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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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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
2022-10-26 11:42:55    小编: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一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聚焦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标本兼治,满足群众重大财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安居乐业的需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维护政府公信力,实现今年年底前排查出的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能够处理的全部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查明原因、明确处理时限,6月底前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人口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

(一)聚焦“登记难”,加快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让群众重大财产权有保障。

1.加快化解存量问题。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推动各地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信守承诺、让利于民、完善手续”“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措施和时限,积极推动处理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城镇住宅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坚持急需优先,对量大面广、直接与自然资源部门职责相关的突出问题率先处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绝不能因开发商违法违规、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让群众“买单”。

2.严格控制增量问题。实施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供应、开发利用、执法监察等各环节、全业务链条封闭动态监管到位,确保不动产登记所依据的要件齐全,及时为群众办证。要形成联动合力,构建贯穿土地和规划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地籍调查工作机制,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方便查询、支撑监管,推广“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做法,从源头上避免新的遗留问题产生。

(二)确保如期完成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让搬迁安置群众安居乐业。

3.加快安置住房登记工作进度。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司印发<关于尽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项目手续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意见>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0号),主动服务、特事特办,积极创造条件办理登记。对短期内难以完善手续的,实行政府承诺制,尽快办理安置住房登记,让搬迁安置群众尽快领到“红本本”。

4.规范完善登记成果。进一步核准安置住房登记工作底数,准确掌握安置住房数量、分布。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登记簿填写、审核和校验,登簿信息实时接入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切实保证登记成果质量,确保安置住房登记不缺不漏,产权证书发放到搬迁群众手中,为搬迁安置群众颁“铁证”。

(一)建立任务台账。各地要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对照工作任务,立即开展集中摸底排查工作,建立任务台账并逐项跟踪处理,挂账销号,工作方案和任务台账于6月10日前报部登记局。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改进,并逐级报送排查完善情况;集中排查结束后,按月开展排查,并通过部月报统计系统逐级上报工作情况。对于重大问题,各地要即时上报。部将根据各地的报送情况,结合信访工作和舆情监测等建立全国任务台账,逐项跟踪处理、定期销号。实践活动结束后,未处理的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要持续推进,直至全部处理。

(二)解决突出问题。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带着问题,派人沉下去,亲自办一办,深入一线、集中安置点开展调研,走访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历史遗留问题业主,通过实地走访、集体座谈、明察暗访、民意调查等,全面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力争推动政府或联合部门集中出台一批有利于加快化解和防范产生遗留问题、方便群众办事的配套政策,采取负责同志分片包干、重点任务挂牌督办、建立党员先锋岗等实招硬招,通过专班办、专窗办、集中办、主动办等方式,加快落实工作任务。今年年底前,每个不动产登记大厅至少公开设立一个党员先锋岗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示范性服务。

(三)创新服务举措。全面推进登记服务点向乡镇和社区、法院、公证机构、银行等延伸,积极提供咨询、预约、申请、查询等服务,增强发现和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巩固深化信息、流程或人员“三个集成”改革成果,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四)强化激励约束。充分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约束效果。部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按照省会城市(含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级城市和县市层级,持续推出一批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窗口的典型案例。对于化解和防范历史遗留问题、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党员先锋岗服务窗口等工作成效好的地方,优先作为典型案例,全国总结推广。对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不能按时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完善。

(一)落实工作责任。部党组统筹指导实践活动,部领导分片包干,带队开展实地调研督导;部登记局、办公厅、机关党委等司局会同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中心、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中国自然资源报社等单位,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权益司、利用司、空间规划局、用途管制司、耕保司、执法局等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构建贯穿土地和规划管理全生命周期的闭合管理业务链条,“疏堵结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干,集中人员力量,出实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进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宣传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进展成效,强化学习交流,宣传湖南、山东、锦州等地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好经验,推广山西、贵州等地办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的好做法,借鉴黄山、义乌等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办理的便民利民创新举措,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二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方里镇中心小学党支部工作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体现。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学党史悟思想·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结合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三基”建设年活动、做好“112项民生实事”、文明城市创建等全市重点工作,聚焦群众所想所盼,办好一批重要民生实事,努力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新开局,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

经县方里镇教育党支部组研究决定,活动时间从3月开始,12月底全面完成民生实事任务,重点从以下方面具体开展实践活动。

(一)志愿服务类。

1.共建文明校园,发放创城宣传品、打扫卫生、清理小广告;

2.背街小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打扫卫生、清理小广告;

3.宣传法律知识;

4.为贫困户送温暖、打扫卫生。

(二)党员亮身份类。

全体党员佩戴党徽,亮明党员身份。

(三)群众说事、干部解题类。

利用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宣传。

(四)其他类

1.“夏送清凉”活动,关心关怀一线教职工;

2.“冬送温暖”活动,关心关怀一线教职工;

3.“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

4.建设“户外劳动者驿站”,为户外劳动者提供休息场所及热水。

(一)提高认识用心体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始终,方里镇中心小学全体教职工要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到用心体会,悉心体悟,力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困。

(二)以上率下务求实效。各班级负责班主任,要切实增强表率意识,带头下基层,带头听呼声,带头为群众办实事,带头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要求,做好示范、当好表率。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依托公众号、大力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四)注重总结强化督导。各班级要注意留存“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各项工作档案和影像资料。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加强日常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各部室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三

根据中央、省、市、县委有关党史学习教育的要求,结合明源街的实际情况,现在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开展为大众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结合学习党的历史总结经验,推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围绕大众的焦虑问题,切实为大众解决事实问题,提高大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变工作风格,发扬我党追求现实的光荣传统,在追求现实上下功夫,真正致力于讲实话、实事、实效。

1.明确完成期限。我为大众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至12月,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末。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街道办、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司其职,要认真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各部门及分管领导要积极协调配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面工作任务。

3、深入调查,寻求现实。各社区、村党支部成立民办事实指导机构,坚持干部联系访问制度,开设社会情况民意接待所,通过设立民意信箱,发行民意民意调查问卷、微信收集、公共编号反馈、各社区服务厅设立诉求窗口等多种渠道收集问题。每天进行分类整理,社区能解决的问题立即予以解决;社区解决不了的问题,由主要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切实提高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本领,真正做到民思我想、民需我做、民求我应、民困我帮。

4、上下联动,协调推广。对于收集的民生信息,基层能够解决的必须立即解决,面广问题大的,必须立即向街道报告,街道全力协调,保持上下联动,合作解决。

1、压实责任,分工明确。党工委书记成立为组长,班级其他成员成立。

组长及组员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带头做表率,层层落实责任分工;街道办将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跟踪各社区、村关于“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并将及时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微信群、公众号、小程序、宣传栏等媒介宣传手段,努力营造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各界群众积极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

3、树立典型,正确引导。大力培养和树立具有时代特色、为民办实事、体现党员先进性的典型人物,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向身边先进看齐,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四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集中展示我们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的新时代风貌,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部署,根据x党史学习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局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x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持续奋进x发展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为高质量建设x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支点而不懈奋斗。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x的使命任务,坚持将“办实事”与“开新局”贯通起来,紧紧围绕省委工作部署、市委x工程、区委工作安排,谋划推出一批为民、便民、惠民、利民的项目举措,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在为群众办实事过程中,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努力开创x工作新局面,带领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二)坚持领导带头、分级分类。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开展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扎扎实实深入基层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通堵点、疏痛点、消盲点,形成上下贯通、同频共振的工作局面。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分层次实施,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党组织和不同群体党员分别提出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践活动,确保实践活动贴近实际、行之有效。

(三)坚持“小切口、大变化”。落实“小切口大变化”民生实事办理制度,把握群众所急所忧所盼,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从可操作易见效的“小切口”入手,把民生实事一件件办好,把民生问题一个个解决好,推动民生建设水平实现“大变化”,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立足眼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对于能尽快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善作善成,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勇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推进解决。注意总结运用好经验好做法,对落实效果好、群众获得感高的事项,及时梳理总结推进过程中的制度化安排,建立和完善一批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不断完善为群众办实事的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就业稳岗助力活动。每年至少组织x场招聘活动,为x提供就业岗位,根据用工单位需求,个性化推荐匹配度较高的x简历,采集就业意向登记信息,促成就业意向,促进x群体就业。

(二)开展烈属关爱行动。保障x生活高于全区居民平均水平;将x列入医疗保障体系,对住院的x在正常医疗报销基础上,给予部分医疗补助,对符合大病应急求助的对象给予重点救助。

(三)大力实施x志愿服务工程。培育“志愿服务”品牌,成立志愿服务队,招募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展现x的精神面貌和风采。

(四)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坚持做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相结合原则,把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做活做实。做好困难党员的结对帮扶工作,为医疗困难党员提供医疗救助。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局党支部、各股室要切实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整体谋划和推进落实,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局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上率下,带头下基层听意见,带头出实招办实事、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二)加强督促指导。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将采取现场指导、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党支部、各股室、服务中心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导。

(三)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大力宣传中央有关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以及各级各部门的经验成果。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共产党员”教育平台、微信群、局宣传栏等作用,为党史学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五

为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好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全面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三支队伍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理念,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关于队伍教育整顿指示要求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确保教育整顿、党史教育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以深入开展法治惠民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关于司法工作的指示精神,以人民需求为方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创新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着力解决好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

司法局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做好综合、督查、宣传等具体工作。

1、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

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农村培育“法律明白人”的实施意见》, 全面遴选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配齐配强法治宣传队伍,一个网格至少有一名“法律明白人”和一户“学法示范户”,并由其所在辖区司法所牵头,每月组织开展不低于人均8小时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其地头清、人头熟、威望高的优势,带动更多群众学法用法。建立健全长效培训机制,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业务技能,推动“法律明白人”量的扩张、质的提升。(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5月前建成队伍,9月底前完成表彰工作)

2、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

在困难标准、事项范围、援助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和覆盖人群,在执行经济困难最低工资标准的基 础上,对髙龄、孤寡、失能、失独老人,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 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免予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审查,取消法律援 助事项范围限制。开展“关爱农民工法律服务”(完成时间:1-2月份)“法律援助进村居”(完成时间:5月份)等活动,切实有效为农民工、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上门走访困难群体,对行动不便群体实行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完成时间:7月份)围绕土地流转、农业经营、环境保护、养老保障等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加强对坑农事件受害群体援助力度。深化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工作,明确政府提供法律援助的职责边界。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不低于1200件。(责任领导:李玉兰,责任部门:法律援助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3、加快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以创建为契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修订完善《射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扎实做好县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化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决策合法性审查,有效推动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及执法监督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在加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管理的同时,通过专题培训、案卷评查、资格考试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覆盖的基础上落实落地(完成时间:5月份)。强化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建立健全跟踪督办、督察评价、反馈通报、督促整改机制,制定督察项目清单,重点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法治建设重要决定、重大方案、重要举措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综合性、专项性督察,对问题突出的镇区、部门和单位,采取函告、通报等措施,推动问题真改实改,推动法治射阳建设迈上新的台阶。(责任领导:茆胜群,责任部门:依法治县办秘书科、法制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4、持续开展“法企同行”

组建法律服务团深入开展法治体检四进四送活动,引导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等定期发布相关政策、相关风险预警,及时答疑解惑。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选树评比工作,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品质、有影响”的公益法律服务品牌。(责任领导:李学高,责任部门:律师管理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5、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紧紧围绕“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国有影响”的工作目标要求,放大“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品牌效应,抓好“八五”规划调研、起草、实施,打造“法治宣传+”宣传教育品牌。充分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釆取以案释法、有奖问答、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开展民法典进村居、进景区等 “七进”活动。依托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公园、法治长廊等现有阵地,开辟民法典专题板块,引导、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到普法活动中来,让普法成为一种全民运动。(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6、打造法耀鹤乡“品牌力”

在县级,巩固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及其它阵地建设,在镇级,继续围绕“一镇一品一特色”标准,巩固完善15个镇区法治宣传阵地,打造“法治红+菊花黄”“法治红+渔港蓝”,年内重点将黄沙港镇打造成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在村级,建好用活法治大舞台、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公园,力争每个村居有一个“学法打卡地”。鼓励法治文化艺术团、书画协会、快板队等创作契合时代发展、融合地方特色、法治元素丰富的法治文艺作品,力争创作1-2部在全国有影响的法治文化作品。加强全县11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日常管理,确保不掉档。摸排一批符合申报省级标准条件的村(社区),帮助提档升级,做好创建工作。对新申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盘湾镇南沃村加强指导,完善软硬件,确保顺利通过验收。(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7、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健全县镇村三级网络,在县、镇二级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在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设立“非诉专区”。推动非诉化解平台信息建设,平台与法院、人社、信访等行政机关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全县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统一标准化制度体系,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制定非诉讼纠纷解决服务项目清单,为当事人提供纠纷化解途径、化解方法、法律知识、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解释和指导,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进行案件分流。探索建立无争议事实举证制度。在诉讼程序中,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外,当事人无需对调解过程中已确认的无争议事实举证,做到诉与非诉的效力互认。建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完善各类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制度,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对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书,通过赋强公证,提高调解协议的执行力,提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效能。(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 部门:矛盾调解中心,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8、深入开展“公证惠企便民行动

主动服务驻射金融机构,为其办理借款合同公证。争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射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房屋继承等公证事项的支持。围绕知识产权全流程提供公证服务,积极为企业办理商标申请、转让所需的相关公证事项,依法加强对企业商标、字号、品牌的保护,实现对知识产权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保护,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领导:王兆贵,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9、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巩固提升工程

全面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效,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引导政府、企业法律顾问积极为党委依法决策、政府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法律服务。落实公益普法责任,与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联合进行防范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领域风险专项宣传。(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人民参与与促进法制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10、开展“党建+法律扶贫”行动

深化县司法局、司法所二级联动,组织机关干部“下沉一线深入开展“12348”法律服务队活动,与经济薄弱村党组织开展互帮共建活动,定期义务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聚焦扶贫开发项目,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做好后续跟踪服务。(责任领导:耿志峰、陈建建,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11、实施特殊人群“亲情”工程

研发远程视频网上预约系统,实现省内服刑人员家属与服刑人员视频会见网上预约、申请、递交材料等“不见面流程审批。提升后续照管对象操守操持,开展走(回)访活动,通过与后续照管对象家属和本人交谈,深入了解帮教情况,引导家属给与照管对象亲情帮助,激发照管对象生活热情,唤醒其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意识,帮助他们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和希望,重新回归和融入社会。(责任领导:王兆贵,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局,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全程参与活动,带头转作风、走基层、做表率,带着问题抓工作,带着感情抓落实。对本方案中安排的活动内容及载体,承办督办部门要积极组织落实,承担“第一责任”。对于调查走访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研究;对职责范围内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及由于各种原因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问题,主要领导要积极主动地加以协调解决。

(二)严格监督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认真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履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职能。及时发现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组织活动不力、参与活动懈怠的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报请局党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三)注重活动实效。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要积极组织参与,不要简单应付;要改进工作作风,不要松松垮垮;要创新方式方法,不要因循守旧。各项活动内容都要以是否取得实效,是否切实为人民群众办了实事,是否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困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做好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活动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活动内容,提高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职能的认识、了解。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民政部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xx字[2021]xx号)安排,结合市民政局实际,现制定xx市民政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2021年3月-12月。

(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倡导节俭办会,压缩规模,缩减开支,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减免会费或不收取会费,真正为会员单位减负松绑、减缓压力。督导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会费)标准,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加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问题执法查处力度,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违法退出机制。严格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涉及社团会费标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依规从严审核把关。(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xx,电话:xxxx-xxxxxxx)

(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以全面推行低保等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为抓手,加大对县(市)区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督导与绩效评估,重点对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实施办法、临时救助办法、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救助准入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刚性支出扣减、困难重残重病人员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渐退、分类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等惠民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坚决纠正“错救”“漏救”等问题,维护社会救助公平正义。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等专项救助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标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向梯度化、多层次发展。以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为目标,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估办法》,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和生活状况评估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联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三)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板凳会”等民主协商制度,继续组织开展“社区民主协商月”活动,推动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多样化。组织实施2021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推动“三社联动”,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社工人才发展,引领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建设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四)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展区划管理工作,明确乡(镇)、村级界线,组织开展县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地名“互联网+”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建立地名命名更名部门协调联系机制,加大对地名管理和服务的培训;组织相关科研机构编制《xx市主城区地名规划》,组织地名专家编写《xx市历史地名考》二、三卷;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活动。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地名标示牌规范化设置,对市辖区建成区主干道门牌进行更新,安装标准地名标示牌。(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五)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精准发放,适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现具有宁夏户籍的残疾人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方便残疾人办事。(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六)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开展关爱困难家庭老年人“暖春行动”,会同市卫健委,为市辖三区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老人,以及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会同市网信局,为市辖三区部分困难家庭老年人安装烟感一键报警呼叫以及天然气泄漏检测等物联网装置;对三区部分散居特困、低保、低收入、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纠纷调解、农村助老服务、心理慰藉、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成员培训等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七)开展“实施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精准摸排,了解掌握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现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针对性对2021年参加高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教育帮扶。充分挖掘“互联网+”的慈善募捐平台潜力,多渠道拓展募捐渠道,根据资金筹措规模,对2021年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院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以上的)进行适当资助。(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八)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开展第二届“百佳”城乡社区(村)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评选活动,提升城乡社区志愿服务水平。总结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春风行动”,对全市xxxx名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疾病未成年人,以及临时遇困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康复治疗、解决生活困难等关爱帮扶服务。(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

(九)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行动。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做好银川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便捷性,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改善办公场所、更新设备,提高服务水平。(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十)开展“信息化建设便民”行动。通过整合养老服务数据资源,打造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和管理有效融合的养老服务功能的信息平台,推动安心养老云平台上线运行,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生活料理、物品代购等医养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要把完成好上述十项任务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二)抓好贯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加强与自治区民政厅各处室对口联系,加强与市财政局、市网信局、市卫健委等单位部门联系,聚焦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围绕2021年xx市民政工作要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好《xx市春季大会战暨近期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要活动及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成果报送。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及时向民政厅各处室对口报送十项任务部署安排、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及时整理报送实践活动宣传材料、新闻稿件,要做到任务进展情况明确、工作台账动态更新、资料文档规范。局机关各科室要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便于局办公室定期向自治区民政厅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宣传组报送相关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七

街道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xx街道的实际情况,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发扬我党求真务实的光荣传统,在求真上下苦功夫,真正把精力投入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上来。

       1、明确完成时限。“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时间为2021年1-12月,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底。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街道办、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司其职,要认真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各部门及分管领导要积极协调配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面工作任务。

3、深入调研,求真务实。各社区、村党支部要成立为民办实事领导机构,坚持干部联系走访制度,开设社情民意接待站,通过设立民意信箱,发放民情民意调查问卷、微信收集、公众号反馈、在各社区服务大厅设立诉求窗口等多种渠道收集问题。每天进行分类整理,社区能解决的问题立即予以解决;

社区解决不了的问题,由主要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切实提高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本领,真正做到民思我想、民需我做、民求我应、民困我帮。

4、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对于收集上来的民生信息,基层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涉及面广问题较大的,要及时向街道办汇报,街道办将全力协调,保持上下联动,合力解决。

       1、压实责任,分工明确。成立有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及组员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带头做表率,层层落实责任分工;

街道办将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跟踪各社区、村关于“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并将及时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微信群、公众号、小程序、宣传栏等媒介宣传手段,努力营造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各界群众积极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

3、树立典型,正确引导。大力培养和树立具有时代特色、为民办实事、体现党员先进性的典型人物,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向身边先进看齐,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八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xxxxxx工作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体现。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学党史悟思想·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结合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三基”建设年活动、做好“112项民生实事”、文明城市创建等全县重点工作,聚焦群众所想所盼,办好一批重要民生实事,努力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新开局,为建设“七个xxx”提供有力支持,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

经县xxx党组研究决定,活动时间从3月开始,12月底全面完成民生实事任务,重点从以下方面具体开展实践活动。

(一)志愿服务类。

1.共建文明社区,发放创城宣传品、打扫卫生、清理小广告;

2.背街小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打扫卫生、清理小广告;

3.入企宣传法律知识;

4.为贫困户送温暖、打扫卫生。

(二)党员亮身份类。

全体党员佩戴党徽,亮明党员身份。

(三)群众说事、干部解题类。

利用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宣传“xxx群众说事”平台。

(四)其他类

1.“夏送清凉”活动,关心关怀一线职工;

2.“冬送温暖”活动,关心关怀一线职工;

3.“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

4.建设“户外劳动者驿站”,为户外劳动者提供休息场所。

(一)提高认识用心体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始终,xxxxxx全体职工要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到用心体会,悉心体悟,力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困。

(二)以上率下务求实效。各部室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表率意识,带头下基层,带头听呼声,带头为群众办实事,带头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要求,做好示范、当好表率。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依托公众号、政务网站等其他有影响力的传统媒体、新媒体,通过集中宣传与专题宣传、网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等途径,大力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四)注重总结强化督导。各部门要注意留存“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各项工作档案和影像资料。县xxx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加强日常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各部室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xxxxxx

2021年3月22日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九

根据中央、省市教整办统一工作安排的指示精神,对照区教整办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为深入推动全区xx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筑牢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千方百计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用xx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领导的“民心”。

我局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xxx

(一)重发展、重管理、重创业,着力打造“三带四亮”党员队伍。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多形式、多载体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打造一支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亮形象,带头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动经济发展的党员队伍。

(二)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民法典》宣传。结合规划和此次活动,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5.15”政务公开日、“6.26”全国禁毒日、广场文化月法治宣传周、12.4宪法日等为着力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此实现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的目标,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实现普惠效应。

(三)深化“一村屯(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水平。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授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活动。从线对线到面对面转变,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同时使专业知识直白化,让法律服务更䁔心、贴心、舒心。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服务效能作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开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开展好各项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公证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广泛宣传《公证法》,让群众了解公证业务和办理程序,自觉运用公证手段,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阳光便民”行动,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切实建设成为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窗口。

(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组织发挥村民评理说事点的作用,深入到乡间地头,了解村情民意,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法律难题。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委员会职能,提高交通、医患、劳动争议、物业、塑料协会等人民调解组织人员专业素质,同时不断扩大调委会工作范围,完善联动体系,深入基层开展摸排工作,积极防范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化解已产生的矛盾纠纷,避免矛盾升级。

(五)加强重点人的管控,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执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审前调查,请销假、手机定位等日常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多走访、多调查、多疏导,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增强矫正教育的实效。加强与监所衔接,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出监后的行踪动向。开展重点人员帮扶教育工作,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积极协调区民政部门、村(社区)解决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摸排帮扶活动,把政府的关爱送进服刑在教人员家庭,以更好地巩固帮教成果,引导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六)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专项清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简化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和办事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职责,确保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更加高效,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群众服务高效、有力、便捷、到位。

(七)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xx行政机关执法执业监管。集中开展xx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执业建设活动,大力度整治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查摆整改各级xx行政机关在“规范执法执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实施“一单”、“两库”管理,推进执法执业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提高认识。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为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局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调度。要加强工作调研,局领导到群众中去调研要随时听取各地开展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

二是抓住重点。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按照方案规定的相关要求完成好相应的规定内容,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针对性。要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对活动开展的满意度情况,及时改进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搞好结合。要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内容相结合,把为群众做好事作为检验政治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抓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要与推送选树先进典型相结合,真正地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先进典型选树起来,营造良好的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把好做法和经验及时组织整理,上报政治处。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十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全面提升我镇农村村容村貌和卫生环境水平,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全镇33个行政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二、工作原则

----成立专班、多方参与。坚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以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专班,分管领导为一线总指挥,各服务区主力配合,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科学确定重点任务、治理模式和技术,合理设定行动目标,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规划拆迁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创新机制、长效运行。结合各村实际,创新环境整治工作方式方法,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学习借鉴菏泽市单县刘土城村三位一体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等外地经验做法,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切、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以三清一改为重点,全面清理村内生活垃圾、塘沟、私搭乱建、残垣断壁、畜禽养殖粪污、秸秆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影响村容村貌的问题。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二)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村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各村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要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实施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美化,科学利用农村闲置房屋等其他相关工作,推动村庄清洁行动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集中力量从面上提升全镇农村卫生环境水平。

四、工作方法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保持村居卫生环境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主动入位、主动对标,因地制宜借鉴吸收成功经验做法,制定任务书,落实路线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实施。

(一)广泛宣传。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上下联动、扩大声势,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不断改进的良好氛围。编印群众喜闻乐见、特色鲜明的宣传标语,让村庄清洁行动深入人心。

(二)明确标准。根据村庄现状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各镇街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环境改善、美丽宜居等标准。

(三)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镇专班要对辖区内卫生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找清影响村容村貌的各类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一是对排查的各类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指定专人靠上集中清理整改。对于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清理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清理整改的,要制定下步整改计划,力争尽快整改到位。二是要抓住春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间节点,以三清一改为重点,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节战役、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持续推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要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鼓励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庄,给予适当奖励。

(五)示范带动。以开展清洁村庄创建为抓手,挖掘树立一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先进典型,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县级清洁村庄示范村,按照评估细则全面整治,以点带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十一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xx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十二

2019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键一年,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和《阆中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治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提升整治效果,全面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以建设“山水田园˙水墨阆苑”宜居乡村建设为导向,全面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全面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全面提升村容村貌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打好乡村振兴的第一仗,逐步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矛盾,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飞凤。

村民参与,共建共享。动员村民自愿投身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挥干部、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共享乡村振兴成果。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各村(居)根据各地资源环境发展程度差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确定重点整治任务、整治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分类施策,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领、全面推进,不搞一刀切。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长效,建管并重。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政府和驻村工作队的督促指导责任,以村(居)为主体具体负责推进落实。严格落实“三包责任”制度(即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两委委员、社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包户)。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今年以“家家户户搞卫生、干干净净迎国庆”为主题,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重点,动员全镇广大人民群众,以“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在国庆节前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全方位开展一次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使老百姓房前屋后干干净净,村庄环境整洁有序,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农民群众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逐步养成,以崭新的村容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处理资源化的要求,建立全域保洁长效体系。

1.完善基础设施。每户配备垃圾桶,修建有机物堆沤发酵池。每个社配备必要数量的垃圾转运箱,建立一个可回收垃圾回收点,安排专人开展日常保洁和分类回收工作,以村配备一台垃圾转运和回收车辆以及相关工具。

2.健全环卫协会。建立健全村级环卫协会运行管理机制,每个村(居)成立一个环境卫生协会,承担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工作,推广农村环境保洁农户付费制度,落实农村环境卫生“月评季奖”制度。村级环卫协会按月评选十佳、十差农户,一佳、一差社及清洁户、较清洁户和不清洁户,评选结果张贴公开到户、公示到社,广播通报。

3.规范收运处置。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模式,以户为单位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抓好房屋周边50米、到户路100米及耕地周边环境卫生,及时清理耕地周边农药化肥等农用废弃包装物。各村(居)配备足额保洁员,落实保洁员责任,确保主干公路、村组道路、塘、库、堰、河道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

4.推进“三包”管理。建立各驻村工作组对所联系的村级环境治理负总责,村三委干部对负责片区进行巡查和监督,两委成员、各社社长、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包农户的三包责任制体系;组织发放农户三包责任书、村规民约告知书、开展群众月轮流评比活动。

5.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典型示范、入户宣讲、广播宣传、视频公开等形式,加强对垃圾分类意义、分类标准、处理途径的宣传,提升农民垃圾分类的认识,引导农户自觉参与“山水田园˙水墨阆苑”宜居乡村建设中来,确保农户垃圾分类认知率达到100%。

6.落实保障经费。实行村集体主导、群众参与、政府奖补的投入机制,建立农村垃圾污水处理付费制度,由村环卫协会向农户每户收取1元/人/月垃圾处理费;镇财政按各村收取垃圾处理费情况在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中考核奖补。

(二)全面开展农村厕所革命

1.推广卫生厕所。推广以“三格式”净化池为主的农村卫生厕所,农村新建住房同步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2019年完成桥亭村、飞凤村三格式户用无害化厕所建设和改造,其余各村明年再作安排。

2.建设公共厕所。各村(居)在村委会、人口聚集地附近配备无害化公共厕所,做好必要的配套设施。

(三)全面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1.延伸集镇污水管网。推动场镇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全域统筹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处置。2019年计划完成场镇居民户生活污水治理,游客接待中心周边及民宿区基本全覆盖。

2.清淤疏浚堰塘沟渠。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清淤疏浚、截污活水,恢复水生态。计划完成场镇段1km清淤疏浚,每个村完成堰塘清淤1口。推行河长制,全面完成河道乱堆、乱占治理任务,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防止反弹。

(四)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1.开展村(居)、集镇集中治理。以治理“牛皮广告”为重点,将农户房屋和村公共场所墙体上的“牛皮广告”全部清理掉,并进行底色处理;以“治乱”为重点,集中清理公共空间和庭院私搭乱建、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拆除废弃濒临坍塌杂物房、牛栏圈舍及残墙断壁等,柴草堆放整齐;以清杂除草为重点,清除农业产业园和农户房前屋后的杂草,清收和处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村生产废弃物,规范农户畜禽散养行为。实施亮丽工程,逐步实现农村公共空间和道路明亮化。抓好“三清一改”(清垃圾、清沟塘、清畜禽粪污、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确保集镇、村貌做到“扫干净、摆整齐、讲秩序”。

2.实施宜绿补绿工程。选用适宜本地乡土树种,在村(居)主干道、庭院周边、村内道路河渠两侧栽植树木。全镇完成庭院绿化500户以上,道路增绿补绿30公里。农村道路沟渠绿化率达90%以上。

3.开展美丽庭园、支部书记示范点建设。开展危旧房屋整治,加大改造土坯房和危房力度;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任用,大力宣传动员群众参与,从清扫庭院做起,把村内环境搞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做到“家园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受益”,提高改善农民清洁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引导动员农户清理整治院落和公共场地,适度开展围墙整修、大门砌护、院落铺装、庭院绿化等工作,做到庭院布局合理干净整洁;每个村今年完成20户目标任务,各村(居)支部书记定点选择一个庭园按标准建成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

4.培育乡风文明。各村(居)建立健全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建房,完善村庄规划,建立公共基础设施维管机制,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开展“最美农家”、“星级农户”、“党员示范户”等评比活动,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积极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

(五)全面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治理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农田残膜资源化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

2.持续开展畜禽粪污处理。切实维护好当前畜禽粪污管理工作成果,对出现反弹的,严格处罚问责;完成全镇规模养殖场改造提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100%以上。

3.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质化和原料化利用,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指挥长、镇长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体镇村干部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组,负责各项工作落实。各村(居)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二)拓宽筹资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统筹整合相关项目,发动群众自筹,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着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广播、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做法、要求、意义,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交流经验,树立样板,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行全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年终验收,对各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导,检查结果通报全镇,通报结果将作为资金奖补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村给予表彰;对任务进展缓慢、措施力度不大、整治效果不明显导致考核不达标,影响全镇整治验收的村进行严肃问责。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十三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共石门县委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坚持绿色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引导农村群众自觉自愿参与乡村振兴,加快补齐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打好乡村振兴第一仗,重点开展“治垃圾、治污水、治厕所、治破旧、治面源、治陋习”专项整治行动,逐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质量,初步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建立政府、村居(社区)、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共享乡村振兴成果。

(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充分考虑各地资源差异和发展程度差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要求,确定重点整治任务、整治目标、建设标准等,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领、全面推进,不搞一刀切。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突出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四)责任落实,形成合力。构建“镇负总责、分管人员督促协调,村居(社区)抓落实”的责任分担体系,强化各村(社区)主体责任,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镇政府统一部署,以各村居(社区)为基本单元,到2019年全镇完成90%自然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实现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到2020年,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有明显进展,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农村人居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全镇16个村居(社区)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利用优化实行全覆盖,各村居(社区)日常保洁制度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优化得到利用,生活污水的排放得到全面管控,农村人居环境整体得到明显改善。

(一)垃圾治理。加快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统筹生活垃圾和农业农产废弃物的利用和处理,推广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优化利用方式。全面取缔简易垃圾填埋场和非正规垃圾填埋点。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岛”、“垃圾围村”、“垃圾围坝”等,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回收处理等治理措施,鼓励和支持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农户生活垃圾收集、村集中压缩处理体系。积极探索集镇垃圾市场化运作方式,并结合各村居(社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条件偏远的四山村居,就近选择无害化填埋,集镇周边及附近的村居,实行无害化处理。

各村居(社区)设立健全保洁员责任制,建立健全长效保洁制度。2019年,选择3个村(重阳树、仙阳湖居委会、大兴场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优化利用试点。2019年,70%的村居(社区)基本达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标准。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生活垃圾治理任务。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率达到8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分别达到90%;2020年,分别达到100%。(由谭斌斌同志担任分块指挥长、龙霞同志担任分块副指挥长)

(二)污水治理。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整治力度,强化污水源头减量减排,尤其是房子周围屋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进行清淤疏浚。坚决打击规模养殖污水直排现象,对排放不达标的规模养殖场实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养殖场予以关停。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体环境生态,重点开展黑臭水体的整治,将农村水体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重点任务。根据各村居(社区)的位置条件、人口数量、聚集程度、经济水平和污水排放情况,实施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选择适合的位置进行生活污水处理生态工艺的统筹治理试点。2018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2019年,具备条件的村居(社区)建立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处理的村居(社区)覆盖达到85%。2020年,对污水进行处理的村居(社区)实行全覆盖。(由谭斌斌同志担任分块指挥长、陈志军同志担任分块副指挥长)

(三)厕所治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改造(新建)农户卫生厕所,加快农村新建住房、易地扶贫搬迁等农民安居工程同步配套建设无害化厕所的实施推广力度和宣传引导。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面、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积极持续开展厕所革命,并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厕所,有效管理和处理无害化粪便,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2018年,开展农村厕所情况摸底调查,完成0.4万户卫生厕所改造(新建)。2019年,按照摸底数据,完成应改造任务的80%。2020年,全面完成全镇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新建)任务。(由谭斌斌同志担任分块指挥长、晏燕妮同志担任分块副指挥长)

(四)破旧整治。实施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工程,整治集镇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现象,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及时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对于破旧的房屋、空心房、危房及卫生死角问题,进行专项整改部署。在全镇范围内掀起危房、破旧房及环境卫生大排查、大拆除、大整治活动。按照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危房、破旧房清零及环境卫生整治扎实开展。

以村居(社区)为单位,组织全面摸清全镇农村“空心房”的户主、地块、权属、面积、房屋结构、复垦意向等信息,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逐栋建册归档,分类建立镇、村两级“空心房”台账,各村居(社区)因地制宜,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政策规定,积极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做好“空心房”拆除,全力推进“空心房”专项整治。结合实际现状,规范建设民族特色、地域文化等多元化的“建新拆旧”模式,倡导采用绿篱、乔木、果树、花草、爬藤等乡土材料打造居家特色院落。(由谭斌斌担任分块指挥长、覃共荣同志担任分块副指挥长)

(五)面源治理。推进有机肥源综合利用,逐步实施化肥农药使用负增长。加强农业病虫生物防范或物理防范,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农民自愿、循序渐近”的原则,整片、整村、整建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

各村居(社区)强化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彻底排查整治辖区范围内的面源污染,切实找准污染源头,加强面源污染治理的宣传。集中治理河道、湿地、湖面、桥头、沟渠等地的生活垃圾和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等白色垃圾,道路沿线宣传牌、候车厅、路灯杆、电线杆等地的小标语、小广告等,建筑工地、房屋周边等地的生活垃圾、塑料制品、纸张等废弃物。(由田华同志担任分块指挥长、张勇同志担任分块副指挥长)

(六)陋习治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鼓励和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吸纳社会乡贤、退休老干部、志愿者等社会群体,开展“我为大家做一天,大家为我做一年”为主题的全民创建爱村护村行动。强化农村新风气新风貌,持续推进乡村文明建设,评选“孝亲敬老之星”、“老有所为之星”、“见义勇为之星”等主题活动。

推进居家和社会养老试点,完善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简称“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机制,构建起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关爱网络,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抵制封建迷信,强化农民科学文化素养。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和农村集中办丧场所建设,逐步完善殡葬设施体系,大力提倡文明殡葬。(由龚佑龙同志担任分块指挥长、赵骏同志担任分块副指挥长)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村居(社区)及社会参与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镇党委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唐汇驰同志担任指挥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召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组成成员龙霞、谭斌斌、陈志军、张勇、赵骏、晏燕妮、龚佑龙、田华、覃共荣。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农科站,田华兼任办公室主任,盛克选任专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各部门牵头协调,指导组织各村居(社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村居(社区)支部书记落实工作责任,动员党员干部和村民完善村规民约,发动群众自觉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实行办点示范连片推进。根据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有关精神,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娟同志领办重阳树社区示范点,镇党委书记唐汇驰同志联系大兴场村示范点,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召圣同志联系仙阳湖居委会示范点。整体连片推进大兴场村、重阳树社区、中渡水村、峡峪河村农村人居环境示范片,力争创办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品牌。

(三)加大治理经费保障。建立以村为主,镇补助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投入体系,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2018年,镇财政拨付给每个村居(社区)1000元作为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水体、河道、堰塘、池塘等地复绿、清污项目的基本改善。

镇级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经费投入力度,积极整合县财政在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治理的经费投入并纳入预算,根据科学、规范、规划、设计、调度等方面的经费预算,按每个村20万元的标准,依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各村居(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强化各村居(社区)考核督导。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居(社区)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和通报。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验收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村(居)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展台帐,镇党委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持续推进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综合考评和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通报嘉奖,排名靠后进行约谈。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通过广播、宣传栏、张贴标语、一封信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入户宣传教育率达100%,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支持和参与整治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户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家庭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维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荣誉感。

(六)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全面推行村民理事会制度,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组织村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坚持“民事、民办、民议”的原则,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激发广大农民参与村庄整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各村居(社区)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方案和措施,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来决策,充分发挥农民作为组织主体、建设主体、管理主体的作用,培育发展自然村(小组)村民理事会,制定章程和村规民约,完善协商议事和共谋共建平台。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十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批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居环境整治试点工作的要求,根据《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美丽四川·宜居乡村推进方案(2018—2020)年》要求,结合我乡合江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以“三清、两改、一提升”为重点整治内容,重点解决乱搭乱建随处可见、河道杂物随意倾倒、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树木杂草无人打理等环境问题。通过集中整治,争取达到“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

紧紧围绕《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美丽四川·宜居乡村推进方案(2018—2020)年》,结合我乡地方发展实际,全面推动合江村环境综合治理,从解决村环境卫生脏、私搭现象乱、养成习惯差入手,下大力气解决好农村人居环境与生态保护的矛盾问题,加快合江村人居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达到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环境保护意识普遍增强的目标。

(一)清理村生活垃圾(2019年2月—3月)。

继续加大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宣传,让群众养成垃圾处理的好习惯。加大保洁员清扫卫生区域的督查力度,让保洁员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卫生区域干净整洁。对村辖区农户房前屋后和小巷小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进行清理,解决垃圾成堆、恶蝇乱飞的问题。

(二)拆除私搭乱建违章建筑(2019年3月—5月)。

近年来,部分群众为方便自身生活利益,在房前屋后进行私搭乱建,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通过拆除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教育群众遵纪守法的同时,守护好村规划建设的成果。

(三)保护二郎河、松江河水源清洁(2019年2月—12月)。

定期组织人员对二郎河、松江河河道进行清理。动员号召群众积极行动,不向二郎河、松江河里乱扔生产生活垃圾。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提高生活污水合利用和处理能力,共同保护母亲河水源清洁。

(四)不断提升村容村貌(2019年5月—10月)。

整治农户院落环境,保持庭院物品堆放有序。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将门前院落的微田园进行美化,营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发展休闲旅游。

(五)影响改变群众生活习惯(2019年2月—12月)。

大力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氛围,发挥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作用,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培养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习惯,减少和杜绝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六)以旅游环线为重点,做好卫生保洁工作(2019年2月—12月)

以建西路、富西路沿线为重点范围,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清理活动,加强沿路居住的农户管理,不断提升西溪新形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溪乡合江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合江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村干部工作情况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告横幅、短信、入户宣传等方式,多方位、多角度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容和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好处,努力营造全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考核督导。村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乡联村领导要加强日常检查和阶段考核,对工作尽责、业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乡党委政府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绩作为村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十五

自“四治六化”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xxx立足实际,紧紧围绕集中整治的总体目标,认真对照整治要求、细化整治内容、明确整治范围、严格整治标准、跟踪督查考核、走实步骤节点,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了领导带头、干部驻村、人人参与、村村争先的良好氛围,全力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着力打造“四美两宜”的人居新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思想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县上动员会召开后,我们迅速行动,立即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镇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动员会,细化具体工作举措,认真排查摸底,分解工作任务,制定整治标准,明确整治重点,严格把握时间节点,从严狠抓落实。要求全镇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务必高度重视,行动上务必见真碰硬,全力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二是传导压力,靠实工作责任。先后多次召开“两委”干部整治工作推进会和进展情况汇报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整治措施。分三次对6个行动缓慢、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村主干进行约谈,强化压力传导。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捆绑式”制度,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负责,定村庄、定路段、定标准、定时限,将责任层层细化分解。镇村干部全部深入一线,带头参与整治,不等不靠不推诿,使狠劲、动真格、下苦功,形成了全民动员、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力确保了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先后印发了维护环境卫生倡议书10000多份,制作布幅标语40多条,书写永久性标语150条,每村悬挂5-10条环境整治宣传条幅,每户一张环境整治宣传单,对沿主干路的乱搭乱建经营户下发取缔通知书129份,采取每天各村广播宣传的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等平台,广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动态,并通过宣传车进行集中宣传,营造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二是通过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行动,以实际行动进行宣传。镇党委政府把这次行动同“三问四比”大讨论大竞赛活动相结合,同“五城同创”相结合,同脱贫攻坚相结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40余人,利用周六、周日休息时间,分三个突击队,深入六个重点村与干部群众共同参加整治工作,清除“五堆”1500余处,转运陈年垃圾200余方,达到创造美好环境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的效果;三是制作了xxx“四治六化”城乡环境整治宣传记录片,对各村好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对差的村进行曝光,并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进行观看,达到好的村继续提升标准,差的村继续改进;四是加大对“脏乱差”现象和违法占地、乱堆乱排乱放等不良行为的曝光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文明环保意识,营造了镇村互动、上下联动、干群共建共管共治共护的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氛围。

(三)突出重点,开展综合整治。

以“整治三条主干公路,提升一条主街道,树立十个示范村”为目标,一是坚持以治“脏”为重点。全面清除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彻底清理大街小巷“五堆”,实行“户分类——村收集——村清运——村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建设多处垃圾填埋场,实施定点收集、定点倾倒、定时清运、集中处理。截至目前,动员干部群众12000人次,其中党员干部3080人次,转运陈年垃圾31900方,整治大街小巷“五堆”23100处。二是坚持以治“乱”为重点。以“五无一美”为整治要点,组织镇城建办、安监办、派出所、食药所、国土所40人执法大队,对所有涉及到乱搭乱建的区域采取联合执法,彻底拆除乱搭乱建96处、规范治理镇区沿路商店82处。对全镇76家果品收购市场进行规范化整治。三是坚持以治“破”为重点。对农村残墙断壁、废弃院落、农村危房、主干街道、公共场所、路面墙面进行全面修缮整理、清洗,共拆除修整64处,修缮整治路面墙面46处。加强对古村落,历史建筑的修复保护。全镇20个村墙面刷白48000平米,重点示范村实施文化上墙2000余平米,其中秦家庄、南阳城完成文化上墙450平米,南辛庄、马家庄村实施文化版面上墙82块,刷写固定标语15条,全镇营造良好环境整治的氛围初步形成。四是坚持以治“污”为重点。重点整治农村污水横流问题,加大村内排水设施建设,对3个村主街道排水渠、6个村池塘进行整修。五是坚持以治“差”为重点。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差、公共服务差问题,争取项目资金,全镇20个村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41件(涉及道路硬化、墙面美化、修复排水沟等)。六是坚持以保证“绿”为重点。超前规划了村庄绿化工作,在通村路、沿沟、沿河及村头巷边、房前屋后、田间道路植树造林,见缝插绿,新建3个小游园,完成8个园林村的提档升级和3.2公里的通道绿化工作。七是继续实施以治垃圾、治柴堆为主的冬季行动。全镇20个村新一届两委干部带领党员群众掀起新一轮整治高潮,同时结合环保工作实行了包片领导包主要路段、村干部包主要街道、党员包户的机制,发动党员干部1500余人,动用机械80余台次,清理垃圾、柴堆1200余方,有力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八是坚持以长效机制运行为重点。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全镇20个村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环境卫生长效运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的成果。同时各村成立了领导机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完善了《保洁员管理制度》、《垃圾清运制度》、《环境卫生监督员制度》和《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了抓早、抓常、抓出实效。引导桃果种植户合理堆放定点堆积。

(四)强化督导,时时跟进

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力度,各包村干部全部下乡监督和支持所包村的环境整治工作。镇行动领导组对全镇20个村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不间断督查,建立督查台账,跟踪问题整改,对整治行动迟缓、工作推进不力的干部,进行逐级约谈督办、通报批评问责。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直接与农村环境卫生经费和主干绩效工资挂钩。

目前,虽然我们的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存在:一是各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制度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各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环境卫生整治配套资金严重短缺;三是各村垃圾倾倒点规划不合理;四是沿主干路柴堆等堆放不够规范等现象。

20xx年,我镇将继续深化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抓重点,攻难点,按照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四基地一名城”的战略目标,努力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示范样板美丽乡村。

一是继续强化教育、宣传和引导,努力提升农民素质。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文明乡村、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大力促进乡风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文化素养、生活品味,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改变落后、陈旧的生活方式和习惯,确保农民既用心参与活动,又享受劳动成果,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是继续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要坚持把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完善各项整治规划,完善村规民约。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奖惩措施,执行落实好已经建立的卫生打扫、垃圾清运、全天保洁、门前三包等机制,绝不能“一阵风”,让制度成为摆设。

三是继续强化工作措施,做到四个结合。继续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分步实施;同脱贫攻坚相结合,以市委刘书记提出的“四好”为目标,联合帮扶单位进行结对帮扶,提升贫困户家庭环境;同农村卫生家庭创建相结合,以庭院内外“三包六净”为抓手,联合团委、妇联、计生等部门,签订“三包六净”责任书,使卫生家庭创建全覆盖;同乡镇河长制相结合,全镇8个沿河村河长要加大巡河力度,解决沿河垃圾、河道垃圾及沿河企业的乱倒乱排现象,规范河道治理,不断推进全镇的面貌更上一个新台阶。

四是继续强化督查问责,巩固成果。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要增加检查次数,扩大检查覆盖面。将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进行典型宣传,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公开曝光,让先进有光有彩,让后进无地自容。同时要将督查结果、工作成效与下拨专项资金、干部考核紧密挂钩,年底对此项工作进行评比。真正通过强有力的督查考核,推动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达到预期目的。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十六

为加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秀屿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教〔2020〕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学校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工作机制和防范体系,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加强学校安全“三防”建设,切实提升学校安全管理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

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开展集中学习和广泛宣传活动。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校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管理干部和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责任单位:各处室、年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我省实施细则和我市实施办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学校安全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健全会商联络、排查整治、信息报告、督查督办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完善定期研究解决学校安全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和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按《莆田第十中学安全负责示意图(2018年修改)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

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强化系统思维,构建学校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构建科学完善的系统内外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结合2020年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针对学校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要部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班级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负责制,落实食堂进货索证索票索码制度,严格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全过程管控,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食堂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全面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督查和评价考核。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总务处牵头,各处室、年段配合〕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组织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健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严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责任单位:教务处牵头,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健全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校园周边非法运营学生行为的整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班级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开展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重点做好学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加强学校及周边易致山体滑坡、山洪暴发或泥石流区域,低洼洪涝地段以及防洪堤、护坡、驳岸、挡土墙、围墙等设施安全排查,落实有效防护措施。对在建工程,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责任单位:总务处牵头,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分析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普及防溺水安全常识,倡导掌握游泳技能,提高学生避险和自护能力。通过家长会、家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班级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政府部门、学校、家庭、社会组织多元协同机制,与卫健部门联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落实心理疏导和援助措施,形成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合力。要配齐配足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设心理健康专题教育课程,加强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关注特殊学生群体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摸排学生心理思想状况,分门别类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对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做到早识别、早预防、早干预。建立健全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到专业诊治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对个别心理疾病严重者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及时识别并转介到相关诊治部门,并适时跟踪反馈。[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班级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安全建设和人才培养

深入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助构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体系,引导强化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产业工人培养试点,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各处室、年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1.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广“树实体标杆,供可学模式”创建活动,督促指导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围绕设施设备、规章制度、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等四个方面,建立健全消防、食品、校车及道路交通、建筑、实验、社会实践、学生体验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学校安全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鼓励利用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和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配合]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将生命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教会学生珍爱生命,理解生命意义,创造生命价值,不仅要珍惜自身生命,更要关注、尊重、热爱他人生命。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切实做到学生安全教育“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和“四落实”(落实教材、师资、经费和每学年学生安全教育不少于12课时)。广泛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进校园”等宣传教育活动,在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安全知识教育,通过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观看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加强主题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教务处、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配合]

3.提高安全管理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建设安全管理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单位:总务处、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配合]

4.增强学校应急处置能力。适时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配合]

从2020年6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制订印发《莆田第十中学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处室、年段、班级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各处室、年段、班级要结合《莆田第十中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治,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隐患整改、督导问责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治的安全隐患要采取防范措施,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要求,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加大攻坚力度,持续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学校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年段、班级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成立工作小组,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健全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分级管控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及时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三)严格督导问责。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体系重要内容。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对于安全管理问题突出、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学校要给予严肃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十七

根据《金寨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源头治理、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和更加有效的风险管控等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火灾事故总量不断降低、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持续提升,为维护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利用三年时间,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四类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打牢村级消防基础、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五大攻坚行动”,和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各村、单位和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金寨县《关于印发畅通消防车通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金安办[2020]6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镇项目办要将消防车道划线工作纳入在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与工程建设统一实施、统一验收。公安派出所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对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和小区,督促其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2020年7月底前,完成摸排建立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清单,分类建立底数台账。

2.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镇执法中队要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已建停车位发挥实际效用,不随意改变使用性质。同时,要根据我镇住宅小区实际情况予以改造,最大程度的增加公共停车位。

3.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镇执法中队牵头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发文推动相关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公安交派出所要在不影响集镇道路正常通行的前提下,采取限制区域等方式,适当放宽集镇道路车辆停放限制,缓解停车难题。物业管理要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合理利用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管理,对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在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阻碍消防车通行、妨碍公务的,依法处罚;镇执法中队要配合公安派出所督促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户外广告牌、灯箱等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及时予以拆除;镇国土所要指导督促各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拆除,配合镇执法中队做好“僵尸车”清理等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对违法设置在镇道和村道上,影响消防车等应急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等限高、限宽设施,依法予以拆除;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监管单位作用,实施联合执法,发挥执法合力,切实查处一批,形成震慑。2020年8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二)集中开展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对于高层住宅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职责,是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镇执法中队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所属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逐一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推进计划,8月15日前督促建立整改清单,建立责任清单,并按照“一楼一册”要求,完善消防工作档案。重点对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检查测试,落实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对需要动用维修基金开展修缮的,及时依法予以审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者问题复杂,难以短时间内整改的,9月15日前,由镇安监所牵头、公安派出所跟踪服务指导,列出高层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同时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巡查控制室持证值班落实,督促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配齐持证值班人员,确保消防控制人员持证上岗,24小时不间断值班。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易燃易爆、危化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镇安监所、市管所、公安派出所一是要督促易燃易爆、危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督促易燃易爆、危化企业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督促县危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和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每年,要组织易燃易爆、危化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4.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8月20日前,分别由镇计生办、民政办牵头,公安派出所跟踪服务指导,共同组织召开卫生院、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会议,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五实十岗”消防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8月底前,镇计生办、民政办牵头,公安派出所、安监所督促指导卫生院、敬老院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同时全面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真正实现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切实消除一批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9月底前,民政办要加快完成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工程。2021年,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2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单位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整治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镇安监所要认真排查梳理全镇范围内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群租房,7月底前完成全部类型场所的统计工作。2022年底前,以街道镇村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镇执法中队等有关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电子商务行业监管,特别对货物仓库和仓储式办公场所,要全面排查到位,督促隐患整改。邮政监管部门要对物流、快递行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解决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到位,仓库、物流中心等随意分隔,违规住人存货等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0年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对本镇电子商务、物流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开展分析评估,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3、抓好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结合我镇实际,开展针对性区域火灾隐患治理。制定专项治理整治方案,按步推进,既管当前,又顾长远,建立同类型场所管理模板,全面提升同类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全面普查,建立台账,有效遏制火灾多发势头;2021年,建立行业标杆单位,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2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辖区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打牢村级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推动压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各村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发挥防灾减灾救灾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摸准摸清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要重点明确村两委和综治、公安、民政等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农村地区火灾风险,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力量等纳入民生工程。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将消防管理责任向行政村、居民组延伸和下沉。同时,要发挥行政村基本治理单元的作用,指导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巡查,组织村居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公安派出所要结合平安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安派出所指导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和驻村民警消防安全职责。

2、统筹实施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各村要通过人居环境治理、异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各村、公安派出所、驻村工作队等要盯紧农村新兴产业和扶贫产业中的新问题、新风险,强化产业工业园、特色小镇、家庭工厂、手工作坊、电商、农家乐、宾馆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3.推进村级公共消防基础建设。2020年底前,有条件的村、街道,要加快消火栓建设速度,确因条件限制,无法多处布点的,要积极利用现有天然水源,改建取水码头,配备抽水泵等应急装备,要开展一次联合演练和一次集中培训,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4、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围绕提升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要综合利用村民活动室及为民服务场所设置消防科普教育专区,为农村居民提供体验式、参与式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服务。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年人、残疾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地区建档立卡人员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发放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手册,强化关爱服务和精准帮扶。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农村的基层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重点讲解火灾风险、安全责任、隐患排查及应急措施等。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10月20日前,相关行业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对学校及幼儿园、敬老院、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通报,督促隐患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住建、商务、经信、邮政、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部门,要持续推动贯彻行业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镇、本行业系统实际,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1年6月20日前,各地针对本镇、本行业风险较大场所要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2.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2020年11月底前,镇综治办要推动在村级综治、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镇民政办要配合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加强本镇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办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学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组织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2020年8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培训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分批、分类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要督促行业系统内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教育。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火灾特点,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自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31日前)。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镇、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组织,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关行业部门要紧抓当前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要在全面部署推进,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十八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以及化工园区存在的区域性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形成和落实一批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重大安全风险的智能分析和动态监测预警。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显著提高。2022年年底前,全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运行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落实。

——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和化工行业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0年年底前,省和化工产业作为发展重点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并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1年年底前,各设区的市或者化工园区要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三年行动期间,全省要强化源头管控,严禁已淘汰落后产能和“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化工项目落地入园,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 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2020年年底前,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全省统一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包括独立设置的化工园区和内有化工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0年年底前仍为a级的,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1年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0年7月底前,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要组织、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要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上报重大隐患,有关监管部门实施挂牌督办,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2020年年底前,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2020年年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全面建成并规范运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4.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 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2020年年底前,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要组织、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 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开展风险外溢安全评估,充分考虑风险外溢、风险叠加等因素,模拟构建巨灾情景,分析事故波及范围和伤亡人数,完善落实相应安全防控措施。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必须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对于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巳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020年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2022年年底前,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从2020年起,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要求,凡列入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2021年年底前,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2022年年底前,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从2020年起,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立法进展,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出台《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各设区的市根据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地方标准。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年底前,化工重点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或者现有院校增设化学化工类专业,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省、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对同一企业确定同一个执法主体,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强化精准执法,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未科学管控和消除事故隐患产生根源、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指南和化工单元操作安全要点,指导、规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班组达标、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推动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建成并有效运行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行动,落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防范“三违”行为引发事故。组织开展危化品动火和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外来施工队伍、试生产、开停车、检维修等环节的安全执法检查。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各市、县(市、区)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并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省和化工重点市、县(市、区)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2020年年底前,建设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储罐区和库区)温度、压力、液位、有毒有害监测报警等关键实时参数,以及值班监控中心、重大危险源罐区的视频图像,实行风险智能分析和管控,实现对重大安全风险的动态监测预警。2020年年底前,全省85个化工园区、125个重点监控点所有危险化学品储罐按标准配备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建设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等风险进行实时监控预警。2020年年底前,推进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人员、装卸作业、道路行驶、临时停放、罐体清洗、交通安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实行监测预警、综合研判和全过程信息化管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6个重点市、27个重点县(市、区)要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2022年年底前,建设完成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搭建安全技术服务网上平台,扶持培育一批安全培训、咨询、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龙头企业,引导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和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力量协作机制。加快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增强现有12个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力量,提高救援覆盖面和区域协同救援能力。全省85个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要规范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含按特勤站标准建设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按标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实训演练,未建立的,要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从现在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整合一切条件,明确责任分工,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科学组织、周密安排,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跟踪督导、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明确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跟踪督导。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督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督导检查,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严格闭环管理。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直至销号清零。对重大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或停产整改,实施分级挂牌督办;企业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完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重点关注、责任追究、“黑名单”等制度,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处罚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要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十九

为确保全镇消防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四川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崇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排查火灾隐患为基础,以做实消防信息化为载体,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消防标识标志建设(责任人:副镇长乐明,责任办所:应急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工作,其余住宅小区标线标识施划达到50%,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完成消防车通道的调查研判,对纳入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区域,制定“一镇一策”“一街一策”治理方案;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应急技防措施基本落实。2021年,全部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划工作;按照“一镇一策”“一街一策”的要求完成60%的消防车通道治理。2022年,按照“一镇一策”“一街一策”的要求消防车通道治理达到100%;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的车位基本满足停车需要;消防车通道基本实现智能化管理。

2.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基础提升。(责任人:副镇长李学明,责任办所:民生发展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完成对本地文博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全面排查,列出消防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一寺一策”“一庙一策”的原则,分类制定风险控制方案;明确本地“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场所。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现有消防基础条件进行系统评估,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调查研判,制定科学可行的整体改进方案。2021年,本地宗教互动场所全面实施“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并在所属社区(村)全部建成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对宗教活动场所内老旧电气线路、电气设备进行规范改造,定期检测维护。

3.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提升。(责任人:人大主席岑元清,责任办所:社区发展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制定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森林火灾监控扑救指挥系统”现有系统增效提能工作。2021年,相关村(社区)在林区开展森林消防水池建设,推进重点治理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推动基层标准化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强化人员配备、防火物资储备和业务技能培训。2022年,完成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提升工作,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固化长效机制。

(二)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完成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风险评估,出台三年整治计划,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2021年,持续推动老旧场所公共消防设施和微型消防站的升级改造。2022年,以村(社区)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加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2020年,3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1年,6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10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3.加强彩钢板建筑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2020年,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完成全镇3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2021年,完成全镇7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2022年,完成全镇10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

(三)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工作任务:2020年,各村(社区)专题研究一次本村消防工作,完成本村地区消防评估;建立健全本村消防安全机制;完成本村消防规划编修;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改造。2021年,持续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镇乡村消防安全条件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所改善。2022年,进一步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镇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四)抓牢重点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

工作任务:2020年,完成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各涉安办所确定不少于1个重点整治单位和1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行业重点整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行业单位基本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推广标准化管理中的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形成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本级消防大数据汇集工作,建成城市消防数据资源库和消防大数据平台。2021年,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完成火灾高危单位100%接入;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和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本镇建成达标1处对应级别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分批次、分类别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常态化运行。2022年,重点人群消防教育培训覆盖率达100%。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国家、省、成都市、崇州市统一部署,启动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社区)、各办所结合实际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工作,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职责分工、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各村(社区)、各办所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发动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精准推进排查任务。

(三)集中攻坚(2021年6月至12月)。各村(社区)、各办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由镇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社区)、各办所边整治、边总结,结合实际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办所要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本地方案中各项任务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村(社区)、各办所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要细化分解三年目标任务,列出年度任务清单,加强跟踪问效,逐项推动落实,真正实现“每年有进步、三年大提升”。

(三)抓好典型示范。各村(社区)、各办所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四)严格考核督导。专项整治成效将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和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并作为对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村委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二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制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交;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制作完成后报中央办公厅审定,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应急管理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教育部、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以下均需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应急管理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治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强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督促指导各地区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本方案,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程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五是完善落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2022年底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并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应急管理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1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煤矿安全整治。一是加大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等重大灾害精准治理,在“十四五”时期推进实施一批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冲击地压防治工程,研究建立煤矿深部开采和冲击地压防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加大重大灾害治理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加大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积极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全国煤矿数量减少至4000处左右,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80%以上。三是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采矿秩序,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安全监管,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四是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灾害严重矿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力争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000个以上,建设一批智能化矿井2022年底前全国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70%以上。五是提高执法能力质量和信息化远程监管监察水平,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应急管理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4000座以上。二是制定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8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0年底前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保障,重点管控高温高压、高含碗井并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风险,严防抢进度、抢产能、压成本造成事故。五是加强深海油气开采安全技术攻关,强化极端天气海洋石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急管理部牵头,自然资源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导各地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础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应急管理部牵头,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离危风险企业“终生兼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可控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与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风险治理,深化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航空产品制造商加强生产质量体系建设,建立航空i器消防教援真火实训基地。二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全面推进公跨铁立交桥固定资产移交,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四是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开展船舶港口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以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为重点,强化港口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航海保障装备设施、船舶应急设备库建设,开展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行动。五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六是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国家、省、市城市安全水平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指导地方全面排查挪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排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老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指导各地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危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转换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等安全管理。五是加强对水运港口口岸区域安全监督,强化口岸港政、海关、海事等部门的监管协作和信息通报制度,综合保障外贸进出口危险货物的安全高效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加快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城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经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按程序报批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11个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全国安全生1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特别是总结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国推广。总结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国务院安委会报告,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12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审议后,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国务院安委会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有关部门派联络员参加,相对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制修订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加大事故前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制修订一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设区的市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应急管理部牵头)

(三)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地市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问效问责。各地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地方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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