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范文精选(优质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3 08:27:19 页码:12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范文精选(优质14篇)
2023-11-13 08:27:19    小编:XLQ熊

写心得体会需要真实和客观,要能够找到问题的所在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心得体会的写作过程中,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自己的情绪和感受?阅读这些心得体会范文,可以拓宽我们的思维,了解不同领域的经验总结。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一

1月13日下午,受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委托,中国女法官协会秘书长唐虎梅一行专程来到湖南省长沙市,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陪同下,看望慰问1月12日遇害的法官周春梅家属。

唐虎梅代表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女法官协会,对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致以崇高敬意,对周春梅法官不幸遇害表示沉痛哀悼,向周春梅家属表达深切慰问,对歹徒因私泄愤残忍杀害法官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唐虎梅希望全国各级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进一步加强对法官的关心关爱,切实保障法官权益,为法官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二

省政协常委、省高院副院长杨翔谈周春梅事件背后的法官群体“让他们感受到职业尊荣感”

“看到您那篇文章,非常感动。”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常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翔在碰到熟悉的委员时,经常会被提起他此前发的文章《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我们有多痛……》。

1月12日清晨,44岁的省高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在小区地下车库,被犯罪嫌疑人向某用刀捅刺致死。省高院通报,导致这种疯狂行径的原因,是因为周春梅拒绝为对方案件“打招呼”而被心生怨恨。

作为周春梅曾经的老师、后来的领导,杨翔在朋友圈撰文回忆了他眼中的周春梅,情真意切,令人动容。文章被省高院官微转发后,点击量很快突破10万+。

“培养一个优秀的法官太不容易了,值得我们共同爱惜。”省两会期间接受湘声报记者采访时再次提起这一事件,杨翔依然微红了眼眶。他谈起了法官队伍的现状,“法官工作压力很大,社会应该让他们感受到职业尊荣感。”

法官工作压力大。

基层法院人员短缺问题突出。

2020年,全省法院法官年人均结案199件——这是今年省高院工作报告中的数据。案多人少,是全省法院面临的境况,长沙等地尤为突出。

杨翔说,从基层法院、中院、高院到最高院,法官工作都非常繁重,一方面要与当事人联系、面对面交流,另一方面还有大量案头工作。

“这些看起来不是体力活,但脑力消耗特别大,法官们长期对着电脑伏案劳作,眼睛、颈椎和腰椎都受不了。”杨翔透露,省高院许多法官的办公桌上,都自配了调整电脑屏幕高度的升降台,以便让自己可以站着操作电脑。

杨翔介绍,一个完备的审判团队至少应该包括一位法官、一位法官助理和一位书记员,但实际上很多法院无法达到标配,很多时候法官只能自己办理所有诉讼事务,没有助理给予帮助。此外,法官的每一个判断,都可能对当事双方产生巨大影响,法官往往承受着很大的心理压力。

在杨翔看来,司法要严谨公正,同时也要有温度。“要真正让老百姓对判决心服口服,很大程度上需要法官花时间去打磨案件,去倾听,找到对方的心结。”他说,“如果工作量太大,办案时间太短,法官连倾听的时间都没有,一些案子办出来就难以令人信服。当事人认为‘为什么我该说的话你没听,我交的材料你没看’等等,于是一审不服上诉,二审不服申请再审,这也成了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高强度、高要求的工作状态,令法院人员流失问题难以得到缓解。杨翔坦言,尽管法官待遇比同级公务员高,但目前基层法院队伍仍然面临人员短缺,“尤其在一些偏远地区,招录人员有时甚至连符合报名条件的都没有。”

“法纪在前,职责在身,不近人情也别无选择”

有关周春梅被害的正式通报发布后,杨翔接到许多朋友的询问,也有人从嫌疑人的角度发声,“朋友之间帮忙是人之常情,要求打个招呼应该不算过份”。

杨翔对此无法认同,“中国传统社会历来是人情社会,熟人之间有事互相帮衬是常有的。但司法属于特别领域,人们期待或要求司法公正,法官作为案件裁判者就必须遵循特别规定。”

为了防范内外部干预过问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法院系统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录入专库,对法院外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必须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并对责任人员进行通报。

“目前到法院‘打招呼’‘批条子’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杨翔肯定地说。他告诉湘声报记者,曾经有下级法院法官受人之托给上级法院法官打电话询问相关案件,尽管该案件实际上已判决完毕,但打电话的法官仍被给予纪律处分并调离审判岗位。

另一个能体现对法官严格要求的现行规定是——法官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配偶父母都不能执律师业。这意味着,要么是亲人放弃当律师,要么是法官本人调离审判岗位。

在杨翔看来,这些限制的目的在于让法官更加摆脱人情世故的牵绊,“承办案子的法官必须拒绝各种干预,其他法官同样必须恪守公正,包括对同事们所办案件不过问、不打招呼。如果这属于不近人情,实在是法纪在前,职责在身,别无选择。”

“作为法官,我们要不断提高办案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杨翔表示,社会应该给予法官职业尊荣感,“不要维护了你的利益就是青天,没有维护就是贪官,这种判断是很糟糕的。就像我们要尊重医生,不要等疫情来了才说他们是白衣天使。”

令杨翔担心的是,周春梅事件对法官群体造成的心理影响,恐怕短期内难以完全消除,“尤其是年轻法官们,需要更多时间去理解和消化”。杨翔认为,全面依法治国是现代社会治理必须遵循的路径和方向,“但法治不是提个口号就行了,要通过形成共识、落地落实,但我总的体会是,至少目前关于‘司法应该是什么,可能是什么’还缺乏相应共识。”

“法官不是万能的,要想所有的利益都能在法院得到满足,也是不可能的。”杨翔坦言,当事人想方设法影响诉讼过程,某种程度上和司法还没有确立相应的公信力和权威有关,让他认为法官可以被影响,“就像我们去医院看专家门诊,专家怎么说,我们绝对不会反驳他,因为他是权威。”

“当司法真正建立起充分的权威和公信力,老百姓不再想方设法找人打招呼,而是‘到你这来我就相信你了’。”这是杨翔所希望看到的。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三

1月12日早上,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被其昔日好友向某涉嫌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按警方通报,嫌疑人向某是周春梅的老同学。因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向某试图让周春梅“打招呼”,但被拒绝。向某心生怨恨,在地下车库持刀对其进行报复。警方到场时,周春梅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案件发生后,向某的家人尽量避免谈论,他们既痛心于向某的行为,也痛心于周春梅的死,更怕给逝者家属带来二次伤害。

一位湘潭大学校友评价,周春梅的离世,“对我们造成的冲击是空前的。”

湖南高院的法官们在朋友圈回忆着周春梅,一位法官写道,“继续坚守的我们,更加不会妥协。”

周春梅生前是湖南省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图片来源:湖南高院。

让人羡慕的家庭。

1月14日中午,周春梅的家门敞开着。客厅被布置成灵堂,桌上摆放遗像和祭品。

照片里的周春梅穿着法院工作服,打着红领带,面带微笑。

几位亲友在客厅负责接待。看到来宾,亲友便递来一枝菊花,再点上三根香,指引他们祭拜。

周春梅的丈夫陈文曲穿着羽绒服,戴着眼镜,头发无暇打理。面对前来慰问的人,他语气温和,主动握手,并表示感谢。“实在是忙不赢了。”

知情人说,周春梅和陈文曲结识于湘潭大学,毕业后,陈文曲到中南大学任教,周春梅则进入湖南高院工作。

周春梅的家庭被人羡慕:夫妻俩一个从教,一个当法官,还养育了一双儿女。

民二庭法官周洲在朋友圈回忆,周春梅怀上二胎时已是高龄产妇,但还是加班加点工作。生女儿前,她连夜参与一起调解工作,因身体劳累导致女儿早产。周春梅在去医院的途中发了朋友圈,说对不住孩子。

“她遇害这件事对我们的冲击是空前的。”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海松回忆,作为师兄师姐,无论是治学还是为人,周春梅夫妇一直是他们的榜样。

在同学眼里,这是一个有书卷气的家庭。

早年,从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前,周春梅已经发表过10余篇论文。先后发表在《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国家核心法学期刊。

“她得过校长奖,那时候,这个奖可以算是湘潭大学最高荣誉。”蒋海松说。

有湖南高院法官在朋友圈中描述,15年前到周春梅家中做客,看到她家只有两间狭窄的房间,摆放着婴儿床、尿片、奶瓶和书。

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洪泳对新京报记者评价,周春梅夫妇行事风格都很温和,日常生活中,“任何人与周春梅接触,都会感觉很舒服。”

蒋海松曾与周春梅参加过一档名为“钟山说法”的节目。蒋海松说,这样的“分外事”,很多法官不愿意做,但周春梅“有强迫症,做了很多功课”。法院组织的一些普法书籍写作,周春梅也都亲自参与、认真完成。她写的裁判案例,入选了2018年最高法首届优秀裁判文书。

有同学记得,陈文曲在任教之余也做律师,但为了避免与妻子业务产生交集,也主动放弃了很多案件。

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洪泳常与陈文曲探讨法律学术问题,了解他们夫妻俩在底线问题上很有原则。“她就是一个湘西很朴素的女孩子,有底线,也不怕什么。老公也是很正直的。”

律师伍贤华撰文称,陈文曲曾将侄子介绍到其律所实习,后来,侄子没能留下。侄子告诉伍贤华,周春梅多次教导他,“做律师要靠自己的本事,千万不要指望她去和别的法官打招呼。”

疑犯曾持棒殴打同事被行政拘留。

“真的太可惜了。”周春梅走后的第三天,嫌疑人向某的妹妹如此感慨。她见过周春梅一次,感觉对方“特别优秀”。

周春梅去世后,向家人避免谈论此事,她们感到“太痛心了”,更怕言辞怕给逝者家属带来二次伤害。

在向某家人眼里,向某曾经也是优秀的,她“要强、聪明、认真”。

但在湘邮公司同事的眼里,向某有些偏执。

知情人介绍,向某性格“很怪”。有一次,她与一位同事聊天,突然说了句,“你不会跟这些同事都联合起来杀我吧?”这句话让同事感到诧异。

向某生于1977年,比周春梅小一岁。她俩都来自湘西龙山县,并从这里考取了湘潭大学。向某读机械工程,周春梅读法律。

毕业后,周春梅在吉首大学短暂工作,向某则在岳阳工作。一位同学记得,向某和周春梅初中就是同学。最后,她们都来到了省城长沙。

2003年,在吉首大学任教并读完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周春梅,考入湖南高院工作。

机械工程专业的向某,2000年8月入职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某在湘邮科技先后从事综合员、研发工程师、售前技术员等工作。2012年12月10日,向某拿到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合同。

有知情人介绍,向某在湘邮公司拥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质,但她逐渐被边缘化,后来被调到了负责专利的部门。

湘邮科技董秘告诉新京报记者,向某不擅长与人合作,所以部门调整时,各部门都想把她淘汰。公司对员工有绩效考核,如果不达标,就会面临岗位调整或末位淘汰。

2019年,在湘邮公司工作了18年10个月后,向某被单位解聘了。

向某妹妹表示,2019年,因不满公司把她降格为最底层的物业员工,向某在自己的工作间,用一根擀面杖打了分管财务的副总祝建英。“那根擀面杖是她放在办公室放松按摩用的。”

向某与湘邮公司劳动争议二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3月11日9时许,向某因对公司岗位调整不满,在公司办公楼6楼办公室内手持木棍(长约40cm、直径3cm)对公司副总祝建英实施殴打,将其头部等处殴打致伤。同日,向某在湘邮科技的钉钉员工群、羽毛球群、瑜伽交流群发表了其对公司领导的负面评价。

这件事成了矛盾爆发的导火索。事后,向某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向某的妹妹说,向某被行政拘留之后又被公司强制辞退,刺激了她。

向某妹妹称,向某情绪不稳定是众所周知的,公司还曾经与家人交流过此事。

湘邮科技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中陈述,向某“毫无缘由的单方面殴打公司员工”、“散布不实言论恶意造谣中伤相关领导,情节严重,性质及影响恶劣”等。

向某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恢复工作,未获支持。之后她在长沙市、区两级法院起诉,也未能挽回。随后,向某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

一直到下判周春梅才告诉主审法官当事人是她老同学。

向某家属认为,湘邮科技的国企光环让向某着迷,即便被降职、停职、调离工岗,她也不愿离开。

湘邮科技则表示,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公司已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将有关事项告知工会,并征得了工会的同意。

一审时,岳麓区法院判决,湘邮科技支付向某工资43541.84元;湘邮科技支付向某未休年休假工资9425.28元;驳回向某其他诉讼请求。

向某和湘邮科技均不满此判决,向长沙市中院提出上诉。

向某与湘邮科技的劳动争议二审判决书显示,向某上诉期间,希望法院判令湘邮科技向她支付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期间克扣或拖欠的工资6万多元,其中一审已经支持4万多元,湘邮科技还应支付2万多元。她还希望判令湘邮科技单方解除与自己的劳动合同违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由湘邮科技支付她2019年5月后的正常工资以及餐费、餐补、年假工资等。

向某妹妹认为,向某不愿放弃的是国企身份。“她就是想不开了。我给她开工资,一个月好几万,她不要,都退给我。”

向某在劳动官司庭审的视频中,她几次给领导致歉,泣不成声。法官打断过她,她表现出尊重和服从。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针对解聘一事,法院认为,向某作为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并且已签收了员工手册,理应知晓并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向某对公司领导实施殴打,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同时还在公司相关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湘邮科技据此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无不当。

了解此事的知情人介绍,湘邮科技曾私下与向某达成协议,湘邮科技同意多给一点补偿,但是后来这笔补偿没有落实。

知情人表示,一直到下判,周春梅才告诉主审法官,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是她老同学。

一位湘潭大学校友撰文称,在一次饭局上,周春梅提到了向某请求说情的事。她说,向某是她的同学,但“法律摆在这里,法官的纪律也摆在这里,虽然两人曾是同学,她也帮不了向某。”周春梅还说,“向某缠着她了,用尽各种手段,想达到自己的目的。她感到很无助。她说向某跟她说的案件,在法律与道德上,是完全不占理的。”

向某劳动争议案的再审审判长蒋琳对媒体表示,为了这起劳动争议案,法院还举行过听证。向某曾要求二审法院调查取证,但她申请的调查内容不明确,所以法院驳回了她的再审申请。

湘邮公司代理律师李萍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本案以生效文书为准,不再另行说明。

疑犯案发前5日应聘遇害法官小区保洁员。

知情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决定报复同乡周春梅后,向某做了充分准备。

向某在案发前5天应聘了周春梅小区的保洁员。该小区所属物业公司总经理林松表示,招聘细节不便透露,但“给向某的月薪肯定比长沙(保洁员)平均水平高一点。”

周春梅家附近有一家粉面馆。面馆老板回忆,案发前三天,向某每天早上都会来吃一碗牛肉粉。

他记得,这名保洁员“40多岁,很少说话,穿保洁制服,戴太阳帽。”1月10日早上,向某第一次到粉面店,点的是12元的“红烧牛肉粉”。1月11日早上,向某又点了一份木耳肉丝粉,但没吃完。

1月12日早上,她仍然点了木耳肉丝粉,但“看起来心事重重,没有吃完。”

知情人介绍,在小区地下车库防盗门附近,向某持刀捅伤了周春梅的脖子。后者最后倒在距防盗门十几米远的两根柱子旁边。

蒋海松表示,周春梅的遭遇让他在法院工作的妻子感到害怕,下班时间也不敢独自在家。

他建议,法院应该禁止律师私自或单独会见当事人,也应做好隐私信息保护;对于矛盾过度激化、当事人有暴力倾向的案件,法官要及时汇报。此外,法官还应该接受必要的防卫常识训练,重点掌握心理疏导方法。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四

1月12日晚,“湖南高院”官方微信发布《关于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惨遭报复杀害情况的通报》,称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惨遭报复杀害。通报如下:

湖南高院对周春梅法院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

据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此前通报称,2021年1月12日7时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岁)控制。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某某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某某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人民日报评周春梅法官遇害:谴责暴力,保护“守护正义的人”】伤害法官,最终伤害的是法治。法官手握法槌,捍卫法律,却也屡屡被误解、被侮辱,乃至被中伤、被威胁。带给大家安全的人,也需要安全;守护正义的人,更需要正义好好地守护。暴力不能撼动正义;正义永不低头。谴责暴力,保护“守护正义的人”!

【湖南被杀法官周春梅追悼会在长沙举行,丈夫悲痛过度中断发言】。

1月16日上午9点30分,湖南高院法官周春梅追悼会在长沙市明阳山殡仪馆铭德厅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湖南省政法委、湖南省高院领导敬献花圈、挽联。

因疫情防控需要,追思会限定300人参加。家属还提出,谢绝慰问金。

周春梅丈夫陈文曲在发言时数次哽咽,因悲痛过度中断发言,“她是孩子的好母亲,是我的好妻子。她用生命践行法治。”

陈文曲说,会尽快调整自己,承担家庭责任,照顾好两个孩子和家中老人。

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庭长伍斐回忆,自己至今无法相信周春梅的离去,“我的办公室在她的办公室对面,平时开会我都会叫她,我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了。”

告别仪式的最后,众人向周春梅遗体告别。

一名湖南高院的领导表示,司法权威绝不容许暴击冲击,凶手终将接受法律的审判。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五

据最高法微信公众号报道,今年1月,全国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升级。11日,湖南法院系统的“朋友圈”刷了屏,大家纷纷转发这一消息,敬告亲朋好友“免开尊口”。

第二天早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倒在血泊中。据警方调查,不久前,周春梅拒绝了疑犯向某“打招呼”的要求,令向某怀恨在心、行凶报复。

周春梅因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而不幸遇害的消息为法律圈带去了极大的冲击。除了愤怒,更进一步坚定了法院人捍卫司法公正的决心。

纵死侠骨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周春梅柔弱的身躯挺到了最后一刻。

守与直以遵纪支撑司法公正的脊梁。

周春梅的办公桌上,摆满了案卷和书籍,以及一个用来缓解因长期伏案而颈椎不适的阅读架。打开电脑,映入眼帘的是桌面壁纸上“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几个铿锵大字。

手握一槌定音的权力,便要遵守与之相应的纪律,否则,公平便岌岌可危。这方面,周春梅毫不含糊。

此前相关报道显示,向某为了实现自己的诉求,案子从劳动仲裁到一审、二审,多次找到同学兼老乡的周春梅,要求她利用高级法院法官的身份向下级法院打招呼。对向某的各种请托,周春梅予以明确拒绝。

向某在一审、二审均败诉后,向湖南高院申请了再审。案子正好分到周春梅所在的审判监督第一庭。

拎着财物,向某再次找到了周春梅。而周春梅,也再次坚决拒绝了“打招呼”。

作为从湘西大山里走出的省高院法官,周春梅是乡里乡亲的骄傲。但与此同时,想找周春梅“打招呼”的人也不在少数。为此,周春梅和家乡人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敲我家的门”,令很多人误会她“不通人情”“死脑筋”。而这一次的“不讲人情”,却让周春梅灿烂的生命戛然而止。

情与法以良善绘就司法公正的底色。

但他们忘了,“近人情”从来不会和“徇私情”画上等号。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彭熙海对学生时代的周春梅印象深刻。在他的记忆里,这个学生柔中带刚,有着强烈的是非观和荣辱观,对弱者怀有天然的同情和悲悯。

在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中,一方当事人因工伤导致双腿残疾,后因单位改制下岗,生活困难。周春梅仔细研究情况之后,发现这位当事人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本可以一驳了之的她,选择继续和双方沟通,千方百计为当事人纾困。单位一方也被周春梅的真诚感动,表示愿意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合适岗位。

“一驳了之当然省事,但如果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为他们解决更多的实际困难,这才是真正的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周春梅的话深深地刻在了法官助理刘寄清的回忆里。

勤与精以专业夯实司法公正的基础。

从湘潭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周春梅在湖南高院工作了17年,从纪检监察到案件审判,从民商领域到审判监督,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的转换,从未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为了节省排队时间多看一会案卷,周春梅总是选择错峰就餐,或者拜托同事打饭回来。一个粉色的简朴饭盒,陪伴了她无数个争分夺秒的中午。

在裁判文书心得《融通法、理、情,倾心谱写裁判乐章》一文中,周春梅写道:“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

借着《我是花下肥泥巴》观后感《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周春梅曾这样剖白自己的心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更应该有着像邓平寿那样高尚的品质,真正理解‘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句话。”

法治进步的征途,像一场拷问人性、挑战弱点、伴随牺牲的大考,没有铺满鲜花的平坦大道,没有永远热烈的友好掌声。但即使遍地荆棘、险象环生,因为有千千万万心怀理想、不忘初心、义无反顾的“周春梅”们,我们仍然相信前景光明。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六

1月12日,湖南高院女法官周春梅因为拒绝同乡向某“打招呼”的请托,惨遭杀害。向某于12日被警方刑拘。18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向某批准逮捕。

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发声。

中政委:让高尚的生命凋零,那卑劣的灵魂必会付出最沉痛的代价。

据中央政法委微信公号,明确凶手必须严惩。

中政委表示,为一己私利,丧心病狂杀害人民法官,这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是对法治赤裸裸的践踏,是与所有心怀正义的人为敌。

法官,头顶国徽肩扛天平,为社会安宁定分止争,为公平正义鞠躬尽瘁,他们是共和国法治大厦的基石,他们的无私付出让社会稳定成为代表今日中国的不朽传奇。对法官刺去的利刃,夺去的是生命、伤害的是善良,妄图摧毁的,是属于我们所有人的幸福根基。

让高尚的生命凋零,那卑劣的灵魂必会付出最沉痛的代价!

最高检:春梅,公诉席上,我们必定替你讨回公道。

最高检微信公号表示,我们永远不会向罪恶低头,哪怕献出生命!任何试图通过暴力伤害恐吓来迫使我们低头屈服的行为都不会奏效,反而会使我们更加坚定打击犯罪的决心。

“一切肆意践踏法律的卑劣灵魂最终都将在崇高的正义面前接受最严酷的审判,杀害春梅的凶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春梅,公诉席上,我们必定替你讨回公道!”

该刊文表示:曾经,有人因为打探案子不成就被说是“冷血动物”;如今,因为同乡请求“打招呼”不成就被痛下杀手,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我们并非生来就是不近人情的“铜墙铁壁”,但对司法的信仰和敬畏,让我们练就了一身铮铮铁骨——舍得一身剐,才敢干政法。

最高法:法治社会绝不允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

最高法公号转发湖南高院通报时表示,法治社会绝不允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

此外,人民法院报刊文呼吁对法官的保障。

文章称,近年来,随着司法救济越来越可近可及,法官权益保障面临更大压力。他们手握法槌,捍卫法律,却也屡屡被误解、被侮辱、被谩骂,乃至被中伤、被跟踪、被威胁。人身不容侵犯,名誉不容玷污,隐私不容泄露,这本是每位公民理应享有的权利。誓言正义者,更决不会无缘正义。悲痛之中我们相信,杀害优秀法官的暴行,必将受到依法严惩;悲痛之中我们相信,凶徒的卑劣,动摇不了排除干扰、公正司法的坚定决心。

“我们呼吁,应给一切依法履职的法官充分保障,哪怕身处最激烈的纠纷,也要让他们有免于危险的信心。我们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让身后传来的温暖,汇聚成法官横眉冷对一切丑陋的力量!”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七

周春梅,是永新县文竹镇大崦村的一个普通家庭妇女,永新县第十三届政协委员。认识她的人,都说她是个乐观开朗,乐于助人,积极向上,充满阳光正能量的女人。她2013年加入永新志愿者协会,现担任该协会理事、秘书长。在这7年多的光阴里,她一直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是该协会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骨干参与者,每年策划组织并亲自参与大大小小几十余次公益活动,每年累计志愿服务达400余小时。济贫扶困、慰问看望帮助孤寡老人、帮扶贫困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等等。

困境儿童身边的“母亲”

她经常组织并参与贫困助学活动。每月都会不定期的挤出空闲时间去看望贫困学生和孤儿,为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排忧解难,尽可能引导和帮助孩子在保证有书读的前提下更能身心健康的成长。

周春梅重点结对帮扶了两个困境学生。把她们当女儿,象母亲一样无微不至的去关怀呵护。经常买新衣服,学习用品和食品去看望她们,鼓励她们,询问了解学习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孩子排难解惑,舒解内心压力。暑假或节假日,接孩子来家里,聊天谈心,教她们生活常识和日常生活技能,让她们感受家庭的温暖,两个孩子都亲热的管她叫“阿姨妈妈”。

高桥楼镇的李同学,是个从小失去父母双亲的残障孤儿,肢体残疾的小女孩,性格内向自卑很腼腆孤僻。周春梅经常召集志愿者,带上自己的女儿,买菜买食材到小女孩家里做家庭聚餐,给她过生日,一起学做永新小吃,教女孩洗衣做家务,小女孩渐渐打开心扉,脸上露出快乐的笑容。她说:“很喜欢阿姨妈妈,从来没有这么多人陪她关心她,一大家人吃饭开开心心的,很幸福。”

芦溪乡困境学生李同学家庭情况极为特殊,她从小父母离异,靠患有精神障碍疾病的母亲一人抚养,无生活来源的母女二人靠低保艰难度日,李同学由于家庭各种特殊情况,家庭教育残缺,经济上困顿,学习和生活举步维艰,周春梅主动靠前帮扶,结对帮扶这个困难家庭,竭尽所能去帮助这对困难母女。周春梅经常趁着周末和寒暑假等空闲时间带李同学到自己家里同吃同住、买衣服等生活用品给她,比“亲母女”还要亲。今年女孩初中毕业,眼看孩子要失学,周春梅心急火燎,来回往返奔波,想方设法解决孩子问题,帮李同学联系中专学校就读,买好所有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季节换洗衣服,帮她筹措学费和生活费,解决其后顾之忧。今年9月,周春梅为使李同学感受到学校和社会的更多关爱,特意联系学校老师同学和其他志愿者一起,组织“神秘”生日晚会为她庆生。李同学从小到大,没有做过生日,第一次这样过有大蛋糕有生日歌祝福的生日,这一份惊喜激动,让孩子眼含泪,脸上笑开了花,开心的一个扑怀拥抱,一句“阿姨妈妈,谢谢您”,周春梅欣慰地笑了。

孤寡老人身边的“女儿”

每月都会利用周末休息,组织志愿者去各乡镇慰问看望孤寡老人,给他们送去米油等生活物资,为他们打扫卫生等等。每个传统节日都会积极参加组织去养老服务中心看望敬老院和福利院的老人,为他们表演文艺节目,陪他们聊天,逗他们开心,和孤寡老人一起愉快度过佳节。

一次在乡下的朋友家,偶然听到旁人说起当地村里一个困境孤寡老人的情况,周春梅听在耳里记在心上,当即上门去看望,询问了解情况。老人叫段康仔,是永新县高溪乡一位失能孤寡老人,身体残障,行动艰难,别人五分钟走的路程,他要走四五十分钟,家居环境恶劣,卫生条件差,个人卫生更是不能自理。看到这个悲凉情景,周春梅心里非常难过。于是,申请把老人纳入了协会的帮扶对象。虽然路途远,每月坚持送去米油等基本生活物资,周春梅还经常召集志愿者一起,给老人送去临缺的生活用品,为老人打扫家居卫生,给老人理发剪指甲,给老人洗澡洗脚,把脏乱衣服换洗干净。几年如一日,和志愿者竭力帮助照顾这个孤寡老人,给与老人不是儿女胜似儿女的照顾,陪伴老人度过了生命中最快乐的岁月,直到老人安详逝世。

朴实村民身边的“益友”

周春梅带领当地妇女一起开展健康的娱乐活动,无偿教大家跳广场舞健身锻炼,成立了文竹镇大崦村舞协,借助广场舞联谊的平台,来做一些主题汇演宣传活动,开展了多场倡导乡村文明的公益活动。为了弘扬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美德,倡导尊老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精神文明,策划举办“爱驻夕阳,关爱老人”为主题的文艺汇演活动,有意识的把一些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搬上舞台节目,唤醒群众对善的共鸣共识,不动声色来劝导,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文明传播效果。在她组建的舞协的带领下,大崦村11个自然村的妇女,一改闲时打牌赌钱的风气,有空就一起跳广场舞,经常轮流组织联谊会,既丰富了村民的业余生活,又增强了体质,在集体娱乐活动和联谊交流中,增进了村民之间的感情,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她还带领舞协队员,多次组织发动村民和学生开展“爱我家园”“清洁环境卫生,共建美好家园”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宣传活动。村干部和舞协队员,学生分组串村走道到各自然村去捡垃圾,发宣传单,倡导维护环境卫生的文明理念。这样的公益活动影响很大,事后,许多村民尤其是参与活动的村民都说,在周春梅的组织带动下,村民们养成了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同时这些活动既锻炼了学生孩子的沟通交流能力,也提高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同时增强了他们的劳动观念和文明理念。号召大家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争做创文创卫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实践者。

志愿同伴身边的“大姐”

周春梅总在说,她只是做了一个普通志愿者该做的事。殊不知,一滴普通的水早已汇流成一片海洋,一棵不起眼的小树早已长成一片绿林,在她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她还关心关爱协会的志愿者,经常组织团建活动带动志愿者的公益热情,志愿者谁家有困难,就尽己所能去帮助,用自身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正因如此,她被人尊称为公益路上的“好大姐”。

奉献与锻炼同行,行动与喜悦相伴。

周春梅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满满,她常笑着说的一句话是:累并快乐着。她说:有爱就有希望,让爱无限传递,作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做力所能及的事,每次公益活动哪怕只影响一个人,而这个人再去影响一个人,善善相传,文明传递,就能播撒文明的种子。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八

“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判。”关于司法的专业性,17世纪英国普通上诉法院首席大法官爱德华.柯克曾这么评价。

从湘潭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周春梅在湖南高院工作了17年,从纪检监察到案件审判,从民商领域到审判监督,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的转换,从未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为了节省排队时间多看一会案卷,周春梅总是选择错峰就餐,或者拜托同事打饭回来。一个粉色的简朴饭盒,陪伴了她无数个争分夺秒的中午。

在审理一起芦苇场经营权合同纠纷案时,为了确定芦苇虫害损失责任分配,周春梅研读了十余部芦苇科专著,准确归纳出需要向专家证人发问的问题,其专业程度令当地芦苇总场场长为之惊叹。

“无论繁案简案我们都要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

出言而必行。负责审判工作的十余年里,周春梅办理的案子没有因过错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及上访、闹访,撰写的民事判决书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文书,201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大量矛盾在她的手中烟消云散,许多当事人在她的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

在裁判文书心得《融通法、理、情,倾心谱写裁判乐章》一文中,周春梅写道,“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

借着《我是花下肥泥巴》观后感《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周春梅曾这样剖白自己的心声: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更应该有着像邓平寿那样高尚的品质,真正理解‘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句话。”

法治进步的征途,像一场拷问人性、挑战弱点、伴随牺牲的大考,没有铺满鲜花的平坦大道,没有永远热烈的友好掌声。但即使遍地荆棘、险象环生,因为有千千万万心怀理想、不忘初心、义无反顾的“周春梅”们,我们仍然相信前景光明。

1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因不愿为同乡就办案“打招呼”,被行凶报复,不幸遇难,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行凶报复,周春梅法官遇害后,网友们纷纷发声对其离世表示哀悼,并要求严惩凶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对此进行表态,表达了对坚守司法责任底线的法官的支持即坚定捍卫司法公正的信仰和决心。

近年来,法官被伤害甚至失去生命的新闻总是让人震惊,比如北京昌平区法院的马彩云法官、广西陆川县的傅明生法官等等。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被伤害甚至被杀害,引发全社会的谴责,这就是一种呼声,一种民意,一种选择,一种价值观,一种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和良好道德风尚。正如一句话所言:虽然愤怒和谴责是徒劳的,但这个社会的良心正在于此,即使做恶的人是极少数,大多数人不会无动于衷。试想,如果民众不信仰法治,不尊重司法,司法职业不被人理解,法官被无端伤害和杀害不被人关注,甚至出现群体的沉默,那才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实践中,并非直接承办案件的法官才有风险,本案中,周春梅法官并非案件的直接承办人,她只不过严格执行了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但是,本案的行凶者迁怒于不帮其“打招呼”的周春梅进而行凶。私泄愤触碰的是道德底线,采取暴力方式迁怒法官、非法伤害并剥夺公民生命触碰的是法律底线。其行为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

身处纠纷化解一线的周春梅法官走了,她也曾是父母膝下的乖女儿,是丈夫身边的好妻子,是孩子心中的好妈妈,我相信:她眼中也有万家灯火,心中也有江河奔腾,办公桌上还有卷宗等她阅,家中尚有幼女望母归。我从未与她谋过面,千里之外的西南,艳阳高照,春暖花开,满怀沉沉悲痛和深深遗憾,无以言说,只有默默写下以上痛楚的文字。周春梅法官的逝去,或将成为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或将成为中国法治建设征途中排除干扰、司法公正的代名词。因为我相信: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向不会改变;法官力排干扰、公正司法的决心不会动摇;法治中国的朗朗乾坤不会变色。

傲骨寒梅绽放日,法治之春已来临!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九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周春梅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她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精研实干、勤勉尽责、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她情系群众、公心持正,经常不辞辛劳、不怕麻烦,冒着严寒酷暑到现场组织勘查鉴定,疫情期间通过“云开庭”方式及时妥善审理涉疫情案件,最大限度降低因疫情给当事人权益造成的影响。

她极富爱心、热心公益,关爱妇女儿童权益,积极资助困难学生,通过善行义举传播法治精神,传递法官温情。她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

“三个规定”分别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2021年1月12日,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周春梅同志用生命捍卫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兑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

决定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砥砺奋进、攻坚克难,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对党忠诚、品格高尚、实绩突出、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周春梅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她是不徇私情、不受干扰、严格公正司法的好法官,是新时代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典型。

决定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全体法院干警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大力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抓好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健全审判权运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要广泛开展向周春梅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积极投身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十

今年1月,全国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升级。11日,湖南法院系统的“朋友圈”刷了屏,大家纷纷转发这一消息,敬告亲朋好友“免开尊口”。

第二天早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倒在血泊中。据警方调查,不久前,周春梅拒绝了疑犯向某“打招呼”的要求,令向某怀恨在心、行凶报复。周春梅因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而不幸遇害的消息为法律圈带去了极大的冲击。除了愤怒,更进一步坚定了法院人捍卫司法公正的决心。

“有人评论说法官遇害是对前一天刷屏的三个规定的一记耳光。而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知道,三个规定的严格遵守才是铺设法治道路的基本保障。”周春梅的同事,湖南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王莉含泪表示,“无论时间怎样流逝,以生命为代价去坚守规则是应当被历史尊重并铭记的。”

一位上海的法官在朋友圈里写道,“如果恪守职业道德成为自私自利的绊脚石,那么每一个善良、公正、谦逊、无私的法官,都甘愿做那块绊脚石。”

纵死侠骨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周春梅柔弱的身躯挺到了最后一刻。

守与直。

——以遵纪支撑司法公正的脊梁。

周春梅的办公桌上,摆满了案卷和书籍,以及一个用来缓解因长期伏案而颈椎不适的阅读架。打开电脑,映入眼帘的是桌面壁纸上“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几个铿锵大字。

而无论是用电脑,还是翻卷宗,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桌子最高处、嵌在透明台牌里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二条禁令”》。

手握一槌定音的权力,便要遵守与之相应的纪律,否则,公平便岌岌可危。这方面,周春梅毫不含糊。

此前相关报道显示,向某为了实现自己的诉求,案子从劳动仲裁到一审、二审,多次找到同学兼老乡的周春梅,要求她利用高级法院法官的身份向下级法院打招呼。对向某的各种请托,周春梅予以明确拒绝。

向某在一审、二审均败诉后,向湖南高院申请了再审。案子正好分到周春梅所在的审判监督第一庭。

拎着财物,向某再次找到了周春梅。而周春梅,也再次坚决拒绝了“打招呼”。

直到法庭依法驳回向某的再审申请,案子办结一段时间后,周春梅才告诉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蒋琳,案件的当事人是自己的同学兼老乡。“她没什么道理,找我好多次,要求我向一、二审法院打招呼,搞完了我才跟你讲这个事。”

作为从湘西大山里走出的省高院法官,周春梅是乡里乡亲的骄傲。但与此同时,想找周春梅“打招呼”的人也不在少数。为此,周春梅和家乡人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敲我家的门”,令很多人误会她“不通人情”“死脑筋”。

而这一次的“不讲人情”,却让周春梅灿烂的生命噶然而止。

王莉犹记得第一天上班,师傅告诉她,“法治道路很漫长,我们都要做好一颗颗铺路石。”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十一

1月12日,有网传信息称“x女法官被杀害”,当日,x警方发出通报,x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因不愿为同乡就办案“打招呼”,被行凶报复。

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网友们纷纷发声对其离世表示哀悼,并要求严惩凶手。最高法、最高检也对此进行表态。1月12日17时35分,x省x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官方微博通报:2021年1月12日7时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系x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控制。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x高院: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12日晚,x高院发布“关于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惨遭报复杀害的情况通报”。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最高人民法院:围猎法官挑衅司法权威必受法律严惩12日晚间起,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多次发布关于此事件的消息,并于13日0时16分发布评论“法治国家岂容暴力挑衅司法权威?悲痛悲愤之际,我们严厉谴责杀害法官的暴力行径。作为公平正义的坚定捍卫者和守护者,法官理应得到全社会的绝对尊重。周春梅法官遇害后,网友们纷纷发声对其离世表示哀悼,并要求严惩凶手。由此可见,人民群众尊重法官,尊重法律,他们是法治社会的坚定拥护者,是法律底线的坚守者,是司法权威的维护者。正是因为有了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司法事业才能朝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前进、蓬勃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暴力不能撼动正义!13日0时43分,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就此发声:“我们万分悲痛,更悲于坚守司法责任底线的战友却遭如此伤害。春梅用生命向我们诠释了一个政法工作者的赤胆忠心和无私无畏,我们,更应坚定捍卫司法公正的信仰和决心。一切肆意践踏法律的卑劣灵魂最终都将在崇高的正义面前接受最严酷的审判,杀害春梅的凶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十二

1月12日7时30分许,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在住所地下车库被犯罪嫌疑人向某杀害,年仅45岁。经警方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多次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均被拒,从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这是一起极端的刑事案件,令人痛心,受到高度关注。各方人士表示,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强烈谴责,要求严惩凶手。法治社会绝不允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暴力不能撼动正义;正义永不低头。

周春梅用生命捍卫原则、捍卫正义、捍卫法治的底线的事迹,引起强烈反响。许多政法机关干警表示,法不能向不法退让,杀戮吓不倒公正司法的决心!将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不惧暴力,坚定追求司法公正。

伤害法官,最终伤害的是法治。法官手握法槌,捍卫法律,却也屡屡被误解、被侮辱、被谩骂,乃至被中伤、被跟踪、被威胁。带给大家安全的人,也需要安全;守护正义的人,更需要正义好好地守护。周春梅法官遇害,再次唤起全社会对司法人员安全保障的关注。

近年来,保护司法人员的相关法律政策不断完善。

2016年7月,两办印发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201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各地各级法院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对法官及其近亲属实施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威胁恐吓、滋事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定会依法受到从严惩治。

这是一起悲剧,舆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呵护法官对司法公正的坚守。避免悲剧的发生需要加强防控措施,把保护网织得再细些、再密些。我们呼吁,法官人身权益保障工作的相关配套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法官人身权益保障工作得到更加全面的落实。全社会都信仰法律、尊崇法治、尊重法官,法治中国的愿景才能稳步实现。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十三

1月12日傍晚,一则警情通报牵动了很多人的心。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因拒绝为同乡涉及的案件打招呼,惨遭报复杀害。随后,湖南高院通报了更多细节,周春梅法官参加法院工作17年,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

是社会正义的脊梁;。

践行法治,

离不开挺得直腰杆的法律。

我们对周法官不徇私情的坚守有多骄傲,

对于她无辜遇害就会有多痛惜。

法治国家岂容暴力挑衅司法权威?

我们深信,

此种犯罪行为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也请相信,

面对残忍报复,

人民法官誓将坚守正义!

维护公正,人民法官前仆后继。

周春梅法官是一位优秀的法官,她业务精湛,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主审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多次立功受奖,被评为审判业务专家;她严于律己,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周春梅法官也是多年来人民法官接续奋斗的一个缩影。

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征途上,我们失去了“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失去了工作到生命最后一刻的模范法官侯铁男、李庆军、胡国运,失去了惨遭当事人报复杀害的马彩云、傅明生。

他们是新时期公正司法的践行者、司法改革的燃灯者、司法为民的奉献者,他们用忠诚乃至生命诠释了人民法官的忠诚与担当,筑起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他们的离去重于泰山,对法院工作,对法治事业,都是巨大损失。

在这个岗位上,“乡村好法官”翟树全、“背篼法官”郭兴利、“知心法官”黄志丽等等,一大批扎根基层、淡泊名利、一心为民的好法官,都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着初心使命,谱写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一首首壮丽诗篇。

信仰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

与这起事件相关的,是被称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制度。“三个规定”内容很多,简而言之就是,禁止任何来自法院外和法院内的组织或个人干预、过问、打听案件,确保法官依据事实、依据法律作出公正判决。这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矛头直指多年来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为的就是真正维护人民权益,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多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国法院架起高压线,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地。广大法官秉持着对法治的坚定信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正是有了这份坚决和坚定,才有了审判质量效率的不断提高,才有了一、二审服判息诉率的显著提升,才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当然,可以想见,“三个规定”在执行中肯定会遇到很多阻力。因为法官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有的老领导大骂“白眼狼”,有的发小老死不相往来,有的亲戚形同陌路,更有甚者,以极端行为报复公正不阿的法官。

坚持原则、坚守底线,从来都是需要斗争的。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人民法官身处其中,为了守护心中的信仰,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敢于直面任何矛盾斗争,从不畏惧任何艰难险阻。

一位法官在参加完宪法宣誓仪式后,在朋友圈这么写道:我知道,捍卫公平正义的道路注定布满荆棘、注定崎岖坎坷,但,我无怨无悔。如果那一天不幸到来,请让我用鲜血乃至生命践行我的誓言,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法官,是一种职业。穿上法袍,他是法律的捍卫者,是公正的守护者,小小法槌,力有千钧,承载着多少悲欢离合。回到家中,他与你我一样,是父母的依靠,是孩子的骄傲,生命,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我们呼吁要关注法官、善待法官、保护法官,不是因为法官个人有什么特殊,不是因为法官面临的风险有多大,而是因为法官这份职业,守护的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保护法官,就是保护社会公正的底线,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幸福和安宁。

法官为我们守护公平正义,我们为法官挡住明枪暗箭。我们要向一切蝇营狗苟者、挟私报复者大声疾呼:法治社会,绝不容许以暴力挑衅司法权威!

周春梅法官倒下了,她的事迹将会被我们铭记,她的牺牲将唤起更多人肩并肩、心连心,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不惧艰险、一往无前。有千千万万个周春梅法官式的奉献者、奋斗者,法治中国一定会迎来无比灿烂的明天!

司法权威绝不容许遭到暴力挑衅!

法院人定会化法袍染血之恸为守护公正司法之力。

一往无前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十四

近日,魏晶晶同志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魏晶晶,女,汉族,安徽六安人,1983年9月出生,2006年9月参加工作,200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2020年12月10日,魏晶晶同志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停博,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37岁。1月25日,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向魏晶晶同志学习的活动。

魏晶晶同志十四年如一日,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不愧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她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共产党人和人民法官的初心使命,秉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倾心竭力奋战在审判工作第一线,以严格公正司法做到“两个维护”。她始终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依法审理每起案件,平等耐心接待每位当事人,全力多办案、办难案、办好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审判工作高质效赢得社会认可。她始终保持昂扬斗志,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经常忘我工作,被同事们称为“女汉子”,2017年以来主审及参加合议庭审结案件近2100件,为审判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魏晶晶同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新时代安徽省政法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公务员队伍和人民法官中的楷模,是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