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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律咨询心得体会总结(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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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律咨询心得体会总结(优质13篇)
2023-11-20 16:36:51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在某个经历或事件后对所得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和思考的一种写作方式。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结合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对一些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小编为大家精选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甲方为解决法律纠纷,了解自身法律责任,遂预约乙方律师,由乙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服务方式。

乙方应甲方要求,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本次服务采取面谈方式。

第二条:服务地点。

本次咨询服务地点原则上由乙方指定,但甲方预先提出服务地点,乙方同意的除外。

第三条:服务时间。

本次咨询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小时,但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服务费用。

本次法律咨询服务费用采取有偿方式,费用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整),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支付。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按实际情况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提供虚假书面材料或夸大案件情节,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应认真审核甲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甲方提供合理全面且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法律咨询意见,必要时,可采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第七条:双方声明。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案件信息,乙方对由此得出的法律结论不负有任何保证义务,仅作为一种导向性意见供甲方参考。

第八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在本次咨询服务中所得知的.商业信息、个人隐私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人进行披露。

第九条: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导致的任何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文本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按捺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法律咨询主要是通过展板和设咨询点的方式来进行,为那些需要法律咨询的人提供便利,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法律咨询学习。

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今天早上,我们来到梧田办事中心,做好今天有关宣传的准备工作,由于天气的原因,所以到了九点我们才开始户外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主要是要是像梧田区人民宣传有关法律保护和有关法律条纹条规处罚规定,让公民进一步参与到发制社会,提高我国人民的法制观念。

在宣传活动中,人们貌似很害怕我们给他们去发传单,表现出我们很不受欢饮的样子,不过农民工啊,小商小贩还是比较乐意接受此次活动的。造成这么大的反差,我觉得应该是我们公民认为与自己有关的才会去接受,大多数受害人是农民工很小贩们。下午我们做现场咨询活动。

在这次的法律咨询的实践活动中,我感受到有很多人对法律咨询都并不了解,甚至存在误解,许多人排斥法律咨询,认为法律咨询就是劝说别人的,就好像与人辩论。有些来访者把法律咨询师当做“救世主”,把自己的所有心理“包袱”丢给他;有些人觉得法律咨询是要为他们开药治疗的;有些人觉得法律理咨询就是会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等等。由此可见,我国仍需加强法律咨询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接受法律咨询,并懂得主动求助法律咨询机构的帮助。

在咨询过程中,我感觉最深刻的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我们除了要掌握课堂的理论知识,还应通过多种途径汲取更多的专业知识,不仅正确把握好法律咨询的工作流程,更要灵活地应用到实践中。同时,我觉得很多细节都会对法律咨询的过程产生影响的,例如礼貌、咨询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衣着打扮等,这些都值得我们引起重视。大学生最缺乏的就是经历和经验的积累,要真正提高心理咨询的水平,多参与实践,总结经验是很有必要的。

今年暑假参加了一个暑期社会实践队,本是一般的团队,都是为了出来玩拿到学分就行了的,所以本来就没有什么实质的活动可言.但是我们还是有一次活动值得去体会一下,虽然我在这次活动中只是一个扛大旗的人.

7月8日,我们时间队在一个社区搞了一个关于“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的是实践活动.活动的内容是发放有关法律常识的传单,为居民提供一些法律咨询.

在咨询上,有一个大妈咨询了一个关于“自留山”的问题,这个问题不是自留山承包问题,而是自留山转让金分配的问题,也可以说就是一个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大妈叙述说,她是丧偶再婚,现在,第二个丈夫以为女儿批地基唯由骗她离了婚,在其他财产分割上都是一人一半,但是她前夫在他们结婚前(离婚前他们已经结婚20几年了)承包的自留山转让金分配上以她没有自留山为由拒绝分割自留山转让金.我们团队的一部分人认为,她确实没有资格分配其前夫婚前承包的自留山的土地转让金,因为她没有土地的承包权,不应分的其前夫的个人财产(他们认为自留山是其前夫一个承包行为,转让金是其个人财产;还有人认为自留山不是农村承包经营权的范畴,是集体分给个人私有的).大妈的咨询也是从她是否有对她前夫婚前的自留山的权利.但是我个人认为大妈有资格分割这一部分的财产,但是不能从是否有对其自留山的权利出发去支持其对财产的分割(自留山的性质以及在本案中婚前个人承包的土地是否可以作为婚后夫妻共同承包的,我不清楚,我想这个问题应该有所研究),应从自留山转让金直接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发要求分割财产.

我认为这个直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坚鉴定问题要好处理些,我们不应该把问题放在自留山的承包权上,应该看到的是钱,自留山转让金---这钱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转让的);我认为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民法通则》意见)第43条规定在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民法通则》意见)第42条:一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财产共有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入;(3)知识产权的收入;(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款规定的除外;(5)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在本案中自留山虽是婚前个人承包.《婚姻法》第17条第2项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范围,归夫妻共同所有.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在结婚时没有明确是个人行为且婚后共同经营,经营收入应是用于家庭生活所用,并且转让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行为,夫妻共同商议的结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符合《婚姻法》第17条第2项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我认为大妈具有分割该部分财产的权利.

根据上面的我想到了:人之为学,在于活学活用,在于开拓,在于发展;做学问或学习不应该死记硬背,不应该漂浮,自大,更不能打肿脸充胖子,不能嫉妒,不能虚浮.学习,重在活,重在用,重在心静与所究.

在上面我说的我自己也还差很多很多,在很多地方还要努力去完善自己的学习.

在周六的上午,我们来到映雪长廊,做好今天有关宣传的准备工作,由于天气比较冷的原因,所以到了九点我们才开始户外宣传。我们选在全国普法宣传日之前的周末来举行这次法律咨询活动,也正好验证了我们这次实践活动的主题是与法律息息相关的。此次活动的目的主要是要是向山东建筑大学的同学宣传有关法律保护和有关法律条纹条规处罚规定,让公民进一步参与到发制社会,提高我国人民的法制观念。

在宣传活动中,人们的表现不一。有的同学欣然接受而且还会问两句有关法律咨询方面的话,有的同学则表现的比较冷漠。造成这么大的反差,我觉得应该是我们公民认为与自己有关的才会去接受,与自己无关的则抱着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

在这次的法律咨询的实践活动中,我感受到有很多人对法律咨询都并不了解,甚至存在误解,许多人排斥法律咨询,认为法律咨询就是劝说别人的,就好像与人辩论。有些来访者把法律咨询师当做“救世主”,把自己的所有心理“包袱”丢给他;有些人觉得法律咨询是要为他们开药治疗的;有些人觉得法律理咨询就是会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等等。由此可见,在我国社会各方面还不发达的今天,我们青年学生乃至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的提高。

虽然最近几年,国家不断加强普法宣传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作为国家的一些最根本的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各单位由于相互的制约和利益的牵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严重阻碍了我国的法制化进程。我国仍需加强法律咨询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接受法律咨询,并懂得主动求助法律咨询机构的帮助。我们知道一个法治社会,必然需要知法、懂法、维法、护法的现代公民,遵守法律从根本上说,是符合觉得多数公民的愿望和利益的。广大公民是法制建设的主题,建设法治国家依然是广大老百姓的事情,自然要依赖老百姓,有赖于公众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作为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的广大青年大学生,更应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

在咨询过程中,我感觉最深刻的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我们除了要掌握课堂的理论知识,还应通过多种途径汲取更多的专业知识,不仅正确把握好法律咨询的工作流程,更要灵活地应用到实践中。同时,我觉得很多细节都会对法律咨询的过程产生影响的,例如礼貌、咨询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衣着打扮等,这些都值得我们引起重视。通过一上午的短暂的实践活动,让我对法律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熟悉,让自己更加明确了今后学习的目的和方向。这次实践活动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从中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大学生最缺乏的就是经历和经验的积累,要真正提高心理咨询的水平,多参与实践,总结经验是很有必要的。大学是一个小社会,我们不再是象牙塔里不能受风吹雨打的温室花朵了,我们要不断的参与到社会实践的活动中来,它会让我们开阔眼界、了解社会、深入生活,回味无穷。了解社会,服务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自身价值。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根据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的安排,本人于年2月24日至年4月28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参加了为期两个月的毕业实习。这次毕业实习的目的是:经受社会锻炼,接触法律实践,检查考核理论知识,培养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在毕业实习过程中,我尽量把课本知识同实践相结合,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向老师请教,实习工作做到了守纪、认真、踏实、负责,得到了法院领导和指导老师的褒奖。通过紧张有序的毕业实习,我学习到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首先,培养了独立办理民事案件的能力。在法院领导和指导老师的引导下,我进一步,温习了办理民事案件一审、二审的程序,熟悉了民事司法文书的写作,协助司法人员进行文书送达、案件调解、参与庭审、卷宗整理等工作,培养提高了办理民事案件的实践能力。第二,提高了交际表达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的优劣是一个大学毕业生社会竞争力强弱的最重要标志,交际表达能力则是个人综合素质的最重要体现。为了尽快适应法院民事庭实习工作的需要,毕业实习期间我借助各种机会来提高自己的交际表达能力,遇到问题多与指导老师进行交流,认真倾听老师的分析,明确表达自己的见解,锻炼了自己的交际表达能力。在实习过程中,我深切的感受到只有具备良好的交际表达能力,才能适应将来社会巨大的竞争压力。第三,提高了写作能力。在法院实习工作之出,由于本人文字表述能力尚不能达到实习工作的各项要求,因此全面提高写作能力迫在眉睫。在指导老师的引导下,我认真学习司法文书学和司法逻辑学,努力提高语言的严肃性和文书的逻辑性,取得了一定成绩。另外,本次实习我最重要的收获是深化了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同志代表党中央所作的十六大报告,报告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开拓创新的改革意识、执政为民的高度责任感和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感,描绘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宏伟蓝图,是全党全国人民在世纪征途上的行动指南。报告第五部分提出了加强政治建设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并且明确指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改革目标。在现代法治国家,政治文明有着多种标志和体现,但我认为主要应体现在法制文明上,而其中司法文明又是法制文明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正是为了建设法制文明和司法文明,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权的独立、公正行使,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我们必须进行司法体制的改革。所以要进行司法体制改革,是因为构建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的现行司法体制,在机构设置、职权划分、人财物管理体制、工作机制、诉讼程序及管理制度等方面有许多的不完善、不科学之处,存在不少的弊端。这些弊端的存在,对外而言,使得司法机关无法抗衡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其结果是导致作为中央权力的司法权的分散化和地方化,国家法制和司法的统一性受到破坏,司法权威受到损害;对内而言,不符合司法权运行的特殊性和规律性,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同样也使司法权威受到损害,不利于司法职能的发挥。自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以及推进司法改革的任务以来,司法机关特别是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厉行改革,做了大量的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提出了39项具体的改革任务和措施,涉及审判管理、诉讼方式、执行体制、证据规定以及法官管理等多个方面、多个层次。到目前为止,39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实现或者有很大进展,对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人民法院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涉及司法体制等方面的深层次改革进展迟缓。可喜的是,党的十六大报告及时吹来了改革的春风,报告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使我们树立了信心、鼓舞了斗志、明确了前进的方向。十六大报告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这一段话,文字虽然不多,但字字珠玑,内容丰富,针对性强,要求具体,目标明确。首先是明确指出了我们进行司法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这就是“社会主义司法体制必须保障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真可谓高屋建瓴,振聋发聩。实现公平和正义,这是现代法治化国家的一个国际化命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追求社会普遍的公平和正义,可以说是我国社会主义立法与司法的生命和灵魂,与我们党的崇高理想和根本宗旨也是完全一致的。在法治条件下,社会正义首先体现在立法上,叫做“分配正义”。但分配正义是静止的,规范性的,往往带有宣言性质,且在现实生活中,分配正义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阻碍、干扰、冲击,或者无法实现,或者失去平衡,或者受到损害,这就产生了公平与否的问题,就需要求助于司法。司法的基本职能作用就在于调整、解决法律性的矛盾和纠纷,矫正失去了公平的分配正义,所以司法上的正义又叫“矫正正义”。。可是司法体制改革明确以保障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为目标,可谓阐明了要义,切中了要害,抓住了根本,其意义是十分重大而深远的。其次是明确提出了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报告具体确定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七项任务,几乎涵盖了构建现代司法体制的各个方面,非常全面,也非常具体,为全面启动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最后是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定位非常明确。司法体制是党和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课题下讲司法体制改革问题是非常适当和准确的。正是因为这个定位,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时,首先必须以政治体制改革为先导,必须与政治体制改革同步进行,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政治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大局;其次是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统一领导;第三是必须有利于巩固和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有利于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第四是必须有利于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力,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统一,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总之,经过两个月的实习工作,我经受社会锻炼,接触法律实践,培养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基本圆满完成了本次实习的各项要求,达到了毕业实习的目的,为正式踏入社会工作作好了全面准备。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我在xx市xx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中心接待大厅法律咨询。

中心接待大厅主要用于接待遇到法律难题的群众的来访。作为法律援助爱心大使,援助中心的法律咨询员,我的职责就是每天坐在大厅里接待来访群众,向他们耐心解答相关的法律问题。大部分案子法律援助程序的开端也来自于接待大厅的工作,如果我们一旦发现符合法律援助的情况或者当事人到中心来申请法律援助的时候,我们就会立刻向中心主任进行申请批准。在中心接待大厅作法律咨询员的时间里,我接待了很多来访的群众,也接受了很多符合条件的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学到了不少东西,在向别人解答问题的时候,我很高兴能够把自己学到的东西服务于社会,在服务社会的同时也提升了自己的专业水平。

做咨询员对我影响最大的方面是接人待物。因为来访的大部分都是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众,这部分人可能在来中心咨询之前已经遭受过很多的不幸,因此很多带着对社会不满、对法律持怀疑的态度,而且很多人的情绪也不稳定,这就锻炼我与人打交道的能力方面起到了考验作用。接待来访群众,我认为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方面恢复他们作为一个正常社会公民对法律、对社会的信任;另一方面让他们能够得到解决问题切实可行的方法。但是要达到这两个办法,确实要使出浑身解数,有时候如果遇到情绪很激动的群众时,更是难上加难。我的做法是,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变得平缓,多听当事人叙述,解答问题时一定要紧扣法律依据,如果遇到情绪激动的群众,一定要更加耐心地向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条款和政治制度。

(二)xx县法律援助热线。

法律援助热线是整个xx地区的法律援助热线,接线员的职责是义务为他人电话解答法律咨询。每天除了来访的群众外,还有众多的来电咨询法律问题。因为电话咨询的特殊性,很多事情没有面对面咨询的那种方便,因而解答电话咨询要求咨询员能够更加简单明了地回答当事人的问题,需要比较好的概括能力,也要求咨询员对法律精神的理解有更高的理会。从电话咨询的要求可以看到咨询员能力提高的方面。我在回答电话咨询的时候,一般尽量做到多问情况、多回答法律条款、少带感情—色彩和少说无关紧要的事情。

(三)办公室行政工作。

除了以上两大项工作外,我还经常审查法律援助的申请、管理中心的网站、参加中心工作会议、与领导一起下乡实地调研考察。在办公室的这段日子里,我始终被一种求真务实、互帮互助、团结奋进的团队精神所鼓舞。无论是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还是生活上,大家总能通过坦诚的沟通,达成默契,形成合力。不管谁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其他同志总能伸出真诚的双手,尽管话语不多,但是心与心是相通的。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劳一分才。

从第一天起,“勤奋”的氛围时刻感染着我。办公室的工作每天从早忙到晚,而且经常出现加班加点现象,定点下班对我来说似乎是一种奢望。为了掌握详尽、真实的第一手材料,我经常对法律信息中出现的专业术语,经常与同事、朋友间进行交流和沟通,在不断更新、充实自身知识层次结构的同时,为法律信息编辑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知识储备。由于办公室工作性质决定,在学习法律写作的同时,我也学到了许多有益工作方法。在受益的同时,我认识到: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办公室工作人员,不仅要不断锤炼自身的文字写作能力,而且要在处理事物中也要有所提高。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基层实践工作,我也清醒地看到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一、对办公室工作了解还不够全面,有些工作思想上存在应付现象;二、工作的创造性还不够强,缺少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三、学习掌握新政策、新规定还不够,对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还有差距;四、调研工作不够深透,工作方法上还有待改进。这些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提高,争取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

总之,通过努力学习和不断摸索,收获很大,我坚信工作只要尽心努力去做,就一定能够做好。一年的基层锻炼,我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与庄严,尽管我接触的工作还是有限,或许所作的'仅仅是法律咨询、行政工作;然而却系统掌握一些程序上的东西和对待工作的那份严谨。或许在外人看来,法律援助工作是清闲的,当我真正走进去的时候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的工作要不的半点马虎,并且有些工作还需要主动地克服困难去开展。有的时候也觉得自己有经验,或是由着自己的判断来处理事情,所以出现了不少的问题,给领导添了不少麻烦,使自己当时无法解决难题,最后在领导的帮助下都解决了问题,事后才知道自己的社会阅历缺乏,或是处理方法不当,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提高自己的素质与休养,结合实践的所见所闻所想,试图从思考中开始,在学理的角度上分析、接触、论证新事情、发现新问题。多学习为人处世的哲学,才能够超越自己,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大的进步!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本人是专职律师,主做劳动仲裁、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等方面的法律业务。

在坛子发贴的同时,不少人pm询问我关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的问题,因此我特地开这个帖子就是想把这些问题聚集在一起,大家都可以参考,同样的问题就不用我回答n次了。

大家有什么问题还可以一起探讨!

[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作出重要部署,为全面加强政府建设、完善国家行政体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任务,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重要保障。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持续优化,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新时代新使命,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一)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政府是国家治理的主体之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使政府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这就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不断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紧紧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就要求抓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起来,更加尊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要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有效弥补市场失灵,着力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三)紧紧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有更多新期待。这就要求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放在更突出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政府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各级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承担着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就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

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牛鼻子”,是一场从理念到体制的深刻变革,要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以简政放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放管结合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以优化服务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增添便利,加快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一)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在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基础上,编制和公布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边界,是促进政府部门更好履职尽责的重要举措。要以推进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加快编制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完善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系统梳理国务院部门权责,逐项明确行使主体、权责名称、设定依据、履责方式等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各级政府部门权责事项,逐项制定完善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主体、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监督方式等,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权责清单要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动态调整,不断完善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二)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和普遍赞誉。随着我国迈入新发展阶段,要进一步通过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快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改革步伐,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降低就业创业门槛,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一视同仁对待在中国注册的企业,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政务失信责任追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改善营商环境,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健全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服务体系,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

(三)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已削减47%,有效降低了投资、贸易、创业创新等领域制度性交易成本。目前,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还有1200多项,地方层面也还有不少许可事项,对这些事项要逐一深入分析论证,分类推进改革。继续大力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避免多头管理,严防变相审批。继续系统梳理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必要干预和可以由前置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许可事项,该取消的全部取消。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照后减证”、审批改备案和告知承诺制。将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部门等内容,清单要定期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领域或行业,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只有管得好,才能放得开,简政放权的同时,事中事后监管必须跟得上、管到位。要始终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进一步改变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等行政管理方式,夯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确保放而不乱、管而有序。加快完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使监管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事中监管要做到动态监测、及时预警,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事后监管要做到可追溯、核查、纠正和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完善相关监管规则标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实行严格监管,严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建立健全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五)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近年来,通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兴起。据统计,2019年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6.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应对疫情催生并推动了许多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对新产业新业态应当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既鼓励创新、为新产业新业态成长留足空间,不断培育壮大新动能,又切实保障安全、不能放任不管,引导新产业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要加强对新生事物发展规律研究,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防止简单套用老办法,不搞“一刀切”。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支持鼓励其拓展应用场景。对一时看不准的,设置一定“观察期”,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引导或处置。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实施监管。对非法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常态化,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三、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转变政府职能,必须着眼于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质量。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防控决策风险,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一)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确保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必须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并使其规范化、标准化。重大政策出台前,要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充分论证政策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内容,科学审慎研判政策预期效果和各方面反应,确保政策符合中央决策部署,财政可承受并长期可持续,从源头上把控政策方向,防止决策的随意性。政策实施中,要密切跟踪监测实施情况,及时了解政策实施效果和产生的影响,深入分析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其取得预期成效。政策执行完成后,要将政策设定的目标和实际取得效果进行对照分析,总结经验和不足,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和参考。提高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的质量,要将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避免为评而评,把评估评价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有利于使政策制定及时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意愿。制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政策,还要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沟通协商。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要主动了解市场主体所急所需所盼,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把听取市场主体诉求和意见建议贯穿全过程。完善意见研究采纳反馈机制,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吸收采纳合理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说明。以畅通的政策制定参与渠道,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和群众在政策制定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务公开。

转变政府职能的成效,最终要通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来体现。要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务公开,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努力为市场主体和群众营造良好创业办事环境。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围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统一,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推动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四同”,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促进政务服务规范运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布局和服务,梳理和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市场主体和群众来评判政务服务绩效。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继续提升“一站式”便民服务点等线下服务功能,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降低社会运行成本。

(二)深化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的有效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稳步拓展、制度体系日趋完备、功能作用不断增强。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稳步推进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便于公众查询获取,促进制度有效执行。加快构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体系,重点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健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透明。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强化政务舆情回应,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三)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是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重要桥梁纽带。要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边界,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切断利益链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定修订相关标准和政策文件,推动行业企业自律,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使其真正成为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依法整治“红顶中介”,放宽中介机构准入,破除服务垄断,规范收费行为,完善中介服务执业规则和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市场。通过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作用,更大便利投资兴业、助力创业创新。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总结篇七

20xx年10月11日这一天,我终于如愿,体验了第一次法律咨询。

终于,我也要亲身经历实际的会见当事人了。咨询前一晚很期待、兴奋;但是,也很紧张,害怕自己到现场的时候,如果有人问问题,答不出来给诊所丢脸,所以,晚上熬夜看法条,最后居然抱着法条睡着了,不过,感觉抱着法条睡觉很有安全感,下次咨询之前,还想尝试一下这个方法……哈哈。

咨询安排在下午,上午准备的过程很纠结,没衣服,没鞋子,但是在东奔西借于西苑一栋4、5、6楼之间的时候,感觉一点都不累,像是在做一件势在必行的事情一样——而这些也只是为了最重要的那一刻——当一切准备好,我看见镜子中穿上正装的自己的时候,我真切的感觉有一种使命感油然而生。

经过很长时间的等待,我们坐上了去往双湖路的车,到现场布置、准备的时候,等待咨询者的时候,心里面交杂着期待与紧张……终于,来了一位叔叔,询问的是关于亲属之间的债务问题。我还只能做笔录,但是能在现场观摩师兄师姐答疑,看见、感受在学校里面接触不到的人和事,近距离学习,真的觉得自己很幸运,当时都有一种想给爸妈打电话的冲动,想告诉他们我在做什么。

之后又来了一些咨询者,其中有一位阿姨来的时候,坐在了“劳动行政”的牌子前面,培光师兄还在忙其他人的咨询,蒋焘师兄就把我叫过去了。我走过去的时候,其实,感觉大脑一片空白;接着,招呼阿姨坐,然后我坐在对面,我问阿姨:“我们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义务咨询,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说出这句话之后我还蛮高兴的,因为,本来大二就是以观摩为主,我居然有机会说话……嘿嘿;听着那个阿姨说了好多他的情况,涉及很多劳动合同的知识,我有印象,即使或深或浅,我终于感受到了抄法条的作用;阿姨说了很多,蒋焘师兄可能怕我招架不过来,便过来帮我,我给他让座,他没坐,坐在了一旁,我知道,师兄应该是很随意的.,也是想让我多点自信吧。

看着“劳动组”的牌子,我有点胆怯,一直都不敢坐中间,便拉培光师兄坐在那,我坐侧边,我就是觉得那样才有安全感。

其实,回来之后,蒋焘师兄总结的对,我还是很依赖师兄师姐,害怕自己一个人面对当事人。是呀,现在的我真的还没有足够的自信,但是,慢慢来吧,这只是开始,只要开始了,一切都不难,我相信自己可以一步一步学习,一点一点锻炼。

能够走进诊所,其实,对每个人来说都不容易吧。幸运的我正在慢慢的应用诊所给予我们的资源,也在一天天感受诊所的向上气息,真的很不一样,我想珍惜在这里的每一天,每一次机会。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总结篇八

活动主要分为两块,一块是农民工的街头法律咨询,一块是院落服务,这两块服务已经进行了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其实本身做这些服务并不是最初的目的,因为我负责的是打工妹项目,最终是想通过这两种方式认识更多的打工妹,为以后的活动开展提供资源和途径,以目前的结果来讲,毕竟内地人适应这种服务还是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在活动过程当中参与进来的打工妹很少,我想还需要更长的一段时间!

街头法律咨询主要是通过展板和设咨询点的方式来进行,为那些需要法律咨询但却没有经济能力的人提供便利,效果还是蛮好,开始的时候由于时间太早,加上中午太阳很大,很少有人过来看我们的宣传展板,随着人流量的增加,过来看展板和咨询的人也开始增多,因为我想着以后的服务尽量晚一点开始,并且配上宣传册,以方便他们阅读和珍藏,我们所请的咨询老师提到我们这样做下去永远做不大,可用的.资源太少,宣传很不到位,只能小打小闹的那种,我也觉得自己做活动历来都是在有限的资源内,从来没有想到去向外界寻求资源,虽然有很多的想法,但很多都因为资金的缘故被搁置了,所以,我想着以后做策划书,向外界拉赞助,如红十字会,医院等,开始尝试着去做,这又是我项目的一个转折点!

院落服务还是和小朋友玩游戏,这次不同的是有很多的大人来观看,虽然他们并没有参与到我们的服务当中,很显然他们对我们的服务很感兴趣,只是游戏设置有点不太符合小孩子的特点,他们很多都不能理会,所以,以后的游戏尽量简单一些,关于院落服务这一块,我还没有想出新的办法能让大人也参与进来,可能有挑战性的游戏要好一些,中秋节的时候我想在这个院子里面做猜灯谜,大人的参与度就高一些!

社工在内地开展还是有些难度,还是要慢慢来,慢慢的改变,争取做到活动最终的目的,不过在这个过程和变化中,也是有很多人在受益,很开心!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总结篇九

首先,衷心感谢公司给了我这次难得和宝贵的学习机会。我们参加此次学习的共有5人,现已学习了《高效执行力》、《企业生产运营管理》、《情感营销》、《沟通与解决问题》、《企业文化与流程再造》课程,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感触良多。特别是授课老师形象、生动的实例讲解,进一步启迪了思维,开拓了视野,细细品味感受很多。下面,我就部份学习课程的感悟和同事们分享:

一、通过学习《高效执行力与精细化管理》,我的体会是:执行作为管理者来说就是让你的员工把事做好。如何把事做好?就要取决于意志动力、能力素质、热情耐心、评价标准、外部资源、方法和程序,每位员工都具备了以上这几个条件,那么这个企业必然会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执行力就是把上级的命令和想法变成行动,把行动变成结果,没有任何借口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提升执行力,就必须学会在遇到阻碍时不找借口而是积极的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二是执行需要培养自己的自觉习惯,摒弃惰性。观念决定行为,行为形成习惯,而习惯左右着我们的成败。在工作中常有的状况就是:面对某项工作,反正也不着急要,我先拖着再说,等到了非做不可甚至是领导追要的地步才去做。一旦习惯成了自然就变成了一种拖拉办事的工作风格,这其实是一种执行力差的表现。执行力的提升需要我们改变心态,形成习惯,把等待被动的心态转变为主动的心态,面对任何工作把执行变为自发自觉的行动。三是执行需要加强过程控制。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每项工作都制定进度安排,同时要检查计划实施的进度,久而久之,执行力也就会得到有效的提升。四是执行更需要团队精神。大家都听过三个和尚喝水的故事:当庙里有一个和尚时,他一切自己做主,挑水喝;当庙里有两个和尚时,他们通过协商可以自觉地进行分工合作,抬水喝;可当庙里来了第三个和尚时,问题就出现了,谁也不服谁,谁也不愿意干,其结果就是大家都没水喝。这则寓言使我们认识到团结的重要性,在完成一项任务时,缺乏团队协作的结果是导致失败。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在做工作时,需要相互协作,相互帮助,相互提醒,这样才能不断提升自己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意识,一种观念;是一种认真的态度,更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文化。在企业中实施精细化管理,就是对工作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要精益求精,做每一件事哪怕是小事,都要持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培养个人扎实,严谨的工作风格。做到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查,时时有计划,事事有总结,杜绝管理上的漏洞,消除管理上的盲点。精细化管理要重在强化遵守和落实公司的规章制度,也就指每位员工都要遵守管理制度;精细化管理还要重在强化责任意识,企业在落实任务时,先要落实责任,只有强化责任意识,才能有效实施精细化管理。

二、通过学习《情感营销》课程,我的体会是:针对我们客运企业来说,对待我们的上级、下级以及过往的旅客都要用真情、用智慧和真诚对待。比如说:客运站“三品检查”处准备的雨伞,就是对旅客的一种情感营销,一种感情服务,我们的微笑、我们的服务、我们的安全等都是情感,从方方面面代表企业的窗口形象,如同大家在坐的各位昨年学习的董事长荐文中有一条内容是:情商的'重要性是智商的9倍。

“你离你的员工有多远,你就离成功有多远”。不管你身处企业哪个工作岗位,你要善于倾听,从倾听中了解你的下级或员工的心声和真实想法,这样你才能真正理解员工,拉近你和员工的距离。专注别人说话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和相互间的沟通,通过情感沟通,沟通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相互间沟通时要体现你的真诚,在清松愉快的沟通中把握好“尺度”,你才能发现问题,然后解决问题。

三、学习《企业文化与流程再造》课程,我的体会是:每个企业文化都不一定相同,富临就是“以人为本、诚信敬业”作为它的文化,公司要以人为本,信任和尊重每个员工,关注员工的成长,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营造合适的发展空间。作为企业的管理者,要关心员工,善待员工,让员工有安全感和归宿感。员工之间要发扬团队精神,建立和谐亲密的人际关系。诚信敬业是企业的核心,诚信文化理念,就是要求我们自觉地遵守诚信的原则,完全以诚信的文化理念来指导自己的一切活动。诚信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发展的动力、行为的准则、成功的核心。

企业还有安全文化、创新文化,领导的执行力也是一种文化,我们公司申报《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好多条件都达到,而且条件还非常好,就因为的“7、7”事故,这是一个硬性指标,影响到今年都没条件评选。

流程再程,我的理解就是一个循环过程,是指一种从根本上考虑和彻底地设计企业的流程,使其在成本、质量、服务和速度等关键指标上取得显著的提高的工作设计模式。比如我们企业的每个岗位的工作都是一种流程,我们的安检岗位、三品检查、五不出站等等都是我们企业管理中的流程。

以上是我个人通过学习后的一点体会,每个人学习和理解力不同,他的体会也就不一样,请同事们指正。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总结篇十

在刑法领域,法律咨询意味着提供法律信息和建议,以协助个人或组织解决法律问题。我曾经参与过一项刑法法律咨询项目,通过与律师合作并与客户合作,我获得了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总结我在刑法法律咨询方面的心得体会。

刑法法律咨询对个人和社会都非常重要。首先,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基石。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我们可以有效地解决刑法问题,确保公平正义得到实现。其次,刑法法律咨询有助于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并尊重法律的权威。只有了解法律,人们才能遵守法规,避免违法行为。最后,刑法法律咨询为受害者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和保护。很多受害者在面对法律问题时无从下手,通过法律咨询,他们可以得到专业的建议和支持,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益。

刑法法律咨询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实践中也会遇到一些挑战。首先,刑法咨询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程序。为了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咨询师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其次,刑法是一个不断更新和改变的领域。咨询师需要跟上最新的法律动态和判例,以提供最准确和可靠的咨询。此外,由于刑法问题往往涉及到个人的隐私和生命安全,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保密是很重要的。咨询师需要确保客户的信息安全,并遵守专业的道德和法律规定。

在我参与的刑法法律咨询项目中,我有幸与律师合作,为客户提供咨询和协助解决法律问题。这个项目涵盖了各种刑法问题,包括盗窃、抢劫、谋杀等。在与客户沟通时,我深刻认识到与客户建立信任和理解的重要性。通过仔细倾听客户的问题和需求,我能更好地理解他们的情况,并为他们提供恰当的法律建议。我还发现,沟通和解释复杂的法律概念是至关重要的。我尽量用通俗的语言解释法律条款和程序,以便客户能够理解和遵守。

第四段:需进一步提高的方面。

尽管我在刑法法律咨询方面获得了一些经验,但我也意识到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提高的方面。首先,我需要持续学习和更新我的法律知识。法律是一个广阔而复杂的领域,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跟上法律的发展。其次,我希望进一步提升我的沟通和解释能力。这将使我能够更好地与客户交流,并确保他们对法律问题的理解。最后,我认识到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刑法法律咨询中,律师和咨询师之间需要紧密协作和合作,确保客户得到全面的法律支持和建议。

第五段:结语。

刑法法律咨询对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个人权益以及提升公众法律意识都起着重要作用。通过我的刑法法律咨询经验,我深刻认识到这一点。我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刑法法律咨询项目,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准确可靠的法律咨询,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一己之力。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一

近年来,刑法法律咨询服务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普及化,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刑法法律咨询的重要性。通过参与法律咨询,我有幸亲身体会到了其价值和意义。在一直以来的聆听和交流中,我渐渐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坚信刑法法律咨询对个人和社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首先,刑法法律咨询有助于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刑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然而大部分人对刑法的了解仅仅局限于媒体报道、电视剧甚至传言。在与咨询对象交流的过程中,我注意到许多人对于刑法的认识存在误区,对于刑罚的适用和程序的规范等知识缺乏了解。因此,帮助他们理解并正确运用刑法规定是刑法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责。通过咨询服务,我们可以向更多的人解释和宣传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这将有助于维护社会的法制秩序和公正原则。

其次,刑法法律咨询能够解决当事人心理困扰,增强社会安全感。刑事案件往往涉及到个人和社会利益的冲突,很多当事人因为缺乏相关知识而产生焦虑和恐惧。在咨询中,我们需要用耐心和同理心与咨询对象进行交流,倾听他们的内心声音,理解他们的困扰。通过法律知识的宣传和解释,我们可以使他们对案件有更为合理和科学的预期,减轻其焦虑和恐惧感。当事人获得的咨询和帮助,不仅会显著改善其心理状态,增强其积极应对挑战的信心,同时也会为整个社会带来更多的稳定感和安全感。

再次,刑法法律咨询对于维护公平公正至关重要。刑法是一项依法治国的基础,它的目标是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然而在现实中,受到刑事案件影响的人往往面临到不同程度的不公平对待。而刑法法律咨询的目的之一就是为当事人提供权益保护和合理的法律救济。通过了解案情和咨询对象的诉求,我们可以向他们解释并推荐合适的法律途径,使他们得到公正的审判和公平的法律结果。只有当我们能真正助力受害人,使其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法律的力量,我们才能真正完成刑法法律咨询的使命。

最后,则是刑法法律咨询有助于促进法治建设。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和发展方向,健全的法治体系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基础。而刑法则是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刑法法律咨询,我们可以为公民提供专业和权威的法律服务,增强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和遵从。当大家充分了解并信赖法律时,他们会更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协助司法机关打击犯罪行为。通过咨询服务,我们也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问题和矛盾,提供意见和建议,从而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的持续进步。

综上所述,我在参与刑法法律咨询服务中得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刑法法律咨询不仅仅是提供知识和法律帮助,更是为社会提供公平正义和秩序的守护者。通过普及法律知识,解决当事人的心理困扰,维护公平公正,推动法治建设,刑法法律咨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相信,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更好地为人们提供服务,刑法法律咨询才能更好地发展,并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方面产生更大的影响力。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二

刑法法律咨询是一项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工作,在现代社会中起着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作用。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对刑法法律咨询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以下将就刑法法律咨询的重要性、关注点、技巧以及在实践中的一些思考进行总结。

首先,刑法法律咨询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刑法法律咨询是社会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通过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帮助人们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导社会行为规范,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同时,刑法法律咨询也为司法机关提供了法律辅助,为其高效运行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其次,刑法法律咨询的关注点需要准确把握。在刑法法律咨询中,我们应特别关注刑法规定的边界和限制,帮助咨询者理解和遵守法律的底线。此外,我们还要关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妥善的法律保护。切忌过于追求技术性的解答,而忽视了当事人的利益,必须客观公正地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刑法法律咨询中,我们还需要掌握一些实用的技巧。首先,我们需要注重针对不同咨询者的个性化服务。不同人的法律问题可能存在差异,我们应根据他们的特点提供相应的解答与指导。此外,我们还需要注重言辞的准确与简洁,尽量以普通人易于理解的方式解释法律条文,避免使用过多的法律术语,以免引起咨询者的困惑。再次,技巧上,我们还应注意引导咨询者全面把握自己的案情,提供详尽而客观的案情陈述,以便更准确地进行法律分析。

在刑法法律咨询实践中,我还积累了一些感悟和思考。首先,我们不能仅仅依赖法律的知识,还需经验丰富的法律素养。在解答案件时,我们需要将法律知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灵活运用多种解决方法,充分考虑当事人的体验和感受,为其提供更贴近实际的解答。其次,在咨询中,我们需要始终保持谦虚的态度,虚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与建议,尊重其权益,坚持依法办事。最后,在刑法法律咨询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职业操守,严守法律的底线。

综上所述,刑法法律咨询是一项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工作。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准确把握刑法法律咨询的关注点,掌握一些实用的咨询技巧,并时刻保持职业操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咨询者提供更准确、实用的法律意见与指导,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咨询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三

释疑: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此外,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易洪)。

90、签订“工伤自理”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老李。

释疑:我国《劳动法》规定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签订“工伤自理”的劳动合同与我国劳动法关于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的规定相抵触,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在我国宪法已有明文规定,这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任意侵犯。因此签订“工伤自理”的劳动合同条款违反了宪法和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也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这种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据此,你可以要求企业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支付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企业拒不支付,你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王清辉)。

91、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吗。

郭先生。

释疑: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同时,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所以本案中郭先生所在公司如果确因经营困难,需要减裁人员的话,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做出,而且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郭先生一定的经济补偿。(易洪)。

92、合同期未到要求辞职就要赔钱吗。

宾先生。

释疑: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都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当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另一方在合同期届满前要求提前终止履行义务或解除合同,就必须承担法律上的违约责任。我国劳动部1995年5月10日颁布实施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所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另外,国家教委1994年4月7日所发《关于进一步改革普通高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试点意见》第六条规定:“学生毕业按国家专项奖学金或单位专项奖学金就业的,应有最少服务年限的规定。不按合同就业而违约的,应向国家或单位一次性退还奖学金本息,并交纳一定数量的违约金;服务年限不满而自行要求调离工作的,应酌情交纳一定数量的违约金和培训费。”综上所述,你们公司要你赔偿培训费及经济损失的要求是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易洪)。

93、收取“入厂押金”的做法不合法。

杨先生。

释疑:1994年3月4日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中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用工押金),也不得扣留或抵押职工的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文件。”据此,该外商投资企业的这一做法是违法的,违反了国家关于劳动关系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予以制止。杨先生可向劳动、公安等部门控告,要求责令企业退还。值得一提的是,劳动部于1994年第256号文件对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应参照执行上述通知作了专门批示,因此,凡中国境内的企业,不论外资、国有、集体还是私营,均应遵守上述通知之规定。(王清辉)。

94、在试用期内辞职,单位能扣发工资吗。

一个普通劳动者。

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在试用期内您有权提出辞职。您付出了一个月的劳动,就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就有权根据自己付出的劳动时间、数量、质量而及时得到合理的劳动报酬。因此,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这一个月的工资。若公司不支付,您可以到该公司所在地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吴倩)。

95、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个普通劳动者。

[长沙法律咨询热线劳动法问题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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