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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养老问题调查报告(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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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养老问题调查报告(通用9篇)
2023-11-11 05:35:46    小编:

报告的撰写要注意结论的客观性和逻辑性,避免个人偏见和主观评价。编写一份完美的报告需要充分理解和把握所要报告的主题和目的。报告范文中的观点和建议可以引发我们对问题的思考,激发我们的创新和改进能力。

养老问题调查报告篇一

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人们在其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拥有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自古就有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0%,正在步入“老年型”国家。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带来深刻影响,也给安老养老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当前表现出“两高、两大、两低”的基本特征,即高速、高龄、基数大、差异大、社区养老社会水平低、自我养老和社会养老意识低,与经济较快发展的态势相比,社会老龄保障事业显得明显滞后。面对日益凸显的老年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个方面都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

农村养老的形势基本可分为四种。

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

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

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xx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0)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家庭养老是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随着子女纷纷外出,老人与子女分居,一旦家庭“空巢”后,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不可避免会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据统计,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有1亿4千9百多万,占总人口的11.3%,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1.4%,相当于欧洲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总和,约为总人口增长速度的5倍。城市独居老年人占49.7%,农村亦达38.3%。农村老年人收入低,医疗保障覆盖率低。常感孤独的老年人,在城市为18%,农村为30.9%。而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也超乎我们想象。据测算,到20xx年,中国60岁以上老人的数量还要翻上一番;而到20xx年,中国每3到4个人当中,就会有一个是老人。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我们国家就是在99年进入老龄化的时候,我们人均收入呢就是800美元,而世界上其他国家,进入老龄化,他的人均收入应该是在5千到1万美元左右,所以我们体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特征呢,就是未富先老。

庞大的老年人基数,无论是赡养还是医疗都得花钱,但对于中国来说,光靠国库是很难支撑起这样一大笔数额的。中国各地的公办养老院,目前都出现了排队现象,等上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住进养老院的情况普遍存在。

根据权威统计,目前我国1.49亿老人当中,想在养老院安度晚年的约占5%,这样就需要有700万个床位才能满足需要。而目前全国养老院的床位,总共只有150多万张,缺口高达550万。为了解决养老设施不足的问题,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很多人都在努力。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我们有一个基本的统计呢,就是全国的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呢,将近30万人,取得职业资格的,只是30万人当中只是两万人,非常少,所以这个是导致我们现在,整体上的养老机构,就是服务水平呢,上不去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二是城市无工作居民的医疗问题;三是农村还没有养老制度安排;四是农村的医疗保障问题;五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

当前要着力解决老年人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养”和“医”的问题,把城乡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制度真正建立健全起来。在此基础上,再逐步发展和完善遗属保险、护理保险、以房养老等新的保证措施,使城乡老年人都能做到最基本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现代的老年人,既没有传统社会里凭辈份“倚老卖老”的优势,也没有发达社会中的社会福利优势。相比之下,却存在着年龄、体力、精力等方面的劣势。不少老年人当下的生活处境是比较窘迫的。

第一,多数老人的收入在中下等水平。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恐怕是最苦的,他们根本就没有“退休”一说,很多人一直要劳作到最后一息。在城市,“啃老”现象逐渐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不少老人要间接地承担其失业子女甚至是第三代的生活费用。

第二,老人就医状况令人担忧。老年人体弱多病,需要经常看病吃药。他们的收入本来就不高,加上近年来医药价格飙升,更使老年人在看病、医药方面陷入窘境。

第三,老人出现瞻养危机。一方面,家庭养老的观念、意识在淡化,家庭赡养的功能在弱化,过去是“父母在、不远游”,现在是高龄老人、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如居巢区某村庄,有7个70岁以上的老人,自己已是风烛残年,为外出务工的子女守摊子、看房子、带孙子。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又十分薄弱。多年来,我国在社会养老保障方面严重欠账,特别是为数众多的农村老年人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

老年人退休时间早,中青时年实行低工资制,并没有享受到多少改革开放的成果,也没有真正享受到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成果。对高龄老人,我国已开展了某些老年福利工作,例如城市高龄老人公共场所优惠待遇、五保老人的照料与服务等,使得他们的生活状况有所改善,但总体上看,广大老年人的基本经济保障仍然十分薄弱。

目前,城镇一块的老人,因为有了城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总算是有了“最后一道防线”;而在农村地区,老年农民除了家庭赡养以外,基本没有其他养老收入,养老风险很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虽然出台了,但是由于宣传贯彻的力度不够,赡养纠纷案每年递增。据调查,自20xx年以来,无为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涉及赡养纠纷案及老年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犯罪案件共有37件,其中20xx年8件,20xx年11件,20xx年1-9月18件,虽然此类案件所占比例不高,但呈逐年上升趋势,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首先,养老社会服务化的载体不足。全国城乡仍有相当数量的五保老人没有实行集中供养,散居的五保老人有很多,空巢老人数量更多。他们的生活起居、生灾害病等,往往得不到很好的照顾、护理。

其次,各种养老机构收费偏高。调查发现,社会化的养老院,平均收费在每人每月800元左右,高级一些的老年公寓等则需要1300元以上。倘若两位老人没有子女,每月仅靠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过活,怎么可能负担得起这笔费用呢?但这些社会化养老机构也感到苦恼,他们的资金来源渠道狭窄且数量不足,不收取较高的费用就无法运转下去。

再次,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目前,在各种养老院、敬老院工作的服务人员,多数文化程度不高,专业技能缺乏,服务质量跟不上。特别是有少数服务人员,内心里看不上这份职业,只是苦于别无出路,才勉为其难地曲就于此,因此,也就谈不上什么敬业爱岗,更谈不上以一片爱心善待老人了。

第一,要把安老养老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加强老龄工作”。各级应把此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长效机制,不能以“济贫”的思路来考虑问题,更不能以社会正处在转型期为理由,亏待了老年人。建议将“老年社会化服务项目”纳入市、县两级招商引资范围,变过去“以市长主导”为“以市场主导”,转变思想观念,对现有的社会化服务的老年公寓给予充分的鼓励、引导和扶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尽快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社区基层组织为主导,发挥政府、社区、家庭和个人的力量,充分利用社区中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定补幅度,拓宽定补范围。不断完善困难弱势老人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城乡老人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负担。加快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照料服务体系的建设。

第二,逐步建立有各市特色的安老养老安全网。而各地目前正处在由家庭养老保障向社会养老保障过渡的阶段,特别是在农村,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老年人现状及家庭承受能力来看,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居家养老”之路,是解决我市养老问题的正确选择。这里所说的“居家养老”是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推进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建立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外围,以社会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逐步形成适合各地市情的家庭保障安全网、社区养老服务安全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政策安全网。第三,突出解决农村安老养老问题。过去,各地农村老人的主要生活来源是家庭赡养和土地收入。随着形势的变化,这两种养老保障方式不论是在保障能力上,还是在保障的可靠性上,都显得很不稳定了。必须从各市农村实际情况出发,寻求新的养老办法。根据全国一些地方以及有关部门多年来的实践探索,有条件的地区已经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采取储蓄积累的方式,为农民建立个人账户,个人交费为主,集体交费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将个人和集体缴纳的保险费记入个人名下,为个人所有,到老龄后根据个人账户的积累额计发养老金。这种养老保险方式还必须同家庭赡养、土地保障结合起来,才能为农民养老建立一道比较可靠的养老民屏障,才是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现实选择。

第四,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要围绕“五个老有”工作目标,既要满足和改善老年人对物质生活的特殊需求,也要不断满足和丰富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特殊需要,千方百计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老年福利、老年教育、老年文化、老年卫生、老年体育等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想法设法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社会交往以及参与社会生活的渠道,消除老年人游离于社会之外的感觉,保持一种健康的心态。

敬老、爱老、安老、养老,各级政府责无旁贷,社会各方义不容辞。要在全社会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观,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使老年人在经济上得到保障,生活上有人照顾,精神上得到安慰,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新运行机制,建立“以人为本,代际和谐,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让老人们深切地感受到“夕阳无限好,人生仍灿烂”。

养老问题调查报告篇二

近几年来,xx林场等市直事业单位农林渔工多次到市政府上访,强烈要求认定为全民所有制职工,并以全民固定工身份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我作为主管全市企业改革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负责人,深深体会到市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既势在必行,又任重道远。如何在全力支持事业单位推进改革和尽量保障广大群众基本利益这两个方面,搭建一座和谐桥梁,实现二者的双赢?带着这样的思考,我选择了农林渔工的养老保险改革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和认真解剖。

1、政策依据不足。全省是从1996年元月起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依据是湘政发[19xx]3号文件,只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全民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和人事、工资关系挂靠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人才交流机构的人员为参保对象,而农林渔工不属于此参保范围。但这四家单位的农林渔工相继进入被冠以事业单位性质帽子的事业单位工作,因而不属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致使这些人一直被排斥在两个养老保险之外。他们强烈要求比照同单位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但政策依据不足,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国没有统一的政策,全省仍处于试点阶段。

2、改革方向不明。当前,全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尚未出台,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职能性、社会公益性和生产经营性三大类的改革方向尚未确定。市农科所是我市唯一正处级差额拨款的农业科研机构,改革走势不甚明确。市林科所也是我市唯一科级差额拨款林业科研机构,市政府已于20xx年将xx林场、xx林场确定为公益性林场,拟由市林业局主管转交市建设局主管,市政府已委托市建设局拟定接收方案。

3、身份参差不齐。这些农林渔工中既有建场初期的老资格,可以追溯到50年代,又有自然增长的;既有棉科所、旱科所和农科所合并而来的,又有从外地移民而来的;既有下放知青,又有从外省区调入的;既有编制部门签发编制计划、劳动部门批准招收的,又有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既有按事业单位固定职工管理的,又有分配给土地按农民对待的。若按资历深浅、年龄大小、进场时间长短确认其身份,无法做到公正、公平,相关职能部门也不好操作。

1、参保无门。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初,农林渔工的问题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于国家、省均无明确政策,一直被耽搁下来。近几年,这部分农林渔工一直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反映,希望能按湘政发[1996]3号文件精神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也积极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汇报,至今未能很好解决。

2、生活无助。这些农林渔工虽然高高兴兴地在人事部门领回了退休证,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退休待遇;虽然按时,却不能足额领取退休费,仅为正常退休费的57%左右,xx林场和河洑林场农林渔工人平退休费分别为450元、600元,市农科所最低,仅为200元,该单位移民农工到退休年龄,只能享受一次性补助300元;xx林场在职不在岗的农林工,单位仅仅发给每月50元生活费,远远低于城镇低保水平。

1、深化改革。坚持养老保险低起点、广覆盖的原则,采取先改制、后参保的办法,推进市直事业单位农林渔场改革。参照湘政办发[20xx]7号文件,先将这几家单位改制转企,将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整体划归市劳动社保处管理,未参保的农林渔工统一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移民农工享受国营企业两个置换优惠政策,进入城镇企业基本职工参保范围。

2、分类管理。改制转企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机制,中人搞过渡原则,实行分类管理。

三是对于以后退休的人员,则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将其养老金领取与其个人帐户缴费情况挂钩,核定养老金发放标准。

养老问题调查报告篇三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在今后长时间内要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随着我国人口再生产从传统型过渡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必然伴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

近年来,我国对老龄工作和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出台了相关政策和一系列文件,以推进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心理健康活动,等等,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使全市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逐步提高。

最近,我们利用学习实践时间,对湖南省邵阳市的养老工作作了初步的调查,以期为积极践行和谐老龄化战略,切实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理念,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需求,提供些许参考。

1、文化程度偏低。

根据民政局的有关统计,我市现有老年人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总数的11.57%和31.85%,初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9.64%、8.42%、9.51%,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5.86%和3.15%,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的特征很明显。

2、“空巢”老人较多。

从居住方式来看,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独居和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分别占11.38%、52.49%,与子女同住或与孙子女同住的占35.17%,老年人“空巢”现象日趋严峻。

3、身体状况与生活自理状况尚可。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或一般的分别占32.53%、35.98%,有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疾病的占27.60%、3.89%。说明我市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总体处于较佳状态。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调查总数的87.98%,半自理的占10.26%,不能自理的占1.76%,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

4、经济收入情况。

从经济收入来看,月收入在500元以下、500—1000元、1000—1500元的分别占21.13%、12.88%、36.25%,月收入在1500—元、元以上的占18.11%、9.65%,1.98%的老年人没有经济收入。由此可见,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

1、精神赡养是最需。

调查发现,老年人对精神赡养的需求是最强烈的,40.44%的人现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精神赡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养老保险面逐步扩大以及子女的经济扶养能力日益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质量基本有了保障。但是生活的幸福不仅是物质生活上的满足,还包括精神上的享受。从这项调查显示,老人们更渴望情感上的关爱,企盼心灵上的充实。

2、家政服务市场大调查显示,29.97%的老年人最需要家政服务。现在社会节奏加快,子女大都忙于工作,不在父母身边的情况比较多,没有时间料理老人的生活,所以对于家政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也促使家政服务的市场不断扩大。我们可以推测,今后家政市场的发展对于解决就业问题将会起到一定作用。

1、居家养老是首选。

调查显示,80.27%的人最愿意选择的养老形式是居家养老,11.56%选择机构养老,6.34%选择老人日托所,1.83%未选择。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是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逐步向精神慰籍领域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主要是上门进行个案服务,同时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对老年人进行综合性的集中服务照料。居家养老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对破解日趋严峻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发展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居家养老”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

2、选择养老机构的档次。

在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中,选择500—800元/月和800—1200元/月底分别占58.30%、31.52%,仅有6.49%、3.69%的人分别选择1200—1500元/月和1500元/月以上,这与当前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水平普遍不高有很大的相关性。

1、大多数老人不感到孤独。

调查发现,80.97%的老年人不感到孤独,19.03%感到孤独的老年人更愿意找亲人或朋友聊天。90.91%老人的子女愿意陪其聊天、听其诉说,只有9.09%老人的子女不愿陪他们聊天。由此可见,我市的子女比较注重与父母的谈心,从精神上来关爱父母。

2、子女对老人的孝顺情况。

在这次被调查的老年人中,57.66%的老年人认为子女很孝顺,39.88%的认为子女比较孝顺,认为不孝顺的仅占0.83%。子女经常来看望的有82.68%,占大多数,偶尔来、生病时才来、节假日才来到分别占9.53%、0.66%、3.82%,只有0.35%的子女从不来看望老人。

3、老年人与孙子女的关系。

调查显示,在有孙子女的老年人中,有62.78%的老年人替子女照顾第三代,37.22%不照顾第三代,这说明我市的老年人对第三代很有爱心,所谓的“隔代亲”。而且调查还显示68.37%和29.51%的孙子女经常来或有时来看望老年人,2.12%不来看望,说明第三代也很关心老年人。

4、老年人活动场所和活动内容。

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在平时经常锻炼或参加其他娱乐活动的9791名老年人中,经常去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的分别占38.62%、21.91%,老年人的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主要有看电视、与朋友聊天、读书看报、打牌搓麻将等,参加老年大学学习、外出旅游的居少数。

全社会都要来重视解决“空巢老人”问题,家庭成员要负责,年轻人要多承担体力劳动,给足老人生活费用,抽空常回家看看,多给老人们精神慰藉。社会服务功能要强化,社区要为他们提供面对面、心贴心的服务,要扩大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使“空巢老人”空巢不空,独居不孤,欢乐常伴。

尽管我市已连续几次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但调查显示,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总体生活水平不高。加上近年物价上涨幅度较快,因此,要继续提高老年人的养老金待遇,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使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

要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真正建立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监督机制,及时评估中介机构服务效能,确保服务落实到位;要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上门服务制度、服务监督制度、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确定生活服务标准、养老护理标准、服务效果评价标准等各项标准,规范服务项目和内容,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实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逐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尽管调查显示,只有11.56%即1166名老年人最愿意选择到养老机构养老,但即使按照这个标准,市内养老机构床位也应达到2.31万张,而目前仅有1.28万张,尚有1.03万余张的缺口。因此,要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及外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建设不同档次的养老机构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入住需求。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逐步改变目前较高收入人群大量占用公办养老机构资源的现象,在合适的时机,为中低收入老年人群发放养老服务专项补贴,使中低收入老年人能够住得起养老机构。

出台相关政策,培育家政服务业,吸引家政服务的相关企业加盟,同时进一步扩大政府援助服务对象范围,完善送时服务机制和制度,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有偿、低偿和无偿的家政服务。

加快市、区及基层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按照老年人口的分布和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活动需求,形成档次不同、面积不等、配套事宜的梯次排列格局。增加室内活动场所和室外活动设施,方便老年人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引导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融入社会,度过幸福的晚年。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物美价廉的旅游线路,开拓老年旅游市场,满足老年人出游需求。积极兴办老年大学、学校,发挥市和各区老年大学的示范带动作用,抓好街道(镇)和社区(村)老年学校建设工作,逐步完善老年教育4级办学网络,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提高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满足老年人的求学需求。

养老问题调查报告篇四

本文目录。

摘要: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已是大势所趋本站,“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价值定位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

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人们在其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拥有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农村养老这个被我们回避了半个世纪的课题,在人权制度逐渐完善、社会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我们已经没有了回避理由。

养儿防老是中国农村几千年的传统养老方式,这种以家庭作为最基本的养老模式得以长期存在的基础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深层次研究将成为我们设计今天的农村养老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新中国建立以前的两千多年中,中国农村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一种不发达的经济形态,低下的生产力将农民紧紧地束缚在一块块土地上而无其它谋生手段,封闭的交往形式又使农民只能依靠自身积累经验而无其它获取知识的途径。于是,对土地和耕作知识的拥有就成了社会继承与世代交替的重要内容。土地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退出生产领域后,并不放弃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子女要想获得土地必须以赡养父母为代价。同时,子承父业是传统农民家庭的突出特点,后代不仅由父母抚养成人,而且还从父祖那里学会谋生的技能,继承一定的产业和土地,这种生活上经济上的高度依赖使得他们自觉服从父辈祖辈的制约,不敢有丝毫违抗。

父辈们靠土地生产生育,培育后代;子辈们靠土地维持生活,赡养老人,土地构成百姓们家庭养老的重要经济来源。为了确保农民拥有土地,历代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土地分配政策,如井田制,占田制和均田制等。除了土地制度之外,政府还通过法律条文,严禁子孙与父母分家分财。《唐律•户婚律》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明律》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稳定家庭养老的经济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人类由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和后工业化社会,家庭赡养功能就慢慢脱离家庭而社会化。”(1)米特罗在《欧洲家庭史》中进一步描述道:“农民经济是一种无货币经济,以致于赡养老人只在家内是可行的,提供实物在超出一定距离时就会是不可能的,因为这需要用现金支付并用此钱购买食物,而在前工业时代,在农业地区中,这两个都是不存在的。”(2)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几千年来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极其落后,工本站业化程度很低,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始终占有主导地位,在这种非货币的农业社会中,农民生产自己几乎全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对于每一个人来讲,都要不停地生产以获得生活资料的供给,否则便无法保障自己的生活。而事实上,每一个人都有因年老而丧失生产能力的时候,此刻要想获得生活资料,就必须依赖于家庭其他成员的生产。很显然,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家庭存在的必要性,也决定了家庭养老的必然性。

在任何年代里,老人的赡养不仅是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决定,而且还受到建立在这种生产力基础上的赡养观念的制约。历史上,我国的老年赡养是以孝为核心在家庭内部进行的,孝道思想在中国有着长久的发展历史和深刻的社会影响。儒家认为:“孝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德之本也。”(3)所以儒家立教以孝为起点,“孝上半部为老,下半部为子,有老人扶子之义。”(4)因此,孝的道德观最初是调解长者与小辈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但是,到了封建社会,孝被抬到了极高的地位,成为一切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起点,并做为封建伦理纲常的基础。封建统治者就是用孝束缚着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孝的原则为:“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子不敢不同”。(5)封建统治者重孝的目的是为了效忠,显然以孝治天下,本身就包含了伦理和政治双重意义。在封建思想文化的熏陶下,广大农民总是认认真真地行孝,孝顺父母的意识逐渐成为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

人是社会的动物,不仅有物质上的需要,而且有精神上的需要。老人害怕孤独,乐于和儿孙生活在一起,于是在长辈与晚辈之间形成一种强烈的群体感情,这就构成了家庭结构变化的向心力,形成一种牢固的封建家庭关系,成为一个团结的整体,具有强大的保护职能,共同保护家庭成员和财产安全。每个家庭成员都脱离不了家庭生活,更脱离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依赖。而且家庭还有一定的稳定性,每个人都重家庭,轻个人,为了家庭的生存、利益和光荣,个人便可以忽略,为了维护家庭内部的和谐,个人必须各安其分,在人伦规范所界定的范围内,将自己的社会角色演好,而个人的真实意见和感受则慎藏于角色、行为之后。于是又形成近代农民家庭的内聚性和封闭性,主观上要求赡养老人必须在家庭内部进行。

中国传统社会自实施君主专制制度以来,国家权力日益集中在极少数人的手中。在“家天下”的政权模式下,统治者为了确保统治权力,努力造就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和绝对服从的心态。孝的本意是顺从和“无违”,将孝扩展到政治关系方面,就形成了“以孝移忠”的思想观念。另外,老年人是政府业绩的形象代表。在传统社会,老年人是知识和智慧的代表,更是国泰民安和国运长久的象征。乾隆三下江南,其间五六次都有百岁“人瑞”迎驾道旁,他认为是“太和之气”,“用征寿世”的吉兆。显然,当老年人被赋予国运和德治的象征意义时,家庭养老就不只是家庭的私事,而是政府的公事了。因此,历朝历代的政府官员都将维护家庭养老作为国家任务进行推动。政府强力推行家庭养老的标志有三:第一,有负责相关事务的中央和地方行政机构或专司其职的官员;第二,有保障家庭养老的制度和法规;第三,有维护家庭养老的思想观念和道德。(6)中国历史上的家庭养老是通过民政部门主管,县级机构直管,吏部考课,监察部门分察,孝文化灌输等逐渐纳入政府行为范畴的。

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社会经济现代化以及人口流动的过程中,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开始面临许许多多的挑战:

1982年到1990年两次普查之间,家庭户规模从4.3人/户降到3.97人/户,到1995年中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平均家庭户规模降到3.9人/户,20xx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平均家庭为3.44人/户。中国的家庭结构也转变为以核心家庭为主体的结构,1990年核心家庭占家庭总数的67.31,其中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完全核心家庭占57.81,比1982年增长4.92个百分点。家庭户平均规模的缩小和完全核心家庭的增多导致纯老年户不断增加。1990年四普时城乡合计60岁及以上老年人生活在单身户和一代户中所占比例为25.6。据1992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对全国12个省市的一份调查,老人中一代户的比例,城市达到41,农村达到43。(7)。

生育率下降、子女减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还使得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产生了许多困难。子女多意味着老年人有较多的支持来源,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使得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变得异乎寻常的困难。总之,家庭的小型化和核心家庭的增多,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同时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意味着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

现代社会人口流动越来越快,大量农村的年轻人进城打工。迫于岗位的竞争压力,忙于工作和事业,使他们无暇顾及老父和老母;同时,一些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独子或独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这对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的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延长。同时,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7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这一切必将加大家庭的负担,也必将导致年轻人消极拒养老人情绪的增加。

各种挑战因素的结合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开始瓦解和分化,这就是子女养老和在家养老相分离的态势,而且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和慰藉也不象过去传统模式下那么密集和经常了。这是传统家庭养老制度在现代化冲击下的一种变革。导致这种变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以下两个因素在农村正在逐渐突出:第一,两代人的居住偏好。喜欢分开过,是现代人特别是青年人的时尚,也可以说是人的现代性的一种表现。对我国14省市的一项调查表明,2/3的农村青年婚后一二年都要建立自己的小家庭。(8)在老人那一端,也有个图清静、少麻烦的想法。第二,家庭人口外流或外迁因素。子女不在身边,在外地学习或工作,条件不成熟,两代人只好分居两地。显然,作为家庭养老,无论是传统模式抑或现代模式,有二个基本因素决定家庭养老的质量,一是子女的支持和关照程度,二是自身的一些因素,如经济实力、健康状况、人际关系。在农村,传统孝道观念的淡薄和老人自身经济实力的弱小,决定了农村养老质量的下降,也决定了养老社会化在农村存在的空间正在形成。

现代社会,中国农村的养老方式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多种养老方式并存的农村养老格局。许多新的养老方式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认真分析比较研究不同的养老方式,寻求一种适合中国农村情况的养老制度,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具有重要意义。

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有关资料显示:老年人口的全部经济来源构成中,来自子女供给部分城市占16.8,镇占21.0,县(农村地区)占38.1。这说明子女供养在城镇老年人中占有一定地位,而在农村中则占有重要地位。(9)。

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笔者认为集体养老只能作为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象有些地方官员所言成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

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xx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0)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以上数对于8亿农民来说,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部分农民来说还是离他们较远。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与现实情况相脱离。

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据笔者对河南省部分农村的调查,15的农民对养儿防老已丧失信心,他们认为只有钱财是可靠的,因而尽可能省吃俭用,节约储蓄以备老年之用。但是,低利率、高膨胀、天文数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入的降低,使得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国农民人口多,占全国12亿人口的74,其中60岁以上的老人7285万,占农村人口的8.2,并且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如何建立和完善,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我国“”计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农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20xx远景目标纲要为中国农村养老指明了方向。特别是指明了今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思路,那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基础是什么、是否已经成熟?能否替代家庭养老?”就成为每一个理论工作者必须关注的焦点。

根据笔者多年来对农村养老问题的研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基础主要有:

养老的两个要素是物质保障和生活服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关键是解决了养老的物质基础,但是对于一个人特别是对于一个没有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很低的老人来说,仅有钱是远远不够的,这就必须具备相配套的生活服务体系。生活服务的提供有三个来源,第一,老人自我服务;第二,家庭成员的服务;第三,社会化服务。家庭养老之所以经久不衰,就在于家庭成员不仅提供了充足物质资料,还提供了完善的生活服务,而且亲人提供的服务又是最细致入微和完美周到的。因此,不管将来社会养老保险多么发达,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家庭养老都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老人自理能力的降低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就使得社会化生活服务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个关键因素。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个村的经济发达程度、社会化服务程度、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可程度是完全成正比的。据《经济日报》记者王培楠报道,xx年初,广东省东莞市率先覆盖全社会的农村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开始正式运作。全市参保农民76万,16.2万符合退休年龄的农村老人领取了首笔养老保险金。这意味着,从xx年起,东莞所有20岁至60岁的男性农民、20岁至55岁的女性农民,将全部进人“社会养老保险的安全网”中。广东省东莞市之所以率先实施覆盖全社会的农村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在于小小的东莞20xx年的财政收入总额已达103.56亿元,市、镇、村三级公有资产已达1168亿元,净资产652亿元;就在于每一个村的第三产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社会化生活服务水平已大大提高。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晚,许多地方现在还处于摸索阶段,国外没有现成的模式供使用,国内没有完善的法律作依据,操作的时候难免有种种不尽人意的地方,不当的管理和不周到的服务都会影响农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受管理体制改革、利息持续下调及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20xx年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方面的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12)。

从国外成功经验来看,养老保险制度越完善、服务越到位,投保者的热情就越高,保险基金也就越充足;反之,越没钱,服务就越无法提高,投保者越没有热情,保险基金就越不充足,周而复始,形成恶性循环。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制度也不完善,再加上农民素质、社会心理、东方文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农民对保险制度的信任度、非货币经济等等因素的影响,与城市职工养老保险相比,状况很不如意。尽管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xx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但以上数对于8亿农民来说,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部分农民来说还是离他们较远。从目前农民缴费的情况看,人均缴费不到150元钱,根据他们的缴费额,几十年后,平均每人每月拿不到几元钱(相对于目前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养老保险金,根本达不到保险的目的。

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随着农村经济情况的好转,部分参与社会保险并最终获得部分社会经济来源的条件已经产生:第一,除极少数未脱贫的地区之外,中国农民已经过上了温饱生活,很多农民已经在向小康生活水平迈进,具有了一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经济承受能力。经济较发达的浙江省杭州地区农民,开展养老保险的乡镇覆盖率已达到95,一些富裕的年迈农民通过一次性交纳几千元养老基金,已开始按月50元、60元不等数额领取养老保险金(13)。第二,随着全国保险业务的发展,社会影响的扩大,计划生育政策手段的强化等等,农民参加保险的观念不断增强。他们开始理解到了参加社会保险对自身利益的保障作用,自觉性不断提高。上海市早在1984年即顺应农民需要而推出了《农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山东烟台从1989年开始,大胆地进行农村社会保险体制的改革,取得了极好的社会效果。

这种喜忧参半的现状是和我国的基本国情完全一致的。我国的农村人口多、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发展差距大,因而在养老问题上,各地情况差别很大,有些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全面覆盖,如东莞、温州以及山东的一些地方,而有些贫困地区,连一般的保费还无法收齐。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与现实情况相脱离。因此,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老年人的主要方式。

根据当前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传统文化模式、社会化服务状况以及养老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家庭养老仍然是中国农村中的主要养老方式,只不过这种家庭养老已不再是传统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作为养老的载体辅助于多种养老方式的农村养老模式。可以这样说,不管今后农村养老如何改革,家庭作为养老载体的地位是其他养老方式无法替代的。因此对于家庭养老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我们应给予高度的重视,切不可以偏概全,随意放弃对家庭养老的研究和规范,更不可武断地认为社会养老保险能够完全替代家庭养老。

之所以说家庭作为养老载体的地位是其他养老方式无法替代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家庭养老的成本较低。同居一室,家庭成员更便于照顾老人,无需由专人脱离生产而专职对老人进行看管,既不影响生产,又不影响养老,符合帕累托效率最优原则。第二,我国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程度不高。由于诸多的原因,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的全面推广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在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程度还很低的情况下,家庭养老这种古老的养老方式不能随便地减弱或放弃。第三,家庭服务业不甚发达。即使人人都参加了社会养老,年老时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但由于农村家庭服务业刚刚起步,从事家庭服务的人员十分有限,因而,如果没有家庭这个养老载体,老人们即使手中握着钱也仍然无法安度晚年。第四,思想观念、传统文化和生活习惯对老人养老载体选择的影响。传统的“子孙满堂”观念在农村依然根深蒂固,年老人随着年龄的增加,对家庭的依赖性、对子孙理解的渴望会进一步强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拿到保险金的老人会选择离开自己的家人而与他人生活在一起吗?很显然,家庭永远都是最理想的养老载体。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的观念更新以及人口的流动对家庭养老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单靠原有的道德、法律法规对家庭养老进行规范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因此,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制度,必须将家庭养老放在重要的位置。

养老的载体与养老的内容是相辅相成的,家庭愿意承担养老责任,但没有物质上的支持,老年人的生活仍然无法得到保障;或者相反,老年人仅有资金上的保证,但无人对其进行照顾,其生活也是难以得到满足。所以,在巩固原有的家庭养老模式的前提下,必须在农村强制推广社会养老保险,使农民建立防患意识,在其年轻力壮、创造力最强时,能有少部分的储蓄,以备年老、多病没有生活能力时所用。

鉴于上述分析,根据我国农村的基本国情,参照“”计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对农村养老的基本精神,我国农村养老立法的价值目标应该定位于: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14)。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除了加强对全社会的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外,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还要依靠完善法制。但是,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法,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等之中,这种分散的规定方法不仅容易造成彼此的不协调,而且影响到农村养老制度的实施。考虑到中国农村的特殊性和养老保障的复杂性,笔者认为,本着“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农村养老立法价值取向,我国农村养老法律体系可按以下思路构筑:

第一,尽快制订农村养老基本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可以作为我们正在制订中的《社会保障法》的部门法。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农村养老的原则、农村养老的形式、农村养老的种类、农村集体养老机构及其性质、家庭养老的内容、集体养老的内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及其性质、农村社会养老基金的筹集管理发放、法律责任等等。

第二,根据《农村养老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制订如下部门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法》、《农村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农村家庭养老示范法》等等。

第三,制订农村养老的行政法规。这一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法律规范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方面,在整个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体应该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家庭养老条例》、《农村集体养老条例》、《农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办法》、《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税收减免办法》。

综上所述,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已是大势所趋。“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价值定位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相信其研究对国家今后的农村立法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0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迈克尔•米特罗著《欧洲家庭史》第145页,华夏出版社。

(3)岳庆平著《中国的家与国》第91页,吉林文史出版社。

(4)刘英著《中国婚姻家庭研究》第355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5)张德强著《嬗变中的婚姻家庭》第79页,兰州大学出版社。

(6)参见姚远《政府在家庭养老中的地位与作用》载《西北人口》1999年第2期。

(7)中国老龄科研中心《中国老年供养体系调查资料汇编》,华龄出版社1994年版,第86页。

(8)参见姚远《传统型家庭养老面临危机》,载《视点》1996年第11期,第10页。

(9)参见《田雪原文集》,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

(10)参见《中国统计年鉴》,(1998年)。

(11)马文•哈瑞斯著《文化的起源》第178页,华夏出版社。

(13)参见揭新华《国内外农村社会保险的比较研究》载《上饶师专学报》199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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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老了,头发白了,走不动了……”xx年央视春晚,莫文蔚的一首《当你老了》触动了无数人的心灵。

每个人都会有老的时候,所以养老也成为无法回避的话题。近日,河南平顶山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的造成38人死亡、6人受伤的火灾,更是让养老话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据三门峡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提供的xx年人口与城镇化调查数据显示:全市总人口227.79万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35.08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5.4%;65岁以上人口22.6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9.95%;80岁以上人口3.44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51%。

家住三门峡市区黄河路东段69岁的王老太太有4个子女,其中3个都在外地工作,只有小女儿在三门峡,老人平时独自一人居住。她告诉记者,自己的家住了几十年习惯了,每天到邻居家串串门,和邻居聊聊天,遇到过年过节子女回来看望她,挺好的。“我不会去养老院,在自己家里舒服,我自己照顾得了自己。”王老太太说。

说起养老问题,家住文明路东段72岁的赵强(化名)一脸忧愁。“我想减轻孩子们的负担,去养老院养老,可是总担心这样对孩子不好,让孩子脸上无光。在家里养老吧,孩子们都忙,还得抽空照顾我,我不想让孩子们太辛苦,真是两难啊!”赵强说,他身体不太好,由儿子女儿轮流照顾,虽然孩子们都挺孝顺,但工作都非常忙,还得抽出时间照顾他,他于心不忍,想去养老院又没法给孩子说,害怕孩子多想,非常作难。

王老太太和赵强两位老人的说法代表了我市大部分老人的想法,或是受传统观念影响,或是出于各方面的顾虑,他们都选择了居家养老。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仅仅是像赵强这样的许多老人无法摆脱思想困扰,一些年轻人也因为“面子”问题坚决不让父母去养老院养老。“养儿防老,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我肯定不会让父母去养老院的。”46岁的市民张高峰坚定地说。

据湖滨区车站街道办民政所的赵月琴介绍,统计显示,该街道60岁以上的老人有8000多人,但在养老院养老的人数不到100人,所占比例非常小,大部分老人还是选择居家养老。“我们街道多数老人选择居家养老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赵月琴表示,一是城区的养老院都收取一定的费用,而该辖区很多老人经济条件比较差,无力负担养老院的费用;二是传统思想根深蒂固,一些老人因为有子女,担心给孩子造成心理负担,所以即便经济上允许,也不会选择去养老院。

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工作人员也表示,和全国整体情况一样,我市目前在城区生活的老人绝大多数都是居家养老。

和城市相比,我市广大农村地区由于近年外出打工的人比较多,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更加突出。

“农村老人的社会福利和保障待遇较低,同时,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了老年人与儿女分居比例和空巢比例,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成为一大难题。”三门峡市委党校副教授、社会学研究学者杜明国表示。

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农民冯秀丽今年63岁,儿子儿媳都外出打工,老伴儿走得早,所以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村里很多和我年龄相仿的人都这样,孩子们去外地打工了,只剩下老人在家。”冯秀丽说,自己身体不错,家庭条件还行。而有些老人身体不好,必须靠儿子女儿照顾,“所以日子非常不好过”。

6月6日,在上海财经大学举办的“老龄社会公共政策挑战与治理创新”国际论坛上,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张雄教授负责的课题组做了《xx中国农村养老现状国情报告》,表明四成多的农村老人喜欢的养老方式是与子女同住,而超过六成的农村老人不喜欢进城养老。张雄称,农村老人不喜欢进城的主要原因包括生活不习惯、没有亲友熟人说话、生活费用过高等。这种现象在我市农村也存在,灵宝市大王镇71岁的李大妈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山东工作,小儿子在北京工作,两个儿子想让老人跟他们到城里生活,可是老人不愿进城。李大妈告诉记者,在城里不习惯,还是在村里自由,可一个人在村里就怕生病,一生病就没人照顾。

“农村养老方式非常单一,除了那些无依无靠的老人去敬老院,一般都是在家里养老。”国家统计局三门峡调查队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曾对我市农村养老问题作过一个调查,在21名农村老人中,家庭养老的18名,占调查对象的85.7%。因为农村敬老院不需要缴纳费用,所以多是一些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而民办养老机构屈指可数,在民办养老院养老的老人更是寥寥无几。

国家统计局三门峡调查队的调查报告同时提出,由于近些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加,导致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如何让农村老人真正老有所依、老有所乐成为一个非常大的课题。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绝大多数老人选择的是居家养老。但是目前国内主流家庭结构已转变为只有一个孩子,这意味着年青一代的养老负担变得非常繁重。此外,人口流动的加快导致代际分离现象日益突出,中国有相当多的老人独守家中,成为空巢老人。即使是与父母同居一个城市的年轻人,也因高强度的工作和快节奏的生活而很难抽出时间给予父母更多陪伴,所以这也给养老提出了新的要求,积极探索和推广新的养老模式是未来的必然趋势。

“在城市,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医养结合养老等模式都是可以大力推广的养老模式,目前我市在这些方面都有比较好的典型经验。”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工作人员表示。

养老机构养老是目前较为普遍的一种养老方式,但因为种种原因发展受到限制。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一些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行情况比较好,但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而民办养老机构由于资金缺口较大,管理员待遇低、工作压力大等方面的问题,经营遇到很多困难,有些甚至因为经营不下去而关闭。许多市民对养老机构养老提出了建议:关键是要提高服务水平,让老人住得舒心、开心。

社区养老是政府大力提倡的一种方式。老年人晚上可以住在自己家中,自由性、隐私性较强,白天在养老院生活,吃饭、理发、就医等都可利用社区资源,非常方便。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一些社区积极开展社区养老,这些社区成立了义工组织、家政服务中心、便民医疗点等社会组织,满足了社区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深受老年人及其家人的欢迎。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开启了中国养老新途径。该模式采用医院新增养老设施,养老院引进门诊,或新建医养结合养老院等方式,通过多元资金投入和经营运作模式,已在全国多地实施。“三门峡在这方面也有非常好的经验。”三门峡市老年护理院院长常援建介绍,该院是河南省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方面做得非常好的机构,xx年该院便开始探索这一全新模式,由于各方面都取得了成功,吸引了郑州、洛阳等地的养老院前来学习。之前由于发展受到限制,老人不是太多,但居住在这里的老人能得到很好的照料,“随着新大楼投入使用,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老人选择到这里养老”。

在我市农村,也有一些好的养老模式受到群众欢迎,值得推广,其中陕县原店镇郭家村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就非常受欢迎。

据介绍,郭家村根据村里实际情况建立了一所集住宿、休闲、娱乐、健身为一体,服务本村老人的非盈利性集体公益性养老服务场所。该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入住65岁以上低收入、空巢、残疾等各类老人76人,年龄最大的84岁。完善的设施、良好的环境为老人养老休闲提供了方便,管理服务人员尽心尽力为老人服务,深得老人欢迎。xx年,郭家村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被河南省民政厅命名为河南省养老服务示范单位。“我们村修建服务中心的宗旨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发扬‘孝文化’的传统美德。”该中心负责人表示,“我们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还在深化改革开放中继续探索前进,让老人住得舒心。”

在我国,未来养老的任务是任重而道远的,不管是哪种养老模式都需要不断探索,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这是社会各界一致的看法。

三门峡义工分会秘书长胡健因为实施“天伦计划”长期关注老人养老问题。他认为养老机构养老肯定是未来非常重要的一种模式,对此专门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养老机构不是根据每个老年人的具体需要来提供服务,而是根据制度和工作程序要求机械运转,相对来讲比较缺少个性化和人情味。还有一点,在养老院里老人们没有隐私,没有秘密,没有活动自由,这就带来了老人尊严和自由的缺失。”胡健表示希望养老机构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让老人感受到浓浓的关爱,“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养老机构未来肯定很受欢迎”。

多年从事养老事业的常援建认为,未来要建设高、中、低不同档次的养老机构,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政府部门要加大投资力度,养老是一个惠及民生的大事,是公益事业,要呼吁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养老机构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让老年人时时刻刻感受到“家”的温暖。

另外,专家学者普遍认为“医养结合”的路子可以为民办养老院转型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很多养老院反映利润微薄,难以为继,如果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话,就可以解决养老机构经营困难和养老院医疗设施落后的难题,为老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养老是个社会大课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杜明国表示,全社会都要改变认识上的误区,不能把养老保障看成是一个“无底洞”,要积极参与,探索适合各类老人需要的多元化养老模式,在老龄化不断推进的今天,让老人真正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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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来到了xx市xx区敬老院,看望了那里的老人,给他们送去新春的祝福,还送上了营养品,并与他们亲切交谈。通过与他们的谈话,我了解了老人们过去的生活和工作情况,也了解了他们现在的养老情况。

住在这所敬老院里的老人们大多在70岁以上,他们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被送到敬老院来(这与我以前在其他敬老院了解的情况也是一致的),如子女不在身边无人照顾;身边亲人大多已过世,孤身一人;一个人待在家里太孤单,想有人能够陪伴。从她们的口中,我大致了解到过去老人们的生活状况。建国初期,绝大多数年轻人都没有文化,但迫于生计,只能外出干些体力活或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如在织布厂工作,生产烟草等。由于当时人们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即使是在城市,生活物资供给一样严重不足,大部分人最大的希望便是能吃饱穿暖。因为条件有限,许多人不能去上学,只能利用空闲时间去夜校读书识。生活在乡下的人,为了能去学校读书,冬天里也穿着草鞋踩着冰雪去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外的地方求学。路上饿了就吃从家里带的生红薯或其他干粮充饥,要是遇上荒年,就吃路边生长的野菜,生存条件极为艰苦。

现在这些老人们的孩子都长大了,都成家立业了,他们被子女送到敬老院来更多的也是一种迫于生计的选择。在我所了解的老人中间,绝大多数人的子女都只在缴纳生活费时才来看望一下老人,顺便购买一些物品,见面交谈的时间也不会太长,真正关心老人生活起居细节的更是少之又少。子女们普遍对父母们的生活情况关注较少,以为把老人送到敬老院就万事大吉了。更有甚者,子女之间互相推卸养老责任,只顾自己享乐。这种情况着实令人心痛。

在与老人们的交谈过程中,我发现很多老人口中都会说只要自己的子女过得好,自己怎样都无所谓,只要儿女们心中都有自己的父母就行了,他们来到敬老院生活至少还有人可以一起生活、说说话,陪伴他们度过晚年,这比孤单一人待在家里好。我注意到,每当老人们说起自己的家、自己的儿女时,他们的脸上、眼神中总会流露出温馨、留恋、幸福,甚至泪眼婆娑。由此可见,老人们的内心深处是非常渴望回归家庭、渴望亲情的!

的确,老一辈人为我们新中国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在过去所经历的苦日子值得我们年轻一代人永远铭记,我们要感谢那些为我们创造现在美好生活的前辈们,并以他们为榜样,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树立回报社会的意识,努力学习,争取成长为祖国的栋梁之才,不辜负老前辈们的期望。

我认为,传统“养儿防老”模式虽然受到现实的挑战,但是,“养儿防老”的传统并没有过时,并且永远不过时。解决养老的问题,除了政府要加大养老资金的投入以外,还要解决一个“良知”的问题。“养儿防老”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孝敬老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父母辛苦地养育子女,当父母老了的时候需要子女们照顾的时候,子女们应该尽最大努力承担起照顾父母的责任,而那些推卸养老责任的子女应该遭到良知的谴责。倘若子女养老养成了一种社会风气,每个人都真心实意地为老人着想,那么,国家的养老制度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反之,最好的养老制度也温暖不了老人的心。

所以,我呼吁全社会的人都来关心养老问题。如果每个人都有一颗孝敬老人的心,那么解决养老的问题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只有人人都唤起自己的良知,才能让老人们真正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从而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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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优先发展养老服务,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创建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模式”的基本原则。

市政协十二届十一次主席会议确定对我市城市居家养老作为今年重点调研课题,从20xx年7月下旬至8月期间,市政协副主席任书文带领政协社法委、民政局、政协委员调研组先后视察了杏花岭区锦绣苑社区、迎泽区五龙口三社区、海边街社区、太原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等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情况,听取市民政局对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发展建设情况,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就我市城市居家养老现状、问题、对策进行调查研究。

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从xx年开始启动居家养老试点,市民政局作为政府总牵头部门,制定实施办法,创新工作理念,探索为老服务新机制,构建居家养老新体系,逐步把这项工作推广到全市543个社区,到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全市。xx年9月和20xx年7月国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来太原市考察,充分肯定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做法,并向全省推广。综合归纳有六个方面的亮点。

(一)紧跟社会形势,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建设。我市现有60岁及以上老人6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4.8%,其中空巢老人约13万户,人口结构向老龄化、空巢化的趋势发展。为应对老龄化现实,目前全市建立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115个,安设老年床位1380余张,招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商500余家,设立养老服务点2461个,建立社区服务队760支(约xx人),招募志愿服务者10.2万人,建立老年人“爱心一键通”服务系统,为空巢老人发放2.4万部“爱心一键通”,开通8181890社区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建成现代化的求助呼叫网络平台,受理老年人求助呼叫225862人次,为民排忧解难70629人次,全天候(24小时)为老年人服务。

(二)创新养老模式,敢于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径。我市坚持“政府主导、社区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导向,把研究解决养老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创新养老服务工作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在前进中探索出一条新路,即“以家庭为基础、社区服务为纽带、居家照护服务为宗旨”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被誉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健全完善为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有偿”优质服务的运行机制,即“无偿服务针对80岁以上高龄、空巢、困难、伤残以及无子女、无自理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三无’老人提供免费服务;低偿服务针对老人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提供低于市场价的优惠服务;有偿服务针对以市场运作,为老人提供预约上门实惠服务”。

(三)制定扶持政策,构建居家养老事业新格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和国家养老政策的贯彻落实,为适应新形势下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全市“”经济社会规划和服务业扶持范围,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意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大力支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全市基本形成了“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队伍专业化、手段信息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格局。

(四)树立全新理念,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新机制。全市建立了各级党政部门、社区居委会、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广大居民“五力合一”的联动运行机制和分类服务、分级帮扶、助老服务、网格管理、亲切关怀、社会联动“六位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创新为老服务机制,制定出台了《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评估管理办法》,为孤寡、失独、独居、空巢、困难、优抚、残疾和高龄等八类老人提供享受分级优惠服务,评估计分确定“abcd”四种类型老人发放养老服务卷,即每年每人发给a类85岁以上空巢“三无”老人2400元、b类80岁以上空巢困难老人600元、c类70岁以上空巢伤残老人150元、d类60岁以上空巢特困老人享受亲情志愿者服务;今年为近五万名老人提供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其中a类128人、b类2585人、c类17194人、d类30000余人。

(五)扩大服务领域,满足老年人个性化生活需求。根据老年人不同服务需求,在全市各个社区开展生活照料、医疗保健、防病治病、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志愿服务、老年餐桌、家政服务、配餐送餐、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亲情服务等40项社会化服务,在每个社区都配备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管员,及时为老人提供服务指南、服务项目、服务人员,解决老年人精神生活和医疗保健方面的问题和护理需求,基本做到“养老在社区、服务进家庭”。

(六)经费基本保障,投入养老公共资金逐年增加。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社区工作建设经费逐年增加,从xx年开始社区办公经费根据辖区范围和居民户数增加至5万元、6万元、7万元。20xx年,为每个社区安排惠民项目资金2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建设与服务,市民政局按照管理原则,对资金使用投向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居家养老公共事业作为惠民项目资金重点使用领域之一,重点打造了社区“老年餐桌”试点,得到了社区老人的普遍欢迎。

总体上讲,我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起步早、发展快、有创新、见成效,服务和管理水平优先全国同类城市。

在我市居家养老事业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居家养老公共经费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大。虽然公共资金每年都有所增加,但增加的数量不大,有的基层社区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吃大锅饭”、“撒胡椒面”的现象,用于发展居家养老公共事业经费不够明确,专项经费不能及时到位,社会资金投入不足,对居家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磨合。社区居家养老管理工作涉及牵头单位民政、教育、老龄、人计、人社、发改、建管、卫生、财政、地税等10多个部门,有些部门对居家养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工作方面配合不够主动、缺乏大局意识,应该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化还需进一步扩大。从全市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情况来看,相关服务产业化发展不平衡,能够落地的养老服务产业为数不多,扶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与形势发展还有差距,服务业力量比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服务标准的需求。

(四)老年服务队伍还需进一步壮大。招募从业人员和老年志愿者有一定难度,专业型人员匮乏,志愿者队伍不够壮大,部分服务功能缺失,服务队伍的组织管理比较松散,家政人员综合素质相对偏低,特护人员供需不平衡,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不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一个短板。

(五)宣传引导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社会认知度还有偏差,从我市老年人民调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因生活习惯、思想观念等因素,缺乏“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意识,不太愿意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需要社会、家庭、单位加强宣传引导、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

通过对我市城市居家养老情况调研,市政协调研组认为:资金保障、管理体制、政策支持、队伍建设、宣传引导是居家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以人为本、服务满意、合理收费、管理精细、老有所养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充分发挥“驱动器”作用,是促进居家养老事业顺利前行的基本保证。为此,提出五个方面的建议,供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参考。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支持社会广泛参与,保障居家养老服务事业蓬勃健康发展。

1、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从我市近几年看,随着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养老公共服务经费相对也在较大幅度的增加。根据市财政局报告,20xx年预算安排城乡社区事务资金17.77亿元,比上年度增加9.24亿元,增长幅度108.4%。为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居家养老事业的公共经费安排,对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经费投入要明确标准、细化项目、专款专用,一事一表列入财政预算计划,按照全市养老事业的发展规划,专门立项年度居家养老事业经费,随着经济增长速度提高养老事业经费的幅度,根据老龄人口的增加,保障居家养老投入的公共经费足额到位。

2、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事业建设发展。各级政府要在各个环节上,提供有利条件,创造宽松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民营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力量要支持养老事业发展,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建立多元化、社会化、长效化的投入机制。

3、管好用好居家养老公共资金。政府投入的居家养老专项资金,相关职能部门要统筹管理、专款专用,制定有效的管理使用办法,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资金用于发展居家养老事业的各项建设。

(二)加大政府效能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驱动器”的作用,健全完善科学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监管机制。

1、充分发挥政府民政部门对居家养老工作主导作用。各级政府的民政部门要借鉴全国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导作用,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从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协调发展大局考虑,进一步完善市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街道社区联动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强化民政部门“总牵头、总指导、负总责”的责任意识,增强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全局意识,树立街道社区敬老助老的服务意识,齐心合力推动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充分开放为老年人活动的公共设施。各级政府对涉及居家养老的公共服务资源利用情况监督指导,积极协调社会各方,推动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充分为服务老年人开放,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参加丰富多彩的服务活动,依法保护老年人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的权利,构建完备的社区为老服务网络,实现资源共享共用,促进全市为老服务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评估机制更加完善。

3、充分发挥政府“驱动器”的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总理在20xx年8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落实中央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措施,在服务居家养老事业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驱动器”的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打开政策大门,激发各类主体活力,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使广大老年人安享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晚年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市场动力,积极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壮大。

1、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各级政府要对各类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产业自用房产、土地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等,完善税费优惠和补贴支持政策,为社会资本减税清费,吸引更多的养老服务产业扎根落地;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业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壮大;高度重视城市新建、改建、扩建中居家养老公共服务场所建设,合理布局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力求规划建设同步落实到位;按照国家规定,对居家养老用地、税收、信贷、水电、床位、营运等方面,政府应大力扶持、给予“补贴补助”,坚持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的原则,提供优质的政策保障。

2、建设社区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各级政府要继续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开办小型养老院或敬老院,力争全市80%的社区各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目标,提升居家养老社区化服务功能;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优先为无子女、无自理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三无”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养场所。

3、推进社区“老年餐桌”惠民工程建设。政府花钱买服务,社区老人得实惠。市民政局组织牵头在我市锦绣苑社区、海边街社区开办“老年餐桌”试点服务项目,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老年人生活的关爱关心关照,解决了老年人中午就餐问题,很受社会欢迎。建议逐步向全市社区推广“老年餐桌”服务项目,并作为街道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建设的重点发展项目,把“老年餐桌”办成具有特色的品牌“窗口”。

(四)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有爱心、素质高、服务好”的居家养老专业化队伍。

1、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工作。各级政府要强化居家养老专业队伍建设,为招募专业服务人员创条件,办理签订。

合同。

制手续,享受同城化社会待遇,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市场化运作、社区化管理模式,努力实现养老服务供需平衡,促进相关产业的专业化人才培养和就业落实;各街道社区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工作,立足社区优势,充分挖掘和整合社区现有人力资源,扩大网格化专业服务队伍,为老人进行有偿结对服务;各级政府要指导委托相关培训机构,为从业人员免费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考核发给“职业资格证”,努力培养一批复合型服务明星,更好地满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2、逐步完善招募老年志愿者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实现老年志愿者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0%的目标,对照我市还有差距。为此,各级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负责动员指导,相关部门牵头,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强大合力,逐步完善老年志愿者招募社会化、管理正规化、服务常态化“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促进老年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使之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全市共青团、妇联、工会、教育、公安、人社、文明办、驻地部队等相关部门应带头响应,形成共建单位,签订《居家养老志愿服务。

协议书。

》,并纳入精神文明和谐单位考核。

3、建立街道社区联系从业人员制度和激励机制。各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建立联系从业人员的制度,正确处理辖区社区干部、从业人员、居家老人三方人际关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和谐、自由、平等、诚信、友善的理念,全面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建立激励机制,关心从业人员的政治待遇,尊重从业人员的劳动成果,健全完善从业人员档案信息,积极开展评选优秀服务明星的活动,大力宣传尊老敬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将以人为本、文明礼仪、热情服务、行为规范作为一项考核目标,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送到老年人的心坎上,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更加人性化。

(五)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努力为老年人创造一流的幸福家园。

1、高度关心重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各级政府要在推动养老事业中发挥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当地养老事业的任务措施,解决养老突出问题,真正把养老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行动上凝聚力量,在落实上很下功夫,促进我市居家养老事业提档升级。

养老问题调查报告篇五

这个假期,我来到了xx市xx区敬老院,看望了那里的老人,给他们送去新春的祝福,还送上了营养品,并与他们亲切交谈。通过与他们的谈话,我了解了老人们过去的生活和工作情况,也了解了他们现在的养老情况。

住在这所敬老院里的老人们大多在70岁以上,他们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被送到敬老院来(这与我以前在其他敬老院了解的情况也是一致的),如子女不在身边无人照顾;身边亲人大多已过世,孤身一人;一个人待在家里太孤单,想有人能够陪伴。从她们的口中,我大致了解到过去老人们的生活状况。建国初期,绝大多数年轻人都没有文化,但迫于生计,只能外出干些体力活或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如在织布厂工作,生产烟草等。由于当时人们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即使是在城市,生活物资供给一样严重不足,大部分人最大的希望便是能吃饱穿暖。因为条件有限,许多人不能去上学,只能利用空闲时间去夜校读书识字。生活在乡下的人,为了能去学校读书,冬天里也穿着草鞋踩着冰雪去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外的地方求学。路上饿了就吃从家里带的生红薯或其他干粮充饥,要是遇上荒年,就吃路边生长的野菜,生存条件极为艰苦。

现在这些老人们的孩子都长大了,都成家立业了,他们被子女送到敬老院来更多的也是一种迫于生计的选择。在我所了解的老人中间,绝大多数人的子女都只在缴纳生活费时才来看望一下老人,顺便购买一些物品,见面交谈的时间也不会太长,真正关心老人生活起居细节的更是少之又少。子女们普遍对父母们的生活情况关注较少,以为把老人送到敬老院就万事大吉了。更有甚者,子女之间互相推卸养老责任,只顾自己享乐。这种情况着实令人心痛。

在与老人们的交谈过程中,我发现很多老人口中都会说只要自己的子女过得好,自己怎样都无所谓,只要儿女们心中都有自己的父母就行了,他们来到敬老院生活至少还有人可以一起生活、说说话,陪伴他们度过晚年,这比孤单一人待在家里好。我注意到,每当老人们说起自己的家、自己的儿女时,他们的脸上、眼神中总会流露出温馨、留恋、幸福,甚至泪眼婆娑。由此可见,老人们的内心深处是非常渴望回归家庭、渴望亲情的!的确,老一辈人为我们新中国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在过去所经历的苦日子值得我们年轻一代人永远铭记,我们要感谢那些为我们创造现在美好生活的前辈们,并以他们为榜样,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树立回报社会的意识,努力学习,争取成长为祖国的栋梁之才,不辜负老前辈们的期望。

我认为,传统“养儿防老”模式虽然受到现实的挑战,但是,“养儿防老”的传统并没有过时,并且永远不过时。解决养老的问题,除了政府要加大养老资金的投入以外,还要解决一个“良知”的问题。“养儿防老”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孝敬老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父母辛苦地养育子女,当父母老了的时候需要子女们照顾的时候,子女们应该尽最大努力承担起照顾父母的责任,而那些推卸养老责任的子女应该遭到良知的谴责。倘若子女养老养成了一种社会风气,每个人都真心实意地为老人着想,那么,国家的养老制度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反之,最好的养老制度也温暖不了老人的心。

所以,我呼吁全社会的人都来关心养老问题。如果每个人都有一颗孝敬老人的心,那么解决养老的问题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只有人人都唤起自己的良知,才能让老人们真正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从而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养老问题调查报告篇六

在当今社会,农村老年人生活现状和农村养老问题已成为了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整个国家已经开始将注意力转向了它,我们的政府也已经开始着手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社会老龄化是整个的社会发展趋势,而大学生是社会的未来,因此,老年人问题也必将成为当代大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面临的一个严峻的问题。

为此,作为有志向,有抱负的大学生,2007年7月23日到26日,我们东北电力大学青年志愿者一行7人在吉林市永吉县西阳镇大岗子村和响水河村对农村老年人生活现状和农村养老问题做了调查。我们主要针对老年人的居条件及现状,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医疗保障状况和文化体育等几个方面展开了调查。调查以访谈形式展开,在与老人谈话的过程中填写相关表格。我们走访了福利服务中心,入户和随机调查,咨询镇民政局老年庇护所等相关机构。

一.入户调查和随机调查。

1.老年人生活来源问题。

该村老年人生活费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他们的子女供养,大多数农村老年人都和自己的儿子、孙子生活在一起,并承担部分的家务劳动,如做饭,打扫卫生,照顾小孩等等。二是少数体格交好具有劳动能力的老人自己还拥有土地,土地的收益基本归老年人自己支配。据调查该村正常家庭中基本不存在老年人生活困难的问题。另外该村有少数五保户,他们居住在大岗村的敬老院里。生活在敬老院的老人由财政局、民政局提供生活费用。生活在家里的老年人每月可以领到100元左右的生活补贴。保障了他们最基本的生活。

2.老人的医疗问题。

医疗问题在农村问题中应该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大多数村民的经济条件一般,只可以承担老年人非重大疾病的费用。我们去的时候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在该村实行,也能为该村老年人减轻了部分医疗负担。按规定,每人每年只需要10元,就可以根据不同的数目医疗费用享受不同比例的报销数额。此项政策在该村得到了很好的推广,绝大多数人都加入了农村合作医疗。尽管有村民反映合作医疗存在报销手续繁琐,且必须在定点医院看病等各种不便,但合作医疗为大家带来了明显的补助,所以村民都对这项制度表示肯定,并希望未来能在此基础上改进,更进一步的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应当注意的是虽然合作医疗制度给村民带来了很多方便,但是在现目前,医疗费用主要还是由老人所在的家庭承担,当老人出现重大疾病,无钱看病,因病致贫的情况仍然存在,当然这个问题也是社会普遍问题,在医疗保险还未能在农村实行推广之前,这基本难以彻底解决。不过值得欣喜的是在我们的调查中没有发现有现遗弃重病老人的现象,就算遇到了重大疾病,家庭还是会尽力为其医疗。

3.老年人的休闲活动。

因有多个:一是为节约电费。二是给家里孩子创造好的学习环境。三是现在的电视节目除新闻和极少的电视剧外,老人们都不喜欢。该村还没有设立图书角,原因是考虑到光顾的老年人不会太多。这与农村老人受教育的程度是有很大关联的,所以与城市的老人不同,这里的老人对国家大事也不太关心。对精神生活关注相对较少。

4.老年人的精神状态。

我们随机抽取了几十个老年人进行了调查。其中对生活感到满意的比例超过了80%。大多数老年人对目前的生活现状都表示满意对未来的预期都充满乐观,这里的老人更多的体现出了与世无争的清淡。由于该村老年的生活比较充实,生活中有琐碎的伙计,家里有孙辈的孩子,所以笼罩在城市老人中的孤独感和彷徨感在该村很少见。该村被调查的老年人绝大多数没有宗教信仰,他们并不迷信于鬼神。

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老年人对目前生活感到满意,晚年生活幸福安康。老年人对自己生活的满意率为94.4%。调查中,有63.3%的老年人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状况感到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31.1%的老年人感到基本满意;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状况感到不太满意的占5.6%。调查中,有96.6%的老人对子女给予自己的关心和照顾是满意的;感到非常满意的占24%;感到比较满意的占53.1%;感到基本满意的占19.6%;感到不太满意的仅有3.4%。

在村医院里我们有幸采访到了前任院长,而且这位院长担任此职位长达十七年之久。院长也反映老年人普遍都患有慢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骨质疏松并发症等疾病,而且“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在农村十分突出。在老人的传统观念中,都已经一大把年纪了,不想再拖累儿女了,即使有病也最好一托再托,没到病倒就不会去医院,而且,现在农村的收入依然比较底。而解决这一难题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则成为院长和我们的主要话题了。院长介绍说,在这一政策出台后,医院的就诊率逐步增高了,住院人数也有所增加,此前一年才能有几十个老年人就诊,而2007年的半年就已经有超过一百二十人就诊了。

在采访的村民老人中,大家也普遍反映农村医疗合作制度解决了很多困难。

老年人的精神状态。

这一代的老年人都是经历了许许多多生活磨难的一代,特别是农村的老人,在过去经济困难、社会**的日子里受尽了各种痛苦,相对平静稳定的生活已经使他们感到非常的满足。这就是中国农民非常质朴可爱的一面。他们的儿女虽然大都在外打工,给以他们的关怀不够多,但他们都对此持理解态度,随着时代和经济的发展,老人们都支持子女出去闯自己的世界,而子女基本都能在物质上履行赡养的义务。而在精神上,老人们多依靠老年间交流活动排遣寂寞。人老了有好静的一面,但人老了最怕孤独。来自子女的精神慰藉是老人身心健康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农村老人过惯了苦日子,对物质要求并不高,在能满足温饱的今天,老人渴望的往往是子女的亲情,当然这也与经济发展之间有一定的矛盾,不过这些矛盾都是可以通过家庭内部的和谐温暖来解决的。

养老问题调查报告篇七

为了解改革对人们生活、就业、社会带来的深刻变化,加深对《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基本原理的理解,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以及增强自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感情和对社会的责任心。我开展了对农村养老情况的调研。

由于城乡在就业、创业、入学、就医、生活等方面的差异,农村青壮年及乡土能人都到城市打拼自己的生活,不少父母留守在家成“空巢老人”。在2011年8月7日到2011年9月28日之间,我回到我的家乡,对包括我的家乡在内的几个村的农村养老问题进行了调研。见到很多“空巢老人”生活的艰辛、无奈和无助,这是新时期农村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对于像我们这种将要踏入社会的人来说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农村养老的形势基本可分为四种。

(一)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

(二)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

(三)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0)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四)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家庭养老是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随着子女纷纷外出,老人与子女分居,一旦家庭“空巢”后,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不可避免会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一点钱物。随着孝道观念的不断淡化及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子女寄钱回家标准低且缺乏持续性。有些村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仅没有钱寄回家,而且留在农村的孙子上学及生活等费用还要靠老人来支付。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差,许多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得不到有效保障,生活普遍比较艰苦。

2、精神没有寄托。由于子女不在身边,空巢老人特别是单身老人、体弱多病的老人感到特别无助。老人最怕的是孤独,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老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孤独感,有事无人帮,有话无处诉说。他们常常一边为外出打工的子女担心,一边为了生活还要辛勤劳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情感孤独。农村老年人几乎没有文化娱乐活动,“空巢老人”活动空间十分狭小,孤独、压抑的情感有增无减。

3、劳动责任没有减少。农村“空巢老人”除了需要负责全家的农事劳动,还要负责外出务工者留守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如洗衣做饭、上下学接送等,本来应该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农村老人们,又重新挑起了家务生活的重担,他们倍感心力交瘁,十分无奈。

4、生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老弱多病是自然现象。农村“空巢老人”中,常年患病的比较普遍,许多人是多病缠身。尤其是老人得重病大病,沉重的医疗费用,使不少家庭陷入贫困境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在农村比比皆是。不少老人由于治疗不方便和怕给子女添负担,往往是小病忍,大病拖,舍不得及时到医院治疗。

5、集体养老只能作为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象有些地方官员所言成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

6、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

较大,社会保险发展很慢。

7、低利率、高膨胀、天文数字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入的降低,使得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

三、思考与建议。

养老问题的出现,暴露了我国人口老龄化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加快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政府要加快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民在年老时,也能像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样领取养老金,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医保范围,提高低保、医保标准,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都享受到低保、医保待遇。同时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补助力度,对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高龄老人,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助。

2、加快农村养老福利事业发展。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要结合实际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由乡、村组织牵头,通过招商引资及当地能人、善人投资等多渠道兴办养老院。要新、扩建一批乡镇养老院,接纳更多的老人进来养老。对于不能进养老院的老人应由政府出资建设困难老人集中居住点,专门用于赡养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五保户、鳏寡孤独老人,政府要根据情况部分和全部负担农村老人的生活、医疗费用。

3、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人们的思想都在发生新的变化,全社会都要注重加强对孝文化和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宣传与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通过村民公约的全面推行、落实好家庭赡养协议书,由村组织、老年协会督促子女赡养老人,按时付给生活费,对尊老敬老的群体和个人要大力表彰,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4、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老年组织建设。要将老龄组织机构延伸到村、组,同时加强农村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老年协会护老维权的作用。同时以老年协会为平台,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自娱自乐、互助互爱等多种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丰富多彩的活动。

5、建立党员、干部义务服务制度。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开展基层党建和创先争优活动,对辖区内的高龄空巢老人做好登记造册,实行“一帮一”的义务监护和帮扶制度,不仅在物质上给予帮助,而且要给予精神予以安慰,切实解决老人的孤独寂寞,让农村老人精神愉快的生活。

养老问题调查报告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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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中国的同龄人步入老年,我国出现了第一次老年人口增长高峰。据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昭通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500218人,占全市总人口的9.6%。养老是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如何规划和统筹好全市农村老年人养老工作,让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十分重要。

通过对昭阳区、镇雄县、绥江县、巧家县、水富县、彝良县、永善县等县区部分村组农村老年人的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共调查60-70岁的93人、70-80岁的72人、80岁以上的42人。调查结果显示:

(一)农村老年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文盲147人,小学文化50人,初中9人。

(二)农村老年人身体状况差。农村老年人经年累月的辛勤劳作,很容易积劳成疾,加之人老了身体机能的退化就更加体弱多病。调查对象中,经常生病的就有133人,占64%,特别是7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身体不好的占到70%。

(三)收入来源少。农村老年人从收入来源看:靠自身劳动收入67人,子女全额供给59人,享受养老保险67人,享受农村低保47人。月平均收入在100元以下的117人、月平均收入在100元以上的90人。

(四)赡养方式单一。农村老年人主要靠劳动收入来养活自己,只要自己能动,都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失去劳动能力后才靠子女赡养或亲戚支助。调查中靠子女赡养的有101人。

(五))生活照顾不太理想。在调查对象中,有单独住房的65人,无单独住房与子女同住的137人。生活照料方面,能自理的136人;仍承担家务的145人;衣着方面,每年添置的有36人,2-3年添置的97人,多年未添置的73人;有新被褥的36人,近两年换新被褥的有72人,多年未换的有97人。

(一)经济状况不佳。昭通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来源由劳动收入、子女供给、养老保险、低保等部分构成。土地收入是他们生活的主要来源,在农村60-70岁之间的低龄老年人中有不少人身体比较健壮,能靠自己的劳动获取或多或少的劳动收入。在调查的207位老人中,60-70岁的有93人,靠劳动收入的有43人,在经济上不完全依赖于子女供养。但是不得不靠子女供养的农村老人,却因他们的子女生活本身就相当困难,其生活就难以为继了。

(二)养老模式单一。昭通农村长期以来都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调查中发现,有的子女只给父母一些口粮,逢年过节送一些钱物。有些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仅没有钱寄回家,而且留在农村的子女学习生活费用还要靠老人支付。在部分多子女家庭中,由子女按比例分摊老年人的生活必需的粮食和零用钱,但还有一部分儿女们为了赡养老人显示“公平”,将老父老母拆散供养,一个儿子养活爹,一个儿子养活妈,活生生将二老拆散,迫使老年夫妻分居各随一家,使老年人失去了夫妻间的温暖,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调查中还发现农村有部分家庭因家中的多种原因和矛盾,老年人不能与子女们在一起共同生活,儿女大了结婚后相继与老人分开生活,分家时,老人们还能够从事各种体力劳动,随着年龄的增加,进入晚年的他们责任田难以耕种,家庭的生计难以支撑。调查中发现一种怪象,有的儿女多的老人养老来源成为问题,在给老人的赡养费上相互推诿,本应负担的老人生活费成了儿女们相互之间闹矛盾的由头,有的儿女们相互间还成了仇人,老年人不仅在生活上被儿女们当作累赘,而且在赡养费的承担上互相推卸赡养责任。

(三)生活单调,精神上孤独寂寞。农村大部分老人,除了辛勤劳作时在忙碌中找到一些充实,闲暇时间生活是非常单调乏味的。农村老人,特别是单身老人、子女不在身边连一个嘘寒问暖的人都没有,如果两个老人都健在有个伴还好,至少有个交流和相互照应的人;如果是孤身一人,就是生病了连个端茶倒水的人都没有,那份晚景的凄凉、那份孤单寂寞无依无助可想而知。调查中发现,农村老人的精神生活就是看看电视、赶场、上庙,没有更多的文体娱乐活动,思想精神上缺乏交流与沟通,生活没有情趣,有些老人最终是抑郁而终。调查发现大部分农村家庭赡养老人仅限经济上的供养,认为给老人生活费就算尽了义务,忽视对老年人日常生活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籍。

(四)病有所医很难实现。农村老年人一生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年老生理疾病较多。调查发现70%的农村老人至少患有一种慢性疾病,主要有高血压、风湿性关节炎、白内障、哮喘、胃病等。从未做过健康体检的占80%,做过健康体检的仅20%。村卫生所和乡卫生院担负着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平时看病就医的重任。农村老年人选择村卫生所,表面上看是因为就医具有方便、经济的优点,导致老年人普遍选择在村卫生所就医的深层次原因仍然是经济问题,为了节约医疗费用,只能大病小看,小病不看。有的是自己到地里找中草药,小病还可对付。小病拖大病扛,扛到最后就是等死。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家庭养老基础。农村经济的发展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极其重要的经济基础,家庭、社区和社会养老都不同程度地受制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昭通农民收入不稳定且增长缓慢导致养老资金短缺。农民家庭的收入除用于生活消费和农业生产外,还要承担子女教育和人情往来等诸多方面,农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足,没有足够的经济剩余作为养老储备。有些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仅没有钱寄回家,而留在农村的子女的学习、生活费用有时还要靠老人,使许多农村老人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因此,只有坚持把产业作为发展的重点、难点、突破口和根本出路,通过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才能真正解决昭通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

(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社区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一是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树立青少年尊老、养老、敬老观念,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建设活动,在全社会提倡敬老养老爱老,建立传统和谐的农村家庭关系。大力表彰农村孝敬老人的先进事迹,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二是丰富社区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精神文化生活是老年人生活中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质量。在农村组织为老人服务的志愿者,发挥他们在老人精神慰藉方面的作用。加强农村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及场所建设,大力提倡和扶持各种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使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更加充实。

(三)提倡多种养老模式,真正实现“老有所养”。一是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家庭养老长期以来都是昭通市农村养老的基本模式,这是由昭通市的市情决定的,必须巩固和完善。二是完善集中供养。政府应增加老年福利机构的数目,争取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养老院。养老院可扩大服务范围(尤其是响应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以适当的收费标准接纳一些子女常年在外打工,独自居住的老人,针对老人的不同需求,提供短期入住、看护、治疗等服务。还可以利用一些身体硬朗的老人以及中青少年志愿者来提供生活慰藉服。三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家庭赡养和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从制度上保障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

(四)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满足多样性需求。社区作为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结成的生活共同体,对满足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情感心理需求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区照料功能主要体现为两种方式:一是将一些为老年人服务的场所、设施建在社区,贴近老年人生活,便于他们走出家门,融入社区,接受日间照料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文体娱乐、老年互助服务;二是为不能或不愿出门的老人,主要指生活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上门提供保洁、送饭、洗澡等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设立家庭病床开展治疗、康复等养老服务。贫困地区农村老年人需要养老服务,但又无力支付资金时,就需要政府提供养老服务补贴。

(五)强化法制监督和法律规定的落实。现行法律对赡养老人都有明确规定。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法制意识,加强法制监督,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督促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并对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的行为以法律手段做出严惩。同时,老年人也要多学法律,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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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掌握全县人口老龄化状况,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3月份开始,县政协由一名副主席带队,社会管理委员会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走访统计、人口计生、民政等相关部门,掌握了我县老龄人口结构、赡养情况等数据,深入县光荣院、西红庙敬老院、郭磊庄敬老院、新羊屯益寿园老年公寓,以及高新区上小站夕阳红老年公寓、四杰屯春雷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实地查看了养老机构的运营情况和老人生活状况,对我县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和发展趋势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分析和研究。并于20xx年6月29日,组织县政协常委视察了郭磊庄敬老院、杏园庄农村互助幸福院、新羊屯益寿园老年公寓、西红庙敬老院。从中总结了经验,发现了问题,进而提出了相关建议。主要有:

(一)我县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程度较高。

按照国际通用标准,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10%,或者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7%,即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县常住人口211706人,其中60岁以上33885人,占16.01%,65岁以上23475人,占11.08%,无论使用那一年龄段,都已大幅度超过老龄化社会标准。我县人口老龄化的特点为:一是老龄化程度高,比全国平均水平(60岁以上占13.26%、65岁以上占8.87%)高出很多,也是全市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县区之一;二是老年人增速快,60岁以上老人以年均一千人以上的规模不断增加,“”期间极有可能突破4万人;三是空巢老人多,约占全县老人总数的37.82%。

(二)传统居家养老负担正在加重。

社会养老主要存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形式,我县目前最主要的养老形式仍是居家养老,但由于各种原因,家庭的养老功能正在弱化。一是我县仍属贫困地区,还有部分群众没有脱贫,遭遇“未富先老”,低收入老年人无力承担各项居家养老支出。二是随着城市化、老龄化程度加重,多数子女难以平衡工作和照顾父母的关系,也难以找到合适的护理人员照料老人,而且多数家庭也无经济能力雇佣专业护理人员。三是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出现了老人多子女少的情况。全县84915户家庭中有独身子女家庭8587户,占10.11%,而且独身子女户主要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企业员工中,已经形成“421”家庭结构,家庭中少数的青年人难以照料多数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负担正在加重,需要成熟并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作为补充。

(三)我县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实施意见,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有:

1、养老机构建设。自xx年以来,我县养老机构建设总投资2250万元,其中民间投资860万元。目前,全县共有光荣院1所、县办中心敬老院5所(高庙堡、西红庙、膳房堡、郭磊庄、洗马林)和民办社会养老福利机构1所(新羊屯益寿园老年公寓)。养老机构占地42621平方米,建筑面积10872平方米,拥有床位792张,入住老人344人。其中,位于新羊屯的益寿园老年公寓占地3996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床位150张,入住老人86人。另外,从xx年开始实施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办院模式,目前已建成22个,拥有住房183间、床位206张,入住老人40人。

2、养老保障和福利。截止目前,全县共有享受低保老年人15661人(其中农村低保14713人、城市低保948人),享受农村五保老年人1141人。全县7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生活困难和有残疾的60岁以上老年人也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在此基础上,城乡低保对象中8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增加保障金10元、9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增加保障金3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100元,9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50元。此外,全县995户年满60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或双女)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奖励扶助。

3、老年人救助服务。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xx年,投资4.8万元,向县城内60岁以上低保对象和82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赠送“老年呼叫器”400部。

虽然我县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但还难以适应社会老龄化不断发展的形势和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主要表现在:

(一)现行养老保障制度覆盖面窄,保障水平较低。

1、公办养老机构没有走向社会化。光荣院接收孤老参战军人,县办中心敬老院接收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的“五保”老人,绝大多数为无人照顾的男性老人。公办养老机构还停留在国家优抚、福利和救助的层面,受众限定于参战军人和五保户等特殊群体,没有真正开展面向全社会老年人的养老服务。

2、养老保障和福利工作仍需加强。全县只有49.59%的老年人享受低保或五保,其他大部分老年人仍靠自己或子女维持晚年生活。而且,由于生活支出逐年增加和物价较快上涨,低保和其他补贴、扶助金的作用已被部分抵消。

(二)现有养老机构服务供给能力弱,发展水平较低。

1、养老床位较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xx—xx年)》中提出,“”期间,我国每千名老人中拥有养老床位30张。目前我县每千名老人中拥有养老床位23张(不包括互助幸福院),离《规划》目标还有一些差距。

2、床位空置较多。在养老床位不足的同时,全县床位入住率只有43.43%,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入住率只有40.19%,空置率高达59.81%,大量床位闲置。而且,由于孤老参战军人和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老人规模相对稳定、人员相对固定,如果短期内光荣院和敬老院仍不接收普通社会老人,床位空置率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

(三)现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小,服务水平较低。

1、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不充分。全县只有新羊屯益寿园老年公寓1家民办养老机构,占全县专业养老机构总数的14.29%,床位总数的18.94%,入住老人总数的25%,民办养老机构所占比重较小。县内也没有规范的针对老年人的社区服务性机构和志愿者队伍。

2、公办养老机构运营受制约。目前,光荣院所有经费和敬老院基建、维护、取暖经费由政府负担。此外,敬老院日常运营则从集中供养农村“五保”老人的266元/人月和从其他方面争取的240元/人月中统筹使用。这部分经费除老人伙食、医疗、服装和零用外,还得用于支付雇佣护理人员700元/人月的工资。由于经费限制,供养水平难以继续提高,只能提供一般的生活照料服务,缺乏对丧失和部分丧失自理能力老人的护理服务,所以有6名重伤人员以每人每月1600元的费用委托民办老年公寓进行特护。

3、民办老年公寓运营较困难。目前,新羊屯益寿园老年公寓收费和服务水平偏低。各档护理收费及享受老人占入住总数比例为:生活自理680元/人月(首批入住660元/人月),占46.07%;半自理980元/人月,占19.1%;全护1280元/人月,占20.22%;特护1600元/人月,占14.61%。护理人员工资每人每月1200至1500元不等。日常运营基本收支平衡,但由于烤火煤涨价和入住率不足等原因,每年仍亏损6000元。服务对象按城乡分:农村老人占77.53%,城镇老人占22.47%;按生活状况分:孤寡单身老人占88.76%,夫妻同住老人占11.24%;按区域分:本县老人占89.89%,外县老人占10.11%;按生育情况分:独生子女老人占3.37%,其他老人占96.63%。而且,由于受土地、资金和收费等制约,服务档次仍然偏低,尤其是住房非常紧张,没有单间和套房,不能满足高收入老人和高收入子女老人的高层次需求。

4、从业人员队伍素质需提高。由于养老是公益事业和微利行业,对社会资金、高素质人才缺乏吸引力。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无论是公办养老机构,还是民办养老机构,多为聘用退休、离职人员进行管理,雇佣4050人员、下岗人员、无业人员从事护理工作,多数只经过短期培训,年龄结构偏大,收入待遇偏低,从业人员成为影响养老服务质量和护理效果的重要因素。如高新区上小站夕阳红老年公寓,服务人员人均月收入达到3000元并交纳了各种保险,也仍然存在难以找到合适负责的职工的问题。

老年人曾为国家、社会和家庭作出重大贡献,而且“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每个人一生中的一件大事。破解养老难题,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原则,走出一条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三结合”的养老服务之路。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引领社会养老事业发展。

1、给予高度重视。把社会化养老事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来抓,作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来抓,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发展。争取在“”期间,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2、加大投入力度。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逐步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逐年增加的财政保障机制,将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经费、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等纳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养老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养老院和老年公寓,给予政策、土地和资金等方面的优惠。建立养老慈善捐助机制,把企业、社团和个人善款作为重要补充。

3、科学规划布局。立足我县实际,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把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在社区建设时,明确规划出社区老年人服务场所,优先保障养老机构用地。在县城新建一所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体娱乐等功能,分供养型、护养型、颐养型等档次,具有辐射和示范作用的高标准的大中型综合性养老机构。如高新区四杰屯春雷老年公寓建设中的第二期工程为高标准多层楼房,标准间内有卫生间和厨房,夫妻同住老人可自己做饭,也可订餐送饭,还有亲友接待处和接待用车,可以接待亲友与老人一同聚餐和庆祝生日。规划中的第三期工程投资上亿元,还有康复医院和娱乐中心,养老服务准备辐射整个张家口地区甚至北京地区。

4、适度普惠扩面。公办敬老院在重点保障“三无”、“五保”老人养老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将低收入的高龄、空巢、独居、独生子女、双女户老人接收入院,不断扩大服务范围,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二)重视社会参与作用,满足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1、支持民办社会养老机构建设。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民间资金投向养老服务行业。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通过税费优惠、资金补贴等政策扶持,积极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团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开办不同层面和类型的养老机构,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2、完善落实养老机构优惠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建设的扶持政策,对新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供地。对各类主体投资的福利性养老服务项目,要优先立项,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免征各种税,按居民收费标准或服务价格提供水、电、气、暖、网络、电视等服务。根据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资格和条件,依法纳入城乡医疗保障定点治疗单位范围。联系金融部门,加大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信贷支持力度,放宽贷款条件,提供优惠利率。

3、实行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和援助。一是实行新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经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相应规模和标准后,从建成运营起,按床位给予规定标准的建设补贴。二是实行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在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后,按人按月给予规定标准的运营补贴。三是实行社会养老机构医疗设备、器械和健身器材援助,在相关部门监管下,免费或以使用维护成本价向老人提供服务。

4、鼓励高素质人才进入养老服务行业。促进养老从业人员的收入、保障和福利等方面的待遇不断提高。吸引具有管理、医疗和护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大学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安置关心老人、责任心强的未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在经过专业培训后,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三)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质量。

1、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居家养老仍是绝大部分老年人的首选,也是社会养老的主要形式。在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按照就近方便、灵活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建设和设置一批老人活动场所和设施。进一步普及老人服务热线、呼叫系统等,并与医疗单位保持24小时连接,使老年人能够及时得到服务和救助。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为老人提供送医到家、送洁到家、送情到家的“三到家”服务。

2、推广社区养老模式。今后,空巢老人养老和421家庭、双职工家庭平日无人照看老人的难题将越来越突出。在社区建立养老服务中心,或类似于幼儿园的托老所和老人日间照料站,由子女或服务人员早晚接送,提供日间照料和就餐等服务。

3、改革公办机构运营体制。公办养老机构的空闲床位,可向普通社会老人开放,并根据服务对象不同和提供的服务不同,实行阶梯式的有偿服务,逐步推动公办养老福利机构走向社会化。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采取民办公助或由政府出资向民办机构购买养老服务的办法,增强养老机构自身活力。如高新区上小站夕阳红老年公寓是由原老鸦庄中心敬老院无偿承包给个人运营的,采取“公建民营”的办法,在完成“五保”、“三无”人员供养任务的基础上,以接收社会普通老人为主,服务质量较高。

4、营造社会化养老的良好环境。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树立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给予政策倾斜和政府奖励。建立老人信息反馈和监督举报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和其他损害或可能损害老年人的因素,维护老人权益。进一步提倡老人婚姻自由,支持离异丧偶老人依法组成新的家庭。进一步建好农村互助幸福院,支持孤寡老人相互帮助,形成居舍相依、邻里相伴、兴趣相投、冷暖相知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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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如何解决好广大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事关和谐社会构建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事。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绝大部分地区尚未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使是农村新型医疗制度也还处于试点阶段,因此造成了目前农村养老、缺乏必要的保障。因此,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村养老所面临的困境,探讨现阶段农村养老的可行路径,是理论和现实都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我们在崇阳县路口镇进行了一次养老情况调查。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农民的生活水平、生存状态如何,关乎整个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而由于受生活环境、经济状况、文化素养等方面的限制,农村老年人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如今老龄化日益严重,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如何做到使广大的农民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不仅是关系着尊老、敬老美德能否得以继承发展的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的问题。

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提出,到xx年已经在全国10%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再至xx年开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由试点开始逐步推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影响逐步扩大。

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论的伟大落实,是持续多年的惠农政策的又一亮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它的主要内容是: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同时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并且实行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由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xx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后逐步扩大试点,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以解决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从而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新的社会转型期,“养儿防老”的意义日渐衰微,尤其是对于那些既无劳动能力、又无人赡养的贫困老人来说,晚景更令人堪忧。而“新农保”制度是“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重要举措,对解决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有着重大意义。

通过网上搜集相关资料及队员间的讨论,确定了这次调研的主题“农村养老情况的调查”,查看了相关文献并且阅览了网上的部分团队的相关报告确定了这次调研所用的调研问卷。最后,准备了一些到当地与居民谈话时的问题、注意事项。

调查时间:20xx年7月。

调查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路口镇。

调查对象: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路口镇居民。

调查队员:李凌燕、龙雪晴、曹杰茜、曹雪霜。

调查方式:文献调研法、问卷调研法、访谈法。

调查目的:调研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状况发现其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我们的建议和意见,同时推广和宣扬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推行模式。

此活动开展期间,我们主要是以问卷调查和访问的方式,着重了解当地的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现状,如果实行是否愿意购买养老保险,对现今养老保险政策的评价和期望来了解居民对养老保险政策的基本认识以及居民们对养老的打算与计划。与此同时,我们还向居民宣传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关的制度。

1.养老的现状分析。

这种养老保障格局将受到严峻挑战。

所谓家庭养老,即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实际上是以终身积累为基础,在家庭内部进行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目前农村家庭养老有以下特点:。

(1)绝大多数老年人依托家庭养老;。

(2)老年人绝大部分与子女居住一起,且三代同堂家庭居多;。

(3)分而不离的家庭居多。

就现阶段中国农村养老的实践结果来看,家庭养老已被证明是切实可行的养老方式。它既能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满足老年人安享天伦之乐的宿愿,又能缓解并不富裕的中国社会所要承担的养老社会压力。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一方面农村人口流动幅度加大,子女不在老人身边的空巢家庭日渐增多,家庭养老已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出生率明显下降,家庭的规模趋向小型化、核心化,这使家庭养老的负担加重,再加上农民收入水平较低,致使部分年轻人可能无力承担或不愿承担养老重任。总之,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功能呈现日渐削弱的趋势,这就要求社会化养老的普及和加强。

2.存在的问题。

(1)村民对于养老保险概念相当模糊,甚至不清不楚。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然而调查情况却不那么令人高兴,当我们向村民们提及“您是否有办理养老保险?”时,他们大都面带疑色,并不了解究竟何谓养老保险。有的以为农村医疗保险就是养老保险,有的以为是一般的商业保险,最后一位比较了解养老保险知识的人士才向我们透露,直到前几个月该地都还没有落实养老保险政策。这几个月开始,镇政府才先为年过六十的老人办理了养老保险证,而其中大多数的老人对前来为他们照登记照的事情也是糊里糊涂,并不知其然,只知道政府是要给他们钱。由此可见,当地居民对于养老保险的概念还相当模糊,甚至不清不楚。

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1998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一。而现在农村的老人其文化水平也并不高,多数是小学都没有毕业,既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也无法阅读相关文献,电视上的新闻有时也是一知半解,没有专人的讲解,使得他们对农村养老保险的事知之甚少。大大的减少他们应有的福利。

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村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行工程不信任。

但当我们试图使村民了解何谓农村养老保险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则表示如果有养老保险,他们也不愿意购买。有的人是认为自己无法负担参保的资金,有的人却说要儿子养或者自己劳动养活自己,而更多是的对这个政策实行的不信任。村民担心自己交了钱到时候自己反而拿不到一分钱养老。

我们在查阅资料时还发现,关于此类问题,国家并没有具体的独立的法律规范,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只有1992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实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国家没有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及时地对法律做出调整。立法的力度不够,也给许多人有空子可钻,致使我们对此推行的困难又增加了。而面对村民们的利益也得不到保证,保险并不保险。

(3)四十岁左右的村民对自己的养老并没有规划。

我们在调查过程中也对四十岁以下,比较年轻的村民的询问了他们有关养老的看法,但当提到对自己养老的看法时,他们基本都表示没有什么规划,或者直接说让子女养。反观城市地区,各种商业保险相当活跃。有些养老保险甚至专门针对十几岁的小孩子的。虽然小孩购买养老保险不能够算得上很明智,但起码在养老方面村民还没有很强的意识,对自己的未来也不能做到眼光长远。

3.原因分析。

(1)资金来源不尽合理,未体现全社会责任。

资金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核心问题。民政部1992年印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明文规定,在保险基金的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的规定使国家和集体所体现的社会责任过小。我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是世界最低的。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我国只有10%左右,而这10%的投入绝大部分给了城镇职工。由于长期以来国家对农村投入过低,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来源实际是依靠传统农村的集体补助和投入。但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使集体经济力量受到严重削弱,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财政能力和集体经济实力有限,已无力承担当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由集体经济负担的农村军烈属优待、“五保户”供养变为农民直接负担,而国家干部、城市居民、工人不负担,这样一来既不利于增加统筹金额,也不利于标准统一。此外,农民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集体补助也微乎其微,几乎完全由个人缴费。这样的社会保障不仅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而且也影响了农民参加养老、医疗等保障项目的积极性,加大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难度。

(2)缺乏法制保障。

得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境地。

(3)全社会老龄意识不太强,社会支持力度不够。

有些地方和单位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老龄工作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措施不力,成效不大。基层老年人协会的普及率达不到要求。由于缺乏老龄意识,致使不少人有岐视老年人的现象。特别是有个别公汽上的乘务员和司机,由于受利益驱使,在路上见到老年人搭车,不愿意停靠让老年人乘坐并予以方便,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年人中卧床老人大量增多,无人护理、照料的问题越来越严峻。特别是对于丧偶、子女都不在身边的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无人照顾的问题也十分突出。空巢老人突发疾病时抢救不及时,生命也时常受到威协。因此,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老龄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将直接影响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对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4)老年服务业滞后,农村老年人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相对较少。

一是乡镇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数量少。目前崇阳县12个乡镇除了只能满足“五保户”需要的福利院外,面向其他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几乎没有,农村老年人能享受到的各种养老服务特别是生活照料服务几乎是空白。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欠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全、服务组织欠缺、志愿者服务队伍不稳定,能够提供的服务项目很少,不能适应老年人的需求,面向农村老人的社会服务更是严重缺乏。

(5)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弊端。

首先,农村养老保险统筹级别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这使得养老保险关系在省际甚至县际转移很困难甚至不可能,这实际上也就是限制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如农民工群体,长年在外使得他们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现有的这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忽视了地区差异和个体差异,脱离了现实情况,这也是多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政府资金支持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筹集方式是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实行减免农业税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与从前相比变得薄弱,集体分担的那部分养老金很难兑现。而政府那部分养老资金的投入有限,对大部分农民起不到太大的现实意义。

(6)农民收入不稳定且增长缓慢导致养老资金短缺。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政策,致使农业发展缓慢,农民收入低下。而农民的收入除用于生活消费和农业生产外,还要承担子女教育和人情往来的费用。因此农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足,没有足够的经济剩余作为养老资金。

(一)及时宣传新政策,让农民切实感受新农保的惠民之处。

在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后加强必要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认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了解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积极主动参保,自觉自愿缴费。不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自身素质,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和实时动态,提高觉悟水平。

其次,加大农村教育力度,增强农户接受新知识、理解新政策的能力。通过调查分析,家庭受教育程度越高,参加新农保的意愿越强烈。

(二)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养老支持力度。

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社会和政府要真正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并积极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和专业技能,以扩大农民就业面。途径二是强化土地保障功能在农村养老中的作用。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鼓励和引导农民适当增加土地种植面积。虽然目前农村土地功能有所弱化,农民来自土地的收入也有所减少,但土地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政府应引导农民合理利用土地并在技术、资金上给与支持,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其次,还要变革与更新土地的保障模式,积极摸索多种形式的土地资本化,将土地变为一种可以资本化的资源。同时,各地应尽快建立与不断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使土地合理有偿的流转起来,使农民获得相应的收入。

(三)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准,使生活水平低于保障线的农村老人都能获得基本的物质需要。其次将农村养老保险法制化。经过一段时期、在一定地区试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效,政府应当及时将可行有效的保险制度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在实践中逐步补充或完善,使农村养老保险走上法制化轨道。由于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需求、基本原则、经济发展水平、人们思想价值等方面存在差异。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应当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政策。

(三)完善相关经办机构设施,规范业务操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要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网络系统,所有信息实行公开透明化。对养老金的收缴和发放都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每一位参保农民都有真实的参保信息。保障养老金能及时发放,养老金账户安全可靠。

经办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提高操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程序。经办机构应在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下级经办点,便于高龄老人缴纳和领取保险金,真正把惠农政策做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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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优先发展养老服务,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创建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模式”的基本原则。

市政协十二届十一次主席会议确定对我市城市居家养老作为今年重点调研课题,从20xx年7月下旬至8月期间,市政协副主席任书文带领政协社法委、民政局、政协委员调研组先后视察了杏花岭区锦绣苑社区、迎泽区五龙口三社区、海边街社区、太原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等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情况,听取市民政局对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发展建设情况,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就我市城市居家养老现状、问题、对策进行调查研究。

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从xx年开始启动居家养老试点,市民政局作为政府总牵头部门,制定实施办法,创新工作理念,探索为老服务新机制,构建居家养老新体系,逐步把这项工作推广到全市543个社区,到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全市。xx年9月和20xx年7月国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来太原市考察,充分肯定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做法,并向全省推广。综合归纳有六个方面的亮点。

(一)紧跟社会形势,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建设。我市现有60岁及以上老人6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4.8%,其中空巢老人约13万户,人口结构向老龄化、空巢化的趋势发展。为应对老龄化现实,目前全市建立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115个,安设老年床位1380余张,招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商500余家,设立养老服务点2461个,建立社区服务队760支(约xx人),招募志愿服务者10.2万人,建立老年人“爱心一键通”服务系统,为空巢老人发放2.4万部“爱心一键通”,开通8181890社区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建成现代化的求助呼叫网络平台,受理老年人求助呼叫225862人次,为民排忧解难70629人次,全天候(24小时)为老年人服务。

(二)创新养老模式,敢于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径。我市坚持“政府主导、社区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导向,把研究解决养老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创新养老服务工作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在前进中探索出一条新路,即“以家庭为基础、社区服务为纽带、居家照护服务为宗旨”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被誉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健全完善为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有偿”优质服务的运行机制,即“无偿服务针对80岁以上高龄、空巢、困难、伤残以及无子女、无自理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三无’老人提供免费服务;低偿服务针对老人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提供低于市场价的优惠服务;有偿服务针对以市场运作,为老人提供预约上门实惠服务”。

(三)制定扶持政策,构建居家养老事业新格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和国家养老政策的贯彻落实,为适应新形势下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全市“”经济社会规划和服务业扶持范围,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意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大力支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全市基本形成了“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队伍专业化、手段信息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格局。

(四)树立全新理念,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新机制。全市建立了各级党政部门、社区居委会、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广大居民“五力合一”的联动运行机制和分类服务、分级帮扶、助老服务、网格管理、亲切关怀、社会联动“六位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创新为老服务机制,制定出台了《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评估管理办法》,为孤寡、失独、独居、空巢、困难、优抚、残疾和高龄等八类老人提供享受分级优惠服务,评估计分确定“abcd”四种类型老人发放养老服务卷,即每年每人发给a类85岁以上空巢“三无”老人2400元、b类80岁以上空巢困难老人600元、c类70岁以上空巢伤残老人150元、d类60岁以上空巢特困老人享受亲情志愿者服务;今年为近五万名老人提供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其中a类128人、b类2585人、c类17194人、d类30000余人。

(五)扩大服务领域,满足老年人个性化生活需求。根据老年人不同服务需求,在全市各个社区开展生活照料、医疗保健、防病治病、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志愿服务、老年餐桌、家政服务、配餐送餐、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亲情服务等40项社会化服务,在每个社区都配备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管员,及时为老人提供服务指南、服务项目、服务人员,解决老年人精神生活和医疗保健方面的问题和护理需求,基本做到“养老在社区、服务进家庭”。

(六)经费基本保障,投入养老公共资金逐年增加。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社区工作建设经费逐年增加,从xx年开始社区办公经费根据辖区范围和居民户数增加至5万元、6万元、7万元。20xx年,为每个社区安排惠民项目资金2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建设与服务,市民政局按照管理原则,对资金使用投向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居家养老公共事业作为惠民项目资金重点使用领域之一,重点打造了社区“老年餐桌”试点,得到了社区老人的普遍欢迎。

总体上讲,我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起步早、发展快、有创新、见成效,服务和管理水平优先全国同类城市。

在我市居家养老事业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居家养老公共经费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大。虽然公共资金每年都有所增加,但增加的数量不大,有的基层社区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吃大锅饭”、“撒胡椒面”的现象,用于发展居家养老公共事业经费不够明确,专项经费不能及时到位,社会资金投入不足,对居家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磨合。社区居家养老管理工作涉及牵头单位民政、教育、老龄、人计、人社、发改、建管、卫生、财政、地税等10多个部门,有些部门对居家养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工作方面配合不够主动、缺乏大局意识,应该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化还需进一步扩大。从全市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情况来看,相关服务产业化发展不平衡,能够落地的养老服务产业为数不多,扶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与形势发展还有差距,服务业力量比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服务标准的需求。

(四)老年服务队伍还需进一步壮大。招募从业人员和老年志愿者有一定难度,专业型人员匮乏,志愿者队伍不够壮大,部分服务功能缺失,服务队伍的组织管理比较松散,家政人员综合素质相对偏低,特护人员供需不平衡,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不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一个短板。

(五)宣传引导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社会认知度还有偏差,从我市老年人民调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因生活习惯、思想观念等因素,缺乏“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意识,不太愿意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需要社会、家庭、单位加强宣传引导、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

通过对我市城市居家养老情况调研,市政协调研组认为:资金保障、管理体制、政策支持、队伍建设、宣传引导是居家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以人为本、服务满意、合理收费、管理精细、老有所养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充分发挥“驱动器”作用,是促进居家养老事业顺利前行的基本保证。为此,提出五个方面的建议,供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参考。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支持社会广泛参与,保障居家养老服务事业蓬勃健康发展。

1、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从我市近几年看,随着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养老公共服务经费相对也在较大幅度的增加。根据市财政局报告,20xx年预算安排城乡社区事务资金17.77亿元,比上年度增加9.24亿元,增长幅度108.4%。为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居家养老事业的公共经费安排,对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经费投入要明确标准、细化项目、专款专用,一事一表列入财政预算计划,按照全市养老事业的发展规划,专门立项年度居家养老事业经费,随着经济增长速度提高养老事业经费的幅度,根据老龄人口的增加,保障居家养老投入的公共经费足额到位。

2、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事业建设发展。各级政府要在各个环节上,提供有利条件,创造宽松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民营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力量要支持养老事业发展,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建立多元化、社会化、长效化的投入机制。

3、管好用好居家养老公共资金。政府投入的居家养老专项资金,相关职能部门要统筹管理、专款专用,制定有效的管理使用办法,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资金用于发展居家养老事业的各项建设。

(二)加大政府效能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驱动器”的作用,健全完善科学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监管机制。

1、充分发挥政府民政部门对居家养老工作主导作用。各级政府的民政部门要借鉴全国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导作用,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从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协调发展大局考虑,进一步完善市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街道社区联动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强化民政部门“总牵头、总指导、负总责”的责任意识,增强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全局意识,树立街道社区敬老助老的服务意识,齐心合力推动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充分开放为老年人活动的公共设施。各级政府对涉及居家养老的公共服务资源利用情况监督指导,积极协调社会各方,推动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充分为服务老年人开放,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参加丰富多彩的服务活动,依法保护老年人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的权利,构建完备的社区为老服务网络,实现资源共享共用,促进全市为老服务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评估机制更加完善。

3、充分发挥政府“驱动器”的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总理在20xx年8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落实中央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措施,在服务居家养老事业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驱动器”的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打开政策大门,激发各类主体活力,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使广大老年人安享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晚年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市场动力,积极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壮大。

1、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各级政府要对各类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产业自用房产、土地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等,完善税费优惠和补贴支持政策,为社会资本减税清费,吸引更多的养老服务产业扎根落地;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业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壮大;高度重视城市新建、改建、扩建中居家养老公共服务场所建设,合理布局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力求规划建设同步落实到位;按照国家规定,对居家养老用地、税收、信贷、水电、床位、营运等方面,政府应大力扶持、给予“补贴补助”,坚持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的原则,提供优质的政策保障。

2、建设社区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各级政府要继续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开办小型养老院或敬老院,力争全市80%的社区各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目标,提升居家养老社区化服务功能;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优先为无子女、无自理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三无”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养场所。

3、推进社区“老年餐桌”惠民工程建设。政府花钱买服务,社区老人得实惠。市民政局组织牵头在我市锦绣苑社区、海边街社区开办“老年餐桌”试点服务项目,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老年人生活的关爱关心关照,解决了老年人中午就餐问题,很受社会欢迎。建议逐步向全市社区推广“老年餐桌”服务项目,并作为街道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建设的重点发展项目,把“老年餐桌”办成具有特色的品牌“窗口”。

(四)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有爱心、素质高、服务好”的居家养老专业化队伍。

1、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工作。各级政府要强化居家养老专业队伍建设,为招募专业服务人员创条件,办理签订。

合同。

制手续,享受同城化社会待遇,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市场化运作、社区化管理模式,努力实现养老服务供需平衡,促进相关产业的专业化人才培养和就业落实;各街道社区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工作,立足社区优势,充分挖掘和整合社区现有人力资源,扩大网格化专业服务队伍,为老人进行有偿结对服务;各级政府要指导委托相关培训机构,为从业人员免费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考核发给“职业资格证”,努力培养一批复合型服务明星,更好地满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2、逐步完善招募老年志愿者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实现老年志愿者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0%的目标,对照我市还有差距。为此,各级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负责动员指导,相关部门牵头,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强大合力,逐步完善老年志愿者招募社会化、管理正规化、服务常态化“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促进老年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使之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全市共青团、妇联、工会、教育、公安、人社、文明办、驻地部队等相关部门应带头响应,形成共建单位,签订《居家养老志愿服务。

协议书。

》,并纳入精神文明和谐单位考核。

3、建立街道社区联系从业人员制度和激励机制。各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建立联系从业人员的制度,正确处理辖区社区干部、从业人员、居家老人三方人际关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和谐、自由、平等、诚信、友善的理念,全面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建立激励机制,关心从业人员的政治待遇,尊重从业人员的劳动成果,健全完善从业人员档案信息,积极开展评选优秀服务明星的活动,大力宣传尊老敬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将以人为本、文明礼仪、热情服务、行为规范作为一项考核目标,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送到老年人的心坎上,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更加人性化。

(五)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努力为老年人创造一流的幸福家园。

1、高度关心重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各级政府要在推动养老事业中发挥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当地养老事业的任务措施,解决养老突出问题,真正把养老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行动上凝聚力量,在落实上很下功夫,促进我市居家养老事业提档升级。

2、宣传引导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既保留了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

养老问题调查报告篇九

(一)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

(二)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

(三)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xx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0)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四)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家庭养老是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随着子女纷纷外出,老人与子女分居,一旦家庭“空巢”后,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不可避免会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一点钱物。随着孝道观念的不断淡化及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子女寄钱回家标准低且缺乏持续性。有些村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仅没有钱寄回家,而且留在农村的孙子上学及生活等费用还要靠老人来支付。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差,许多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得不到有效保障,生活普遍比较艰苦。

2、精神没有寄托。由于子女不在身边,空巢老人特别是单身老人、体弱多病的老人感到特别无助。老人最怕的是孤独,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老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孤独感,有事无人帮,有话无处诉说。他们常常一边为外出打工的子女担心,一边为了生活还要辛勤劳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情感孤独。农村老年人几乎没有文化娱乐活动,“空巢老人”活动空间十分狭小,孤独、压抑的情感有增无减。

3、劳动责任没有减少。农村“空巢老人”除了需要负责全家的农事劳动,还要负责外出务工者留守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如洗衣做饭、上下学接送等,本来应该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农村老人们,又重新挑起了家务生活的重担,他们倍感心力交瘁,十分无奈。

4、生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老弱多病是自然现象。农村“空巢老人”中,常年患病的比较普遍,许多人是多病缠身。尤其是老人得重病大病,沉重的医疗费用,使不少家庭陷入贫困境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在农村比比皆是。不少老人由于治疗不方便和怕给子女添负担,往往是小病忍,大病拖,舍不得及时到医院治疗。

5、集体养老只能作为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象有些地方官员所言成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

6、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

较大,社会保险发展很慢。

7、低利率、高膨胀、天文数字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入的降低,使得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

养老问题的出现,暴露了我国人口老龄化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加快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政府要加快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民在年老时,也能像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样领取养老金,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医保范围,提高低保、医保标准,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都享受到低保、医保待遇。同时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补助力度,对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高龄老人,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助。

2、加快农村养老福利事业发展。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要结合实际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由乡、村组织牵头,通过招商引资及当地能人、善人投资等多渠道兴办养老院。要新、扩建一批乡镇养老院,接纳更多的老人进来养老。对于不能进养老院的老人应由政府出资建设困难老人集中居住点,专门用于赡养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五保户、鳏寡孤独老人,政府要根据情况部分和全部负担农村老人的生活、医疗费用。

3、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人们的思想都在发生新的变化,全社会都要注重加强对孝文化和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宣传与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通过村民公约的全面推行、落实好家庭赡养协议书,由村组织、老年协会督促子女赡养老人,按时付给生活费,对尊老敬老的群体和个人要大力表彰,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4、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老年组织建设。要将老龄组织机构延伸到村、组,同时加强农村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老年协会护老维权的作用。同时以老年协会为平台,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自娱自乐、互助互爱等多种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丰富多彩的活动。

5、建立党员、干部义务服务制度。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开展基层党建和创先争优活动,对辖区内的高龄空巢老人做好登记造册,实行“一帮一”的义务监护和帮扶制度,不仅在物质上给予帮助,而且要给予精神予以安慰,切实解决老人的孤独寂寞,让农村老人精神愉快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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