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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上的讲话(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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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上的讲话(大全9篇)
2023-11-12 15:00:16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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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一、健全风险监测机制。

一是完善监测体系。全市设立3000个风险监测点,各监管部门年监测食品样本12万个,生产经营者年自检样本18万个,覆盖了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和可能用于高风险食品生产的250余种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

二是提高风险发现能力。建立了包括3000余种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的数据库。集成装备了食品移动实验室和48辆快速检测车,研发应用了检测箱和三聚氰胺、“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快速诊断试剂盒。

三是提升风险控制能力。对110家国内外食品相关组织、媒体发布的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线索进行监测,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加强抽检控制。对检查中发现的添加剂含量超标或含有非法添加物的食品,在半小时内发布下架退市信息。

二、构建全程监控体系。

在食用农产品环节,继承巩固奥运成果,强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特别是对奶牛养殖散户入区和标准化养殖小区、奶站建设进行补贴,严查添加违禁物质,保证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

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严格落实添加剂生产许可和使用申报制度,全面落实企业按批次检验、质检部门每周抽检三聚氰胺的制度,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环节的质量控制标准。

在食品流通环节,加强食品添加剂销售、运输、仓储的管理,切断非法添加物的供应渠道。与各省区市政府携手,对检出违禁物质和添加剂含量超标的食品及违法经营者实行严格的.退市措施。

在餐饮服务环节,积极推行食品添加剂计量和采购索证制度,依法严惩在餐饮加工中添加非食用化学物质或采用非食品原料加工产品的行为。

三、构建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基层组织网络。动员320个街道乡镇、上千个居(家)委会、近万名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广泛排查非法添加物隐患,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组织网络。

二是完善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管理责任以及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实施非法添加物责任倒查。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将工作成效纳入部门、区县政府绩效和领导班子考核,对未完成整顿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构建信用体系。建立了49个部门联网的食品信用信息平台,统一归集、公布食品经营者的信用信息并永久保存。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限制在京投资,相关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制”的有力约束。

四是完善标准和法规。修订《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大对向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物质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工作中构建的长效机制纳入法制轨道。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食品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农业部对北京“瘦肉精”样品监测连续8年检出率为零,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上的讲话篇二

根据《巩义市卫生局20xx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总体要求,为净化我市医疗服务市场,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规范、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进一步落实"无证行医查处区域责任制"和"无证行医查处日常巡查制",及时查处和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整改报告。现将本区域内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整改报告如下:

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巩义市20xx年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院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开展及资料、信息收集汇总。

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为营造良好的打击非法行医的氛围,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我院通过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正确选择医疗服务,为进一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整改报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整改报告》。同时动员全社会具有社会责任心的人士参与此项活动的长期监督,对于群众投诉和举报的个案进行严厉的打击,全社会一起积极行动起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就一定能取得成果。

按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内容,在我院区域内展开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摸底。经过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在我院检查区域内未出现以下行为:屡查不止的无证诊所;超等及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医疗机构对外出租科室的行为;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非法义诊和坐堂行医活动等。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涉及职能部门多,难度大,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合力,共同加强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并组织一次"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做好巩固成果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对各项医疗技术服务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虽然我院在打击非法行医做了些工作,但距离整治目标还有一段距离,目前未发现和查处非法行医行为。我们将继续努力,按照省、市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卫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军区后勤部、市武警中队后勤处八部门联合制定的《新安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市计生委《新安市人口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溪南县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迅速行动,结合全县打击非法行医,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整顿、治理工作,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

溪南县人口计生委领导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管领导亲自挂帅。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力度,成立了全县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全县计生系统召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向社会公布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的范围重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实行专人值守制度,并经常对电话值守和来电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各乡(镇)加强了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相互支持,逐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行动。

根据市计生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主要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摸底。自6月至9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来,先后出动车辆20余次,人员100余人次,到全县各乡(镇)、村,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布置下步工作措施。经过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县计生系统目前未出现以下行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做假计划生育手术、出具假计划生育情况医学证明;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外的其它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等。

三、下一步工作。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涉及职能部门多,难度大,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合力,共同加强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并组织一次“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做好巩固成果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

虽然我县在打击非法行医做了些工作,但距离整治目标还有一段距离,目前未发现和查处非法行医行为。我们将继续努力,按照省、市计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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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上的讲话篇四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乡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和我县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就一下方面进行了排查,就其排查结果汇报如下:

经排查,我乡个别村存在未取得执业许可证而开展诊疗活动诊断,如马野庄、安占、苗寨集牙科诊所。

乡卫生院存在两名在聘用有毕业证但还未考取医师资格证的人员(正在考取)。

未发现无任何资格的游医和假医。

不存在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科室。

我院不存在科室出租或承包给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不存在开展医疗美容、性病诊治行为;未有非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未发现进行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1、制度不够健全;

2、对医疗废弃物管理培训不到位;

3、存在焚烧不及时和不彻底的情况;

4、医疗废物包装袋和专用桶不达标;

5、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未严分开和处理;

6、消毒及医疗废物处理记录不全面;

根据存在的以上问题,我们要召开院领导班子专题会,无证人员或转岗或考取医师资格证后再上岗,对刚毕业学生由医师指导上岗;在污物处理方面要召开全体职工会,建立组织、责任到人、坚持改正以上所存在的问题。

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上的讲话篇五

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

我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按照全国、全省的安排部署,在、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指挥、决策作用,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312个(含诊所等)。其中:市、县(区)综合医院7个,中医医院6个;专科医院3个,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11个,妇幼保健院(站)7个,中心血站1个,专科疾病防治所1个,门诊部5个,乡镇卫生院85个(其中中心卫生院31个),村卫生室882个,城区诊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304个。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913人,其中:执业医师1441人,执业助理医师567人,注册护士1207人,药剂人员304人,检验人员187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944人,乡村医生1263人。

二、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电话会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之一进行安排部署,市政府分管领导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由卫生、科技、公安、监察、人口计生委、药监、工商七部门组成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张掖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市卫生监督所领导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有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市、县(区)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注重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设立打击非法行医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在广播、电视、报纸上广泛宣传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形成了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打击非法行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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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上的讲话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按照县卫生局《关于转发州卫生局转发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玛卫字[20xx]200号)精神,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7月24至27日,县卫生监督所在所长的带领下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活动的“黑诊所”、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及其他诊疗活动的“地下诊所”等非法行医活动、打击生活美容院开展医疗美容的违法行为、打击医疗机构聘用非医务人员行医、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等行为。

县卫生监督所根据日常掌握的全县医疗市场状况,并集中精力,采取拉网式摸底排查方法,对全县个体诊所从业人员资质、医疗许可执业范围进行了检查;同时检查了各个诊所的传染病登记、治疗室消毒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检查中取缔无任何行医资格非法从事拔牙镶牙的“游医”一处。此次共检查医疗机构12家,出动车辆4台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0人次。

通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了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上的讲话篇七

根据国家九部、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省商务厅下发的《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确保酒类安全消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酒类添加剂使用,坚持依法打击在酒类生产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酒类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酒类行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1月6日—2010年1月10日)。

1、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提供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和酒类产品质量标准切实督促辖区内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调查掌握辖区内所有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的基本情况及其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类别。

2、具体措施:

(1)制定实施方案,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2)发放《自查自纠表》,督促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严格按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法定检测机构认定的质量检验报告、卫生检验报告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有关情况报我办。

(3)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公布酒类质量安全投诉电话,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综调查,并为举报者保密。

(4)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本区域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酒管部门和县食安会报送。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0年1月11日—3月10日)。

1、主要任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进行突击检查,对酒品抽样检验。

2、具体措施:

(1)联合质监、卫生部门抽检白酒、啤酒、保健酒、黄酒、葡萄酒、果露酒、餐馆泡制酒。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对发现的重点区域和重点散酒作坊和经销店开展突击检查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凡是群众投诉举报的企业、产品必须进行抽检。

(2)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酒类生产环节。在专项整治中,对非法散酒作坊和经销店及质量不合格酒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三)规范巩固阶段(2010年3月11日一4月10日)。

1、主要任务:

完善措施,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

2、具体措施:

(1)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严把酒类生产关。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规范散装酒类生产企业行为。摸清情况,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

(2)依法严厉查处在酒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对不合格的酒品禁止销售,对证照不齐的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联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

(3)建立酒类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发现仍在酒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4)加强酒类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指导酒类企业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其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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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上的讲话篇八

我院根据市卫生局会议有关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对本辖区内的医疗服务市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认真开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通过墙报、标语、宣传单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三、为了使杨木乡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卫生院对我县医疗市场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对全乡非法行医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了两个整治和打击重点。一是无证行医,对我市医疗市场表现比较突出的“游医”行医、中医师家庭行医、药店“坐堂行医”、地下性病诊所等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二是获证医疗机构非法行医,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依法监管,对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医师跨类别和超范围执业、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

五、为做好打击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医疗市场氛围,我院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事实真相,并在医疗机构悬挂张贴横幅,对非法行医人员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六、通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就卫生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部份医护人员无执业证从事医疗执业活动,部分见习医生未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开展执业活动;二是村级医疗机构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未进行无害化处理,未按要求毁形和消毒。今后我们一定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配合上级部门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伤病员服务,坚决杜绝一切“不正医疗之风”的发生和蔓延。

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上的讲话篇九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利益,根据《眉山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突击行动的通知》按照全县打击非法行医突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仁卫监大队[20xx]14号文件》精神,仁寿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派驻文宫中队将继续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关心群众健康、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来抓,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和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采取各种积极有效措施,真抓实干,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清理整顿医疗市场工作力度,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我辖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的好转。保障了全区广大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有效。

一、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执法检查。

(一)加强领导,把打非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首先,成立了由文宫中心卫生院院长廖忠志为组长,分管副院长高华容为副组长,两名卫生监督协管员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同时,召开了由辖区医院、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整顿工作会议。在会上,廖院长做了重要讲话,要求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员一定要按专项行动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各医疗机构要按《方案》要求,规范自己的治疗活动,各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把有证诊所、无证诊所底数摸清,要加大打击工作力度,经常下去监督,各部门密切配合,把此项工作做好。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板报、设立咨询台、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三)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治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共出动14人次,共打击非法行医5家,没收药品、药械、广告标语折合人民币200余元,出动车辆2台次,没收药品1件,没收器械1件,没收非法小广告1张,下达监督意见书6份。同时定期对辖区个体诊所进行检查,规范他们诊疗行为,保障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有效。同时对广大居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提高对非法开业的医疗机构危害性的认识,对非法开业诊所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打击,发现一家打击一家。使他们如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使他们没有生存市场。净化医疗秩序,保障辖区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规范了辖区的医疗秩序,净化了医疗市场。

(四)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严厉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严查超范围从事性病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七)为了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开举报电话,辖区派驻卫生监督中队:36771204随时接报,及时打击。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一)发动群众,部署周密信息准。非法诊所的经营特点是昼夜时间倒置,常常与执法人员打游击,稍有风吹草动就立即歇业关门或转入地下。为此,主动与各居委会联系,依靠他们的积极配合来开展工作。

(二)行动迅速,不讲情面打得狠。执法人员对查处的非法行医疗诊所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对部分非法行医工具和药品进行当场销毁。行动中,执法人员时常接听到一些说情的电话,大家始终以“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予以回绝。

(三)边打边教,思想工作做得细。对于非法行医者,执法人员除严厉打击之外,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进行教育,以他们之中造成的医疗事故作为反面教材,指出非法行医给患者身体和患者家庭带来的不良后果,给社会带来的不安定因素。与此同时,执法人员还为他们指出合法经营医疗行业之路。

(四)加强宣传,情理教育入民心。针对非法诊所的客源主要是工厂的打工人员、外地个体商户和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人,执法人员将以往查处非法诊所的资料、照片展示在患者面前,对他们进行了积极的宣教,提高患者的鉴别能力,增强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特别提醒患者在就医时应选择到正规的医疗机构,不入无牌无证的黑诊所,如果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械、药品要逐一核实,并请清理者签名认可,严禁私拿私分器械药品,发现违纪者,将从严从重处理。

打击非法行医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虽然,我所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非法行医从根本上还没有得到遏制,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今后,我们将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净化医疗市场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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