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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前沿讲座心得体会报告 产业前沿讲座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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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前沿讲座心得体会报告 产业前沿讲座心得体会(三篇)
2022-12-19 21:40:34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专业前沿讲座心得体会报告一

您好!

真诚的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来看我的求职信,为一位满腔热情的大学生开启一扇希望之门。

我毕业于xx职业技术学院,就读文秘专业。

在大学的三年学习生活中,我努力学习,成绩优良,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还积极参加了学校的各项活动以及校外的各种兼职工作,为我积累了工作经验,提升了我各方面的能力。

作为新时代的一员,怀着对前途对未来的信心和对施展才华的渴望,我相信我各方面较强的能力,将成为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业绩的有力保证,请相信我,也请相信您的眼光,希望您不要错过我,也希望您能让我不要错过您的公司。

如果能够得到贵公司的青睐,我一定会不断学习,竭诚为贵单位服务,与贵单位共同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随信附上我的求职简历,期待与您的面谈!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对于专业前沿讲座心得体会报告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首先真诚地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浏览此份求职信,这对一个即将迈出校门的学子而言,将是一份莫大的鼓励。这是一份简单而又朴实的求职函,也许它的普通没深深地吸住您的眼光,但它却蕴涵着一颗真诚的心。

我是重庆工学院09级行政管理专业即将毕业的一名学生,名叫车,怀着一颗赤诚的心和对事业的执著追求,真诚地向您推荐自己。

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血管里流着的是泥土的芳醇和农民的憨厚,也教导和孕育着坚忍不拔的处事准则和方法;家庭的贫困、父母的期望、社会的竞争是学习的动力。对于需要奋斗的学子,十分珍惜大学四年的学习。在校的四年里并没有虚度,学习了管理学、社会学概论、社会心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教程、经济法、现代行政领导学、行政管理学、社会保障概论、社会政策概论、民法、企业管理、电子政务概论、管理心理学、大型活动项目管理等课程,能熟悉统计学的方法与会计的原则,掌握管理学基本原理、企业管理的知识和策划活动的工作流程,并非常熟练操作win20xx/xp平台操作系统,office20xx办公软件(word、excel、frontpage等)。

特长是人际沟通和协调。在校时,为了培养自己的综合能力,在学好课程的同时,努力进取、进入到学生会,配合老师和领导为同学们服务,期间丰富了社会经验、锻炼了人际交往和沟通协调能力;参与“大型圣诞迎春”晚会的策划与组织,了解到人际沟通的重要性与活动组织的困难性,也能更好的把握活动组织的每个流程与人事分配。并参加过班委会,作为班委会的一员,与同学们积极的交流,做好每一件事,相互学习。

一名即将从象牙塔出来的大学生,我的经验不足或让您犹豫不决,但请您相信我的干劲与努力将弥补这暂时的不足,也许不是最好的,但绝对是最努力的。我相信:用心一定能赢得精彩!

良禽择木而栖,士不知已者而搏。愿您的慧眼,开启我人生的旅程。

再次感谢您留出时间,来阅读我的自荐书,祝您工作顺心!期待您的面试!

此致

敬礼!

自荐人:车

对于专业前沿讲座心得体会报告三

专 业

学 制

班 级

姓 名

学 号

实习地点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南阳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专业实习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中的专业实习是除教育实习以外的各专业其它类实习,包括各类专业调查(考察)、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野外考察、野外实习等。

第三条专业实习目的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通过接触实际,巩固、深化所学理论和业务知识,培养学生初步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通过实习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了解社会、了解国情,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服务社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四条 具体要求是通过了解社会及实习行业的业务情况,增强对本专业学科范围的感性认识;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培养学生初步的分析解决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熟悉本专业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初步获得从事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

第二章 组织和领导

第五条专业实习工作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院办、教务处、学生处、团委、财务处、实验中心、图书馆和相关院(系)负责人为成员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业实习工作,并负责对专业实习工作的全面督察和指导。各部门职责不同。教务处负责制定专业实习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专业实习经费预算,审核院(系)实习经费开支;审查院(系)专业实习工作计划,检查实习情况,处理专业实习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改革专业实习的重大方案,落实专业实习改革的举措,并会同各有关院(系)做好实习基地建设工作。财务处负责实习经费准备、借款、报帐等工作。学生处、团委会同各有关院(系)负责专业实习期间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并协助教务处负责处理实习期间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第六条各院(系)应成立由主管教学院长(主任)任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专业指导教师、教学秘书、实习年级辅导员、院(系)团总支书记、班主任为成员。各院(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业实习工作计划和实习方案、落实实习单位、配备指导教师,安排实习日程、编排实习组、选派实习组长、做好思想动员及各项实习准备工作、深入实习单位检查实习环节的落实等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理实习中的问题,组织召开实习生

经验交流会、评选推荐优秀实习生、撰写实习工作总结、上报实

习相关材料等。

第三章 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

第七条专业实习时间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计划时间执行;实习内容由各院(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规范编制。

第八条应编制科学可行的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内容应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内容及日程安排;实习的组织、领导、实习基地名称和实习生编组方案;实习方法与指导,实习总结的安排;实习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成绩考核标准及办法。

第九条选择实习基地的原则: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单位设备比较先进,重视实习工作;便于安排师生食宿,交通便利;就近方便,相对稳定;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选定的实习单位长期合作,建立实习基地。

第十条实习方式:教师带队实习的方式和委托实习的方式,学生管理实行学校和实习单位双重管理。

第十一条在执行实习计划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实习时间,变动实习地点,须由院(系)写出调整报告和调整意见,经院(系)主管院长(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 各院(系)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认真编写《南阳师范学院实践教学大纲》,大纲一经确定,在使用中应保持相对稳定,且注意逐步完善。实习大纲的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实习的内容(含专业与调查研究)与要求、实习单位和场所选择的要求和日程安排、实习准备工作(含专业及物资的准备)、实习考核方式。

第十三条实验性较强的学科所在的院(系)应会同有关人员编写《专业实习指导书》,详细说明实习要求和完成实习大纲规定内容的方法。

第四章 实习生

第十四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型专业实习,该实践环节不允许申请免修。

第十五条实习期间,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

(一) 服从领导,自觉遵守一切有关实习工作的规定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尊重双方指导教师,虚心接受指导,对实习单位干部职工要有礼貌。如有建议和意见,必须通过领队教师有组织地提出,个人不得随便提出。

(三)认真负责,刻苦钻研,虚心学习,团结互助,努力完成实习工作的各项任务。

(四)要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五)要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操作规程,注意安全。对违犯安全规程的要提出批评,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六条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因事在一天以内需经实习单位选聘的管理人员或带队教师书面批准,一天以上要经实习单位领导和带队教师书面批准。凡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的四分之一者,按成绩不合格处理,该类学生可申请随下一届学生参加实习。请假未经同意,实习生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地点),否则按旷课处理。未履行续假手续而超假者,视其情况取消实习资格或降低一档实习成绩处理,超出时间按旷课计。

第五章 指导教师

第十七条指导实习是我校教师的基本职责,所有教师都应积极主动承担实习指导任务。55岁以下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在三年中,原则上至少应承担一次实习指导工作。

第十八条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专业实习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参加工作两年以内的青年教师不能独立承担专业实习的指导工作。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

(四)具备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各院(系)根据以上条件,按照专业实习师生比1:15~1:30,于实习前向教务处实践考试科上报指导教师名单。经教务处审批后的指导教师一般不得调换,确因工作等原因需要

调换,由指导教师个人写出申请,院(系)主任鉴字,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条专业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一)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思想、业务、生活、健康和安全。

(二)实习前要提前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拟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了解所指导的学生的表现和业务情况,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三)实习中,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指导学生制订计划,编制调查提纲,拟定调查报告,撰写实习报告。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同时,要加强实习生的组织纪律管理。

(四)与实习单位的指导人员共同做好实习生的成绩评定工作。

第六章 总结与成绩评定

第二十一条学生必需按计划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供实习报告(或调查报告)和实习总结后,方可参加实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表现、实习态度、组织纪律、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报告(或调查报告)质量等。经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并且必须随下一届学生参加实习。

第二十二条指导教师按照实习计划的要求,根据学生的实习报告、小组鉴定、实习单位评语、遵守实习纪律情况、实习表现等综合评定实习成绩,实习不及格者必须随下一届学生参加实习,所需费用由本人自理。

第二十三条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评分。

(一)优秀:按实习计划的要求全部完成了实习任务,实习报告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并对实习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能运用相关理论对实际问题加以深入的分析;无违纪现象。

(二)良好:按实习计划要求,完成了实习任务,实习报告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实习内容;无违纪现象。

(三)及格:基本上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要求,实习报告有主要的实习材料,内容基本正确。

(四)不及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不及格论:未达到实习计划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文理不通,逻辑紊乱,分析有原则性错误;实习缺勤四分之一以上;实习中严重违反纪律。

第二十四条指导教师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应根据指导实习的经验和有关问题,如学生的实习质量、知识能力缺陷、专业培养的不足及产生原因,本单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学生中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等写出实习情况总结,提出今后改进的建议。

第二十五条各院(系)指导小组要在实习结束2周内,召开实习生和带队教师座谈会、写出院(系)的实习工作总结。总结内容要反映实习的基本情况、经验教训和今后的改进意见;对实习生的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作具体分析,提出今后改进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院(系)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推选出2—3篇优秀实习报告(或调查报告)、1—2篇优秀个人和小组总结、1—2篇指导教师工作总结,连同院(系)实习工作总结一并报教务处。

第二十七条在实习结束2周内要尽快完成专业实习评优工作。优秀指导教师按院(系)指导教师人数20%比例推荐,优秀实习生按实习生总人数5%比例推荐。《专业实习成绩鉴定表》要认真审核,成绩优秀率应严格控制在40%以内。

第七章 实习经费

第二十八条学校按规定提供实习经费保障,专款专用。

第二十九条专业实习经费开支范围:实习指导费、交通费、其它支出。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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