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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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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18篇)
2023-11-13 01:45:51    小编:赖翔飞

写总结可以帮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审视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在写总结时,要注重突出事物的主次,不要过于琐碎和冗长。下面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值得我们仔细研读和学习。

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职责制的规定》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促进全镇三个礼貌协调发展,现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要求,特制定本目标职责状:

1、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资料,与经济建设、精神礼貌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齐部署,一齐落实,一齐检查,一齐考核。

2、党政负责人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职责。

3、班子成员要定期分析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落实情景,做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有计划、有措施,年终有总结。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各项廉政法规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党纪和廉洁从政学习,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情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对违反下列规定的实行职责追究。

1、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搞资金体外循环和票据报销不按规定,搞变通处理的;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侵占团体利益的;

5、违反计生、土地、森林、堤坊等法律、法规现象的;

6、发展新党员、提拔到副股级以上干部未实行公示的;

7、对党员、干部犯有经济、道德问题隐瞒不报和协助查案执纪不力的;

8、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

9、对群众初信初访不够重视,出现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的;

10、非正常因素、失职、渎职造成团体财产损失的;

凡存在上述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第四章职责追究的有关条款实行追究,追究界限为:属于领导班子作为错误决定的追究领导班子的团体职责;属于主要领导人职责的追究领导人职责,属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的追究其他领导成员职责。

责任人:

日期:

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纪委的工作部署,保证和促进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7年工作规划》,在明确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责任的基础上,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特与各股室、站、所、队负责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分解

1、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下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各股室、站、所、队负责人对本科室及下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示、规定,结合科、室、站、队的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以权力观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并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专题教育活动。

3、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自查自纠。

1

无工程质量隐患,无弄虚作假、瞒报或多报工程量和工程单价,无违背施工技术规范,随意降低、变更工程质量等问题。

5、重视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查纠管理范围内存在的“四风”、“吃拿卡要”、“庸懒散慢浮贪”等方面突出问题。强化窗口管理,规范办事程序,缩短办结时限,方便群众办事。

6、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行党务公开,建立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档案,切实提高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禁借工作之便向基层或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或以权谋私。

7、执行单位财务制度,强化单位收支管理和监督,不私设小金库。

8、 认真解决社会关切的热点焦点问题,巩固和扩大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9、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责任考核

1、局党组对局机关各科、室、站、队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组织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选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相结合起来,实行一票否决制。

3、违反本责任内容的,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局党组分管领导(签名):

各科、室、站、队负责人(签名): 2015年 月 日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据《 委员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度》、《 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受约人对分管的基层单位主管(副主管)及党小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内容: 1.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2.落实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约、考核、追责、约谈、报告等制度。 3.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责任,推进大监督格局工作规划和推进计划各项任务的落实。 4.落实组织纪律建设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5.落实作风建设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领导责任,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教育实效。

二)基层单位主管(副主管)及党小组责任内容: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 2.认真落实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对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全体党员党风廉政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团公司党组二十条要求及公司党委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人员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制度,规范公务消费行为。 5.积极组织和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至少安排一次以反腐倡廉为内容的党课。 6.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业务管辖范围内单位及人员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进行查处。 7.收到信访举报不私自处理,及时交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登记。 8. 廉洁从业风险岗位人员有效受控,执行风险岗位人员轮岗换岗制度。 9.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项向纪委报告制度,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10.认真填报《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员工对受约人廉洁自律的评价满意率不低于90%。

三、考核与责任追究

受约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与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有效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发约人:

2015年 月 日 受约人: 2015年 月 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生产经营工作顺利开展,特签订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xx 年度

二、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及其成员

三、责任范围:本部门

四、责任内容

(一)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局以及各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范围、责任内容、岗位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二)部门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部门其他成员要根据岗位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的通知》要求,以及各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在业务接待、车辆使用方面严格遵守本局(分公司)的有关规定。

文秘热线--资深的文秘专业网 (四)带头遵守国家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

定、行业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和地方党委(政府)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1、遵守《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之规定。

2、遵守上级局有关整顿规范工作的相关规定。

3、遵守省局《关于严格规范招标工作的十条纪律》之

规定。

4、遵守中共xx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治理党员干部职工违规及社会滥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的通知》之规定。

5、遵守中共xx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打牌赌博的通知》之规定。

(五)认真贯彻落实县局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工作规划的工作要求和上级局xx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把任务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及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重点考核:

1、全面落实县局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

作规划工作要求中明确的xx年度工作任务,任务落实率

100%。

2、全面完成县局党组xx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中全部内容,完成率100%。

3、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确保“明示承诺”岗位覆盖率100%。

4、严格规范开展“两项工作”,按照“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操作、确保监管到位、打造阳光烟草”,确保部门整顿工作省、市两级考核达标。

五、责任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与中层干部考核、部门目标考核、部门绩效考核等结合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部门负责人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部门中发生负直接责任的重大经济案件或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年度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六、责任追究

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行问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局党风廉政建设职能部门和责任部门各存一份。责任人签字后生效,因责任人变动,由接替工作的负责人继续履行职责。

中共xxxxx党组 办公室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扎实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现结合我局实际,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规定、制度,认真落实国土局党委和局总支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积极教育引导本部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树立单位良好社会形象。自觉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宣贯《廉政准则》和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保持每月开展教育学习一次,全年开展教育学习不少于12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廉洁自律负责,确保本部门职工无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

二、责任范围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目标负责,带头廉洁自律,负责教育监督管理范围内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廉政有关条款和内容,对本部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内容

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

(二)模范遵守国家和单位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中的守法意识,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三)严格按照集团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禁止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发生,不准接受或索要服务对象的钱物、支付凭证和吃请。坚决遏止在工作事务中“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不准利用单位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

四、责任追究

对各部门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部门所属职工发生重大问题和案件的。依据国家《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总支书记签字:

部门责任人:

2015年7月16日

2

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明确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筹建处)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确保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及内容

(一)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筹建处)负责本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筹建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分公司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2、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实际,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并抓好落实。

3、年底向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1

2、认真组织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党员、干部学 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

3.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一般党员出席率达85%,干部出席率达95%,并有记录、签到。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十项规定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切实解决 “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4、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未发生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说了算的情况。

5、自觉拒收各类礼金、礼券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财 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2

门查处和曝光的情况发生。

7、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管理的通知》,严控招待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做到节俭办公。

(四)督促检查工作

1、针对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的实际,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2、加强对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对所属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能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未造成较大影响。

4、管好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下属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案件,职责范围内杜绝“小金库”。

(五)廉政制度建设工作

1、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工作

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从严落实集团公司粮油购销制度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源头治腐及纠风治乱工作,切实纠正损害集团公司、客户等利益的不正之风。

3、进行理想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树立集团公司良好的形象。

4、无以权谋私和利用工作之便 “吃、拿、卡、要”等行为。

二、考核与责任追究

1、本责任书的履行情况,由集团纪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先进集体、班组、个人评选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写出书面说明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经检查考核,完不成目标责任任务的,负责人必须自行引咎辞职。

三、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年初由集团党委与各责任部门(分公司、筹建处)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党委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各持一份。

2、责任书在没有重新签订以前,如有人事变动,新责任负责人必须接着履行相应责任。

秦稷集团公司党委 责任单位名称:

党委书记(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15年1月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2015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二、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为:

(一)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及时解决本单位本职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一些问题。

(二)将廉政建设纳入个人工作日程,制定个人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三)严格按规定推荐和选用干部,行使权力。

(四)积极监督局工作公开、财务公开及民主理财制度。

(五)不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索贿、受贿,不准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劵,

杜绝结婚丧事宜敛取财物。

(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禁止谋取私利。

(七)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贪污、挪用、侵占或变相侵占公款。

(八)勤俭节约,不准公款吃喝,严禁铺张浪费。

局党支部年终将对每一位党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按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评定,对较差个人进行教育整改。

三、责任追究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本局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是本局成员,本科室出现重大或恶性的事件的。

(三)是本局成员,本科室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而得不到治理的。

(四)领导子女、配偶利用领导职权获取非法利益,造成影响的。

(五)在人事调动、评先树优、干部任用上违反规定。

(六)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则,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责任制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构成集体违纪需要追究责任的,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于严重违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除对其中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追究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党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负责人(局长):

副局长:

合作区经合局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把“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到行动中。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公司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经营层副职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纪检负责人是第一监督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教育监管责任。加强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三)制度建设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

(四)“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五)检查报告责任。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情况。

(六)执纪问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开展纪律检查、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考核与追究

公司党委将严格按本责任书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考核与迫究。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

(三)未按公司党委、纪委要求认真及时完成专项工作;

现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疏于监督管理,出现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

(七)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工队、物资设备和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八)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十二)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形者。

公 司 党 委:(盖章) :

公司党委书记: 部门责任人:

部 门:(盖章)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一冶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保持政治定力,落实党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的要求,落实“两个责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以党风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为全面完成公司各项目标任务保驾护航。

二、责任内容

1、建立健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机构,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建设,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党政领导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年召开1—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3、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准则》等中央、省市、****公司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主题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引导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业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遵守和执行三重一大、八项规定、职务消费等各项规定和精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坚决反对“四风”。

4、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继续倡导八个方面的作风建设,用“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强化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七不准”、“八条禁令”、“八点要求”,****公司“八条禁令”等规定,做到令行禁止。注重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及党纪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党员干部受教育面达100%以上。

5、认真贯彻落实效能监察和工程招投标的管理规定,确保本单位《廉政合同》与

《工程分包合同》签订率达100%;围绕本单位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抓好立项和过程监督。严格执行公司“三集中”管理规定,对国有资产、材料采购、工程分包、财务管理、质量安全等进行监控。

6、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办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有信必查、有案必报,严格执纪执法。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95%以上。

7、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遇到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应主动向公司党委和主管领导汇报。

8、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三、责任追究事项

(一)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单位和领导班子,应当实施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责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和考核降级。

(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3、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事故的;

5、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规违纪知情且不管不报的;

6、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其他有关规定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做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四、责任考核

1、对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纳入年度考核之中进行。

2、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终评先,领导干部个人奖惩、提拔任用重要依据。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签定双方各执壹份,有效期为2015年度。

中共*********公司委员会 责任单位: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为了加强我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确保政令畅通,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根据二o一五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有关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主体

各院(校、所、站)长,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直接责任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机-密,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不相互猜疑和背后议论同事,自觉抵制各种谣言,自觉执行党委集体决议。

2、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的决定、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后,报卫生局党委审批。

3、严格贯彻执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及卫生局党委“十条禁令”。

4、不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索贿、受贿,不准接受礼品、土特产、礼金和有价证券,禁止借喜庆事宜敛取钱物。

5、严禁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亲属经商谋利。

6、严禁组织未经批准的各类外出考察、培训和招待活动。 7、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通讯费用和超编超标购买小汽车。

8、严格执行药品器械和基建招投标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有关物价政策和市场行业管理规定,确保政令畅通。

费娱乐活动。

10、严格坚持接待标准,规范招待费报销程序,宴请时要合理安排菜量,不准上高档烟酒和菜肴。

11、加强公车管理,不准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公车,不准在春节期间用公车外出旅游、探亲和访友,不准用公车操办婚事等。

12、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二)领导责任

1、按照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及时解决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负责抓好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检查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整改。

3、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进行有效治理,按上级部署和要求完成纠风专项治理任务,重视行风建设,行业风气明显好转。

4、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干部职工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

5、坚持惩防并举,致力于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实行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积极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政务、医务公开制度,监督措施到位。

一步树立卫生部门的良好形象。

7、积极推行院(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及民主理财制度,重大问题必须按程序操作。

三、责任考核

市卫生局年终将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按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评定,对较差单位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各单位于每年1月10前和6月10日前分两次向卫生局党委(审计监察科)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责任追究

违反责任内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如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因某种原因,责任人离任,将进行离任审计和离任廉政考核,经审计和考核,责任人有违纪违规行为,同样追究责任。同时,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状。

卫生局党委书记签字: 各医疗卫生单位责任人签字:

卫生局党委公章: 责任单位公章: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注:一式二份,一份交市卫生局党委,一份留存本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院长与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目标,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按照县法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组织全员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坚定人民法院的政治方向。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把严明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着力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带头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五、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坚决做到不干预、不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六、要积极抓好领导班子、全院干警的廉洁司法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努力形成扶正祛邪、崇尚清廉的浓厚氛围,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七、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积极推进审判管理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成对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保证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八、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发现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瞒案不报的,要严肃纪律,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九、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三个不直接分管”及其

他制度。对纵容、支持或指使本单位干警违法办案、违法收费、违法罚款、违反财务制度私设小金库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略影响的,要追究院长的领导责任。

十、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疏于管理,致使分管部门干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情节较轻的,分管领导要向院党组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受到追究的部门和干警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院长:

党组成员:

二0一五年三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保证公司各单位、公司本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公司党委与基层各单位、公司本部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 任 目 标

一、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本部各部门负责人,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基层班子成员、本部部门负责人包保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三、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追究率达到100%。

责 任 内 容

一、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公司本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贯彻落实上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分工。

(二)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企业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各环节,抓好反腐倡廉教育。

(三)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研究制定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源头治理。

(五)抓好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六)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基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对所包保及管辖范围人员进行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三)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五)对本单位、本部门员工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积极协助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办案。

责 任 追 究

对于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本部各部门负责人违反责任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一)对上级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示和部署,未

贯彻落实或贯彻落实、监督检查不力,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九不准”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

(十) 私设“小金库”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责任内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

总 经 理:

公司各单位、本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基层单位、本部部门名称:

党总支、支部书记:

经理、本部部门负责人:

年 日 月

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三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我村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现结合我村实际,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齐抓共管,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做到“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一)组织领导(15分)。

1、集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部门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

2、按照上级党委、xx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范围、并抓好落实。

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列如:组织全体党员观看警示记录片等。

2、认真组织本村党员、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警示教育不少于4次。

3.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一般党员出席率达85%以上,干部出席率达95%以上,并有记录、签到。

(三)村干部廉洁自律工作(30分)。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八项要求”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廉政领导小组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违反“四项纪律”等违纪情况,村干部作风良好。

3、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未发生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说了算的情况。

4、要本着勤俭节约、从俭办事原则,做到公务接待无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严格执行公开公示的财务制度。

(四)督促检查工作(20分)。

1、针对本村的实际,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2、对所属班子成员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能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未造成较大影响。

在抓好本村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工作的基础上,管好部门下属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发生违纪案件,职责范围内杜绝“小金库”。

1、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村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3、建立村干部廉政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等制度,完善和健全廉政工作台帐。

(六)加强作风建设工作(10分)。

1、加强村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作效率和效益的统一,推动村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加强源头治腐及纠风治乱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进行理想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一)党风廉政建设小组成员应在12月上旬以前,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写出廉政承诺书。

(二)目标责任考核实行百分制,95分以上为优秀,85—94分为良好,7584分为较差,70分以下为差。

(一)年终考核得分在75—84分的进行廉政谈话,扣该成员年薪总额10%。

(二)年终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进行诫勉谈话,扣该成员年薪总额20%。

(一)本责任书年初由集团党委与各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xx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各持一份。

(二)责任书在没有重新签订以前,如有人事变动,新责任负责人必须接着履行相应的责任。

责任人:

日期:

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四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扎实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现结合我局实际,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规定、制度,认真落实国土局党委和局总支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积极教育引导本部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树立单位良好社会形象。自觉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宣贯《廉政准则》和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保持每月开展教育学习一次,全年开展教育学习不少于12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廉洁自律负责,确保本部门职工无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目标负责,带头廉洁自律,负责教育监督管理范围内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廉政有关条款和内容,对本部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要求、按照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

(二)模范遵守国家和单位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中的守法意识,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三)严格按照集团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禁止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发生,不准接受或索要服务对象的钱物、支付凭证和吃请。坚决遏止在工作事务中“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不准利用单位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

对各部门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部门所属职工发生重大问题和案件的。依据国家《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责任人:

日期:

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五

为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增强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强化管理约束机制,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党工委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职责书。

1、深化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部门工作相结合,强化工作考评三项资料,抓好“分责、明责、定责、诺责、述责、评责、考责、督责、问责”九大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细化具体职责。支部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职责分解要结合实际,做到“四个有”,即有具体项目、有工作目标、有推进举措、有职责科室(人员),确保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得以有效落实。

3、完善惩防体系。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延伸,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深化制度执行评价工作内涵,强化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景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构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4、抓好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梦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的意识,营造廉政文化进机关的浓厚氛围。

5、推进制度建设。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把法律约束和制度规范结合起来,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6、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旅游。规范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7、促进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职责追究制度。年底,开发区将组织纪检、组织等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考核,考核分值纳入支部(总支)班子及成员综合考评体系之中。

本职责书一式2份,党工委、签订单位各执1份。

责任人:

日期:

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六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贵任制,进一步加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明确各党支部、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职责,确保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职责书。

(一)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各分公司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2、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贵任范围、职责资料,并抓好落实。

1、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2、认真组织本部门党员、于部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x次。

3、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一般党员出席率达x,干部出席率达x,并有记录、签到。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夹八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3、严格执行《中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集团公司健康科学发展。

4、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坚持重大问题团体研究决定,未发生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说了算的情景。

5、自觉拒收各类礼金、礼券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6、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杜绝公车私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和曝光的情景发生。

7、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管理的通知》,严控招待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做到节俭办公。

(四)督促检查工作。

1、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2、加强对本部门党员、于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对所属部门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能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未造成较大影呴。

4、管好本部门下属于部和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案件,职责范围内杜绝小金库。

1、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本部门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作作风的通知》,切实改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强化职责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作效率和效益的统一,推动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从严落实集团公司购销制度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源头治腐及纠风治乱工作,切实纠正损害集团公司、客户等利益的不正之风。

3、进行梦想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树立集团公司良好的形象。

4、无以权谋私和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

1、本职责书的履行情景,由集团纪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先进团体、班组、个人评选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必须写出书面说明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受到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职责的。

3、经检查考核,完不成目标职责任务的,负责人必须自行引咎辞职。

1、本职责书年初由集团党委与各职责部门主要负贵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党委和职责部门职责人各持一份。

2、职责书在没有重新签订以前,如有人事变动,新负责人须履行相应职责。

责任人:

日期:

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七

为贯彻落实2016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我院副处级干部,各科室科长、副科长、团总支书记。

二、主要内容

1、 落实学校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2、加强自身和本科室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政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4、对分管工作或本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我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5、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律检查工作、配合学校党委调查核实和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

7、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

8、严禁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工队、物资设备和

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9、严禁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

10、加强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保持民主渠道畅通,避免损害职工利益,群众意见较大,引发不良事件的发生。

11、对分管工作或本科室违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上报,不能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院党总支书记: 院长:

责任人:

2016年 月 日

一、责任目标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学校的日常工作,抓好落实,为全面推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科学发展而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责任范围

1、学校党支部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学校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责。

三、责任内容

1、“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以及学校有关清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严守教师培训纪律,遵守党性原则,自觉与上级党委、政府政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

3、全面落实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技术设备,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杜绝公款挥霍。

4、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廉洁自律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教职员工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严格禁止违反规定乱罚款和乱收费等现象。

5、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及时发现和处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本单位的违法违纪倾向性苗头,做到防微杜渐。6、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并且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坐出贡献。

四、责任考核

1、学校党支部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具体由学校政教室和党建办组织实施。

2、责任制考核对各科室年度考核、教师个人考核结合,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并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依据。

五、责任追究

1、工作人员违反责任内容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与口头批评,责令其作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经学校党支部讨论,給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凡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管理不力,导致案件发生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3、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凡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现象的,本单位不得评为各类综合先进。

六、责任期限

1、本责任书责任期限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签名:

责任人签名:

2015年 3 月 1日

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落实到行动中。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项目部党委是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项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其他管理层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教育监管责任。加强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三)制度建设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

(四)“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五)检查报告责任。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情况。

(六)执纪问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开展纪律检查、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考核与追究

项目部党委将严格按本责任书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考核与迫究。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对严重违纪的报纪委部门,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未按公司党委、纪委要求认真及时完成专项工作;

(五)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施工队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疏于监督管理,出现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

(六)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

工队、物资设备和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七)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八)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缺失,厂务公开、职代会等;

(九)对本单位违规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十一)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形者。

贵州大通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息黔高速公路xqlm-1合同段(盖章)

部门责任人:

日期:2016年 月 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2016年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相关纪律要求的各项规定。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和院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责任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情况和问题。

三、开展党风政风和廉洁从政教育,根据分管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和十二项规定,以及贵州省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进一步整治“四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政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2016年要在以下方面抓出成效

1、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四风”的相关规定,坚决刹住公款消费之风,坚决刹住庸、懒、散、奢之风,改进会风。

2、大力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工作取得新成效。 3、认真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 4、严格执行全省药品集中采购政策。

5、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医德医风、法制警示教育。二是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强对重点科室负责人及热点岗位的监督。四是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对不合理检查和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的案件。 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

八、奖励与惩处

1、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各项考 核目标,医院给予通报表彰。

2、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所 确定内容的,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规定》和 院纪委的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组织 处理。

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此责任书一式叁份,院办和目标责任双方各一份。

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 分管领导:

院 长: 责 任 人:

2016年1月 日 2016年1月 日

目 标 责 任 书 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 2016年1月

为加强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重庆建工集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七建公司实际,制定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主要内容

1、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及项目部、经理对项目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公司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大对下属职工的约束和管理,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2、加强各部门、分公司、项目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八严禁”、“十二不准”,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

3、落实廉洁从业规定。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项目部、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都必须做出廉洁从业承诺,公司党委将做好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廉洁从业规定和承诺的落实。

4、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公司各项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各项制度建设和各种权力运行过程;经营管理、施工生产的全运行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

5、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和项目承包合同,认真执行公司薪酬规定,不得擅自决定发放薪酬外的补贴和奖金。

6、不准用公款或到分包单位、劳务班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在分包结算、劳务班组使用及材料设备采购等其它交易活动中,损公肥私、暗中收受好处。

7、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要定期对项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及时上报公司党委和纪委,并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二、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的人员,将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关于企业管理人员重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直属领导的责任。

本责任书由公司第一责任人和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分别签名,一式两份,各存一份。从签订之日起执行。

中共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单位: 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

签订日期:

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八

1、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党政负责人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3、班子成员要定期分析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做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有计划、有措施,年终有总结。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各项廉政法规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党纪和廉洁从政学习,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对违反下列规定的实行责任追究。

1、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搞资金体外循环和票据报销不按规定,搞变通处理的;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侵占集体利益的;

5、违反计生、土地、森林、堤坊等法律、法规现象的;

6、发展新党员、提拔到副股级以上干部未实行公示的;

7、对党员、干部犯有经济、道德问题隐瞒不报和协助查案执纪不力的;

8、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

9、对群众初信初访不够重视,出现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的;

10、非正常因素、失职、渎职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

凡存在上述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第四章责任追究的有关条款实行追究,追究界限为:属于领导班子作为错误决定的追究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属于主要领导人责任的追究领导人责任,属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的追究其他领导成员责任。

责任人:

日期:

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九

本着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为全面落实系统两级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制定责任制如下:

1

重点抓好本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

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重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提出可行性意见。

3

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要亲自过问,亲自听取查处进展情况的汇报,帮助排除干扰和阻力。

4

对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交办的重大案件和收到的重要信访举报件,要亲自审阅,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

5

要坚持关口前移超前防范的原则,重点对基层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和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对上级下发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文件,要及时做出批示并加以落实。

7

在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时,与现行政策法规相悖的,容易发生不正之风的环节和方面,要提出明确的法律依据。注重落实“一把手”退出对财物工作的分管,加强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的管理,并严格手机费报销管理制度。

8

严格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进政务公开和一站式服务制度。

9

严格把好规划审批关,做到重大决策集体研究。

1

加强自身修养。强化本级班子及下属干部的思想素质,加强学习,防微杜渐,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

加强制度建设。要围绕分管单位重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承诺服务班子建设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按章办事。

3

坚持依法行政。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依法行政,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

4

重视信访工作。及时解决来信来访来电中所反映的有关问题。除加强自身建设外,也要确保分管单位的班子成员不出问题。

5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信必查,反映到哪级,哪级直接查办的原则。

6

抓好基层领导班子考核审计工作。要注重强化考核审计工作的力度。凡给单位造成损失或留下棘手问题的,除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处理外,在职务安排上要降职使用。

7

强化领导责任。对各单位一把手要经常敲警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要求各单位一把手经常查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状》的落实情况,不准等到出了问题再算总帐。

8

实行违诺追究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后,除追究本人的责任外,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9

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活动采取月调度季检查半年考核年末考评的办法抓好落实。

1

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并结合卫生部门实际,明确重点,分清责任,落实措施。

2

坚持抓好班子队伍建设,当好“班长”,起到领头雁和带头人的作用。

3

严格遵守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带头廉洁自律,从严要求自己,教育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

领导并带头参与党风廉政的检查考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卫生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定期听取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并及时加以指导。

5

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检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为重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6

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及时对重要案件和群众来信来访及上级领导批示的信访件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并按时上报。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党委书记签字:本人签字:

2013。

4

8

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按照市卫生局党委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各支部、委员及所有科室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职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经研究决定,签订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如下:

1、认真落实《xx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要点》,不断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构成反腐倡廉、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的发生。

2、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岗位职责,将职责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班子成员并组织实施,履行抓党风廉政职责制的工作职责。

3、加强以警示教育为主线的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提高廉洁从医意识。

4、深化医德医风建设,落实行风建设,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精心组织,层层推进,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问题,切实解决“四风”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作风建设水平。

5、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实现廉政风险防控100%全覆盖。

6、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遏制各类形式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一级抓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职责制管理之中。年终按照卫生局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对各支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人:

日期:

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十一

今年以来,市住建局党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面对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强担当当好“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建设施工队。一年来,全市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民生住房保障大步迈进,群岛型美丽城镇加快建设,建设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局党委在扎实推进海上花园城市建设的实践考验中不断提升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为各项中心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重部署抓落实,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抓直管机制。

一是抓好责任分解。研究制定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印发《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下属单位(处室)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是抓实压力传导。全年在局党委会议中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x次,班子成员对分管干部开展日常廉政约谈xx人次,对下属x家单位开展党风廉政专项督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抓细考核问效。听取班子成员上年度“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面对面评议,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履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对局属单位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标准,强化结果运用。认真对照“两个责任”在线管理平台的项目申报要求,逐项抓好落实。

(二)重纪律讲规矩,确保“两个维护”见诸行动。

为局系统党员干部作党风廉政专题讲座,把廉政教育作为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坚定局系统党员干部党性原则和政治立场。

按下复工复产“快进键”,开展一线督查、现场服务等手段,竭力帮助企业“渡难关”。实施“争先创优”行动,成立建筑业和房地产工作专班,全力推动两大产业稳中求进。

全力推进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十大攻坚行动。针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心城区重点区块改造、美丽城镇和美丽村庄建设、城市道路建设与提升、城市景观亮化建设、城市公园绿化绿道建设、城市污水环卫排涝设施建设等共计xx类xx个项目,制定月度计划,坚持挂图作战。局领导亲自带班走访xx、xx、xx等地督促项目建设进度,针对xx等部分进度缓慢项目下发督办函x次,全面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20xx年已完成投资xx亿元,确保海上花园城市建设攻坚行动任务圆满完成。

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居民小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狠抓小区破损基础设施整改,全年出动人员xx人次对全市中心城区xx个小区开展排查督查,累计发现问题xx个问题。联合两区两委专项组对xx个物管小区进行两次全面检查考评,xx幢散居老旧小区房屋纳入物业管理。加强与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组织部联系,调动各方力量定期在小区开展志愿服务,全市xx个重点小区共安排驻点人员xx个,顺利完成省测、国测迎检工作。扎实做好建筑工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共督查在建工地xx个次,提出整改意见xx条,签发抄告单xx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xx份,限期整改通知书xx份,对xx个文明施工管控不力的项目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x个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计入不良信息,对x个工地污水直排河道的案件移交市城管局。通过检查和通报批评的形式,使施工单位自发的落实自身的创建责任和工地的管理责任,形成建筑工地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重监督强管理,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一是从严纠治四风。对局系统公共资源内私人会所等高档经营场所开展排查。对在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和借贷问题开展自查。认真做好退休干部违规兼职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常态化做好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共主动上交礼品x件,按规定做好相关处置工作。针对个别干部工作作风推诿的问题,召开干部大会批评帮助、教育警示。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并对局机关及部分下属单位进行效能抽查,对住建办事窗口“最多跑一次”改革情况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廉政短信提醒、全市典型问题通报学习、实地走访检察等方式,抓好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正风肃纪工作。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局内控制度建设,对市房管中心、市建管中心、xx建设技校等x家单位开展财务内审,进一步查错纠偏、完善制度、防范风险、保障经费安全运行。结合机关各处室职能,整合力量重新修订完善局机关管理制度xx条。举办“住建杯”机关制度知识竞赛,强化制度的学习掌握和执行。以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对象,全面开展局系统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共查找风险点xx个,制定防控举措xx条,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严格干部管理。健全xx名实职科级干部廉政档案,要求科级干部如实填报个人重要事项等情况。征求纪检部门新提任干部党风廉政意见xx人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问题“一票否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上岗。主动问责查处x名干部工作失职问题。对局属各单位xx名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加强教育提醒,确保日常管理监督抓之有形、抓之有效。

(四)重民生求实效,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一是争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跑者。在20xx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我局继续创新深化改革,积极推进施工图自审备案制、竣工图电子化管理改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等工作,从源头上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二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扫黑除恶“治本年”深挖整治、长效常治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部署,强化行业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住建公安工作机制,共梳理出台xx项长效管理制度。政法部门反馈的问题建议整改率达到xx%,没发生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泄密案件以及扫黑除恶工作问责事件,形成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和预防了黑恶势力滋生。

三是深入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的“住房安全有保障”,全面开展20xx年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共完成危房改造xx户。出台《xx市农村危房改造治理长效机制》,持续解决农村危房问题,市级补助资金由xx元/户提升至xx元/户。深入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每一户的改造情况进行实地排摸、严格把控,做到了业务部门全数排查、纪检部门全程跟进,确保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四是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制定《xx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与信息管理办法》,避免法规制度设计不完善、不合理带来的廉政风险。运用好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有xx家市内外在舟建筑业企业申请通过成为系统用户,累计采集信用信息xx条。20xx年开展建筑业施工企业月度信用评价xx次,对xx家被县级及以上各部门通报批评的企业进行扣分,对xx家获得相关奖项和荣誉的企业进行加分。

(五)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局党委十分重视和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经常性交流通报有关情况。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列席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等,在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时,重视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建议。在局系统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中,注重共同参与、分工有序、密切协作,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党委。

书记。

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管党治党的书记,领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用实际行动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

加强党纪党规和廉政警示教育。

二是干在实处,带头强压力、谋作为。既当好工作部署的领导者,又当好具体任务的执行者、推动者。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抓好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十大攻坚行动、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城镇建设、石化工程安全监管服务等工作,尤其在今年的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三服务”活动、居民小区和建筑工地环境专项整治、创城攻坚等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带领全局上下既抓重点工作攻坚克难,又抓党的建设毫不松劲,做到双结合、双促进,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以上率下,带头净身心、践言行。做为单位“一把手”,当好知纪守纪的表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廉洁纪律各项要求,带头正风气、树导向,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助推住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

(二)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纪律家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党委对上级巡视、巡察和各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情况。

本年度未对市住建局开展巡视、巡察。今年x月,市纪委抽调各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成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我局开展政治监督检查,总体反馈较好,未发现存在明显的不足和问题。

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十二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院长与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资料如下:。

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职责。

二、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团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目标,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按照县法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组织全员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坚定人民法院的政治方向。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把严明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着力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四、要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时刻做到自省、自律、自重,带头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五、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要求干警做到的,自我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我坚决不做。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坚决做到不干预、可是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六、要进取抓好领导班子、全院干警的廉洁司法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努力构成扶正祛邪、崇尚清廉的浓厚氛围,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七、进取探索、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进取推进审判管理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成对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保证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八、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发现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瞒案不报的,要严肃纪律,并追究相关领导职责。

九、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三个不直接分管”及其他制度。对纵容、支持或指使本单位干警违法办案、违法收费、违法罚款、违反财务制度私设小金库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略影响的,要追究院长的领导职责。

十、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疏于管理,致使分管部门干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情节较轻的,分管领导要向院党组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受到追究的部门和干警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责任人:

日期:

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十三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职责,构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做好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制定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

(一)局党组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职责。局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各食药监所、科室(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职责。

(三)各食药监所负责人、科室(队)长对本食药监所、科室(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各食药监所、科室(队)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职责。

(四)局党组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职责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履行监督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景、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情景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资料。

(五)局党组成员及各食药监所负责人、科室(队)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职责:

1、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分管的各食药监所、科室(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各食药监所、分管科室(队)的工作汇报。

3、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礼貌执法,坚决禁止干部职工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理解群众监督。

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构成合力。对分管各食药监所、科室(队)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的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一)局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本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

建设职责制执行情景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各食药监所、科室(队)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

建设职责制执行情景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情景,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各食药监所、科室(队)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情景列入年度工作总结资料,并报局党组。

(四)局办公室按照局党组要求负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

建设职责制执行情景的监督、检查,协助党组开展对各食药监所、科室(队)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情景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对本单位或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对违纪苗头不及时批评纠正,以致屡屡发生违纪问题,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不但对违纪者本人作出严肃处理,并且要对分管领导及各食药监所、科室(队)负责人分别进行职责追究。职责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责任人:

日期:

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十四

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

贯彻落实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目标,与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二条

经常研究分析党风廉政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人、财、物等重大事项。

第五条 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第六条

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开好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涉及班子成员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告诫、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 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正职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 协助正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条

及时解决分管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和有关问题,并及时向党组汇报。

第三条

组织领导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本级领导班子提出奖惩建议,督促分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条

严格遵守廉政法规和制度,带头廉洁自律,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

第五条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定。

第六条 积极支持违法违纪行为案件的查处。

第七条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成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校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运行,切实搞好指导、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

工作部署。年初,根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的分解,经党组审定后,召开不同层次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分级公开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

调查研究。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分管的责任区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加强调研,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第四条

监督检查。坚持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讲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目标落实情况,有的放矢地抓好薄弱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检查制度》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第五条

严格考核。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告上级纪委。

第六条

奖惩兑现。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奖惩严明;对责任书结账进行督办,限期落实到位。

第七条

总结表彰。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同时,大力表彰先进科室和个人,为下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评议制度

第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议工作在上级领导下进行。

第二条

评议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根据市纪委的要求负责组织安排。评议工作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第三条

考评之前先进行自查自评。领导班子的党员干部要填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评自查表》,领导班子要写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四条

综合审定评议结果,确定考评等次。根据得分多少,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议审定。综合审定评议结果,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

根据、市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规定》的要求,确定考评等次,为奖惩兑现提供依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

第一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人报告制度。按照党组分工,党组成员分管的科室或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同志即为责任区域的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对本责任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工作。

第二条

凡涉及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责任人有责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报告,对涉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构成违法的,应向党组或上级写出书面报告。

第三条

责任人对责任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如实报告。对隐瞒不报、报而不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报告后,应根据领导批示,认真做好调查核实。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的具体工作。

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第一条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负责同级和下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工作。

第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内外监督紧密结合,上下联动,整体协调配合的监督检查格局。

第三条

党组织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建的一项主要工作,注重抓好责任制监督与党组织生活会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

认真推行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做到财权、事财、用人权公开透明,强化

和健全单位内部民主监督约束机制。

第五条

注重运用多种形式,强化社会监督。如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 及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监察局推行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检查制度

第一条

按照中纪委要求,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视检查制度。党组直接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巡视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

纪检组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巡视组或检查员,对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

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情况,解决突出问题。

第四条

巡视检查工作要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到年初有布置、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初评、全年有总结。

第五条

检查情况要及时公开通报。各科室根据通报情况,举一反三,认真分析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 巡视检查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终总结考评相结合,并向上级写出专题报告。

党组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效指导机关各科室党组织工作,增强党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特制定党组议事规则。

(一)议事形式

1、党组会。党组会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主要形式,原则上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由党组书记临时决定召开。

2、党组扩大会议。党组扩大会是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由党组指定有关党员、负责人所列席的党组会议。

(二)议事范围

1、讨论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指示、决定的实施办法;

2、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

3、讨论全年工作指导思想和方案、重大的改革措施、重要的业务工作;

4、研究对党组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和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

6、讨论通过以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

7、应由党组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程序

1、拟定议题。议题一般由党组书记根据上级的指示、规章制度、党组成员提议和实际需要拟定。

2、议事准备。除特殊情况外,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应将议题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料提前指定专人进行准备,并将议事时间和有关内容提前一至两天安排办公室通知党组成员和有关列席人员。

3、议事实施。议事由党组书记组织实施,书记不在时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组织实施。在讨论中,党组成员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善于合作、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意见,既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又不可议而不决。党组成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反映,但必须执行党组决定。决议的形成必须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除议定任用干部、机构设置等重大问题党组成员应基本到齐才能议定外,一般议事参加党组成员只要超过半数即可,未到会者由办公室主任会后将党组会议记录及时传阅。任用干部不得临时动议,也不得用其他任何方式代替会议集体讨论。

(四)议事纪律

1、党组形成的决议、决定未到公布时限,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

2、党组未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讨论的过程、议项,任何人不得对外泄露。

3、党组议事专用记录本,专人记录,专人保管。

4、对党组议事失密应追究其泄密者责任,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通报,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提请上级党委给予党纪处分。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第一条

为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促进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评议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同步进行。

第三条

属于被评议对象的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安排,积极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第四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是否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否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是否认真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加强党性锻炼。

(四)是否依照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是否履行监督职责,对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是否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七)是否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法执纪部门履行职责。

(八)领导干部本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是否率先垂范,遵纪守法,有无违反纪律的问题。

第五条

民主评议时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以党小组为单位讨论,开展以《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小组收集讨论意见,以支部为单位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第六条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领导干部自我评价,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

第七条

民主评议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领导班子成员除了参加党小组评议外,还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坚持原则,以理服人。并采取适当度听取非党群众意见。

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初步评议意见,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上级党委、纪委。

第九条 评议意见经上级党委、纪委审议后,领导小组适时将评议意见以一定方式进行通报。

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目标责任制度

第一条 根据、市政府关于实行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目标责任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责任区的划分主要是指按党委分工,班子成员所分管的科(室),即为该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

第三条

状,解决问题,切实抓紧抓好。

第四条

责任区内的各科(室)负责人应对各分管的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党组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

第五条

责任区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被分管科室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

第六条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发现责任区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造成一定影响,或发生违纪案件,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还要追究责任区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 检查督促责任区内的科室,努力完成党组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顺利实施,维护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北京市、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及公司的管理规定。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提高综合防范能力,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目标管理,与经济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奖罚,促进公司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公司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公司职能部门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应承担责任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为两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两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责任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 党委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党委书记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党委副书记、委员根据分工,对分管的单位和部门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公司经理对本级行政领导班子及其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公司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行政副职领导成员(含三总师、三副总、经理助理)根据分工,对分管的单位和领导部门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 机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部门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 基层党支部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和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 基层行政正职对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业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行政副职领导人员(含三总师)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和业务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条 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职能部门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制订党风廉政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指标,提出党风廉政要求并组织实施。要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奖罚。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增强党员、职工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结合管理和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管辖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七)领导和组织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或协助查处违法违纪、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支持执法执纪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两级党政及公司机关职能部室正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根据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工作部署、要求和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专题会议,进行具体研究安排。

(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督促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支持执法执纪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认真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着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切实搞好教育,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本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执行谈话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六)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第十二条 两级党组织、行政及机关职能部室其他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协助党政正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级和本单位党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分管单位、部门得到落实。

(三)及时解决分管单位、部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分管单位、部门发生的不正之风,支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组织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参加分管单位、部门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解决其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搞好廉洁自律,教育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公司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机关部室领导人员、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正常情况下每年两次,必要时,可以组织专门考核。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改正并上报结果。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制度。

(一)各党支部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写出专题报告。报告内容要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两级党政领导应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报告中或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第十五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民主评议制度。

(一)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公司两级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二)对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民主评议,每年至少一次;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年度考核、干部考核、民主测评等结合进行。民主测评可采用座谈会、问卷等多种形式。

第十六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制度。

(一)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和专项检查,实地察看,听取党政正职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汇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应追究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规定办理。组织处理由人事部门负责,纪律处分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 领导人员违反本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和不查处,或对上级交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企业财产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辞职或免职。

由于管理混乱,致使国家、企业财产被大量贪污,造成重大损失的,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消党内职务处分。造成巨大损失的,加重处分。

(三)民主评议领导人员过程中,对群众意见较大,认可程度低,连续两次处末位的领导人员,应调离或免职。

(四)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查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六)违反企业规定私揽工程,高价采购材料、机械设备,私自高价向外分包工程收取好处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七)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留党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八)对企业重大投资不报告、不请示、擅自做主,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九)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十)对失于管理、措施不力、思想工作薄弱而引发的单位党员、群众无视党纪国法上访闹-事、搞封建迷信、参加邪教组织等,造成重大影响的基层领导班子应该解体。对授意、支持、参与、知情不报、不制止、不劝解的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情节轻微的,令其辞职或免职,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十一)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条至第十二条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节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一)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责任的人员。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此细则下发一个月内,制订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纪律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本知识

1、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依据是什么?

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2、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3、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是什么?

答: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5、加强"党委统一领导"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加强"党委统一领导"主要应注意下列问题: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总揽全局,统筹安排。要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与抓深化改革、经济建设统一起来,真正提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二是要坚持实行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到检查落实,"一把手"要一抓到底。

三是要突出重点,着重抓好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抓好对落实过程?quot;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的解决,抓好每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察。

四是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其他制度、规定的落实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重要制度和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法规制度的监督制约效能。

五是对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6、党风廉政建设为什么要"党政齐抓共管"?

答: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是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政权建设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最重要的是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是全党全国人民共同的政治任务。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掌权力的人基本上都是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转变的重要时期,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刻,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对我们党和国家来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的斗争?quot;面对如此重大的政治任务,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不仅应当而且必须把反腐败纳入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切实抓好。

7、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纪委怎样履行"组织协调"职责?

答: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要放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的格局中来把握。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一个重要方面体现在当好党委参谋。要通过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意见,为党委决策提供可靠的情况和依据。要根据反腐败的任务和要求,协助党委建立和健全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以及反腐败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为落实反腐败任务提供组织保证。要逐阶段研究分析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提出和部署反腐败的具体任务。要研究制定反腐败考核验收工作规划和标准,并且组织实施。要总结反腐败斗争成功经验,予以推广。还要宣传表彰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先进典型。

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另一重要方面体现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一是协调落实任务。根据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到各主管部门,或明确主抓单位、配合单位,以及各自的工作职责。二是协调办案。牵头组建办案协调小组,建立工作制度。纪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审计等主要执纪执法机关,定期通报交流情况;按程序移送交接有关案件;对党纪与法纪交叉的案件或其他特别重要的案件,实行协同办案,做到优势互补,共同攻坚,增强快速突破能力。三是解决困难。对责任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8、"部门各负其责"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什么作用?

答:实践表明,"部门各负其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具有重要的动员、组织和保证作用。

"部门各负其责",有利于充分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党和国家命运前途的大事,是全党全国的任务,绝不仅仅是哪个部门的任务,只有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所有部门和人员动员起来,在抓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才能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搞好。

统号召力强,对出现问题的原因清楚,归口管理,具体到位,他们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管理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抓,与深化改革一起搞,才能真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9、怎样才能做到"部门各负其责"?

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部门各负其责",主要指按分项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牵头部门的任务,把专项治理任务分解落实给在工作职能上与该项任务相关的部门,推动部门各负其责。还赋予各部门行使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职权,使责权统一起来。

10、"依靠群众的支持参与",对于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依靠群众是我们党最基本的工作方法,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曾指出?quot;我们党提出的各项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人民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党的全部历史已经证明,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我们反对腐败,同样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有了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才能对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我们提出的反腐败的种种措施,才能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并取得实际效果。 反腐倡廉是人民群众最强烈的愿望。因此,"依靠群众的支持参与",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消除腐败最有效的途径。

11、如何发动和支持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

答:首先,提倡"从我做起,绝不行贿"的.思想,这种思想一旦成为一种社会风尚而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腐败行为就失去了一部分生存的土壤,腐败势头就可望得到有效的遏制。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也能促进领导干部"从我做起,绝不受贿",并自觉管好亲戚朋友、身边的工作人员、分管的地区和单位,进而促进整个廉洁风气的形成,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层层监督,群防群制。首先,必须建立从中央到地方、从上级到下级、从部门到基层的群众性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工、青、妇、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使群众的监督形成有组织、有领导、有章法的相对独立的社会监督网络,避?quot;虚监"。其次,各级群众监督机构要有专门或特邀监督员,定期从群众中收集情况,及时向专门监督机关反馈信息;而专门监督机关也要定期向群众监督机构或新闻媒体通报有关情况,让人民群众心中有数,防止"弱监"。再次,各级专门监督机关要广泛设立举报箱,发动群众参与举报,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举报,以免"失监"。还有,各级专门监督机关对举报有功的群众要给予表彰,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人和事要从严查处,杜绝"禁监"。

提供机会,创造条件。要积极探索群众参与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党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以及党风联络员和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13、各级党委(党组)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是什么?

答: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委(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委(党组 )副书记、(成员)、委员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及其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答:各级政府(行政)领导班子对本级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政府(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对本级政府(行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政府(行政)副职领导干部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及其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5、各级党政正职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必须做到的"五个亲自"是什么?

答:"五个亲自"是:

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

亲自检查一至两个下属单位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对需要追究的要落实责任追究;

亲自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至少参加一个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

民主生活会。

在"五个亲自"中要突出解决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落实责任追究,这是主要领导工作到位的重要标志。

答:"三个抓好"是:

一是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

17、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牵头单位要做到的"三个必须"是什么? 答:各牵头单位要做到"三个必须"是:

必须与各协作单位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责任追究问题。

18、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协办单位要切实做到的"两个确保"是什么?

答:各协作单位要服从牵头单位的协调指导并积极主动配合工作,切实做到"两个确保":

一要明确协办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责任主体工作到位;

二是要结合自己的管辖范围、业务特点,确保协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19、党政"一把手"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方面容易产生什么问题?如何纠正?

答:从当前情况看,党政"一把手"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方面存在下列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不重视,注重抓经济发展,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职责不明确,有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应承担的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三是缺乏检查监督,部分单位对"一把手"的权利,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为解决上述问题,必须采取以下三条措施:

首先是严格教育,确立第一责任的意识。为统一和深化这种认识,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组织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和主要负责人参加,听取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和部署,联系实际,分析负责和分管的地区、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现状,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要使各级"一把手"明白,哪个地区、哪个系统、哪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甚至严重问题,是与哪个地区、哪个系统、哪个单位"一把手"没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

其次是严格管理,建立和完善正职直接负责的五项工作责任:一是不断完善责任制的责任。根据上级要求及年度工作安排,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修订责任制,并依据班子成员的分工确定工作重点。二是履行对大要案领导承包的责任。凡是涉及下一级正职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必须由上一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批阅,对构成大要案的案件,党政主要领导要及时组织力量研究案情,调查核实,排障解难。三是履行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责任。进行上岗前谈话,郑重地提醒新任基层党政正职走向主要领导岗位要坚?quot;两手抓",担负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任。四是履行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监督员意见的责任。党政正职,要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的汇报,支持他们大胆工作。五是履行落实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责任。

第三是严格监督,树立"第一责任人"的良好形象。领导班子应坚持从自身做起,不以权谋私,不违反政策纪律,不搞题词,不坐超标车等。

20、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怎样严格考评,加强检查?

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严格考核测评,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已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监督检查工作要注重实效,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对在责任制贯彻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利于这些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具体要明确 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和做法:

一是考核内容。各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责任目标完成的情况;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党风党纪教育的落实情况;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二是考核办法。即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三是考核记录。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要把考核的结果归入领导干部的廉政卷宗,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经考核,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责任考核未达标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先进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得评优、评先和提拔任用。

2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什么要从领导做起,带头执行? 答:江泽民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至关重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规定的各种责任,是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担负的重大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只有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才能把广大党员干部动员起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答:首先,加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宣传教育工作,能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重要工作,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在其任职的岗位上,不仅肩负着抓好经济建设、业务工作的任务,同时也肩负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责任。

其次,通过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熟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确保各自责任范围内不发生或少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再次,只有加强宣传和教育的力度,才能为责任制施行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才能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3、北京市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巡视检查的内容是什么?

答:考核、检查的内容有五条:一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情况;二是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任务完成的情况;三是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的情况和贯彻执行情况;四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五是其他需要考核及巡视检查的情况。

答:应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答:调整该领导干部的职务。

答:包括诫免谈话、行政告诫和通报批评三种形式。

27、中纪委四次会议提出的责任追究的四个重点是什么?

答:责任追究的四个重点:

一是本地区、本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是本地区、本部门发生重大事故和恶劣事件的:

三是本地区、本部门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 四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28、中纪委五次会议提出的责任追究还要认真执行哪两项规定?

答:第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没有履行职责,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至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第二,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29、北京高校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的原则是什么?

答:实施责任追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30、北京高校领导班子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追究?

答:高校党政领导班子违反《责任制》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对于违反《责任制》情节严重,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除对其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追究外,还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

31、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中有哪些情节,可以从轻、减轻处分或免予处理?

答: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处分或者免予处理:

(一)发生问题后能主动如实向组织检查、改正错误的;

(二)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挽回影响的;

(三)针对存在问题能够认真总结,吸取教训,积极进行整改,效果明显的。

32、北京高校党政正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是什么?

答: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学校的整体建设和发展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情况。

2、党委书记执行责任制和检查监督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责任到位、配套制度落实和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3、亲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情况。

4、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廉洁勤政,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表率的情况。

33、实施责任追究的方式有哪几种?

答:实施责任追究的方式分为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34、实施责任追究中有哪些情节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答: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干扰案件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三)因未尽职责,致使责任范围内多次发生重大案件或严重问题的。

35、为什么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答: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是要抓落实,而抓落实的关键则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否则,责任制规定的再好也只是一纸空文。落实责任制,要重点追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不能容忍那种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的现象。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错误决定的,就要追究领导班子的责任;属于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人的责任的,则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要追究他们的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警觉和震动,才能增强其责任意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能真正贯彻落实。

(本问答摘自中共北京教育工委、教委纪检监察室所编

《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500题》)

北票发电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保证我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根据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生产、经营、多经、基建以及精神文明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实施细则所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全厂各级领导班子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追究相应责任的制度。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五条、厂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对我厂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厂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厂属各单位党支部、行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厂属各单位的党政正职、各职能部门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厂属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各职能部门的副职,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厂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厂属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2、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通过教育、法制、监督、改革等措施和途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贯彻落实上级颁布的各项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5、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6、严格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依法支持配合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支持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

执纪部门开展工作,保证其履行职责。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八条、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第九条、考核工作由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结果记入干部档案和廉政档案,做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改正,并上报结果。考核工作采取单位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应每年度至少考核一次。

第十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厂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各党支部在每年年底将本单位贯彻执行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写出书面专题报告,报厂党委和纪委。

第十二条、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风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向党政领导班子报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施责任追究。

1、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未认真履行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

第十六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对其领导班子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评定为“不合格”的,调整其领导班子。

第十七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该单位的评先资格和已经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十八条、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按以下规定执行: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对其免职。

3、违反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公司的有

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拨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收、审计、统计法规以及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和北票发电厂规章制度,弄虚作假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5、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案件查处,或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6、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责成该单位党政一把手辞职或对其免职,对分管该项工作的党政副职、纪委书记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降级使用。

8、对应受到责任追究的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十五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促进各项工作在农村的顺利进展,特签定本责任书。

1、认真落实“两公开三监督”督察活动的开展,按照“五个好”的目标,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能够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党内生活坚持经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党员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党员大会召开每月不少于1次,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进行一次“十好”党员评选,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活动。

3、经常保持有1—2名村级后备干部,有计划的安排他们参加学习培训,给他们压担子进行培养锻炼。

4、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和落实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严格执行“四民主一公开”制度。

5、村委会、妇代会、团支部、民兵连等村级组织健全,能较好的发挥作用。

6、在服务莱钢、招商引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涉及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和其他建设时,能积极主动的做好工作。

7、落实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落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落实党支部、党员公开承诺制度,抓好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完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及方法,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

8、有计划的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及时向群众传达党的方针、政策,搞好对村民的教育,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

9、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每年至少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坚持发展党员“二十字”方针,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10、积极组织党员群众收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节目,严格管理和认真使用远教设备,做到下载课件完整,记录规范,党员群众收看率高,收获大。实行远程教育管理和使用“一票否决制”。

11、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按照“二十字”方针要求,突出抓好集体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12、按照党委要求,做好“百千万”农民致富活动工程,力争年底模范党员及模范农户比上年同比各增长20%以上;积极培养“有文化,懂经营,会技术”的新型农民,提高群众素质。

13、党的组织建设合理、健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14、按时间、范围要求积极参加镇党委、政府及管区党总支召开的各种会议。

本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任务,列入党支部书记任期目标。镇党委将于年底组织人员进行考核,以考核成绩作为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党委、村党支部各执一份,如党支部书记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责任人:

日期:

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十六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不正之风,明确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职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职责书。

1、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领导职责。

2、各科室主任(科长)对本科室的行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职责。每位职工对本人的行为负全责,并理解党组织对自我的监督和教育。

1、院领导带头廉洁自律、厉行节俭,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持之以恒地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医院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2、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3、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纪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坚持一致,做到令行禁止,言行一致。不违规整酒,不参与、支持“三违”,不参与赌博或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不公车私驾私用。

4、严格执行医院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严禁在采购或行医中收取药品、器械、材料供应商的“回扣”或“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等变相回扣。杜绝收受病人的“红包”、礼物,不理解病人请吃。严禁多收费、乱收费、私收现金,严禁在病人记帐单上开药。严禁开假证明。

5、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法、不违规、不违纪。严禁推诿病人。不准为谋私利把病人介绍到其他医院、药店去检查、治疗、配药。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景列入各科室年度业绩考核资料,作为科室及科室人员评优表模的重要依据;对受到职责追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科室及相关人员评优资格。各科室不定期研究、分析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谁的职责范围内出问题,追究谁的职责。

2、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规定者,按上级及医院有关规定处罚,记入年度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并与晋升晋级挂钩。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职责。

本职责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职责科室(职责人)各存一份。

责任人:

日期:

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十七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扎实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努力构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现结合我局实际,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职责书。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规定、制度,认真落实国土局党委和局总支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进取教育引导本部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树立单位良好社会形象。自觉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宣贯《廉政准则》和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坚持每月开展教育学习一次,全年开展教育学习不少于12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廉洁自律负责,确保本部门职工无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目标负责,带头廉洁自律,负责教育监督管理范围内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廉政有关条款和资料,对本部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负直接职责。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要求、按照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

(二)模范遵守国家和单位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中的守法意识,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三)严格按照集团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禁止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发生,不准理解或索要服务对象的钱物、支付凭证和吃请。坚决遏止在工作事务中“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不准利用单位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

对各部门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部门所属职工发生重大问题和案件的。依据国家《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追究职责。

本职责书一式二份。

责任人:

日期:

2017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十八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实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切实加强我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确保20xx年党风廉政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职责书。

1、各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对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各项规定,实行“一岗双责”,抓好组织领导、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职责追究。

1、按照“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要求,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抓好党风廉政、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工作,受教育面到达100%。

2、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加大治懒治庸力度,深入开展党员作风整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3、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上报及时、准确,无瞒报、漏报。

4、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5、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抓好本支部惩防体系及制度建设,认真落实。

6、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加强专项治理,坚决贯彻执行“十条禁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民主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85%以上。

1。、年终经过考核评比,将上述各项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全面实现上述各项目标的支部,作为评选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2、发现包庇纵容违法违纪、瞒报或漏报,追究支部和职责人相关职责。

本职责书签订生效,一式两份,一份存部门第一职责人,一份存开发区纪工委。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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