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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委廉政准则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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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委廉政准则工作汇报
2022-10-26 13:03:57    小编: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旅游委廉政准则工作汇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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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分公司坚持以围绕工作重点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深入学习实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工作为契机,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建示范点”工作,按照《2020年度党建工作与廉洁从业目标考核责任书》的细则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使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促进各项工作目标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落实服务功能,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2020年度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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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蝴蝶泉公园分公司认真贯彻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紧紧围绕2020年分公司经营目标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贯彻和落实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努力完成集团下达的经营指标、安全生产及服务质量等各项工作,努力增收节支,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工作中,自觉接受职工群众、游客的监督,全心全意的为职工、游客服务,促进了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发展。

(一)2020年经济指标经营完成情况

1、营业总收入:

2020年度蝴蝶泉公园分公司实际营业总收入4844.66万元,较上年同期3898.89万元增加945.77万元,增幅24.26%;其中:主营业务收入(门票收入)4441.95万元,团队门票收入3214.64万元,散客门票收入1227.31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二次消费收入)402.71万元,包括商品销售收入202.53万元、停车场收入77.54万元,房屋、场地租赁收入98.46万元,其他收入24.18万元。与2020年目标值4637.03万元相比,超额完成207.63万元,完成比例104.48%。

2、利润总额

2020年实现净利润1958.78元,较上年同期1007.95万元增加950.83万元,增幅94.33%。与经营目标值1300.11万元相比,超额完成658.67万元,完成比例150.66%;与2017年相比营业利润增加主要原因是游客人数增加带来收入上升945.77万元,增幅24.26%;营业总成本下降60.74万元,降幅2.1%。利润总额增加950.83万元,增加原因是营业收入上升,营业总成本下降。

3、游客接待人数

2020年度蝴蝶泉公园分公司共接待游客139.14万人,其中:团队接待游客109.09万人,散客接待30.05万人;团队接待人数增加20.14%,散客接待人数增加36.72%,游客接待总量增加23.37%。与2020年经营目标值116.16万人相比,超额完成22.98万人,完成比例119.78%。

(二)安全生产工作

2020年度,蝴蝶泉公园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和“三个必须”的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严格按照《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制定了各项应急预案。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分公司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分公司经理与各部门经理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全体员工向部门经理、主管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我分公司为了更好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以分公司经理、书记为组长,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编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各项应急预案,并下发至各部门深入学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台账。通过制度建设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有力保证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一岗双责”的落实。分公司每月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个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充分发挥职工的能动性,齐抓共管,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安全检查,推动隐患治理常态化:分公司坚持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相结合。分公司累计组织安全隐患排查12次,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共计39项,已全部整改完毕,无重大隐患事故发生。重点加强了反恐维稳、森林消防工作的开展力度,严格落实门禁安检制度、入山人员情况登记、火种收缴,并且加大宣传教育及巡查力度,坚决把恐暴事件、森林火灾隐患降至最低。

3、强化安全关键控制点专项工作,提升安全生产应急能力: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公司要求,各部门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应急预案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对现有预案进行整合,共形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专项预案等共计9个应急预案。并且于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组织职工学习各应急预案,进行了“森林消防演练”,参演人数40余人次,使公司整体应急能力得到提升。

4、组织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技能:为了提升各岗位员工的工作能力,应对能力,年初各部门先后组织了相应的岗位技能培训,并不定期组织专题讲座。年度累计组织安全学习培训4次,开展安全生产专题会议12次,通过学习使员工把安全生产意识贯彻到工作过程当中,突出了培训效果的转化工作,提升员工的安全技能。

5、重视环保,促进洱海整治“七大行动”:我分公司积极响应号召,一切项目开展以“绿色”、“环保”为大前提,坚决拥护洱海保护治理行动政策,投入大量资金对整个景区内做了“三水并一”的污水排放处理,建成50吨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一套和5吨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一套,共计投入42万元。

2020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累计投入资金78705元,其中蝴蝶泉协警劳务派遣费28800元,喜洲镇森林防火抵押金20000元。累计发生安全事故0起,森林消防事故0起,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的安全管理目标。

(三)景区服务质量及协同管理情况

2020年蝴蝶泉公园分公司紧紧围绕提升服务质量这个核心,高度重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以建设环境优美、优质服务景区为目标,通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一部手机游云南”智慧景区的建设以及“洱海保护、七大行动”“三清洁”等工作的开展,分公司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劳动纪律、文明服务、服务设施、二次消费经营管理及游客满意度调查、客户渠道商评价、公司领导评价等各方面得到有效改善,全面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营造舒适、美观、畅通、安全、有序的旅游氛围,提升景区整体形象,推动景区快速发展。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规范了旅游交通、环境卫生、旅游厕所、旅游安全、文明服务、服务设施等标准。

在经营服务工作中,2020年蝴蝶泉公园分公司无发生有效投诉事件及行政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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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软件建设方面

完成了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申报材料的编制及制作、宣传片及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整理好创建工作的基础台账。

(二)硬件建设方面

完成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游客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景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智慧景区建设项目、果皮箱采购安装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购安装项目、垃圾车厢采购安装项目、大门前导区改造项目、景区内外标识牌制作安装项目、公共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停车场绿化改造项目、电瓶车起始站点及休息长廊提升改造工程及景区内环境绿化项目。

(三)接受评定工作方面

1、2020年5月7日—9日,云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专家组对蝴蝶泉公园申报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进行终评。

2、2020年6月19日,云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下发《云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关于批准大理蝴蝶泉公园等四家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决定》,蝴蝶泉公园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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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景区信息上传

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景区名片资料,包括概览、景区概览、最佳拍摄位、一分钟视频、短视频、其他宣传视频、景区攻略、景区玩法、景区游记、游客政策10个方面的信息内容编制和上传网站。

(二)门禁支付系统、语音导览、景区停车场

1、门禁支付系统

截止2020年10月,蝴蝶泉景区完成门禁支付系统提升改造,提升改造后的门禁支付系统支持网络订票、微信支付、身份证验证及人数统计功能。建设完成景区人脸识别闸机上线,并投入使用,完善ai识景系统。

2、语音导览

2020年2月,蝴蝶泉景区完成导游讲解词的编写,并和麦扑公司合作完成中文和英文的讲解音频录制及手绘地图工作,并上传到管理平台。

3、景区停车场

完成景区停车场提升改造,改造后的停车场建设有车辆出入门禁管理系统,该系统可对出入车辆进行牌照识别和计数。

(三)景区直播

已完成景区监控系统建设,现景区内设置有一个监控中心机房,100余个监控设施设备,采购安装智慧景区综合应用平台设备,于2020年5月21日完成景区5路慢直播设置及6路视频增加内存至90天,正常上线。

(四)厕所

完成景区内所有厕所的提升改造工作,提升改造后的厕所设置有第三卫生间等设施设备。根据“一部手机游云南”相关要求,截止2020年9月完成5座旅游厕所定位并提交“一机游”平台,其中完成对1座旅游厕所进行智慧化改造(初级)及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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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内部管控工作

1、认真按照大理旅游集团党委工作安排,抓好基层党建示范点的工作,做好分公司党支部的党群工作,完成各项党群工作任务和目标。

2、认真按照大理旅游集团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目标,增收节支,节约成本,做好分公司成本预算,抓好护林防火、旅游安全、生产经营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工程安全项目管理工作,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努力完成大理旅游集团下达的经营管理任务和目标。

3、不断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加强组织开展员工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分公司制定出2021年培训计划为:窗口文明服务礼仪及经营管理培训;组织安全环保部员工进行森林消防演习及驾驶员学习培训;a级景区学习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等。

(二)2021年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分公司预测接待游客 129.4万人次。2021年营业总收入预测 4808.02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942.02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66 万元。2021年营业利润总额预测为1263.88万元。

(三)经营管理方面

1、分公司结合大理旅游集团的经营政策和方针,加强旅游市场调研分析工作,根据季节、群体、渠道,抓客源、抓市场,制定有力的市场营销措施,开展营销工作,建议集团出台相关实施有效的营销策略。

2、2021年主要抓散客旅游市场,在门票价格降价的情况下,充分利用“一部手机游云南”、客栈等平台,收集散客客源点,增加景区散客收入。

3、开展二次消费工作方面,引进能丰富景区服务功能和增加景区收入的二次消费项目。景区现有二次消费项目,采取对外租赁与自主经营相结合,优化旅游产品,采取合理经营方式,有利于增加景区收入及利润。

(四)景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1、计划完成蝴蝶大世界的提升改造。

2、计划对南片区130亩地进行前期建设。

(五)“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工作

按照“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工作任务的要求,下一步在硬件设施上完成智慧停车场改造,建成车位地磁感应提示,实现全智能化车位管理系统和停车场无感支付系统。

以上为大理旅游集团蝴蝶泉公园分公司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2021年,蝴蝶泉公园分公司将继续完善经营、强化管理、保障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全体员工共同努力、携手并进,争取在新的一年为完成集团公司2021年的考核指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旅游委廉政准则工作汇报二

[摘要]当前红色旅游资源开发中普遍存在着趋同化现象严重、基础配套设施跟不上、整合力度不够、缺乏新意、导游员和解说员素质偏低、发展不稳定等问题,对此,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打造红色旅游品牌和新亮点、完善红色旅游配套设施、整合红色旅游资源、提高导游员和解说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拓展红色旅游发展空间。

[关键词]红色旅游资源开发问题与对策

红色旅游资源是指以革命纪念地、纪念物,以及所承载的革命精神为内涵,以现代旅游为基本形式,组织接待旅游者参观游览、学习革命历史知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以振奋精神、放松身心、增加阅历的旅游活动资源,是红色革命精神与现代旅游经济的结晶。笔者这里主要以江西省为例,分析当前我国红色旅游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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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色景区趋同化现象严重。现在很多红色旅游景区基本上都是模仿当年的建筑,各景区之间的风格差异较小,这就使得一部分游客不禁发出了“红色景区咋都一个样”的疑问,进而产生了“游一当十”的心理,影响了红色旅游市场的良性发展。

2.有些红色景区基础配套设施跟不上。如江西红色旅游资源虽然遍布全省各地,但主要集中在井冈山、赣州瑞金等革命老区,而这些地方都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普遍存在着产业结构单一、资金短缺等问题,致使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红色旅游热潮时,在吃、住、行、娱、购、游等方面的综合配套服务设施落后的问题凸显了出来。

3.红色资源整合力度不够。许多红色景点未能很好地与当地自然资源、风土人情相结合,削弱了其经济利用价值。如有“英雄城”之美誉的南昌,所在红色旧址缺少秀丽的山水风景,影响了外地游客前来参观。另外,现行体制下造成的地域分割也增加了不同区域资源整合的难度,影响了红色旅游目的地的聚集效应。

4.资源开发单一,缺乏新意。一些红色旅游地在经营上还停留在遗址参观、简单的图片和物品展示阶段,如井冈山的旧址和“红都”瑞金、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等都是这样,展示的内容雷同,形式单调。旅游者在游览此类景点时均以参观为主,缺乏参与效应。

5.红色导游员和解说员素质偏低。红色旅游属于新兴产业,当前红色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不一,良莠不齐,有些红色导游员和解说员所编解说词不能充分反映景区的红色文化内涵,泛泛而谈,缺少针对性,令人感到枯燥乏味。

6.红色旅游市场波动幅度较大,发展不稳定。红色旅游发展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整体上呈现为波浪式发展态势,其高潮主要集中在纪念日前后和黄金周期间。另外,由于政策导向的作用,红色旅游市场有时会大起大落,如2005年是红色旅游年,井冈山的接待量达到高潮,而2006年是乡村旅游年,井冈山的接待量突然下降,这给红色旅游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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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品牌意识,打造红色旅游品牌。目前,包括北京、上海、陕西、贵州在内的全国许多省市都在开发红色旅游资源。在这种激烈竞争的环境中,江西的红色旅游市场一定要在全国叫响“红色摇篮”这一品牌,并使之成为红色旅游中最具震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

2.提升旅游品位,打造红色旅游新亮点。近年来,江西各红色旅游基地大力推进红色旅游文化节事开发,提升旅游品位。如井冈山完成了“星火燎原——岁月井冈山”大型红色主题歌舞节目和“红色歌曲——唱响井冈山”大型红歌会。同时,江西正着力于高标准打造旅游新亮点,如红色文化研习游,革命摇篮体验游,红色故都寻访游等红色旅游新亮点。

3.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红色旅游配套设施。各红色旅游景点都要进一步改善景区的公路状况和相关配套设施,不断提高参观游览的安全性和舒适度。另外,在设施建设过程中,要大力引进现代科学技术,如利用声、光、电等把单调的资源陈列变得活灵活现,使人如临其境,印象深刻。

4.加强红色旅游区域间的合作,整合红色旅游资源。各地要积极主动地搞好区域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在项目选择上统筹兼顾,形成合理分工和相互促进的格局,防止各自为政、争抢项目、自成体系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5.加强对红色导游员和解说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其综合素质。相对于山水风光游,红色导游员和解说员的要求更高。他们不仅要通晓当地的革命史,还要了解整个区域乃至全国的革命发展脉络。因此,对他们要严格要求,定期培训,不断提高其服务质量。

6.稳定红色旅游市场,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发展红色旅游是加强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红色旅游区所在地政府要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拓展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不断推进红色旅游的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邓燕萍:《“泛珠”背景下的江西旅游资源开发研究》.载《井冈山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6年第9期

[2]余凤龙陆林:《红色旅游开发的问题诊断及对策——兼论井冈山红色旅游开发的启示》,载《旅游学刊》2005年第4期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旅游委廉政准则工作汇报三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旅游业越来越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而旅游业中不可缺少的是导游服务,导游服务的核心就是导游讲解,导游讲解能够宣传景区文化,提升景区内涵,而导游讲解的好坏也直接影响着景区的形象,所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提升导游文化素质,优化导游人员知识结构,树立景区形象具有指导意义。

本文分析导游讲解和旅游景区现状,就旅游讲解对旅游景区形象影响的原因进行研究,从而提出规范导游讲解内容,从而提升旅游景区形象。

关键词:导游讲解;旅游景区;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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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讲解是指导游在带领游客游览景区过程中阐述景区景物的景观形象特色,描述景区的人文形象,并对游客感兴趣的旅游元素和内涵进行深度挖掘和表达。优秀的导游讲解能为游客提供新的信息、满足游客多种多样的需求。导游讲解是对景观形象的描述,也是对景区建筑特色、历史典故、人文故事、地方民俗等特点进行描述,目的是为了让游客充分了解景区信息,欣赏人文和自然景观的同时了解形成原因,使旅游景区在游客心目中的形象得到美的升华,使景区的美景和游客的感受得到了完美的契合,从而在游客心目中形成良好的景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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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讲解是导游服务的主要内容,导游在游客的观光旅游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游客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景区,导游负责安排游客们的衣食住行,游客对景区充满了好奇,导游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游客进行深入浅出、妙趣横生的讲解与介绍,让游客的审美情趣得到满足,同时陶冶情操,放松心灵,沉浸在美好景色中。

1.影响游客的客观评价

旅游景区形象是在大量游客旅游体验之后形成的一个总体的口碑、品牌、传播度的综合,游客之所以外出旅游就是为了游览景点,而导游讲解的灵动、饱满、亲切、幽默直接影响到游客满意度。导游讲解水平高,就会得到游客的赞许;导游讲解逻辑不清、生搬硬套则会难以激发游客的兴趣,从而使游客对景区的印象就会下滑。

2.丰富旅游景区形象内涵

在游客心目中,导游自身的形象往往是和景区形象相关的。乐观、向上、阳光的导游形象结合生动的讲解,会使游客对初到的景区有一个好印象。优秀导游能将自然风光与人文历史结合起来,使讲解与游客心灵深处美的感悟发生共鸣,能让游客领略到景区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从而使景区形象在游客中得到整体提升。导游通过讲解与人格魅力的展示,进一步完善了旅游景区形象的内涵与品质。

3.对旅游景区形象特色的宣传展示

一个旅游景区要想吸引游客,不仅要有独一无二的自然景观或人文景观还要有良好的旅游服务。众所周知,旅游服务最主要的就是导游服务,导游服务的灵魂是导游讲解,尤其对于人文气息较浓厚的景区如:北京故宫、颐和园、龙门石窟、岳阳楼等等。通过导游的讲解游客才能了解到建筑物背后的故事。虽然现在网络比较发达,有些信息可以在网上找到,但游客更希望通过导游的讲解了解到网络上没有的东西。一个优秀的导游会让游客与旅游景观融汇在一起,站在古人站过的地方,让游客发挥想像感受当年的气势磅礴。

随着现在经济水平的提高,很多家庭利用寒暑假带着孩子一起旅游,让孩子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游览过程中,高质量的导游讲解能够让学生一族更亲近大自然,感受民俗文化,满足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对旅游景区也是一个很好的宣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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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讲解水平有待提高

一些导游在讲解的过程中不是采用讲解的方式,只是在向游客背诵导游词,经常造成游客听不清、不理解、跟不上思路。有些导游对游客提出的问题不能给出专业的回答,含糊不清、顾左右而言他。当游览到名胜古迹时,导游只讲一部分正史,为了吸引游客,在讲解中穿插着大量野史。使游客对景点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都没有全面了解,导致游客扫兴而归。

2.自身知识储备较差

所谓导游充其量只是个领道的业务。相当一部分导游存在自身知识储备能力较差的现象,对旅游景点只是机械的、千篇一律的背导游词。更严重的有一部分导游人员对旅游业务的规范规程不了解,不熟悉。尤其是在处理突发事件或临时事件中,因为导游自身能力所限往往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另外在导游过程中,游客的层次水平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游客就旅游景点提出的相关问题也差别较大,而导游自身知识储备能力的不足造成了无法及时回答游客提出的问题。

3.讲解枯燥、千篇一律

很多导游在为游客讲解时缺乏语言的艺术性,尤其在各地的博物馆或纪念馆,大家不难听到如下的讲解:“现在游客们看到的是在××出土的××,它的长、宽、高、各是多少米”等。这样的导游讲解平淡无奇,单调呆板,没有必要的抑扬顿挫,听着让人想睡觉,游客更是记不住导游所讲。对于导游来说只是背诵导游词,至于游客听进去多少根本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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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游讲解要遵循原则

首先,导游活动必须遵守计划性的原则,带旅行团之前,导游首先要做到对景区的充分了解,做好资料的调查整理,保证能为游客进行完整、趣味、丰富的讲解。其次,导游在讲解过程中,应该尊重景区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在客观景观的基础上进行意境的再创造,为游客们讲述属于景区真实的历史与文化,不能因为个人利益而随意杜撰景区的故事,误导游客对景区产生错误的印象。

最后,导游还应做到科学安排旅游行程,使游客在有限的时间内充分享受旅行的美好过程。在旅游活动中经常会受到很多自然、非自然因素的影响,这些都是导游事先无法预料的,作为一名优秀的`导游,当面临这些突发情况时,要因地制宜根据游客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方式继续进行导游讲解活动。

2.提升导游自身素质

导游要在平时要多积累关于景点的相关知识,要有发散思维,能由已经掌握的知识点联想到没有掌握的知识点。把知识点融入到导游词当中使讲解更加详细全面,而有些可以作为知识储备,应付较高层次游客所提出的一些问题。

另外,在讲解当中有的旅游者有兴趣对某一问题或者文化现象进行深层次的探讨。有时会出现导游跟游客知道的一样多,甚至还没有游客知道的多。这时作为导游要虚心和游客探讨,这样还能在和游客讨论中加深与游客的亲密感和距离。

3.丰富导游的讲解形式

在讲解过程中,诉说同一件事情有的导游会给游客留下难忘的印象,而有的导游说过以后游客反映平平,听过就忘。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有无讲解风格。要想形成自己的讲解风格,首先导游在平时需要多看看语言性强的节目,如相声、评书等。注意吸取各家诉事能力的长处。其次,导游在平时要多练习朗诵,声情并茂的朗诵能培养语感、提高发声水平。最后导游员在讲解时要善于使用无声语言,如肢体语言、目光语言、服饰语言等。所以,导游员平时还要多读名著,唐诗宋词、多听古典音乐,这在无形当中都会提升导游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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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研究目前导游讲解对景区形象的作用及目前导游讲解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改善意见。为规范我国导游业发展,促进景区形象建设都有着可操作性改善意见。导游人员注重个人素质与形象的培养,提升自我专业化,不断充实,通过提高导游员的自身素质,进而提升旅游景区形象,为旅游业的发展做贡献。

参考文献:

[1]肖建成.导游讲解对旅游景区形象影响浅析[j].经济师,2012,05:241-242.

[2]宋炎.如何通过导游讲解来提升旅游景区形象的发展[j].知识经济,2015,03:83-84.

[3]李文艳.导游讲解对旅游景区形象的影响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5,12:225

[4]金梦媚,杨晓安.浅谈如何优化景区导游讲解--以乌镇为例[j].中国市场,2014,29:159-161.

[5]沈炜.导游讲解对旅游景区形象的影响浅析[j].知识经济,2014,07:92.

[6]于鸣.讲解员讲解对旅游景区形象影响的研究[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5,02:57.

旅游委廉政准则工作汇报四

为迎接甘肃武威第三届“天马”旅游节,充实凉州旅游商品市场,提高旅游商品的市场占有率,根据市政府《关于举办全市旅游商品开发大赛的意见》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于20xx年4月初举办凉州区“xx杯”旅游商品开发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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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旅游商品大赛,以市场为导向,以精品为目标,挖掘开发一批有较高品位、富含科技含量、独具地方特色、市场前景广阔的旅游商品,积极培育凉州旅游商品的客源市场,进一步完善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宣传等一条龙服务体系,不断壮大我区旅游商品的产销队伍,树立凉州旅游的品牌意识,做大做强凉州的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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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凉州区“xx杯”旅游商品开发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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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人民政府 凉州区旅游局 凉州区文体局 凉州区经贸局 凉州区广播电视局 中国共青团凉州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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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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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下设评委组、办公室。

组 长:张祥生凉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吉仁凉州区旅游局局长 赵继洲凉州区文体局局长 李长东凉州区经贸局局长 杨新年中国共青团凉州区委书记 陈德正凉州区旅游局副局长 评委组:张祥生凉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吉仁凉州区旅游局局长 赵继洲凉州区文体局局长 李长东凉州区经贸局局长 杨新年凉州区团委书记 冯天民凉州区群艺馆馆长 王金城凉州书画院院长 王文明凉州区旅游局副局长 胡宗密凉州区博物馆馆员 党寿山凉州区博物馆馆员 黎大祥凉州区博物馆馆员 办公室设在凉州区旅游局,主任由陈德正同志担任,陈耿、许天才同志具体负责落实活动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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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复仿制品:在遵守国家关于文物复仿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开发、设计、制作的凉州各历史时期文物的复仿制品及设计样品。 工艺品、纪念品:立足多种材质开发的雕塑、编织、镶嵌、刺绣、饰品、剪纸、根雕、奇石等具有纪念意义和鉴赏收藏价值的各类工艺品、纪念品(包括纪念币)。 服装、生活用品:具有凉州地方特色的服装制品、生活用品及设计样稿等,包括亚麻、地毯等系列产品。 绿色食品:围绕凉州农副产品开发的保健品、营养补品、绿色饮品、名优土特产品。 书画作品:反映凉州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的各类书法、绘画、篆刻、刻字作品。 图书、音像制品:反映凉州历史文化、民俗风情、旅游资源的书刊、画册、邮票、明信片、歌曲、光碟等公开出版发行或内部印制的各类图书、音像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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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旅游商品大赛设以下奖项: 特等奖1名,奖人民币1000元; 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800元; 二等奖2名,奖人民币500元; 三等奖5名,奖人民币100元; 另外,设优秀奖20名,最佳创意奖1名,最佳组织奖10名,均颁发给凉州区人民政府验印的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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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赛作品应能够体现凉州文化特色、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

(2)参赛作品应能够代表本类产品,且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

(3)参赛作品或设计稿应具备较强的创意,富含文化内涵。

(4)凡参赛作品,要按统一要求,保送实物及设计创意说明,并填写旅游商品开发大赛报名表一式二份。说明材料要求文字精练,要点清晰,说明作品的设计构想及创意,字数不超过400字,用二号楷体字打印在a4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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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赛将采用电视全程采访报道的形式,对作品征集、评奖及参赛作品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

(2)凡获奖作品,将由区旅游局负责向辖区各旅游景区(点)、旅游商店推荐销售。

(3)对获奖作品的生产单位,将由区旅游局报请省旅游局批准定为旅游定点单位,并将其获奖作品向市“节会”组委会推荐作为20xx年“天马”旅游节指定旅游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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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活动以社会化方式运作,以赛养赛为原则,具体采用以下办法运作。

(1)、凡参赛商品及设计样品,收取参赛评审费20元,贵重金属制品、书画作品、宝石制品等除收取参赛评审费外,另收作品保管费及保险费10元。

(2)、拍卖大赛冠名权,采用竞标方式向社会公开拍卖,底价为15000元; 对取得大赛冠名权的企业,定为本次活动协办单位,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作为特邀佳宾参与旅游商品评定工作,企业参赛产品由区旅游局向市“节会”组委会推荐作为旅游节指定旅游商品。

(3)、寻求企业赞助,凡愿意赞助此次旅游商品大赛的企业或单位,视情况收取1000-xx元的赞助费; 凡赞助单位并免收参赛评审费,在电视宣传报道中打出赞助单位名称字幕,并由区旅游局发给旅游定点单位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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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11月25日—xx年12月31日,拿出切实可行的大赛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审批印发,并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启事,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本次大赛;

(2)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20日,确定大赛场地,邀请专家评委,联系大赛冠名单位及赞助单位,征集各类参赛作品,借第三届“天马”旅游节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对活动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对参赛企业和个人就参赛作品进行电视专访。

(3)20xx年3月21日—20xx年4月5日,进行参赛作品初步筛癣分类,做好会场布展等工作,

(4)20xx年4月6日—20xx年4月10日,组织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5)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18日,进行参赛作品分数统计、奖项分配、文件印刷、证书制作及推荐上报工作,4月18日召开电视颁奖大会。

(6)20xx年4月19日—20xx年4月30日,完成参赛作品的清退工作。

旅游委廉政准则工作汇报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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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春意盎然,大自然正慢慢地在和煦的春风的吹拂下苏醒,让同学们感受春天的生机与美丽。为增强班级凝聚力,体现团结友爱的班级精神,让班级在新学期中体现新的活力,以积极向上的面貌迎接新学期,我们班将开展龟山风景区一日游,在走进大自然自然美好风光的同时,放松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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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准备工作

1、为保障同学们的利益与安全,实行自愿报名原则。

2、了解旅游路线与行程、价格,就相关的各类事项达成共识。

3、召开班会。为同学们讲解春游当天的行程,让同学们对行程有大致的了解。同时提醒同学们出行时应该注意的问题,例如不要私自离队独立行动,注意人身财产安全等。

4、完成活动当天工作人员的安排,维持春游当天的秩序。

5、与风景区的工作人员商议好出游价格后,出游经费来源为自费,由生活委员徐佩统一收取。

6、生活委员徐佩应当提前了解有晕车症的同学们,并做好相应的措施准备。

7、由文娱委员张维维构思行车过程中车上娱乐活动安排,如猜谜游戏、歌曲大pk等,及时调节气氛,避免车上冷场现象。同时准备出游过程的摄影工具,尽量准备多几台相机。

8、注意各项工作负责人需及时跟本活动负责人汇报各项工作的进程。

9、把班上的人分为两组,第一组有蒋达同学们负责,第二组由班委负责。

10、坐596的时候分为两组,蒋达第一组同学们先走,其第二组随后。

(二)活动当天事宜

1、活动时间:4月10日早上8:00到指定地点(江大文理门口)集中,点名确定人员,分别乘车去596终点站,注意确保各人员安全。

2、活动内容:

(1)、在前往景点的途中,让同学们在车上交流分享曾经出游的经历,趣事;玩小游戏。同时再次提醒同学们游玩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2)、抵达后,分为两小组分别进行观赏,上午十二点在龟山电视塔集合点名;

(3)、各位同学们午餐,水自备:

(4)、下午一点在月湖游玩,可以进行放风筝,照相等活动

(5)、计划14:00点回到学校。

3、后期工作

(1)清点各自带的物品,确定人数;

(2)了解同学们对本次春游的满意程度;

(3)用本次活动的照片和同学们的感想传到群空间,大家共享其资源。

4、注意事项

(1)出发前由宣传委员龙舒畅同学们做好有关出游安全方面的宣传,提醒同学们不要私自离队,要集体行动。

(2)行为举止大方得体,不在风景区里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破坏环境。

(3)在游玩过程中,注意看护好自己所携带的物品,避免丢失或者损坏。

(4)提醒同学们出发前手机充足电,出游全程保持手机处于开机状态,方便联系。

(5)出行时由生活委员徐佩准备应急药品,如清凉油、风油精、晕车丸等等,以处理突发状况。

(6)期间出现任何突发情况时,要及时上报负责人,负责人及时处理好应变工作。

(7)期间大家要注意自身财产安全和人生安全,如出现困难请及时与班委联系

(8)班委要随时关注同学们的安全,随时向班长传达各位同学们的状况

(9)在湖边,请各位同学们注意不要嬉戏打闹,出现安全事故由其自己负责。

(三)后期反馈工作

1、召开总结会议,同学们交流春游感受;

2、负责人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工作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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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4月10日出现恶劣天气,不能如期正常出行,则活动时间改期

2、如果出发前出现有同学们因身体不适不能参加,对该同学们进行合理安排,让其留校休息。若发生在游玩过程中,则应当就近联系班委,并及时联系医生,事先由组织委员汪俊杰了解龟山风景区的紧急电话。

旅游委廉政准则工作汇报六

为推动 “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以实际行动加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民众外出旅游方面的行为,不断增加文明意识,根据省、市、区文明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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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文明旅游教育活动,加强民众法律法规的学习,让《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的相关内容深入人心。号召大家外出时,要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说脏话、不乱写乱画。争做文明礼仪活动的实践者。通过这次活动,倡导文明旅游理念,维护了风景区的环境卫生,让文明旅游理念深入人心,为创建生态人文和谐的旅游环境创造了浓郁的氛围。从而达到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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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动宣传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31日)

1.制定并印发具体工作方案。

2.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开展“文明行动,从我做起”网络倡议活动

(2)开展惠民便民文明旅游进社区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3)利用网络,电视、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引起社会效应。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4月—20xx年9月)

1、严格贯彻执行旅游行业法律法规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2)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

2、积极开展行业“创先争优”活动。

(1)开展“党员亮身份重承诺展形象”活动。

(2)开展“创佳绩、评标兵”活动。

3、开展行业文明礼仪教育活动。

(1)在导游、饭店从业人员等上岗证书培训中开设相关课程。

(2)组织行业服务技能大赛。

(3)开展“文明旅行社、文明旅游饭店、文明景区、文明导游员”评比活动。

4、开展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行动。

(1)开展“文明行动,从我做起”网络的倡议活动。

(2)开展惠民便民文明旅游进企业、进景区活动。

5、创建廉洁、文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1)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建设活动。

(2)开展行风评议活动。

(3)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0月—12月)

1、组织开展总结活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评价。

2、根据全省旅游系统文明旅游大行动总结大会通报的结果,进行再总结、再提高,改正不足,巩固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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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旅游大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活动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推动我县文明旅游大行动深入开展。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将开展“文明旅游行动”的图片和文字等材料及时收集整理,特别要注意对文明旅游大行动过程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归纳与提炼,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文明大行动持续有效开展。

旅游委廉政准则工作汇报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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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合肥——汤口——情人谷住:汤口黄山大众酒店

早7:30在西区北门集合乘车(约4个多小时)经合铜高速,赴黄山汤口,抵达后用中餐,后乘车抵达情人谷(翡翠谷)观溪流,玩漂流,后乘车回到汤口后入住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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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后乘坐当地的景区交通至黄山风景区南大门口,下车后选择步行,游白鹅岭、观始信峰(以黑虎、连理、探海、龙爪等黄山奇松聚集地,以秀丽而闻名天下)、十八罗汉朝南海、清凉台、梦笔生花、猴子观海、狮子峰、北海景区,游览西海景区、排云亭、仙人晒靴等景点,在此可饱览黄山之怪石奇观。远观黄山奇石—飞来石,徒步光明顶、天海、鳌鱼峰,洞穿狭窄陡峭的一线天、漫步八百莲花阶,途经黄山最高峰—莲花峰,至黄山精华景区—玉屏楼景区,赏闻名世界的黄山迎客松,尽情拍摄留念,参观文殊台、天上玉屏、远眺“天上都会”天都峰。下山后晚上入住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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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起后乘车抵达宏村,游览“中国画里的乡村”《卧虎藏龙》拍摄地——宏村、览南湖书院、承志堂等,后乘车回到汤口,用午餐后乘车返合肥,结束愉快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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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回车费150山下住宿40宏村门票52 情人谷35

车费40(是去宏村的车费)黄山门票230景区交通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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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切忌带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若有以前的本科生证和假证可以带上说不定有用。

2.尽量选择运动休闲且宽松挡风的衣服,尽量穿平角内裤以防磨伤,切忌穿裙子和紧身衣裤登山。

3.选择合适的鞋子,以免劳累、起泡。运动鞋、旅游鞋等平底鞋均可,底厚保护脚底,结实防滑,穿薄棉袜。切忽穿皮鞋和高跟鞋。

4.黄山天气变化无常,带一把雨伞(山下用雨伞比较好),到黄山时可买一次性雨衣(山上时用),价格三四块。

5.黄山山路陡峭险峻,多石阶险段,登山时身体宜前俯,不宜过速,下山时尤需缓步。女生前后一男生,方便照顾,游山时应结伴同行,体力好的,稍微慢点,不要只身攀高登险。

6.走路不观景,观景不走路,大景不放过,小景不留恋。拍照时应特别注意安全,选择绝对安全的地点和角度,一定要注意岩石有无风化。

7.上山前上个厕所,山上上厕所不太方便。

8.上山水贵,多备点水上山。出发前可买点巧克力、奶糖、牛肉干之类的,既不重又能补充能量,其他吃的自便,买的东西不要太重就行。

9.有手电都同学可把手电带上,多带上几个塑料袋装钱包手机等以防下雨淋湿。

10.喝水,不要等到口渴(有渴感时说明你身体已经缺水了,喝水有点迟了)要少量多饮,一小口一小口,切忌牛饮。

11. 墨镜,防晒用品:用处得看天气如何了。

12. 遮阳帽,头巾:可以用来包头,免得头发脏得快,还可以当擦汗的或口罩用。

13. 当地一般比较少提供一次性物品,需要带上牙刷,毛巾等。

14. 水杯:可灌热水,还可以兼做刷牙口杯,作用不小。

15. 相机,手机:作用就不用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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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活动中服从组长安排

2.遵守时间安排

3.若需离队,须告知组长,避免大家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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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谷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中国黄山翡翠谷,昵称情人谷。素有天下第一丽水、美好情爱圣地、黄山第五绝之美称。 获奥斯卡四项大奖《藏龙卧虎》影片中,竹梢打斗、池边恋爱、深潭寻剑、飞瀑踏波等美妙情景即取于谷中。

黄山东海群峰峡谷中的翡翠谷彩池是令人们梦绕魂牵的地方,她是彩色的旋律,瑰丽的诗章;她是天下奇观,人间胜境;她是色彩斑斓、变化无穷的画图。我想以诗的激情、诗的语言来描绘她。但是,面对她,任何语言文字都是拙劣的,都无法表达出她的玉貌丰神于万一。

黄山情人谷是黄山风景区的主要景点之一,也是黄山东海最长的大峡谷,素有人间瑶池仙境、天下第一丽水、美好情爱圣地、黄山第五绝之美称。黄山情人谷纵深20公里。谷中群峰竞秀,怪石罗列,翠水长流,古木参天,传说此谷乃黄帝之妻嫘祖率天女所建,是天女之家。

黄山情人谷原名黄山翡翠谷,她的发现并被人们公认为“黄山第五绝”,要归功于安徽省徽州师范学校高级讲师黄剑杰和新华社高级记者、著名风光摄影艺术家朱云风。1986年春,他们两人攀悬崖,走峭壁,多次深入黄山翡翠谷考察,不遗余力地向国内外媒体报道宣传。从此,黄山翡翠谷才如同一位仪态万方的绝代佳人骤然降临人间;中外旅客游踪竞渡,以一睹黄山翡翠谷彩池的风姿为平生快事;沉寂封闭了千万年的群峰峡谷,终于向世界敞开了她的胸怀!

黄山情人谷的得名,更有一段不同寻常的爱情体验。1986年,上海有36位青年男女到黄山游玩,邂逅于这条峡谷中。当时,此景区尚未开发,道路坎坷,甚至无路可走。因为迷了路,被困于峡谷3天。这3天里,他们相互鼓励,互相帮助,互相扶持,克服了许多困难,最后终于走出困境。因在静谧而美妙的峡谷中度过了人生难以忘怀的日子,他们回到上海后,有10对结成了终身伴侣,其中有不少人还是翡翠谷内初次相识的。1988年,这10对谷中患难与共的上海伴侣重游故地,共同回忆2年前一起经历的惊心动魄的三天两夜,感慨万分,于是联名写信给黄山市当地政府,希望将当时已定名为“翡翠谷”的大峡谷更名为“黄山情人谷”。这就是黄山情人谷的由来,并由此沿用下来。“黄山情人谷”因为他们的动人故事而名扬天下。这里是一块未被污染的净土,一切都显得那么明净和魅力,它让人变得更加灵秀、纯真和多情,无数的情侣都在这里倾吐着爱情,弹奏过恋歌,正如歌中所唱到的:山有情、水有情,情人谷中藏真情,情有我,情有侬,患难相助情更浓。

黄山情人谷谷口宽不过十数米,一条四季不涸的清泉自谷掌流出,在几公里的沟谷内花岗岩上“凿”出十数个令人心醉的连珠石潭和小瀑布,冬季则形成厚达两三米的冰川,直到四月仍可见到。被人们赞为“未游过翡翠谷彩池者,不能称到过黄。黄山之雄奇,见于莲花、天都,黄山的美梦必从翡翠谷彩池中浮出。”

黄山情人谷不仅风景如翡如翠、充满诗情画意,就连景点的名字都艳丽旖旎:天女练、

绫罗池、鸳鸯池、爱亭、玉环池、相思亭、霓裳瀑,情人桥、花镜亭、情缘亭、揽翠楼......迎门一块石碑,上面刻有许多著名书法家所写的各种字体的“爱”字,人称“百爱图”。 黄山情人谷谷中有溪,名碧玉溪,昵称爱河,源出炼丹、始信、天女诸峰和石笋。入门不久便是情人桥。桥上锁满了游览至此的有情人用以表示永结同心的连心锁,密密麻麻,满桥皆是。锁分中外,有爱被寰宇之妙趣;有些锁错综缠绕,如同两心相许,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向里走,山涧边一个巨大的“爱”字横卧地面,似是昭示此谷主题。

黄山情人谷内有桃花苑、杏花岫、红桦泽、云杉崖,满目青山绿树,异卉青苔,时见野鸡、松鼠等小生灵穿越其间,是返朴归真,回归自然的游乐胜境。游人盛赞:“美丽黄山情人谷,情深意切世难求。 古木参天婀娜姿,群峰竞秀碧水悠。 相传黄帝妻嫘祖,率女兴建亦有由。 飞瀑倾泻多彩池,昔日翡翠古名留。 瑶池仙境人间幻,诗情画意春复秋。 鸳鸯池映相思亭,天女练衬揽翠楼。 情缘花镜亭台榭,玉环绫罗霓裳幽。 碧玉溪畔关鸠唤,情人桥边连理虬。 百爱图现百家妙,连心锁愿连心游。 天上情海寥寥寂,人间爱河涓涓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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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北海景区最东边,是观东海云海的最佳处。云谷索道的上站就坐落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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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十大名松之一,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生于白鹅岭索道站下坡至始信峰岔路口,海拔1650米处。狮子林有一高僧入定时,见一黑虎卧于松顶,后寻黑虎不见,只见古松高大苍劲,干枝气势雄伟,虎气凛凛,且冠盖浓绿近黑,似一黑虎卧于坡下,故名“黑虎松”。 梦笔生花

北海散花坞左侧,有一孤立石峰,形同笔尖朝上的毛笔,峰顶巧生奇松如花,故名“梦笔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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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谷是由近旁的石柱峰、石床峰,右前方的薄刀峰、飞来石,对面的排云亭、丹霞峰、松林峰和左前方的九龙峰、云外峰等奇峰怪石所围成的空间。自钓桥庵至排云亭下,全长约15公里。为黄山有名的大峡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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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顶是黄山的主峰之一。 位于黄山中部,海拔1860米,为黄山第二高峰,与天都峰、莲花峰并称黄山三大主峰。 顶上平坦而高旷,可观东海奇景、西海群峰,炼丹、天都、莲花、玉屏、鳌鱼诸峰尽收眼底。明代普门和尚曾在顶上创建大悲院,现在其遗址上建有黄山气象站。因为这里高旷开阔,日光照射久长,故名光明顶。由于地势平坦,所以是黄山看日出、观云海的最佳地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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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摸官运,二摸财运,三摸福运,四摸桃花运。

鳌鱼洞|一线天

鳌鱼洞是升官发财道,一线天是桃花道,这就看你个人选择了,如果你体力好可以可掉头再走另一条道,那就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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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步云梯在莲花峰西北麓的峭壁上。离“莲梗”不远处有两块巨石,一形如龟,一形如蛇,两石平行。在石壁上凿成的一百余级险峻陡峭的橙道从两石间穿过下行,这就是“百步云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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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峰位于黄山中部,玉屏峰西南,东对天都峰。为36大峰之一。海拔1864米,是黄山最高峰,也是华东地区第三高峰。由于周围群山环绕,颇似莲花,故得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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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松是黄山松的代表,恰似一位好客的主人,挥展双臂,热情欢迎海内外宾客来黄山游览。 天都峰

等你登上险峻的天都峰,你就知道天都绝顶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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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这里,就意味着你可以很快结束这辛苦且意义非凡的旅程了!也许你的嘴里会冒出一句,终于可以下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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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村,古称弘村,位于黄山西南麓,距黟县县城11公里,是古黟桃花源里一座奇特的牛形古村落。整个村落占地30公顷,枕雷岗面南湖,山水明秀,享有“中国画里的乡村”之美称。山因水青,水因山活,南宋绍兴年间,古宏村人为防火灌田,独运匠心开仿生学之先河,建造出堪称“中国一绝”的人工水系,围绕牛形做活了一篇水文章。九曲十弯的水圳是“牛肠”,傍泉眼挖掘的“月沼”是“牛胃”,“南湖”是“牛肚”,“牛肠”两旁民居为“牛身”。湖光山色与层楼叠院和谐共处,自然景观与人文内涵交相辉映,是宏村区别于其他民居建筑布局的特色,成为当今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一大奇迹。

全村现完好保存明清民居140余幢,承志堂“三雕”精湛,富丽堂皇,被誉 为“民间故宫”。著名景点还有:南湖风光、南湖书院、月沼春晓、牛肠水圳、双溪映碧、亭前大树、雷岗夕照、树人堂、明代祠堂乐叙堂等。村周有闻名遐迩的雉山木雕楼、奇墅湖、塔川秋色、木坑竹海、万村明祠“爱敬堂”等景观。

1999年,国家建设部、文物管理局等有关单位组成专家评委会对宏村进行实地考察,全面通过了《宏村保护与发展规划》。20xx年11月30日,宏村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xx年又被确定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徽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xx年12月30日加入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20xx年3月加入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委员会, 20xx年7月,被正式评为国家级4a景区,20xx年12月被评为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村(国家首批12个历史文化名村之一)。 宏村,经过前代人的辛勤劳作和后代人合理保护,现已得到世人的公认。我们将继续努力保护这份珍贵的遗产,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宏村的旅游资源,让更多的人了解宏村,了解古徽州文化深刻的内涵。

旅游委廉政准则工作汇报八

甲 方(旅游者/委托人):

乙 方(旅行社/受托人):

一、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旅游者亲自签章,并加盖旅行社公章(旅游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 四、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文本仅适合于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使用。

甲方(委托人/旅游者): 旅游者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 家庭 /单位住址: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乙方(受托人/旅行社): 旅行社名称: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旅游委廉政准则工作汇报九

委托项目用√选择

1.

□行李提取和委托

4.

□抵离接送服务

7.

□代订汽车

2.

□联系参观

5.

□代购文娱票

8.

□代订饭店

3.

□代购交通票

6.

□代办国内旅游委托

9.

□提供导游服务

说明

代购交通票

旅客姓名

身份证号码

行程

日期

时间

航班号或车、船次

购票人电话

00:00

代订饭店

入住者

饭店名称及档次

客房

住店时间

抵达时间

订房人电话

类型

价格

00:00

委托事项总费用

甲方预付费用

余款偿付时间

委托代办费

交通票取票地点

注:以上费用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币种,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

旅游委廉政准则工作汇报十

委托人(散客)就以下事项与受委托人(旅行社)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委托项目用√选择

1

□行李提取和委托

4

□抵离接送服务

7

□代订汽车

2

□联系参观

5

□代购文娱票

8

□代订饭店

3

□代购交通票

6

□代办国内旅游委托

9

□提供导游服务

说明

代购交通票

旅客姓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时间00:00

航班号或车、船次

购票人电话

代订饭店

入住者

饭店名称及档次

客房

住店时间

抵达时间00:00

订房人电话

类型

价格

旅游委廉政准则工作汇报十一

乙 方(旅行社/受托人):

甲 方(旅游者/委托人):

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使用说明

一、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旅游者亲自签章,并加盖旅行社公章(旅游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

四、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文本仅适合于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使用。

甲方(委托人/旅游者):

旅游者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 家庭 /单位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旅行社):

旅行社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旅游委廉政准则工作汇报十二

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

委托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散客)就以下事项与受委托人(旅行社)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1.

行李提取与委托

4.

联系参观

7.

代订汽车

2.

抵离接送服务

5.

代购文娱票

8.

代订饭店

3.

代办国内旅游委托

6.

代购交通票

9.

提供导游服务

说明

旅客姓名

身份证号码

行程

日期

时间

航班号

购票人

电话

入住者

饭店名称及档次

客房

住店时间

抵达时间

订房人电话

类型

价格

委托事项总费用

委托人预付费用

余款偿付时间

委托代办费

交通票取票地点

二、违约责任

1、因受委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3、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盖x):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合同文本

旅游委廉政准则工作汇报十三

委托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散客)就以下事项与受委托人(旅行社)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委托项目用√选择

1.行李提取与委托

2.抵离接送服务

3.代办国内旅游委托

4.联系参观

5.代购文娱票

6.代购交通票

7.代订汽车

8.代订饭店

9.提供导游服务

说明代购交通票旅客姓名身份证号码行程日期时间航班号购票人电话自至代订饭店入住者饭店名称及档次客房住店时间抵达时间订房人电话类型价格自至委托事项总费用元委托人预付费用元余款偿付时间委托代办费元交通票取票地点

二、违约责任

1、因受委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3、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盖章):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旅游委廉政准则工作汇报十四

针对这一年来协会举行的活动,吸取经验和教训,展望未来美好的一年,我协会对接下来一年的工作做了如下计划:

一、2月份

1、2月中旬,新学期来到的第一次全体会议。目的在于重新加深会员感情,展望新的一年。提高会员的激情,讨论对接下来一年的协会活动的看法。

2、2月下旬,播放视频,内容与旅游景区和旅游产业有关。

二、3月份

1、年后第二次全体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工作,对各部室负责人及干事进行初步评价,评出优秀负责人和优秀干事。

2、举办大型的知识竞赛,以旅游知识为主题,涉及一些旅游小常识,传播旅游知识,提高个人涵养。

三、4月份

1、组织一次各协会负责人的外出活动,娱乐身心,亲近自然,也作为一次联谊活动,加深了各协会之间的感情,便于以后各协会活动的举行。

2、第五届导游风采大赛,倡导会员展示自己的风采,畅想美好未来。

四、5月份

1、组织会员外出,心情会因季节而变,这个季节也会因你而美丽。

2、举办一次关于旅游应注意的问题及处理一些问题的方法和技巧的讲座。

五、6月份

1、举办一个小型晚会,为工作做最后总结,答谢会员们对本协会一年里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支持。

2、举行换届活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出有能力、有激情、有责任心的新一届的理事。

六、9月份

1、进行每年一度的招新活动,传播旅游文化,为开拓旅游协会的发展空间,活跃校园文化,激发新生们的活动热情,努力把旅游协会发展壮大。

2、新学年的第一次新生见面会。

七、10月份

1、组织一次短途的外出活动,既满足会员们的外出要求,也锻炼了协会负责人的组织和领导能力。

2、播放旅游视频或与旅游相关的电影。

八、11月份

1、请专业老师为考导游证的学生作导游证面试的辅导。

2、和其他协会联合举办一次大型活动。

九、12月份

1、举办一个小型的辩论赛,找一个与旅游相关的话题作为辩论主题。

2、举办元旦晚会,以更加新颖的方式展示各会员的风采。

以上便是大学生旅游协会20xx年的大致的工作计划,如有不足之处,活动举行前期再另行商定。

旅游委廉政准则工作汇报十五

一 、旅游活动主题::天有情,心安宁

二、旅游活动时间:20xx年xx月

三 、旅游活动地点:天心阁

四、参与人员:xxxxxxxx学院xxxx系xxx部学生会成员

五、旅游活动参加人及具体安排:

xx负责通知部门成员旅游活动开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

六、 旅游活动目的及意义:

经过一个月的努力,xx系团总支学生会xx部为学院秋季运动会的顺利开展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在此过程中的每位成员都绷紧了神经,同时这次运动会的圆满成功给了他们很大的鼓励;他们也希望借此机会增加彼此之间的了解,通过这次旅游活动,最终目的是让新成员融入到这个集体来,感受这个集体的温暖能和给他们带来的旅游活动经历,方便我们内部成员之间的感情交流,让新老成员都各自了解并有良好的感情基础,以便于在以后的工作与旅游活动中可以团结一心,做出很好的成绩。

七、旅游活动地点介绍:天心阁在长沙市中心地区东南角上,是长沙古城的一座城楼。为长沙重要名胜,也是长沙仅存的古城标志。在地势上,天心阁的基址占着城区最高地势,加之坐落在30多米高的城垣之上,又有“高阁插云”、“麓屏耸翠”、“疏树含烟”、“池塘夕照”四景相随,近有妙高峰为伴,远望岳麓山为屏,因而显得更加挺峭、峻美。登上天心阁,极目四望,全城景物,尽收眼底。天心阁又是历代军事必争之地,浓重的爱国气氛围绕在这里,如果我们xxxx系学生会xx部全体成员到这来,一定会被这里的美景,一派和谐气息所吸引,而流连忘返。

八、旅游活动前期安排:

1、xx、xx负责联系旅游活动来回路线安排。(包括乘坐公交车时具体第几站及大概下车时间)

2、xxx负责旅游活动中门票的购买,与旅游活动场地工作人员保持随时联系防止意外事故。

3、xxx需要收集并保管学生会各成员的身份证、学生证。

4、xxx负责旅游活动过程的水,饮料等购买,带几块小桌布以及必要的一些物品:纸巾,方便袋,文风油精,绷带,晕车药等。

5、xx、xx负责此次旅游活动中人员组织安排。

6、xx负责旅游活动经费的保管及出行、聚餐时的旅游活动经费的记录。

7、xxx,xx负责旅游活动过程中的拍照。

8、全体成员须预先准备一个表演节目。

9、各成员可自带一些自己推荐喜欢的零食和大家分享。

九、旅游活动具体流程安排:

1、上午8点在校门口集合参加旅游活动的人数并点名。

2、参与旅游活动成员可将成员身份证、学生证交予郝君荣。

3、8:10分左右各成员可一起在学校门口乘坐xxx次公交大约18分钟到xxx站下。

4,8:35分左右可在xxx站乘坐xxx次公交忘本次旅游活动目的地---天心阁出发。

5,车程大约40分钟,考虑到个别成员可能会有晕车的症状,部门成员可以在车上适当的说说话以转移个别成员的注意力,同时成员之间的默契也得以提高。

6,9:10分左右到达天心阁门口,xx、xx组织下车并清点人员。

7、进大门后可在园内的凉亭,长椅上稍做休息,之后可沿崇烈塔、崇烈门、崇烈亭及古城墙,历代名人石板画的顺序依次参观。

8、9:45分左右按照旅游活动前期安排,由xxx购买门票,发放门票。进入天心阁。

9、进去后,可在天心阁城墙前凉亭稍做休息,9:50分左右,一起去参观天心阁城墙,一路上可以相互了解部门的成员,为以后的工作做准备。

10、部门新成员可以要求部门学姐分享工作经历和对未来的理想以及对新成员的期望和鼓励。(考虑到城墙高,地势好,视线宽广的优势,我们可以在上面拍照留念,制作个性影集,展示新一代学生干部的风采)

11、大约11:00分左右城墙游玩完毕后,由xx组织到城墙下的草地上集中大家到“警世钟”前参观,了解过去的历史增强成员历史责任感。

12、11:30分左右,组织在天心公园假山前集合并清点人数,xxx,xxx、xxx布置野餐场地,xx、xx、xxx负责装饰表演会场。

13、11:45分左右,由主持人xxx进行开场解说,由部门代表xx,xx发言并宣布表演旅游活动开始,按照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顺序依次进行旅游活动表演。表演之后个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附加文艺表演。

14、12:40表演旅游活动结束,由xx、xx、xx组织去天心阁酒店就餐,可进行拼桌或成员围成圆弧状,由每人轮流介绍自己的家乡和美食, 转圈圈吃零食等食物。

15、14:00分左右可以在天心阁东门步行300米左右到达长沙博物馆。

16、14:12分左右根据旅游活动前期安排由xxx携带各成员身份证在博物馆领票处领取入馆门票参观。

17、16:00在博物馆门口集合点名按原路返校。

十、旅游活动注意事项:

1在开展旅游活动前,每位成员都需了解整个旅游活动大致流程,注意旅游活动环节事项,在旅游活动开展前全体组员都做好详细安排,避免旅游活动时手忙脚乱的局面;

2、在旅游活动现场为保证每位团学干部的安全,必须听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旅游活动现场;

3 .为维护学校形象,不得在旅游活动地点破坏公共财产,乱扔垃圾等;

4、本次旅游活动为自费旅游活动,请大家于星期四之前将30元旅游活动费用交由xx。

5、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单独旅游活动,也不能参与任何具有危险性的旅游活动;

6、 手机保持通话顺畅,随时保持联系。

十一、旅游活动经费预算

车费:xx元左右

午餐:xxx元左右

天心阁门票:xxx元左右

旅游委廉政准则工作汇报十六

合同编号:

出团日期:

出团线路: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4、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

5、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7、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旅游线路、出团时间、地接旅行社信息

1、报团人数:成人: 。儿童(不满14岁): 。

2、旅游线路: 。

3、旅游团集合始发地在: ;旅游结束散团地在: ;

4、旅游团出发时间: 年 月 日。结束时间: 年 月 日,共 天,

酒店住宿 夜。

5、地接旅行社信息:

a、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b、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c、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付款方式(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旅游费用:

成人费用: /人。

儿童费用: /人。

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其他费用:

合计:(大写) (小写)¥

2、付款方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付清。

□分期付款: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预付团费(大写)

(小写)¥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乙方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金信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金湖北支行

账户: 1320 0930 0019 073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旅行社购买(旅行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

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旅行社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旅行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2.在签约时尚未明确或需要变更的,须以《行程单》、《出团通知书》、《补充协议》、《情况说明》等经双方确认件的合同附件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持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广西 南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地 址: 邮 编: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旅行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可另纸附上)

具体时间地点购物场所名称主要商

品信息最长停留时间(分钟)其他

说明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可另纸附上)

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名称

和内容费用(元)项目时长(分钟)其他说明

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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