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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玫瑰红玫瑰读书心得600字(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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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玫瑰红玫瑰读书心得600字(优秀12篇)
2023-11-11 11:42:16    小编:吕震

总结是记录成长的重要方式之一。总结的写作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怎样提高写作效率?%20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

白玫瑰红玫瑰读书心得600字篇一

《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我看的张爱玲的第二本书。对于张爱玲,我没有太多的情愫,说不上特别喜欢,也谈不上厌烦。对于她的文字也没有太多的感觉,有人说她的文字轻盈、飘逸、内秀,富有东方女性特有的兰心气质和感性色彩。也是近代女性写手标榜的典范。有时她的文字子略显幽暗,怀旧,如一朵紫色的花,缓缓舒展开放,让人觉得慵懒,颓废,仿佛阳光在她文字里是多余水份。所有的一切都与现实、梦幻、想像中交织纠缠,最后沉入读者感情的心底。

原本以为,《红玫瑰与白玫瑰》是一本长篇小说,读了才发现,其实这是一本短篇小说合集。只是其中有一篇故事的名字叫做《红玫瑰与白玫瑰》,并且那句形容红玫瑰和白玫瑰的经典语句也是出自这篇故事。虽然书中的故事名字不一样,人物不一样,小说情节也不一样,但是所有故事的模式都是相似的,基本都是在讲述一个男人家里有结发妻子,但是还是心慕其他女子,所有的故事都很映衬那句经典:“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两个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上的一颗朱砂痣。”

很疑惑,为什么明明有了红玫瑰却还是想要白玫瑰,有了白玫瑰却还心心念念着红玫瑰,明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或许这就是人的贪欲吧,有了自己喜欢的东西还想要更多。毕竟人生本是一场欲望游戏,从小到大,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和欲望做斗争。

纵观全书,十来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男子既想要红玫瑰又想要白玫瑰。没有哪一个故事与众不同,讲述女子的欲望。我觉得无论是真实生活中还是虚构故事里,假如出现一位女子同时想拥有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时候,社会舆论,大众的评价肯定会比评价男性的更加糟糕。传统思想的影响是一方面,从古时候开始,皇帝就可以红宫佳丽三千,红玫瑰,白玫瑰随意宠爱,人们就觉得这就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可是在皇宫中很多妃嫔有男宠的时候,大家就会觉得她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就会遭受世人的指责,议论。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宣扬,强调女权主义。也有越来越的人为女性不断争取很多“福利”,比如说女性可以接受教育,女性会有产假等。总之,为女性争取她们应该享有的权利是必须的,但是用女权主义无理取闹就是不对的。

最后,希望我们未来都是独立自主的好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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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玫瑰红玫瑰读书心得600字篇二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最大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唯一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白玫瑰红玫瑰读书心得600字篇三

自毕业开始同计算机打交道,小说就不太看了的,尤其是爱情小说。大家都觉得编程难,可机器的输入输出总是可控,即使出了差错,也可以找到原因,时间长短而已,机器总是不会骗人的。小说不同,好的小说总也离不开人性,站在价值观对立面的人就像隔着整个银河系的两个星球,更别说人性的复杂了。写小说是比写程序困难的多的职业,读小说也不怎么轻松。电影荧幕里男女主角的一颦一笑容易捕捉,话剧舞台上人物夸张的台词和表演也容易共鸣,这样简单明了的视觉场景总是更吸引我。而小说截然不同,好的小说需要一个字一个字慢慢体会细细琢磨,在大脑中构建出一个场景,有些作家喜欢描摹细节,就要跟着他一点点丰富场景,有时作家忘记甚至故意不去交代,还需要耗费更多的脑细胞去补足。看一部小说对我来说总是消耗更多能量,看完又容易怅然若失。

《红玫瑰与白玫瑰》2.5万字,一共看了4周。中间在「振宝和娇蕊约会看电影」的地方卡了3周读不下去,心里想不过是花心的男人和空虚的女人的故事,结局无非在一起或不在一起,有什么好看的呢?写作课到底也是没白上,抱着探索超一流作家脑回路的黑客精神,昨天一口气把剩下的读完了,有点出乎意料,被隐喻、时空变形、通感加持之后一些沉寂的感官好像被打开,一些超越文字的东西从张爱玲的描述中涌现出来。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一段三角恋的故事么?我想并不是。振宝从来没有爱过烟鹂,他的心中只有那一颗朱砂痣。那烟鹂是什么?是那个对的世界,那个他做的十分兴头的世界,那个他是绝对的主人的世界。爱情和理想,选一个吧。振宝选择了后者,选择了光明前途。纵然他是不甘心的,却有法子说服自己的选择是合情合理,之后努力在新的世界里扮演好人的角色。只是,白玫瑰仅仅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是日常的琐碎,是不甘心的妥协。而振保只能做一个不快乐的好人。

振保看着他手造的世界,他没有法子毁了它。……振保匆匆一瞥,只觉得在家常中有一种污秽,像下雨天头发窠里的感觉,稀湿的,发出翁郁的人气。……像两扇紧闭的白门,两边阴阴点着灯,在旷野的夜晚,拚命地拍门,断定了门背后发生了谋杀案。然而把门打开了走进去,没有谋杀案,连房屋都没有,只看见稀星下的一片荒烟蔓草——那真是可怕的。

如果没有烟鹂的背叛,振保大概会一直做一个好人,在自己的世界里做着绝对的主人。只是这一次,他不忍打碎的世界,他亲手搭建的世界,居然一下子被烟鹂击碎。主人的身份遭到挑战,对手是一个他瞧都瞧不上的裁缝。「有点伛偻着,脸色苍黄,脑后略有几个癞痢疤,看上去也就是一个裁缝。」。振保多年来的价值观被破碎了,遇到这样的事情,任凭他如何努力,也没有法子「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如果说振保开始堕落,倒不如说他开始释放那部分压抑的个性。这下子,他要开始做一个烂人,既然世界已经被摔碎,不如捡起这些碎片碾成粉末吧。

振保在床上睡下,直到半夜里,被蚊子咬醒了,起来开灯。地板正中躺着烟鹂一双绣花鞋,微带八字式,一只前些,一只后些,像有一个不敢现形的鬼怯怯向他走过来,央求着。振保坐在床沿上,看了许久。再躺下的时候,他叹了口气,觉得他旧日的善良的空气一点一点偷着走近,包围了他。无数的烦忧与责任与蚊子一同嗡嗡飞绕,叮他,吮吸他。

我不喜欢振保这样的人物,红玫瑰还是白玫瑰对他来说又有什么区别?从一开始他就是只爱自己的。他和娇蕊的爱情建立在他认为可以不用负责的基础上,这样的爱情轰然倒塌仅仅是时间问题,他和烟鹂更是没有半点感情。他压抑自我,隐藏自己的欲望,为了迎合别人的需求而改变自己,渴望别人的认同,在成为一个好人的同时也渐渐失去自我。可故事看完,不禁产生一种悲悯,也许振保就在我们身边,甚至就是你我,全心全意打造自己的袖珍世界,做着以为正确的选择,却无法向运行程序那样得到反馈再修改输入。

小说的意义或许就在此,伟大的作家让故事中的角色活出自己的「人生」,从各种不同角度提供范本以供读者审视自己的人生和选择。「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这话从娇蕊口中说出,想到张爱玲和胡兰成的故事,想必也是张爱玲自己的选择吧。

白玫瑰红玫瑰读书心得600字篇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看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憾你也能常常见到,那么相处在一起还能撞出什么火花呢?反倒是疏远的人更使自己牵挂。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在享受红玫瑰热烈的同时,心里却想着白玫瑰那圣洁的芳香;在与白玫瑰过着轻寡无欲的生活时,又期盼着红玫瑰的激情。这正印证了一句俗话: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段对男人内心的剖析被人们认为是张爱玲创作风格最淋漓尽致地体现。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

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她都能用寥寥数笔,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这就是我喜爱张爱玲的原因——文字言简意赅,字里行间透露出淡淡的幽怨,让人无比爱怜,又让人产生无限遐想。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

老实话,刚开是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的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听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求时,他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理想,不惜以他母亲为借口拒绝了他,这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

振保一直都能管得住自己,拒绝玫瑰的时候管住了,初见娇蕊的时候暂时失控,但最后还是管住了的,烟鹂出轨,又有短暂的堕落,最终还是回到正轨。他从来都能管住自己,即使有短暂的迷失,总是能回到他认为的大众认为的正确上来的。所以从来都不会担心振保会一蹶不振,只要他还有能力,便不会任性到底。

可悲又可怜。

没人知道振保的选择到底正不正确,自制的人从来都对自己残忍。就像变形记中的主人公格里高尔,身上背着重重的责任,一刻都不能停歇,仿佛自己一倒下世界都会毁灭。成为甲虫的那段时间虽然无奈却也是轻松的吧,上帝收回了他承担着责任的能力,虽然是被迫,也是解脱。结果世界并没有倾塌,父母与妹妹都很好地活了下来,他们并没有因为失去格里高尔的庇佑而凄惨,反而父亲重新振作起来,由一个颓废的老人变得强壮坚强,妹妹不知不觉也成熟,焕发生机。没有人会没了谁不行,格里高尔是遗憾而又欣慰的吧,至少他最后得到了解脱。

而振保,他的能力一直都在,他的世界也还牢牢控制在手心,上帝没有把他变成甲壳虫,没有夺走他的能力,他的世界,因此,他注定背负着这个沉重的包袱到死,他有机会摆脱,但是他的责任心与面子让他无法放手,他无法摆脱,即使短暂地丢开也迟早会找回来。这是社会上大部分人的状态,并不说有多不好,只是偶尔会莫名觉得累,且惆怅。到底自己放弃了什么,值不值得,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不到生命的最后谁也不知道。当一个人回首往事的时候,不悔不恨不留有遗憾,这会是最好的结局。

可是没人能够做到。

如果他振保早知道他最后小心翼翼选择的,放弃了这么多最后换来的,却是和玫瑰与娇蕊一样放荡的女子,甚至连她们还不如,那他还会选择抛弃那两朵他至少还曾喜爱过的红玫瑰吗?或许吧,但是世上没有早知道,所以那两朵红玫瑰,注定会被他丢弃。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吗?”是啊,一步错,步步错;前面一步好不容易对了,后面怎么可以出错。即使在那个袖珍的世界里,他从来都不是主人。

没了他,他的袖珍世界只会并入其他世界,却从不会因他消失。

希望他至死都不要明白这一点。

或许在烟鹂出轨的那一瞬他意识到了,或许如果烟鹂承认了一切,将破罐索性摔得粉碎一点,振保也许便不会有机会再将破碎的世界重新黏补起来,粉饰太平,假装他还控制着一切。凤凰浴火重生,浴火虽然疼痛,却也能烧掉束缚。振保这把火才刚燃起一点,就被他痛呼着扑灭了,因此他再也不能看到世界另一个模样。

他只能怀揣着那个布满裂纹的袖珍世界踽踽独行。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但愿小说里的悲剧在现实中少一些,让快乐幸福的人多一些。我知道现实中的好男人好女人还是很多的。记起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一个网络里一个好男人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我在qq里扮成19岁的女孩去下棋,(那个qq只下棋不加友,也就不算欺骗别人。)下棋时qq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对我说:“别玩了,孩子!快好好学习吧!好好学习,长大找一个好工作多好啊。”说完那人就消失了。我听了下线了,只想听他一次,只为我知道这是一个好人。

昨天又买了张的第五本小说集,长篇小说《小团圆》是张的遗作。假期应该能读完的。张的文章文字美人物刻画得深刻,让人有一气想读完的感觉。

什么是爱情?爱情与婚姻是并存的吗?现代人也许早已不再对这样的问题抱有纠结之心了,在我看来,现代人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就像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样存在一定的问题。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有这样一段最为经典的语录:“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在我看就是一句话:对于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了的永远不会珍惜。其实这句话对所有人都通用。这也许就是什么初恋情人是一生中最令人怀念与惦记的。

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会认真的爱,然而他要的不仅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那圆满的结局;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有过红玫瑰和白玫瑰,但在彼此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里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花;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拥有你后,你就是他生命里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那该有多好啊!

事实上每个女人都渴望爱情,但并不是每一段爱情都会有好的结果。每个女人都渴望经历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但这样的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遇到。每个女人都希望成为公主,成为男人生命里的朱砂痣或者是“床前明月光”。然而,这一切一切的前提是我们要学会如何去爱自己,因为我们只有懂得如何自爱才有资格去爱别人。

现在我们动不动就把“累觉不爱”这类词挂在嘴里,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佟振保和王娇蕊、孟烟鹂一样,不懂得如何去爱自己和别人,不懂得如何去经营婚姻。有人曾说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荒唐!在对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巧合!在错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感伤!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心酸!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遗憾!他们不知道他们对于彼此来说是否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但我们可以从他们之间的结局看到的出他们并没有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彼此,然而令人觉得欣慰的是王娇蕊在离开佟振保后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了她生命里那个对的人。

其实爱情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并不是1+1=2。它不会因为你付出了许多而偏心于你,让你得到相对应的感情。这一切的前提是彼此相爱,如若那人不喜欢你,你再与他纠缠在一起的话,最后受到伤害最深的只会是自己。

若相爱请深爱,否则请放手。

白玫瑰红玫瑰读书心得600字篇五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但是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齐,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能够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我理想的生活,害了自我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我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我以前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取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期望爱的不一样,以前爱的,时光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我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我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先的那个她了。

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感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之后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此刻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但是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能够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白玫瑰红玫瑰读书心得600字篇六

什么是爱情?爱情与婚姻是并存的吗?现代人也许早已不再对这样的问题抱有纠结之心了,在我看来,现代人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就像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样存在一定的问题。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有这样一段最为经典的语录:“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在我看就是一句话:对于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的,得到了的永远不会珍惜。其实这句话对所有人都通用。这也许就是什么初恋情人是一生中最令人怀念与惦记的。

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会认真的爱,然而他要的不仅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那圆满的结局;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有过红玫瑰和白玫瑰,但在彼此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里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花;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拥有你后,你就是他生命里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那该有多好啊!

事实上每个女人都渴望爱情,但并不是每一段爱情都会有好的结果。每个女人都渴望经历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但这样的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遇到。每个女人都希望成为公主,成为男人生命里的朱砂痣或者是“床前明月光”。然而,这一切一切的前提是我们要学会如何去爱自己,因为我们只有懂得如何自爱才有资格去爱别人。

现在我们动不动就把“累觉不爱”这类词挂在嘴里,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佟振保和王娇蕊、孟烟鹂一样,不懂得如何去爱自己和别人,不懂得如何去经营婚姻。有人曾说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荒唐!在对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巧合!在错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感伤!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心酸!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遗憾!他们不知道他们对于彼此来说是否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但我们可以从他们之间的结局看到的出他们并没有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彼此,然而令人觉得欣慰的是王娇蕊在离开佟振保后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了她生命里那个对的人。

其实爱情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并不是1+1=2。它不会因为你付出了许多而偏心于你,让你得到相对应的感情。这一切的前提是彼此相爱,如若那人不喜欢你,你再与他纠缠在一起的话,最后受到伤害最深的只会是自己。

若相爱请深爱,否则请放手。

白玫瑰红玫瑰读书心得600字篇七

白月光和蚊子血的典故听闻许久,却从未真正好好看过这一篇。今日下午闲来无事,便耐着性子细细品读了一遍。

之所以说耐着性子,是很久没读过书的缘故。这几年北漂沪漂浮躁了不少,也愈发意识到这种情绪的不好,开始下意识地提醒自己一定要多读书。

言归正传,来聊聊这一篇《红玫瑰与白玫瑰》,聊聊振保这样一个虚伪,懦弱,自私,却也略带几分可怜的男人。

在英国留学时,振保自诩自己是个正经人,将正经女人与娼妓分得很清楚,对他自己在那晚上没有碰玫瑰的操行“充满了惊奇赞叹”,但在心里又暗暗懊悔。这种心理活动,如果比喻在女人身上,大抵就是“圣母婊”。如果振保真把玫瑰当个正经人,觉得“这种事做不得”,又如何会深深懊悔。懊悔,暴露出一种“不睡白不睡”的心态,虚伪的形象几乎跃然纸上了。

在与娇蕊这一段,刚开始看时我以为,可怜的是振保,他着迷她毫无拘束的衣着打扮,喜欢她举手投足之间的那股韵味,将她“熟妇的外形,孩子的内心”视作珍宝。可她内心大概只把他当作一个过客,就像她随意放鸽子的那位小白脸一样,只是图了新鲜。没想到后来竟然发现,事实恰恰相反,是娇蕊爱上了振保。当她下决心写坦白信给丈夫时,一定是对振保带着期望的——而且是想要给他一份惊喜的那种期望,她一定以为,他会被她这样的行为所感动。而他的第一反应是“在喉咙里‘噁’地叫了一声,立即往外跑”——他要逃避。因为他承担不起世俗的成见,承担不起他预想中会面对的铺天盖地的唾骂和背弃。他从来没有设身处地去想过,如果真的和她在一起,娇蕊要背负的罪名,要承担的压力,会比他本人多上好几倍。她的天真热情令她勇敢地跨出了这一步,而他呢?丢下她,匆匆地逃开。他可能也爱她,但他更爱自己。这份自私令他无法保护她的孩子气,亦无法陪伴她今后可能会慢慢成熟的岁月。

振保和烟鹂结婚了,这段婚姻注定从一开始就不平等。他从心底嫌弃着烟骊,嫌弃她迟钝,嫌弃她嘴笨,嫌弃她不具备娇蕊身上的那份灵动,但他却要求她对他恪守妇道,一心一意服务好这个定期嫖娼的丈夫。当他发现烟骊竟然背着他和裁缝出轨时,他的愤慨依然是高高在上的心态——“下贱东西,大约她知道自己太不行,必须找个比她再下贱的。来安慰她自己。”他从未想过尊重过她,也从未用心了解过这个在他面前只知道低眉顺眼的女子,甚至觉得他们的女儿,都是“由虚空之中唤了出来”的多余之物。妻子的背叛对他来说反倒是件好事,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觉得自己毫无亏欠了。

振保与娇蕊在公车上重逢之时,虽然他一如往常地极好面子,“想把他的完满幸福的生活归纳在两句简单的话里”,然而却控制不住自己地哭起来。他没有想到,他离开她这样一场劫难,并没有打击到这个看似脆弱且不谙世事的女人,反而激励了她。她不再是一个只为爱情活着的女人了,她开始明白生活“除了男人总还得有点别的”。她的成长无疑击败了他。他本来以为全身而退的是他自己,没想到如今他竟然比她过得失败——其实他原本可以不失败,只要用心去爱烟骊就可以,可他没有这么选择。因为他拿不起也放不下,只能活在对过去的缅怀和假设之中。

这又是怎样的一个可怜之人。

白玫瑰红玫瑰读书心得600字篇八

记得上小学时,音乐课上老师教我们唱国际歌,“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要为真理而斗争!”每当歌声响起,我都会为其豪迈的旋律所震撼,眼前就会浮现出革命烈士戴着手铐和脚镣走向刑场,正气凌然的面对死亡,视死如归,高喊“共产主义万岁”的情景。在我幼小的心灵中,深深刻下了共产主义的烙印。虽然当时还不知道什么是共产主义,什么是共产党,但是我都会为其感动。

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是以工人阶级为阶级基础,以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为群众基础,我们党是由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进分子组成的先进组织。我们党是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先进理论武装起来的政党,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共产主义信念,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终身。

伟大旗帜,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进一步明确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这些都说明了我们党是一个先进的政党。同样,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都是我们党在中国发展的道路上把马列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们党不变的指导思想。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也充分说明了我们党的决策基本上都是正确的,我们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革命胜利果实,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的重要决策,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和谐、民主、法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现在我成为了一名农业技术干部,作为农业战线上的一员,更要用我们党先进的理论思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把党的奋斗目标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同时,作为新时期的共产党人,我要用一切先进的成果,包括理念、科学、技术、经验武装自己,靠学习提高素质;靠勤奋提高价值;靠创新后来居上。快乐工作,快乐生活,快乐学习,把自己的幸福快乐建立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用实际行动,为洛阳“六加一攻坚战”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白玫瑰红玫瑰读书心得600字篇九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但是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齐,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能够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但是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能够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初识张爱玲,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一向不忍读她的作品,因为她用浪漫的名称做幌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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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笔调阐释了她对男性的嘲讽。张爱玲关于男人心中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虽然有些老调,却如一柄锋利的手术刀,轻轻地划一下,便把创口挑破给你看。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男人听罢,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却是暗底击节,短短三句两言,便扎穿了自我心窝里那见不得光的隐晦念想。女人听毕之后,怅然若失的同时,也是会在心底默默盘算,到底自我是要做男人的蚊子血还是朱砂痣?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务必是时光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油然而生,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我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会铭刻于心、永难释怀。

是对感情太认真太执着的女人,这会打乱他们安静的生活和既定的方针,爱过你,却不能在一齐,他说他有太多的职责要背负,他还有很长的路要一个人去走,这是的理由也是最滥的借口,不负职责是的解释。可能他转过身的时候也会心痛过,只是因为少了一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能够认真的爱,他要的不仅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圆满的结局;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也有过白玫瑰和红玫瑰,但在彼此共同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却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该有多好。

这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期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期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取做一颗朱砂痣。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心的方向--《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有种透但是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不近人情的冷漠与苍凉。

小说中男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她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的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齐,但振保却辜负了她。白玫瑰有着传统女性的懦弱,她自我觉得很爱振保,并且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结果却是成了牺牲品。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资料,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感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一样类型的女人,这样不一样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取逃避。

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我的职责,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我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一样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向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样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我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能够到国外读书,能够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能够跟自我心中属意的人在一齐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就应的不是找到教会自我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我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白玫瑰红玫瑰读书心得600字篇十

昨天睡前随手翻书,翻到了张爱玲的小说,故又看了一遍红玫瑰与白玫瑰,结果又看到睡不着了。

很小时候就看过红玫瑰与白玫瑰,当时印象最深的就是两个女主角,象征红玫瑰的娇蕊和象征白玫瑰的烟鹂。小时候看总以为自己看懂了,觉得张爱玲无非是想写男人总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写女人开放的和保守的都没什么好下场,太开放,太执着于爱情了只能让男人骗得一段露水情缘,换不来天长地久,太保守了守住一纸婚姻,却锁不住心。

而事隔这么多年再看,我突然觉得这本书完全跟这两个女人无关,从头到尾只是振保的故事,只是讲了一个男人,也是一个人,在欲望与责任之间的挣扎,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无奈。

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这个一个关于生存的故事。

而我突然很理解振保,很同情振保,在很多时候,我自己也是一个苦苦挣扎的振保。

小说刚开始时张爱玲短短几句写清楚了振保的特性:一个从底层靠自己的努力与一点点机遇爬上来的年青人,真材实学,踏实肯干,对亲人对朋友有求必应,两肋插刀,即使受一些上层人的笑,却从不被人嫌。家庭看上去也挺完美,有大学学历的美丽妻子,可爱的女儿,并且赚足了女儿的学费。

听上去一个完美的励志故事,标准的从底层爬上中产的成功案例,还能要求什么呢?以他的卑微的出身,这算是他能做到最好的了吧,即使再重来一次也不大见得混得更好了吧。

可是,这并不代表着他就真的如外人料得这么满足。他内心里,正如娇蕊说他的一样,“你处处克扣你自己,其实你同我一样的是一个贪玩好吃的人”。

留过洋了,出了国了,谁不想自由解放呢,更何况像振保一样,前半辈子都努努力力的正当青年的男人。他也渴望自由自在,随心所欲,像被人宠坏的娇蕊一样的活着,所以他爱他的初恋玫瑰,爱娇蕊,实则是爱上那个梦想成为,但不能成为的自己。

可是,他跟她们到底还是不同的,做为男人,他还得注重自己的事业、名声,回报自己的老母,扶助一帮弟妹,人生中一步也差错不得,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每一次那个想放纵的声音一跳出来,便立即被他的理智强压了下去。

对于娇蕊有意无意的撩拨,他内心一直不断挣扎,不敢冒然进一步,又不得已一直为自己的欲望寻找一个合适的借口:

“振保一晚上翻来覆去的告诉自己这是不妨事的,娇蕊与玫瑰不同,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妇人,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可是,他不能不对自己负责。想到玫瑰就想到那天晚上,在野地的汽车里,他的举止多么光明磊落,他不能对不住当初的自己。”

即使跟娇蕊在一起的时候,他也享受不到爱情带来的快乐,反倒是处处透着自责,悲凉。他是一个最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心里装着满满的都是责任,都是名声,都是别人,而把内心那个自我都挤了出去。

而骂他懦弱的人,却忽略了他的身不由已。非得狂热的弄一次私奔,亲离众叛,最后到爱情变成了怨恨,连生存都成了问题才能让看客满意嘛?他太理性了,太知道这种举动的后果了,所以才选择了放弃。

最最出格的一次放纵,也不过是因为妻子与裁缝的出轨,让他想不通,“怎么能够同这样的一个人”,“我待她不错呀!我不爱她,可是我没有什么对不起她的地方。我待她不能算坏了。下贱东西,大约她知道自己太不行,必须找个比她再下贱的。来安慰她自己。可是我待她这么好,这么好——”

而做的也不过是找几个女人气一下妻子,摔几件东西,最后还是乖乖的回到了他“好人”的设定。

振保人生最伤心的,估计是即使如此的小心翼翼,步步为营,忍气吞声,还是得不到一个幸福的结局。想爱而不敢爱的人,她却孤掷一注,最后即使困难一点,倒也得了爱情。不爱却一直护着的妻子,看上去苍白乖巧,却也会敢给他戴个绿帽子。

怎么算还是算不过命运,只他一人,得了一张华皮,里面却是一件荒凉。

这是他的悲哀,也是跟他一样卑微出生的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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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玫瑰红玫瑰读书心得600字篇十一

也许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这一句并非原文,是我记忆印象,然保有原意。

读她的文章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一门艺术的发展过程,她都能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文字又如此的干净才气盎然,妙喻盖世,她那一句自评甚至是谦虚了。

阅读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上张爱玲写的这段话,这不仅是对爱情的一种诠释,更是对人生的一种剖析。《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开篇名句,时至今日还是那样一针见血。品完它,感慨万分,感叹人真的是永远不会知足的动物,爱情和理想就像鱼和熊掌,往往是不可兼得的,舍得舍得,我们要有舍,才有得,但有人永远认为也许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就是她的小说中我很喜欢的一部,冬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

小说的男主角佟振保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无论和那一个一起的时候,他都感觉另一个好。这正好印证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正是这种心态,使他的生活一直在拥有,但又一直在失去。这种患得患失感觉的缠绕足够让他折磨下半生。

对张爱玲我是彻底佩服了,为什么她可以将人性的弱点通过一个中篇小说剖析得如此淋漓尽致?这就像将一个人的衣服剥光,把他赤裸裸地抛弃到荒野。即使经过几百万年的进化,接受了几十年文明教育的人类也只不过和野兽一样张牙舞爪着。不需要太久,人类本质的一面就会凸显而出。——说白了,人类也不过是披上衣服的野兽!我们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难怪西方谈起人类起源时有“原罪说”这种说法。

张爱玲的小说就是有这样的威力,它可以将人们一层一层的包衣扯开,将人们一张一张的面具撕破,将人还原成最本真的一个人!所以看张爱玲小说的时候我们会害怕,会战栗,因为我们看到一个最真实的自己,一直以来被形容为“文明”、“高级”、“先进”的我们;一直戴着“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端正”、“优秀个人”高帽的我们,突然窥视到镜中的自己是如此的青面獠牙、狰狞恐怖,那种高尚与卑贱的落差真的使人不能承受。

张爱玲的小说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一个清晰的你,清晰的我,清晰的他,尽管镜子里的你我他都不是那么的完美。

我们不可以斩断人类的许多劣根,但我们可以使我们理智,用我们的理性去战胜我们的。

对于里面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以及对男性阴暗心理的精辟阐述都是很认同的,但是里面给我留下最深印象以及让我停下来思考的人是里面的男主人翁——振保。

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好男人。责任感强,上进,孝顺,懂女人,乐于帮助人,理性,长相尚好。一句话一个值得嫁的潜力股好男人。

从文章的开始他就遇到各种不同的女人,以及对遇到的女人的各种内心活动,从中可以看出他就是一个非常理性,用各种道德和人们所说的你应该怎样怎样的条条框框来约束自己的一个人,从头到尾都有两个小人在拉扯着,偶尔白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偶尔黑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反复。生活就这样继续着。

一切都很平静,因为一切都是在自己的掌握之中的,这样的生活一直到在公车上遇到娇蕊开始而结束。?心中的红玫瑰虽敌不过时间起码是鲜活的,用着心在向前走着。

可是他拥有了别人眼中的完满的生活。事业,贤淑的妻子,女儿,朋友。可是真正的振保想要什么咧,他突然觉得这一切都不真实,都不是真正的自己想要的。开始用各种行为来反抗着这些。

可是生活要继续,于是有一天他决定从明天起继续做一个好人。于是我就突然悲哀了。

可是也觉得这是必然,理想的人是不会毁掉他经营了半辈子的事业和家庭的,因为这些其他人都还艳羡着咧。

我们又何尝没有振保的影子咧。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娇蕊是火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净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彩,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若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平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白玫瑰红玫瑰读书心得600字篇十二

刚开始接触《白夜行》还小不能理解其中的含义只是单纯的觉得他很精彩,当老师要我们写读后感时我想到了这本书,这本充满神秘的气息让人欲罢不能的书。我第一时间想到了他,仿佛有生命似的。

我接触他时才初中当时被他紧凑的剧情深深吸引,当现在再回头再去细品时我看到了更加多深层的东西。我仿佛看到了作者的化身偏执的想要以一个人的力量去挑战整个世界,面对既定的命运靠着自己的努力拼命的去改变这令人绝望的局面,而最后居然真的成功了小男孩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细想他为了保护自己所爱的人而付出了生命似乎是值得的...

“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这个象征故事内核的绝望念想,有如一个美丽的幌子,随着无数凌乱、压抑、悲凉的故事片段像纪录片一样一一还原:没有痴痴相思,没有海枯石烂,只剩下一个冰冷绝望的诡计,最后一丝温情也被完全抛弃,万千读者在一曲救赎罪恶的凄苦爱情中悲切动容。

在故事中男女主角为了最后的那遥不可及的梦想不断地撒慌、犯罪最后虽然达到了目的而男主角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也和最初的梦想相差甚远。

对于这本书所叙述的故事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而我也有自己的一番独特的见解当我经历过彷徨后这种感觉尤为深切想要要自己握住命运的喉咙,每每被一些琐事压得喘不过气时这种感觉更是强烈恨自己无法把握命运很向往书中男主角的反抗态度一种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感觉真的很棒。

当我因为读后感而再次去细读时发现这也是对当今社会的一些丑恶现象的一种控诉,没有了家庭的温暖见证过残酷的现实后两个孩子为了保护自己一一的出掉了身边的亲人和朋友按理说这是不可饶恕的罪行但细想又同情起他们起来,为什么这种事会降临到两个孩子身上让他们小小年纪背负这些事情?一句“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这是真正经历过绝望的人才能说出来的话,为什么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让人深思。

小说中一切的开始是亮司的父亲买了雪慧的身体,这是最开始。一步错步步错当有人接近了真相就被杀死(主要目的还是保护好雪穗),而此时“想牵着手散步”这一梦想也慢慢扭曲,即使牺牲了这么多人的生命这一最初最简单的目的还是没能实现,这一梦想重来没有变过变得只是雪穗野心,而桐元为了保护自己爱的人不得不慢慢的也走向了毁灭,就算这一梦想原本是很容易实现的。

然而小说的目的不仅是讲述犯罪,还讲述了一个少年的面对想改变这一绝望的现状、良心的拷问的改变他们的处境从始至终都是黑暗的没有一丝光明,从来都是绝望的这造就了表面冷血的桐元。但如果你细细的品尝这本书,你会发现这个少年一直在痛苦的挣扎他的身上一直都有善良的余晖,他曾不忍牵连自己的朋友而舍弃自己的住所,他一直有机会离开这是非之地可是他为了保护心爱的雪穗他选择留下背上所有的痛与伤为了让雪穗活在光明自己一直在黑暗中苟且,随着雪穗野心的变大对他的感觉也许日渐消去他肯定感觉得到可是他仍然为了诺言和爱留在他身旁甘愿成为他的影子武士看着自己所爱的人幸福哪怕自己蜷缩在潮湿阴冷的角落也可以笑的出声,他的梦想从来没变过。不是“牵着手一起散步”而是希望他爱的人能够幸福,他用了生命去实现它而他确实是成功了,只不过等他实现了这一诺言时“他的雪穗”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多么浪漫的男人啊一个诺言从少年践行了许多年直到他的死去才随着他的死亡而流逝。

这本小说给我的震撼不言而喻,好书都需要细细去品尝这本书不论你是什么阶级的人都可以从中得到经验、教训、反思,在我看来这是一本绝对值得推荐的好书。人们可以从中得到宁静,但愿我们都可以找到最初的愿望,找到心中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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