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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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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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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整理如何写一篇优秀的商业总结?有哪些要点需要注意?下面是一些优秀的作品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指导。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篇一

今年4月,中央政法委决定在2006年度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活动。我们抢前抓早,结合我院队伍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重实体、轻程序的实际情况,纳入日程、快部署、边动员、边纠错、严约束、完善规章,在深化专项整改活动基础的前提下,用成果推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用构建长效机制的手段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活动的实效性。

任何事物都是由无数个“细节”组成的,成大事必须从细节入手,抓住细节是明智之举,住重细节是一种完善执法的态度。常务副检察长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和实用主义的角度,编著了15万字的《检察机关直接授理案件立案、侦查工作细节》行为规范,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关键环节立案和侦查环节的细节进行了探讨,以图保证执法规范化。

细节规范主要有三个部分: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篇二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当前开展的公安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作为我们公安机关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各项公安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公安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我们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学习好、掌握好、贯彻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们当前公安队伍政治思想教育的首要任务。下面,我从几个方面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问题谈些学习认识和体会,与同志们学习交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作为公安机关认真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保持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当前公安工作的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较为严重。极少数的`民警仍存在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依然存在,人员的工作需求。二是公安工作的工作效率不高,办理案件质量较差。有的办案人员就案办案,或偏离了法治的轨道,或忽视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没有很好地考虑群众的诉求,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导致办案社会效果不佳。四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执法观,损害了法制的统一。对一些执法难度大、无经济利益的案件相互推诿。

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作为准噶尔公安局治安科的一名民警通过前阶段支部组织的学习和讨论,我认为在这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全局民警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要将当前开展的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切实解决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紧密联系公安体制和公安勤务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要紧密联系准噶尔公安局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最大程度地维护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具体而言,我们在公安工作中要始终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公正执法相结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先锋,公正执法是对公安机关最根本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公安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对此,要进一步加强准噶尔公安局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我局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各项公安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执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公安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警务公开的内容,丰富警务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篇三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执法为民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公安机关必须以执法为民为核心,研究探索服务群众的规律,切实履行“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胡锦涛指出:“各级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这是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内涵的精辟论述。

务执法为民之实,求执法观念新突破。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要真正把执法为民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广大民警在执法思想上,必须解决好执法“为了谁”的问题,能够始终做到心系群众、善待百姓。因此,在执法思想上,必须使广大民警有新突破,切实树立人民至上的观念。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必须理所当然地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保障人权的观念。公安机关既要做到坚定不移地打击犯罪和维护稳定,又要做到坚定不移地服务和保护人民。公正执法的观念。公正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是公安执法工作的永恒主题。讲究效率的观念。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效率观念,迅速、及时、认真地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务执法为民之实,求执法水平新提升。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活动的实际承担者,民警执法能力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公安执法工作质量的优劣,而且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声誉和队伍形象,关系到“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落实。加强对执法民警的法律教育,作为改进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促使民警养成自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自觉地加强对各种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应用水平的培养,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的能力。

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执法为民的最终的落脚点和归宿。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着眼点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对于公安机关来讲,人民群众所要求的最根本利益就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改革越是深入,开放越是扩大,就越要把这个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在人的多层次需要中,除了生存需要外,第一要紧的便是安全需要。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拥有财富的逐渐增加,对安全需要也与日俱增。安居才能乐业,乐业也会推动安居,安居与乐业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很难设想在一个安全毫无保障的社会中,人类会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安居乐业作为一种社会发展的环境保障,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安居乐业,并非公安机关本身的职责所能涵盖,也不是公安机关一家所能达成,但公安机关在这个环境的培育、实现和发展过程中,任务无疑最重。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创造舒适、安定、康乐的生活环境,能够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必将凝聚人心,融洽党群和干群关系。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尽心尽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安全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随着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逐渐加快,公共事业发展方兴未艾,人民群众对提供新型的服务有不可抗拒的需求。毫无疑问,公安机关职能的定位,也应该随着人民群众需要的发展而发展。公安机关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力军,而安居乐业的实现要靠我们坚定地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应该看到,公安机关为人民创造安居乐业的环境,人民群众期望安居乐业,这本身就为我们走好新时期的群众路线开创了广阔的途径。我们常说,我们的一切工作,就是为了让群众满意,而没有群众的安居乐业,我们就难以让群众满意。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包括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诸多方面。其中,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在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公安机关的使命和任务无疑更加繁重而艰巨。公安机关作为政府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坚定不移地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生产力发展作为公安工作的第一要务。公安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要着重体现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和优化行政管理质量,为经济发展提供直接动力、直接服务、直接效益上;要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要树立指导型、服务型、沟通型的执法理念,学会运用便民的、符合时代要求的、体现民主精神的法律规范,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公安机关不仅要做到传统意义上的爱民、助民等服务,而且要自觉地、优秀地依法行政。所以,只有在思想上认识到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实现小康社会的题中重要之义,我们才能自觉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党的奋斗目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篇四

在今年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地院以及本院关于开展该项教育活动的意见、通知和安排,系统地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撰写了读书心得和读书笔记。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又深入学习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和教育使我进一步明确了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一名检察干警为什么要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检察宗旨。对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对照党员标准,切实看到了差距,找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联系工作和个人实际,通过深刻自查,我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1、在公诉岗位上,比较注重业务学习,但对理论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自己认为平时学的可以,满足于有一定的基础,因而放松和忽视学习,致使学习被动应付,特别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系统理论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缺乏学习的自觉性,更谈不上主动写心得体会。

2、公诉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墨守成规,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3、在执法思想方面,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在执法观念方面,尊重人权意识、遵守程序意识不够;在执法行为方面,执法不规范、不严格;在执法作风方面,有特权思想。

二、整改目标。

努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学习无止境,在学习上也要增强自我约束机制,自我加压,强化学习,努力学政治、学法律、学市场经济知识,学会管理自己,学会与时俱进。

三、整改措施。

2、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处理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常修为检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在公诉岗位上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为构建和谐图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4、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不断探索公诉工作的新途径,切实加大打击犯罪力度,以提高公诉质量为重点,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力争案件起诉准确率、法定时限办结率均达100%。积极引导、热心帮助年轻同志钻研业务知识,共同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四、努力方向。

1、发挥公诉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提升案件质量。

3、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全面提高公诉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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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篇五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当前开展的公安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作为我们公安机关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各项公安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公安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我们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学习好、掌握好、贯彻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们当前公安队伍政治思想教育的首要任务。下面,我从几个方面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问题谈些学习认识和体会,与同志们学习交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作为公安机关认真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保持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当前公安工作的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较为严重。极少数的民警仍存在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依然存在,人员的工作需求。二是公安工作的工作效率不高,办理案件质量较差。有的办案人员就案办案,或偏离了法治的轨道,或忽视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没有很好地考虑群众的诉求,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导致办案社会效果不佳。四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执法观,损害了法制的统一。对一些执法难度大、无经济利益的案件相互推诿。

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作为准噶尔公安局治安科的一名民警通过前阶段支部组织的学习和讨论,我认为在这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成果结合起来,使全局民警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要将当前开展的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切实解决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紧密联系公安体制和公安勤务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要紧密联系准噶尔公安局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最大程度地维护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具体而言,我们在公安工作中要始终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公正执法相结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先锋,公正执法是对公安机关最根本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公安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对此,要进一步加强准噶尔公安局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我局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各项公安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执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公安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警务公开的内容,丰富警务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

二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执法为民相结合。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为此,要切实加强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教育,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慎用权力,心系群众,把执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执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公安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切实解决职工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各种执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三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高效执法相结合。执法公正不仅体现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上,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体现在效率上,"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执法不公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工作效率低,办案周期长。有的案件虽然结案了,但由于拖的时间太久,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已无法弥补。因此,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效率是当前公安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要积极推进办案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办理案件运行机制。加强案件审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公安工作,在我局逐步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审案、网上批案,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文明执法相结合。党的十六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执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弘扬执法文明,关键就是要做到文明执法,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在公安工作中自觉克服态度粗蛮、居高临下的做法,以人道的方式对待当事人和群众,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执法的人文关怀。要认真执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公民行为规范》,大力倡导执法礼仪,规范民警言行,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五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廉洁执法相结合。腐败是导致执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警察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刚正不阿,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公安机关廉政建设,纯洁公安队伍,提高人民警察的社会公信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律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民警,建立健全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惩处机制,切实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总之,我们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当前一项突出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三个坚持"即始终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严格监督,高标准、严要求,以严肃的认真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始终坚持学以致用,组织全科民警,对照"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对待、认真解决、认真整改;始终坚持统筹兼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双创”活动同步进行,进一步规范我局的各项公安工作,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公安局取得明显成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篇六

检察长、督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xxx检察院全体干警,对xxx检察长和督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把xxx检察院的基本情况,以及前一阶段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情况,向领导们汇报一下,不足之处恳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xxx检察院现有在职干警名,平均年龄岁,本科以上学历人,其中原始本科学历人(法律本科29人),双学士2人,研究生学历5人。具有法律职务的人,党组成员人,平均年龄岁,最小的岁,其中原始本科2人。全院现有台式电脑xx台,笔记本电脑24台,人均拥有电脑xx台,基本实现了无笔化办公。目前办案工作区使用面积平方米,并配备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基本达到了上级院的有关要求。下面,我汇报一下开展法治理念教育的情况。

今年5月份中央决定在全国政法系统广泛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这是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对此我们高度重视,按照省市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从前一阶段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来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教育活动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整个教育活动呈现出以下突出的`特点:

一、组织领导有力,规定动作扎实有效。

前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动员部署和学习培训(时间从5月初到9月上旬)。为了使教育活动扎实有效,我们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从办公室、政治处、督察室、宣传调研科、技术科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了教育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察,并在本院局域网开设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园地”,作为干警学习交流的平台。从几个月来的情况看,教育活动组织有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这一阶段,我们按照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及《辅导教材》等规定的学习内容。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专题,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严格执行了周一党支部集中学习、周五全体干警集中,以及学习考勤、学习记录、读书笔记、学习讨论、督促检查等各项学习制度,保证每个专题学习时间不少于20天,每人对每个专题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目前,规定的学习培训内容已经基本学完,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二、教育活动与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教育活动成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

我们把教育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有力契机和重要手段,重在通过教育活动使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和执法理念,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为了使教育活动丰富多彩,增强教育活动的实效性,我们注重在创新教育活动载体上动脑筋、下功夫,深入开展了以“”为载体的教育活动。即举办一堂专题讲座;集中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学习一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素材;组织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活动;每人撰写一篇“法治理念”学习体会文章;组织一次学习体会交流活动;举办一次“知荣辱、促和谐、保公正”硬笔书法比赛;开展一次警言警句征集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使干警受到了生动直观的教育,推动了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同时,我们以教育活动为契机,把学习教育活动同省院提出的“五个苦练内功”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练什么的原则,先后开展了刑事案件辩论赛、微机化办公办案培训考核、侦查业务知识竞赛、法学理论问答赛、侦查计划制作比赛、案例研讨会、庭审观摩等共12项活动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干警业务素质的提高。

三、教育活动与推动检察工作相结合,开创了检察工作新局面。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篇七

理念是指“一种理想的、永恒的、精神性的普遍类型。”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治本质及其规律的理性认识与整体把握而形成的一系列理性的基本观念,是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和对法律价值的解读而形成的一种认知模式。

在中国的历史上,居于指导思想的往往是一种实用主义、经验主义、功利主义的思想,很少在精神层面上思考问题。由于欠缺高远的理念指导,在制度建构和改革过程中,往往显得理念准备不足、甚至完全没有经过理念上的论证。纵观中国的法律,历代法律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局限于立法技巧、编纂体例、实施方法等经验实用性领域,而无法朝着法的价值的.高层次发展。任何法律都包含着理念和制度两个层面,只有制度层面的法律,而没有精神理念层面上的法律,这样的法律必然是残缺的。改革开放后,我国建立起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制度。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制度建设在量上有了惊人积累后,法律权威的缺失却构成了目前制约法治进展与水平的关键性问题。制度的构建必须要有理念支撑。推进现代法治,既要重视制度构建与制度创新,更要注意发掘、培植与发展法治理念。理念是推动法治进步的一种内在的、隐性的但非常巨大的动力。法治的实现与否,关键不在于法律制度表层的建构,而是依赖于人们的自然习性和逐步养成的法治理念。

如今我国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改革在某种意义上讲实质上就是对司法理念进行变革。理念似乎是看不见的,但它却决定了我们目前正在进行的,以及以后将要进行的司法工作的效果和成败,没有正确的理念指导或支配,司法改革就难以深化或推进。树立法治理念必将对我国法治建设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检察干警作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中的司法力量,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运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行为。如何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实践呢?笔者认为:

首先,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准确把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基本内涵。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司法队伍难免受到影响。司法干警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执法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手中的执法权力都可能被错用和扭曲,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检察干警应该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其次,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检察干警要立足实际,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作为人民的公仆,在工作中要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做到文明执法。

第三,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做到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合法。检察干警在工作中要出于公心,态度公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证据关、法律关,排除私利,坚持秉公执法,同时在执法中应努力追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实现公正与效率并重。

第四,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检察干警要切实增强党性观念,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篇八

根据中央、省、市政法委的安排部署,全国政法系统从今年五月份起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县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打造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以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念,提高执法能力为目标,以解决影响政法工作发展和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际问题为重点,不断增强全县政法干警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实践新形势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政法工作主题,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做到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工作,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县委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一是摆上重要日程。中央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之后,4月26日,县委政法委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对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精神实质进行了仔细研读,对在我县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了研究和安排,并对全县政法系统的教育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5月8日,县委常委会听取政法委专题工作汇报,县委书记xx强调,全县政法各部门,要大张旗鼓地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部门的领导同志更要带头学习,当好排头兵,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的有关会议精神和具体要求上来,迅速掀起学习高潮,要切实解决好当前政法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认真加以解决,要通过学习达到提高素质、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是健全工作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xx县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欧阳增林同志任组长,政法委副书记及公检法司的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政法各部门的主抓副职和政治处主任为成员,统一组织、协调、督恕m时政法委机关、政法各部门也都分别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成立教育活动办公室,明确了办公室主任和联络员,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党务干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学习责任。按照县委要求,这次我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政法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县的教育活动负总责,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教育活动开展;同时,由县教育活动办公室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教育活动办公室也制定了切实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了学习计划,建立了严格的学习考勤制度,并精心组织实施,保证了教育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四是狠抓措施落实。为保证这次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5月12日,县政法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政法各部门也根据中央和市委、县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教育活动的具体措施,把学习计划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较好的解决了理念口号化、教育与工作对立、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在具体学习活动中做到了四个落实:人员落实,严格落实学习签到和请、销假制度,凡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同志要及时补课,确保参学率达到100%;时间落实,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自学时间不少于60学时;内容落实,重点学xxx省、市领导的重要讲话,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收看五个专题讲座,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和内涵;学风落实,紧密联系思想、工作、执法实际,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解决执法理念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充分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加强宣传,我们先后在上级党报、党刊发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宣传稿件5篇,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xx在《xx日报》发表了长达4000字的《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提高基层政法工作水平》调研文章;通过在县电视台开办的“平安xx”专题法治宣传栏目,制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电视专题片4期,在县电视台定时播放;通过xx网、xx政法综治网等网络媒体,开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互动栏目,10余天内点击量超过2万多人次;编发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工作简报12期,指导各部门活动开展。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效果,在政法系统形成了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联系基层,层层发动。按照市委政法委的有关要求,结合xx实际,县政法委下发了政法12号文件,建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政法委书记对全县教育活动负总责,政法委班子成员每人分包一个政法部门,联系一个基层单位,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基层政法单位。同时要求,每个领导干部都要经常深入到自己的联系点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联系点教育活动取得实质性效果;每个领导干部要经常听取联系点的教育活动情况汇报,掌握情况,加强指导;在实际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和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开展。通过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县政法委组织在全县政法干警中开展了“树理念,学先进,找差距”的学习活动,发现和树立了一批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和岗位标兵,充分发挥他们在政法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效的调动了全体干警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协调,整体推进。5月20日,县政法委组织召开了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罗干、周永康同志在中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的重要讲话,对在全县政法系统迅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再次进行动员部署;随后,政法各部门立即分别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对开展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安排;县政法委不断加强同政法各部门的联系,积极协调,统一制定学习计划,统一印制学习教材,统一组织集中授课,把各部门的学习进度与全县的整体计划结合起来,分散学习,整体推进,确保了全县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创新学习载体,扎实开展活动。

一是领导带头,做好表率。具体学习活动中,县政法委和政法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作动员,亲自辅导。全体班子成员都把学习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带头组织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深入联系点,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好的学习形式和方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开展了“四个一”活动,每人为同志们做一次辅导报告,每人联系一个基层政法单位,每人带头撰写一篇调研文章,每人帮助基层联系点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欧阳增林在参加政法委机关学习活动的同时,还主动抽出时间,积极组织、参与政法各部门的学习,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在学习中,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积极创新载体,丰富学习内容,实施灵活多样的学习方法和形式,确保了学习取得良好效果。县委政法委邀请县外专家学者来桐讲课,在全县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学习心得交流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县法院结合思想作风整顿和集中执行工作,认真查摆思想、工作、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从思想深处查问题,找不足,以学习促整改,以学习促执行。县公安局结合严打和夏季的“创安行动”开展岗位学习活动,分三批开展了封闭式学习培训,采取了闭卷考试、竞赛、讲评等多种形式对学习效果进行了认真检验。县检察院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与现实教育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五学五查五看”活动,即集中学、干警自学、聘请专家授课学、分组讨论学、网上论坛学,形成了浓厚的学习研究氛围;查学习,看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是否入脑;查思想,看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认识态度是否端正;查工作,看办公、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是否提高;查纪律,看是否执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查作风,看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是否有提升,切实做到“三到位六确保”,即学习时间、人员数量、内容深度到位,确保学习内容详实、课程安排合理、学习笔记完整、考评记录客观、心得体会真实、学习培训扎实有效。同时还举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问答、书面测试、制作活动展版与学习专栏等,使教育活动丰富多彩、富有成效。司法局积极举办干警座谈会、理念研讨会、适时邀请党校教师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报告,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与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处,公证业务结合起来,开展业务知识大竞赛、大比武。

三是结合实际,确保质量。为确保教育活动不走形式,扎实开展,达到预期目的,在具体工作中,切实搞好“四个结合”,确保了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一是与政法系统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突出提高思想素质的重点,在思想教育上下功夫,求实效。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打牢政法干警“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思想基础。二是与争先创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突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的重点,在工作环境上下功夫,求实效。通过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和创建示范岗等多种方式,树立起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工作的先进典型,在全县政法系统形成一种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以先进典型带动教育活动的全面开展,营造政法干警“争先创优、乐于奉献”的工作氛围。三是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握政法工作思想,在重点工作上下功夫,求实效,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深入查找、整改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执法程序,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建立起政法系统比较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四是与政法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突出政法业务工作重点,在业务工作上下功夫,求实效。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贯彻到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中,贯彻到正在开展的解决法院“执行难”工作中,贯彻到法律监督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起“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为平安xx建设奠定紧实的思想基础。自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全县政法各部门、政法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共查摆出工作作风、服务宗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17处,全部进行了整改和处理,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全县政法各部门通过学习,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目前,政法各部门正积极探索建立干警个人自学、集中教育、定期培训等制度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并着手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活动纳入每位干警的个人年终目标考评中,提高考核针对性,有效运用考核结果促进干警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至目前,全县500余名政法干警参加了集中学习和培训活动,共撰写调研文章110篇,学习心得1250篇,每人都做了不少于5000字的学习笔记,通过学习,广大政法干警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得到了统一,“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和“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观正在逐步形成,政法干警“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思想基础更加牢固,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政法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政法重点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凸显了学习教育活动的成效:政法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作用得到加强,法院的思想作风教育整顿和执行工作继续在全省保持先进,执行工作被作为“xx经验”在全省推广;检察院上半年的各项业务工作在全市继续名列前茅;公安局通过加大治安防控力度、开展严打等专项活动,全县上半年无一起命案发生,得到省厅的肯定;县司法局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揽法律服务工作,各项业务工作都有新进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篇九

根据市院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我院结合工作实际,我院认认真真地开展了这项教育活动。并将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紧密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现就有关开展教育情况报告如下:

我院自接到市院下发的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后,立即着手启动开展这项活动。首先,召开院务会,专门研究和部署如何开展好这项活动的具体措施。其次,研究成立这项活动领导小组。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两位副检察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室主任担任。并下设办公室,戴晓群副检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这项活动的日常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第三,认真研究制定我院开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方案》对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教育内容、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从而使这项活动一开始就步入细致规范的轨道,较好地推动此项活动的扎实开展。

二、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教育活动内容。

按照我院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于5月12日上午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顾志祥检察长亲自作思想发动,对这次教育活动的意义和目的认真进行了讲解,帮助干警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干警的思想尽快统一到教育活动中来。同时,还对此项教育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我院办公室是这项活动的具体承办部门,为了杜绝出现以往组织学习时就学习而学习或领着读读文件就结束的做法,本着既不影响正常工作又能如期开展教育活动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日程安排表》及时下发到各部门。其具体做法:

一是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按照上级院指定学习内容的要求适时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先后组织学习了《检察日报》5月10日刊发的“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思想规范执法”和5月17日最高检察院张耕副检察长强调的“检察机关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等文章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辅导》读本等有关文章。

三是紧紧围绕工作和思想实际开展教育。我院在教育过程中,坚持把工作和思想实际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落脚点和归宿。先后进行了以“八荣八耻”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5月26日,又在泰来监狱召开了以“坚持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规范执法活动”为主题,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检察室建设泰来现场会。市院郭学忠副检察长和主管处室的有关领导列席了会议,同时还邀请了市、县两级电视台对活动实况给予及时转播。从活动内容上较好地解决了开展活动空对空的现象,在宣传范围上也扩大了教育面。

四是坚持做到每周五的学习日可串不可占。在教育活动期间,我院本着从实际出发,每月在保证下去驻在检察工作16天基础上,只少要有两个周五学习日回院开展这项活动,遇有特殊情况也做到了可串不可占,确保了学习时间和效果。

五是按照教育活动方案“四个一”的要求,我院集中为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辅导学习一次;全院每个干警均都通读一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问答》读本;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每人一篇;院里自行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考试一次,并且人均记学习笔记都在5000字以上。

三、注重实效,不断加大教育活动宣传力度。

为了把这项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我院十分注重充分利用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对这项活动的宣传力度,对每次活动的内容和做法都能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一是充分利用自己的网站及时宣传报道我院在每个阶段的教育活动情况,适时加以引导,自五月份开展这项活动以来在本院网站上已发稿5篇。二是不断加大对这项活动的宣传力度。在教育活动中,对有重点的活动内容我们主动邀请市院主管部门帮助摄像和市电视台给予录象及时播报。截止到六月底,先后分别在市电视台的晚新闻节目中播放我院开展教育活动实况录像2次;在市院网站选登我院教育活动有关内容2篇;我院开展教育活动的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1次;在省、市杂志上发表教育活动文章3篇。三是通过学习教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院自五月上旬开展教育活动以来,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这条主线,稳步扎实地打牢干警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全院干警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进而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开展,并且初见成效。截止到七月十五日,已完成全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基准数2件,现已作有罪判决1件,另1件已起诉到法院;国家级规范化检察室建设又有新的迈进,在已晋升二、三级国家级规范化检察室基础上,拟准备再晋升1个规范化检察室;其它各项工作目标有的已经完成和完成过半。目前,全院干警的工作势头比较足。

总之,我院通过前阶段的思想发动和组织教育的有效开展,为下一步的查摆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我院将按照市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这项活动健康有序,稳步扎实地的向前推进并取得实效,最终达到教育目的。

二00六年七月十五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篇十

中国共产党走过了80多年的光辉历程,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一个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长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所面临的任务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为大规模的建设与发展所取代,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成为迫切的任务,党的领导意识和领导方式也应当随着历史条件的改变而有所前进、有所发展。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常态下的社会管理中,不能再靠个人和个别组织的意愿调动和配置社会资源,调整和规范社会主体之间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否则由社会发展内在本质所要求的效率和公平都难以实现。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已经清楚地表明:没有一个好的体制和制度,仅有良好的愿望和勤奋的精神是难以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的。和平与发展时期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一靠科学,二靠体制,综合起来说,就是要依靠科学的体制。这种科学的体制,包括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要求的经济体制、文化体制、政治体制、社会生活体制等等。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体制形成后,能否得以确立,能否为社会大众所遵守,这一问题的解决还有赖于体制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就是依靠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规范管理国家事务,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依法治国有利于国家治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利于党从大量具体的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实现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有利于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们的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全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倾听民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代表民利是党的性质对党提出的基本要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在人民的个体――公民不能直接管理国家的条件下,怎样委托和授予权力,怎样表达和形成民意,怎样使国家的.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怎样防止公权力的私化和私权力的公共化,怎样维护人民的主权地位和公民权利,这些问题都有赖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中国共产党作为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党,不仅要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而且要带头实施这一方略,自觉地把自己的行为置于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之中。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则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首要环节。中国共产党作为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执政党,不应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应当是完全一致的,党并不谋求也不应谋求凌驾于法律之上和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规范执掌政权,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防止出现超越法律的特权;就是使党的执政方式符合法治原则,使党的执政活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就是坚持依法执政。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进程中,离不开党的领导。党必须积极创造条件,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引导国家和社会向着法治化的轨道迈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要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以及司法机关的关系,发挥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第一,党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要善于把党的主张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坚持执政为民,实行依法治国,就要不断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制度和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也是党的主张的体现,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要确保立法机关按照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来起草、制定、实施法律,使法律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意志。

改革开放特别是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套适应当代中国国情的法律体系。中央和地方党组织还应继续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继续履行好立法职能,力争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二党要支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能。在我国,司法机关是在党的领导下履行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能的国家机器,其基本职能同样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的利益不仅仅指物质利益,而是包括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在内的利益综合体。审判和检察机关是从司法的角度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的重要国家机关。它们的职能,不能由其他党政机关来取代,党组织应当通过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积极地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来体现执政为民的宗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篇十一

根据××检察分院关于“××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查摆阶段活动安排”,结合佳院实际,现就查摆阶段提出如下要求: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深入查摆整改队伍和执法工作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中政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活动文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贾春旺检察长在第十二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全体干警的执法思想,切实防止和克服“厌烦”、“自满”情绪,正视自身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勇于揭短亮丑,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自觉投入到查摆整改活动中。从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检信访和上访反映的问题中,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职业道德,执法作风,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等方面查找差距,务求找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提升规范化建设的层次和水平,以查摆整改的成效来检验工作成果。

二、抓住两个重点。

查摆整改阶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关键阶段,问题找的准不准,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关系到整个教育活动的成败,因此,要紧紧抓住以下两个重点:

1、各职能部门的查摆。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专题方面内容查找自身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认识问题。通过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容看在执法实践中依法治国的理念是否树立;为谁执法、如何执法、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是否牢固;坚持党的领导的信仰是否坚定;在执法活动中是否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重点查摆以下方面的内容:

(1)法律监督方面的问题。即: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罚代刑,对依法追捕、追诉、漏罪、漏犯,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的问题是否抗诉。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软弱乏力等问题,监督纠正审判机关民行案件诉讼中的司法不公软弱乏力;对行政执法机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方面查办是否有力。(2)执法观念上存在的问题。即:是否执行法律,依法办理案件,孤立办案、就案办案,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人权保障意识淡薄,依法取证意识较弱,监督和纠正诉讼中侵犯人权问题,保证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机制是否建立;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商业贿赂犯罪、重大责任事故后面的职务犯罪问题打击和监督是否到位。

(3)违反办案纪律和办案程序不公的问题。主要是还押制度执行好不好,将讯问室当成羁押室;留置证人,对证人野蛮粗暴;初查阶段接触当事人,先采取强制措施后立案;有无超时限办案;诉权告知制度执行不好等问题。

(4)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方面的问题。主要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性不高,为民执法意识不强;执法实践中是否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信访渠道是否畅通;执法能力和水平低,个别案件久拖不结;执法作风不佳,办案中特权思想严重等问题。

2、干警个人的查摆。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认真检查是否存在法律监督意识不强、执法宗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不强、党性观念不强、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不端正、理想信念淡漠等八个方面的问题。

三、把握三个环节。

查摆整改活动既要着眼长远,又要集中时间解决突出问题。为此,要把握住三个环节:

1、要从实际出发,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制定下发“四个表”:一是干警个人问题查摆表。按照八个方面的查摆重点,认真反思查摆;二是各职能科室问题查摆表。在个人查摆的基础上,召开科务会,对照查摆重点,认真查摆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子系统负责人要深入各科室,认真把关。三是领导班子征求意见表。以科室为单位,针对院领导班子在领导、组织、指挥全院开展检察工作、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反思。四是征求意见表。向佳铁地区办事处、管内各单位、人民监督员、律师、案件当事人等征求意见,反馈我们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2、要深刻剖析原因,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查摆的问题要分门别类认真梳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警以事论理,着重从深层次、从主观上查原因、论危害。在查准问题、剖析根源的基础上,制定出规范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确保公正执法、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3、要认真组织整改。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期限,认真进行整改,力求实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篇十二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深入开展平安尚志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巩固和发展尚志的大好形势。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反映了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标志着我们党执法理论的重大创新和执法实践的新突破。这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涵十分丰富,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多方面,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越是安定的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头脑。应该看到,我们正处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也处在矛盾凸显期。社会治安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影响稳定的因素还很多。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在不断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出现。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切不可掉以轻心。没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就不可能聚精会神地搞建设,一切都无从谈起。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和推动法治实践,精心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更快更好地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要高标准地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政法领域的主导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政法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事关全局和长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自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解决思想上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为加快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转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方法,干任何事情都要以民为重,出以公心。在出台政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承受能力,把问题研究得更透一些,措施制定得更完善一些,避免增加不稳定因素。要树立动态的、发展的稳定观,充分认识人民内部矛盾的复杂性、多发性和风险性,深入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在发展中保持稳定,通过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篇十三

这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着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在局党组的部署下,我参加了教育动员大会及专题辅导,深刻领会开展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开展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了思想认识,澄清了模糊理念,进一步增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下面,就自己前一阶段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以及对依法治国及社会主义法治的初步理解,就本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剖析如下:

回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结合自身岗位,认真对照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在思想上。

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性认识紧、迫性认识不深。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学习停留一般化,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不分层次。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钻研不够深入,缺乏“挤”劲和“钻”劲,对理论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未能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的理念。

二、在工作上。

工作纪律比较松散。执行制度有时不够严格要求自己,有时犯点小毛病认为无关痛痒。对待群众有时不够热情,服务不够到位,没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的理念。

三、在作风上。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理解不够深刻,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因而自己感到信心不足,找不出解决问题和困难的突破口。一是对工作有畏难情绪,出现工作应付式现象,仍然满足于上传下达的陈旧工作方法和思路,对如何工作思路不够清晰。二是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欠缺,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时缺乏与人沟通,积极性不够主动。三是工作协调能力有待改善,对一些牵涉到其他部门的工作未能主动协调办理。未能牢固树立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的理念。

四、理想信念有所淡化。

我觉得之所以存在这一系列问题,归根结底是: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淡漠,放松了学习。自认为自己受过一定的教育,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业务基础,能胜任本职工作,因而,特别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是务虚的,业务学习才是务实的,而没有深思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其次就是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上面领导的事,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许多内容又与我们现实生活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没有全面系统地学习,更谈不上正确理解,而且还忽视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工作的巨大指导作用。缺乏契而不舍,持之以恒的精神。

二、服务意识不够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得不够牢。认为自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也就行了,而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忘记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放松了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追求。

三、世界观的改造上有差距。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本质要求有待进一步深刻学习。经过党多年的`培养教育,自己对共产主义理想、对马克思主义的信念是坚定的,在政治上是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但是与现实比较,又觉得一些理论与实践对不上号,找不到答案,当理想与现实发生矛盾而感到困惑时,往往不能将这些问题放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去分析、去判断,导致容易产生悲观情绪。从而导致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起色不是很大。

通过学习教育,我明确了改进措施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脑海,认真把五个专题学好,弄懂。在实践中时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自己的工作。

二、在实际工作中,要以身作责,自觉遵守各项法律制度,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干警。处处以大局为宗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率先做好社会行为规范。要让人人向我们看齐,以我们为榜样。

三、执法为民思想要放在口上,攥在手上,实践在行动上。要让自己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都让老百姓满意。不能成为落后分子。要勇于成为英雄,成为别人的表率。

四、在执法中坚持公平,坚持正义。这是司法干警执法的灵魂。否则我们的行为必然成为老百姓不满意的话题。因此要时刻以公平,以正义处理好每一件事。

五、要时刻宣传,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到实践中,同时把党的温暖送给老百姓。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到我们都是祖国的一份子。让老百姓感到生活的幸福和美满,这跟党的领导是绝对分不开的。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小康社会,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篇十四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根据上级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5月底开始,在全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目标任务,切实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审判实践、推动法院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司法公正、作风优良的法院队伍。

二、教育重点。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指南,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必须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学习教育:

一是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是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深刻认识司法为民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法院工作上的具体体现,弄清为谁司法、靠谁司法、怎样司法这个根本问题,使法院干警始终做到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明确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坚持公平正义,才能实现公正司法,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服务大局是法院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开展法院工作,履行法院职能,注重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是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法院干警必须遵守的根本政治原则,法院干警只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格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三、教育目标。

通过学习教育,引导法院广大干警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深刻内涵、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自觉清除各种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对司法工作的干扰,全面推动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有效解决司法突出问题,通过学习教育达到:

(一)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通过教育,使广大干警真正在思想上弄清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在借鉴国外法治成果的同时,注意抑制西方“法治思想”的负面影响;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优良传统的同时,注意纠正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纠正,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思想得以更新,不断强化和坚定广大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坚定性。

(二)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回顾、查找和解决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打击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严格公正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三)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针对在教育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抓住容易发生司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同时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在各种司法规范化建设中得以体现,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得到贯彻,使广大干警的司法行为更加规范。

(四)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要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结合起来,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改革创新,使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始终沿着中央确定的原则推进,坚持党对司法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立足国情,坚持循序渐进,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始终保持改革的方向。

(五)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在法院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法院队伍的选拔、任用、奖惩、培训等各项管理措施中,促进法院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教育方法。

(一)学习文件、提高认识,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院党组学习中心组将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摆上重要位置,定期进行集体学习,同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胡锦涛的重要批示和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和丰富内涵。认真组织学习省委《法治江苏纲要》、省委政法委《关于全省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以及全省法院系统《关于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坚决贯彻“四个紧密联系”、达到“六个进一步”的目标要求,把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上来,统一到胡锦涛的重要指示上来,统一到上级部署上来,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增强搞好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决心和信心,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教育中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和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和现实教育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力争做到人人通读一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组织干警收看或听取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专题报告。每个干警都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有针对性地精读有关内容,在此基础上,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学习体会。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学习交流会,交流思想、交流体会、交流经验。

(二)理清思想、正本清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讨论和落实整改。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司法方向和目标发生错误。紧紧围绕“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司法、如何司法”这一重大思想认识问题,组织干警开展广泛深入讨论,认真查找在司法思想、司法工作、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重实践、轻理念的错误倾向,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正确指导司法实践、解决司法工作现实问题的重要意义;坚决防止和纠正西方各种负面法治思想的消极影响,确保法院工作坚定正确的社会主义方向;坚决防止和纠正“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模糊认识,切实增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通过学习讨论、开门纳谏、理清思想,使广大干警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对于学习讨论过程中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整改目标切合实际,整改任务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切实可行。以落实司法公开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审判管理,严密审判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工作制度体系,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司法活动中。

(三)重点培训、深入研讨,努力提升法治理念和司法实践能力。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法治理念教育培训班。邀请县有关领导做一次报告,院长上一次党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基本内容,以及建设法治江苏、平安江苏的要求作为报告会和党课的重要内容。

(四)全面宣传、注重引导,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舆论氛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项事关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局的重要工作,不仅要加强对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教育,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法院非编人员的教育。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知晓度,为教育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五)严密考核、强化督查,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效果。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今年第四季度,各级法院要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的考试,着重考查法院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掌握的程度。我院干警人人都要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试。对不合格者,要离岗培训补课。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发动,在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上下功夫。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作为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真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及时准确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克服思想上存在的错误倾向和模糊认识,有针对性地加以教育和引导,提高广大干警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积极认真的态度投身到学习教育活动中去。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重要指示,以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为范本,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使干警真正掌握并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坚持领导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在落实工作责任制上下功夫。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关键在于领导同志的重视程度和表率作用。在院领导带头接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的要求,精心部署,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强化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求真务实,在紧密联系法院队伍思想和工作实际上下功夫。要紧密联系法院干警思想和法院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法院和本人在司法理念和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教育规划,引导干警克服西方法治思想的负面影响,清除“左”的思想和封建主义特权观念的残余,为纠正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打下坚实思想基础。要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通过对照检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与干警的执法实践结合起来,把提高思想觉悟与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人心,扎实有效。

(四)加强制度建设,在形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法院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新时期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把集中教育和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教育的内容,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把这项教育深入、持久、扎实地进行下去,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制度化。

(五)注重工作实效,在实现工作与教育“两不误、两促进”上下功夫。为使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要始终做到“四个紧密联系”:紧密联系思想实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紧密联系司法规范化建设实际,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紧密联系《全省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深入推进法院工作的改革创新;紧密联系司法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今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党章活动有机结合,与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有机结合,与深化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有机结合,与做好法院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科学安排,相互促进,统筹兼顾,全面落实,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篇十五

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以来,通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学习,更深刻的体会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政法工作的重大指导意义。

从辩证角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一些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政法机关日益迫切的一项任务。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政法机关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长期而艰巨。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政法队伍难免受到影响。政法干警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执法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手中的执法权力都可能被错用和扭曲,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

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政法队伍的总体素质不断提高,政法干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应当看到,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与一些干警执法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

多年来,同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的接触,一方面使我们有效地借鉴吸收了其有益的部分,促进了我国立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但另一方面,西方各种法治思想给我们的法治观念带来的消极影响也不可忽视。在执法实践中,有的简单套用西方的一些“法律术语”,造成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有的片面崇尚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不从我国国情出发,主张全盘照搬照用,甚至对一些建立在资本主义本质基础上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思想,如“三权分立”、“政治中立”等,也丧失了起码的政治鉴别力。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形象,企图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制造混乱和影响,以实现其政治图谋。

在警惕西方法治思想负面影响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依然存在。在政法队伍中,有的人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的人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和人权意识淡漠等。这些同样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容的。

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掉以轻心。对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需要正本清源,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干警的执法思想,牢牢掌握政法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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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作出的重大决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央概括为五个方面内容。即以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从这五个方面内容看,它全面地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时代要求。它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和对法治功能的高度概括。它既有对我国传统法治文化的继承,也有对我国法治实践成果的肯定以及国外先进法律文化的合理吸收和借鉴。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相互关系看,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五个方面从内涵上互有含盖,从外延上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由此我们可以比较清晰地解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

一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强调了法治的阶级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旗帜鲜明地宣示了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为国家的现代化事业服务的,是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法的阶级性,是法律制度的本质特征,它不是一个新话题,但不论承认与否,它都是国家政治体制的伴生物。不论过去还是现在,从来不存在超越现实的,超越政治制度的法治状态。强调法治的阶级性,并不是否定法治的普遍价值观,而恰恰它揭示了法律价值观的本质。合乎逻辑地解释了不同制度下,对诸如公平正义,真实与客观以及人权等一些法律名词和价值理念会有认知上的差异和不同解读的原因。法治的阶级性说明,做为政权的产物和政治的附属物,法律制度的改变是以政权更叠为前提的,法治是不能直接移植的。我觉得,搞清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二是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强调了法治的民族性。(传统性)我们所力于建设和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不是抽象的社会主义法治。它是根植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土壤之上的,具有显而易见的民族性特征的法治。其实,任何一个国家的法治,都有它浓郁的民族性的痕迹,都是其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这也就合理地解释了,为什么我们会看到,在当今不同的或相同的社会制度框架下,各国又能形成特色各异,特点鲜明的法治形态。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提供了法律之所以能够被相互吸收,相互借鉴的客观基础。综观世界各国家、民族,虽然有文明程度的差异,有发展水平的高低,但民族文化没有优劣之别。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生存之根,发展之源,也是一个国家法治发展进步的动力。

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和不断创新,强调了法治发展的阶段性、过程性。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样,都是在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也都不可能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更找不到书本。都只能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去不断探索。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一方面承认法治建设具有阶段性。这个阶段性就是国家社会进步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的阶段性。它具有不可省略性和不可跨越性。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必然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法治,自然也体现着初级阶段的各种时代特征。另一方面,从过程性角度,它又提出了如何加快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有效途径。即:承继、借鉴、创新。三者是互为作用,缺一不可的。强调继承,就是要扬长避短,不断发掘和宏扬传统法治文化的精髓,赋予其时代要求的新内涵,并逐步消除法律虚无主义的固疾,以及官本位形成的“刑不上大夫”,人治形成的法律的专制性、实用性和漠视人权等陈腐观念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消极作用;吸收借鉴,这在现代社会是无法回避的,(过去是民族间借鉴,现在是国家间借鉴)但必须明确,借鉴是相互的,有选择的;借鉴是自觉的,不是强迫的。在学习交流中,我们一方面要警惕境外敌对势力,别有用心的人,妄图西化、分化我们的图谋,防止其醉翁之意不在酒;另一方面,也不必杯弓蛇影,谈外色变,要看到,相互借鉴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人类发展进步,相互间的依存正在不断加深,趋同性因素也在不断增多的趋势。要增加自信,自觉融入,大胆地吸收借鉴发达国家先进文明的合理因素并加以中国化的改造,为推动我国的法治化进程服务。如何成功地处理好继承、借鉴的关系,我认为,不但有个合理选择,有效消化的问题,也还有个应当性与可能性的关系问题。如何正确把握,客观地说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正因其艰难,才需要我们一代代人去作出努力。我们即要有紧迫感也要防止盲目性。现在有些学者和专家,主张照搬照抄西方的法律制度,搞三权分立,认为这样一来,中国的一切问题都解决了,法治就实现了。这到是简单方便,也省事,但做不到。如果不是别有用心,那一定是想偷懒。人家的东西终究是人家的,变不成自己的。照搬照抄,拿来主义,其实是过时的思维方式,早在旧中国曾一度十分盛行,但最终被证明不仅是徒劳的,也是有害的。搞全盘西化的人,实质上还是想从根本上否定我国的政治体制,试想,一个有强大生命力的,世人睹目的社会制度,你能否定掉吗?我们且不说照搬照抄的制度性障碍,即便是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照搬照抄也鲜见成功的例子。桔生于淮南而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古人尚知其理,况今人乎?可是我们有些学者就是不认这个理。知识学了不少,但仅止于知其然,而不问所以然,只学不问,算做什么学问呢?其实各国法治都有其自身的优点,同时也都有其自身需要克服的矛盾和问题。各自也都面临着发展带来的改革任务。我前面讲到的趋同,是不断进步中的趋同,不断完善自我中的趋同。是在相互借鉴中求同存异上的趋同。绝不是搞成一个版本。客观地说,想照搬照抄目前还找不到一个样板国家。照搬照抄不是创新,违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只能是自我毁灭。我们所强调和坚持的改革创新,既不是对自己历史的翻新,也不是追求概念的新奇。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解决好我国法治进程中,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和问题。这个创新,是着眼于不断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推动国家法治化进程,只能是在坚持我国宪法原则基础上的创新,立足于中国国情和现阶段法治发展水平上的创新。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篇十六

在中国的历史上,居于指导思想的往往是一种实用主义、经验主义、功利主义的思想,很少在精神层面上思考问题。由于欠缺高远的理念指导,在制度建构和改革过程中,往往显得理念准备不足、甚至完全没有经过理念上的论证。纵观中国的法律,历代法律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局限于立法技巧、编纂体例、实施方法等经验实用性领域,而无法朝着法的价值的高层次发展。任何法律都包含着理念和制度两个层面,只有制度层面的法律,而没有精神理念层面上的法律,这样的法律必然是残缺的。改革开放后,我国建立起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制度。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制度建设在量上有了惊人积累后,法律权威的缺失却构成了目前制约法治进展与水平的关键性问题。制度的构建必须要有理念支撑。推进现代法治,既要重视制度构建与制度创新,更要注意发掘、培植与发展法治理念。理念是推动法治进步的一种内在的、隐性的但非常巨大的`动力。法治的实现与否,关键不在于法律制度表层的建构,而是依赖于人们的自然习性和逐步养成的法治理念。

如今我国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改革在某种意义上讲实质上就是对司法理念进行变革。理念似乎是看不见的,但它却决定了我们目前正在进行的,以及以后将要进行的司法工作的效果和成败,没有正确的理念指导或支配,司法改革就难以深化或推进。树立法治理念必将对我国法治建设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中国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法治理念?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了一项重大决策: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检察干警作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中的司法力量,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运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行为。如何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实践呢?笔者认为:

首先,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准确把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基本内涵。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司法队伍难免受到影响。司法干警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执法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手中的执法权力都可能被错用和扭曲,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检察干警应该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其次,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检察干警要立足实际,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作为人民的公仆,在工作中要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做到文明执法。

第三,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做到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合法。检察干警在工作中要出于公心,态度公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证据关、法律关,排除私利,坚持秉公执法,同时在执法中应努力追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实现公正与效率并重。

第四,树立服务大局理念,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司法工作的政治责任,检察干警要把本职工作干好,把各自的职责履行好,把职能作用发挥好,自觉主动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第五,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检察干警要切实增强党性观念,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篇十七

在今年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地院以及本院关于开展该项教育活动的意见、通知和安排,系统地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撰写了读书心得和读书笔记。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又深入学习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和教育使我进一步明确了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一名检察干警为什么要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检察宗旨。对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对照党员标准,切实看到了差距,找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联系工作和个人实际,通过深刻自查,我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1、在公诉岗位上,比较注重业务学习,但对理论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自己认为平时学的可以,满足于有一定的基础,因而放松和忽视学习,致使学习被动应付,特别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系统理论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缺乏学习的自觉性,更谈不上主动写心得体会。

2、公诉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墨守成规,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3、在执法思想方面,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在执法观念方面,尊重人权意识、遵守程序意识不够;在执法行为方面,执法不规范、不严格;在执法作风方面,有特权思想。

二、整改目标。

努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学习无止境,在学习上也要增强自我约束机制,自我加压,强化学习,努力学政治、学法律、学市场经济知识,学会管理自己,学会与时俱进。

三、整改措施。

2、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处理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常修为检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在公诉岗位上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为构建和谐图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4、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不断探索公诉工作的新途径,切实加大打击犯罪力度,以提高公诉质量为重点,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力争案件起诉准确率、法定时限办结率均达100%。积极引导、热心帮助年轻同志钻研业务知识,共同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四、努力方向。

1、发挥公诉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提升案件质量。

3、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全面提高公诉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体会篇十八

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政法委继部署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之后的又一重大决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公安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在全体公安民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尤为重要。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的领导下,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思路,始终坚持以队伍建设为主线,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应该说,通过近年来组织开展“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等活动,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确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不断增强。但是,也应当看到当前公安队伍在执法理念和执法实践上仍然存在许多不足。有的民警执法思想不够端正,特权思想严重,人权意识淡薄,政权意识模糊;有的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在执法中“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有的执法办案粗糙,执法水平偏低等等,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究其原因,就是与一些公安民警的执法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因此,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根本上解决执法思想问题,有利于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在正确的理念指导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从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确保实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中央认真总结我国法制建设实践经验,并在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可以说,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民警头脑,指导工作实践,推动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一项新举措。

首先,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准确把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基本内涵。这说要求我们公安民警应该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其次,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我们只有立足实际,扎实勤奋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才是服务于民,执法为民。所以在公安工作中,我们必须要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做到文明执法。

第三,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做到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合法。公安民警在工作中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秉公执法,出于公心,态度公允,在执法中努力追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实现公正与效率并重。

第四,树立服务大局理念,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作为人民警察,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把本职工作干好,把职责履行好,把职能作用发挥好,自觉主动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大局,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营建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第五,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切实增强党性观念,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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