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城市旅游心得体会感想和方法 城市旅游心得体会感想和方法作文(五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1 03:55:17 页码:13
城市旅游心得体会感想和方法 城市旅游心得体会感想和方法作文(五篇)
2022-12-21 03:55:17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城市旅游心得体会感想和方法一

提案人:刘景爱

内容:

城市公交汽车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交通工具,它是最大民生问题之一。我县现有城市公交车22辆,全由私人出资购买,产权属于车主私人所有,分别挂靠在3家公司管理,其中城市公交公司10辆,茂源公司10辆,泰源公司2辆,挂靠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及其它代收税费。现在县城只有三条公交线路,分别是1路从塔山下--西门大桥--火车站往返;2路从塔山下——新大街——太鹤大桥——火车站往返;3路从平演村——临江东路——湖口头村往返。

随着我县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仅此三条公交线路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原定20xx年8月要开通公交环城路线,但至今仍未能开通。随着塔山大桥桥头、石郭苑、新人民医院等工程的竣工,开通环需公交线路已迫在眉睫。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迟迟不能开通环城路线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开通环城路线必定要增加公交数量,增加公交数量要影响私有化产权车主的利润最大化,他们就要减少利润空间,同时也影响着茂源公司开往油竹山口方向的客源。在现有利益的驱使下,一部分车主坚决反对环城线路的开通,他们到处上访,要求自己成立公交公司,以达到公交完全私有化的目的。

我县道路狭窄、县城人口密集,私家车日益增多,县城交通严重堵塞,发展城市公交事业可以缓解交通压力,合理利用资源,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为此,我们建议:

一、请县政府利用公共财政,收回公交工具经营权,由政府统一管理。公交应作为政府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真正体现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不能作为一部分人谋取利益的工具,改革现有的体制,由私有化转变为公有化,才能为老百姓谋取利益。

借鉴其它城市转变经营模式,如丽水市、江山市等地方的成功经验。

关于城市旅游心得体会感想和方法二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组团社(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情况

甲方应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中国公民。

甲方人数为____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__。

第二条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_______ 。

第三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乙方负责组团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合同报价以__人成行为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__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成行团号: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议甲方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若甲方接受建议的,应当与拼团旅行社另行签订旅游合同。

3、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4、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八条中成行前解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协商、调解或申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应当遵守团队纪律,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行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甲方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的权利。

(三)享有按照服务标准安排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四)不成团时,有建议甲方转入本社其他团队或者其他社团队的权利。

(五)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应当就出境旅游的具体行程、标准、购物等情况向甲方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并向甲方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书面告知出境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

(六)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七)出境旅游过程中安排合同约定之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甲方购物。

(八)应当向甲方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团队签证费、手续费、国际间交通费、游览交通费、住宿房费、餐费(一日三餐,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国外机场税。

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护照费、境内地面服务费、出境机场税、国内段交通费、行李物品的保管费及超重费、自费项目有关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费及餐费、计划外行程费用、境外小费。

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乙方代为办理,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有关协助。双方约定由甲方自行办理的,甲方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线路、交通、食宿等标准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的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乙方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除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外,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甲方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代为办理旅游手续或在出境旅游过程中乙方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机票的,或代为办理的旅游手续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甲方旅游行程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等。

(2)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旅游项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以外,若出境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

(4)乙方委托的境外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甲方在出发前才得知存在擅自拼团情况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甲方解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乙方,在扣除手续费100元后,乙方应当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剩余旅游费用。

(2)出发前15日(含)至9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出发前8日(含)至4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4)出发前3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5)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出发前15日内(含)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乙方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 乙方解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

(2)如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凡属上述情况,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成行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甲方,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双方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间和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甲方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甲方未能按照合同安排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乙方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第九条换汇规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甲方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关于城市旅游心得体会感想和方法三

尊敬的__市全体市民:

一、践行文明,责无旁贷。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每一个市民的热心参与。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做文明言行的参与者、实践者和传播者。

二、尊纪守法,身体力行。把一切文明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做到:文明在口中,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文明在手上,不损坏公物,不乱扔杂物,不乱贴滥画;文明在脚下,不乱穿马路,不踩踏草坪;文明在门前,搞好门前“五包”,保持环境整洁。

三、爱岗敬业,义不容辞。热爱、尊重所从事的事业,以创先争优为契机,当爱岗敬业的标兵、干事创业的先锋、勇于奉献的模范,及时劝导不文明行为,举报不文明现象,为创建文明城市献计献策,维护城市形象,让文明风尚吹遍鹭岛的每一个角落。

四、携手同行,众志成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单位要深化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营造相互关心、和谐美好的环境。

近年来,作为蝉联两届全国文明单位的__市地方税务局,积极融入文明城市创建,争当文明城市创建的排头兵,倡导文明、实践文明,为打造“文明__”做贡献。不论是代表着文明高尚的志愿者小红帽,还是象征着乐于助人的'三角梅徽章,或者是承载着希望与爱心的博爱超市,亦或是那彰显着无私奉献的献血证``````__地税人都在向全体市民发出号召:建设文明__,我们勇当先锋!

文明城市你我共建,幸福生活全民共享。只有你文明、我文明、他文明,我们的城市才文明!只有你参与、我参与、他参与,我们的城市才会更美丽!你们的每一份努力,都让我们的城市离文明更近了一步;你们的每一份辛苦,都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绚丽多姿;你们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文明意识的诞生和责任意识的增强,就让我们一起投入到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中来吧,让全世界都看到更美、更新、更文明的__!

关于城市旅游心得体会感想和方法四

1、创建卫生城市,构建和谐安康。

2、凝心聚力,加快发展,争创国家卫生城市。

3、环境好,卫生好,生活更美好。

4、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

5、提高卫生意识,增强卫生观念!

6、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7、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全面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8、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构建文明和谐社会。

9、积极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努力建设魅力新城区!

10、绿色靠大家,环保你我他。

11、丹阳是我家,整洁靠大家。

12、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巩固国家卫生城市!

13、创建美好家园,从一点一滴做起。

14、发扬传统美德,倡导时代精神。

15、整治脏乱差,营造洁净美!

16、文明卫生健康你我他,和谐社会幸福千万家。

17、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18、多一份自觉,多一份清洁。

19、同护蓝天绿地碧水圣地,共创卫生健康文明家园。

20、做城市主人,当创卫先锋。

21、争做文明市民,争创卫生城市。

22、请勿乱倒垃圾污水。

23、讲文明,讲礼貌。

24、请勿乱扔果皮纸屑。

25、垃圾扔在地,羞耻写进心。

26、让卫生与文明生活同行!

27、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美化我们共同家园。

28、共建国家卫生城市,拥抱美丽健康生活。

29、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市民健康水平!

30、共建卫生城市,共享健康生活!

关于城市旅游心得体会感想和方法五

我县县城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以建设人民满意县城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县城功能、规范县城管理、优化县城环境、提升县城品位,为县城居民创造一个秀美、繁荣、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

具体工作目标是:进一步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争取年创市级文明城市,年创省级文明城市。

围绕上述要求和目标,将下大力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市民素质,促进城市文明。市民素质提高是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前进的动力,是创建文明城市的根本途径。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教育引导市民增强城市意识,树立维护城市家园的观念,使“人人是城市环境,个个是城市形象”的思想深入人心。一要开展县情教育。不仅要让群众了解衡山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还要让群众了解改革开放以来衡山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创造的辉煌业绩,尤其是近年来城市建设所取得的巨大进步,从而进一步加强认同感和自豪感,坚定加快衡山发展的信心;不仅要广泛宣传城市建设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而且要深入发动群众、科学组织群众,从根本上激发热情,调动主观能动性,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工作氛围。特别是镇党委政府、社区和相关村支两委、工商个协、市场管理中心要联合起来,发动全城男女老少,积极投入到“共建共管”当中来。二要开展社会公德教育。大力弘扬“传承文明、崇尚实干,敢于创新,奋勇争先”的衡山精神,努力把敬老爱幼、讲究卫生、爱护公物、举止文明等社会公德规范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为。切实转变“责人严、责己宽”、“说起来硬、做起来软”的不良心态,积极引导市民在热情参与城市文明创建活动中,以平常心和包容心接受来自各个层面的监督和管理。三要开展法律规范教育。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带头作用,城区学校的示范作用,引导大家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认真学习《衡山县文明市民手册》,积极开展“衡山是我家、城建靠大家”、“爱护环境、美我家园”等活动,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大力倡导做文明干部、文明市民。特别是要加强对下一代城市文明意识的培养教育,全面展示青少年“爱护卫生、爱我衡山”的良好风貌。刚才,波达药号总经理邓少波作为市民代表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希望城区每一个门店、每一个单元、每一户居民都能有这样认识高度、参与热情和自律意识。只有这样,城市整体文明素质才能得到实质性提升。

(二)改善基础设施,健全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前提。一要抓道路通畅。加大城区主次干道破损路面修补力度,确保主次街道路面平整,城市道路畅通无阻。年内要完成衡山大道的提质改造,力争三年内全面完成城区主干道的油化改造;要加快衡山大道西线、紫巾沿山公路和南路、五一南路、环先南路等城市主干道建设步伐,早日形成县城交通环线和路网。二要抓亮化达标。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的路灯及其设施的维护和更换,年内要完成衡山大道路灯改造和今年列入改造范围的背街小巷路灯的安装,亮化、美化好广场、公园等休闲锻炼场所;要在两路口汽车站、声屏大厦和观湘楼等人流集中的地方建设大型电视幕墙;鼓励位于县城主次干道的单位和门店开展建筑物亮化;引导规范沿街门店招牌使用霓虹灯,打造出迷人的夜景。路灯站要认真检修管护好各路段的路灯设施,确保城区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亮灯率达98%以上。三要抓绿化提质。按照打造山水型生态旅游城市的目标,加快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绿化提质改造,完成行道树、花坛绿地小苗的补植,搞好城区摆花布景以及绿化小景点、小游园建设,积极开展园林单位创建活动,各单位各社区要加强本院落本辖区的绿化建设工作,做到见缝插绿,并动员城区居民养花种草,增加城市绿化总量。要稳步推进达湘公园建设和启动衡岳广场建设,努力提高园艺水平,重点完成衡山大道、沿江风光带等公共绿地的绿化提质改造和建设,增加植物的品种和色彩,做到植物搭配高中低错落有致,形成一路一景、一景一式,发挥最佳生态效益。

(三)整治市容市貌,美化城市形象。一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认真执行《衡山县城市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彻底转变城市主次干道店铺门前卫生状况差、物件摆放乱、公共设施脏的现象。要明确“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三包”地段含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居民住户进出门、围墙、栅栏等构筑物及建筑物前路段;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单位、公民都是门前三包的直接责任人,都有管理好城市的义务和责任。要明确“门前三包”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所谓“三包”,即包卫生,做到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污泥,无乱贴乱画;包绿化,负责管理好责任路段的行道树、花草和绿化、美化设施;包秩序,无乱堆物放品、无各种店外摊担经营行为,无乱停放车辆,无公用设施损坏。要明确“门前三包”的监管主体。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城管大队作为“门前三包”的监管责任主体,县城管大队要把“门前三包”的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社区要积极给予支持配合。要加强对“门前三包”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各产权单位和社区要加强对门店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县直各单位和各社区要有专人负责“门前三包”,镇要明确一名副职专抓各社区的“门前三包”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把“门前三包”责任的落实纳入各单位的年度考核,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其他乡镇主要街道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也要参照这一做法,切实解决脏乱差问题。二要规范工程建设围档管理。城区所有临街施工现场和闲置场地必须按统一标准建好围墙,将所有设备、物料、废料堆放其中,不得占道,做到围档作业、文明施工。对围档作业不符合城市管理要求的,规划、国土、城管、建工等单位要迅速纠正,责令其整改到位。三要整治赶集市场和占场促销、经营现象。适时取缔或搬迁商城赶集市场,规范水果批发市场和县内小水果经营场所。对占用公共场地进行经营的行为进行整治,严禁占用人行道搭台唱戏搞促销,特别是先农花园等小区物业管理要加强对小区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严禁占用公共场地进行营业。四要加强城市道路管理。根据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整顿路面开发行为,确保城区主次干道路面平整。今后,凡开挖城市道路、公共场地和人行道,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并缴纳保证金,及时恢复开挖路面,对擅自开挖的要从严追究责任。衡山大道改造后五年内一律不准开挖,城区管线铺设一律不得破车行道,采取顶管处理,这一点必须严格执行到位。五要规范户外广告。彻底清除乱贴、乱刻、乱画的各类广告,根治城市“牛皮癣”;美化广告牌,户外广告牌、临街门面的招牌必须美观大方,拆除主要街道上不符合美观要求的广告。六要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及时对乞讨、盲流等人员进行救治、救助、收容、遣返。

(四)狠抓环卫工作,净化城市环境。一要抓好环卫设施建设。为满足基本需要,促进县城文明创建,年内需新建水冲式公厕3座、垃圾中转站4座,添置敞口垃圾斗10个、垃圾屋60座、果皮箱300个,分别购置高压清洗车、压缩式垃圾巡回收集车、多功能清扫清洁车各1辆,近年内,要全面按省级文明卫生县城标准配齐各类环卫设备设施。县委、县政府将把环卫设施建设任务进行分解,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迅速落实。同时,今后所有新开工项目建设必须配套建设好环卫设施,环卫设施建设不达标的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二要抓好清扫保洁工作。环卫处要加强清扫保洁工作,坚持夏季(凌晨4:30到晚上10:30)18个小时、冬季(凌晨5:00到晚上10:00)17个小时清扫保洁制度,实行每天两大扫和随时巡回保洁相结合,确保城区道路和人行道干净整洁,达到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污泥积水、无烟头痰迹;做到路面净、沟眼净、树穴净、边角净、花坛周边净“五无五净”的标准,并要做到“五个一样”,就是白天和晚上一个样,大街和小巷一个样,新城区和老城区一个样,平时和节假日一个样,单位和社区一个样。各单位、社区要抓好本单位院落和责任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要配备专职保洁员,做到室内抬头不见蛛丝网、伸手摸不到灰尘,室外不见暴露垃圾和污迹泥沙。三要抓好环境污染治理。整治噪音污染,根据《县城管理规定》,设立人民路、解放路等严管街和衡山大道等样板路,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范围和时间,加快推进殡葬改革,逐步规范灵堂搭设,禁止在严管街和样板路等主要街道上搭设灵堂和送葬游行;交通车辆、广告车辆不得在城区主要街道呜笛、播音,严禁利用音响、高音喇叭招揽生意;禁止在深夜进行施工、装修;歌厅舞厅等娱乐场所要严格控制音量,确保不影响居民休息。整治废气、废水污染,加强对工业废气、废水、粉尘和服务行业的油烟、污水排放的监控,严禁未经过处理的废水,废物直接排放到湘江。环保、工商、水利等相关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种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重点整治污染广、危害大的场所,特别是对湘江水上餐厅要坚决予以取缔。城管大队和环卫处要抓好城区的市容环卫监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乱丢乱扔、破坏环境卫生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开展争创文明市民活动。交通、交警、客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教育,严禁从车上抛洒垃圾。爱卫办要加强对鼠害的治理,公安部门和动物防疫部门要加强对城区动物的管理。各单位各社区要全面推行周五卫生日制度,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五)规范交通秩序,畅通城市梗阻。一要规范公交、的士运营。公交车要在指定地点上下客,按点停靠,依次营运,坚决杜绝“招手停”、串线营运现象;的士在城区运行,要遵守交通秩序,限速行驶,上下客靠边停靠;禁止的士停车占道待客,随意上下客。二要规范货运车辆运营。城区货运车辆上路必须证照齐全,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严禁运沙车辆白天进入城区主干道。三轮车、自行车、板车等各种非机动车不得占道、跨道行驶和无序停放。三要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行动。整治人车争道、人车混流现象;整治行人乱行乱走、乱横马路、闯红灯等违章行为;整治车辆闯红灯、乱调头、压双黄线、越线行驶,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整治车辆在主次干道、人行道。公共场所违规停靠停放行为;整治司乘人员乱丢乱扔行为。四要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对摩托车、爬爬车等非法运营车辆违规载客行为,要坚决取缔。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