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有关非法侵害心得体会如何写(五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0 21:10:48 页码:11
有关非法侵害心得体会如何写(五篇)
2022-12-20 21:10:48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非法侵害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受让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 。

3.本合同转让的技术授权使用方式为独占使用许可(或者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受让方可以在 年内在 地区 技术领域运用本非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 。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指标: 。

5.受让方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技术转让费,数额为人民币 元,应按下列日期(或分期)支付: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①合同生效后 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 元;②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 年内按产值(或者销售额/利润)的 %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 月 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6.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

本合同期满后 年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

7.后续改进技术的分享,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让与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9.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应补交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并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停止实施本非专利技术,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4)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10.侵权风险责任的承担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分别承担 %。

11.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应(以下三项择一)

①提请 市专利管理机关调处(解),对调处(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②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③提请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2.其他未尽事宜,可于本合同生效后由当事人双方书面协议补充。补充协

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3.本合同使用的有关名词和术语

(1)非专利技术:也称技术秘密或技术诀窍(know-how),是指在国内外尚未公开、在国内未申请和取得专利权的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等方面的技术。

(2)技术资料——指全部与该非专利技术有关的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3)合同产品——指受让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非专利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为: 。

(4)技术服务——指转让方为受让方实施合同提供的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传授技术与培训人员。

(5)销售额——指被许可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

(6)利润——指合同产品销售后,总销售额减去成本、税金后的利润额。

(7)后续改进技术——指在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的技术基础上改进的技术。

(8)独占使用许可——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使用该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任何受让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使用该非专利技术。

(9)排他使用许可——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使用该非专利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使用该非专利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受让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非专利技术。

(10)普通使用许可——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使用该非专利技术的同时,转让方保留使用该非专利技术的权利,并可以继续许可转让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非专利技术。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由转让方、受让方和中介单位各执一份(当事人有担保人的,每一担保人可另执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盖章) 签名: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转让方担保人: (盖章)

受让方担保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有关非法侵害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根据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固政办明电[20xx]1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防范非法集资舆论氛围,我乡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

集中开展宣传月活动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有利于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有利于培养公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为确保此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取得扎实实效,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秘书、副乡长孙承富任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实施和推进工作。

<>

依据宣传教育活动目标,将受众对象分为社会公众、机关内部员工两个宣传群体分别展开宣传。

1、针对社会公众的宣传

我乡从实际出发,选择了三种宣传手段:投入较经济、投放时间较长的的宣传条幅;内容直观明显的led字幕;互动效果较好、可深入沟通的现场宣传。

乡处非办在街道主要路口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造成了一定的视觉冲击,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同时,我们还利用便民服务大厅人口密集度高、办事群众多的特点,将大厅门前的led显示屏用来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在内容的编排上,我们选择了从“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识别方法”、“相关分类”、“常见手段”、“法律处罚”“典型案例”六方面内容进行了表述,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向观看者宣传了非法集资的危害、增强了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此外,乡处非办工作人员还深入街道、乡直机关各单位发放县处非办统一制件的宣传资料《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手册》,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进行了广泛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了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

2、针对机关内部的宣传

乡处非办在乡政府门厅走道内开设了“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宣传专栏从非法集资的特征、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常见手段等方面,教育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抵制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同时,乡处非办还与机关单位每位工作人员签订《拒绝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

今后,我乡继续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管,加大预防和处置力度,一旦出现非法集资苗头,立即予以严厉打击,增强威慑效果,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势头。同时,我乡将继续坚持“查防并举、疏堵并用”的方针,在从重从快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同时,改善信用环境,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广大群众和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确保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有关非法侵害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194号)和《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浙银监办〔20xx〕206号)文件精神,我分局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督导,现将本次活动总结报告如下:

<>

(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银监会及省局活动通知安排,我分局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

(一)利用网点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打出宣传标语,做好警示教育。各机构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警示客户保护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远离非法集资。二是编制宣传材料,落实网点宣传。制作宣传教育展板、张贴各类海报、编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等进行宣传。三是发送宣传短信,做好风险提示。向客户发送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制作展板横幅1700多块(条),编印手册、折页12.5万余份,发送短信160多万条。

(二)利用专业优势,自觉落实宣传责任。

一是提供咨询服务,主动答疑解惑。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客户传授和解答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华夏银行辖内各支行通过在营业网点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ppt讲解、设立专门窗口为宣传教育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加大了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走进社区、农村和企业,积极深入群众宣传。各机构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现场咨询、金融社区共建、“三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送宣传资料,树立农民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如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发动600人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4万余份。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与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国税局、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等多家机构联合举办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接受咨询2.9万余次,进社区活动380余次,下乡活动480余次。

(三)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一是利用微博进行扩散性传播。如宁波银行温州分行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专题发布,从7月9日起,定期持续发布相关内容微博,吸引网友关注并展开互动。该分行各员工也对微博进行转发,以达到有效宣传的目的。二是利用报纸、刊物等进行全面性传播。如永嘉合行在《今日永嘉》等报刊上投放与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相关的公益广告。广发银行温州分行在其内部报刊《广发温州》上刊登题名为《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文章,并将报邗邮寄给客户。

(四)加强内部宣教,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意识。

一是加强合规教育,督促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如宁波银行总行监察保卫部总经理为温州分行全体人员作主题为“走进法律,远离犯罪”的专题宣讲,系统分析非法集资产生的思想根源,详细介绍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和司法实践等,促使该分行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提高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二是规范员工行为,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如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严格落实人事四项制度、五谈、六必访工作,对辖内人员每年开展2次谈心谈话、1次家访工作。今年该行纪检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还专门到非法金融处置办进行社会调查,对全体干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情况进行了排查。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举行员工教育培训会350余次。

<>

(一)及时开展部署,持续跟踪指导。我分局在《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温银监办〔20xx〕98号)中明确要求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监管科室认真收集、审查、核评各机构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做好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运用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我分局将督查工作与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相结合工作,通过组织访查等方式,15次组织人员前往民生银行等机构,实地了解、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重点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此外,在日常监管中,强调对银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我分局先后布置银行业机构开展了全面风险排查、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风险大排查等工作。

<>

(一)广大公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辖内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多、涉众面广的优势,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制作宣传教育展板、编发手册、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等进行宣传,广大公众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风险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机构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活动开展以来,辖内各机构积极落实社会责任,切实开展宣教活动,同时加强风险排查和案件防范,从案件防控机制、内控执行力等方面做实做细工作,提升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了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行为。

(三)常态化宣传机制得以初步建立。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宣传。如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在营业大厅设立咨询点,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现场宣讲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并对客户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同时宣传选取正规理财途径和渠道的重要性。建行温州分行开通了非法集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0577-88080357,为群众耐心宣讲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普及有关金融知识。

有关非法侵害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院裁定。

8、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有关非法侵害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长期以来青海省木里煤田聚集在更多矿区的非法开采尚未结束。20xx年下半年以来,青海省兴青公司打着矿区生态管理修复旗号,继续实施大规模非法开采,被称为边修复边破坏的小修复、大破坏。大规模、破坏性的煤矿露天非法开采,破坏了这个原生态的高寒草原湿地生态,黄河上游的来源、青海湖和祁连山水源的局部生态面临破坏。20xx年8月9日下午,青海省立即召开记者招待会,发表了媒体报道木里矿区非法开采问题的特别调查进展情况和下一个工作配置。调查组初步认定有关企业涉嫌违法违规,企业负责人马少伟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李永平、梁彦国等厅级干部被免职,接受组织调查。之后,青海省副总督文国栋以严重违反纪律的嫌疑自愿投票,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多名领导干部及有关监督部门官员被免职接受调查。

20xx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提出,青海最大的价值是生态,最大的责任是生态,最大的潜力也是生态。青海省委省政府一直非常重视青海省的生态环境保护,已经禁止在木开采煤矿。但是,在木材中的非法开采事件中,相关企业的非法开采问题多年没有暴露,严格监督下也有漏网的鱼,青海省的生态环境保护从理念到具体责任的执行,需要更强有力的措施来保障。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地方部门和领导干部没有履行职务,承担了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青海省的三个最大要求没有落实,木里煤矿发生了违法开采事件。

针对媒体报道的木里矿区非法开采问题,青海省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警告教育大会,会议通报了木里矿区非法开采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和调查进度,省委书记王建军说:不保护生态,青海省在全国有什么地位?不履行良好责任,青海如何向党和人民告白?不发掘潜力,青海未来有什么办法?只有在生态上作出贡献,才能实现青海价值的生态立足于生态,生态资产价值才能成为可持续发展的资本。这些为下一步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需要认真学习贯彻,大力实行。

对我个人来说,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吸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矿问题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警惕、行动,按省统一要求认真学习整改,扎实工作,走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长征路。

首先,提升政治站位,坚决学习贯彻青海一优二高战略。以木里矿区非法挖矿问题为镜鉴,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与中央要求保持高度一致,清醒认识严峻的生态形势,坚决斗争生态领域的不法行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立场,改善作风,纪律严格,表里一致,言行一致,始终自觉遵守和维护纪律,在生态环境保护改革的执行中作为,为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其次,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针对生态环保学习走过场、不深入等问题,以推动工作落实为出发点,加强生态环保相关知识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载体,结合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解决生态环保方面的问题。认真做好集体学习准备工作,在集体学习中集中精力,积极开展沟通交流研究,让生态环境保护真正入脑。

再次,增强大局意识。要提高政治的敏锐性,对于生态环境问题,不要睁大眼睛闭上眼睛,发现问题后立即提出。要以木中事件为镜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在日常工作中牢牢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面对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要诚实做人,干净工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忠洁服务为民,坚决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最后,做好本职工作,服务生态环保。针对公共法律服务范围狭窄、标准低、追踪效果不足等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全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调查,消除浮在脸上的蜻蜓点水式调查,沉下来带着问题进行调查,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调查方式,明确底数。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水平,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范围,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和实体平台建设,加强服务质量评价评价,为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生态环保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是新时代需要走好的长征路。作为党员,必须深刻吸取木中煤矿的教训,以事件为戒备,牢牢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认真执行、整改,在工作中实施一优二高的战略决策。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