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问责自查自律作风整改提高报告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0-27 10:19:16 页码:14
问责自查自律作风整改提高报告
2022-10-27 10:19:16    小编: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问责自查自律作风整改提高报告一

<>

存在的问题:一是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理论武装,从严管党治党。坚持把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带领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好思想的总开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做到无域外之地,无局外之人,确保主体责任和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

存在的问题:一是廉政与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方面存在不深不细的问题;二是反腐败斗争方面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基础性工作,以严深细实的工作构筑反腐倡廉有效机制。把推行廉政与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举措,督促系统内干部职工结合各自的岗位职责、职务安排定位等情况,对照履职、全面分析查找风险点,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二是时刻绷紧反腐败斗争这根弦,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厉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

存在的问题:一是党的纪律、制度执行不严格。从严执纪的意识不坚定,在党员管理中批评教育多,追责问责少;二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对廉政风险点的监控还不够严密,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监管还不到位,力度不够大、效果不够好。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执纪监督。加强《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问责;二是进一步查摆廉政与执法风险点,明确监管责任,认清廉政底线,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

问责自查自律作风整改提高报告二

述责述廉一年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的监督支持下,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道,紧紧团结和依靠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推动公路事业发展。现将述责述廉情况报告如下:

<>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情况1、自觉落实“四个亲自”。我始终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切实担当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扛责“不甩手”,先后6次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多次到局纪委和基层一线调研,对作风建设、路域环境整治、违纪案件处理等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2、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一是开展了“清正在心”系列教育活动,带头上了一堂《扛牢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党课。二是抓实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主持完成了三次专题讨论,建立了整改落实方案和台账。三是组织了系列学习。省委、市委“一意见一办法”出台后,4月8日,我组织召开全局干部会议专题学习,对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肃责任追究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发布后,11月24日,部署了

新《准则》、《条例》教育宣传月活动,并亲自作了《学好用好,争做守纪律讲规矩模范》的动员报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积极统筹研究部署。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公路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先后组织召开4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出台了《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等多个文件,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和安排,并针对200多名科级干部开展了宣传教育。

4、定期做好汇报。我严格按照市委、市纪委要求,坚持半年度和年末向市委和市纪委如实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

(二)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1、明确“一岗双责”责任。年初,我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行任务分解,出台了《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文件,明确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落实以及“一岗双责”目标任务,并结合全局各阶段工作督促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内容。班子成员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分管部门、联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通过明查暗访、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

2、层层传导压力。我与局班子成员、各基层单位及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进

一步明确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基层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强化督考应用。我们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一票否决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科室和党员干部职工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在年中、年末听取专题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力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11月中旬,对全局26个正科以上单位的领导班子和346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年终考核和廉洁自律测评,群众对基层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满意度和好评率都明显提高。

(三)管班子带队伍情况1、强化警示教育。一是上廉政党课进行警示。结合“清正在心”和“三严三实”专题实践活动,我以《扛牢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主题亲自为全体干部职工上好廉政党课。二是开展廉政谈话进行警示。市局班子成员对17个二级机构的19名主要负责人和95名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和谈心。我亲自约谈35人次。三是利用各种会议进行廉政提醒和警示。

2、着力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好干部标准,注重干部日常管理。今年以来,共提拔和调整3名科级干部,没有收到

干部选任工作方面的不良反映。严格执行干部管理规定,注重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对汨罗局、岳阳县局等9个单位离任的主职干部进行了离任责任审计,对26个单位的进行了年终审计。

3、结合局情抓作风。一是抓重大节点。全年组织开展巡查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3次,重点抓好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不正之风的整治工作。二是抓三公消费。查处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个,处分4人;督促落实公务卡制度落地生根,公务卡刷卡消费比例达到50%以上,全年“三公”消费比去年下降13%。三是抓敏感区域。重点督查了在建工程、兼职取酬、路政执法、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纠风纠纪,巡查了12个在建工程项目,提出了巡查整改意见25条;查处了14名兼职取酬公职人员,收缴违规金额26600元,停发违规金额63850元。

(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情况1、坚决支持纪委执纪问责。对腐败“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为纪委排除干扰和阻力,撑腰壮胆。今年共完成交办和自办案件5起,有7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1人被组织进行诫勉谈话,1人受到组织的提醒谈话,对每一个案件,我都是亲自批示、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2、推动纪委深化“三转”。清理了2名纪检干部兼管的

业务工作,退出5项由纪检监察干部牵头但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工作,并强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提高能力与素质,坚守责任与担当,科学有效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

1、是否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本人从未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去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务,在公务活动中也从未接受过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2、是否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情况:本人没有在任何社会组织兼任职务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也没有借亲戚朋友名义经商、办企业。

3、是否有违反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情况:多年来,自觉执行相关制度要求,公私分明,没有公款报销和公款旅游现象。

4、是否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为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情况:我妻子任小娟,在市委上班,从不过问我的公务,很少与公路部门人员交往;女儿冯牧,在北京

一家外资企业上班,我妻子、女儿和亲属没有利用我的工作关系谋取经济利益的情况。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要求严格,没有特殊照顾,也未发现违纪问题。

5、是否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情况:公务接待统一由局行政科按照接待管理有关规定安排,没有超标准公款接待,没有在职务消费上搞铺张浪费。办公用房是前任留下的,已按规定进行了整改,21.1平米,符合政策规定。没有违规配备工作用车,我局于2009年实行车改,取消了专车,自己购置了一台车辆,平时都是开自己的私家车,只有下县调研时,才由局行政科派车,没有公车私用现象。

6、是否有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情况:我自觉落实相关纪律规定,没有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审批、资产处置等行为。

7、是否有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情况: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始终坚持踏实做事,老实做人,真诚待人,没有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没有虚报工作业绩的行为。

8、其他需要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没有。

<>

二是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导不力。有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停留在部署层面,督导落实没有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平时下基层调研指导也大部分时间是看项目建设,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花的精力和时间不多。有的基层单位执行制度不严,少数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不够严肃认真。

三是创新意识不强,宣传教育单一。部分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创新,宣传教育方法单一,警示教育效果欠佳,不能满足时代发展新要求。

(二)存在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照“三严三实”自查,我深刻认识到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很好地认识“党委主体责任”,忽视了党委应有的角色,过于强调纪委的职责,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党风廉政建设现象。

二是创新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工作,没有跳出传统思维,常规举措多,个性化办法少。

三是党员干部管理不严。从机制上思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没有从根本上形成有

效压力传导机制;存在“老好人”思想,有时碍于情面,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存在问题的基层党组织或干部,没有严格追究,一查到底。

四是“钉钉子”的韧劲不足。平时安排部署多、积极推动少,原则要求多、督促检查少,没有以“钉钉子”的精神和韧劲抓常、抓细、抓长,久久为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本人在以下几方面还有待改进;学习不够扎实;工作创新有待加强;深入基层专题调研不够充分。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今后,我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公路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公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抓得更具体、更深入。

1、抓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书记自觉意识。不断强化从严治党和书记抓党建的责任意识,要求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对制度建设、案件查办、纪律处分等工作加强研究、指导、协调、督促,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2、抓选人用人责任落实,严防不正之风。严格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既不简单“以票取人”,同时扩大民主、扩大选人用人透明度。

3、抓监督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压到各级党委一把手身上。制定全面科学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和办法,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4、抓教育责任落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层层抓、经常抓、反复抓廉政教育,定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使领导干部增强理想之敬、纪律之畏。

5、抓示范责任落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我们要求各级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切实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既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以上是本人的述责述廉报告,敬请批评指正。

问责自查自律作风整改提高报告三

各位同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城市管理工作的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要求和我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要求,下面,我向党委汇报一下2018年“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主要是抓六个方面工作

<>

一是继续坚持以“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为抓手,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年初,我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要求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主持制定了《区市政市容委2018—2020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以及本年度党员、全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从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思想作为全委党员及公职人员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我委“做最好党员、树先锋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且勇于实践,发挥“党员进社区宣传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验,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中继续坚持廉政勤政,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与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区城市管理委关于落实党建引领“双报到、双积分”工作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党建对主业主责的引领作用和党风廉政建设对业务工作的保障作用。积极按照上级要求,主持开展“强党性、促凝聚”(红旗渠)专题培训班训后延伸“三个一”活动,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将红旗渠精神融入副中心建设撰写心得体会,结合中心组学习开展主题讨论。同时落实党委书记讲党课的要求,以践行红旗渠精神为主题筹备党课内容,从而锤炼党性、筑牢党魂,为全委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思想动力与组织动力。

二是将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廉政教育工作重点。积极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主持制定《市政市容委学习贯彻落实监察法工作方案》,把《监察法》作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从严落实主体责任,要求领导干部根据第九派驻组张银组长在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上提出的四项要求,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心得体会报备党委;要求政工科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进行《监察法》知识答卷。同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街巷长制、疏解整治促提升、背街小巷治理、环卫一体化改革中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将从严治党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

三是不断深化中心组学习。作为党委书记,我始终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修正案、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宪法修正案、《国家监察法》、《准则》、《条例》作为中心组主要学习内容。除此之外,积极对标对标副中心建设要求,先后将《国家安全法》、“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课题,秉持“律人先律己、正身先正心”的理念,提高班子成员的党性修养。同时把勤政明确为廉政的一部分,利用中心组集中学习机会,深入研习市委《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委主要负责推进的街巷长制和“小巷管家”,要求班子成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上勤思善谋,以廉政、勤政带领全委落实“扁平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新要求。

四是继续强化党章党纪学习。积极履行党委书记管党治党职责,坚持明确党章、党纪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为全委广大党员日常学习的主要内容、必学内容,要求机关、基层各党支部不定期组织集体学习,责成政工科每周利用短信平台分别发送“党建知识”和“廉政短信”,学习力度强、覆盖范围广,确保全委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提高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正确认识,强化四个意识,保障各项工作在风清气正的氛围中得到落实。

五是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要求、通告。年初,党委班子第一时间学习曾赞荣书记在2018年区委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针对曾赞荣同志讲话中提到的“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向现代科技型、数字化管理、精细化管理转型”等要求进行查摆,提高思想认识、查找短板不足、谋划落实措施,凝聚党政班子成员在落实会议精神上的共识。本月,党委按要求组织全委正科级以上干部观看了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并提出了“高度落实曾赞容书记和赵磊区长在会上讲话要求、进一步深入党章党规学习、进一步完善管委各项制度”的有关要求。今年以来,利用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主持传达区纪委区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通知要求3次、警示教育通报1次,学习传达中央、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1次。建党97周年之际,邀请区委党校惠学刚校长为我委科级以上干部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新时代合格党员”做主题党课,结合通州区建设实际,阐述了如何在建设副中心过程中向前站一步。

<>

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结合学习贯彻区纪委六届三次全会井神、结合区纪委反馈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意见、结合创新推进主体责任的新要求,统筹协调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和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谋划,组织召开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从严从实部署了我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分解,明确了全年党风廉政工作的6项要求和37项责任内容,对全委党员干部提出了“认清形势,不断增强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突出重点,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三点要求,责成政工科在全委传达区纪委区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张银组长在会上的讲话要求,确保全委上下在风清气正的氛围下完成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

同时,坚决履行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五个坚持”。坚持“四个亲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优化党委会运行模式,坚持拉练检查现场办公常态化,将党委会开到工程现场、开到下属单位、开到基层一线,现场研究、现场解决问题,在提高决策科学性、民主性、时效性的同时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件亲自督办。坚持统筹推动,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将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统一部署,实现党务工作成效最大化;将从严治党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抓好对外服务效能提升,按照“首问负责制”,不推卸、不延迟,为群众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今年,我委共承担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市重点工程、市级绩效任务、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区折子工程、区重点工程、区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区疏解整治促提升项目、副中心行动计划共计69项;同时,承办区级人大议案、建议,政协建议案、提案64件,除“加强城市管理”议案正依据相关程序正在办理中,其余63件建议和提案全部办结,满意率100%。经统计,截止到11月底,我委行政许可公示478条,“双随机”44条,依法进行行政公开充分保障了公民权利。坚持严格管理,以“从严治党从党委严起”的理念,利用党委会、主任办公会、每月工作总结及讲评,针对各项主要工作查找不足,做到红脸出汗常态化,克服了没有思想交锋、缺乏战斗精神等平淡庸俗倾向;勇于践行“第一种形态”,不管“难不难”、只问“该不该”,按原则开展党内活动,同时“肚量大如海、意志坚如钢”,解决工作交叉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使党委成为激浊扬清的战斗堡垒。坚持规范用权,重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相关制度。坚持示范带动,带头保持清正廉洁,带头敬业奉献。特别是在全区“创卫复审”期间,以自身廉政勤政发挥榜样作用部署迎检工作,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周六、周日停休,继续发扬“创城主力军”精神。

<>

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考核指示评估体系内容和完成个性化责任书的要求,组织全委秉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任务量化细化,落实到岗到人。今年,我与班子成员签订个性化“一岗双责”责任书7份、与处级非班子成员签订13份、与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订12份;要求全委各科室、各基层单位的每一名干部职工都结合自身职责,对自身存在的“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外部环境风险”进行排查,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真正做到了关口前移、主动预防。主持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组织班子成员及调研员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进行专门解读、集中学习,审议通过了《通州区市政市容委公务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坚持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议事规则;作为党政“一把手”,我坚决贯彻“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等制度,使党委议事和决策严格按法定程序规范运行,确保党委议事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了促进责任落实,按照《201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方案》,针对全委涉及的各项任务,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经过对城市管理工作特点的全面分析与调查研究,组织党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市政市容委领导干部逐级谈话制度》《市政市容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更替了我委原纪委的相关文件,使制度规范更突出时代特点,进一步深化主体责任落实。

<>

主要是综合运用讲党课、听报告、看影片、发短信、开展警示谈话等多种办法,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坚持开展“做最好党员、树先锋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基层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巡查中心党支部,参加巡查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各党支部今后要更加深刻的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各支部书记和支部党员务必严格履行从严治党责任,更加创新有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求政工科积极组织推送“通州榜样”人选,扩大廉政教育效果。截止目前,我委共向区精神文明办推送“通州榜样”候选人20人,在选送的过程中,严格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以先进人物为楷模、以先进事迹为榜样,加强党性修养,工作尽职尽责,做合格党员,并且突出并加强廉政教育的实情与感触,从挖掘党员向善向上、廉洁修身、严于自律的故事入手,汇聚正能量,引领好风尚。

<>

一是建立党员积分制度。结合城市管理主业主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责成政工科对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标准,制定了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方案。制定了“党员积分=基础分+加分项-减分项”的计分标准,把“党员在市政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垃圾分类、公共停车场等城市管理,燃气、供热的运行及监管、城市照明、市政设施和地下管线、公租自行车的运行巡查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各项重点工程中工作出色”作为加分项的重点;将“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党纪条规的”作为清零项。以制度激励广大党员在岗位上清正廉洁,爱岗敬业。

二是重点推进绩效考核。责成办公室重点对市政、景观等业务科室和市容服务中心、公共自行车等基层单位进行绩效督查。稽查内容包括长安街延长线(通州段)市容景观环境提升二期、京哈铁路沿线市容景观整治提升工程、实现全区注册经营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规范收运等区折子工程,“155平方”范围道路扬尘治理、老旧供热管网改造1期工程(天润别墅等5个小区)等实事工程以及市、区两级绩效任务和通州区再生能源发电厂调试运行等区重点工程;以绩效督查督促全委公职人员在工作中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积极落实。

三是积极协助派驻组工作。作为党委书记,坚决落实派驻组列席党委会制度,积极配合派驻组案件查办、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强与派驻组的沟通协调,制度化、经常化地向派驻组汇报工作,介绍情况,主动接受派驻组的日常监督;主动抓好派驻组所提监改意见的落实和即改;主动创造条件让派驻组全程督导监察,将管委的全部工作纳入派驻组的监察视觉;主动邀请派驻组指导各支部纪检委员履行职责。积极提供全委公职人员及各部门职能情况,同时要求各部门及全委履行公职的干部职工主动接受派驻组监督。针对科级干部选拔、干部考核评优、人物榜样推送等工作,全部按要求实现征求派驻组同志意见,与派驻组形成合力,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

利用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组织班子成员及调研员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进行专门解读、集中学习,审议通过了《通州区市政市容委公务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重新制定了请假销假制度,进一步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同时结合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对《准则》《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理解和领悟,坚决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摆在首位,锤炼党性筑牢党魂,以身作则,带好队伍、带领全委上下继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营造出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工作氛围。

问责自查自律作风整改提高报告四

<>

存在的问题:一是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理论武装,从严管党治党。坚持把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带领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好思想的总开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做到无域外之地,无局外之人,确保主体责任和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

存在的问题:一是廉政与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方面存在不深不细的问题;二是反腐败斗争方面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基础性工作,以严深细实的工作构筑反腐倡廉有效机制。把推行廉政与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举措,督促系统内干部职工结合各自的岗位职责、职务安排定位等情况,对照履职、全面分析查找风险点,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二是时刻绷紧反腐败斗争这根弦,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厉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

存在的问题:一是党的纪律、制度执行不严格。从严执纪的意识不坚定,在党员管理中批评教育多,追责问责少;二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对廉政风险点的监控还不够严密,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监管还不到位,力度不够大、效果不够好。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执纪监督。加强《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问责;二是进一步查摆廉政与执法风险点,明确监管责任,认清廉政底线,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

问责自查自律作风整改提高报告五

2020年2月xx日,我在县纪委全会上作出了述责述廉报告,参加了民主测评。会后,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反馈情况,围绕自身述责时查摆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

存在的问题:一是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理论武装,从严管党治党。坚持把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带领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好思想的总开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做到无域外之地,无局外之人,确保主体责任和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

存在的问题:一是廉政与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方面存在不深不细的问题;二是反腐败斗争方面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基础性工作,以严深细实的工作构筑反腐倡廉有效机制。把推行廉政与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举措,督促系统内干部职工结合各自的岗位职责、职务安排定位等情况,对照履职、全面分析查找风险点,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二是时刻绷紧反腐败斗争这根弦,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厉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

存在的问题:一是党的纪律、制度执行不严格。从严执纪的意识不坚定,在党员管理中批评教育多,追责问责少;二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对廉政风险点的监控还不够严密,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监管还不到位,力度不够大、效果不够好。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执纪监督。加强《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问责;二是进一步查摆廉政与执法风险点,明确监管责任,认清廉政底线,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

问责自查自律作风整改提高报告六

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顶层设计

“要强化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制定明细的责任清单和问责规定。”

“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

“要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下去,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

党的以来,多次就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作出重要论述。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的不断加大,问责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求也越发迫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正是立足党的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又一次顶层设计。

——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党长期执政、领导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督促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通过制定条例,实施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责任,把党的战斗力焕发出来,确保实现党的历史使命。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

党的以来,党中央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将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全面从严治党已取得重要进展,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仍然突出,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缺乏责任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在现有500余部党内法规制度中,与问责相关的共有119部,这些法规制度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规定多,没有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准确界定责任概念,没有体现权责对等,问责主体不明确、事项过于原则、方式不统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迫切需要整合规范问责制度,形成一部基础性党内法规。

在党建专家学者们看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可谓应运而生,它的出台无疑对保障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将发挥重要的规范、引领、督导作用。

问责自查自律作风整改提高报告七

问题导向重点突出注重实效的制度安排

条例注重简明实用,共13条,包括目的和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执行等。

条例明确了问责主体和对象。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条例明确了问责内容和情形。条例规定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6个方面失职失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

条例明确了问责方式方法。现有各类问责规定中,共有14种问责方式。条例将这些问责方式规范为对党组织的检查、通报、改组3种方式,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4种方式。这些方式均在党内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经常使用。

条例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及党的工作部门。条例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党的工作部门在问责中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使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体现了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要求。

条例坚持依规治党,实现纪法分开。突出党规特色,概括提炼,明确责任;采用党言党语、纪言纪语,不套用法言法语;对行政问责事项不作规定,对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不套用问责启动、问责调查等法律性流程,努力做到要义明确、便于执行。

条例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的协调衔接。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延伸,是对党内其他问责规定的归纳提炼。将制定条例与正在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已经施行的党纪处分条例统筹考虑,与现行党内法规中有关问责规定相互衔接。党内法规中对有关处置措施已有明确规定的,如申诉方式、问责影响期等,条例不再重复。

问责自查自律作风整改提高报告八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责任主体、强化了问责条款,责任被具体化,为构建巡视工作责任体系提供了制度支撑。

根据这一条例,巡视工作责任体系的核心是落实“两个责任”,即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重点是明确“三个责任人”,即党委书记是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抓主体责任党委“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落实责任,首先要抓责任主体。条例明确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党委承担巡视工作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既是领导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对巡视工作,党委要坚决负责,主要领导要带头尽责,班子成员要积极担责。党委“一把手”是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配合“一把手”落实好巡视各项工作。

围绕党委的主体责任,条例明确规定,对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抓组织实施责任确保党委决策落地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党中央和同级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巡视力量,认真抓好实施;及时解决巡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组织领导巡视组深入了解问题,确保党委决策落地。

领导小组的配置,事关巡视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从巡视工作实践需要出发,条例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这样配置,既有利于突出巡视主业,始终专注“四个着力”,发现问题,也有利于纪委、组织部门的日常协作。

抓监督责任巡视组失职渎职要追责

按照党的xx届三中全会部署,巡视组要拓展监督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落实到巡视检查“两个责任”中,通过巡视监督,面对面传导压力,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坚守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落实巡视监督责任,巡视组责无旁贷。条例对巡视组失职、渎职的情况明确规定了追责条款: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的,以及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进行责任追究。

抓成果运用责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巡视工作成效关键体现在成果运用上。条例对成果运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目的是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纪律检查机关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责成相关纪检监察室优先办理,及时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明确具体的,要及时研究提出纪律审查意见。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办理和组织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巡视办反馈。其他有关部门收到巡视组移交的专题报告,要结合部门职责,研究提出处理措施。

抓整改落实责任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巡视整改落实是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条例规定,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被巡视地区、单位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整改制度和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强化制度执行,逐级传导压力。中央和各省级巡视办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加大整改力度,力争取得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对巡视整改不力、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地方和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促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督促整改工作持续取得更大成效。

问责自查自律作风整改提高报告九

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堪称是问责制度的顶层设计。其重要性与必要性不必赘述,对问责条例的施行,公众充满期待。“问责”是在责任认定的基础上的纠偏与处罚,我们一再强调党员干部与公职人员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而问责是最有力的保障与最有效的促进。不追究责任,责任就是空的,相关制度规范就会沦为“稻草人”。问责机制日趋完善,必须严格执行不走样,方能成为“杀手锏”。

问责条例来源于实践的提炼,“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再在执行与践行中不断完善……这是制度创新与实践的循序渐进。问责条例,既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体现,又是“严是爱、松是害”的反映。问责条例的鞭策动力与衍生力量在于,从严厉问责、规范问责入手,消除党员干部“乱作为”“不愿为”或“不敢为”的思想藩篱,朝着“有作为”“必有为”“大作为”的方向迈进。

问责是手段,问效是目的。或者讲,强化问责贵在助力问效。“问效”不仅是进一步的监管行为,更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核心。“监管的重点,要放在办事效率和办事结果上。”这才是关键所在。包括问责制在内的党内制度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也是确保“权为民所用”,不仅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更要让权力对权利产生敬畏,增强权力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

问效也是检验问责的重要标准。具体来讲,问效,首先要追问机关效率与效能。目前,机关的“庸懒散奢”行为,尚有其存在的制度土壤。对此,必须在制度革新上下功夫,在提高效率上出实招,在优化效能上动脑筋,无疑及时到位的问责可以起到推动作用。其次是追问办事效果。“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最高标准”,不能局限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改观,更要让群众少跑腿办成事,及时有效的问责拉近官民之间身体与心灵距离的“一线牵”。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强化执行让问责条例落地生根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我们党95年奋斗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心系使命、扛起责任,就没有过不去的坎。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今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纪念日,在95年的光辉岁月中,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克服重重困难、跨越道道险阻,将曾经一穷二白的国家建设成为富强文明的国度,让人民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而拥有一支纪律严明、思想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让人民有信心、国家有希望、民族有未来。

能否拥有一支深受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不仅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成败。虽然从总体上讲,建党95年来,绝大多数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够克己奉公、一心为民,始终怀揣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信念来开展工作,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立场有所动摇,在开展工作时急功近利、患得患失。特别是近些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受不良习气的影响,放松了世界观改造,不仅贪图享乐安逸,甚至还沾染上了腐败习气,工作上更是消极应付,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风、疏远了党群关系,党的队伍建设因此面临新的挑战。

当下,我国已经全面进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时期,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不行,这是由中国的国情、中国的实际决定的。因此,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我们更需要通过从严治党来提升党的战斗力,更好地为来百姓服务。而在建党95周年纪念日来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无疑释放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为了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这次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应该说,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有利于打造更廉洁、更高效、更主动的党员干部队伍。但是笔者觉得,要想使问责条例能够真正成为推动并改进党的工作,更好服务身边百姓的重要力量,关键还是要强化执行。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始终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指导思想,以强有力的执行让问责条例落地生根,锤炼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带领全国人民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问责自查自律作风整改提高报告十

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堪称是问责制度的顶层设计。其重要性与必要性不必赘述,对问责条例的施行,公众充满期待。“问责”是在责任认定的基础上的纠偏与处罚,我们一再强调党员干部与公职人员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而问责是最有力的保障与最有效的促进。不追究责任,责任就是空的,相关制度规范就会沦为“稻草人”。问责机制日趋完善,必须严格执行不走样,方能成为“杀手锏”。

问责条例来源于实践的提炼,“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再在执行与践行中不断完善……这是制度创新与实践的循序渐进。问责条例,既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体现,又是“严是爱、松是害”的反映。问责条例的鞭策动力与衍生力量在于,从严厉问责、规范问责入手,消除党员干部“乱作为”“不愿为”或“不敢为”的思想藩篱,朝着“有作为”“必有为”“大作为”的方向迈进。

问责是手段,问效是目的。或者讲,强化问责贵在助力问效。“问效”不仅是进一步的监管行为,更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核心。“监管的重点,要放在办事效率和办事结果上。”这才是关键所在。包括问责制在内的党内制度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也是确保“权为民所用”,不仅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更要让权力对权利产生敬畏,增强权力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

问效也是检验问责的重要标准。具体来讲,问效,首先要追问机关效率与效能。目前,机关的“庸懒散奢”行为,尚有其存在的制度土壤。对此,必须在制度革新上下功夫,在提高效率上出实招,在优化效能上动脑筋,无疑及时到位的问责可以起到推动作用。其次是追问办事效果。“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最高标准”,不能局限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改观,更要让群众少跑腿办成事,及时有效的问责拉近官民之间身体与心灵距离的“一线牵”。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强化执行让问责条例落地生根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我们党95年奋斗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心系使命、扛起责任,就没有过不去的坎。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今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纪念日,在95年的光辉岁月中,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克服重重困难、跨越道道险阻,将曾经一穷二白的国家建设成为富强文明的国度,让人民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而拥有一支纪律严明、思想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让人民有信心、国家有希望、民族有未来。

能否拥有一支深受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不仅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成败。虽然从总体上讲,建党95年来,绝大多数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够克己奉公、一心为民,始终怀揣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信念来开展工作,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立场有所动摇,在开展工作时急功近利、患得患失。特别是近些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受不良习气的影响,放松了世界观改造,不仅贪图享乐安逸,甚至还沾染上了腐败习气,工作上更是消极应付,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风、疏远了党群关系,党的队伍建设因此面临新的挑战。

当下,我国已经全面进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时期,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不行,这是由中国的国情、中国的实际决定的。因此,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我们更需要通过从严治党来提升党的战斗力,更好地为来百姓服务。而在建党95周年纪念日来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无疑释放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为了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这次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应该说,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有利于打造更廉洁、更高效、更主动的党员干部队伍。但是笔者觉得,要想使问责条例能够真正成为推动并改进党的工作,更好服务身边百姓的重要力量,关键还是要强化执行。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始终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指导思想,以强有力的执行让问责条例落地生根,锤炼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带领全国人民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问责自查自律作风整改提高报告十一

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顶层设计

“要强化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制定明细的责任清单和问责规定。”

“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

“要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下去,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

党的以来,多次就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作出重要论述。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的不断加大,问责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求也越发迫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正是立足党的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又一次顶层设计。

——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党长期执政、领导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督促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通过制定条例,实施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责任,把党的战斗力焕发出来,确保实现党的历史使命。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

党的以来,党中央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将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全面从严治党已取得重要进展,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仍然突出,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缺乏责任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在现有500余部党内法规制度中,与问责相关的共有119部,这些法规制度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规定多,没有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准确界定责任概念,没有体现权责对等,问责主体不明确、事项过于原则、方式不统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迫切需要整合规范问责制度,形成一部基础性党内法规。

在党建专家学者们看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可谓应运而生,它的出台无疑对保障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将发挥重要的规范、引领、督导作用。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