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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监狱心得体会及收获 监狱实训心得(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0 15:58:13 页码:10
桂林监狱心得体会及收获 监狱实训心得(3篇)
2022-12-20 15:58:13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桂林监狱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景区内另外还设有小溪趟水、跳傩舞、罚酒吟诗、丛林穿越、点状元、小火车等互动节目,游程之中乐趣横生。拥有小型宾馆、帐篷酒店、湖光山色景观房,餐饮、会议、娱乐设施一 应俱全,是休闲度假和小型会议的天堂。

绿色逍遥

逍遥湖景区拥有3000亩原始自然风光,春夏景区入目所及,一片翠绿。3000亩原始森林中古树参天,不少珍惜古木林立,构成了一个纯天然的大氧吧,绿色的海洋。春天漫步其中,满目苍翠,鸟语花香,流水潺潺…置身其中,世界仿佛都变得纯粹、干净了。所有的忧伤烦闷渐渐沉淀…夏天漫步其中,你将感受到炎炎夏日难得的清凉,置身其中,逍遥湖景区将为您拂去因夏日的炎热而滋生的所有不良的情绪,还您一个清爽夏天。

南湖晚秋

每年秋季无数的游客都会涌到北京香山去看枫叶,须不知桂林漓江逍遥湖景区是枫树的世界。每逢秋天,整个景区便会在七彩枫叶的点缀下缤纷闪耀。再加上逍遥湖上波光粼粼,天空云淡风轻,正所谓的秋水共长天一色,使人仿佛置身于诗情画意的山水图画之中。喜欢摄影的朋友不可错过的圣地。

湖光山色

逍遥湖水面开阔,凭岸临风,只见湖面波光粼粼、疏影摇曳生姿,湖岸花香袭人,柳丝拂浪。相传逍遥湖始于清朝修筑的堰坝,拦截溪水而形成山林小湖。湖畔古树密林环绕,湖中几处水柳点缀,。春夏一片碧绿,生机盎然;秋天红黄相间,色彩斑斓;冬季也不落叶,宁静安详。此处为景区的核心景点,其最大特色便是山间成湖,林木环抱。这在桂林众多景区中是独一无二的。

舒适享受

逍遥湖景区是及休闲与娱乐为一体的全新型的景区,逍遥湖景区拥有各种别具特色的休闲酒店,其中最为特别的是帐篷酒店, 新颖别致、色彩斑斓的帐篷酒店,建在景区山谷边坡。房间四周密林环绕,空气清新,堪称林中之色,色在林中。配有小型温泉,帐篷酒吧。可洗可泡,可歌可舞。适合情侣度假,朋友聚会,家庭小住,商业密谈。

南湖晚秋

每年秋季无数的游客都会涌到北京香山去看枫叶,须不知桂林漓江逍遥湖景区是枫树的世界。每逢秋天,整个景区便会在七彩枫叶的点缀下缤纷闪耀。再加上逍遥湖上波光粼粼,天空云淡风轻,正所谓的秋水共长天一色,使人仿佛置身于诗情画意的山水图画之中。喜欢摄影的朋友不可错过的圣地。

湖光山色

逍遥湖水面开阔,凭岸临风,只见湖面波光粼粼、疏影摇曳生姿,湖岸花香袭人,柳丝拂浪。相传逍遥湖始于清朝修筑的堰坝,拦截溪水而形成山林小湖。湖畔古树密林环绕,湖中几处水柳点缀,。春夏一片碧绿,生机盎然;秋天红黄相间,色彩斑斓;冬季也不落叶,宁静安详。此处为景区的核心景点,其最大特色便是山间成湖,林木环抱。这在桂林众多景区中是独一无二的。

舒适享受

逍遥湖景区是及休闲与娱乐为一体的全新型的景区,逍遥湖景区拥有各种别具特色的休闲酒店,其中最为特别的是帐篷酒店, 新颖别致、色彩斑斓的帐篷酒店,建在景区山谷边坡。房间四周密林环绕,空气清新,堪称林中之色,色在林中。配有小型温泉,帐篷酒吧。可洗可泡,可歌可舞。适合情侣度假,朋友聚会,家庭小住,商业密谈。

推荐桂林监狱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桂林市房产管理局监制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 本合同文本为准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2.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 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 对合同言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 √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 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 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中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1-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表人】【 】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 。

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现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可以那样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 【座】 【单元】 【层】 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 ,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 ,总金额( 币) 仟 百 拾 万

仟 百 拾 元整。

2.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仟

百 拾 万 仟 百 拾 元整。

3.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同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可以那样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 双方自行约定:

(1)

(2)

(3)

(4)

2.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项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言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卖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2. 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 买卖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卖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卖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卖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卖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例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卖人使用:

1.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 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

但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3. 。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 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 1)逾期不超过 日,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 起至实际交付之日至,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尺寸、朝向;

(2) ;

(3) ;

(4) ;

(5) ;

(6) ;

(7)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时,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 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

3. 。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 ;

2. ;

3. ;

4. ;

5.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

2. ;

3.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 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试用权

2.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4.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5.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公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 买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 (签章): 出卖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 外墙:

2. 内墙:

3. 顶棚:

4. 地面:

5. 门窗:

6. 厨房:

7. 卫生间:

8. 阳台:

9. 电梯:

10. 其他: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推荐桂林监狱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内容简析】

本文是写景的文章,文中写了作者因为“人们都说:‘桂林山水甲天下。’”就去观赏桂林山水,他坐船荡漾在漓江上,看到桂林山水独特的美,表达了作者对桂林自然风光的喜爱和赞美之情。

【设计理念】

充分发挥多媒体的作用,让不熟悉桂林的同学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同时读学贯穿,读中想象,读中感悟,引导学生抓住词语读好句子,培养能力,从而让学生充分感受到桂林山水的独特美,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

【教学目标】

1.了解桂林山水特点,受到热爱祖国锦绣山河的教育,培养爱美情操。

2.学习作者抓住景物特点,从多角度具体形象描写的方法。

3.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背诵课文。

4.学会本课生字新词,学会抓住重点词句体会文章思想感情。

【重点难点】

1.抓住重点词句,理解课文。

2.想象画面,感受桂林山水独特的美。

【教具准备】

课件或图片。

【教学时间】

两课时。

【教学流程】

第一课时

一、激趣引入

同学们喜不喜欢旅游?想不想去“天下最美的地方”旅游?

二、创设情境,激发学习欲望,感知内容

1.播放桂林山水图片,学生谈感受。板书课题,读题。

2.作者是怎样把这种美写下来的呢?自由读课文。标出不懂的生字词。

3.说说课文写了什么。(把握主要内容及条理。)

三、扫清文字障碍

1.查字典或问他人,认读难读字。

2.检查生字词是否读准。

3.选择喜欢读的句子读,检查是否能读准、读通顺。

四、学习课文

1.指名读第1自然段。

结合生活实际理解“甲”,进而理解“桂林山水甲天下”。查字典理解“荡漾”。

2.图文结合,学习第2自然段。

(1)观察图中水,说感受。

(2)自由朗读第2自然段。读后画出写水的特点的句子。

(3)汇报。

(4)指导朗读。①抓住“让你感觉不到它在流动”体会“静”。自由读→汇报读→抓关键词句读→示范读→引读,读后让学生用文中的一个字概括写了水的什么特点。

②抓住“可以看见江底沙石”体会“清”。方法同上。

③抓住“仿佛那是一块无瑕的翡翠”体会“绿”。

a.实物(或图)认识翡翠。

b.让学生自读体会特点。

(5)体会最后一句。

3.体会漓江水与大海、西湖对比的作用。

4.指导有感情地朗读,回读整段,读出喜爱之情。(注意读好“真静啊、真清啊、真绿啊”。)观看或想象画面。

五、总结

六、作业

仿照“漓江的水真静啊,静得让你感觉不到它在流动”写句子。

第二课时

一、复习引入

二、学习第3自然段

1.小结学法。

2.学生自学,教师巡视指导。

3.学生汇报,教师适时引导。

(1)引导观察图片,了解“拔地而起”“奇峰罗列”。

(2)引导想象“还有的像……还有的像……”体会“形态万千”。

(3)引导想象,体会“秀”。

(4)看图片或录像,体会“险”。

3.出示图片或录像,与泰山、香山对比。

4.指导有感情地朗读,读出对桂林“山”的向往、喜爱之情。

(注意读好“真奇啊、真秀啊、真险啊”。)

三、学习第4自然段,体会作者感受

1.你们观赏了漓江的水,游览了桂林的山,感受是什么呢?作者的感受又是什么呢?

2.自由读第4自然段,用文中的一句话概括大意。

3.结合本段上下文理解诗句。

4.启发学生把山、水联系起来读,想象画面。

四、读课文,尝试背诵

五、巩固生字,指导书写

六、拓展

你想怎样赞桂林山水?

师:桂林赞

桂林山水甲天下,

荡漾其中如在画。

莫道美景天上有,

神仙到此不归家!

七、作业

摘抄你喜欢的句子。

板书设计:

[桂林山水教学设计 (人教版四年级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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