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报告(精选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8 08:52:39 页码:7
最新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报告(精选9篇)
2023-11-18 08:52:39    小编:ZTFB

在总结心得体会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客观、真实地记录自己的思考和感悟,以便更好地分享和交流。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要尽量突出自己的观点和思考,做到独特和具有说服力。以下是笔者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报告篇一

第一段:引言(100字)。

在全军宪法宣传报告中,我深刻领悟到宪法的重要性和军队宪法建设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军事力量的巨大意义。这次报告使我对我军宪法建设的成绩和面临的困难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同时也激发了我弘扬宪法精神、保护军队宪法权威的决心。

第二段:宪法建设的重要性(200字)。

宪法是国家权力组织和国家活动的总章程,它具有法律的维护力量和制约力量。全军宪法宣传报告中介绍了我军宪法建设的重要意义:首先,宪法确立了我军的性质、任务和地位,对军队的发展起着基本框架和引领;其次,宪法明确了军队指挥关系和决策机制,保证了军队行动的稳定和有序;最后,宪法规定了军人的权利和义务,使军队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规范了军队的行为准则。军队宪法建设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必须全面认识和强化。

第三段:我军宪法建设的成绩(300字)。

全军宪法宣传报告中,我了解到我军宪法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首先,我军宪法建设已经由单一的物质形态型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其中包括宪法修订和宪法宣传推行工作;其次,我军宪法建设已经成为一项全员参与的现代化建设规格,全军各级组织都重视宪法建设工作。宪法教育已经成为许多军队活动的重要环节;最后,我军宪法建设的成果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好评,国内外专家和军事学者对我军宪法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这些成果使我更加深信我军宪法建设的正确性和必要性。

第四段:我军宪法建设面临的困难(300字)。

全军宪法宣传报告中也指出了我军宪法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首先,我军宪法建设的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宪法作为规范行为和约束权力的法律,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其次,军队内部存在一些宪法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的问题,一些军队成员对宪法的理解不够透彻;最后,宣传推行与现代化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无法迅速覆盖到阅读量庞大、深远的传媒之中。这些问题对我军宪法建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必须加以解决。

第五段:应对策略和展望(300字)。

针对我军宪法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策略来加以解决。首先,要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提高全军宪法法治意识;其次,要加强军队成员的宪法教育,提高宪法理解和法治观念;最后,要加强宪法宣传推行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化媒体手段,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广泛传播。展望未来,我军宪法建设将继续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更好地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军事力量的发展服务。

总结(100字)。

通过全军宪法宣传报告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了宪法的重要性和我军宪法建设的必要性。虽然我军宪法建设面临困难和问题,但我们有信心通过加强宪法教育、法律宣传和宪法宣传推行,不断加强宪法建设工作,为我军的现代化建设和强军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报告篇二

一、第__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二、新宪法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把__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__和__大精神提供了宪法保障。确立__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我们要在全面学习宪法的基础上,深刻理解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更好地贯彻实施宪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确立__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坚持以__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科学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文档为doc格式。

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报告篇三

近日,在宪法学实训课程的学习中,我有幸参与了实训报告,并展示了自己对宪法学的理解。通过这次实训,我收获了很多,不仅对宪法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锻炼了自己的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以下是我对此次实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这次实训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宪法学的重要性。宪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我过去的学习中,宪法学似乎只是一门理论性的学科,但通过实训的过程,我明白了宪法学的实际意义。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法治原则,在国家治理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深入学习宪法,对于我们今后在法律领域从事工作或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通过本次实训,我充分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实训报告需要我们进行团队合作,共同分工协作,确保报告的顺利进行。团队合作不仅仅是分工合作,更重要的是相互协调和沟通。在实训过程中,我们通过互相交流和合作,解决了许多困难。这次实训使我认识到,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可能独立完成所有事情,而是需要与他人合作,互相帮助才能取得更好的结果。

再次,实训报告的过程锻炼了我的表达能力。作为报告的演讲者,我需要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理解。在准备报告的过程中,我不仅要仔细研究资料,还要练习口头表达。在展示的过程中,我需要通过言语和语言表达来向观众传达我对宪法学的认识和体会。这次实训让我体会到了提升表达能力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重要性。无论在什么领域,一个人的表达能力决定了他能否顺利沟通和交流,进而影响到工作的效果。

最后,实训报告的经历让我意识到在学习过程中要不断反思和总结。在实训报告之前,我需要对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再次整理和总结,以便更好地展示。而在实训结束后,我也要对整个实训过程进行反思,总结出自己在报告中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反思和总结是一种宝贵的学习方式,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我们能更好地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综上所述,通过这次宪法学实训报告,我深入了解了宪法学的意义,锻炼了团队合作和表达能力,也体会到了反思和总结的重要性。这次实训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对宪法学的兴趣和追求,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宪法学的知识,为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做出贡献。

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报告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对党的十八以来反腐败历史经验的总结,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的固化,是反腐败国家立法,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能的基本遵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学习心得体会3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来讲,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重要思想,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监察法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坚持以身示范、以上率下,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切实提高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第一,带头维护宪法权威。这次宪法修改,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用宪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观点、重大论断、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其中最重要、最关键、最核心的历史性成果,就是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我们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基层落地生根,确保正确工作方向;必须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理直气壮讲清楚宪法的政治属性,理直气壮讲清楚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理直气壮同违反宪法精神、宪法原则的言行作斗争,不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和纠正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第二,带头弘扬法治精神。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彰显了我们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理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切实增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做到守法律、重程序、讲规矩。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少数”,要带头做尊崇宪法的模范,对宪法法律心存敬畏,使宪法精神根植于心;带头做学习宪法的模范,着力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信仰,提高依法决策、办事、管理的能力;带头做遵守宪法的模范,让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为人民服务、为人民造福;带头做运用宪法的模范,以法治保善治,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同时,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监察法为契机,深入推进法治淄博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抓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推动宪法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镇村、进社区、进校园,使宪法的精神、原则和核心要义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步入法治轨道。

第三,带头主动接受监督。一方面,要切实当好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模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必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来讲,就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心存对信仰的敬畏、对组织的敬畏、对法纪的敬畏、对群众的敬畏、对责任的敬畏,做到能够知止;始终手握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规矩的戒尺、道德的戒尺,做到克己奉公,自觉做到虚怀若谷、闻过则喜,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把接受法律监督、司法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作为一面镜子,经常审视自我,及时发现和改进缺点和不足,坚决避免出现问题,发挥好模范带动作用。另一方面,要着力保障和推动监察法实施。这次宪法修改,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监察法明确了监察委员会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和主要职能职责,与行政监察法相比,监察职责更清了,监察权限更广了,监察程序更严了,监察范围更大了。我们要以贯彻实施监察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履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确保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第四,带头强化履职担当。推动宪法、监察法贯彻实施,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市一级党委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党对宪法和监察法实施的全面领导,把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宪法实施中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围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既有效削减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又不断强化教育监督、增强监督政治效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持续深化“落实不力”专项整治,着力推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作风转变,大力强化认真、专业、担当、作为导向,在全市上下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走在前列的浓厚氛围。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明确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确立了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地位,标志着国家监督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是我们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历史性机遇。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纪委部署,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依据党章党规党纪管好全体党员,依据宪法法律法规管好全体公职人员,不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效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当代中国,坚持党的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最突出、最鲜明、最根本的特征。宪法以国家根本法形式明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监察法开宗明义,明确党对国家监督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依纪依法反腐败的根本保证,依纪依法反腐败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式。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讲政治讲党性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领袖权威、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党的忠诚卫士。派驻机构要坚持党的全方位、全过程领导,自觉主动向省纪委监委报告请示工作,从线索受理、初步核实到立案调查、采取监察措施、提出处置意见和审查意见,都要严格按照规定向省纪委监委报告,重大问题及时请示。

二是深化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重要指示,是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监察法是国家反腐败立法,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学懂弄通做实,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纯粹忠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面对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新要求,面对新进人员多、审查调查经验不足等问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党规,深入学习宪法、监察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努力把握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提高知识储备,补齐自身短板,提升业务能力,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争做纪法皆通的“专才”、善用纪法思维纪法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

三是持续深化“三转”。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把行政监察变为国家监察,把党内监督“一个全覆盖”变成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两个全覆盖”,要求我们在坚守纪委职责的同时,向监察职能深化拓展。要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面履行、一体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要自觉尊崇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恪守权责边界,不缺位、不越位,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克服职能泛化、职责发散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专责不专“回头转”问题。要抓住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创新监督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严管厚爱贯穿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首要任务,把公权力作为核心内容,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根本遵循,保持党员队伍和公职人员队伍纯洁。

四是增强纪法意识。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执法机关,要牢固树立纪法意识,自觉遵守纪法、用好纪法、捍卫纪法。要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既以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又用法律管住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衔接、优势互补。要自觉运用纪法思维和纪法方式,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教育挽救干部,在“好同志”与“阶下囚”之间的广阔地带设立层层防线,又与法律惩处贯通,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要精准把握纪法边界、执行尺度,该执纪的时候执纪,该执法的时候执法,该贯通的时候贯通,不能相互混淆和代替。监察法赋予监委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要全要素试用监察措施,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在贯彻执行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梳理细化、流程再造,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体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在纪法轨道上行稳致远。派驻机构要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用足用好12项调查措施中前4项措施,根据授权用好其他措施手段,有效推进派驻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

五是严格纪律约束。派驻机构既有执纪监督权,又有部分审查调查权,派驻干部很容易成为拉拢腐蚀和“围猎”的对象,必须时刻高度警惕,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筑牢拒腐防变堤坝。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做深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要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批权限,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要切实改进作风,弘扬优良传统作风,坚决抵制“四风”,培养严实深细作风。要切实强化自律,禁忌面前不伸手、不下嘴、不跑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条件下开展工作。要严格问责追究,对违纪违法、失职失责的坚决查处问责,决不护短遮丑,用铁规铁律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律部队。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有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快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应注重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增强政治自觉,扛牢使命担当。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赋予监委宪法地位,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对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监察法确立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国家监察工作领导体制,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立足自身职责使命,切实强化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贯彻实施宪法法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必须准确把握监察机关职责定位。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监察委员会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其依法行使的监察权,不是行政监察、反贪反渎、预防腐败职能的简单叠加,而是在注重监督的基础上,既调查职务违法行为,又调查职务犯罪行为,其职能权限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明显不同。监察委员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加强日常监督,查清职务违法犯罪事实,进行相应处置,还要开展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必须深刻领会监察全覆盖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实现全覆盖,作为与党内监督一体两面、相互促进的国家监察也亟待完成全覆盖,以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在我国,一切行使公权力的机构都被称为“政府”,是“广义政府”。“广义政府”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眼中同样代表党和政府形象,反腐败工作实践也证实这些领域同样存在腐败风险,不应当是法外之地。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了监察对象是六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了由监督“狭义政府”到监督“广义政府”的转变,填补了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短板。三是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应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监察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纪检监察机关既要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履行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又要依据宪法监察法加强监察工作,既要审查违纪问题、又要调查违法犯罪问题,既要考虑纪律要求、又要兼顾法律规定,健全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的执纪执法运行机制,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并在搞好纪法贯通的同时实现法法衔接,推动形成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监察程序与司法执法程序有序对接、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有效机制,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坚持问题导向,拉高境界标准。监察体制改革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新的任务和使命,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新目标、找出新差距、定出新措施,做到“六提”,全面提升工作格局工作水平。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解决工作境界不高、职责定位不准的问题。自觉站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大局和纪检监察工作全局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不断提升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审视问题的能力,增强主动研究谋划工作的意识。二是提高工作标准,解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问题。加强横向纵向比较,看见优秀学、比出差距追、找出问题改,精心谋划用心打造更有亮点、更有特色的工作,努力追求最好的质量和效果。三是提高能力素质,解决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持续以上级要求、职责任务、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人民群众期盼这“四把尺子”深入查找精神状态、质量标准、执行落实、制度机制、纪律自觉、作风养成上存在的不足,在加强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四是提高工作质量,解决粗枝大叶、敷衍了事的问题。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端正态度、把握细节、精益求精,不放过任何一个错误、任何一处疑问、任何一点瑕疵,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法律、历史和现实的检验。五是提高工作效率,解决节奏拖沓、推进迟缓的问题。明确时限要求,抓好督查督办,在纪法规则范围内,什么措施有效、高效、管用就用什么措施,在准、高、强、好的基础上全面提速。六是提升精神面貌,解决萎靡困顿、畏葸不前的问题。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敢于坚持原则,锤炼过硬作风,始终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亮剑、不徇私情,始终做到思想态度最正、工作能力最强、纪律作风最硬。

三、勇于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履行好监察委员会的职责使命,根本在认识,关键看行动。必须强化目标导向、坚持干字当头,努力做到思路常理常清、问题常找常改、办法常用常效、效率常抓常高、面貌常干常新,切实把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扛在肩、抓在手、干到位。一是围绕思想武装干。坚守理论武装、思想武装这个政治机关的“根”和“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全国“两会”精神,做到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围绕职责任务干。直面新形势新任务,立足自身职责使命,不断加深对“应当干什么、权限边界在哪里、怎样去干”的认识和理解,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做到胸怀青岛、放眼全国,胸怀全面从严治党、放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胸怀纪检监察工作、放眼全市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研究制约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障碍,不断提高工作水准。三是围绕工作重点干。瞄准“率先走在前列”的目标,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三大攻坚战等重大部署研究谋划工作,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和省纪委部署的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按照质量、时间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不断提高反腐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四是围绕落实落地干。强督查、深谋划、配力量、健机制、优流程,探索形成适合自身的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工作规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加强统筹协调,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五是苦干实干加巧干。不叫苦、不喊累,不惜汗水、勇于奉献;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抓好队伍融合,发挥好干部积极性,沉下心来谋发展,扑下身子干工作。强化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运用科技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六是围绕过硬纪律作风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宽打窄用”的要求,将严明的纪律、“严实深细”的作风锻造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鲜明基因,融入血脉、浸入灵魂,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报告篇五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目录。

序言。

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国务院。

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报告篇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二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节录有关条款)。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营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竟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报告篇七

近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会议上,温州市政协委员、温州师范学院文法学院院长王萍参加了“宪法报告心得体会”交流发言。本文将围绕这个话题展开,发表个人的见解和心得体会。

第一段:宪法报告的价值与意义。

作为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每年所做的报告,宪法报告是全国人民了解和学习宪法、体验宪法精神、弘扬宪法意识的重要渠道。宪法报告通过介绍宪法立法年度中我国宪法制度方面的相关改革和成就,总结去年的经验与成果,回顾历史与探讨未来,警醒与启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为全面、深入的理解宪法的机会。

宪法报告对于大家来说不仅仅是一篇文字,更是一种精神,是一种价值观,是一种道德规范。它囊括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展现了我国宪法法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热点问题,同时呼吁全体公民共同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抵制宪法违法行为。在学习宪法报告时,我们需要尊崇和敬畏法律,自觉遵守宪法,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事,同时,需要学会分析、研究、思考,把握其中深层次的精神内涵,理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害所在。

第三段:立法工作的成果。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立法工作已经持续了40多年,取得了许许多多的成果。从全国层面来看,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包括《民法典(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等在内的多部重要法律法规。其中,民法典的通过标志着中国民法立法发展的巨大里程碑,将拓展我国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所需的法律制度空间。

第四段:依法治国的体现。

稳定、公平、公正、透明的社会治理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而宪法、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我国加强依法治国实践中的成果已经取得显著的成效,制定了一批针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并通过逐步消除官民、城乡、区域间的法治差距,构建起司法公正、稳定、有序的社会治理体系,也使全国各地区、各级政府得以在法治之路上稳步前行。

第五段:个人思考。

从学习宪法报告中,我发现我国立法工作的实现离不开各级干部、基层群众,同时也需要我们每个公民都能自觉遵守宪法,并以此为指引,不断促进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同时,我们也需要及时了解和反映困扰我们生活的法律问题和制度缺陷,积极为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献计献策,牢记法治意识,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为我国法治事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宪法报告所概括的精神和理念,必将对我国法治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全社会应以此为鞭策,积极为了实现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目标而奋斗。

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报告篇八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同一般法律相比,有以下3个特点:第一,从地位看,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统一到哪里?统一到宪法。从法律体系内部来说,宪法是母亲,一般法律是子女,正如人们通常说的,宪法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二,从内容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宪法解决的是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带全局性、长期性、根本性的问题。一般法律只是解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问题。第三,从效力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里,“各政党”当然包括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宪法上述规定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是一致的。

二、自觉贯彻宪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力度不断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逐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一是行政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得过于原则化,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弹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规对一些政府机关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管理职权划分模糊,有时产生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问题。

二是人治现象还较严重。由于受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思想以及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响,有的人个人意志、长官意志、特权思想比较重,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权力的自觉性还不高,甚至仍存在着“权大于法、权重于法”的观念,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的行为。加之部分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千方百计地拉关系、托熟人、找门路、找领导,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干部的长官意志、特权思想。三是法治观念淡薄。一些机关干部片面认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执法机关,一般的政府部门不是执法机关,无所谓依法行政问题,对自己要求不严,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盲目性、随意性,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法等现象。

文档为doc格式。

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报告篇九

作为一个公民,关心国家宪法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至关重要。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发布两个宪法报告,全文详解宪法修订情况以及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我深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灵魂和精神支柱。在报告中,我深受启发和感动,对于宪法的价值和意义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第一段:宪法的价值和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行政力量。宪法是指导和规定国家权力机构运作的基础和核心文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宪法的存在意义在于确保社会稳定、人民幸福,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经济发展、和谐社会构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由和义务,是全国人民共同努力的基础。

第二段:宪法修订情况。

宪法修订是国家在逐步完善宪法制度,推进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此次修订包含了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宪法修订的重要讲话精神,明确了宪法修订的方向和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宪法内容。

其中核心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四、九、十六、十九、二十九、四十、五十、五十二、七十二条进行修改、增加“举行选举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等内容,进一步落实了人大代表选举法,完善了选举制度保障。修订后的宪法体现了党的新时代思想和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遵循和指导。

第三段: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十九大的核心战略和第四个基本方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面临的一项非常紧迫的历史任务。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让法律成为行为方式的最基本准则。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构建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稳定和人民幸福,构建真正义务与权利相统一的和谐社会。故全面依法治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宪法报告指出,要加强宪法的法律解释,为依法治国制造规范和制度基础,避免因钻法律漏洞、规避法律规定等现象引发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同时宪法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宪法的影响力,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提供指导。其次,要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宪法意识、法律教育,推动公民法律意识的普及,树立公民合法权益保护的自觉意识,从根本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

第五段:结语。

在这一时代,全面推进宪法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正是国家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必然趋势。宪法是国家制度、社会稳定、公义之基石。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体公民在日常生活中积极支持、践行宪法,认识和遵循宪法法律。我们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宪法修订的现实和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宪法精神,为构建法治中国、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不断努力。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