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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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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优质13篇)
2023-11-12 22:46:56    小编: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抓住问题的关键,为今后的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借助一些写作范文和参考资料来提高写作水平。如果你对心得体会的写作有些迷茫,不妨来看看以下这些经典的心得体会范文,或许能帮到你。

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一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很及时,顺应了形势发展的要求,它是与时俱进、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求真务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标志着党内监督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对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就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粗浅的谈点个人体会。

一、对两个条例的几点认识。

两个《条例》从提出到颁布,几经反复,历经砥砺,说明了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们党所进行的党内监督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富有成效,所开展的一系列党内教育活动取得了成果,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已引起共鸣,形成了共识,党内监督的立法环境已经成熟。

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1987年中纪委下的《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为开始,经过了13年的砥砺终于向社会公布。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主线,体现了制度建设在政党建设中的根本性、长期性和基础性地位,加强了对党内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内部监督,明确了实施党内监督的职责,立足于实际,特点和亮点十分鲜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2、中共中央最近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1997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的试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成的。原来的试行条例分为三编,十三章,172条;现在的《党纪处分条例》分三编,十五章和附则,共178条。其中,对“试行条例”有关条文保留了38条;对有关条文修改、调整形成了96条;对“试行条例”有关条文不再写入的有7条;适应新情况增加了44条。主要修改的内容:将原“试行条例”的总则第一章、第二章中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合并为一章,在“分则”中增加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业、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的条款,并独立成章;将第九章经济类错误进行了分解纳入有关章节;把第十三章章名、有关的问题的解释及其他规定删去,主要条款纳入总则第五章的其他规定中去。还将原来的各类错误改成行为即适用又拓宽了性针对性,是为严明党的纪律确立了明确的量计尺度,防止案件处理出现偏差和办案畸轻畸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更加规范了案件量计处理。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条例。

我们人大虽然不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但我们的责任和任务依然很重。我们既要开展好对国家颁布各项法律、法律的监督。又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搞好党内监督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地、主动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树立人大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要学习好、宣传好两个《条例》。学习要力求深入,宣传要有一定的声势。要使党员领导干部清楚其威严,明确其内容;要使广大党员知道其精神,明确其责任,只有思想上升华了,执行才会自觉,只有认识到位了,监督才能到位。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内司委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增强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二要保持克勤克俭、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本色。对于党的干部来说,是否继承艰苦奋斗的传统,不仅是个人生活方式的问题,而且反映了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新的历史时期,要牢记“两个务必”,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三要树立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优秀品德。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牢记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奉献,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用自身的清廉去沟通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去架起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二

按照市局和分局的统一部署,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准则》、《条例》,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通过学习也让我更加了解什么是共产党员该干的,什么是党员干部所不允许的,下面就谈谈通过此次学习我的所学、所感、所悟。

经过一年多的修订和完善,中央印发了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对象更全。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纪律要求更严。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

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题宗旨更明。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四点。

1、把握内涵要求,做学习的表率。要快速反应、紧紧跟上,勤学实学深学,把学习《准则》《条例》的过程,变为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的过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振精神状态、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工作质效的过程。

2、营造浓厚氛围,做宣传的表率。《准则》《条例》是税务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和制度利器,要利用“一周双学”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人人担当、个个参与、时时宣讲,要多途径宣传、全覆盖宣传。

3、自觉接受约束,做遵守的表率。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时刻维护税务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三

在中国,共产党是拥有6600万党员的唯一合法执政党。执政55年来,尤其是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如何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如何加强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如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是摆在全党面前关系到党的前途命运的一件大事。在这个时候,两个《条例》的及时颁布实施,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条例中不乏创新之处,充分体现了我党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的实践,其共同的主线就是维护党内团结和统一,但两个《条例》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体现了惩治与防范并举,自觉性与强制性统一,关爱与制约结合的特色。下面就两个条例谈谈我个人学习后的认识。

从初次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来看,条例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监督内容、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从防范的角度上讲,我认为每一个党员应该理解和掌握以下几点新的内容:

一、党内监督,实质在于监督权力,根本目的在于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而在党内,主要的党政负责人的权力集中是导致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对党内的“一把手”,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条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觉抓好监督,严以律己,也要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加强对亲友的教育,从严要求身边的工作人员,确保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不出问题。为将监督落实到位,条例规定了一系列的制约措施,其中外部措施有巡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等,内部措施有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制度、集体领导制度等,避免了条例的空洞性和执行难的问题。

二、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要落实监督,首要工作就是把制度建设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条例第三章用10节的篇幅,分别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10种监督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进行了大胆的创新。这里的大胆创新就是指首次将舆论监督写入了条例,条例同时还就如何保证新闻舆论监督的健康开展作出了相应规定。这些表明了我们党在强调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欢迎并主动接受党外监督。表明了我们党对这种监督重要性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使舆论监督与党内监督的结合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层面。这不仅有助于我们党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减少失误、防范腐败,而且必将对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条例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性。条例充分吸收近年来各地的许多成功经验和作法,不再停留在原则的规定,而是很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这样一来大大减小了条例在执行中不应该出现的各种弹性。例如如何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各种重大决策如何制订、上下级之间和平级之间如何进行权利和权力的监督等等。

 

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四

一、对“两个条例”的内容及其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和认识。

这两个条例实施,是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益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前监督,监督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委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委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值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通过中心组的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五

从初次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来看,条例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监督内容、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从防范的角度上讲,我认为每一个党员应该理解和掌握以下几点新的内容:

一、党内监督,实质在于监督权力,根本目的在于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而在党内,主要的党政负责人的权力集中是导致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对党内的“一把手”,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条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觉抓好监督,严以律己,也要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加强对亲友的教育,从严要求身边的工作人员,确保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不出问题。为将监督落实到位,条例规定了一系列的制约措施,其中外部措施有巡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等,内部措施有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制度、集体领导制度等,避免了条例的空洞性和执行难的问题。

二、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要落实监督,首要工作就是把制度建设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条例第三章用10节的篇幅,分别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10种监督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进行了大胆的创新。这里的大胆创新就是指首次将舆论监督写入了条例,条例同时还就如何保证新闻舆论监督的健康开展作出了相应规定。这些表明了我们党在强调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欢迎并主动接受党外监督。表明了我们党对这种监督重要性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使舆论监督与党内监督的结合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层面。这不仅有助于我们党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减少失误、防范腐败,而且必将对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条例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性。条例充分吸收近年来各地的许多成功经验和作法,不再停留在原则的规定,而是很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这样一来大大减小了条例在执行中不应该出现的各种弹性。例如如何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各种重大决策如何制订、上下级之间和平级之间如何进行权利和权力的监督等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与以往相比,我认为应该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纪律作为处在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之间的一种规范,应当起到拾漏补缺,弥补法律和道德之间空当的作用。在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的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操作性。

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局为把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两个条例精神落到实处,现结合实际,制订出以下学习计划。

两个条例是我们党加强自身监督,严明党的纪律的重要法规,是广大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主要依据,我们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极端重要性,一定要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二、学习贯彻两个条例时间和要求。

1、局全体工作人员每周一上午和周五下午为集体学习时间,与学习机关效能建设文件相结合,每位同志必备学习笔记本作学习记录。:。

2、各股室、站、所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每周不少于半日。

3、要坚持自学,认真领会两《条例》精神,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3小时。

三、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要求。

1、通过学习宣传活动,要在我局形成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良好氛围。

2、通过学习,要使我局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是党中央对我们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3、通过学习,要正确把握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真正做到熟知牢记,融会贯通,自觉执行。

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七

今年2月,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下文小编收集的是关于学习两个条例的。

范文,欢迎阅读!

这两个条例实施,是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益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

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前监督,监督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

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

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落实“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应必须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xx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它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委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委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值的党员。《中国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通过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我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八

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是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能力的途径,同时也是对法律威望和权威的尊重。近日,我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战略规划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时,不仅深刻认识到它们的重要性,还感受到了很多的收获和启示。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的学习体会进行详细的阐述。

第二段: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战略规划条例”的体会。

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战略规划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国土资源的重要性。条例中规定了国土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特别是在土地政策方面,加强了对土地的保护和使用,从而保障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同时,通过学习条例,我也获得了更多的知识和信息,使我更加理解国土资源的概念和内涵。在平时的生活中,我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宣传国土资源保护、节约能源等理念,同时也会养成文明用地的好习惯。

第三段: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的体会。

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的过程中,我认识到环境污染对人们的健康和生活带来的危害。条例规定了环境保护税的适用范围和纳税对象,使实施环保税更加规范化、透明化、有序化。通过学习条例,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的内容,总结出了实现环保地税“两高一支”目标的关键措施,提高了我在环保领域的意识和素养。

第四段:条例学习对我个人的影响。

学习这两个条例,让我意识到法制思想和法制观念的价值,特别是学习对于我个人具有很大的启发性。我将条例所涉及的题材和业务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理论水平,同时加强自己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更好地与团队合作和交流合作,推动公司发展。

第五段:总结。

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是我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学习过程中,我通过逐条的解读与反思,增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思考能力,获得了对相关领域的深刻认知和了解,同时也增强了对自然环境和社会责任的关注和担当。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不断提高自己的品质和能力,做好自身的工作,并积极践行着条例学习所传递出的思想和原则,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自己的人生价值做出最大的贡献。

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九

最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确立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使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基本法规更加充实完善。总之,这两个《条例》实、细、具体,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反腐斗争的宣言,也是推进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文件。

最近,有记者在街头进行的随机调查显示,8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新条例会加大中国的反腐工作力度,推进中国的反腐进程。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而制度反腐是带有锋利牙齿的,这会极大增强反腐效果。前不久社科院进行的一次问卷调查表明,70%以上的受访者对反腐倡廉工作表示关注。这一数字说明,只要反腐措施正确,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昨天,下午温总理的记者招待会上专门讲到反腐倡廉的问题。他指出一要建立教育和执法的体制、机制;二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腐败分子;三要时刻关心老百姓的八件大事。从温总理的答记者就反映了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当前反腐倡廉的问题信心和决心。

我们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中央在全党颁布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颁布两个《条例》都是严肃党内法规,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从严管党,保持党组织核心和主心骨作用的重要举措。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同时务必使每个党员都熟悉“两个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决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思想上提高执行两个《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接受上级、班子成员和党员、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带好班子、做出样子、领好路子。

第一、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对权力的本质认识不清,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有背离党的宗旨的危险。各级领导干部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责任。权力越大,为人民尽责的机会越多,作贡献的潜能越大,就越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就必须坚持勤政廉政,恪守为民之责。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奉献。每个领导干部都要“自重、自盛自警、自励”,把掌权用权寓于对人民、对事业、对社会的奉献之中。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约束。领导干部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决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应时刻做到慎权、慎独、慎微,自觉接受监督。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领导干部只有时刻把握住自己,经常约束自己,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才能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

第二、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正确行使好权力。

领导干部必须慎用权力。权力从产生起,就具有双重性,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正确运用权力,可以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相反,如果权力被滥用,就可能为害社会,为害人民。领导干部要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为人民用好权。监督权力是遏制和减少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的行使不越界、不跨线、不离谱、不出格。

此次条例的制定还吸取了党的历史上许多经验和教训,比如民主生活会是党在长期发展中证明行之有效的一项制度,但目前有的地方和部门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针对这一情况,条例就专门单列“民主生活会”一节。条例明确要求: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在一定范围通报;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上级党组织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等。

第三、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现在党内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腐败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监督,实质是党内民主遭到破坏,条例高度重视发展党内民主,是执政党跳出‘人亡党息’的历史周期率,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可靠保证。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由集体研究决定并履行必要的票决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期审计、出国(境)审查审批、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承诺、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充分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委员和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逐步推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

二是加强干部工作监督。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讨论前要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充分听取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运用会议发言、调研视察、意见建议、社情民意、政协提案等方式,调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坚持和完善政协委员视察、评议制度,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是建立和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权力主体的行为,保证权力始终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有任何超越于法律之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完善对权力监督的法制体系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权力运行程序制约的法规体系建设,保证权力行使的公正性。加强维护监督权力的法制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加强对权力滥用惩处的法制体系建设,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只有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才能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才能产生更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第四、重视下对上、个人对组织的监督。

重视汲取了国际共运史的教训之一,是比较重视上对下、组织对个人的监督,而不够重视下对上、个人对组织的监督。条例对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会的作用做了明确表述: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惩罚,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条例说,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条例还首次规定了地方党委委员、地方纪委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不称职的委员、常委。同时规定,对没有列举具体事例、不负责任地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应当给与批评教育;对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联系本职工作,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

1、加强学习,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执行党内两个《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定期开展干部、党员、教职工的学习和教育。

2、重视组织的监督,不断提高党内民主生活的质量,加强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主动做好学院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十

二、《党内监督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主要内容。

(二)主要特点。

1、发展党内民主是贯穿《党内监督条例》通篇的主线。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根据国情、党情和现阶段人们的认识水平,《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了发展党内民主的具体措施、程序和要求。这些体现党内民主的措施、程序和要求,贯穿于《党内监督条例》的通篇。

5、监督职责划分更为明确。《党内监督条例》的另一个特点是明确了监督职责的划分,对党的委员会及委员,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委员,以及党员、党代表开展党内监督的职责,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

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十一

(一)党内民主的制度化。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这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3年,执政55年以来第一部自我监督条例。

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用什么来保证党的民主的发展?用什么来维护党的生命?就需要有制度,同时需要有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样的带有刚性的法规制度,来保护党内民主的发展,来捍卫党内民主发展的成果。因此十六大把党内民主由过去的手段论、目的论上升到生命论的认识,实际上它也就迫切要求这么一个刚性条例、制度条例的出台。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发,可以说他有五大功效,一是有利于发展党内民主,第二,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第三,有利于加强党的纪律,第四,有利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第五,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条例的颁布是制度反腐,制度监督,制度建党的重要的里程碑。

这部条例有八大亮点:亮点之一:通篇贯穿“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根主线;第二,党内监督重在制度建设;第三,中央政治局如何监督等重大问题初步得到解决;第四,“一把手”成为监督重点;第五,重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第六,监督职责划分更为明确;第七,突出党内、党外监督相结合;第八,立足实际,操作性强。

实践反复证明,制度的可行性、规范性和约束力,决定着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民主是靠不住的民主,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

(二)党内监督条例关键在于落实。

任何一项。

规章制度。

都是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规范。规章制度再好如果不能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最终自欺欺人。党内监督条例出台以前我们党就有一系列规范党内监督的规章。这些规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毋庸讳言的是这些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也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党内监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部分党员干部在成绩面前骄傲自满;少数领导干部居功自傲抛开党的纪律、群众监督搞起了新的“一言堂”“家长制”;也有一些人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走上拜金主义道路千方百计规避监督以权谋私腐败堕落。反腐败斗争中的大量事实表明执行党的纪律不严党内监督有名无实是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重要原因。

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要抓重点,一是重点对象,二是重点内容。条例规定的党内监督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维护党内法规和中央权威、依法执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权利等。这些重点,是在总结以往党内监督特别是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确定的。抓住这些重点,就能带动党内监督的其他工作顺利开展,贯彻落实条例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还要抓根本,以发展党内民主来保证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条例以发展党内民主为主线,体现了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贯彻执行条例,就应当抓住党内民主这个根本,引导、保护和发挥全体党员实行监督的积极性,真正在党内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确保党的建设生机勃勃,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二、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条例科学总结了特别是《试行条例》试行近7年来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论断。《党纪处分条例》的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与时俱进、制度创新。它顺应时代要求,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纪处分条例》的指导思想,明确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是违纪行为,应当根据情节给予党纪处分,以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它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规定在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时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以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重教育、重挽救的原则;它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规定对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党员,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以更好地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它注重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各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提高办案效率;规定对于由有关职能部门先行查办的案件,党组织可以根据有关处理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党员作出相应的党纪处理,以切实尊重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其他有关方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决或者决定。

贯彻执行两个条例,是党的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首先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学习两个“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内民主、严肃党的纪律的要求结合起来。

第四,检查支部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的情况,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十二

县委组织安排这次全县领导干部“学习日”活动,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市市、县区领导干部“学习日”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和执政能力,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认清形势,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破“空”排“难”,干事创业,加快推进全县经济和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这次“学习日”活动,内容充实,形式多样,主题突出,意义重大,拿出了两天时间让大家自学,今天上午又观看了国家监察部副部长、两个《条例》的主要起草人屈万祥同志对两个《条例》的辅导报告,下午,观看了《王怀忠的两面人生》警示录像,5个单位分别作了典型发言。发言单位均立足自身实际,破“空”排“难”,加快发展,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对照先进,查找不足,破“空”排“难”,为实现全县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下面,我着重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正确判断形势,在干事创业中提高勤政能力。

正确地判断形势,是反映领导能力的重要方面,是做出科学决策的主要依据。全县各级干部要正确认识我们当前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坚定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决心、信心和恒心。

(一)科学分析宏观形势,坚定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决心。

当前,中央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紧缩银根,控制建设土地,这是中央未雨缪谋,高瞻远瞩,基于全国宏观形势而做出的正确决策,也是非常必要、及时的。但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决不是人为地放慢发展步伐,决不是“急刹车”,而是要按照宏观经济规律,及时消除经济发展中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面对宏观调控政策,能不能准确把握,找准结合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对我们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我们是全省30个欠发达县之一,发展不足是我人们最大的实际、最大的矛盾。全县gdp、地方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利用外资等主要经济指标远远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发展的任务非常紧迫,赶超的任务异常艰巨。就我县来讲,在宏观调控形势中,决不能别人“感冒”我们“吃药”。我们第一位的任务是进一步加快发展,全面发展必须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协调发展必须以加快发展为基础,长远发展必须以当前发展为基矗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任尔东西南北风,咬定发展不放松,努力做好当前工作,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正确把握发展态势,坚定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信心。

我们谈加快发展,决不是空穴来风,夜郎自大,而是基于对全县发展态势和基础的正确判断和理性把握。从发展现状看,今年以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六项重点工作和帮扶工作以及59项工作重点,解放思想,抓住机遇,真抓实干,攻坚破难,全县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今年1-7月份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长74.21%,增幅列全市第一位;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0.19%,增幅列全市第四位;规模以上工业利税同比增长37.3%,总量列全市第二位;1-6月份,全县实际利用县外资金同比增长344.35%,增幅列全市第3位。在今年国家宏观调控等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重点项目建设发展态势好,后劲足。总投资7.4亿元的鲁北重油催化热裂解制乙烯一期工程、总投资1.95亿元的钛白粉、总投资1.96亿元的热电扩建、总投资5000万元的500万件/年高档贝瓷等25个工业项目已建成投产,总投资43亿元的鲁北生态电厂一期工程、总投资6亿元的渣油延迟焦化和加氢精制、总投资4.95亿元的氯碱扩建、总投资3亿元的大豆蛋白、总投资1亿元的医药化工等50个在建工业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项目全部达产后,可新增税收5.7亿元。今年上半年乡镇十项指标在全市排名前45位的达到5个,比去年底增加了3个,总体位次稳步上升,尽管不平衡,但出现了迎头赶上的良好态势。从发展基础看,我们具备加快发展的五大优势。建设用地宽裕,电力充足,资源丰富,招商引资有资源优势;地处要塞,交通便利,津汕、威乌、滨博高速公路北延和黄大铁路、鲁北大桥即将建设,发展三产有区位优势;种植业结构调整已基本到位,每年将有300万株枣树陆续进入盛果期,棉花种植面积稳定增加,增加农民收入有产业优势;作为全省30个欠发达县之一,借助外力有对口帮扶和政策优势;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增强发展后劲有基础优势。我们不仅需要加快发展,而且具备条件能够加快发展。我们必须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能发展多快就发展多快,进一步加快全县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步伐,牢牢把握经济发展主动权。

(三)坚决破除思维定势,坚定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恒心。

分析形势,既要看到机遇和优势,坚定加快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又要分析挑战和问题,增强科学应对的能力和水平。当前,我们在经济发展中确实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从大环境看,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投入资金困难,建设用地紧张,给我们招商引资等工作带来了挑战;各地竞相加快发展,竞争日趋激烈,形势逼人,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从县内看,自身发展速度仍然较慢,与先进地区有差距,发展的任务异常繁重。在这些困难和问题面前,我们有的同志畏难发愁,俯不下身子,缺少办法,与破“空”排“难”的大形势不适应,缺乏振奋精神,挑战困难,战胜困难,奋力赶超的毅力和勇气。越是形势严峻,越是困难重重,越能够检验我们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狭路相逢勇者胜,县委、县政府坚信,在宏观调控中谁发挥优势,抓住机遇,真抓实干,锲而不舍,谁就能战胜困难和挑战,闯出一片新天地,谁就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权。面对新的形势,近期,县委、县政府专门组织有关部门分析研究,座谈讨论,了解分析了全省排名在我县前后各五位的县区的发展速度,瞄准目标,找准对手,启动内力,借助外力,确定了具体的奋斗目标,力争到2007年,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速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每年上升几个位次。确定这样的奋斗目标,我们决心大,信心足,基础好,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努力完全能够达到。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也要对照先进找差距,立足赶超理思路,找准对手,认真位置,确立目标,制定措施,咬住不放,破空排难,迎头赶上,不管千难万难,横下一条心,不达目的不罢休,争取在全盛全市每年上升几个位次。

二、转变工作思路,在加快发展中提高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高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是各级执政能力的集中体现。我们必须适应形势,转变思路,开拓创新,切实提高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坚持两点论,突出抓重点,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发展。

(二)坚持市场论,突出抓切入点,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学会按市场法则办事,驾驭好市场经济。多年来,我们虽然一直在搞市场经济,但有些同志并没有真正掌握好抓市场经济的本领,而是习惯于用行政的、计划的方式和手段,去想问题、拿办法、做决策。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学会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善于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市场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作用。抓好经济工作,必须在市场上找出路,必须在市场上想办法。就我县而言,历史投资欠帐多,总体投入不足仍是客观现实,这也是我们欠发达的重要原因。不加大投入就不能形成雄厚的资本积累,就不能更快更好地发展。加大投入,钱从哪里来?主要是两条路,即借助外力,招商引资;依靠市场,多方融资。要继续把招商引资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目前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政策,给我们招商引资工作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我县盐碱地多,电力资源丰富,廉价劳动力多,区位优越,这是我们招商引资的优势和机遇所在。要抢抓机遇,充分发挥优势,实现招商引资的新突破。要研究新思路,探索新办法,用市场的方法把更多的外资、民资、内资吸引过来,为我所用,解决投入不足的难题。要善于运作资本,城市建设、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等凡是能靠市场运作的办法解决问题的都要大胆尝试,都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租赁、参股、bot、经营性土地挂牌出让、土地置换、举债等各种形式,靠运作资本,聚集资金。如院前街西延工程,政府没拿一分钱,靠市场运用的办法,政府反而赚了钱。要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破解资金难题,实现“双赢”。如在防潮堤建设中,政府仅投入了300万元启动资金,充分调动和发挥受益单位的积极性,谁投资,谁建设,谁收益,聚集了建设资金,确保了工程的如期建设。

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要切实解决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找准政府定位,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要实行政府创造环境,社会发展经济,淡化政府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角色,做到政府不直接投资或少投资,就能加快发展,增加就业,增加税收,还不“背包袱”。要加快企业改制,尽快退出国有资本,今后政府不能再因企业而背包袱。要加大力度,重点抓好埕口盐场改制,加快其他国有企业改制步伐。要最大限度地放开社会资本进入的领域,认真落实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投向生产领域和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用事业,最大限度地为社会资本创造便利条件。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强调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是“唯市场论”,在宏观调控中政府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政府投资、信贷投资、项目审批等就是政府调整和引导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只要研究透,抓得准,就是机遇。比如国家注重区域协调发展,我们欠发达地区是帮扶重点,争取支持的机会大,只要运作好,就有可能引来大项目,带来大投入;比如,国家控制建设用地,我们后备土地资源丰富,就能争取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等等。近期,通过积极争取,补偿资金960万元的济菏高速公路异地占补平衡土地项目已落户我县。我们要抓住省对口帮扶的机遇,研究政策,出好题目,发挥优势,搞好产业规划和项目策划工作,加强项目筛选论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利用好省里确定的14项优惠政策,多上项目,解决自身投入不足的问题。今年以来,通过我们积极争取,对口帮扶初步拟定帮扶项目39个,总投资近20亿元,随着帮扶项目的陆续建设,必将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坚持系统论,突出抓关键点,进一步提高做好经济工作的思想境界。

善奕者谋势,不善奕者谋子。必须把经济工作作为一个大系统来看,放在大环境中去研究。驾驭市场经济需要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培养宽的视野和高的境界,从战略的、全局的高度谋划经济工作。

一是着重抓骨干企业,站得更高一些。在经济工作中要着重抓大事,抓大企业、大项目、大产业,集中力量,重点突破。要重点扶持鲁北、基德、供电、海丰、星一、珍贝、万德、良友等骨干企业,以骨干企业的快速膨胀,推动全县经济的快速增长。要重点抓好鲁北生态电厂、渣油延迟焦化和加氢精制、特宽装饰布、高档贝瓷等31个总投资过千万元的续建、新建工业项目建设,力争早投产,早见效。要重点抓好盐及盐化工、海洋化工、石油化工、家纺、电力等产业发展,全力以赴,盯上靠上,实现突破。

二是着重抓产业延伸,做得更深一些。现在我们的产业大多是出售原料和初级产品,缺少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终端产品,受发达地区盘剥,跟在人家后面亦步亦趋,这样我们的产业、产品永远做不大、做不强。我们必须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工业上要抓海洋化工、盐及盐化工、石油化工、家纺、电力、皮革等产业的纵向延伸,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民营经济产业上要抓精深加工。多年来我县民营经济徘徊不前,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产业层次低,产品质量不高,赢不得市场是制约其发展壮大的根本“瓶颈”,长此以往,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将逐渐消失,产业也会逐渐走向消亡,这务必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农业上要抓龙头建设,大力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抓好冷藏、保鲜、精深加工等产业链条,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

三是着重抓系统整合,看得更宽一些。要学会用系统的、联系的观点规划经济发展问题,发挥好综合效益、关联效益。第一,要重视区域内产业集群,发展终端。以主导终端产品为目标,大力发展配套初级产品,形成零部件配套环境,培植发展产业群。比如,要以生产终端家纺产品、最终消费品为目标,规划好棉花加工、纺织、印染、整理、服装配件等产业,这样才能构筑集群发展的整体优势。第二,要重视系统内产业整合和关联,培植发展循环经济。注重产业内部能量循环,形成资源永续利用,实现最大效益。鲁北企业集团要以生态科技产业为支撑,高点定位,实施大规模产业化升级,继续在全国发展循环经济模式、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领跑带路。埕口盐化集团、海丰集团要学习借鉴鲁北成熟的技术,在海水一水多用方面,探索发展循环经济。在农业生产上,要坚持以建设生态农业大县为目标,以发展有机枣为方向,抓好生态产业链建设,走一条绿色、生态、可持续的农业发展路子。第三,要重视发挥整体效应,培植发展经济隆起带。比如沿海开发、防潮堤建设、渔港、大桥、生态保护区,要作为一个整体、统盘考虑,抓好区域规划布局,互促互进,发挥最大效益。要高度重视园区建设、城镇建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组团式发展,充分利用生产要素,发挥聚集效应。对现在条件达不到的,可以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决不可分散建设。:。

(四)坚持一半论,突出抓着力点,在督促落实上狠下功夫。

正确决策只是成功的一半,关键的一半在落实。工作能否落实,经济发展能否实现预期目标,是各级驾驭经济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志。市委孙书记曾指出,工作提出了、说过了、回话了、来信了、开会了、布署了、安排了不叫落实了,甚至对方答应了、许愿了、承诺了、保证了等等,也不叫落实了。检验是不是真正落实了,要看进展,看实效,看预期目的达到了没有,看社会是不是认可,看群众是不是真正满意。要强化责任,创新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大体系,按照目标项目化、工作化,执行责任化、时效化,督查制度化、公示化的要求,加强督查、调度、考核,以实绩论英雄,以贡献定奖惩,把既定的任务目标变成全县上下的一致行动,真正抓出实效。

三、严格落实两个《条例》,在教育监督中提高廉政能力。

两个《条例》是我党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发扬党内民主、从严治党的制度保证。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对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保持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自觉性。落实两个《条例》,必须抓好学习,加强教育。党员干部如果疏于学习就会容易迷失方向,如果疏于教育,就会容易定错坐标。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等党员领导干部的楷模,无一不是通过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掌好权、服好务,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而成克杰、刘方仁、李嘉廷等一批腐败高官、社会蛀虫也无一例不是从放松学习教育开始,而一步步走向堕落,沦为罪犯,成为千古罪人的。大量正反两个方面的事例警示我们,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是非抓不可的问题,是必须抓紧抓好的问题。抓好了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不抓或者放松了是对党员干部的不负责任,是对党的事业的不负责任。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对两个《条例》的学习,逐条逐项学习,通过学习,明确哪是“红线”,哪是“绿线”。对照《条例》想一想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哪些方面做得还不足,哪些方面做得还有差距,真正做到用心学习,用心领会,用心把握,严格执行好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增强贯彻两个《条例》的自觉性。

(二)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约束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具有长期性和约束性,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关键。制度是落实纪律的基础,如果没有制度,就会使人无所适从,无以约束;制度不严,有些人就会为所欲为,难以约束。如果没有制度约束,一个人能量越大,本事越大,可能危害也就越大。加强制度建设,就是给党员干部量身订制“束身绳”,以制度的形成约束广大党员干部的言行,用制度堵塞管理等各方面的漏洞,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依法依纪行事,严格规范从政行为。各级要着重抓好廉政制度、办事制度和用人制度建设,要在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申报、单位配备小汽车审批、制止公款大吃大喝和铺张浪费、诫勉谈话等廉政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以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办事制度,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消除产生腐败的隐患。

(三)加强全程监督,增强公开性。权力失去监督就会产生腐败。从全国来看,近几年纷纷落马的大大小小的腐败分子,绝大多数都是由于权力失去了监督,加之自己放松世界观、人生观改造而走上犯罪道路的。等到面对铁窗,身陷囹圄,不但毁掉了一个干部,而且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还会给家庭造成难以弥合的伤痛,到时悔之晚矣。严是爱,宠是害。人生成长是这样,为官做事亦如此。严格监督是对干部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家庭负责。《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了十项监督制度,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学习,充分把握,严格执行。同时,我们要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利用各种监督渠道,从决策、实施到结果实行全程监督。要注重法律监督,制定决策,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要坚决支持人大代表评议政府部门和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评议活动;要注重民主监督,大力推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扎实开展农村民主议政日活动,广开言路,让群众参与事务管理;要注重舆论监督,社会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要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对《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先学一分,学深一分,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其精神实质,正确对待、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凡是要求下属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愿意听意见,乐于听建议,虚心听批评,带头遵守党纪党法,做自觉接受监督的模范和表率。近日,盛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廉政承诺已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县委常委包括我本人,诚恳接受同志们的监督,接受全县人民的监督。在此,我再次郑重承诺: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带头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越权,决不以权代法,决不滥用权力;2、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之风。遇到此类问题,坚决依纪予以严肃处理;3、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决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严格执行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各项规定;4、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我的影响谋取私利;5、凡是打着我的名义或亲属的名义,来无棣联系工作安排、产品销售、承揽工程、经济交易、说情办事等为个人办事或谋取私利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拒绝,严肃批评教育,并及时向我或县委办公室报告;6、时刻牢记“两个务必”,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我一定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请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四、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在应对复杂局面中提高执政能力。

在前面讲提高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时,我首先提到了“两点论”,这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范畴。而“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内容,即矛盾是无处不在、客观存在的。在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必然会遇到各种矛盾和问题。在新的形势下,能否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正确应对复杂局面,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现实考验。

(一)要做到依靠法纪,维护稳定。依靠法纪是处理各种矛盾的前提。法纪是解决矛盾、处理问题的准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只要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和问题。在平时工作中,一些小事之所以变成大事,一些小问题之所以变成大矛盾,一些小磨擦之所以变成大事件,往往是由于少数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不依法依纪办事造成的。在这方面,我们既有反面的教训,也有正面的经验。在宾馆改制中之所以没有出现“后遗症”,始终保持了平稳秩序,就是因为我们坚持了依法操作,依法改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了个别想借机闹事的人。

(二)要做到以人为本,群众至上。以人为本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体现。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以人民群众为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基矗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至上,在珍惜民力上下功夫,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上动脑筋。要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和真正需要,用科学务实的态度作决策、谋发展、干事业。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要牢固树立群众标准,一切工作的得失、好坏,不凭主观臆断,不靠书本标准,只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基本的评判标准。不论是去年年初组织开展的“送饱暖干部包户”活动,还是去年10.11风暴潮灾害过后,多方筹措资金帮助沿海受灾毁房户建造修复房屋,帮助受灾群众安全过冬,这一切无不体现了县委、县政府以人为本、群众至上的施政理念。我们实行远离与个人利益有直接关系的人,让服务对象评价干部的做法,也正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三)要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人民群众最注重实际,讲究实惠。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只有下大力气,抓住根本,才能取信于民。从根本上为人民群众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可以胜过千万次的说教。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在某些领域和方面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正常发展的障碍,个别已成为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对此,我们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还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这既是个工作态度问题,也是个工作方法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必须以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全县长治久安负责的态度,坚持标本兼治,从治本入手,研究新思路,拿出新办法,取得新突破,从根本上治理,从源头上解决,以最扎实的工作、最有力的手段、最明显的效果,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在去年上半年集中开展的以税费清欠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整治活动中,我们坚持标本兼治,共清理各类税费尾欠2406万元,消除了影响农村稳定的一大隐患。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开展一次全县农村宅基地集中清理整顿规范活动,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因宅基地上访的问题。

(四)要做到畅通渠道,认真负责。渠道畅,则信息通;信息通,则底子清;底子清,则思路明。无论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如果渠道狭窄,信息不畅,反应迟钝,无论干什么工作,都无异于盲人摸象,其工作结果可想而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畅通渠道、认真处理、及时反馈的做法,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要继续实行领导干部电话公开制度,及时听取群众反映。各级干部要虚心听取群众的呼声,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办群众所需,让群众有说话的地方,有说公道话的地方,有最后说话的地方。要做到关口前移,早发现问题,早靠上工作,抓住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急事急办一批,防范控制一批,主动化解一批,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量,不给上级党委、政府添乱。从刚才领导批办件办理情况通报看,有的乡镇和单位对领导批办件高度重视,迅速办理,及时反馈,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维护了稳定。但也有部分单位被动应付,甚至一压二拖三扯皮,错过了矛盾的最佳处理期,延误了问题的解决,从一定程度上人为地激化了矛盾,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形象。今后,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亲自督办领导批办件,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两个督查室。

(五)要做到廉洁公正,取得信任。为群众化解矛盾,调解纠纷,解决问题,让其服气,领导干部必须做到清正廉洁,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公生明,廉生威”。“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处理复杂的社会矛盾,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群众都睁大眼睛看着,只要公道正派办事,既使影响到自己的利益,群众也会理解支持,但如果不是处以公心,领导干部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有失公允,群众就不会公认,不会信任,就会失去处理问题、驾驭局面的主动权,有时还会引发群众不满,引发新的事端。因此,在处理复杂问题时,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处以公心,廉洁公正,不畏强暴,不欺弱者,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赢得群众的信任。

五、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在团结干事中提高领导能力。

班子建设至关重要。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保持稳定,关键在于有一支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和具有较强执政能力的领导班子。

(二)要提高素质。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加快发展都将是一句空话。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形势的不断变化,对各级干部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学习,提高水平,自觉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中去。各级要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学习日、培训、考察、挂职锻炼等各种形式、多种渠道,提高干部素质,提高执政能力。去年以来,我们先后组织千余名党员干部到江浙、胶东等地参观学习,选派干部到胶东、温州以及上级部门挂职锻炼,开展集中培训,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天举行领导干部“学习日”活动,召集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就是为了提素质、增本领。下一步,要继续扎实有效开展好“解放思想抢机遇、破‘空’排‘难’快发展”大讨论活动,通过找位置、挖根源、树目标、定措施,使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有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干事创业的能力有明显增强。

(三)要加强团结。凝聚产生力量,团结诞生兴旺。没有班子的团结,就没有事业的成功,也没有个人的政治进步。因此,大家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班子的团结。增进班子团结,必须夯实团结的思想基储政治基储组织基础和制度基础,将团结建立在党性原则的基础之上,统一到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做到讲党性也讲感情,讲原则也讲友谊,讲纪律也讲宽容,讲分工也讲协作,一切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先,团结协作,合力同心。要在班子内部大力倡导“三心”,即关心、交心、诚心,以心换心,进一步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当前我县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重大机遇和挑战。全县上下要以这次“学习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和执政能力,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振奋精神,激发干劲,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更快更好发展。

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十三

条例是用来规范人们行为的法规,严格遵守条例对个人和社会都有重要的意义。最近,我学习了两个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条例的重要性和自己做出身为一个合格公民的努力。

第二段: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体会。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让我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中,未成年人更容易被邪恶的网络世界所诱导,罪犯更容易利用未成年人的易受欺骗性进行犯罪。我们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同时,我们也需要通过教育和引导,让未成年人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正确的价值观念。

第三段: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的体会。

“家和万事兴”,和谐的家庭关系是每个人的愿望。但是,现实却并非如此,有时家庭中也会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仅会对家庭成员造成身体、心理的伤害,还会对家庭的和谐产生不良影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让我感受到了家庭暴力正在受到全社会的重视,而家庭成员也应该有权利和义务去反对和预防家暴的发生。在实践中,我们可以通过呼吁家庭成员了解家暴对家庭和个人的危害,学习如何识别并有效应对家暴,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段:条例对我的启示。

学习这两个条例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合格公民应该有的责任,我们应该从日常生活中做起,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我们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和行动实践,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和家庭的保护意识,呼吁更多的人参与到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工作中来。同时,我们也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法制意识,让每一个人都遵守法律,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第五段:结论。

在学习这两个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法律和生活的密不可分。它们对我们的生活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引导我们走向正确的社会方向。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继续深入学习,坚定自己的行为规范,通过自己的努力,回报社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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