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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政府效益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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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政府效益工作发展
2022-10-26 19:23:33    小编: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审计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政府效益工作发展一

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初见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规定

一是认真执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一系列基础性法规制度。按照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落实是目的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每日自学”、“每月一课”、“一岗一课”等学习实践活动,有效地推动了支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二是创新落实“四级联动”的监督检查制度。较好地坚持和落实了岗位每日自查、部门每周督查、职能部门每月检查、行领导不定期巡查的监督检查机制,重点对部门和个人执行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各级制定的方针政策、岗位风险防控和“三重一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取得了较好效果,有力地促进了班子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深入。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办法》,每年对各岗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增强,促进“一岗双责”责任意识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纪检监察、宣传群工、组织人事、办公法制等部门在教育引导活动中的整体效能,适时对广大员工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现实思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引导活动,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反腐倡廉自律意识,夯实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思想基础。

二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大监督”工作机制。协调纪检监察、工会、内审、人事等部门岗位,通过联席会议、行务公开、情况通报等形式,对要害部门、权力岗位和涉及基建维修、财务开支、人事任免等群众关心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监督,制定并实行了《集中采购监督办法》、《大额费用开支审批制度》。每季度由纪检监察审计室收集各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督活动规范、监督资源共享、监督效果明显的长效监督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考核奖惩机制。按照上级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要求,支行普遍建立了从分管领导到职能部门,从部室负责任人到业务岗位的反腐倡廉责任考评机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各级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及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评,及时兑现奖惩,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网络教育机制。为增强反腐倡廉教育效果,支行先后创新了《吴桥县支行反腐倡廉活动内联网络》和《吴桥县支行纪检监察工作管理系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2项创新工作被沧州中支以现场会形式在全区予以推广,并受到总、分行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

一是创新了党内监督形式。通过内联网、地方政府网站等媒介对党组织活动进行了党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加强了行务公开力度。充分运用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加大对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分配和使用权力的监督力度。通过组织开展行务公开、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收入报告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活动,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丰富监督内容,创新监督形式,提高监督效果。

三是规范了决策监督内容。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通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等手段对支行“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监察,保证领导班子决策活动的正确实施和贯彻落实。

二、目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缺陷

一是“制度反腐”的主体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由于制度反腐的主体机构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体制上缺乏相对的独立性,所以存在有制度难以落实的想象。

二是“权力监督”的制约机制缺乏统一的规范性。表现在制度落实难,缺少与之配套的落实制度的制度规范,如信息反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惩戒制度等等。比如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领导干部申报的个人和家庭收入是否属实无法考查,收入是否合法无法审定,因此制度本身对领导干部几乎没有约束力,也很难起到防范的作用。

三是重实体性制度建设而轻程序性制度建设。在已制定颁布的一些制度中,有的缺乏规范、健全的操作程序,使实体性制度难以落

实。由于保证实体性制度落实的程序性规定少,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大的难度和随意性,导致有的制度流于形式,对违规违纪行为或风险隐患有的难以发现,有的难以及时、有效处理。

三、完善反腐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构想

实践证明,制度越完善、执行越有力,权力行使过程中出现问题或产生腐败的机率就越少。因此,加强制度建设一方面要着眼全局,总体规划,精心设计,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形成与新形势、新要求、新业务相适应的人民银行制度规范;而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制度的落实力度,只有制度落到实处,制度才能发挥作用,才有其存在的价值。

(一)树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发展理念。

要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金融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各项制度,是为保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事业服务的。一方面惩防体系的制度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符合社会主义金融事业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在惩防体系的制度建设中,必须坚持用制度覆盖基层央行的各项管理业务和具体的操作程序,使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避免因制度不健全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真正形成有效预防腐败和防范风险的机制、制度,为促进基行央行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将制度反腐纳入法治轨道。目前制度反腐还仅仅局限于于制定、充实和完善阶段,在此基础上应将其纳入法治轨道,以法律的力量和尊严提高制度落实的钢性。

(三)确保监督主体的相对独立性。完善现有体制下的派驻制,尝试建立监督者的垂直领导制,使监督机构能更好地执行各项反腐制度,大胆监督,确有效果。

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突出重点强化权力监督。首先要抓住权力运行的监督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规定。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力求措施在前、防范在先。要强化行政监督,严格办事程序,合理配备权力,分散决策与管理权。其次要拓展权力监督领域,监督机制必须到位。防止腐败必须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与广泛参与,为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就必须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完善公开的内容,改进公开的形式,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审议权、发言权和监督权,真正把权力运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那些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事前、事中、事后等监督的有机结合。杜绝权力寻租和权力滥用,预防道德风险,防范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自觉维护人民银行的良好形象。

(二)整合力量完善“大监督”机制。由单一监督向综合监督转变,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下大力气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门监督,搞好同级监督和对下级的监督。对干部任免、大宗物资采购、基建项目和固定资产维修招投标等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手段,对业务部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专门监督;实行纪检监察区负责制度,对中支辖区内支行划分若干片区,由中支监察室人员任片长,负责对片内支行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组织各片区支行监察人员对支行执行方针政策、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形成合力,提高监督检查成效。要确保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建立监督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内审部门、事后监督部门相互协调,信息共享,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充分依托人行内联网络资源优势,搭建“内部监督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加强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实现监督资源共享和信息检索效率的提高;成立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组,建立联合监督检查例会制度,以定期的例会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形势分析,部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调配监督检查力量,安排监督检查工作等等,并设立日常办事机构进行统筹协调,全面有序地定期对业务部门和支行进行监督、审计和考核,提高监督的效率和质量。

(三)强化责任确保制度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甚至导致人们对制度的漠视。要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制度制定后的关键问题是抓好落实,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重大案件和对重大案件不及时查处,或者对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措施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通过落实责任和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更好地发挥法规制度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保证作用。

审计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政府效益工作发展二

廉洁自律是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前提。我们首先必须要知道什么是“廉洁自律”。具体来说,“廉洁”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在对待钱物上不贪不占;二是在纪律上要令行禁止。“自律”就是自我约束自己,自己管住自己,自己完善自己。

作为一名财务人员,应该具有更高的认识境界、更多的真诚和更强的自觉性,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过金钱关、当好典范。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的加强,廉洁自律对财务人员的要求显得尤为重要。财务人员的廉洁自律,主要依靠内部自我修养、自我觉悟、自我约束和外界的审计监督、同事监督相互作用,才能避免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那么,如何通过自我修养、自我觉悟、自我约束来实现廉洁自律?必须强化以下五种意识:

一、慎独意识。财务人员在缺乏“外力”约束的情况下,光靠自己管好自己比较难,这就要求我们财务人员一定要谨慎一丝不苟,洁身自好,要保持很强的自制力,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不断强化综合素质和政治觉悟,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免疫力,拒腐蚀,永不沾。从而确保自己不在理财中栽跟头、犯错误,牢固树立“慎独”意识,使其独善其身,慎行其事。

二、法律意识。财务人员廉洁自律水平的不断提高,是一个由低到高、由被动到自觉的过程,而财经法纪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它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不断刻苦学习党和国家的财经法规,培养自己良好的行为习惯,将“他律”转变为自律,进而转化为自身的思想道德要求,形成较强的自律能力,即在个人独立工作和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能用他律警戒自己,在一些不良倾向和错误思潮萌芽时,会把它制止住或克服掉,坚决做到不义之财不取,违规的钱物不取,真正实现不贪不占、拒腐防变,提高“遵纪守法是自律的基本要求”这一认识,明白“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脚”是自律的主要途径。

三、自省意识。要时时、事事、处处检点自己的理财言行,是财务人员必备的品格,也是财务人员本身所应具备的客观要求。财务人员的言行举止会直接影响到财务工作作风的好坏,在端正党风、改善理财风气等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示范效应,对于塑造良好的学校形象也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只有把管好财、理好财、用好财、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为财务人员的座右铭,才能有效提升单位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被监督意识。对于财务人员来说,要自觉接受监督,清正廉明,一身正气。但有时对一些问题自己发现不了,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的监督,让别人提个醒,打个招呼,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就可以避免出现大的纰漏。因此,财务人员必须主动接受来自审计监督、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式各样的监督,让各种监督的外因转化为内因而起作用,树立财务人员的良好形象,促进财务工作为单位的发展服好务。

五、防微杜渐意识。许多违规违纪者都是经历了一个渐变的过程,是量变到质变的结果。由于他们开始对一些“小事”不注意,使其逐渐顺坡滑下去,终于陷入“沼泽”而不能自拔。所以,我们财务人员一定要从细微处着手,从“小事”做起,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恶小”绝不可忽视,“善小”不可不为,牢固树立防微杜渐意识,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以便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弘扬财务人员的浩然正气。

总之,廉洁自律对财会人员来说是最起码的要求,是财会人员的必备品质,是维护会计职业声誉的基石,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只有既保持廉洁,又加强自律,自觉养成“日省吾身”的习惯,正确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公私分明,不贪不占,尽职尽责,正人先正己,坚持自我提醒、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做到自重、自尊、自爱、自警、自励,做一个廉洁奉公、公私分明、严明自律的人,只有这样,财会人员才能正确行使职责,保证单位各项经济活动正常进行,切实为单位的发展理好财,当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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