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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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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
2022-10-26 16:45:15    小编: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一

一、政治思想

1、思想过硬,立场坚定。本人拥护党的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政治挂帅,保证思想领先。

2、坚持学习,与时俱进。本人积极参加党支部举行的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精神。使自己的思想始终保持领先,不落后于群众,不落后于时代。

3、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本人始终保持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在对待学校工作、维护学校形象,保护学校利益、处理学校、教师关系和工作关系以及自己个人与学校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上,先公后私,顾全大局,既坚持原则,又讲人文关怀。

二、工作实绩:

1、锐意创新,积极进取

过去的一年,是我工作经历中的一个较大的转折。我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首先,我作为学校教科室负责人,成为了一个教学教研的行政管理者,认真履行我的职责,协助校长开展全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加强对教师教育科研的岗位培训,及时收集、整理传递教科研信息,加强对教师教育科研的岗位培训,注重培养青年教学骨干,有计划地实施名师工程。指导科组工作,有目的地参加科组备课教研活动。开展听课评课、专题研究、课题实验等教科研活动,做好学校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计划、跟踪工作,保证立项课题按计划顺利开展。有创意的开展“读书沙龙”活动,为创建书香校园出力。在学校创建优质化学校的工作中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在《学校教育教学论文集》的编辑中认真校对,严格把关。

其次,担任宝安区国学教育兼职教研员也是我本学年的一个新的角色。我感谢上级领导对我的信任,同时我努力工作,宝安区国学教育的诸多大的事情我都尽责尽力,如参与编写《国学读本》和制定方案计划。我还先后到宝安区十多所中小学进行调研,应邀讲座,指导国学教育。在我校积极推动学校国学教育的开展,为学校制定方案,创建国学展厅、开展全民诵读经典活动,邀请国学专家讲座,组织指导学校国学教育辩论队等。总之,不负所托,为我校和宝安区的国学教育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勤学深钻,志做名师

“相看两不厌,惟有枕边书”,尽管工作繁忙,但本人仍以读书为乐事,不忘学习,既将学习作为我在教育教学上永保活力的源头活水,又当我人生中的高雅志趣。经常看书学习,不停的写博客,写教育教学心得,勤学深钻。我总向着做一个博学的人,一个又很专业的人的方向努力。正因为这样,我在教学教研以及国学教育的活动中,我总能始终保持一定的先行优势,起到一定的引领作用。

3、团结同仁,科组领先

兼任语文科组长,在科组认真起到一个带头老大哥的作用,团结同仁,狠抓科组织备课组建设,引领科组同仁,努力探索教育教学。把语文科组打造成为一个学习性科组,研究性科组。狠抓教学质量,注重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上个学期期末考试,语文科组整体达标,成为学校先进的科组。

三、党群关系:

我力求自己具有儒家的进取、道家的洒脱、佛家的清为,在处理工作关系、

同事关系中“中庸而不失原则,执着而不失于迂腐”。不计得失,识大体;真情投入,讲和谐。出于公心,慈悲为怀,严谨认真作事,诚诚恳恳待人,但求问心无愧。往往与同事们能有很好的沟通,做事能得到同事们的理解和支持。对自己的学生象对自己的孩子一样,能够容忍学生的错误,关爱学生的成长,每个学生都能在我身上获得一米阳光。总是拿不同的尺子去衡量学生。因此,同学们对我很是尊敬和喜爱。我也热爱我的教育事业。

总之,一个学年来,我基本上保持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学习,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最后我想借陶渊明的《归去来辞》中的两句话“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来表示一个祝愿:愿新的学期自己和同事们有更大进步,学校有更大发展!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二

按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我透过学习党的理论思想,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就是要搞好“五个带头”,结合本职岗位工作特点,我作出以下承诺:一是带头遵守党章,争做合格党员;二是带头遵守准则,持续廉洁自律;三是带头遵守制度,争当先进个人;四是带头钻研学习,争当业务能手;五是带头发挥作用,树立模范形象。在承诺下,既有压力,也有动力。为不落人后,我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对照自身找差距、明确方向、制定措施,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学党章,学廉政准则,学医院收费岗位方面的政策法规。在思想上,深入了解政治理论知识,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政策法规,用以指导工作实践。

二是勇于实践。我在工作中能自觉做到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以自我的实际行动体现到平时的工作之中去,遇到困难从不退缩,充分发挥自我的主观能动性,想方设法地解决各项难题。同时,认真抓好分院住院处收费工作,完成好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调动职工的工作用心性,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服务好患者。

三是严格要求。在工作生活中,我能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我,用心起到一个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另外,我还十分重视与党组织的思想交流,经常向先进典型学习经验、交流心得,用心向组织汇报自我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自我的思想问题。

透过党员先进性的学习,我思想和工作上都得到了提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剖析如下: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当前工作形势对我们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大挑战,学习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但是自我在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上都不够深入细致,对于一些新知识、新理论,只是一知半解,缺乏刻苦专研的精神,尤其是在工作繁忙的时候,忙于一般性的事务工作,学习还不够深入。在各项政治理论学习中,还存在有必须的走过场的做法。今后要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进一步探索学习方法,在理论深度上下工夫。

二是小节问题需要改善。比如:工作方法有时比较简单;工作中有时情绪急躁。

对于以上存在的不足,我决心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学习,拓宽思路,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在转变工作观念上见成效。继续认真学习党的先进性理论,自觉对照党员先进标准,进一步解放思想,检查梳理自我的思想观念,使思想更加贴合党员的要求。

二是在提高业务潜力方面见成效。不管事务再忙,也要挤出时间,加强学习,牢牢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夯实理论功底,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潜力,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潜力。

三是加强作风修养方面见成效。始终持续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继续持续和发掘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把“实、细、深、精”的要求贯彻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做好“五带头”,取得新成效。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三

对于我自己来说是特别具有挑战的一年,在这一年里面自己的工作遇到很多的挑战,现就这一年度自己的学习、工作以及生活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思想修养,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一是,本人在工作之余,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知识。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坚持用党的思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始终以一名员的标准要求和规范自己的言行。三是坚决按照上级的指示,对自己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予以整改。

二、立足本职、认真工作

在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能够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投标文件编制工作;二是团结同事,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把办公室同事拧成一股绳,积极主动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来开展本办公室的工作;三是做为一名党员积极主动交纳党费及认真完成支部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四是积极做好公司结账资料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在学习方面,还存在浮躁情绪,有急用、实用思想。二是对一般性的、事务性的工作,缺少创新和开拓精神,有一定的本位主义倾向。三是对有些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不力,解释不耐心,态度教生硬。

以上分析出来的问题,我将在今后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时时予以对照检查,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己,加强修养,锤炼党性,争做一名优秀的党员。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四

通过对党章的学习,结合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的了解和对党的重大决策的学习、领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它由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作为一个党员,如何在保持党员先进性上更能体现“先进性”。通过这次的党员先进性的学习,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我认为新的时代、新的历史条件要求每一名共产党员要自觉保持先进性,时代同时赋予共产党员先进性以新的内容,其先进性应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增强党员意识是当一名合格党员的需要。党章是我们党的根本大法,党章对共产党员的条件作了科学的界定,并明确规定了党员的8大义务和8项权利,这些义务和权利就组成了一名党员必须遵循并要做到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这是框框、是底线,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不能“越雷池半步”。

增强党员意识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需要。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是党与群众间的利益链接、服务链接、感情链接的关键扣。只有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才能切实担负起应尽的党员责任,发挥出应有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党员干部的先进性,首先是思想上要先进。而保持思想先进的关键,在于不断加强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在学习教育活动中,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委领导同志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其他一些重要文件材料,改善知识结构,提升知识层面,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形势要求,把握工作趋势。

严格自律要求,树立良好形象。作风是共产党员党性的体现,优良的作风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的有力保证。党的优良作风要靠每一名党员干部来保持和发扬。行使着党章赋予的各项职权,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对自身素质的要求很高。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深入探索新时期纪检工作规律,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形成好的生活作风。

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是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有的人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比喻为“镜子”,因为有了它,党员可以经常用以对照检查自己,明白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做正确,怎样做不正确。同时有了问题也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克服。每个党员都要自觉拿起这面镜子,自觉地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维护党的地位和形象。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五

20xx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入进行五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向好的方向转变。但是,由于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薄弱,安全生产状况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现状下,搞好安全生产仍然是一项十分艰巨和长期的任务。要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邓小平理论和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以宣传贯彻和实施《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和工作部署,以完善工作机制、抓好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三件大事”统揽全局,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转变观念,开拓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依法行政,关口前移;落实责任,综合治理,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面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查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底数,找准薄弱环节,抓住整治重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把《条例》规定的各项管理措施和管理规定落实到位。要重视做好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机制。

(二)继续深化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以贯彻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为重点,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驾驶、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违章装载、违章停车和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车辆安全检验和驾驶员考试。加强事故多发点段的改造和整治,特别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夜班长途客车运营的安全管理。配合交通部继续开展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加大打击“三无”船舶的工作力度,严禁货船、渔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舶载客。强化对“四客一危”船舶船员的实际操作和安全知识检查。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开展乡镇船舶安全专项检查,强化对乡镇船舶的监管力度。

(三)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贯彻落实6月份在镇江召开的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的验收及督查工作。抓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调研,以及非煤矿山基本情况的调查;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修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继续深入进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配合公安部全面贯彻《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防御火灾能力。要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五)继续搞好易燃易爆品、民爆器材的安全整治。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为契机,配合公安部、国防科工委加强监督检查,促使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已取缔的非法小火药厂、烟花爆竹小作坊以及经销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网点,要加强监控,严防死灰复燃。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已作出的安排来进行。特别是未设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省(区、市)要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二、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立即在全国掀起一个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热潮。要使各级领导、广大职工和全体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做到学法、知法、懂法,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使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并自觉遵法守规。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突出监督,落实责任,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继续抓好《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依法搞好当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各省(区、市)要根据《安全生产法》,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紧做好配套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

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的基础上,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抓紧抓细抓实。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与监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实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创新。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意研究人们在安全生产中的思想、行为变化规律,研究不同层次的社会群体对安全生产的心理需求,研究以预防为主的宣传教育内容和手段,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推进宣传工作的科学化和社会化。努力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发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效应。

三、抓好落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对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重大隐患,以及各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各部门、各地区和广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治理措施。对马上能整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需要一定条件和时间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确定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和目标,并进行跟踪检查。对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整改的问题,应及时向地方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支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整改不力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因此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的创新

(一)继续按照国务院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主管部门各司其职,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原则,搞好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处理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专门监督管理的关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关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煤矿安全监察的关系。充分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政府监管、法律规范、政策导向、经济制约、宣传教育等综合手段,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工作制度。各级地方政府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年度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把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并与年终的政绩考核挂钩。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章及监管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监管人员,并且有目标、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评比。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审批发证工作,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以确保审查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

(三)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支撑体系。第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要抓住《安全生产法》出台的有利时机,抓紧研究制定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第二是安全生产信息体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政府网站运行质量。建立健全事故信息、预警信息、信息发布等制度,形成运行网络先进可靠、应用软件方便实用,能够纵横贯通、反馈快捷的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机制。第三是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要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开发与推广工作,明确安全科技的主攻方向,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安全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认可和管理工作。第四是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要建立必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培训基地,逐步实现培训机构、培训大纲、考核标准、证书管理、师资和教材建设等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第五是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特别是矿山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要对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进行调整和优化,有选择、分区域建立若干个基地,配备必要的现代化装备,加强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训练,对特大事故能够及时实施有力的救援和处理。

(四)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各级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充实力量,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抓紧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熟练掌握安全法规政策和标准,秉公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做到尽职尽责,管一方安全工作,保一方平安。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安全生产监督行政执法水平为重点,严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未经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均不能从事监管工作。建立高效、快捷、勤政、廉洁的工作制度。

(五)建立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国家经贸委同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人事部颁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抓好在全国推广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工作。要按照人事部要求,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体系框架。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和认定,逐步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

五、坚持预防为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狠抓基层,夯实基础,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工作。企业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对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依法对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及矿山、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进行考核,未能取得安全资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对经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颁发操作资格证书,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者不能上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国家级培训机构的认定、各类人员考核标准的制定及培训证书的监制等工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以及其它培训机构的认定等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培训制度、培训效果、培训质量、培训内容以及持证上岗等列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抓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工作。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审查、验收以及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工作。依法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四)积极推动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设。通过抓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使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外向型企业,建立起国际通行的、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建立起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五)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和监控。各地要对本地区的重大危险源通过普查和安全评估做到心中有数,并通过省(区、市)、地(市)、县(区)分级管理,实施有效监控。对特种设备要通过年检、抽检,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和配置必要的安全装置,确保安全运行。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进度要求,抓紧进行整改。

(六)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要体现出以人为本,努力创造爱护职工,关怀职工,体贴职工,尊重职工,激发职工安全生产自觉性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广大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不断上台阶、上档次、上水平。

(七)加强和改进社区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建设安全社区”活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借助于“建设安全社区”这一活动载体,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街道、居委会、村镇,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厂点、每家每户和每个社区成员,消除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得到贯彻。

(八)要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查处重、特大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责任人员,不论是谁,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该行政处分的,应进行行政处分;该党纪处分的,应进行党纪处分;该法办的,应予以法办。同时,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六、切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推进“五项创新”。一是思维方式的创新。必须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明确定位,正确履行职责职能,下决心跳出习惯思维和传统套路,把主要精力放到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监察上来。二是事故防范机制的创新。要探索和掌握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把安全监管工作的立足点始终放在防范事故上,坚持打主动仗,把握主动权。围绕着如何做到关口前移,搞好事前防范,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特别是特大事故,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对策办法。三是安全生产监管手段的创新。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采取依法监督、经济制约和行政管理等多种方式,依法规范各行各业和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行为。重视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研究和探讨一些切实管用的经济政策,运用经济杠杆调动企业抓安全的积极性。四是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方式的创新。探索和采取得力的监管措施,借鉴和推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强化对非公有制小企业的安全监管。五是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从国情出发,研究制定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明确安全科技的主攻方向,积极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防御能力。

年八月二十二日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六

管委会各部(办),各园区管理公司,各入园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园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园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主线,以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夯实基层基础、突出隐患治理、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为建设富强美丽和谐幸福现代化新锡山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树立严防死守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实现园区安全管理工作全覆盖,确保园区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园区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的安全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单位负责人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增强法制观念,提升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动性,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各层级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考核标准等内容。同时建立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定期实施考核和奖惩,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三是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建立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建立档案,如实记录排查情况,逐一落实整改,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四是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各单位应当配备对应其规模的安全生产投入,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保险购买等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到位,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2.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园区管理公司和台创园管委会两级监管体系。各园区管理公司在认真落实自身安全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应切实加强对各入园单位的安全监管,其监管责任主要包括:一是监督各入园单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完成管委会综合管理部部署的各类专项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协助上级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四是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管委会综合管理部负责台创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一是监督指导检查各园区管理公司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二是加强对入园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三是部署完成区下达的各类专项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五是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四、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

1.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定期察看设施老化现象,主要建筑物消防系统必须运行正常;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必须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无遮挡、标识正确;经常检查人员住宿情况,严查违规用电、用气,禁止将人员安排在不防火的活动板房或者其他违规建筑内住宿;定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定期检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和场所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违章储存、违章运输问题等。

2.强化公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定期检查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是否破损、残缺、松动,确保能安全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已到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做妥当的处理;危险地带、水域应设置警示标牌,非游泳区、防火区、禁烟区、易滑区应设置禁止警示标志;深水区等险要处地段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并经常检查防护栏破损形状,确保起到应有的防护效果;配电箱应上锁,并设在非游览地段,所有接线开关盒必须接地,外罩要有防护措施;严格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检查,举办大型节日活动必须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3. 强化建设工地安全。加强建设工地施工安全管理,所有工程必须由具备相对应的施工资质的单位实施。达到高空作业高度的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夏季施工要避开高温时段,设置遮荫棚,发放避暑物资确保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雨季和台风期间要适当停止施工,做好防汛、防台工作,提前设置好排水渠道,做好防涝、防洪、加固堤坝等准备措施,严禁将脚手架等设施设置架设在不平坦的陡坡、斜坡上。

4. 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标志应按有关规定设置齐全,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经常检查指示牌、信号灯、减速带、路灯等照明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破损、老旧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交通设施运行正常。污、雨水井(沟)等排水设施应做到畅通、无堵塞、路面无积水现象,道路两侧的井盖完好无破损;保安要加强巡逻和车辆管理力度,确保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内,减少行车道的不合理占用情况。

5. 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对于台风、暴雨、冰雹、高温、干旱等自然灾害引起的防灾减灾工作,要做好信息传达、加强预警方面的工作。如:暴雨或者大雪来临前提醒收起大棚的遮阳网,台风来临前要关闭大棚的防虫网薄膜,关好门窗等;经常检查主要防汛设施如闸站、沟渠的使用情况,确保排水畅通。防灾、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要及时,做到准备充分、预防为主。严格遵守安全事故上报顺序和时间节点,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随后逐级上报,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对于瞒报漏报导致不良影响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农产品生产单位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检查记录要形成记录台帐;掌握农药的定期使用情况;检查用药间隔时间;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农产品进行现场采样抽检,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及时反馈并采取封存措施,确保不进入流通环节。同时还要切实抓好各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经常开展对园区内餐饮企业的检查,严查营业许可证有无、是否过期,厨房卫生、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规定,确保园区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稳定。

7. 强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开展涉及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整治,摸清底数和分布情况,制定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认真落实近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督促自动化改造、安全设计诊断工作不彻底的企业进行整改,严防恶性事故发生。

8.强化其他方面安全管理。保安人员要正确处理好园区范围内的外来人员纠纷,严防恶性事件的发生。保安公司要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遇到紧急情况能做出正确的反应,维护好园内的秩序和安全。做好监控设施的管理,有事故发生时配合执法人员做好取证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台账。一是“一企一档”。各园区管理公司应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对园区管理公司自身及入园单位等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过来工作分别建档立册。二是保持台账的完整性。园区安全工作台帐目录(附件1)内的所有项目应当排列整齐,按照目录顺序保持一定的逻辑顺序,做到完整不缺失便于查看。三是做到及时更新。有新单位入驻时,园区管理公司应当立即与该单位签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附件2),明确其责任义务;如实填写上报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收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各种检测证书及安全生产凭证,确保第一时间将单位信息更新至台帐中,掌握第一手安全信息。四是加强检查记录工作。应做好日常巡查、组织检查、随时抽查、落实整改的记录工作,做到细化工作环节,充实工作内容,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井井有条,有据可查。

2.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建立日常巡查、月度排查、季度督查、随时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机制。一是日常巡查。各园区管理公司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日常的管理和服务过程中认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变化,并做好详细的巡查记录。二是月度排查。各园区管理公司每月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做到“细、全、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地方,公司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深入一线参与检查,并汇总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附件5),签字后报至管委会综合管理部。三是季度督查。管委会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查要突出重点,既要督查有无安全生产隐患,还要督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查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并将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意见下发各园区管理公司,各园区管理公司应迅速落实整改工作。四是随时抽查。管委会对综合管理部以及各园区管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随时抽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自身做起,坚持做好安全宣传导向工作,把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传播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切实提高自身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水平。要组织安全知识讲座和培训,切实提升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于管委会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4.提升安全生产应急能力。一是做好紧急时期的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要排好值班计划,并报园区管理公司及管委会备案;二是确保信息畅通。值班期间的在岗人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遇到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层层传递,确保信息畅通;三是正确处理好现场情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的工作人员,应迅速将现场情况上报后等待进一步指示,并在能力范围内防止事态的恶化,做好群众的安抚工作,同时也要注意自我保护。

六、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

要加大考核力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管委会各部门、各园区管理公司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按照《无锡新天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落实相应奖惩措施。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或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及时予以通报;对于因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年月日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七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国发〔20xx〕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我国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道路交通运量持续大幅度增长的形势,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加强统筹规划,使道路交通安全融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驾驶人、车辆、运输企业准入和安全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倒查,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科技支撑,法治保障。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应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科学管理与执法服务水平。

二、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三)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对新设立运输企业,要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鼓励客运企业实行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推进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考核结果与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以及保险费率、银行信贷等挂钩,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等形式,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班组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建立专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制度,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

(五)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对现有的长途客运班线进行清理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停止运营。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并严禁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夜间遇暴雨、浓雾等影响安全视距的恶劣天气时,可以采取临时管理措施,暂停客运车辆运行。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根据运行里程严格按规定配备包车驾驶人,逐步推行包车业务网上申请和办理制度,严禁发放空白旅游包车牌证。运输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超时、超速驾驶的驾驶人及相关企业依法严格处罚。

(六)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抓紧制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行为。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应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在出厂前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运输企业要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三、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

(七)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大纲和考试标准,严格考试程序,推广应用科技评判和监控手段,强化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客、货车辆驾驶人培训考试要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技能的内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增加夜间驾驶考试。将大客车驾驶人培养纳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努力解决高素质客运驾驶人短缺问题。实行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

(八)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加强驾驶人培训市场调控,提高驾驶人培训机构准入门槛,按照培训能力核定其招生数量,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加强驾驶人培训质量监督,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督促落实培训教学大纲和学时。定期向社会公开驾驶人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以及毕业学员的交通违法率和肇事率等,并作为其资质审核的重要参考。

(九)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加强从业条件审核与培训考试。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信息查询平台建设,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加强对长期在本地经营的异地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四、加强车辆安全监管

(十)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机动车生产企业兼并重组,调整产品结构,鼓励发展安全、节能、环保的汽车产品,积极推进机动车标准化、轻量化,加快传统汽车升级换代。大力推广厢式货车取代栏板式货车,尽快淘汰高安全风险车型。抓紧清理、修订并逐步提高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技术,增设客运车辆限速和货运车辆限载等安全装置。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和公共汽车的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内部装饰材料阻燃性能等,增强车辆行驶稳定性和抗侧倾能力。客运车辆座椅要尽快全部配置安全带。

(十一)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落实和完善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积极推动机动车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生产企业要依法依规履行更换、退货义务。严禁无资质企业生产、销售电动汽车。落实和健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对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严禁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严格检验检测机构的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机动车产品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要严查责任,依法从重处理。

(十二)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修订完善电动自行车生产国家强制标准,着力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办法,质监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修订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的行业管理,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要依法责令整改并严格处罚、公开曝光。公安机关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加强政策引导,逐步解决在用的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问题。

五、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十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加快修订完善公路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性评价等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科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鼓励地方在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本地区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标准。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严格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对因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导致重大事故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前暂停该区域新建道路项目的审批。

(十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科学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逐年增加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保证国省干线公路网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基础上,加大车辆购置税等资金对公路安保工程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特别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加强公路与铁路、河道、码头联接交叉路段特别是公铁立交、跨航道桥梁的安全保护。收费公路经营企业要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对安全设施缺失、损毁的,要及时予以完善和修复,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要积极推进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暴雨、浓雾、团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能力。

(十五)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治理措施和治理资金,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实施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强化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排查确定事故多发点段和存在安全隐患路段,全面梳理桥涵隧道、客货运场站等风险点,设立管理台账,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时限,强化对整治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切实加强公路两侧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严防焚烧烟雾影响交通安全。

六、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十六)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严格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制定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计划,落实资金,加大建设和养护力度。新建、改建农村公路要根据需要同步建设安全设施,已建成的农村公路要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逐步完善安全设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以城市公交同等优惠条件扶持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拓展延伸农村地区客运的覆盖范围,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

(十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落实乡镇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调整优化交警警力布局,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发挥农村派出所、农机监理站以及驾驶人协会、村委会的作用,建立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扩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覆盖面。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支持保障,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安全技术,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

七、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十八)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公路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安全。健全和完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研究推动将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并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定期进行检查,依法严格处罚。大力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规范机动车通行和停放,严格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

(十九)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推进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道路交通执法中的应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资源,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监控信息等资源共享。严格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全面推进交通违法记录省际转递工作。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

(二十)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健全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联动的省、市、县三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机制,完善交通事故急救通信系统,加强交通事故紧急救援队伍建设,配足救援设备,提高施救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确保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

八、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一)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宣传投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二十二)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推行实时、动态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线服务。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加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手段促进驾驶人依法驾车、安全驾车、文明驾车。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儿童抓起,督促指导中小学结合有关课程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发有关交通安全教育的校本课程,夯实国民交通安全素质基础。

(二十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创新宣传教育方法,以学校、驾驶人培训机构、运输企业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开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站、电视频道,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文化氛围。

九、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

(二十四)加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督办。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联合督导、统筹协调调查、挂牌通报警示、重点约谈检查、跟踪整改落实”的联合督办工作机制,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奖惩制度,对于成效显著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级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对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约谈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

(二十五)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研究制定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规范,完善跨区域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制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

(二十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严格道路交通事故总结报告制度,省级人民政府每年1月15日前要将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向国务院作出专题报告。

(二十七)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要严格责任考核,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十八)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研究建立中央、地方、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不断拓展道路交通安全资金保障来源,推动完善相关财政、税收、信贷支持政策,强化政府投资对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将交警、运政、路政、农机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要根据道路里程、机动车增长等情况,相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完善道路交通警务保障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研究出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发展的相关保障政策,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勤执法营房等配套设施与高速公路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投入使用并给予资金保障,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予以配合支持。

国务院

年7月22日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八

一、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让每一个学生从小懂得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规则耻辱。

二、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三、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四、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五、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边情况,不要东张西望,不准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嬉戏,不边走路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六、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七、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八、在雾、雨、雪天等天气行走,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特别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挡住视线,如果撑雨伞不能让雨伞拦住视线,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九 、规范乘车、服从售票员、驾驶员的指挥。任何人不准搭乘“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超载车辆、不安全的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更不得搭乘摩托车、农用车、卡车、拖拉机等车辆。学校门卫、值班教师负责学校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十、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学生未按时到学校上课,班主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报告学校;学生未按时返家,家长要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教师,避免意外伤害。

十一 、教职工必须依法驾驶和拥有机动车辆,按时到学校和公安部门登记,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活动,规范停放车辆。

十二、学校集体一律不得经营车辆接送师生,因工作和学习确需集体使用客运车辆,必须经学校校长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教职工或学生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车。

十三 、出现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报告和报警求助的义务,所有教职工都有紧急救援的义务和责任。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九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有外出活动,要进行外出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的全校集中教育要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采取设立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橱窗、发交通安全教育材料、组织交通安全的讲座、报告会等。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的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引导学生走人行横道,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干部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十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二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三条: 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园)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 安全教育

第四条: 学校、幼儿园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 :学校、幼儿园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学生,根据年龄特点,分别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学生的教育: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及其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不乘坐“黑车”、“病车”和超员车;乘车时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当心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等。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等。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第六条: 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学生家长使用或租用“三无”车辆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联动机制。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七条: 严禁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无法组织学生在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学校、幼儿园应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按规定建设体育场地。

第八条 :对于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校、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对于自行上、下学或家长自己接送学生的,以及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学校、幼儿园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九条 :公路沿线的学生,要建立学校放学路队制度和小黄帽路队制度,使学生上、下学佩戴小黄帽或有明显黄色标志的帽子,确保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安全。

第十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告知学生家长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乘坐摩托车或骑自行车上、下学。发现学生有上述行为后,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行为,并告知家长。

第十一条: 坚决杜绝将校园、操场等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落实保障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集体组织用车时,无论时间长短、车辆多少,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局请示,获准后方可组织实施。请示中应详细说明本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含行驶路线)、人数、组织方式、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和受委托旅行社名称及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第四章 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 严格实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个人,将予以表彰;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的,或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发生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小学交通安全知识守则

1、坚持徒步上下学,不准在街道、公路上拦车、爬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2、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不管步行或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时,必须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3、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4、严禁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不准在有机动车通过的道路上做游戏。

5、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时,不准钩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准边走边看书或边玩耍。

6、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县教育局的相关要求,为了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促进学校的文明建设,树立全校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全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负责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负责制定实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篇,宣传教育和检查评比、奖惩等工作,并处理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二条 协助交警部门维持校门口学生上学、放学时秩序,实行校门口、楼梯值班制度。联系办理一切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手续。积极完成上级交通安全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交通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师生行走规定

一)行人必须靠路边行走。不得三人以上并行,妨碍交通。

二)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三)行人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四)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进行各类体育活动或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五)不准在校内道路上学习骑车。

六)不准在校内道路上扶身并行,骑车带人。

七)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妨碍交通。

第五条 校区内道路规定:

一)不许在校内道路上堆放杂物,妨碍交通。

二)在校内道路上施工,须先到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申报、登记、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在施工路段设明显标志,确保行人与车辆的安全,施工后要及时恢复原路面,保证原道路的畅通。

第六条 违章及事故处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为依据。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七条 学校人员或机动车辆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向出事地交警部门报告外,同时应向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写出事故情况报告。

第八条 对因违章造成交通事故者,根据交通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法者将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学校每年对师生员工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奖励在交通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和学生,并将评比结果报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皮拉力乡盾都拉小学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十一

一、加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优势,通过主题班会、电化教育、板报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等内容,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1、每学期当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2、每天老师要提醒学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每个月要以班为单位举行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

4、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地方课程的重要内容,并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5、每学期组织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考试,把考试情况列入评比“三好学生”的内容之一。

二、开辟交通安全绿色通道。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配合,开辟小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通道,学校指派教师、行管人员以及门卫疏通交通。

三、推行路队制。学校要在交警部门的指导下,推行学生放学路队制。要制作一批“小红帽”和路队起旗,学生在上、下学以及进行其它校外活动时,佩戴示意车辆让行的“小红帽”,举路队旗。

四、加强管理,优化交通环境。争取交警部门完善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家长接送学生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时,要对学校周围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校园周围交通环境。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十二

一、步行安全

1、步行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斑马线)。

2、不在马路上追逐嬉闹。

3、行走时不勾肩搭背。

4、三人及以上应成列行走。

5、进出教室不推挤。

二、骑车安全

1、红灯停、绿灯行,遵守交通规则。

2、靠右骑车,且骑在非机动车道或靠路边骑车。

3、不逆向骑车、不带人骑车。

4、不骑飞车,不骑单放、双放把手骑车。

5、骑车应集中注意力,不谈天、不追逐,密切注意周围车辆及行人。

6、雨天不打伞骑车,要用雨披。

7、自行车要经常保养、检修,确保刹车灵验。

三、乘车安全

1、不乘坐超载、无牌证和安全性能不良的车辆。

2、乘车时,不把头、手伸车窗外。

3、不与驾驶员谈天,不做影响行车安全的事。

4、排队上车、下车,先下后上。

四、其他安全

1、拐弯骑车要减速,穿行马路请下车。

2、晚上骑车须小心,看清路面很重要。

3、骑车不带重东西,扣动响铃要及时。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十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幼儿园应当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三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园)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学校、幼儿园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学校、幼儿园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学生,根据年龄特点,分别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学生的教育: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及其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不乘坐“黑车”、“病车”和超员车;乘车时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当心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等。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等。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第六条: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学生家长使用或租用“三无”车辆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联动机制。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七条:严禁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无法组织学生在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学校、幼儿园应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按规定建设体育场地。

第八条:对于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校、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对于自行上、下学或家长自己接送学生的,以及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学校、幼儿园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九条:公路沿线的学生,要建立学校放学路队制度和小黄帽路队制度,使学生上、下学佩戴小黄帽或有明显黄色标志的帽子,确保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安全。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告知学生家长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乘坐摩托车或骑自行车上、下学。发现学生有上述行为后,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行为,并告知家长。

第十一条:坚决杜绝将校园、操场等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幼儿园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三条:学校、幼儿园应当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落实保障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集体组织用车时,无论时间长短、车辆多少,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局请示,获准后方可组织实施。请示中应详细说明本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含行驶路线)、人数、组织方式、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和受委托旅行社名称及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第四章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严格实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个人,将予以表彰;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的,或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发生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小学交通安全知识守则

1、坚持徒步上下学,不准在街道、公路上拦车、爬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2、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不管步行或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时,必须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3、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4、严禁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不准在有机动车通过的道路上做游戏。

5、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时,不准钩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准边走边看书或边玩耍。

6、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县教育局的相关要求,为了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促进学校的文明建设,树立全校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全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负责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负责制定实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和检查评比、奖惩等工作,并处理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二条协助交警部门维持校门口学生上学、放学时秩序,实行校门口、楼梯值班制度。联系办理一切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手续。积极完成上级交通安全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交通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师生行走规定

一)行人必须靠路边行走。不得三人以上并行,妨碍交通。

二)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三)行人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四)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进行各类体育活动或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五)不准在校内道路上学习骑车。

六)不准在校内道路上扶身并行,骑车带人。

七)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妨碍交通。

第五条校区内道路规定:

一)不许在校内道路上堆放杂物,妨碍交通。

二)在校内道路上施工,须先到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申报、登记、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在施工路段设明显标志,确保行人与车辆的安全,施工后要及时恢复原路面,保证原道路的畅通。

第六条违章及事故处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为依据。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七条学校人员或机动车辆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向出事地交警部门报告外,同时应向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写出事故情况报告。

第八条对因违章造成交通事故者,根据交通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法者将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学校每年对师生员工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奖励在交通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和学生,并将评比结果报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及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市出租汽车行业安全、稳定、优质运行,促进社会经济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__?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__]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昆明市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了《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及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该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履职,确保安全生产及防火安全平安,创建平安昆明。

一、实施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二)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将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及综治维稳目标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经费的投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严格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及防火安全形势稳定。

(三)各责任单位的法人代表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各责任单位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及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级安全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到位;按规定报告安全生产及防火安全月报表和信息;建立安全生产及防火安全例会制度、事故通报制度、隐患落实整改制度等相关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五)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安全监督管理。要经常或不定期开展本行业或领域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改的落实;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确保安全目标管理的实现。

(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安全工作是单位乃至个人生存发展永恒的主题,人是起决定作用的关键因素。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及防火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七)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设。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前提下,不断修订、补充、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加强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实战应急救援演练。

(八)加强“双基”建设,做好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及综治维稳制度创新工作。

(九)各责任单位要确保年内发生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每百万车公里小于0.01人次;致人受伤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每百万车公里小于0.1人次;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每万车公里小于0.05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每万车公里小于0.2次。

(十)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人员,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重点人员、重点事项,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维稳形势及时、妥善处臵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的作用,畅通诉求渠道,坚决杜绝群体性上访事件;每季度应上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及处臵情况,遇有突发性事件随时上报。

二、奖惩办法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防火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与专委会签订责任书后,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大局出发,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单位和行业安全、稳定。专委会将组织不定期的检查,并组成评定小组对各企业本年度目标责任执行、落实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一)对评定为优秀,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计入年终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成绩,作为重要参考。

(二)考评为不合格或被一票否决的企业,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未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或隐瞒、虚报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行业通报批评。

(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未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或隐瞒、虚报事故的单位,将按《昆明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评分标准进行扣分。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全年安全生产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1、发生一起职工因生产安全或火灾事故死亡1人(含1人)以上责任事故的;

2、因安全生产及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不落实而导致死亡事故或群体受伤、群体中毒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件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

3、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安全责任事故(50%以上责任)及直接经济损失20(含)万元以上的;

4、因管理责任或“三违”等行为造成事故,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事件的;

5、发生群体性上访、罢运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

6、对安全生产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的有关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其他事项

(一)出租汽车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每半年对各企业安全生产、防火安全、综治维稳工作完成、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责任单位(部门)各一份,签字后生效。

(三)本责任书期限自__年1月21日至__年1月22日。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企业:

(主要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__年1月 日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城市客运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1、成立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组织落实好城市客运服务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管理不到位不放过,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明确不放过。安全生产领导组的工作责任内容、责任人要上报、上墙。

2、建立完善城市客运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等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

3、定期开展城市客运服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做好记录,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并及时上报总公司办公室。

4、切实加强对人力客运三轮车的服务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文明行车,安全运营。

5、对运营车辆要进行及时维修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严禁“病车”上路,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6、要加强对人力三轮车运营的管理,重点整治人力三轮车急停、猛拐、乱停、乱放、乱调头违章行驶及违规操作等现象。

7、本责任书签订后,如因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城市客运服务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将依据国家及本责任书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行政一把手、直接管理人员及当事人的责任。

8、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__市公用事业总公司__市城市客运服务中心

(监管单位)(责任单位)

负责人:负责人:

二○__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树立四种意识十六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家庭的幸福!学生的安全是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的职责,为了使学生能够健康地成长,我们学校和各位学生家长共同携起手来,关注学生生命、关爱学生生命,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为此,学校和各位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横过马路或街道要小心,注意避让车辆。

二、年龄在12岁以下的小学生上下学不准骑自行车,中学生上下学不准骑摩托车,家长要做好对学生的监管工作。

三、家长要监督学生坚决禁止乘坐农用车、载货车、报废车和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禁止乘坐有超员、超速或7座以下的小面包车辆。

四、家长要和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乘坐车辆的监督,如家长发现学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汇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教育部门,拨打交警大队报警电话:

感谢各位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大力配合!

学校(盖章)

班级: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20__.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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