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师心得体会范文(优秀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3 08:03:45 页码:14
最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师心得体会范文(优秀10篇)
2023-11-13 08:03:45    小编:ZY1周

总结心得体会有助于我们对事物的思考,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和创新思维。写总结应当客观真实,实事求是,避免夸大和虚假。接下来是一些成功人士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对您的心得体会写作有所帮助。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师心得体会篇一

基于儿童立场,学生有犯错或违反课堂教学的不当行为,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利,但是惩戒需有度——适度和温度。根据具体学情和事情对待,教师应恰当的引导教育,让学生意识到错误的同时,给予学生改正的机会,不能借此大肆贬低学生,伤害学生自尊。对于行为严重恶劣的学生,希望家校育人合力、合作管理,家长的支持,能让孩子改正的决心和态度更高效。让我们的孩子向善、心得体会范文锦集向上、向好、向阳成长!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师心得体会篇二

老师被动,学校尴尬,以至于谈管色变。在这样大的环境下,教育部出台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有利于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是教师履行教育管理学生基本权利和责任的底线保障。

就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作为校方和教师怎么理解、认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措施,淺议个人拙见。

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扛起教育责任,培育具有脊梁的中国好学生保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是自然的人,也是社会中的人,人必然要接受家庭、社会、学校各方面的管理,要遵守各项制度,法规政策。而过份赏识教育,会导致家长、社会、学校三方对教育过程中培养学生成人认识水平不同,管理缺乏必要的底线意识,规则意识,学校管理的效果甚微,一度教师职业成了高危行业,教师不敢管,学校无法管,个别学生无法无天。出台这样一个规则,就是为了形成良好的规则意识,古语说:不以耻,无以正就是这个目的。

要组织教师、学生、学生家长三方进行学习、解读,达到共同育人的目的。

三、方法运用要适度,严慈同体,因材施教。

(一)做到宽严相济,奖罚分明。

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宽以待人,要对所有的学生公正公平,一把尺子量到位标准意识。这样才能起到教育惩戒的公平性、威严性和公正性。

(二)做到智慧教育,立威尚可。

惩戒不是目的,教育才是目的,在运用教育惩戒的这个尺度上,尽量不运用教育惩戒规则作为我们教育最好选择,以此达到教育警示的作用。运用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情绪激动、冲动的时候不能运用。

2.尽量不在公众的情况下运用惩戒教育,不要有杀鸡给猴看这种心理状态,这样的方式是起不到教育效果的,容易让学生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要考虑学生人格尊严,古语说:扬善于公堂,规过于私密就是这个道理。

3.惩戒方法不能过于简单,要做到以理服人,事后一定要给学生讲清楚,要让学生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达到学生自觉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目的,要让习惯外化于行、内化于心。

(三)榜样引领,管教同步。

我们教育的终极目的是让学生成人和成才,所以仅靠一个惩戒的制度是解决不了的,学生很多行为习惯实际是家庭教育的折射,学校教育的折射和社会教育的折射。因此作为家长、教师,我们要求学生怎么做,而我们自己就必须先做到。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这个道理,起到榜样引领的作用,做到自己与学生同步、同发展。

四、爱是根源,德是根本。

教育是根植于爱的教育,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只有爱,才是教育的万能金钥匙,因此我们要学会用耐心、爱心、童心感化教育学生,让学生在爱的氛围中,过一种幸福完整的学习生活。

总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必要的,但是教育更是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的过程。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师心得体会篇三

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师心得体会篇四

中小学校园,需不需要一把“戒尺”?老师可不可以对学生进行惩戒?又该如何使用?……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近日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同时,《规则》也强调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规则》还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规则》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指导推动各地、各校贯彻落实《规定》,依据《规则》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师心得体会篇五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教育惩戒,施之有度。

班级迟到现象可谓是一个最常见的班级问题,如何能够遏制住这一现象,想必无数个班级想了无数个办法。而某班的班主任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这样的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需要罚站,且以迟到的时间长短来决定罚站的时间。

这一做法看似能够有效防止学生迟到,但这没有针对问题,且弊大于利。

学生的心里成长对学生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规定里,一分钟可能换来十分钟的心里摧残。作家三毛在上学时就受到老师严重的惩罚,导致心里受到摧残从而患上心理疾病,从疾病走出来花了很长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是在教育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的。那些在罚站的过程中受到的多少冷眼和嘲笑,都是非常不利的。

行动要以结果的成效为目的。在罚站的这个惩罚中,并不能带来实际的作用。虽然是罚站了,但学生不会意识到迟到这是个不好的习惯,只会机械地认为迟到就应该罚站,这样不仅不能从源头上解决迟到问题,更不利于学生好习惯的养成以及正确观念的形成。周而复始,学生是因为惧怕罚站而不迟到,但依旧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时间观念,这就失去教育初衷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古时有教书先生戒尺惩戒,挥鞭教育。当学生有什么做的超出规矩的行为时,适当的惩罚是可行的。在中央颁属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教育惩戒”一词,是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都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惩戒”的轻重标注是什么?什么样的惩戒才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些都需要教育机构、学校、班级以及从事教育事业的每一个人多深入思考的。

教育就是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始,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谢军。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正式实施,给了教师一剂强心剂。从“不敢管”“懒得管”到“应当管”“适度管”,这是好的现象,是教育改革浪潮中师生关系发生改变的必然。《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并且对每一类惩戒的具体操作行为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必然的,必须的。应当知道的是,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规则》划定了教师行为红线。教师要根据《规则》要求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做出甄别,可以看出,这是教师的“如意棒”,也是教师的“紧箍咒”,教师还是要一如既往的精心、静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继续保持自己的教育战略定力和教学张力。

黄玲玲。

惩戒教育有存在的必然性,但是应该以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基础,以尊重学生的人格为前提,及时与家长沟通,在理解中达成教育共识,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惩戒教育要因材施教,做到刚柔相济、张弛有度,可将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同步进行。让学生在赏识的阳光下,自信而快乐地成长,让学生在惩戒的风雨中承受挫折,学会坚强,走向成熟,从而使学生心理更健康、人格更健全。立国之本乃教育,希望学生和家长体谅教师工作的不易,支持教师的工作,我相信,随着大众对教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教师们能够更好地一颗心点亮另一颗心,用赤诚之心点亮学生的感恩之心,也盼教师们能够运用好手中的戒尺,让惩戒有尺度、有温度!

项万娟。

基于儿童立场,学生有犯错或违反课堂教学的不当行为,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利,但是惩戒需有度——适度和温度。根据具体学情和事情对待,教师应恰当的引导教育,让学生意识到错误的同时,给予学生改正的机会,不能借此大肆贬低学生,伤害学生自尊。对于行为严重恶劣的学生,希望家校育人合力、合作管理,家长的支持,能让孩子改正的决心和态度更高效。让我们的孩子向善、向上、向好、向阳成长!

鞠里。

教育惩戒的实施最根本的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对学生的一些不合规范的行为予以矫治,更有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和进步,教育惩戒非常具体的指出哪些行为是应该进行惩戒的,需要老师规范的,并且详细指导了教师应该怎么做,对于日常处理学生问题很有指导帮助,并且有法可依。相信这些规范会更好的促进家校共育,让教育更有温度,让教育环境更加完善。

梁爽。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适当的惩戒可以让学生及时改正错误,养成更好的行为习惯。教育惩戒权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可以培养学生更加健康的人格,但利用得不好,也会给孩子带来创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施行,教师、家长也需要共同努力,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执行教育惩戒程序。期待,“教育惩戒”可以为教学工作带来新气象。希望每一位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养成良好的品质,成为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人,希望这把戒尺能使孩子有一颗敬畏之心,敬畏家长、敬畏老师、敬畏知识,与家长携手,人人出彩、个个发光!

程炜。

郑怡。

一个国家要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护国之军、救人之医和育人之师的同心同德同舟楫。新实施的法律法规是对教育者行为的约束和规范,罗翔曾说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更要心中有丘壑,眼里存山河,真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搭桥铺路做好引航教育。

刘轩轩。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知道了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当学生犯错误时教师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愤怒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冷静下来,教师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样处理事情才会理智,才能够把握住分寸,不至于造成不良的后果。规则制定以后我相信在学校,社会还有家庭的共同努力下,学生会更好的去主动学习,学生会在学校里健康茁壮的成长。

查萍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3月1日正式试行,在学校安排下,认真学习其中的条例。虽然条例已试行,但“惩戒”的权利和方法我们还要深究。作为新时代的老师,尤其在“十不得”规定下,我们不能谈“罚”色变。教育过程中,过分的赏识、表扬和鼓励,以及对孩子错误视而不见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溺爱,给予我们教师适当的惩戒权,对孩子、学校、家长和社会都是有利的。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目的,它的存在并试行,是基于教育和转化违纪违规的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然而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呢?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我认为惩戒和关怀要并重。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要善用教育惩戒的能力,要能够理性对待惩戒的过程,不能感性的,任性的使用权利,要把握好尺度。对于惩戒的内容,虽然条例有所规定,但应该因“班”施教,因材施教,对于惩戒内容,也要学校,家长,孩子达成共识,建立清晰的班级“度”的标准。

王玲华老师认为,对于教育,我们不能一味的依靠教育惩戒,还是应该以爱还有足够的耐心去感化孩子,耐心的辅导教育孩子。

郑刘娟老师认为惩戒作为教育学生方法之一还是有必要的,当然体罚式惩戒是要禁止的,任何体罚都是简单粗暴的做法,都是以伤害孩子身心健康为代价的,不可取。惩戒权行使的范围、方法、程序等等都要有章可循,一切以保护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宗旨和限度,不可由着教师的主观随意去发挥,避免对孩子造成伤害。

罗嗣鑫:惩戒是一种教育手段,它与说服教育一起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作用于受教育对象。爱和惩罚,是教育中必不可缺的两条腿。戒尺教育源远流长,从春秋时期的孔子开始,惩罚就已经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的教育离不开必要的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就不是完整的教育。

李卫霞:适当的惩戒,则是学生在犯错后应当负起的责任。适当的惩戒,能够让学生们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并让他们明白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惩戒能够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在他们对他人造成了影响甚至是伤害的时候,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学会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

李琼老师认为,跪着教书的老师,教不出来站着的学生。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金晓芳老师这样说道:没有惩戒教育学生很难走向成熟。仅以“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等为中小学教育的主流,是不完整的,还需要有“惩戒教育”。如果说赏识是阳光,孩子在赏识的阳光下可以自信而快乐的成长,那么惩戒就是风雨,孩子在惩戒的风雨中才能学会承受挫折,接受磨练,从而超越自我,走向成熟。

原超:《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的制定,对师生来说都是一种监督和保护,很有必要,希望能够实施起来。

张楠老师很有触动,她这样说道:教育少不了爱,更少不得惩罚。没有哪个孩子一生下来就无法无天,每个“熊”孩子的背后,都站着溺爱的家长。教育除了爱,更不可缺少的是管教,或者说是惩罚。

爱的教育,不是万能的。对于一个纪律散漫、不思进取、无心向学的学生,单纯用爱去感化,只会显得教育苍白无力。

唯有动用上管教与惩罚的力量,孩子才能明辨是非对错,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刘筱凡老师的观点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1、教师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对学生的无私爱心和处理教育矛盾的理性。

2、家长还需要提升对教育的敬仰和对老师工作的理解。

3、学生还需要养成对老师崇敬和对生活规范敬畏的习惯。

4、政府还需要对正义的持续支持和对歪风的不懈制约。

5、全社会还需要增进尊师重教的风气和对教育关爱的氛围。

王茜:在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让老师拥有制止和消除学生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的权力是非常有必要的。其目的是抑制学生的不当行为,锻炼学生承担责任、承受挫折的心理能力,是十分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而作为老师,我们应该把握好惩戒的尺度。

张灿:惩戒权是教师职业所固有的一种权力,也是由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所决定的一种教育方式。学生正处于世界观形成时期,可塑性较强,教师正面的教育引导和相应的惩戒,有助于增强教育效果。但同时,教师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将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如何正确运用惩戒权,在于实施惩戒和体罚时“度”的把握。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明确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义务。”“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合理的惩戒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有关教育研究也表明,惩罚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为了更好地区分惩戒与体罚的界限,教师在惩戒学生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师心得体会篇六

2021年的寒假,我把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从头到尾认真地读了一遍,感想颇深。《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不仅为教育惩戒提供了法律依据,还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学校根据规则依法履行教育教学义务和管理职责,同时也维护了我们学生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之所以称为教育惩戒规则,是指学校等教育场所,对违规违纪的学生进行管教、训导等让学生引以为戒,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规则中令我记忆深刻的条款有很多:

规则第七条,如果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其中第三条: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我觉得身为一名学生,不该有违反学生基本守则的行为。这样不仅伤害了自己,可能还伤害了别人,百害而无一利。第五条: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既然是一名学生,就不该有打骂学生、老师的行为,这样不配当一名学生,我们不但不能打骂学生,还要保护比我们弱小的同学,乐于助人,这是我们新时代小学生该有的一项基本品德。

规则第十二条,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的行为。其中第一条是以击打、刺伤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我想说,虽然学生犯了错误,但不能对其造成身体痛苦,这样不仅会给我们学生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有可能造成心理伤害。第五条: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我觉得成绩不代表一切,一个人最重要的应该是品德,成绩不是主要的,如果要我排列,我一定会是品德第一,成绩第二。所以,我赞成老师不能因为学生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以上是我读了规则以后的几点的感想,我觉得规则实施以后,学校、社会以及家庭会更加重视我们的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为我们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学习氛围,让我们能更好的主动学习、爱上学习。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师心得体会篇七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师心得体会篇八

好的老师,必然是管教同步、严慈同体的。教育少不了爱,更少不得惩戒!

爱和惩戒,是教育中必不可缺的两条腿。戒尺教育源远流长,从春秋时期的孔子开始,惩戒就已经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的教育离不开必要的惩戒,没有惩戒的教育就不是完整的教育。

只有必要的惩戒,才能让孩子学习进步;

只有必要的惩戒,才能让孩子敬畏规则;

只有必要的惩戒,才能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希望所有家长都能明白:若把纵容孩子视作爱,那么,老师其实不爱孩子。成就孩子最好的方式,必然是家长不护短,老师不姑息!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师心得体会篇九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本站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范文参考网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工作总结范文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师心得体会篇十

近日,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试行稿,规则系统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原则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规则的出台让教育惩戒有章可循,为解决老师们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同时有效保护学生合法的权益提供了依据。

作为教师的我们,通过学习认识到教育惩戒是一种教育手段,它与说服教育一起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作用与受教育对象。适当的惩戒,能够让学生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让他们明白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并且能够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在他们对他人造成了影响甚至伤害的时候,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学会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但教育惩戒更需要有温度,惩戒只是方式,育人才是目标,教育的初衷是立德树人,教育惩戒应当坚持育人为本,注重育人效果,做到客观公正,事实适度。教师也需要加强自我修养,依规履行职责,在惩戒过程中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做到程序合法,措施得当,更要基于关爱学生为宗旨,注重人文关怀,最终达到育人的目的。

爱与惩罚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支架,如果没有相应的惩罚,学生如何才能明辨是非,如何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呢?只有适当的惩罚,学生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只有适当的惩罚,才能真正树立教师威严,只有适当的惩罚,学生才能遵守规则。我们的教育不应该畏缩,而应该一往无前,传承我们的优良传统,宽严并济,奖惩分明。并不断在学生成长的道路上指引,纠正。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散发幽兰之香,做那一个独一无二的自己。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