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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绿化站副站长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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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绿化站副站长先进事迹
2022-10-26 15:08:36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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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绿化站副站长先进事迹一

四月份城乡环卫一体化检查情况通报

4月17日,全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会议后,大部分街镇迅速召开了动员大会,根据各自实际安排部署工作。4月22日—24日,区督导组分别对各街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4月24日,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推进办公室对各街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本次检查采取暗查方式进行。现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将四月份业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四月份各街镇重点针对村内垃圾死角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并逐步配置垃圾收集车和垃圾收集桶,整体环境卫生水平较上月有了显著提升,但同时各街镇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现将主要问题汇总如下:

1、 垃圾死角清理不彻底。王舍人东沙河村路边、鑫瑞电子公司西侧已形成垃圾带;郭店虞山渣土场北邻、东方家村(转运站西邻)有大量生活垃圾;唐王镇镇政府驻地龙泉

大街、韩东村村内路两侧以及荷花路沿线两侧已经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垃圾堆;荷花同华路沿线河道内、兴华路裕华路交叉口处存在大量生活垃圾;港沟燕棚窝村内河道积存大量垃圾;柳埠镇柳埠大桥西侧坑内垃圾成堆;彩石玉龙河道沿线有多处垃圾死角。(垃圾死角照片附后)

2、保洁员在岗率低,普扫率不高。此次检查除鲍山外,其余街镇保洁员在岗率普遍偏低,普扫后未按规定进行垃圾捡拾,尤其是村级保洁员队伍仍不健全,导致村内散落垃圾较多。另外,垃圾桶设置不合理,唐王韩东村内、绣川云河村内都未见垃圾桶,经询问村民,村内也并未设置保洁员。

3、部分街镇管理机制存在漏洞。对于采用市场化体制管理的街镇尚有部分未实现全覆盖,保洁范围和责任主体不明确,从而导致互相推诿、扯皮,形成新的垃圾死角。

二、工作要求

针对此次检查的问题,各街镇应结合自身实际,统筹部署本辖区工作,落实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查缺补漏,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快清理垃圾死角。针对以上重点区域的垃圾死角各街镇应迅速组织人员彻底排查清理,对已形成大规模垃圾堆的区域要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清理。同时,清理后应在适当位置摆放垃圾桶,引导村民形成良好的垃圾倾倒习惯。对容易形成垃圾死角的位置适当增加清运频次,及时清理垃圾桶周边污物,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2、建立健全村级保洁员队伍。各街镇应尽快根据本辖区人口数量,按每百户居民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建立村级保洁员队伍。并组织对新招聘的保洁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标准、工作流程、作业规范等,并在村内统一设立保洁员责任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3、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每个村内设置宣传标语。并通过给村民发放一封信等方法引导村民支持和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附:1、部分街镇垃圾死角图片

2、历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四月份检查成绩表

历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四月份检查成绩表

名次 街镇名称 成绩

1 鲍山街道办事处 98.6

2 董家镇 98

3 西营镇 97.9

4 唐冶街道办事处 97.8

5 荷花路街道办事处 97.5

6 高而办事处 96

7 遥墙街道办事处 95.5

8 锦绣川办事处 94

9 港沟街道办事处 92.2

10 王舍人街道办事处 90.5

11 华山街道办事处 89

12 彩石镇 88.6

13 仲宫镇 87.6

14 郭店街道办事处 86

15 唐王镇 82.5

16 柳埠镇 82

17 临港街道办事处 80.4

环卫绿化站副站长先进事迹二

1、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处理收费方法。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施方案,行政村(城中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资金,承担生活垃圾有偿清运处置费、道路保洁费和垃圾桶购置费;镇(街、区)辖区内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菜市场等公共场所承担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各镇、村、单位与环卫局签订托管协议,根据协议筹集缴纳

环卫托管费。各镇(街、区)村庄落实“一事一议”筹集托管资金情况,市政府督查办每季度对镇(街、区)进行督察通报,市人大、政协督导组每季度对镇(街、区)进行专项督导。各各镇(街、区)对各行政村落实资金筹集情况,每周进行调度,每月进行通报。

2、不断改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为解决镇(街、区)环卫托管资金挪用、迟缴问题,环卫局改变托管费收缴模式,行政村托管费由原来的镇(街、区)经管站代管改变为经经管站监督直接支付给环卫局。各单位的有偿服务费直接向环卫局缴纳。通过完善资金保障机制,规范了资金的收取途径和方式,保证了托管资金的及时到位,保障了环卫托管业务的正常进行。

3、不断扩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融资渠道。环卫局积极探索融资途径,通过市场化运作,与潍坊金丝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作,采取bt模式融资建设了生活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工程,实现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目标、达到了处理过程污染零排放的效果。

(三)变废为宝、变害为利,打造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利用新体系

今年来,市环卫局立足实际,科学谋划,把垃圾治理作为统筹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真正实现城乡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无害处理、再生利用”模式,变废为宝、变害为利,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不落地、零污染、资源化利用的目标。

1、设置垃圾桶,实行集中收集,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实践经验让我们认识到:设置露天生活垃圾存放点或建设大门无窗式样垃圾房及垃圾池,无法解决垃圾二次污染,加之清运不及时,特别到夏季臭气熏天,蚊蝇满天飞。虽然以前予以重点治理,效果仍不明显。自去年以来,市环卫局创新思路,采取设置垃圾桶的方法,实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城区26条街道定点设置垃圾桶500个、果皮箱560余个;在城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学校、社区、沿街饭店设置垃圾桶2600余个,由保洁人员全日制常态化收集保洁,督查人员对垃圾桶的保洁情况一日多查,一周一通报。在城中村和基础条件好的托管行政村村内按照每15-20户设1个垃圾桶的标准设置垃圾桶10000余个,按每100户设1名保洁员负责对本村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和日常道路清扫保洁。一招妙棋盘活全局。使用垃圾桶密封式统一收集,既方便又卫生,效果明显。

2、增强运力,统一清运,避免了城乡生活垃圾的二次污染。

市环卫局坚持走“科技强环卫,装备就是战斗力”之路,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升垃圾清扫和清运能力。近年来,投资300余万元,购买了大型清扫车8辆、小型清扫21辆,提高了机扫率和工作效率;投资840万建设了7处镇街(区)垃圾中转站;投资近100万购买了侧挂式封闭垃圾清运车20辆、压缩车3辆,统一调度,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统一清运、压缩、中转,减少了运输成本,避免了城乡生活垃圾的二次污染。另外,投资近20万元为7处环卫所各配备一辆管理用车,用于农村垃圾清运、保洁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调度,增强了服务功能。在此基础上,对所有车辆和管理人员配置gps卫星定位装置和对讲机,并通过该装置对所有垃圾点的清运处理情况实时监控,确保城乡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车走路净、全封闭、零污染的目标。

3、变废为宝、变害为利,实现垃圾资源循环再利用

垃圾是一种“放错了时间和地点”可利用资源。市环卫局逆向思维,转变观念,用经营的理念对垃圾资源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了垃圾资源的再利用。通过市场化运作,与潍坊金丝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作,投资1、08亿元,采取bot模式兴建了一处占地30亩日处理垃圾能力300吨的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xx年6月份将投入运营,这项工程的流程主要是:首先进行分解,同时产出沼气和有机肥,而后进入分选工艺,分选出10%的建筑垃圾加工制成可再生的建筑材料;分选出80%的物质是富含有机物的垃圾直接进入先进厌氧设备产生沼气,利用沼气发电。沼液可循环利用,沼渣可制成有机肥;10%左右的塑料化纤等物质进入裂解工艺,从而产生柴油和汽油。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的投入运营,是我市垃圾处理史上的一次革命,标志着社会经济发展由循环经济迈向低碳经济。

(四)集中解决农村沉积垃圾,实现农村垃圾清运处理全覆盖、无盲区。

1、集中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我市农村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进行环卫服务有偿托管以后,农村新产生生活垃圾的集中清运、无害处理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但是,村庄周围历史沉积垃圾依然在“三边两线一头”(三 边:塘边、河边、沟边;两线:公路沿线,铁路沿线;一头:村头)存放,仍然影响和污染着农村环境。为根治历史沉积垃圾污染问题,xx年,市政府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计划用三年时间,每年投入200万元分三批次逐步彻底清除农村沉积垃圾,解决农村沉积垃圾污染环境问题。xx年4月,全市各镇(街、区)按照30%的村庄比例,优先组织一批村庄基础

设施比较完善,靠近主要交通道路的村庄,开展清除农村沉积垃圾专项活动,努力实现了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无盲区、全覆盖。

环卫绿化站副站长先进事迹三

20xx年上半年,x社区居委会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群众健康教育,认真执行社区卫生制度,提高了全体居民的礼貌、卫生意识,营造了一个整洁、优美、礼貌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的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

村党支部、村委会历来重视社区卫生建设工作,将社区卫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组织干部、村长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并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整治卫生工作深入扎实,取得实效。

二、不断投入人力物力,搞好卫生工作

1、上半年,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工作力度,社区投入约40万资金,新购垃圾筒1100只,做到每户都有1个垃圾筒,增设路灯45套,消除夜间无照明路段。为42名清洁工购买保险,对钱家花园门楼进行整修,消除安全隐患,对宝尹花园附近店面广告牌进行翻新等等,将社区卫生安全工作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2、社区在社区共建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狠抓了社区环境卫生的管理,严格对社区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做到能及时清除社区和楼道的张贴物及广告、对树木悬挂物及时清理,对袋装垃圾房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三、大力加强环境卫生宣传工作

为提高全体居民及外来人员的城镇卫生管理意识,在主要路口,小区内设置多个健康教育专栏、并及时更新专栏资料。在不同时期有针对性利用宣传台帐、横幅大力宣传卫生要求及健康知识,定期召开环卫工人职工大会,将上级对我社区评比环境卫生的各项指标的打分通报给全体职工,便于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善,以提高全民卫生意识为目标。

四、加强管理,措施落实

为保证社区在环境卫生清洁的长期性和有效性,社区由居委会副主任专抓环境卫生工作。对社区各个小区卫生工作人员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个小区书记主任定期对各小区内乱涂乱贴、乱堆乱放进行彻底清理,个性是对外来租住屋的卫生监督管理,转变外来人员的卫生意识观念,改善全社区的整体环境卫生状况。

半年来,我们持续了以往工作作风和先进经验,更加用心投入到社区工作中,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争取把社区建设成一个门前小草青青、绿树成荫,健身、休闲、乘凉的绿色小区。为社区的社会稳定、功能完善、民族团结、邻里和睦、环境优美的礼貌小区,做了超多的工作。

环卫绿化站副站长先进事迹四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辖区环境卫生管理,为永和街区居民创建一个文明卫生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市、区、街办有关文件精神,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执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永和街区清洁工,聘用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期一个月基本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为元/月。

三、乙方每天必须对自己分管的责任区清扫两次,要求每天早上 8 点之前进行首次清扫,下午3:30 点以后必需进行第二次清扫,并保证垃圾日清日运。路面及道沿石以上硬化部分要保持干静,无果皮、纸屑、塑料袋,粪迹、砖瓦石块等。

四、聘用期间乙方生病、以及因意外受伤住院等一切费用自理。

五、聘用期内甲方不承担乙方“退休”、“医疗”、“社会养老保险” 等费用。

六、环卫工的工资要与每月四次评比考核挂钩,如影响到评比考核的予以辞退及扣除工资,每次评比倒数一名扣除绩效工资50元用于奖励第一名。

七、聘用期间如乙方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从事该岗位,须找其他人代劳或提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离职。

八、合同期满,乙方应将甲方配备的生产工具完好无损的交给甲方,甲方继续聘用清洁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环卫绿化站副站长先进事迹五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工业区道路的环境卫生,使工业区保持一个干净、整洁、文明的新区,为了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为工业区环卫工人,负责清扫甲方指定的路段或范围。聘期为壹年,即从20xx年九月一日至20xx年八月三十日止。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二、劳动报酬:

乙方月工资为500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乙方的劳保、福利、医疗费等。

三、劳动纪律:

1、乙方的日常工作由清濛城监大队派专人负责管理。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或叫他人顶岗,有事不能上班,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如有违纪行为,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制度规定给予不同的处分,直至辞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甲方所安排的工作;

五、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盖章)

代表: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环卫绿化站副站长先进事迹六

为了建设美丽乡村,加强环村路及周边环境管理,经村党支部、村委会研究,暂请三名清洁环卫工进行长年管护保洁,经甲(万湾村委会)乙(环卫工)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签订合同,规范双方义务权利。

一、甲方规定路段第一段为312国道口至3组张文利门口,属于( )清扫管护路段,第二段为张文利门口至西沟风水桥加环南路马场门口以西,属于( )清扫管护路段,第三段为马场门口至9组李书再门口,属于( )清扫管护路段。要求全年365天,每天12小时,实行卫生保洁,树木、花草、路灯、垃圾箱护栏及人行道方砖进行认真管护,达到公物无损,路面清洁卫生。

二、甲方要求乙方及时清扫路面,禁止垃圾乱倒,杂物乱放,破坏树木、垃圾箱、路灯及公共设施的行为,按乡规民约查处存在的问题,超越处理权限的及时上报村委会和公安机关。

三、甲方要求乙方必须12小时在岗保洁管护,劳动工具自备,不许私自脱岗外出,因特殊事外出的必须请可靠能负责的人换岗,并向主管领导请假。

四、甲方对乙方实施领导和管理,实行随时查岗,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由甲方付给乙方月工资700元。考核不称职及时调整,清洁环卫工不是固定岗位,因职责不到位,考核不合格辞退,乙方不得无理纠缠。

五、在工作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安全,上岗工作必穿好保洁服装,不许酗酒和状态不好进入工作岗位,时刻注意过往车辆,如自己不注意安全防范,出现一切责任事故,自己负责。

六、以上各条乙方自愿接受任务。

七、周书堂由李书亮包抓;张为民由李建平包抓;李社粉由李耀民包抓;赵春莲,张丹丽,李亚红由贾胜民包抓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每月考核符合标准后再续签,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环卫绿化站副站长先进事迹七

第一条合同的主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社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宗旨及原则

宗旨是向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社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整洁、方便、文明、舒适、典雅”的现代化条件的生活环境,为南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造良好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承包范围

对__________社区的道路(m2)和绿地(m2)等公共场所共m2,进行日常清扫保洁(详见附件:_________________作业范围)。

第四条承包作业服务要求

1、作业任务:_________________

保洁作业包括地面垃圾废弃物、垃圾小屋的垃圾、绿化带隔离带垃圾、树穴及墙根处的杂草以及垃圾屋、果皮箱上的赃物清洗等内容。

2、作业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一类:_________________保洁时间:_________________早上4:_________________00-晚上22:_________________00,实行18小时三班倒滚动保洁。按5000平方米/人日工效计定员。

二类:_________________保洁时间:_________________早上4:_________________00-晚上20:_________________00,实行16小时两班倒保洁。按8000平方米/人日工效计定员。

三类:_________________除上述一、二类外的次干道,保洁时间:_________________早上5:_________________00-晚上19:_________________00,实行14小时两班倒作业。按9000平方米/人日工效计定员。

四类:_________________背街小巷和居民区,保洁时间:_________________早上7:_________________00-晚上19:_________________00。按10000平方米/人日工效计定员。

具体可根据季节变化或实际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作业时间。

遇重要迎宾活动、节假日、创卫工作检查等特殊情况,二、三、四类保洁时间视同一类。

3、严格执行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社区所属市区路面清洁作业标准及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二)。

4、乙方所使用的扫帚等工具和人力(电力)保洁三轮车等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履行期限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第六条承包金额

本合同承包金额每月为人民币元,全年合计人民币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如市、街道调整保洁经费,乙方只增加市财政负担部分。每月结算承包金时,乙方需提供工人工资表和车辆维修费、油费等正式发票,不足部分要出具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

奖罚办法:_________________设立奖励金,每月为保洁经费的15%。设立处罚措施,对考评无达到要求的,扣罚相对应保洁经费。根据考评结果兑现。

第七条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在次月向乙方支付上月保洁费用,及并按“溪美街道所属市区路面清洁考核标准奖罚办法”规定兑现奖惩。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每月向乙方支付日常保洁清运服务费。

2、积极采纳乙方在市区路面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协调在保洁中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关系及纠纷。

3、协助解决乙方在收取卫生费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

二、乙方责任

1、应在甲方辖区内设立固定的作业管理场所,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配足保洁人员,确保保洁达到规定标准。

2、乙方自行解决员工的食宿、车辆停放等一切问题。

3、乙方必须依照本合同规定的作业范围、作业质量标准及行业有关作业规范、作业质量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作业项目范围、承包事项工作。

4、乙方雇用的员工和车辆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必须根据国家、省、地方和本市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环卫专业管理部门颁布的各项环卫作业规范、安全规范、质量标准,建立自身的运营管理机制和质量检查机制实行自查自纠,并定期向环卫专业管理部门通报执行合同情况;若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在采取措施补救的同时,当日应向甲方及其市环卫专业管理部门报告;若出现紧急事故,应在5小时内报告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与企业员工确立合法的劳资关系,签定用工劳务合同,为企业员工办理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并为作业人员办理两份有关工伤人身意外保险手续。乙方与工人签定的用工劳务合同及人身意外保险手续应送甲方备案。若员工发生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一切经济损失和各项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须按时支付作业人员工资,作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不得不低于元。乙方不得以压低用工人员工资或加大用工人员工作量以提高企业利润。

8、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通知的相关作业会议,通报作业情况,完善作业措施,提高作业水平。

9、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及其各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卫专业管理部门及劳动监察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文件和资料,以及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乙方不得阻扰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若不服从安排,甲方可将其作为不良记录上报环卫作业资信等级审查机构和服务许可审批机构,一年中如不服从安排达三次以上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0、乙方必须对企业员工进行道德教育和工作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卫作业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应经环卫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11、乙方须交履约保证金为万元(万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所承包的合同转变给他人,或肢解分包给他人。

第九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需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如遇上级政策变动需变更或终止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4、主动提出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的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清扫保洁费的50%负赔偿责任。

5、本合同如履行较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与协商甲方继续承包。

第十条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甲方赔偿。

2、乙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半年内出现三次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七日内(遇重要迎宾活动、创卫工作检查等特殊情况,由甲方根据实际确定)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保证金。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保证金。

5、乙方投资环卫设备要有书面承诺书,如无兑现承诺,甲方有权取消承包合同。

6、如遇市统一招投标,承包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南安市政府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直至向南安市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津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社区居委会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环卫绿化站副站长先进事迹八

受周市镇环卫所委托,昆山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环卫车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ksxj20xx-g-031号

二、招标内容:环卫车辆

三、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须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由评委进行审核。以下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只有通过评委资格审核,方可进入评标。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进入下一步技术评标部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注: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不带现场将不通过评委资格审核

1、投标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要求);

2、投标单位若非生产厂商,则需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证明;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本项目相关的图纸、技术要求、招标清单等资料领取方式、地点及时间为网上公示及自行下载,不再进行现场领取,相关资料详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2、交款方式:招标截止时间前当场现金交纳。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书面文件:20xx年07月14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书面文件:20xx年07月14日09:30 (北京时间)注:如果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文件将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网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xx年07月13日09:00

注:各投标人必须通过昆山市政府采购网项目交易系统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是否成功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投标回执为准,相关技术问题咨询0512-50355903)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07月02日16:30 (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

4、接收人:昆山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xx年07月14日09:3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

3、纸本投标文件:份数叁份(一正二副),书面投标文件内容与网上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网上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4、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3.00%(合同签订前交业主)

5、勘察现场:各投标单位可自行到达工地现场进行现场勘察,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6、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

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xx年06月29日下午16:00前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答疑方式,在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答疑内容,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

7、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05%;100-500万元,收取0.77%;500-1000万元,收取0.56%;1000-5000万元,收取0.35%;5000-10000万元,收取0.18%);

8、各投标人必须通过昆山市政府采购网项目交易系统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无绑定不得分。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并输入正确解锁密码,密码错误超过10次或时间超过15分钟的作无效标处理),否则为无效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及预算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零叁拾壹元整(rmb:10031.00元);

2、交纳截止时间:20xx年07月10日16:30(北京时间)前须到达指定帐号(昆山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73232107 开户行:中信银行昆山支行)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任何现金形式,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时必须携带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如网银转账须出具银行提供的转账证明原件),未出示原件视为未交纳)。

3、项目预算:1110000元整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周市镇环卫所

2、联系人:潘所 联系电话:0512-57621287

十、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昆山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279号5f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电话/传真:0512-50170418/50170348

联系人:陶丽清、罗诚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昆山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06月24日

环卫绿化站副站长先进事迹九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能源环卫车采购

二、招标编号:biecc-zb3005

三、招标内容:

包号包名及货物明细

01新能源环卫车1,包括3吨纯电动自卸式垃圾车31辆,7吨纯电动压缩式垃圾车50辆,7吨纯电动自卸式垃圾车159辆,16吨纯电动压缩车(3800mm轴距)56辆,16吨纯电动压缩车(4500mm轴距)46辆,25吨纯电动压缩车14辆,25吨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5辆,32吨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8辆,3吨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辆,3吨纯电动桶装垃圾运输车1辆,3吨纯电动厢式运输车1辆

02新能源环卫车2,包括12吨纯电动扫路车90辆,12吨纯电动洗扫车13辆,16吨纯电动扫路车57辆,16吨纯电动洗扫车45辆,32吨纯电动洒水车103辆,小型纯电动扫路车10辆

03新能源环卫车3,包括7吨纯电动餐厨车66辆,7吨纯电动吸粪车53辆

注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注2:交货期:20xx年12月31日前,不满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否决;

注3:主要技术需求:整车采用一体化驱动技术,集驱动电机、自动变速箱和取力器为一体;整车采用底盘、上装一体化can集成控制技术,实现底盘、上装协同控制;车与车可以相互充电,相互救援;采用磷酸铁锂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动力电池系统免费质保期不少于8年,上装部分免费质保期不少于1年。不满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否决。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4、对于同一包号,一个制造厂商只能自行投标或者授权唯一代理商投标;

5、必须保证知识产权的合法性,一切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

6、必须按包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

9、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25日,每天9:00~11:30,13:30~16:30(非法定工作日除外),只接受现场购买文件。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08室(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xx年11月0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三层第一会议室(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其他:

1、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恕不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2、若本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湖渠路15号院

联系方式:刘振华/010-5968286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室(购买标书在608)

邮编:100083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帐号:102420xx000002546项目联系人:戴旭华 联系电话:

传真:82370881 电子邮箱: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10-18

环卫绿化站副站长先进事迹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环卫车辆采购

品目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行政区域金山区公告时间20xx年03月22日 13: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xx年03月22日 16:00 至 20xx年03月29日 23:59

招标文件售价¥6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原公告: 公告链接地址 "

开标时间20xx年04月12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三楼307会议室

预算金额¥6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封琴琴

项目联系电话67963308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采购人地址金山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57970636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西楼6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7963308

环卫绿化站副站长先进事迹十一

购人 :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顺义府前西街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 6946552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前进花园石门苑15号楼4门1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89423092

采购项目名称:新能源环卫车辆购置

招标编号:20xxcg-4

中标日期:20xx年8月5日

第一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事必达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3498300.00元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博大东路1号

第二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青岛中集环境保护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698000.00元

中标供应商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岛街158号

第三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悦达专用车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56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希望大道99号

第四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烟台海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97500.00元

中标供应商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三山大街529号

第五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市政中燕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34000.00元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工业区企融路1号

第六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49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龙岩经济开发区

第七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096000.00元

中标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361号

第八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675000.00元

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龙岩经济开发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芳、孙江、王艳、杨伟、孟艳华

项目联系人:杨杰

联 系方式: 010—89423092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前进花园石门苑15号楼4门101室

发布时间: 年8月5日

环卫绿化站副站长先进事迹十二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于20xx年9月1日公告的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qs0901hg07007),其公开招标的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经依法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及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现将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卫车辆采购

2、招标编号:gzqs0901hg07007

3、用途:环境保洁设施

4、数量:子包一:电动吸尘扫路车12辆

子包二:25吨清障车2辆

子包三:吸污车1辆、吸粪车5辆

子包四:小型垃圾机动收运车20辆

子包五:洒水车10辆和7吨多功能清洗扫路车14辆

子包六:16吨多功能清洗扫路车18辆

5、简要技术要求:投标人所投车辆,整车性能符合国家相关车辆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规定。

二、本项目定标日期:20xx年9月22日

三、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内容、中标金额和交货期

子包一:电动吸尘扫路车12辆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通明诺机械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58,000.00元

交货期:30天

子包二:25吨清障车2辆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本子包采购失败。

子包三:吸污车1辆、吸粪车5辆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本子包采购失败。

子包四:小型垃圾机动收运车20辆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

中标金额:¥2,840,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0天

子包五:洒水车10辆和7吨多功能清洗扫路车14辆

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796,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

子包六:16吨多功能清洗扫路车18辆

中标供应商名称: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1,340,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9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彭小姐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8107735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704室(邮政编码:51005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81278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传真:020-83812783

特此公告。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九月三十日

环卫绿化站副站长先进事迹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环卫车辆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必须是投标车辆的最终制造厂商或厂商在上海地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销售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文件) 3.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环卫车辆采购

2、招标编号:shxm-16-20xx0322-123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jzcg 16-60025)

3、预算编号:16-16-60025001,16-16-60025002,16-16-60025003,16-16-60025005,16-16-60025006,16-16-60025007,16-16-60025008,16-16-6002500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分8个包件,供应商可以对任意部分包件或者全部包件进行投标。 包件一:3吨压缩车 1辆 包件二:3吨吸粪车 1辆 包件三:5吨自卸式加盖垃圾车 4辆 包件四:8吨清洗车 2辆 包件五:8吨扫路车 2辆 包件六:3吨轮式装载机 2辆 上述项目包括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负责办理车辆上牌、交强险费等一切相关手续,安装到位,调试合格送货上门,并免费进行操作培训。上牌、交强险、安装、调试、培训、送货等与交货有关的全部费用应包含在总价中。 包件七:120马力 湿地推土机 1辆 包件八:1立方 履带式液压挖掘机 1辆 上述项目包括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负责安装到位,调试合格送货上门,并免费进行操作培训。安装、调试、培训、送货等与交货有关的全部费用应包含在总价中。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金山区内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中标货及验收。

7、采购预算金额:6290000(国库资金:629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xx-03-2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03-2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03月22日至20xx年03月29日,逾期报名将不接受。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xx-04-12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xx-04-12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三楼307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三楼307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网上投标回执; 3.2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3.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 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包括全部投标文件的内容) 3.4无疑问回复函(原件); 3.5投标保证金支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提出开通网上投标报名后,请于 20xx 年 03 月23日至 20xx 年 03 月 29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456弄22号502室 现场报名初审合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初审所需材料: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xx]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学府路11号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西楼605室

邮编:20xx40邮编:20xx40

联系人:王健联系人:封琴琴 王培娟

电话:021-57970636电话:

传真:021-57970636传真:6796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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