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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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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22-10-26 18:36:02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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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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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等目标,立足全镇村级布局实际,积极稳妥、因地制宜推进行政村合并工作,适度扩大乡村规模,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以中心村为基础的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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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现有24个行政村。各村在行政村合并工作中要统筹考虑地域、人口、村庄规模等因素,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城镇化进程等实际,分类施策,集中推进。到2020年底,全镇至少合并减少行政村4个,并组建1个新的移民新村,行政村总数减少到2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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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行政村合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行政村合并的范围为:一是规模偏小,地理位置较为偏僻,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人口外流严重,人口规模在600人以内的行政村和自然村予以合并;二是易地扶贫整村搬迁的行政村予以合并。具体为:

1、***行政村(含***自然村)、***行政村(含***、***自然村)、***行政村(含***、***自然村)、***行政村(含***、***自然村)共涉及四个行政村11个自然村合并后组建一个新的行政村。    

2、将地理位置相邻的***自然村(***政村)就近并入***行政村(660人),合并为一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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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尊重民意,便民利民。行政村的合并坚持民主协商、先易后难的原则,坚持从便于村民日常事务管理,按照行政村就近安置、移民新村集中安置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行政村合并方案。合并方案由镇人民政府提出,镇人民政府通过的合并村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2、政策对接,统筹规划。要从实现农村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考虑,把合并行政村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开发、易地扶贫搬迁、小城镇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农村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各项改革举措,衔接各类助农惠农政策,整合各种资源,协调推进,互相促进。

3、优化布局,促进发展。牢固树立“合并村是抓手、发展是目标、富民是根本”的意识,鼓励富村带穷村、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在确保村级管理和服务半径有效的前提下,尽量在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实行整村合并方式。合并工作要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村卫生室布局结合起来,统等规划、合理配置教育卫生资源,促进农村建设全面发展。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镇制定合并方案时,要深入乡村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掌握详实资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区域间自然地理条件、交通通讯状况、资源产业优势、人口结构现状、人文风俗习惯、村庄历史沿革等实际因素,实事求是、因地制宣,科学确定合并方式。

5、依法有序,确保稳定。我镇要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新修订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规定实施。按照省、市、县部署和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做到合法规范。涉及合并的村“两委”成员待遇和被合并的行政村各项经费,保持到下次换届前。现任两委干部继续负责原来村庄的各项工作和事务。新村各类组织成立前,要逐一对其成员进行资格条件县级联审。

全镇行政村合并工作从2019年10月开始,到2020年8月底前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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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1月20日前),  重点做好调査摸底以及方案制定工作。

1、健全领导机构。我镇需尽快组建行政村合并工作领导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我镇党委书记是加强行政村合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合并工作的开展。

组 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 (镇长) 

*** (纪检书记)  

*** (组宣委员)

成 员:***(副镇长)    ***(副镇长)

***(武装部长)  ***(统战委员)

***(民政助理员)***(派出所长)

领导组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成员由***兼任。

2、调查摸底。要综合调研合并村的規模、人口、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地理条件、交通通信状况、民俗文化、资金资产等情况,全面掌握人口数量、土地面积、经济状况、班子情况、干群关系、矛盾隐患以及群众思想动态,增强合并行政村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制定方案。进行深入调査研究,摸清规模过小村和“空心化”村数量,科学测定合并比例,以规模过小、“空心化”严重、村民自愿度高、实行整村移民或移民搬迁人口率达50%以上、资产产权明晰的行政村为重点。认真制定行政村合并工作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底)。重点做好宣传发动、清产核资、实施合并等工作。

1、宣传发动。镇、村分别召开合并行政村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以广播、会议、发放宣传资料、书写宣传标语、公开栏公示等多种形式,向基层干部群众宣传好并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合并行政村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清产核资。要做好合并村干部经济责任和集体“三资”的专项审计工作,指导被合并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査。摸清家底核定权属,做好登记,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实施合并。所涉及合并村要依照镇级方案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公布方案;二是组建新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并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他组织;三是接管集体资产财务。所有财产账目、现金、存款统一移交所合并村账户。四是召开新村成立交接会议。由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组织涉及合并的行政村全体干部,宣布新村成立文件,协调做好新老班子及尚未进行工作移交的合并搬迁村的交接工作,包括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集体“三资”财务账簿、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

4、更牌换印。行政村合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召开成立大会,宣读县级政府批复文件,及时更换新成立行政村的村牌和印章等。

5、整章建制。做好原村历年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等重点资料和涉及集体资产产权的土地征用、承包和流转等合同协议的移接收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对行政村合并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完善,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制定发展规划,依法依规处理村级资产及有关遗留问题。建立健全村经济组织及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计生、调解、老协等群团组织,确保合并村正常运转。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8月底前)

合并行政村结東后,我镇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同时完成好合并村涉及的资料、公章及其它资产的归档和保存工作。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村民对并村工作的理解和接受程度;村民和村干部对并村具体问题处理的满意度;各种移交手续的办理办结情况;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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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建设。合并后,我镇要指导支持新组建村加强组织建设工作。下次换届前,涉及合并的村“两委”成员待遇不变,继续负责原来村庄的各项工作和事务。

(二)做好新行政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选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办公场所确定为后石门移民新村活动中心。

(三)统筹安排村级公共项目设施。村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新増项目,原则上优先安排到合并后的新村。合并前的村,不再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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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督査指导。合并行政村工作任务重,要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确保稳要推进,各项措施按职责分工落实到位。合并期间,要严肃财经纪律,不准截留、挪用、私分各类专项资金,不准转移、隐瞒、变卖、侵占集体财产,确保集体财产安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要加大合并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

在行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二

根据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市县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并村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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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县合乡并村改革工作总体要求,立足本镇实际,因地制宜,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推进并村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农村改革发展活力,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为推进治河渡融城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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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并村改革工作,按照优化布局、规模适度、有利发展的要求,合理确定建制村的规模。全镇建制村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6个以内,减少幅度为62.5%。鼓励全镇所有建制村、村级场都参与并村工作。尽可能并大村规模,减少村数量。并村改革工作从2016年3月份启动,5月底前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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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合大并强原则。综合考虑历史沿革、风俗习惯、人文渊源、河流水系、山脉走向、资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村级规模,不搞一刀切。通过并村,实现优势互补、规模适度,实力增强、班子更优、机制更活的目标。

2、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并村方案由镇政府提出,经相关村以适当方式召开村民会议通过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经县政府批准的并村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3、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并村工作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坚持农民享受的政策不变,农村山林、土地、水利、资源等权属不变,农业经济利益关系不变“三不变”原则。要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利益;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和具有地域特色的村庄;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程序的“三依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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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并村改革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由镇并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按以下步骤实施:

1、加强领导。镇成立并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卢琼任组长,镇长符宏智、党委副书记姜克军、人大主席刘专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党委副书记姜克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的并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其中执纪督导组:符宏智、毛良会、严志球;资料审核组:姜克军、胡立霞、饶骞、卢伟、张婷;财务审计组:刘专、张竟成、李必林、刘桢;信访维稳组:李云峰、张志勇、刘绍华、曾迪平、肖明初。

2、宣传发动。召开全镇并村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镇并村工作。各村要通过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并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并村改革的积极性,合力推进并村改革顺利进行。

3、清产核资。成立村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和力量指导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摸清家底,核定权属,做好登记,张榜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在合并调整期间,冻结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杜绝新的债务产生,确需发生的日常运转经费开支经集体研究报镇政府审批后由个人先行垫付。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所有账务和日常运转支出移交镇村账代管中心代管和代付,防止集体资产资金流失。宣布冻结村级财务账目后,村支“两委”及其他村级组织的公章一律上缴镇政府保管。

4、征求意见。在制定并村方案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重点摸清现有各村规模、地域面积、耕地、人口户数、自然条件、历史沿革、人文渊源、资源分布、发展现状、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群众意愿等基本情况,并就并村的基本思路、新村布局、选址、命名、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论证,做到意见基本一致。

5、制订方案。一是镇政府提出并村预备实施方案,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区改领导小组审核,并组织力量,在反复协商、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并村方案。二是规范新村命名。新村命名要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地域特征、历史沿革、文化渊源,考虑地方知名度和群众认同感。调整后的村名尽可能以原有建制村中的一个名称作为合并后新建制村的名称。对争议不定的村名,由县地名委员会认定。三是合理选择新村办公场地。按照方便群众办事和发挥现有资产作用的原则,选择交通便利、半径距离相对中心、人口相对集中、现有村级活动场所条件较好的地方作为新村办公场地。

6、通过方案。并村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经过村民会议适当形式表决通过。村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做好群众工作,切实保障村民会议和合法有效。如遇紧急、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镇党委研究决定。

7、报批方案。镇政府将按程序形成的并村方案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下发批准文件,同时报送省、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报批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关于并村工作的请示。包括合并具体方案(村的合并、新村命名、办公场所地点等)内容;

②村民会议记录;

③村民会议关于并村方案的决议;

④村民签字意见表;

⑤并村前后有关村地域面积、耕地、人口、户数、党员人数、村“两委”干部等基本情况;

⑥并村前后区划图。

8、组织实施。一是公布方案。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公布并村方案,让群众知晓。原村“两委”牌子由镇政府统一收回封存。二是配备新村临时党总支班子。新合并设立的建制村要根据党员人数等情况及时设立临时党总支。临时党总支成员由镇党委任命。选优配强新合并的建制村党总支书记,有合适人选的在原党支部书记中产生,没有合适人选的,由镇党委在机关和事业站所现有干部中选派,合并前原村支部书记任新村临时党组织副书记。三是设立新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并村后原村民委员会所承担的各项村级管理事务。在村临时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提倡新村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原村支“两委”干部任新村工作委员会成员。待换届选举产生新的村民委员会后,工作委员会自动撤销。四是接管集体资产财务。所有财务账目、现金、存款在财务冻结后,统一移交转入新村账户。四是合署办公运行。新村成立后,要及时召开新村班子成员会议,明确新村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移交接管合并前各村档案资料,依法依规运行新村各项工作。

9、检查验收。并村工作结束后,镇并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村场并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村民对并村工作的了解程度;村民和村干部对具体问题处理的满意度;各种移交手续办理和有无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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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过渡期。并村后,各新村设立过渡期,过渡期从并村后至本届村支“两委”任期届满为止。新村成立后应启用新村印章。过渡期间,原建制村委会成员任期不断、补贴不停、继续履职。村民的身份证、户口簿、林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暂不变。

2、实行转移支付资金与并村工作挂钩。合并后,各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将按照合并后村级人口、区域面积等因素分类进行核算确定。具体细则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牵头制定。

3、合理处置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调整合并后,被合并建制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在清理核实后原则上一并纳入新设立的建制村统一管理,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设立财务账目。原村已签订并生效的有关经济合同,按原合同执行,合同期满后不得续签,纳入合并后的村统一管理。原村结余的现金、存款用于原辖区的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不得平衡弥补其他村的村级债务。原村债权债务由乡镇锁定数额,按性质分清类别,分类处理,逐步化解,不得将债务平摊给村民,增加群众负担。村民小组和群众的债权债务不变,山林、土地、电力、水利设施等权属不变,如系村级集体所有的,并村后的村委会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采取严格措施,加强管理,既不影响群众既得利益,又不得将资产平分给村民,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对违规处置和变相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要从严处理。

4、妥善处理村干部问题。安置好现任村干部,鼓励现任村干部主动申请并经批准退任,并村后主动提出退任的村干部,自退任之日起到本届村支“两委”任期届满位置,政治待遇、经济待遇保持不变,享受并村期间村干部安置的有关优惠政策;做好现任、退任、离任村干部思想稳定工作,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并村工作。

七<>

1、强化责任。全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制村合并调整工作,各支村两委要承担此次建制村合并调整工作的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精力,精心组织。联系各村的并村工作指导组对联系的建制村合并调整工作承担指导、协调和督促责任,组长负总责,各村办点干部到所联系村帮助指导工作。此次建制村合并调整工作将列入2016年村级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严肃纪律。在合并调整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坚持依法依程序办事,严厉打击和处理恶意阻止和破坏行政村合并调整工作的违法行为,严格追究在行政村合并调整工作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和纪律责任。镇党委将对合并调整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督查、督办和查处。

在行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三

一、概念及作用

行政答辩状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起诉状中所指控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反驳和辩解的一种法律文书。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代理律师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代理行政机关参加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应当指导、协助行政机关制作行政答辩状。

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人的行政机关提出答辩状,是其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其依法行使这项权利,可以明确地阐述自己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和自己的主张,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同时,这对于受诉人民法院全面了解案情、正确处理案件也可以起到积极的帮助作用。

行政答辩状的文书格式、内容要求与民事答辩状相同。制作行政答辩状,特别要注意针对原告人所提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有的放矢的说明、反驳和辩解,并在答辩之中阐述本方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和行为的正当性。

【 范 式 】

行政答辩状

(被诉行政机关提出答辩用)

答辩人名称:

所在地址:

代表人姓名:职务:

电话:

答辩人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附:

本答辩状副本份来源:公开选拨领导考试

在行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四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答辩书格式如下:

行政复议答辩书是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针对复议申请人提出的复议请求以及复议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反驳的一种法律文书.

行政复议答辩书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机关名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针对复议申请人于___ 年 ___ 月 ___ 日提出的复议要求和理由,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复议机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在行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五

省、市政府法制办一行来扶余就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行调研,我代表县政府对各位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下面,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办的通知要求,把扶余县三年来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的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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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层面监督手段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复议职责,促进依法行政。特别是随着《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和实施,我县行政复议工作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具体表现为: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显著增加,涉及领域日益多样化,案件处理质量稳步提高,复议权威逐步建立,社会影响不断扩大。2003年,我县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份,接受9份;2004年收到13份,2005年11份;1-5今年1月,我们收到了4份复议申请和4份受理申请;2003年,我县各级政府部门法律机构参与了20起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004年26起,2005年1月至5月14起。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9起,未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51起;经法院审理,原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10起,法院撤销的10起是未经行政复议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年来,我们通过行政复议工作纠正了乡镇政府、县政府职能部门一批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规范了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申请人的信赖和称赞,得到了被申请人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主要做法:

(一)加大宣传,营造复议工作氛围

我们在开展政府法制工作中感到,很多群众甚至包括不少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制度还很不了解,要想尽快打开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局面,就要在宣传上下大功夫,花大气力。为此,我们把宣传工作做为拓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是注重发挥领导学法的示范效应。几年来,每年4月29日,《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县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都要发表电视讲话,宣传《行政复议法》。同时县委中心学习组还将《行政复议法》列为领导干部学法内容,通过领导带头学习来带动全社会学好用好这部法律。

二是经常开展社会性常规法律宣传。我们感到,单靠一两次宣传活动是远远不够的,更多的要靠一定时期内的反复宣传。三年来,我们年年将《行政复议法》列为全县公民的普法内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多种渠道,广泛宣讲行政复议基本知识,做到了让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了解和运用这部法律。

三是突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部分行政管理相对人想申请行政复议,又担心费用问题的心理,我们有针对性地讲解行政复议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的法律规定,消除申请人的担心。对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部分执法单位执法不规范甚至违法的情形,我们认真进行了分析整改,在执法人员培训班上以案说法,增强了宣传工作的现实针对性。

四是硬化宣传措施。为使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我县实行行政复议、法律学习、执行情况“三挂钩”制度。即与公务员年度学法考核挂钩,与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挂钩,与对执法部门的执法评议挂钩,促使各单位都重视这部法律的宣传和学习。

(二)强化队伍,奠定复议应诉工作基础

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我县这几年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精心打造了一支特别有战斗力的行政复议应诉人员队伍。

第一,健全了行政复议领导机制。一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我县充分认识到行政复议工作对于推动全县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转变机关作风,塑造高效、公正、廉洁政府新形象的重要意义。把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从2003年开始,县政府就选拔了一批行政复议工作的业务骨干,将政府办的法制科确定为政府法制办公室,定为正科级建制,健全了复议工作机构。同时,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行政复议工作所需经费、车辆,由县政府办统一解决,保证正常复议工作有充足的经费保障。二是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案件领导层层把关机制。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要经过法制办——分管副主任——主任——分管副县长这样一个工作流程,实行领导层层审查把关。通过这种机制,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规格高,影响力强,加强了政府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力度。三是高度重视和支持行政复议工作。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定期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比如,有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并责令限期重新处理,但执法单位迟迟未执行复议决定,县政府领导亲自督办落实。

第二,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人员配备上,我们坚持高标准、高起点。2003年开始,从县司法局、后备干部中各选调一名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强、业务能力强的大学本科毕业的年轻干部到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我县的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配备做到了有责任、懂业务、懂行政管理,这样的人员结构配置很好地适应了行政复议工作的现实需要。

第三,提高复议人员的政治素质。行政复议工作既清苦又辛苦,同时责任大、任务重。因此,加强对复议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必不可少。我们主要抓了“三项教育”。一是宗旨教育。采取谈心、座谈等方式沟通交流思想,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艰巨性、光荣性教育,引导复议人员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勤政教育。面对相对艰苦的条件,在行政复议人员中大力倡导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用奉献精神激励调动复议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实际上资源权属类的复议案件,往往案情复杂,复议机关不到实地调查,根本无法真正掌握案情,作出准确裁决。碰上这类案件,我们要求每起案件都要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三是廉政教育。行政复议机构是一个清水衙门,但也可能发生利用手中的复议权力捞取好处的事情。为此,我们在案件审查的各个环节,规定复议机构和复议人员不得向当事人索取和收受当事人馈送的财物,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坚决杜绝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现象的发生。

第四,加强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学习。要对基层和部门的各类执法行为实施有效监督,自己就得成为这一领域的“行家里手”。我们十分注重抓好复议人员自身的业务学习,刻苦钻研,练好“内功”。一是鼓励自学;二是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班;三是经常就一些典型疑难案件,与政府法律顾问及法院、检察院的专业人员讨论、交流;四是虚心求教。对一些拿不准的问题,主动向上级业务部门请教。在办理资源权属行政复议案件时,法制办就曾多次向省水利厅、林业厅和省、市法制办进行咨询。

(三)恪守公正,树立行政复议工作权威

缺乏公正的行政复议,不但有损于法律的尊严,而且会冷却行政管理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寻求救济的热情,损害政府权威和形象,行政复议也无法真正有效地开展下去。申请人来申请复议,本身就存在疑虑,担心行政复议机关会“官官相护”。【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的汇报】我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较好地体现了复议机关办案的公正性,树立了行政复议的权威。

一是严格依法受理复议案件。凡符合受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管申请人是什么身份,也不管被申请人属哪个部门,法制办都依法受理。碰上申请人未提交书面复议申请或申请书写不规范的,工作人员会帮助其代写、修改或将其口头复议申请作书面记录,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权。

二是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在复议过程中,任何一方均没有特权,双方都享有平等的复议权利,承担相应的复议义务。考虑到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弱势地位,在行政复议中,我们更加突出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及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比如申请人的申请权、委托代理人权、陈述权、申辩权、查阅权、撤回复议申请权,我们均十分注意予以保障。而对被申请人,我们更多地是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从而尽可能地平衡双方在行政管理中的不对称关系。

三是公正裁决。在案件审理中,坚持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以事实和法律作为定案的唯一客观标准,切实做到了该维持的维持,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近三年来,作出撤销和变更决定的有5件,指出被申请人错误,被申请人自行撤销原处理,取得申请人谅解而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有6件。在行政复议中,对原具体行政行为审查要求适当从严,维护了法律平等性,也进一步推动了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水平。

(四)精心办案,确保复议工作质量

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高低,关系到行政复议机关的形象,关系到行政复议机关的权威。我县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建设。

一是增强质量意识。复议人员承办复议案件,始终把复议质量摆在重要位置,凡经不起推敲的复议结论不能轻率作出。在复议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始终绷紧质量这根弦,真正把案件办成经得起考验的“铁案”。

二是建章立制。为确保办案质量,我县先后建立了复议案件主办人制,复议案件评查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复议案件受理后,由领导分派案件,明确主办人,主办人须对复议案件具体办理承担主要责任;年终组成评查小组,对复议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评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突出复议审查重点。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充分,看案件主要事实是否查清。我们要求被申请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所有证据材料,事后搜集的材料,不能用于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成立。各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凡不同时具有“三性”的材料,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尤其是案件中的主要证据更是如此。在证据采信过程中,要求复议人员谨慎、负责,对证据进行详细论证。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全面,看其法律基础是否可靠。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损害或剥夺申请人的程序权利。针对执法机关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我县在复议中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强调程序的重要性,突出对执法单位办案程序的监督。

几年来,我们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严把质量关。所办结的案件,当事人总体上还是满意的,大多数人都能够自觉履行复议决定。少数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都支持了复议机关的意见。迄今为止,尚未出现复议决定被推翻的现象,较好地维护了复议机关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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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在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复议案件数量增加与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随着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的增强,我县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正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并且涉及土地、林业、水利、牧业、公安等方面的案件上升速度最快。但行政复议队伍的人员数量、业务素质、知识结构相对滞后,人员较少,业务素质偏低、知识结构单一,法律专业毕业的人才很难留在县一级,这种人才资源不足与案件数量增加之间的矛盾正日益突显;二是行政复议机构的地位偏弱,职能偏软,待遇偏低,可供选择的强有力的监督手段偏少;三是行政复议工作具体措施还不多,一部分行政机关重视程度不够,造成许多问题常常不能得到及时处理,行政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还需要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四是行政复议的救济渠道仍然不够畅通。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救济渠道了解不多,仍然认为是“官官相护”,相对人选择到法院进行司法救济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大大超过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行政复议总体法制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复议意识还有待于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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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改变以往的宣传重点,建议由对行政机关宣传的多,对群众宣传的少向两者都加强的方向转变;由宣传形式比较传统和单一向宣传形式多元化方向转变;由注重法律宣传向法律与案例宣传相结合的方向转变;由时段性宣传向经常性宣传转变。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复议人员素质。行政复议人员工作人员水平高低,直接影响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也直接影响今后行政复议工作的发展。必须要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复议人员要掌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了解政府各部门的行政管理业务,既要学好实体法,又要掌握程序法;要加强交流,针对不同时期行政复议案件的不同特点,省、市法制办要多举办一些行政复议案件研讨会,进行专项讨论,公布一些典型案件和行政复议决定,使各地各部门复议机构工作办案时有所借鉴;要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认证,对行政复议人员的资格进行统一的认定和管理,把好行政复议人员的资格准入关,并研究解决行政复议人员的岗位津贴问题。

三是要改革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在审查形式上,建议将书面审查原则改为公开审查原则,逐步推行听证制度,以增加复议案件办理的透明度,促成一些影响大、涉及面宽、群众关注的复议案件得到妥善解决。这样,不仅有利于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维护政府权威,而且案件审查过程的公开,也可以保障复议裁决公正,扩大行政复议的影响力。

四是要积极探索新的举措和方法,创新行政复议模式。建议建立全省范围的电子信息行政复议受理平台,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申请渠道,通过电子信息行政复议受理平台的建立,实现快捷申请、透明审理、公开结果的现代行政复议管理模式,有效地对行政复议的有关数据进行搜集、积累、分析、比较、归纳、推理和统计,实现省、市、县行政复议资源的共享

总之,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正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虽然有一些差距和不足,我们会以此为动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不懈的努力。

在行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六

市司法局:

按照《关于报送2020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总结及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0年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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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复议方面。我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案件1件,已组织行政复议听证,充分听取了案件申请人、被申请人就案件事实证据依据等问题所作的陈述举证质证辩论,作出了撤销行政处罚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办理因行政相对人不服我局行政行为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案件3件(含上年结转2件),案由均为行政处罚,目前2件行政复议案件均已结案,复议情况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件,行政相对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1件。

(二)行政诉讼应诉方面。我局行政诉讼3件,应诉案件案由均为行政处罚,均被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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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总数有所下降。我局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数量(6件)与上年度(11件)下降了45%,除应诉案件由1件增长为3件外,复议案件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分析如下:一是受疫情影响,今年尤其是上半年企业生产不正常,违法行为发生较少。二是实行正面清单监管,实施轻微违法“首错不罚”政策,坚持环境执法“三步走”,对环境违法和存在污染问题的企业严格实施警示约谈、挂牌督办、依法关停三步走措施。

(二)行政复议、诉讼应诉案件类型较为集中。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案由均为行政处罚。主要原因分析如下:一是行政争议集中在涉及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较大的行政处罚,与其他行政行为相比,罚款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触动更大;二是其他行政争议往往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得到有效解决,及时化解纠纷,而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只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救济途径相对单一。

(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由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出庭应诉,在该负责人因公务原因不能出庭情况下,及时在庭审前申请更换出庭应诉负责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ab岗”制度,3起案件中,陶猛副局长、胡伟总工程师不仅出庭,而且应诉“发声”,在庭审过程中,就案件的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规范程序等方面进行了专业的阐述,说明了作出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解答了原告当事人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疑问,充分表达了行政机关的观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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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研判案件发现,存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程序存在轻微瑕疵、办案期限未严格遵守、个别行政处罚案件的争议纠纷未能在进入行政复议、诉讼前得到有效化解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实现综合行政执法6个“百分百”。即:环境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百分百”;法定期限案件处罚决定“百分百”;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百分百”;“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落实“百分百”;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化建设“百分百”;全年对县区、园区执法案件稽查覆盖率“百分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在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同时,牢固树立重证据、重程序的理念,依法取证,确保行政行为经得起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审查。

二是将化解行政争议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解释工作,尽可能地在行政复议、诉讼前化解行政争议。

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加强日常记录,做好数据分析工作,对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剖析,查找存在问题,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认真做好应诉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交流,积极做好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法律素养,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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