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0-26 08:05:55 页码:9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10-26 08:05:55    小编: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一

与我国一衣带水之隔的日本,便是最成功的例子。明治维新时,日本将发展教育放在了国家建设的首位;甲午战争后,日本更是将从中国强索而来的“赔款” 二亿两白银全部投资于教育,终于使人民的文化素质迅速提高,且造就了一大批振兴日本使之迅速成为世界列强的人才。而重教兴教的世风也为二战后使日本由一穷二白而重新振兴垫定了基础。

当我们惊叹日本的高科技产品充斥着全球市场,其经济实力几欲动摇世界头号霸主美国的地位的时候,无不为日本人当初的大力发展教育的远见卓识而竖起了大姆指。

其实,早在古代,我国就有许多有识之士明确地指出了强国兴邦的必由之路:“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 尊师重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正因如此,所以,在人类文明史上,中华民族曾写下了光辉灿烂的一页。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培养了大批人才,创造了两弹、卫星上天,人工合成胰岛素等奇迹,令世人瞩目。遗憾的是,一场十年 浩劫,大革文化的命,以致几令国民经济濒临崩溃边缘。可喜的是,今天,中国人民终于真正深刻认识到了发展教育的重要性。邓小平同志说得好:“我们国家要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从何入手呢?我想,要从科学和教育入手。” 目前,我们国家在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花大力气提高教师的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

在各种媒体中,经常报道广大教师献身讲坛的无私奉献事迹,宣传广大教师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的美好品德,让更多的人感知为师者的艰辛与崇高,如今全社会尊师重教风气正在形成。长期以来,教师就被尊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面对如今优厚的社会、物质环境,作为教师更应不愧于这个称号,自身更应对师徳有较深刻的认识,爱教乐教,履行好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才能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徳修养。 所谓师徳,即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必备的道德品质。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教育发展的大趋势,素质教育势在必行。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教师素质的提高无可争议地成为首要焦点,其中,师德修养由于其在学校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尤其显得重要。

正因为教师的职业如此神圣,才更应该要求他们是人中的楷模,要求他们“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要求他们言行一致、身体力行,事事、处处作学生的榜样和模范。别林斯基说过“教育的目的是人道”。

当代教育改革中,就是要求我们把学生当作社会的主体而非社会工具来进行培养,这就要求广大教师要对学生有充分的尊重和信任,缺乏这一点,说明了缺乏最基本的教师职业道德。但是,遗憾的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一些教师更多的是看重师道之“尊”而忽视对学生之“尊”,于是任意讽刺挖苦学生,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随意打骂学生等等现象屡屡出现在我们周围。这种对学生人格和自尊的不尊重,往往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造成伤害,容易造成学生不信任老师,不信任学校,甚至不信任社会的严重后果。

当然,教师毕竟不是圣人,也不是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孤岛上。教师置身于现实生活中,置身于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如何不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守身如玉”、一尘不染、尽职敬业、专心致志,做好教育人的工作,就不是很容易的了。这就需要我们的教师不断的改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的提高师德水准和修养。

总之,要做一名真正的教师就必须在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自我陶冶、自我教育中修身养性,形成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这既是教师道德人格不断发展完善的需要,也是做好教育工作的需要。 所以,一个优秀的教师,首先应当用自己满腔的爱去关心、尊重学生,耐心细致地指导学生,沟通和学生的思想感情,使自己成为学生爱戴的人。苏霍姆林斯基说:“对孩子的热爱与关怀,是一股强大的力量,能在人身上树起一种美好的东西,使他成为一个有理想的人,而如果孩子在冷漠无情的环境中长大,他就会变成对善与美无动于衷的人。”;

其次,一个优秀的教师也应与时俱进,更新教育观念,具有创新精神;同时,作为园丁必须付出辛勤的劳动,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要把一片爱心化作春雨,浇灌每一棵幼苗,使之茁壮成长,最终满园花果四海飘香。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二

20xx年在县纪委的关心和指导下,我镇紧紧围绕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突出重点,惩防并举,紧密与我镇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认真贯彻党的_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大胆履行职责,从全镇工作大局出发,进一步完善各类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力度,维护了全镇的政治稳定,为全镇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基础,较好的体现了我镇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工作效率,现将我镇20xx年以来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如下:

<>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了精河镇20_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在此基础上,与镇党政领导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并在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与机关、社区中层干部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和家庭配偶廉政承诺书,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延伸到岗、到人。围绕和谐精河建设的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强化对各项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得到兑付。进一步深入对镇重点工作、常规工作督促、督察,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截至目前共有效督察8次,效能通报8期。

<>

一是根据县纪委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纪办发电〔20_〕32号)的文件精神,我镇在20_年12月18日-20_年2月15日期间做好宣传、学习教育工作,结合精河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了党的_大报告、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廉政准则》等内容,学习中明确学习时间和领学人,通过学习大家深刻的感受到廉洁自律工作是从生活的细节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人人抵制四风问题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同时我镇在镇公示栏内及时张贴了此次的通知文件,充分发挥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根据文件要求我镇纪委分了三个阶段对《通知》进行了总结和上报。

二是认真做好重要节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年初我镇制定了《精河镇20_年春节期间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方案》(精镇党发〔20_〕6号),5月27日精河镇组织科级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一共30人,参加了博州廉政教育基地。在今年重要节点中,我镇纪委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重温了_大以来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改进作风规定文件的专题学习,通过学习对全镇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较好的反腐倡廉教育,在今年的重要节点中我镇纪委对各社区的廉政教育学习情况进行督察5次。除此以外镇机关、各社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认清四风危害,弘扬新风正气,廉洁过新年专题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120余篇,自觉加强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遵纪守法,严格自律。

三是20_年4月24日接到县纪委下发的转发自治区纪委《关于运用远程教育系统集中轮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通知》的通知后,我镇纪委迅速按照通知的要求按时上报培训地点和人员名单,并对参加培训学习的纪检干事做到提前告知培训要求,使每名纪检干事带着一份任务和一份学习的心态参加这次的集中轮训,培训后进行讨论、积极上报了活动的学习总结,调研论文,远程教育集中轮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统计表和心得体会10篇。

<>

一是明确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提升效能转变作风。我镇在20_年5月8日在全镇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精河镇机关、社区工作人员作风问题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精镇党发〔20_〕39号),以整风精神为抓手,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改进机关、社区工作作风,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实施规范化管理,做到明确考核对象、明确考核方式、明确考核内容、明确奖惩办法、明确效能督办机构。3月18日我镇对20_年度绩效奖金进行了兑现,其中公益性岗位、大学生村官、挂职干部135人兑现绩效奖金81400元、在职干部职工86人兑现绩效奖金96200元。在20_年3月10日_县统战民宗系统干部业务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动员会暨首期培训班中,我镇3名工作人员会议期间打瞌睡,被县督查室在全县范围进行了通报,此事对我镇在全县范围造成了不良影响。对违反会风会纪的3名同志我镇责成其本人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按照《精河镇绩效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扣除20_年度绩效考核奖金300元。

二是强化三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以党务公开带动政务、居务公开。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要求,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适时监督监察,特别是社区及镇两级财务收支情况做到月月公开,严格落实社区零接待规定。涉及群众关注的低保户审批、医疗救助、社保补贴等惠民政策落实均采取从申请到审批的三榜公示制。今年以来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兑现了20_年度各项奖励金:国家少生快富5户:15000元、特别扶助对象7人:11340元、自治区少生快富2户:4500元、城镇领证家庭奖励15人:45000元、奖励扶助对象1人:960元;截至目前精河镇民政工作通过审批新增低保户29户,55人;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582户、719人、143050元;发放低保金850户、1907人、4773612元;医疗救助118人:226043.5元;发放取暖补贴(煤、取暖费):140800元;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通过社保补贴248人小额担保贷款46笔、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征缴548人。

三是加强对公益事业爱心捐献资金的监督。2月12日,_县后天乐队慈善演出募集资金捐助仪式在精河镇人民政府举行,在此次捐助活动中把通过慈善演出募集到的34780元善款全部捐助给了70名困难群众,爱心善款捐助活动由_县公证处2名公证员和精河镇纪委2人全程监督。

四是认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泡病号取全薪专项治理工作。今年我镇根据县纪委4次下发的泡病号取全薪回头看等专项治理的通知,我镇均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截止目前4人已经返岗上班。

五是做好精河镇专项治理规范清理政策性住房工作。根据文件要求我镇党政办、纪检办于20_年2月17日至3月17日对我镇144人(含退休人员)的房屋情况进行摸排、填写、核查、核对。此次共清理清查享受了政策性住房31人,其中:房改房2人、集资房2人、经济适用房有6人、统建房(一期、二期)有21人,这31人均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填写了住房情况登记表。

六是精河镇认真落实_县开展违法开垦国有(集体)土地林地草场专项治理工作和关于对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根据县纪委的文件要求,我镇分别在今年4月和7月对我镇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和退休人员共计135人进行了清查,其中科级干部16人、一般在职干部84人、退休人员35人,其中党员66人。根据我镇135名干部职工(含退休)上报的党员干部开发经营国有(集体)土地、林地、草场情况说明登记表和报告表情况统计,我镇无开发经营国有(集体)土地、林地、草场的情况;8月14日我镇纪委根据我镇领导班子成员和社区负责人共计19人填写好的领导干部及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报告表进行了认真甄别核实,未发现违规问题,汇总结果为零报。

七是认真开展党员干部及其亲属收红包、购物卡等问题和参赌涉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精河镇纪委根据县纪委的两个专项治理的文件积极制定了精镇党发〔20_〕69号——精河镇开展党员干部及其亲属收红包、购物卡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精镇党发〔20_〕70号精河镇开展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在9月24日学习了县纪委印发的两个文件内容和召开了精河镇动员部署会议,全镇共有99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填写了党员干部及其亲属收红包、购物卡等问题自查自纠报告表,根据汇总情况看我镇党员干部及亲属不存在收红包、购物卡等问题的行为;各社区在每月24日积极向镇纪委上报本社区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情况报告,截止目前我镇党员干部职工中为发现有参赌涉赌的现象。

八是有序推进_县主办自治州20_年两大一小工程项目工作。根据县绩效办、督查室的工作要求,我镇今年所报的四个项目,均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项目负责人,每月25日前按时向县效能办上报工程项目进度情况月报表,目前已报了6次。每月25日前向县督查室上报精河镇项目工程督查专报,目前上报五期。目前我镇的四个项目均能有序推进。

<>

精河镇在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中,积极制定八个一活动方案,通过上廉政党课、观警示电教片、征集廉政书画作品、参观博州廉政教育基地、利用精河镇mas系统向辖区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廉政知识测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廉政文化七进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各社区还积极制定了两个廉政月主题活动方案,截止目前各社区先后开展了:弘扬革命传统——文明和谐我参与,好歌红歌大家唱、讲身边的廉政故事、开斋节文艺汇演、廉政剪纸培训、《我为党旗增光添彩》演讲比赛、慰问老党员活动——我是党员我奉献、我是党员我光荣、民情夜话——勤政廉政等活动,通过形式新颖的各种活动,积极在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中营造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使大家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接访,强化服务群众意识,截止到9月份安排了10名科级领导开展五访活动,详细安排了每月接访活动的具体时间并及时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30件,办结22件,8件已反馈上级相关部门,正在协调办理中。

二是截至目前共搜集各社区连心卡热难点问题及咨询类370件,已解决327件,办理中43件,每月镇效能办对社区连心卡的回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每月绩效考核,考核成绩与各社区及责任领导绩效考核成绩直接挂钩。

三是认真开展拖欠群众钱款专项清理工作。我镇在3月14日下发了精河镇关于开展拖欠群众钱款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在一周时间内对全镇各社区、机关各工作部拖欠的办公费用(办公设备采购款,办公耗材)、车辆费用、接待费等费用进行了清理,我镇共清理欠款255243.5元,并列出了短期还款计划,截至到8月25日我镇已将欠款255243.5元全部偿还完毕。我镇为严格财务制度,在20_年9月17日对公务支出、出差报销等手续又进一步规范,对不按规定拖欠群众欠款的将给与全镇通报和罚款处理。

四是截至目前报送纪检信息26篇,按时向县纪委各科室上报我镇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精河镇车辆停放和使用情况备案表、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公开承诺统计表、信访举报统计报表和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纪律监督检查情况小结等各类业务材料,将各类主动公开材料进行了及时公示。

<>

一是做好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年初我镇对领导接访工作认真进行了梳理,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精河镇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镇政发〔20_〕17号),将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和下访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结合,确保来访群众有人接待、合理诉求有人疏导和落实。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统筹协调各方面利差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今年1月我镇与县住建局联合召开了一次热难点问题协调会;根据县纪委纠风办下发的参加新广行风热线地州行居民热难点问题排查情况并上报的通知要求,我镇共先后4次搜集上报;在4月9、10号两天分别参加了_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行政执法单位和民生口问知百姓冷暖、实解群众难题两场见面会。6月10日我镇又召开了重点稳控人员和近期居民热难点问题矛盾排查会议,对排查出的热难点问题进行整理和分类,及时向县城建局_县环保局分别发了解决居民反映的热难点问题的函,目前正在等待答复意见。通过这一些系列活动,防止了矛盾进一步激化,通过积极的协调,尽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将上访人员吸附在当地。

二是继续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根据我镇制定的《精河镇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20_年岗位、科室、单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的基础上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全镇各岗位明确风险概念,树立风险意识,对应岗位职责履行,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点是涉及钱、财、物、人的所有环节。此次排查主要排查了31个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分别进行了风险等级评定,制定相应防控措施36个。

<>

今年我镇纪委与县纪委联合办理案件1件,主要是对我镇1名职工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截至目前该名职工已经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了记过处分。

<>

1、在学习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定期组织学习开展业务测试活动,切实达到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的目的。

2、社区纪检干事不够稳定,造成业务不能很好的衔接,而且纪检干事都是兼职,工作身份多,压力大,难以调动干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

<>

一是继续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融合,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特(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别是在重要节点和敏感节点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树立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的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达到聚焦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的目的。

二是做好20xx年第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的提前谋划准备工作,要求各社区将廉政月主题活动与社区其他各项活动相融合,同步开展廉政教育,确保活动形式多样。

三是在对社区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的公开力度、信息资源共享、动态管理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核实一些低保户隐性收入的问题和如何加大廉租住房的动态管理的问题。

四是严格落实社区零接待的规定,对社区每月的财务支出情况、零接待情况进行定期公开,定期督查。

五是20xx年我镇纪委将对我镇财务支出制度继续进行监督,不允许拖欠群众钱款,严格落实公务支出、出差报销的制度规定,坚决杜绝当年欠款次年结算事件的发生。

一直以来精河镇党风廉政工作在县纪委、镇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和领导下,顺利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为打造特色社区、构建和谐乡镇这个目标而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三

各位领导、同志们:

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国自然资源部门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会议精神,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规范和制约权利为核心,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为重点,以建设“廉洁国土”为目标,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

(一)严格落实专题会议制度,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年初我们召开了全市国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对全市国自然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上半年局党委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全面支持局纪委开展工作。

(二)廉洁从政,抓班子带队伍当表率。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一把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检查考核亲自带队。我们不断完善组织体系,细化工作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从“领导抓”入手,党委书记既“挂帅”又“亲征”,努力构建党风廉政核心责任体系,成立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局主要领导与各科室、事业单位及国土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是根据省厅《关于规范市、县国自然资源局长、纪检组长职责分工的通知》,实行四个不直接分管,明确领导分工,进一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

(三)强化监管,选好用好干部。

严格执行程序,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在选用干部时我们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今年我们有4名同志可以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1名同志可以享受为主任科员待遇,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注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方案》,按规定程序、办法和标准选人用人;对新提任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廉洁从政自觉性。

(四)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严控“三公”经费,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健全有利于厉行节约、不能铺张浪费、不敢肆意挥霍的制度体系,xxxx年上半年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了30%。局领导班子成员承诺不搞特殊化,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杜绝节日期间用公款送礼,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设立了举报信箱、举报电话,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

二是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中不断简化工作程序,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认真开展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我们重点检查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信息是否公开、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是否落实到位等,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五)搞好推权入笼,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我局认真对49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同时做好**市下放的12项权力的承接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工作程序,印制了《xx市国自然资源局工作规则》。

一是在用地预审上,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制,为了把好用地预审关,建立了有关部门参加的用地咨询决策机制,共同把好用地预审关。坚持原则,对国家产业政策中淘汰、限制类项目坚决不予供地,对不符合规划的项目,一律不通过用地审核。

二是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上,全面推进土地出让阳光工程,从拟定出让地块、出让时间、出让面积、出让方式到出让底价的形成,均由集体研究后报市政府审定,在招拍挂过程中,财政、发改、住建等有关部门参与,出让宗地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全部公开,确保了土地供应的公开、公正、公平,截止目前,共办理土地出让面积为22.05公顷,土地出让总价款共计1.3979亿元,政府收益0.4553亿元。其中挂牌出让面积16.59公顷,土地出让价款1.3882亿元,政府收益0.4517亿元;协议出让面积0.29公顷,土地出让价款0.0097亿元,政府收益0.0036亿元;划拨土地面积5.17公顷。

三是在土地执法上,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行政执法,

目前共查处41起违法案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6件,移送28件,共计罚款40万元,有效打击了违法占地行为,为切实维护好我市国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加大对xxxx年土地、矿产卫片查处工作力度,土地卫片图斑485个,经调查确定违法36个图斑,已全部查处完毕。矿山卫片图斑9个,确定违法6个图斑,查处4个图斑,另外2个移交林业部门。

<>

(一)协助党委分解落实主体责任。年初以来,结合我局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制定下发了《市国自然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领导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实行“一岗双责”制。并对我局出现的违纪人员及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坚持制度约束与教育疏导并重,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我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局党委始终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先后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与国土工作密切相关的廉政建设法规政策。局主要领导在各类会议上都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强调,做到逢会必讲,经常敲警钟、勤提醒,提高免疫力。上半年利用机关理论学习的时间,开展了反腐倡廉教育,组织观看《国土惩腐》警示系列教育片,局主要领导上了廉政党课,利用国自然资源系统发生的典型腐败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使干部职工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吸取教训。我们去年制作的廉政文化墙,从机关的一楼到六楼,悬挂了廉政格言、警句,一直使广大干部职工每天上班第一时间就能看到反腐倡廉的格言警句,时时处在警示教育之中,做到警钟常鸣。

(三)配合党委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主是在硬化措施,强化考核方面下功夫。我们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范围,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工作中局党委不断加强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分解到位、落实到人,促进主体责任具体化、规范化,推动各责任主体主动作为,切实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同时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制定了《中共xx市国自然资源局党委关于深化国自然资源系统机关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年初以来,局纪委按照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先后3次检查了全系统机关作风,对查出的违纪问题,进行了处理。通过检查处理,全系统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全系统党员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提升、服务效能明显增强。

上半年,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不同程度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抓得不深,方法单一。个别干部职工对进一步加强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还不足,思想上对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还有差距。二是制度落实不够好,量化还不够到位,对制度追究还缺乏力度,防范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下半年,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以更完善的制度、更扎实的工作和更有效的举措,认真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巩固运用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不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继续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把反腐倡廉制度化、责任化,实实在在地贯穿于国自然资源工作的始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四

xx年,xx市财政局监察室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重点,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财政工作的驱动力,以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为工作切入点,监督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优化反腐倡廉的工作环境,着力探索反腐倡廉新机制,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机制,我局财政监察工作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总结如下:

<>

为实现xx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财政局党组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xx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八个二级单位和有关股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财政局监察室根据市廉政建设工作新要求,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采取民主讨论、集中汇总的方式,为相关二级单位量身制定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今年四月,党组书记、局长xx分别与局属八个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二级单位xx年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内容和工作责任。

为形成廉政建设的工作合力,财政局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局属二级单位和业务股室各负其责,纪检干部组织协调,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了《财政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办法》,形成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工作机制。为了将工作落到实处,财政局监察室要求各股室、二级单位将相关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岗位,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覆盖”。健全的领导体系和完善的工作机制,为我局全面落实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

作为领导班子来说,强有力的领导组织能力和过硬的工作作风是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的关键,我局领导班子始终围绕发挥财政职能的要求,做到了“六个坚持”: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下的领导分工负责制。一方面增强责任意识、信任意识、依靠意识、授权意识、支持意识;另一方面,班长对待党组成员力求做到了以诚相待、以德服人;第三,凡重大问题都需经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减少工作失误。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预算法》,坚持按“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和“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制预算;严格执行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批准的“预决算报告”和“年度决算报告”。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对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非税收入和票据的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和规范收费。

三是坚持以理服人,不滥施特权。工作中,班子成员从不夹带私情,不越权追加和审批资金,不因人拨款,对来人反映的问题是细心听取,从财政角度进行和气、耐心地解释。财政工作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坚持制度管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了市财政局财务(物)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考勤作息制度、学习制度、探视制度等六项制度,起到了规范日常管理的作用。

五是坚持上下沟通,左右协调。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财政工作进展和有关财政改革工作情况;经常与税务部门一道研究和分析税收执行情况,为政府当好参谋;根据财政收入进度,合理调度和安排预算资金。

六是坚持执行政策,做到令行禁止。按上级要求,认真完成上级各项政策和部署,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

一是发挥领导垂范作用。要求领导在廉政建设方面带头,用实际行动引领全局干部职工主动执行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今年上半年,我局收到相关领导上交现金11800元。

二是结合“三评三问”活动,5月17日至24日,我局对全市27个乡镇财经所及机关股室和二级单位的财政资金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三是根据孝感市纪委《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孝纪发([xx]8号)精神对全市27个乡镇农村的资产、资金、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预计7月底完成检查)。

四是实行惠农资金“一卡通”市能发放,确保了党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

五是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对热线活动中提出有关财政政策问题,积极主动进行细致的解答。

<>

结合思想作风整训活动,通过强化宣传,提高了财政干部职工廉政自律的主动性和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

(一)扎实开展思想作风整训活动。从今年3月底开始,监察室积极协助市财政局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思想作风整训活动。围绕“整顿作风促转变,优化环境促发展”这一主题,结合财政实际,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自我约束为主,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为主,实事求是、解决突出问题为主的原则,组织开展党性定期分析活动,5月7日组织全体机关股室、二级单位财政干部对照《党章》和《廉政准则》,全面查找了近年来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了思想根源,并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明确了个人整改方向,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局领导班子集体进行了总体评价,对个人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改进措施;4月 13日至5月28日,监察室与相关股室一起,对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纪律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有效遏制了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外出打牌、美容等行为;6月2日-3日,举办了一期机关股室、二级单位和乡镇财经所负责人培训班,邀请市纪委领导和党校讲师作思想作风专题辅导报告,解读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财政法律法规,提高了财政干部廉洁从政和预防腐败的自觉性。

(二)积极开展了“双联双帮”活动。开展“双联双帮”活动,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安排,结对8个联系村,联系两年,同时选派了2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党员干部到乡镇任村第一支部书记,与当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帮助村级组织发展经济。目前,有联系村的单位党组织已经深入到所联系村,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踏勘田垸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所联系村的基本情况;围绕“五个一”的目标,针对联系村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正在加以落实。七一前夕,监察室与相关股室分别上门看望了联系村的困难党员,及时把党的温暖和组织的关心送到了困难党员手中,干群和党组织的心贴得更紧了,感情更深了。2名到村任第一支部书记的同志也是迅速沉到基层,深入第一线,切实履行职责,与当地干部群众共谋发展。可以说,财政部门开展“双联双帮”活动不走过场,务求实效,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欢迎。

<>

(一)根据孝纪发[xx]22号文件通知精神,监察室与财政局一起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十个全履盖”工作集中推进“百日行动”。随着国家财政规模不断扩大和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完善,各级政府投入到经济社会领域中的财政性资金不断增多,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必将有效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要求业务股室做到预算管理原则、专款专用原则、效益原则开展项目资金管理。并按照“十个全履盖”工作考核评估细则,对业务股室监管体系、整改措施、查处案件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考核打分。做到了有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了工作经费保障,建立了工作联系,开辟了工作专栏,统筹兼顾、科学地推进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完成。

(二)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自市纪委召开动员会议后,财政局积极动员实施,制订方案,成立专班积极开展这项工作。首先进行自查,各业务股室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行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集中支付、津贴发放、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自查。查出存在政府采购程序较多,周期较长,增加了公务成本,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网速较慢,影响国库集中支付正常进行等问题。结合自查出的问题,督查专班依据自查出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进一步的提高了财政队伍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改正了政府采购过程存在的问题,改善了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效率,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此外,我们还建立了腐败风险点的防控体系,对各业务股室、二级单位的权限及其风险进行了深入研究,为有效预防腐败奠定了基础。

<>

根据《xx年度全省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指导意见》,结合xx实际,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先后于9月18日和27日召开专题会议,于9月28日召开了动员大会。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后,财政局行评办结合xx市“三评三问”工作,全力开展自评自究工作。在组织各单位进行自查的同时,局行评办还组织专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共征集各类意见和建议10条。根据内外搜集中的意见和建议,监察室与财政局行评办按对口原则,分解到相关的9个业务股室和二级单位,要求他们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此外,我们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共征求各类意见和建议88条,下发了整改方案。目前已对其中86条进行了整改,另外二条也正在整改之中。

一年来,我们虽然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财政管理与改革做出了一点成绩,但是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xx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开拓进取,积极工作,强化财政监管,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机关廉政建设。充分认识财政在从源头预防和防治腐败工作中的任务和责任,努力改进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我市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月日开始实施,至 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委托人应在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 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件》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

《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六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并对《示范文本》贯彻实施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国境内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应参照本《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请各地区、各部门做好推广使用工作。

二、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是法人或自然人,咨询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分“合同标准条件”和“合同专用条件”两部分。

1.“合同标准条件”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

2.“合同专用条件”则应按其条款编号和内容,根据咨询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但不得违反公正、公平原则。

四、《示范文本》的解释权属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施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五、《示范文本》自二○○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12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

与__________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 托 人:(盖章) 咨 询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件》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

《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 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 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七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

2.服务类别:工程造价咨询( )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合同签定后,咨询人自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完整资料之日起 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七、本合同壹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肆份,咨询人执贰份。

(签章页)

委托人: 咨询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帐户名称:

帐号: 帐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二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三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四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六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七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一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双方约定就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款做如下修订补充,如与标准条件有不同的,以本专用条件为准。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一)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和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3.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二)适用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50500-20__《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__《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2.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4.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5.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6.国家、自治区、钦州市建设管理部门的其他有关规定及相关文件。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咨询人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出具咨询所需资料的清单,委托人应及时按照该清单向咨询人提供资料,如咨询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的,应当自初次收到资料起 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书面提出补充资料清单,否则视为委托人已完整提供全部所需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与造价咨询有关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如因委托人的答复不及时造成时间延后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咨询人提供成果文件时间相应顺延。

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根据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二十四条,酬金比率为 。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相关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应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咨询服务酬金: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合同价为: ,费用已包含咨询服务费、交通差旅费、利润、税金等。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支付流程:项目工程预算经主管部门审定备案后,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函,委托人在收到请款函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二)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加协议条款: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某一方无故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终止合同方应支付对方 5000元的违约金,如造成守约方遭受损失的,解除合同方应赔偿损失。

2.如果委托人逾期支付咨询人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日历天,下同),委托人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二向咨询人支付滞纳金。

3.如咨询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咨询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咨询人按每日500元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逾期5日仍不能提交咨询成果的,除支付违约金外,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咨询人赔偿损失。

4.如咨询人因其过错原因造成造价误差率超出行业标准的,每超1%,委托人有权扣减1%的造价咨询服务费。

委托人: 咨询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工程建设市场需求,为社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企业名称:_________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所(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经营范围

(一)提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服务;

(二)编制和审核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

(三)依法接受委托办理工程工程造价鉴证业务;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四条 本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组织的指导。

第五条 企业遵循_____、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业准则,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 合伙人与合伙人出资

第六条 本企业由以下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本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七条 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以上),由合伙人共同投入(出资比例应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其中: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八条 出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出资额应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足,并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合伙人在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九条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增加对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企业亏损。

第十条 本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本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企业财产。本企业的财产由企业合伙人依照法律和本协议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受让人条件必须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并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受让人即成为本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二条 合伙人不得馈赠、抵押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第十三条 本企业的利润和亏损按全体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三章 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委托合伙人______________为本事务所所长,对外代表本企业执行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本企业事务(经合伙人一致决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参照《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订立协议)。

第十五条 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六条 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所长,检查其执行企业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企业帐簿。

第十七条 合伙人对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解决。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八条 被委托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九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同性质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条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修改合伙协议;

(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以本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聘任、解聘合伙人以外的员工和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八)企业员工的分配、奖罚、福利方案;

(九)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企业经营期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在不给本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个人的执业资格被注册管理机构注销;

(五)个人职业年龄超过六十五周岁;

(六)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本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本企业向合法财产继承人退还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合法财产继承人不得继承合伙人身份。

第二十七条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八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九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三十一条 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或发生变更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向工商登记机关和资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或变更手续。

第五章 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二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企业被资质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资质证书无法继续经营的;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三条 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四条 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企业所欠招用的员工工资和劳动_____费用;

(二)企业所欠税款;

(三)企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三十六条 在法定追诉期内,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企业经营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十八条 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九

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到6月底,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开工建设xx项,开工率达%,完成投资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其中市建设局负责的35项重点工程已竣工7项,正在实施的21项,完成投资2.62亿元;完成建筑业总产值亿元、增加值亿元,分别完成年计划的%和%;全市共许可拆迁项目xx个,拆迁面积万平方米,户数xx户,其中市区许可拆迁项目17个,面积48万平方米,户数xx户;完成节能建筑竣工面积万平方米,市、县城区在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节能%的设计标准;完成新墙材产量11亿块、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分别完成年计划的%和64%;发展散装水泥万吨、推广应用商品砼万立方米,分别完成年计划的%和%;上半年系统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一)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专门成立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建立推进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督查考核,提高了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化程度。组织开展了南昌路桥通车典礼、取水口搬迁开工仪式、市领导集中观摩城建重点项目等一系列活动,对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建立了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重点项目制度,定期检查挂钩项目推进情况。二是牵头组织面上项目推进。建立了重点项目协调机制,定期分层次牵头召集市规划、国土等部门和相关区政府参加的重点项目推进例会和会办会,协调会办和通报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定期上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让市领导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促进面上项目的顺利开展。今年重点项目建设的开工率、实施进度总体上比去年同期要好。三是切实加强建设资金筹措和监管。加强与市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理调度资金。充分发挥市政投资公司的平台作用,申请银行贷款xx万元,解决了合肥路、杭州路、大同路东段等道路的拆迁问题,使洪福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得以全面启动。运用市场化方式融资xx万元,开工建设了枚乘路、大王路等7项重点工程。同时,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按照“扎口管理、统一调度,全程参与、跟踪审计”的原则,请市财政全程参与项目的预算评审、工程招投标,进一步规范了资金使用和管理。四是全力做好创建工作。对照创卫标准,对市区252个在建工地和32 个拆除工地开展了集中检查和整治,组织对城区范围内121条主次干道及附属设施进行了全面维修养护,积极帮助挂钩社区开展创卫工作,我局承担的创卫项目在国家创卫迎检中均获得好评,并被市委、市政府表彰。各区围绕创卫目标,累计改造巷道xx条。对照创模标准,全面加强市政和建筑施工工地管理;全力加快高教园区和开发区污水泵站建设,上半年共铺设污水管网近6公里。按照创园要求,完成市区8条道路的绿化池建设任务。各县区也按照创建要求,切实加大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等项目建设,推动了我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抓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一是大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召开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动员会议,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在市区所有在建工地悬挂活动宣传标语、横幅等,《中国建设报》、《扬子晚报》、《xx日报》、《xx晚报》、电视台、xx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均作了专题报道。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机制。市政府办出台了《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试行办法》,我局还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实施细则》等6项配套政策,并将实施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等4项制度作为重点创新举措,为建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提供了政策保障。三是市县(区)整体联动,推动质管年活动深入开展。市质管办将活动各项任务进行详细的分解落实,并于6月中旬召开了活动转段工作会议,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建工局、质监站、城建处等职能部门相继组织开展了施工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夜间施工突击检查、监理员挂牌上岗情况检查等系列活动。各县(区)均建立了活动的组织机构,并召开了动员会议。xx县率先出台了《加强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意见》,金、积极开展了检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活动,、清河和经济开发区加大对建筑市场的抽、巡查力度,xx县积极推行工程创优目标管理工作,、xx区还组织对乡镇建设工程进行质量大检查。

(三)突出抓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全市建筑业从业人数达xx万人,外出施工人数xx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等县区建筑业发展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完成外出施工产值亿元,同比增长%,外出施工队伍分布在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和境外的科威特等16个国家和地区,完成了苏州办事处组建工作。全市升级和新申报企业39家,其中晋升一级2家。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要求,组织对扶持建筑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督促、等建筑企业改制工作。切实抓好清欠工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xx万元。

(四)突出抓好拆迁管理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配合市物价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等3个配套文件,同时,还专门为规范拆迁评估市场而下发了《市拆迁估价工作“五项制度”》。以打造“阳光拆迁”、“平安拆迁”和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严把资质审批和拆迁许可关,强化拆迁监管,保证了越秀路、越河小区、会展中心公房、文化宫地块、供销学校地块等重点拆迁项目的顺利推进。上半年,市区受理行政裁决70件,作出行政裁决59件,应对行政诉讼90起,申请先予执行28件,裁决的及时率达100%,裁决前的调解成功率达43%。切实落实初信初访责任制,建立拆迁信访预警机制,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13人次,处理各类信访件件,处理及时率、回复率均达100%。切实加强对县区拆迁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了全市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实施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和平安拆迁检查考核,开展了拆迁业务培训,培训人员520人次。xx区上半年完成拆迁1040户,xx县完成拆迁xx户,洪泽县注重人性化拆迁,25天完成183户的拆迁任务。

(五)突出抓好建筑节能、墙改、推散和科技创新工作。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制订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建筑节能设计技术要点》,健全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组织开展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活动,实施了自保温砌块项目研发和推广工作。加大墙改“禁实限粘”力度,新上非粘土新墙材项目8个、关停砖瓦窑厂6个。洪泽朱坝镇建成全省最大的年产25万立方米砼砌块生产线,该镇也成为全省乡镇“禁实”先进典型。严把商品混凝土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指导金湖、积极开展创建散装水泥“达标县”和混凝土“禁现县”工作。组织参加20xx年全市科技洽谈会,共征集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等7个技术合作项目,已有5个项目签定了技术开发合同书。加大重点技术推广力度,将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利用等8个领域35项作为“”重点推广科技。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及抗震审查工作,共审查工程项目xx项,面积万平方米,市区审查覆盖率达100%,县(区)达95%以上。

(六)突出抓好招投标、造价、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市区新开工工程报建率、应招标工程的公开招标率均达100%;截止6月底,共发包工程87项,造价亿元,通过招投标,工程造价下浮9.25%,节约资金1.2亿元。强化政府投资工程造价控制,加强《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的动态监管,继续推行县(区)造价管理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充实完善了城建档案工作网站,档案管理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xx区累计投入20余万元用于加强档案硬件建设,阅档工作实现微机化管理,为年内创建省一级档案馆奠定了基础。

(七)突出抓好行业管理工作。强化对公用事业的支持与监管。妥善处理了自来水改制遗留问题,积极帮助做好新股份制自来水公司的注册工作,协调处理开发区自来水管网和柯山路自来水管网建设问题,上半年,市区自来水水质保持稳定。认真做好市区污水处理厂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理,开展污水处理价格调整论证工作,督促二污厂做好运营设施的完善和厂区环境的绿化等工作,配备了专职驻厂员对两污水厂的工艺运行、设备状况、进出水水质情况进行监管。牵头做好市区天然气加气站布点规划和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布局规划工作。xx县落实了专职机构负责对公用事业的监管。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下发了《加强我市勘察设计和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质量的通知》及《勘察设计企业及注册执业人员诚信手册》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将全市105个帮扶结对村庄落实到19个勘察设计单位,并组织开展了全市农民住宅设计方案评选活动。全面实施监理员挂牌上岗制度,开展了针对监理、检测、招投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的培训、考试和专项检查等工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节庆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八)突出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党建工作扎实推进。下发了《20xx年度党建工作意见》,完善《党委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党建工作制度,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作风建设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抓好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上半年市建设系统新发展党员10名。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完成路灯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建立了系统科级干部信息库,强化对下属单位班子成员的管理和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印发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开展了局属领导干部三述、党风廉政电教月和廉政文化建设征文等一系列活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针对市政养护处出现的问题,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建立了局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参考。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并受到省厅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对工程建设领域等8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集中整改。加强财务监管,组织对下属单位进行了财务审计和检查。机关作风建设成效显著。切实强化制度管理,建立了41项机关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下发《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意见》、《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细则》等文件,完成年终万人评议意见的整改和落实工作。聘请行风监督员对系统贯彻执行《六条禁令》进行明察暗访。顺利开通“12319”建设服务热线工作,目前已受理来电449人次,受理处理率为100 %,办结率为85%以上。认真抓好信访稳定工作,累计办理各类来信来访456 件,回复率、反馈率均达100%。学习型机关建设、宣传报道等工作不断深化。把建设质量管理年等7项工作列为政府创新课题,并进行了全面的部署。针对当前难点热点问题,遴选了32个课题开展分类调研,并已进行调研提纲撰写和交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累计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稿件100余篇,其中省以上媒体刊载20多篇,中国建设报就达15篇。

上半年,我们还顺利完成省建设系统工会工作年会的组织等工作,完成招商引资固定资产到位资金xx万元。此外,群团、计生、帮扶、政务信息、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厦保洁、教育等工作也取得长足进步,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许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如,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推进有待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制和体制创新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的存在,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十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xx镇场镇建设工作作一简要发言,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概况

我镇位于xx市西南部,距主城区29公里,与重庆市xx区xx县伏龙乡及本市的xx镇、xx镇接壤。全镇幅员面积46.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8528亩,下辖12个村1个社区,总人口37300余人。场镇面积达1.5平方公里,场镇人口将近1万人,城镇化水平达28%。

二、主要举措及取得的成绩

我镇场镇建设按照“统—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产业支撑、突出特色”的发展思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功能,扩大聚集效应,大力发展主导产业,提高城镇管理水平,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产业发展方面,我镇坚持“工业强镇”战略,牢固树立“工业经济是第一要务,招商引资是第一政绩”的发展理念,抢抓两江新区、渝广合作、重企转移三种机遇,发挥邻近重庆的区位优势、老工业基地的人才优势、渝广连接线的交通优势三大优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做好现有企业服务,现已培育规上企业10家,镇域经济实力明显提高,场镇人气指数不断提升,商贸服务业更加活跃。1-5月,我镇完成招商引资工业项目4个,到位资金xx万元;实现工业总产值xx万元,工业销售产值xx万元,利润总额达xx万元。

基础设施方面,我镇近年来通过积极对上争取项目、鼓励民间投资等多种渠道,不断加强场镇基础设施建设,场镇功能不断完善。实施河河道整治、河堤美化靓化工程和场镇亮化工程,修建河堤2公里,新安装太阳能路灯110余盏,新增绿化面积约20xx平方米,绿化率达38%,有效改善xx人居环境,消除汛期场镇安全隐患;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1个,有效缓解、xx4个镇垃圾处理难问题;新建成省级示范综合文化站和xx平方米乡镇文体广场1个,配备各类健身器材80余件,基本满足群众日常文化体育需求;新修建公办中心幼儿园1所,建成后将有效解决镇域内适龄幼儿入园难问题;新修建污水处理站1个,建成后将有效解决镇域内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处理问题;新修建冲水式公厕1个,建成后将进一步方便群众生活。实施旧城改造工程,完成城区房屋改造xx户,改造场镇下水道xx米,铺设人行踏板平米。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加快商品小区建设,目前已建成商住小区雅居、同创伟业、沁园小区、和谐小区、宾馆小区、xx小区等6个住宅小区,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人居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环境整治方面。积极探索场镇清洁卫生管理新机制,通过居民一事一议方式,委托隆鑫物业公司负责场镇清洁卫生,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制定了场镇环卫收费标准,聘请专人负责管理环卫、清运垃圾等,真正做到了常抓不懈。在沿街的商户、住户中开展环境整治宣传活动,培养“城镇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的意识,引导广大商户、住户树立主人翁意识,镇区环境卫生面貌得到很大改善,为筑巢引凤、招商引资、推动镇域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不足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资金投入不足,一些公共基础设施还不到位,如美化、亮化、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资金、土地不足是制约场镇建设的瓶颈。乡镇财力弱、国家项目少、可用于建设的土地存量不足,严重阻碍了场镇建设发展步伐。

三是场镇建设不易形成特色。新建楼房样式单一,突出地方历史和文化特色不够,不容易形成自己的特色和风格。

四是文化、体育、休闲娱乐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还无法最大程度的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工业商贸镇进行场镇建设,积极争取优惠政策、完善配套设施。

(一)争取政策命名,获取优惠政策。完成重点商贸服务镇申报工作,解决场镇无农贸市场的现状,规范市场;完成百强镇建设试点镇申报,完成5平方公里总规和3平方公里控规。充分利用2个政策命名带来的优惠政策,发展工业、商贸服务业。

(二)改造城镇环境,提升场镇吸引力。实施仪北路风貌打造,打造有规模的整体和谐的建设新格局;实施老街改造,改变老街窄、乱现状;重建观音桥等危桥,对场镇的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换代,提升场镇品位、形象。加快时代韵城小区建设,竣工后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进一步优化xx人居环境。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十一

标准版建设房产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本合同

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_____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____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_____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____市社会_____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_____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_____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_____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_____待遇按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十二

通用版建设房产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出卖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巷________号的.房屋________栋____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

2.乙方面交给甲方现金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__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它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房产管理局、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签名)代表:________(签名)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 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____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____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 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________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 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房产合同 篇10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示范文本)委托人(出售方):

(简称甲方)委托人(买受方):

(简称乙方)受托人(中介方):

(简称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房产中介买卖合同。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所有权人 共有人房屋坐落 丘号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土地证号 房屋来源房屋售价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其它情况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

①产权转移、

③房款拨付、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

①产权转移

②房屋交付

③房款拨付)。

2、 乙方委托丙方购买以上房产,并代办

①产权房、

③房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

①产权房

②房屋交付

③房款支付

④贷款

⑤抵押登记

⑥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 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 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 丙方代缴的

①、

② (

①契税

②交易服务费

③抵押管理费

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条 丙方的义务

1、 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 丙方派 蒋信用 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 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 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 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 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 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第六条 房款的支付与转付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

(二)种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合同范本《房产中介买卖合同》。

(二)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于丙方,则丙方将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

1、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2、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3、甲乙双方在完成

②(

①交易过户签字后

②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日内,丙方按售房款10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4、xx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限电视、电话、物管等费后____日内,丙方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三)三方约定: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一天内或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第八条 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

1、2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0.5%,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二)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

1、2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1.5%,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代办产权证费_______元,代办土地证费_____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_____ 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____________前支付给丙方。

(三)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1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____________元,

2、按标的额的5%,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1项进行解决:

1、由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甲方:

乙方:

丙方:(签章)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编号: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执业经纪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号: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补充协议:经再次协商,对本合同达成补充协议如下:-----------------------------------------------------------------------------------------------------------------------------------------------------------------------------------------------------------------------------------------------------------------------------------------------------------------------------------------------------------------------------甲方:

乙方:

丙方:(签章)二o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十四

委托人(出售方): (简称甲方)委托人(买受方): (简称乙方)受托人(中介方): (简称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所有权人 共有人房屋坐落 丘号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土地证号 房屋来源房屋售价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其它情况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

①产权转移、

③房款拨付、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

①产权转移

②房屋交付

③房款拨付)。

2、 乙方委托丙方购买以上房产,并代办

①产权房、

③房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

①产权房

②房屋交付

③房款支付

④贷款

⑤抵押登记

⑥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 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 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 丙方代缴的

①、

② (

①契税

②交易服务费

③抵押管理费

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条 丙方的义务

1、 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 丙方派 蒋信用 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十五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法》及其它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三期厂房(钢构+土建+装饰)清单如下:

地梁、地面及土石方工程分项。

②图纸建筑外墙面±0.00以上的土建工程量包括:a-d*1、1-12*a轴的砌筑墙体及内外墙装饰;室外散水及坡道;

③钢构工程中除12*a-g、g*5-12、5*d-g、d*1-5轴标高4.65米以下的的外墙围护(包括彩板、墙梁等等)不做外,其余均遵照图纸要求范围和甲方提交的书面图纸会审通知。

二、 工期

自合同签订第三日起始,工程总有效工作日为60天,具体工期明确如下:

①基础工程30天;

②主钢构安装15天;

③屋面及屋面排水系统安装5天;

④门窗及围护系统安装10天。

⑤其它附属及收尾工程10天。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工期内如期完工,每无故延迟1天,即处罚人民币1000元,处罚上限为人民币15000元。延误超过15天,甲方视乙方放弃施工,可另行需找其它单位施工,已完成工程按实际完成量的50%结算。 遇以下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可以延期:

1、雨雪及其它不适合安装的天气。

2、春节。

3、设计错误、资料不准确和甲方提出工程变更。

4、因甲方和第三方原因造成施工停顿。

5、可能对甲方正常生产造成影响的工作磋商。

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2.付款方式:

甲方预付工程总款的作为乙方备料款;待主钢构全部吊装完毕支付工程总款的30%;屋面及围护系统完工后支付工程总款的20%;所有收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即支付工程总款的15%;余款(工程总款的5%)作为质保金。

3.变更工程价款:

凡涉及合同工程内容以外的工程技术变更增加的新项目,场代表及项目经理联合签字认可的工程技术变更通知单和施工签证为准,发生的主要原材料以市场价格报价为依据进行核算,其变更造价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认可为准,涉及规税事项参照国家有规定执行。

四、 材料供应

1. 对主钢构及围护系统的原材料供应,甲方有明确指定,即主钢构所用的中厚板必须从武钢原厂购买,彩钢板必须选用宝钢原产,在钢构拼装、彩板轧制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制造厂商有效的出厂证明,对于主钢构所用基材,应及时通知甲方见证取样送检。主钢构焊接组件必须按国家规定作焊缝探伤检查,并出具检测报告,所用焊料、焊接工艺、焊工技术水平证明、检验方法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规定要求。

2. 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凡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建设单位要求及各项技术标准。且质量合格证和出厂合格证书必须随货同行,材料进场后经甲方现场代表见证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凡采购的材料未经验收乙方擅自使用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拆除并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能顺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 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精心组织施工。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征得甲方现场代表和项目经理同意并联合签认后方可有效。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质量监督及正常工作检查,不得无故阻挠。

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所定标准及规范要求。若工程竣工后30天内(以乙方向甲方递交主体工程验收通知单之日起算),因甲方原因不组织验收均可视为工程已验收合格。

工程验收依据:

a、甲方签认的施工图、施工变更通知单、施工签证、相关建筑标准图集及图纸会审纪录。

b、相关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xx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xx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xx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c、图纸规范未说明、或不详细部分可参照甲方现有一期厂房作法进行验收,未取得甲方现场代表和项目经理确认的工程项,一律视为不合格项。

六、 安全生产

乙方施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发生。若乙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已方及他方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

a、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如现场通水、通电、道路畅通、施工场地平整具备吊装条件等等。

b、 应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两份和与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开工三天前组织有关单位参与施工图会审与工程交底。

c、 负责对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定,对乙方违反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行为有权指止。

d、 负责为乙方办理必要的施工现场出入证明,确保乙方主辅材、施工机械及人员的通行。

e、 及时组织有关方面参与工程验收。

f、 及时按进度划拔工程款项。

2. 乙方

a、 乙方预见某些约束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已方属员出入和滞留施工现施工因素可能会对甲方生产造成影响,应立即向甲方告知并商讨解决办法。如乙方未及时告知,由此造成甲方生产影响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除施工必要,乙方施工人员及其施工器械不得随意出入甲方生产现场。

b、 开工三天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时交甲方审定,审定通过后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c、 编制工程整体进度计划、周度进度计划、送甲方项目经理审定备存。

d、 及时向甲方提请隐蔽工程(基础及地梁)、主体工程验收。 e、 做好现场施工人员全方位的管理工作,接受甲方现场代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管理,遵纪守法。

f、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审查等的管理规定,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g、按照甲方代表、质量检查部门的有关要求填报验收技术资料,整理成册,报有关部门备案,并送甲方一套存档。

h、乙方负责安排解决已方属员的食宿。

i、乙方到场的所有用于施工的主、辅材,施工装备及工具安全防盗均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任何保管义务。

j、已竣工尚未验收工程,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行负责修复。若甲方自行提前使用此建筑物造成损坏,乙方可以免责。

八、 其它条款

1. 工程质量保修:

(1)乙方负责质量,保修期按国家规定为两年(保修期从工程完工后经设计部门、质检部门、甲乙方双方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付清。

(2)保修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1天内到现场服务维修。若在1天内不能到位维修,由甲方另行安排维修,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九、 违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十、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陆份, 双方各执叁份。

十一、组成合同文件

1. 本建筑安装施工合同

2. 甲方签认的有效图纸

3.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备忘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名称: 承包单位名称: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十六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二、 工期

自合同签订第 日下:

①基础工程 天;

②主钢构安装 天;

③屋面及屋面排水系统安装 天;

④门窗及围护系统安装 天。

⑤其它附属及收尾工程 天。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工期内如期完工,每无故延迟1天,即处罚人民币 元,处罚上限为人民币 元。延误超过 天,甲方视乙方放弃施工,可另行需找其它单位施工,已完成工程按实际完成量的 %结算。

遇以下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可以延期:

1、雨雪及其它不适合安装的天气。

2、春节。

3、设计错误、资料不准确和甲方提出工程变更。

4、因甲方和第三方原因造成施工停顿。

5、可能对甲方正常生产造成影响的工作磋商。

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2.付款方式:

待主钢构全部吊装完毕支付工程总款的 %;屋面及围护系统完工后支付工程总款的 %;所有收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即支付工程总款的 %;余款(工程总款的 %)作为质保金。

3.变更工程价款:

凡涉及合同工程内容以外的工程技术变更增加的新项目,场代表及项目经理联合签字认可的工程技术变更通知单和施工签证为准,发生的主要原材料以市场价格报价为依据进行核算,其变更造价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认可为准,涉及规税事项参照国家有规定执行。

四、 材料供应

1. 对主钢构及围护系统的原材料供应,甲方有明确指定的按照甲方的指定购买,在钢构拼装、彩板轧制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制造厂商有效的出厂证明,对于主钢构所用基材,应及时通知甲方见证取样送检。主钢构焊接组件必须按国家规定作焊缝探伤检查,并出具检测报告,所用焊料、焊接工艺、焊工技术水平证明、检验方法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规定要求。

2. 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凡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建设单位要求及各项技术标准。且质量合格证和出厂合格证书必须随货同行,材料进场后经甲方现场代表见证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凡采购的材料未经验收乙方擅自使用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拆除并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能顺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 工程质量

1. 。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精心组织施工。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征得甲方现场代表和项目经理同意并联合签认后方可有效。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质量监督及正常工作检查,不得无故阻挠。

4、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所定标准及规范要求。若工程竣工后30天内(以乙方向甲方递交主体工程验收通知单之日起算),因甲方原因不组织验收均可视为工程已验收合格。

5、工程验收依据:

a、甲方签认的施工图、施工变更通知单、施工签证、相关建筑标准图集及图纸会审纪录。

b、相关国家标准:

c、图纸规范未说明、或不详细部分可参照甲方现有一期厂房作法进行验收,未取得甲方现场代表和项目经理确认的工程项,一律视为不合格项。

六、 安全生产

乙方施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发生。若乙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已方及他方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

a、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如现场通水、通电、道

b、 应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两份和与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

开工三天前组织有关单位参与施工图会审与工程交底。

c、 负责对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定,对乙方违反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行为有权指止。

d、 负责为乙方办理必要的施工现场出入证明,确保乙方主辅材、施工机械及人员的通行。

e、 及时组织有关方面参与工程验收。

f、 及时按进度划拔工程款项。

2. 乙方

a、 乙方预见某些约束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已方属员出入和滞留施工现施工因素可能会对甲方生产造成影响,应立即向甲方告知并商讨解决办法。如乙方未及时告知,由此造成甲方生产影响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除施工必要,乙方施工人员及其施工器械不得随意出入甲方生产现场。

b、 开工三天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时交甲方审定,审定通过后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c、 编制工程整体进度计划、周度进度计划、送甲方项目经理审定备存。

d、 及时向甲方提请隐蔽工程(基础及地梁)、主体工程验收。 e、 做好现场施工人员全方位的管理工作,接受甲方现场代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管理,遵纪守法。

f、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

和安全审查等的管理规定,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g、按照甲方代表、质量检查部门的有关要求填报验收技术资料,整理成册,报有关部门备案,并送甲方一套存档。

h、乙方负责安排解决已方属员的食宿。

i、乙方到场的所有用于施工的主、辅材,施工装备及工具安全防盗均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任何保管义务。

j、已竣工尚未验收工程,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行负责修复。若甲方自行提前使用此建筑物造成损坏,乙方可以免责。

八、 其它条款

工程质量保修:

(1)乙方负责质量,保修期按国家规定为两年(保修期从工程完工后经设计部门、质检部门、甲乙方双方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 %,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付清。

(2)保修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 天内到现场服务维修。若在 天内不能到位维修,由甲方另行安排维修,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九、 违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十、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 份, 双方各执 份。

十一、组成合同文件

1. 本建筑安装施工合同

2. 甲方签认的有效图纸

3.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备忘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名称: 承包单位名称: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十七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为明确双方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该工程位于洛阳市宜阳县。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 元)。

四、工程承包范围

按甲方提供施工图,乙方负责所有工程施工。 五: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照国家规定计算方式计算,增减工程量按照市场行情,双方协商解决。

2:付款方式为分三期付款。第一期为基础、备料完后付总工程量的 %;第二期为主体框架完后付总工程量的 %;工程竣工后付总工程量的 %;剩下 %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余额付清。(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工达标,达标后另外赔材料)。

六:工期及安全责任

工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全部竣工。推迟一天罚款20xx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间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工程的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员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员工伤害的,由第三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2、施工中乙方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必须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装措施下方可施工,电焊作业注意防火等。施工过程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特别是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慨不结算,乙方无条件赔偿。

以上合同内容望双方遵守各自责任,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期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十八

发包人(甲方):_ _

承包方(乙方):___ 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方指定乙方作为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并委托乙方负责 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委托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施工地址:

(三)双方委派的工程代表: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第二条 工程项目的运作方式:

(一)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由甲方将机房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包括机房设计、施工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等所有相关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制订机房材料和机房建设设计要求,乙方根据甲方制订的要求和

第三条 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按照甲方对机房基础和墙面板材的材料参数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要达

(二)机房的设计、选材、材料采购、机房装饰、地面防静电处理、材料搬

(三)机房室内设备、空调、照明等电源布线(包括材料采购)。(见附件

(四)配合甲方进行设备的调试、调测。

(五)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处理(按国家标准,见附件一)。

(六)其它与机房建设有关的事宜。

第四条 工程价款与费用结算

(一)工程施工总价款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办理完毕所有站点的手续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合同金

2.机房建设完毕(包括机房建设装饰、电源引入、室内布线、设备接地线、

3.剩余 %即人民币(大写金额)_ 工程合同款余款在工程质

4.甲方将合同项下的应付合同款付至乙方以下指定帐户:

户名: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保修其为一年。

6. 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先按各期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合格发票后予以支付相应款项。不开具或者开具不合格的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发票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第五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开工日期为: ;

(二)施工最后期限: ;

(三)完工时间预计: ;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2.甲方负责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安装设备及附随设备的安装件,确保不影响施工进度;

3.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工程和施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具体程序及细节由甲乙双方协商;

4. 在装修实施前,要求乙方提供装修的施工图纸,并进行审核。

5. 要求乙方提供材料样品,参考乙方提供的材料样品确定供应材料的品牌、规格和色彩。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2.乙方应保证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与条件,签约时应向甲方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1)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书;

(2)施工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3.乙方负责应由甲方提供的设备由甲方存放处运抵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的场所;

4.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机房材料采购、与业主协调、机房基础设计、整体施工等工作;

5.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万元施工保证金,用于施工质量和完工时间的保证;

6.乙方在组织施工时应切实注意安全,凡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侵害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由乙方负责及时处理。

第七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不得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第八条 乙方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应服从遵守甲方有关制度,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义在施工期间从事各种违法违纪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恪守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如将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应赔偿因泄密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甲方按机房的施工及验收标准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

(二)乙方按甲方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三)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机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五)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七)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合同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八)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再由甲方重新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或因施工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的部分从工程合同款中扣除(原则上施工期限每逾期一天扣罚保证金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工程延期或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不能自作主张,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单方中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工程施工费用总金额的 %。

(四)乙方施工质量和要求达不到甲方预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完善和改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不因此而增加施工工期,给甲方

(五)在系统运行中若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的运行故障,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全力配合甲方工作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条款可以予以变更或终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施工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方可正式施工。本合同自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