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律师学习感悟(优秀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2 23:52:00 页码:9
律师学习感悟(优秀8篇)
2023-11-12 23:52:00    小编:

感悟是我们凝聚智慧和经验的产物,是一种对人生的思考和总结。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收获感悟并将其写成文字呢?首先,我们要保持敏感的观察力,时刻关注身边的人和事,因为感悟往往源于生活的点滴。其次,我们要有批判性思维,对所感悟到的内容进行深入思考和分析,不断追问自己为什么。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与他人交流和分享自己的感悟,从不同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获取更多的启发和反馈。最后,我们需要用恰当的语言和表达方式将感悟记录下来,可以是诗歌、散文、日记等形式,只要能够真实地表达我们的内心感受即可。感悟是生活中的一面镜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些感悟素材,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律师学习感悟篇一

济南的十一月是温暖的,充实而厚重。就在这美好的季节里,时隔多年我再次踏上这片土地,在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度过了我最美好的四年大学时光。山东省20xx年度第五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依然是在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进行,我怀着兴奋之情参加了本年度最后一期集中培训。

通过此次培训,我学到了很多,有职业道德方面的,有执业素养方面的,有社交礼仪方面的,还有风险把控方面的。这在我们即将踏入律师行业的实习人员心中,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对我们以后的执业活动,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

在第一天开班仪式上,山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国龙讲话中提到了“山东省律师行业发展现状”。就全省律师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的方向和我们的努力方向,做了全面的分析和讲解。他感慨的告诉我们,我们赶上了好时机,近几年律师行业整体向好的方向发展,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加大,律师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机,社会大众对律师的需求和依赖也逐步加强。律师成为了一个热门的、越来越受人尊敬的行业。但是在讲到山东律师行业执业人数居全国前列,但是整体收费排名很低的时候,台下一片哗然。我省律师主要是以低端业务为主,例如人均业务收费,北京是67万元,广东是46万元,我省只有20万元;每一案收费,北京是4.8万元,我省是1.2万元。但是面对目前的现状,我们不会惧怕、更无从畏惧,我们会坚持学习、克服困难、紧随社会主流、稳步成长,争取让山东律师行业能稳步跨越、迎头赶上发达省份。

每个律师都要有过硬的政治素养。前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孟建柱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要求“律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因此,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一系列依法治国的路线、方针、政策,明确了这一根本,律师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才能有所作为。同时,坚持党的领导,是确保律师工作正确发展的政治方向,是律师事业长足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因此,我们更应该不断加强自己的政治素养,忠于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进程。

律师职业道德是指导律师执业行为的准则,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是否符合律师职业要求的标准,是对违规律师追究职业责任的重要依据。法律不外乎人情,道德是最低层次的法律、法律是高标准的道德。律师是一个特殊职业,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定职责,律师的职业特点决定着其在社会中某种程度上担当着“法律代言人”的角色。社会公众也把律师作为“用事实讲话,以证据服人”的理性代言人。律师的言行,对社会有着较大的影响力。因此,作为法律人的我们,更应该予以遵守,并且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促使更多的人去遵守和拥护,并使它更趋完善。

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崔冠军讲了“律师执业风险防控”。我感觉在我们即将正式执业的这个时候,听一堂这样的课真是非常的必要。即将步入律师行业的我们,大多是年轻人,血气方刚、一腔热情,对未来有一番美好的憧憬。但是任何行业都有风险,尤其是律师行业,整日行走在法律和客观事实以及虚假表象之间,稍有不慎就会马失前蹄。其中也不乏在利益诱惑面前有人失去了自我、突破了底线,甚至成为了阶下囚,悔恨终生。通过崔主任的这堂课,让我们认清自我,时刻保持警醒,时刻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有所为、有所不为。在自己的执业历程中,积极、稳步、健康的发展。

执业素养和执业技能是本次培训篇幅、涉及最多的内容。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慧讲解了“民事诉讼实务与技巧”,国浩(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守遐讲解了“律师非诉业务基本技能”,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维嘉讲解了“法律文书写作”,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国讲解了“律师法律顾问业务”,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孟凡湖讲授“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老师们从律师执业的各个方面,包括诉讼与非诉讼、民事与刑事、法律文书写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他们从理论到实践,从法律法规到具体案例、从学习心得到亲身体会,都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讲解,其中有他们的经验也有她们的教训。这使我们这些刚刚准备入门的准律师们,对业务知识的掌握和具体操作使用以及分析应变能力都进行了一场盛大的洗礼,使我们从更高的高度、更深的深度、更宽的广度,对我们的行业、对自己的执业、对业务的把控等方面又重新调整规划、重新谋篇布局。正所谓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更容易成功,真心感谢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和高屋建瓴,也真心感谢省律协提供的这次学习机会。

最后一堂课,国家高级礼仪培训师薛巍女士讲授“律师执业礼仪与形象塑造”。可谓正中时机,因为全国各行各业都在进行标准化和职业化建设,律师行业是一个更加严谨和审慎的行业,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法律的威严和法律人的尊严,因此律师更应该在日常的法律事务和工作生活当中,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和形象塑造。得体的仪容仪表和良好的形象外观,以及恰到好处的待人接物的方式,更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对律师和律师行业的评价和认可,更有利于人们对法律和法治的敬畏和践行。

在培训学习期间,律协还组织了一场户外团队拓展训练活动,我们在欢声笑语中参加了活动,也实实在在的得到了拓展、真真切切的收获了心得和经验。活动都是按小队进行的,都是集体项目。通过一下午的拓展训练,使我们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就像律师行业一样,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简单的业务越来越少,复杂的、多元化的、跨行业跨部门的大案要案越来越多,就算是简单的案件有时也涉及好多方面和不同的知识层面。这就要求我们要注重和加强团队合作、行业交流、分工负责、强强联合。这样才能把日趋复杂多元的案件做好、做精、做细。

总之,通过这次的培训,我是受益匪浅。不管是业务知识方面还是政治素养方面,不管是风险把控方面还是形象礼仪方面,对律师执业有了一个更深入的了解和崭新的认识。这些知识、经验、警醒和嘱托必将陪伴我整个的执业生涯,我对未来的道路将更加的自信、坚定和从容。

律师学习感悟篇二

作为一名律师,我经历了无数个案件,见证了无数个人的喜怒哀乐。在这个职业中,我汲取了许多经验和教训,并对法律和人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以下是我对律师感悟及心得的体会,希望能与大家分享。

第一段:勇气和责任。

身为一名律师,我们要站在法律的一边,为人们的合法权益发声。这意味着我们必须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勇敢地站在被告人或受害者一边,为他们辩护或争取赔偿。同时,我们也要承担起巨大的责任,审慎对待每一个案件,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的底线。勇气和责任是我们律师职业的核心价值观。

第二段:法律的公正性和人性的复杂性。

法律是一把公平的利剑,用来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我发现法律背后存在着各种复杂的人性因素。有时候,一份冷冰冰的法律文件无法完全反映出当事人的真实感受和诉求。当我们面对这些情况时,作为律师,我们需要以更为细腻的目光来审视案件,结合法律原则和道德观念,以使正义得到更好的实践。

第三段:耐心和沟通的重要性。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耐心和沟通的重要性。与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有时候,当事人可能因情绪激动而难以理性思考,这时我们需要冷静地倾听他们的诉说,并耐心地解释法律的情况和可能的解决方案。与法官和其他律师的沟通也是重要的,在法庭上能有清晰的表达和有效的争辩,将助于案件的成功。

第四段:专业和学习的追求。

作为律师,我们几乎每天都需要面对不同领域的案例。这要求我们不断更新知识,追求专业的深度和广度。我们需要熟悉各种法律法规,不断学习最新的判例和裁决,以保持自己的竞争力。此外,我们还需要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提供有效的法律建议,从而为客户提供最佳的服务。

第五段:正义与善意。

最后,作为一名律师,我们的目标是追求正义并传递善意。虽然法律是我们工作的工具,但我们的初衷永远是维护社会公平和人类尊严。我们应该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还应该不忘初心,处理案件时,以善意和包容去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为他们提供真正的帮助和关怀。

作为一名律师,这些是我多年来从实践中获得的体会和心得。律师职业的魅力在于它赋予了我们能力和机会去为别人提供帮助。通过对人性和法律的深度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发挥我们的作用,为社会公正与人类尊严奋斗。我深信,只要我们始终坚守正义之心,并将其融入我们的工作中,我们将永远成为人们信赖和寄托的象征。

律师学习感悟篇三

5月到11月,实习半年过去了,由一个对法律也是没有太多感觉的门外汉逐渐磨练成了一个有些感觉的小律师,个中滋味,一言难尽。现在就抽空总结一下半年心得。

一、生活方面因为我是没有任何薪水的实习律师,是自生自灭型的实习律师,所以我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所有时间,没有人管。所以生活的压力特别大。幸好本人没有结婚,没有家庭的压力,而且我的孪生哥哥从经济上给了我无私的支持,让我虽然日子过的苦些,起码还能够维持下去。所以,如果觉得做律师,还是需要积累一下经济基础再做会好些。

因为我还没有执业就开始了执业律师的生活状况了。所里面没有给案子的义务,自己给自己找生活费。因此,刚刚开始的两个月,我闲得发慌,不知道何去何从,当初以为考过司法考试,做了律师就有好日子的天真想法被现实无情的撕碎。后来我就翻阅《中国律师》杂志和《人民法院报》,《中国律师》只有旧的赠阅的,看了觉得还是大有收获,对律师行业和其他律师的办案心得都学习了一些。而《人民法院报》就是每天必看的了。看他可以知道很多案例,遇到有用的文章,就抄下题目,然后回家后就到《人民法院报》的网站去搜索下载,然后整理一下,以便日后参考。对此,我看到其他上了年纪的律师,还是用剪报的方式去做这个积累,让我又看到了希望。中国太多律师需要淘汰了,我们才是未来的希望。

开始我也常常翻阅所里面的结案的卷宗,看看其他律师如何选择角度入手,如何写文书。这也会慢慢的得到提高的。

二、工作方面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手勤嘴勤耳勤脑勤”,

手勤,就是要勤接电话,要勤斟茶递水,很多当事人害怕来律师所直面律师(有些是怕进律师门就要收钱,有些是因为离婚等隐私问题不好意思等等),所以打电话咨询,此时就要问对方贵姓,并留下对方的电话,并报自己的是__律师。最后让对方来所里跟自己详细面谈一下。挂了电话后,紧接着在随身的记事本上将该当事人的简单情况记录下来,并在自己手机里记下对方的电话,如果是姓李的先生问借款的法律问题,就在手机记录“李生借贷纠”。平时闲着没有事情,翻到该电脑时,会想起这个人这件事,认为需要回访时,就打电话以一种关心的口吻去询问对方那事情现在进展如何了?此时,如果看到有希望,就让他到所里面来,亲自面谈一下。这样,这个当事人来了之后,自然就会找我了。当然了,我们所是个典型的小律师所,电话来了,一般都是内勤接了转,其他律师很少主动接的。而其他的律师所,有的有专门的人接待和接电话的,那就另当别论。手勤除了接电话勤外,还有就是要勤记录工作心得和工作安排。

嘴勤,就是嘴要甜,对谁都要甜。俗话说,恶汉不打笑脸人。嘴甜还是有很多好处的。有什么问题不懂的,想问其他律师,可以先给对方戴个高帽,然后再问,如“李律师,最近看你好忙啊,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你,占用你几分钟。”对于实习律师的虚心请教,一般都不会拒绝了。当然,千万不要在人家真的很忙的时候问问题了。问的问题,除了具体的案例的法律问题,还注意问一些经验的问题。当然这类问题就要问的具体些。例如“一审做原告时应该如何入手分析案子?做被告时又如何切入?二审时又如何?”对此,我得到一些经验,“一审原告要先有法律事实确定法律关系是什么?找到关键点?确定诉讼策略后指导当事人准备证据。”“诉状要简单,给自己留空间,免得让对方看出自己的思路。”“二审被上诉方宜守不宜攻。”“当事人出庭的,准备质证意见,告诉当事人如何应答。”等等。

嘴勤还包括,接待当事人的时候要善于引导式提问事情的关键地方。但是不要说的太多,要先耐心听完当事人的话后,再简练的将对方的意思总结出来,复述一遍,然后问,你的意思是不是这样?当事人就会给你指出那个地方与他说的不太一样。这样子,你对整个案件的事实情况就有个初步了解了,脑子就开始对号入座了,该事实应该属于何种法律关系,应该如何以跟当事人说自己的观点。此时首先要宽慰对方,尤其是交通事故、离婚等案件,先安抚一下当事人受伤的心。说话不要为了卖弄法律而说难懂的东西,而是讲一些对方听的懂的话。同时,也不要全部说完,要做到“话到嘴边留三分,不可全抛一片心”。因为很多当事人也知道货比三家的道理,会问几个律师的。所以说话要体现真诚的态度和专业的精神,又不能交底,否则他就认为你的料就这么多了。很多当事人都直接问“我这个官司能否打?是否赢?”此时,应对的开场白一般可以这么说“对于你的这个问题,从法律的角度看,有几个可能性的后果……”其实观点是你自己的,但是你要说是“从法律的角度看”,而不要说“我认为”,否则说错了,会引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既避免了直接回答“赢或输”的问题,又给自己留下余地。当事人一般不具备专业知识,说话比较没有条理,所以引导当事人的时候,要注意捕捉关键的问题。如,什么时候发生的?什么人经手?地点?有没有留下书面协议?等等。说话要注意节奏,不要太快,以免让当事人听不清楚,认为这个律师性急,办不了事。第一印象一定要建立一种可信赖的形象。

耳勤,就是要多听其他律师如何跟当事人交谈的,学习他们的谈话技巧。在这方面,不得不承认“姜还是老的辣”的真理。尤其是在谈到收费的时候,就像是足球的临门一脚,很关键,很需要艺术。如写个诉状,可以开个500元,对方多半讨价还价300行不行?那可以这么说,300也行,但是你这个案子比较复杂,你以后肯定还来咨询,到时又花费我的时间,还要收你的咨询费。如果是500元,以后就免了咨询费。也可以根据实际复杂与否来确定谈价钱的技巧,如案情需复印的材料较多,就可以说光复印费都要几十一百块了,能少我肯定少了。对于一些一眼看出必定是肯定需要请律师的当事人,就不要轻易让步降价,否则可能反而适得其反。对于一些犹豫不决的,就要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可以说,这样吧,你的问题我也可以给你解答了,你可以再考虑一下是否打官司。但是不要考虑太久,否则错过了最佳时机,打官司的意义就彻底没有了。

律师学习感悟篇四

“律所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主任的严格要求给我很大的影响和震撼,让我清楚的认识到,做人在任何时候都要有个“格”,有原则,有些事不能作。要先做人,再做事。律所除了在为人方面给我树立了严格的标准和原则,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实习律师感悟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通过这次的两个多月的实习工作,我深刻地明白了这个道理。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并没有因为我年轻,尚未大学毕业,而随便给我安插个无足轻重的闲职来敷衍了事。律师们和蔼可亲,对我悉心指导,给予了我许多帮助,正由于他们的倾囊相授,令我开拓了眼界,对律师领域的工作有了相当深入的了解,了解到了这个行当的意义,其中的个中曲折,使我将来从事这个行当,或者其他与法律相关的行当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总体来说,这次实习相当有意义,对我帮助很大,实践出真知嘛。下面我就通过这次实习的经历,来谈谈我的收获:

刚进事务所,一张张陌生的脸孔着实让我有些恐慌。要让这一张张脸变得熟悉起来,让这一张张脸变得和善、可亲,变成会心的欢笑和帮助的善意,而不是伪装的面具,甚至是附上了屏弃、厌恶的表情,对我也是一种锻炼。平时同学之间,由于大家都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间,总是略显稚气。我们会为一点小事,一句无意间的话语而争辩不休,但一旦遇到困难时,我们又会互相帮助。在学校里,我们展示的是真实的我们。但我知道,在社会里,就是纯粹的尔虞我诈了,在一张张面具之下,心灵都是被纱布厚厚的纱布盖上一层又一层的。当然,这么说可能有所夸张,但人际交往确实是我这次实习中的一大课题。我始终保持面戴微笑,主动地向其他律师们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帮他们倒茶,有机会的话打扫会卫生,没几天,我和他们就打成了一片。他们也放心地把一些手头工作交给我去做。负责知道我的师傅,武律师也带我出去,参加咨询、会见委托人、会见当事人、调解、庭审等等。从人际交往而言,我确实获益非浅。

转到工作上,则比较简单了。律师的工作和背背法律条款确实是两码事。律师的工作重头应该就是见委托人吧,这类事情可不是能给我经手的。我的实际工作是整理文书。江律师细心教导了我格式的写法,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内容虽多,但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搞定了。其他律师也把他们积存的档案拿了出来,有的律师可真够邋遢的,居然夹着自己的律师证的复印件,我差点把它当证据整理起来。其实作为律师,在事务所呆的时间并不多。来事务所咨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他们一般都是到处奔波,“拉生意、谈生意、做生意”一个律师这么解释的。所以纯粹呆在事务所里,能学到的东西还是相当有限的。幸好江律师经常带着我出去走走,让我眼界大开。比如去监狱会见当事人,我就了解到了律师的谈吐技巧,教当事人如何去应对,等等。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辨歧”理论,人为了寻找善恶的平衡点,永远是往善恶两端不断徘徊的过程。

世上没有善人和恶人,只是在寻找平衡点时,迷失了方向。使他在恶的一端或善的一端找不到归路。基于这个已经为世界80%以上的国家作为基础教育课程的理论,我如果作为律师的话,一定会全力为当事人打拼,给他一条自新之路,一次再次寻找到平衡点的机会。跟着武律师跑了一个案子,这是一个房地产纠纷的案子,他先和当事人打包票说案子一定能圆满解决,然后就带着我去有关单位咨询这样的案子按照规定会怎么处理。原来他自己都没搞清楚啊,我恍然大悟。而民事纠纷,基本就像是两个商人在谈生意,互相商量价格,最后达成默契,而法官则像个中介,在一旁默不做声。刑事诉讼是最让人有所感悟的,真实的庭审,让人不由对被告有所同情。法庭,应该算是社会丑恶面的一部分吧,因为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是对社会没有贡献的那类人。看着他们的哭诉,灵魂不禁得到了净化,但学习法律的人,似乎应该把感情因素完全抛开呢,法不容情啊!所谓看人挑担不吃力。很多人觉得律师是非常轻松的职业,整天不用呆在办公室里,到处走走,钱就来了。我通过这次的实习,我体会到了律师工作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完成的,何况如今社会,这么多的律师,这么多的律师事务所,相互间的竞争如此激烈,谁还会有闲情去咖啡馆稍作休憩呢?谁还会去眷恋路边的美景呢?想到这些,我也不禁联系到了自己。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过这次的实习工作,我正确认识到了哪些东西是我所缺乏的,哪些东西是我要重点学习的。这次的实习工作成了我学习的指路针。

通过一个月的实习,发现律师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1,忙,工作压力大。

我进律所的第一感觉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应该就是电话铃声了。我的责任律师有三个电话:一个小灵通,一个手机,一个座机。据我统计:他的座机每一个小时响一次,小灵通每二十分钟响一次,手机半小时左右响一次,这还不包括他主动打出去的电话。往往这边正和一个“王总”聊合同纠纷,那边座机响了,当事人又向他咨询案件的进展情况,角色变化之快,令人叹为观止。与“忙”相关的就是工作压力,律所一般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都很自由。但实际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见惯,每次晚上6点多了,还有人在电脑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读卷宗,很是辛苦。

2,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

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国家正好与8月1号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

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3,律师不一定要是一个辩论高手,但要是一个沟通高手。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沟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罗罗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识,阅历,涵养。

4,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

律师还是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形象出现的,我们不应该把这个职业神圣化,也不应该对他们寄予过高的期望。律师的确是个很有挑战性的职业,对体力,智力要求挺高,需要有旺盛的精力,很高的情商。律师不如医生,医生愈老愈值钱,经验就是财富。但律师不同,我们社会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变化很快,更新淘汰也是很快,很多旧的套路,办事方法,很可能马上就被社会淘汰。所以老律师并不能有太大优势,作为一名律师,想好自己的退路也是很重要的。

人生苦短,岁月流长。无谓的感叹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好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提供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机会,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助与关怀,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的度过这个暑假。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许多学校里很难学到的东西:为人、处世和工作,特别是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在李老师和杨律师的指导下,我参加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加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保证书六份,行政答辩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代理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交通事故赔偿、人身伤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也是最可贵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一、社会关系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他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因此律师所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法律关系。除了基本的家庭亲友关系、同事关系外,要下大工夫在当事人、证人、公检法狱政部门等他们身上。对商人来说,顾客是上帝;而对律师来说,这些人都是上帝,哪个也惹不起,哪个也不能得罪。从比较功利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衣食父母。

2、同事关系。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里面,那这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人是感情最为丰富的一种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最基础的人际关系之一。律师在我们这里作为从业人员较少的一种职业,同事也就不应该限于自己所在事务所里的人,而是本区域内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里的律师不能同时为原、被告双方代理。但根据现实需要,同所的律师出现两军对垒法庭的情况也很常见。这样以来,使这种同事关系更加复杂化。在所里大家需要团结融洽、和睦相处;而在法庭上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互相给对方难堪。那他们平时在事务所里表现出来的和气是真的吗?若是,那这些律师需要多么大的气量;若不是,那如此虚伪又要多累呢?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容易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楚,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体现出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1)端正态度、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准备;预见事情将会出现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与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保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较详细。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4、法律文书的写作。

(1)写作态度问题。

在学校里虽然我认真学习过一学期的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也练习过许多文书的写作,但对我今天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几乎没多少帮助。原因有二:其一,学校讲授和练习的法律文书写作集中于公、检、法各职能部门的文书类型,虽然对律师所用文书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带过而已,似乎没怎么重视这块,而且所讲内容均跟刑事诉讼有关。也许我们老师认为我们最多只能进入国家职能部门,当不了律师吧!第二,法律风险的要求不同。在学校里看着案例写文书,当然写的好了得的分数自然高,可几乎没怎么考虑法律风险问题,写错了大不了少得点分数而已,不会有什么责任问题。而在所里写东西就大不一样了,无论是格式上还是内容上都需要慎重下笔。格式体现一位律师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出现瑕疵将会导致当事人、法官对律师产生不称职的影响;内容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发生纰漏直接导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那就不仅仅是律师的声誉问题,而是当事人会不会追究你法律责任的问题。

到事务所后,李老师和杨律师为我提供了大量书写各种法律文书的机会,使我很快学会了许多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就写作这一点,使我既爱又恨。给我写作的机会是锻炼我的能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务都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甚至我从未见过或是听过的文书也要试着写。我总不能说我不会写吧,毕竟还在大学里呆了两年,不会写就不该到这地方来。既然来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这种“不会写”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结果总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实践中我也是这么做的,李老师和杨律师在大体肯定的前提下不忘对细节进行指导、对技巧进行点拨,对我写作能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5、其他问题:

鉴于理解程度和其他原因,还有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或感触等下次我再总结了,但提纲我大致列一下:

(1)关于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咨询;。

(2)公安机关经常成为咨询者意图起诉对象的原因;。

(3)犯罪低龄化的原因及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4)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是如何保证程序合法的。

三、后记。

在学校,我是一名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学生。

在家里,我是一个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里,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呢?该成为怎样的人?我思索过,但无法回答。

人生充满了酸甜苦辣,成功与失败,欢乐与痛苦。即便如此,每个人也都应该在不同的舞台上去尽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论是否有观众在喝彩或诅咒。因此,我也强迫自己登上舞台,但我并不擅长歌舞,我努力模仿着,是否是在耍猴戏也不一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观众看得最清楚。我不奢望能给观众留下美好的回忆,但我期盼自己没给大家带来痛苦与不便。

最后,向你们各位献上我最美好的祝福: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天天都有好心情。

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

今年春节过后我到常鸿所实习,三月取得北京律协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成为一名首都实习律师。经过半年多的实习,深感陷入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中,不能全面系统地了解广泛的律师业务,也不能静下心来及时总结办案过程中的得失。

迷茫困惑之际,第二十九期北京市申请律师职业人员培训在我学习生活了三年的法大研究生院开班了。经过一个月的资深律师培训授课、海淀法院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庭审观摩,结合半年多的实习经历,我增强了对律师业的认识,受益颇多。

一、关于中国律师的历史。

自1920__年9月16日民国政府颁布《律师暂行章程》确立律师制度算起,今年是中国律师制度建立一百周年。如果将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零星律师制度和实践忽略不计,自1980年全国人大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算起,律师制度在我国大陆地区的真正确立和发展不过三十余年的时间。

作为新世纪的首都准律师,我深感律师制度创设不易,决心从现在和自身做起,珍惜律师声誉,爱护律师形象,为中国法治建设和律师业发展做好自己的工作。

二、关于律师职业形象。

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工作需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构成法律职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个行业中,我们在同样的课堂上经过了法学本科以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共享同样的宪政信仰和法治理念,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从不同的角度致力于法治国家的建设。法官出庭必身着法袍手持法槌,检察官和公证员也属于国家机构从业人员,有着行业共同的制服,只有律师分布于大大小小的律师事务所,出庭是否穿着律师袍也并无强行性规定。在法庭上,律师的形象如何同庄严的国徽相映衬,同法庭的氛围相符合,在社会活动中,律师如何与社会其他职业的形象明显区分,这是我们需要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

实践中,事务律师基本能做到统一穿着职业正装,这与事务律师将自身定位为高端服务业从业人员和事务律师一般在规模化、团队化、公司化管理的大型律所执业有关。而出庭律师,由于主要接触基层民众,平时生活中对律师的职业形象往往关注不够,以致出庭时着装较为随意,和法庭上的法官、检察官形成了鲜明对比,难免有损律师在委托人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对此,我认为,在工作时间,律师应当穿着职业正装,出庭时律师至少应当穿着职业正装,有条件的应当穿着律师袍出庭。

三、关于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

实践中,委托人往往是通过亲友或之前客户介绍找到我们的,有的委托人是政府机构或大型企业,有的委托人则文化水平不高或情绪控制意思表达能力较弱。在一些偏远落后地区,很多基层民众一生中几乎没和律师打过交道,甚至没有见过一个律师,思想观念中却存在“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律师就是那个和法官混得熟帮当事人疏通关系的人”的愚昧观念,见到律师的第一句话往往是“你和法官熟吗?”同时,紧接着的第二句话则是“这官司能打赢吗?”

一些律师由于生计所迫或者商业逐利心理驱使,为了能签下合同揽到业务,将《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规范职业道德置之脑后,对潜在的委托人大肆吹嘘、大包大揽,不恰当地提高了委托人对律师的期望值,接下案子后发现委托人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据,或者法律适用中存在重大障碍,不得不教唆委托人伪造证据材料,甚至对法官等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严重破坏了律师在法官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我认为,作为中国社会中一个年轻的职业,律师应当在同潜在委托人进行业务洽谈时,引导公众对法律、司法和律师形成全面正确的认识,帮助公众树立法治意识从而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如果律师一味迎合委托人,放弃法律立场和律师职业的专业性独立性定位,将会使越来越多的公众“信访”不“信法”。法律没有了权威和地位,一切靠金钱和权力说话,那么律师业以致法律职业也就迎来了灭顶之灾。

年初,我为北京市某区政府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做论证,当时申请人对多年前的一个“请示”提起行政复议,区政府已经受理了该行政复议申请。我提出,“请示”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区政府依法应当不予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即可。当时区政府法制办刚刚来了一个分管行政复议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觉得承认当初受理错误面子上不好看,要求我改变论证意见。从专业角度反复思量,我对论证意见向法制办进行解释,顶住负责人的压力坚持自己的专业意见。后来,区法制办向北京市法制办进行了咨询,最终采纳了我的意见。

我坚持认为,律师是依法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服务的底线是依法,如果违反法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那么他提供的不再是法律服务,他也就不再是律师了。通过听各位资深律师授课,我更加坚信,律师应当坚持在依法的前提下为委托人出具独立专业的法律意见。

资深律师们这样描述律师与法官的关系,那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从法学院毕业时,有的同学会去做法官,有的同学会去做律师。同窗学习四年以致七年、十年后,法学院毕业生会奔向法官、检察官、政府法务、企业法务、律师、公证员等不同的法律工作岗位。在不同的工作岗位做久了,难免会形成特定的思维习惯,比如检察官一般倾向于认为刑事被告人是有罪的。

我认为,在法庭、仲裁庭中,控方律师、辩方律师和法官、仲裁员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只有控辩双方律师充分展示单方的证据、陈述单方的法律意见,才能为法官认定查明案件事实,并最终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判决提供参考。正所谓集思广益,法官承担着决策者的作用,双方律师就是从不同角度发表意见的谋士幕僚,三方分工合作的目标是,得出一个评判是非、赏善罚恶的公平结论。当然了,委托人难免存在趋利避害、讳疾忌医的情形,律师并不能保证委托人向自己陈述的事实、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准确的、全面的,这就需要律师、法官睁大自己的眼睛,努力做出专业而独立的判断。

五、关于律师职业风险防范。

事实上,作为高风险的法律职业,律师是最重视职业风险防范的行业群体。律师的日常工作就是,帮助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委托人发现、防范、治理和应对法律风险。为此,律师给公众留下了不近人情、斤斤计较的职业形象。试想,如果购物不索要和保存发票,那么一旦出现了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问题,就缺失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核心证据。如果商事交易不订立书面合同,不把条款拟订的周密完备,一旦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争议,空口无凭如何能说清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理,在律师的执业活动中,律师也必须高度重视自身的职业风险防范问题。

除了避免向委托人大包大揽,最后不能实现委托人意图,引发律协行业处分或司法局行政处罚外,我们需要做好同委托人的接谈笔录,把每一次同委托人就事实陈述、证据提交、风险提示进行沟通的情况记录在案,一方面是制作案卷检索备忘,另外可以明确律师为委托人所做的工作,完整呈现委托代理合同履行的状况和过程。

综上,一个月的集中培训,使我能够结合半年多的实习律师工作,总结得失,明确方向,非常感谢律协资深律师为即将入行的准律师阐明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展现和传授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四大领域及法律顾问、合同、劳动法、著作权、商标、公司、房地产等律师业务的基本技能。我相信,在律协、律所和资深律师的指导下,我会早日成为一名合格律师。

根据云南省律师协会的统一部署和所在县律师事务所的安排,结合前期在律师事务所的学习实践,特别是近来认真学习了律师远程培训,受益匪浅,思想认识和专业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现总结如下学习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认识到作为执业律师应当具备良好的学习心态和工作作风,始终保持谦虚好学的品格。当今时代发展大趋势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知识更替日新月异,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出现了多层次化、复杂化,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和合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作为中国律师队伍的预备队和接-班人的一员怎样才能够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怎样才能在残酷的法律服务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我认为一定要先保持平和的心态,放低身价、保持做人的低姿态,从最容易、最简单的小事做起,特别是注意工作细节。当然最需要强调的是做人一定要谦虚,做律师更要谦虚。我们要多去发现同仁律师们的长处,多去寻找自身的不足,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我认为还要强调一下学习心态反映了一名律师的修养境界,影响了一名律师的发展空间。做律师前一定得注意要生存、要发展、要进步,就要有好的心态。而一名律师好的心态主要包括付出的心态、坚持的心态、合作的心态、感恩的心态、谦虚的心态等。

二、我认为一名律师要有一个人生职业规划,要具有全局观念和战略眼光。

目前来说,做律师难,做一名好律师更难。这一情况已经严重影响最近几年我国律师在数量上的增长。目前流行所谓“二八律”,百分之八十的律师服务市场集中在百分之二十的律师手中。而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的律师服务市场由近百分之八十的律师来竞争。这一局面,造成新律师和实习人员的生存危机。我认为作为一名老律师,就应为新律师指导职业规划,否则他们将来做律师只能处处被动、步步艰难。同样,老律师们如果不能与时俱进,不提高自身素质,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照样会被无情的竞争刷新和淘汰。在战争中的战略战术的运用同样也常常适用于律师与律师、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也只有竞争才能沙里淘金,才能更好的激励律师提高自身素质,以服务于当事人,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要想做大做强,就一定要批判和检讨“单纯军事观点”的观念和做法,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但要学会办案,也要多参与与自身专业相关的公益活动,适当地在相关媒体有关法律宣传教育栏目中展现自我风采。不要把自己变成单纯的“办案机器”,要提高自身社会责任感,注重律师办案的社会效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要积极为其提供帮助;要做到外圆内方,坚守律师执业道德的底线,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今后的执业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绝对不能越雷池一步;另一方面也要善于规避风险,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处事,善于规避风险,学会保护自己。

律师学习感悟篇五

作为一名律师,我有幸能够与无数不同背景的人交往,并参与解决他们的法律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感悟和心得,使我对法律这个行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以下是我对律师工作的感悟及心得体会。

第一段:把握每一个案件的机会。

我发现,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宝贵的机会。无论是小到交通事故,还是大到刑事案件,每一个案件都是律师获得经验、展示能力的机会。律师需要全力以赴,在每一个案件中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最大程度地为当事人争取利益。同时,充分意识到每一个案件所带来的机会,不仅可以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还能够积累声誉和客户资源。

第二段:与客户建立信任和沟通。

在律师的职业生涯中,与客户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和沟通是至关重要的。律师需要耐心倾听客户的需求,并及时给予客户反馈和建议。在与客户沟通的过程中,律师需要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解释法律条款和程序,以便客户能够理解案件的进展和可能的结果。和客户建立信任和沟通的基础上,律师才能更好地为客户争取权益,达到双赢的局面。

第三段:注重团队合作和交流。

律师工作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过程,团队的合作和交流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案件最后的结果。律师需要与同事共同思考和讨论案件的问题,汇集不同的意见和观点,以便做出更为全面和准确的判断。相互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减少出错的概率,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四段:持续学习和提高自己。

法律是一个不断变化和发展的领域,律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只有保持学习的态度,律师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此外,律师还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能力,如辩论技巧、调解技巧等,以便在法庭上能够出色地代表当事人。持续学习和提高自己,是律师在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第五段:坚持职业道德和高尚情操。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从业者,应该秉持着崇高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情操。律师需要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秉公执法,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正义。在工作中,律师不应该被金钱、名誉等私利所动摇,而应该坚守原则,勇于为正义发声。只有这样,律师的职业素养和形象才能得到提高,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总结:

作为一名律师,我深知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通过我的感悟和体会,我相信只有把握每一个案件的机会,与客户建立信任和沟通,注重团队合作和交流,持续学习和提高自己,坚持职业道德和高尚情操,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希望我的这些感悟和体会,能够对其他从事法律事业的人有所启发和帮助。

律师学习感悟篇六

作为一名初级律师,我深知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也明白在这个行业中需要的素质和能力。在实践中,我也日渐感悟到其中的一些关键点,想通过此文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善待那些小事。

在工作中,每个小事都需要我们慎重对待。对于职业中最基本的申请、书面表达和口头表达等方面,都要逐渐累积和提高自己的经验和能力。在处理案件中,理顺各种手续和程序也是关键。善待小事,就是说要持之以恒地做好每个环节,在这个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才能日渐成熟。

第三段:主动沟通和合作。

律师工作不仅是单独完成,更重要的还是要能够与其他人良好的合作和沟通。在与当事人、法官、相关部门的工作中,我们要有诚信、耐心和责任心,要勇于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团队合作是一个律师事务所中必不可少的,当我们与他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才能有效促进案件的进展和解决当事人的困难。

第四段:不断的学习。

在律师这个职业中,我们需要保持对法律的敏感度和关注度。法律环境不断变化,我们需要不断地更新知识,深入学习和研究相关法律。这个过程需要我们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不断与其他律师交流,丰富自己的行业知识。通过对实际案件的研究和探究,我们也能够从中学到更多经验和概念,做到学以致用。

第五段:结语。

作为一名初级律师,我们要始终明确自己的职责,善待小事,积极与他人沟通合作,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在律师这个职业中,要始终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同时也要关注社会公平正义,做到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每位律师事业上应该坚持的原则和信念。我相信,只有不断学习和成长,才能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获得更多的成就和满足感。

律师学习感悟篇七

小时候,我对法律就充满了兴趣,每次看到律师在电视剧中为人民伸张正义,我都心生向往。勇敢、机智、聪明是我想象中的律师形象。经历了高中法律课程的学习,我的兴趣更加浓厚,我决定将律师这个梦想变成现实。因此,选择了攻读法律学位,追求专业知识,服务社会,为人民提供司法保护。

二、实践与成长。

进入大学,我倍感自己距离理想中的律师形象还有很大的差距。只有深入实践中才能获得成长与进步。我主动参加了学校法律社团,进行模拟庭审活动,增强自己的辩论能力和法律素养。在实习期间,我跟随资深律师工作,深入了解诉讼程序,熟悉法律术语,初步掌握团队合作技巧。那段实践经历,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成为一名律师的信念,并且为我的人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律师公正与勇气。

作为一名律师,公正和勇气是至关重要的品质。无论是公正对待每个案件、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还是勇于为正义奋斗、捍卫社会公平正义,都需要我以公正和勇气为基石。在实际工作中,我深感案件背后往往有复杂的利益纠葛和人性的脆弱,而我则成为了当事人的最后一道防线。在面对沉重的案件时,我会冷静客观分析,公正处理。同时,我也会勇敢面对困难和压力,坚持追求正义,为每一个当事人争取最佳的法律结果。

四、人文关怀与沟通技巧。

律师不仅仅是法律专业人员,更是人们生活中的朋友和引路人。很多时候,当事人并不只是需要我提供法律帮助,更需要我的理解和关怀。无论是离婚案件中的夫妻矛盾、刑事案件中的家庭纠纷,还是民事案件中的财产冲突,作为律师,我要把握好法律和人情之间的平衡。在沟通中,我注重倾听,关注每一个细节,努力帮助当事人舒缓情绪,解决问题。唯有真心与当事人真诚沟通,才能使法律为人们谋福祉。

五、传承与责任。

作为一名年轻的律师,我深感传承与责任肩负在我的身上。我要致力于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不断铸就自己的实力,为当事人提供最有效的法律援助。同时,我也要与前辈律师交流学习,汲取他们的经验和智慧,不断完善自我。我要坚定自己的信念和正直品性,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坚守底线,严格要求自己,将法律服务精神融入自己的职业生涯。

通过这些年的学习和实践,我深深体会到律师这个职业的艰辛与伟大。我始终相信,只要执着追求,勇于奉献,无惧困难,就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并成为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的人。作为律师,我将坚守法律底线,追求正义,在尽力帮助当事人的同时,也将永远保持对法律事业的热爱和责任心。

律师学习感悟篇八

作为初级律师,我已经工作了一年多,老师教过我、书本上学过的知识在实践中得到了不断的印证,同时也不断感悟到新的经验和归纳总结。在这个岗位上,我体验到了成为律师的骄傲与幸福,也接触到了极具挑战性的案件和不少苦难的当事人。在接下来的几段,我将分享我的部分实践体验,和一些个人理解。

段2:挑战与平衡。

律师是紧凑的工作强度,放眼望去常常一片繁忙。配置时间、任务量、与人沟通等一系列的挑战对于律师来讲是日常,尤其是还在起步的新人。在这个过程中,律师要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方法和节奏,避免失去平衡。良好的“时间管理”和“情绪管理”,是塑造律师优秀品质的基础之一。时间管理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工时、分配任务等来解决。情绪管理则需要律师自我反省,控制情绪起伏,始终保持专业、冷静,这有助于更好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段3:心态及其在案件中的重要性。

我认为,心态是律师在案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在与当事人、对手律师、法官的接触中,律师的心态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发展,以及当事人的利益。对于律师而言,必须时刻保持专业的态度,无论案件的现状如何都要面带微笑,待人和善。同时,要有耐心和静心,不冲动、不急躁,一步步地推进案件的进展。我们必须从一开始就以积极的态度处理案件,不管它的复杂性如何,也不管它是否真正有那么重要。

段4:人际关系。

律师在与当事人、相关机构、业内同行的沟通中,都需要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以保证案件的处理。其中,关键是建立起互信、合作和共赢的关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和目标,但律师需要超越自己的利益去关注当事人的利益。合作不仅会让当事人感到满意,也会让自己和业内同行在日后的交往中受益匪浅。建立稳定的人际关系需要我们长期耕耘,不断密切交流、交流自己的想法和精神上的共鸣。通过这样的交流,律师会不断地吸收新的思维和想法,学会更好地共同传播自己的见解。

段5:学习和发展。

在实践的过程中,人们会持续不断地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隐藏着很多习惯和陋习。律师需要学会勇敢地去深入探究这些问题,留下降低措辑的证据。律师应该寻找更深入地学习的方式,哪些书籍能帮助我们思考方法,建立更好的工作机制。通过长时间的积累,我们会积累出更好的方法和重要认识,以对流程的优化、提升工效及减少新工作的出错率。

总结。

成为一名律师,是一项充满挑战的职业。在职业生涯的各个阶段中,需要我们为不同的案件类型和问题寻找解决之道。需要更多的实践,完善技巧,增强心态和自信,我们通过在实践中的学习和归纳总结,能够使我们更好地解决问题与面对挑战。在实践中,我们要始终保持专业、冷静与耐心,不断地进步和优化工作方法,突破与成长,为自己及客户取得与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