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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改革与乡镇干部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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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改革与乡镇干部的思考
2022-10-26 17:41:21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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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改革与乡镇干部的思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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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深化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本乡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重点;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积极稳妥,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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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是农村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三农”工作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现阶段主要职能: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州、县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小建设、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能高效现代农业,壮大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力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快新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安置、扶贫救济、养老保险、老龄服务和其他社会求助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繁荣农村公共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村级新农村建设,发送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和农民培训教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拓展服务渠道,推行“一站式”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着力增强社会管理职能,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行群防群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加强农村信访、法律服务、法制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处理土地流转、土地征用、林权配置等方面的矛盾和纠纷;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和农村依法治理,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配强配优村级班子;加强乡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保障基层政权功能;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培育农村服务型、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

3/13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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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结合**乡实际,核定领导职数9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乡长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综治维稳委主任1名,副乡长3名,武装部长1名。核定公务员编制23名、事业编制47名,工勤编制1名。机构编制推行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机构设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党政机关统一整合设置4个综合性机构,事业站所统一整合设置7个服务性机构,各机构内设若干综合性岗位。

1.党政机构设置:

(1)乡党政办公室。承办乡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群众工作、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机关后勤服务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日常工作。核定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设岗位8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分管文秘、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副主任岗定员1人,协助主任搞好办公室工作。负责宣传、文秘、电子政务、保密、共青团工作;纪检监察岗定员1人,负责纪检监察、统战、民族宗教、信访、群众工作、政协工作;组织岗定员1人,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督办工作;财务岗定员2人,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工会岗定员1人,负责工会工作;妇联岗定员1人,负责妇联工作。

(2)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管理、招商引资、企事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移民、项目管理等职责。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及村镇规划建设、扶贫、项目管理、招商引资、移民工作;统计岗定员1人,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管理、企事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工作。

(3)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乡为民服务中心牌子)。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岗定员1人,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工作。

5/13

(4)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综治岗定员1人,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2.事业机构设置:

(1)组建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林业局派驻乡林业站、县水务局派驻乡水土保持站和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不再保留乡林业站、乡水土保持站、农业综合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村级财务管理、农畜产品安全监测、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农业机械、科技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20人。设岗位5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农业岗定员9人,负责农业、村级财务管理、农业机械、科技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林业岗定员3人,负责林业工作;水利岗定员3人,负责水利工作;畜牧兽医岗定员4人,负责畜牧兽医、农畜产品安全监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工作。

(2)组建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乡计划生育服务所职责划入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不再保留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乡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与乡卫生院配合做好优生优育、疫苗接种等技术服务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岗定员3人,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与乡卫生院配合做好优生优育、疫苗接种等技术服务工作。

(3)组建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将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侨务局乡广播电视站和乡电影文化站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不再保留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侨务局乡广播电视站、乡电影文化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文化广播电视服务岗定员3人,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组建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环保、村镇

7/13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共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国土岗定员3人,负责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环保、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规划、城镇共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组建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和乡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不再保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乡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机构。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敬老养老、乡居民及农业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职责等服务性工作。敬老院作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敬老养老工作平台。核定事业编制6人。设岗位4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民政岗定员3人,负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敬老养老、乡居民及农业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职责等服务性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岗定员1人,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岗定员1人,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6)组建乡项目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承办乡交通、水利、扶贫、林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建设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根据县级总体项目安排,研究提出乡建设项目计划,组织筹备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安排管理工作,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并负责做好项目的后期评价工作。核定事业编制5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城镇建设岗定员4人,负责乡交通、水利、扶贫、林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建设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工作。

(7)组建乡财政所。为乡所属事业单位。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3个,其中所长岗定员1人,负责财政所全盘工作;预算岗定员1人,负责乡财政预决算编制、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工作。惠农岗定员1人,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工作。

整合组建的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项目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乡财政所等社会服务和技术服务性机构,实行人员、编制、资产等由乡政府统一管理,原财政供给渠道不变,业务由农牧、农机、财政、文体广电、人口等县直有关部门负

9/13责指导,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负责调配。

按照正事分开的原则,依法实施法人登记,确立乡事业机构独立的法人地位,使其相对专一的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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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的原则

一是党管干部原则。人员定岗方案的制订,程序的设计,人选的最后确定,都要在征求广泛意见的基础上,由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机关干部测评和领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竞争上岗,参加竞争人员机会均等,不搞“内定”。把竞争的岗位、任职条件、竞争的方法、程序、过程公开。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达到优化组合,择优汰劣。

三是专业对口,职务对应原则。人员定岗要有利于发挥干部的才能。要体现干部专业特长、能力水平与竞聘岗位所需要任职资格的对应性。

四是保持专业工作连续性和特殊岗位人员相对稳定性原则。对于个别特殊岗位,在定岗中,要从有利于本职业务工作,有利于中心工作的全局出发,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五是实行工作实绩与岗位调整相结合原则。

(二)具体措施

一是按照职位分类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职位,明确职责及任职资格条件。

二是制定有关定岗定员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竞争上岗办法。

三是依次确定中层领导定岗人选。增强竞争上岗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拟定岗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廉洁情况。综合考虑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结果,提出拟定岗人选,经乡党委会议决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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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乡机构改革从2016年9月8日开始,到2016年11月底全面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至11月10日)

按照中央和省、州要求,成立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乡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委、政府审批,报县编办备案。召开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和县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深化机构改革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5日)

乡党委、政府要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

11/13工作,严格落实我乡《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靠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定岗定员等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务必于11月15日前拟定上报“三定”规定,经县委编办审核、县编委会审定后印发执行。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26日至11月31日)

机构改革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深化机构改革的做法及成效,并于11月28日前向县编办上报总结报告,迎接上级党委、政府对我乡完成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检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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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站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具体安排和实施工作,按照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严肃政治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做到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人员妥善安排,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三)及时解决问题。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关于乡镇改革与乡镇干部的思考二

今年以来,xx镇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坚持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以做好“三农”工作为总抓手,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宣传发动上突出了广泛性,在安排部署上突出了整体性,在结合实际上突出了针对性,在形式载体上突出了创造性,在狠抓落实上突出了实效性,创新领导机制,找准工作切入点,全面开展了乡村振兴工作。

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我镇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这个根本目标,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以培育新型农民、发展产业为支撑,以示范村建设和村容村貌路容路貌整治为切入点,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推动了全区乡村振兴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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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按照长远有目标、近期有方案,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的原则,整合资金,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全镇23个村(社区)委会进行分类指导。结合“修路、改水、通电、护林、兴文、办学、办医、调结构”和“治脏、治乱、治差”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实现村容村貌整洁模式,在xx、xx两个村采取发动农民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农村亮化美化。二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四是加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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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镇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调整充实了镇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制定完善发展思路和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了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始终把发展做好乡村振兴放在第一位,为农村谋发展,为群众谋利益,促进了乡村振兴全面快速有序地向前推进。2022年,以“四大行动”为抓手,围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构建农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从全面摸清底数,稳定发挥效益,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加大乡村振兴的工作力度,力促乡村振兴工作在全镇全面推开,掀起我镇乡村振兴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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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不断调整和完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现有的优秀资源禀赋,立足特色产业带动发展村集体经济,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快农村产业化发展,确保乡村振兴稳步推进,培育支撑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结合上级新要求,我镇把产业项目谋划与村集体经济强村发展相结合、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提升相结合、与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发展带动相结合、与扶贫产业园建设相结合,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全镇累计投入衔接资金80万元,安排项目22个,其中产业类项目10个。同时,今年重点支持xx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项目,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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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部分xx干部对乡村振兴的认识不高,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农民缺乏参与意识,“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同时,人的观念尚未彻底转变。虽然经过一年的思想教化,就干部而言,作风得到了好转,但因年龄、知识结构等方面的制约,发展经济的人才还是短缺。

二是乡村振兴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脆弱,公共服务能力不强,加快农业发展的后劲不足。项目资金整合不好操作,乡镇、集体、农民经济匮乏,投入困难,制约着乡村振兴的进程。项目资金利用率不高,特别是在整合资金、捆绑使用方面办法不多,思路不宽,造成资金分散,项目效益难以发挥。项目建设投资力度不足、建设资金缺乏、融资难度较大。加之,项目督促、协调不够,影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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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切实发挥好“xx统一领导、xx群齐抓共管、单位积极配合、村(居)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强化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真正把乡村振兴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宣传乡村振兴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扩大乡村振兴的影响力和感染力,使乡村振兴的目标口号上街上墙、进村入户,做到乡村振兴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着力抓好示范村建设工作。打造乡村振兴的“亮点”和“看点”。举办各类农民培训班,有计划、有组织、针对性地提供农民素质为产业链向两头延伸提供科技支撑。

3.按照各级对乡村振兴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通过乡村振兴实现基层xx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xx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体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更加完善,各种制度建立健全,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民素质明显提高,村风民俗文明进步,社会环境安定有序。

4.实施涉农资金整合计划,用好惠农支农政策,应遵循“性质不变、用途一致”原则归类整合各部门涉农政策资金,向乡村振兴倾斜,各类建设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切实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率,真正发挥有限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撬动社会资本。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

5.研究制定乡村振兴考核监督机制。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工作,着手研究乡村振兴的考核办法,切实调动起xx干部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乡村振兴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强化督导,落实人员,压实责任,确保我镇今年市级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创建目标的顺利完成。

关于乡镇改革与乡镇干部的思考三

为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发〔2020〕8号)精神,现就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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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着力强化乡镇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能力,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扁平高效的运行机制和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确保基层的权力给基层、基层的事情基层办、基层的事情有人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旌德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个根本,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强化党组织对乡镇区域内重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感召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坚持依法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规定。依法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和权限,有序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

——坚持扁平高效。整合乡镇区域内管理、执法、服务等各类资源要素,推进治理重心下移,推动“以条为主”的部门多头管理向“以块为主”的乡镇综合治理转变。 

——坚持分类管理。根据乡镇自身特点,将全县乡镇分为一类、二类两个类别,旌阳镇、庙首镇、白地镇、版书镇、三溪镇为一类镇,蔡家桥镇、俞村镇、孙村镇、兴隆镇、云乐镇为二类镇,实行差别化赋能定责和差异化考核评价,充分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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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筹“五个平台”建设,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工作的重点要切实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上来。推进赋能定责与减负相结合,全面清理面向乡镇设置的“一票否决”事项和各类责任状,统一规范乡镇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明晰县乡职责,建立健全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职责清单和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依法科学合理赋予乡镇更多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着力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和责大权小的问题。

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相关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归类,搭建工作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一个口子抓党群、一条主线谋发展、一张网格强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窗口办服务。

1.构建党群综合平台。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整合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人武、群团等方面力量,构建党群综合平台,做好基层上述领域相关事务,负责和承担具体工作。

2.构建经济发展平台。依托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统筹整合经济发展、财政、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经管理、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力量,构建经济发展平台,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

3.构建综合治理平台。依托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整合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力量,构建综合治理平台,强化稳定主责,提升群众安全感。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全科网格,实现“多网合一”。

4.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整合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交通等方面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构建为民服务平台。依托为民服务中心,统筹整合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卫健、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构建为民服务平台,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切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推进管理机制创新

1.统筹设置机构。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并根据乡镇类型规模和行政、事业编制情况,在总量内统筹设置乡镇机构,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民服务中心等7个机构,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内设机构,其余为事业单位。二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1个机构,一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3个机构。需要新设立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机构可采取加挂牌子方式运行。对乡镇现有对外加挂的牌子进行清理规范,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各类机构一律不得擅自要求乡镇对外挂牌,乡镇机构加挂的牌子总数不超过5个。

乡镇所属机构、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均需纳入相应工作平台,接受平台的统一管理协调指挥。承担“五个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的机构为副科级。

不再保留各镇原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原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乡镇财政分局。

乡镇人大、纪检机关、人武部和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2.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统筹管理使用乡镇各类编制和人员,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自上而下调剂使用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本次乡镇机构改革核定乡镇行政编制为310名,事业编制为353名。

建立健全乡镇综合管理机制,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实现“县属、乡管、乡用”。实行属地管理的人员统一纳入乡镇相应工作平台,由乡镇统筹管理使用,日常管理由乡镇负责,年度考核以乡镇为主。

3.统一核定岗位。对乡镇承担工作任务,但无法设置机构、加挂牌子的可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需设置若干岗位,建立“平台+机构+岗位”的运行机制,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

(三)统筹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形成改革合力

1.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县乡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收入和财力向乡镇倾斜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乡收入分配关系。

2.构建统一指挥机制。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网格治理为手段,结合乡镇主要职能,统筹区域内各项资源要素,构建乡镇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体系。强化乡镇党委的领导作用,建立完善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动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安排重要工作。建立“乡呼县应”的联动工作机制,乡镇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履行“乡呼”责任,县直职能部门快速响应,与乡镇联动解决问题,由乡镇对办理结果作出满意度评价,并纳入县直职能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3.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注重从优秀村干部、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要注重考虑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进一步规范乡镇用人管理,严格借(抽)调程序,从严控制编外聘用人员,对适宜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实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4.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计划地选派县直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优先安排长期在乡镇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到县直机关工作。积极选派乡镇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

5.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建立基层干部差别化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符合基层实际、与工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一般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公务员标准对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发放交通补贴。完善乡镇公务员职级晋升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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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底前,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基本落实到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10月下旬—11月30日)

1.广泛动员。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乡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

2.成立组织。各镇要成立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负责机构改革的实施工作。

3.强化学习。各镇要认真学习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文件及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吃透精神,掌握政策。

(二)组织实施(11月30日—12 月20日)

1.制定各镇改革工作方案。各镇负责研究拟订本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草案,于12月7日前报送县委编办。县委编办将各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审核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2.机构撤并。各镇按要求做好原有机构的注销划转等工作,对批准新设置的机构进行挂牌,同步开展人员岗位调整、办公用房调整、财务资产划转、公章使用和档案移交、“五个平台”建设、乡镇派驻机构人员“县属乡管乡用”等工作。

3.建章立制。各镇要结合机构改革,抓紧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新设机构廉洁高效、协调运转。

(三)总结验收(12月20日—12月31日)

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各镇要认真总结,县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适时开展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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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机构改革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关键。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由县委负总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稳步有序推进。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改革,有序做好人员转隶、新机构挂牌、集中办公等工作。县级有关部门要支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指导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推进改革顺利实施。 

(三)注重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个人岗位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条条干预”问题。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进行督促检查。各镇推进机构改革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请示。

关于乡镇改革与乡镇干部的思考四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湘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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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县乡权责关系,整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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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顺乡镇(街道)职责权限

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街道党工委是县委派出机构,分别领导本乡镇(街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工作,承担管党治党工作责任,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是县政府派出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或章程依法依规设置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明确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分管。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监察机构履行规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依据《宪法》《组织法》行使职能;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乡镇(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党委(党工委)领导下,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坚持赋能与减负相结合,依法合理赋予乡镇(街道)相应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重点扩大乡镇人民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加强街道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等方面职能。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乡镇(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赋予乡镇(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行政审批服务改革。

5.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结合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乡镇(街道)工作实际,统筹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推进乡镇(街道)站所属地化管理,构建服务便民、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架构。

除公安、司法、法院、税务、市场监管等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原由县直部门管理为主的乡镇(街道)站所,调整为由乡镇(街道)管理,与乡镇(街道)有关职能机构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县直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原使用县直部门事业编制的,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统一划归乡镇(街道)管理。

根据省委市委编办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在本轮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我县除公安派出所实行派驻外,市场监督所、司法所暂时维持现状,自然资源所(原国土所)暂不下放,逐步探索下放。财政所实行县乡共管,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县财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财政所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财政所编制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进出乡镇(街道)应征得县财政局同意,必须具备财会工作资质。农技站、畜牧站、卫健所包括原乡镇(街道)经管员、机线员、农技员、渔技员等统一下放到乡镇(街道);农技站、畜牧站下放到乡镇(街道)后,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人员安排、编制和日常管理考核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应当保持农技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相对专业、力量相对集中,人员配置应征得县农业农村局同意。林业站实行分区设置,人员派驻到乡镇(街道)。水管会(含乡镇电排)下放到乡镇(街道),考虑到当前基层水管会人员编制现状,现阶段坚持机构、编制、人员下放到乡镇(街道)的改革方向不变,具体下放时限暂缓一步,待水管会人员、编制“包袱”消化到位后再下放到乡镇(街道)。

1.科学设置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设置为:

(1)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负责乡镇(街道)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政务服务工作。

(2)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老干、关工委、文明创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电力、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残疾人事务、卫生健康等工作。

(5)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征地拆迁、集镇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镇管理等工作。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信访、市场监管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指导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财政所主要负责编制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务核算、管理;负责财政票据、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和监督;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政资金的内部监管和审计以及村(社区)财务的业务指导;负责收入征收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内设机构不再保留。

2.综合设置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设置为:

(1)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受理和办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业机械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3)水利服务站。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灌溉、水库蓄水调节、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开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事业单位不再保留。

3.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依规整合下放县级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在乡镇(街道)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执法机构与县级以上各类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县级以上执法部门主要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活动。

(三)规范乡镇(街道)领导职数

根据中编办〔1993〕17号、湘编办〔1999〕3号文件精神,按乡镇(街道)人口、财政收入和国土面积三项综合指数确定乡镇类别。

1.一类乡镇:文星街道办事处、鹤龙湖镇、新泉镇、岭北镇、南湖洲镇、湘滨镇。

2.二类乡镇:金龙镇、洋沙湖镇、静河镇、石塘镇、樟树镇、东塘镇、六塘乡、杨林寨乡、三塘镇。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乡镇(街道)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7号)精神,一、二类乡镇领导班子设11名(人口超过10万以上的乡镇可增加1—2名领导职数),三类乡镇领导班子设9名。

街道办事处领导职数设置参照乡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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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构设置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抓好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综合协调、方案审核、人员转隶、后勤保障、监督检查等工作。县直各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门工作机构,扎实做好乡镇(街道)站所机构划转、人员转隶等相关工作,确保本部门本系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革任务。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改革工作,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抽调人员力量,负责有关工作对接和推进工作,确保改革真正落地见效。

(二)协调统一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事关重大,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且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压力巨大,必须全县“一盘棋”,左右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县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工作调度,全力推进改革。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处理好县乡改革统筹关系,精心制定属于本单位本系统的乡镇(街道)站所划转、人员转隶方案,做好涉改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人员转隶平稳过渡,各项工作衔接有序,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各乡镇(街道)要按要求做好机构设置、人员承接、办公场所配备、“三定”草案编制等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工作按时到位。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拖延改革,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

(三)注重宣传引导。乡镇(街道)要做好机构改革的舆论引导工作,增强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工作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个人的岗位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确保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禁突击提拔干部,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违纪违法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改革中涉及机构变动、职能调整的部门,要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队伍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要完善评估督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关于乡镇改革与乡镇干部的思考五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切实推进美好安徽建设。

(二)总体目标。到20xx年底,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到20xx年,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体系基本建立,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整合管理执法职能

(三)明确管理职责。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城市管理执法即是在上述领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权力的行为。

(四)综合设置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是全省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编办指导各市、县整合归并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问题,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政府机构序列。遵循城市运行规律,建立健全以城市良性运行为核心,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有条件的市、县应当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各地应科学划分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关管理和执法职责划转城市管理部门后,原主管部门不再行使。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兼顾部门实际,实行相关人员编制同步划转。

(五)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具体范围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到20xx年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上述范围以外需要集中行使的具体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权,以及行政处罚权被集中行使后,行政处罚权之外的行政管理职责是否划转,由市、县政府报省政府审批。

城市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或者协助调查的,应限时转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违法行为确认后,由城市管理部门执行具体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建立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公安、水利、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与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行政管理和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健全衔接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违法停放车辆联合治理力度,城市管理部门将违法停车信息限时移送交警部门,并录入公安交管信息系统,依法实施处罚。

(六)下移执法重心。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市级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在设区的市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市辖区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一级执法,区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街道派驻执法机构,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市辖区不能承担的,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市辖区和街道派驻执法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派驻机构业务工作接受市或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领导,日常管理以所在市辖区或街道为主,负责人的调整应当征求派驻地党(工)委的意见。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并向乡镇延伸,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切实优化执法力量

(七)强化队伍建设。各地应当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需要,科学确定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区域面积大、流动人口多、管理执法任务重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配备比例。统筹解决好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额内,具备条件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执法力量要向基层倾斜,适度提高一线人员的比例,通过调整结构优化执法力量,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到20xx年底,完成所有执法人员轮训,按要求完成持证上岗工作。探索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职务晋升和交流制度,切实解决基层执法队伍基数大、职数少的问题,确保部门之间相对平衡、职业发展机会平等。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及抚恤等政策,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八)严格队伍管理。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开展执法人员录用等有关工作,加大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力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执法工作需要,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按规定标准配备执法执勤专用车辆和装备,到20xx年底,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严格控制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数量,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招用或劳务派遣等形式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随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减少。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以及超越辅助事务所形成的后续责任,由本级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承担。

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九)推行权责清单。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要求,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权责一致、权责匹配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调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并根据改革推进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

(十)改进执法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灵活运用不同执法方式,对情节较轻或危害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应当多做说服沟通工作,加强教育、告诫、引导。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化解矛盾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着装整齐、用语规范、举止文明,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行政复议渠道,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

五、强化城市综合管理

(十二)加强市政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停车场、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应当及时将管理信息移交城市管理部门,建立完备的城建档案,实现档案信息共享并做好异地备份。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保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加强城市道路、桥涵、隧道、地下综合管廊、给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管理,严格控制道路开挖、占用行为。

(十三)维护公共空间。加强城市公共空间规划,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强化建筑物立面管理和色调控制,规范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设置,加强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设置管理。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严查食品无证摊贩、散发张贴小广告、街头非法回收药品、贩卖非法出版物等行为。及时制止、严肃查处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违规占用公共空间以及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十四)优化交通环境。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促进不同交通工具之间的顺畅衔接、便捷换乘。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智能化交通指挥设施管理维护。整顿机动车交通秩序。加强城市出租客运市场管理。倡导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加快推进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合理配置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十五)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河湖水系等环境管理,推进城市内涝、黑臭水体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控噪声扰民、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抛洒。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管理,促进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接,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快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城市卫生水平。

(十六)提高应急能力。保持水、电、气、热、交通、通信、网络等城市生命线系统畅通,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提高城市排涝系统建设标准,加快实施改造。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制,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城市应急报警系统,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系统,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统筹推进城市防空阵地建设,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和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应急预案动态调整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疏散转移、自救互救等综合演练。

(十七)构建智慧城市。综合利用各类监测监控手段,强化环境监测、交通运行、供水供气供电、防洪防涝、生命线保障等城市运行数据的综合采集和管理分析,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促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到20xx年底,市、县全部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智慧化管理和监控服务。发展智慧水务,构建覆盖供水全过程、保障供水质量安全的智能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发展智慧管网,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和运行智能化。加强智能系统在城市排水防涝中的应用,提高城市防汛排涝应急能力。发展智能建筑,实现建筑设施设备节能、安全的智能化管控。发展智慧交通,提高交通设施利用率,实现交通控制及时、方便、高效、安全。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形成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并实现与110报警电话、市长热线等的对接。加快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档案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化技术,综合利用视频一体化技术,探索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

六、创新城市治理方式

(十八)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公共交通、便民服务设施等建设运营市场化。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管养、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等管理作业市场化。综合运用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运行机制。

(十九)实施网格管理。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管理网络,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实施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依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加强对人口、房屋、车辆、场所、社会组织、环境监管等各类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问题,有效实现政府对社会单元的公共管理和服务。

(二十)推动多元共治。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依法建立社区公共事务准入制度,完善社区协商机制,推动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通过建立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编制城市管理服务图册、设置流动服务站等方式,提供惠民便民公共服务。依法规范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范围、权利和途径,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倡导城市管理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多形式、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采取公众开放日、主题体验活动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中介机构和公民法人参与城市治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城市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开展新市民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城市文明主题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坚持将公约引导、信用约束、法律规制相结合,以他律促自律。

七、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二十一)加强法治建设。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设区的市应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程序等内容,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力和责任。全面清理现行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与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内容,定期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制订完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项标准,形成完备的标准体系。

(二十二)保障经费投入。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健全责任明确、分类负担、收支脱钩、财政保障的城市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实现政府资产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防止政府资产流失。各地要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不得将城市管理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因地制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使用有关资金,增加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装备、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

(二十三)强化司法衔接。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加强法律指导,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的案件。检察机关有权对城市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移送情况进行监督,城市管理部门对于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不畅的,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加大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和司法强制执行力度。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机制。探索设立城市管理巡回法庭。

(二十四)健全考核制度。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履职尽责。推广绩效管理和服务承诺制度,加快建立城市管理行政问责制度,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机制,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体系。加强城市管理效能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城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八、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五)坚持高位推动。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研究重大问题,把握改革方向,分类分层推进。上级政府要加强对下级政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省政府建立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统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政府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各市政府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时间步骤,细化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二十六)明确工作责任。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支持和指导地方推进改革工作。省编办要加强对市、县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大部门制改革的指导,调整优化权责清单。省政府法制办要加强改革方案的合法性审查,加大执法监督,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及制度建设等工作。省民政厅要加强城市社区网格化、信息化、扁平化建设与管理。省财政厅要督促市县财政部门落实城市管理经费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保障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经费需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管理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城市管理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共同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十七)抓好试点示范。按照试点示范、逐步推开的思路,统筹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20xx年下半年为试点示范阶段,在亳州、宿州、淮南、滁州、芜湖、黄山市和广德县先行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路径、方法以及职能界定、改革措施、时间步骤、政策制度等,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试点市、县应抓紧制订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xx年在全省全面推进。

(二十八)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编制、人事、财经纪律,严禁在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对违反规定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职责整合应当与机构设置、编制划转同步实施。在职责划转、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调整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衔接好人财物等要素,做好工作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涉及国有资产划转的,应做好资产清查工作,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二十九)营造舆论环境。高度重视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将改革实施与宣传工作协同推进,及时解读改革政策,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先进典型、改革实效的正面宣传,营造理性、积极的舆论氛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要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切实强化对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省委、省政府将就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关于乡镇改革与乡镇干部的思考六

安徽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遵循以人为本、源头治理、权责统一、精简高效、依法治理、协调创新、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的原则,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到20xx年年底,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城市综合执法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职责关系更加顺畅。到20xx年年底,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初步建立简约高效、职责清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到20xx年,全省城市执法体制和管理机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推动管理执法职能整合,加强管理执法机构建设

(一)明确职责范围。城市管理执法主要职责包括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两方面。城市管理的职责范围包括: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含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园林绿化管护等方面的全部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上述范围以外需要集中行使的具体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由市、县政府报省政府审批。到20xx年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

(二)综合设置机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全省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内部增设城市管理局(副厅级),具体承担省域范围内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设区城市设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并纳入政府序列,形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职责边界明确、相互协调配合的机构设置格局;县(市)应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三)下移执法重心。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职责。市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设区城市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市辖区能够承担的实行区一级执法,区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向街道及乡镇派驻执法机构;市辖区不能承担的,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向市辖区和街道、乡镇派驻执法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派驻机构业务工作接受市或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领导,日常管理以所在市辖区或街道、乡镇为主,负责人的调整应当征求派驻地党(工)委的意见。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夯实城管执法基础

(一)整合执法队伍。按照“人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整合归并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实现事权和支出相适应、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并且职责整合与编制划转同步实施,机构设立与人员移交同步进行。

(二)强化执法力量。各地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需要和特点,增强城市管理执法力量,按照不少于城市常住人口万分之五的比例配备执法人员,对于区域面积大、流动人口多、管理执法任务重的市、县,也可按城市常住人口万分之八比例配备。建立支队、大队、中队管理执法职责明确、运作顺畅、各负其责的层级体制。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

(三)严格队伍管理。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制度,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统筹解决好城管执法人员的身份编制问题,具备条件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不足部分明确参公事业身份。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录用和使用执法人员,加大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力度,按规定配备领导干部职数,参照公安警衔和职级晋升制度,推行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职级晋升制度。严格控制协管人员数额和工作范围,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随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减少。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以及超越辅助事务所形成的后续责任,由本级城市管理部门承担。统一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明确核定执法执勤专用车辆,制定城管装备配备标准,改善执法办公条件。到20xx年底,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

(四)注重人才培养。优化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任用、人才选拔和培训考核机制。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鼓励高等学校设置城市管理专业或开设城市管理课程,依托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等开展岗位培训。到20xx年底,完成所有执法人员轮训工作。

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执法方式创新

(一)推行权责清单。依法制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等。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

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实施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边界,由城市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负责违法违规行为的界定、专业技术的核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行具体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同时,行政执法人员兼负巡查、监督和问题发现报送职能。建立城市规划建设职能管理部门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之间行政管理、执法信息资源共享互通平台,健全衔接配合、协调联动、监督制约机制。

(二)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形成完备的执法标准体系。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加强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和执法礼仪建设,完善执法文明用语和行为标准。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

(三)创新执法方式。综合运用法律、规范、协调、引导、教育、服务等多元化管理执法方式,强化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化解矛盾纷争,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综合运用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顺应历史沿革和群众需求,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托信息化技术,综合利用视频一体化技术,推进综合执法智能监管,探索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模式。

(四)加大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明确清晰的监管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内部流程控制,严格实行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纠错问责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行政复议渠道,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加强城市管理执法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五、创新城市治理方式,促进治理效力提升

(一)推进市场化进程。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公共交通、便民服务设施等建设运营市场化。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处置、公厕管护等城市管理作业项目市场化。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运行机制。

(二)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管理网络,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实施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依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施对人口、房屋、车辆、场所、社会组织等各类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问题,有效实现政府对社会单元的公共管理和服务。

(三)推动社会化治理。积极引导成立市民观察团、群众议事委员会、社区群众城管议事厅,组织通过圆桌会、论证会、听证会以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互动形式,多渠道促进群众依法行使权力、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建立社区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协同机制,促进居民自治管理。推行“城管+商户、企业、物业、媒体、协会、学校”等共同治理模式,发挥“市民体验日”“走进城管”“城管服务超市”“城市管理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载体作用,培养公众参与意识。建立完善市民行为规范,增强市民法治意识。开展新市民教育,形成公众自我责任意识。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中介机构和公民法人参与城市治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六、强化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运行效率

(一)构建智慧城管。建立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和协同应用机制,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诚信等城市管理要素数据的整合与运用。整合城市管理电话服务平台为统一的12319城管服务平台,实现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与12345市长热线、110报警电话等对接。开发各类城市管理业务办理、智能管控、公共服务、效能督查、应急处置等应用系统,强化城市道路占挖、渣土车辆、景观亮化控制、环境监测、交通运行、供水供气供电、污水垃圾处理、防洪防涝、生命线保障等城市运行数据综合采集和管理分析,建立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推动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到20xx年底,所有市、县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二)加强市政管理。以城市良性运行为核心,建立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后,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移交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建立完备的城建档案。加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管理,严格控制道路开挖、77占用行为;强化市容秩序治理、环卫清扫保洁、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园林绿化管护等工作,切实保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

(三)维护公共空间。加强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强化建筑物立面管理和色调控制,规范设置报刊亭、公交候车亭、户外广告、门店牌匾等城市设施。严查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违规占用公共空间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搭建行为。

(四)优化交通环境。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提高道路通达性。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加快推进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改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加强不同交通工具之间的协调衔接,打造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停车场建设,鼓励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到20xx年底,基本实现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设区城市建成较为完善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到20xx年,城市和县城完成步行和自行车道路体系建设改造,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城建成完善的公共自行车系统。

(五)改善人居环境。开展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河湖水系等环境管理,推动城市内涝、黑臭水体治理和雨水收集利用,持续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和精品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城市绿道建设。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控噪声扰民、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抛洒。完善垃圾收运处置系统,推广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吸扫”结合,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每年不低于7%,倡导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

(六)提高应急能力。建立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应急预案动态调整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疏散转移、自救互救等综合演练。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军地协调工作,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七、完善保障机制建设,增强管理执法能力

(一)加强法治建设。设区城市应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明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范围、执法程序及执法人员身份、地位、编制,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权责。制定完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项标准,形成完备的标准体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有立法权的城市加快出台有关城市管理条例。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专家判断、法治保障”的原则,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联合设立城管公安派出所、城管执法公证室、城管巡回法庭,推行公安、城管部门领导交叉任职制度,实施“两级听证终结制”,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治理共同推进和有效落实。

(二)建立考核机制。加强城市管理效能考核,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纳入省委综合考核体系,建立城市管理行政问责制度。健全群众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机制,引进社会中介机构定期开展评估,构建市民监督、网络监督等社会化评价体系,建立多元化质量评价主体,形成市民评价、社会评价、专业机构评价的有机互补。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地要将城市管理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做到稳步增长。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强化工伤保险、抚恤等政策,提高风险保障水平。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将城市管理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因地制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使用有关资金,增加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装备、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保障能力应与当地公安保障水平相当。

八、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确保体制改革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和批准执行有关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省编制办要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工作的指导,妥善解决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机构编制问题,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三定”规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制定调整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省政府法制办要加强改革方案的合法性审查、综合执法权审核报批、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协调解决执法争议,加大执法监督及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财政保障执法经费制度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工商、环保、水务、交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与城市管理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做好城市管理执法相关工作。各市、县政府应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二)抓好试点示范。按照试点示范、逐步推开、整体推进的改革思路,统筹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20xx年为试点示范阶段,在宿州、淮南、滁州、芜湖市先行进行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路径、方法和职能界定、改革措施、时间步骤、政策制度等,为推进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宿州、淮南、滁州、芜湖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报省住建厅商省编办、省法制办、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20xx年为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全面推进阶段。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编制、人事、财经纪律,严禁在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在职责划转、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调整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衔接好人财物等要素,做好工作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涉及国有资产划转的,做好资产清查工作,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营造舆论环境。加大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将改革实施与宣传工作协同推进,解读改革政策,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鼓励地方和基层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强化示范效应,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理性、积极的舆论氛围。

关于乡镇改革与乡镇干部的思考七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飞速猛进的发展,社会各方面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基层妇联工作也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环境,基层妇联工作日趋社会化、多样化和复杂化,这对基层妇联一贯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基层妇联工作该如何在实践中求突破,在创新中求发展逐步成为妇联组织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而严峻的课题。在xx大报告中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可以说,创新同样是基层妇联工作开展的灵魂和动力,这就要求我们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依据基层妇联工作的基本规律,不断地突破和创新,寻求一种与社会形势相适应,与妇女发展相贴近的更为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手段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服务。

一、新形势下基层妇联工作现状综述

基层妇联是与妇女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妇联组织,是妇联全部工作的基础和增强活力的源泉,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妇女工作的成效,更关系到基层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基层妇联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为:

一是整体素质的变化。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基层妇联组织不断充实,整体素质普遍提高,改变了以往妇联干部年龄偏大、知识层次偏低的现状。

二是工作水平的变化。基层妇联组织以调动妇女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为重点,改变了以往妇联工作只停留在表面功夫、无法深层次开展工作的现状。

三是工作能力的变化。随着基层妇联组织的不断调整、充实和提高,妇联干部积极进行参政议政,改变了以往妇联工作有形式无内容、有理论没实践的现状。

四是工作方式的变化。基层妇联工作的开展能够根据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基本有了多样化的雏形,改变了以往妇联工作单一、“一刀切”工作模式的现状。

总的来说,新形势下的基层妇联能够积极创新工作模式,组织开展贴近群众生活、倡导社会文明新风的群众性活动;也能够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得到妇女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就目前情况来看,基层妇联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其工作模式和工作运行机制依旧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为:

一是基层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妇联基层组织是妇联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与当地党委重视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经济基础好,党委、政府较为重视,妇联干部的配备、任用等政治待遇就落实得较好,相应的妇联工作就较有成效。反之,妇联工作就不能有效开展,甚至没有开展。

二是妇联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妇联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妇联工作水平高低的决定性因素。虽然基层妇联干部的学历层次有了明显提高、年龄结构也在逐步年轻化,但思想观念仍较落后,工作的前瞻性和创新意识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三是基层妇联工作环境和条件有待改善。妇联工作环境和条件是影响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村(居)妇代会主任报酬一般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基层妇女干部交流提拔相对较慢,影响妇联队伍的活力。

四是基层妇联工作经费普遍不足。妇联工作经费是其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基层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目前基层普遍缺少基本工作经费,导致基层妇联无法顺利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

五是基层妇联组织职能有待加强。从整体上看,基层妇联干部普遍存在兼职现象。由于工作时间、精力有限,妇联工作开展显得力不从心,导致开展工作力度不够,工作水准大打折扣。甚至有的基层妇联工作成为“副业”,出现“专职不专用,兼职不得用”的怪现象,这些均导致妇联工作职能弱化,凝聚力下降。

二、新形势下基层妇联工作的基本经验

基层妇联工作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关键在于各级妇联能否围绕党建带妇建工作,以充分发挥妇联基层组织整体功能、提高基层妇联干部整体素质为主旨。宁夏、福建、甘肃等许多地方抓关键、促发展、因地制宜探索出了符合基层特点的新做法、新经验。这些新做法和新经验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党建带妇建”,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党委高度重视。各级党委和妇联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总体布局,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统一考核,大大推动了基层妇联组织的发展。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为妇联基层组织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是明确带建内容。各级党委和妇联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党建带妇建”工作内容。一带思想建设。把妇联组织作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大阵地。二带组织建设。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带班子建设。提高基层妇联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四带队伍建设。把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带阵地建设。把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场所和设施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三是规范化、制度化。各级党委和妇联把“党建带妇建”的成功经验用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总结推广。

2、借助党政资源,提高工作水平

抓住乡镇、街道、社区和村“两委”换届的有利时机,选拔高素质干部充实妇联基层干部队伍。有的地方,基层党政一把手兼任妇联主席。这种干部配置有利于把妇联工作列入党政工作议事日程。这样有利于把妇联工作融入渗透到党政各项工作中去。妇联的工作做到哪里,党组织的温暖就送到哪里,社区的服务就覆盖到哪里。妇联工作和社区党政工作、妇联工作和农村党政工作有机地融为一体,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妇联基层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能力大大增强。

3、依托项目运作,激发工作活力

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项目的带动作用,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实践中焕发出新的活力。例如实施小额信贷扶贫、“母亲健康快车”、“春蕾计划”捐资助学工程、“三八绿色工程”等项目;深入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企村互动”、“岗村互动”、“春风送岗位”等活动。通过妇女项目、主体活动、品牌活动、传统活动、特色活动,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激发妇联工作的活力,提高了妇联基层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规范载体建设,增强工作后劲

坚持立足实际,创新载体,强化服务,激发妇联基层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例如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以“争当优秀妇联干部,创建先进妇联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这能够有效地激发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爱岗敬业、勇于开拓的精神,大大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和妇联工作的后劲。

5、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工作标准

规范健全的制度,对妇联工作有序开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基层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方面要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基层妇联组织有关工作条例规定,按时召开妇女代表大会进行换届,并建立健全执委会。另一方面要普遍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会议制度、信访制度、目标考核制度、代表联系制度和执委工作制度。规范的制度使妇联基层组织运转有秩序,行动有规章,管理上水平。

关于乡镇改革与乡镇干部的思考八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飞速猛进的发展,社会各方面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基层妇联工作也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环境,基层妇联工作日趋社会化、多样化和复杂化,这对基层妇联一贯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基层妇联工作该如何在实践中求突破,在创新中求发展逐步成为妇联组织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而严峻的课题。在xx大报告中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可以说,创新同样是基层妇联工作开展的灵魂和动力,这就要求我们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依据基层妇联工作的基本规律,不断地突破和创新,寻求一种与社会形势相适应,与妇女发展相贴近的更为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手段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服务。

一、新形势下基层妇联工作现状综述

基层妇联是与妇女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妇联组织,是妇联全部工作的基础和增强活力的源泉,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妇女工作的成效,更关系到基层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基层妇联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为:

一是整体素质的变化。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基层妇联组织不断充实,整体素质普遍提高,改变了以往妇联干部年龄偏大、知识层次偏低的现状。

二是工作水平的变化。基层妇联组织以调动妇女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为重点,改变了以往妇联工作只停留在表面功夫、无法深层次开展工作的现状。

三是工作能力的变化。随着基层妇联组织的不断调整、充实和提高,妇联干部积极进行参政议政,改变了以往妇联工作有形式无内容、有理论没实践的现状。

四是工作方式的变化。基层妇联工作的开展能够根据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基本有了多样化的雏形,改变了以往妇联工作单一、“一刀切”工作模式的现状。

总的来说,新形势下的基层妇联能够积极创新工作模式,组织开展贴近群众生活、倡导社会文明新风的群众性活动;也能够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得到妇女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就目前情况来看,基层妇联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其工作模式和工作运行机制依旧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为:

一是基层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妇联基层组织是妇联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与当地党委重视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经济基础好,党委、政府较为重视,妇联干部的配备、任用等政治待遇就落实得较好,相应的妇联工作就较有成效。反之,妇联工作就不能有效开展,甚至没有开展。

二是妇联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妇联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妇联工作水平高低的决定性因素。虽然基层妇联干部的学历层次有了明显提高、年龄结构也在逐步年轻化,但思想观念仍较落后,工作的前瞻性和创新意识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三是基层妇联工作环境和条件有待改善。妇联工作环境和条件是影响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村(居)妇代会主任报酬一般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基层妇女干部交流提拔相对较慢,影响妇联队伍的活力。

四是基层妇联工作经费普遍不足。妇联工作经费是其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基层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目前基层普遍缺少基本工作经费,导致基层妇联无法顺利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

五是基层妇联组织职能有待加强。从整体上看,基层妇联干部普遍存在兼职现象。由于工作时间、精力有限,妇联工作开展显得力不从心,导致开展工作力度不够,工作水准大打折扣。甚至有的基层妇联工作成为“副业”,出现“专职不专用,兼职不得用”的怪现象,这些均导致妇联工作职能弱化,凝聚力下降。

二、新形势下基层妇联工作的基本经验

基层妇联工作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关键在于各级妇联能否围绕党建带妇建工作,以充分发挥妇联基层组织整体功能、提高基层妇联干部整体素质为主旨。宁夏、福建、甘肃等许多地方抓关键、促发展、因地制宜探索出了符合基层特点的新做法、新经验。这些新做法和新经验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党建带妇建”,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党委高度重视。各级党委和妇联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总体布局,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统一考核,大大推动了基层妇联组织的发展。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为妇联基层组织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是明确带建内容。各级党委和妇联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党建带妇建”工作内容。一带思想建设。把妇联组织作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大阵地。二带组织建设。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带班子建设。提高基层妇联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四带队伍建设。把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带阵地建设。把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场所和设施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三是规范化、制度化。各级党委和妇联把“党建带妇建”的成功经验用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总结推广。

2、借助党政资源,提高工作水平

抓住乡镇、街道、社区和村“两委”换届的有利时机,选拔高素质干部充实妇联基层干部队伍。有的地方,基层党政一把手兼任妇联主席。这种干部配置有利于把妇联工作列入党政工作议事日程。这样有利于把妇联工作融入渗透到党政各项工作中去。妇联的工作做到哪里,党组织的温暖就送到哪里,社区的服务就覆盖到哪里。妇联工作和社区党政工作、妇联工作和农村党政工作有机地融为一体,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妇联基层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能力大大增强。

3、依托项目运作,激发工作活力

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项目的带动作用,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实践中焕发出新的活力。例如实施小额信贷扶贫、“母亲健康快车”、“春蕾计划”捐资助学工程、“三八绿色工程”等项目;深入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企村互动”、“岗村互动”、“春风送岗位”等活动。通过妇女项目、主体活动、品牌活动、传统活动、特色活动,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激发妇联工作的活力,提高了妇联基层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规范载体建设,增强工作后劲

坚持立足实际,创新载体,强化服务,激发妇联基层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例如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以“争当优秀妇联干部,创建先进妇联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这能够有效地激发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爱岗敬业、勇于开拓的精神,大大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和妇联工作的后劲。

5、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工作标准

规范健全的制度,对妇联工作有序开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基层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方面要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基层妇联组织有关工作条例规定,按时召开妇女代表大会进行换届,并建立健全执委会。另一方面要普遍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会议制度、信访制度、目标考核制度、代表联系制度和执委工作制度。规范的制度使妇联基层组织运转有秩序,行动有规章,管理上水平。

关于乡镇改革与乡镇干部的思考九

一、基本概况

二、人员编制及工资现状

全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各站所现有人员共135人。

乡镇近几年来总的趋势是:人员逐步增多(2019年后主要是安置转业兵),编制基本不变,工作量大幅度减少,工资有所上调,工资缺口越来越大。全镇行政、事业站所累计超编44人,2019年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缺口达52万元。

三、取消农牧业税之前,镇政府日常工作主要有哪些

四、取消农牧业税后,哪些职能不存在了,哪些需保留,哪些需强化

取消农牧业税后,政府的主要精力不再是税费征缴、强迫种养和经济处罚,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不存在了,财政、计生等部门的职能弱化尤为突出。乡镇干部的注意力全部转移到建设和发展上来。

应保留的职能是:引导生态及公路会战,引导示范推广农牧业产业化。

五、日常工作中,哪些工作是以旗县为主完成,乡镇配合,哪些工作是由乡镇为主完成;县乡事权如何划分?哪些工作本不应由乡镇承担而实际承担着,哪些工作本应由乡镇来做而未摆上工作日程

税收:应是旗县为主,乡镇配合,现在是职能倒置,改为以乡镇为主。

行政执法:乡镇无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均在旗县政府部门,涉及到经济利益,乡镇只能回避。建议明确乡镇行政权和执法权,如宅基地审批、计生罚款、动植物检疫、林木采伐审批及处罚、农机违章处理等。目前,行政权、收费权上划,矛盾全部转移到基层。

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主要应做好哪些工作,在综合治理、文化、卫生、教育、民政、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方面,乡镇主要承担哪些工作任务

目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主要应该是提供及时有效的公共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综合治理主要承担普法、民间纠纷调节工作,文化主要是当地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卫生主要承担计划免疫防疫宣传、农村文明建设工作,教育工作以全民教育的普及和推广为主,全面提升素质教育质量,民政工作主要是扶贫救济、婚姻登记、优抚、低保救助,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是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宣传,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广播电视主要负责政策、法律和农村适用技术宣传,

维护有线电视节目正常播出。

七、农牧民需要到乡镇办的事情主要有哪些,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能否满足农牧民需求,主要原因是什么

农民到乡镇办理的事项主要有:婚姻登记、宅基地审批、准生证办理、林木采伐审批等。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因为最终审批权不在乡镇。

八、乡镇政府有无行政执法权,日常行政管理主要依靠什么手段

乡镇政府没有行政执法权。凡涉及收费、审批、处罚等比较直观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都是垂直条管,如公安、工商、国税、地税、交管、电力等,把没有实际意义行政权利、人员多、收入少的部门放到了基层。因此,乡镇的日常管理手段主要靠做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协调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责成村委会按村规民约处理。

九、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与旗县业务主管局之间管理体制和职能划分情况

目前,乡镇事业单位与旗县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存在行政职能与服务职能交叉现象,乡镇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执法主体,又没有公务员资格,但业务局却委托执法。行政权力向旗县集中,收费权力向旗县集中,影响和削弱了基层政府的职能发挥。

关于乡镇改革与乡镇干部的思考十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飞速猛进的发展,社会各方面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基层妇联工作也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环境,基层妇联工作日趋社会化、多样化和复杂化,这对基层妇联一贯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基层妇联工作该如何在实践中求突破,在创新中求发展逐步成为妇联组织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而严峻的课题。在xx大报告中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可以说,创新同样是基层妇联工作开展的灵魂和动力,这就要求我们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依据基层妇联工作的基本规律,不断地突破和创新,寻求一种与社会形势相适应,与妇女发展相贴近的更为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手段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服务。

一、新形势下基层妇联工作现状综述

基层妇联是与妇女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妇联组织,是妇联全部工作的基础和增强活力的源泉,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妇女工作的成效,更关系到基层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基层妇联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为:

一是整体素质的变化。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基层妇联组织不断充实,整体素质普遍提高,改变了以往妇联干部年龄偏大、知识层次偏低的现状。

二是工作水平的变化。基层妇联组织以调动妇女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为重点,改变了以往妇联工作只停留在表面功夫、无法深层次开展工作的现状。

三是工作能力的变化。随着基层妇联组织的不断调整、充实和提高,妇联干部积极进行参政议政,改变了以往妇联工作有形式无内容、有理论没实践的现状。

四是工作方式的变化。基层妇联工作的开展能够根据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基本有了多样化的雏形,改变了以往妇联工作单一、“一刀切”工作模式的现状。

总的来说,新形势下的基层妇联能够积极创新工作模式,组织开展贴近群众生活、倡导社会文明新风的群众性活动;也能够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得到妇女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就目前情况来看,基层妇联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其工作模式和工作运行机制依旧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为:

一是基层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妇联基层组织是妇联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与当地党委重视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经济基础好,党委、政府较为重视,妇联干部的配备、任用等政治待遇就落实得较好,相应的妇联工作就较有成效。反之,妇联工作就不能有效开展,甚至没有开展。

二是妇联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妇联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妇联工作水平高低的决定性因素。虽然基层妇联干部的学历层次有了明显提高、年龄结构也在逐步年轻化,但思想观念仍较落后,工作的前瞻性和创新意识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三是基层妇联工作环境和条件有待改善。妇联工作环境和条件是影响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村(居)妇代会主任报酬一般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基层妇女干部交流提拔相对较慢,影响妇联队伍的活力。

四是基层妇联工作经费普遍不足。妇联工作经费是其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基层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目前基层普遍缺少基本工作经费,导致基层妇联无法顺利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

五是基层妇联组织职能有待加强。从整体上看,基层妇联干部普遍存在兼职现象。由于工作时间、精力有限,妇联工作开展显得力不从心,导致开展工作力度不够,工作水准大打折扣。甚至有的基层妇联工作成为“副业”,出现“专职不专用,兼职不得用”的怪现象,这些均导致妇联工作职能弱化,凝聚力下降。

二、新形势下基层妇联工作的基本经验

基层妇联工作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关键在于各级妇联能否围绕党建带妇建工作,以充分发挥妇联基层组织整体功能、提高基层妇联干部整体素质为主旨。宁夏、福建、甘肃等许多地方抓关键、促发展、因地制宜探索出了符合基层特点的新做法、新经验。这些新做法和新经验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党建带妇建”,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党委高度重视。各级党委和妇联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总体布局,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统一考核,大大推动了基层妇联组织的发展。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为妇联基层组织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是明确带建内容。各级党委和妇联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党建带妇建”工作内容。一带思想建设。把妇联组织作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大阵地。二带组织建设。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带班子建设。提高基层妇联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四带队伍建设。把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带阵地建设。把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场所和设施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三是规范化、制度化。各级党委和妇联把“党建带妇建”的成功经验用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总结推广。

2、借助党政资源,提高工作水平

抓住乡镇、街道、社区和村“两委”换届的有利时机,选拔高素质干部充实妇联基层干部队伍。有的地方,基层党政一把手兼任妇联主席。这种干部配置有利于把妇联工作列入党政工作议事日程。这样有利于把妇联工作融入渗透到党政各项工作中去。妇联的工作做到哪里,党组织的温暖就送到哪里,社区的服务就覆盖到哪里。妇联工作和社区党政工作、妇联工作和农村党政工作有机地融为一体,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妇联基层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能力大大增强。

3、依托项目运作,激发工作活力

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项目的带动作用,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实践中焕发出新的活力。例如实施小额信贷扶贫、“母亲健康快车”、“春蕾计划”捐资助学工程、“三八绿色工程”等项目;深入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企村互动”、“岗村互动”、“春风送岗位”等活动。通过妇女项目、主体活动、品牌活动、传统活动、特色活动,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激发妇联工作的活力,提高了妇联基层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规范载体建设,增强工作后劲

坚持立足实际,创新载体,强化服务,激发妇联基层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例如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以“争当优秀妇联干部,创建先进妇联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这能够有效地激发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爱岗敬业、勇于开拓的精神,大大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和妇联工作的后劲。

5、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工作标准

规范健全的制度,对妇联工作有序开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基层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方面要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基层妇联组织有关工作条例规定,按时召开妇女代表大会进行换届,并建立健全执委会。另一方面要普遍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会议制度、信访制度、目标考核制度、代表联系制度和执委工作制度。规范的制度使妇联基层组织运转有秩序,行动有规章,管理上水平。

关于乡镇改革与乡镇干部的思考十一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飞速猛进的发展,社会各方面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基层妇联工作也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环境,基层妇联工作日趋社会化、多样化和复杂化,这对基层妇联一贯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基层妇联工作该如何在实践中求突破,在创新中求发展逐步成为妇联组织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而严峻的课题。在xx大报告中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可以说,创新同样是基层妇联工作开展的灵魂和动力,这就要求我们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依据基层妇联工作的基本规律,不断地突破和创新,寻求一种与社会形势相适应,与妇女发展相贴近的更为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手段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服务。

一、新形势下基层妇联工作现状综述

基层妇联是与妇女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妇联组织,是妇联全部工作的基础和增强活力的源泉,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妇女工作的成效,更关系到基层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基层妇联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为:

一是整体素质的变化。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基层妇联组织不断充实,整体素质普遍提高,改变了以往妇联干部年龄偏大、知识层次偏低的现状。

二是工作水平的变化。基层妇联组织以调动妇女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为重点,改变了以往妇联工作只停留在表面功夫、无法深层次开展工作的现状。

三是工作能力的变化。随着基层妇联组织的不断调整、充实和提高,妇联干部积极进行参政议政,改变了以往妇联工作有形式无内容、有理论没实践的现状。

四是工作方式的变化。基层妇联工作的开展能够根据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基本有了多样化的雏形,改变了以往妇联工作单一、“一刀切”工作模式的现状。

总的来说,新形势下的基层妇联能够积极创新工作模式,组织开展贴近群众生活、倡导社会文明新风的群众性活动;也能够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得到妇女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就目前情况来看,基层妇联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其工作模式和工作运行机制依旧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为:

一是基层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妇联基层组织是妇联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与当地党委重视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经济基础好,党委、政府较为重视,妇联干部的配备、任用等政治待遇就落实得较好,相应的妇联工作就较有成效。反之,妇联工作就不能有效开展,甚至没有开展。

二是妇联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妇联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妇联工作水平高低的决定性因素。虽然基层妇联干部的学历层次有了明显提高、年龄结构也在逐步年轻化,但思想观念仍较落后,工作的前瞻性和创新意识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三是基层妇联工作环境和条件有待改善。妇联工作环境和条件是影响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村(居)妇代会主任报酬一般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基层妇女干部交流提拔相对较慢,影响妇联队伍的活力。

四是基层妇联工作经费普遍不足。妇联工作经费是其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基层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目前基层普遍缺少基本工作经费,导致基层妇联无法顺利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

五是基层妇联组织职能有待加强。从整体上看,基层妇联干部普遍存在兼职现象。由于工作时间、精力有限,妇联工作开展显得力不从心,导致开展工作力度不够,工作水准大打折扣。甚至有的基层妇联工作成为“副业”,出现“专职不专用,兼职不得用”的怪现象,这些均导致妇联工作职能弱化,凝聚力下降。

二、新形势下基层妇联工作的基本经验

基层妇联工作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关键在于各级妇联能否围绕党建带妇建工作,以充分发挥妇联基层组织整体功能、提高基层妇联干部整体素质为主旨。宁夏、福建、甘肃等许多地方抓关键、促发展、因地制宜探索出了符合基层特点的新做法、新经验。这些新做法和新经验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党建带妇建”,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党委高度重视。各级党委和妇联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总体布局,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统一考核,大大推动了基层妇联组织的发展。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为妇联基层组织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是明确带建内容。各级党委和妇联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党建带妇建”工作内容。一带思想建设。把妇联组织作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大阵地。二带组织建设。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带班子建设。提高基层妇联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四带队伍建设。把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带阵地建设。把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场所和设施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三是规范化、制度化。各级党委和妇联把“党建带妇建”的成功经验用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总结推广。

2、借助党政资源,提高工作水平

抓住乡镇、街道、社区和村“两委”换届的有利时机,选拔高素质干部充实妇联基层干部队伍。有的地方,基层党政一把手兼任妇联主席。这种干部配置有利于把妇联工作列入党政工作议事日程。这样有利于把妇联工作融入渗透到党政各项工作中去。妇联的工作做到哪里,党组织的温暖就送到哪里,社区的服务就覆盖到哪里。妇联工作和社区党政工作、妇联工作和农村党政工作有机地融为一体,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妇联基层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能力大大增强。

3、依托项目运作,激发工作活力

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项目的带动作用,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实践中焕发出新的活力。例如实施小额信贷扶贫、“母亲健康快车”、“春蕾计划”捐资助学工程、“三八绿色工程”等项目;深入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企村互动”、“岗村互动”、“春风送岗位”等活动。通过妇女项目、主体活动、品牌活动、传统活动、特色活动,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激发妇联工作的活力,提高了妇联基层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规范载体建设,增强工作后劲

坚持立足实际,创新载体,强化服务,激发妇联基层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例如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以“争当优秀妇联干部,创建先进妇联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这能够有效地激发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爱岗敬业、勇于开拓的精神,大大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和妇联工作的后劲。

5、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工作标准

规范健全的制度,对妇联工作有序开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基层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方面要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基层妇联组织有关工作条例规定,按时召开妇女代表大会进行换届,并建立健全执委会。另一方面要普遍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会议制度、信访制度、目标考核制度、代表联系制度和执委工作制度。规范的制度使妇联基层组织运转有秩序,行动有规章,管理上水平。

关于乡镇改革与乡镇干部的思考十二

一、基本概况

二、人员编制及工资现状

全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各站所现有人员共135人。

乡镇近几年来总的趋势是:人员逐步增多(2019年后主要是安置转业兵),编制基本不变,工作量大幅度减少,工资有所上调,工资缺口越来越大。全镇行政、事业站所累计超编44人,2019年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缺口达52万元。

三、取消农牧业税之前,镇政府日常工作主要有哪些

四、取消农牧业税后,哪些职能不存在了,哪些需保留,哪些需强化

取消农牧业税后,政府的主要精力不再是税费征缴、强迫种养和经济处罚,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不存在了,财政、计生等部门的职能弱化尤为突出。乡镇干部的注意力全部转移到建设和发展上来。

应保留的职能是:引导生态及公路会战,引导示范推广农牧业产业化。

五、日常工作中,哪些工作是以旗县为主完成,乡镇配合,哪些工作是由乡镇为主完成;县乡事权如何划分?哪些工作本不应由乡镇承担而实际承担着,哪些工作本应由乡镇来做而未摆上工作日程

税收:应是旗县为主,乡镇配合,现在是职能倒置,改为以乡镇为主。

行政执法:乡镇无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均在旗县政府部门,涉及到经济利益,乡镇只能回避。建议明确乡镇行政权和执法权,如宅基地审批、计生罚款、动植物检疫、林木采伐审批及处罚、农机违章处理等。目前,行政权、收费权上划,矛盾全部转移到基层。

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主要应做好哪些工作,在综合治理、文化、卫生、教育、民政、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方面,乡镇主要承担哪些工作任务

目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主要应该是提供及时有效的公共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综合治理主要承担普法、民间纠纷调节工作,文化主要是当地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卫生主要承担计划免疫防疫宣传、农村文明建设工作,教育工作以全民教育的普及和推广为主,全面提升素质教育质量,民政工作主要是扶贫救济、婚姻登记、优抚、低保救助,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是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宣传,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广播电视主要负责政策、法律和农村适用技术宣传,

维护有线电视节目正常播出。

七、农牧民需要到乡镇办的事情主要有哪些,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能否满足农牧民需求,主要原因是什么

农民到乡镇办理的事项主要有:婚姻登记、宅基地审批、准生证办理、林木采伐审批等。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因为最终审批权不在乡镇。

八、乡镇政府有无行政执法权,日常行政管理主要依靠什么手段

乡镇政府没有行政执法权。凡涉及收费、审批、处罚等比较直观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都是垂直条管,如公安、工商、国税、地税、交管、电力等,把没有实际意义行政权利、人员多、收入少的部门放到了基层。因此,乡镇的日常管理手段主要靠做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协调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责成村委会按村规民约处理。

九、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与旗县业务主管局之间管理体制和职能划分情况

目前,乡镇事业单位与旗县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存在行政职能与服务职能交叉现象,乡镇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执法主体,又没有公务员资格,但业务局却委托执法。行政权力向旗县集中,收费权力向旗县集中,影响和削弱了基层政府的职能发挥。

关于乡镇改革与乡镇干部的思考十三

为了深入了解我市乡镇经济发展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探讨乡镇经济发展规律和加快发展的有效途径,xx年9―10月期间,市政协乡镇经济发展专题调研组一行,由副主席徐少伟、陶春元同志带队,分赴修水、都昌、庐山区以及萍乡市等地开展调研活动。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有关资料和发放调查问卷、座谈研究等形式,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现作如下汇报:

一、乡镇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亮点

我市共有81个乡、99个镇、12个街道,下辖1795个村、34个居委会。xx年末,乡(村)总人口354.76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75%。近年来,特别是我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各乡镇认真贯彻市委“一个定位”、“四个打造”、“五大战略”的总体部署,坚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上项目,作为发展乡镇经济的总抓手,不断提高乡镇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水平,为县域经济和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产业优势逐渐显现,民营经济快速发展。近年来,全市各乡镇普遍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注重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或原有产业的基础优势,上项目、兴产业、培税源,初步确立了本地的优势产业和工业主导项目。庐山区近两年来各项经济指标保持高位增长态势,乡镇财政收入约占全区收入三分之二以上,一个根本原因就是该区乡镇充分发挥了临江临湖临路临市的优势,在经济结构上确立了自己的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分别打好“工业立镇、文化旅游兴镇、商贸活镇”三张牌。修水县立足山区资源发展生态农业,延长农产品加工产业链,仅蚕桑业一项就形成了从制种到销售的一条龙专业化体系。都昌县努力克服工业底子薄、财政实力弱的困难,着力培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鄱湖水产、华意珍珠贝类加工、春天食品等一批创品牌企业、农字号企业、个体民营企业都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2、农业结构渐趋合理,产业化进程扎实推进。经过多年努力,全市乡镇经济结构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粮棉油等传统优势产业稳定发展,特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布局渐成雏形。xx年,种植业在农业中所占比重已下降到45.6%,养殖业比重上升至47.7%。全市初步形成了棉花、油菜生产区域,茶叶、油茶生产区域,蚕桑生产区域,水产养殖区域,蔬菜、花卉苗木生产区域,早熟梨生产区域以及速生工业原料林生产区域等块状经济。修水的古市镇、三都镇还分别被冠以“江南花椒之乡”、“江南蚕桑第一镇”的美誉,都昌县周溪镇荣获“全国最大珍珠核生产基地”和“中国淡水珍珠之乡”两块金字招牌,庐山区赛阳镇成为我市最大的花卉苗木之乡。随着近年农业税费制度的改革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普遍实施,广大农民务农积极性明显提高。各地的农田抛荒现象少了,农民对土地自觉投入的多了。市财政还每年安排400万元实施农业产业化,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市委提出的农业产业化“1121”工程得到稳步推进。

3、小城镇建设不断加快,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各地通过完善小城镇的规模布局,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农村人口向小城镇有序流动,使一些集镇规模迅速扩张,人口急剧增加,小城镇在各地交通枢纽、边贸集市得到快速发展。修水县渣津镇短短几年城镇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集镇面积达到2.5平方公里,集镇人口1.8万,成为湘、鄂、赣三省交界的商贸重镇。特别是在开展新农村建设中,各地以发展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村庄规划和“三清三改三配套”为切入点,大大提升了集镇、村庄建设品位,全市647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工作成效明显,一大批各具特色的产业村、生态村等示范典型纷纷涌现,一大批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

4、支农投入逐年增大,财政增收机制灵活。近年来,国家扩大了公共财政对农村的覆盖,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内建设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资金比重、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都逐年大幅提高。xx年,上级财政共安排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专项资金2个多亿,安排乡村两级转移支付4575万元。农业税免征后,乡镇财政收支管理体制逐步得到规范,体制外收费问题基本得到遏制。一些县开始积极探索组织征收新机制,引导乡镇干部从原来的抓税源转变为抓财源工作上来,既缓解了乡镇财政增收压力,更重要的是减轻了乡镇干部一年到头忙于“找”税的负担。修水县自xx年起未对乡镇下达财税任务,而是由税务机关依法据实征收,县财政对乡镇支出实行“六个确保”。庐山区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各乡镇基本形成自己的主导产业,建立了支柱财源,同时,按照“属地征收、在地统计,核定基数、超收分成”的原则,支持乡镇做大财政总量。

5、打工经济渐成规模,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通过学习浙江创业经验,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不断加大,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农村外出打工、就地从业、回乡创业的人数越来越多,农民收入有了明显提高。xx年,全市乡镇外出务工人员约70万人,劳动者报酬40多亿元,也就是说,70万务工农民在经济收入上创造出了一个与当年全市财政收入大致相当的业绩。农民务工收入约占家庭纯收入的52%,成为部分农民特别是青壮年农民谋生就业、脱贫致富的主要收入来源。修水县农村劳动力33万人,有近20万外出打工,xx年全县劳务总收入达12.1亿元,为我市劳动力务工总量和劳务收入最大县。庐山区xx年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4729元,务工收入占其总收入的43.4%。

二、乡镇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肯定乡镇经济发展成绩的同时,还应该看到,我市乡镇经济总量还不够大,实力还不够强,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还不够高,加之我市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市,长期受思想观念、自然条件、产业基础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等因素的影响,乡镇经济发展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发展思路还不够宽。由于地理位置、资源状况、文化背景、产业基础、领导观念、创新意识等方面的差异,致使全市乡镇发展还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地方县乡两级没有很好地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错位发展,以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一盘棋的格局,而是你上你的、我抓我的,甚至还存在“一个锅争食”、“大鱼吃小鱼”的现象;有的部门不顾乡镇客观条件和客观经济规律,硬性规定增长项目、指标、比例,不仅影响了乡镇因地制宜、扬优成势,而且因片面追求产值、项目,迫使一些地方不惜牺牲环境、破坏生态,举债建设、重复建设;有的乡镇没有着眼宏观谋划,制定适合本乡镇的发展总体规划,而是急于求成、饥不择食,盲目跟风、朝令夕改;还有的乡镇领导作风不实、玩风较盛,有的不能很快适应经济转轨、工作重点转移的需要,不仅工作找不到着力点,而且主动性较差,等靠要的思想比较严重,缺乏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信心和勇气。

2、发展实力还不够强。据了解,萍乡市5年来坚持采取“放水养鱼”的优惠政策,大力扶持乡镇经济,全市财政总收入由5年前7.32亿增至xx年的27.09亿元,年均递增26.6%;xx年乡镇财政收入平均达到1957.7万元,较上年增长24.1%;其中,安源区11个镇(街道)财政收入平均达到4059万元。新余市仅26个乡镇,xx年财政过千万元的就有23个,其中超3千万的5个,预计xx年超亿元的乡镇3个。而我市xx年乡镇财政收入仅3.21亿元,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6.98%;过500万元的乡镇仅16个、过千万元的4个,过5千万元的没有。xx年,全市仅4个镇跻身全省百强乡镇。乡镇经济总收入与全市gdp总量比较,规模极小,对提升全市经济总量根本产生不了决定性或重大的影响。在不多的财政收入大户乡镇,有的还是依靠临城镇周边的土地出让收入充实财政,有的是依靠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等拉动税收,这样的收入结构很难保证持续增长势头。在不同地区的乡镇之间,发展也很不平衡。较多的经济实力弱、增长幅度慢的乡镇,相对抵消了发展快、收入高、总量大的乡镇的经济贡献率。从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引领作用看,全市培育的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偏小,亿元产值的龙头企业仅10家,超10亿元产值的还没有,很难在一个地方大范围带动农业产业结构的根本性调整。3、财源增收后劲堪忧。近年落户我市乡镇的千万元以上的项目少之又少,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在乡镇没有一家。免征农业税后,大多数依赖农业、收入结构单一、工商业基础薄弱的乡镇,开始陷入增长乏力、财源不足、收支平衡难度加大的窘境。由于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不少乡镇为完成税收任务,低税率从外地“引税”,有的用财政资金甚至干部工资垫交税款。许多乡镇迫于财税任务的压力,把大部分人员和大部分精力都用在“协”税(买税)上,根本无暇服务“三农”、发展经济。同时,普遍存在的乡镇债务负担问题不容忽视。绝大多数乡镇负债运行,多的负债达上千万乃至几千万元,少则几百万元,严重制约了乡镇财政发展公共事业的能力,甚至影响到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

4、支农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农村基层科技等涉农服务体系存在缺位、错位的问题,现有科技人员老化,支农服务人员严重缺乏,制约着乡镇“七站八所”在服务农业、引导农民、发展农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产业化经营中,各地普遍缺乏成熟的中介组织,即专业的流通行业协会和经纪人队伍,制约了农产品闯市场的“三级跳”。此外,融资难问题不仅困扰着许多地方的小城镇建设,也严重制约了乡镇经济的发展。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企业和专业户,无论产品市场前景如何,如果不提供担保或抵押,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

5、全民创业氛围不浓、创业环境有待优化。表现为对业文化培植不够,对创业成功典型宣传不够,对本小利薄的创业者尊重不够,致使创业成功人士没有社会影响,剩余劳动力没有创业冲动,不愿就业甚至打牌为“业”的现象没有舆论批评。有的职能部门对各类创业主体缺乏政策支持,满足于照抄照转上级有关红头文件,而没有把着力点放在细化配套政策上,放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上。一些地方的小城镇建设没有形成聚集效应,不能满足全民创业的需求。全市99个建制镇,人口2万以下的有43个,2-5万的47个,有的乡镇中心人口仅几千人,没有一个镇被列为全省规模乡镇。这些小城镇的发展空间和辐射区域都比较狭窄,对周边资源的利用能力较低,加之小城镇缺乏非农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又不完善,因而对农村劳动力和社会资金的吸纳能力都比较弱,影响了城镇聚集效应的发挥。

三、加快乡镇经济发展的建议

乡镇经济是县域经济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事关全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的实现。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我们建议:

1、从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战略上谋划乡镇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市、县两级都应制订乡镇经济发展规划、发展战略目标,下大力气支持和帮助乡镇把经济搞上去。要坚持分类指导,支持一部分有条件的乡镇先发展起来,建设一批经济强镇,增强乡镇经济发展的带动力和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各县(市、区)要注意充分发挥乡镇的资源、区位等比较优势,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游则游,努力走出一条专业化、基地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的路子。各乡镇在发展特色经济的过程中,要注意力戒重复建设,盲目跟风,一哄而起,更不能无序发展,搞低档次开发,低水平运作,而要立足本地实际,选择具有较好的区位资源优势、较强的综合竞争实力、较大的市场拓展空间的产业,进行重点培育。要从打造一批专业乡镇、特色乡镇抓起,不断做大农业产业化规模,并在形成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基础上,不断延伸产业链,培植农工商一体化的产业体系,推动我市农村经济朝着产业化、规模化、农工商一体化的方向发展。

2、从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全民创业上打开乡镇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发展小城镇应成为我市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的一个最佳切入点。建议将全市乡镇大致分为城区乡镇、卫星乡镇、区域中心镇、特色乡镇、其它乡镇五类,抓好规划、建设和管理,按照不同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全力支持做大做强,以此辐射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要广辟投融资渠道,采取多方投资、谁投资谁收益等形式,筹集小城镇建设资金,并把小城镇建设与农业产业化、民营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资本与资源的有效对接,使小城镇成为各地农村生产要素的聚集地、特色项目的承载地、商品流通的集散地、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辐射地。对具有发展工业条件的乡镇,要通过发展打造经济强镇;对没有工业发展基础的乡镇,要借鉴萍乡市和庐山区的做法,积极打造园区经济和“飞地经济”,培育项目孵化园,与项目落地地区共同搞好扶持、服务,争取“双赢”。

推动全民创业应成为乡镇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和长远之策。要在全市积极培育创业文化,加大各类创业人才和创业典型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尊重人才、崇尚创业的的社会氛围。要制订“引凤返巢”政策,积极鼓励在外人士回乡创业,促成“人回乡、企回迁、钱回流”;要着力引导民营企业家、工商业主、专业大户二次创业,通过延伸产业链、项目带动战略,发展特色经济;要充分释放科技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创业潜能,借鉴萍乡市的有效做法,允许和鼓励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或兼职参与创业;要努力推动村组干部和农民经纪人围绕“农字号”创业,支持各地成立各种形式的产业协会和行业商会。

3、从改进现行财政运作模式上增添乡镇经济发展的动力源。针对一些乡镇为完成财税任务采取的“买税”行为,要抓紧建立一套合理的财政增长机制。可推广庐山区“属地征收、在地统计,核定基数、超收分成”的经验,支持乡镇做大财政总量。县级财政要妥善核定乡镇财政的支出项目和总额,确保刚性支出,免除乡镇为财政正常运转而产生的后顾之忧。要科学确定乡镇实际财税收入基数,对完成预算目标的超收部分,绝大多数返还乡镇。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向乡镇政府提供行使职权必需的资金保证。针对乡村普遍存在的债务问题,一方面要防止债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禁止乡镇财政为非生产性支出、基建性项目贷款和任何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严格控制乡镇财政举债规模;另一方面要逐步化解原有债务负担。建议市财政部门对全市乡村两级债务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清底数,核实情况,健全账目。

对由乡镇政府担保的历年贷款形成的债务以及世行贷款,要坚持“谁受益、谁还款”的原则,由借款单位或受益人认帐,分期偿还;对因平衡预算或部分支出列暂付款等原因形成的挂帐,可逐年消化,也可由上级财政部门帮助解决。党委和组织部门对选拔使用乡镇干部应树立“发展、增收是政绩,消赤、减债也是政绩”的正确观念,建立乡镇减债考核办法,将减债与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调动、升迁挂钩。4、从加快支农服务体系的构建上形成全社会支持乡镇经济发展的合力。要以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全面发展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各种民间经济合作组织,积极探索产业化经营的新路子,增强农民自我保护和农业抗御市场风一、基本情况

土们岭镇位于九台市东南25公里,长、吉经济带中段,长吉公路、铁路横贯全镇。幅员面积214.36平方公里,镇辖16个行政村,114个生产小组,总人口2.85万人,有耕地5976公顷,林地9896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6%(其中镇区为88.5%),是一个交通便利,风景奇秀的山区乡镇。镇、村、社三级干部220人,有致富项目的占20%,项目类别主要是养殖业(猪、牛、兔)、种植业(粘玉米、中草药)、运输业。

二、交通情况

1、公路、铁路:长春至图们的铁路,长春至吉林公路(北线)横贯全镇(45—62公里之间),本镇距长春市45公里,距吉林市55公里,距九台市25公里。

2、客运情况:九台至土们岭客班车每日28次(单程),日均客流量450人左右,长春至吉林、九台至吉林及其它经过客班车日均60班次,承载客流量约为70人次,每月逢五逢十为土们岭商贸大集,逢集市时客流量较平日稍有增加。

3、物流情况:由于本镇地处长、吉两市中间,逢集时,很少有长吉两市人员、车辆来赶集。

三、种植情况

1、粮食产量:全镇在册耕地5976公顷,全部是旱田,年均粮食产量57,700吨。

2、绿色产品:土们岭地区山脉连绵,属于长白山余脉,因此,特色山珍丰富,如:山野菜系列、松仁、榛子、核桃、蘑菇等,分布春、夏、秋三个盛季。当地经营山珍加工、销售的业户百余户,规模较大的有利达食品加工厂,恒利农产品加工厂、金穗山庄山珍加工厂等,年生产销售200吨以上。

四、养殖情况

1、禽类存栏:全镇禽类存栏总数达17万只,年销售禽类45万只,主要销往德大、金锣集团和吉林市。

2、生猪存栏:全镇禽类存栏8600头,其中规模饲养户2800头,产品主要销往金锣集团、德大集团、天景集团。

五、经纪人情况

1、本地人数:35人,外地人数8人,其中吉林市2人。

2、从事项目:粘玉米、山野菜。

六、劳务输出情况。

1、本地劳务输出情况:

年均输出780人,xx年底,输出总量达3768人。xx年1—6月中旬,新输出124人。

2、在吉林市劳务情况

(1)建筑工人:40人(2)家政7人(3)服务业14人(4)工商业3人。计64人。

七、财政总量

1、本级财政收入(年内)670万元。

2、人均收入4160元(因电厂征地,收入增加幅度大)xx年3350元。

3、来自吉林市的收入约为9.2万元。

八、特色产业情况

1、产业园区情况:畜禽养殖小区6个,专业屯20个。

2、品牌情况:利达产品加工厂注册“碧子兰”牌山野菜系列产品,恒利农产品加工厂注册“土们岭”牌农村产品。

九、民营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发展思路:

1、规划目标:“”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建设粘玉米特色种植、中草药种植、猪、牛、兔养殖园区20个,完善专业村6个,专业屯20个,结构调整比例达到55%,社会总产值达到12亿元,财政全口径收入达到15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500元,社会固定资产投入达到xx万元,劳务输出总量达7000元。

2、发展思路:依托天景基地、金锣集团、华能九台电厂,大力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促进劳动力输出总量,促进人均收入大幅度增长,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经济、物质基础。

十、依托吉林,发展区位优势的战略思考

(一)更多地建立劳务输出联系站,促进本区位劳动力输出。

(二)九台市各乡镇及各村领导干部,仍然存在本位主义思想,一贯把目光瞄向长春市,而忽视吉林市场,因此,产品销售受到局限。险能力;市、县两级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扶持特色农业和大宗农产品建基地、强龙头、育市场、创名牌,提升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乡镇经济的综合竞争力;要大力推广都昌县周溪镇围绕珍珠产业组建经济共同体的好做法,加强银企合作,鼓励金融部门合理布局农村金融网点,开放小额贷款,通过贴息、融资、财政垫付等形式,增加对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的信贷投入;要恢复、健全全市统一的农技服务机构,组建、充实农技队伍,建议借鉴湖南省的做法,对县、乡从事农技推广等公益事业的服务机构实行地方财政全额拨款扶持,同时引导、规范一批面向市场的农技服务性实体和经营性中介机构组织。

5、从建立激励机制上提供乡镇经济发展的组织保障。建议市委、市政府适时出台关于加快乡镇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制订乡镇经济发展的规划、目标、总体要求,加大对乡镇发展的协调调度。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建立一套科学完备、便于操作的乡镇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乡镇干部激励奖惩机制。把加快乡镇经济发展纳入县(市、区)党委、政府政绩考核、工作考察、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他们一任接着一任干,一级领着一级干,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建议对全市乡镇经济年度财政收入达到5千万元,或在此基础上连年保持一定比例增幅、重要考核指标荣获红旗(先进)单位的乡镇(街道),其党政主要领导在职级上实行高配、经济上给予重奖;对在经济发展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干部,要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在干部调整中优先提拔使用;对那些为促进乡镇经济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真正在全市形成合力推进、携手共创乡镇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

关于乡镇改革与乡镇干部的思考十四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飞速猛进的发展,社会各方面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基层妇联工作也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环境,基层妇联工作日趋社会化、多样化和复杂化,这对基层妇联一贯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基层妇联工作该如何在实践中求突破,在创新中求发展逐步成为妇联组织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而严峻的课题。在xx大报告中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可以说,创新同样是基层妇联工作开展的灵魂和动力,这就要求我们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依据基层妇联工作的基本规律,不断地突破和创新,寻求一种与社会形势相适应,与妇女发展相贴近的更为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手段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服务。

一、新形势下基层妇联工作现状综述

基层妇联是与妇女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妇联组织,是妇联全部工作的基础和增强活力的源泉,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妇女工作的成效,更关系到基层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基层妇联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为:

一是整体素质的变化。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基层妇联组织不断充实,整体素质普遍提高,改变了以往妇联干部年龄偏大、知识层次偏低的现状。

二是工作水平的变化。基层妇联组织以调动妇女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为重点,改变了以往妇联工作只停留在表面功夫、无法深层次开展工作的现状。

三是工作能力的变化。随着基层妇联组织的不断调整、充实和提高,妇联干部积极进行参政议政,改变了以往妇联工作有形式无内容、有理论没实践的现状。

四是工作方式的变化。基层妇联工作的开展能够根据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基本有了多样化的雏形,改变了以往妇联工作单一、“一刀切”工作模式的现状。

总的来说,新形势下的基层妇联能够积极创新工作模式,组织开展贴近群众生活、倡导社会文明新风的群众性活动;也能够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得到妇女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就目前情况来看,基层妇联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其工作模式和工作运行机制依旧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为:

一是基层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妇联基层组织是妇联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与当地党委重视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经济基础好,党委、政府较为重视,妇联干部的配备、任用等政治待遇就落实得较好,相应的妇联工作就较有成效。反之,妇联工作就不能有效开展,甚至没有开展。

二是妇联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妇联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妇联工作水平高低的决定性因素。虽然基层妇联干部的学历层次有了明显提高、年龄结构也在逐步年轻化,但思想观念仍较落后,工作的前瞻性和创新意识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三是基层妇联工作环境和条件有待改善。妇联工作环境和条件是影响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村(居)妇代会主任报酬一般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基层妇女干部交流提拔相对较慢,影响妇联队伍的活力。

四是基层妇联工作经费普遍不足。妇联工作经费是其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基层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目前基层普遍缺少基本工作经费,导致基层妇联无法顺利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

五是基层妇联组织职能有待加强。从整体上看,基层妇联干部普遍存在兼职现象。由于工作时间、精力有限,妇联工作开展显得力不从心,导致开展工作力度不够,工作水准大打折扣。甚至有的基层妇联工作成为“副业”,出现“专职不专用,兼职不得用”的怪现象,这些均导致妇联工作职能弱化,凝聚力下降。

二、新形势下基层妇联工作的基本经验

基层妇联工作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关键在于各级妇联能否围绕党建带妇建工作,以充分发挥妇联基层组织整体功能、提高基层妇联干部整体素质为主旨。宁夏、福建、甘肃等许多地方抓关键、促发展、因地制宜探索出了符合基层特点的新做法、新经验。这些新做法和新经验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党建带妇建”,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党委高度重视。各级党委和妇联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总体布局,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统一考核,大大推动了基层妇联组织的发展。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为妇联基层组织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是明确带建内容。各级党委和妇联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党建带妇建”工作内容。一带思想建设。把妇联组织作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大阵地。二带组织建设。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带班子建设。提高基层妇联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四带队伍建设。把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带阵地建设。把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场所和设施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三是规范化、制度化。各级党委和妇联把“党建带妇建”的成功经验用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总结推广。

2、借助党政资源,提高工作水平

抓住乡镇、街道、社区和村“两委”换届的有利时机,选拔高素质干部充实妇联基层干部队伍。有的地方,基层党政一把手兼任妇联主席。这种干部配置有利于把妇联工作列入党政工作议事日程。这样有利于把妇联工作融入渗透到党政各项工作中去。妇联的工作做到哪里,党组织的温暖就送到哪里,社区的服务就覆盖到哪里。妇联工作和社区党政工作、妇联工作和农村党政工作有机地融为一体,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妇联基层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能力大大增强。

3、依托项目运作,激发工作活力

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项目的带动作用,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实践中焕发出新的活力。例如实施小额信贷扶贫、“母亲健康快车”、“春蕾计划”捐资助学工程、“三八绿色工程”等项目;深入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企村互动”、“岗村互动”、“春风送岗位”等活动。通过妇女项目、主体活动、品牌活动、传统活动、特色活动,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激发妇联工作的活力,提高了妇联基层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规范载体建设,增强工作后劲

坚持立足实际,创新载体,强化服务,激发妇联基层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例如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以“争当优秀妇联干部,创建先进妇联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这能够有效地激发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爱岗敬业、勇于开拓的精神,大大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和妇联工作的后劲。

5、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工作标准

规范健全的制度,对妇联工作有序开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基层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方面要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基层妇联组织有关工作条例规定,按时召开妇女代表大会进行换届,并建立健全执委会。另一方面要普遍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会议制度、信访制度、目标考核制度、代表联系制度和执委工作制度。规范的制度使妇联基层组织运转有秩序,行动有规章,管理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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