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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教师培训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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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教师培训心得体会
2022-10-26 17:35:44    小编: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参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教师培训心得体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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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章明确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提高党员素质,确保党员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第一,有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这个规定,积极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同志和共产党员就可以明确地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不对的,是非清楚,方向明确,标准具体。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明确了这些规定,就可以全面地理解和掌握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并按照党员的具体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积极创造入党条件,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共产党员的要求。对于党组织来说,可以用党员义务和权利这个统一的尺度,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确保新党员的质量,以纯洁党的组织。第二,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使党内生活正常化,提高党员对共产主义事业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党的领导,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有力保证。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就可以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保持与党中央一致,使党成为集中统一、有战斗力的党;同样,如果每个党员都能充分享有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就能健全和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有力地揭露、克服和抵制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始终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的凝聚力,提高党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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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产党员的义务是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也是党对党员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按照党章的规定,党员必须履行以下八项义务。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党章规定:“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从中可以看到,这里讲的学习,是个广义的学习概念,包括多方面的学习内容。这一规定的根本要求是,通过学习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应有的贡献。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理所当然要优先吸收那些品学兼优的同学入党。社会进步和人类的发展都离不开知识,而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是学习。同学们要努力学习,以各方面优异的成绩,完成大学的学习任务,成为祖国的有用人才。

     (二)贯彻方针政策,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党章规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这一条的核心是党员要在各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这是由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性质决定的。不难理解,一个不能起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不是合格的党员。因此,大家在争取入党时,就应该在学习、工作各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做党员就要处理好个人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关系,即个人利益要服从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换言之,那些自私自利、心里只想着自己的人,是不配做党员的。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这一条强调遵纪守法,而在遵纪守法上,又特别强调了自觉。如果不是建立在高度自觉的基础上,就有可能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走向违法乱纪。那些违反法纪的人,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不能自觉的遵守党的纪律,不能自觉地遵纪守法,是一个共同原因。

      (五)忠诚老实

       党章规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党的高度团结和统一是党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重要保证。党员对党的忠诚,是党具有强大的战斗力的根本保证。那些对党不忠诚、搞不团结和小动作的人不是一名合格的党员。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章规定:“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的优良作风。党员也是生活在社会和现实之中的人,在人的一生中,或在一定条件下,出现某种错误或缺点,是难免的。因此,党组织教育要求党员,要勇于正视缺点和错误;善于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并积极勇敢地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

       党章规定:“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树立群众观点,正确对待群众,向群众学习,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章要求每一个党员应具备的优良品质和神圣职责。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党章规定:“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高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党、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职责。因此,党员要在这方面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方面,发挥模范作用,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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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产党员的权利是指按照党章的规定,党员在党内享有的政治民主权利。党章规定共产党员有以下八项权利:

      第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党员从入党时起,就要参加到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凡是应该参加的党的会议,都有权参加,凡是应该看的文件,都有权阅读。党员只有认真行使这一权力,才能全面了解党的工作,正确理解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好本职工作,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模范作用。党员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是提高政治思想和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应积极争取。

       第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党员参加党的政策讨论,可以实现党的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使党的政策更加正确和完善,更加符合实际,从而避免重大决策失误。同时,还可以加深党员对党的政策的理解,提高执行党的政策的自觉性。党员参加党的政策讨论的形式,可以是通过参加党的有关会议发表自己的意见,也可以是在党的报刊上发表文章,阐述自己的观点。讨论中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要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不得乱扣帽子,乱打棍子,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第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党的事业不是少数人的事业,党的各项工作必须通过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因此,每一个党员都有权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尤其在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就更需要广大党员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党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倡议,这是党员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关心负责的表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对党员的建议和倡议置若罔闻,淡漠视之。相反,要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对他们的意见,要认真加以研究,择其善者而从之,以利于改善党的工作。

       第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这项规定是党员在党内享有的民主监督权利。任何党员对党的任何组织、任何党员的违法乱纪行为,都有权要求处分和撤换。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承认和尊重党员的这一民主监督权利。对党员负责的揭发、检举,要虚心接受,认真检查,彻底改正。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和形式进行打击报复。这样做不仅能调动广大党员关心和维护党的利益的积极性,而且能使党的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受到党内自上而下的监督,有利于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党员在行使这项权利的时候,要注意两点:一要实事求是,有根有据,不能捕风捉影,更不允许诬陷捏造;二要按组织原则办事,进行批评、检举、揭发,要求处分、罢免,都应在党的会议上正式提出,不允许采取自由主义的态度,背地议论或随意传播扩散。

      第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任何党员只要他预备期满,从转为正式党员起,在党内就享有表决权。在党的会议上就某一个问题进行表决时,党员有权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在党内进行选举时,党员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投票,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或强迫选举人违背自己的意愿。党的组织要切实保障党员的这一民主权利的正常行使,以利于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第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我们党历来强调,对人的处理要采取慎重态度,做到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党组织在对党员进行处分和鉴定时,由于种种原因,有时可能会出现某些偏差。这就要允许党员本人进行申辩,也应允许其他党员为他作证和辩护,以便党组织更加全面地、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第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我们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党内按多数的意志决定问题,以保证党在思想上行动上的统一。党的决议和政策一经做出,党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并坚决执行,这是每个党员必须执行的一项义务。但是,如果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异议,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可向党的上级组织直到中央提出,因为真理有时也可能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如果党员所提出和保留的意见是正确的,党组织就要虚心听取,认真研究,及时修正,避免由于决策上的失误,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

      第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员如果认为党内某一问题应当解决或本人受到党内不合理的处分或因揭发坏人坏事受到打击报复,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有权要求有关组织认真负责地给以答复。这样做既可以使党组织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情况,尽快地解决处理党内某些问题和消极现象,克服党内各种官僚主义的作风,提高党的领导机关的威望,又可以增强党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信心。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这一权利,不怕强暴,不畏权势,敢于为真理而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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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事实上,既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原则基础之上的,服从于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历史使命这一根本要求的。

       其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履行党员义务是行使党员权利的前提,行使党员权利是履行党员义务的保障。党员在享有并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同时也是在尽自己的义务,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同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例如,党员只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才能更好地履行认真学习的义务。

       最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既是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每个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统一尺度。所以,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正确认识和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坚持用这个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知道自己应当做什么,怎样去做,自己在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应当向哪个方向努力。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只有具备了党员的具体条件,才能把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愿望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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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章第一、二、三、四条对党员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争取入党,不仅需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而且应该明确,党员标准既不能降低,也不是高不可攀,只要自己认真对照党员标准找出差距,并尽快缩小这些差距,就能达到合格党员的要求。

      1.要全面理解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

     党员标准包括申请入党的条件、党员的基本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三方面的内容。党员标准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任何将这三个方面的规定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强调某一方面而否定另一方面,都是对党员标准的曲解。要求入党的同志应该认真学习,正确理解,不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更不能以偏概全。

      2.要明确共产党员的标准不能降低

     党员标准是根据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来确定的,不能随便降低标准。有的同志说,既然我们国家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那么共产党员的标准是不是可以适当降低呢?回答是否定的。党员标准和我国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国情是由我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背景和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决定的。明确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为了正确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决不能作为降低党员标准的理由。

      3.要明确党员标准并非高不可攀

      党章对党员的严格要求来自实践,只要经过认真的努力,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要求入党的同志不应丧失信心和勇气。党的大门是随时向着忠诚于党的事业的优秀分子敞开的。我们党从建党初期的几十名党员,发展到今天拥有73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而且党员队伍中,普通工人、农民占有相当比例,这就充分说明,党员标准并不是高不可攀的。

    4.要全面理解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需要澄清几种错误认识

     有的人认为,党的工作重心是经济建设,只要是有经济头脑、善于经营的“能人”就可以入党。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党员固然应当在经济建设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但是,这种用经营管理中的“能人”标准来代替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的看法,显然是不对的。共产党员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战士,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党必须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在政治觉悟、政治倾向、思想品质等方面做出严格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员质量,保证党领导人民朝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胜利前进。

      有的人认为,申请入党的同志只要做出了一定的成绩,比如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当上了“三好学生”就可以入党;有的甚至认为,先富起来的人拿出一点钱为群众办了一些好事,就可以入党。这些看法与我们党的一贯要求是不相符的。诚然,要求入党的同志经过刻苦学习和勤奋努力,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出色的成绩,这些都是应当充分肯定的,这也是争取入党的实际表现。但是,工作成绩、荣誉称号和为群众办了好事,不能同党员标准划等号。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组织接收一个同志入党,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全面衡量,不是只看一时一事的表现,而要进行历史的、全面的考察,通过现实表现,考察其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必须是具备党员条件的,才能接收入党;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该继续在党外接受教育和锻炼。

       总之,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全面、正确地认识和对待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并且对照党员标准找出自己的差距。要以高度的自觉性,正确认识自己,严于解剖自己,明确在哪些方面达到了党员条件,哪些方面还没有达到,找出克服和解决的办法,一步一个脚印地把自己锻炼成为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教师培训心得体会二

党员的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具体标准。

党章中规定党员有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争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权利

党员的权利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章中规定党员享有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和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党的基本路线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参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教师培训心得体会三

明确自己的义务和权利、明白自己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争做合格党员的基础。在党的历史上,党的七大党章第一次就党员义务和权利做出明确规定,党的十二大党章第一次明确指出党员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是具有开创性贡献的规定。随后相关规定日益完善,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内容也不断因应局势变化而调整。如何做合格党员从有规可依向有规必依正在不断演进。

党章对党员义务规定的变化,突出了党员要对党忠诚、注重团结、严守纪律、率先示范等特点。

民主革命时期的党章关于党员权利义务的规定是从党的七大开始的。七大之前的党章或党纲都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是党员应该遵守的义务,哪些是党员的应有权利。党的七大党章关于党员的义务有四项规定:一是努力地提高自己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二是严格地遵守党纪,积极参加党内的政治生活和国内的革命运动,实际执行党的政策和党的组织的决议,和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三是为人民服务,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向人民群众解释党的政策。四是模范地遵守革命政府和革命组织的纪律,精通自己的业务,在各种革命事业中起模范作用。这些思想、纪律、作风、业务等方面的规定,反映了革命年代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具有鲜明的革命色彩。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八大党章根据党的地位变化和任务变革,对党员义务的规定从四项增至十项,新增主要内容有: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对党忠诚老实,不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严格地遵守党章和国家的法律,遵守共产主义道德,一切党员不管他们的功劳和职务如何,都没有例外等。这体现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反映了党的角色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根据中心工作变化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党的十二大党章把党员义务浓缩为八项规定,但新增不少内容。主要增加了“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绝对不得假公济私、损公利私”;“为保卫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党的十四大通过的党章对于党员义务的规定依然保持八项,但也与时俱进增补了新内容:“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多做贡献”,“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后来的党章又陆续加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法律知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还把原来“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表述修改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党章对党员义务内容的明确规定及多次调整,既是对党员的从严要求,也是保证统一行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基础。

党章关于党员权利规定的变化,突出了党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等权利。

党的七大党章首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四项权利。一是在党的会议或党的刊物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实施问题之自由的切实的讨论。二是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向党的任何机关直到中央提出建议和说明。四是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工作人员。这里只是规定了党员的讨论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建议权和批评权。

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对党员的权利有了新规定,党员权利也由四项增加至七项,新增内容主要有:党员可以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创造性;党员有权利参加政策问题的讨论,如有不同意见,除无条件执行外,有权保留向党的领导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在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或者鉴定性意见时,党员有权要求亲自参加。这就在七大基础上,增加了党员参与方面的权利。

改革开放新时期召开的党的十二大在八大党章规定的基础上将党员权利增至八项,增加了“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培养和训练”;“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乱纪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等内容。党章还规定要尊重党员的权利,党员和党组织不尊重这些权利,应该给予批评和教育。这在以往基础上,增加了被培养权、检举权。后面的历次党章都重复了十二大党章的规定。

作为党内根本大法的党章就此进行明确规定,从制度上给党员权利以有力保障,对维护党员应有权利、保障党的活力、发展党内民主极其重要。这对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改善党的自身建设,也有着不可低估的重要意义。

党章明确规定了作为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十二大党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一规定从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处理公私关系方面,对党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照党章的这一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是做合格党员的根本。这一规定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相对应,共同构成了做合格党员的规则基础。

从七大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至今,除党的九大、十大、十一大外,历次党代会通过的党章都根据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来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进行了微调,具有鲜明的主动性、连续性、适应性特点,这也反映了不同时期党对党员的不同要求。

简言之,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尊重党章、遵守党章,时刻按照党章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与此同时,还要知晓党章赋予自己的权利、明晰自己应尽的义务,实现义务和权利的一致,行有所止、心有所戒,始终做一名合格党员。

参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教师培训心得体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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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始终如一地履行党员义务。

2、自觉接受监督。党员在保证自己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同时要做到: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各项活动;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并开展自我批评,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更好的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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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为党的事业建言献策,并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2、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利都必须用于更好地为党工作,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更好地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党员行使权利一定要在党的纪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

只有把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权利,党员就无法揭露和批评任何有害于党的事业的言论和行为;党员如果没有向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党员的才干就不能发挥,党内的民主科学决策就成了一句空话;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组织对他做出处理时的辩护权、申诉权,党员就可能被错误处理,党组织的失误就不可能得到及时纠正。由此可见,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员言论行为准则不可缺少的部分,对于增强党性,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保障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保证党的组织的巩固和行动的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正确领导,完成党的历史任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员的权利是党员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利益,是党内政治民主的体现;党员的义务是党员应承担或履行的责任,表现为党员应该做出或禁止做出一定行为的一系列规则,以维护党员的利益,保证党员的权益得以实现。共产党员能否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有效履行自己的义务,关系到党员先进性的发挥,关系到保持党的纯洁性,关系到党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的发挥,从而也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所以,正确认识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有效履行义务的基础。

虽然共产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各有其的特定任务和特征,但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所以,党员要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就必须忠诚履行自己的义务;胆管要想有效履行自己的义务,就必须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那种把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割裂考来,企图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或者只要党员尽义务,而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也是十分有害的。只有正确认识和把握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才能真正把党员的各项“权利”与“义务”落到实处,培养合格党员,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有利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参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教师培训心得体会五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同时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党员能否忠实地履行应尽的义务和正确地行使享有的权利,也是判断这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重要标准。

在我们党内,每个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都是平等的,无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都必须履行同样的义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决不允许在党内有搞特殊化的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的党员,也不允许因职务低、资历浅或者是普通党员而只让其尽义务,不让其行使权利。党员义务是党员基本条件具体化。一个党员是否真正符合党章所规定的条件,能否充分履行党员的义务,将成为他是不是一个合格的党员的根本标准。党章规定的党员的义务,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党员的义务体现了党员的标准,对党员的言行具有规范力、约束力。只有全体党员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高度一致,增强党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

党章规定了中共党员享有下列八项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让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章规定中共党员必须履行以下八项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

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杨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首选,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急的时候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权利义务关系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和相辅相成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义务是权利的基础,不履行党员的义务,不能享有党员的权利;权利是义务是保证,不享有一定的权利,就不可能出色地履行党员的义务。

如何正确理解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党员义务和权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把义务和权利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或是只要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不正确的。有的同志误认为,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是党性强的表现。其实,党员在党内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党员有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如果受到阻挠,他不行使向党揭发检举的权利,那么他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也不会取得效果。同样,如果有的党员只想享有权利,不肯履行义务,那么他在事实上也会失掉自己的权利。例如,党员有被选举权,假如某个党员不履行应尽的义务,成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所谓“特殊”党员,就会丧失同志们对他的信任。他虽然还享有被选举权,但谁也不会选举他。因此,党员要想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地行使权利;同时党员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也必须忠诚地履行党员的义务。

如何在学习工作中,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时刻与党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加强学习党章,让党员深刻领会党章对党员的要求。

三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如“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奉献日”等活动,使党员在主题实践活动中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落到实处。

四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组织生活建设。

五是持续开展党员帮扶活动,让党员时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参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教师培训心得体会六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

参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教师培训心得体会七

各位领导、同志们:

春意盎然、万象更新,区五套班子领导、区直机关干部、驻军官兵在这里共同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目的是动员全区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各种形式的绿化美化活动,共同营造植绿爱绿护绿、迎办绿色亚运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我区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大力抓好生态建设,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在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实施青山绿地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绿色家园,加大森林公园建设和改造生态公益林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区森林覆盖率36%,林木绿化率40.5%。

3月份是创建文明城市“爱绿护绿宣传月”,全区人民要紧紧围绕建设生态环保城市的目标,抓住有利时机,认真履行义务,积极参加植树活动,迅速掀起植树造林高潮。

一要增强全民义务植树的意识。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

二要广泛开展植树活动。积极发动干部群众对自家房前屋后及天台、阳台进行绿化美化,积极参与植纪念树、造纪念林、认种认养等形式多样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绿化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努力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紧紧围绕全民义务植树这个中心,不断拓宽义务植树的形式,组织适龄公民参加植树造林,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各位领导、同志们,为了保护绿色、为了我们子孙后代,请广大市民自觉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携手让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共建富裕和谐、环境友好的新。

谢谢!

参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教师培训心得体会八

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召开义务植树动员会议,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很明确,就是动员做好义务植树工作;另一个目的,也是我们今天的主要议题,就是黄河公园建设问题,这是我们今天的主要议题。

义务植树活动已经开展多年,通过这项活动,广大市民对义务植树的重要意义已经有了充分认识,对爱林、造林或者说爱绿、造绿已经有了深切感受,对生态概念的理解也逐渐成熟和理性,对生态绿化、健康绿色的要求也就更加迫切。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从关切民生角度出发,全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在成功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之后,又做出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大部署,三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共累计投入林业生态建设资金25亿元,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47.99%,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1116.5公顷,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为39.2%和43.4%,实现了生态建设的新突破。

最近一个多月来,我们启动了黄河公园建设,这是市委市政府为建设生态城市而做出的又一个重大部署。下面我着重讲一下黄河公园建设工作。

一、提高城市品位,改善民计民生,黄河公园建设意义重大

建设黄河公园、打造沿黄半岛景观带是贯彻落实市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市政府五次全会会议精神、强力实施“四大一高”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对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形象、打造全国重要旅游目的地城市和黄河旅游核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黄河公园建设是沿黄半岛景观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沿黄半岛景观带建设的重中之重。把黄河公园建设好,为市民群众提供休闲娱乐、游览的场所,是市委市政府为改善民计民生、提高城市品位和全民文明素质的所做的大事、实事之一。

黄河公园占地面积大,东西延伸距离长,建成后不但会大幅度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显著提升我市沿岸特色景观效果,还能把黄河沿岸的旅游景点串联起来,形成规模旅游景观效应,对提高峡市知名度和促进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建设黄河公园,首先完成沿黄大景观带绿色平台的搭建,在此基础上逐步丰富功能和内涵,充分展示黄河沿岸自然特色和历史文化,打造黄河旅游知名品牌,提升城市影响力,促进我市生态文明水平的提升和经济建设的新跨越。

二、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协作有力,工作稳步推进

黄河公园位于我市城区北侧,东起会兴古渡口,西至209国道黄河大桥,南起北环路,北至黄河滩涂,占地总面积3500亩。自今年9月份黄河公园规划建设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多次到现场办公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在黄河公园建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相互协作、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下,目前已经确定了黄河公园规划范围,一期征地拆迁工作即将结束,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也将编制完成,园区的覆盖式绿化已经展开,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群策群力,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搞好重点工程建设

黄河公园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扯的点多、面广,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会很多,因此,全市上下必须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既要信心十足,又要有敢打硬仗的心理准备,各相关部门要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在建设过程中善于开动脑筋,多出主意多想办法,全力以赴投入到黄河公园建设当中来,把这项工作做好。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研究和认真解决公园管理问题,把好事办好、办实。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动员会,目的是要让大家认识到黄河公园建设的重要性,对黄河公园建设真正重视起来,及时行动起来,为公园的建设出一把力,流一点汗,贡献一点自己的力量,使我们的公园建设早一点完成,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一些,生活质量更高一些。 今天专门召开动员会,并把植树地点选在黄河公园,充分说明了市委、市政府对黄河公园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次黄河公园义务植树活动选择由市直单位参加,就是希望通过市直单位能够起到带头作用,用你们的实际行动带动其他各级单位甚至全市人民行动起来,投入到黄河公园建设中来。

下面我讲几点要求:

一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积极落实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的负责人也都要积极履职尽责,主动做好各自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是要强化协调配合。黄河公园建设不是简单的工程建设,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扯到征地拆迁、规划设计、河道治理和防护等多项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把工作做好。各相关单位都要切实服从黄河公园建设办公室的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指挥,主动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遇到问题及时协调,重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决不能各行其事,必须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是要强化责任到位。各相关部门和开发区、湖滨区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从紧安排各项工作,要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包、级级保,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黄河公园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不过我相信,有市委的坚强领导,有指挥部的有力指挥,有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有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黄河公园建设工程一定能够按时顺利圆满完成。

另外,虽然本次黄河公园冬季义务植树活动参加单位不多,植树面积不大,但是这是重点工程的一部分,我们一定要按照绿化办和黄河公园建设办公室的要求,根据栽植计划安排,在保证绿化数量的基础上,还要确保栽植质量。绿化办公室已经把栽植技术规范和相关材料印发各单位,关键是要按规范要求,组织干部职工精心栽植。各单位要给职工讲清栽植的要领和技术要求,杜绝粗枝大叶、不按规程栽植、完任务了事的现象。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补栽,并且要通报批评。检验各单位栽植质量的标准就是成活率和保存率,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补栽,希望各单位一定把好栽植质量关。

绿化办要确保苗木质量,杜绝关系苗和人情苗。按照统一安排部署,以确保栽植质量为前提,抓好各个环节的督促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好任务。要加强舆论监督,对搞的好的单位要进行通报表扬,对不按期完成任务、质量不合格的不仅要责令返工,而且要通报批评,情节比较严重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市委、市政府作出说明。要通过有效的督促检查,真正把植树任务落到实处。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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