共卫生安全、农村消防安全等课程纳入培训内容。

在生产经营型班级,探索“xx天+xx线上学时”或“xx天+xx线上学时”模式,逐步建立“线上培训、线下集中、实训参观”一体化培训。大力开展农民智能手机应用培训,促进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加强“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推广应用,鼓励农业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利用云平台开展指导服务。

    (四)强化教学管理。

我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学管理,对不符合要求、质量不高、学员反映不好的教学活动要及时整改或叫停。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负责人要到班讲解培训政策,核实学员情况,听取学员意见。落实开班计划申请制度,未经批准,培训基地不得随意变更实施计划。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培训基地负责人对培训班台账的真实性负责。落实在线评估制度,培训班开班时,要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xxx%上网;培训班结业前,要组织学员开展在线评价,学员参评率不低于xx%。培训机构、师资、教材等信息要及时上网,提高培训的规范性。落实培训效果考核制度,要对学员课堂表现、学习任务完成、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情况进行测评,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加大培训效果第三方评价,推动培训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相结合,鼓励组织学员参加农民职称评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培训有用性、实效性。

(五)加强跟踪服务

按照一个完整农业生产周期的需要开展跟踪服务。各培训基地要建立稳定的跟踪服务导师团队,结合农时季节以及学员的实际需求,开展技术、信息、法律、政策等服务,解决学员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依托农技推广体系,为学员开展经常性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学员跟踪服务平台,为学员提供远程学习、信息推送、沟通交流等服务。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班级qq(或微信等)群,搭建学员交流平台和跟踪服务平台。确保参训学员问有所答、疑有所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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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农民培训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做到每个班都要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经费有预算、核算,实现“班班清”。

(一)补助标准

1、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班(特色种植班,xx人,贫困户农民培训人员占培训比率在x-xx%)。累计不少于xx天(或xxx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xxxx元,班级总资金xx万元。

2、乡村振兴综合培训班(xx人,贫困户农民培训人员占培训比率在x-xx%)。累计不少于x天(或xx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xxxx元,班级总资金x万元。

(二)开支范围

 按照“钱随事走”原则,项目资金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和培训机构(或培育示范基地、实训基地)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全过程支出。主要包括:

1.教材费。指文字教材、教辅资料、声像教材和“云上智农”在线课程制作、线上培训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教师费。指用于授课教师(含实训指导老师、线上服务专家)的课时费、课件制作费、交通费、食宿费(或误餐费)、师资培训等方面支出。

3参训学员费。指用于学员食宿、交通、实习、参观交流、学习用品、实训材料(耗材)费、培训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费、结业证书、优秀学员典型案例等方面支出。

4.其它费用。用于农民教育培训所发生的对象遴选、需求调研、场租、宣传发动、档案整理、资料印刷、信息化手段、跟踪服务、职业技能鉴定、绩效评估等方面支出。

    (三)强化资金监管

(1)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管理制度。建立资金“谁使用、谁审批、谁负责”的监管机制。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好第一责任,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科学测算培育成本和人数,做好资金预决算管理,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程序,建立完整的财务档案,确保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3)按照“钱随事走、以钱养事”的原则,核定各项开支成本。原则上培训经费不低于总资金量的xx%,跟踪服务、需求调研、信息化服务等经费不高于xx%。

    (4)严禁变更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发放给培育对象。严禁大额现金支付来往业务,对于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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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是十三五规划、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我区将进一步强化责任,着力实施好今年的项目,促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

(一) 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地开展我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成立农业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相关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汉南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科。办公室负责制订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争取组织、教育、财政、妇联、共青团、扶贫等相关部门的支持,调动社会力量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我局要牵好头,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促进农民培训从“一产”向“三产”、从农业生产向产业振兴、农民全面发展转变。

(二)加强项目监管。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坚持属地管理原则,x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局是项目实施主体,也是责任主体,区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区农业局加强对培训过程实施监管。培训班开班前,培训机构需要向区农业局提交开班申请,明确办班时间、地点、课程设置、授课老师、培训专业、培训人数等内容,区农业局对培训机构提交的办班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培训班开班后,区农业局将派人全程跟班监督,确保培训过程规范。培训班结束后,要对培训机构和教师授课情况等进行考核、测评。要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农民教育培训台账。区农业局在做好本级实施项目监管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本辖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充分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及互联网、电话和实地调查的方式,强化实时监管。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机制不顺、管理服务不力、培训工作不规范的,及时督导整改。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办理。邀请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项目组织实施、验收和监察,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对培训人员(贫困户)政策扶持。要加大政策技术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对认定的农民培育培训的农民和贫困户,在土地流转、财政支农项目和惠农政策、保险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大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和典型学员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政策,积极参与培育工作,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宣传信息。努力营造政府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农民满意的良好氛围。

培育诚信之花,书写发展理想四

“四上”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是国民经济核算基础数据的主要来源,也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按照“先入库,后出数”的原则,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扶持更多的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做好“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提高“四上”企业入库率和数据质量,对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有效实施经济运行监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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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上”企业入库标准和发展历程

 1.“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发展历程

“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从2011年开始,已历时8年多,审核标准、审核内容和工作流程不断变化。2011年8月国家统计局完成季度调查单位审核,建立了全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调查单位库。从2012年年报开始,规上服务业企业纳入“一套表”范围,由此“四上”企业申报开始初步确立。而自2013年4月份起,“四上”企业申报正式由季度审核改为月度审核,自此“四上”企业申报入库流程固定下来。随着“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系统运行日趋完善,“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步入正轨、不断优化。

20zz年,浦北县“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成绩显著,作为当年全区统计工作会议上经验交流发言县、区统计局之一。贵港市统计局曾组织该市各县(区)统计局、柳州市三江县政府分管县领导率县统计局班子领导及业务人员到浦北县交流学习。

 2.“四上”企业入库标准

“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企业。具体指:入库时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和符合入库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法人和符合入库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达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业企业法人和符合入库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是指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房地产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工作,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

(二)我县“四上”企业发展现状

随着“一套表”调查单位改革逐步深入,我县“四上”企业入库数取得突破,单位总量稳步增长。截止2019年底,全县共有在库“四上”企业206家,比2018年减少了33家,同比下降11.58%(主要因统计口径提高,服务业退库19家,工业退库12家,餐饮退库1家,房地产退库1家)。2019年共有新增“四上”企业30家,同比增长7.14%,其中:新增工业法人单位15家,同比增长200%;新增建筑业法人单位5家,同比下降16.67%;新增批发零售业单位3家,同比增长50%;新增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1家,同比增长100%;新增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4家,同比下降33.33%;新增服务业单位2家,同比下降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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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四上”企业培育工作认识不足。“四上”企业培育入统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工作,涉及行业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目前,我县虽出台了县“四上”企业入库培育工作方案,但“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缺乏规范的管理机制和明确的责任分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行其是,没有实现业务协同。

(二)存在重申报轻服务思想。行业主管部门普遍存在重申报、轻服务思想,开展申报工作较为积极主动,但企业申报成功以后,就较少进行跟踪服务,特别是对仍然心存顾虑的企业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填报数据不全面、不规范、不及时,甚至后期拒绝报送数据。新入库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如不加强扶持培育,企业经营效益下滑,年底将面临强制退库风险。

(三)部门信息共享渠道不够畅通。虽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的改革,提高了“四上”企业新增入统效率。但是税务部门的税源库、市场监督部门的企业登记库、统计部门的企业名录库等由于各种原因并未能有效发挥沟通效用,导致一些达到“四上”统计标准的企业未能及时反馈到主管部门,导致没能及时跟踪培育、申报、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围。

(四)企业配合程度不够。不管是前期申报入库还是后续填报报表,企业的配合都至关重要,如果企业不理解、不配合,很难组织申报,即使申报成功也会有很多后遗症。当前企业配合程度不高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入库后会增加一定的工作任务和管理成本。从本次普查结果来看,私营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占全县法人总数的八成以上,大部分企业统计人员是聘用的零时工,有些还身兼数职,对申报工作业务技能掌握不够,有的甚至临时抓差;二是入库所需要的申报材料比较详实,部分企业由于产品(商品)销售不开税务发票,造成实际可能达到入库标准,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应税销售额远达不到入库标准;三是部分达到“四上”标准的个体户因为税费方面考虑,不愿转为企业法人,还有部分企业担心入库后,会暴露收入,缴纳税金会有所增加,企业负担会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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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虽然我县新增“四上”企业和在库“四上”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加,但是一些规模大、发展好的龙头企业不多,为了确保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抓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以“在库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规下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思路,把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规模作为优化存量、提升增量、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途径。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四上”企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四上”企业摸底、培育、入库等相关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归口管理、各镇(街道)分级负责、各方共同配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出台“四上”企业培育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入库目标计划。全面摸底排查“四下”企业的发展现状,采取措施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统计部门要积极做好达标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审核评估,提高入库工作效率和质量;对已入库“四上”企业要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确保统计数据有出处、有依据、真实可信。

(三)政策扶持,优化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四上”企业激励机制,在制定、落实政策上要优先扶持“四上”企业。同时要加大企业培育发展和申报入库工作的扶持力度,对临规企业要在项目资金、财政支持、资源配置、专项申报、公共服务、政府采购、荣誉评定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扶持和优先安排。根据“四上”企业发展实际以及我县产业发展情况,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给予企业一定额度的产业扶持资金支持,加大贷款担保等金融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四)强化督导,狠抓实效。县督考办要采取专项督查、季度通报等方式强化对“四上”企业培育和申报入库工作的督导。对符合统计标准而不配合、不申报的企业,除了不得享受政府资金、项目扶持各项优惠政策外,由统计、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积极入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从根本上保障“四上”企业单位应统尽统。同时,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的宣传引导,解除思想顾虑,提高入库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推进机制和氛围,确保企业培育和申报入库工作取得实效。

培育诚信之花,书写发展理想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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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肇庆市共有认定农业龙头企业259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7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16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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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重视政策扶持

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动方案》其中主要目标:“(三)新增1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并提出了十大惠农扶持政策,四大实施保障措施,切实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发展。

2、认真落实及制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

认真学习落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制定《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并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关于做好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109号)下文《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的通知》(肇农农函〔2020〕93号)督促所属县(市)区制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并根据已有的办法认定和监测管理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规划和指导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发展。

3、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快构建新型助农服务体系。

大力培育发展多元化助农服务主体,鼓励建立集农技服务、信用评价、保险信贷、产品营销于一体的公益性、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组织。成立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结合广东省科技特派员系统,组织省、市、县农技及农业政策专家强化技术及农业政策指导工作,主动经常与企业或种植大户、经营合作社沟通联系,指导生产宣传政策,促进企业间的经验交流,合作共赢。

4、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摸底调查我市农业企业情况,组织各县市区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政策、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的宣讲宣传,积极扶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企业申报,不设门槛、积极服务、落实举措积极发展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培育工作深入发展。

5、引导农业生产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特点成立农业企业,培育发展成为新的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现有农业龙头企业。《“611”工程行动方案》专门制定了扶持政策:“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奖励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品牌战略实施”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大科技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品牌建设,提升综合实力。打造一批上市农业企业、重点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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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我市以完成《“611”工程行动方案》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65%的好成绩完成了2020年度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任务。“611”工程要求我市2020年度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其中省级7家,市级13家。我市实际于2020年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3家其中省级13家,市级20家。

2、肇庆市高要区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组建研发中心,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依托高校、科研院所走产学研结合的路子,产品更新换代,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恒兴、振业等企业开发研制功能食品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方便式盒装酸菜鱼等健康食品已进入多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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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动方案》针对农业产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各县市也针对当地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金融扶持措施,现简单列举如下:1、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与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2、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每年安排1000万元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业。3、奖励农业科技创新,对当年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和个人在省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与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获得肇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与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3、推动品牌战略实施。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4、奖励农业招商引资。奖励引荐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引荐人,对引荐到我市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引荐人,且实际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按实际投资额3‰奖励项目引荐人。每个项目的奖励金不超过200万元。5、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基金。6、加大的农业企业的融资扶持。6、加大农业政策保险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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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市农产品品牌知名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知名品牌不多,广东省名牌(农业类)产品48个和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数量6个,分别排全省第15和16位,尚无国家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特殊农产品未能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

2、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程度较低,产业链条短。我市农业目前仍以传统种养业为主,农业生产以初级农产品为主,精深加工和流通企业不多,加工深度不足,缺乏辐射范围广、交易规模高的批发市场。

3、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农业融资难,制约瓶颈多。地方财政资金扶持有限,省、市、县项目资金有限、扶持资金不多,门槛高,申报难。加上贷款信贷政策瓶颈难以突破,农业生产贷款难、担保难,资金短缺成为大多数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二是农村产权流转改革不彻底。农村土地、林地等产权还不够明晰,加之涉及农户多,农民产权流转意愿不统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难以流转,加上我市是传统农业市,农民对土地依赖程度较高,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小,部份农民诚信意识不强,随意毁约现象时有发生,租期不稳定;流转期限普遍偏短,形成经营主体对基础设施建设,如水利灌溉修建、地力培肥改造等不敢过多投入,土地优化使用程度不高,集中连片规模生产经营难。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也使生产经营管理建设用地难落实。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未能像省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进行财政资金奖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申报的积极性。

4、规划引导不够。多数农业产业化行业的发展存在先建设后规划或边建设边规划的问题,农业产业化发展缺乏前瞻性,中长期发展空间不足。部分农业企业对于财务规范管理意识不强,资金支出和营收情况未能在公帐上充分体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品牌创建和龙头企业的认定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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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xx年我市计划完成25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新增培育认定任务,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龙头企业8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7家。

2、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形成稳定的产供销关系。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农民以多种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经营。加强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通过企业带动,在“一村一品”生产、村企合作经营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结合“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活动,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示范基地。

4、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积极推行农产品生产环节全程监控,建立农产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的档案追溯制度、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支持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依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把好产品准出关,实施农产品质量标准管理。

5、提高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鼓励科研院所或者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加快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6、落实扶持措施。一是因地制宜制定一系列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龙头企业。二是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

7、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名牌发展战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树品牌创名牌,实施品牌战略和外向型发展战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培育诚信之花,书写发展理想六

尊敬的×市长,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区“四上企业”培育有关工作作简要汇报。为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区始终坚持“在库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规下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总体思路,把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规模作为优化存量、提升增量、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途径,在领导推进机制、政策激励措施、发展要素保障、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发展难题,“四上”企业培育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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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四上”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把“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与脱贫攻坚、项目投资、产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常态化强力推进。二是建立企业联系机制。坚持区级领导、重点部门联系企业制度,“一企一服务团队”,全面落实“减负增效”各项政策,确保企业稳健经营、满负荷生产。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培育“四上”企业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推进工作机制。 <>

一是加大正面宣传。针对企业融资难、经营难、配合度

低、“身份”限制等问题,组织区级部门专题研究创造条件解决问题,积极正面引导,转变企业观念,提升企业配合度。二是加大企业奖励力度。我们出台了《×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办法》,对新入库、进规企业当年每户奖励×万元、对当年营业额和产值上台阶企业分别给予×万~×万元的奖励,在财政、税收、金融、市场准入等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便利。对项目投资、招商引资、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体系建设、“个转企”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三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支持鼓励企业品牌建设,获广元市知名品牌的,区政府奖励×万元。2020年,累计奖励企业×家、奖励资金×万元,充分调动了企业积极性。 <>

一是建好“三本台账”。精准建立在库企业、新开业企业、临近入库标准企业“三本台账”,明确“四上”企业、“四下”企业、新成立企业等培育要求,建立优势骨干企业、重点培育企业和新入库进规企业以及新成立企业培育台账,逐一分类指导。二是建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对已经入库进规的,重点抓好企业的生产和扩能,不断培育壮大一批;对接近“四上”标准的,重点培育,及时申报入库一批;对已经达到或即将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个体户,积极引导转为企业法人,不断培育发展一批;对于新建或新成立、招引的企业,做到及时发现、动态跟踪一批。

截止目前,我区累计培育“四上”企业×户。三是强化入库申报指导。严把材料审核关、数据质量关和企业申报关,对入库企业的形象打造、证照办理、财务税务资料和批复备案文件等进行重点指导,确保实现扶持培育一户、入库进规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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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要素保障。及时做好生产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地协调服务工作,加快电力、油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企业直购电试点、富余电量消纳、直供气等政策。加快重点企业“煤改气”进程及集中供热项目建设,企业用能成本持续降低。×物流公司成为全市第一家第三方物流集团公司,×铁路羊木货运站年吞吐量达×万吨,×物流港中转仓储项目加快建设,企业运力保障持续加强。二是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实施“双提双破”专项行动,大力推行马上办和“一窗进出”并联审批,简化企业办证行政审批流程。强化“银企”对接,努力为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今年以来,累计为×粮油、×金矿等×余家企业融资×余万元。全面落实企业减税降费措施,今年以来,全区“四上”企业累计减免税费×万元。

回顾工作,我们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发展不均衡;二是企业个数少;三是企业规模小;三是企业进规慢;四是企业进规慢。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

神,尤其是×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因企施策,勇于创新,不断加强全区“四上”企业培育,努力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发言完毕。

培育诚信之花,书写发展理想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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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商贸“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局的中心工作之一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同时,为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第三产业增加值等经济指标的稳步增长,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限额以上企业培育、培训工作,真正做到领导重视、人员到位、机构健全。

 2、搞好调研,摸清底数。今年以来,我局会同统计、工商等部门对全区商贸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销售业绩情况进行了大规模的摸底调查,初步摸排出粤客隆、万佳惠、欣盛超市、汤司令饭店、乔老爷饭店、君雅洲际大酒店等合符限额标准。随后,我们安排专人,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衔接,宣传区委、区政府的优惠政策,动员企业进入限额申报范畴。

 3、明确目标,循序推进。今年市政府对我区考核任务为新增限上企业2家;区政府对我局考核任务为6家。截至目前,尚未有一家企业线上申报。但我们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先从君雅洲际酒店等工作难度相对容易的企业入手,寻找工作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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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体经营者对“个改企”工作思想顾虑较重。许多个体经营者担心进入限额以上企业范畴后,会加重税收负担,因此申报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

 2、工作经费缺乏。培育限额以上企业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限额企业摸底调查、商贸企业座谈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等,而区财政没有对我局安排专项资金,我局只能从其他办公经费中调剂资金开展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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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培育力度,提升限上企业贡献。密切配合区统计局,引导和扶持现有中小企业、个体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国家统计标准的企业,及时纳入统计范围,为我区社零总额持续增长奠定基础。力争10月份前完成新增2-4家限额以上企业的任务。

(二)引导企业转变经营思路,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积极引导商贸企业尤其是高端住宿餐饮业企业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转变经营理念,在拓展商品范围、彰显特色经营,扩大消费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以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加快培育消费热点。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开展网络营销,实现由传统零售商向电子商务应用企业转变,不断适应快速变化的消费模式。

培育诚信之花,书写发展理想八

委托培育良种合同

甲 方(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大力繁殖和推广优良品种,促进农业生产的优质高产丰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制种名称和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母本种籽供应及质量标准

甲方供给乙方________母本种籽________公斤,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 日以前交付乙方。

甲方保证母本种籽净度达到________%以上,纯度不低于________%,发芽率不低于________%,水份不高于________%。

第三条 制种质量标准及数量、价格

乙方培植________种的土地(或水田)必须相对集中连片,土质肥沃,无杂草,排灌畅通,精耕细作。乙方必须保证培育的________种籽净度达到________%以上,纯度不低于________%,水份不高于________%。

乙方必须向甲方交付________种籽________公斤,甲方以每公斤________收购。完成该收购数后,每超卖一公斤,甲方多付给________元。

第四条 农药、化肥供应及技术指导

甲方保证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供________农药指标________公斤,……提供________化肥________公斤,……,由乙方自费购买。

第五条 质量检验办法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母本种籽,必须经过有关种籽质量检查部门鉴定,证明达到净度、发芽率、纯度、水份的质量标准,出具质量检验证明书后,乙方才予接受。

2.乙方交付给甲方的________制种,必须由甲方派代表与乙方在种籽收割前作大田定点纯度检查,抽出一定株数,作百分比检验。然后,由甲方派出代表与乙方取出一定数量的________种籽,做发芽率检验。乙方交付制种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___制种时,必须与甲方代表同时取样,送有关种籽质量检查部门作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的质量鉴定,经检验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后,甲方正式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价款付给乙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母本种籽如果经质量检验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乙方并可以提出中止合同的执行,待甲方提供检验合格的母本种籽后,经乙方同意,方可恢复执行合同。

2.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化肥、农药指标,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如指导失误,应由甲方负责赔偿实际损失。

3.乙方如不按时、按量向甲方交付制种,每少交一公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4.乙方制种如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必须按所有制种数量,以甲方每公斤收购价的________倍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________育种的损失,不以违约论。甲方应根据损失的实际程度,酌情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上交制种的义务。

第八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 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培育诚信之花,书写发展理想九

委托培育良种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__县种子公司(或种子站),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大力繁殖和推广优良品种,促进粮食生产的优质高产丰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制种名称和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母本种籽供应及质量标准

甲方供给乙方__母本种籽__公斤,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付乙方。甲方保证母本种籽净度达到__%以上,纯度不低于__%,发芽率不低于__%,水份不高于__%。

第三条?制种质量标准及数量、价格

乙方培植__种的土地(或水田)必须相对集中连片,土质肥沃,无杂草,排灌畅通,精耕细作。乙方必须保证培育的__种籽净度达到__%以上,纯度不低于__%,发芽率不低于__%,水份不高于__%。

乙方必须向甲方交付__种籽__公斤,甲方以每公斤__元收购。完成该收购数后,每超卖一公斤,甲方多付给__元(或:完成收购数外的__种籽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农药、化肥供应及技术指导

甲方保证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供__农药指标__公斤,……提供____化肥____公斤,……,由乙方自费购买。

甲方派出技术干部对乙方进行育种指导,乙方必须保证接受指导,严格按种子繁育技术规程办事。

第五条?质量检验办法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母本种籽,必须经过有关种籽质量检查部门鉴定,证明达到净度、发芽率、纯度、水份的质量标准,出具质量检验证明书后,乙方才予接受。

2.乙方交付给甲方的__制种,必须由甲方派代表与乙方在种籽收割前作大田定点纯度检查,抽出一定株数,作百分比检验。然后,由甲方派出代表与乙方取出一定数量的__种籽,做发芽率检验。乙方交付制种时间为一九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__制种时,必须与甲方代表同时取样,送有关种籽质量检查部门作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的质量鉴定,经检验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后,甲方正式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价款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母本种籽如果经质量检验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乙方并可以提出中止合同的执行,待甲方提供检验合格的母本种籽后,经乙方同意,方可恢复执行合同。

2.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化肥、农药指标,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甲方派出的技术干部如指导失误,应由甲方负责赔偿实际损失。

3.乙方如不按时、按量向甲方交付制种,每少交一公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4.乙方制种如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必须按所制种数量,以甲方每公斤收购价的__倍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__育种的损失,不以违约论。甲方应根据损失的实际程度,酌情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上交制种的义务。

第八条?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执行期为一九__年年度。合同不因甲方领导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县农业局(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村、专业户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种籽公司__章

甲方代表人:__(章)

甲方代表人职务:__

乙方:__章

__年__月__日订

培育诚信之花,书写发展理想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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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肇庆市共有认定农业龙头企业259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7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16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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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重视政策扶持

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动方案》其中主要目标:“(三)新增1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并提出了十大惠农扶持政策,四大实施保障措施,切实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发展。

2、认真落实及制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

认真学习落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制定《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并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关于做好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109号)下文《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的通知》(肇农农函〔2020〕93号)督促所属县(市)区制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并根据已有的办法认定和监测管理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规划和指导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发展。

3、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快构建新型助农服务体系。

大力培育发展多元化助农服务主体,鼓励建立集农技服务、信用评价、保险信贷、产品营销于一体的公益性、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组织。成立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结合广东省科技特派员系统,组织省、市、县农技及农业政策专家强化技术及农业政策指导工作,主动经常与企业或种植大户、经营合作社沟通联系,指导生产宣传政策,促进企业间的经验交流,合作共赢。

4、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摸底调查我市农业企业情况,组织各县市区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政策、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的宣讲宣传,积极扶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企业申报,不设门槛、积极服务、落实举措积极发展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培育工作深入发展。

5、引导农业生产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特点成立农业企业,培育发展成为新的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现有农业龙头企业。《“611”工程行动方案》专门制定了扶持政策:“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奖励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品牌战略实施”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大科技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品牌建设,提升综合实力。打造一批上市农业企业、重点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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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我市以完成《“611”工程行动方案》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65%的好成绩完成了2020年度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任务。“611”工程要求我市2020年度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其中省级7家,市级13家。我市实际于2020年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3家其中省级13家,市级20家。

2、肇庆市高要区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组建研发中心,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依托高校、科研院所走产学研结合的路子,产品更新换代,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恒兴、振业等企业开发研制功能食品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方便式盒装酸菜鱼等健康食品已进入多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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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动方案》针对农业产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各县市也针对当地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金融扶持措施,现简单列举如下:1、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与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2、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每年安排1000万元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业。3、奖励农业科技创新,对当年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和个人在省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与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获得肇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与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3、推动品牌战略实施。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4、奖励农业招商引资。奖励引荐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引荐人,对引荐到我市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引荐人,且实际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按实际投资额3‰奖励项目引荐人。每个项目的奖励金不超过200万元。5、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基金。6、加大的农业企业的融资扶持。6、加大农业政策保险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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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市农产品品牌知名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知名品牌不多,广东省名牌(农业类)产品48个和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数量6个,分别排全省第15和16位,尚无国家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特殊农产品未能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

2、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程度较低,产业链条短。我市农业目前仍以传统种养业为主,农业生产以初级农产品为主,精深加工和流通企业不多,加工深度不足,缺乏辐射范围广、交易规模高的批发市场。

3、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农业融资难,制约瓶颈多。地方财政资金扶持有限,省、市、县项目资金有限、扶持资金不多,门槛高,申报难。加上贷款信贷政策瓶颈难以突破,农业生产贷款难、担保难,资金短缺成为大多数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二是农村产权流转改革不彻底。农村土地、林地等产权还不够明晰,加之涉及农户多,农民产权流转意愿不统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难以流转,加上我市是传统农业市,农民对土地依赖程度较高,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小,部份农民诚信意识不强,随意毁约现象时有发生,租期不稳定;流转期限普遍偏短,形成经营主体对基础设施建设,如水利灌溉修建、地力培肥改造等不敢过多投入,土地优化使用程度不高,集中连片规模生产经营难。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也使生产经营管理建设用地难落实。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未能像省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进行财政资金奖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申报的积极性。

4、规划引导不够。多数农业产业化行业的发展存在先建设后规划或边建设边规划的问题,农业产业化发展缺乏前瞻性,中长期发展空间不足。部分农业企业对于财务规范管理意识不强,资金支出和营收情况未能在公帐上充分体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品牌创建和龙头企业的认定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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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我市计划完成25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新增培育认定任务,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龙头企业8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7家。

2、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形成稳定的产供销关系。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农民以多种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经营。加强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通过企业带动,在“一村一品”生产、村企合作经营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结合“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活动,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示范基地。

4、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积极推行农产品生产环节全程监控,建立农产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的档案追溯制度、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支持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依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把好产品准出关,实施农产品质量标准管理。

5、提高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鼓励科研院所或者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加快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6、落实扶持措施。一是因地制宜制定一系列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龙头企业。二是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

7、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名牌发展战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树品牌创名牌,实施品牌战略和外向型发展战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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