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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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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模板14篇)
2023-11-11 04:58:54    小编:

在工作、学习或生活中,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心得体会,它们可以启发我们不断成长和进步。在写心得体会时,可以提供一些个人的感悟和思考,使文章更具个性和深度。以下是一些精心筛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总结和总结写作有所帮助。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篇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法,侯马市食安办在近日举办了侯马市学习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班。邀请了临汾市食药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张继海、临汾市食安办专家杨印榜两位为主讲嘉宾,组织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食品安全人员,农委、畜牧中心、食药监局食品执法人员、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从业人员等,共1500余人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培训会由政府办副主任高晓勇主持。

副市长高剑云参加了开班仪式,并要求参加培训的全体人员要结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专题学习,进一步掌握和理解《食品安全法》有关知识,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迅速大规模、多层次的开展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食品安全,促进侯马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积极贡献。

市食安办副主任、食药监局局长张悦繁就学习贯彻落实培训会议精神作了讲话,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新《食品安全法》,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确保该市食品安全工作形势的稳定向好发展,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希望通过培训能够提高广大监管服务对象对新法的认识和社会责任感,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张继海首先讲解了新《食品安全法》修订的背景和过程,接着深入讲解了新《食品安全法》的亮点,运用大量的食品安全案例,将食品安全法的主要法条和最新规定,详细诠释行政许可、行政配合、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中的主体责任。杨印榜通过对新法的归纳梳理,以行政法为主线,深入讲解了新法的严监管、严处罚、严标准及问责机制。

为确保培训成效,培训会结束后,食安办组织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新法的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了95%,起到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目的,取得了圆满成果。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篇二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死的还要多,而我国公路运输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切切实实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蒙受明确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也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欠缺,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其乐融融一张张团圆的歌舞升平灰飞烟灭。

在血的经验和教训的照映下,让我感到信念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释放出来的灵魂。法规现在开始我一定严格遵守诸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从法律,时刻以清醒的意念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的痛苦和遗憾。

毕竟,命大于天!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篇三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安全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和网络安全,网络安全法应运而生。作为一名普通的网民,我们有责任学习和遵守网络安全法。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学习网路安全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网络安全法对于我们个人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首先,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如何保护自己的网络安全。其次,它能够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让我们意识到个人在网络空间中的合法权益,掌握正确的维权方式和途径。此外,学习网络安全法还可以提高我们的网络判断力和辨识力,帮助我们更好地辨别和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第二段:不良网络行为的危害。

不良网络行为是一个严重的网络安全问题。网络暴力、网络诈骗、网络谣言等不良网络行为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这些行为可能会损害群众的利益和权益,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我们有责任遵守网络安全法规,呼吁广大网民共同打造清朗的网络环境,维护我们的网络安全。

第三段:网络安全知识的学习。

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是非常必要的,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网络安全的相关知识,掌握对于网络安全风险的预防和处理方法。网络安全知识的学习不仅依靠于自学,还需要依托政府、学校、社会组织等具有专业性背景的机构。通过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网络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为了更安全、更稳定的网络环境而做出贡献。

第四段:加强网络安全保护。

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是每个网络用户应尽的义务。在网络使用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守相关的网络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他人的合法网络权益保障创造条件。在网络使用过程中,我们需要加强对于软件的保护,不给恶意软件的侵入提供机会。同时,也需要保持网络素养,不轻易暴露个人信息,提高免疫力,有效的降低网络风险。

第五段:结语。

网络安全事关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社会的切身利益,需要得到更好地保护。作为一名普通的网民,我们有责任把网络环境维护得更好。通过学习网络安全法,我们可以不仅了解网络安全的规章制度,还可以为自己的网络安全做好保护措施,提高自身素养,在应对网络风险方面更加从容自信。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篇四

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不断学习新的教育理论积极进取锐意创新。

全国人大会xx年x月x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抢答,气氛活跃又紧张!通过这次;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全国人大会20xx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们集团作为在安全评价行业资深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全体员工在公司总裁李志宪博士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新法“有奖问答”活动。

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抢答,气氛活跃又紧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

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

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作为一名安全评估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

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六十九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

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社会中介组织违反规定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鼓励从业人员参与外,还应当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发挥市场机制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我深深的为此感到欣慰!中介机构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的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很利好的消息,将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今后在从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评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公司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

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我就是明天!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篇五

心得体会。

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不断学习新的教育理论积极进取锐意创新。

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国务院拟设食品安全委员会,草案增加了有关规定,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对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草案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此前,草案中确立了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实施分段监管的体制,并强化了各部门具体的监管责任。

明确民事赔偿优先。

草案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草案还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

说明书。

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名人代言“问题食品”将被严惩,草案增加多条规定,严惩组织、机构或个人代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同时,草案还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除食品安全法草案外,会议还继续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和保险法修订草案,这三部草案有望于2月28日会议闭会时通过。

什么是食品,对于这个名词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它就是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品。什么是安全,通俗地讲就是使人的身心健康免受外界因素影响的状态,人类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害的隐患。

近年来,一系列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接连发生,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红灯频闪,大家从新闻及媒体上或多或少都看到听到让我们百姓痛心的食品事件,这些事件接二连三地爆发,让我们对入口食品的安全产生了质疑。20xx年的南京冠生园食品厂月饼“陈馅新做”事件使消费者惊愕;20xx年阜阳地区婴幼儿长期食用劣质奶粉会导致婴幼儿营养不良、生长停滞、免疫力下降,进而并发多种疾病甚至死亡的事件令人痛恨;20xx年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消费预警,称其抽检的30多件多宝鱼样品全部含有可能致癌的禁用渔药残留,严重影响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这些事件让人们一次次“领略”了不法生产经营者见利忘义的“黑心”;20xx年三鹿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事件。一种叫做三聚氰胺的化工原料原本是一个陌生的词汇,瞬间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其添加在原奶或奶粉中可以使蛋白质增加的成份,三聚氰胺竟然成了黑心企业牟取暴利的“秘密武器”。正是它导致了众多婴幼儿得结石,给我们下一代的成长造成了阴影……老百姓对端上餐桌的食品、对“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的牛奶梦终于破碎了。形形色色的鲜艳的食品使大家疑虑重重:我们到底还能吃什么?!

就是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于20xx年2月28日上午9时,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的165名全国人大会委员按下手中的表决器,以158票高票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寄托着全国人民沉甸甸的期盼和重托的《食品安全法》终于诞生了。

20xx年4月11日在青岛啤酒公司,全国人大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就《食品安全法》给大家进行了解析。李主任解释,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有多方面的深层次原因,暴露了现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完善,食品检验不规范、责任不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有必要对现行的食品卫生制度加以补充、完善,所以制定《食品安全法》。李主任介绍,食品安全法监管方式的转变主要有以下重点: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确立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为食品的风险检测与风险评估机制。国家以风险评估的结果为依据,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企业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许可、进出口管理等监管,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进行处置,如报告、评估、召回、查封、处罚等。相较于以前仅关注产品的外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管方式,这种以加强检测、评估和检验的监管方式更注重产品的内在质量。对食品监管方式进行观念的转变。

“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两个字的差别,表明了从观念到监管模式的转变。”李援主任说,“食品卫生,通俗讲就是‘干净’,而食品安全则涉及到无毒无害。这是由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外在为主,深入到食品安全的内在因素来进行监管,并且导致了监管方式的转变。”伴随科技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食品工业的不断进步,食品中添加了其他成份,比如各种添加剂、防腐剂等。这些成份的毒害性是眼睛看不到、手摸不到、鼻子闻不到、嘴尝不出来的。所以说食品安全事关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企业诚信与行业发展、政府威信与国际声誉、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

最后以温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束语,“绝不能以损害人民生命健康来换取企业的发展和增长”。人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大,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一定要确保食品安全。

首先,我们应该到正规商店里购买食品,不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要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品牌;仔细查看产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不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食品是否适合自己食用;不盲目随从广告,广告的宣传并不代表科学,是商家利益的体现。

其次,大学生应注意哪些饮食卫生习惯?白开水是最好的饮料,一些饮料含有防腐剂、色素等,经常饮用不利于大学生和少年儿童的健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肠道寄生虫病的传播;生吃的蔬菜和水果要洗干净后再吃,以免造成农药中毒;选择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尽量少吃或不吃剩饭菜,如果吃剩饭菜,一定要彻底加热,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不吃无卫生保障的生食食品,如生鱼片、生荸荠;不吃无卫生保障的街头食品;少吃油炸、烟熏、烧烤的食品,这类食品如制作不当会产生有毒物质,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条件允许的话我们可以多喝纯牛奶和酸奶,多吃水果,少吃反季节水果。

通过对食品安全的学习,让我更加注重对待“吃”如何吃才算安全,才算健康,如何食物搭配才更有营养,哪些食物是不安全的?哪些食物较为安全?在实际生活更好的应用,努力做到让自己和家人以及身边的朋友吃的更安全、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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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篇六

新安全生产法出台,各个电力企业展开了安全教育和宣贯的强大攻势,为此也引发了笔者关于安全法制严管与善待的一点思考。

什么是严管和善待?严管就是严格管理。就是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学习中严格进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承担管理责任,做好制度的落实监督和带头执行工作;对于员工严管就是用规章制度来规范行为,用工作标准来规范工作程序,遵守制度,执行岗位标准,把工作做到位,保证工作时间、质量和效率。善待就是要和善对待。善待就是企业要把员工权利赋予员工,要把员工凝聚在一起,为员工创造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提供员工的成长平台。管理者要关心员工的工作状况,学习情况和工作业绩,员工要对自己的岗位有敬畏之心,要对企业有感恩之心。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从岗位中获取知识,增长技能,保证岗位工作的完整性和严肃性。

为何要严管?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企业的发展历程可以总结出,一个企业要发展就必须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一个企业要进步就必须严格落实制度,不能让制度成为摆设。企业滑坡,出现问题很大程度上都是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员工把制度规范抛之脑后,没有约束就没有规范。每个企业都有制度,为什么不执行,就是没有严管造成的。许多管理人员认为严管会得罪人,让大家不好过,失职以宽,这是没有担当和责任感的表现,如果管理者不严管,企业就不会发展和进步,所以在任何时候,严管是对管理者基本素质的要求,更是企业发展进步的保证。

为何要善待?善待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关爱,是心与心的沟通和回报。每个企业都是员工付出的主体,更是员工的依靠和支撑。所以企业善待员工,为员工提供应得的福利,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学习环境,是体现企业以人为本的根本方式,也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有效手段,会提升员工善待企业的感恩心理。

如何能做到严管与善待?古人云:严是爱,松是害。在企业管理中,严是大爱。“严”字是生产的“保证”,生产必须“严”字当先,“管”字当头。善是基础,严管要发自内心,用心善待员工,培养员工的感恩之心。

首先是严格管理落实制度决不手软,学习制度讲明道理以人为本。企业管理者就是制度的第一执行者,在制定制度过程中,一定要依法有据,一旦制度形成,就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管理者要带头执行,并要监督员工执行,成为监督者,在保证制度落实方面,决不能够手软。大家做到严格制度落实不松劲,严格事故惩处不留情不变通,严格检查不手软就可以避免事故发生。在严格管理过程中,人是根本,要组织干部员工学习制度,学懂制度条文,岗位规程流程标准,大家都对工作制度从心里上认同,愿意主动遵守和执行,才能事半功倍。

其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干部员工违规同责。制定制度是要求企业全体员工执行,尤其是管理干部更要带头执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管理干部,根据制度要采取重罚措施,以保证生产秩序稳定;建立戒免谈话制度,对于管理不严格的管理人员要作好戒免谈话;保证管理人员责任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在制度落实和执行中,管理人员和员工一起严格落实制度,企业就能形成用制度管人,发生事件用制度衡量的思维好习惯。

再者,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人文关怀。严管彰显爱,管好思想是真爱。严管不是无情,在严管的过程中,要把善待体现出来。善待更是一种美德,一种力量,是温暖人、凝聚人、激励人、教育人、感化人的力量。在严管中需要推行热情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的管理行为,需要培育刚性制度、人文关怀的文化。要通过学习教育,从思想上让干部职工认识到严管和善待是相互统一的。强化员工的法制意识,通过人文关怀,可以建立班组事务公开听证活动,协助管理帮扶教育、心理调适等做法,让员工委屈有处诉说,困难有处求助,意见有处反映,化解员工思想上的抵触情绪,真正让员工违反制度受到处罚做到心明气顺。同时“管理处罚要给员工一个说话的权利”,设置员工“议事室”,使管理处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这样既严格管理员工,又能善待员工,形成良好的企业安全法制氛围。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篇七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议案。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新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对原法进行了修改,涉及修改的条款达70多条。修改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在对新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中,以下几点对笔者启迪深刻。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安全生产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人。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把原法“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修改为“为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修改前的安全生产法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落脚点,经济发展高于安全生产,这不符合以人为本的时代要求和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义。修改后的表述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克服了这一问题。新法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的规定,使立法理念得以提升,更加科学、更加人性。总之,这部法律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使其成为一切工作的根本,也是立法的根本。

二、确立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明确了乡镇基层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

在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例:一些违法的企业总是躲在小街小巷里,只靠安监部门很难发现,而乡、村和居委会能搞得清楚哪个地方有违法企业。只有强化乡、村一级的责任,才能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及时消除隐患。为此,新法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明确了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四是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五是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六、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七、创新工作,引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新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一是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三是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八、大幅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违法成本低被认为是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等都加大了处罚力度。

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第一,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明文。第二,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第三,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新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这样规定充分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这些修改突破了现行法律的很多处罚规定。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篇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即将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也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就是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以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

落实安全生产法,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张居正曾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说的就是抓落实的至关重要性。安全生产法实施多年,但生产安全事故仍然频发,关键是已确定的政策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首先就要求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严肃法纪,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保好驾、护好航。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要始终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从业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并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并与经济利益挂钩。使每人都明确自己的安全工作目标、职责和权益,激发广大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落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就是要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

规章制度。

;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化,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标准,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和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首当其冲,需要通过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内容来贯彻安全生产法,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其次,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尤其是要加强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坚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安全生产培训。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们作为在国有企业、冶金企业的职工,全体员工在郭勤宇部长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学新法、谈体会的活动。

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学习和努力理解新法的要义,气氛活跃又紧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

作为一名安全管理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地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对十大问题进行明确:。

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的目标;。

2、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落实明确相关责任;。

3、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4、在冶金行业明确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5、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6、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7、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8、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9、明确乡镇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10、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生命至高无上的安全理念,体现人类文明发展的本质。“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作为一名安全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第二十二条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以及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我深深的为此感到欣慰!安全员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的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很利好的消息,将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今后在从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全员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球团部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公司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篇九

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安全生产事故,屡屡代价沉重。但我们同样必须面对的现实是,在安全生产事故方面,不少地方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事故频发,公众普遍认为是违法成本低,企业不上心,监管不给力。

因此,提高违法成本,加大用人单位、监管部门在保证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赋予职工更多“话语权”,让职工的生命、健康更有保障,这是《安全生产法》颁布实行20xx年后大修须达到的目的。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无疑更有利于监管任务的完成和监管职能的实现。加大责任、加重处罚、加强监管,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可谓下了“狠手”。

想想那些因为企业漠视、监管纵容而在安全生产事故中逝去的职工,想想他们破碎的人生和家庭,无疑,更加严格的监管和处罚,是对生命负责、对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必然选择。人们期待,完善后的新法能够真正得到落实和执行,让职工因安全生产事故伤亡的人数能够明显下降,让安全生产成为每一个企业最重要的标签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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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篇十

落实安全生产法,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

张居正曾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说的就是抓落实的至关重要性。安全生产法实施多年,但生产安全事故仍然频发,关键是已确定的政策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首先就要求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严肃法纪,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保好驾、护好航。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

xx书记要求,xx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要始终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从业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并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并与经济利益挂钩。使每人都明确自己的.安全工作目标、职责和权益,激发广大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落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

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就是要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化,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标准,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和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首当其冲,需要通过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内容来贯彻安全生产法,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其次,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尤其是要加强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坚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安全生产培训。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篇十一

全国人大会20xx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站在站安全领导小组的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对新法进行小组学习讨论。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站更加坚定了安全工作的信念,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的一年,我站将一如既往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紧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松懈,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为航道事业的开展保驾护航,努力把我站建成政治稳定、社会安定、治安平稳的和谐航道。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篇十二

为深入推进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师生新《安全阀》的学习宣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健全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领导组织机制。

组长:贺志忠。

法制副校长:杨二东。

副组长:贾志敏。

成员:贺红英柴洪亮崔国英张明磊。

孙国岗段丽。

由正东小学贺志忠校长任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小组组长,聘请东胜区诃额伦派出所杨二东同志为东胜区正东小学法制副校长。由贺志忠校长负责关于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正常运行的监管,由杨二东副校长负责关系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过程的指导。

二、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

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正东小学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印发宣传册、给家长发校讯通、安全生产进社区等活动的宣传形式,把新《安全生产法》真正深入校园、进入社区、深入师生、深入家长,尽量做到宣传范围内人人皆知。

三、对教辅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召开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宣传、贯彻会议,逐条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每一条内容,并且要求教辅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所确立的每一条制度和每一项原则全面、系统地把握,结合正东小学当前的硬件设备和学生情况实际,却有实效地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精神实质。

四、检测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情况。

聘请东胜区诃额伦派出所杨二东同志为东胜区正东小学法制副校长,将要杨二东副校长为正东小学全体教辅人员进行新《安全生产法》的讲座。增强教师、安保人员、后勤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通过纸质测试,情景分析,来分析教辅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掌握情况。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篇十三

消防安全是一项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工作,它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通过学习消防安全法,我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消防安全法确立了消防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责任,明确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每个公民在消防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只有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做到责任到人、纪法到位,通过科学的预防措施和有效的应急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法明确了消防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责任,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它规定了政府的消防职责,如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对企事业单位的消防要求,例如设置消防设施设备、制定消防预案等;对个人的消防义务也进行了具体规定,如不擅自拆除、损坏消防设施设备,不违反消防禁令等。通过了解消防安全法的基本内容,我更加明确了自己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也更加清楚了各方面的要求,便于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主动积极地履行消防义务。

消防安全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调查、查处和惩罚措施。它明确了从监管、宣传、教育、巡查到处罚等一系列具体措施,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了解了这些实施措施,我对消防安全法的贯彻执行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认识到自己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应注重消防安全,主动配合政府的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法学习不仅仅是为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要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提升。通过学习,我了解到了大量的消防安全知识,包括火灾的发生原因和扑救方法、逃生自救的技巧等。这些知识不仅能够在危急时刻做出正确的反应,还能够在日常生活中预防火灾的发生。同时,通过了解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我也增强了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通过多方位的学习和实践,我相信自己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一定会得到有效的提升。

五、积极参与公共消防事务。

消防安全法的学习使我认识到消防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参与。作为一名公民,我要积极参与公共消防事务,主动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醒他人注意消防安全。同时,我也要积极参加社区和单位的消防演练,掌握现场救援技能,提高自己的应急处置能力。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才能够提高整个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构建起全民参与的消防安全格局。

通过学习消防安全法,我不仅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学到了许多消防安全的知识和技能。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将坚守消防安全法的要求,注重消防安全,增强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并积极参与公共消防事务,为创建更安全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篇十四

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正性。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驾驶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在实践体现文明执法上,还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文明执法必须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对交通执法工作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在行使他们的权力的同时普遍并愿意承担法定义务。要加大普法教育,单位负责宣传的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而且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交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明确不接受处罚或粗暴依法执法是违法行为,在外部环境优化、执法环境成熟的情况下,文明执法才能顺利进行。

总之,通过学习我的自身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争取多到执法现场学习,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还有要不断提高工作创新意识,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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