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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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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宣传标语
2022-10-27 14:16:21    小编:韩沺谷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宣传标语一

各区商务牵头,其他部门配合主要在大型商场﹑超市开展集中治理“乱吐,乱扔,乱倒”,即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治理随意倾倒以及堆放垃圾﹑污水﹑建渣;治理商场﹑超市货物摆放不合理堆积造成的场所美观以及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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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由外到内,由表及深”的思想,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检查商场﹑超市门前外围卫生维护状况,同时检查该营业场所是否存在规定包干范围内乱倒或者堆积垃圾以及建渣的情况。

2.检查商场,超市内部是否有相应数量的垃圾箱﹑痰盂,清洁卫生工具是否齐全。

3.检查商场,超市走道及各处是否存在果皮﹑纸屑﹑口痰﹑烟头等垃圾。

4.检查商场﹑超市内是否存在垃圾堆放不及时处理到指定地点的情况。

5.检查商场﹑超市内一些排水管道是否有污水向外任意排出,影响环境的情况。

6.检查商场﹑超市内货物﹑货架是否有严重的污垢现象。

7.检查商场﹑超市内是否存在货物摆放不合理,堆积堵塞过道以及安全出口的安全隐患。

8.检查商场﹑超市内是否设有“讲文明,树新风”相关内容的宣传小标语,例如“请勿乱扔果皮纸屑”达到群众自觉维护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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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痰盂为30米范围内至少设置一个。垃圾箱50~100米至少设置一个。

2.建议商场设专人(卫生人员﹑保安等)维护以及及时制止三乱现象,或动员争强全体员工参与维护及时制止三乱现象的责任和义务感。

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宣传标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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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食品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研究决定,在20xx年6月至7月份,对全区食品生

产加工的小作坊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整顿。

此次专项检查治理,以区、镇驻地和小作坊式食品加工集中地为重点,以肉类、蔬菜、乳制品、豆制品、饮料、大桶水、儿童食品、保健品为重点食品。

通过此次检查和整顿,使全区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得到治理,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得到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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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全区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检查促整治,以整治促提高。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分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此阶段通过召开全区食品安全整治动员大会,进一步掀起对食品加工业整治的号角,使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户,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全社会形成重视食品安全的工作氛围。

二是集中治理,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检查与整治,切实解决小作坊加工中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对小作坊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有关经营手续和证照情况,检查小作坊有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生产许可证

(二)加工工序情况,检查从原料购进到成品包装出作坊销售的全过程,查看购进的原料是否为合格品,有无违禁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原料是否为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等。

(三)检查加工成品情况,成品有无经过自检和送检,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检验。

(四)检查作坊加工环境卫生情况,查看环境卫生是否符合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三是总结提高,此阶段属整改提高阶段,一是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边检查边整改。二是检查结束后,联合检查组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整治情况,要针对这次专项整治中小作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排查,按照职能分工,各部门抓好治理和落实,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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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整顿,是按照“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统一布署进行的`,旨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生产加工环节的小作坊进行治理,提高作坊食品的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此次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整顿由区药监局、区质监分局牵头,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盐务局配合,从上述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区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组”,进行专项检查。区质监分局抽调一名分管负责人和2—3名执法人员,区工商、卫生、公安、盐务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在“专项检查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小作坊专项检查中,各镇、街要配合“检查组”,做好本辖区内的检查接待工作,在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承担监管职能的成员单位拿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治措施。检查中要针对小作坊的实际因势利导,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处罚不是目的,要通过检查,使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得到提高,全区食品加工经营秩序得到有效的整治。

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宣传标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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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运输型拖拉“五个一”安全专项整治,即:注销一批(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强制一批(对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条件)依法取缔一批(假牌假证)、移交一批(档案资料齐全的向公安(交警)部门移交、管理一批(未移交的)。协助、配合安临、公安(交警)严厉查处运输型拖拉机非法违法行为,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留一个重大安全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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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乡运输型拖拉机分类管理台账,掌握运输型拖拉机的存量、年检、注销报废。核查、整理完善运输型拖拉机档案资料,为运输型拖拉机移交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做好准备工作。用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开展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警示教育,抓好源头管理、协助好农业服务站重点整治运输型拖拉机无牌行驶、严查严处酒后驾驶、假牌假证、套牌套证、违法载人、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等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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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发动(2.月27日至3月10日),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度,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调查摸底(3月11日至4月10日)查清运输型拖拉机现有存量、年检、注销及报废等情况,建立好管理台账。3月30日前,运输型拖拉机调查摸底登记台账和存量分类统计表送至乡农业服务站。

(三)集中整治(4月11日至8月10日),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质临、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实行联动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6月10日前,对达到移交条件运输型拖拉机的向公安(交警)部门移交一批;7月10日前,对达到国家报废条件的运输型拖拉机,强制报废一批。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拖拉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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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乡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不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农业服务站成立由任组长,为副组长,农业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站,由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委会要积极加强与农业服务站的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实行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建立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整治行动的动态跟踪和督导检查,及时反馈报送活动信息,总结交流经验。

(三)强化协调配合。要进一步落实运输型拖拉机“三包”(包安全检查包安全教育、保安全整改)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对辖区运输型拖拉机进行深入的调查摸底,建立完善运输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台账,从源头上有效监管运输型拖拉机安全运行。

(四)加强联合执法。积极协助和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运输型拖拉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查运型拖拉机和套牌套证,依法从重处理。

(五)做好档案核查移交。积极组织人员对全村存量运输型拖拉机档案进行清理核查。不符合移交条件的,加强管理,月组织驾驶员学习,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确保存量运输型拖拉机只减不增。

(六)加强信息报送。对存量运输型拖拉机数据统计上报做到不漏报、不瞒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及时掌握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宣传标语四

根据省委、市委、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决定在全县村(社区)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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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采取多种措施狠抓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展不平衡,还存在村务居务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假公开、甚至长期不公开,村居民代表、村(居、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不规范,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不完善,作用发挥不充分,管理不民主、不规范和管理混乱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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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不断完善“四议两公开”、“四定两监督”等制度,丰富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规范公开程序,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县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和完善党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让群众满意得实惠,为全面建成小康农村社会提供强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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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第一阶段,筹备部署阶段(9月1日—5日)。搞好学习,进一步认识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搞好调查研究,对本地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充分认识,做到胸中有数,整治有法;拟定本地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目标、方法步骤、措施,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第二阶段,认真梳理问题阶段(9月6日—15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查摆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解决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切实的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9月16日—30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问题。

第四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年底前)。结合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依法推选村(居)民代表,建立健全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依法推选村(居、财)务监督委员会,完善和落实工作职责,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等,保证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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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和健全相关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1、健全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实施小组。

健全以村(居)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或人数较少的村(居)可不设副组长),“两委”成员为组员,人数3至5人的村务居务公开实施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有关村务居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政策以及上级精神;讨论、研究、部署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重大问题;搞好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工作;倾听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和村(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质询,并做到件件有落实;廉洁自律,加强自身建设。

2、推选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

落实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3至5人的村务居务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成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成员。

其主要职责是:审查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收集、整理、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和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实施小组,负责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监督建立村务居务财务公开档案;代表村(居)民民主理财。

(二)规范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

1、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一般可分为财务公开、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政策落实、公益事业建设、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村(居)干部管理等八个方面。重点公开财务、村(居)民自治事务、政务。

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各项财务计划、收入、支出、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居民负担等。

村(居)民自治事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村(居)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居)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村(居)公益福利事业建设、村(居)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安排、民主评议方案、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村(居)干部及村(居)民的'社会保险等。

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国家关于城乡的有关政策,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征用土地补偿、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招工征兵、优抚五保、水电费代收代缴、粮食补贴、医疗补贴、教育补贴、兴修水利、农税改革、退耕还林、国家扶贫开发项目等。

同时,要根据城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内容。

2、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时间。

一般村务居务财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在任务完成后一次性公开。

3、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程序。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居)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核;村(居)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及时公布。

4、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主要采取设立村务居务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会议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并根据形势发展和群众意愿不断丰富公开形式。

(三)加强对农村集体(含村改居)“三资”管理。

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党委领导、纪委组织协调、财政业务指导、农业具体实施,县自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围绕“村组摸底、建立台账、财务代理、阳光交易、网络管理”的总目标,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做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七有三统一”,即有组织领导、有管理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台账管理、有代管制度、有交易中心、有工作流程图,并做到统一名称、统一工作职责、统一管理流程。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加强对基础数据的整理收集和核实,扎实开展数据转录工作。经常性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发布、报送审核、统计汇总、梳理分析、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四)切实受理群众监督举报。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一是通过村务居务财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二是村(居)民进行监督。村(居)民对公开的内容有疑问或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意见箱或口头向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反映,也可以向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询问或以书面形式向乡县(街道)及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实施小组要在一周内在反馈栏或召开质询会议给予解释或答复。

(五)扎实推行村务居务财务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凡涉及村(居)经济、社会、文化、事务、基础设施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由村(居)党组织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程序。做到在充分征求党员、村(居)民代表及广大村(居)民意见并认真调查论证,集体充分酝酿和讨论,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实施,使村(居)重大事项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确保村(居)重大事项实施既符合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又符合本村(居)发展实际和群众意愿。

(六)建立健全村(居)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和村(居)民对村(居)干部评议制度。

村(居)委会主任要定期向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对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村(居)委会班子成员每年要接受村(居)民的民主评议,对评议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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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要认真研究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出实招,现实效。明确村(居)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分管组织工作干部为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扎实开展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把整治工作的好坏,作为衡量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县领导干部整治工作联系点,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集中整治。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在保证整治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三)突出重点。要扭住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整改。如: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行机制,提高基层干部操作能力;依法推选村务居务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落实工作职责、依法推选村(居)民代表,充分发挥作用;完善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制定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目录,充实内容,规范程序及时公开等。

(四)建立机制。建立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要按照“四定两监督”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机构,落实相关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做到定职责、定目标、定考核、定奖惩,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监督,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促进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持续深入推进。

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宣传标语五

为进一步推进新邵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中型以上水利工程及水利系统办公场地等环境卫生面貌,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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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好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综合整治监管。

(二)搞好局机关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协助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

(三)督促下属单位搞好本单位办公场地及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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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调整新邵县水利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局长周少涛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谢利人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及各股室长为成员,组织领导水利系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办公室,组成人员为局办公室人员。

(二)大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内容与意义,要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广大民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水法律法规内容,每座中型水库要有一条永久性宣传标语,同时要把此次活动列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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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四大中型水库(含结瓜水库)由水库管理所负责,石马江流域各坝站由石马江流域管理所负责,梅江水库由县水力发电公司负责,责任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库区水面漂浮物进行全面打捞,对库边淹没区内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将漂浮物与垃圾实行填埋或焚烧处理。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库尾河流入口设置隔离防护带,防止垃圾、漂浮物从河道进入库区。

2、开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使办公室地面干净,墙面清洁,摆设整齐,窗户清亮,机关院落公共区无家禽、无杂物,干净卫生,车辆停放有序。

3、全力配合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与办公楼铺面户主签订“门前三包”合同,督促户主搞好铺面前的环境卫生。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不断巩固水利系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水力发电公司、水土保持局、六都寨灌区新邵管理所干部职工)分成6组,每天对机关院落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局机关办公区域和院落整齐、清洁;二是中型水库管理所、石马江流域管理所与县水力发电公司必须成立专业打捞队,不定期对库区水面及周边漂浮物、垃圾进行打捞,确保水面无漂浮物,库边淹没区内无积存暴露垃圾。

(五)严格考评问责。按要求对各下属单位与各股室进行考核,签订责任状,交纳风险抵押金,将各下属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水利系统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年终奖惩兑现。

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宣传标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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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主线,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坚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把创卫工作由城区向镇村延伸,由主干道路向镇村道路延伸,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全面提升城乡卫生管理水平,让全市人民共享创卫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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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环境卫生整治,以国道、省道、县道和乡村道路路域范围,以及河道、塘坝、渠道等为重点区域,突出抓好路面及两侧垃圾清理、破损设施维修、作物秸秆清运、河道漂浮杂物清除等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国、省道路域。范围包括国道309线、省道102线、省道242线、省道243线、省道244线、省道321线、省道327线等7条道路。

1、路面及两侧卫生清理。已经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公路局负责。要进一步优化清扫时间、线路和次数,加大垃圾捡拾密度,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切实做到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无白色垃圾、无农作物垃圾、无落叶。

2、道路设施维护。公路局负责。要加大道路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井盖、路沿石、人行道花砖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

3、绿化带卫生清理。园林局负责。要加大绿化带养护清理力度,做好绿化树木花草整修和补植提升,及时发现和清理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作物秸秆和枯枝落叶,确保绿化带整体效果。

4、沿线经营业户管理。城区范围内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范围以外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二)县道路域。范围包括世纪大道、潘王路、普雪路、平普路、梭石线等。

1、路面及两侧卫生清理。已经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交运局负责。要进一步优化清扫时间、线路和次数,加大垃圾捡拾密度,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切实做到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无白色垃圾、无农作物垃圾、无落叶。

2、道路设施维护。交运局负责。要加大道路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井盖、路沿石、人行道花砖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

3、绿化带卫生清理。世纪大道、潘王路绿化带,由园林局负责。要加大绿化带养护清理力度,做好绿化树木花草整修和补植提升,及时发现和清理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作物秸秆和枯枝落叶,确保绿化带整体效果。

4、沿线经营业户管理。沿线各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三)镇村道路路域及河道流域。

1、路域流域卫生清理。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道路路域,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路域和河道流域,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参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重点进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物和柴草堆垛等的集中清理,彻底解决秸杆杂物乱堆乱放、道路、排污不畅、私搭乱建、随意围占等现象,实现两侧无垃圾堆积,河道无杂物飘浮,路面无积水污泥,树立乡村整洁新形象。

2、道路设施维护。各镇街负责。要加大乡村道路的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路沿石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交运局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协调、服务镇街搞好乡村道路养护和道路设施维修工作。

3、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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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性、反复性的工作,必须根据整治任务和阶段重点,坚持长年治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坚持专业清扫与全民参与相结合,群众自律与督促检查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进。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重要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市政府将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调度,并对整治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2、凝聚工作合力。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卫生面貌和管理秩序。各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强衔接配合,做到城乡联动,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

3、加强宣传引导。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范围广,要坚持深入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共同治理。要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脏乱差现象的监督曝光,引导群众树立清洁意识、养成卫生习惯,不断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整治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4、完善长效机制。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要围绕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拓宽环卫投入渠道,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乡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制度化、日常化,有效杜绝各类环境卫生问题反弹,以长效机制保障、保持清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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