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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价格监督检查调查报告范文(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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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价格监督检查调查报告范文(精选12篇)
2023-11-12 19:00:43    小编:

通过报告,我们可以向上级领导或者团队成员汇报工作进展、问题解决情况等。创新和独特的观点或见解可以使报告更具吸引力和说服力。最后,希望大家在写报告的过程中能够享受到发现和思考的乐趣,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

价格监督检查调查报告篇一

一年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和总体要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价格监管,积极开展价格监督专项检查,有力维护我县市场价格秩序,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贡献。现将一年开展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日常、节假日价格巡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定期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粮油销售店、医药、通讯等开展价格巡查,主要涉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确保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价格异动苗头。

二是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提醒、告诫等手段,要求商家提高认识,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严禁串谋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现象发生,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按照省、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的日常工作安排,搞好各项价格检查,优化市场价格环境。

一是开展建材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按照川价检局【20xx】12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建材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对我县境内钢材水泥、砖瓦、砂石等建材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充分利用市场巡查,采取提醒、告诫,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商家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积极维护好易地扶贫搬迁中的建材市场价格秩序。同时,严厉打击借异地扶贫搬迁之机囤积居奇、串谋涨价、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我县建材市场价格秩序总体较好,价格平稳。

二是按照川价检局【20xx】2号和【20xx】13号文件要求,开展春耕生产化肥价格稳定和农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对全县三农服务中心、农资储备点、种子及农药销售点进行市场价格监测及监管。

三是为了更好的落实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联合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商品房价格的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和住建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对城南花园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检查。城南花园商品房价格的销售行为均按照相关单位的法律法规进行执行的,未出现违反合法销售行为的情况。销售状态良好。

四是按照阿州发改【20xx】194号文件要求,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供水、供气、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的工作,我局成立了1个检查组,3名执法人员于4月24日至27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供水、供气、电信领域价格检查情况来看,我县经营者诚信经营,价格法律意识增强,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是开展民生价费调研。

一是按照州发展改委头天民生价费调研的函,认真开展。

二是对景区的门票情况和景区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该景区于2013年8月18日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景区托管协议;由于未实现市场化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2月将工作人员撤离到了县域其他景区。因此景区到目前没有任何的门票收入。今后将加大景区投入,提升景区硬件设施。

六是红叶节前深入开展市场价格的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工质食药局、卫计局、物价局、城管局等7个部门参加,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增强了部门间的联动性,加强了市场管理,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的旅游服务质量。

(三)积极开展价格服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

一是开展3·15法制宣传活动。20xx年3月15日上午,在政府广场上开展了以工商局带队的联合执法法律法规宣传。向消费者发放《价格法》、《关于商品和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当你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58举报电话”,对12358网络举报平台及有关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知识进行讲解,现场接受群众的价格咨询和投诉。

二是开展《价格法》实施2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重点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了宣传,以提高价格系统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增强全社会的价格法制意识。活动现场,通过发放200多份宣传资料,吸引了大量群众前来咨询了解。针对群众和消费者咨询和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政策明确的,我局的执法人员当场给予答复。

(四)继续开展价格维权活动,打造“12358”价格举报电话品牌。

一是按照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举报管理、信息上报、统计监督等制度。

二是坚持专人值守制度,专人负责受理“12358”价格举报电话,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价格举报电话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举报人。一年来没有发生价格举报和投诉。

(一)继续加强日常、节假日价格巡查,加强涉农价格收费监管,严厉查处乱收费行为。全面检查乡镇、村社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情况,确保乡镇、村社公示率100%。

(二)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三)继续开展“12358”价格举报维权活动。

价格监督检查调查报告篇二

粮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粮食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定和世界和平,因此各国都极为重视和关注粮食的生产、储备和安全问题。近期,受全球气候因素等导致的产量下降和需求强劲的影响,国际粮食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目前,粮食已成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甚至发出“粮价继续上涨会引发战争”的警告。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春季年会上,“新的粮食和农业危机正在形成”已成为共识。世界粮食计划署负责人表示,粮价上涨是一场“无声的海啸”,正引发二战以来首次全球粮食危机,已威胁到全球20__万贫困儿童,使一亿多人陷入贫困中。这场危机使世界粮食计划署“面临成立45年来最大的挑战”。

与国际粮食“吃紧”形成对比,粮食自给率十年保持在95%的中国显得“从容”许多。国内粮价上涨表现出温和性、结构性和可控性等特点。这显示,从目前来看,迄今国际粮价飞涨尚未对我国粮食安全产生明显冲击。

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国粮食市场价格不可能完全不受世界形势影响。那么,世界粮食价格的大幅上涨对我国及湖南到底有哪些影响?影响程度如何?为此,本文试图通过对有关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当前粮食供求、价格走势状况。

目前,世界粮食供应形势异常吃紧,价格屡创历史新高;我国政府历来重视粮食生产,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确保了粮食连续四年增产。

(一)世界粮食供求及价格形势。

1、世界粮食供应形势异常吃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产不足销状况未改变。20__年世界粮食总产量为20.75亿吨,比上年增长4.6%,总消量为20.98亿吨,产不足销。

二是粮食产量的上升空间不大。国际粮食政策研究所的研究结果显示,即使粮价上升10%,产量也只会上升1%2%。除实施共同农业政策的欧盟仍有少量增产空间外,其它国家要提高粮食产量都将面对过度开发农田、使用转基因技术等具有争议性问题,供给增长缓慢形势短期难以改变。

三是粮食库存降至历史最低点。世界粮食产量在近8年中有7年低于消量,供求缺口由库存弥补,导致粮食库存降至历史新低,目前仅能满足54天全球消费,全球粮食库存已达到30年来最低点。

四是全球变暖、自然灾害增加,严重威胁粮食生产。一些研究显示,全球气候变暖以及同时出现的气候异常现象,已严重地威胁到粮食的生产。随着全球变暖的加剧,近些年全球气候异常,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将增加对全球农业生产的威胁程度。

2、国际市场粮食价格创历史新高。

在气候变化和农民改种能源作物的影响下,泰国、越南、印度、埃及等大米输出国近几个月限制大米出口以保证本国供应。3月份国际市场大米价格继续大幅上升,离岸价格由月初每吨467美元上涨至月底的608美元,尤其3月27日泰国大米出口报价比上日暴涨30%,创下20年来的新高。全月平均,泰国大米(含碎10%)离岸价为每吨530.9美元(约合人民币每吨3716元),比上月上升21.1%。

价格监督检查调查报告篇三

20-年我县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市物价局长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稳物价、强监管、惠民生、优服务、强素质、夯基础为工作重点,求真务实,作出亮点,发挥作用。为促进全县经济持续较好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加强市场巡查。对节假日期间和出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重点敏感时段要加大市场巡查的力度和频次,及时分析、预警、处置,及时平息价格波动。

(二)整治市场行为。对市场上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大力惩处,营造诚信经营的价格环境。

(三)积极推行价格诚信建设。以“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为依托,结合整顿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引导行业价格自律,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氛围,积极开展专业市场、个体工商户明码标价的专项治理,提高明码标价普及率。

(一)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强化幼儿园、义务教育、公办高中等教育收费监管,依法查处赞助费等与入学、入园挂钩的不合理收费,整顿学校服务性和代收费行为。规范中小学教材、教辅助材料的征订工作。

(二)开展涉农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增收减负,加强对土地、规划、城建等部门收费监管,对农村建房、农机服务、有线电视、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等领域收费问题开展检查,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三)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对降低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和公布取消、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进行跟踪检查,重点对物流域、农贸市场以及工商、质监、税务、公安(消防)、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林业、安监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价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重点查处银行强制收费、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明码标价等违规行为,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负担。

(五)开展资源性产品价格专项检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水价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改革政策,擅自涨价,提前或者推迟调整价格,以及借价格调整之机乱收费的行为。

(六)开展医药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医院违反药品加价政策,强制检查检验乱收费,医疗耗材乱加价等到问题。

(七)切实开展旅游行业收费检查。坚决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零负团费”等虚假价格宣传招徕游客,以及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扩大旅游消费需求。

(一)认真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保障“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处理信访案件,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举报分析,努力将价格违法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全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更新重要民生领域的价费公示牌,重新确定农村价格信息员、社区价格信息员名单。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进电信行业工作,规范电信行业的明码标价。

(三)加强信息宣传。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上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的一些好的成绩,经验,成果,围绕价格收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上报情况属实、措施可行的政务信息。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正典型,形成有利于价格监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树立市场意识,服务政府,服务社会,努力作为,开拓创新,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创新市场价格监管方式,完善并推广公告、提醒、告诫等价格监管方法。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形势新发展,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干部理论素养,适应工作新情况,提高干部业务技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工作开展。

价格监督检查调查报告篇四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精神,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壮族自治区、市财政、商务部门分别印发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家电下乡政策在市实施以来,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是否能认真履行中标价格和最高限价?目前下乡家电的种类、定价模式、价位是否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中标企业、销售网点及消费者在下乡家电销售过程中遇到哪些价格问题,对国家的限价政策有何意见和建议?为此,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结合家电下乡价格检查,派出调研组,于4月份深入基层,走店访农,分别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销售网点及农村消费者进行专项调研。此次调查共走访了海尔工贸有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分公司4家中标企业,六县两城区的60个销售网点,两个乡镇的24个农户(其中已购买下乡家电的10户,另有购买意愿的9户,不打算购买的5户),发放《家电下乡调查问卷》共330份,其中:向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发放90份,向农村消费者发放240份。回收223份,回收率是93.3%,有效率是96.4%。另外,我们还走访了市财政局、商务局等单位,了解我市家电下乡商品的总体销售及补贴情况。

家电下乡是国家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市从2008年12月启动“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初始有洗衣机、冰箱(包括冰柜)、彩电、手机4类产品,最高限价按商务部、财政部商综发〔2008〕426号文的规定执行,即分别为2000元、2500元、2000元、1000元。2009年4月,根据国家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要求,补贴已增加到9类,即增加了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5类产品,摩托车已经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并将原来每户每类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限购1台(件)增加到2台(件);增加后的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按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工信部、发改委等11个家电下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并于2009年4月16日通过下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公布的执行(如下表)。

根据《细则》规定,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及市场同期同类产品的价格,但可随成本下降及供求因素按低于中标价销售。财政对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补贴的资金。

对于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家电下乡列入2009年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中,为了推动我市家电下乡工作,2009年3—4月,开展了以“家电下乡,惠民利国”为主题的家电下乡大篷车活动暨宣传月活动,通过现场宣传、销售、受理、录入一站式服务及各种方式,把家电下乡惠农政策贯彻到农村千家万户,让农民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受到农村消费者的广泛欢迎。下乡家电成为农民购买家电商品的首选。在消费市场受金融危机影响、增速放缓的情况下,下乡家电销售喜人。1—3月,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174.45亿元,同比增长18.18%,下乡家电产品销售量和销售额在县城占家电销量的2/3。据商务部门统计,到2009年5月11日止,市共审核通过备案销售网点665个,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32189台(其中冰箱16291台,洗衣机9284台,彩电5609台,手机1000台,热水器5台),销售总金额达到5475.20万元,向农民发放补贴的家电下乡产品14190台,发放补贴率44.08%,发放补贴金额达到315.20万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发放补贴位居全区首位。

通过调查并对比2008年统计年鉴数据发现,市目前农村家电消费呈现三个特点:

表二显示,2007年末平均百户彩电、手机拥有量最高,但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拥有量却很低,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被访的24个农户中80%的农户有购置或更新家电的意愿。在问卷调查“有储蓄打算盖房子或买农机、家电、防病养老”选项中,选择买家电的达39.4%,在家电产品购买意愿中,彩电、手机、电冰箱、洗衣机这些较早进入农户生活的家电占较高比例,并呈现出进一步普及态势,而对空调、热水器、电脑等普及率较低的产品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需求开始凸显,潜力极大。

课题组走访座谈的两个村相对富裕,农户普遍认为下乡家电产品档次、价位偏低,能够接受中等偏上的价格水平,尤其是对空调、冰箱、洗衣机价位的承受能力已接近城市的价格水平。

问卷调查中农村消费者认为目前限价偏高、偏低或合理三个选项各占比例为34.7%、44.5%、20.8%。40.3%的受访者认为政府给的13%的家电下乡补贴不算多,农民还是按自己的需要购买,只有15.3%的认为补贴实惠很受欢迎。然而相对收入低的农村消费者则认为,政府补贴太少,农民还是买不起,这部分占受访者的34.3%,还有10.1%的受访者选择“不好评价”。以2007年全年人均纯收入最低(2661.08元)的县为例,如果每户购买冰箱、彩电、手机、彩电四件按原最高限价共7500元计算,13%的补贴为975元,实际需支付的6525元则要一家三口投入近一年的纯收入,农民还是承受不起。13%的政府补贴力度小了些,对农民的吸引力不会太大。也有贫困地区农民消费者表示,有的乡村连喝水用电都成问题,即使再多补贴他们也不会买。

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在影响农村消费者购买家电产品的主要因素多选项中,产品质量占76.4%,价格占52.3%,购买便利占41.2%,售后服务占35.2%。

农村消费者都希望买到质优价廉的家电,但进入农村家电市场的杂牌产品比较多。他们虽然对产品质量很担忧,但缺乏品牌意识,产品质量只是个模糊的概念,因而购买时更关注的是价格,购买取向更多的是取决于经销商的导购和推介。

调查发现,在下乡家电销售过程中,由于杂牌家电与一、二线品牌家电相比价格稍低而利润较高,零售商积极推销利润空间大的杂牌家电,因此推行家电下乡前后比较一线品牌的销量下滑了,杂牌家电销量却上升了。

市推广家电下乡5个多月以来,实现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经济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多赢效果。

一是家电下乡商品不仅质优价廉,农民还能得到13%的补贴;二是促进农民消费观念的转变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农民通过购买彩电、手机、电脑等家电,及时享受到了现代科技进步和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拓宽了视野,增进了交流,使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改善,消费观念逐步转变;三是缩小城乡差别,据测算,实施家电下乡,经过四年左右时间基本可使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达到城市2000年水平,使城乡家电普及率差距由目前的近20年缩小到10年,从而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四是增加农民收入和就业机会,随着农村家电的普及,农村家电流通服务网络不断扩大和完善,需要有一支庞大的队伍来支持,这也是增加农民收入和就业机会的一个渠道。

问卷调查显示,90.1%的企业和销售网点认为家电下乡能促进企业发展。推广家电下乡,为企业调整结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拓宽了空间,家电下乡产品的招标过程,也是家电企业产品产业升级的过程,企业通过家电下乡把产品和服务网点向广阔农村延伸,扩大了市场,使企业能够长足发展。

对下乡家电给予补贴,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有10亿农民的农村是个广阔的市场,将农村消费者的巨大潜力发挥出来,既拉动了内需,又给生产、流通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及广阔的市场环境,实现产、供、销产业链的良性循环,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截止5月11日市已销售家电下乡商品5475.20万元,若按国家统计局每实现10亿元的最终消费,将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23.56亿元经济增长测算,通过家电下乡我市目前已经拉动了近1.3亿元左右的经济增长,如果完成目前国家、自治区划给市的补贴款5733万元,即完成这笔补贴款对应的销售额是4.41亿元,则将拉动我市10.39亿元的经济增长。因此,可以说,积极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以消费经济为支点,撬动整个链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家电下乡是党和政府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一项民心工程。实施家电下乡,财政直接补贴给农民,降低农民的消费支出,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既顺应了农民改善生活质量、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的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具体体现。通过家电下乡,实现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经济得发展的多方共赢局面,这一政策得到农民及各界的赞同和拥护,这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随着推广工作的深入开展,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调查普遍反映补贴申领手续繁琐、下乡家电品类少。由于限价的下乡家电只有9类、档次低、可选择余地小,补贴少,对有购买力的农村消费者吸引力并不太大,加上补贴申领很麻烦,大大降低了农村消费者对下乡家电的购买欲。因此,有69.9%的被调查户希望政府简化补贴申领手续,加快兑付;而希望扩大下乡家电种类和放宽限价的企业、销售网点分别达71.6%、65.4%。

目前农村消费者对家电下乡政策知晓度仍然较低,在“是否了解家电下乡政策及补贴申领手续”的调查选项中,了解的只占9.7%,大致了解,但不是很清楚的占69.7%,不了解的占20.8%。电视仍然是农村家电消费者获取家电下乡政策的主要途径,通过这一途径了解“家电下乡”的消费者达到了79%;通过亲戚乡邻朋友介绍的认知途径比例达到25.8%。不少农村消费者对商家的宣传持怀疑态度,认为是商家搞促销的喙头,担心下乡家电都是质次价高或淘汰产品,从而购买意愿降低。因此,在调查中有93.8%的企业和销售网点首选希望政府加大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力度。

目前,下乡家电的价格是采取由政府确定纳入补贴范围的商品种类和最高限价,然后通过向生产企业招标,确定具体补贴产品型号及销售最高限价这样的双重定价主体的价格模式,这种定价模式有利于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下乡家电价格秩序,保证国家惠农政策的贯彻执行。但这种定价模式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

1、以产定销的定价模式制约了下乡家电市场良性发展。

以产定销即由生产企业根据其产品型号的产量、销量及生产成本来制定终端销售价格,统揽了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定价权,《价格法》赋予零售商的价格决策参与权显然被剥夺了一些生产企业为了使产品能中标而压低投标价格,未考虑或不顾流通环节的合理税费和利润(企业利薄,给经销商的利润空间太小),如果按照省、市、县、乡几级代理的传统营销模式,由于销售环节多,销售链条长,经销商的经营利润难以实现,尤其是偏远地区,零售商将无利润可图,推广下乡家电的积极性就会受挫,有的经销商为此动起歪脑筋,不利于家电下乡市场良性发展,也容易导致反映供求关系的价格信号失真

以海信一款限价为1998元的液晶彩电为例,据了解,每台机生产成本是1840元,厂家供货是1850元,代理商的供货价是1900元,零售限价为1998元。那么厂家的毛利空间只有10元(1850—1840=10元),代理商的毛利1900—1850=50元,扣除相关税费,纯利30元左右。零售商的毛利:1998—1900=98元,扣除4%的税后只有18.08元(98—1998×4%=18.08),若再扣除送货费、装机费,员工工资等方面的支出,已无利可图,甚至会越卖越亏。

厂家定这样的价目的是想保市场,但经销商无利就不愿推销下乡家电。有媒体反映外省有的经销售商为了提高利润,隐藏标识卡,不让农民看到限价,将下乡产品以市价卖;有的售后服务打折扣;有的对下乡政策恶意曲解宣传,甚至拿假冒伪劣产品冒充下乡家电等等,结果是扰乱了家电下乡市场价格秩序,损害了农村消费者的利益,甚至导致农民认为被忽悠了,不信任家电下乡政策。

通过检查,市目前尚未发现上述违法行为,也未接到这方面的投诉,但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经销商对利润低的下乡家电推销确实没有积极性。

2、限价水平制约了部分消费者需求。

最高限价的规定,抑制了农民对部分适销对路产品的需求。受最高限价制约,下乡家电基本局限于国产中等偏下、低档产品,且品类少,可选择性小,只能满足部分农民的需求。调查显示,相对富裕的地区,农民消费的产品与城市差别不大,下乡家电产品及补贴吸引力并不大,不能满足部分有消费能力的农民购买或更新家电的要求,影响了农村消费的更新换代。而相对贫困的地区,这样的限价即使有补贴依然是杯水车薪,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

3、最高限价与法律条款的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对照这一条款,目前下乡家电实行“最高限价”的定价模式,形式上已属于价格干预措施的范畴,但实质上却不是。首先,从实施的前提条件看,价格干预措施是由于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某些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已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会使国家、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失,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政府需要采取行政手段对部分价格进行干预,而采取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据此,对家电下乡产品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的前提条件并不充分。其次,从权限看,作为价格干预措施的最高限价只有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但下乡家电产品的最高限价是由财政部、商务部牵头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制定、发布实施的,不具备权限资格。再次,从时效看,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价格干预措施是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行政措施,当规定的情形消除后,政府应当及时解除价格干预措施,否则,也会出现或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因此价格干预措施有临时时效的特点。而《细则》规定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是一项长达至少是4年的工程,已不具备临时性的特点。

如果说目前下乡家电实行的“最高限价”属于政府指导价的定价模式,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的规定,对照《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定价目录》,目前的九类下乡家电商品价格都不在中央和地方的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内,也未有国务院明文授权管理。

家电下乡采取目前这种最高限价形式,无论是划归价格干预措施的范畴,还是划归政府指导价的范畴,当经营者出现超限价行为被查实,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定性处理时,都将面临如何适用法律条文的困境。

当前“三农”的核心问题是农民收入问题,农民手里有了钱,才有能力消费,这是根本性的问题。如果完全鼓励消费,而没有收入政策相匹配,即使消费提高了也是暂时性的,难以长远可持续发展。虽然现在下乡家电是补贴13%,就算补贴再多,农民囊中羞涩,没钱购买,还是拉动不起内需。因此,应加大对农民和农村发展的投入力度,在政策、资金、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发展农业产业经营,搞活农村流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坑农害农和价格欺诈、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农民的收入增加了,负担减轻了,自然会改善生活质量,提高消费水平。

1、建议将最高限价改为政府指导价。

调查发现,80.3%的企业和消费者希望由政府制定下乡家电价格,其中65.4%的希望适度放宽下乡家电限价,19.7%的希望取消限价。政府通过制定下乡家电产品的中准价及浮动幅度,来控制价格水平,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有利于产、供、销企业公平竞争,获取合理利润,避免低价恶性竞争,实现生产经营企业、农民、政府多方共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及法律规范。

2、采取差异化定价、补贴方式。

一是针对不同区域农村差异化需求和消费能力,分高、中、低不同档次的产品制定指导价格;二是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应根据农民收入制定,采取递减式补贴比率,不同收入水平区域的农民,享受不同的补贴政策。比如:2008年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的农村地区,享受15%或更高的补贴,又如:下乡产品价格在3000元以下的享受15%或更高的补贴,3000-5000元的享受10%或更低的补贴。高价位产品低补贴,减少对高层次消费的补贴,加大对低价位产品、低收入消费群体的补贴,从而满足农村市场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使农民的消费能力得到有效释放。

按传统的营销模式,企业产品销售通过省、市、县、乡几级代理进行,而每级代理都会产生或增加一定费用,传递给下一级经销商,最终产品卖给农民时,价格已经高出很多了。家电下乡是一项惠农工程,经营利润低,经销商税费和偏远地区物流成本偏高,国家可制定对经销商降低税率或减免税费政策,同时鼓励和扶持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建设,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和成本,在家电下乡补贴中划拨部分预算用于支持必然亏损的远程配送。这样既保证经销商有合理的利润空间,激发他们推广家电下乡的积极性,又能保证农民买到物美价廉的家电。

目前下乡家电补贴种类少且都属于与消耗性产品,农民可用可不用,他们更需要的是生产性产品,建议将下乡产品补贴范围扩大到农业生产领域,如农药、农膜、化肥、农用车辆、农机等生产必需品,让农民“生财”,才有能力去消费。

《细则》实施后,大幅度简化了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并对提高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以及加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家电下乡价格政策的落实。

1、加强家电下乡的价格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国家家电下乡价格政策,依法查处家电下乡中出现的价格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从重处罚,并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资格。充分发挥“12358”的作用,畅通农村价格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家电下乡的价格举报和投诉,及时查处农民群众投诉举报家电下乡中的价格违法案件,保护好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加大家电下乡的价格政策宣传力度。

结合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进企业、进商场”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家电下乡惠农惠企政策;通过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官方渠道和电视、广播、乡村明墙、家电下乡产品手册等传播方式上进行广泛宣传,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配合,对检查发现家电下乡中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

3、大力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

加强农村市场明码标价工作,提高明码标价的普及率,保证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建立家电下乡企业价格诚信档案,公布价格失信企业名单;充分运用价格服务、提醒、告诫等办法,帮助和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诚信经营,合理定价,在家电下乡的产品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家电下乡价格政策,提供质优价廉的家电产品,杜绝超价销售、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自觉维护市场的价格秩序,积极促进家电下乡市场和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

价格监督检查调查报告篇五

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应以转变工作方式为突破点,立足于对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充分发挥“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重点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价格举报和价格监督组织的引线作用,切实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价格行为的整顿与治理。具体思路:

一、注重方式方法创新,继续推进价格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从树正的角度,以全面推进明码实价店评选为切入点,正确引导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培育消费者合理的消费理念。在开展评选活动方面,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在数量上应逐步增多,在范围上逐步扩大。在评选方式上,由初期的宣传、申请、验收、表彰逐步过度为申请、验收、发牌,凡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予以授牌。在管理方面,主要通过成立协会的方式,加强明码实价店价格行为的自律,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则作为其中的主要成员之一,具体负责日常的协调、管理、定期例会的组织以及建章立制等。

二是改进评选方法,继续开展“价格信得过”等形式多样的价格信用活动。在具体方式上应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通过社会评价机制来转变工作方式。在具体内容上应将社会的评价作为主要标准,同时要注重企业的影响力、经济效益等多层综合因素。

三是建立与推广企业联系制度,强化价格自律和内部监督。采取定期定向包干方式,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事业单位完善物价员制度,健全价格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信用档案,以增强经营者价格自我约束能力。

二、抓住社会热点问题,开展重点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房地产行业价格和收费以及物业收费专项检查。近年来我市房地产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随之而来房产价格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欺诈、质价不符等行为,同时由于房地产业投资相对较大,一些部门借机乱收费的行为也不少。明年要以规范房地产价格为切入点,对涉及的收费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物业收费问题已成为当前居民投诉的主要热点之一,这其中除了物业市场运作体制不健全的因素外,也存在物业管理企业只收费不服务或超标准收费等问题,今年应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一次重点检查。

二是开展劳动、公安、海关、商检、税务等系统收费大检查。随着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优化投资环境已成为政府关注的热点。劳动、公安、海关、商检、税务等部门则是对外开放的窗口单位,各个部门不仅管辖的范围较大,而且涉及的收费项目相对较多。通过开展检查,对规范各个部门的收费行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三是对邮电、电信资费开展检查。近年来邮电、电信行业体制管理变化很大,业务领域逐步拓宽,综合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同时乱加价、乱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开展对邮政、电信资费的检查,对于减轻社会各方面负担,促进邮电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四是对涉农价费、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继续开展常规性检查。近期农村市场价格时常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特别是一些农资价格,涨幅较大,直接影响了农民利益。所以,2005年在涉农价格和收费方面应继续开展检查,重点是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为全面配合“一费制”的具体落实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应继续开展教育、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整顿。

此外,对于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逐步探索与推广提醒告诫、案例公布、规劝警示、市场调查、定期免检、信誉评价、整改回访、协商调节等制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

三、完善农村价格监督体系,全面构筑基层物价检查机构工作平台。

主要从完善配套管理措施着手,进一步理顺镇价格监督站管理体制,从制度、体制、机制等多个方面,实行全市统一的`管理办法,逐步推行统一的培训机制、考核机制、奖励机制、定期交流机制等等,同时对人员配置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通过政策扶持,进一步增强镇村价格监督人员的工作热情,为县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打造新的工作平台。

四、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试点为契机,全面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队伍建设。

重点抓好责任制落实,同时配合责任制的具体实施,重点完善机构设置、各项配套制度的制定。进一步建立与完善价格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价格行政执法回访和责任制度等。加大对案审工作的管理,采取集中培训、异地检查等方式,全面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注重调查研究,围绕新的发展观,研究和探讨在新形势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抓住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思路,撰写价值较高的理论调研文章。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和效率,并建立备案考核制度。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提高统计分析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报告制度,增强系统的整体功能。

价格监督检查调查报告篇六

商务部发布食用农产品价格数据显示,上周猪肉价格加速上涨,比前一周上涨2%。另据新华社全国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行情系统监测,6月下旬以来全国猪肉价格涨势明显,近一周来涨速加快,东北地区涨幅居前。目前,全国猪肉价格已高于去年同期。

“近期猪肉价格上涨速度快、幅度大,超出了市场预期。”首席分析师冯永辉告诉记者,夏季一般是猪肉消费淡季,但今年局部地区阶段性供应较少,加上暴雨天气导致生猪运不出去,养殖户出现惜售心理,从而推升了生猪和猪肉价格。

冯永辉分析称,全国生猪市场在经历了连续近2个月的平稳震荡后,近两周涨幅明显加大。在猪价大幅上涨的带动下,仔猪和猪肉价格也继续上涨,但涨幅均小于猪价。由于猪肉价格略滞后于生猪价格,下周猪肉价格还会上涨。

不过,从生猪市场的供需情况来看,生猪和猪肉价格进一步大涨的可能性不大。

天气是左右农产品价格的重要因素。20xx年7月美国遭遇世纪大旱,令豆类飙升,玉米上涨幅度超过50%。就笔者观察,20xx年全球气候并非风调雨顺,农产品或发力上涨,演绎年内翘尾行情。

目前全球天气表现,南半球的阿根廷和巴西相对干燥,利于当地田间作业和作物收获,而澳洲东部出现些许降水,影响有限。北半球的欧洲和中东相对炎热干燥,前苏联从东到西降水减弱。而重点关注的区域主要来自美国、东南亚和中国地区。这三个地区分别为粮食主产区、甘蔗主产区以及中国自身。美国的粮食作物,主要是大豆、玉米和棉花处于生长的关键时期,而东南亚的季风降水对作物生长至关重要,中国“南旱北涝”的气候特征值得关注。

美国帕默尔干旱指数显示,截至8月17日,美国干旱集中在西部地区,东部沿海仍保持了适宜的降水。不过从干旱监测图看,美国干旱地区正逐渐向中东部扩散。和去年相比,目前美国的干旱程度大大降低,但从干旱覆盖的区域以及后续的发展方向看,美国干旱仍可能给农作物带来极大的损失。干旱地区扩大到五大湖区域,该地区是美国大豆、玉米的`主产区。因为春季低温,玉米、大豆播种都相应延后,导致目前的生长阶段相对推迟。尽管目前玉米、大豆的生长优良率较高,但吐絮率和鼓粒率分别为97%和72%,较去年同期分别低3个和18个百分点,较五年均值分别低2个和9个百分点。而美国近一个月来气温同比正常值偏低,或在9月迎早霜。早霜一旦发生,会给美国的大豆、玉米的最终产量带来重创。

东南亚主要是季风降水的情况,其中又以印度降水最终关注。数据显示,截至8月21日,印度季风雨季累计降水725毫米,较正常值622毫米高17%。实际上,东南亚今年季风降水雨量充沛,6月中旬即全面覆盖印度,较正常情况提早一个月,正常情况下7月中旬降水才会全面覆盖印度。日前印度农业部提高了甘蔗单产预估,并同时上调了食糖产量至2500万吨,远高于最初预计的2350万吨。笔者认为,季风降水有利于甘蔗的生长,单产提高的可能性很大,而对于食糖产量能否达到2500万吨,笔者持怀疑态度,毕竟印度20xx/20xx年度甘蔗种植面积较上年度下降,来自单产的提高可能难以弥补种植面积下滑带来的损失。

价格监督检查调查报告篇七

今年上半年,我们围绕省、宜昌价格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稳价格、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为重点,强化价格监督,加强价格执法,规范价格秩序,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件,查获违法金额11.41万元,收缴4.03万元。今年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围绕《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和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专班,制定了实施方案,从5—6月的两个分步实施阶段,一是组织学习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和市场价格监管的有关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通过“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和交流,结合已开展的“规范执法年”和“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及案卷评审工作,每个执法人员写出了书面自查材料,重点查找了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并认真分析了问题存在的思想根源,明确了下一阶段如何加以整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1.在今年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出台以后,我们认真开展了对粮油、猪肉、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化肥等农资价格、交通运输价格以及主要景点门票价格等执行情况的市场巡查,做到“三个第一”,即市场价格动态情况第一时间掌握,对倾向性价格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对价格举报查处情况第一时间回复或反馈。

2.在元旦春节期间,我们加强了对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巡查,一是和局职能科室组成检查组,查干预品种的申报及执行情况,查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帮助、指导企业明确价格政策界限,要求企业努力承担社会责任;二是充分发挥义务物价监督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四个社区的十余名监督员到四家超市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三是约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期间,我们共组织各类检查、巡查6次,下发明码标价规定、提醒告诫办法以及处罚规定100余份。

3.在春运期间,我们认真落实了省、宜昌市的春运票价“一律不得提价、涨价或变相涨价”的规定,全面督促各营运公司的站、点、车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的落实,同时提醒告诫各营运单位法律责任。在此期间,我们会同交通运管、公安交警部门组织了6次上路检查,检查13条营运线路的60多台次的车辆,清退给举报人多收价款120余元。

1.落实惠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

我们结合今年价格监督检查的工作要点,积极配合推进新农村建设,落实国家对“三农”的优惠价格政策,局专门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排,制定了工作方案,以重点检查和整体推进相结合。从三月上旬至四月中旬,共检查化肥生产企业2家,流通企业14家,其它农资经营户9家,农村教育收费10家,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2家,农产品流通环节收费1家,计38家。在检查中,我们确保“五个到位”,一是结合局日监测和日报告重点监管品种价格水平,以及化肥等农资价格不断上涨的态势,做到认识到位;二是按局办公会研究制定的工作方案,确保检查的广度和力度,做到领导到位;三是按分工负责制的规定,报告检查进展情况,寻求更有效的方式,及时处理好工作的难点,做到责任到位;四是在总结去年农资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拓宽农资价格政策和相关检查规定的宣传覆盖面,利用价格服务进农村的站、点及公示栏(宣传栏),不断更新、置换最新的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宣传到位,五是确保检查覆盖面在10个乡镇大的经营户和涉农收费单位要达到50%,重点的批发点、农业部门所属的门市部要达到100%,以确保检查到位。

我们会同市教育局开展了对08春季学期中小学收费及学生食堂开支情况的专项检查,各学校收费公示公开透明,标准按规定执行,票据使用规范,相关收费政策宣传执行到位。各学校食堂管理能严格按照《xx市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学生食堂成本核算范围执行。

我们会同市交通局对我市清江二桥今年元月以来“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清江二桥收费站对运输鲜活农产品和重建抗冰抢险保电物资的车辆免费5万余元,并及时做到了优先放行,保证了及时、优先、畅通。

市工商局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减免个体管理费的规定,及时公布了减免范围和减免期限,并建立了一本完整的.减费台帐。共对82户从事鲜活农产品的个体经营户实行减免,金额7150元。

2.认真做好宜昌下查一级的专项检查和处理工作。

我们配合宜昌市局完成了对xx楚星公司的专项检查,查获了该公司从2月18日以来,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有关规定,未履行调价备案程序;配合省、宜昌市完成了对辖区两家片区批发经销商的检查;配合宜昌市局完成了对市供电公司的电力专项检查;按宜昌市局的要求,落实了对人力资源收费单位的处理;完成了涉企涉房的处理。

为进一步畅通12358价格举报投诉渠道,今年上半年,我们认真实行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和节假日、双休日的值班制度,值班期间有领导带班和专班人员值守,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价格举报投诉,做到了有诉必应,有应必果。在节假日期间投诉的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实行“先清退,再处理”的方式,即由值班人员将多收价款及时清退给举报人,并对办理情况认真登记在案,待节后上班逐一按程序处理结案。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7件,其中受理价格咨询2件,受理价格举报投诉15件,清退0.02万元,罚款0.05万元。

思路,增强创新服务意识,全面完成全年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调查报告篇八

严格依法行使价格行政执法权,按照规定程序、权限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规避价格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风险。

(一)依法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一定方式和比例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从价格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并依法公示检查结果。

(二)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职权法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24字办案方针,审理价格违法行为,实施价格行政处罚。

(三)依规制作案件卷宗。按照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收集整理与价格违法行为相关的包括检查、审理和处罚等在内的书面资料,制作价格违法行为案件卷宗,并妥善归档保管。

价格监督检查调查报告篇九

粮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粮食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定和世界和平,因此各国都极为重视和关注粮食的生产、储备和安全问题。近期,受全球气候因素等导致的产量下降和需求强劲的影响,国际粮食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目前,粮食已成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甚至发出“粮价继续上涨会引发战争”的警告。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春季年会上,“新的粮食和农业危机正在形成”已成为共识。世界粮食计划署负责人表示,粮价上涨是一场“无声的海啸”,正引发二战以来首次全球粮食危机,已威胁到全球20xx万贫困儿童,使一亿多人陷入贫困中。这场危机使世界粮食计划署“面临成立45年来最大的挑战”。

与国际粮食“吃紧”形成对比,粮食自给率十年保持在95%的中国显得“从容”许多。国内粮价上涨表现出温和性、结构性和可控性等特点。这显示,从目前来看,迄今国际粮价飞涨尚未对我国粮食安全产生明显冲击。

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国粮食市场价格不可能完全不受世界形势影响。那么,世界粮食价格的大幅上涨对我国及湖南到底有哪些影响?影响程度如何?为此,本文试图通过对有关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当前粮食供求、价格走势状况。

目前,世界粮食供应形势异常吃紧,价格屡创历史新高;我国政府历来重视粮食生产,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确保了粮食连续四年增产。

(一)世界粮食供求及价格形势。

1、世界粮食供应形势异常吃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产不足销状况未改变。20xx年世界粮食总产量为20.75亿吨,比上年增长4.6%,总消量为20.98亿吨,产不足销。

二是粮食产量的上升空间不大。国际粮食政策研究所的研究结果显示,即使粮价上升10%,产量也只会上升1%2%。除实施共同农业政策的欧盟仍有少量增产空间外,其它国家要提高粮食产量都将面对过度开发农田、使用转基因技术等具有争议性问题,供给增长缓慢形势短期难以改变。

三是粮食库存降至历史最低点。世界粮食产量在近8年中有7年低于消量,供求缺口由库存弥补,导致粮食库存降至历史新低,目前仅能满足54天全球消费,全球粮食库存已达到30年来最低点。

四是全球变暖、自然灾害增加,严重威胁粮食生产。一些研究显示,全球气候变暖以及同时出现的气候异常现象,已严重地威胁到粮食的生产。随着全球变暖的加剧,近些年全球气候异常,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将增加对全球农业生产的威胁程度。

2、国际市场粮食价格创历史新高。

在气候变化和农民改种能源作物的影响下,泰国、越南、印度、埃及等大米输出国近几个月限制大米出口以保证本国供应。3月份国际市场大米价格继续大幅上升,离岸价格由月初每吨467美元上涨至月底的608美元,尤其3月27日泰国大米出口报价比上日暴涨30%,创下20xx年来的新高。全月平均,泰国大米(含碎10%)离岸价为每吨530.9美元(约合人民币每吨3716元),比上月上升21.1%。

与上年同期相比,3月份国际市场小麦、玉米、大豆和大米价格分别上升137.5%、

价格监督检查调查报告篇十

围绕规范市场价费行为,整顿市场价格秩序,履行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职责。

(一)抓好节日市场价格检查或巡查。要紧密关注重要节日、重点假期、重要时间节点的市场价格水平,适时组织开展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或巡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抓好行业专项价格及收费检查。根据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的部署,结合实际,重点抓好行业或专项价格及收费检查。

l、开展供水、供气、电信领域价格专项检查。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市城市供水、供气、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县供水、供气、电信领域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重点检查。2020年5月底前完成。

2、继续开展医疗机构价格及收费专项检查。根据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价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县医疗机构价费执行政策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单位是,上一年度未安排检查的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非公立医院。检查时限为2020年1月1日以来的医疗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可以往前追溯。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抽查我县l所乡镇卫生院,其他医疗机构均由县物价局安排检查。2020年8月底前完成。

开展相关的行业或专项检查。

价格监督检查调查报告篇十一

近几年来,牛肉的价格上涨的越来越高,让人们难以承受。于是,我对牛肉上涨的原因进行了调查。

调查。

我用走访的方法询问当地养牛的人,从而得知:养牛户认为养牛不如去帮人干活划算。我还到集市上去询问屠夫,得知:回族已经不是牛肉的主要消费者,其他民族都来买牛肉,牛肉供不应求。10多年前牛肉十多元一斤,现在已经卖到三十三元一斤了。

分析。

牛的生长周期长,一般从出生到长大成年需要3~4年的时间。而猪的生长周期很短,3~4个月就可以宰吃了。牛需要到水草肥沃的地方放养,而且胃口很大,吃的非常多。大多数的猪都是在家里圈养,养殖户用含有激素的饲料喂养,缩短生长周期。

结论。

因为牛的生长周期长,数量少,要到野外放养,并且牛肉的营养价值丰富,热量高,肉质好,味道鲜美。饲料喂养的猪,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激素,肉质也没有放养的好。自然而然,吃牛肉的人越来越多,牛肉供不应求的,价格也就随之上涨。

建议。

当地政府多扶持养牛户,给予好的优惠政策,提高养牛户的积极性。畜牧局也多给养牛户科学的指导,提高小牛的成活率,使牛的数量增加,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从而使牛肉的价格保持稳定。

姓名:马顶棋班级:六年级二班学校: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上街中心完全小学qq邮箱:

价格监督检查调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苏价检〔2011〕77号)文件精神和县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以及县物价检查分局的具体安排,我所于2011年3月22日至2011年5月27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始终以“安民生、促发展”为目标,以“清费、治乱、减负”为着力点,深化医疗改革,加强价费监管,整顿价费秩序,规范价费行为,精心安排,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此次检查我们共出动检查人员28人次对所辖8家卫生院2010年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主要是调查各卫生院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一)是否按规定做好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工作;

(二)是否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

(三)是否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

(四)是否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

(五)其他价格违法行为。通过调查取证,各卫生院普通存在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的价格违法行为,共查出违纪金额元,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近几年,通过对医疗机构价费行为的不断规范,以及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价费行为已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但是,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没有在醒目位置公示医疗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药品名称、价格、规格、产地、投诉电话等。

(二)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不及时。个别卫生院没有及时办理换证手续。

(三)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与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09〕320号)“国家基本药物加价率统一按实际采购价格顺加15%作价”相违背,销售阿莫西林、5%gs250ml(软塑)等国家基本药物。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责令各卫生院设立公示栏(牌),公示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相关内容;对于不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或换证手续的,晓之以法,分析利害关系,督促其及时办理手续;敦促各卫生院加强学习,深入领会医改政策和价格法律、法规,模范执行药品零差价,以体现国家以人为本和让利于民的精神。

2010年底实行了药品零差价,对乡镇卫生院形成冲击。长期以来,乡镇卫生院一直是以药养医,药品收入所占比重相当大,医疗收入所占比重比较小,医改对它们影响很大。由于乡镇卫生院划入了财政拨款,医院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削弱,救死扶伤的精神有所淡化,推诿重病号的现象有所滋生、蔓延和抬头。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我们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和廉洁行政的作风,以服务的理念和务实的精神鞭策和要求自己,为农民做好事、做实事,维护了我们物价队伍的良好形像;并坚持以清费减负为中心,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清理乱收费,规范价格行为,净化和优化农村经济发展软环境,为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地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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