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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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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2022-10-26 18:47:54    小编:

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优秀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浅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一

第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第十七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及期限,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浅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二

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和分布。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六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给予表彰和奖励。

浅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三

第二十五条本市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二十七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婚前教育和优生指导,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二十八条政府免费向已婚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药具,避孕药具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发放,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第三十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接受节育手术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职工凭医疗单位证明,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休假期间视为劳动时间;农村居民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照顾。

第三十二条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第三十三条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浅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四

一、将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本市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统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实现人口信息共享。”

二、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接受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主要责任。”

三、删去第十二条第三款。

将第七款修改为:“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四、将第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删去第十六条。

六、将第十七条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夫妻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且没有违法生育行为,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的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持相关材料经一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

七、删去第十八条。

八、删去第十九条。

九、将第二十条修改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三十天,配偶陪产假十五天。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十、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且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继续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十一、删去第二十二条。

十二、删去第三十三条。

十三、将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已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和优待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停止其奖励和优待,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十四、删去第四十一条。

十五、删去第四十二条。

十六、将原条文中“市和区、县”修改为“市、区”、“区、县”修改为“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修改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条文序号根据本修正案作相应调整。

本修正案自20xx年 月 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本修正案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浅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五

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第十九条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二十条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第二十一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本市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以工代赈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三条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推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规定的奖励费发放和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浅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六

近日,xx区法制办召开办公例会,法制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并就各自承担的工作,理清思路、抓住重点,认真开展谋划:

一是进一步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加大“权责清单”“负面清单”等的社会宣传普及力度,推行权力事项的网上咨询、网上运行、网上监督、网上问责,实行大数据管理。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提升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的专业能力。

二是进一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联络员作用,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上下联动。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各街道、各部门和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制度。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避免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始无终”、“发而不废”等问题。

三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持续做好政府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合理性论证等工作。加强公职律师管理,逐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聘期内退出机制。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诉讼应对、矛盾调处等“事后”介入的作用,加大其在决策论证、合同谈判、政策把关等“事前”、“事中”介入的力度。

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大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查处力度。建立政府法制监督与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协作机制。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公开行政执法文书,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五是进一步加大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力度。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考核力度。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积极开展专项审计。切实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作用。实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依托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及时发布信息和回应公众的关切,实现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信息共享。

六是进一步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推动从普法宣传向培育公民法治信仰转变。探索在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吸纳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基层群众等人员参与。借鉴司法和仲裁程序优势,加大行政复议听证力度。完善信访、监察、审判与行政复议的协作、通报制度。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统一法定途径清单,完善信访依法处置机制。

七是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抓好“关键少数”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党委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执法单位专业法律学习等形式优化学法用法方式和内容,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等培训力度。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鼓励行政机关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加入公职律师队伍,不断完善公职律师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公职律师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政府、部门、街道的法制机构建设,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推动部门、街道设置单独的法制机构或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

主任指出,十九大报告用“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12个字概括了过去5年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同时确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明确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可见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将发挥更加基础性的作用。望大家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埋头苦干、锐意进取,成为建设“法治”的坚实力量。

浅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七

201x年,**区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我局工作实际,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制,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潜力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行政执法职责制领导机构,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列入年度工作重要议程。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活动,配合区委、区政府落实区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法制专题讲座、公务员初任培训、更新知识培训等各种教育培训。

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按照区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的综合法律知识及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制,提高行政执法监管水平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制。制定《**市**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岗位的法定职权、执法流程开展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制,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能,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备案工作。遵循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公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加强审核监督,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全面清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需要保留的、需要修改的和需要废止的进行分类,并向社会公告。

三、强化行政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效率效果

一是严格做好行政监管工作。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检查的初审工作;做好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投诉处理工作。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每季度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提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水平。推行案卷评查结果和整改状况及时反馈制度,建立评查结果档案制度。

三是自觉理解人大监督,支持政协履职。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自觉理解人大监督,及时认真办理政协提案,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增强理解人大、政协监督的主动性,拓宽监督渠道,规范理解监督,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突出监督的有效性。

四、依法推进政务公开,主动理解社会监督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资料,及时、准确、具体的公开各项行政执法事项的依据、申请条件、流程等,将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程序、办理时限等资料全面、及时得在电子政务网进行公开,及时更新,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二是高度重视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加强和改善投诉受理,及时依法处理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报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认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用心提升法治水平。开展执法知识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投诉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和行政应诉工作质量和效率。

浅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八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xx县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府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为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奠定扎实的基础。

通过开展依法行政活动,提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理念,在全镇上下形成知法、遵法、守法的良好局面。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确保政府的经济监管、市长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从20**年5月起,到20xx年12月,我镇依法行政工作要完成下列工作任务: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

1、监理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修订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建立《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

2、坚持重大决策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和决策依法公开制度。凡涉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面广的决策事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面广的决策事项,必须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3、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行政决策的监督主体、程序、方式,责任追究的程序、范围、形式,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使行政决策、监督权限明确,程序规范,责任落实。

4、完善并实施对以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合同的法制机构事先审核制度,保证其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工作

根据省、市、县关于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紧密结合我镇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需要,抓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制定,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必须做到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法律、法规、规章已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不改变适用条件和范围。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律审查、讨论决定、签发公布的程序进行。制定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时,坚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2、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及定期清理制度。每五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并将废止或修订情况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和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建议受理制度。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错必纠,报备率、报备规范率达到100%。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使权力

1、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xx县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表》,制定完善《长宁镇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预防和减少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乱作为、不作为,实现权利与责任挂钩。

2、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对各级拥有行政执法权的机关进行审查,纠正过去执法主休不合法和授权托混乱的现象,统一明确行政执法的主体,并向社会告知,及时纠正没有合法依据而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为。积极探索镇政府行政执法思路,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探索依法委托执法等手段。

浅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九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法制机构参与涉法事项决策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审核力度。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作好公告,优化和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改革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三)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xx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区政府与工作部门之间、区政府工作部门之间要在年底前实现网络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四)完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各项税款征收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将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财政统一支付。

(五)深入推进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认证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考试、定期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

(六)继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和水平。

(七)全面开展案卷评查活动。20xx年要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要严格执行区政府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

(八)严格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xx省行政执法条例》和探索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0xx年底前,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标准或细则。

(九)深入推进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率实现100%,审查纠错率实现100%,并建立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提请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重大行政强制案件的备案率实现100%。

(十)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20xx年要继续加大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细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标准,年底前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年底、区政府对各乡镇和区级相关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重要参照因素。

(十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的视察、检查和调查活动,认真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和提案,办理回复满意率达到100%。

(十二)积极接受司法监督。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与法院行政审判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认真研究和吸纳,处理结果回复率达到100%。努力降低行政案件的败诉率。

(十三)加强层级监督。20xx年年底前,基本建立起以“经常性措施、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及时报告、案卷评查、执行反馈、投诉举报、备案审查”等制度的有机结合为支撑,以“行政复议”等制度为重点,以“责任制”为纽带的长效、稳定的层级监督体系。

(十四)加强专门机关监督。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投资管理、重点项目建设、国有企业审计,有效遏止和防范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和漏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提交有关部门做为考核任免干部的依据。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手段或方法的科技含量,探索建立公众参与的新机制。

(十五)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行政赔偿和补偿费用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完善赔偿和补偿费用的核拨程序,不断提高公开化水平,切实保障赔偿和补偿的精确到位。加大对责任人员进行追偿的力度,坚决杜绝“个人违法,政府买单”的现象。积极探索在行政赔偿和补偿中引入听证、协商和和解制度。

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十六)完善信访制度。认真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和《xx省信访条例》,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

(十七)加强调解工作。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探索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

(十八)加强依法行政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和完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xx年行政机关要举办2次以上的法律知识讲座。政府法制机构要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定期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今年要接受40学时以上的法律知识培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制度,实现跟踪化管理。

(十九)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各部门要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全面推进普法工作。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实际和国家法制建设的步伐,切实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不断提高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法制观念及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营造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法制氛围。

(二十)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改变目前法制工作人员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工作经费不足的状况,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浅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十

为进一步强化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执行力、操作力,规范依法行政权力和自由裁量权工作运作,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201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持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依法管理民政事务,依法完善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健全科学依法行政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潜力和水平,为建设和谐冷水江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法制环境。

二、总体要求

透过依法行政的实践,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注重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靠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执法职责和执法过错追究倒查制,提高法律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和政令畅通;进一步转变职能,改善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网上政务,提高行政效率,构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建立服务型、学习型的机关,切实提高本部门本行业及其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潜力。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依法落实科学民主决策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在事关冷水江的经济发展和民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重要的投资项目的制定,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具体利益和行政行为时,要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局群众讨论决定,杜绝滥用职权,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2、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已经失效或不贴合上级规定的,个性是不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冷水江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

3、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遵循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由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由业务股室拟稿,分管领导把关,局主要领导签批,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呈报工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二)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职责意识、法制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维护法制的尊严,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2、加强行政执法职责制。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职责制为核心的执法体系,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职责,在不断总结行政执法实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政职责制的作用。

3、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向社会公示与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资料、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公开的资料要做到合法、完整、规范、具体、统一、有效。做到上墙、上网络、下农村、下社区。

4、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审核审批手续,在执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审核、审批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稳妥处理,推进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从政工作

1、在开展民政事务管理中,自觉理解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理解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实施的监督和舆论监督。

2、加强局机关行政内部的层级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3、加大对发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进行查处,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备案审查。

4、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的落实,对本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职责。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质量

1、抓好民政职能方面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市法制办对于依法行政工作规定,要进一步抓好依法行政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把各项制度规范化、具体化。要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项目的统一办理、实施程序、听证、监督检查、职责等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分解落实到各股室、职责人,制定统一的依法行政工作流程,透过定期的监督通报,从建设高效合法的内外环境着手,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展现“满意群众”的形象。

2、探索高效动作的行政审批制度。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围绕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全面理顺民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简化审批工作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完善联审制度。对于属于行政许可范围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许可程序贯彻执行,明确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变更等规范程序,加大监督检查,保证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对于其他行政审批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对于涉及民政行政审批的资料、程序、时限、职责人,全部向社会公开承诺,个性是对于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程序,要建立内部协调运转机制,探索集中行政审批受理机制,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3、强化对行政执行人员培训。用心参加各级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把学习培训成绩作为考核资料和任职晋升依据之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到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浅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十一

认真开展《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管理办法》、《行政强制法》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破解畜牧系统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根据县法治办考核内容分解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制度,采纳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实现听证在我局的常态化、规范化,使听证活动得到广泛的参与、广泛的认同和广泛的支持,成为民主决策的平台。

认真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源头控制。一是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研究决定前必须交局长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对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评估。定期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按要求制定、报备规范性文件,凡以县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提交县政府审议前,报法制办审查,我局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保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严格执行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案例额知道制度;推行综合执法制度;执法文书规范有效;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按要求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严格落实监督制度,对四个执法中队的执法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强化执法层级监管,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纠正执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我局良好的执法形象。

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年内组织4次法制宣传活动,及时收集、整理资料报送有关部门、报刊。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内容,不断提高我局依法行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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