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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庄建设规划方案(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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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庄建设规划方案(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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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也是制定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制定方案可以通过头脑风暴和群体讨论等方法。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确保方案的有效性。

村庄建设规划方案篇一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环境为切入点,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以深化省“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为载体,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力量,强化帮扶工作,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建设美丽乡村,努力使全县农民过上幸福美满的新生活。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第二批省级示范村和第一批省级示范村中的部分村屯及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薄弱村、重点提升村。

通过3年包保,被包保村的集体经济收入高于县平均水平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12%;水泥路在“村村通”的基础上,逐步向“屯屯通”和“户户通”延伸,道路两侧要实施边沟围墙一体化,绿化、美化实现全覆盖,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达到居民适用、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村屯建设标准;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公益事业保障机制,解除农民生产生活后顾之忧;健全和完善村办公室、文化科技活动室、农民书屋、休闲健身广场、消防设施、医疗卫生室和计生室等公益设施;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民主管理完善,村级配套组织发挥作用明显。

按照省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总体要求,各包保部门、企业包保任务是:

(一)加强规划指导。围绕“二十字”方针的目标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和组织建设,协助和指导所包保村屯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加强调查研究,搞好科学论证,履行相关程序,引导组织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突出产业开发。坚持把生产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以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新农村建设自身发展能力为目标,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发展优势,帮助包保村筛选优势项目,招商引资,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带动农民共同致富。每个包保部门、企业都要在包保期内,帮助所包保村至少研究1个促进农民增收、拉动能力强的经济建设项目。

(三)协调资金项目。要从基层和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积极向国家、省有关部门协调资金、项目和技术、人才,集中投向新农村建设,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对接阶段。9月10日前,各包保部门、企业完成与包保村对接工作,制订包保方案,选定驻村指导员,开展包保工作。

(二)实施阶段。9月至12月,全面启动、实施包保工作。

(三)总结和验收。各包保部门、企业每年要对包保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文字材料,附带帮扶资金、物资证明材料报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末由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12月底前,各包保部门、企业要对包保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充分反映包保经验和成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包保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主抓包村工作,相关科室做好协调工作,并实行派驻村指导员工作制度。各部门、企业要针对包保村新农村建设发展实际,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包保工作顺利进行,收到实效。

(二)加强协调,搞好对接。各包保部门、企业要切实肩负起和履行好联系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对上对下及时沟通工作的重大责任,增强帮扶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推动帮扶工作深入开展。每个包保单位都要和所联系的包保村进行帮扶工作对接和协调项目的对接,也可以通过协调会的形式解决包保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扶持,形成合力。包保单位要明确包保工作的意义和目标,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加大人、财、物和科技的投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包保村开展义务献工活动,帮助包保村屯谋划经济发展项目和农民增收致富项目,进行科技、文化、信息传播,切实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各种疑难问题,千方百计完成包保工作任务。

(四)加强检查,认真考核。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包保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调度、通报各包保单位包保工作开展情况;经常深入农村检查包保项目和协调资金落实情况,确保项目和资金落到实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包保投入情况认真审核,实地验收,并将考核结果计入年终绩效考评成绩,推动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健康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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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建设规划方案篇二

依据镇村布局规划,因地制宜地界定保留的每个集中居住点范围,科学合理的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并与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充分衔接,调整好启动区建设用地,让农户有址可选,有地可建,满足农民建房需求。

2、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有什么重要意义?

(1)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举措。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就是通过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在鼓励农民向城市、城镇集聚的同时,吸引农民到集中居住点建房居住,逐步引导农民由农村向城镇集中,由农业向非农产业集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投入由城市向农村扩散。

(2)是节约集约土地的重要渠道。推进农民集中居住首先是节约土地,提高集约化用地水平。同时,推行农民集中居住用于道路、供水、供电、通讯设施等方面的投资还不到分散住户的一半,科教文卫事业等公共服务的发展也十分便捷,不仅可以节省大量的建设资金,也让农村宅基地为城市发展创造更大价值。

(3)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农民集中居住有利于从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方面对农民实行社区化管理,便于对农民进行文化、科技、法律、技能等宣传培训,便于生态环境优化。从新房子到新村容村貌,从新村容村貌到新的生活方式,逐渐过度到新的思想观念、新的道德风尚、新的管理形式,最后造就新农民,建设新农村。

3、农民到集中居住点居住的优越性体现在哪里?

(1)配套更加完善,生产生活更加便捷。农村集中居住有利于完善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使农民居住更加方便舒适,农村环境更加优美,农民生活的质量和品位大大提高。

(2)土地更加集中,有利于高效农业发展。农民集中居住以后,原有农田集中成片,便于农田整治,便于机械化、规模化种植,有利于发展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3)人气更加兴旺,有利于提高农民精神文化需求。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人居环境更加优美舒适,农民集中居住率将不断提高,社会秩序会更加安全稳定,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以后,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不断提高,集中居住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农民对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需求。

4、是否要求所有农户都到农村集中居住点居住?

抓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并不是要所有农民都到集中居住点居住,而是首先鼓励有条件、有实力、有能力的农民到城市(中心镇)购房居住,然后选择在农村集中居住点居住。农民集中居住后,必须拆除原有旧房并复垦耕种,节约出更多的土地用于经济社会发展。

5、农村集中居住点启动区用地选址应注意哪些?

农村集中居住点启动用地选址,必须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按照村庄规划要求实施建设,提倡依托保留点的老村庄建设,向内循环推进。如确需新占用土地、异地重建,土地必须先调整到位。

6、哪里可以了解到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编制的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指定人员参加村庄规划编制过程等,可到所在村委会或所在乡镇政府了解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按照法律规定,运用经济技术手段,合理规划村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部署和具体安排。

村庄规划是以行政村为单位编制的,包含一个或几个农村集中居住点的规划。

8、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为什么要编制村庄规划?

农村建设面广量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住房、公益设施等建设日益增加,盲目建设、无序建设、浪费土地的现象严重。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继续发展,必须做到规划先行、全盘考虑、统筹协调,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9、村庄规划包含哪些内容?

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安排村庄内的农业生产用地布局及为其配套服务的各项设施;确定村庄居住、公共设施、道路、工程设施等用地布局;确定村庄内的给水、排水、供电等工程设施及其管线走向、敷设方向;确定垃圾分类及转运方式,明确垃圾收集点、公厕等环卫设施的分布、规模;确定防灾减灾、防疫设施的分布和规模;对村庄建设时序进行安排,并对近期建设的工程量、总造价、投资效益等进行估算和分析。

10、村庄规划的原则和要求是什么?

一是城乡统筹的原则。村庄建设与城镇发展相协调,优先促进长期稳定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合理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形成特色分明的城镇与乡村的空间格局,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二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特点等,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切合实际地部署村庄各项建设。

三是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村庄应切实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充分利用丘陵、缓坡和其它非耕地进行建设;合理布局村庄各项建设用地,集约建设。四是保护文化、注重特色的原则。保护村庄地形地貌、自然肌理和历史文化,引导村庄适宜产业发展,尊重健康的民俗风情和生活习惯,注重村庄生态环境的改善,突出乡村风情和地方特色,提高村庄环境质量。

五是民主化、公开化的原则。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村民意愿,积极引导村民健康生活,规划报送审批前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应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11、村庄规划的组织编制与审批程序是什么?

村庄规划应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为了保证规划的可操作性,规划编制人员在进行现状调查、取得相关基础资料后,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征求村民意见。村庄规划方案应当向村民公示,县(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方案进行技术审查。

村庄规划成果完成后,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及乡镇_同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12、农村建房要办哪些手续?

农民建房必须办理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建房农户向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公示;

(二)乡镇国土资源所、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实地踏勘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四)县_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五)建房农户提出开工申请,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核发开工许可证;

(六)乡镇国土资源所、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现场定位和放线后开工建设;

(七)房屋竣工并经乡镇国土资源所、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现场验收后,办理土地使用证。

13、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申请表;

(二)户籍证明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确需占用农用地的,提供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七)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单位或个人可单独申请,也可由村委会统一申请。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事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4、农村集中居住区每户宅基地有什么要求?

按照“一户一宅”入住集中居住区,入住集中居住区的农户必须拆除老宅基,并复垦耕种。

对人均耕地不足一亩的村庄,每户宅基地不超过120平方米;对人均耕地大于一亩的村庄,每户宅基地不超过200平方米。

15、住宅建设有哪些原则?

(1)遵循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原则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2)遵循适用、经济、安全、美观的原则。

(3)住宅建设应根据主导产业方式的不同选择相应的建筑类型。以第一产业为主的村庄以低层独院式联排住宅为主;以第二、三产业为主的村庄积极引导建设多层公寓式住宅,限制建设独立式住宅。

(4)住宅平面设计应尊重村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满足村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同时注重加强引导卫生、科学、舒适的生活方式。

(5)住宅建筑风格应适合农村特点,体现地方特色,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传统风貌的建筑。

16、住宅平面设计有哪些原则?

分区明确,实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应保证不少于两间卧室朝南;厨房及卫生间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平面形式多样。

17、住宅风貌设计一般有那些原则?

吸取优秀传统做法,并进行创新和优化,创造简洁、大方的建筑形象;住宅应以坡屋顶为主,充分运用地方材料,结合辅助用房及院墙形成错落有致的建筑整体。

村庄建设规划方案篇三

20,在县新村办、镇党委、政府的指导和帮忙下,水村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其他各项新农村建设工作也顺利开展。年水村将主要透过以下四个方面继续做好新农村建设:

一、加大示范村、整治村建设工作力度。

我们以在水村开展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试点为契机,按照“科学规划、集约利用、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来整治村庄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建设特色民居、加强生态保护,并用心探索出一条适应全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道路,为全县铺开新农村示范村工程建设积累经验、带给借鉴。以此来推动我县新农村建设、土地集约利用和新村建设构成亮点、创出特色、走在前列,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典范。

二、加强村庄环境整治,完善垃圾处理体系。

今年2月下旬,伏岭镇将展开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试点工作。全镇镇干部、村干部将带动群众一齐参与“亮化环境、美化家园”的环境整治活动。力争将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理,农户垃圾集中处理率要到达90%以上,人居环境质量要得到明显改善,较好地转变农村群众的卫生观念。

我们今年将继续完善试点经验,用心破解水村卫生、运作、标准等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用心性,透过走市场化与公益化相结合的道路,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注重实际效果,坚持长期运作,构成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推广,创造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经验,推动农村卫生综合化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运作道路。

三、做好村道徽派改造工程。

今年将在完成障山公路两旁徽派改造的续建工程上,做好水村村道徽派改造工程。完成村规划修编,拆除所有露天粪坑,建造公共厕所,完成村内供电线路改造。

四、做强农家乐休闲旅游产业。

我镇2015年将进一步完善“农家乐”发展协调机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农办牵头,其他部门联动,统一规划,加强协调,合理部署,有序开发,使“农家乐”真正成为促进水村农民转业转产、脱贫致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产业。我们结合水村当地资源和优势,在发展农家乐中真正做到“一点一品、一村一特色”,不仅仅不类同其他地方、模式,而且做到其他地方、模式无法模仿我们,始终维护“特色、创新”这条生命线。

村庄建设规划方案篇四

为了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空间布局,制定了《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

《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村庄,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村庄制定、实施、修改村庄规划,进行村庄建设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城市规划区、集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村庄和历史文化名村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重大问题,保证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预算适应工作需要,对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奖惩。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土地、城乡规划、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明确机构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村庄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修改和管理;。

(二)村庄资源和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筑保护;。

(三)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和村民建房的施工与安全生产、工匠的监督与管理;。

(四)收集整理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中的文件、图纸等资料,并建立档案;。

(五)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六)其他。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由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和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派到乡、镇的人员组成。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派到乡、镇的人员在派出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招聘规划师、协管员或者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做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和引导村民自治管理村庄规划建设具体事务。

第二章规划。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范围内的村庄应当编制村庄规划。

编制村庄规划应当以县域规划、乡(镇)域村镇布局规划、农业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与林业、水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建设、旅游、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第七条编制村庄规划应当明确自然保护、村民建房管理要求、配套设施建设等基本内容。

编制村庄规划的具体内容包括:

(三)村庄的教育、医疗、养老、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

(四)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具体安排。

第八条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公示,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由乡、镇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天。批准后二十日内公布。

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村庄规划涉及村民小组的规划内容应当经村民小组讨论,并经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同意。

村庄规划编制所需经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保障。未通过本条第二款程序的村庄规划,财政不得拨付经费。

第九条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修改。

第三章建设。

第十条村庄建设应当集约节约用地,优先利用原有的住宅用地、空闲地、荒山荒地,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公开村庄建设审批权限和办事流程,实行审批手续集中办理。

在村庄集体土地上进行住宅建设的,经村民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联合踏勘、选址、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核发个人建房用地批准书,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农用地转用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村庄集体土地上进行经营性生产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建设、临时建设的,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办理。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其职权范围内的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审批事务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

第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村民,可以在村庄规划区内申请住宅用地:

(一)符合分户条件且无宅基地的;。

(二)现有住房用地明显低于规定标准,需要新建住房或者扩大宅基地面积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需要搬迁的;。

(四)向中心村、乡镇或者农村住宅小区集居且退出原有宅基地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农村村民在村庄规划区内申请宅基地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

(三)原有宅基地面积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四)已享受征地拆迁补偿或者安置的;。

(五)所申请的宅基地存在权属争议的;。

(六)其他依法不予批准的情形。

第十四条有旧宅基地的村民申请移址新建住宅的,应当退出旧宅基地。政府应当鼓励其退出旧宅基地。村民委员会应当与其协商签订旧宅基地退出以及旧房处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可以按照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

建房户违反约定,不主动退出旧宅基地的,履约保证金依照约定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村庄建设应当保护自然风貌和人文风貌,坚持与自然相协调,以自然村、村民小组为单元,培育建筑风貌和村庄特色。鼓励使用青、灰、白等色调。在协商的基础上,相邻新建房屋的色调逐步、相对统一。

村庄建设应当立足村、村民小组的地名文化、历史文化等,传承、养成村庄文化。已有的历史建筑应当保护。鼓励公共建筑、村民住宅建设体现村庄文化特色。

第四章管理。

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应当收集村庄建设信息,资源与环境、公共设施等保护信息,做好处置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村庄规划建设违法行为。

村庄管理实行以人为本,分类管理。村庄已建成的区域以村容村貌整治、环境卫生管理为重点,改建期的区域以建房的规范与管理、风貌构筑为重点,未建设的区域、未来的居民社区和产业园区以规划控制为重点。

第十七条村庄建设施工应当按照规划许可的场地标高和室内外地坪标高、建筑位置、高度、层数、色彩与风格形态等内容施工;应当确保施工质量,按照有关的技术规定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应当采取施工安全防护、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不得侵犯相邻住户的合法权益。

村庄道路两侧的建筑物施工,应当与道路保持距离、衔接自然;鼓励同时建设停车位、隔离带、辅道;不得临近道路建设围墙、挡坎、陡坡等影响视线、减损有效路面的设施。

第十八条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村庄具体情况编制农村民居通用设计图集或者标注设计图集,向农村村民无偿提供,鼓励推广使用。

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制度,提供技术指导和免费培训。

第十九条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实行垃圾、污水处理,推广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逐步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污水再生利用。

村庄集贸市场、车站、码头、停车场、餐饮、娱乐场所等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妥善处理垃圾、污水、粪便及杂物,种植和保护树木花草,美化环境。

鼓励村、村民小组实行物业管理。

第二十条鼓励以自然村或者村民小组为单元,对房屋外立面的色调风貌、饮水安全、垃圾处理等实施村庄治理,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由村民委员会组织,自然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制定村庄治理计划,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一条村庄规划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村庄的房屋、公共设施;。

(三)损坏文物古迹、古树名木;。

(四)破坏、损毁、侵占山体、水域;。

(五)破坏、污染饮用水源,污染水环境和大气环境;。

(六)恢复和建造宗族墓地,建造永固性墓穴、活人墓;。

(七)其他严重破坏村庄规划和影响人居环境的。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其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一)违反第一、二项规定,拒不改正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三、四、五、六项规定,拒不改正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乡、镇人民政府执法能力与执法事项专业要求相适应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处罚;报经省人民政府决定综合执法的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处罚。

第二十三条在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拒不退出旧宅基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四条妨碍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资源与环境遭受破坏、危害公共利益、侵犯村民合法权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村民小组组长在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危害公共利益、侵犯村民合法权益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罢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施行后六个月内,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村庄建设规划方案篇五

普洱茶是云南的地标性产品,它以生长于独特的地理环境条件之下的云南大叶种晒青茶叶为原料,经过塑形、熟成、归堆、拼配、发酵等工序制作而成,叶片宽大粗壮,色泽褐红明亮,口感醇香浓郁。普洱茶发源于中国,至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随着培育技术的完善与加工技术的研发,普洱茶的种类与口感日渐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加之其特有的消食去腻、生津止渴、除乏解困、暖心养胃、降脂降压的功效,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喜爱。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政府为支持茶叶产业,提升茶叶产量与质量,促进茶叶内销及出口,增加农民收入,提出了“恢复老茶园,开展新茶园”的政策,逐步扩大了茶叶种植面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也曾发出“大搞茶园建设”的号召,在典型茶叶产地新建了大量茶园,使茶叶产量有了显著上升,除满足国内需求以外还出口到东南亚各地。但是,由于当时茶叶品种有限,产品附加值不高,茶叶的价格维持在较低水平,并不足以对茶农的生活给予有效提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市场与国际市场逐步接轨,茶叶产业走向兴盛之路。1993年至20xx年间,云南成功举办了xx届“普洱茶文化节”,这对提高普洱茶的产品文化附加值、促进普洱茶的宣传和交易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推进作用。20xx年至20xx年间,云南普洱茶进入全面发展时期,大小普洱茶生产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彩云之南这片瑰丽的土地之上,普洱茶的种类不断增多,从传统的单一普洱茶发展成为菊花普洱茶、玫瑰花普洱茶等,产品范围大幅扩展,从最初的日常饮品市场拓展到礼品市场、医药保健市场、日用洗化市场、拍卖市场、收藏市场等,目标市场也从珠江三角洲扩展到全国并行销至世界各地。由上可知,当前的普洱茶市场推广与以往相比具有显著的不同之处:发展支撑已经从单纯的政策号召转变为强大的`市场需求;投资目的已经从帮助农民致富转变为助力地方经济及我国农业产业的壮大;目标消费群体已经从普通大众消费扩大到高端消费;市场定位也已经从国内市场转向国际市场,由亚洲走向欧美。但是,在云南普洱茶迎来重大发展机遇、进行迅速市场推广的同时,也的确存在着一系列不可避免的问题,包括质量规范不完整、准入标准不健全、市场机制不完善、制作工艺不先进等,需要相关企业和部门合力找到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案,以促进云南普洱茶的健康持续发展。

首先,在市场宣传方面,普洱茶市场存在虚假宣传及夸大宣传的行为。尽管名优普洱茶皆产自云南,但由于茶园所在地、采摘时间、存储时间、加工工艺等诸多因素的不同,普洱茶在品质上存在着较大差异,这种差异也就自然而然地体现在价格之中。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商家以次充好,或是将假冒伪劣产品冠以名优普洱茶之名,导致普洱茶市场鱼龙混杂、真假难辨。例如,一些乔木型普洱茶如古树茶,其品质往往高于其他品类,并且产量有限,故而价格相比普通普洱茶要高出许多,不法商家便用普通普洱茶冒充古树茶,从中牟取暴利。相关调查显示,云南古树茶园面积仅有一万公顷左右,按照每公顷产茶225千克来计算,云南省每年古树茶的总产量仅有三千吨,而当前市场上被冠以古树茶之名的普洱茶高达数万吨,其中的猫腻可想而知。同时,众所周知,决定普洱茶品质优劣的一大因素是其产地,在《普洱茶证明商标管理规则》中,国家有关部门对普洱茶的产地作了明确定义。然而,有些不法商家对此却全然不顾,用并非产自云南的大叶种茶冒充云南普洱茶,从境外低价购入,包装后美其名曰“边境普洱茶”,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性欺骗。另外,普洱茶的口感主要取决于发酵工序和存储时间,一罐拥有几十年存储历史的陈年普洱茶在口感上无疑可以傲视群雄,价格同样令一般普洱茶望其项背。一些不法茶商利用消费者追求陈茶的心理,给存储时间较短的普洱茶套上陈茶的外衣,并标以高昂的价格误导消费者。还有些商家故意夸大普洱茶的保健功效,将一些莫须有的功能强加在公司所生产的普洱茶之上,这也是为道德所唾弃、为法律所禁止的欺骗行为。其次,普洱茶的推广宣传与监察管理不同步,制作工序没有统一的标准,市面上茶叶质量参差不齐。国内市场上大多数普洱茶都产自小型茶企业或者传统作坊,由于资金有限,技术方面迟迟得不到提升,管理方式同样颇为滞后。20xx年我国工商总局曾委托食品质量监督部门对部分紧压茶进行监测,发现有十二组样品不合格,而这些样品均来自云南的普洱茶。对于任何茶叶品种而言,水分超标容易造成茶叶发霉变质,保质期缩短,灰分超标则会导致茶叶中存在明显的杂质,暴露生产线的环境卫生问题,影响消费者的品饮感受,最终将损害普洱茶的整体声誉。最后,普洱茶的市场定位也存在一定问题。普洱茶具有降脂降压、消食去腻、除乏解困、暖心养胃、利尿解毒、延缓衰老、强骨固齿、减肥瘦身等特殊保健功能,这是许多消费者喜欢饮用普洱茶的重要原因。但是,很多茶叶企业因此将普洱茶定位为药用饮品或保健饮品,而不是像西湖龙井茶、日照绿茶、安吉白茶那样作为日常休闲饮品来推广,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其目标消费者群体,特别是青年、少年消费者,同时这种辅助效果并不真的像医药那样具备特定程度的疗效,从法律层面来说也是不被允许的。此外,普洱茶与其他茶叶种类相比具有显著的收藏价值,它具有越陈越香越醇的品质,因而陈年普洱茶总是受到消费者的大力追捧。不过,对于大众消费市场而言,价位适中、品质优良的普洱茶才是主导,一些茶叶企业沉迷于对陈年普洱茶的研发与生产,偏离了正常的市场轨迹,盲目偏向高端消费市场,导致丧失了一大批潜在客户,也严重制约着企业自身的发展。

实现对云南普洱茶的科学推广,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将普洱茶的市场推广纳入整体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之中,使之成为云南省的新兴支柱产业。相关统计发现,目前云南从事普洱茶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人数高达一千三百多万,每年创造的综合产值超过一百亿元。毫无疑问,普洱茶是富民、强省的新兴产业,是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强劲推动力。因此,国家有关部门以及云南省政府应当明确地把完善普洱茶的发展写入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的各类文件之中,将普洱茶视为云南省的支柱产业加以扶持,并在资金、技术、人才、税收、政策、科研等各个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云南普洱茶的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进行资源整合,规范普洱茶市场,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及监督体系。目前,普洱茶市场前景看好,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进入到普洱茶生产及经营行业,但是由于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差异,各企业产品的质量参差不齐,特别是有些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管理能力差,即便使用上乘的原料也无力生产出好的茶叶产品,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部分企业之间还存在争抢资源的问题,导致生产秩序混乱,甚至形成恶性竞争,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因此,相关部门应当组织联合龙头企业,做好产业导向,加强生产管理,建立完善的认证和管理体系,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生产管理技术及经验,形成良好的生产营销秩序。另外,普洱茶企业应当科学运用市场营销理论,通过跟踪调查、现场访问等形式,及时捕捉消费者的态度和建议,了解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愿望,打造相对权威的数据库,使企业的信息发布、品牌推广、服务支持等工作均围绕消费者而展开,打造茶农、茶园、茶厂、茶商、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共同体,促进云南普洱茶的整体发展。我们还要在市场推广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督,坚决抵制炒作和欺骗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加强道德与法律教育,全面提升生产经营者的素质;应用现代科学手段,建立健全的评价标准体系,保证普洱茶的有序经营。

第三,提升企业自身的诚信意识与品牌意识。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保证产品质量、稳定产品价格的核心元素,所以,云南普洱茶生产企业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诚信意识,完善各项生产、加工、营销标准,保证稳定的产品质量,制定科学、可控的价格体系,严格控制流通环节,合理安排各项利润,建设完善的销售终端。同时,企业还应当树立牢固的品牌意识。当今市场已经步入品牌时代,品牌是质量与服务的象征,是产品价值的彰显,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所以,普洱茶企业应当具备强烈的品牌意识,打造独立的特色品牌。相关部门和茶叶企业一方面可以对历出现过的老字号进行挖掘与整理,传承历史,重铸辉煌,另一方面则应当结合自身产品的特点,开发出一系列独具特色的普洱茶产品,打破当前市场上产品类型单一、知名品牌稀缺的局面。第四,科学市场定位,坚定不移地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决策。当今世界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的世界,每一件产品都应当具备国际眼光和全球视野,不仅仅满足于本地区、本省市、本国的市场需求,还要考虑到国际市场的消费需求。所以,对于普洱茶企业而言,利用大好国际形势,把握时机谋求发展,将普洱茶推入国际市场,让普洱茶成为各国消费者喜爱的日常饮品,让各国人民领略悠久醇厚的普洱茶文化,以此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文化效益,就成为当下最为迫切的一项推广任务。第五,以质量为根本,避免盲目扩张。很多地区为了发展普洱茶,提出以茶兴市、以茶强县、以茶脱贫、以茶致富的口号,并制定了每年要新开发出若干亩茶园、数年后茶叶种植面积与产量翻几番的发展规划。

诚然,普洱茶的迅速发展离不开种植范围的扩大与产量的提升,但是我们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发展普洱茶,追求在质量上取胜,而不是数量上的盲目扩张。目前,普洱茶的主要种植领域集中在云南地区,不过种植方式仍然依靠传统人力,名优茶品类少、产量低。所以,要做大做强,普洱茶企业应当积极调整产品结构,走质量高、价格优的名优产品之路,积极改造传统茶园,大力发展绿色有机茶叶生产,走上以精加工、深加工为主的技术产业化道路,提升产品附加值,特别是借助云南特色的普洱茶文化,提升茶产品的文化内涵,以质取胜。

村庄建设规划方案篇六

一、重要意义村庄规划将行政村全域国土空间纳入规划范围,是整合原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的“多规合一”的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详细规划,是管理村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做好法定的村庄规划,有利于理清村庄发展思路,明确乡村振兴各项任务优先序,做到发展有遵循、建设有抓手;有利于统筹安排各类资源,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快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有利于通过科学设计和合理布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有利于引导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整合发展。

(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鼓励村民深度参与,编制切实反映村民对建设美丽乡村、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望的村庄规划。

(三)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准确处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保护村庄良好生态底色,促进生产发展,改善人居环境,编制促进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村庄规划。

(四)坚持突出地方和农村特色。以文化铸魂,以多样化为美,统筹兼顾城里人需要和村里人需要,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防止照搬城市的规划设计手法,防止把村庄规划成为“缩小版的城市规划”,编制城里人喜欢村里人满意的村庄规划。

(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聚焦重点、务实规划、从容建设、久久为功。不一哄而上、面面俱到、贪大求全,编制符合乡村发展规律切合村里经济承受能力的村庄规划。

三、工作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结合xx县实际,根据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乡(镇)域范围内,以一个或若干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村庄规划。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273个行政村(含部分社区)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塑造“传承文明、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乡村风貌提供规划保障。

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美丽xx幸福乡村”等工作安排,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示范点、土地综合整治示范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各级传统村落,应当编制村庄规划,其中纳入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的精品示范型村庄、设施完善型村庄优先编制村庄规划。已经编制原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的,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可不再另行编制,需补充完善的,完善后再行报批。

四、主要任务(一)明确村庄发展目标。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充分考虑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村民诉求等因素,研究村庄发展定位,制定村庄发展目标。

(二)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从严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防止随意调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规划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和农业设施建设空间。规划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报_批准。

(三)统筹村庄建设区建设。按照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引导村民向规模较大的居民点和产业发展区集中。按照“一户一宅”法律规定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范围,明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统筹推进农村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和旧建筑旧房屋盘活利用。注重村庄品质打造,充分挖掘民居建筑特点,提炼民族特色建筑元素,提出具有地方乡村特色、符合现代生活需要并且村民高度认同、经济可行的农房建设和旧房风貌改造要求。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村庄建设规划方案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指导思想。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满足现代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乡村生态功能需要,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江海田园特色美丽乡村,构建城乡高质量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

建立多规合一、城乡融合、全域覆盖、分级分类的村庄空间规划体系,合理明确乡村发展空间载体,优化乡村建设用地布局,逐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引领村庄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稳步减量化,实现村庄风貌、人居环境、设施功能的提升。在2020年底全面完成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基础上,确保两年内稳步实现实用性村庄规划全覆盖,为实施乡村振兴夯实规划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准确把握乡村振兴内涵,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树立“多规合一”和“存量规划”理念,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进一步优化城镇村空间布局,调整完善村庄分类,加强乡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高标准、高水平引领乡村建设。

四、总体要求。

1.明确不同乡村地区发展要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及县(市、区)域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目标,合理确定进城、入镇、留乡人口比例,确定差异化的村庄发展思路。

(1)城市及重点镇周边地区应合理控制村庄发展,引导“进城入镇”,加快形成相对稳定的村庄格局,每个行政村宜保留1个规划发展村庄。

(2)农业功能区要适度提高规划发展村庄数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留乡村民向规划发展村庄集聚,原则上3平方公里左右行政村宜确定1-2个、5平方公里左右行政村宜确定2-3个规划发展村庄。

2.合理确定不同自然村庄分类。在综合分析研究村庄发展条件基础上,将现状村庄因地制宜划分为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和其它一般村庄。

(1)集聚提升类村庄。优先选择村委会和撤并乡镇政府驻地、省市级特色田园乡村、省级美丽乡村、三星级康居乡村及有一定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等村庄。其它现有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村庄,原则上应尽可能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强化公共资源配置和建设,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推动村庄适度集聚。

(2)特色保护类村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具有产业特色等村庄应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注重历史文化遗存和传统风貌保护,塑造与周边环境融合的建筑和空间形态特色。

(3)城郊融合类村庄。指城市及县城城关镇周边、处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庄,应综合考虑与城市的发展关系,适度发展城市配套服务业,统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打造城市后花园。

(4)搬迁撤并类村庄。指与城镇发展、产业布局、生态管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相矛盾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村庄。其它需要确定为搬迁撤并类的村庄,应进行充分论证,防止大规模撤村并点。

(5)其它一般村庄。指目前看不准、暂时无法分类的村庄,留待后期进一步观察和论证,近期应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求。

3.引导规划发展村庄合理布局。综合考虑自然村庄的多样性、差异性、区域性,加强对水网地区、沿江沿海地区传统村落空间形态的研究,遵循乡村传统肌理和格局,注重在原有村庄形态和肌理上改善居住条件,保护乡土文化和乡村风貌。

(1)依托现状进行整治扩建,合理确定相对集中式、组团式的村庄布局模式,划定空间管控边界,严格控制村庄无序蔓延,引导村庄有序集中集聚,加快形成布点合理、相对稳定的村庄格局。

现状建设规模较小(少于20户)且没有发展需求的,原则上要控制其发展。

1.分类指导村庄规划编制。根据村庄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规划编制内容深度和工作重点,因村制宜,分类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1)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及有较大建设需求的村庄,要围绕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配套设施完善等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村庄发展目标、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产业发展布局、农村居民点设计、历史文化传承、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布局、近期实施计划等规划内容,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2)其它村庄可简化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只规定村域用地布局、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及人居环境整治等基本内容,形成“两图、两表、一库、一清单”(村域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规划指标表、土地用途结构调整表,规划数据库,规划项目清单)规划成果。

2.明确村域用地布局。落实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合理安排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建设空间,统筹村庄各类用地布局。

(1)农业空间。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及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保障设施农业和农业产业园合理发展空间。

(2)生态空间。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细化明确生态空间保护范围及要求,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系统保护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

(3)建设空间。合理安排农村居住、公共服务、公用设施等用地布局及规模,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落实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合理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不超过5%),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和零星分散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使用。

(4)村庄建设控制区。搬迁撤并类村庄及零星分散农户应划入村庄建设控制区,严格控制新建、翻建、改(扩)建住房。其它现状规模小于20户(不含里下河地区)的孤立居民点,原则上应划入村庄建设控制区进行管控。

3.强化村庄居民点设计。聚焦村庄居民点建设重点,延续村落水、田、路、房传统格局,合理确定村庄空间形态,引导村庄建设与自然环境协调融合,形成统一且富有变化的江海田园特色乡村风貌,延续乡村本土记忆,避免“千村一面”。

(1)村庄平面布局。整治提升为主的村庄,应在原有村庄形态基础上改善居住条件,考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可行性、经济性,合理划定村庄建设控制边界,条带状村庄宜控制在1公里范围内,防止无序蔓延。鼓励采用填平补齐、联合改造等方式进行改建扩建,灵活布局独栋、双拼、联排建筑,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新建农村居民点要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建筑空间布局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注重村落的自然错落有致,合理布局公共空间,多样化组合建筑院落,避免再次形成行列式、兵营式的呆板布局。

(2)村庄风貌引导。充分依托现状水系、田园、道路、植被等构建村庄特色空间,塑造村庄、田园有机融合的乡村风貌。既有农房改造应避免过度装饰,色彩、风格要与周边协调。新建农村居民点风貌要整体统一,空间形态与原有村庄肌理相协调,不宜采用欧式、美式等外来建筑风格及明度高、过于鲜艳的色彩。严格控制农房建筑体量,个人自建住宅建筑层数一般不超过三层。鼓励吸取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元素和文化符号,充分运用地方建筑材料和传统建造工艺,传承村庄传统风貌。

(3)乡村景观设计。充分挖掘村庄自然、人文要素及乡土建筑特色,结合村庄入口、滨水空间、活动广场等公共空间营造体现村庄乡土文化和乡风民俗特色的景观。村庄入口可通过小品配置、植物造景、活动场地与建筑空间营造等突出景观效果。滨水空间应增强亲水性,合理采用水生植物驳岸、植草护坡驳岸等生态方式,依水就岸建设带状游园或面状游园,设置滨水步道、亲水平台、休闲小广场。活动广场应结合公共服务功能与公共建筑配套建设,设置休息、健身和文化设施等。

4.加强村庄设施配套。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要求,分级、分类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合理确定各类设施用地布局及其建设规模。

(1)分级分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按行政村、规划发展村庄两级配置村庄公共服务设施,行政村应统筹配置党群服务、文化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卫生室、警务室等设施,鼓励各类设施共建共享,打造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其中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合理设置文体活动场地和小游园,小游园用地面积不小于1亩。

根据村庄分类,差别化配置规划发展村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城郊融合类村庄应与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集聚提升类村庄应强化现有设施的改造提升,特色保护类村庄应要彰显乡村特色文化,各村庄按需增配文体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站、红白喜事场所、便民超市、旅游服务点、电商网点等生活生产服务设施,及村史馆、乡贤馆、民俗馆、家风文化馆等文化设施。搬迁撤并类村庄及其它一般村庄原则上不新增公共服务设施,但应保证基本公共服务能够覆盖。

对于不具备接管条件的村庄,农民集中居住区宜建设集中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其它村庄可结合实际采用集中式或分散式处理模式。村庄公共厕所可结合公共设施合理配建,1500人以下设置1-2座,1500人以上设置2-3座,有旅游产业的应设置旅游厕所。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

五、工作保障。

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村庄规划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履行好规划编制主体责任,对城乡发展、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等重大战略问题进行研究,落实专项经费,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村庄规划符合实际。各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形成村庄规划工作合力,确保按时、高效完成任务。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规划编制工作的督查、推进、指导力度,加强对基层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研究符合地方实际的村庄规划编制方法,及时组织交流研讨,发挥先行示范作用,为有效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理清思路、明确重点。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要结合全省规划师下乡活动开展,积极鼓励规划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庄、服务农村,探索建立规划设计单位“一对一”技术对口帮扶机制,发挥规划设计单位的技术优势作用。

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各地要按照“政府引导、村级主导、村民主体”的工作原则,把握村民主体着力点,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立足村庄实际,注重村情民意,充分利用微信发布、进村入户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凝聚村民、乡贤、乡村企业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的思想共识。村庄规划方案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主要内容由村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并纳入村规民约。

村庄建设规划方案篇八

东山村地处晋江市磁灶镇南部,距沈海高速公路晋江出口处1公里,由东山、龙林两个自然村组成,面积平方公里,人口1080人,党员31名。主要经营陶瓷建材。几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指导下,东山村按照村经济发展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级组织建设规划等三个规划发展要求,敢闯敢拼,先行先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效。目前,东山陶瓷建材市场已成规模,解决了全村村民及外来劳动力就业问题,带动了经济快速发展,闯出了一条‚发展建陶市场,带动新村建设‛的发展路子,被确定为省、泉州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先后获得省、泉州、晋江各级多项30多项荣誉称号。中纪委副书记黄树贤、时任福建省长黄小晶、省委副书记陈文清、泉州市委书记徐钢、市长黄少萍等中央、省、市领导曾莅临我村,对我村经济社会取得的巨大成就给予高度评价。

一、201x年度工作总结。

1、生产发展。东山村的发展紧紧依靠‚天时、人和、地利‛三要素。天时:有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利好政策;人和:有团结开拓务实的班子,勤劳智慧、敢打敢拼的群众;地利:有东山村处于中国陶瓷重镇、沈海高速公路晋江出口处、毗邻晋江市区的区域优势,走出了一条‛发展建陶市场、壮大集体经济‛的路子。如今,东山陶瓷建材市场现拥有店面350多间,已发展成为泉州地区规模的二级建材集散地。201x年,村工农业总产值2亿元,同比增长25%;村财收入210万元,同比增长;村集体经济同比增长。

2、生活宽裕。为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东山村严格控制村民自行建房。如今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据统计,新建商住楼175套、安置房50套、外来工公寓100套、别墅28幢,总建筑面积95700㎡,90%的村民住上新房,人均居住面积由原来不足9㎡/人提高到现在的70㎡/人;在东山陶瓷建材市场里,有85%的村民从事陶瓷建材销售,15%的村民从事运输装卸,以此来增加农民收入,达到生活宽裕的目标。20__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超20000元,同比增长;村民文化生活消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达10%。

3、乡风文明。一是加大科教文卫基础设施建设。1座文体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500㎡)设有健身房、乒乓球室、台球室、南音室、棋牌室、农家书屋(藏书量2500册)、文化信息共享平台(12台电脑及1部投影机),1个户外运动场所(建筑面积1000㎡)设有羽毛球场、篮球场,33套运动健身路径均投入运行使用。二是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通过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农民的就业创业能力,把农民技能培训列为农民素质培训的重点,通过邀请企业服务中心、工商、法院等部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促进农民转移就业。201x年,共开展12场培训会,完成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达320人次,东山陶瓷建材市场实现村民全就业,同时带来了500多人外来劳动力。三是深入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文体活动,开展文明户、平安家庭评比活动,举办“妇女节”拔河赛、“青年节”篮球赛、磁灶镇建党90周年文化周及大型文艺晚会等,共评出文明户50户,平安家庭180户;深化开展婚丧喜庆移风易俗活动改革,去年各项“红白事”共为村民节省开支90余万元;四是关心扶持弱势群体。每月发放老人每人养老金150元,奖励大学录取学生5000-10000元,补助病灾户1000-5000元,计生户、残疾人、军属、老党员、老干部、困难户,每年都能领到相应慰问金,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民有所乐。几年来,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率为零,群众生活放心、安心、舒心。20xx年,被省计划生育协会评为‚全省村(居)计划生育协会‘双创’活动先进单位‛;201x年4月,被泉州市委再次评为“201x-201x年度文明村”荣誉称号。

4、村容整洁。东山村积极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在村容村貌整治中,建立1支10人卫生专业保洁队,购置1辆垃圾转运车,制定1套卫生保洁管理制度,‚三清六改‛工作取得很大成效。目前,村民自来水普及率90%,卫生厕所普及率90%。一是建立村容村貌定期整治制度。利用节假日前,不定期组织群众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引导群众在节庆期间注意保护和管理村容村貌,不乱倒垃圾,不占道,不乱晾晒衣物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二是开展‚卫生家庭‛评比活动。每季度在全村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农户家庭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获评‚卫生家庭‛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检查评比结果在全村张榜公布。三是建立工作责任考核制度。把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纳入村干部年度工作责任考核内容,每季度对村干部包片的村容村貌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考核评比,与年度奖惩挂钩。

5、管理民主。201x年4月,我村在全市率先建立一套‚组织领导、公开议事、集体决议、干部运作、党群监督‛的民主决策和管理机制,包括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在内重大事项均通过公开民主票决。规定重大事项大会通过流程:党支委提议-两委会研究-党员大会讨论-村民代表大会决议。201x年11月,我村在全省率先整合农村‚七大员‛,建立全市首个村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对外服务、方便村民办事,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村民对社区工作人员办事满意度、村务公开满意度均达95%以上。201x年6月,东山村再次被福建省委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二、201x年工作计划。

1、建好新农村。严格按照村庄建设规划,计划拆除危房和简易搭盖6000㎡,新建安置房30套,完成农村党风廉洁建设教育基地建设,陶瓷市场大门建设,老人活动中心、文化戏台、公妈厅改造等,道路铺设2km,路灯架设20盏,扩大绿化面积,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2、培育新农民。以创建学习型农村、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创业就业能力为目标,争取每月举办培训会,采用多种方式对农民进行生产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创业技能培训,把东山村民民培养成懂管理、会经营的守法型、创业型新型农民。

3、塑造新风貌。继续开展‚文明户‛、‚平安家庭‛、‚卫生家庭‛评比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移风易俗改革活动,努力把东山村建设成为乡风文明、邻里和睦、环境优美、平安和谐、幸福美好的新农村。

4、建好新班子。抓住201x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机,把一些年轻有为,积极向上的干部选进村班子,发展培养一批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优秀青年,加强和改善村“两委”班子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模式,转变村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使农村基层组织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

村庄建设规划方案篇九

具有优秀的保护开发和旅游价值。村内有个体工商户233户,是柞水最大的农副产品集散地。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

规划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礼貌、管理民主”二十字指导目标,结合村情实际,建设工贸性旅游乡村。规划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实际,高点起步,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三、规划建设期限自2015年至2015年,力求透过5年时间,把**街村建设成为礼貌、富饶、民主的社会主义新乡村。

四、规划的主要资料。

1、加强基础设备建设。

(1)铺设**街村五、六组(皂凤公路**街段)水泥路。

(2)架起六组两座跨皂河沟大桥。

(4)稳固、改造社川河河堤,实施交通小区外河堤水泥靠板工程。

(5)争取立项建设通子房沟的跨河大桥一座。

(6)建三间两层村两委会办公楼一幢。

2、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以子房为主发展大棚菜和设备农业,保障集镇菜篮子工程,努力提高农民收入。

3、围绕古民民居保护开发,做大做强旅游产业。

(1)拟订古民居保护开发规划。

(2)成立古民居保护开发旅游公司,推行公司化动作。

(3)抓好公厕、垃圾池等旅游配套设备建设。全面整顿环境卫生。

村庄建设规划方案篇十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扶贫开发和小康建设工作要继续围绕农村党组织建设“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和“农民富、村庄美、风尚好”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行村级“12”模式,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农村基层组织;按照省委整村推进扶贫村要求,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增加农民和村集体经济收入;按照市委“全面建设小康村”示范点要求,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小康新村建设。要充分整合各种帮扶力量,形成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扶贫开发和小康建设工作强大合力。

一是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着眼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大力提高农村党员干部“五种能力”,即执行政策的能力、加快发展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按照农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村级经济组织三位一体共同发展的村级“12”模式创新村级组织制度,实现村级主要负责人“一肩挑”,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党组织核心领导、村民主体自治、配套组织紧密配合的和谐机制。要配合组织部门搞好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的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是我市的党委换届年,乡镇党委、县(市、区)党委、市委将相继换届,各包村单位、工作队要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保持农村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平安、和谐常州的战略高度出发,支持这项工作。

二是要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要把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任务。各工作队要按照市委确立的“一县一品”和“数县一品”工作思路,围绕建设烤烟、粮油、畜禽、蔬菜、竹木、水产、药材等10大特色农产品基地和优势产业布局做文章、想办法。坚持从驻点村产业结构实际出发,调优产业布局,调长产业链条,扩大规模,提高品质。要在驻点村大力发展沼气,推行“猪―沼―果”、“猪―沼―鱼”、“猪―沼―菜”、“猪―沼―烟”为主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实现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和集体经济两种收入,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力争使驻点村农民人均收入增长20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3万元以上。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三是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成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组织形式。工作队要在驻点村全面推行村级“12”模式的同时,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引导、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大户、集体经济组织、基层技术服务部门和农村能人领办、创办多元化、多形式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整体素质和带动农户的能力。

四是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我市的投资方向和结构将发生重大转变,即由以城市建设为主转向更多地重视农村建设,对农业的投入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各项支农措施只能加强、不能减弱,全市将逐步建立稳步增长、合理有效的农业投入机制。各包村单位和工作队要紧紧抓住这个重要的历史机遇,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资金和原材料补助或“以奖代投”等方式,积极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益设施建设投工投劳,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道路、饮水、电网、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五是要积极推进小康新村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小康新村建设规划,全面实施“六改六建”,即改水、改沟、改路、改栏、改厨、改厕,建产业、建经济合作组织、建村民理事会、建小康住宅区、建休闲广场、建垃圾池,切实改善村容村貌。根据农村现状,加大旧村整治改造力度,加快小康建房步伐。努力把驻点村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备齐全、功能配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的文明富裕小康村。

六是要加强乡风文明建设。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

动,大力整治陈规陋习,移风易俗,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认真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理论、法律“五下乡”活动,全面提高村民文明素质,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思想道德体系。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继续实行“领导挂帅、队员当代表、单位作后盾”的责任机制。要坚持作好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各县(市、区)继续坚持县级领导办点制度,县级主要领导的联系点要由市委考核验收。包村单位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做好农村建设扶贫工作后盾。全市各级领导都要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多花精力谋大事,多下基层搞调研,多为群众解难题。全体工作队员既代表自身形象,又代表单位形象,更代表市委形象,要扎扎实实,勤勤恳恳工作,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二是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市、县两级基层办、扶贫办、小康办要加强对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扶贫开发和小康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督促检查、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年中要进行两次全面督查,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及时通报建设扶贫工作情况,总结成绩、经验,指出问题、差距,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年底要根据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进行检查验收,评先评优。

同志们,加快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扶贫开发和小康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保持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在全省的领先局面,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而努力奋斗!

村庄建设规划方案篇十一

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是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审判工作的价值追求发生深刻变化,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应全面开展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审判效率。

一、提高重视,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政法委等国家九部门《关于推进政法部门网络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的意见》的要求及xx-x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执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全市政法工作科学发展、全面进步,我院专门成立“讷河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作为该项活动的领导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二、加大投入,构建高标准信息工作平台:

我院在20xx年为四个基层法庭接通了光线,并完成了和法院的局域网连接,为审判工作构建了高标准的信息化工作平台。近年来,讷河法院对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从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全力保障,自筹资金40万元,用于公判庭建设,一个数字法庭建设,整体改造机房,办公楼综合布线,安全监控,审委会系统建设,多功能会议室(含视频会议室)建设。院内建设了网络专线,与法庭、上级法院间实现了网络互联,建立了讷河法院网站,保证了全院的信息化工作的高效运转。

三、强化落实,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转变观念,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通过各种办法,切实提高法院审判人员、行政工作人员对信息化工作的必要性和必然性的认识,解决思想上存在的误区,清除思想障碍,更新观念,制定并落实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健全信息化管理机构,开展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在日常工作,要按照“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提高办公、办案效率,认真履行法院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权威。

二是加大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投入。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的现代化基础建设,购置大量硬件设备、开发软件系统,必须要有足额的经费保障。我院将通过制定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保障制度,争取财政拨一点,办公办案经费挤一点,千方百计,力争信息化建设资金及时、到位。20xx年,该院共购置了新电脑45台,庭长以上人员全部实现手提电脑办公,实现了人手一台电脑的目标。

三是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切实加强干警技术应用培训。为了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一方面招聘和培养信息技术专业人才,把技术精通、有责任心和热法院事业的信息技术人才充实到法院中来,努力营造一个适合技术人员发展的空间,保证信息技术人才进得来、留得注用得好、有发展;另一方面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全体法院干警的信息化素质。另外,通过定期不定期由专业技术人员给全院干警授课,使全院干警熟练掌握局域网操作的基本技能、软件使用,切实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

四是加强网络建设和应用,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在日常办公、办案工作中,要求干警统一运用电子化设备,特别是庭审速录、立案录入和档案管理。除此之外,网络的安全性是法院计算机局域网的生命性,安全的网络是我们进行应用的基矗为此还要求加强保密工作,通过对法院审判业务案件内容数据库进行加密处理,保证审判信息数据的安全,并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

五是加强各类应用系统软件的开发和完善。目前,我院已经使用了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干警考勤系统、电子档案系统等,正在开发和完善局域网、立案录入系统、庭审速录系统等等,逐步改变了以往资产管理混乱,资产不明,资料不全,数据不准的现象,切实提高了政务管理的效率与质量。

四、放眼长远,做好信息化建设前景规划

首先,继续加强法庭建设,自筹资金40万元,为四个基层法庭的审判庭购买审判台及旁听桌椅,并设计背景墙,铺设地板。

其次,完成机房、审委会以及多功能会议室的改造。进行楼体综合布线,并且完成四个基层法庭和本院的监控系统建设,并对接。实现四级语音联网。

再次,狠抓制度建设,落实奖惩措施。制度是管理的基础,也是管理流程的制定依据。要把现行管理规范和网络运行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建章立制,对信息化建设运用规范化,从制度层面对操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为确保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顺利推进,把各部门和干警支持、协助法院信息化建设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纳入各庭室的年终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信息化网络建成后,将建立完善案件立案、审理、执行期限和审判监督,后勤管理、车辆管理、人事管理、业务协作、社会服务等各项具体考核指标,按照平常个人业绩录入的基本数据,从流程管理中考核、考评干警中的成绩或错误等数据,进行量化考核,并记录到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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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建设规划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突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居民点向小城镇集中,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盘活农村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缓解建设用地紧张局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充分利用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通过开展许家台乡新农村建设,破解当前城镇建设发展中面临的土地制约难题,探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加快城乡一体发展的有效途径,为全县乃至全市实施迁村并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许家台乡新农村项目的基本思路是:以村为单位整体实行“以地换房”,农户按“拆一还一加优惠”办法实行“以宅基地换房”。所置换出土地用于商品住宅区开发建设,收益用于平衡农民还迁住宅建设投入。

对原村庄占地进行复耕,用于周转用地指标的占补平衡。

在实际操作中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是群众自愿,政府批准。

三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全乡总体规划为依据,各村有计划稳步推进。

四是政策扶持,市场运作。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通过制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新农村项目建设健康开展。

许家台乡,地处蓟县西北部山区,是盘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一部分。全乡共辖15个行政村,总人口10036人,3087户,村庄占地面积2873.9亩。按照规划建设方案,新镇区位于许家台乡瀑水村附近,涉及拆迁全乡15个行政村,新农村项目总用地面积2700亩。

许家台乡新镇区可利用建设用地面积702亩,需要新增建设用地1998亩。按照土地整理复耕规划,拟复耕的13个村庄占地总面积2171.9亩。具体运作上,首批启动小米庄村、歇人场村、花甲石村三个村,一期建设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27.5亩。

本着尽可能避让基本农田原则,并从新农村项目建设实际可行的角度,按照农民住宅建设与产业功能区同步启动的思路,根据许家台乡总体规划,确定一期建设用地周转指标规模627.5亩,用于农民还迁住宅建设。

建立政府推动、各村申报的操作机制,以乡政府为工作主体,村抓具体落实,形成乡村联动、统筹推进的格局。

1、乡成立新农村项目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卢旺任组长,乡政府乡长陈恩勇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副乡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推动新农村项目建设的运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许家台乡新农村建设规划、土地整理复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各村在项目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村一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群众履行民主程序提出新农村建设申请,并落实还迁、拆迁、土地复耕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3、以自愿为原则,由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将现有宅基地交回集体统一规划使用,换取新镇区内住房的申请。

1、3月底前完成新农村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并完成招商,启动新镇区一期农民住宅建设和相关配套建设。

广州恒大集团盘山国际会议旅游度假中心项目坐落在我县官庄镇和许家台乡境内,县政府与其签定的合作协议中规定,广州恒大集团负责一期农民住宅工程建设和相关配套建设。

2、月底前完成新镇区一期农民住宅和相关配套,12月底前完成还迁。

在还迁工作中,以村为单位整体实行“以地换房”,农户按“拆一还一加优惠”办法实行“以宅基地换房”。

3、12月底前完成村庄拆迁及土地复耕工作。

农民迁入新村后原住宅由各户自行拆除,乡政府负责将原村庄旧址恢复为耕地。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乡成立新农村项目专项领导小组,村一级也成立相应专门工作机构,完成全乡新农村项目的建设规划调整等前期工作。

2、严格周转指标管理,强化监督落实。由县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的决定,县人大审议通过支持开展试点建设的决议,制定周转用地指标“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具体管理办法。

按照新农村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进度计划,加强监督落实,不能按期则相应扣减建设用地指标。

3、依法民主操作,尊重群众意愿。遵照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定,已完成前期情况调查,全乡15个村新农村建设同意率达到91.9%。对新农村建设申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还迁方案等,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征得村民同意。由村民委员会与村民逐户完成房屋置换协议签订,协议纳入对原住房实施拆迁和土地复耕的条件。取得农户拆房退地的法定承诺,同时签订与村庄占地整体置换新建农民住宅的协议,保证按计划还迁、拆迁。

4、引进实体运作,市场化筹集资金。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引进实体开发公司具体运作,利用新农村建设置换出土地的开发建设收益,获取建设资金保障。目前已与开发商达成合作开发意向。

5、严把复耕重点环节,周密组织实施。已制定了土地整理复耕规划,在此前提下,制定土地整理复耕具体办法,明确复耕工作主体、复耕标准及相关政策。由乡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对原村庄实施拆迁并进行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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