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在推优入党工作会上的讲话 党建党委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0-26 10:28:25 页码:11
在推优入党工作会上的讲话 党建党委
2022-10-26 10:28:25    小编: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在推优入党工作会上的讲话 党建党委一

首先,对我来说,中国共产党是一种信仰,它是指引我们成功前进的明灯,它是一种方向。在我印象里有人对我说过这么一句话,一个年轻人,需要有理想、有梦想、有闯劲,更要有信仰,这样他遇到艰难险阻的时候才能选择好正确的方向。

在小时候,长辈对我讲过共产党的贡献伟业,在学习中通过老师教导和业余学习,受着中国共产党员的熏陶,我可以切身感受到我们党博爱、宽容的胸怀,我热爱我们共产党,了解了中国共产党一路走来的艰辛,共产党身上那种执着纯朴的精神,这些都深深吸引着我,在我心中,从此便有了信仰,那就是共产主义。我想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其中一员。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一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始终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在组织的培养教育下,我认真按照党员的标准去做,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对工作和学习精益求精。为了便于党组织对自己的考察,我将自己一段时间来的情况向组织作以汇报:

一、政治思想方面:首先,我主动加强政治学习,除了经常听广播、看电视新闻、看报纸、关心时事政治外,我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党史和党章,了解我们党的光辉奋斗史,从而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拿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还阅读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一些理论著作,及时学习党中央颁布的决策、决议,在思想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我注意从平时做起,从小事做起。通过以上的努力,我感到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长足的进步,希望在以后的学习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作风纪律方面: 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我自知自己的素质和作风还有一些差距,除了注意向老同志学习外,还主动的去锻炼去培养,在日常生活中,我认真服从领导和老师的安排,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注意自己的形象,养成良好的作风。

三.学业方面: 目前在知识经济的浪潮冲击下,我深感到时间的紧迫和掌握更多知识的必要。作为一名学生,学习理所当然应当是大学中的重中之重,没有好的成绩是没有说服力的;因此我们要给自己压力,做到上课集中精力,自修时间全神贯注,通过努力,在以后的学习中,努力认真学习剩下的课程,争取满意的成绩。希望在所学领域继续深造,早日为祖国效力。在以后的学生生涯中我会更加刻苦勤奋,学有所成,不辜负领导们和导师的期望。

四.在生活中:注意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努力培养自己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修养。生活中我努力担当好自己的角色?虚心向他人学习?来弥补自己的短处?创造一个更加优秀的自我。我积极向上?尽力与周围的每一个人相处融洽?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和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学校举行的各种活动我也积极参与?那份参与其中的热情与责任就足以让人的思想得到充实?或成功?或失败?其实都不怎么重要了。在生活中乐于助人、关心和团结同学,还要注意经常宣传党的思想、理论以及方针路线,坚持正确的原则与立场,对一些消极思想和不良倾向作坚决斗争。我们还要经常鼓励思想上进的同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另外,我们还要弥补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加强对党内知识的学习,切实的按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争取将来做一个优秀的中共党员。

五.缺点和不足: 一段时间以来,自己在老师、们的帮助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深知自己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理论基础不够扎实,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较差;

2、对班里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能认真执行,但积极性不太高;

3、和老师的思想交流和同学们的学术交流不够;

4、自己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自己要更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先进的党员同志学习,注意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更大的进步。

请老师们在实践中考察!请同学们在实践中监督!我深深地相信,中国共产党会融入我这一颗火热的、赤诚的爱党、爱国、爱民之心。

谢谢!

在推优入党工作会上的讲话 党建党委二

<>

班级团支部要根据不同年纪团员的思想特点,有重点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

团支部首先要摸清每个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的底数,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等各个方面的情况,然后在广泛征求上级党组织、老师及团内外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保证团内真正优秀的同志被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值得注意的是:被推荐的对象必须是共青团员,并且提出了入党申请。

<>

团支部在向同级党组织提出推荐对象和意见后,应继续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和考察工作。

1、对推荐对象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怎样争取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教育。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党训班,对比较成熟的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和其他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

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经常找他们谈心,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方向,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协助党组织促使被推荐的对象先从思想上入党,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

1、召开团员大会,讲清推荐的意义和标准,根据新掌握的申请入党的团员的全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订推荐计划。

2、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按推荐标准酝酿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由团支委会讨论决定。

3、在统一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对象后,应到校团委领取《推荐表》(统一印制),填写《推荐表》及用其他形式说明推荐理由,报校团委审批。在学校团委审核后签署意见,由填报的团支部向学校组织推荐。

一般情况下,团支部副书记以下的团员,经学校团委同意后,由团员所在的团组织向学校党组织推荐;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学校团委负责向党组织推荐。

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积极取得党组织的领导,严格把握推荐标准,要坚决克服发展先进青年入党是党组织的事,与团组织无关的思想。

在推优入党工作会上的讲话 党建党委三

<>

班级团支部要根据不同年纪团员的思想特点,有重点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

团支部首先要摸清每个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的底数,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等各个方面的情况,然后在广泛征求上级党组织、老师及团内外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保证团内真正优秀的同志被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值得注意的是:被推荐的对象必须是共青团员,并且提出了入党申请。

<>

团支部在向同级党组织提出推荐对象和意见后,应继续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和考察工作。

1、对推荐对象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怎样争取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教育。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党训班,对比较成熟的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和其他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

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经常找他们谈心,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方向,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协助党组织促使被推荐的对象先从思想上入党,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

1、召开团员大会,讲清推荐的意义和标准,根据新掌握的申请入党的团员的全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订推荐计划。

2、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按推荐标准酝酿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由团支委会讨论决定。

3、在统一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对象后,应到校团委领取《推荐表》(统一印制),填写《推荐表》及用其他形式说明推荐理由,报校团委审批。在学校团委审核后签署意见,由填报的团支部向学校组织推荐。一般情况下,团支部副书记以下的团员,经学校团委同意后,由团员所在的团组织向学校党组织推荐;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学校团委负责向党组织推荐。

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积极取得党组织的领导,严格把握推荐标准,要坚决克服发展先进青年入党是党组织的事,与团组织无关的思想。

在推优入党工作会上的讲话 党建党委四

团员推优入党细则(试行)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 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使“推优”工作到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章》、《团章》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团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条件

1、凡在籍团员青年,年龄在18-28周岁,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

2、本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并通过业余党校学习,学习成绩合格;

3、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到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三项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80%,并且在上学年内不得有不及格现象;

5、在学风建设、内务卫生、文体活动等方面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无故缺席或请假校、班团组织生活超过两次者不予推优;

6、凡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等称号者;在省、市级比赛中获奖者;参加业余党校、团校学习,被评为“优秀学员”者优先推荐;在学校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者优先推荐;

7、对学校或班级有特殊贡献的申请人可额外考虑;

8、每次推优人员不超过各支部团员的4%。

二、推优时间及程序

1、由各支部提出候选人名单向班主任或辅导员征求意见后,在支部成员讨论定推优候选人名单。

2、各班召开支部大会须邀请团委组织部干部列席,否则推优无效。

3、由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对推优人选的情况进行调查。

4、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会议必须有所在支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先由组织委员根据《优秀团员培养考察表》汇报考察的基本情况,然后支部成员充分讨论,最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进行表决,被推荐对象有二分之一以上到会团员表决通过者,方可通过支部。

5、推荐入党的同学凭《优秀团员培养考察表》到各系团总支换领《优秀大学生入党推荐表》两份(每人一式两份),团支部签署意见后连同推荐对象的学科成绩及支部讨论的会议记录上报团委。

6 、团总支审批后,有关材料将转所属党支部,并将审批结果反馈至团支部。

三、推优纪律

在推优过程中,不准拉帮结派,不准徇私舞弊,不准弄虚作假。一旦出现违纪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外,将视情节给予团内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校团委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在推优入党工作会上的讲话 党建党委五

一、推优入党的条件

(一)推优入党要做到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推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原则上要求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

2、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经过党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3、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

4、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良,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

5、在学习、工作、生活和团的活动中表率作用好,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二)具备以上条件并有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

1、获校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2、受校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

3、在各级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

4、在校风学风建设和共青团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团员干部。

5、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或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等方面表现突出。

对于符合以上推荐标准、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各级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推动推优入党工作;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要求。

(三)凡是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推荐:

1、受校级以上纪律处分者,至少一年内不予推荐。

2、学期中考和期末考试中,排名在本年级100名之后者,本学期内不予推荐。

3、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称职的团员干部,不予推荐。

4、凡在推荐后受到各种纪律处分或不再符合推优入党条件者,取消推优入党资格。

二、推优入党工作程序

1、申请入党的团员正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团支部委员会在团委的指导下讨论推优入党候选人,并报经团委同意后确定。

3、民主评议:

(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

(2)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个人总结;

(3)本支部团员通过支部大会,根据推优入党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选举。

4、被推优入党的团员,民主评议的赞同票应当超过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并由本人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一式两份),并将推优入党材料上报校团委审核,同时将推优入党工作记入《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记录表》、《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

三、推优纪律

1、 坚持“自愿、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

(1)各班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一定要严肃、认真、公正、公平。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拉帮结派,不准徇私舞弊。对推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除取消相关责任人在校期间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外,将给予团内严重警告及以上的处分;情节严重者,由院团委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2)推优工作原则上一个学年一次。

在推优入党工作会上的讲话 党建党委六

篇一:团员入党推优程序 建筑工程系党支部团员入党推优 工

中共郑州华信学院委员会 建筑工程系支部委员会 2009年3月

建筑工程系党支部团员入党推优 工作程序

为了深入贯彻党建带动团建的思想,更加“公正 公开 公平”的开展我系入党推优工作,积极认真为党组织输送更多更好的优秀团员,结合我系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团建”的具体体现,也是团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

第二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系“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程序。第三条 “推优”工作要在系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培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对“推优”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培养和考察情况,提出“推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系党支部和系团总支将定期讨论推优情况,总结经验、研究“推优”工作,使我系的“推优”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条 “推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推优条件来推荐,力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对条件不成熟的应该继续培养。坚决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倾向。

第五条 党组织发展28周岁以下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从而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第二章 “推优”对象的范围条件

第六条 凡团的关系在我校的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积极参加团内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第七条 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要把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作为对象向党组织推荐。推荐对象的条件具体为: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

二、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具有无私奉献、勇于牺牲的精神,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三、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党的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持保卫党和国家的利益。

四、对党忠诚,言行一致,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不歪曲事实真相,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对不良倾向敢于斗争,敢于碰硬。

五、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六、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在学校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学习和日常的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

七、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同时要经过业余党校培训,成绩合格并顺利结业。

八、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优良,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无违法违纪现象。

九、各级团支部定期向党支部推荐一次,被推荐者要由团支部填写《团员入党推优表》,并报系团总支和院团委审核。第八条 获得市级、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在特殊时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模范,提出过入党申请,团组织应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第九条 在院、系两级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视其工作表现,可由学院团委、系团总支在征求院、系学生干部所在团支部、团总支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第十条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优”对象:

一、在上一学期考试考查课程中有多门不及格者;

二、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第三章 “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

第十一条 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一般一年进行二次,同时严格控制推荐比例。 第十二条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办理。工作程序是:

一、团支部对本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团员本人具体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大会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获得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即成为推荐对象。篇二:共青团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团建”的具体体现,也是团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

第二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推优”工作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培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对“推优”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培养和考察情况,提出“推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优”工作的成效将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重要标准。校党委和校团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情况、总结经验、研究“推优”工作,使我校的“推优”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条 “推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推优条件来推荐,力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对条件不成熟的应该继续培养。坚决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倾向。第五条 党组织发展28周岁以下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从而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第二章 “推优”对象的范围条件

第六条 凡团的关系在我校的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积极参加团内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第七条 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要把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作为对象向党组织推荐。推荐对象的条件具体为: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

二、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具有无私奉献、勇于牺牲的精神,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三、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党的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持保卫党和国家的利益。

四、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不歪曲事实真相,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对不良倾向敢于斗争,敢于碰硬。

五、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六、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在学校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学习和日常的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

七、要求入党的团员,必须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同时要经过业余党校,业余团校的培训,成绩合格并结业。

八、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优良,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九、组建一年以上的团支部,可不定期推荐(每学期至少推荐一次),被推荐者要由团支部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报到团委。

第八条 获得市级、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在特殊时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模范,提出过入党申请,团组织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第九条 在校、系两级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视其工作表现,可由学校团委、系团总支在征求校系学生干部所在团支部、团总支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第十条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优”对象:

一、在上一学期考试考查课程中有不及格者;

二、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第三章 “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第十一条 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一般一年进行二次,安排在每年4月及10月进行,推荐比例为团员总数的20%。

第十二条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办理。工作程序是:

一、团支部对本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团员本人具体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大会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获得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即成为推荐对象。

二、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初步确定推荐对象,并写出书面推荐意见连同个人总结,民主评议意见,上报给团总支。

三、团总支在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指定专人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表现。

(二)团委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各团总支,支部建立分册。

(三)各总支,支部依据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条件,定期推荐。

(四)团委不定期对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五)深入基层进一步核实情况。

(六)要认真征求辅导员对被推荐对象的意见。

四、团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根据各方面意见,全面衡量、讨论确定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在校、系内进行公示7天。

五、被推荐人详细填写《河北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团员推优入党登记表》,团支部、团总支分别签署意见,由团总支送报系党组织,校团委。

六、校团委定期汇总“推优”名单,并报党委备案。

第十三条 团支部和团总支在形成推荐意见和做出推荐决定时,必须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和公示。如果暂时对推荐对象不能形成统一意见,不宜草率做出决定,应对推荐对象有针对性的继续开展培养工作,待确有明显进步后,再行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推荐有效期限为两年,在有效期限内若出现违纪等不良行为,经校团委研究,可予以取消。

第十五条 推荐对象因专业变更、就业、升学、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的,其《推荐表》应随同档案一起转到新单位的党、团组织。 第四章 对“推优”对象的培养教育

第十六条 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党、团组织担负着共同任务,必须共同负责,各司其职,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通过教育,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不断在团员中壮大入党申请人队伍。

第十七条 对于申请入党的团员,要以党校、业余团校、学马列、学党章小组为阵地,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使广大团员增强党的观念,篇三:推优入党程序 推优入党程序

一、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我系团总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加强共青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战斗力的有效途径。做好优秀团员入党“推优”工作,是保持党的队伍青春、活力、巩固党的执政之基。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战略决策。

二、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标准,推荐对象一般应具备五个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2、已递交了书面入党申请书;

3、参加过学校党校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

4、在班级团支部中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

5、在学习工作中表率作用好,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6、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学习成绩在班级1/2前。

7、上学年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一、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

1、开团支部委员会,对递交入党申请的团员的主要情况和表现做出总结、鉴定;

2、召开团员大会,先由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基本情况,然后分团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最后拟提出推荐对象;

3、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意见表,报团总支审查;

4、团总支进一步考察、审核后并报团委审批;

5、经党支部广泛讨论研究后,对条件成熟者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进行培养、考察;

二、推优工作的组织领导

1、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党员的基础环节,是加强党的建设与团的建设的一个有力结合点,推优工作必须在系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总支、支部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密切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要求,根据青年特点和团的工作实际,切实把团员推优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不能把推优工作变成投票选举。

2、在推优工作中,党支部的党员教师要深入到学生班级中,指导推优工作的进行,各班班主任老师要全面掌握推优工作的进程,具体指导团支部搞好推优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向系党总支汇报情况。

系团总支具体领导各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各团支部要认真按推优的步骤进行,及时向团总支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严肃认真的对待推优工作。对推优工作出现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正常现象,系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