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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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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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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一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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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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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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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二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xx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xx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xxx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xxxx;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xxx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三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会、直属单位:

为隆重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规章,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消费,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市工商局决定自1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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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勤政为民是第一宗旨”的理念,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着力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服务消费者能力,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谋求新发展,充分展示工商部门消费维权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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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十个一”系列活动,主要内容有:

1、召开一场座谈会。根据《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召集部分商家代表召开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座谈会,督促指导经营者落实首问制度,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消费侵权赔偿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

2、开展一个专项行动。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对虚假宣传、强制消费、消费欺诈、不履行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3、组织一场约谈活动。对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量排在前十名的经营者,举办一场集体约谈会,并由公职律师对经营者存在问题进行点评,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减少消费纠纷。

4、组织一次12315进乡村活动。结合“12315五进”建设和消费维权网格化管理活动,积极培育农村消费维权站点,以举办讲座、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有效提高农村消费者维权能力。

5、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20x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6、开展一次有奖竞答。通过移动手机“12580惠生活”栏目举办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扩大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认知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理念,更新维权知识。

7、全方位开展一次宣传活动。与电台、电视台、东南网、小鱼网、报社等新闻媒体合作,专门报道工商部门维权做法,发布消费提醒和警示。同时要充分利用车载广告、横幅、led电子屏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相关知识,指导群众科学消费,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8、召开一次通报会。根据市消委会对全市银行业消费评议的工作情况,适时召开一次通报会,通报银行业存在问题,促进银行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9、举办一场现场活动。选好地点作为主会场,在3月15日当天,隆重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各自在辖区设立分会场,举办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图片展,开展受理投诉、法律法规咨询、真假商品辨别、消费者体验、车载宣传等活动。

10、组织一次销毁活动。对全市工商系统各办案单位依法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等有关涉案物品进行集中统一销毁。各办案单位需对销毁的涉案物品进行清点核对,办理涉案财物销毁审批手续,并于3月15日上午准时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销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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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消费维权工作不仅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也事关行业创新和规范发展,事关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对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全市工商系统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责任分工,周密组织,积极配合,有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扩大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力。

(二)加强值班,积极调处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要认真高效地做好“3.15”期间各热线转办件及投诉件的处理和反馈工作,特别要做好央视“3.15”晚会12315热线和微信平台转办件的处理反馈工作,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应急力量,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满意率。

(三)强化宣传,按时反馈

“3.15”期间,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要围绕系列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积极开展宣传报道,特别要宣传工商部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举措、做法及成效,传递工商正能量。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3.15”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及有关工作图片上报市工商局消保分局。

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四

一、主要工作

(一)政府重视,全社会积极参与。

为了把今年“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纪念活动抓紧、抓实、抓好、抓出特色、抓出亮点,__市工商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3·15”活动方案,并及时向自治区工商局、__市政府相关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支持。制定了《关于印发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耀华任组长的“3·15”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局长具体抓、相关职能科室协作抓”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分局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活动的相关情况,并以政府名义转发“3·15”活动方案,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工商牵头,质监、药监、公安、卫生、司法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体系,为全面按计划开展“3·15”系列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3月15日20时,在银川电视台首次播出__市政府副市长杨有贤发表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电视讲话。

(二)多措并举,力推消费维权社会化。

一是举办“我们共同行动---3·15主题直播晚会”。联合__市委宣传部、__市广播电视台等九个部门于3月14日晚举办了第__届“我们共同行动---3.15主题直播晚会”,晚会贯穿着消费维权、食品安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等内容,__市工商局权威发布了《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和《__市消费者十大申诉热点》,4名接听晚会热线的工作人员现场耐心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受理投诉,展示了工商系统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形象。据统计,晚会现场共接听消费者热线500余次,受理消费者申诉115件。__市电视台公共频道、生活频道、宁夏信息港(网络)、宁夏新闻网、新浪微博、新闻综合频率、交通音乐频率等媒体进行全程同步直播,@银川政务微博、华兴时报、银川晚报、新消息报等媒体共同参与报道。

二是多部门共同参与,形成消费维权合力。为了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__市工商局除积极组织协调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外,还邀请了__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物价局、出入境检验局、烟草专卖局、盐业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团委、新闻媒体等19家相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单位共同参与了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由于参加的部门多,涉及的范围广,彰显了全社会共同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营造了全社会携起手来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惠及民生、促进和谐”而共同努力的和谐氛围。

三、以多样的形式为纪念活动注入了活力

__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了“十个一活动”,即:编辑了一本3·15《消费维权》特刊、举办了一场诚信企业大联展活动、搭建了一个多层次立体宣传平台、举办了一场主题日纪念活动、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举办了一次假冒伪劣商品曝光活动、举行了一次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开展了一次预付费消费研讨活动、举办首届__市消费品博览会、开展了“霸王条款”消费者评议活动。使整个活动鲜活而生动。

——编印一套消费教育引导丛书。今年“3·15”来临之际,__市消费者协会结合消费维权工作实践,有针对性地编写了一期《“3·15特刊》5000册和《银川3·15国民消费指导》20000册。紧扣党和国家的惠民方针和政策,涵盖了工作动态、申诉热点、消费调查、消费评论、法律法规知识释解、消费安全知识问答等内容,全面展示首府工商和协会消费维权的目标和消费安全导向。

——举办了一场诚信企业大联展活动。组织多家诚信企业在南门广场开展联展活动。宣传诚信企业和品牌产品,帮助消费者识假辨假,丰富消费者安全消费的知识。这次活动不但为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指导和帮助,而且扩大了工商系统消费维权的社会影响力。活动当天,参观联展活动的约有5万人次,企业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

——依托新闻媒体,构建一个多层次宣传平台。从2月中旬起,市局通过媒体对3·15活动动态及消费维权等整体工作进行连续报道,并在宁夏日报、新消息报、法治新报、宁夏广播电视报、新华网、银川电视台、银川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分层次报道了__市工商局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十大消费申诉热点。3月15日,邀请区、市17家新闻媒体30余名记者对主会场启动仪式、宣传咨询、企业联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送法下乡等活动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使记者零距离接触工商,宣传工商,扩大了宣传效果。据统计,3·15活动期间,共接待相关媒体记者210人次;全市工商系统共组织3·15宣传专版36块,在各大媒体发表文章281篇,新华网及其它网络20篇,电视新闻报道64条,电视专题节目58期,广播专题节目41期。

——开展了一次公共服务行业满意度调查活动。按照自治区工商局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__市工商局针对全市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了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活动采取随机选取调查对象的方式进行,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国家公务员、个体工商户、在校学生等不同领域的消费群体进行问卷调查,对调查表中所列的供水、供热、交通、通信、银行、保险、物业、景区等公共服务行业消费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此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0__份,回收20__份,回收率100%。

——举办一场“3·15”主题日纪念活动。3月15日上午,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__市工商局、__市消费者协会,在南门广场隆重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纪念大会。自治区工商局、__市政府等相关领导参加了纪念活动。大会由__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耀华主持,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王峰发表了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京公布了全区20__年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维权典型案例”,党组成员、副局长兰德政公布了全区20__年度“十大消费申诉热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店长张仕茂代表诚信食品经营企业做诚信经营承诺,与会领导向消费者代表赠送“消费与安全”消费指南手册。会议结束后,与会领导参加了“消费安全人人有责”万人签名活动,视察了__市工商局组织的宣传咨询活动、假冒伪劣商品识别及名优商品展示,并分组深入__县局、__县局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__市工商局联合电视台、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抽调10名工商干部和10名维权律师组成大型咨询服务团队设立“工商卫士、维权律师315消费维权现场咨询服务点”,现场咨询、受理消费者申诉,2辆执法车4名执法干部随时待命处理现场投诉任务。活动中,共接待群众咨询近万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17件,散发宣传材料150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展一次假冒伪劣商品曝光活动。活动当日,市局在南门广场主会场设置咨询台,联合兴庆一分局、兴庆二分局、金凤分局和西夏分局开展假冒伪劣商品曝光活动。展示的商品有食品、保健品、烟、白酒、干红葡萄酒、化妆品、日用品、家用小电器等8个种类21组样品,12名工商执法人员和厂家专业人员耐心细致地向消费者介绍真假商品的对比和区分方法,共接待近千名消费者咨询。

——开展一次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3月15日上午,__市工商局在河东垃圾填埋厂举行了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此次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包括食品、农资、洗涤用品、建筑装饰材料、电子产品、出版物、文化用品等共计11个大类、33个品种、价值86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起到了有力震慑违法行为、打击不法分子、净化市场环境的作用。

——开展一次预付费消费研讨活动。全市各级消协讲解组织开展了预付式消费等研讨活动,推动了相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度的完善,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服务水平提高。

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五

一、基本内容

一是召开座谈会,积极宣传中消协xx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二是举办“3.15”晚会,宣传普及《消法》及科学消费知识;三是组织县(市)区消委(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四是制作宣传展牌,宣传全市xx年消费维权取得的成绩;五是参与市场监督检查,查处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和劣质服务;六是印制邮政明信片,广泛征集消费领域潜规则;七是开展万人消费体验,提振全市消费者信心;八是向政府建言献策活动着眼消费环境优化;九是组织家电行业以旧换新诚信宣誓活动;十是表彰省、市“双满意”企业;十一是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和名优产品展示;十二是在平面媒体上开辟了“3.15”活动专版,披露xx年发生的典型维权案件;十三是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四是制作“消费与发展”主题活动现场录相光盘。

整个3.15活动期间,市消委联合了工商、质监、卫生、药监、商务、房管、物价、司法、文化等政府职能部门和107个企业共同进行。全市共设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场所11个,有23名县以上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参加现场活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中华等13名地市、县级领导现场发表讲话,现场提供咨询服务18000余人次,接待投诉213件,提供家电以旧换新327件,提供商品维修服务800余件,征集消费潜规则56条,组织企事业服务下乡15次,参入市场监督检查38次,制作宣传展牌52块,悬挂宣传横幅110条,升标语彩球36个,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万余份(册);召开各类座谈会11次,出动宣传车辆110台次,举办专题文艺演出16场,通过新闻媒体、批评损害消费者案件25件,在召开媒体、网络发表宣传稿件100余篇,制作电视,广播专题节目17期,播出时间18小时,实效显着,影响广泛,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二、主要特点

今年的“3.15”宣传纪念活动动手早,行动快。市工商局、消委会在春节后上班第二天就制定出《黄石市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王贤军局长多次过问筹备工作,要求注重细节、谋划特色,创出新意,营造效果。并成立了市消委名誉会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中华为组长,市消委会顾问、市人大副主任邱善希,市消委会顾问、市政协副主席程德新,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贤军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为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同时,市消委还专门召开了县(市)区消委(协)秘书长专题会议,对活动做出具体安排。各县(市)区按照总体部署立即行动,分别成立由当地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强化责任,齐抓落实,确保了“3.15”活动顺利开展。市消委和大冶市消协、阳新县消委按照“3.15”系列活动具体要求,分别成立了“3.15”活动协调组,市场检查组、宣传咨询服务组、消保维权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人人有责分工抓的工作格局。

3月3日,市消委邀请本地媒体记者在市消委会办公室召开“3.15”活动新闻通报会。市消委会秘书长冯勇会上发布了“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以及全市xx年消费者投诉热点和典型案例。3月5日,大冶市、阳新县和黄石市各城区均公布实施方案,发布消费热点,进行全面动员部署,3月14日至3月15日,全市各地隆重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大会,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领导和社会各界代表与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中华出席了市文化宫广场中心会场的宣传纪念大会,发表了重要讲话,同时和与会的有关部门领导亲临活动现场观摩指导,慰问工作人员、企事业代表和消费者,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消费维权工作和民生的重视与关心。黄石电视台对宣传纪念大会进行了全程现场直播。

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市召开座谈会,记者采访会42场次;各级党政领导参加各种形式的宣传纪念活动达81人次,并接受媒体采访做专题讲话,充分肯定工商部门、消委(协)会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已任,切实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新的贡献。

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六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消费维权是重要使命的理念,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改进作风、深化改革、凝聚力量、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扩大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正能量。

二、活动目的

组织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突出消费维权主题,努力服务消费者,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发挥纽带作用,努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畅通维权途径,强化社会监督,着力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为一体的大维权工作格局。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加大宣传新《消法》的力度。新《消法》是消费者的维权利器,推动消费维权事业新发展,必须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杂志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修改的目的意义和一年来实施的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举办系列访谈专题节目。各直属分局、县(区)工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好3.15这个时间节点,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协作,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或其他网络媒体等,开展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机关其他业务的访谈专题节目,强化工商机关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工商部门的公共资源。

(三)开展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统一在3月14、15两天,安排出一定时间参加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亲身体验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接地气、解民情,“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面对面回应群众诉求、心贴心解决群众问题。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强化工商机关为民务实形象。

(四)积极搭建社会维权网络平台作用。活动中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社会维权网络优势,组织广泛宣传,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积极性,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及消协要着力开展好12315“五进”工作,努力扩大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覆盖面及成效,加大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一会两站”等载体,送法律、送宣传、送服务到乡村、街道、社区。

(五)集聚合力开展宣传活动。3月15日,以xx市东方红广场国芳百盛门前为主会场,举行甘肃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协会与省工商局、省消协一同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市消协要积极邀请各成员单位参加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要在辖区繁华地段设立分会场,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开展消费咨询服务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讲解打假维权知识,展示名优产品,宣传知名诚信企业,以表彰“诚信单位”为契机,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兴起人人讲诚信、人人做诚信、人人争诚信的良好氛围。

(六)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各单位要在3.15前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本级消协的成员单位、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律师志愿者代表、人大政协代表,从不同角度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体会和对新《消法》实施一年的理解和感受,通过畅谈理解加深新《消法》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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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社会的人离不开消费,消费与人们生活水平的高低息息相关。自1994年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然而,目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还是有发生,因此开展了关于xx市居民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的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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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此次调研活动,发现当地居民遇到的有关消费权益的问题,了解当地居民消费权益保护现状,调查其关于消费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识情况;

(2)通过这次的调研活动,帮助居民认识自己依法具有的消费权益,提高居民维护消费权益的意识;保障当地居民的消费权益;

(3)为当地政府、司法所了解当地居民消费权益问题、保障居民消费权益工作的开展提供数据资料,有利于政府、司法所采取相应措施建设和谐的消费环境;

(4)通过司法所访谈,获取当地居民消费权益保护状况以及维护消费权益的法律途径的相关信息,让居民学会多途径地解决消费者权益问题。

调查方式:于20xx年7月13日-7月17日通过不记名问卷调查的形式对一部分消费者进行了问卷调查。

调查对象:xx市大坪镇居民

调查亮点:问卷调查表分为实体消费卷和网络消费卷两种。

为了解与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开展了xx市居民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的问卷调查。问卷调查表分为实体消费卷和网络消费卷两种,本文分别对实体消费调查与网络消费调查进行了深入的归纳、总结与分析。消费者权益受侵的主要原因包括:法规不完善,惩罚力度不够;维权成本高、风险大;调解成本高,无正规仲裁机构。最后提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建议:完善消费诉讼制度,简化诉讼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网络体系和消费者协会建设;不断强化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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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查目的与目标的针对性。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消费呈现出了高端化、网络化的特点,同时,消费与人们生活更加的密切。尽管目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但是,还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调查是为了解与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寻找与分析问题的所在,并且探寻相应的对策。调查针对xx市居民消费者,开展权益保护现状的问卷调查,其针对性与目标指向性十分的明确。

2、调查人群的代表性与可接受性。本次调查选取的是xx市大坪镇居民,选取的对象属于中层群体,里面既包括了xx市的现代居民,也有比较传统式的消费者,涵盖了不同的层次,因此更具代表性。同时,这里的居民,人情好,对于公益事业十分的热心,目标的选取能够很好的保障问卷调查的实现,增强了问卷的数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3、网上购物的普遍性与网络问卷调研的必要性。首先,互联网形态下的外部大的市场环境日趋成熟,对传统产业的影响不可忽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意识的逐渐开放,更多的人加入到买电脑上网的行列。网上购物人群迅速扩大,各种网络设施的完善,经济的持续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网上购物已逐渐成为人们热衷的消费方式。其次,网络正在冲击着人们的传统消费习惯和思维、生活方式。越来越多的人们逐渐习惯于到网上查找信息,进行消费。同时网络具有很大的复杂性,信息当中有很多的无效甚至是欺骗性的信息。网络消费者的增多同时要求我们更多的关注这样一个消费群体的权益的保护。

4、问题解决的紧迫性。针对目前消费者的权益的问题,寻找相应的解决策略,压制各种各样的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已经是当务之急。只有寻找有效的途径尽快的解决问题,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5、调查人员的专业性与分析的科学性。调查人员为从事专业研究的专业学生,从问卷的涉及、调研的开展、问题的分析、总结与归纳具有严密性与科学性,并且有着专业的法律、法规知识,从而有效保障了本次调查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6、结论的指导与借鉴性。本次调查的结论,对于相关部门制定基本的地方法规与规章,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执法,消费者自身进行权益的保护具有指导与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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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本次调查的消费者中派出250份问卷,回收235份,42份问卷无效 193份问卷有效。

(一)实体消费问卷调查表分析

参加问卷调查的学历水平多为初中高中,分别占31%和43.5%,大学及以上31人,占16.1%。

是否遇到过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中126人表示偶尔会遇到,占65.3%,其余为从不和经常。在“哪些领域的消费过程中遭遇过侵权行为”的调查当中,按百分比的多少由高到低依次为:家用电器、食品饮料、手机通讯、医疗医药,在房产住宅以及汽车产品、数码产品当中也时有发生但占比靠后,在投资理财以及其他中占比最少。说明了在家电、食品等必须品当中的侵权是最为严重的。在如“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种侵害最主要的表现为什么”的调查当中受到较大的经济损失的占62%,受到精神损害的占35%,造成人身伤害的占19%。对“日常消费和享受服务的经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的问卷中显示,其中由高到低主要有:假冒伪劣依然横行、虚假广告误导公众、劣质服务比比皆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也是其中一项。对于“是否了解过消费者有哪些权益”调查当中,很了解的很少只有7%,大部分了解的只有29%,说明对消费者自身权益的了解还很不够,这不利于消费者自身的维权。

对于消费者权益宣传工作的看法当中,认为欠妥,宣传力度较弱的占到了61%,说明宣传力度不够,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强。“对于侵犯您消费者权益的商家,您会不会投诉”调查当中,显示视情况而定的最多,占71%,只有17%的人表示一定投诉,从不投诉的也有,占到了12%。投诉渠道由高到低的占比依次为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采取法律手段(其中提起诉讼的最多,也有选择上门投诉的),但是数据来看选择忍声吞气,自认倒霉的人也不在少数,但是暴力解决很少,说明现在的消费者以及逐步的趋于理性。“若有有关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您是否愿意参加”的调查当中不愿意很少,说明公众开始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最后“对于本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有什么想说”一项的开放调查当中主要有:希望加强对消费权益保护力度,严格执法;尽力加大宣传权益保护知识;希望国家、政府加强食物药品等的监管等。

(二)网络消费问卷调查表分析

“在网上购过物吗”的调查结果显示,经常购物的人占34%,偶尔购物的占到了35%,有需要才买的有26%,从未网上购物的仅仅为5%,这明网上购物已经相当的普及了。对于“您是否在网购过程中被骗过,比如买到假货或者是劣质产品”的调查结果当中,经常的占到了7% ,选择偶尔的最多,占到了49%,几乎没的占全部的32% 表示从未的人占12%,说明假货或者是劣质产品还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对于“如果网购的东西不符合您的要求,您会选择退货吗”的调查中,选择坚决退货,不会和看情况的三者基本持平。着在很大的程度上滋生了消费者的侵权行为,如果每一个消费者都能够及时的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自我维权,侵权行为会受到最大程度的遏制。在对于“如果您网络购物被骗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一项的调查当中,渠道的选取由高到低依次为:网购网站投诉,自己找买家干涉解决,消费者协会投诉,不投诉,自认倒霉,选择警察局报案以及质检部门举报的人很少,几乎微乎其微。最后“对于本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您有什么想说的”,主要包括希望网上服务越来越好;希望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很少有自身提高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有效保护的。说明现在的消费者的自身的维权意识还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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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规不完善,惩罚力度不够。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我国《消法》中规定的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惩罚的大多数条款都是建议性的,就不能有力地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二)维权成本高、风险大。

当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打官司存在两方面的困难,一是由于消费争议的金额一般不大,一场官司要经过复杂的仲裁程序,沉重的费用负担往往弄得消费者筋疲力尽、得不偿失。二是举证责任往往对消费者不利,使消费者在消费纠纷中通常处于弱势地位。“目前《消法》中对于发生消费纠纷时的举证责任没有做专门的规定,按照消费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的推论,消费纠纷应当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生产、经营者正好以此为借口而不出鉴定费,致使很多消费纠纷因鉴定费无处可出而无法解决。

(三)调解成本高,无正规仲裁机构。

由于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违法经营者很少会积极主动地配合协商;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较少,且无强制执行的权利,因此,调解成功率不高。我国行政执法部门分工不够明确、职责不清,在处理案件上相互推诿。再加上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所以,行政机关也难以成为消费者依法wei权的靠山。我国目前没有建立消费者权益仲裁制度,实践中很少有消费者通过现有的仲裁机制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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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消费诉讼制度,简化诉讼程序。

在消费纠纷中,由于经营者实力雄厚,而消费者势单力薄,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实行简便易行的程序,强调简易、迅速、经济地解决消费纠纷。“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根据消费纠纷的特点专设诉讼程序的规定,而将消费纠纷与一般的民事纠纷一起共同适用普通审判程序,不能体现国家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特殊保护。”因此,建议我市司法部门考虑尝试简化诉讼程序,建立小额的消费诉讼法庭,灵活解决消费纠纷;实行巡回法庭办案,独立审判等,以减轻消费者的诉讼之累,激发消费者的诉讼积极性。

(二)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

“政府及执法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快速审理各种维权案件。”要把食品、药品、涉农市场继续作为维权的重点,要在通讯、医疗、住房、医保、社保、保险、教育等消费领域逐步消除不平等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对这些消费领域都要监管到位,不断探索监管关口前移的方式和方法。监测手段,逐级要相互明确,防止推诿和扯皮。

(三)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网络体系和消费者协会建设。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现在消费者面临的商品与服务品种及项目越来越多,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机率和投诉率也会相应增加。消协作为广大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受理机构,要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能,积极协调和处理消费纠纷,并努力把投诉的站点扩展伸延到农村、社区、学校、商场等,为消费者投诉开辟“绿色通道”。

(四)不断强化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意识。

近年来,由于政府与消协部门的大力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消费保护意识不断强化。这方面的宣传今后还要长期坚持下去。要克服"消费安全是当事者的事",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参与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大行动中来。同时,政府和消协部门要坚持对经营者进行长期宣传教育,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经营者自身也要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监督机制,把好商品质量关和服务质量关,力争在自身范围内解决质量上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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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但是要真正实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很好的保护,具体工作依然非常艰巨,通过调查发现无论在实体还是在网络的消费当中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通过调查,归纳总结查找了相关的原因,并相应的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建议。希望对消费者以及消协的立法、维权等多方面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此次调查仅仅面向部分消费者,看法难免片面。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只有消费者自身不段的提升维权意识,真正的去维权,才能使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合法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状况会得到较大的改观。

随着社会经济的纵深发展,大学生作为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其消费观念的塑造和培养直接地影响其世界观的形成与发展,进而影响其一生的品德行为。因此,关注大学生消费状况,把握大学生生活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培养和提高财商,就成为高校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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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方式已经进入网络电子时代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跃发展,社会消费方式已经从原来单一的现金交易向现金、信用卡、支票等多样化的交易方式转变,使人们的生活方式更趋方便快捷。当代大学生是青年人中的佼佼者,有着开放的思想意识,从不落后于时代的发展。那么在消费方式上是怎样的状况呢?在调查中发现,作为特殊的消费群体,当代大学生的消费方式已经进入了网络电子时代。许多大学生都有校园ic卡、交通ic卡、银行取款卡、上网卡甚至运动健身卡等,刷卡时代使大学生的消费行为潇潇洒洒,用某些同学的话来说,就是卡一刷,钱就花。

2、消费多元化倾向

21世纪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丰富多彩的时代,步入这一时代的大学生们不再满足于宿舍、教室两点一线的单调生活,尽管书籍仍是主要的消费对象,但已不是首选的,更不是唯一的消费项目。大学生的消费已呈现明显的多元化趋势,手机、旅游、电脑、影音娱乐是大学生的消费热点。调查中,当问及在经济条件许可情况下,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时,大部分学生选择了旅游,其次是买电脑,反映出大学生具有想走出校园、融入社会与自然、拥有高质量生活的渴望。

3、理性消费是主流

价格、质量、潮流是吸引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从调查结果来看,讲求实际、理性消费仍是当前大学生主要的消费观念。据了解,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们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和质量。这是因为中国的大学生与国外的不同,其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的资助,自己兼职挣钱的不多,每月可支配的钱是固定的,大约在300-800元之间,家境较好的一般也不超过1000元,而这笔钱主要是用来支付饮食和日常生活开销的。由于消费能力有限,大学生们在花钱时往往十分谨慎,力求花得值,因此会尽量搜索那些价廉物美的商品。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当今大学生的各种社会活动都较以前增多,加上城市生活氛围,谈恋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会考虑那些尽管价廉但不美的商品,相反,他们更会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档次,虽然不一定买名牌,但质量显然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八

同志们:

今天,市工商管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在这里隆重召开纪念“3・15”暨诚信单位表彰大会,并确定为以弘扬维权,倡导健康,引导消费这样的鲜明主题,这个会开得十分有意义。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的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借此机会,我愿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的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各级“诚信单位”称号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刚才,代表消费者协会总结了x年消协工作情况,并对x年消协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总结非常全面、客观,思路也非常明确,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发挥消协职能作用,用心地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过去一年,市消协共办理团体投诉*起,人数达*多人次。接待来访咨询*人次,接受电话咨询*次、受理投诉*件,结案*件,结案率达*%;,全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加大消协调解纠纷工作力度,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共调解消费纠纷*件,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一年来,市消协通过加强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建设,提高了受理、处理消费者申诉、投诉的服务水平;通过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 通过加强日常监管,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了消费侵权行为。你们所做的工作,市委、市政府是十分满意的。针对当前消协工作,我提三点希望:一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改进工作方式,研究工作方法,加强宣传推介,扩大影响。要把握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要加强干部素质建设。要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狠抓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打造“学习型 ”队伍,增强干部职工驾驭市场经济、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三要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

二、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经营行为的管理主体。一方面,在管理上要宽严相济,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放宽政策,减少限制,优化服务,提高效能,努力营造宽松优良的发展环境。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进而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围绕建设诚信,打造诚信工商,加强消协诚信体系建设,从而推动企业信用创建工作。要利用我市现有资源,积极构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三、提高消费者健康维权意识

今年“3・15”宣传的主题是“消费与民生”。从现实情况看,我们的消费安全环境尚难令人乐观,在生命健康权的保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工业酒精勾兑的酒致人失明、死亡、甲醛泡制水发食品、垃圾油、有毒大米等。无不让人触目惊心。提出“消费与民生”的年主题,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促使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只有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得到保障,落实全面、协调、以人为本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可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消协要多组织一些关于消费者生命安全健康知识及状况的调查。同时,适时对全社会发布有关生命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向消费者提供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要大力开展“消费与民生”的消费教育,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做好“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的宣传,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九

今年,市工商局、市消协将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实施十大举措,推进消费维权。

一、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严查“问题食品”,努力让消费者吃的放心、安心。

二、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查假冒伪劣商品,努力让消费者识假、辨假、抵制用假。

三、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严查医疗、食品、药品、农资、化妆品等违法广告。

四、开展服务领域专项执法检查,严查餐饮、旅游、维修、美容、装饰等领域的违法行为。

五、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提升消费信心。

六、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指导科学合理消费,促进消费升级。

七、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披露消费侵权行为,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八、加强农村消费引导,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的规范,促进农村消费增长。

九、加强各级消协、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一会两站”建设,提高对投诉、申诉和举报的处理能力,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大限度的减少消费者损失。

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促进生产经营者承担社会责任,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一神圣的事业。

为实现“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做出我们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十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对于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意义重大。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消费者保护事业、关心支持工商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向战斗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多年来,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始终坚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特别是20__年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和关怀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是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成果明显。20__年以来,全市消协系统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3万余人次,受理投诉2136起,处结2136起,处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4万余元。提供案件后政府罚没款19余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9件。通过消协工作人员扎扎实实的工作,化解了大量的消费纠纷,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赞誉,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是消费宣传指导工作富有成效。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消费宣传和指导,向广大消费者介绍消费知识和消费方式,引导消费者科学、正确、健康消费;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消费者依法_意识和能力。在中国工商报、新华社网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和信息56篇;发布《消费警示》8次;举办《消协简报》3期。荣誉牌匾召回制、_护农及建立一会两站经验做法分别被青岛市消协以简报形式转发。根据投诉情况,有针对性地深入到消费者满意单位及部分企业进行《消费者权益保_》、《产品质量法》和健康_有关知识的宣传13次,举办《消费者权益保_》等法律法规培训班10期,召开座谈会8次。

三是积极开展了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消费者协会针对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对食品、药品、饮料、酒类、农资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的商品进行了重点监督。特别突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5600余家。

四是消费_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提高消费_效能为目标,健全了消费警示、投诉信息反馈、消费者咨询首问负责、投诉案件督办、申诉举报案件转办等六项制度,建立了消费_长效机制。

五是一会两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六项工作举措,统一规划,严抓落实,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保质保量的建立和完善了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有序推进一会两站工作全面实施。截止20__年12月底,__市所有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全部建立健全了一会两站,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履行职责规范、发挥作用明显。

六是以食品安全和红盾护农为重点,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严格落实工商所辖区负责制和执法人员片区负责制,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监管目标和责任,将农资、食品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农资市场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食品安全示范店10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场1处,发挥了良好的典型示范作用;实行了食品质量抽检制度,对存在问题的进行了曝光。利用农资供需旺季和节日,对农资市场和食品安全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立案查结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22起,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今年的年主题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其主要含义是:

新消费是引领消费结构升级,促进经济模式转型的新动力,是改善民生、推动发展、完善机制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新消费需要新理念和新举措。20__年消费_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

新消费我做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_自觉,提倡依法_,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围绕这一消费年主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_举措,努力开创_工作新局面。今年,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_大、十_届_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宣传《消费者权益保_》、《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护权的意识与能力。

三是宣传消费和谐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做贡献。

四是发动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向消费者介绍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知识,并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五是宣传名优商品和优质服务,推动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以便让消费者在了解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基础上放心消费、科学消费。

六是发布有关安全、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向消费者披露损害生命健康的商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

七是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特别是对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八是宣传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志愿者的先进事迹。

九是组织法律工作者开展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以及社会各界全面深刻理解消费和谐年主题的主要含义和内容,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和作用,营造良好的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活动氛围。

二、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大力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活动

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节约用粮、用水、用电、用油、用纸等系列消费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保护环境资源,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树立可持续消费观。同时,在农村组织开展科学使用化肥、农药等消费教育活动,避免不恰当施用化肥、农药造成环境污染、土地板结等不良后果。

三、围绕与广大消费者吃、住、行、用等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开展社会监督活动

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行动、商品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行动、家用电器和家庭装饰装修材料比较试验行动以及旅游服务消费体察等社会监督活动。通过对上述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进一步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社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把红盾护农和食品安全监管推向纵深

集中开展种子及化肥市场、农药市场、农机具及零配件市场三次专项整治。坚持打假与扶优结合,开展农资经营放心店创建活动,在农资连锁经营企业设联系点。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食品质量准入和市场经营行为,加大食品质量抽检力度,突出对奶制品、水发产品、儿童食品、饮料、酒、蔬菜等重点检测,至少抽检100批次。抽检不合格商品坚决退市、撤架,跟踪监督销毁,抽检情况向社会公示。

五、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和关系广大消费者身心健康、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多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合同欺诈、强制消费、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为广大消费者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领导和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十一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对于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意义重大。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消费者保护事业、关心支持工商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向战斗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多年来,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始终坚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特别是20__年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和关怀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是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成果明显。20x年以来,全市消协系统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3万余人次,受理投诉2136起,处结2136起,处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4万余元。提供案件后政府罚没款19余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9件。通过消协工作人员扎扎实实的工作,化解了大量的消费纠纷,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赞誉,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是消费宣传指导工作富有成效。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消费宣传和指导,向广大消费者介绍消费知识和消费方式,引导消费者科学、正确、健康消费;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消费者依法x识和能力。在中国工商报、新华社网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和信息56篇;发布《消费警示》8次;举办《消协简报》3期。荣誉牌匾召回制、x农及建立一会两站经验做法分别被青岛市消协以简报形式转发。根据投诉情况,有针对性地深入到消费者满意单位及部分企业进行《消费者权益保x、《产品质量法》和健康x关知识的宣传13次,举办《消费者权益保x等法律法规培训班10期,召开座谈会8次。

三是积极开展了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消费者协会针对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对食品、药品、饮料、酒类、农资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的商品进行了重点监督。特别突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5600余家。

四是消费x制进一步完善。以提高消费x能为目标,健全了消费警示、投诉信息反馈、消费者咨询首问负责、投诉案件督办、申诉举报案件转办等六项制度,建立了消费x效机制。

五是一会两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六项工作举措,统一规划,严抓落实,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保质保量的建立和完善了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有序推进一会两站工作全面实施。截止20x年12月底,x市所有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全部建立健全了一会两站,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履行职责规范、发挥作用明显。

六是以食品安全和红盾护农为重点,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严格落实工商所辖区负责制和执法人员片区负责制,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监管目标和责任,将农资、食品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农资市场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食品安全示范店10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场1处,发挥了良好的典型示范作用;实行了食品质量抽检制度,对存在问题的进行了曝光。利用农资供需旺季和节日,对农资市场和食品安全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立案查结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22起,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领导和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十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对于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意义重大。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消费者保护事业、关心支持工商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向战斗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多年来,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始终坚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特别是20__年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和关怀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是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成果明显。20x年以来,全市消协系统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3万余人次,受理投诉2136起,处结2136起,处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4万余元。提供案件后政府罚没款19余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9件。通过消协工作人员扎扎实实的工作,化解了大量的消费纠纷,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赞誉,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是消费宣传指导工作富有成效。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消费宣传和指导,向广大消费者介绍消费知识和消费方式,引导消费者科学、正确、健康消费;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消费者依法x识和能力。在中国工商报、新华社网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和信息56篇;发布《消费警示》8次;举办《消协简报》3期。荣誉牌匾召回制、x农及建立一会两站经验做法分别被青岛市消协以简报形式转发。根据投诉情况,有针对性地深入到消费者满意单位及部分企业进行《消费者权益保x、《产品质量法》和健康x关知识的宣传13次,举办《消费者权益保x等法律法规培训班10期,召开座谈会8次。

三是积极开展了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消费者协会针对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对食品、药品、饮料、酒类、农资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的商品进行了重点监督。特别突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5600余家。

四是消费x制进一步完善。以提高消费x能为目标,健全了消费警示、投诉信息反馈、消费者咨询首问负责、投诉案件督办、申诉举报案件转办等六项制度,建立了消费x效机制。

五是一会两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六项工作举措,统一规划,严抓落实,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保质保量的建立和完善了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有序推进一会两站工作全面实施。截止20x年12月底,x市所有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全部建立健全了一会两站,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履行职责规范、发挥作用明显。

六是以食品安全和红盾护农为重点,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严格落实工商所辖区负责制和执法人员片区负责制,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监管目标和责任,将农资、食品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农资市场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食品安全示范店10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场1处,发挥了良好的典型示范作用;实行了食品质量抽检制度,对存在问题的进行了曝光。利用农资供需旺季和节日,对农资市场和食品安全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立案查结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22起,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今年的年主题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其主要含义是:

新消费是引领消费结构升级,促进经济模式转型的新动力,是改善民生、推动发展、完善机制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新消费需要新理念和新举措。20__年消费x主题新消费我做主,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

新消费我做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x觉,提倡依法x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围绕这一消费年主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x措,努力开创x作新局面。今年,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认真贯彻党的十x大、十x届x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宣传《消费者权益保x、《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护权的意识与能力。

三是宣传消费和谐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做贡献。

四是发动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向消费者介绍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知识,并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五是宣传名优商品和优质服务,推动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以便让消费者在了解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基础上放心消费、科学消费。

六是发布有关安全、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向消费者披露损害生命健康的商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

七是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特别是对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八是宣传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志愿者的先进事迹。

九是组织法律工作者开展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以及社会各界全面深刻理解消费和谐年主题的主要含义和内容,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和作用,营造良好的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活动氛围。

二、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大力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活动

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节约用粮、用水、用电、用油、用纸等系列消费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保护环境资源,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树立可持续消费观。同时,在农村组织开展科学使用化肥、农药等消费教育活动,避免不恰当施用化肥、农药造成环境污染、土地板结等不良后果。

三、围绕与广大消费者吃、住、行、用等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开展社会监督活动

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行动、商品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行动、家用电器和家庭装饰装修材料比较试验行动以及旅游服务消费体察等社会监督活动。通过对上述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进一步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社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把红盾护农和食品安全监管推向纵深

集中开展种子及化肥市场、农药市场、农机具及零配件市场三次专项整治。坚持打假与扶优结合,开展农资经营放心店创建活动,在农资连锁经营企业设联系点。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食品质量准入和市场经营行为,加大食品质量抽检力度,突出对奶制品、水发产品、儿童食品、饮料、酒、蔬菜等重点检测,至少抽检100批次。抽检不合格商品坚决退市、撤架,跟踪监督销毁,抽检情况向社会公示。

五、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和关系广大消费者身心健康、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多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合同欺诈、强制消费、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为广大消费者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领导和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十三

同志们:

今天,市消费者协会隆重召开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表彰“消费者满意单位”,对今年315系列维权活动做出部署,这对于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对于落实全市环境创新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各级消协组织、广大经营业户要以他们为榜样,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消费维权重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推动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过去的一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消费者协会团结带领各理事单位,站在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充分认清消费维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执法、发动群众等措施,有效净化消费环境,不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引向深入,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特别是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打假劣、保名优、讲诚信、反欺诈”行动,尊重消费者意愿,倾听消费者呼声,并且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努力做到“三结合”,即:一是与工商执法职能结合,紧紧依托政府三级为民服务网络,全面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即消协分会,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完善了862个村级“两站”服务机构,对862名维权联络员颁发聘书并专题培训,使维权网络覆盖全市行政村的比例达到95%以上,真正实现了农民群众“消费投诉不出村”的目标,也极大丰富了政府为民服务工作的职能和内涵。二是与宣传引导职能结合,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在全市主要干道及商贸集中区增设大型12315宣传版面,在报纸开设专栏以强化《消法》宣传、曝光侵权案件,先后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金秋315维权知识电视竞赛”等活动,既促进了企业诚信经营,又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意识。三是与合同调解职能结合,成立合同争议调解中心和22个基层调解站,尤其加强对“订单农业”的帮扶指导,延伸了消协的职能范围。一年来,共受理消费咨询1600余件,受理投诉和申诉举报1146件,立案查办466起,处结率达95%以上,反馈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0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7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11大类24个品种,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去年,国家工商总局王东峰副局长、山东省工商局李华理局长先后专程来我市视察,听取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汇报;市消协首次承办全省消协工作会议,并以《深入推进“两站”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维权工作》为题做了经验介绍,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好评。年底,市消协被中消协评为“落实消协法定职能最佳单位”,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

消协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全市各级对消协工作的关心支持,得益于各部门各单位的团结协作,得益于全市广大经营户、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20xx年,是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规划,全面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步年,开局年。要实现“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的目标,离不开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离不开安全、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因此,市消协各理事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高到维护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安全消费这样一个高度上来认识,增强维权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得到保护。

下面,就做好今年消费维权工作,我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开展四项活动,努力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中消协自1997年开始实施“年主题”制度,即每年确定一个年主题,整合全国消费维权资源,统领全年消协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社会认知,有力推动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中消协将20xx年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民生”,旨在促进市场秩序规范,倡导健康文明消费,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为贯彻落实“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我市主要开展四项活动:

一是召开“消费者满意单位”表彰大会。隆重表彰xx年度全市96家“消费者满意单位”,颁发奖牌证书,组织经验交流,以弘扬诚信理念,为广大经营者树立榜样;组织参加山东省第六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争创省级“消费者满意单位”,提高企业的社会公信度和竞争力。二是开展消费维权大型宣传活动。3月13日或14日,将在百脉泉广场举行大型宣传活动,由24个部门制作展版和宣传标语,向市民发放维权联系卡、公开举报电话、现场受理投诉;同步组织“名优商品让利销售”活动,为企业创造展示自我的机会;集中宣传过后,将组成“消费维权宣传服务队”深入乡镇街道、深入田间地头,向广大群众介绍维权常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三是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山东)3¡15名优商品(服务)博览会。按省市消协部署,将择优挑选4家企业代表我市参展,以帮助企业开阔眼界、展示风采,增强自主创新、跨越发展的能力。四是举办20xx年金秋3¡15系列活动,将结合“一会两站”在全市908个行政村的全面覆盖,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扩大服务范围,提升维权档次,增强社会效果,使315的社会认同度、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把315这一服务品牌打得更响,为推动消协工作全面开花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四项重点,切实强化维权工作措施

全面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创新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举措,是各级消协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各理事单位、相关部门做好维权工作的基本原则。维权工作要在丰富载体、创新机制、强化配合、提高效率上下功夫、做文章,使消费者投诉得到更方便、更快捷的处置,使“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活动真正落到实处。要突出抓好四项重点:

一是突出抓好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我市“”规划和“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的含义,宣传各部门维权工作职能,帮助消费者了解消费政策,形成“平时加强自我防护、遇到问题有处投诉、举报得到及时查处”的良好消费环境。近期,广播电视、报纸等注重对执法部门的职能宣传,电视台“社会法制”专栏播出了工商局的几期专题片,效果很好,这有利于消费者了解部门职能,也有利于增进与消费者的沟通。二是突出抓好消费指导。重点强化对受理信息和线索的汇总、分析及情况通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在媒体定期发布消费警示,构建起工商部门抽检、经营主体自检、消费者送检的商品质量监测体系,指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三是突出抓好消费监督。重点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组织、配合有关行政部门作好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消费热点及难点提请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四是突出抓好投诉处理。重点强化“一会两站”联络员的培训,集中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对联

络员进行法律法规、维权知识、工作程序、工作技巧的综合培训,提高联络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一次问清、一口答准、一次办结,让消费者享受周到、细致的服务。

三、广泛动员参与,形成消费维权强大合力

20xx年315系列活动,遵循弘扬维权、引导消费、扶优限劣、拉动内需的原则,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各个层面,涉及经济生活各个领域,需要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在此,提四点希望:

一是希望广大经营者积极参加。市场经济是消费者主权经济,消费者的货币流向决定着企业的兴衰,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就赢得了市场、赢得了商机、赢得了效益。经营者只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实现好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索赔权、人格权,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今年315系列活动,正式为广大企业搭建了宣传自我、展示形象的舞台,提供了沟通消费者、赢得消费者、联系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桥梁和纽带,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二是希望广大消费者踊跃参与。今年的维权工作充分体现“以消费者为本”的服务理念,无论是宣传消费及维权知识、解答消费咨询、受理消费投诉,还是现场解疑释惑,始终坚持服务消费者、方便消费者的原则,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更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综合素质。三是希望新闻单位大力配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能否得到重视和支持,能否让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得到实惠,宣传工作至关重要。消费维权工作要努力做到与新闻宣传同步进行、同步开展。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大片幅、高频率报道,通过宣传维权工作成效和经验、宣传名优企业和商品、曝光侵权案件和典型,以教育广大群众,震慑不法份子,形成全社会关注维权工作的浓厚氛围。四是希望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正义之举,不仅需要各执法机关做好工作,需要经营者严格自律,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社会监督。市消协及各理事单位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倾听社会各界呼声,对投诉举报的线索立查立办,明确责任,限期办结,努力形成消费维权工作的强大合力。

同志们,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让我们齐心协力,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本”理念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共筑依法维权的铜墙铁壁,为推进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健康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而共同奋斗!

谢谢大家!

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十四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_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_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十五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_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_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_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_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_

地布置、划分联系人:_;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_

、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含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_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_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平安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四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_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含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__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十六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对于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意义重大。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消费者保护事业、关心支持工商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向战斗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多年来,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始终坚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特别是20__年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和关怀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是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成果明显。20__年以来,全市消协系统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3万余人次,受理投诉2136起,处结2136起,处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4万余元。提供案件后政府罚没款19余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9件。通过消协工作人员扎扎实实的工作,化解了大量的消费纠纷,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赞誉,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是消费宣传指导工作富有成效。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消费宣传和指导,向广大消费者介绍消费知识和消费方式,引导消费者科学、正确、健康消费;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消费者依法_意识和能力。在中国工商报、新华社网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和信息56篇;发布《消费警示》8次;举办《消协简报》3期。荣誉牌匾召回制、_护农及建立一会两站经验做法分别被青岛市消协以简报形式转发。根据投诉情况,有针对性地深入到消费者满意单位及部分企业进行《消费者权益保_》、《产品质量法》和健康_有关知识的宣传13次,举办《消费者权益保_》等法律法规培训班10期,召开座谈会8次。

三是积极开展了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消费者协会针对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对食品、药品、饮料、酒类、农资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的商品进行了重点监督。特别突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5600余家。

四是消费_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提高消费_效能为目标,健全了消费警示、投诉信息反馈、消费者咨询首问负责、投诉案件督办、申诉举报案件转办等六项制度,建立了消费_长效机制。

五是一会两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六项工作举措,统一规划,严抓落实,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保质保量的建立和完善了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有序推进一会两站工作全面实施。截止20__年12月底,__市所有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全部建立健全了一会两站,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履行职责规范、发挥作用明显。

六是以食品安全和红盾护农为重点,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严格落实工商所辖区负责制和执法人员片区负责制,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监管目标和责任,将农资、食品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农资市场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食品安全示范店10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场1处,发挥了良好的典型示范作用;实行了食品质量抽检制度,对存在问题的进行了曝光。利用农资供需旺季和节日,对农资市场和食品安全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立案查结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22起,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今年的年主题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其主要含义是:

新消费是引领消费结构升级,促进经济模式转型的新动力,是改善民生、推动发展、完善机制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新消费需要新理念和新举措。20__年消费_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

新消费我做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_自觉,提倡依法_,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围绕这一消费年主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_举措,努力开创_工作新局面。今年,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_大、十_届_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宣传《消费者权益保_》、《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护权的意识与能力。

三是宣传消费和谐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做贡献。

四是发动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向消费者介绍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知识,并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五是宣传名优商品和优质服务,推动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以便让消费者在了解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基础上放心消费、科学消费。

六是发布有关安全、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向消费者披露损害生命健康的商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

七是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特别是对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八是宣传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志愿者的先进事迹。

九是组织法律工作者开展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以及社会各界全面深刻理解消费和谐年主题的主要含义和内容,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和作用,营造良好的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活动氛围。

二、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大力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活动

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节约用粮、用水、用电、用油、用纸等系列消费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保护环境资源,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树立可持续消费观。同时,在农村组织开展科学使用化肥、农药等消费教育活动,避免不恰当施用化肥、农药造成环境污染、土地板结等不良后果。

三、围绕与广大消费者吃、住、行、用等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开展社会监督活动

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行动、商品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行动、家用电器和家庭装饰装修材料比较试验行动以及旅游服务消费体察等社会监督活动。通过对上述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进一步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社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把红盾护农和食品安全监管推向纵深

集中开展种子及化肥市场、农药市场、农机具及零配件市场三次专项整治。坚持打假与扶优结合,开展农资经营放心店创建活动,在农资连锁经营企业设联系点。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食品质量准入和市场经营行为,加大食品质量抽检力度,突出对奶制品、水发产品、儿童食品、饮料、酒、蔬菜等重点检测,至少抽检100批次。抽检不合格商品坚决退市、撤架,跟踪监督销毁,抽检情况向社会公示。

五、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和关系广大消费者身心健康、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多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合同欺诈、强制消费、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为广大消费者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领导和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消费者协会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小结十七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把今年的3.15纪念活动组织好、落实好,使纪念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突出“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为主线,以宣传消费政策、提供消费咨询、引导科学消费、强化社会监督、推进消费维权为重点,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的纪念活动。

组 长:林志斌

副组长:李 军

成 员:各工商所长(消协分会长),市局各直属机构、股、室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天长市消协,徐志宏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三、活动内容

精心组织,突出主题,开展十项活动,使我市3.15纪念活动丰富多彩。

(一)召开天长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七次政府办公会议暨消协三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聘请名誉会长、增补和选举常务理事等,研究部署我市_年3.15纪念活动的开展。

(二)举办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新闻发布会。宣传中消协_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消费与安全”,向社会公布我市3.15纪念活动方案,发布_年度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投诉热点。

(三)开展诚信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对获得滁州市_—_年度诚信单位的企业进行表彰。

(四)开展消费约谈、通报活动。分别召开家电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投诉分析通报会。邀请_年被投诉较多的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将投诉热点、处理情况向企业通报,促进企业强化自律意识,积极做好整改,主动维权。

(五)开展法律宣传“五进”活动。即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

(六)开展红盾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举办红盾护农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由市场规范管理局组织实施)

(七)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将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作为检测重点,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八)开展汽车品牌服务调查评议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汽车企业和汽车销售商的用户意识和服务意识。

(九)举办大型街头宣传活动暨元旦春节打假专项行动成果展。3月15日市区与镇(街)联动,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大型企业参加。在天长老市政府广场繁华地段设置主会场,在商场、企业、社区、农村乡镇设立分会场。邀请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亲临现场,视察指导。

(十)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于3月15日当天,ji中销毁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

四、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协要把3.15纪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畅通工商、消协等部门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维权合力。

(二)要结合当地实际,形成特色。既要热烈隆重,突出重点,又要广泛参与,注重成效。做到“五个结合”即:宣传消法与宣传年主题相结合、城市的消费升级换代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农村与“红盾护农”相结合、城乡形式与内容相结合、上下声势与效果相结合。

(三)要积极争取大众传媒的舆论支持。大造舆论声势,优化消费环境,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宣传年主题,曝光典型案例,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要制定活动方案,保证活动圆满完成。各工商所、消协分会要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期间,特色活动、典型案例等要及时上报,以便及时宣传,扩大影响。

(五)认真及时作好总结。请各单位认真做好3.15活动总结,于3月17日前将3.15活动总结、统计报表、图片资料等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上报天长市消协。

市消协联系人:__;联系电话:70____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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