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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静不服商城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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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静不服商城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一案
2022-10-26 17:27:31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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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静不服商城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一案一

被申请人:自贡市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住所:自贡市xx区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局长

复议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自xx)食药罚决【20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在对申请人经营的xx区xx大药房进行检查时,认定申请人销售的米次仁舒诺胶囊、抗骨质疏松高钙片、绿晶灵牌轻畅颗粒和六十六味地黄刃涉嫌为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20年xx月xx号,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自xx)食药罚决【20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经申请人向贵局申请行政复议,贵局撤销了《(自xx)食药罚决【20xx】xx号处罚决定书》,此后,被申请人根据同一事实又做出了《(自xx)食药罚决【20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申请人处以没收米次仁舒诺胶囊、抗骨质疏松高钙片、绿晶灵牌轻畅颗粒共5盒;没收违法所得12。5元;罚款5万元的决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行为违法,应当予以撤销,具体理由如下:xx

一、申请人不可能知道涉案保健食品假冒批准文号。

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本身不具备鉴别假冒食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经营的微利大药房销售的药品、食品共有数百种,根本不可能一一对其进行甄别,且申请人在购进产品时按正规渠道,按规定索取了相关票据,如追究假冒批准保健品的行政责任,也应由生产企业和相关医药公司承担。

二、被申请人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行为错误。

在《(自xx)食药罚决【20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申请人并未陈述申请人有销售涉案食品的事实,但是处罚决定书中却专门对申请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即无销售事实,违法所得从何而来?

三、被申请人行政处罚适用法律错误。

1、根据《(自xx)食药罚决【20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违法的的依据是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作出的,其规定的内容为:“第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从其条文中可以看出,这是国务院法规对食品生产者作出的法律规范,申请人为药品经营个体工商户,显然不适用此条款。

2、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销售的三种涉案食品假冒食品批准文号,但却没有依据假冒食品批准文号的法律依据进行处罚,只能笼统地引用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明显适用法律不当。

四、被申请人的处罚显失公允。

被申请所保存涉案的米次仁舒诺胶囊、抗骨质疏松高钙片、绿晶灵牌轻畅颗粒共5盒均是在申请人处提取的,并未卖给消费者,也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被申请人却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以5万元的最高额度对申请人进行处罚,明确责罚不当。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自xx)食药罚决【20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且有失公平、公正原则,为维护申请人自身合法权益、纠正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向贵局申请行政复议,望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余静不服商城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一案二

申请撤销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撤销内容:

撤销驻马店市卫生局《强制执行申请书》(_____卫医罚申执字【】号)。

申请理由:

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期间已缴纳了元的罚款,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_____卫医罚字【】号)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同意免除加处罚款。特向你院申请撤销_______________市卫生局《强制执行申请书》(_____卫医罚申执字【】号)。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市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余静不服商城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一案三

申请人:甘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自贡市人,住所:四川省自贡市xx区xx小区xx栋xx单元附xx号,身份证号:xx

被申请人:自贡市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住所:自贡市xx区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局长

复议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自xx)食药罚决【20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在对申请人经营的xx区xx大药房进行检查时,认定申请人销售的米次仁舒诺胶囊、抗骨质疏松高钙片、绿晶灵牌轻畅颗粒和六十六味地黄刃涉嫌为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20年xx月xx号,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自xx)食药罚决【20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经申请人向贵局申请行政复议,贵局撤销了《(自xx)食药罚决【20xx】xx号处罚决定书》,此后,被申请人根据同一事实又做出了《(自xx)食药罚决【20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申请人处以没收米次仁舒诺胶囊、抗骨质疏松高钙片、绿晶灵牌轻畅颗粒共5盒;没收违法所得12。5元;罚款5万元的决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行为违法,应当予以撤销,具体理由如下:xx

一、申请人不可能知道涉案保健食品假冒批准文号。

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本身不具备鉴别假冒食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经营的微利大药房销售的药品、食品共有数百种,根本不可能一一对其进行甄别,且申请人在购进产品时按正规渠道,按规定索取了相关票据,如追究假冒批准保健品的行政责任,也应由生产企业和相关医药公司承担。

二、被申请人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行为错误。

在《(自xx)食药罚决【20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申请人并未陈述申请人有销售涉案食品的事实,但是处罚决定书中却专门对申请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即无销售事实,违法所得从何而来?

三、被申请人行政处罚适用法律错误。

1、根据《(自xx)食药罚决【20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违法的的依据是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作出的,其规定的内容为:“第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从其条文中可以看出,这是国务院法规对食品生产者作出的法律规范,申请人为药品经营个体工商户,显然不适用此条款。

2、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销售的三种涉案食品假冒食品批准文号,但却没有依据假冒食品批准文号的法律依据进行处罚,只能笼统地引用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明显适用法律不当。

四、被申请人的处罚显失公允。

被申请所保存涉案的米次仁舒诺胶囊、抗骨质疏松高钙片、绿晶灵牌轻畅颗粒共5盒均是在申请人处提取的,并未卖给消费者,也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被申请人却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以5万元的最高额度对申请人进行处罚,明确责罚不当。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自xx)食药罚决【20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且有失公平、公正原则,为维护申请人自身合法权益、纠正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向贵局申请行政复议,望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余静不服商城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一案四

区监察局:

我叫xx,男,中共党员,xx年x月x日出生,xx年x月参加工作,现任xx镇xx管理站交通干部。

20xx年x月xx日xx村发生森林火灾,村主任xx不幸因公殉职,我作为包村干部,贵局已于20xx年x月x日给予本人行政记过处分。

事情发生后,我本人认真学习《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深刻反思,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经常深入所包村组、农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和督促检查。在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站,对来往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和登记,绝不允许群众带火如山。在森林防火的重点地域和时段,组织巡逻小分队实行全天候的.巡查,夯实责任,严格纪律,对巡逻人员实行包山头、包路口、包坟园、包林边地和包重点人群的“五包”责任制,对违规人员加大处罚力度,确保辖区内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年来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我恳请贵局予以解除行政记过处分。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余静不服商城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一案五

尊敬的xx:

申请人因不服xx省xx县工商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一案,于xx年xx月xx日向xx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现请求撤回复议申请。

撤回复议申请的理由:

xx年xx月xx日,xx县工商局以销售假电表为理由,以xx工字第xx号决定书对申请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申请人不服,向xx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在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xx县工商局委托xx_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批电表作了抽样鉴定,鉴定结果证明该批电表为质量合格的真表。xx县工商局认识到自己的行政处罚决定是错误的,遂于xx年xx月xx日向申请人作出道歉说明,并于当天将营业执照返还该申请人。鉴于被申请人已正式撤销了原处罚决定,并已将营业执照返还给申请人,因此特申请撤回复议申请。以上请求,请予以审查决定。

此致

xx省xx市工商局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余静不服商城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一案六

申请人:xx,性别,xxx年出生,x族,个体工商户,住xx省xx县xx镇xx号。

申请人因不服xx省xx县工商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一案,于xxx年xx月xx日向xx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现请求撤回复议申请。

撤回复议申请的理由

xx年xx月xx日,xx县工商局以销售假电表为理由,以xxx工字第xxx号决定书对申请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申请人不服,向xx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在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xx县工商局委托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批电表作了抽样鉴定,鉴定结果证明该批电表为质量合格的真表。xx县工商局认识到自己的行政处罚决定是错误的,遂于xxx年xx月xx日向申请人作出道歉说明,并于当天将营业执照返还该申请人。鉴于被申请人已正式撤销了原处罚决定,并已将营业执照返还给申请人,因此特申请撤回复议申请。以上请求,请予以审查决定。

此致

xx省xx市工商局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余静不服商城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一案七

申请撤销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撤销内容:

撤销驻马店市卫生局《强制执行申请书》(_____卫医罚申执字【】号)。

申请理由:

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期间已缴纳了元的罚款,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_____卫医罚字【】号)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同意免除加处罚款。特向你院申请撤销_______________市卫生局《强制执行申请书》(_____卫医罚申执字【】号)。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市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余静不服商城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一案八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社会面巡逻防控,构建严密的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网络,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暴恐案件及其他恶性案(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从9月19日开始,在赫山中心城区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提高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对党政首脑机关、人员聚集区等重点部位和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的时段,切实加大巡逻密度、提升防控效能,完善“1、3、5”快反机制,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果断处置、迅速平息。通过全警巡逻,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社会面防控能力,为圆满完成安保维稳“百日会战”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中心城区巡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颜建波任组长,政委龙日荣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联合作战指挥中心,副局长孙国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室、指挥中心、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纪监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巡逻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巡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保障、督察等方面工作。

三、巡防时间

从2018年9月19日开始至2018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步巡巡逻时段为每天晚上7时至晚上10时。平台车巡逻为全天候巡逻,巡逻大队与武警联合机动巡逻时段为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

城区六所由社区民警带领社区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在辖区人员密集区域及治安复杂地段进行巡逻,巡逻时间为每天晚上7时至10时(巡逻方案由各派出所自行制定并报分局巡逻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农村派出所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本辖区开展联合巡逻。

四、巡防职责

1、积极开展街面特别是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维护街面及重点场所治安秩序;

2、依法盘查嫌疑人员,检查可疑物品,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及时发现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3、接受群众咨询及口头报警、举报、控告并提供求助服务,调处治安纠纷,制止群体性闹事苗头,维护公共秩序;

4、按分局“1、3、5”快速反应机制要求,做好应急事件快速反应的各项工作;

5、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巡察和发现巡段单位、门店、住户中的安全隐患,组织发动群防群治,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巡防方式及巡逻安排

(一)机动巡逻

1、分局巡逻大队负责赫山中心城区主干道的全天候巡逻,并做好“1、3、5”快速反应准备。

2、巡逻大队巡逻备勤警力与武警联合巡逻。每天一台警车开展车巡。巡段:桃花仑路、龙洲路、康富路、金山北路。

(机动巡逻具体实施方案由巡逻大队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步巡

由分局各实战大队、机关综合科室民警负责,每班次巡逻时间为3个小时,每个巡逻地段每一班次巡逻民警4人(其中至少2名民警),巡逻时段为每晚19:00至22:00。

巡逻地点:

1、以秀峰公园西门广场为中心,从桥南十字路口至市人大门口

2、以沃尔玛凯德广场为中心,从市一中路口至桃花仑路长坡路路口

3、以赫山步行街广场为中心,从交警三大队路口至赫山万木春购物中心

4、以汽车东站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东转盘至公交公司进站口

5、以万达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教育路口至益阳大道罗溪路口

6、以龙洲广场为中心,辐射东西沿江风光带

六、注意事项

1、有巡逻任务的单位按照联合作战指挥中心下发的巡逻警力部署表提前两天上报后8天的巡逻人员名单,其中各单位正职和副职必须参与巡逻,每巡逻班次如有人员变动提前与联合作战指挥中心沟通。

2、巡逻民警必须准时到达巡逻地点,每个巡逻小组必须明确一名负责人。分局每天将由值班局领导率纪监督察部门民警对巡逻民警到岗到位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2、参与巡逻的民警自备雨具、着装统一、戴大盖帽,并随身携带警官证、对讲机和单警装备,坚持依法执勤,文明执勤。

3、步巡民警巡逻期间公休两次,公休时间为7:50—8:00、8:50—9:00。

4、如遇暴雨等特殊情况需取消步巡以分局联合作战指挥中心通知为准。

5、巡逻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应注意自身安全。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中心城区巡防工作是确保安保维稳“百日会战”期间社会治安稳定,提高下半年综治民调推出的一项有力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全局民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深入开展巡防工作作为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投入,扎实工作。

2、科学安排,强化调度。各单位要按照分局要求,科学安排,强化调度,灵活用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到案件高发地段、部位,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放到群众需要的地方,确保巡防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全体巡逻民警要做到精神饱满,警容严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时到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联合作战指挥中心要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纪监督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防止巡逻流于形式,走过场,警务保障室要搞好车辆、单警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政工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营造声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使巡防工作既轰轰烈烈又卓有成效。

5、领导带头,明确责任。局领导及各实战大队、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巡逻,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影响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巡逻民警及其单位领导责任。 

余静不服商城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一案九

由于近期我县城区的偷盗、抢夺(劫)案件呈上升趋势,根据县委领导、县局张黔局长和徐添翼政委的指示精神,在分管领导吴林勇书记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科学布警、全面巡防、突出重点、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巡逻盘查工作,增强见警率,震慑犯罪,并及时将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苗头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县城治安秩序良好,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巡逻方案。

为了加强对巡逻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长陈刚负责巡逻全面工作,监督检查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并带班参加巡逻;教导员刘清林做好队员思想政治工作,并协助大队长监督巡逻方案的落实,并带班参加巡逻;将现有的四个处警中队整编为三个中队,一中队由许庭禾负责,二中队由符才根负责,三中队由周君华负责,处突中队由黄初林负责,下设三个分队,分别由柯煜、李彪、缪小明负责(具体排班见巡逻安排表)。

1、白天8:00至11: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2、下午14:30至17:00,副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日常接处警由正班处警中队负责。

3、晚上19:30至21:0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4、夜间0:00至次日2: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

(一)以车巡和徒步巡逻相结合,以车巡为主,以步巡为辅。

(二)交通繁华、治安繁杂的重点路段和发案率较高的区域以步巡为主。

(三)巡逻路线:以方志敏大道为中轴线,方志敏大道左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方志敏大道右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电瓶车负责沿街主干道的巡逻。

弋江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小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小区)

城南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区)

巡逻队员统一穿特警服、帆布鞋,带帆布帽、红袖章和t型警棍及手台;城南、城北各一辆电瓶车和二辆摩托车。

1、每月每组必须抓获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人一名。

2、每天必须采集指纹血样一枚以上。

3、每天卡点组必须盘查车辆二辆。

4、每月对城区案件进行研判,由黄初林带领便衣机动组针对刑事案件高发区发案特点采取手段进行重点打击。

对县城主要干道、党政首脑机关、金融网点、金银珠宝店、居民小区、车站、广场、商场、步行街、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发案部位及其它治安复杂区域开展武装巡逻防控。

(一)积极受理群众求助,对受困群众及时进行帮助。

(二)及时处置各类警情并反馈信息。

(三)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进行先期处置。

(四)根据指令,对现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堵截和抓捕;

(五)及时打击暴力恐怖、街头“两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积极防范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发生。

(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是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需要。因此,大队全体民警、队员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确保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文明执勤。在工作中,全体巡逻队员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勤,做到警容严整,仪表大方,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和人身安全,防止因方式方法不当而授人以柄。

(三)加强督促。工作中,要两人成行,三人成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斑马线。大队领导要加强对民警警容风纪、到岗到位、武器警械管理使用等警规警纪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