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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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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用15篇)
2023-11-13 02:45:57    小编:

方案的制定需要团队协作和互动,以集思广益和凝聚共识。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问题的复杂性和可能的变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份关于方案制定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乡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一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推动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0〕65号)和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楚办发〔2020〕27号)《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楚办发〔2020〕16号)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开发建设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墓穴,违规建设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私自买卖土地建墓,制造和销售土葬用品和封建迷信用品,宗教活动场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虚假宣传诱导群众消费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和规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非法买卖土地私自建墓、丧葬服务暴利和骨灰装棺土葬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乡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建城函〔20xx〕373号)及长治市《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建发〔20xx〕5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使用工作,有效遏制和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区开展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治理成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区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xxx、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成员: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燃气科,办公室主任:xxx,副主任:xxx。

二、总体目标要求。

近期,太原市发生一起因室内人工煤气泄漏导致3人死亡的事件。为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和常态化检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将城镇燃气安全使用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大力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教育,促进燃气用户提高安全用气意识,掌握安全用气知识,提升安全用气水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城镇燃气使用安全。

三、整治内容。

此次整治主要内容,一是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用气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水平;

二是按照“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对居民和公福燃气用户,开展一次全覆盖、无遗漏、拉网式的入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排查和治理的重点是:是否存在管道、表具、燃气器具泄漏的情况;

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燃气器具的情况;

是否存在橡胶软管老化开裂、穿墙和暗埋、未使用专用管卡固定等情况;

是否存在表后预留阀门未使用的情况;

户内管道穿楼板、穿墙处是否存在腐蚀的情况等。对公福用户还要重点检查燃气用气场所是否具备安全用气条件;

燃气管道、阀门、仪表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强制通风设备和照明设施防火防爆情况;

燃气设施间有无明火或人居住等等。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5日开始,7月15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4月5日至5月15日):各燃气经营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工作重点内容,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形成完整的自查整改记录和自查总结报告,并于5月20日前报我局燃气科。

(二)集中检查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6月15日):在各燃气经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将对各燃气经营企业的方案贯彻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市局将对我区燃气经营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6月16日至6月20日):各燃气经营企业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全面的总结报告。

五、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宣传教育。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用气宣传。在整治期间,要着力通过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宣传屏(栏)等公共媒体,进行不间断、滚动式的安全用气宣传,并通过发放安全用气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安全用气知识,增加群众安全用气常识,提高群众安全用气能力。特别是还要借助一些典型燃气事故案例的宣传,强化燃气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用气意识。对于老年燃气用户等特殊用户群体,要通过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服务,采取现场教授等方式,使其能够真正掌握安全用气技能。

(二)认真开展入户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履行好入户检查、技术指导、安全宣传的义务,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严防事故发生。要将人工煤气用户、使用橡胶软管用户、户内燃气设施老旧用户、人员密集场所用气作为重点,列为最先安排检查对象。要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16)和《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12)的相关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燃气用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户不落、项不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现场向用户提出书面整改的内容、要求、结果及时限等,并主动提供好相应的指导服务。

(三)切实抓好隐患整改。

燃气经营企业要根据入户检查的结果,按户建立台账,并重点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通过强化回访、回查,做到逐项销号,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不具备安全供气条件的,应停止供气,待隐患切实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供气;

对于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及时上报我局,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

六、工作要求。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切实把燃气使用安全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职,层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本次百日安全整治实行月报制度,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分别于5月5日、6月5日将阶段性整治情况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书面材料报送我局燃气科。整治期间,省厅、市局将结合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指导。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于7月15日前将全面总结的书面材料报送我局燃气科。

电子邮箱:xxx。

乡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三

按照xx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城管函〔2020〕85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燃气安全生产、供应管理水平,增强安全用气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城镇燃气使用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使用百日专项整治,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着力强化燃气使用安全治本措施,深入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和常态化检查,切实将城镇燃气安全使用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我市燃气使用安全。

二、工作目标。

大力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教育,促进燃气用户提高安全用气意识,掌握安全用气知识,提升安全用气水平,全面开展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用气。

三、整治内容。

(一)严肃查处无证经营及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二)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城镇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水平。

(三)按照“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着重对居民和公福燃气用户,开展一次全覆盖、无遗漏、拉网式的入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四)排查和治理的重点: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的情况;

是否存在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

是否存在管道、表具、燃气器具泄漏的情况;

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燃气器具的情况;

是否存在橡胶软管老化开裂、穿墙和暗埋、未使用专用管卡固定等情况;

是否存在表后预留阀门未使用的情况;

户内管道穿楼板、穿墙处是否存在腐蚀的情况等,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五)对公福用户还要重点检查燃气用气场所是否具备安全用气条件;

燃气管道、阀门、仪表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强制通风设备和照明设施防火防爆情况;

燃气设施间有无明火或人居住等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局长)。

副组长:xxx(副局长)。

成员:xxx(安全应急股股长)。

xxx(燃气热力监督管理中心主任)。

局各中队中队长。

所涉乡镇(街道)燃气安全工作负责人。

各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局燃气热力监督管理中心,主任由xxx同志兼任,主要负责传达领导小组的精神,及时汇总整治工作情况、整理资料并按时上报。

五、职责划分。

负责汇报燃气生产企业、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的违法行为,根据领导小组意见,依法组织查处。

(三)局各中队。负责协助辖区内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行动;

负责排查辖区内燃气生产企业、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的违法行为,并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所涉乡镇街道。负责配合所属区域内百日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督促安全隐患问题限期整改。

(五)市供气公司。负责对全市天然气用户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负责加强对全市天然气用户安全用气知识宣讲;

负责履行好入户检查、技术指导、安全宣传的义务,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负责加强对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用气知识宣讲;

负责履行好入户检查、技术指导、安全宣传的义务,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七)其它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加强对所属用户安全用气知识宣传;

负责履行好检查、技术指导、安全宣传的义务,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六、时间安排和重点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5日开始,7月15日结束。

针对老年、农村寡居等特殊用户群体,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服务,采取现场教授等方式,切实提升安全用气技能。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现场要向用户书面提出整改的内容、要求及时限等,并主动提供好相应的指导服务。

对于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

七、工作要求。

(一)科学推进整治工作。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特别是要结合我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制定整治工作计划,着力强化责任,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认真组织,科学实施,务求实效。整治工作计划要于4月20日前报回。

对具备条件的应当安装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用气安全设施设备。对燃气老用户、供气企业要科学制定室内燃气设施改造计划,在2022年底前完成上述三条强制性标准改造。

对于人工煤气户、户内燃气设施老旧用户、人员密集场所用气户、老年用户等重点用户,还要通过适当加大检查频次,加强帮扶指导力度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安全用气。燃气用户要认真落实安全用气主体责任,在燃气经营企业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安装使用灶具连接不锈钢波纹软管、灶前燃气自闭阀门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消除室内安全用气隐患,依法依规使用燃气。

(四)强化安全用气宣传常态化。要切实将燃气安全宣传作为燃气管理和经营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常态化轨道,持续不断加强,充分发挥安全宣传对促进燃气用户积极履行安全用气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安全用气的重要作用。

(五)报送要求。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分别于每周周五下班前将本周整治情况书面材料报回,5月4日、6月4日将阶段性整治情况书面材料报回。

联系人:xxx。

电话:xxx。

邮箱:xxx。

乡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四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殡葬服务是社会服务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是每个人走向生命终点的“最后一公里”,最能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兜底保障的终极关怀。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州、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荫及子孙后代的具体要求,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的具体行动,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生老病逝皆民生”的工作理念,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需求,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实施、问题排查、整治落实等相关工作落到实处。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统一部署、合力推动、责任共担。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三)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效果。针对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等实际,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坚决杜绝“走过场”,确保专项整治效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加大风险隐患源头防控。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突出问题,坚决予以查处、整治。镇民政办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节地生态。派出所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司法所要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国土所、林业站等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市场监管所要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并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结合《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见附件)中确定的检查内容,负责牵头整治内容的督查、汇总,报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村(居)委会要承担专项整治行动的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针对各项整治任务,在自查的基础上,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时间清单,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四)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围绕殡葬领域易发、多发、矛盾集中的突出问题,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快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为殡葬管理提供法治保障。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的殡葬新风。

乡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五

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及原则。

紧紧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降总量”目标,注重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标本兼治、严抓治标、重在治本,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监测预警、精准施治、常态管控等机制,推动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完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做深做细做实基层基础工作,力争通过三年治理,有效遏制“小火亡人”,有效压减较大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坚持责任引领、齐抓共管。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依法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行业标准化管理,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社会单位责任主体意识和“四个能力”明显增强。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仓储、区域性隐患等突出风险,推动解决电气、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和基层“小火亡人”等问题。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坚持信息支撑、提质升效。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安排部署全乡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坚持全民消防、增强意识。大力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培训制度,分级分类培训重点人群,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坚持统筹兼顾、夯实基础。坚持隐患整治与基层基础一体推进,针对消防安全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制定出台具体制度规定,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逐一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实行标识化管理。有条件的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实施智能化管理,利用摄像头、违章电子提示屏等技防设备实行全时段监控。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实行“一村一策、一组一策”治理。结合我乡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村一策、一组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人看管、合理规划建设停车位,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2020年,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二)集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2021年,排查登记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五是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区分不同岗位及职责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针对性消防培训,分楼层分区域建立应急执勤点和快速响应机制,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率实现100%。

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四是加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开展电气线路集中改造。

三是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加强日常检查,及时纠治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室外“飞线充电”等隐患问题。

二是组织对辖区物流网点、小仓储等场所开展排查,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7.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教基一〔2018〕1028号),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二是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排查,对隐患单位实施综合治理,跟踪整改情况。三是建立相关部门信息互通、会商研究等实体化运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四是找准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区域性隐患、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结合“十四五”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中村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加强消防管理。2020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老旧场所基本落实差异化防控措施。

文化站、民政、中心校、卫生院、工商所等部门分别对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医院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搭建的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治理,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3.抓好新材料突出风险治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指导科学、安全、规范设置充电设施。

4.抓好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组织分析评估辖区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有效遏制“小火亡人”现象。

1.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结合中央关于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明确消防管理职责,确定消防管理人员,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和奖惩措施,做深做细做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化“巡消、保消一体化”工作,加强巡防、保安队伍消防业务培训,推动落实消防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初期火灾扑救职责。

2.加强居民住宅、出租屋、沿街门店等火灾防范。针对居民住宅,充分发动乡镇、村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等力量,加大消防宣传和防火巡查力度,及时纠治违规用火用电、堵塞疏散通道、电动车楼内停放或充电等问题。针对出租屋,组织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和基层力量,排查摸清底数,开展执法检查,整治突出问题,并分类建立出租人、承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信息库,定点定时推送消防提示警示信息。针对沿街门店,按照消防安全示范街建设“五有、五无、五到位”的标准,推进社会单位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督促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要求,特别是住宿与经营部分进行防火分隔,拆除影响逃生的固定设施,并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辅助疏散设施,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同时积极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3.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工业园、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乡村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用火用电等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2020年,中心校、民政、文化、住建、工商、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施工工地、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机构建立不合格消防产品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禁止使用不合格或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2021年,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2022年,固化长效工作机制,规范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三、

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整治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充分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和基层网格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集中攻坚(2021年)。认真对照前期排查的“三个清单”,按照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实施差异化分步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明确相关责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要分析共性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结合实际出台配套举措、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

总结。

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主抓督办,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开展工作研判、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开展针对性治理排查,健全完善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党委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推进。党委政府将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层层传递压力,逐级推进任务落地。三年行动期间,凡发生亡人和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严格落实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一案三查”,依纪依规实施责任追究。

**乡人民政府。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商场市场(“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电动自行车等新型突出风险的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整治时间。

2020年6月至2022年底。

三、主要工作任务。

各村负责对本辖区内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是否在商铺内设置仓库、员工集体宿舍等合用场所。二是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落实标识化管理、是否完整好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三是消防管理是否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违规用火用电或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是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镇安委办组织综合执法大队、琴江派出所民警、各村综治网格员等力量,运用“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登记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针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整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5.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村综治网格员、琴江派出所民警要对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开展常态化检查和宣传教育,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6.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各村要加强对特色驿站、扶贫车间、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7.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

8.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和消防技能,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镇村及派出所、市监分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0年,各村重点抓好“九小”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减少“九小”场所火灾发生和小火酿大灾机率。

四、整治步骤。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25日前)。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镇直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村、镇直各单位对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台账,明确排查时间、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镇直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的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台账,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镇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要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各村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安监员(网格员)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整治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镇安委会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确保治理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整改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为维护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针对全镇消防安全调研评估报告研判的消防安全风险领域,利用三年时间,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高风险领域消防安全治理、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整治、打牢镇村消防基础、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五大攻坚行动”和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镇分管负责人和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派出所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将根据方案要求,收集全镇推进情况,定期调度各地工作,对工作推动力度不大、进度缓慢的,将下发督办单、约谈村和单位主要领导。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镇政府决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继续按照《萧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萧防〔2020〕3号)文件要求,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1.清除各类障碍,按标准划线治理。镇住建所、派出所督促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户外广告牌、灯箱等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及时予以拆除。对违法设置在全镇乡道和村道上,影响消防车等应急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等限高、限宽设施,依法予以拆除。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中发现或接群众举报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消防救援机构依法查处,对阻碍消防车通行、阻碍公务的,依法处罚。各村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12月28日前完成。

2.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2020年底前,镇政府和规划部门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同步建设,将停车场建设列入镇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镇区推动新建公共停车设施。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0年6月25日前,镇派出所牵头,有关部门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每月至少开展1次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突击检查行动,检查时间和规模统一由联合检查组协调后自行确定。

(二)结合萧县消防安全风险评估,集中开展高风险领域消防安全治理。

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完善消防工作档案。2020年12月25日前,排查登记的商业综合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实现100%。

2.各村、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2020年7月25日前,针对老旧住户、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末端消防安全管理措施。2020年起,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每年对照底数清单和隐患清单,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督促指导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镇市场监管所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住建所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2020年底前,对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开展分析评估,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打牢城乡火灾防控基础。

1.做好“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各乡镇政府、园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科学分析本地情况,科学把握消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本地消防的阶段性特征,超前谋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消防发展思路和管用的措施,把消防改革发展目标以规划形式融入到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和全局中。要同步进行本地区的总体规划和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缺建消防站补建为重点,紧扣制约当地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

2.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乡镇工业园、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和基层网格员末端管理作用,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2022年底前,镇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3.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2020年底前,要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镇民政、文化、卫生健康、宗教、邮政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对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商场市场、企业、物流仓储等行业单位开展消防监管。2020年5月25日前,以上行业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集中开展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10月25日前,报送第一阶段工作总结,2022年12月初基本整改完毕。

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消防大数据管理。结合电子政务、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2020年11月底前,推动在基层综治、民政、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镇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

镇中心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

教学。

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2020年8月25日前,各地要制定培训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分批、分类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时间安排。

自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10日前)。镇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各村、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5月至12月)。要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各地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相关行业部门紧抓当前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要科学制定本地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地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5月9日前,各地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今年开始,每年12月24日前,各地要将年度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24日前,报送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其他需报送的材料,请按规定时间节点报送。

2.宿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4.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5.各类场所底数清单统计表。

附件1:

任务名称。

子任务。

任务清单。

需报送的材料。

时间节点。

一、动员部署和工作总结。

1.动员部署。

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5月10日前。

2.工作总结。

年度工作报告。

本地年度工作报告。

每年12月25日前。

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2022年11月25日前。

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摸排建立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清单。

全镇(区、园区)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底数清单。

2020年5月25日前。

分批、分区域组织所有公共建筑、新建住宅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立牌等工作。

相关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25日前。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摸排老旧小区底数,建立底数清单和整改清单,按照《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

老旧小区底数清单和整改清单,市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

2020年6月25日前。

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推动不少于20%的老旧小区完成治理工作。

已完成治理工作的小区清单。

2020年底前。

推动不少于40%的老旧小区完成治理工作。

已完成治理工作的小区清单。

2021年底前。

所有老旧小区全部完成治理工作。

已完成治理工作的小区清单。

2022年底前。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推动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本级“十四五”相关规划和三年工作计划。

2020年底前。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相关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底前。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相关部门建立的联合执法机制文件。

2020年6月25日前。

三、高风险领域消防安全治理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对所有高层建筑摸排一遍,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按照“一楼一册”完善消防工作档案。

全镇(区、园区)高层建筑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2020年8月25日前。

2020年9月25日前。

全镇(区、园区)高层建筑整改清单。

2021年12月25日前。

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

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全部排查一遍,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完善消防工作档案。

全镇(区、园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底数及隐患清单、整改清单。

2020年8月25日前。

排查登记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实现100%。

全镇(区、园区)大型商业综合体隐患清单、整改清单。

2020年12月25日前。

3.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

指导辖区化工企业制定三年工作方案。

各镇(区、园区)收集汇总辖区化工企业三年工作方案。

2020年7月25日前。

化工企业开展一次风险评估、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各地收集汇总辖区化工企业风险评估报告。

每年年底前。

四、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分类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

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底数清单和隐患清单。

2020年7月25日前。

每年推动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

督办整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整改的文件、方案等。

每年。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

列出推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工作计划。

全镇(区、园区)居民住宅区清单和工作计划。

2020年7月25日前。

分批推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

相关工作总结。

每年。

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

对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开展分析评估,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

相关工作总结。

2020年底前。

五、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底前。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相关工作总结。

2020年底前。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

六、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

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住建、商务、经信、邮政、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部门,对幼儿园、学校和小饭桌、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在建工地、商场市场、生产企业、物流仓储等行业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

各行业部门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

2020年5月25日前。

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

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

2020年8月25日前。

对照隐患台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相关工作总结。

2020年10月25日前。

按各自方案计划逐步消除隐患。

相关工作总结。

每年12月25日前。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住建、商务、经信、邮政、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部门,每个行业至少打造1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

报送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住建、商务、经信、邮政、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部门标杆示范单位名单。

2020年底前。

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住建、商务、经信、邮政、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部门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相关工作总结。

2021年。

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住建、商务、经信、邮政、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部门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

七、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

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底前。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接入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11月25日前。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在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

相关工作总结。

2020年11月底前。

八、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

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

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

推动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底前。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

报送培训计划。

2020年8月25日前。

分批、分类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

相关工作总结。

2022年底前。

附件4:

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我单位(单位名称:)已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和单位自查对照表(见背面),全面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问题:

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单位承诺于2020年月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将举一反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徽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若有违反,我单位将自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动接受监督。

(单位公章)。

承诺人:承诺时间:

注:此承诺书一式3份,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1份单位留存,1份报当地消防部门,1份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

单位自查对照表。

类别。

内容。

建筑。

情况。

1.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是否存在违章搭建;

3.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消防。

设施。

2.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4.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5.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配置供自救使用的避难救生器具。

消防。

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

2.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推进消防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4.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

5.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6.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其它。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其它需要单位自查的内容。

乡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xxx市xxx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各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街道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结合我街道燃气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生产专项百日攻坚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狠抓基础建设、改革创新、依法治理、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事故防控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零责任事故”,街道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政委: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常务)、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和督导。组织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安全用气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市管理办,段正龙任办公室主任,刘乐平、xxx为燃气专干,负责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城市管理办:负责统筹协调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组织燃气安全检查,负责燃气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组织日常的督查和考评,加强对街道范围内各气站的检查。

城管执法中队:负责街道燃气供应站的日常检查和执法,负责督促、指导街道大型餐饮门店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负责街道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协助做好燃气安全突发事件现场秩序的维护和管理。

公共安全办:负责街道建筑工地、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的排查和整治,组织燃气应急救援演练,指导、督促燃气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定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所:负责燃气设施、设备、容器、灶具、计量单位等相关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质监、市场流通标准,严厉打击和取缔严重违反国家压力容器、灶具等质监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各社区: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燃气安全专项百日攻坚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摸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和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辖区供气、用气场所目录,跟踪、督促落实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对用气用户进行安全用气宣传。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督促燃气用户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信息。

四、进度安排。

(一)排查整治(10月)。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对辖区内的供气、用气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动员各用户积极开展隐患自查,建立基础台账。

(二)集中攻坚(10月-11月)。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对供气、用气场所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制作检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间及整改责任人,督促落实整改。并将隐患治理台账(见附件2)于11月底前报送至街道城管办。

(三)巩固提升(12月)。街城管办组织人员通过巡查、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各部门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书面工作总结及台账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街道城管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社区、村、管区及街道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要针对专项整治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并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供气、用气场所,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培训,规范检查。街道相关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此次检查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检查标准和细则,制定检查表,确保参检人员掌握工作要领,规范检查行为。

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

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

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依法追究)进行查处。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横幅、标语、广播、微信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市民重视程度。向社区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市民参与举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燃气场所安全整治的良好氛围。

街道城管办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乡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七

为切实加强我镇2022年度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餐饮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各类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健全长效机制,以全覆盖为目标,在全县组织开展餐饮燃气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连云港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要求,把安全宣传、治理整改、规范疏导、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务求消除各类燃气风险隐患,堵住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实现全镇餐饮场所燃气泄漏保护装置安装率100%、使用率100%、平台智能化监控覆盖率100%、隐患排查率100%、查处处罚率100%、联动处置率100%、入户宣教率100%的“七个百分百”目标。着力建立健全餐饮企业燃气监管体系,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用气单位(用气人)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自查情况公示(见附件4)、供用气合同、安全使用告知书或安全用气手册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二)深入开展餐饮燃气全面排查整治。

1、摸清辖区范围内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动态掌握餐饮场所燃气泄漏保护装置安装率、使用率、平台智能化监控覆盖率等“七个百分百”情况,建立健全全面准确的辖区餐饮场所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整改;

对疏于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因地制宜在餐饮等公共场所推广“瓶改管”、“气改电”、“全电厨房”。

排查整治重点:联合有关部门,聘请第三方专家,对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安装及使用多个液化气瓶只安装一套保护装置、“灶管阀”不合格、通风环境不合格、违规使用气液两相瓶装燃气、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室内、气瓶违规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高层公共建筑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街边摊点气瓶使用不当(侧卧燃烧、缺乏维护、罐体遭受撞击破损)等问题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

经多次劝诫和督促整改,仍拒不整改的,由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业,由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4、进一步提升监管智慧化、信息化水平。要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全覆盖,镇级指挥平台要加强监测和调度,在接收到报警警示信息后,及时通知发生报警点位的餐饮商户店主以及所处位置的社区网格员,确保应急机制及时响应。

村网格员每周完成一次辖区内餐饮商户燃气检查全覆盖。

(四)加大餐饮燃气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宣传。

组织燃气专家举办餐饮燃气安全生产知识培训。3月底前完成对村网格员的培训。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氛围营造,于3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餐饮商户发放餐饮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册全覆盖。

三、进度安排。

此次餐饮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自2022年2月15日开始,至5月25日结束,以实现全镇餐饮场所“七个百分百”为目标,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排查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

广泛发动,建立工作专班,负责xxx庄镇整治行动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压实餐饮燃气商户企业主体责任。要结合前阶段工作和本地实际,进一步摸清餐饮燃气商户底数。对餐饮燃气商户总数、未安装燃气泄漏自动切断保护装置商户数量进一步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总体情况、建立台账清单。

(二)整治攻坚阶段(2月21日至4月30日)。

按照实施方案对辖区内未安装燃气泄漏自动切断保护装置、未进入智能化监管平台商户进行清零。按各级频次要求展开全面检查,形成全面准确的餐饮燃气问题隐患清单并逐一消除。同时督查抽查整改完成情况,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无遗漏,实现零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30日至5月25日)。

全面完成“七个百分百”目标。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补齐工作短板,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要清醒认知现阶段餐饮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仍然突出,零星事故仍然时有发生,餐饮燃气使用环节安全基础仍然不牢,要增强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针对全面排查整治行动时间跨度长、涉及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集中镇网格化管理力量组织开展好本辖区餐饮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务求取得扎实的工作成效。

(二)加强督导,增强意识。建立旬报送通报制度,百日攻坚阶段,每旬(每月9、19、29日)向县商务局报送一次行动进展情况,特别是“七个百分百”目标完成情况、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要情况即时报送。利用各类媒体、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普及餐饮燃气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乡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镇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走深走实,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重点对全镇燃气企业、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工商业用户、餐饮场所、居民生活区的安全用气进行督导检查,排查燃气管道腐蚀、漏气和场所通风情况,加快推进全镇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敬梓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镇长。

副组长:xxx宣传委员。

成员:xxx常务副镇长。

xxx副镇长。

xxx应急管理办主任。

xxx党政综合办主任。

xxx综合执法办主任。

xxx规划建设办负责人。

xxx派出所所长。

xxx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办,由镇规划建设办负责人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任务和措施。

检查场站内给排水、消防、防雷、安防、反恐等重点设施设备,排查规范操作、日常安全维护管理、设施设备巡查巡检等情况,切实加强燃气场站安全管理。

燃气管道、阀门是否私拉乱接、是否有漏气;

灶具是否合格、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

连接管有无漏气、是否超过使用年限、是否超长,以及其他严重安全隐患等。排查工作要完全覆盖到每家每户,完成《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主要问题清单》填写,确保用户安全用气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落实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各村(社区)辖区内的餐饮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带经营性质的所有餐饮场所,以及企业、单位饭堂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场所)均须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促进我镇餐饮行业燃气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加大对各类无证经营燃气网点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黑网点”,营造良好的燃气市场经营秩序。

(五)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各村(社区)要通过广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横幅等向本辖区范围内的村(居)民全面推送用气安全宣传提示,利用户外宣传栏、候车厅等全面宣传燃气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用气常识,不断提高村(居)民安全用气防范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部门、村(社区)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也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成效。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安全风险研判,紧盯风险突出的企业,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严防死守保平安。

(三)完善体制机制,防范安全风险。对发现的存在隐患问题要深挖根源,从源头上完善防范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完善监管漏洞,全力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乡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村庄清洁行动是农村人居环境最基本的任务。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水平,根据平罗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本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乡村振兴为统领,以环境整治为切入点,以自治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为契机,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垃圾清扫、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彻底改变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状,达到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保洁机制逐步健全,群众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的行动目标。

二、实施时间。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共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建章立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5日-3月10日)。主要内容是召开由镇、村(居)干部参加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动员会,传达学习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明确整治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镇环村办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人员队伍,健全工作机制,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村(居)迅速行动,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做好宣传动员,广泛发动群众,采取微信群、电子屏、农村大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在全镇范围内营造浓厚的人居环境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日-6月10日)。以“清脏、治乱、拆违、植绿、建制”为重点,聚焦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集中整治农村主干道路、村庄巷道、房前屋后、河湖沟渠、卫生死角、积存垃圾、农业面源污染和居民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排乱倒等现象,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提高村庄品质。

(三)建章立制阶段(6月10日-6月15日)。在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适时引进第三方公司全面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运营和管理机制,推动农村“脏乱差”集中整治向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转变。

四、重点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共有五项重点任务。

(一)集中清理农村环境脏。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民参与”的总体思路,成立环境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以点、带线、促面”的思路,坚持领导包村、站所包队、村干部包户,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以村(居)为主体、队(组)为单元,集中开展道路清洁、村庄清洁、公共区域清洁、沟渠清洁“四洁”行动,重点对主干道路沿线、镇区及周边公共区域、村庄巷道及农户房前屋后、庭院、沟渠河湖面等地段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按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求,在常青村、下庙村美丽村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基础上,在农村推行积分兑换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彻底清除积存垃圾,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加强村庄畜禽养殖管理,及时清扫畜禽粪污,严禁生活污水乱泼乱倒,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规范辖区内180家“散乱污”企业管理,实现全镇村庄环境干净整洁。

(二)集中取缔村庄杂物乱堆乱放。开展村庄生产生活杂物乱堆乱放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动员群众对房前屋后、随意堆放的柴草、砂石、砖块、煤堆、粪堆、器具、机械等杂物全面清理归整,引导群众保持生产生活物品有序堆放。开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健全秸秆收储体系,清理田间地头农业包装袋、废弃农残膜、农药瓶、秧盘等。宣传引导养殖户做好养殖场内及周边环境卫生清扫,对禽畜排泄物及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及时进行清理,无害化处理。严禁畜禽私屠滥宰、污染环境,实现无乱抛废弃物,减少农业面源及土壤污染。对村内供电、通讯、广电等杆线乱接乱拉进行整治,做到村庄杆线整齐有序。

(三)集中拆除农村违建物。开展村庄各类违法建筑物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村庄内残垣断壁、乱棚乱圈、私搭乱建、危旧房屋等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和人居安全的违章建筑物进行集中拆除,对拆后的区块及时开展清理整治,引导村民合理利用闲置老旧住宅。

(四)集中开展村庄植绿工作。结合春季绿化工作,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环村林带、道路沟渠沿线、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等绿化工程,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改善村容村貌,实现村庄整洁美观。计划在常青村美丽村庄点栽植景观树、安装路灯,美化亮化人居环境;在下沙路、兰跃中心路沿线新增宽幅林带公里,在崇岗、崇富村新增宽幅林带2公里,实现以绿扮靓、以绿治脏。对已拆除违建区块和裸露地块进行绿化,做到“拆违建绿、拆旧建绿、见缝插绿、能绿尽绿”。发动群众参与庭院美化,栽植花卉和布局美观实用的小三园(花园、菜园、果园),扮靓自家庭院。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环境卫生评比机制,对不遵守保洁制度的群众定期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及本村微信群中进行曝光,倒。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逼群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提升环保意识,让干净整洁宜居村庄成为常态。探索引进第三方建立农村保洁长效机制,配置分类垃圾箱、垃圾收集转运设备等,推广可回收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制,逐步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有效途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崇岗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建荣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胡月梅镇党委书记助理。

成员:各领导、各村(居)书记、包村站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由胡月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居)要加强宣传动员,通过会议、标语、条幅、电子屏、微信群、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广泛动员群众积极支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通过制作抖音、快闪、拍摄短视频等方式宣传展示环境整治成果,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议程,逢会必讲。规范村民日常行为,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强化群众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文明意识。

(三)抓好工作落实。一是提高站位抓落实。通过与各村(居)书记面谈、签订目标责任书,促使各村(居)书记充分认识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狠抓环境整治工作落实,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决杜绝粉刷墙面、违规拆建等“面子工程”,要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办实事上,优先解决最突出、最迫切的问题,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状;二是加强组织抓落实。要严格落实“三位一体”责任,做到领导包村、站所包队、村干部包户,营造氛围,广泛动员群众积极支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三是强化措施抓落实。推行“日巡查、周观摩、月小结、季总结”制度,通过督查巡查、观摩评比、亮丑揭短、发放红黑旗等方式,以旗明示,以改促治,确保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强化督查抓落实。成立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班,由书记、镇长亲自挂帅分村负责,带领工作专班和各包村领导深入全镇62个村民小组,点问题,找死角,建清单,以督促改;五是强化问责抓落实。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周观摩、月小结、季总结”,根据观摩评比结果进行红黑旗晾晒。从即日起由镇党委书记、政府镇长亲自挂帅,主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对行动迟缓,整治不到位的镇、村(居)干部进行问责,以罚促治。对得黑旗的村,包村领导在镇村(居)干部会议上做检查,包村站所作书面检查,村干部每人罚款300元。连续得4次黑旗的村,村书记停职,包村领导调整岗位,同时,包村领导、站所干部本季度不得评先评优。

六、工作要求。

各村(居)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将环境综合整治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起来,全面整治人居环境卫生,彻底根治“散乱污”顽疾。严格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活垃圾治理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建立整治任务和销号台账,整治完成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环境整治各项资料、图片、信息等及时整理归档。整治进展情况按照环村办的要求及时上报。环村办不定期进行巡查,镇纪委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对辖区人居环境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记入年终考核。

乡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盛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盛市、县和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狠抓大案要案,全面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通过专项整治,认真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销售行为;减少和消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上的盲点盲区;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单位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在开展集中打击和整治工作同时,创建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乡镇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宣传一批质量管理和区域性质量安全整治先进典型和经验;促进我县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同时,通过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切实维护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质量信誉,推动我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消费者信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工作重点。

1、重点产品。重点产品,即食品、农资、消费品。消费品要突出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

2、重点单位。即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过的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的黑窝点。凡涉及安全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一律作为重点查处对象。

3、重点区域。即假冒伪劣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地区,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安全类产品存在区域性问题,以及容易出问题的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地区。狠抓特种设备整治,重点治理近年来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以及房屋、市政、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加大车用气瓶、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的专项整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狠抓煤炭整治,重点打击流通领域煤炭掺杂掺假违法行为,确保电煤质量。

三、整治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开展对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促使“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齐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1、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管理的产品,严格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严把市场准入关。

2、开展以小麦粉、大米、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乳制品、

肉制品、饮料、白酒、糕点、豆制品、米线、饵块等13类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1)突出对“辣子鸡”及高风险食品的整治。一是开展对xx辣子鸡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辣子鸡质量、计量、生产许可证标识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辣子鸡产品质量全面监督抽查工作,对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如:苏丹红、亚硝酸盐、重金属等),一律严厉查处。二是针对白酒生产销售企业多、分部广、风险大的特点,加大对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证照齐全尚未达到市场准入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有检验能力的严格实施产品出厂强制检验,没有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送法定检验机构开展委托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产品,限定在所在乡镇区域内销售。

生产合格产品的,必须暂扣证书并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符合吊销证照条件的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证照。

(3)对证、照齐全,但尚未列入无证查处阶段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督促企业限期取证;对已列入查处阶段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

(4)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

小作坊,要将企业名单报告当地政府,并分别通报工商、卫生等监管职能部门,建议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照;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3、开展对危化品工业甲醇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对违法销售、使用的企业或个人,分别通报监管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对使用工业甲醇作原料勾兑白酒的生产企业或个人,一经查实,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加大食品质量监督(定期)抽查力度。严格按照《xx年xx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验)产品目录》和《xx年xx市重点产(商)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计划》规定的产品范围和抽查频次,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到年底,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其他食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率达到95%。

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用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过期变质食品、病死畜禽用于生产加工食品,滥用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包装材料,有毒有害杀虫剂,掺加吊白块、苏丹红等违禁物品,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坚持治理整顿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通过整治,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关停一批无证生产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查处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制假制劣企业黑名单,创建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和乡(镇),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使突出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使优势产业得到健康发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6、建立健全“小作坊”监管制度。一是完善“食品添加剂”登记备案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登记备案;二是建立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改造制度。小作坊必须达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最基本质量安全卫生要求,才能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三是限制销售范围制度。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以方便当地群众日常生活需要为主,其产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乡级行政区域;四是公开承诺制度。小作坊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义务,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等。

7、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对全县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多地一品等重点区域,作为开展整治的重点,在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活动。

(二)开展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

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今年年底,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一是抓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及涉及安全、能源、环保产品等重要工业产品的监管工作。摸清生产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生产品种、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状况等底数,强化证后监管,全面建立生产许可证、3c认证企业质量档案;加大对企业产品质量抽查、巡查、回访和监督抽查力度,使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案件基本得到遏制。

二是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重点开展对涉及安全、能源、环保产品的无证查处。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吊销证照、断水断电等手段,加大对无证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今年底基本消除无证生产行为。

二是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对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名牌、云南名牌产品特别是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出现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报请上级批准机关取消其名牌荣誉称号。

(三)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整治。

抓住秋播秋收农忙时,集中力量开展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专项打假工作。严厉查处制售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国家明令淘汰农药、安全性能不合格农机,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及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同时,把农资整治与秋季“农资打假下乡”结合起来,会同有关部门在农资销售使用的旺季,加大对重点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与打假活动。尤其要深入乡村、农户,扩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覆盖面,保证秋季农业生产。到今年年底,制售假劣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大幅减少;对辖区内化肥、农膜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率达100。

(四)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整治。

按照省局《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抓好重点设备、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监管。继续深入开展电站锅炉、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对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建筑行业、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进行治理攻坚,对非法生产起重机械等三种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坚决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到今年年底,起重机械注册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基本达到100;电站锅炉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车用气瓶和危化品气瓶充装人员持证率和罐车充装单位设备使用登记率达到100;游乐设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严厉打击流通领域电煤掺杂掺假违法行为,对煤质发热量低于3000大卡的,一律按掺杂使假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到今年年底,确保电煤质量有较大好转。

四、整治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xx年8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8月25日—9月5日)。

一是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全国和盛市、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全面提高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迅速掀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高潮。

二是组织学习。重点学习全国和盛市、县质量工作会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通过学习,让干部职工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明确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三是明确上级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四是明确自身在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上的责任和义务。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上,统一到国家质检总局和盛市、县委、县党委、政府的目标要求上,动员干部职工自觉、积极投身到专项整治行动之中。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9月6日至9月30日)。

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五个方面”质量安全整治的内容,组织力量,对整治区域、重点单位、产品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全面调查、清理、核实、登记,掌握真实情况,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在此基础上,明确责任区域内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10月1日—12月6日)。

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切实开展好“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要充分行使《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赋予的进入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等监管职权,坚决铲除制假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突出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坚持全面覆盖与重点攻坚相结合等方法,以使用环节为切入点,重点对起重机械、车用气瓶和危化气瓶,以及游乐设施进行专项整治;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企业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对生产、销售存在安全隐患和可能对人体健康、生命造成损害的产品,严格实行产品召回制。

二是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生产加工食品;严厉查处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加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安全类产品以及数额较大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执法犯法等行为的发生。对大案要案要做到“五不放过”: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2月7日—12月30日)。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针对本辖区产品尤其是食品、消费品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和办法,强化监管力度,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检查和验收。

五、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及时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确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办事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设专人负责、专人联络,做到任务明了,职责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

2、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按照统一部署,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富民惠民措施相结合,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相结合,敢于创新执法打假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局面,敢于创新执法打假工作的传统方式方法,勇于探索工作方式,树立敢打必胜的信心和能力。

3、严明纪律,严格执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严格执法界限,严明执法纪律,明确执法规范,强化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惩处力度,该重罚的要重罚,对触犯刑律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一罚了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加大力度,务求实效。一要狠抓制假源头,铲除制假窝点。对发现的制假制劣窝点,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铲除不安全产品的生产加工源头。对发现有证有照企业造假的,该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坚决建议吊销相关证照。在监督检查中,实施精准打击,各个击破,做好源头管理工作。二要查办大案要案,切实做到“五不放过”,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够移送条件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要建立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与名优企业联手打假。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机制,保护名优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坚决遏制制假售劣违法行为。

5、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在整治工作中,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行为的,要依法严格责任追究制。对措施不力、整治不到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区域,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即:一是没有按要求对辖区内企业和小作坊普查建档的;二是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许可的;三是未按法定职责实施检查的;四是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罚的;五是擅自降低处罚幅度和种类,以罚款代替其他处罚的;六是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七是重点地区没有开展区域整治或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八是接到举报不及时受理和调查的;九是瞒报、迟报、谎报监管信息的。

6、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对本单位和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要做好收集、整理,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整治办以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每天上午9:00以前,向市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上一天所在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每周五报一次动态信息。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县政府和市整治办。

乡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教发75号安岳县教育局关于转发资阳市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3月1日起.到7月30止。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单位全面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加大力度,合力攻坚,创新举措,务求实效。通过“百日行动”,实现标本兼治,逐步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进一步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1、总体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加强食品行业自律,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2、主要任务:

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为重点,以学校、蛋奶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群体性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格落实群体性餐饮服务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专项整治,着力构建部门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使群体性餐饮服务单位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显著增强,避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3、进一步加强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巡查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加大对饮食和饮水的检验检测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我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影响学校和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重处重罚,顶格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宣传开展此次联合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让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整治深入人心。特别要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让学生形成良好的饮食习惯,自觉抵制假劣食品和不洁食品侵袭;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防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督查,取得实效。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抓深、抓实、抓出成效,要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第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整治情况,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流程,建立长效机制,于3月1日前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专项整治组织实施,于204月到6月。第三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结束总结验收,2013年7月30日。

五、做好督促检查。

各专项整治工作组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根据危险程度,督导、帮助责任单位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及时防范和及时整改。认真落实“部门依法监管”职责,对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务必做到整改责任、期限、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坚决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提高执法质量,做好自查自纠,建立公正公平、严格执法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严格考核奖惩。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组织考核验收,考核结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对工作认真、效果明显的班级和个人在评先评优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敷衍、流于形式或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乡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排查问题消除隐患,严厉打击和查处违规建设气站、无证经营燃气及违法占压燃气管道等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x新政办字[20xx]号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区百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自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3月底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燃气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同时,保证本次行动开展有成果、有实效,成立燃气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

二、整治目的、范围、重点及分工。

(一)整治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行标本兼治,突出源头管理,依法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建立燃气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燃气安全监管水平,创造良好的燃气生产经营环境。

(二)整治范围。

xx区辖区内燃气从业单位和个人,涉及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工程、管道等各个环节进行综合整治。

(三)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管道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主要检查燃气场站的布局和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在建燃气项目建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经过正规设计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是否存在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二是经营单位是否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

燃气管道、门站、气化站、混气站、调压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等燃气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三是燃气管道与其他管线是否存在有相互交叉重叠或被压占情况。四是燃气管网、重要生产设施、消防设备是否完好。五是经营单位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六是经营单位是否开展了客户端安全用气宣传和管理工作。

2、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以加气站、换气站为主要检查对象。一是是否存在无证经营、非法充装、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等行为;

是否存在充装超期未检验气瓶、报废气瓶或气瓶相互倒气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是否超范围经营;

相关作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资格证件并持证上岗。三是是否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了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是否建立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四是充装气瓶是是否按规定粘贴警示标签、充装标签;

气瓶收发、存放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落实了气瓶检验责任,并按规定将超期未检和报废气瓶及时送气瓶检验站进行定期检验检测盒报废处理;

是否存在擅自改造、改装、翻新废旧气瓶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

区城管局:负责燃气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

辖区各乡办:负责对各自辖区内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摸底调查。

乡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深刻汲取xx省xx市xx区xx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6。13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消除燃气事故隐患,确保全县燃气安全平稳运行,决定在我县开展燃气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燃气安全运营能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燃气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充装运输等环境为重点,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范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全县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全面开展县域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储存、充装、经营、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燃气行业多有领域排查整治。

(二)整治工作。

结合xx县县域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整治一下的问题:

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特别是管道巡查队伍、抢险队伍的力量配备和责任落实情况。

3、燃气经营企业特许经营、经营许可获取情况和依法经营情况,是否有超范围、超区域经营问题。

4、燃气场站(含cng、lng汽车加气站)安全间距与现行规范相符情况,瓶装燃气充装站落实安全生产规范情况。

5、燃气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和气源储备情况。

6、管道燃气工程建设程序是否合法,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压力管道监检,施工许可,地下管线测绘和竣工验收备案执行情况。

7、燃气管道被建构筑物占压情况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重点检查公共场所使用的燃气管道、设施设备、瓶装燃气的安全使用情况。

9、全面排查企事业单位使用燃气及燃气设备运行情况。

10、全面排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情况。重点排查对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超期服役、瓶体油烟污染或变形等。

11、按照辖区管理原则,由各执法大队组织严厉打击“瓶对瓶”非法倒气行为。

四、工作步骤。

从即日至9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而后转入常态化工作。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中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督促指导各燃气经营企业按要求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20xx年7月-8月)。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9月)。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要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请各燃气经营企业于9月25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报送至县城管局。

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限定时限,明确责任和防范措施;

燃气主管部门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关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较大燃气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上一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xx县城管局将联合有关成员单位对部分县城区开展随机督导。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业要加强对燃气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乡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四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殡葬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和治理方式,建立长效机制,统筹部署推进;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强化目标考核,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依法依规,惩防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对散埋乱葬、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欺行霸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重拳出击、坚决整治,严禁以罚代管、放任不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立足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大局,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形成规范有序的殡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分类施策,积极稳妥。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化解,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不搞“一刀切”。坚持殡葬基本服务的公益属性,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乡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五

xx区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我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摸清底数,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常态长效联动监管机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持续深入推进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坚决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对违法违规“小化工”彻底排查不留死角、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强力整治不留后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非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的;

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经营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

二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

五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地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矿山宕口等,涉及化工生产的、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

三、

时间安排(一)排查摸底阶段(6月底前):开发区、镇、各街道对辖区“小化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台账,逐一登记造册。行政审批部门梳理提供化工和疑似化工的市场主体清单,供电部门提供所有动力电用户清单,6月10日前报区安委办,同时按地区分别提交开发区、镇、各街道。开发区、镇、各街道、村(社区)、基层网格,围绕“五个有没有”对“小化工”进行全面排查,并对照行政审批部门和供电部门提供的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镇(街道)、村(社区)无法界定为“小化工”的疑似企业一律上报并由区安委办负责组织甄别确认。6月25日前,各板块将排查清单报区安委办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7月底):开发区、镇、各街道对排查出来的“小化工”清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彻底整治。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签字确认、层层上报,最终由各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印章,于7月25日前报区安委办备案。

(三)检查督导验收(8月1日至8月底):各镇(街道)对村(社区)的排查整治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区安委办组织抽查验收。区有关部门对数量多、问题突出的地区组织专项督查,层层复核验收,确保整治效果。

四、工作措施(一)全面彻底排查。开发区、镇、各街道要将排查任务、排查责任、排查措施压紧压实到村和社区,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基础网格作用,上下一体、部门联动、重心下移,集中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采取全面普查、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互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夜间用电量排查等多种方式,逐村(社区)、逐企(单位)、逐户“过筛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迅速坚决整改。开发区、镇、各街道要对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摸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有针性的措施,分类处置、强力整治。一是对排查中发现应列但未列入2017年全省“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的化工生产企业,要依法立即关闭。二是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产,立即拆除非法化工生产装置。三是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的“小化工”,要立即取缔,实施“四个彻底”整治,即彻底断水断电、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清理生产原材料和产品,坚决从源头上消除风险。

对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造成底数不清、整治不力、取缔不坚决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部门、人员责任。

五、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百日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常委、副区长xx担任组长,分管工业、市场监管等工作的副区长xx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xx公安分局、xx生态环境局、xx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xx消防救援大队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镇、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同时担任双组长,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市和区两级派驻安全生产督导组近期要把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作为督导重点,深入村、社区检查督导,及时了解整治进展,检查突出问题,压实整治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层层压实责任。此次专项整治,区级层面负责组织谋划、协调推进,开发区、镇、各街道负主体责任,全面调度推进本辖区排查整治工作,村(社区)承担具体落实的责任。镇(街道)作为工作单元,村(社区)作为具体网格,一个一个过筛子,确保大起底、无遗漏。对于排查和整治结果,采取“以村保镇、以镇保区”的方式,层层报送,传导责任压力,确保发现的问题隐患彻底整治,逐个对账销号。

(三)加强协调配合。区安委办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督促指导各板块各部门开展检查抽查,指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共性突出问题,发现并。

总结。

推广典型经验。各级化治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推进化工整治职能,把“小化工”百日整治行动与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紧密结合,特别要加强已关闭退出化工生产企业的跟踪管理,防止死灰复燃。应急管理部门要负责对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各类小作坊乃至黑窝点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行政审批部门要负责化工相关市场主体名单,提供给政府排查摸底。发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等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融入百日专项行动,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全面做好相关保障和配合工作。

(四)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各板块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讲清“小化工”的严重危害,明确从事“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的良好氛围。要以此次排查整治为契机,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严防“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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