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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课改实验区南山中考改革方案详解_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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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课改实验区南山中考改革方案详解_数学
2022-10-26 14:08:50    小编: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国家级课改实验区南山中考改革方案详解_数学一

一、说教材分析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是第六课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教学的难点。只有准确认识与充分理解此观点,才能使学生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勇于维护宪法的尊严。进而,才能真正理解后面的问题。同时,由于学生是首次接触宪法的相关知识,理论性又很强、有点枯燥,理解上较困难。教师在教法上有一定难度,所以这也是一个难点。

2、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此问题是第一目的起点,也是一个重点。因为只有充分理解了关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领会了宪法内容的特殊性,知道了宪法在内容规定方面与普通法律不同时,才能进一步、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等问题。

二、说学情分析

在我国,宪法与其他法律是什么关系,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对于九年级学生来说并不很清楚。例如,有的同学认为宪法高高在上,离我们很远等等。帮助学生正确地看待和认识这些问题,有利于引导他们更好的关心国家大事,参与国家管理,依法行使政治权利。

三、说教学目标

根据学生现有的知识水平和新课标确定本课的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初步探究,在思想上能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的观念。进而能产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愿望,增强宪法至上的观念。

2、知识与能力: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是什么;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3、过程与方法:能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能在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对比中、在对问题的探究中,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充分理解和认识了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基础上,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四、说教学重点

本框的教学重点是第一目“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之所以确立为重点是因为只有充分理解好此内容才能为掌握第二目的内容打下基础。

五、说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根据美心国理学家布鲁纳提出的“知识结构”和“发现学习”的理论,并与之相对应的程序教学原则,教师应引导学生通过一系的列学习活动,提高对所学知识的掌握、转换和迁移的能力。我在这节课采用对比和设疑式教学法,以设疑、激疑、质疑、解疑为课堂教学重要模式,通过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式学习的途径,达到教学目的.。

具体教学手法如下:

1、充分利用教材中拟人手法介绍的“一次隆重的法律家族聚会”,采用多种形式,让学生在情景中感受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比如: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的活动,或者以动画形式展示出来,并加入更详实的资料与案例,对比理解“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2、在讲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时,为帮助学生深刻理解。既可借助教材中设置的一些小栏目——名言与法律体系金字塔,也可在讲解时,设计一些活动。比如采用“排座位”的小游戏(可同时借助多媒体手段),让学生在为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规排位子的同时,

自然而然地理解这个知识点。

六、说教学过程

多媒体展示:回顾建国以来我国四部宪法发展过程。

这部分在教材中是第一目最后要了解的内容,我采用倒叙的方法,使学生感知到现行宪法是一部最好的宪法,它为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保证国家长治久安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而引起学生的兴趣。

国家级课改实验区南山中考改革方案详解_数学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说课稿

一、说教材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教版九年级思想品德第六课第二框题的内容,也是第六课的重点。只有学生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才能树立宪法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勇于维护宪法的尊严;只有认识宪法所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才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等问题。因此,本框题在九年级思想品德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二、说学情

在我国,宪法与其他法律是什么关系,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对于九年级学生来说并不很清楚。例如,有的同学认为宪法高高在上,离我们很远等等。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这些问题,有利于引导他们更好的关心国家大事,参与国家管理,依法行使政治权利。

三、说教学目标

根据学生现有的知识水平和新课标――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树立宪法意识――确定本课的教学目标:

1、通过阅读教材,相互讨论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2、能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能在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对比中,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充分理解和认识了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基础上,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3、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探究,增强宪法观念。

四、说教学重难点

本框的教学重点是第一目“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之所以确立为重点是因为只有充分理解好此内容才能为掌握第二目的内容打下基础。

五、说教法学法

根据美心国理学家布鲁纳提出的“知识结构”和“发现学习”的理论,我在这节课采用对比和设疑式教学法,以设疑、激疑、质疑、解疑为课堂教学重要模式,通过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式学习的途径,达到教学目的。

六、说教具准备

准备多媒体课件

七、说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多媒体展示:回顾建国以来我国四部宪法发展过程

这部分在教材中是第一目最后要了解的内容,我采用倒叙的方法,使学生感知到现行宪法是一部最好的宪法,它为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保证国家长治久安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而引起学生的兴趣。

(二)学习第一目: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学生角色扮演“一次隆重的法律家族聚会”。

学生通过陈述各自不同的职责范围,认识宪法规定国家性质、社会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等问题,从而得出结论: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这个结论。

2、多媒体展示问题,引导学生阅读、思考问题

思考1:宪法在内容上规定了哪些属于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其内涵的是什么?

思考2:普通法律在内容上规定了哪些问题?

思考3:宪法与普通法律在内容规定上有什么不同?

学生阅读、讨论、归纳,得出结论。

由于这里所涉及的问题都是较为直观的问题,我采用了设疑、质疑、解疑为的模式,通过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式学习,达到教学目的。

(三)学习第二目: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导入:利用多媒体在大屏幕上展示:“法律体系金字塔”的图示。问:此图说明了什么问题?

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导入第二目“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然后分别从四个方面去帮助学生理解和把握这个问题。

1、学生自学,思考:什么是法律效力和怎样理解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在学生讨论理解的基础上教师在大屏幕上显示一个案例,引导学生分析。使学生明白制定的法规应宣布无效,是因为此法规的建立与宪法相抵触,从而理解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利用多媒体在大屏幕上显示:宪法与普通法律的“母子”关系表,让学生补充。

并让学生查看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据宪法,制定本法……

从而理解“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3、利用多媒体在大屏幕上显示:江泽民、胡锦涛的相关讲话。使学生通过分析认识: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4、在大屏幕上显示“宪法与普通法律制定和修改程序的对比表”。问:此表说明了什么问题?

通过对比,可以使学生得出: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说出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为什么要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呢?

再次设疑。加深理解宪法规定的内容和法律效力。

(四)总结归纳

引导学生总结宪法两目之间的内在联系,得出一个总的结论,即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根本问题;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这样就把本节课所讲两个方面的内容串成了串,形成了一个系统。也更加明确了本节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五)巩固练习

设计5个单选题和3个不定项选择题,达到巩固知识,加深理解的目的。

本节课的设计,基于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教师是主体中的首席,在学习中实现生生互动,师生互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国家级课改实验区南山中考改革方案详解_数学三

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是什么;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2过程与方法:

能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能在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对比中、在对问题的探究中,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充分理解和认识了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基础上,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初步探究,在思想上能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的观念。进而能产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愿望,增强宪法至上的观念。

教材分析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是本框的重点,也是本课书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教学的难点。只有准确认识与充分理解此观点,才能使学生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勇于维护宪法的尊严。进而,才能真正理解后面的问题。

同时,由于学生是首次接触宪法的相关知识,理论性又很强、有点枯燥,理解上较困难。教师在教法上有一定难度,所以这也是一个难点。

2、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此问题是第一框的起点,也是一个重点。因为只有充分理解了关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领会了宪法内容的特殊性,知道了宪法在内容规定方面与普通法律不同时,才能进一步、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等问题。

教法方法

1、可充分利用教材中拟人手法介绍的 “一次隆重的法律家族聚会” 采用多种形式,让学生在情景中感受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比如: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的活动,或者以动画形式展示出来,并加入更详实的资料与案例,对比理解“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毛泽东同志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那么,为什么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呢?这就是我们要学习的新内容。

国家级课改实验区南山中考改革方案详解_数学四

学生活动:一次隆重的法律家族聚会(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活动)

(注:教师在上课前下发事先印好的宪法部分章节的摘要。)

学生结合表演及手中的宪法部分章节的摘要,总结出如下内容:

一、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板书)

1、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板书)

(2)同宪法相比较,普通法律只规定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

学生活动:看图:教材中的“法律体系金字塔”;查阅宪法、刑法、兵役法、环境保护法等的相关条款。

学生归纳:

依据宪法第 18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依据宪法第 103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依据宪法第 11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等。

得出结论: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板书)

其原因是:

(1) 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

(2) 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消和宣布无效。

小组同学互相讨论马克思的话“宪法是法律的法律”再次体会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教师设问: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已经知道:宪法规定着我们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应该如何保证宪法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地位呢?如果朝令夕改,又会怎么样?(教师进一步引导学生查阅宪法中有关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的规定。)归纳出:

3、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板书)

学生归纳:因为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制定和修改程序严于普通法律。所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学生活动:阅读手中的宪法资料后,归纳:

我国现行宪法由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四章构成。

教师小结:这节课我们主要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阐述了宪法的特征,明确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希望大家通过今天的学习能开始逐步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主动学习宪法、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典型例题

一、下面关于宪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国家级课改实验区南山中考改革方案详解_数学五

c、宪法具有和普通法律一样的法律效力

d、宪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二、判断说明题:

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参考答案:

一、1、c 2、a 3、c

二、答:这个观点是正确的。

这是因为宪法作为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从内容上,它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而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有两层意思。一是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二是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消和宣布无效。

由于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社会健康发展、国家长治久安。

总之,因为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制定和修改程序严于普通法律,所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

教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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