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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宗教人士典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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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宗教人士典型材料
2022-10-26 19:32:36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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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宗教人士典型材料一

关键词:高校民族宗教工作;新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b9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6269(2011)04-0030-02

当今世界,民族宗教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高校是散居少数民族人群相对集中的地方,民族宗教工作在这一区域显得相对敏感。随着高校国际化进程的逐步加快,高校人员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外籍教师和外国留学生人数逐年增加,高校的民族宗教工作已成为高校统战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高校民族宗教工作,是维护高校稳定和推进高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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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进程中,民族宗教问题是当今人类社会必须面临的共同性问题之一。当前国际形势中重大的不稳定因素诸如国际危机、地区冲突、民族纷争等问题往往与民族宗教问题处理不当和一些别有用心的国家挑唆指使密切相关。民族宗教问题所呈现的国际性、复杂性、普遍性、长期性等特点。对于多民族国家而言,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内各民族的团结,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当今社会,一个国家民族宗教问题的尖锐和突出,不仅使其自身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受到影响,还会影响到周边国家乃至整个地区的稳定。

目前,我国高校的民族宗教问题不仅涉及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掺杂着国际因素。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大学扩招和高校逐步与国际接轨,少数民族大学生和海外留学生人数不断增加,高校的民族宗教问题已经从国内走向国际,高校的民族宗教问题必须引起高度关注和重视。要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必须深刻领会和把握党对民族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在处理民族宗教事务中不违背党的原则,不伤害民族感情,不激化民族矛盾,做到游刃有余,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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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海外留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人数逐年增加

海外留学生人数的增加,使信仰宗教的学生人数也随之增加,特别是信仰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等教派的学生人数显著增多。海外留学生中信教学生的精神寄托和信仰追求,由于远离本土,在异国他乡和语言不通等因素,他们不便去中国人的教堂或宗教场所做礼拜等,于是他们会在校园内自发形成一些小团体,定期或不定期地活动,有时还会有信教的外籍教师参与其中。信教的留学生和外籍教师时常需要庆祝一些宗教节日,他们常常会有聚会的要求,这给学校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考验。以前由于信教学生人数较少,即使有节日聚会,规模较小,影响面也较小,校方无需专门提供场所或配备管理人员。而现在由于信教学生人数增加,同一教派的人员既有中国的少数民族师生,又有外国的教师和留学生,需要参加宗教节日聚会活动的人数增加了,影响范围也扩大了,如果不能正确的引导和监管,放任自流,将会给校园稳定带来隐患。如果学校要出面监管,投入的人力物力又难以承受。这就给高校的管理增加了难度。特别是在一些敏感和特殊时期,校方采取的办法更多的是限制或禁止此类活动,但宗教节日和信教学生的需求客观存在。如何处理好这一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二)高校学生成为一些西方国家实施“和平演变”策略的重要对象

一些西方国家常利用民族宗教问题来干涉我国内政,他们常常打着“民主”与“人权”的幌子,对我国实施“分化”和“西化”战略,还企图利用达赖把西藏问题“国际化”,或者利用东突分子等宗教极端势力搞“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煽动民族分裂。在这样的国际大气候背景下,国际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时常利用学生的单纯和热情制造事端,借此激化民族内部矛盾,来达到扩大影响、实现分裂的目的。这使得高校这一敏感的领域,民族宗教问题更加敏感。

某些境外宗教团体和组织常以资助贫困地区的学生为名,专门提出要资助来自西藏和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学生,而且承诺资助多年,其目的就是为了在少数民族学生中培养他们的亲信;还有一些以各种名目和理由来资助学生社团开展一些活动,或者以资助出国留学或资助科研项目为名,对高校的师生进行宗教和文化渗透。

(三)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使高校民族宗教工作的难度增加

经济全球化使民族宗教问题与世界经济发展相关连,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利益冲突,常常以宗教分歧和矛盾的形式来体现;而许多宗教冲突的发生,其深层原因往往在于其民族实际利益的不均衡。我国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相对缓慢,而来自这些民族地区的师生在高校中对这种差距感受十分深切,再加在高校受国外许多思潮和行为的影响较快,这给一些缺乏政治、文化辨别能力的少数民族学生在思想上带来一些冲击和不良影响。

每年高校招收的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他们不像城市其他散居少数民族那样,离开家乡久了,许多生活习惯、思维方式已大多被汉族同化;而这些学生他们是直接从民族地区来的,他们的家乡和亲人都还在少数民族自治区,每年的寒暑假也要回家乡,他们与这些民族地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目前高校的国际化氛围,使这些来自民族地区的学生突然从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进入一个相对开放的世界,对于这些在思想上缺乏免疫力的少数民族学生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有的还会对西方的一切都顶礼膜拜,如果遇到西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他们从事分裂活动,他们的鉴别能力也相对较弱。

此外,来自富裕地区的学生和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在思想意识和对待问题的看法上差异较大。这样一些很小的事情都容易引起纷争,如果这些小的摩擦和纷争不能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或被人利用,往往会演变出大的事件,这对和谐校园的建设是一大隐患。

(四)信息现代化和我国在思想文化建设方面的相对滞后使高校民族宗教问题显得更加严重和迫切

随着通讯及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现代化时代已经来临,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方式多元化且快捷方便。由于我国在思想文化领域的建设相对薄弱滞后,人们的精神生活相对空虚,宗教也就容易趁虚而入。某些宗教组织除了人对人的传递宗教信息外,还通过互联网、短信等方式向人们灌输宗教思想。这使得一些缺少精神寄托的人们更容易接受宗教宣传。信教的人群开始向有文化有知识的青年人(包括大学生)扩散,有些人把信教当做一种文明、高雅的精神生活加以崇尚。一些邪教组织,利用了这一新现象,控制人们的思想,制造事端,破坏安定团结。如何正确地用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引导青年人寻找健康的精神家园成为高校思想文化建设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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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要从全局利益出发,正确理解和认识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忧患意识

高校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要努力提高政治敏锐性,把握处理事务的规律性,特别在国际国内形势敏感时期,要有对事态变化的预见能力,尽量争取主动,创新制度,完善机制,切实加强高校的民族宗教工作。

(二)建立高校民族宗教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积极应对高校民族宗教方面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

除了关注本国少数民族学生的突发事件外,还应重视并关注在华海外留学生的突发事件,因其产生的影响范围更广,容易牵涉并引起国际纠纷。高校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要提高对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汇报、早处理”,确保稳定。

(三)建立学校统战部与市、区委统战部以及市、区委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之间的联系协调机制

积极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保持信息渠道畅通,一旦有情况发生,应及时向上级民族宗教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情况,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尽量把事情控制和处理在萌芽状态,控制事态的发展。

(四)在高校教职工中积极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

要做好高校的民族宗教工作,必须要有一支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在少数民族干部问题上,要切实做到“大力培养,大胆提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其次,在已成立少数民族联谊会的高校,还应充分发挥少数民族联谊会的作用,使它成为团结联系少数民族师生的纽带和桥梁,他们在许多方面有着汉族干部难以替代的作用和影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积极协调利用各级爱国宗教团体力量

为了更好地引导信教青年学生正确对待宗教信仰等问题,高校还可以利用各级爱国宗教团体的力量,共同为高校信教青年学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建设和谐校园保驾护航。

“民族宗教无小事”。面对当今日趋复杂的民族宗教问题,我们既要更加注重提高新形势下做好高校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善于利用宗教的积极因素,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贡献,又要善于在扩大开放中抵御宗教渗透,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主要内容,有效防范和处理与民族宗教因素相关的突发事件,科学地做好高校的民族宗教工作,为实现民族大团结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爱国宗教人士典型材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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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2个民族乡,9个民族村。全市有蒙古族、满族、回族、朝鲜族等18个少数民族,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为29150人,占总人口的6.6%,其中蒙古族人口为13712人。

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把加速推进民族乡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为全市工作重点。我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加快民族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1、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呼和**和**两个民族乡都是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乡,多年来经济结构单一,种植结构单一,一直以粮食作物为主,农业生产与市场脱钩,经济效益低,发展缓慢。近年来我们从产业结构调整入手,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种植业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种植结构。利用举办培训班,组织科技人员下乡讲座,开展市场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和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水平,使农民尽快了解和进入市场,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进一步优化了两个乡的种植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变。杂粮杂豆、花生、辣椒、油葵、玉米制种等经济作物已逐步形成主导作物,占两个乡种植面积的60—80%。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订单农业。在充分的市场调查基础上,组织农民与相关部门和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农民按照合同签订要求种植,公司提供种子、技术指导等项目服务,产后包收。比如辣椒、制种玉米的种植,所有的种植户都与相关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

2、发展牧业经济,培育主导产业。

几年来,我市在抓好传统牧业改良、科学饲养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奶牛的开发,培育新的牧业经济增长点。发展奶牛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两个民族乡,蒙古族人口较多,有传统的养牛习惯,特别是**乡距乌市较近,依靠乌市蒙牛乳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看准了这一优势,把发展奶牛做为两个民族乡产业结构的重点来抓,加大扶持力度、狠抓落实。从xx年开始用于两个乡奶牛业投资达2500万元,其中贷款1500万元,现在两个乡的奶牛业已成为两个乡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加快发展民族乡基础建设的主要做法。

1、抓道路交通建设,改善交通条件。**两个民族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两个民族乡的交通问题,xx年以来先后投资1000万元,修通了**到**的35公理柏油路,**到东升的20公理柏油路。从xx年以来两个乡又实施了村村通工程建设,民族乡虽小,但幅员面积大,村屯之间距离较远,当地群众又十分困难,投资难度很大,但我们克服种种困难,积极投入到两个民族乡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当中,到今年年底,村村通工程全部完工。目前,两个民族乡的交通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抓群众饮水工程,解决民族乡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由于自然地貌因素,**和**两个乡在人畜饮水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乡水含氟量高,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两个民族乡的饮水问题,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给予扶持。几年来为**打深水井57眼,上自来水8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大大缓解了该乡多年来饮水困难。xx年市里又把**乡确定为防病改水重点乡,实施了防病改水项目工程。新上自来水14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全乡19个自然屯全部安装了自来水,目前,全乡已实现了安全用水。

3、抓民族教育,促稳定发展。由于我们多年来的努力,我市两个民族乡教育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民族教育稳定发展。两个乡的中小学校不仅上了一机一幕,音体美各种教学器材齐全,而且建有电教室,有专门的蒙文班。两个乡中心小学、中学都建成了微机室和试验室。为了办好民族教育,两个乡均配有蒙文教师。蒙古族学生报名中考也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一是凡是到蒙初中就读学生免交学杂费、住宿费、管理费;二是蒙古族学生报考重点高中,市教育局将根据报考人数单独确定指标生;三是蒙语文成绩按20%权重计入中考总分。这些优惠措施,保证了我市民族教育的稳定发展。

(三)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确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1、认真宣传贯彻《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利用会议学习、广播电视、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最广泛的人群特别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和知道《条例》精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认真落实两个《条例》,对两个民族乡进行重点扶持。虽然我市财政困难,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进行扶持,但是我们在发放各类贷款,确定项目资金的投向时对民族乡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比如生态建设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奶牛产业等方面,对两个民族乡都给予了重点扶持。

3、积极为民族乡争取项目资金,靠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今年7月,**乡中心小学申请筹建微机室项目,我们帮助其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15万元。同时,也是在7月份,我们又为**乡申请的《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50万元。目前,两个项目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我们相信项目的建设和完成,一定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问题与建议。

1、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我市两个民族乡自然条件都比较差,**乡地处半山区,生态条件非常恶劣,水源不足,干旱严重,完全靠天吃饭,大旱年份连人畜饮水都出现困难,**乡80%土地都是沙丘地带,土质瘠薄,风沙干旱严重。由于自然条件的原因,民族乡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较慢,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

2、民族政策落实难以到位。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紧张,有些民族政策没能落实到位,由其是有些政策弹性较大,更难以落实。我市的9个民族村,多年来就没有享受到民族政策的优惠。

3、国家及上级政府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很大,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民族部门开展的“兴边富民行动”等都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制定了扶持政策,但对像我市这样的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的扶持却非常少,建议上级政府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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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现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四种宗教,信教群众约18500人,其中佛教信徒约6500人,伊斯兰教信徒约780人,基督教信徒约11120人,天主教信徒约100人。全市各类宗教活动场所22处,其中城内5处,农村乡镇17处。全市有宗教教职人员8人,其中佛教2人,基督教4人,伊斯兰教2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状况,基本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宗教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创新管理宗教事务的方式方法,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服务,全市宗教领域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保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

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握政策、尊重信仰、加强管理、引导适应”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切实保障了宗教的稳定局面。

1、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全市宗教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大大提高了宗教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还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宗教干部运用政策灵活自如,信教群众宗教生活合法有序的良好局面。

2、配备宗教职能部门干部,促进宗教工作正常开展。xx年,我市为我局增设了一名领导指数,xx年又增加了2个行政编制,充实了我宗教部门力量,推动了宗教工作的全面开展。

3、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维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我们在实地考察研究和了解信教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在大通乡、**乡、那金镇、**镇新增批了四个活动场所(均为基督教),大大方便了信教群众,基本满足了他们宗教生活的需要。

4、谨慎稳妥地处理多年来的市佛教界的不稳定状况。一方面是根据德安禅寺住持久病不能理法的实际情况,应广大信徒的要求,征求原住持悲君师父推选一名住持人(释妙法)。经我局考核、审查后向**市宗教局和省佛协做举荐、协调工作,最终得以平稳过渡。现寺院佛事正常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我们考虑到寺庙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当年明仁老住持的信徒,为确保他们不在为住持一事再起风波,我局经多方协调为其不爱去寺庙的居士争取了报批念佛堂一处,现已初具规模。

5、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推动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积极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到省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几年来先后选派8名素质较好的教职人员参加省宗教政策理论培训班。同时,我局每年开办一次宗教教职人员及信徒骨干培训班,对他们进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宗教知识等内容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市宗教界对宗教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使他们既能依法活动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抓住关键,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几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制止非法、抵御渗透”的原则,将宗教工作纳入到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

1、依法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按照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自xx年以来,依法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登记,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我们还多次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会计、出纳等管理人员,进行了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并帮助其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2、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按照**市宗教局下发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我局每年都与城建、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各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切实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结合省、**市开展整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工作,我市集中力量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整治,先后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全市专项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取缔聚会点3处、自封传道人1人。

4、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定片、定点)。通过“三定”管理,在教职人员中实行优胜劣汰,促进了传教人员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抵制外来的非法传教活动,保证了各个活动点信教群众的相对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5、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打“邪”治“非”和抵制宗教渗透活动。近年来,我们与统战、公安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邪治非、抵制渗透的专项斗争。通过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将渗入到我市的“门徒会”等2个xx组织彻底摧毁,2名首要分子被依法劳教,11人受到治安处罚,143人具结悔过。经过坚持不懈地深入打“邪”治“非”和抵制渗透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净化了社会环境。

6、依法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一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今年5月,市清真寺原院落(*期间)土地纠纷一事上访发生后,我局经过深入调查,认识到问题十分严重,立即向市领导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解决。目前,此事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一场40多年的土地纠纷在我局的努力和市领导的重视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二是认真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基督教堂在迁建过程中,在我局的积极协调下,市政府在黄金地段解决土地约1万平方米,并协调城建、消防等部门给予减免教堂建设的相关费用,使一个全省居首的高标准基督教堂在我市如期建成。

(三)积极引导,鼓励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近年来,我们通过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了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结合荣辱观教育活动,指导宗教界开展以“xxxx”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引导各宗教将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各自的教规教义相结合,不断净化灵魂,提高道德修养。

二是充分利用宗教缓和情绪的特点,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引导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信教群众之间和睦相处,并与宗教教职人员搞好密切联系,在他们的积极配合下,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引导宗教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推荐宗教教职人员分别担任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带动广大信教群众建言献策。

四是引导宗教在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各宗教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近几年来,宗教界为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共捐物捐款约41万元,其中佛教界妙藏法师一人捐款达15万元;我们号召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到我市的五城建设中来,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各宗教活动场所都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活动,其中红旗基督教活动点义务植树700多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宗教部门的机构设置、干部配置、办公环境、工作经费与所承担的任务要求差距很大,无法适应当前宗教形式和任务的需要,亟待充实和加强。特别是随着私设聚合点的逐渐增多,我局没有交通工具,又无专项工作经费,执法检查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二是宗教工作网络虽以建立,但按要求开展工作还有较大差距。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楷模,品德上能服众的爱国宗教人士比较少,也影响了宗教政策法规的落实。

三是由于市财政宗教团体预算不能到位,我市宗教团体还没有建立,按上级要求伊斯兰教和佛教都应当建立协会,现在有的虽已建立,但活动开展的较少。

爱国宗教人士典型材料三

根据喀什地区教育局《关于认真学习“11名维吾尔族大学生的公开信的通知》的通知,为了能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认清“三非”(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的危害和本质,自觉抵御并能够做到主动检举揭发非法宗教活动,特制订全体教职工公开承诺及责任书如下:

一、教职工要树立强烈的正义情怀和对祖国的热爱之情。

二、教职工要强化自学意识,强化党的民族、宗教和民族政策的学习,自觉践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新疆精神。

三、在任何时刻都清醒地认识到:坚决抵制邪恶极端,与极端思想作斗争。

四、做到“六个不”

1、不参与“三非”活动,承担引领一个家庭的重要责任,管好自己、家庭和亲属,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影响;

2、不向学校提出过宗教活动的要求,不在工作期间过宗教生活;

3、不着宗教色彩浓厚服饰,做到着装得体、举止文明;

4、不参与地下讲经活动,家庭成员不参与非法学经活动;

5、不浏览、不下载、不转发、不传播非法宗教宣传品和非法宗教有害信息、视频等;

6、不受任何人扇动蛊惑教唆参与任何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恐怖活动,积极举报“三非”案件。

五、对发生在身边的符合 “非法宗教活动26种”表现特征的非法宗教活动要积极大胆及时举报,对宗教氛围浓厚、妇女带面纱、青年留胡须情况要及时上报。

六、禁止在伊斯兰斋月期间封斋。

七、以上承诺书要求教职工确认了解并保证遵守。

承诺人(责任人):

20xx年x月x日

爱国宗教人士典型材料四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第十二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强化党员党性修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李俊镇党委要求友爱村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我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我剖析自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保证坚决不信仰宗教,不参与宗教活动,根据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剖析如下:

情况汇报如下:

(一)理想信念方面。我始终坚信,共产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开宗明义,强调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绝不应该信仰宗教,绝不应该参加各类宗教活动,没有组织批准绝不可以参加宗教事务管理活动。

(二)党性观念方面。本人还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修养,进一步提高科学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今后在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思想观察事物、了解事物、处理问题,约束自己、改造自己。

(三)遵纪守规方面。做合格共产党员,必须要做到执行纪律合格。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明确要求,共产党员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不得信仰宗教,中纪委发文指出,共产党员绝对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在宗教信仰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垂范,坚决执行党的纪律,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严守信仰底线,不信仰宗教,我个人始终把做一名合格党员作为对自己的标准,坚决不信仰宗教,不做表面合格、背后信教的两面人,坚决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四)对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方面。党历来主张在宗教问题上坚持两点论:一方面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政治上团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加强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另一方面进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宣传教育,在思想上引导干部群众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第一书记,目前在对支部党员的思想教育方面抓得还不够紧,与个别信仰不坚定的党员、党性原则不强的党员谈心谈话、转化教育的力度还不够大。

目前存在的问题:由于宗教外部环境复杂、内部关系复杂、人员身份复杂、宗教信仰场所复杂导致对宗教认识不透彻,宗教活动与传统文化活动之间边界模糊,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还是个人能力不足、学习不到位造成的。

针对这些问题,我还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以党章、《条例》等党规党纪为活动边界,一切行为都在纪律这把尺子的测量范围内,时刻保持不触红线、不破底线、不碰高压线的警醒,确保自己的行为始终符合党规党纪的要求,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专题培训、宗教基本知识考试、完成相关心得体会,用组织力量进行自我净化、用制度力量进行自我完善、用作风力量进行自我提升。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支部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我支部党员的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既然我们选择了共产党,就要时刻牢记入党誓词,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和为党工作的职责,始终遵循党章党规,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觉做到信仰上更坚定、党性上更纯洁、守纪上更自觉、干事上更勤勉,做合格的共产党员。

爱国宗教人士典型材料五

根据乌苏市第四小学传达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文件,开展“抵制非法宗教 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主题活动要求,为了能使广大师生进一步认清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和本质,自觉抵制并能够做到主动检举揭发非法宗教活动,特制订班级及各任课教师公开承诺及责任书如下:

一、牢记党中央明确提出的“当前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 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这一重要论断。

二、班级学生及老师要强化自学意识,强化党的民族、宗教和民族政策的学习,自觉践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 互助、 开放进取”新疆精神。

三、认清非法宗活动屡禁不止,成为滋生暴力恐怖犯罪 的温床。利用非法宗教活动从事分裂破坏活动,是当前民族 分裂主义的主要特点。她们披着宗教的外衣,利用群众朴素 的宗教感情,煽动宗教狂热,鼓吹“圣战” ,宣传分裂思想, 培植民族分裂势力,干预司法、行政、教育、制造骚乱,哪 里非法宗教活动猖獗,哪里就不得安宁。

四、在任何时刻都清醒地认识到:宗教信徒在宗教场所 内或者个人按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进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都是合法的。

五、在本班积极的宣传不能参加任何非法宗教活动,并积极引导全体师生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倡导大家共同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 定。

六、对发生在身边的符合“非法宗教活动 26 种”表现 特征的非法宗教活动要积极大胆及时举报,对宗教氛围浓 厚、妇女带面纱、青年留胡须情况要及时上报。

七、严禁在假期纵容、引导子女参与诡秘的地下教经活 动。

八、禁止在伊斯兰斋月期间封斋。

九、对以上行为和无端散步破坏民族团结、伤害民族感 情的言论的人员按照程序法规严惩不贷。

十、以上承诺书要求师生确认了解并保证遵守。 班级:乌苏市第四小学三年级(6)班

承诺人(责任人) :

签订日期:

爱国宗教人士典型材料六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和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在维护祖国统一,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强烈谴责暴力恐怖行径。铁干里克气象站全体干部职工郑重承诺不参加宗教活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同非法宗教活动做斗争出以下承诺:

1、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崇尚科学,宣传无神论,反对有神论和封建迷信; 2、我无论何时何地不做如下宗教活动:念经、讲经封斋、做乃麻孜、烧香、拜佛均视为参加;自觉践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新疆精神;

3、我不允许向未成年人宣传宗教教义,不安排或纵容子女参加宗教活动,知道其他教职工或学生参加宗教活动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不穿戴有宗教色彩的服饰;

4、我不传谣、不信谣、不上当;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事,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话;

5、我充分认识”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坚决同”三股势力”作斗争。

6我不阅读、书写、印发、销售、张贴、保管宗教语录、宗教书刊及宗教宣传品,不收听宗教广播;

7、我不向宗教场所捐款、捐物,也不能接受宗教教职人员赠送的礼品;

8、我如有违反以上条款,甘愿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名:

xx年x月x日

爱国宗教人士典型材料七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第十二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强化党员党性修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李俊镇党委要求友爱村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我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我剖析自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保证坚决不信仰宗教,不参与宗教活动,根据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剖析如下:

情况汇报如下:

(一)理想信念方面。我始终坚信,共产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开宗明义,强调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绝不应该信仰宗教,绝不应该参加各类宗教活动,没有组织批准绝不可以参加宗教事务管理活动。

(二)党性观念方面。本人还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修养,进一步提高科学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今后在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思想观察事物、了解事物、处理问题,约束自己、改造自己。

(三)遵纪守规方面。做合格共产党员,必须要做到执行纪律合格。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明确要求,共产党员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不得信仰宗教,中纪委发文指出,共产党员绝对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在宗教信仰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垂范,坚决执行党的纪律,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严守信仰底线,不信仰宗教,我个人始终把做一名合格党员作为对自己的标准,坚决不信仰宗教,不做表面合格、背后信教的两面人,坚决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四)对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方面。党历来主张在宗教问题上坚持两点论:一方面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政治上团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加强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另一方面进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宣传教育,在思想上引导干部群众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第一书记,目前在对支部党员的思想教育方面抓得还不够紧,与个别信仰不坚定的党员、党性原则不强的党员谈心谈话、转化教育的力度还不够大。

目前存在的问题:由于宗教外部环境复杂、内部关系复杂、人员身份复杂、宗教信仰场所复杂导致对宗教认识不透彻,宗教活动与传统文化活动之间边界模糊,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还是个人能力不足、学习不到位造成的。

针对这些问题,我还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以党章、《条例》等党规党纪为活动边界,一切行为都在纪律这把尺子的测量范围内,时刻保持不触红线、不破底线、不碰高压线的警醒,确保自己的行为始终符合党规党纪的要求,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专题培训、宗教基本知识考试、完成相关心得体会,用组织力量进行自我净化、用制度力量进行自我完善、用作风力量进行自我提升。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支部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我支部党员的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既然我们选择了共产党,就要时刻牢记入党誓词,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和为党工作的职责,始终遵循党章党规,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觉做到信仰上更坚定、党性上更纯洁、守纪上更自觉、干事上更勤勉,做合格的共产党员。

爱国宗教人士典型材料八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第十二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强化党员党性修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李俊镇党委要求友爱村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我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我剖析自查,根据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剖析如下:   

(一)理想信念方面。我始终坚信,共产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开宗明义,强调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绝不应该信仰宗教,绝不应该参加各类宗教活动,没有组织批准绝不可以参加宗教事务管理活动。

(二)党性观念方面。本人还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修养,进一步提高科学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今后在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思想观察事物、了解事物、处理问题,约束自己、改造自己。   

(三)遵纪守规方面。做合格共产党员,必须要做到执行纪律合格。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明确要求,共产党员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不得信仰宗教,中纪委发文指出,共产党员绝对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在宗教信仰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垂范,坚决执行党的纪律,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严守信仰底线,不信仰宗教,我个人始终把做一名合格党员作为对自己的标准,坚决不信仰宗教,不做表面合格、背后信教的两面人,坚决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四)对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方面。党历来主张在宗教问题上坚持两点论:一方面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政治上团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加强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另一方面进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宣传教育,在思想上引导干部群众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第一书记,目前在对支部党员的思想教育方面抓得还不够紧,与个别信仰不坚定的党员、党性原则不强的党员谈心谈话、转化教育的力度还不够大。   

目前存在的问题:由于宗教外部环境复杂、内部关系复杂、人员身份复杂、宗教信仰场所复杂导致对宗教认识不透彻,宗教活动与传统文化活动之间边界模糊,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还是个人能力不足、学习不到位造成的。   

针对这些问题,我还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以党章、《条例》等党规党纪为活动边界,一切行为都在纪律这把尺子的测量范围内,时刻保持不触红线、不破底线、不碰高压线的警醒,确保自己的行为始终符合党规党纪的要求,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专题培训、宗教基本知识考试、完成相关心得体会,用组织力量进行自我净化、用制度力量进行自我完善、用作风力量进行自我提升。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支部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我支部党员的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既然我们选择了共产党,就要时刻牢记入党誓词,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和为党工作的职责,始终遵循党章党规,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觉做到信仰上更坚定、党性上更纯洁、守纪上更自觉、干事上更勤勉,做合格的共产党员。

爱国宗教人士典型材料九

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会不经意讨论党员能不能信教的问题。在这里,给出明确答案,共产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

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应保持清醒认识,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记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政党的一大特点。但是,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隐性信教,背离了党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在不信教问题上绝无折扣可打、绝无变通可言。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这是由党的理想信念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党员如果信仰宗教、传播宗教思想,就意味着理想信念的动摇和滑坡。有些党员认为,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所以自己也能信教。我国宪法的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党员对此必须正确理解。共产党员是比一般公民具有更高政治觉悟、更高政治信仰、更强组织纪律性的“特殊公民”,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还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这决定了共产党员在世界观、政治立场、理论品格和社会理想等方面都与信教群众有着根本区别。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是完备的哲学唯物主义。共产党员认识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为了认识把握社会发展规律,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格是与时俱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促进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这些都与宗教对信教群众的要求有着根本区别。因此,共产党员应始终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不能到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古人说: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本根不摇,则枝叶繁荣。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建党99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主要是因为我们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价值和信念,产生了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钙质就不会流失,骨头就硬,就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就明白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相反,本失则一切尽失。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某些落马的贪官,算命看相,烧香拜佛,弃守共产党人应有的底线,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他们这种行为,完全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又如何能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走向迷失和贪腐也就成了必然。其实,这些人,有的是以宗教为幌子,掩盖自己贪腐的内心、肮脏的灵魂,缓解自己惶恐的心理、不安的心灵;有的则是歪曲宗教信仰,搞的是封建迷信,信的是利己主义、为官哲学。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总开关扳错了位,信仰丧失、理想缺失、精神迷失、宗旨丢失。

至于不允许党员信教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之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说法实质上是假冒公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当一个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根据公民所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

如果我们党允许某些人希望的那样对党员信教开禁,带来的恶果却显而易见。

第一,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党的分裂。

第二,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领导,五大宗教及其他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这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在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极力利用宗教在一些民族地区从事分裂主义活动的情况下,允许党员信教将极大削弱党的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恰恰是在西藏和新疆这两个反分裂斗争极为尖锐的地方,自治区党委都鲜明坚持党员不能信教,这不是偶然的。

第三,如果党员信教,则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将出现宗教徒管党的宗教工作的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也不可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宗教,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当前有的地方党政领导把宗教作为获取经济利益和提高本地知名度的工具,视为工作业绩,争相滥修大佛和寺庙,热衷大规模宗教活动,人为助长宗教热,而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对宗教团体的教育引导根本不当回事,导致混乱现象蔓延。这种现象的出现,与一些党员干部放弃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甚至成为事实上的宗教徒是密不可分的。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就党的任务和宗旨而言,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代表信教群众的利益。而代表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除了代表他们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也包括要尊重他们精神上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都充分证明,我们同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是主要的,而在宗教信仰问题上的差异性是次要的,因此在正确方针政策指引下,完全可以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共同致力于革命和建设各个时期的大目标。同时,我们党始终坚持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所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团结、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所必需的。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但应关心党的宗教工作、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宗教工作,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把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能不能坚定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是检验共产党员党性是否坚强、人民立场是否牢固、与人民的联系是否密切的重要标准。共产党员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善于与宗教界人士交朋友,注意倾听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凝聚力。

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爱国宗教人士典型材料十

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会不经意讨论党员能不能信教的问题。在这里,给出明确答案,共产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

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应保持清醒认识,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记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政党的一大特点。但是,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隐性信教,背离了党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在不信教问题上绝无折扣可打、绝无变通可言。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这是由党的理想信念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党员如果信仰宗教、传播宗教思想,就意味着理想信念的动摇和滑坡。有些党员认为,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所以自己也能信教。我国宪法的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党员对此必须正确理解。共产党员是比一般公民具有更高政治觉悟、更高政治信仰、更强组织纪律性的“特殊公民”,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还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这决定了共产党员在世界观、政治立场、理论品格和社会理想等方面都与信教群众有着根本区别。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是完备的哲学唯物主义。共产党员认识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为了认识把握社会发展规律,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格是与时俱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促进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这些都与宗教对信教群众的要求有着根本区别。因此,共产党员应始终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不能到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古人说: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本根不摇,则枝叶繁荣。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建党99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主要是因为我们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价值和信念,产生了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钙质就不会流失,骨头就硬,就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就明白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相反,本失则一切尽失。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某些落马的贪官,算命看相,烧香拜佛,弃守共产党人应有的底线,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他们这种行为,完全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又如何能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走向迷失和贪腐也就成了必然。其实,这些人,有的是以宗教为幌子,掩盖自己贪腐的内心、肮脏的灵魂,缓解自己惶恐的心理、不安的心灵;有的则是歪曲宗教信仰,搞的是封建迷信,信的是利己主义、为官哲学。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总开关扳错了位,信仰丧失、理想缺失、精神迷失、宗旨丢失。

至于不允许党员信教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之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说法实质上是假冒公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当一个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根据公民所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

如果我们党允许某些人希望的那样对党员信教开禁,带来的恶果却显而易见。

第一,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党的分裂。

第二,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领导,五大宗教及其他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这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在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极力利用宗教在一些民族地区从事分裂主义活动的情况下,允许党员信教将极大削弱党的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恰恰是在西藏和新疆这两个反分裂斗争极为尖锐的地方,自治区党委都鲜明坚持党员不能信教,这不是偶然的。

第三,如果党员信教,则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将出现宗教徒管党的宗教工作的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也不可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宗教,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当前有的地方党政领导把宗教作为获取经济利益和提高本地知名度的工具,视为工作业绩,争相滥修大佛和寺庙,热衷大规模宗教活动,人为助长宗教热,而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对宗教团体的教育引导根本不当回事,导致混乱现象蔓延。这种现象的出现,与一些党员干部放弃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甚至成为事实上的宗教徒是密不可分的。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就党的任务和宗旨而言,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代表信教群众的利益。而代表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除了代表他们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也包括要尊重他们精神上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都充分证明,我们同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是主要的,而在宗教信仰问题上的差异性是次要的,因此在正确方针政策指引下,完全可以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共同致力于革命和建设各个时期的大目标。同时,我们党始终坚持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所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团结、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所必需的。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但应关心党的宗教工作、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宗教工作,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把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能不能坚定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是检验共产党员党性是否坚强、人民立场是否牢固、与人民的联系是否密切的重要标准。共产党员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善于与宗教界人士交朋友,注意倾听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凝聚力。

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爱国宗教人士典型材料十一

在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不小心讨论了党员能否相信。在这里,给出明确的答案,共产党员绝对不能信仰宗教。

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越来越多,对宗教的认识也越来越多,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密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了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甚至党内发出声音,认为应该禁止,允许党员信任教育,列出党员信任教育的各种原因和党员信任教育的诸多好处,指责党员信任教育不允许违反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精神。事实上,我党对党员不能相信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来没有动摇过。这一原则由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党的各级组织和许多党员要保持冷静的认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这个原则。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不论者,遵守党章的规定,坚定理想信念,记住党的宗旨,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党的一大特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隐藏着信教,背离了党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些标准》明确规定:党员不得封建迷信,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邪教,不得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在全面严格控制党的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在不相信教育的问题上决不打折,决不能说话。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这是由党的理想信念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从无神论开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党员信仰宗教,传播宗教思想,意味着理想信念的动摇和滑坡。一些党员认为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自己也可以信任。

我国宪法的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党员必须正确理解这一点。共产党员是比一般市民具有更高政治意识、更高政治信仰、更强组织纪律性的特殊市民,不仅要遵守国家法律,还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武装的先进政党,决定了共产党员在世界观、政治立场、理论品格、社会理想等方面与信息教育大众有根本区别。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如列宁所指,是完善的哲学唯物主义。

共产党员认识和把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规律,承担自己的历史使命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所有理论和奋斗都要致力于实现最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格与时俱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际联系的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物质财富非常丰富,人民精神境界大幅提高,促进大家自由全面发展。这些都与宗教对信教大众的要求有根本区别。因此,共产党员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古人说:万物得本人生,百事得道人成,根本不摇,枝叶繁荣。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的根本、精神和主心。建党99年来,我们党从弱到强,从胜到大,主要是因为我们总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价值和信念,产生了非常强大的信仰力、理想力、纪律力。一个共产党员,有了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的理想,钙就不会流失,骨头就会变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就会明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在宗教中找不到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相反,如果失去了,一切都会失去。理想的震荡是最危险的震荡,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一些落马的贪婪官员,算命师,烧香拜佛,放弃共产党人应有的底线,不相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他们的行为,完全忘记了党的纪律,失去了党员的身份,如何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迷路和腐败也是必然的。事实上,他们中的一些人以宗教为幌子,掩盖他们腐败的内心和肮脏的灵魂,缓解他们恐惧的心理和焦虑。有些人歪曲宗教信仰,做封建迷信,相信自己和官方哲学。根本原因是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总开关错位,失去信仰,失去理想,失去精神,失去宗旨。

关于不允许党员信教违反宗教信仰的自由,完全站不住脚。这种说法实质上是以假公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公民志愿者加入中国共产党时,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意味着他根据公民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自愿选择不信任宗教。

如果我们党允许某人希望这样禁止党员信教的话,结果很明显。

第一,如果允许党员信任教育,允许党内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神论与无神论并存,一定会引起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思想、理论上引起党的分裂。

第二,允许党员信教,允许一些党员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依靠不同宗教者的门下,接受各种宗教组织的领导,五大宗教和其他宗教在党内各自构成系统,这一定会给组织带来党的分裂。目前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在一些民族地区从事分裂主义活动时,党员信教大大削弱了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正是西藏和新疆两个反分裂斗争非常尖锐的地方,自治区党委明确主张党员不能相信教育,这不是偶然的。

第三,党员信教,一定会成为宗教势力的代言人,有些地方会出现宗教管理党的宗教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帮助宗教热,不能平等对待所有宗教,党的宗教工作会从根本上动摇。现在,一位地方党政领导人把宗教作为获得经济利益和提高当地知名度的工具,视为工作业绩,滥用大佛和寺院,热衷于大规模的宗教活动,人为助长宗教热,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宗教团体的教育指导不当,混乱现象蔓延。这种现象的出现与一些党员干部放弃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甚至成为事实上的宗教徒密不可分。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理论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依赖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有可能消失。

要达到这种状态,需要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此之前,如列宁所说,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妨碍宗教的真正消灭。宗教的最终消失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失长。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坚持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要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就党的任务和宗旨而言,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代表信教群众的利益。代表信教大众的根本利益,不仅代表政治利益、经济利益,还包括尊重他们精神上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

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历史充分证明,我们与信教大众的基本利益一致性是主要的,宗教信仰问题的差异性是次要的,在正确的方针政策指导下,完全可以政治团结合作,信仰相互尊重,共同致力于革命与建设各时期的大目标。同时,我们党始终坚持依靠最广泛的人民群众力量,其中当然包括很多信息教育群众。因此,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团结、凝聚众多信仰,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所必需的。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但要关心党的宗教工作,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创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要做好宗教工作,许多党员干部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尊重信教大众的信仰,把信教大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能否坚定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是检验共产党员党性是否坚强、人民立场是否坚定、与人民的联系是否密切的重要标准。共产党员要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善于与宗教界人士交朋友,注意倾听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宗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凝聚力。

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在一般大众身上。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仅不能信仰宗教,还要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共产党员尊重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爱国宗教人士典型材料十二

一、基本情况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 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委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 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爱国宗教人士典型材料十三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近年来,阳泉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为全市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保持全市的政治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辖区内共有少数民族33个,3564人,主要包括回族、满族、苗族、壮族、朝鲜族等。其中回族最多1587人,其次是满族人,其他少数民族大部分人口极少,有的只有一人,而且居住分散。

阳泉市管辖的城区、郊区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县区,全市主要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四大宗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17处,包括平定冠山资福寺、石门口长国寺、东浮山寿圣寺、西锁簧西来寺,郊区辛兴圣泉寺、燕龛甘泉寺,盂县东杜永清寺、藏山莲花寺、 白建福寺 9处佛教活动场所;平定南关街福音堂、水磨湾安息日会临时活动点,郊区义井基督教堂,盂县南娄郭村基督教,矿区复临安息日4处基督教活动场所;郊区河底天主教,城区北岭坡天主教堂2处活动场所和城区沙江小市清真寺1处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全市信教群众49743人,其中佛教 42056人,天主教1918人,基督教3404 人,伊斯兰教2365人。阳泉市宗教工作具有人数多、分布广、任务重、管理难的特点。

二、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

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是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法制化、制度化,是宗教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标志着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为此,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抓在手上,制定具体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一是党政干部坐班学习。2月份,市、县两级统战部、宗教局领导参加了全省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在全市开展的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纳入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内容。二是组织骨干培训。5月25日、26日,由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党校召开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议及宗教工作党政干部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大型企业党委负责人,各县区分管副书记、副县区长,统战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及工作人员,各乡镇分管副书记、副乡镇长和重点村(社区)主任共180余人,市委副书记刘高官,副市长刘兆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宗教事务局刘志敏副局长到会指导并做了专题报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进行了授课。这次培训组织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有关行政执法的内容进行了授课讲解,进一步强化了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三是宗教界人士集中学习。各县区组织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教职人员,集中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讨论。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3月1日,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教徒骨干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座谈会,对《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宗教界代表人士就《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讨论发言,同时,对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拉开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序幕。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各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普遍举行了在广场、街道的宣传教育活动,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并将《宗教事务条例》在《阳泉日报》、《郊区报》、《城区报》、《矿区报》等报纸上进行了全文登载,郊区副区长张秀亲还就《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贯彻在郊区电视台做了电视讲话,郊区区委、区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区宗教工作会议,对学习和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并在会上与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业签定了责任书。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四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印发了《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资料和《宗教事务条例》单行本,分发给广大信教群众,宗教神教职人员利用在宗教活动场所讲经布道时向信教群众宣传《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党和国家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扩大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覆盖面、知名度和影响力,确保了《宗教事务条例》在全市顺利贯彻实施。

三、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一些做法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市各级宗教界认真落实国家、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行“五薄、三册、一帐”的管理模式,完善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一是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各县区都成立了由县区委分管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县区长和县区委统战部长任副组长,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妇联、团委、旅游局、文体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组。各乡镇成立了由分管书记任组长,有妇联、民政、财政、团委、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同时,在乡镇配备了专职统战员,在各行政村和街道居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确定了信息员,使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确保大型宗教活动有序进行。每年的“圣诞节”,教徒聚集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呈现三个特点:一人数多,不仅有教徒,还有前来活动的群众,每个活动场所至少有千余人,有的活动场所超过三千余人。二范围广,既有本市范围的,还有周边寿阳、昔阳的。三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为此,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书记、市(县区)长带头抓,分管书记、分管市(县区)长亲自抓,统战、宗教具体抓,公安、交警、卫生监督协助抓,重点乡镇(街道)配合抓,教务管理小组自身抓,各级齐抓共管,活动之前对活动规模及人员结构等情况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预案,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沟通联系,及时总结。近几年来,宗教活动有序进行,稳定安全,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同时,还注重做好“两节”期间的慰问工作,对民族困难户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三是加大了对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力度。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既是广大信教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取信于广大信教群众的重要体现。20xx年,郊区依法解决了义井基督教多年来教产遗留问题,在义井鸿龙湾小区内无偿划拨3.5亩土地,由义井基督教自己出资修建一座教堂,能容纳三千多人,使信教群众有了一个正常的活动场所,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要,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20xx年6月,郊区区委、政府分别带领统战、宗教有关人员多次深入西南舁村,通过走访、查阅大量的历史资料,积极稳妥地解决了郊区西南舁村部分天主教群众因教产而发生的上访事件,维护了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20xx年,平定县旧城改造中,原基督教教堂被确定为拆迁范围,针对基督教教产和基督教会提出的具体要求,县委统战部提出了拆迁安置的具体方案,县政府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对此事进行面对面的协商研究。之后,通过多次选址、规划、协商论证,与信教群众谈心、沟通,最终取得共识,建起新的教堂,得到了广大教徒的好评。

四、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以及在处理民族宗教纠纷中的做法

近几年来,阳泉市委、市政府按照党中央有关宗教政策,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紧紧把握“三条原则”和“六个结合”。三条原则:一是政府实施行政管理,必须以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二是管理目的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不是片面地对宗教实行限制;三是管理的内容是要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而不是干预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六个结合:一是依照政策行政和依法行政相结合,二是保护合法与制止非法、打击违法相结合,三是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社会工作相结合,四是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相结合,五是政府实施管理与群众参与管理相结合,六是加强管理与改善管理相结合。

在处理宗教工作的矛盾和问题中,坚持政策教育和情感感化并重,达到积极稳妥、慎重解决的目的。20xx年11月,平定县乱流村出现了大量的外来基督教安息日会信徒非法聚会和非法办学灌输少年儿童宗教信仰活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得知情况后,市宗教局和平定有关部门领导,深入到该村对非法聚会信徒进行了党的宗教法律法规讲解,严肃取缔了这起非法宗教聚会活动。20xx年8月18日,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组织城区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等有关部门,经过一晚上的艰苦工作,妥善制止了近百名信徒到河北保定清苑东阁圣母堂朝圣事件的发生。同时,还确保了在罗马天主教皇去世和新教皇产生之前,天主教堂没有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在加强对教职人员、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抵御渗透能力的同时,取缔了郊区河底镇中佐村寿宁寺非法留住12名藏传喇嘛僧,并对其进行了批评和政策法规教育,有力的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

五、当前民族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近几年来,信教群众几倍的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

3、非法活动时有反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动的旗号,背地搞非法活动。如家庭聚会,藏僧传教等。有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活动。

4、信仰危机有所抬头。潜宗教意识现象过热。目前,供菩萨、财神,烧香祈求平安、发财、升学、升官等潜宗教意识浓厚。

5、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的圣诞期间,狂欢夜、平安夜、圣诞夜,参与的中小学生越来越多,在天主教、基督教组织的平安夜晚会上,50%的节目是由中、小学生表演的。

6、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变杂,协调关系、化解纠纷的任务加重。

7、执法主体建设不适应形势的发展,人员、办公设备、办公条件不到位,经费紧张。

8、宗教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的宗教工作人员,宗教法规意识淡薄,管理能力不强,难以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9、乱设活动点。有的县区已批准登记、暂缓登记的活动点不能满足信教群众活动的要求,致使信教群众自发乱设活动点。

10、宗教组织内部存在矛盾,造成宗教活动混乱现象。

六、民族宗教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能否保持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成为衡量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在民族宗教工作上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突发事件。随着信教群众的不断增多和各种矛盾的冲突,必然会出现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能否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是民族宗教干部和基层党政干部面临的新课题。同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努力消除宗教中负面的、消极的、不和谐的因素。如某些非信教群众歧视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之间不尊重的问题;有些乡村领导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存在极端化的问题,要么全力支持,奉若神明,要么不闻不问,事不关己;个别地方存在有些居士擅自邀请藏传游僧讲经说法、基督教信徒非法聚会以及跨地区传教并由地下势力操纵改选的问题;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问题,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

七、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网络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工作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确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4、加强依法管理。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确实防止“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爱国宗教人士典型材料十四

一、民族工作

我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2个民族乡,9个民族村。全市有蒙古族、满族、回族、朝鲜族等18个少数民族,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为29150人,占总人口的6.6%,其中蒙古族人口为13712人。

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把加速推进民族乡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为全市工作重点。我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加快民族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1、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呼和和两个民族乡都是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乡,多年来经济结构单一,种植结构单一,一直以粮食作物为主,农业生产与市场脱钩,经济效益低,发展缓慢。近年来我们从产业结构调整入手,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首先是种植业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种植结构。利用举办培训班,组织科技人员下乡讲座,开展市场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和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水平,使农民尽快了解和进入市场,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进一步优化了两个乡的种植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变。杂粮杂豆、花生、辣椒、油葵、玉米制种等经济作物已逐步形成主导作物,占两个乡种植面积的60—80%。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订单农业。在充分的市场调查基础上,组织农民与相关部门和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农民按照合同签订要求种植,公司提供种子、技术指导等项目服务,产后包收。比如辣椒、制种玉米的种植,所有的种植户都与相关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

2、发展牧业经济,培育主导产业。

几年来,我市在抓好传统牧业改良、科学饲养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奶牛的开发,培育新的牧业经济增长点。发展奶牛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两个民族乡,蒙古族人口较多,有传统的养牛习惯,特别是**乡距乌市较近,依靠乌市蒙牛乳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看准了这一优势,把发展奶牛做为两个民族乡产业结构的重点来抓,加大扶持力度、狠抓落实。从xx年开始用于两个乡奶牛业投资达2500万元,其中贷款1500万元,现在两个乡的奶牛业已成为两个乡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加快发展民族乡基础建设的主要做法。

1、抓道路交通建设,改善交通条件。两个民族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两个民族乡的交通问题,xx年以来先后投资1000万元,修通了到35公理柏油路,到东升的20公理柏油路。从xx年以来两个乡又实施了村村通工程建设,民族乡虽小,但幅员面积大,村屯之间距离较远,当地群众又十分困难,投资难度很大,但我们克服种种困难,积极投入到两个民族乡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当中,到今年年底,村村通工程全部完工。目前,两个民族乡的交通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抓群众饮水工程,解决民族乡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由于自然地貌因素,和两个乡在人畜饮水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乡水含氟量高,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两个民族乡的饮水问题,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给予扶持。几年来为打深水井57眼,上自来水8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大大缓解了该乡多年来饮水困难。xx年市里又把**乡确定为防病改水重点乡,实施了防病改水项目工程。新上自来水14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全乡19个自然屯全部安装了自来水,目前,全乡已实现了安全用水。

3、抓民族教育,促稳定发展。由于我们多年来的努力,我市两个民族乡教育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民族教育稳定发展。两个乡的中小学校不仅上了一机一幕,音体美各种教学器材齐全,而且建有电教室,有专门的蒙文班。两个乡中心小学、中学都建成了微机室和试验室。为了办好民族教育,两个乡均配有蒙文教师。蒙古族学生报名中考也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一是凡是到蒙初中就读学生免交学杂费、住宿费、管理费;二是蒙古族学生报考重点高中,市教育局将根据报考人数单独确定指标生;三是蒙语文成绩按20%权重计入中考总分。这些优惠措施,保证了我市民族教育的稳定发展。

(三)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确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1、认真宣传贯彻《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利用会议学习、广播电视、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最广泛的人群特别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和知道《条例》精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认真落实两个《条例》,对两个民族乡进行重点扶持。虽然我市财政困难,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进行扶持,但是我们在发放各类贷款,确定项目资金的投向时对民族乡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比如生态建设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奶牛产业等方面,对两个民族乡都给予了重点扶持。

3、积极为民族乡争取项目资金,靠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今年7月,**乡中心小学申请筹建微机室项目,我们帮助其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15万元。同时,也是在7月份,我们又为**乡申请的《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50万元。目前,两个项目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我们相信项目的建设和完成,一定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问题与建议。

1、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我市两个民族乡自然条件都比较差,**乡地处半山区,生态条件非常恶劣,水源不足,干旱严重,完全靠天吃饭,大旱年份连人畜饮水都出现困难,**乡80%土地都是沙丘地带,土质瘠薄,风沙干旱严重。由于自然条件的原因,民族乡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较慢,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

2、民族政策落实难以到位。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紧张,有些民族政策没能落实到位,由其是有些政策弹性较大,更难以落实。我市的9个民族村,多年来就没有享受到民族政策的优惠。

3、国家及上级政府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很大,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民族部门开展的“兴边富民行动”等都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制定了扶持政策,但对像我市这样的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的扶持却非常少,建议上级政府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

二、宗教工作

我市现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四种宗教,信教群众约18500人,其中佛教信徒约6500人,伊斯兰教信徒约780人,基督教信徒约11120人,天主教信徒约100人。全市各类宗教活动场所22处,其中城内5处,农村乡镇17处。全市有宗教教职人员8人,其中佛教2人,基督教4人,伊斯兰教2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状况,基本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宗教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创新管理宗教事务的方式方法,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服务,全市宗教领域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保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握政策、尊重信仰、加强管理、引导适应”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切实保障了宗教的稳定局面。

1、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全市宗教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大大提高了宗教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还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宗教干部运用政策灵活自如,信教群众宗教生活合法有序的良好局面。

2、配备宗教职能部门干部,促进宗教工作正常开展。xx年,我市为我局增设了一名领导指数,xx年又增加了2个行政编制,充实了我宗教部门力量,推动了宗教工作的全面开展。

3、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维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我们在实地考察研究和了解信教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在大通乡、**乡、那金镇、**镇新增批了四个活动场所(均为基督教),大大方便了信教群众,基本满足了他们宗教生活的需要。

4、谨慎稳妥地处理多年来的市佛教界的不稳定状况。一方面是根据德安禅寺住持久病不能理法的实际情况,应广大信徒的要求,征求原住持悲君师父推选一名住持人(释妙法)。经我局考核、审查后向**市宗教局和省佛协做举荐、协调工作,最终得以平稳过渡。现寺院佛事正常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我们考虑到寺庙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当年明仁老住持的信徒,为确保他们不在为住持一事再起风波,我局经多方协调为其不爱去寺庙的居士争取了报批念佛堂一处,现已初具规模。

5、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推动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积极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到省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几年来先后选派8名素质较好的教职人员参加省宗教政策理论培训班。同时,我局每年开办一次宗教教职人员及信徒骨干培训班,对他们进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宗教知识等内容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市宗教界对宗教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使他们既能依法活动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抓住关键,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几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制止非法、抵御渗透”的原则,将宗教工作纳入到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

1、依法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按照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自xx年以来,依法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登记,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我们还多次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会计、出纳等管理人员,进行了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并帮助其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2、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按照**市宗教局下发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我局每年都与城建、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各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切实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结合省、**市开展整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工作,我市集中力量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整治,先后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全市专项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取缔聚会点3处、自封传道人1人。

4、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定片、定点)。通过“三定”管理,在教职人员中实行优胜劣汰,促进了传教人员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抵制外来的非法传教活动,保证了各个活动点信教群众的相对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5、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打“邪”治“非”和抵制宗教渗透活动。近年来,我们与统战、公安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邪治非、抵制渗透的专项斗争。通过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将渗入到我市的“门徒会”等2个组织彻底摧毁,2名首要分子被依法劳教,11人受到治安处罚,143人具结悔过。经过坚持不懈地深入打“邪”治“非”和抵制渗透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净化了社会环境。

6、依法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一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今年5月,市清真寺原院落(文革期间)土地纠纷一事上访发生后,我局经过深入调查,认识到问题十分严重,立即向市领导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解决。目前,此事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一场40多年的土地纠纷在我局的努力和市领导的重视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二是认真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基督教堂在迁建过程中,在我局的积极协调下,市政府在黄金地段解决土地约1万平方米,并协调城建、消防等部门给予减免教堂建设的相关费用,使一个全省居首的高标准基督教堂在我市如期建成。

(三)积极引导,鼓励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近年来,我们通过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了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结合荣辱观教育活动,指导宗教界开展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引导各宗教将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各自的教规教义相结合,不断净化灵魂,提高道德修养。

二是充分利用宗教缓和情绪的特点,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引导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信教群众之间和睦相处,并与宗教教职人员搞好密切联系,在他们的积极配合下,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引导宗教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推荐宗教教职人员分别担任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带动广大信教群众建言献策。

四是引导宗教在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各宗教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一是近几年来,宗教界为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共捐物捐款约41万元,其中佛教界妙藏法师一人捐款达15万元;二是我们号召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到我市的五城建设中来,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各宗教活动场所都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活动,其中红旗基督教活动点义务植树700多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宗教部门的机构设置、干部配置、办公环境、工作经费与所承担的任务要求差距很大,无法适应当前宗教形式和任务的需要,亟待充实和加强。特别是随着私设聚合点的逐渐增多,我局没有交通工具,又无专项工作经费,执法检查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二是宗教工作网络虽以建立,但按要求开展工作还有较大差距。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楷模,品德上能服众的爱国宗教人士比较少,也影响了宗教政策法规的落实。

三是由于市财政宗教团体预算不能到位,我市宗教团体还没有建立,按上级要求伊斯兰教和佛教都应当建立协会,现在有的虽已建立,但活动开展的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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