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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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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
2022-10-26 17:17:37    小编: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一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大力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深入学习、领会和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是当前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和保

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为此,区委决定,在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弘扬新风正气,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按照区委的安排部署,今天这次会议,既是动员会,也是今年处级领导干部菜单式教学开班的第一课。下面,由我在这里给大家做一次党课辅导,就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结合我区的实际谈点体会,也是借这个机会和大家谈谈心,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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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直接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集中体现。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领导干部作风直接影响到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也反映着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领导干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执政党的形象,是广大群众对党执政能力和先进性评判的重要标志,直接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到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应当看到,由于我们党长期处在执政地位,手中掌握着权力,一些党员干部,特别领导干部容易淡化群众观念,产生脱离群众的危险;容易滋长骄傲自满情绪,产生官僚主义作风;容易滋生腐化、腐败。切实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是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的期望,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命和国家的前途命运。许多无产阶级政党最后的消亡,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大家都很清楚,苏联解体,东欧剧变虽然其原因很多,但根本原因之一是党群之间、干群之间“离心离德”。邓小平说过,“东欧的事情对我们来说并不感到意外,迟早要出现的。东欧的问题首先出在内部。”苏共就是这样,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人民公仆”蜕变成“人民的主人”。官员腐败、政权腐败和社会腐败问题盛行,领导干部变成特殊群体和特权阶层,形成既得利益集团,与广大群众越来越疏远,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越来越紧张,使苏共渐失人心。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是人心向背;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这是对中外政党特别是无产阶级政党兴亡规律的一个重要经验总结。

始终重视作风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着优良传统作风的党,也是一贯重视作风建设的党。

延安时期,针对党内存在的“左”右倾错误思想,毛泽东同志第一次提出了党的作风建设问题。全党开展了“反对主观主义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整顿文风”的延安整风运动,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优良作风,成为我们党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党内的确立,使全党在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达到了空前的团结统一,为我党、我军夺取革命胜利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早在新中国建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就告戒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总结我党的历史,在作风建设上,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同样也有教训。比较突出的如我们曾经全盘照搬苏联的经验,就犯了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不切实际地搞大跃进,严重违背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养成了领导干部的好大喜功、虚假浮夸,严重违背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工作作风。这些都给党和国家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两个“务必”是我们党总结中国历代政权盛衰兴亡的经验教训,也是对“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的深刻反思。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他强调:“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人们的思想领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开展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教育活动,把党的作风建设的内容系统概括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五个方面,提倡“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把党的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实践证明,作风过硬,党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

承和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深刻反映了党风廉政建设新的时代要求。

必须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战略任务。首先,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只有切实端正领导干部作风,树立科学发展观,才能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诸多矛盾和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其次,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领导干部作风正,才能形成共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第三,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不仅体现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而且也体现在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上。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确保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第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只有不断教育领导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政治品质,净化道德情操,及早发现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加快河西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总结过去取得的成就,我们的一条基本经验是,历届区委一贯重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各种教育活动,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朝气蓬勃的战斗集体,打造了一支善谋实干、勤政为民的干部队伍。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中顾全大局,真抓实干,共谋发展,形成了河西干部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团结实干、甘于奉献、勤政为民、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这些都是加快河西发展的宝贵精神财富。

去年年底,我区刚刚召开了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经济强区、文化大区、宜居城区,努力建设和谐的现代化新城区的宏伟目标。当前,我市步入了新的上升期,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和谐社会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我们面对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形势和挑战。在经济发展上,我区受到了可利用土地资源减少、地价上升、招商难度加大等客观因素的严重制约;在和谐社会建设上,伴随经济和城市发展产生了新的社会矛盾,党群关系、政群关系、干群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能否继承和发扬以往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实现更大的发展,这对我们的执政水平、领导水平是一个非常严峻的考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忧患意识,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特别是对照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市委提出的各项要求,个别领导干部身上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学习上,个别单位学习空气不浓,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学不学无所谓,借口工作忙,不愿意学。有的把学习当门面,学习工作两脱节,不善于从工作中去发现有关问题,不注重用学习弥补自身的不足,看不到新鲜事物,抱着过去的经验不放,墨守成规,思想僵化,缺少创新。有的学习目的还不明确,学习方法还不科学,学习效果没能体现,学习法律、经济、社会、综合知识等方面明显不足。由于缺乏学习,致使个别领导干部党性不强,理想信念不坚定,不能明辨大是大非,说话做事随意,不注意政治影响,发现问题时不能很好地从政治上找原因。

其次,在工作中,个别领导干部精神状态不好,不思进取,守摊守业,工作没有激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的领导干部工作不够扎实,满足于一般化的工作,避重就轻,敷衍了事。工作不能深入基层,浮在上面的多了,下去的少了;听汇报的多了,调查研究的少了;指手画脚的多了,解决实际问题的少了;找经验的多了,找问题的少了。在对待群众时,有的领导干部遇到问题绕着走,对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视而不见,忽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领导干部听不进群众的意见,不体贴群众的疾苦,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脱离群众的现象。

第三,在领导作风上,个别单位还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大局意识不强,有些领导干部只顾自己不顾大局,只顾团体不顾整体,甚至强调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特殊性,希望大局服从小局,全局服从局部,损害了整体利益还不以为然。个别同志只能和意见一致、脾气相投的人合作共事,班子成员之间互不服气,互不通气,工作缺乏配合。个别班子和领导干部党的组织纪律观念还不够强,有制度不执行,不按议事规则办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擅自处置。个别主要领导同志不注重发挥班子成员作用,习惯于个人说了算,听不进意见和批评,把工作中的不同看法牵扯到个人恩怨。有的班子党政一把手之间互不沟通、互不商量,极个别同志甚至不经过班子集体讨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更有甚者对集体的决策随意更改。

第四,在生活上,不注意节俭,浪费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领导干部要求别人严,要求自己松,管着别人花钱,对自己放纵,花钱大手大脚,不讲计划,不讲效益,把精力放在应酬上,招待费用越来越大,标准越来越高。不良嗜好在个别领导同志身上也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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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即: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这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是我们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实现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的鲜明标志。我们必须从这八个方面入手,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努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领导干部队伍。

如何加强我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我打算从五个方面谈。

(一)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作风,勤奋学习、学以致用

转变领导干部作风,加强学习是关键。学习是领导干部主动适应新形势,不断提高领导能力的重要途径;学习也是领导干部增强综合素质,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胡锦涛同志指出:“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国际形势不断变化,国内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面对这样的新形势新任务,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不抓紧学习、不抓好学习,不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就难以完成肩负的历史责任,甚至难以在这个时代立足。”

要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做学习型领导干部。这些年来,我们的干部干得比较多、比较苦,干出了许多成绩。我们的一些同志工作能力比较强,工作业绩很突出,群众的认可度也很高,但是相比之下,学习一直是相对薄弱的环节。面对目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领导干部要增强忧患意识,深刻认识加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区九次党代会确定了建设新三区的奋斗目标,建设经济强区,需要我们运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都市型工业。建设文化大区,需要我们加强文化修养,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升河西的人文环境。建设宜居城区,需要懂得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来优化服务环境,实现科学、规范、长效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我们领导和谐发展能力的期望值更高了,群众思进求富的愿望更加迫切,民主法治意识普遍增强,这些都对我们加强学习提出了实实在在的新要求,单靠过去的经验和原有的知识显然是不行的。这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有丰富系统的知识作支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境界,当作工作和生活的第一需要,坚持不断学习、终身学习,养成学习的良好习惯,做学习型的领导干部。

要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当前领导干部学习的重点是什么?我认为,就是要坚持用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首先,要认真学习好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把握理论体系,领会精神实质,做到真学、常学、深学,勤于思考,善于运用,真正学通弄懂。只有弄明白了,才能做到在工作中自觉地运用理论来指导实践。按照党的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学习就要跟前一步的要求,我们要持之以恒、孜孜不倦地学习新理论、掌握新知识,不断提高战略思维、理论思维和创新思维的能力。其次,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区委关于加快我市、我区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方针,我希望我们的领导干部不仅能干好工作,对市、区委的发展战略也应该能说出一二三来,能够深刻地领会到位,不做心中没数的领导、拍脑门办事的干部。第三,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领导干部还要根据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广泛学习相关领域的知识,要注意完善知识结构,学习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等等。认真研究和吸收一切有益于工作的先进经验,加快知识更新,扩大自身视野,提高业务素质,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本领。

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能不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是我们判断一名领导干部理论上、政治上是不是成熟的根本标志。我们讲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就是要坚持学以致用,把理论学习与建设和谐河西的实践相结合,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举措。我们常说,领导干部要善谋实干。什么是善谋?善谋就是用心思考,善于把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起来,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发展的规律,从中受到启发,获得灵感,提出新见解,并运用到工作中去。毛泽东曾指出,“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要能够精通它、应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学习理论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实干,要把学习的成果体现在完成工作的业绩上,体现在为群众办实事上,体现在实现河西又好又快发展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做理论联系实际的模范。在这里我要强调一下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问题。现在,我们一些领导班子没能把学习很好地抓起来,我看一是学理论与实际工作脱节,学习效果不明显;二是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特别是换届后的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学习的能力,做学习的表率,把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创新型的领导集体。

(二)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作风,顾全大局、民主团结

在党内生活中、领导工作中,事事从大局出发,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大家一道工作,是各级领导干部应有的工作作风和政治觉悟。我在今年党建会上,着重讲了新一届领导班子建设中有关顾全大局和加强民主集中制、团结共事问题,今天我还要强调这个问题,不但今天强调,以后只要涉及到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我都要强调。

领导干部要顾全大局。什么是大局?从大处讲,就是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作为领导干部,都负有维护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政治责任,都必须自觉地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都必须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和严肃性,都必须胸怀大局、维护大局、服务大局。从具体环境看,大局就是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自觉地、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相对于全区的大局来讲,各单位各部门都是局部,如果全局利益受到损害,最终局部利益也保不住。在工作中,我们要切实树立“一盘棋、一条心、一股劲”的思想。始终坚定不移地以大局为重,坚持全区上下共同努力,集中力量打整体战,坚决维护和服务于全区工作的大局。在大局面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既要有分工,更要讲协作,跳出自己工作的局限和范围,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必要时甚至要牺牲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顾全大局,要求领导干部要具有“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的能力。古语讲:“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长远者,不足以谋一时。”领导班子能不能做到谋划大事,直接影响到各项事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领导干部只有胸中有全局,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去分析问题,才能在千头万绪的工作和错综复杂的矛盾中有效推动工作。比如,有些事情,今天看来是可以做的,但从长远来看是不行的,这样的事坚决不做;有些事情,今天看来是可做可不做的,但从长远来看是有益的,这样的事情要坚决做好。有些工作,可能影响到部门的一些小利,却得到全区发展和群众受益的大利,这样的工作,领导班子也要毫不动摇地深入推动下去。这些既是工作大局,也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能够把握好全局,谋划好大事,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素质,甚至要形成一种习惯。

领导干部要有民主作风。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促进团结和谐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民主作风直接关系到党内民主风气的形成。如果一把手民主作风不过硬,就容易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这方面,教训太多了。因此,对于领导干部,特别是新进入班子和刚走上一把手岗位的领导干部,必须狠抓民主作风建设。如何加强民主作风建设呢?我认为要做好三个方面: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必须按程序办事,重大问题必须集体决策,要让大家把意见充分表达出来。一把手不能搞先入为主,不能搞独断专行,不能由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集体决定的事项,要坚决执行。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强有力的监督是搞好领导班子建设的关键环节。有效的监督机制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在于领导干部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意识,把监督看作是组织的爱护,看作是同志的关心,看作是群众的关注,而不要把监督看作是自己的对立面。因此,要不断加强党内监督,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地相互打招呼,相互提醒,相互谈心。同时,还应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人大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有两层含义,首先是制度要健全,其次是制度要落实。我们现在各项制度已经建立很多了,但是为什么还出问题?关键是在实际工作中没有落实,有的没有按制度办事而是按潜规则办事。因此,要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把党委会、党内报告、民主生活会等一系列制度完善起来、真正实行起来。要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建立新的行之有效的党内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委会的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使集体领导的制度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提供可靠的组织和制度保证。

领导干部要讲团结。发展需要各种条件,但最根本的是“人和”的力量,而“人和”的力量来自于团结合作。会团结是大智慧,能团结是大本事。作为领导干部,一是要善于团结人。我们提倡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团结。真正的团结是什么呢?就是要有原则的团结,而不是一团和气的表面团结。就是要善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通过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化解矛盾,增进感情,及时消除不利于发展的不和谐音符,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团结。要反对“老好人”、“和稀泥”那些掩盖矛盾的无原则的“团结”。更要反对在班子内部“拉山头”、“搞宗派”。作为领导干部,一方面,要有接受批评的勇气、容人容言的气度和闻过则喜的雅量,善待他人的批评,吸收他人的意见;另一方面,要有爱憎分明的政治立场和勇于动真碰硬的作风,敢于开展同志间的批评,做到不纵容、不护短,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二是要善于合作共事。我们来自于五湖四海,为了共同的事业走到一起是种“缘分”,大家要倍加珍惜。由于每个人的成长经历、个性禀赋、思维方式各不相同,因此,要求班子成员之间要心胸开阔、彼此包容,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只要有利于大局的事,都要自觉支持、主动参与、全力配合,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只要大家坚持以事业为基础,以制度为保障,以党性为原则,就没有什么分歧不能解决,没有什么问题不能沟通,没有什么隔阂不能消除。能否合作共事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基本要求。“能领兵者,谓之将才,能将将者,谓之帅才”。一把手要成为善于调兵遣将的“帅才”,必须有容人、容言、容事的气量,对班子成员做到平等、互信、尊重、谅解,善于与不同意见的人合作共事,推功揽过,带头搞好与班子成员的团结、与方方面面的团结。工作中还要有爱才的感情、容才的胸襟、用才的气魄、识才的能力、聚才的方法,知人善任、任人唯贤、用人所长,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

(三)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作风,心系百姓、勤政为民

领导干部必须要讲“为民”。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在新的历史时期,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强公仆意识,努力做到在感情上贴近群众,思想上尊重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根本所在。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人民是历史发展的主体,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根本力量。没有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共同奋斗,就没有我们党的发展和壮大。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而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我们党作为长期执政的党,必须懂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对群众的感情,视人民为衣食父母,决不能高高在上当“父母老爷官”。我们做的一切工作,必须贴近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只有树立起正确的群众观,才会有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实际行动。人民群众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我们现在讲人民群众就是生活在河西这块土地上的老百姓。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老老实实、勤勤恳恳为河西的老百姓服务,踏踏实实为全区群众谋利益。

领导干部要关注民生。民生问题是大事。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服务人民群众,关键是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民生要体察民情。“为政之道在于民,为民之道在于体察民情。”我们服务人民群众,就必须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知百姓冷暖,了解百姓所需、所盼、所愿。我们在座的同志,不论是机关还是基层领导干部,都应该做到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只有这样,才能知道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欢迎什么,反对什么,才能结合实际,找到解决民生问题的正确思路和办法。关注民生要解决突出问题。作为一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密切关注直接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比如就业、医疗、教育、住房、交通、社会治安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关系到群众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认可度,这些问题是民生的基本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把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工作落到实处,才能得到群众的真正拥护。关注民生要把困难群众的工作做好。这些年来,我们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很大发展,群众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但是,仍然还有部分群众面临这样或那样的困难。群众的这些困难如果处理不好,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尤其是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把困难群众工作提高到作风建设的高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要一如既往地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认真研究和落实好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各项措施,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温暖,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

要处理好群众矛盾。当前群众矛盾成多发态势,客观上讲,是改革发展过程中利益关系重新调整的结果。但是,主观上和我们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和我们群众工作做得怎么样直接相关。群众矛盾解决不好,就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会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担负起处理好群众矛盾的政治责任,在实践中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深刻分析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原因,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一要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每一件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都要高度重视,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抓紧处理,要给群众一个明白、满意的交代。要善待每一位老百姓。老百姓的一件事情,对于全局来说可能很小,而对老百姓自己来说,则事事牵动人心,件件都是大事,有的还是急事、难事。一些群众的生活条件还比较差,经济上、心理上的承受能力还很脆弱。如果这些群众遇到急事、难事,我们再关心不够,工作做不到位,搞不好就容易出问题。我们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就要关注群众每一个人,关注群众每一件具体事情。二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工作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与群众利益相冲突、客观上可能引起群众不满的事情,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去思考,寻找一种双赢的解决办法;在决策中,应当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涉及到群众利益的,凡是条件不成熟的事情,即使出发点是好的,也不要操之过急。三要不能躲着问题走。作为基层领导干部,要正视矛盾,敢于承担责任,不怕遇到问题,不能害怕问题而躲着走,更不能压制矛盾和推脱责任,更不能让矛盾积累和扩大起来,影响整个工作大局。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善于解决问题,不断总结化解群众矛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坚持依法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四)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求真务实,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的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胜利的根本保证。求真务实,是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是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必须坚持的科学精神和优良作风。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把握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全面科学地判断形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克服困难,把加快发展的立足点放到真抓实干上。

要求真务实。求真务实作为一种精神,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内涵和要求。在新世纪新阶段,就是要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要摸实情,明辨是非。我们不管做任何事情,首先要调查研究,熟悉环境,了解情况,摸清规律,只有在对环境、条件正确掌握的基础上,才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做出正确的决策,从而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减少工作的盲目性、随意性。领导干部要善于调查研究,求区情之真;要善于兼听广纳,求民意之真;要善于集思广益,求发展思路之真。领导干部要明辨是非,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不含私心杂念,不盲从,不轻信,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要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对似是而非、不易分辨的问题坚决刨根问底,对弄虚作假、劳民伤财的行为敢于理直气壮地反对。这正是求真务实最需要的一种精神。要说老实话,做老实人。成就真事业,谋求真发展,就要讲真话,不能讲假话和空话。要坚决反对用谎话欺骗领导,用大话忽悠群众。开会讲规模,报道求轰动,汇报工作报喜不报忧,讲成绩添枝加叶,讲问题轻描淡写,统计数字报虚不报实,用浮夸对付上级,以假象应付群众,等等,都是祸国害己的表现。领导干部要树立这样的做人标准: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对人真诚,对事勤恳;一切都以党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不计较个人得失;克服华而不实,飘浮虚荣的工作作风,树立高度的事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心地纯洁、志存高远、眼界开明;脱离官气,平易近人,保持平民本色。

要真抓实干。一切事情都是干出来的,河西要发展,没有干事的人不行,没有实干的精神不行。我们区这些年来实现大的发展,靠的就是实干,靠的就是把脚下的每一个脚印踩实。实干就要狠抓落实。工作不落实不行,措施不落实不灵,长期以来,河西区有一支实干的班子和一支善打硬仗的干部队伍,但随着发展形势更加严峻、建设任务更加繁重,如果不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意识,就难以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因此,工作要务实、务实再务实,措施要落实、落实再落实。刚才我讲了我们区今后发展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怎么解决?要靠大家集思广益,出切合实际的点子,定切合实际的措施,一个一个地破解这些难题。全区各单位都制定出了今后五年的发展规划,当初制定这些规划是下了很大功夫的,要认真研究如何抓好落实。实干就要讲创新。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不创新,就不能发展,就不能生存。当前,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态势,兄弟区县都在突飞猛进,我们决不能原地踏步,停滞不前,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通过实干创新,实现河西又好又快地发展。过去我们的各项工作都取得很大成绩,各项成绩来之不易,希望同志们要倍加珍惜,要通过实干、创新,保持河西的发展优势。

要力戒浮躁。浮躁是与共产党人求真务实的精神格格不入的。我觉得,在我们的一些领导同志身上,也的的确确存在浮躁现象,主要表现:一是思想漂浮。说话、做事、看问题,脱离实际,无根无据。不能定下心来考虑问题,不能沉下身子做事情,眼睛向上看,不注意听取基层的声音。二是行动漂浮。工作花拳绣腿,贪大求洋,摆花架子。浮躁产生的原因在哪?关键在于这些同志的人生观、世界观、政绩观出了问题,工作中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愿意做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做事求轰动,求领导关注,求显山露水,而不是脚踏实地、不事声张地做好身边的每一项工作。在改革发展进程中,在干部的成长过程中,浮躁绝对都是非常危险的。根治浮躁,首先要解决思想问题。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对待名利、地位和权力,用全面的、实践的、可持续的观点看待政绩,让政绩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其次要从制度上杜绝。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用人唯贤,用人唯实;要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体系,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考核领导干部,大力倡导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

(五)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作风,秉公用权、拒腐防变

如何对待权力,是我们领导干部时刻要面对的课题。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权力具有两重性,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成就人”,也可以“毁灭人”。权力给我们提供了施展才能的机会和舞台,同时,权力也给领导者带来压力和风险。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想一想“参加革命为什么,当领导为什么,将来身后留什么”?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应该为谁所用、自己应该怎么做。要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和高尚的精神追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的人生习惯。

树立公仆意识,正确行使权力。如何正确的行使权力?我认为,一是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和决策的衡量标准;二是要按制度规定用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和市、区委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明晰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公与私的“警戒线”、时刻警惕各种诱惑,防止手中的权力商品化、庸俗化。领导干部决不能把权力看成自己手中的私有财产,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用来为自己或小集团谋取私利。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主要是因为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手中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教训是深刻的。最近,大家可能都学习了《一名落马干部细数腐败‘七笔账’》的警示教育材料,这篇文章发人深思,催人警醒。我觉得大家都要时常认真算算账,时刻提醒自己,自觉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这样做,从大处说,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从小处说,对得起家庭,对得起自己。

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权力干净运行。早在1891年,恩格斯就明确指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必须采取坚决措施防止自己的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毛泽东也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他认为,中国共产党已经找到了一条新路,这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人民公仆应该接受来自群众的多方面监督,但最重要的是关于运用权力方面的监督,这是监督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所在。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性好懂,但要变成自觉行动就不容易了。其中一个重要的障碍来自于思想认识。有的领导干部认为自己不需要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群众监督会降低自己身份;有的寻找各种借口回避监督。我们党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普通一员。如果我们把自己和群众的位置摆错了,那你就不是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能不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是一名领导干部政治觉悟、政治素质和政治修养的体现。只有自觉地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才能不断提高自我约束力,防患于未然。

树立节俭意识,弘扬艰苦奋斗精神。邓小平在讲到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时说:“最重要的一条是,在经济得到可喜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的情况下,没有告诉人民,包括共产党员在内,应该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的两会上,进一步强调各级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节俭意识,始终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这几年,随着河西经济的发展,各级领导干部掌握的可支配财力越来越多,比阔气、讲排场、挥霍浪费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这与我们大力提倡的艰苦奋斗精神大相径庭。奢侈浪费不但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而且会助长其他腐败行为。不仅会毁掉我们一批干部,而且会疏远我们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因此,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到自己的个人品行和形象,而且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而决不是小事。不能认为只要工作上有成绩、有能力,生活作风上有点问题没关系。大量事实表明,一些领导干部蜕化变质,一步步陷入违纪违法的泥坑,往往都是从吃喝玩乐这些看似小事的地方起步的。一个人的生活作风对其精神状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什么样的生活作风,就会伴生出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有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就会滋长什么样的生活情趣和生活作风。健康向上的生活作风,可以锻炼人、熏陶人、成就人;奢靡浮华的生活作风,则可以腐蚀人、毒害人、毁灭人。腐朽的生活作风对人的意志品质的影响和消蚀,就像一把软刀子,在你舒舒服服、毫无警觉的情况下,“温柔”地把你的血性和斗志割掉,把你的理想和追求磨掉。党内出现的腐败分子,无一不是毁于“温柔的陷阱”。“欲多则心散,心散则志衰,志衰则思不达”,实践告诉我们,好的精神状态,是一个执政党的凝聚力,越是在改革、发展、建设攻坚的时候,越是需要好的精神状态,越要有好的生活作风。少数领导干部不良的生活情趣已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因此,必须大力倡导党员干部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领导干部首先要注意净化自己的社交圈。要慎重对待朋友交往,坚持择善而交,多同普通群众交朋友,多同基层干部交朋友,多同先进模范交朋友,多同专家学者交朋友,对那些怀着个人目的来拉拉扯扯的人要保持高度警觉。其次是要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选择高雅的个人爱好,提高文化素养,摆脱低级趣味,决不能沉溺于灯红酒绿、流连于声色犬马。要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做“两面人”,做到台上和台下一个样,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一个样,有监督和没有监督一个样,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最后,我再强调一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能不能取得实效,关键在领导干部。全区各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同志必须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列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从制定规划、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督促检查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明确抓作风建设的具体责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做出表率。要带头学习,带头辅导,带头践行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和推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干部作风建设党课讲稿:为民务实清廉》来源于文秘114网,欢迎阅读干部作风建设党课讲稿:为民务实清廉。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二

同志们:

按照院党委制定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方案》要求,下面,我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讲两点意见,希望与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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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出台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破题,驰而不息纠“四风”,雷厉风行抓作风,刹住了许多人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八项规定改变了中国,作风建设成为党的建设亮丽名片,赢得人民群众交口称赞和国际社会广泛赞誉。党的十九大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就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习近平总书记记在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上强调,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果,为实现党和国家事业新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一年多来,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方位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实效性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改善,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焕发出更加强大的生机活力。

在这一时代要求下,医院作为一个特殊的服务型机构,是党联系人民、服务人民的重要窗口,肩负着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任,只有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医院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才能够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才能够为医院的创新发展提供廉政保证,才能够在医院中形成廉洁自律、作风优良的风尚,形成医院发展的良性循环。2018年6月,中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是公立医院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持续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党委等院级党组织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立医院加强党的建设的工作要求,落脚点就在我们各党支部,每一个党支部就是一个战斗堡垒,要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医院各党支部延伸,围绕把每一个党支部建设成为廉洁集体的目标,创新开展廉洁党支部建设,在全院形成纪律规矩严明、制度体系严密、政治生活严肃、干部作风严谨、日常监督严格、管党治党严实的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构建把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规划,同步推进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从目前来看,医院整体状态较好,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一是思想基础尚未牢固。部分党员干部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甚至只谈业务,不做党建,纪律规矩意识弱化,对“中央、兵团、师市有关纪律规定”视而不见,总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导致“四风”问题出现新情况。二是责任传导尚待压实。党支部履行责任不到位,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的意见明确“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对党员的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参与内设机构重大问题的决策,”同时明确“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由内设机构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对比医院,我们少数科主任在这个问题上还存在错误的认识,对兼任支部书记不以为荣,反以为累,说严重点这就是一种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是典型的“四风”问题,如果把医疗技术比作人的心脏,那党的领导就是这个人的魂,希望我们的科主任能进一步加强学习,不仅做技术上的领头人,也做好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上的领头人;三是制度执行尚须落实。

存在“挂在嘴上、贴在墙上、落实在文件上”的现象,视制度为儿戏,没有认真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导致有关制度形同虚设,没有把权力装入制度的笼子,在设备采购等重点领域还存在按习惯、依旧历办事的习惯,我来医院工作的时候,就有人跟我说,这是挑花源,现在看来这是一句双关语,是“芳草鲜美”,但“不知有汉”,我们的政治明锐性、纪律性、制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为民服务意识尚有差距。服务态度生硬,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还偶有发生。

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希望医院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在坐的都是大专家,希望大家不仅做专业上的攀登者,还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切实增强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上来,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全力营造医院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兵团、师市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的各项安排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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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政治建设上着力。一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政治上讲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在行动实践上讲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作为新疆兵团的医疗卫生战线的一员,我们的政治能力首先要表现在实现总目标方面态度坚决不坚决,在履行向南发展工作任务,在民族团结一家亲及联谊活动中作风扎实不扎实;二要坚定理想信念。要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老实、干事创业的思想根基。毛泽东同志曾说“人是要有点精神的”。

这个精神,就是对工作始终充满激情,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始终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工作,把工作当事业干,在工作过程中实现人生追求,从工作成果中获取人生快乐。我很喜欢一个词“情怀”解释为“清高的胸怀”,我觉得这个词就应是一个知识分子的标签,前两天,山西援疆的李秀玲医生来跟我告别,她的一句话让我很感触“在这两年,虽然有不如意,有遗憾,但是我相信我有东西留在了医院,以后提起康复大家还会想起我”,我觉得这就是一个卫生技术人员的朴素的情怀,我想我们每个人心里也一定有一个可以舍弃些现实而要追求的情怀。理想也好,情怀也好,落实到工作中就是要自觉担负起组织赋予的重任,以对党的事业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精心做好分内的工作,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来,把工作当事业去追求、当学问去研究、当精品去雕刻,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在干事创业中去实现人生价值,在成就事业里去获得人生快乐。三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按党章要求规矩办事。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弘扬忠于党和人民、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在纪律建设上用力。一要严守政治纪律,清醒坚定。重点解决理想信念滑坡等问题,重点解决政治立场不稳、政治站位不高、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等问题,重点查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通等问题,对贯彻中央、兵团、师市决策部署不力,对上级部门、对院党委安排部署、文件要求明确的事项久拖不决、顶着不办甚至阳奉阴违的,坚决从严处理,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二要严守组织纪律,忠于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要对组织忠诚老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绝不能自行自是、隐瞒不报,也绝不能无中生有、诬告陷害。要坚持党内平等,着力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三要严守廉洁纪律,清正廉明。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底线”,时刻紧绷党纪国法这根弦,坚持做到慎初、慎独、慎微,严格落实“九不准”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身边清、身边净。四要严守群众纪律,爱民为民。要增强公仆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消除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情感上贴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态度。

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认真严肃对待,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迅速坚决纠正,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五要严守工作纪律,履职尽责。大家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记说的一句话,不解决问题,就是最大的形式主义;不化解矛盾,就是最大的官僚主义。我们要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新表现,坚决制止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坚决纠正调门高落实少、“只微笑不办事”“能推就推、能躲就躲”等行为。要加大对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行为的问效问责力度,锻造最强执行力。六要严守生活纪律,情趣健康。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自觉抵制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行为,坚决防止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要严格执行《党员干部管理条例》,把好社交关,净化朋友圈、生活圈,不为各种利益、各种虚名而丧失党性、丢弃官德、降低人品,切实做社会良好风气的引领者。

(三)在制度建设上发力。一要培育和增强干部职工的制度意识。制度意识是制度建设的基础。要通过组织学习党风廉政系列制度,自觉树立“制度必须遵守、执行没有借口”的意识,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要求转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在全系统营造出崇尚制度、敬畏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浓厚氛围。二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制度体系。包括不想腐的自律制度、不能腐的约束制度、不易腐的防范制度、不必腐的保障制度、不敢腐的惩戒制度,只有健全制度,加强源头预防,才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高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实效性。要结合医院运行特点,针对医疗、项目监管重点、难点和风险点,切实加强惩防制度体系建设。三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按照卫健委治理医疗乱象的工作要求,加大院内监督和自查力度,塑造行业清风正气。严肃查处不认真、不及时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和规范作用。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三

什么是“作风”?我认为,“作”就是作为、行为;“风”就是经常性、一贯性、普遍性。作风,就是指一个人或一群人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带有经常性、一贯性、普遍性的东西。一个干部工作出现失误,你要看是偶尔失误,还是经常失误。偶尔失误不能说是工作作风问题,因为它不具有经常性;一个问题首次出现,也不能说是作风问题,因为不具有一贯性;一个干部出问题,不能说是整个单位作风有问题,因为不具有普遍性。作风的本质是思想,思想的表象是作风。观作风就是观思想,转作风就是转观念。

如何观作风、转作风?本质上就是如何从作风看待干部问题。简而言之,四句话:听其言,观其行,察其变,考其绩。

一要听其言。

看干部,首先要听其言,言由心生。语言不仅反映干部的表达能力,而且反映干部的知识素养、理论功底、工作思路和精神境界;语言不仅能反映干部的工作业绩,还能看出干部的发展潜能。长期不学习的干部,张嘴就听得出来。俗话说“只要一开口,便知有没有”,对工作没有研究和思考的干部,谈工作不可能娓娓道来;没有工作理念和思路的干部,只能报一点手头上的流水帐;学习不上心的人,说出来的话都是陈词滥调;说都说不出来的人,很难指望他能做得出来。很多事情,不是做不到,而是想不到。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很多情况下这种潜能释放不出来的原因,是被自己的认识水平所制约,被自己的思想、思路所束缚。所以,思路决定出路,眼界决定境界,作风决定作为。语言的表达力,反映了你的思想力和工作力,反映了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所以在考察干部中,专门在最后安排一个考察组与被考察人集体面谈环节。

如何提高干部的表达力、思想力,关键是提高学习力。干部的能力不是先天的,是通过后天学习得来的。如何学?学什么?一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也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我们各项工作的总遵循和方法论。二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三要学习先进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包括先进的工作理念和方法等。四要学习基层的首创精神,很多创新做法都是发端于基层、首创于群众。五要向实践学习。实践出真知,最大的实践就是做好本职工作。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全部来自实践锻炼。智慧和才干不是来源于书本,而是来源于实践甚至苦难。所以多干活不吃亏,吃亏是福。在加强学习的同时,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意加强对工作的总结、对经验的积累、对失误的修正、对教训的吸取,长期坚持,必有成效。

二要观其行。

观其行,就是观作风。根据作风建设的规律和特点,要做到“五看”:

一是不仅要看干部怎么说,更要看干部怎么做。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知道,语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干部的能力素质,但语言是有欺骗性和迷惑性的。说得好,不等于做得好;说得好,不如做得好。言行一致、说到做到的干部,才是可堪重用的干部。有的人善于夸夸其谈,成天摇头晃脑点评别人,自己却一事无成,要警惕这种现象。

二是不仅要看干部的一贯表现,还要看干部的现实表现。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反之,过去落后不等于现在落后,现在落后不等于永远落后。世界在变,干部也在变。我们考察评价干部,既要前后分析看干部发展变化,还要横向比较看干部之间差异优劣,但主要是看现实表现和当前工作。最近,市委根据换届后干部出缺情况,调整了一批县区和市直部门的正职。干部工作是动态的,原因是干部是动态的。有的过去干得好,在新的岗位上同样干得好,说明这种干部有潜质,还可以给他压担子;有的过去干得好,到了新岗位不适应,工作打不开局面,我和组织部长说,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立即调整!

三是不仅看干部在日常工作上的表现,还要看在关键时刻、大是大非上的表现。有的干部平常表现倒也过得去,但到了关键时刻特别是涉及切身利益时就斤斤计较、固执己见、经不起组织考验;有的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差,但在大是大非面前政治观点和政治倾向有问题,缺乏政治定力;还有的干部工作也算努力,但每到干部选拔时想法太多,甚至躲在背后搞小动作等,这些都是要引起大家注意的。

四是不仅要看干部执行组织决定和上级指示的态度,还要看对待下级、对待群众的态度。看干部有三个维度:一是俯视,就是站在领导岗位上看干部,看到的是干部对待上级的态度,无疑这是干部最阳光的一面;二是平视,就是同级之间相互看,大家长期相处、知根知底,对其思想境界、为人处事、工作能力的判断,应该不会有大的出入。但相互之间也会有所保留,有些干部欺骗性、隐蔽性很强,生活中不乏一致公认的好干部,突然间出了问题。三是仰视,就是从下往上看干部,也就是群众看干部,往往和领导看干部的结论不一样,这时做领导的就要多打几个问号:是大胆改革、坚持原则、顶真碰硬得罪人了?还是侵害群众利益、无视群众呼声?对前者,我们要坚决保护,为负责的人负责,为担当的人担当;对后者,我们要及时教育和纠正。所以在干部推荐和考核中,专门设计了a、b、c三种票,根据就在这里。在这里我还想说,赢得群众的支持,不是放弃原则,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真正要赢得群众拥护的,必须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和不正之风做坚决斗争,敢于化解工作矛盾和破解工作难题。这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顶真碰硬的干部,在x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说的:“现在,一些干部中好人主义盛行,不敢批评、不愿批评,不敢负责、不愿负责的现象相当普遍。有的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满足于做得过且过的太平官;有的身居其位不谋其政,遇到矛盾绕道走,遇到群众诉求躲着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有的为人圆滑世故,处事精明透顶,工作拈轻怕重,岗位挑肥拣瘦,遇事明哲保身,有功劳抢得快,出了问题上推下卸。更可怕的是,这样的人有些还混得左右逢源甚至如鱼得水,付出的比别人少,得到的比别人多。这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圆滑官’、‘老好人’、‘推拉门’、‘墙头草’多了,党和人民事业还怎么发展啊?这些问题危害极大,必须下大气力解决。”

五是不仅要考察干部在八小时内工作期间的情况,还要了解八小时外社会联系和活动空间的情况。有少数干部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的表现是不一样的。这种干部在八小时之内的表现是带有欺骗性和隐蔽性的,其本来面目只有在他极小的圈子里,或在面对物质诱惑时才暴露出来。有的干部在体制内很本分、很老实、也很敬业,干部职工的印象很好,但在体制外表现怎么样?在和老板打交道时素质如何?在铜陵工作期间,我经常向投资商了解干部情况,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最近省委巡视组反馈了对我市两县一区的巡视情况,发现了很多问题,说明在很多干部心目中“四个意识”扎得不够牢。有的干部没有敬畏,不知道害怕,这是糊涂胆大。国英省长有一句口头禅:“没有文化,不知道害怕”。

三要察其变。

什么叫“察其变”,就是把干部放在不同的岗位要求、不同的环境条件、不同的利益导向下来观察和考验干部。比如面对岗位变动,有的干部很快进入角色,不仅原来的岗位工作出色,而且在新的岗位上很快打开局面,说明这个干部素质很全面,可以多压担子。所以组织上强调干部要多岗位轮岗,一个目的是观察和锻炼干部。多一个岗位历练,就多掌握一门工作规律,多熟悉一个领域的工作,几个岗位一锻炼,干部就全面了,综合素质就强了;另一个目的是考验干部。看有没有这个潜质。如果一个干部只能干好某一项工作,那就说明他的发展空间很有限。再比如面对表扬和批评,有的干部宠辱不惊,得之不喜、失之不忧,在成绩面前不沾沾自喜,在挫折面前不灰心丧气,一如既往干好工作,这种干部有定力,可信任;有的干部面对成绩和表扬,骄傲自满,心浮气躁,取得一点成绩就不知道接下去怎么干,似乎在等着组织提拔似的,这种干部没大出息。还有的干部只能表扬,不能批评,面对批评或者满腹牢骚,或者内心抗拒,这种干部自我评价高于组织评价、高于社会评价、高于群众评价,不能正确对待自己、对待组织、对待他人,有“骄、娇”二气。《道德经》第三十三篇开篇有一句话:“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我看这种人既不“知人”,也不“自知”,既不明、也不智。比如面对权力考验,有的干部在没有走上重要领导岗位前,尚能做到谦虚谨慎、勤学苦干,一旦手中掌握实际权力,便变质变色,最后被权力这把“双刃剑”所伤。还比如面对领导和群众,有的干部对待领导和对待群众的态度不一样,甚至对待台上领导和台下领导的态度变化还很大,这种干部很势利,往往这种干部很有欺骗性,其欺骗性只有离开领导岗位后才能看得清。比如对待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有的干部两袖清风、公私分明、不谋私利,只谋事业,这种干部经得起考验;有的干部只要别人稍不留意,就钻着空子、变着法子损公肥私、化公为私,大家要防范这种人;有的干部热心打小报告,甚至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使班子成员之间的不同意见公开化、扩大化、复杂化,看热闹不嫌事大,妄图从中讨好谋利,这种干部一般不会有好下场。还比如在对待分内和分外工作,有的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中,善于协调,注意沟通,主动协作,积极补台,甚至站在全局的高度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表现出了难得的大局观念。也有的干部只能看到自己眼前的一点事情,从不愿为别人多做一点事,生怕好了别人,实际上有得必有失,这种人失的多、得的少。

四要考其绩。

实绩是衡量和评价干部最重要的标准,干部所有的能力、素质,最终都会在工作实绩中体现出来。如何看待实绩?一度有人提出:凭实绩用干部。这句话对不对呢?乍听起来是对的,看干部用干部不凭实绩凭什么呢?但深入分析一下,简单凭实绩是不够的、是片面的,这就涉及一个实绩分析问题,也就是要用正确政绩观对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科学分析研判。因为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德才素质有关联,但不能简单地划等号。首先,实绩具有过程性。一个领导上任或一个班子换届后,其实绩要到两三年后才能初步显现。无论是工作推进、项目建设,还是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包括作风建设等,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一个过程的。其次,实绩具有多样性。从大的方面说,实绩表现在发展和党建等各个方面,有些可以量化,有些不能量化;有的是有形的,有的是无形的。一个干部的思想、作风、口碑都是政绩,如焦裕禄、牛玉儒等一大批优秀党员干部的政绩和影响,更多的是精神的、是无形的。再次,实绩具有整体性。在一个领导班子中,很难说工作取得成绩仅仅归功于某一个人。工作成绩是班子成员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补台、甚至相互包容的结果。反之亦然,工作中出现问题也不是一个人的,班子成员都有责任,只是不同岗位责任不同而已。如出现腐败问题,能说是纪委书记一个人的责任吗?不能!首先领导班子要承担主体责任,书记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纪委书记负专责监督责任,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负其责。所以我们提倡:凭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实绩不等于德才,衡量干部的主要标准还是要通过工作实绩看其德才素质。

根据实绩分析的观点,我们考核评价干部,必须做到“四看”:

一是不仅看干部的工作实绩,更要看取得实绩的工作基础、难易程度及未来影响。看干部,首先要看他所在的部门工作是不是进步了、发展了,简而言之,就是看他干不干事、出不出活。干好事,坏人反对;干坏事,好人反对;不干事,好人坏人都反对。小平同志说:“不干,半点马列主义都没有。”所以,当干部首要任务是干事、干好事、不干坏事。其次,要对业绩进行分析。同样的工作业绩,工作基础不一样,难易程度肯定不一样;同样的工作业绩,是寅吃卯粮、竭泽而渔、留有后患的政绩,还是实事求是、留有后劲、科学发展的政绩?也就是说,政绩要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人这一辈子,怎么都是过,关键看你怎么选择:是拼搏进取、酣畅淋漓地干一番事业,还是选择碌碌无为、得过且过地虚度光阴。尽过心、尽过力,死而无憾;不上心、不上进,遗憾终生。当干部的成就感在哪里?是职务的高低,还是收入的多少?我认为,人在社会上,职务和收入不能说不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如果把职务和收入作为唯一的价值追求,那么我们的行为取向就会出现异化。追求职位的会不遗余力地去谋官,追求收入的会不择手段地去捞钱。而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有的人即使当上省部级干部仍然心不满足,最后身陷囹圄;有的人身价过亿,仍然违法乱纪,最后鸡飞蛋打。那么,当干部的价值追求在哪里呢?我认为就是“干事”,干成事,干好事,干对群众有利的事,由此赢得群众的认可和好评。当干部的成就感,就是体验干事的艰辛和成事的喜悦,做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的事情。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可谓“政声人去后,人品闲谈中”。

二是不仅要看干部的投入程度和敬业精神,还要看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同样是敬业精神强的干部,还要看他工作思路是否正确,发展后劲是否充足。对思路清晰、具有潜力的干部,应多压担子,多指路子,鞭策多于鼓励;对勤奋敬业、竭心尽力的干部,应多给支持,多予帮助,鼓励多于鞭策。

三是不仅要看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政绩,还要看干部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水准。从实绩看德才,实绩不等于德才。但德和才也不能完全划等号。用干部凭德才,但首先看德,其次看才。为什么要“以德为先”呢?因为“厚德”才能“载物”,德不厚者物不载。现实生活中,有的干部有德有才,有的干部有德无才或有才无德,甚至也有无德无才的干部,当然我们希望所有的干部都是德才兼备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干部推荐和考核中的票数,要有科学的分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防止“唯票”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说:“推荐票只是一个方面,只能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不能作为用人的唯一依据。党管干部嘛!都靠票来定,党管干部怎么落实啊?谁最了解干部的德才和实绩啊?那应该是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正常情况下,选人用人还是要从得票靠前的干部中去选,得不到大多数人拥护的人不能用,至于得票名次倒不一定要太在意。但是,如果得票情况与党组织平常掌握的干部德才和实绩情况相差悬殊,就一定要慎重对待,是投票环节出现了不正常情况,还是组织上平时掌握的情况失真,要深入进行考察、甄别,作出正确判断。”同时还特别指出“对那些勇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个性鲜明的干部,往往会出现认识不尽一致的情况,组织上一定要为他们说公道话”。“对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得票可能不高的干部,符合条件的应该由党组织进行综合考虑。”也就是说,德才和业绩好的干部,即使得票相对少一点也可以用;德才和业绩差的人,即使得票很高,组织上不仅不用,还要追查票是怎么得来的。新修订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纠正了一段时间以来出现的唯票、唯分、唯年龄、唯学历的现象,真正落实了党管干部原则。

四是不仅要看到在重要岗位、显著位置上展示才干、作出成绩的干部,更要关注那些在生冷部门、艰苦环境中默默奉献、埋头苦干的干部。现实生活中,身处重要岗位做出一定的成绩并不难,因为你的岗位重要、资源丰富、领导支持、社会关注。而身处生冷部门做出一定成绩却不易,甚至要付出比别人高出几倍的努力。因为你缺乏资源、缺乏关注,支撑你干工作的只有党性和责任。所以,对在生冷部门、艰苦环境中埋头苦干、默默奉献的干部,要做到三句话:格外关注、多加留意、不能亏待。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四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我在调查研究阶段就xx效能和作风问题撰写了调研报告,既然要围绕调研报告给大家上党课,那我讲一讲我们农村党员当下还存在的一些问题、该怎么改、怎么做,跟大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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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xx现在有500多名农村党员,结构也越来越年轻化,总体上看,主流意识是好的、个人素质也是高的,大部分都能够讲党性原则、讲组织纪律,能够按照党组织要求,团结带领群众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决策,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农村大局稳定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那少数部分党员存在什么问题呢?通过对标要求找差距,可以发现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不容忽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治信仰不坚。部分农村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政治信仰动摇、理想信念丧失,出现了思想困惑和信仰危机,有的甚至逐渐对党和政府失去信任。比如,我们经常通过新闻媒体、党内通报知晓的一些腐败问题,群众人云亦云就不说了,可作为党员也跟着跑偏,这说明一些党员对我们党的自我纠错能力信心不足。实际上,我们党从十八大以来,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已经在全社会凝聚起了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我们每位党员必须坚定不移的跟党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组织观念不强。个别农村党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无政府主义、分散主义和自由主义,各行其是等现象比较严重,对党和国家在农村基层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组织的决策决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我行我素,不服从组织的管理和监督;还有的党员不讲组织原则、不讲上下关系,有问题不逐级向组织如实反映,而是私底下搞小动作,甚至带头提出不合理要求、闹事越级上访。还有的长期不参加党的活动、不按时缴纳党费,甚至连“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组织生活都不参加,组织观念越来越淡化。

三是群众观点不牢。在目前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个别党员受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的消极影响,淡忘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比如说只顾自己发财,不关心群众冷暖疾苦、不热心集体公益事业,始终抱着“各种各的田,各赚各的钱;每月缴上两毛钱,无所谓党员不党员”的错误态度,认为“党徽不如钞票”,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百姓,甚至落在普通群众后面,缺乏做党员应有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例如我们当前开展的如火如荼的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等公益性事业工作,涉及到拆违征地的问题,有的党员不仅没有带好头,甚至为了“几十公分的地、几十块钱的事情”与镇村干部吵得面红耳赤,与邻里群众闹矛盾,损害整体利益。

四是思想作风不硬。有的农村党员纯粹把入党作为谋取身份地位的一种“政治资本”,入党之后忘记了自己入党之前、入党之时的誓言、诺言,甚至放弃了做人处事应有的标准和原则,做人是“好”字当头,处事是“我”字为要,“一切以我为中心”。一旦遇到困难和麻烦、问题和矛盾时,能推则推、能躲则躲,生怕得罪人、不敢较真碰硬。面对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的行为和现象,不敢去辩论、去抵制、去斗争。有的甚至“面对社会黑暗习以为常,面对歪风邪气熟视无睹”。比如,在开展移风易俗工作中,有的党员顶风带彩打牌、带头违反节地生态安葬规定、带头搞奢侈婚丧喜庆。

五是致富本领不高。有的农村党员发展意识淡薄、进取精神不强,心甘情愿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小农经济生活。再加上受年龄、学识限制,平时又不注意学习实践,发家致富的本领不高、能力不强、办法不多。除了种田涂山就是挖笋种菜,此外别无它计。面对科学技术、面对市场竞争,面对外面的精彩世界,有想法但无办法,更无行动做法,缺乏带头勤劳致富、科技致富,以及带领当地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实际本领,根本起不到先锋模范作用和引领示范作用。

六是自我要求不严。有的农村党员平时讲话做事不注意自己的身份、不注重自身的形象,不讲党性原则、不顾社会影响,比如有的党员吃着共产党的饭、享着共产党的福,还在背后说党的不好言论,不信马列却去信鬼神,有的党员不管组织要求做什么都谈补贴等等。凡此种种,都是党性不强、自律不严的表现,不仅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而且在群众之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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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论述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我觉得作为一名扎根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应该做到“平常工作能够看出来、关键时刻能够站出来、危难之际能够豁出来”。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带头坚定人生信仰,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仰,不仅是鼓舞人们奋力拼搏、勇往直前的力量源泉,更是一个民族振兴、一个政党不竭的精神动力。当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期,在我们乡镇农村还有各种矛盾交织、各种问题丛生,要摸着石头过河去解决,更加需要我们这些身处在河里的党员持续提高党性修养,认真践行入党誓词,牢固树立奋力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政治信念,去实现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

2、带头提高思想觉悟,切实增强组织观念。《党章》中明确规定了党的组织制度,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作为党员,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之下,理应时刻注重提高思想觉悟、不断强化组织观念,正确行使权力、履行党员义务,妥善处理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关系,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无条件的服从党组织决定,坚决拥护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做不好,怎么称得上“党员”二字。

3、带头牢记党的宗旨,切实增强群众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衡量党员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首要标准。就是要求我们党员平时说话做事,一定要讲党性、重品行、比奉献、做表率。在实际工作当中,一方面,要想群众之所不能想的事,应该站在普通群众的位置上来分析思考问题、理解支持村“两委”的工作、热心做造福大家的工作,千万不能因维护少数群众的非法利益而当群众的“尾巴”、拖群众的“后腿”。另一方面,要做群众之所不能做的事。就是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尽力所能及地帮助一些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带领当地群众发家致富,特别是党员干部,绝对不能“化公为私、假公济私”。

4、带头致富带富,切实增强市场观念。我们身在农村,长在农村,对农村更应该要有感情。作为党员,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用实干带头致富、用实惠带领群众致富。一是富了不忘群众。不管党员,还是普通村民,自己富了都不能忘了回报社会回报家乡。特别是党员,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政治组织优势,制定规划,确定目标,努力带领群众致富。二是领着群众闯市场。农村党员要当好农民的“千里眼”、“顺风耳”,学会捕捉准确的市场信息,搞好信息咨询,积极帮助农民开拓市场。三是多为群众解难题。农民在致富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难题,如资金、技术、场地、销售等。对此,致富党员、村干部要积极帮助解决。

5、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切实增强法制观念。俗话说:“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党有党纪、家有家规。《党章》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作为普通公民,必须遵守国法,而作为党员,还要遵守党纪。这就意味着,作为一名党员,一方面,违法的事绝不能做,不仅不能做,还要带头模范遵守法律。另一方面,党纪严于国法,违纪的事也不能做。普通群众只要不违法的事就可以做,但是党员不可以。比如,普通村民如果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影响可能较小;但是党员如果有类似的言行,就违反了党的纪律规矩,就要进行批评教育。不仅不能有类似的言行,还要做好宣传工作,把群众引导到正确的认识上来。

6、带头注重团结协作,切实增强大局观念。维护团结是我们所有党员的基本职责和要求,也是上级党组织和群众评价的重要依据。一是要服从、配合、支持村支部班子的工作。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是党的组织原则,每名党员都在支部的领导之下,对村党支部安排的工作,要自觉执行,并做好对群众的动员、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时,要自觉维护支部班子的权威和形象,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发展的事不做。二是善于提建议。群众心里想什么、怎么想、怎么看,党员最清楚、最了解。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参政议政作用,对村“两委”工作中不完善的地方应该及时提出来,特别是群众对在基层施行的政策、对村里面做的项目不理解、不配合的时候,就更要发挥好参谋作用,防止出现信访问题,积极帮助解决,共同推动村里各项工作。三是敢于说真话。讲团结不是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还要坚持党性原则。例如对于个别乱圈乱占集体资产、侵害村民利益的现象,要敢于指出来,维护群众利益。当然,有意见要当面提,有话说在明处,不允许背地里搞小动作。四是党员内部要互相关心。党员之间也要加强团结,没有党员之间的团结,就没有干部之间的团结,如果党员之间派系林立,互相争斗,就会影响自己的进步和发展,更会影响村集体的发展。

7、带头加强品性修养,切实增强形象意识。党的形象是一个个党员的形象树立起来的,群众对党的印象如何,是从身边党员的所作所为中感受到的。村里的党员作用发挥得好,为群众服务得好,群众就认为共产党好;反之,如果党员不为群众服务、甚至带头胡作非为,群众也会认为共产党不好。因此,每个党员都是党的形象的代表者,必须长期加强修养,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一方面是要加强对党章党规以及党的政策理论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以此来规范自己的言论和行为;另一方面是要注重道德修养。凡是法律没有约束的就靠道德规范来约束。我们党员平时说话做事,更需要发扬好我们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形成并流传下来的优良品德。

总的来说,我们作为党员,要始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并发扬共产党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优良品德,少计较优劣得失,多比较奉献付出,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赞誉和认可,也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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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委员会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强调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调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一以贯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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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六

针对当前“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建议,下一步要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的。

(一)强化思想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民主意识

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对干部的健康成长十分有利。”当前,首先要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格教育、严格要求,进一步增强他们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1、把增强“一把手”的自律意识、民主意识作为教育的中心内容,突出针对性。一要强化正确权力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使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要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整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三要强化法制教育。要教育“一把手”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克服有法不依、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行为。四要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案件的警示作用,要把对“一把手”的警示教育转为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尽可能使“一把手”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2、加大“一把手”学习管理力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一是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脱产进修制度,每年进修时间不得少于20天。二是要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健全考核制度。凡脱产到党校学习的“一把手”,除参加规定课目的考试外,都要结合自身思想实际,撰写党性党风的自我剖析材料,由党校的组织部门备案,并使其制度化;各级党组织要把干部理论素养和水平作为选拔使用“一把手”的一个重要依据。三是各级“一把手”每年必须写出一篇关于党的建设的学习体会文章。四是每位“一把手”任职前必须经过一次较全面的党风党纪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二)健全防范机制,规范权力运作

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核心是对“一把手”权力运作的监督,根本点是解决目前对“一把手”赋权过重、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

1、提高“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其权力运作程序。没有一定范围、一定层次的公开度,就无法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过程中必须要提高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对此,必须严格实行“五公开”:一是决策要公开。凡是“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发展战略改革方案,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二是事务要公开。经“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并要公开承诺制。三是利害关系原则要公开。“一把手”所在单位的奖励惩罚、福利待遇、学习待遇等与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制度、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使“一把手”行为接受本单位群众的管理和监督,受到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四是个人情况要公开。在适当范围公开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的同时,逐步做到家庭、子女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的公开。五是监督结果要公开。“一把手”每年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举报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

2、疏通“一把手”权力运行渠道,保障权力规范有序运行。要疏通权力运行渠道,必须着力调整领导干部的用权结构,加强对权力的管理,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

一是要适度分解权力,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结构。当前要切实搞好领导班子中合理分权,不能事事、件件都要“一把手”担任“总负责”或第一责任人。“一把手”的权力应限于本地区、本单位的宏观领导权,每个地方、单位特别是应把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调配、审批的权力在区分责任、确定规范的前提下授权于班子其他成员。二是要建立纪检监察的垂直领导体制,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力。调查中不少同志反映,现有的纪检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党的监督机构所承担的使命,影响和制约了它充分履行其监督职能,特别是在行使对同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职能时更显得软弱无力,难以有所作为。因此,要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垂直领导体制。即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业务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指挥,人事任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决定,经费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安排,考核奖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负责,监督主要对上级机关负责。三是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削减政府行政权力,放权力于市场和基层,摈弃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权的管理办法。既要取消一部分权力,包括计划经济体制下残留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矛盾的权力、官僚机构造成的阻碍市场经济的权力;又要归还一部分权力,政府应把本来属于企业、基层单位的权力,毫无保留地归还给企业和基层单位;再要让渡一部分权力,把那些本由市场调节发挥作用的政府权力返还市场,并通过市场来实现优化组

合,以减少某些人利用管钱、管物、管产销的权力而牟取暴利。

(三)逐步完善制度,保证落实到位

加强领导干部的有效管理、监督,制度是保证。当前“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无章可依,而是有章不依。有章不依,既有制度的自身问题,更有力度问题。对此,要突出抓好两方面的:

1、加大制度的梳理力度,优化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

一是对现有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要分类分层适当调查和归并一些制度,剔除部分相互重复和矛盾的内容,使各个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二是突出重点,抓好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具体来讲,有以下几项制度:①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要着重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提名的渠道、方式和程序,提名过程都要有详细的记录,任何组织和个人推荐干部都要承担责任,切实克服一些领导干部口头推荐、私下打招呼、无明确记录等不良现象。②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责任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对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甚至徇私情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察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责任。③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一把手”责任制。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过,防止和克服一些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不良倾向。④建立和完善“一把手”失察失误追究制。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要追究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三是要针对新形势下干部队伍特别是“一把手”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增强前瞻性,及时制定出有效的管理监督措施。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制度的建设:一方面,要建立淘汰机制,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危机感。要抓紧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意见,充分运用对领导干部的年度、届中、届未考核的成果,加大组织调整的力度。比如,对那些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对那些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票较多的领导干部,对那些闹不团结、经组织谈话教育仍无改进的领导干部;对那些能力较弱,不能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都应及时予以调整。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干部监督预警机制。要建立干部监督档案,内容包括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奖惩情况、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执行有关制度情况、反映的问题及调查核实情况;建立定期分析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制度,经常分析研究干部考察、民主评议和信息信访等渠道所反映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的问题;落实巡视制度,不定期派出巡视组进行检查监督。同时,把领导干部执行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2、严格制度的执行,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日常检查的同时,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执行的专项检查,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检查的保障机制。当前,重点是要在实践中不折不扣地落实已有的制度。实践证明,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领导干部届中考察制度、重大问题请示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等一系列干部监督管理制度,都是行之有效的。这些制度在落实中要紧密结合实际,既体现出其科学性、又保证不走样。

(四)把好用人关口,强化惩诫机制。

选好、用好“一把手”,实际上是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有的“一把手”之所以犯错误,重要原因是素质不高,本来不具备担当“一把手”的品德、水平和能力。有的人在当“一把手”之前就有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由我们用人失察,让这样的人钻进了“一把手”队伍。因此,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非常重要,它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环节。

1、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要有新的突破。

一是严格标准,把好入口。①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而且要把德放在第一位。“一把手”违法乱纪,尽管其原因是多方面,但在考察上对“德才兼备”原则把握不够,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政治素质不高,即使能力很强,也是决不能放在“一把手”的岗位上。②选拔“一把手”要坚持广大干部群众公认的原则,要把那些不图虚名、踏实、群众拥护、成绩显著、富有活力的干部选拔出来,真正做到把好入口关,选准选好“一把手”。③要扩大干部选拔考察中的民主,选拔“一把手”不仅要到干部所在的单位考察,还要到他过去过的单位去了解情况;不仅要考察干部圈的情况,还要认真了解其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不仅要通过干部管理部门了解干部,而且要向执纪执法和信访部门了解情况.二是积极稳妥地进行“一把手”任用方式的改革,加大公开选拔“一把手”的力度。目前,全国各地都采用了“双推双考”的办法选拔领导干部,但多数只限于选拔副手,公开选拔“一把手”的不多。有的同志对公开选拔“一把手”心存这样那样的疑虑,怕选出来的人选难以担当“一把手”的重任。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今后,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一把手”应该占一定比例。三是加大“一把手”的交流力度。这是保证“一把手”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保证人民群众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的必要措施。对不同级别岗位的“一把手”应确定不同的交流时限。原则上越重要,掌握的权力越大的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越要加快交流的速度。一般地说,一个“一把手”在一地一岗不宜超过5年,组织人事、纪检、政法、行政、执法、金融系统等重要部门的“一把手”,更要加速异地交流和异岗调整。

2、强化惩诫机制,加大对“一把手”案件查处力度。从近几年我市反腐败斗争的情况来看,“一把手”违法违纪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把手”案件所造成的社会后果是非常恶劣的,执纪执法部门在查处“一把手”的案件遇到阻力、困难和压力也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必须强化惩诫机制:一是各级党委在反腐败斗争中,要加强领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坚决铲除可能造成“一把手”犯错误的条件和土壤,当前尤其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收支两条线”规定,整体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有形建设市场,逐步拓展政府采购范围。二是强化财经纪律监督,审计等部门要把经济审计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手段,要把审计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任期内审计为主。三是各级执法执纪部门要加大查处大要案的力度,严厉打击腐败分子。对“一把手”案件,要坚决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不论案件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能姑息迁就,心慈手软,对“一把手”的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四是各地要坚决克服部分“一把手”违法违纪后处理过轻和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七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年,我们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制定出台了《____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规定》,强化对“一把手”人权、财权、事权[:]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行为,取得了初步成效,促进了我县干部监督工作水平提档升级。据了解,这项制度在全省属于首家出台,新浪网、《华商报》、陕西党建网对这项制度进行了宣传,这一做法还获得年全县组织工作创新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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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在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特别是领导干部职务拟进行调整时,监督管理还存在一些漏洞,反映出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存在突击提拔、调动干部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即将走马上任或者卸任,把人事权当作一种调用自如的“私人工具”,将空编一夜之间全部用光,把一些“心腹”安置在重要位置,有的甚至演变成权钱交易,滋生腐败。二是存在突击花钱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单位的钱是自己辛苦争取来的,便无视财经纪律,巧立名目,胡支乱花,甚至导致离任时留下一屁股负债。三是存在突击决策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对于单位的重要工作、重大建设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决策,为下任领导开展工作埋下了隐患。四是存在离任不交接的问题。部分领导干部离任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交接,有的只有口头上交接,有的连口头交接也没有,造成了接任领导接了一本“糊涂账”,后续工作出现矛盾或问题无法界定责任。

领导干部离任前的这些举动,给国有资产造成损失,给新任领导的工作增加了难度。虽然这只是个别现象,但已严重影响了部分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纷纷表示,应该加强对职务变动期间领导干部的监督,用制度进一步规范他们的用权行为。年月日,经过多次修改讨论的《____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规定(试行)》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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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监督时机冻结“审批权”。《规定》明确指出,领导干部在被确定为拟提拔对象、文件规定需退出领导岗位或县委、县委组织部做出领导干部职务变动决定的,由县委组织部派员到其所在单位宣布冻结事项,主要冻结人事调整、财务审批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具体实施中,是由组织、人事、财政部门组成工作组,在职务变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会议上开展冻结工作,工作组对单位的人事编制、实有人数及职务情况、现金、银行存款和重大事项进行核实登记,填写《____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通知书》,由冻结对象、人事、财政、组织部门签字后,正式宣布冻结。《通知书》由冻结单位、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备案,同时作为离任交接的依据。

(二)实行离任审计明确经济责任。我们在冻结职务变动领导干部“审批权”的基础上,及时委托审计部门对职务变动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变审计监督的“先离后审”为“先审后离”,对其在任期内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权威认定,逐步做到不审计不离任不重用,依据审计结果决定升退免。

(三)明确监交主体限时离任交接。要求离任领导干部在组织宣布职务调整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交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财政、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参加监督移交。交接工作在领导干部离任前办理,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确保监交过程的透明、客观、公正,从而形成了分类管理、重点突出、全面覆盖的监督管理格局。

(四)规范交接程序亮明交接事项。要求离任领导在组织宣布职务调整之后,正式工作交接之前,对任期内经济事项及各项工作进行清理、总结,并准备书面经济事项交接材料。一是核对冻结时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列出任期末的债权债务、重大经济决策等相关资料,填写经济事项交接表。二是由接任领导对自己关心的有关情况向离任领导作提问。三是在双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办理书面交接手续,经交接双方和监交成员单位共同签字后各持一份备案,组织部凭交接书办理调动手续,同时作为下一次经济事项交接的依据。

(五)严明交接纪律确保顺利实施。交接手续必须在领导干部离任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拖延、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或不办理交接手续的领导干部,予以批评教育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知财政部门停发工资津贴;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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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务变动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是我县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创新做法,是对“一把手”权力制衡、规范离任交接的一项具体举措。虽然刚刚起步,但已初显成效,制度出台以来,我们已先后对名职务拟调整的县级“一把手”“审批权”进行了冻结,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离任交接。我县职务变动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逐步规范,离任交接工作也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一)为领导干部健康成长搭建了“关爱平台”。从“冻结”到“交接”,有效涵盖了领导干部权力的各个方面,不仅是一次全面的自我总结,更是一次勤政廉政情况的自评和个人能力素质的综合展示。交接的实施,前任未了的经济事项移交给接任者,变成了“新官理旧帐”,这样,就促使每一个领导干部上任后及时规范单位的内部管理,依规选人用人,严格财经纪律,照章决策办事,也就形成了决策和“花钱”行为逐渐步入正轨的良性循环机制,这既是一种监督,也是一种保护,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同时还可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的发生。

(二)为各单位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无缝衔接”。“离”与“任”间接力棒传递的速度和质量,将直接关系和影响到一个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的延续性。职务变动领导干部监督制度的实施,改变了“调令到手,抬腿就走,责任不清,是非不明”的现象,搭建了一个能就工作面对面沟通、能就人事、财务、重大事项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冻结通知书和交接表的使用,能够全面反映交接单位的财务状况、人事状况、工作进展情况等,有利于接任领导干部及时掌握有效信息、把握工作重点,少走“弯路”、减少“失误”,迅速进入角色开展工作,也使得各单位的工作连续性增强,过渡更加平稳。

(三)为干部监督管理机制注入了“新鲜血液”。对职务变动领导干部监督,“冻结”和“交接”有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一同参与,既有机整合了组织监督、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等各方面的监管力量,又充分发挥了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从机制上完善了对“一把手”及主持工作副职领导干部的权力约束,在制度上是一种有效探索,也是对领导干部监督“盲点”和“空档”的填补。

(四)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基础资料”。实施“冻结”,使审计部门在开展审计过程中,把经济责任定位在了一个静止的时间段上,防止了后续经济责任的发生。《交接表》详细记载了单位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情况,有了基础资料,审计部门不用再为这些基础数据翻账看票,缓解了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也从制度上界定了前后任的经济责任,为正确明确、评价经济责任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的提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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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对一个辖区(单位、系统的发展、党风政风建设和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乃至干部队伍建设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的思维境界、道德水准、党性观念、作风涵养的状况,对于一个单位的工作和风气起着抉择性的影响。“一把手”所处岗位、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性。当前虽然我们的态度是积极的,措施是有力的,群众是肯定的,总的发展趋势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领导自身不愿监督。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愿监督;个别“一把手”甚至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

2.上级不会监督。我们的工作就要求监督无处不在,让上级的监督不远,让同级的监督不软这样的模式使少数上级领导和上级组织存在的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有所改善。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身的廉洁寄托在“一把手”个人的修养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从外部、从制度上进行监督,对权力特有的腐蚀性认识不足。如少数上级领导和上级组织出于担心挫伤下级的工作积极性,下级出了问题会损害地区形象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出现问题的“一把手”轻描淡写、不痛不痒地批评了之,甚至包庇护短。在对下级工作情况的了解也仅仅是通过一年一次或两次的调研检查和听取汇报,导致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大大弱化了上级监督力度。基于此,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逐渐滋生自由心理,放松自我改造。

3.同级不便监督。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往往害怕监督“一把手”会影响班子团结,影响相互之间的关系,更害怕部门和自身利益受到影响。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以及反贪机关,在领导体制上同时受同级党委或政府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双重领导和制约,其领导权、人事权、财政权均掌握在同级党委或政府手中,客观上形成了一种附属关系。这也严重影响了其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很难实施有效监督。由于同级监督软弱无力,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逐渐滋生自负心理,放弃自我警觉。

4.下级不敢监督。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有的干部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业务活动、社交往来等视而不见,明知不对也少说为上,生怕因此而得罪“一把手”,吃不了兜着走。调研中,有少数下级单位“一把手”反映:我们之所以能走上今天的领导岗位,固然是组织栽培、自身努力以及群众信任的结果,但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这么讲,我们的职务是一把手任用的(或起着主要作用),待遇是一把手给的,甚至年终的绩效考核测评一把手所占分值也是最多的,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体现工作成效,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怎么能监督一把手。由于下级监督形同虚设,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逐渐滋生自大心理,放任自我欲望。

5.群众不能监督。近年来,虽然采取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聘请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加强群众监督,但是少数地方、部门以及单位决策过程、权力运作仍然不够公开透明,党员干部和群众对领导活动和政策规定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措施不够完善,群众无法参与干部监督工作,群众的监督权无法得到真正落实。

各级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关键位置,是权力运行的中心,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他们行使权力的行为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防止一切滥用权力的行为。为此,特提出如下措施: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关键是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一把手”的党性修养,使之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建议各级组织尤其是上级党政组织要认真制定刚性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学习内容,组织“一把手”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尤其要认真学习党十七大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同时,要严明纪律,要求“一把手”不能因工作繁忙等原因随意少参加甚至不参加理论学习等活动。此外,切实加强正反典型教育,对主动接受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不断采取新举措、新办法强化监督的要积极宣传,营造自觉接受监督的氛围;对那些拒绝监督,干扰监督,甚至打击报复的,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2.强化制度建设,保证监督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强化制度建设,是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根本所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领导干部权力的制度、规定,规范权力的运行程序,明确应当承担的责任,使“一把手”的权力既得到应有的法规保障又受到合理制约。一是要建立“一把手”政务公开制度。对“一把手”的权力运行过程、决策过程以及个人收入、家庭财产、廉洁情况向群众定期公开,增加透明度,以供监督。二是实行“一把手”定期轮岗和交流制度。对那些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原则上五年要轮岗一次,同时对在同一岗位或在同一地区任职达到八年的“一把手”以及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重要部门的“一把手”也要定期进行交流,防止因任期过长而诱发腐败行为。三是继续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以及重大事项的制度。各地、各单位要对“一把手”直接掌管的人、财、物等实权岗位的权力实行分解,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明确标准,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四是健全和完善“一把手”审计制度。在抓好离任经济审计的基础上,要建立“一把手”任中审计制度,并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苗头予以及时教育和纠正,对审计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五是推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建议将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收编归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其工作关系、后勤保障、绩效考核、人员编制、干部任用、业务工作等直接受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但仍要任该单位党组(委)成员,必须参加所驻单位党组会,但不参与对涉及人、财、物等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决策,只是监督审批、决策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如果发现有问题,直接向党组提醒,重大问题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

3.强化监督检查,保证监督的经常性和有效性。一是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将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尤其是要严肃查处因监督不力,导致腐败的案件,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到对权力监督之中。三是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考核。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通过民主评议、测评、谈话等方式,重点考核“一把手”廉洁自律情况,实现用人与管人有机结合。四是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群众的社会监督尤其是网络监督的作用,通过发挥各自的功能,优势互补,克服监督手段和监督渠道上的局限,形成监督合力。五是上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监督指导力度。民主生活会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面对面进行思想交锋,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坚决克服“批评别人提希望,自我批评谈现象”问题。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九

近年来,乡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全乡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我乡党委认真学习贯彻,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将《意见》精神落在实处。

一、深刻领会《意见》的重要意义

制定《意见》既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又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更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收到《意见》后,白衣阁乡党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第一时间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对二十五条要求逐条研读,做到逐条对标对表,明确工作重点,明确职责任务,压实监督责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促进白衣阁乡各方面发展取得更多成果,更大成效。

二、准确把握《意见》的核心要义

针对《意见》提出的有关要求,在抓好现有各项工作落实的基础上,乡党委认真研究细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具体来讲:一是紧盯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通过严格落实好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种好“责任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杜绝党内监督禁区,使班子成员和“一把手”之间形成经常性互相监督的氛围,促使“关键少数”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二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乡纪委在工作中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反应并指出,履行监督专责和“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以适当的方式公开领导班子的工作规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评议和乡镇办、部门党政“一把手”述职评议制度;三是加强对班子成员监督。坚持习总书记指导兰考民主生活会标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工作中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四是加强对村党支部的监督。发挥乡党委和纪委对村级自我监督的带动引领作用,经常性入村调研,了解村支部“四议两公开”、民主集中制等重大决策程序落实情况,确保集体决策的民主集中、公平公开,严防村党支部书记“一言堂”;定期梳理村级监督主要内容和流程,加强对村级财务、涉农资金、产业项目、低保扶贫等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督能力;利用公开栏、村民小组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公示公开,公布监督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配齐配强乡、村级纪检监督队伍,提升经费、办公设施设备保障水平,增强乡、村级纪检工作动能;选拔出群众基础好、德才兼备的村级纪检组织队伍,严格执行回避程序,提升独立监督履职能力。

通过《意见》的贯彻落实,促进了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乡党委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三、对标对齐《意见》的指导方向

实践告诉我们:贯彻落实《意见》必须结合实际,细化创新各项监督制度,以细化扬特色,以责任抓落实,在落实中求突破。我们要以落实责任制为龙头,以制度监督为主要形式,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要内容,以发展党内民主为基础,切实抓好配套制度的落实,推进我乡谱写从严治党的新篇章!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十

关于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情况报告

区委:

按照区委关于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相关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赓即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并对照《意见》5个部分25项工作开展“回头看”。现将贯彻学习和“回头看”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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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x月xx日,我局召开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在会议上指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这次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释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信号,并从制度层面对监督工作作出规范完善,为我们推进更加严格的约束、更加科学的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必须全面深刻领会,把文件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纷纷表示,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使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

派驻纪检组强调,要敢于动真碰硬,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构筑立体式、全方位监督网络。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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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围绕个人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四个方面开展了对照检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和法纪意识认识不到位。平日里忙于工作,对于思想、政治、法律等方面学习不够,导致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够到位、成效不够明显。未能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一般都是部署多,督促推进不够。

(三)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较弱。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特别是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生活中廉洁自律意识有待加强。

(四)党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对“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五)监督协调贯通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现有的干部监督方式仍以“从上对下”的监督为主,群众监督的主渠道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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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关键少数”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是否坚持党建业务一起抓,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要着力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一把手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强化通报曝光,引导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自我监督。

(二)紧盯三个环节,对领导干部用权全程监督。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选拔动议、研究、考核、公示、谈话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监管,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抓好关键环节排查和重点领域防控。三是加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一把手离任、转任前,提前与审计机关沟通,保证足够时间全面审计一把手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加大离任审计的力度,分清经济责任,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账,下任干部不接糊涂班。

(三)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工作合力。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督促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局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通过加强检查考察、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充分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局机关纪委配合区城管局派驻纪检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细化谈话提醒、述责述廉等制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体现严管即是厚爱。

(四)强化精准思维,推动领导干部担当尽责落到实处。要精准聚焦紧盯“关键少数”,重点聚焦班子成员和廉政风险易发多发岗位,精准有力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问,紧盯领导干部公权不用、公权私用、公权乱用,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同时,整合现有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的信息化监督,实现举报、查证、反馈、信息报送一体化,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着力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链条逐级松动、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十一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党政机关“一把手”的监督,我们认为要抓住“四性”,解决好“五个关系”。

一是盯住关键环节,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针对性。针对“一把手”管理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广泛运用公平竞争、招投标、拍卖等市场化机制来配置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源,缩小“一把手”权力的寻租空间。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规范审批程序和职责权限、规范建设工程交易行为、规范高利润率的社会资源配置、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等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将“一把手”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中。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社会性。通过政务公开,将一些含金量高、需求矛盾突出、社会关注的事项公布于众,减少“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权。如建立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工程审议情况、经费支付情况。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业行为,实行全程公开、全程监督。同时,完善行政审批程序、手续、时限和结果公开的机制,建立制、听证制、公告制;发展电子政务,保证大量的政务信息在党政部门内部及党政部门与民众之间双向传递;实施干部考察公示结果通报制,增加党务政务活动的透明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

三是理顺监督体制,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权威性。通过合理调整权力结构,进行权力的适度分,使单个环节和个人对某种权利不能形成垄断,促进决策权和执行权的分开。如建立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实行政府采购的管理、监督部门与执行机构分离;实施干部任用常委会票决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直接管理人、财、物的重要部门以及拥有实权的岗位,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健全党政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等,使监督工作覆盖“一把手”权力运作的全过程。

四是健全监管制度,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规范性。除坚持上级制定的各项党内监督制度之外,要大胆进行制度创新。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票决制,对重要决策、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人事安排和大额财务开支严格按照票决程序,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对大额经费支出,采取具体办事人、分管领导、纪检负责人、财务主管、部门“一把手”集体审批有效制度,加强对“一支笔”权力的制约;健全述职述廉制度,党政机关“一把手”不但要向区人大、区纪委述职述廉,还要在本部门、本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接受民主评议,而且要将述职报告进行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在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的过程中,我们认为还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坚持与创新的关系。解决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既要坚持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又要在新的形势下敢于创新,寻求探索新的思路和办法,从而使党内监督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

二是监督与信任的关系。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实施监督时,既要达到监督的目的,又要把握好度,保护好积极性,不能束缚领导干部及“一把手”的手脚,影响其创造性的发挥。要实现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鼓励、监督与提高的有机统一。大多数“一把手”为了把工作搞上去,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甚至作出了很多的奉献和牺牲,组织上要相信他们,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

三是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必须内外并举、标本兼治。党组织无疑要对干部严格监督,但作为干部则要严格自律,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使规章、制度、纪律、条例以及法律的限制和约束,内化为领导干部个人的自律要求。

四是勤政与廉政的关系。人民群众期望的领导干部不仅是廉政的干部,还必须是勤政的干部。领导干部践行“三个代表”,就必须忠于职守,任其职,尽其责;在其位,谋其政。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深入扎实地工作,做敬业勤政的模范。要尽职勤政,力戒懒惰。领导干部只有勤政与廉政相结合,干净而又会干事,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

五是预防与严惩的关系。要使监督的重点从过去重事后追查惩处轻事前防范教育,向事前教育防范和事后严肃查处并重转变。也就是说,一方面要将监督的重心和关口前移,立足于教育防范,采取谈话、诫勉、打招呼、亮黄牌等方式,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另一方面要坚持从严惩处,加大对违法违纪领导干部惩处力度,增强震慑力,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十二

   区委:

按照区委关于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相关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赓即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并对照《意见》5个部分25项工作开展“回头看”。现将贯彻学习和 “回头看”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题传达学习,充分加强认识

20xx年x月xx日,我局召开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xx在会议上指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这次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释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信号,并从制度层面对监督工作作出规范完善,为我们推进更加严格的约束、更加科学的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必须全面深刻领会,把文件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纷纷表示,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使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

派驻纪检组强调,要敢于动真碰硬,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构筑立体式、全方位监督网络。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

二、对照意见,切实开展“回头看”

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围绕个人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四个方面开展了对照检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和法纪意识认识不到位。平日里忙于工作,对于思想、政治、法律等方面学习不够,导致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够到位、成效不够明显。未能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一般都是部署多,督促推进不够。

(三)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较弱。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特别是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生活中廉洁自律意识有待加强。

(四)党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对“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五)监督协调贯通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现有的干部监督方式仍以“从上对下”的监督为主,群众监督的主渠道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三、立足职责定位,发挥监督专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关键少数”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是否坚持党建业务一起抓,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要着力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一把手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强化通报曝光,引导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自我监督。

(二)紧盯三个环节,对领导干部用权全程监督。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选拔动议、研究、考核、公示、谈话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监管,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抓好关键环节排查和重点领域防控。三是加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一把手离任、转任前,提前与审计机关沟通,保证足够时间全面审计一把手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加大离任审计的力度,分清经济责任,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账,下任干部不接糊涂班。

(三)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工作合力。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督促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局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通过加强检查考察、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充分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局机关纪委配合区城管局派驻纪检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细化谈话提醒、述责述廉等制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体现严管即是厚爱。

(四)强化精准思维,推动领导干部担当尽责落到实处。要精准聚焦紧盯“关键少数”,重点聚焦班子成员和廉政风险易发多发岗位,精准有力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问,紧盯领导干部公权不用、公权私用、公权乱用,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同时,整合现有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的信息化监督,实现举报、查证、反馈、信息报送一体化,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着力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链条逐级松动、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十三

为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奋力开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新征程,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广西篇章。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聚焦“关键少数”,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强化对“一把手”履职用权的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各级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党委(党组)应探索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围绕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方面厘清权力明细,划定权力红线,明确“一把手”职责边界。纪检机关要加强对两项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违反负面清单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防止“一把手”权力“脱缰”。

(二)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建立完善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工作机制。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上级“一把手”定期选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突出的领域或部门,对下级“一把手”进行专题约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责任。纪检机关在处置同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一把手”问题线索时,对情节轻微、适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可委托同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对其进行谈话,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的情况作为每年述职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三)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组织部门要对“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和基层党建“两随机”调研指导内容。纪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发现“一把手”违反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四)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上级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每年至少与下级“一把手”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应当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并依规依纪问责,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并依纪依法处理。纪检机关要建立完善“一把手”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直报制度,发现同级“一把手”问题线索应及时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及时处置,处置情况向同级党委(党组)及上级纪检机关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巡察定位,查找纠正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特别是“一把手”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通过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下沉了解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核实。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六)开展领导干部廉政家访。党委(党组)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探索建立“一把手”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入户廉政家访工作制度,通过了解干部家境解难事,掌握干部思想解心结,体察家风家教识人品,排查廉政风险早提醒。领导干部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自觉带好头、作好表率,强化本人及家属“家庭助廉”意识,充分发挥家庭监督作用。通过廉政家访,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齐家、严以治家,自觉净化朋友圈,引导其家属做好“贤内助”、常吹“廉政风”。

三、突出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

(七)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或者实名向纪检机关反映,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坦诚提出问题。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八)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集体领导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坚决防止“一把手”搞“一言堂”、“家长制”,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会前按规定做好征求意见和充分酝酿工作,会中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九)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向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党组)要建立党委常委会(党组会、党委会)审议重要违纪违法案件制度,由纪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通报案情,分管常委(党组成员、党委委员)检视反思,其他常委(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对照查摆,党委(党组)书记全面点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党委(党组)应建立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插手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执纪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全面如实记录,并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报告。不按要求记录、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一)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党委(党组)每年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综合分析不少于一次,并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情况的分析和研判,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二)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纪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应主动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党组)书记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

(十三)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抽查核实发现存在漏报瞒报情形的,严格按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强化领导干部年度报告事项受理审核,对新增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甄别和规范;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四)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相关情况应如实向组织报告,未如实报告的,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上级党委(党组)每位成员分别联系指导1—2个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必须开展态度鲜明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必须真正“红脸出汗”。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六)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环节即启动“凡提四必”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视情况启动专项考核。纪检机关应当健全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档案并动态更新,对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综合分析研判,认真开展核查,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十七)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党委(党组)要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每半年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情况开展综合分析,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抓早抓小抓预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十八)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切实做好查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建立完善“一案一通报、一建议、一谈话、一警示、一整改、一评议”的以案促改工作机制,督促下级党组织和“一把手”履行好以案促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五、加强党的领导,一体推进落实“两个责任”

(十九)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要自觉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

(二十)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以及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积极为干部撑腰鼓劲。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二十一)支持鼓励积极探索创新。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执行到位。积极发扬首创精神,注意与基层创新相结合,持续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和举措,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十四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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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委员会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强调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调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一以贯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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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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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或者实名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九)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

(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委应当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四)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纪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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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党委(党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七)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为全党作出示范。党委(党组)要抓好相关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八)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九)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纪检机关应当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党委(党组)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进行专项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敲响警钟。党委(党组)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领导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的意见、批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对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二十一)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制度。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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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

(二十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

(二十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二十五)积极探索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加强分类指导,细化监督举措。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十五

近年来,乡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全乡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我乡党委认真学习贯彻,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将《意见》精神落在实处。

一、深刻领会《意见》的重要意义

制定《意见》既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又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更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收到《意见》后,白衣阁乡党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第一时间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对二十五条要求逐条研读,做到逐条对标对表,明确工作重点,明确职责任务,压实监督责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促进白衣阁乡各方面发展取得更多成果,更大成效。

二、准确把握《意见》的核心要义

针对《意见》提出的有关要求,在抓好现有各项工作落实的基础上,乡党委认真研究细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具体来讲:一是紧盯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通过严格落实好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种好“责任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杜绝党内监督禁区,使班子成员和“一把手”之间形成经常性互相监督的氛围,促使“关键少数”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二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乡纪委在工作中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反应并指出,履行监督专责和“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以适当的方式公开领导班子的工作规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评议和乡镇办、部门党政“一把手”述职评议制度;三是加强对班子成员监督。坚持习总书记指导兰考民主生活会标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工作中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四是加强对村党支部的监督。发挥乡党委和纪委对村级自我监督的带动引领作用,经常性入村调研,了解村支部“四议两公开”、民主集中制等重大决策程序落实情况,确保集体决策的民主集中、公平公开,严防村党支部书记“一言堂”;定期梳理村级监督主要内容和流程,加强对村级财务、涉农资金、产业项目、低保扶贫等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督能力;利用公开栏、村民小组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公示公开,公布监督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配齐配强乡、村级纪检监督队伍,提升经费、办公设施设备保障水平,增强乡、村级纪检工作动能;选拔出群众基础好、德才兼备的村级纪检组织队伍,严格执行回避程序,提升独立监督履职能力。

通过《意见》的贯彻落实,促进了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乡党委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三、对标对齐《意见》的指导方向

实践告诉我们:贯彻落实《意见》必须结合实际,细化创新各项监督制度,以细化扬特色,以责任抓落实,在落实中求突破。我们要以落实责任制为龙头,以制度监督为主要形式,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要内容,以发展党内民主为基础,切实抓好配套制度的落实,推进我乡谱写从严治党的新篇章!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十六

关于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情况报告

区委:

按照区委关于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相关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赓即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并对照《意见》5个部分25项工作开展“回头看”。现将贯彻学习和“回头看”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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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x月xx日,我局召开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在会议上指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这次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释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信号,并从制度层面对监督工作作出规范完善,为我们推进更加严格的约束、更加科学的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必须全面深刻领会,把文件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纷纷表示,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使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

派驻纪检组强调,要敢于动真碰硬,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构筑立体式、全方位监督网络。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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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围绕个人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四个方面开展了对照检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和法纪意识认识不到位。平日里忙于工作,对于思想、政治、法律等方面学习不够,导致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够到位、成效不够明显。未能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一般都是部署多,督促推进不够。

(三)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较弱。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特别是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生活中廉洁自律意识有待加强。

(四)党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对“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五)监督协调贯通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现有的干部监督方式仍以“从上对下”的监督为主,群众监督的主渠道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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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关键少数”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是否坚持党建业务一起抓,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要着力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一把手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强化通报曝光,引导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自我监督。

(二)紧盯三个环节,对领导干部用权全程监督。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选拔动议、研究、考核、公示、谈话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监管,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抓好关键环节排查和重点领域防控。三是加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一把手离任、转任前,提前与审计机关沟通,保证足够时间全面审计一把手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加大离任审计的力度,分清经济责任,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账,下任干部不接糊涂班。

(三)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工作合力。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督促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局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通过加强检查考察、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充分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局机关纪委配合区城管局派驻纪检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细化谈话提醒、述责述廉等制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体现严管即是厚爱。

(四)强化精准思维,推动领导干部担当尽责落到实处。要精准聚焦紧盯“关键少数”,重点聚焦班子成员和廉政风险易发多发岗位,精准有力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问,紧盯领导干部公权不用、公权私用、公权乱用,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同时,整合现有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的信息化监督,实现举报、查证、反馈、信息报送一体化,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着力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链条逐级松动、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十七

针对当前“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建议,下一步要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的。

(一)强化思想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民主意识

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对干部的健康成长十分有利。”当前,首先要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格教育、严格要求,进一步增强他们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1、把增强“一把手”的自律意识、民主意识作为教育的中心内容,突出针对性。一要强化正确权力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使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要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整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三要强化法制教育。要教育“一把手”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克服有法不依、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行为。四要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案件的警示作用,要把对“一把手”的警示教育转为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尽可能使“一把手”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2、加大“一把手”学习管理力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一是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脱产进修制度,每年进修时间不得少于20天。二是要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健全考核制度。凡脱产到党校学习的“一把手”,除参加规定课目的考试外,都要结合自身思想实际,撰写党性党风的自我剖析材料,由党校的组织部门备案,并使其制度化;各级党组织要把干部理论素养和水平作为选拔使用“一把手”的一个重要依据。三是各级“一把手”每年必须写出一篇关于党的建设的学习体会文章。四是每位“一把手”任职前必须经过一次较全面的党风党纪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二)健全防范机制,规范权力运作

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核心是对“一把手”权力运作的监督,根本点是解决目前对“一把手”赋权过重、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

1、提高“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其权力运作程序。没有一定范围、一定层次的公开度,就无法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过程中必须要提高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对此,必须严格实行“五公开”:一是决策要公开。凡是“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发展战略改革方案,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二是事务要公开。经“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并要公开承诺制。三是利害关系原则要公开。“一把手”所在单位的奖励惩罚、福利待遇、学习待遇等与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制度、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使“一把手”行为接受本单位群众的管理和监督,受到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四是个人情况要公开。在适当范围公开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的同时,逐步做到家庭、子女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的公开。五是监督结果要公开。“一把手”每年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举报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

2、疏通“一把手”权力运行渠道,保障权力规范有序运行。要疏通权力运行渠道,必须着力调整领导干部的用权结构,加强对权力的管理,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

一是要适度分解权力,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结构。当前要切实搞好领导班子中合理分权,不能事事、件件都要“一把手”担任“总负责”或第一责任人。“一把手”的权力应限于本地区、本单位的宏观领导权,每个地方、单位特别是应把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调配、审批的权力在区分责任、确定规范的前提下授权于班子其他成员。二是要建立纪检监察的垂直领导体制,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力。调查中不少同志反映,现有的纪检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党的监督机构所承担的使命,影响和制约了它充分履行其监督职能,特别是在行使对同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职能时更显得软弱无力,难以有所作为。因此,要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垂直领导体制。即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业务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指挥,人事任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决定,经费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安排,考核奖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负责,监督主要对上级机关负责。三是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削减政府行政权力,放权力于市场和基层,摈弃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权的管理办法。既要取消一部分权力,包括计划经济体制下残留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矛盾的权力、官僚机构造成的阻碍市场经济的权力;又要归还一部分权力,政府应把本来属于企业、基层单位的权力,毫无保留地归还给企业和基层单位;再要让渡一部分权力,把那些本由市场调节发挥作用的政府权力返还市场,并通过市场来实现优化组

合,以减少某些人利用管钱、管物、管产销的权力而牟取暴利。

(三)逐步完善制度,保证落实到位

加强领导干部的有效管理、监督,制度是保证。当前“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无章可依,而是有章不依。有章不依,既有制度的自身问题,更有力度问题。对此,要突出抓好两方面的:

1、加大制度的梳理力度,优化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

一是对现有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要分类分层适当调查和归并一些制度,剔除部分相互重复和矛盾的内容,使各个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二是突出重点,抓好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具体来讲,有以下几项制度:①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要着重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提名的渠道、方式和程序,提名过程都要有详细的记录,任何组织和个人推荐干部都要承担责任,切实克服一些领导干部口头推荐、私下打招呼、无明确记录等不良现象。②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责任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对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甚至徇私情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察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责任。③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一把手”责任制。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过,防止和克服一些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不良倾向。④建立和完善“一把手”失察失误追究制。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要追究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三是要针对新形势下干部队伍特别是“一把手”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增强前瞻性,及时制定出有效的管理监督措施。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制度的建设:一方面,要建立淘汰机制,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危机感。要抓紧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意见,充分运用对领导干部的年度、届中、届未考核的成果,加大组织调整的力度。比如,对那些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对那些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票较多的领导干部,对那些闹不团结、经组织谈话教育仍无改进的领导干部;对那些能力较弱,不能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都应及时予以调整。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干部监督预警机制。要建立干部监督档案,内容包括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奖惩情况、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执行有关制度情况、反映的问题及调查核实情况;建立定期分析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制度,经常分析研究干部考察、民主评议和信息信访等渠道所反映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的问题;落实巡视制度,不定期派出巡视组进行检查监督。同时,把领导干部执行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2、严格制度的执行,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日常检查的同时,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执行的专项检查,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检查的保障机制。当前,重点是要在实践中不折不扣地落实已有的制度。实践证明,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领导干部届中考察制度、重大问题请示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等一系列干部监督管理制度,都是行之有效的。这些制度在落实中要紧密结合实际,既体现出其科学性、又保证不走样。

(四)把好用人关口,强化惩诫机制。

选好、用好“一把手”,实际上是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有的“一把手”之所以犯错误,重要原因是素质不高,本来不具备担当“一把手”的品德、水平和能力。有的人在当“一把手”之前就有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由我们用人失察,让这样的人钻进了“一把手”队伍。因此,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非常重要,它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环节。

1、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要有新的突破。

一是严格标准,把好入口。①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而且要把德放在第一位。“一把手”违法乱纪,尽管其原因是多方面,但在考察上对“德才兼备”原则把握不够,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政治素质不高,即使能力很强,也是决不能放在“一把手”的岗位上。②选拔“一把手”要坚持广大干部群众公认的原则,要把那些不图虚名、踏实、群众拥护、成绩显著、富有活力的干部选拔出来,真正做到把好入口关,选准选好“一把手”。③要扩大干部选拔考察中的民主,选拔“一把手”不仅要到干部所在的单位考察,还要到他过去过的单位去了解情况;不仅要考察干部圈的情况,还要认真了解其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不仅要通过干部管理部门了解干部,而且要向执纪执法和信访部门了解情况.二是积极稳妥地进行“一把手”任用方式的改革,加大公开选拔“一把手”的力度。目前,全国各地都采用了“双推双考”的办法选拔领导干部,但多数只限于选拔副手,公开选拔“一把手”的不多。有的同志对公开选拔“一把手”心存这样那样的疑虑,怕选出来的人选难以担当“一把手”的重任。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今后,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一把手”应该占一定比例。三是加大“一把手”的交流力度。这是保证“一把手”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保证人民群众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的必要措施。对不同级别岗位的“一把手”应确定不同的交流时限。原则上越重要,掌握的权力越大的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越要加快交流的速度。一般地说,一个“一把手”在一地一岗不宜超过5年,组织人事、纪检、政法、行政、执法、金融系统等重要部门的“一把手”,更要加速异地交流和异岗调整。

2、强化惩诫机制,加大对“一把手”案件查处力度。从近几年我市反腐败斗争的情况来看,“一把手”违法违纪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把手”案件所造成的社会后果是非常恶劣的,执纪执法部门在查处“一把手”的案件遇到阻力、困难和压力也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必须强化惩诫机制:一是各级党委在反腐败斗争中,要加强领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坚决铲除可能造成“一把手”犯错误的条件和土壤,当前尤其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收支两条线”规定,整体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有形建设市场,逐步拓展政府采购范围。二是强化财经纪律监督,审计等部门要把经济审计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手段,要把审计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任期内审计为主。三是各级执法执纪部门要加大查处大要案的力度,严厉打击腐败分子。对“一把手”案件,要坚决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不论案件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能姑息迁就,心慈手软,对“一把手”的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四是各地要坚决克服部分“一把手”违法违纪后处理过轻和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十八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年,我们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制定出台了《____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规定》,强化对“一把手”人权、财权、事权[:]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行为,取得了初步成效,促进了我县干部监督工作水平提档升级。据了解,这项制度在全省属于首家出台,新浪网、《华商报》、陕西党建网对这项制度进行了宣传,这一做法还获得年全县组织工作创新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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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在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特别是领导干部职务拟进行调整时,监督管理还存在一些漏洞,反映出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存在突击提拔、调动干部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即将走马上任或者卸任,把人事权当作一种调用自如的“私人工具”,将空编一夜之间全部用光,把一些“心腹”安置在重要位置,有的甚至演变成权钱交易,滋生腐败。二是存在突击花钱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单位的钱是自己辛苦争取来的,便无视财经纪律,巧立名目,胡支乱花,甚至导致离任时留下一屁股负债。三是存在突击决策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对于单位的重要工作、重大建设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决策,为下任领导开展工作埋下了隐患。四是存在离任不交接的问题。部分领导干部离任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交接,有的只有口头上交接,有的连口头交接也没有,造成了接任领导接了一本“糊涂账”,后续工作出现矛盾或问题无法界定责任。

领导干部离任前的这些举动,给国有资产造成损失,给新任领导的工作增加了难度。虽然这只是个别现象,但已严重影响了部分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纷纷表示,应该加强对职务变动期间领导干部的监督,用制度进一步规范他们的用权行为。年月日,经过多次修改讨论的《____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规定(试行)》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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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监督时机冻结“审批权”。《规定》明确指出,领导干部在被确定为拟提拔对象、文件规定需退出领导岗位或县委、县委组织部做出领导干部职务变动决定的,由县委组织部派员到其所在单位宣布冻结事项,主要冻结人事调整、财务审批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具体实施中,是由组织、人事、财政部门组成工作组,在职务变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会议上开展冻结工作,工作组对单位的人事编制、实有人数及职务情况、现金、银行存款和重大事项进行核实登记,填写《____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通知书》,由冻结对象、人事、财政、组织部门签字后,正式宣布冻结。《通知书》由冻结单位、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备案,同时作为离任交接的依据。

(二)实行离任审计明确经济责任。我们在冻结职务变动领导干部“审批权”的基础上,及时委托审计部门对职务变动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变审计监督的“先离后审”为“先审后离”,对其在任期内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权威认定,逐步做到不审计不离任不重用,依据审计结果决定升退免。

(三)明确监交主体限时离任交接。要求离任领导干部在组织宣布职务调整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交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财政、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参加监督移交。交接工作在领导干部离任前办理,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确保监交过程的透明、客观、公正,从而形成了分类管理、重点突出、全面覆盖的监督管理格局。

(四)规范交接程序亮明交接事项。要求离任领导在组织宣布职务调整之后,正式工作交接之前,对任期内经济事项及各项工作进行清理、总结,并准备书面经济事项交接材料。一是核对冻结时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列出任期末的债权债务、重大经济决策等相关资料,填写经济事项交接表。二是由接任领导对自己关心的有关情况向离任领导作提问。三是在双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办理书面交接手续,经交接双方和监交成员单位共同签字后各持一份备案,组织部凭交接书办理调动手续,同时作为下一次经济事项交接的依据。

(五)严明交接纪律确保顺利实施。交接手续必须在领导干部离任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拖延、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或不办理交接手续的领导干部,予以批评教育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知财政部门停发工资津贴;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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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务变动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是我县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创新做法,是对“一把手”权力制衡、规范离任交接的一项具体举措。虽然刚刚起步,但已初显成效,制度出台以来,我们已先后对名职务拟调整的县级“一把手”“审批权”进行了冻结,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离任交接。我县职务变动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逐步规范,离任交接工作也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一)为领导干部健康成长搭建了“关爱平台”。从“冻结”到“交接”,有效涵盖了领导干部权力的各个方面,不仅是一次全面的自我总结,更是一次勤政廉政情况的自评和个人能力素质的综合展示。交接的实施,前任未了的经济事项移交给接任者,变成了“新官理旧帐”,这样,就促使每一个领导干部上任后及时规范单位的内部管理,依规选人用人,严格财经纪律,照章决策办事,也就形成了决策和“花钱”行为逐渐步入正轨的良性循环机制,这既是一种监督,也是一种保护,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同时还可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的发生。

(二)为各单位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无缝衔接”。“离”与“任”间接力棒传递的速度和质量,将直接关系和影响到一个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的延续性。职务变动领导干部监督制度的实施,改变了“调令到手,抬腿就走,责任不清,是非不明”的现象,搭建了一个能就工作面对面沟通、能就人事、财务、重大事项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冻结通知书和交接表的使用,能够全面反映交接单位的财务状况、人事状况、工作进展情况等,有利于接任领导干部及时掌握有效信息、把握工作重点,少走“弯路”、减少“失误”,迅速进入角色开展工作,也使得各单位的工作连续性增强,过渡更加平稳。

(三)为干部监督管理机制注入了“新鲜血液”。对职务变动领导干部监督,“冻结”和“交接”有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一同参与,既有机整合了组织监督、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等各方面的监管力量,又充分发挥了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从机制上完善了对“一把手”及主持工作副职领导干部的权力约束,在制度上是一种有效探索,也是对领导干部监督“盲点”和“空档”的填补。

(四)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基础资料”。实施“冻结”,使审计部门在开展审计过程中,把经济责任定位在了一个静止的时间段上,防止了后续经济责任的发生。《交接表》详细记载了单位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情况,有了基础资料,审计部门不用再为这些基础数据翻账看票,缓解了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也从制度上界定了前后任的经济责任,为正确明确、评价经济责任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的提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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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对一个辖区(单位、系统的发展、党风政风建设和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乃至干部队伍建设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的思维境界、道德水准、党性观念、作风涵养的状况,对于一个单位的工作和风气起着抉择性的影响。“一把手”所处岗位、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性。当前虽然我们的态度是积极的,措施是有力的,群众是肯定的,总的发展趋势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领导自身不愿监督。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愿监督;个别“一把手”甚至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

2.上级不会监督。我们的工作就要求监督无处不在,让上级的监督不远,让同级的监督不软这样的模式使少数上级领导和上级组织存在的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有所改善。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身的廉洁寄托在“一把手”个人的修养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从外部、从制度上进行监督,对权力特有的腐蚀性认识不足。如少数上级领导和上级组织出于担心挫伤下级的工作积极性,下级出了问题会损害地区形象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出现问题的“一把手”轻描淡写、不痛不痒地批评了之,甚至包庇护短。在对下级工作情况的了解也仅仅是通过一年一次或两次的调研检查和听取汇报,导致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大大弱化了上级监督力度。基于此,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逐渐滋生自由心理,放松自我改造。

3.同级不便监督。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往往害怕监督“一把手”会影响班子团结,影响相互之间的关系,更害怕部门和自身利益受到影响。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以及反贪机关,在领导体制上同时受同级党委或政府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双重领导和制约,其领导权、人事权、财政权均掌握在同级党委或政府手中,客观上形成了一种附属关系。这也严重影响了其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很难实施有效监督。由于同级监督软弱无力,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逐渐滋生自负心理,放弃自我警觉。

4.下级不敢监督。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有的干部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业务活动、社交往来等视而不见,明知不对也少说为上,生怕因此而得罪“一把手”,吃不了兜着走。调研中,有少数下级单位“一把手”反映:我们之所以能走上今天的领导岗位,固然是组织栽培、自身努力以及群众信任的结果,但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这么讲,我们的职务是一把手任用的(或起着主要作用),待遇是一把手给的,甚至年终的绩效考核测评一把手所占分值也是最多的,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体现工作成效,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怎么能监督一把手。由于下级监督形同虚设,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逐渐滋生自大心理,放任自我欲望。

5.群众不能监督。近年来,虽然采取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聘请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加强群众监督,但是少数地方、部门以及单位决策过程、权力运作仍然不够公开透明,党员干部和群众对领导活动和政策规定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措施不够完善,群众无法参与干部监督工作,群众的监督权无法得到真正落实。

各级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关键位置,是权力运行的中心,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他们行使权力的行为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防止一切滥用权力的行为。为此,特提出如下措施: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关键是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一把手”的党性修养,使之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建议各级组织尤其是上级党政组织要认真制定刚性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学习内容,组织“一把手”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尤其要认真学习党十七大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同时,要严明纪律,要求“一把手”不能因工作繁忙等原因随意少参加甚至不参加理论学习等活动。此外,切实加强正反典型教育,对主动接受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不断采取新举措、新办法强化监督的要积极宣传,营造自觉接受监督的氛围;对那些拒绝监督,干扰监督,甚至打击报复的,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2.强化制度建设,保证监督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强化制度建设,是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根本所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领导干部权力的制度、规定,规范权力的运行程序,明确应当承担的责任,使“一把手”的权力既得到应有的法规保障又受到合理制约。一是要建立“一把手”政务公开制度。对“一把手”的权力运行过程、决策过程以及个人收入、家庭财产、廉洁情况向群众定期公开,增加透明度,以供监督。二是实行“一把手”定期轮岗和交流制度。对那些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原则上五年要轮岗一次,同时对在同一岗位或在同一地区任职达到八年的“一把手”以及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重要部门的“一把手”也要定期进行交流,防止因任期过长而诱发腐败行为。三是继续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以及重大事项的制度。各地、各单位要对“一把手”直接掌管的人、财、物等实权岗位的权力实行分解,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明确标准,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四是健全和完善“一把手”审计制度。在抓好离任经济审计的基础上,要建立“一把手”任中审计制度,并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苗头予以及时教育和纠正,对审计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五是推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建议将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收编归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其工作关系、后勤保障、绩效考核、人员编制、干部任用、业务工作等直接受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但仍要任该单位党组(委)成员,必须参加所驻单位党组会,但不参与对涉及人、财、物等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决策,只是监督审批、决策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如果发现有问题,直接向党组提醒,重大问题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

3.强化监督检查,保证监督的经常性和有效性。一是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将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尤其是要严肃查处因监督不力,导致腐败的案件,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到对权力监督之中。三是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考核。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通过民主评议、测评、谈话等方式,重点考核“一把手”廉洁自律情况,实现用人与管人有机结合。四是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群众的社会监督尤其是网络监督的作用,通过发挥各自的功能,优势互补,克服监督手段和监督渠道上的局限,形成监督合力。五是上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监督指导力度。民主生活会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面对面进行思想交锋,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坚决克服“批评别人提希望,自我批评谈现象”问题。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二十

今年以来,西固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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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 一是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区委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党章,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全国“两会”期间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1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次2期,培训人数300余人次;

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理论宣讲、专题辅导和讲党课等活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不断筑牢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是将“两个维护”真正落实到行动上。进一步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着力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7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

三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十一届区委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纪委全会、组织宣传统战会议等,对全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工作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安排部署,并在区委常委会议上10次听取和审议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按照省、市委下发的关于宣布废止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认真对照、逐条梳理,全区共清理文件24件,其中宣布废止14件,宣布失效5件,修改完善5件。同时,认真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向乡镇街道延伸,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根本原则。区委始终不折不扣落实“四个服从”要求,严格执行《区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于全区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始终坚持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做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二)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坚持问题导向,对“七个有之”等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今年以来,开展约谈65人次,谈话函询130人次,防止干部出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和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84次、廉政大讲堂245次,剖析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释法。

二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落实计划报备制度化、全程纪实规范化、督查指导常态化,突出思想性和政治性,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制定下发《党支部制度汇编》《资料规整清单》等,让各基层党支部熟知在什么时间,什么范围,以什么样的标准流程,过组织生活,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全区814个党组织、19058名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在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用“主题党日”这个载体有效统筹,促使党员“四个意识”更加坚定。

三是制定党建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并严格实行《区委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和《党建工作“季度督导检查、半年观摩交流、年终考核评估”制度》,定期专题听取乡街党(工)委、部门党组(委)书记党建工作汇报。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4次,区内党建观摩2次,区外党建观摩会2次,开展专项督查2轮次,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书记进行约谈,各党委(党组)向区委汇报党建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切实传导了压力,靠实了工作责任。

(三)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 一是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认真履行党委总揽全局、政府依法行政,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责,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7次,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定,在充分征求纪委监委意见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机构组建、班子配备、人员转隶、“三定”制定等具体工作,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二是在落实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区委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141”总体发展思路为统揽,以构建“128”现代产业体系为抓手,实施精致兰州西固计划,加快推进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共研究决策重大事项16次,纪委监委在全区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全程参与,并适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及时进行约谈,对工作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的严肃问责。

三是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坚持凡提必审、凡提必考、凡提必谈,征求党风廉政意见2154人次,建立并定期更新廉政档案库,完成全区4名省管领导干部、36名市管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收集报送和全区1115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完善工作。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进一步整体优化村(社区)“两委”队伍和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全面推行重点对象资格联审、负面信息联通和清理处理联动“三联”机制,严格党员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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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监督 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派员列席、监督指导区委领导班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的全程监督,督促四大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就谈话函询问题作出详细说明,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区委委员问题线索情况。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健全审查调查统一调配管理、考评工作机制;

“一站式”规范解决委机关、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审批程序和规范使用问题,推进办案工作一体化。

(二)推动同级党委“一把手”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一是抓好日常监督管理。把“关键少数”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对象,坚持把问责“板子”对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督促自查岗位廉政风险、严格按章办事、自觉遵守廉洁纪律,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领导方法、能力素质等带头整改、作出表率,着力破解主体责任虚化、监督责任弱化、监管职责软化等突出问题。十九大以来,在查处的217名党员领导干部中,其中“一把手”43人,占比20%;

科级干部52人,占比24%。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制定印发《西固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乡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在13个乡镇街道全面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并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坚持按照“多用第一种形态,善于应用第二、第三种形态,不放弃第四种形态”的要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182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160人次,占87.9%;

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4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函询通知书7份,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抓实巡视巡察工作。巡视巡察整改方面,始终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省委巡视反馈的17个方面、95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69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在深入推进中央和省市8个专项整治任务的同时,结合西固实际,印发“10+1”专项整治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和整改单位,限定时间节点,靠实整治责任。政治巡察方面,聚焦政治问题发现识别,制定《2018年巡察计划》和《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建立巡察工作组长库、人才库,重点巡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不断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十一届区委共开展五轮巡察,巡察单位59家,覆盖率85.5%;

前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560件,整改率70.7%,其中发现并推动解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174件,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177个。

三是严格执纪执法问责。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偏差监督纠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措施,坚持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清除隐患;

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精准追责问责,压实政治责任。对落实防疫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区民政局局长张耀军、副局长李明及先锋路街道党工委书记王诚铖、花园小区社区党委书记刘瑞瑞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截至目前,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82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130人次,占71.4%;

运用“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30人次,占16.5%;

第三种形态14人次,占比7.7%;

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比4.4%。全方位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实落细。对“四风”问题,时刻防范,露头就打,今年以来,查处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10人,查处并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8起12人。

(三) 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派员列席、监督指导全区154个科级领导班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的全程监督,特别是督促被谈话函询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讲透彻,强化经常性政治体检。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述责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测评大会上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干部素质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归入本人廉政档案。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规范开展审查调查,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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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统筹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结合使用纪律、法律“两把尺子”,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政治纪律,打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组合拳”,形成科学全方位的监督格局。首先,建立派驻机构与巡察机构协调联动机制,全区共11个综合派出纪工委,明确每个派驻机构监督6至10个部门,并实行交叉办案,带队开展巡察工作,形成了“探头”与“利剑”作用优势互补。其次,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乡镇街道纪(工)委联系机制,制定《西固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明确纪检监察科室对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纪(工)委日常监督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全面实现乡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全覆盖”。再次,建立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协调常态化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实行巡察问题“双反馈”、线索移交制度,推动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等有机结合、成果共享。

虽然我区在政治监督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不足。一是监督覆盖面还不够。主要是对“八小时以外”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监督还有不到位的地方,特别是对退休人员的动态监督难度较大,“八小时以外”不可控因素太多。二是监督手段不足。当前,政治监督的方式主要还是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台账资料等常规途径,容易造成重复监督,监督效果不好。三是政治生态“像画”有待精准。在落实政治监督方面,当前查找和解决政治立场问题研究的力度还不够,特别是把握主体责任履行是虚是实、工作措施是松是硬、问题查找是空是深的能力还需再提升。四是问题发现不精准。有时巡察中过度过细关注被巡察单位项目工程、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较少发现和提出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线索。从政治高度深入剖析发现问题线索还没有形成一种自觉,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仅仅是当作一般性的工作问题来看待,没有做到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看待。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细化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逐步探索实践,形成一套完善科学有效的政治监督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党的建设全过程,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把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涉及我区问题的核查和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做到应核必核、应查必查、整改到位。同时,严格落实《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2018-2021年巡察工作计划》,不断深化区委巡察工作,重点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强化巡察的震慑效果和加强巡察成果运用。

二是创新政治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在强化巡察监督、党内民主监督、党内组织监督、年度考核监督、专项监督等的基础上,畅通问题线索渠道,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线索保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受理处置。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密切关注干部职工八小时内外的政治言行,及时发现干部职工在政治言行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引导,妥善处置。将政治监督工作与政治生态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巡察整改、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结合起来,对内加强党办、组织、宣传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对外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网信、宣传、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形成政治监督工作的合力。

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察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面监察,真正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盯节点、抓具体、防反弹,推动积极主动、担当干事的风气全面形成。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高压惩腐、猛药去疴,又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实现思想教育、惩治约束和警示震慑相统一。严厉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握民生领域、脱贫攻坚、涉黑涉恶三个方面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与政治监督相关的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加强对开展政治监督的研究思考,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把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作为学习的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开展政治监督的能力和自觉。积极探索“以干代训”“业务比武”等实践培训的有效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练兵、在竞赛中成长。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二十一

干部监督是干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县管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实践,我县干部监督机制逐步完善,监督力度逐渐加大,领导干部民主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有了较大增强,为领导干部“自廉”和“抓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主要做法

1、以宣传教育为基础,强化领导干部自我监督意识。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一是组织学习。结合“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对干部进行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我们通过自学、集中学、专题讨论等方法,深入学习两条例精神,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监督、悉心保护监督和自觉遵守纪律的浓厚氛围。认真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二是开展警示教育。让在经济活动、组织人事纪律、执法执纪、生活作风等方面出问题的原领导干部,通过座谈会、专题报告会、警示演讲会等形式现身说法,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在新提拔领导干部中实行廉洁自律三项制度。从20**年3月开始,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廉政谈话、党风廉政知识测试和廉洁自律承诺制。四是建立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对述廉人员进行测评打分,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我们结合实际,积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加大干部监督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不断完善干部“能上”的机制。注重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落实,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坚持做到未经民主推荐,或虽经民主推荐,但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出台了《关于民主推荐领导干部拟任人选的试行办法》,扩大推荐范围,把推荐工作应用到考察人选提出上来。如今年对县安监局局长考察人选实行双轮推荐办法,收到了较好效果。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对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用的干部一律通过报纸和广播电视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扩大竞争上岗范围,把中层竞聘扩大到下属单位。二是积极探索干部“能下”的渠道。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实行干部提拔使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在目标考评、行风评比排名处于后三位的实行降免职。三是努力改进考核办法。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在考察过程中做到“五个必查、五个必访、六个必谈”,全面掌握情况,提高考察质量。四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任职时间较长的县管领导干部进行调整,对中层岗位实施交流和轮岗,在同一岗位任职满6年,或在同一科室担任正副职满9年的,一般实行轮岗或交流;在同一岗位中层连续任职满12年的,进行有计划地交流;在审批岗位、掌管“人、财、物”重要岗位连续满10年的,实行轮岗交流。

3、以经济责任审计为手段,加大领导干部监督力度。20**年以来,我们先后对32家单位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13家,离任审计19家,查出违规资金780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人,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成立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联席会议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审计部门认真实施的工作协调指导格局。二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各类实施办法,制定了预告制度、回避制度、承诺制度、结果执行回访制度、被审计领导干部对经济情况说明制度、“abc”分类管理办法等,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初步做到了有章可循。三是重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依据审计结果,对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县委予以重用或提拔;对有经济问题的干部,及时采取谈话、诫勉、降撤职等组织处理措施,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从而形成了良好的用人导向。对审计中发现的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实行会计统管制度,由县财政局向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会计委派,具体负责单位的财务工作,委派会计每两年轮换一次,从而彻底解决了会计人员“站得住顶不住,顶得住站不住”、“不听法规听法人”的问题,基本杜绝了截留、挪用、坐支预算外资金现象。通过审计等手段,加强了党政“一把手”、独立负责工程项目的主要领导以及兼任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班子成员的监督。

4、以网络建设为重点,拓宽干部监督信息渠道。把信息工作作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基础性建设来抓,密切与有关部门和工作机构的联系,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初步建立了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馈及时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一是加强组纪联系。在选拔、任命干部时,对于有问题正在查处或有反映还没有查处的干部,及时向纪委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二是主动征求人大、政协的意见。对应提请人大政协任命的干部,都实事求是地介绍干部的情况,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审议和监督。三是实施干部监督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发催报函、电话督促和对口联系等,使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干部监督信息通报责任,确保干部监督信息渠道畅通,加大督促力度。四是注意发挥干审信息员作用,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五是加强对县级机关干部作风的监督。专门委派一名部务会议成员,到投诉中心参与管理,利用投诉中心,收集干部监督信息。

5、以制度建设为关键,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在对干部监督过程中,既注意制度建设,规范干部的行为,更注重制度的贯彻执行,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形成相对完整的干部监督机制。一是出台党组织议事规则,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机制。县委修订了《县委议事规则》,以自身的行为带动各级班子建设。制定出台了《县级机关党组织议事规则》和《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议事规则》,规定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规范党内民主。二是出台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等制度,逐步建立对领导干部实施经济活动监督机制。领导干部不仅要申报本人收入,还要申报家庭财产状况,其他成员的收入情况,并要作出说明,使对领导干部的经济监督更彻底。三是出台联系通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横向联动机制。由纪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财政、审计、信访等9家单位组成了干部监督信息通报和联系会议成员,各有关单位共同承担任务,全面、准确地传递有关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问题性信息,把监督关口前移,使监督面得到扩大,监督更深入。四是出台廉政监督卡制度,建立惩处机制。对领导干部的不廉洁和轻微违纪行为进行量化管理,量化管理情况与评选先进、目标管理考核奖、组织处理等挂钩,年度扣分在4分以上,取消该年度评比各类先进,6分以上,扣发该年度50%目标考核奖,一年扣分10分以上或连续两年累计扣分在12分以上或连续三年扣分在14分以上的,给予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

二、存在问题

1、自觉抓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氛围还未真正形成。一方面表现为极少数领导干部认为被别人监督会影响自己的威信,不便于开展工作,因而不太愿意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表现为极少数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认为监督别人是给人小鞋穿,最终影响自己的选票和前途,因而不太敢于开展监督工作;有的职能部门认为自己在同级班子领导下工作,“饭碗”在他人之手,监督会影响自己的“饭碗”,因而不太敢于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监督,造成口头讲监督多,实际抓监督少;表面抓监督多,深入抓监督少;形式上抓监督多,抓实质性问题少。

2、制度还不够完善,贯彻落实还不够到位。一是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还不够完善。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表现情况的了解掌握,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还缺乏实质性、操作性的措施和方法。二是制度之间配套性、互补性不强,未形成体系。目前规定这个不准、那个不准的制度比较多,但当出现违反了这些不准后如何处理,还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容易出现违规不究的现象。

3、监督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一是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还未形成科学机制,“各干各的”现象比较突出。二是一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职责不明确。个别单位没人具体做干部监督工作;个别单位配备了人,但不是做干部监督工作,而是被安排做别的事。

4、一些“一把手”依然难于监督。一是党政“一把手”是班子的核心,手中掌握的权力比较集中,同级班子其他成员和群众不好对其监督。二是党政“一把手”在单位中一般都有一定的权威,班子其他成员和群众对其尊重有加,自然放松了对其监督。三是极少数党政“一把手”决策情况不公开,活动情况比较隐蔽,上级有关部门、同级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难于了解其情况,无从入手对其监督;四是极个别党政“一把手”个人主义严重,独断专行,作风霸道,同级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不敢对其监督。如某单位副职提出工作上的一些不同想法都遭到“一把手”的严厉责难,就更谈不上敢对其监督。

三、对策与建议

1、建立教育引导机制。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建立党政干部培训考核学时学分制度,以考促学,促进各级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实行谈话教育。县委和组织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与下级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脉搏。切实做到“八个必谈”:提拔重用时必谈;取得突出成绩,得到表彰时必谈;接受急难险重任务时必谈;个人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时必谈;群众有举报或有意见时必谈;有错误苗头和错误倾向时必谈;班子不团结时必谈;工作中遇到重大困难时必谈。三是落实领导干部思想汇报制度。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要向县委以及组织部门汇报个人思想情况,要结合年终述职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报告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群众的评议。

2、建立信息处理反馈警示机制。一是建立函询回复制度。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将有关问题进行整理,用公函的形式通知本人,限期向组织作出书面或口头说明,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二是建立党政正职诫勉制度。对主要领导在公务活动和个人生活中所发生的构不成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或错误,要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等措施,给予告诫和劝勉。三是建立督促整改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错误和问题,要建立督促整改制度,限期纠正,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存档备用。

3、建立班子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形成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机制。一是完善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避免和防止一把手独断专行。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让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和工作问题上充分沟通,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要引导和鼓励班子成员从对党的事业和关心爱护同志出发,加强对“班长”的帮助教育,及时指出问题,及时批评提醒。三是规范会议议事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工)委、局长、主任办公会等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有效地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行为。

4、建立协同联动机制。要建立起党内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组织、群众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第一,尝试干部监督进社区。干部监督进社区是当前干部监督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尝试把干部考察考核、评先评优和任前公示进社区,同时聘请干部监督信息员,设立干部监督信箱,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监督。第二、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会同纪委、审计等部门,建立审计结果评定体系,规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强化审计在干部提拔使用中的作用。第三、尝试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记实制度真实反映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整个过程,记实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规范文书档案,也为责任追究提供最原始的依据。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二十二

区委:

按照区委关于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相关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赓即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并对照《意见》5个部分25项工作开展“回头看”。现将贯彻学习和 “回头看”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题传达学习,充分加强认识

20xx年x月xx日,我局召开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xx在会议上指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这次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释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信号,并从制度层面对监督工作作出规范完善,为我们推进更加严格的约束、更加科学的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必须全面深刻领会,把文件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纷纷表示,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使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

派驻纪检组强调,要敢于动真碰硬,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构筑立体式、全方位监督网络。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

二、对照意见,切实开展“回头看”

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围绕个人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四个方面开展了对照检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和法纪意识认识不到位。平日里忙于工作,对于思想、政治、法律等方面学习不够,导致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够到位、成效不够明显。未能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一般都是部署多,督促推进不够。

(三)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较弱。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特别是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生活中廉洁自律意识有待加强。

(四)党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对“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五)监督协调贯通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现有的干部监督方式仍以“从上对下”的监督为主,群众监督的主渠道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三、立足职责定位,发挥监督专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关键少数”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是否坚持党建业务一起抓,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要着力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一把手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强化通报曝光,引导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自我监督。

(二)紧盯三个环节,对领导干部用权全程监督。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选拔动议、研究、考核、公示、谈话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监管,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抓好关键环节排查和重点领域防控。三是加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一把手离任、转任前,提前与审计机关沟通,保证足够时间全面审计一把手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加大离任审计的力度,分清经济责任,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账,下任干部不接糊涂班。

(三)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工作合力。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督促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局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通过加强检查考察、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充分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局机关纪委配合区城管局派驻纪检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细化谈话提醒、述责述廉等制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体现严管即是厚爱。

(四)强化精准思维,推动领导干部担当尽责落到实处。要精准聚焦紧盯“关键少数”,重点聚焦班子成员和廉政风险易发多发岗位,精准有力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问,紧盯领导干部公权不用、公权私用、公权乱用,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同时,整合现有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的信息化监督,实现举报、查证、反馈、信息报送一体化,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着力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链条逐级松动、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查处的若干意见二十三

2021年x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彰显了党中央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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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构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对于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xx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意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制定《意见》,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有利于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顽强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制定《意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推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从近年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一把手”出问题占相当比例,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制定《意见》,把党章党规有关规定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利于改进对“一把手”行使权力2021年x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彰显了党中央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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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着眼政治大局,坚持严的主基调,牢牢把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政治性,明确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监督重点,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和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x个方面作出规定,对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提出要求。

坚定政治方向。《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出发,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主线,落脚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意见》通篇贯穿着领导干部要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

突出政治监督。《意见》开宗明义强调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政治监督,明确政治监督的重点是“五个强化”,包括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的监督。这“五个强化”是对政治监督内涵的集中概括,也是开展政治监督的主要着力点,目的是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落实政治责任。《意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谋篇布局上聚焦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统筹党内各项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格局,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既突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又规定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职责;既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又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既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又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突出监督重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关键少数”,“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意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贯穿全篇各个部分。党委(党组)、上级“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五大监督主体,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类监督方式,都紧盯“一把手”;做实谈话提醒、民主集中制、述责述廉、干部人事管理、民主生活会、信访举报等各项监督制度,织密监督之网,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切实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坚持和完善制度并重。《意见》立足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新经验进行系统集成,既有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xx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制度的重申强调和细化完善,又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比如,在《xx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述责述廉的范围和形式,要求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不断提高述责述廉制度的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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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共同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学习宣传、组织实施。自觉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抓紧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加强分类指导,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意见》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确保《意见》的贯彻落实。

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监督工作。一方面,要自觉接受监督,明确权力边界、行为底线,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落实《意见》规定的各项监督制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意见》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另一方面,要增强监督意识,主动开展监督,不能患得患失、爱惜羽毛,当“老好人”,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为党负责、为同志负责,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各级纪检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要将学习贯彻《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自己摆进去,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坚决贯彻落实《意见》对纪检机关提出的具体要求,突出政治监督,紧盯责任和权力、探索总结日常监督的有效办法,并以严格执纪保障《意见》落地见效,增强制度刚性。同时,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对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意见》举措要求的监督推动,确保各方面扎实监督、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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