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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个人汇报:心系税收 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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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个人汇报:心系税收 无怨无悔
2022-10-26 19:45:08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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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个人汇报:心系税收 无怨无悔一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市县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为行动指南,通过学习培训、结对帮带、实践锻炼和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上走向成熟、业务上不断创新、能力上全面锻炼、形象上更加优秀”的应用型、复合型青年干部队伍,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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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学习培训,提高青年干部综合素质

一是搭建学习平台。以市局三峡税校为平台,按照市局要求落实好“一日一题、一季一抽、一年一考”。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化培训为重点,要求全体青年干部必须报名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督促青年干部加强业务学习。三是抓好选派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青年干部参加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使青年干部获得更多的机会汲取新鲜知识。四是组织集中学习。鉴于青年干部所学专业及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加强青年干部学习联谊,进一步增强青年干部的沟通与交流,互相启发、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五是举办“青年干部讲堂”。由青年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实际上台讲解相关税收法规、纳税服务及其它综合知识,引导青年干部勤奋学习,打好理论功底。

(二)落实结对帮带,营造青年干部成长环境

一是实行“一对一”帮带。针对青年干部学历层次高、工作经历少、税收业务知识缺乏的实际情况,在各科室确定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老同志”对青年干部进行“一帮一、一带一”的帮带,以结对方式提升青年干部的业务素质。二是定期谈心谈话。各帮带老师要定期与帮带对象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学习工作情况,在生活上为他们解疑答惑、指点迷津,在学习上为他们指出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在工作上为他们详细点拨、传授经验。三是年底集中座谈。每年年底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帮带老师与青年干部进行集中座谈,青年干部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与收获,帮带老师对帮带对象进行点评,局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其汇报、帮带情况做出评价。

(三)注重实践锻炼,增强青年干部履职能力

一是加任务压担子。结合青年干部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在安排常规性业务和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敢于将一些急、难、险、重任务交给他们,使他们在承担“超能力”的工作中激发挑战意识和自身潜能,养成不怕失败、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意识,从而迅速成长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多面手。二是组织青年干部外出与市、县兄弟单位交流学习,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与做法。通过实地参观、交流、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让青年干部接受实地锻炼,进一步开阔视野,活跃思维,加深友谊,激发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形成共谋税事,加快发展的意识。三是进行革命传统和意志磨练教育。利用“五四青年节”组织青年干部开展“学习革命传统,弘扬‘五四’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的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四)开展文体活动,激发青年干部队伍活力

一是由青年干部为主,协助组织开展全局第四届趣味运动会,进一步激发青年干部的活力,树立地税部门朝气蓬勃的良好形象。二是利用县局书法、羽毛球、乒乓球、象棋等各类兴趣小组平台,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等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引导青年干部培养高雅文明的兴趣爱好和生活情趣,展现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风貌。

通过循序渐进的教育培训,分步骤、分阶段、全方位逐步提高青年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着眼发挥青年干部的优势,凝聚青年力量,激发青年干部工作热情,努力打造一支信念上诚、工作上勤、作风上实、品行上正、业绩上优的高素质队伍,推动地税实现科学发展。

税务系统个人汇报:心系税收 无怨无悔二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税”战略,促进青年干部健康成长,不断提高青年干部爱岗敬业的思想素质和建功立业的工作能力,帮助青年干部早日成长为骨干力量,结合我局实际,对青年干部培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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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和“全党都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的战略要求,紧密结合国税干部队伍建设和税收事业发展需要,以培养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业绩突出、勤政廉洁的青年干部队伍为目标,通过市县两级联动、组织引导、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激发青年干部内生动力,全面提升青年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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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国家税务局系统35周岁以下青年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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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德才兼备和一专多能相结合原则。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按照“一专多能、适应性强”的要求,努力培养综合素质优、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复合型人才。

(二)坚持组织培养和自我加压相结合原则。各单位既要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开展培养活动,也要要求青年干部明确目标,制定个人规划,自我加压,自觉提高。

(三)坚持学习提高和岗位实践相结合原则。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原则,让青年干部多岗位实践,鼓励青年干部到条件艰苦、任务繁重、挑战较大的岗位进行实践锻炼,培养他们的意志品质、心理素质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坚持组织管理和自主管理相结合原则。各单位要通过严格规范的组织管理,增强青年干部组织纪律性。同时,充分发挥其思想活跃、工作热情高的特点,引导其自我约束、自主管理。

(五)坚持岗位成才和有为有位相结合原则。要坚持在一线岗位中发现人才、使用人才、选拔人才的用人导向,引导青年干部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应有为”的职业发展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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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全面发展理念,建设学习型团队

1、学习目标。青年干部应当制定《个人学习规划》,确定短期和长期的学习目标。35岁以下青年干部自取得相应资格起两年内通过专业等级考试、会计资格证书;适应总局选拔领军人才的要求,努力取得硕士学位和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的英语等级;积极取得市局以上能手称号和“三师”资格,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在青年干部中“三师”比例达到20%。

2、学习形式。以“青年学堂”为载体,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网络授课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学习培训。市局每年举办一期青年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各县(市、区)局也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并鼓励青年干部走上讲台,自主授课、评课。结合学习规划,青年干部每年要制定自学计划,一般每年不少于300学时,并撰写不少于2万字的学习笔记。

3、学习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日常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和要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青年干部头脑,牢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情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扎实开展业务学习,系统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等相关业务,以及计算机、外语、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加强业务操作技能的练习。根据形势需要、岗位要求和干部个性特征,不断创新学习内容,持续提高青年干部税收知识、岗位技能和工作能力。

   (二)完善岗位锻炼机制,激励立岗成才

有计划地安排青年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接受多岗位锻炼,通过早压担子、多压担子、压重担子,培养青年干部独立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和实践创新的能力。

1、做好对新录用公务员的“传帮带”。为促进新录用公务员尽快转变角色,成为合格公务员,早日熟悉税收工作,掌握基础税收知识和基本工作技能,市局探索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工前军训制度。在上岗前,市局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到军营军训,加强其国防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培养其不怕吃苦、勇于担当的精神;二是职业指导员制度。各单位要为新录用公务员明确综合素质高的干部作为职业指导员,从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全方位地关心指导,加快促进其健康成长,新录用公务员要制定职业规划,明确方向和目标,主动请教,及时汇报,仔细揣摩,取长补短,加快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三是轮岗实习制度。利用一年试用期的时间,对新录用公务员不定岗,除参加省局组织的初任培训外,分阶段安排他们在办税服务厅、税源专业化管理岗等多个岗位和到大企业或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实习。市局将对每个阶段的实习情况进行测试,检验实习效果,并结合试用期满考核,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优秀新任公务员”。

2、有计划地开展定岗锻炼。市、县两级国税局应根据事业发展需求,有计划地安排青年干部到合适岗位实践锻炼。鼓励青年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引导他们把个人的职业愿景融合到组织目标之中,在国税事业的发展中实现自身价值。要用好用活公务员奖励政策,引导青年干部树立“小岗位大作为”的观念,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要探索健全青年干部定岗锻炼双向选择机制,明确青年干部定岗锻炼的方式、条件、对象和培养目标,鼓励青年干部立足岗位,开展“我为国税献一策”等活动,鼓励青年干部积极参加税收工作调研,探讨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每年至少完成一篇税收调研文章,并争取在市局以上刊物发表。

3、积极培养使用青年干部。加大培养使用优秀青年干部力度,鼓励青年干部在基层锻炼成长。完善人才库建设工作,对符合各类人才库条件的青年干部要及时选拔入库,发挥其专门人才作用,并放在匹配的岗位上工作;建立健全遴选制度,从基层公开选拔优秀青年干部充实到机关或重要岗位工作;鼓励青年干部参加领导职务的竞争选拔,完善竞争方式,在职数安排和资格设置上为他们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市、县两级国税局在选拔领导干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职数在35岁以下青年干部中定向选拔。全系统要努力形成青年人才在基层锻炼培养、优秀干部从一线选拔使用的良好格局。

(三)建立活动交流平台,促进共同提高

1.成立青年干部锻炼成长团队。市局成立青年干部锻炼成长团队,各县(市、区)局成立相应组织,建立统一领导、上下联动的组织管理体系。

2.建立网络交流互动平台。市局在扬州国税内网设置“青春税苑”版块,开辟好书推荐、培养动态、学习之友、职业规划、青春风采、意见建议等栏目供大家交流互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供稿,共同维护促进平台健康发展。

3、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青年干部按所在岗位,分业务类别成立学习小组,加强学习交流,互帮互学,每年适时组织经验交流、业务研讨、成果展示等活动。加强与各界青年的交流,积极与大学生村官、青年企业家、法院、检察院青年干部等交流联谊,增进友谊、互促互进。

4、开展能力竞赛活动。为树立全系统青年干部勤于学习、勇争一流的进取意识,营造青年干部成长的良好氛围,市局将每2年组织一次“青年能手竞赛活动”,采取全体青年干部个人预赛、各单位组队进行复赛和决赛的形式,分别以闭卷笔试、实战操作和答辩对抗等方式,以税收业务知识、行政综合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为主要竞赛内容,综合考评各单位青年团队及个人的专业知识、实践运用、语言表达、协作应变能力,评选出“最佳团队”和“十佳青年能手”。

(四)加强职业素质养成,树立良好形象

1.加强职业素质养成。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培育“热爱税收、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文明办税、诚信服务”的职业道德;规范日常执法行为,教育青年干部树立为国聚财尽职尽责,执法为民恪尽职守的责任意识;加强文化熏陶,引导青年干部建立诚信友爱、和睦互助、宽容合作、团结拼搏的人际关系;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和廉政教育,营造严守纪律、恪尽职守、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2.树立服务发展理念。教育青年干部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纳税服务是核心业务之一的理念,积极组织青年干部开展税企和谐共建活动,提供税收志愿者服务,为创造和谐的税收环境贡献力量。

3.开展奉献社会活动。市局机关和各县(市、区)局要建立一支人员稳定、乐于奉献、热心服务的青年志愿者团队,积极参与创建实践活动。以服务社会、奉献爱心为宗旨,号召青年干部开展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增强青年干部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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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培养工作

   加强青年干部的培养是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是为国税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证的现实需要。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培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强培养工作,努力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条件。广大青年干部应当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地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立志岗位成才,岗位建功,实现个人职业与国税事业的共同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培养合力

市、县两级党组要全面加强对青年干部培养工作的领导。人事和教育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相互配合,确保培养任务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各单位、各部门要引导广大税务干部发挥传帮带精神,关心青年干部成长,凝聚共同愿景,延续传承发展,形成培养合力;要加强与青年干部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掌握其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情况;要切实想办法解决青年干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为其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增强他们的组织认同感和归属感;要积极开展适合青年干部成长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他们的团队协作意识和能力。

(三)建立考核制度,体现激励效应

加强市县两级的整体联动,将培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促进各单位进一步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局应建立健全培养工作的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竞争机制和考核机制,并加强对学习锻炼情况考核结果的运用,及时发掘并表彰培养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青年干部在公务员年度考核述职中,要汇报一年来学习锻炼的内容和收获,负责考核的单位和部门要将青年干部学习锻炼的态度、表现和成果列入考核内容。

税务系统个人汇报:心系税收 无怨无悔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整体依法行政水平及执法质量,根据《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法制人才是指能熟练运用财经、税收、会计、审计及其他涉税相关法律法规,准确处理本系统内复杂行政法制事务的专家型、复合型的专门技术人员。

第三条法制人才选拔是指对系统内拥有财经、税收、会计、法律等一般知识的人员,经过个人申请、组织筛选等程序,将其确定为法制人才培养对象(法制学员)的活动。

第四条法制人才培养是指对系统内拥有财经、税收、会计等一般知识的人员通过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或对拥有法律类一般知识的人员通过专门的财经、税收、会计知识培训,使其成为专家型、复合型专业人才的培训活动。

第五条法制人才培养旨在利用高校优质理论资源、本地区社会实践资源及本系统内优质实务资源,努力培养一支具有宏观视野、综合执法能力、应对复杂法务事项和创新法制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

第二章法制学员选拔条件及名额分配

第六条法制学员选拔面向扬州市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及市直各单位,各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局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联合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七条法制学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及业务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税务系统工作满3年且近三年内公务员考核在称职以上;

(2)专业类型或学习经历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有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为法学、会计、财经、税收或相近专业;

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

非法学、会计、财经、税收类专业本科学历,已取得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专业等级考试征管类或稽查类中级以上证书;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经单位特别推荐的优秀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

第八条法制学员名额计划为50名左右,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各6名,市直单位各2名,机关处(室)3名。

第三章课程设计及学制安排

第九条课程设计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适应税收法制工作实际为统领,分为专业理论及实务两方面。

理论课程从国家规定的税务硕士课程、法律硕士课程、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课程、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课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课程中选取;实践课程按本系统征管、稽查、评估、案件审理、执法督察、行政复议(应诉)等业务需求设置。

第十条学制为三年,学习形式采用集中授课、实践课程老师指导实践与法制学员自学相结合,学员提前完成相应学分且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毕(结)业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毕(结业)。

第四章导师组成及人才培养

第十一条聘请江苏省内高校及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所授课程与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课程相同或相近的人员担任理论课程导师;

聘请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大中型企业和本系统内乐于从教、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及在业务上被社会(群众)公认的人员担任实践课程导师。

法制学员应按自己的研究旨趣从理论导师库中自主选取论文指导老师,被选导师应认真指导学员完成相关学业,一名导师原则上不得指导超过三名法制学员,市局可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剂。

实践类导师由市局统一分配。

第十二条人才培养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结合学员录取时所适用的录取条件,采取分类、分级管理。市局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将分别与学员协商制定适合其自身发展的“三年培养方案”。

第十三条分类管理按下列方法进行:

对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跨专业的尚未取得的执业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同时指导其撰写税收科研论文,以提升全系统税收科研站位。

对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或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法律硕士入学考试,获取法律硕士学位,以提升其科研能力。

对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注册会计师资格或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或参加法律硕士入学考试,获取法律硕士学位,以提升其科研能力。

对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相关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分级管理按下列方法进行:

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学员,如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需定向报考扬州大学,以便于学员通过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后集中办学及与扬州大学联合办学。

上述未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员,仍与其他学员一起按本法第十二条制定的“三年培养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五条学员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法律硕士学位或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按市局有关奖励规定申请奖励。

第十六条所有分类、分级培养的学员均需完成实践类导师所制定的实习计划方可毕(结)业。

第五章培训经费及场所

第十七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及本局相关规定支出并纳入本局教育经费预算。

第十八条理论课程培训场所以本市系统内场所为主,必要时可按课程要求到省内高校或江苏省税务干部培训学校集中培训。

实践课程一般安排在实践导师所在单位进行。

第六章法制学员毕(结)业条件及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法制学员毕(结)业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完成理论、实践课程相应的学时及导师布置的作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2)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3)完成一篇不少于两万字的毕(结)业论文并通过导师组答辩;

(4)其他考核。

第二十条法制学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学员参加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市局将组织报考学员进行适当的考前集中培训。

已经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试、注册会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的学员,鼓励其对税收、会计、法律前沿问题进行研究并撰写科研论文。

第二十一条法制学员毕(结)业后,由扬州市国家税务局颁发《扬州市国家税务局法制专业人才》证书并编入市局《法制人才库》或《执法督察人才库》,学员所在单位应发挥其所学之长,优先安排适当工作岗位。

第二十二条市局在学员毕(结)业后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的后续集中学习或各种形式的理论与实务研讨,学习内容为涉税理论与实务前沿问题,并鼓励其撰写相关涉税科研论文,学习形式为聘请涉税领域知名学者、实务精英或本系统内优秀人才进行专题讲座。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法制学员参加培训前,应与所在单位签订《法制专业人才培养协议书》。第二十四条扬州市国税局政策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共同负责全市系统法制人才的选拔、培养与管理工作,班级日常管理由本局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人事处、教育处协助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税务系统个人汇报:心系税收 无怨无悔四

为认真落实省局提出的“人才强税”战略,促进青年干部健康成长,提高青年干部适应地税发展需要的能力,进一步推进青年干部培养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营造有利于青年干部健康成长和优秀青年干部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结合我局青年干部现状和工作实际,特制定青年干部帮带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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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市县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为行动指南,通过学习培训、结对帮带、实践锻炼和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上走向成熟、业务上不断创新、能力上全面锻炼、形象上更加优秀”的应用型、复合型青年干部队伍,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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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学习培训,提高青年干部综合素质

一是搭建学习平台。以市局三峡税校为平台,按照市局要求落实好“一日一题、一季一抽、一年一考”。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化培训为重点,要求全体青年干部必须报名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督促青年干部加强业务学习。三是抓好选派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青年干部参加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使青年干部获得更多的机会汲取新鲜知识。四是组织集中学习。鉴于青年干部所学专业及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加强青年干部学习联谊,进一步增强青年干部的沟通与交流,互相启发、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五是举办“青年干部讲堂”。由青年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实际上台讲解相关税收法规、纳税服务及其它综合知识,引导青年干部勤奋学习,打好理论功底。

(二)落实结对帮带,营造青年干部成长环境

一是实行“一对一”帮带。针对青年干部学历层次高、工作经历少、税收业务知识缺乏的实际情况,在各科室确定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老同志”对青年干部进行“一帮一、一带一”的帮带,以结对方式提升青年干部的业务素质。二是定期谈心谈话。各帮带老师要定期与帮带对象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学习工作情况,在生活上为他们解疑答惑、指点迷津,在学习上为他们指出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在工作上为他们详细点拨、传授经验。三是年底集中座谈。每年年底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帮带老师与青年干部进行集中座谈,青年干部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与收获,帮带老师对帮带对象进行点评,局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其汇报、帮带情况做出评价。

(三)注重实践锻炼,增强青年干部履职能力

一是加任务压担子。结合青年干部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在安排常规性业务和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敢于将一些急、难、险、重任务交给他们,使他们在承担“超能力”的工作中激发挑战意识和自身潜能,养成不怕失败、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意识,从而迅速成长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多面手。二是组织青年干部外出与市、县兄弟单位交流学习,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与做法。通过实地参观、交流、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让青年干部接受实地锻炼,进一步开阔视野,活跃思维,加深友谊,激发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形成共谋税事,加快发展的意识。三是进行革命传统和意志磨练教育。利用“五四青年节”组织青年干部开展“学习革命传统,弘扬‘五四’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的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四)开展文体活动,激发青年干部队伍活力

一是由青年干部为主,协助组织开展全局第四届趣味运动会,进一步激发青年干部的活力,树立地税部门朝气蓬勃的良好形象。二是利用县局书法、羽毛球、乒乓球、象棋等各类兴趣小组平台,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等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引导青年干部培养高雅文明的兴趣爱好和生活情趣,展现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风貌。

通过循序渐进的教育培训,分步骤、分阶段、全方位逐步提高青年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着眼发挥青年干部的优势,凝聚青年力量,激发青年干部工作热情,努力打造一支信念上诚、工作上勤、作风上实、品行上正、业绩上优的高素质队伍,推动地税实现科学发展。

税务系统个人汇报:心系税收 无怨无悔五

各位领导:

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我对自己在税收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做以简单汇报,并进行自我批评,欢迎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批评帮助,我将以积极诚恳的态度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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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能够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地税局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我局的各项工作,特别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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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际工作中看,自己能够在完成主管的工作上动脑筋、想办法,既力争完成工作,也不失有一些创新的举措,但从目前看,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宽阔,层次还不高,还没有完全脱离过去的老路子,没有走出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的误区。具体到组织收入方面,一是力度有所弱化,致使干部不敢有所作为。二是对一些税源调查不准确。三是欠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浮在上层时间多,沉入基层时间少。坐在办公室时间多,深入基层检查帮助少,总感到基层那点事自己都经历过,都比较清楚,沉不沉下去必要性不大。每次深入基层进行调研都是带着课题或任务来去匆匆,多是以听汇报为主,对基层一些工作或问题只是了解表面,没能静下心来,深入研究探讨。调研时与主管领导交流的多,与具体工作人员和其他领导沟通的较少,也没能更多地深入到职工群众中,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总认为下次不忙时再说。可工作一忙起来,就又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放在事务性工作、各种会议以及工作应酬沟通上。二是布置工作任务多,搞好工作结合少。上级有了指示要求,立即布置下去,并要求限时完成,没有根据基层的实际情况,很好结合,使基层工作出现忙乱,往往过多注重对上负责,而忽略对下负责,过多重视完成任务,而轻视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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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上,存在着抓得不实、形式多、具体指导少等现象。有时只注重开了多少会,下发了多少文件,提出多少要求,而忽视了具体工作的指导,导致有些教育活动,有好的开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在廉洁自律上,存在要求不严现象。按照 “两个务必”的要求,对照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进行自查,我认为作为局长,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时刻注意言行举止,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己虽然能够坚持原则,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但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一些细节上还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在接待上级领导和横向沟通上,有时感觉过于苛刻有伤感情或碍于面子,出现过超标准接待问题,现在看来这些现象都是对自己要求不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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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着说的多,具体工作体现少。无论是在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过程中,还是平时工作安排中,会议讲话里,都把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时常挂在嘴边,说的比较多,而在具体工作中体现的不够。主要表现在对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不够到位,党的民主生活会开得少,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得不够及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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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2005年确定了“搭建一个平台,夯实三个基础,实现两个上水平”的工作目标,以及“单项工作争一流,整体工作进位次,基层建设创一流”的工作要点,但在具体的实施方面,存在着落实不够好的问题。

在以往的工作中,我有时犯急躁情绪,伤害了部分同志的感情,挫伤了一些同志的积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力争如何做到急而不躁,为创建和谐机关做好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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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落实各项工作中,我首先要与领导班子要统一思想,深入基层、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坚定一抓到底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做好督导,对抓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充分重视,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切忌官僚主义、本本主义。另一方面,要严明工作纪律,以制度管人,把局内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奖惩,如何做到奖罚分明,在全局营造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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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领导班子将采取多种形式,多与同志们谈心、交心,并加强班子成员内部的思想交流,增强整体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

2007年民主生活会自查发言(税务),仅供学习,转载请注明出处。

税务系统个人汇报:心系税收 无怨无悔六

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近日,市局党组下发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在分局党支部的组织下,我紧密围绕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主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学习了杨善洲同志的先进事迹材料,同时还学习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等党纪条规。 通过学习,我剖析出自身在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纪律,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遵守组织人事纪律,遵守廉洁从政有关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对照杨善洲同志的先进事迹,我在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和加强党性修养方面找差距、摆不足,认真开展自我批评。此次民主生活会,请各位领导和同事给我提出真诚的宝贵意见,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找准原因,明确整改方向,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下面我把自己的思想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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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国的必然要求。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

人,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们必须加强从政修养,才能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公仆,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一要注重政治修养,努力做政治上的强者;二要注重理论修养,努力做学习上的勤者;三要注重道德修养,努力做思想上的纯者;四要注重能力修养,努力做工作上的能者;五要注重作风修养,努力做品行上的正者;六要注重纪律修养,努力做自律上的严者。

<>学习杨善洲同志的先进事迹,就是要学习他忠以报国、恪守信念的执着精神,在创先争优中锤炼政治品质;学习他诚以修身、一心为民的探索精神,在创先争优中培育公仆情怀;学习他勤以自强、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在创先争优中改进工作作风;学习杨他检以养德、知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在创先争优中树立高尚情操;学习他信以立业、矢志不渝的无私奉献精神,在创先争优中坚定政治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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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自我剖析,和与身边的同事进行谈心交流、征求意见等,我发现自身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虽然平时自己能认真看报和阅读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也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治学习,但

有些流于形式,很少作认真的思考,也不背诵熟记,只是粗略地浏览相关理论,理解不透,掌握不深,知识面窄,已经给自己工作带来了不便,影响到自己业务工作的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对个人党性修养提高的重要意义没有系统、深刻的理解,使得自己不能很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只是口头上说,而要付诸行动。我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表现为群众观念不牢。没有很好地贴近人民群众,也听不到他们的心声,更缺乏对他们关心和帮助。

<>国税各项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提高创新能力,不断在创新中寻找高效的工作方法,才能推动征管基础建设、专业化管理、能力作风建设等“三个提高”。我一直在努力培养创新思维,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仍然存在着经验主义和本本主义,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存在一定的观望和畏难思想,对于在工作中所遇到的难题还缺乏突破的勇气和胆识。

<>作为某税务分局领导班子的成员,有时不太善于站在全局的角度和更高层次上思考问题,在具体的工作中没能完全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如:分析建议、出谋划策的参谋作用;联系群众和沟通信息,上传下达、承上启下的作用等等。

存在以上问题,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但最重要的是由于主观方面的原因,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

首先,是对学习还不够深入,认识不够全面,理解不够深刻,

思想观念更新不够快,传统的发展观仍然存在,没有系统形成推动工作全面发展的战略思维,运用党政理论以及一些先进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不强。

其次,宗旨观念有所减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要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这就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熟悉业务,为纳税人多想一点,严格按照法律和规定的程序办事,热心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才能切实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在工作方法上还没能做到统筹兼顾。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够强,还没能完全掌握科学的领导方法和艺术,在各项工作中还不能做到统筹兼顾。

第四,工作作风没能真正做到严、细、深、实。工作上重组织部署,轻指导落实,说的多做的还不够,安排的多,检查督促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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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重在政治学习中不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政绩观。工作中要始终以一名党员的心态,积极投入到税收工作中,要积极组织,认真参与,确保取得实效。要时刻加强自身学习,在组织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学习的同时,带头学习,从而坚定理想信念,巩固宗旨意识,提升能力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更加坚持学习贯彻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纪律,始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进一步领会征管与服务是税务部门两大核心业务的重要性,对分管工作的认识再提高一点,安排再靠实一点,督促再坚决一点,

落实再细致一点,不断提高分局的征管基础水平、专业化管理水平,提升干部的能力作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进扬州外向型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守党的纪律,顾全大局,注意维护班子团结和威信,按照分局的整体分工和工作部署,抓好工作。

<>在工作上踏实认真,尽职尽责。要以是非观念和共产党员应有的胸怀,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各项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为国税事业添砖加瓦。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保持艰苦奋斗的生活作风,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行为,严格要求自己,注重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定,遵守市局的各项制度,自己做到并带头努力做到:立足学习,深化思想认识;立足本职,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立足职责,警钟常鸣,自我教育,练好内功,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努力做到勤政廉政,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汇报完毕。请各位领导和同事对我进行批评帮助。

税务系统个人汇报:心系税收 无怨无悔七

我公司与20xx年4月12日至20xx年5月10日对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景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资料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多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20xx年1月—20xx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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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

主营:

注册资金:

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06年实现营业收入2006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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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其中:

2、营业税: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缴纳纳营业税元。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其中:

5、堤防费: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20xx年应缴堤防费元。

6、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教育发展费: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教育发展费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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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xx年度-20xx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到达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无

3、房产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无房产税

4、车船使用税:我公司拥有小车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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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为职工4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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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度-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

企业税务情景自查报告的基本格式:

1、企业基本情景

2、企业前几个月(或者一年,看税务机关检查的期间)的收入、税金、税负情景

3、如果税负低说明原因

4、企业在对自我的收入交税等进行自查的情景,有无问题

税务系统个人汇报:心系税收 无怨无悔八

根据x地税直查(20xx)2002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x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4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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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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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景,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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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经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景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04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向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x地税直函【2004】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税务系统个人汇报:心系税收 无怨无悔九

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情景自查工作的通知》(xx国税函〔20xx〕72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认真对照自查资料,逐一对工作落实情景进行梳理,现将自查情景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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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认真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对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等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对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擅自指定服务单位、不强制指定服务单位。

(二)按要求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明确税收执法权力项目,充分落实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并对取消和下放情景开展自我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公开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公开权力运行,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税务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我局严格按照开展“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的“涉税中介”现象进行逐一排查,并公布对外办公电话,理解广大纳税人的举报。经排查,未发现任何违法违章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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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在面临经济增速放缓、重点税源局部萎缩等不利因素情景下,经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与纳税评估、实施行业税负水平监测、加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与监控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了组织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一是在努力抓好重点税源的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强化纳税评估、挖掘税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

二是全面开展管户清查工作,摸清税源底数,对未到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加强管理和监管,对已到达起征点的按实际经营情景进行定额调整。三是对低税负、零税负的企业,严把审核关,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力度。

今年1-4月,我局共组织全口径税收收入21.485万元,比去年同期12.584万元增收8.901万元,增幅为70.7%,国税税收收入增幅居全市第一。其中中央库累计收入14.784万元,比去年同期8.102万元增收6.682万元;省库累计收入1.598万元,比去年同期1.656万元减收58万元;市县库累计收入5.103万元,比去年同期2.826万元增收2.2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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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务总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由于我局所辖企业没有邮政及电信行业,20xx年下半年“营改增”试点工作暂无成效。截止20xx年5月,“营改增”试点工作暂未扩大至其他行业,我局将进取关注有关工作部署,将“营改增”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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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严抓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及宣传辅导工作,经过加强宣传,一对一地辅导贴合条件的纳税人,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未达起征点、贴合减免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微企业,应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100%给予享受优惠政策。目前暂未发现起征点以下征收增值税或变相多征税的情景。

20xx年全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共34户,共享受减免税额18.16万元;20xx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我局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共有35户,共享受减免税额2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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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文件精神,对照所管辖企业情景及时详细核查,未发现有贴合该政策的情景。下阶段将进取跟踪企业相关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情景,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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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严格按照相关税收法规政策,进取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经过规范、指导、加快出口退(免)税管理,切实将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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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局高度重视安居工程建设,截至目前,我局暂无相关企业有上述改造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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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局进取核查所辖企业,目前暂无上述需要落实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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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高度重视。经过加强宣传,一对一辅导辖区内贴合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保证了优惠政策的100%落实,得到了市局的认可和纳税人的一致好评。经过政策的落实,20xx年第四季度,我局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有2户,累计加速折旧扣除额12.40万元;20xx年第一季度享受政策的企业1户,累计加速折旧额6.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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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取核查所辖企业,暂未发现有相关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等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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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根据相关规定,进取解读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我局暂无相关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税收政策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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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进取推行网上办税,引导纳税人开通网上办税、利用网上办税大厅进行在线申报、预约办税等涉税事项的办理。推广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加大自助办税终端推广应用数量和覆盖范围。网上办税和自助终端机办税打破了实体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和人力资源的限制,使纳税人能更便利、更灵活地自助办理税务事项,节省了办税成本,提高了办税效能。

税务系统个人汇报:心系税收 无怨无悔十

xx国税局:

我公司是xx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xx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景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景。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景。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团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景。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景;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景;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景;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景。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景

不存在开具不贴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景: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贴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贴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到达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到达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税务系统个人汇报:心系税收 无怨无悔十一

近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为了有序开展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厦门市国税局决定以企业自查为先导、以税务机关抽查和重点检查为保障,组织该市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出口企业及外贸供货企业开展税收自查。

此次自查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在20xx年度和20xx年度办理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退(免)税的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外贸出口供货企业。以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及供货源为自查重点,对照检查是否存在税收违法与违规事项。如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本次自查实施“阳光稽查”,鼓励自查自纠。税务机关将筛选出口退税企业自查名单,告知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法规政策、税收检查重点及企业自查自纠的法律职责与权益,根据企业自查报告审查情景,确定抽查和重点检查对象。企业自查出的税收问题,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自查阶段隐瞒问题不报告,或不按规定如实报告的,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将依法处理。企业还应逐条对照税收检查问题,如实填写自查报告,若违规应逐笔列示;应缴(收回)税款的,需说明税款的所属期间,经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解缴入库。

相关企业可从市国税网上下载自查表报,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递交自查报告。企业应报送税收自查承诺书,出口退(免)税企业自查报告及附表,外贸供货企业税收自查报告及附表。报表均以纸质与电子数据两种方式报送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方法为登录国税网站-“办税大厅”-“自查报告报送”。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20xx年至20xx年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景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景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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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xxxx,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x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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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xx年至20xx年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景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营业税检查情景:截止20xx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x元;城建税:x元;教育费附加:..元;土地增值税:x元;水利基金:2x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xx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12.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此刻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所以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代扣税检查情景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景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进取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x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x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我的错误,除进取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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