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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刘胡兰有感(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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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刘胡兰有感(大全8篇)
2023-10-14 08:23:31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问题教材的心得体会简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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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支付情景

由建筑施工企业直接招用的工人,工资基本能够按月足额发放,项目部(俗称重包或大包工头)一般不直接雇佣农民工,而是采取劳务分包给作业队或工班长(俗称包工头),经过工班长使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分包协议将工资款拨付给作业队或工班长,再由工班长支付给民工。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验收和结算阶段性的影响,目前普遍采取按月支付部分工资(生活费),年底或工程结算后兑现工资方式。工程结束后,项目部与作业队或工班长最终结算,并支付剩余工资款,再由作业队或工班长根据工作量将工资发放给民工。

(2)对农民工日常管理情景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采取项目负责制,项目经理全权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但由于项目的专业劳务由项目部分包给作业队或工班长,个别作业队或工班长还存在再次分包现象,出现三包四包情景。专业劳务人员(主要是农民)由作业队或工班长负责招用,项目经理与作业队或工班长发生劳务承包关系,作业队或工班长与专业劳务人员发生劳动用工关系,对于农民工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依靠作业队或工班长进行,管理链为:企业→项目经理→作业队或工班长→农民工。在整个建筑工程管理链中,农民工处于管理链的最下端。由于项目部缺乏对民工的直接管理,不能准确掌握民工工资的发放情景,导致部分工班长拿到工资后逃逸,而造成农民工拿不到工资事件的发生。

(3)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形式

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合同制职工,主要是公司和项目管理人员;二是劳务企业用工(具有劳动用工主体资格),但数量不多;三是作业队或工班长式用工,这是目前建筑业主要用工形式。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决策和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已逐步分离,从事一线建筑劳务作业的基本上是农民工。这些从事建筑劳务的农民工基本上都是由作业队或工班长(俗称“包工头”)组织来的非成建制劳务队伍。

(4)劳动合同签订情景

建筑施工企业主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低。由于建筑施工企业采取项目分包方式,将工程项目承包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再将工程劳务分包给作业队或工班长,建筑施工企业对项目工程施工中使用民工情景不清楚,而农民工是直接由作业队或工班长直接雇佣的,与施工企业有什么约定他们并不关心,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主动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近年来,由于劳动保障部门,加强了对建筑领域劳动用工执法监察,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提高。但由于目前建筑领域用工情景现状,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流于形式,应付检查。目前建筑企业多是施工队或工班长式的用工,作业队或工班长(包工头)与施工企业或项目经理(分包或转包)签订劳务承包协议,作业队或工班长与农民工多为口头协议,约定从事的工作、要求、数量、工资待遇,一般不签订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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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突出并具有共同特点的重要原因是:一是建设资金不到位,导致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资金链断裂,而处于这链条的最终一个环节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二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都采取工程竣工总结算方式,平时只发生活费,工程竣工再结算,已成为不成文的规矩,积累的数额越大,集中支付的风险越大。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现象普遍

调研中发现,建设单位拖欠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款现象十分普遍。建设单位在资金不到位或资金不足的情景下,仍急于施工,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本身就没有足够的资金搞开发,仅靠拖欠工程款运转,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垫付很多资金进行施工,当资金不足,施工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付给作业队或工班长,从而无法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不采取每月只发部分工资(生活费),工程完工后或年底再进行结算的办法来支付工资。由于工程建设的工期一般较长,造成拖欠工资的时间也较长,有时甚至出现民工干了一、二年还拿不到全部工资现象,构成了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施工企业拖欠作业队或工班长劳务费、作业队或工班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层层拖欠现象。这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根本原因。

(二)建筑市场不规范,施工企业层层转包、分包

建筑施工企业由于资金不足,常把项目工程转包、分包出去,而工程往往转包、分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社会自然人,然后再劳务分包给作业队或工班长,农民工工资则必须等到包工头一层一层结算工程款后才能拿到,工程建设转包、分包过多,造成支付环节及利润分配次数较多,是导致农民工被克扣或拖欠的重要原因。

(三)建筑施工企业缺乏管理,用工主体不合法

目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对施工队伍采取“以包代管”的管理模式,建筑施工企业将劳务分解、承包给若干个不具备劳动用工主体资格的专业作业队或工班长,由作业队或工班长招募家乡的老乡进行施工,有的作业队或工班长甚至又将劳务分包给他人,构成了层层分包现象,导致用人管理十分混乱。施工企业或项目部对招用工具体情景基本不了解,也不能实行有效的管理,企业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更难确认。去年,我市某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一齐团体讨薪事件,工班长(包工头)劳务承包中赔了钱,工班长造假花名册、记工单、乱打欠条,唆使30名农民工团体上访讨薪,并爬上塔吊以死相威胁,要走10余万元。

(四)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缺乏法律保障

主要原因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建筑业用工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很强的流动性,给企业直接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带来了困难;二是大部分施工企业并不直接招用民工,而是工班长(包工头)招用,招用的人数、用什么人以及人员的去留并不能制约,还要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增加用人成本,农民工也不愿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三是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签了合同限制了寻找更好工作的自由。所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都缺乏进取性。

(五)工资支付制不完善,支付方式不合法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但大部分施工企业、项目部是经过转包、分包关系进行层层结算,最终由工班长(包工头)支付给农民工,施工企业对用工、工资支付情景不能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有的工班长(包工头)结算到劳务费后,克扣民工工资,甚至一走了之。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以往处理过一齐包工头携款80万元逃跑事件,60多名外地民工滞留工地,春节不能回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施工企业补发民工工资,携款逃跑之事企业另案处理。这是一齐典型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管理不善造成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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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项目资金的有效监督,防止拖欠工程款

要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严格审查建设单位的建设资金到位情景,对于资金不到位或严重不足的项目要坚决停止招标。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建设资金使用情景的动态管理,防止和避免验资报告不实或虚假验资,从项目前期到项目施工过程,建立起一套预防拖欠工程款的有效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规定必须期限,如建设单位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可责令施工企业停止施工,并规定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二)强化建筑市场管理,杜绝建筑施工企业违法操作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施工企业带资垫资承接工程成为必要条件,建筑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现象屡禁不止,垫资施工、层层转包、分包是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无资质企业和个人承揽建筑工程,制止建筑施工企业层层转包、分包,严厉查处违法分包和违法挂靠行为。对建筑施工企业违规操作,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在市场准入方面进行限制。

(三)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目前,在建筑市场不太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的情景下,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很有必要。建筑施工企业开工前要向建设行政部门交纳工资保证金,如果建筑施工企业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行政部门直接扣除工资保证金,用来支付农民工工资。对拒绝交纳保证金的施工单位,建设主管行政部门不批准开工建设,对已缴纳工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时,施工企业要继续缴纳工资保证金,拒绝缴纳的,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暂停施工。

同时规定,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共同承担工资支付连带职责。在建设领域,建筑施工企业垫资现象普遍存在,多数工程主体已建到第二、三层后,建设单位才开始注入资金拨付工程款,使得施工企业成本增加、资金紧张,在建设施工企业遇到资金困难的时候变转嫁到农民工身上,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所以,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双方,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范围内共同承担连带职责。

(四)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

企业是劳动用工的主体,每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管理工作,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没有劳动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队、作业队或个人的用工属非法用工,建筑施工企业分包、转包产生的劳动纠纷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后果要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职责。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企业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参加社会保险,要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支付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一是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执法监察。要开展经常性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以及多部门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不断加大处罚力度。

二是及时受理农民工投诉、举报拖欠工资案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执行整改的要予以行政处罚,对因违法转包、分包造成的劳动纠纷和出现拖欠工资的,要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职责或全部职责。

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快速联动机制。目前,法律没有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执行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突发性的农民工团体上访讨薪事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异常是建设、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最新问题教材的心得体会简短二

反思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 算法多样化与优化

现代教育的基本理念是“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既要面向全体,又要尊重差异。作为教师,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就要尊重个性化,不搞“填平补齐一刀切”。要创造促进每个学生得到发展的数学教育。算法多样化是针对过去计算教学中很多只有一种算法的弊端提出来的。例如某一道题,往往是要求学生用一种思路进行计算,这样很容易忽略个别差异,遏制学生的创造性。何况有不少题目本来就可以有多种算法的。可以说,鼓励算法多样化是在计算教学中促进每个学生在各自基础上得到发展的一个有效途径。

提倡算法多样化并不意味着完全允许学生按自己的方法计算。我听过一节“两位数减整十数、一位数(不退位)”的教学。在讨论算法时,教师一个劲地鼓励学生说出各种算法;当学生说不出时,教师为了体现算法多样化,自己又补充了几种算法,结果到下课计算方法才讲完,没有时间优化算法了,教师只好简单地要求:“你们可以用自己喜欢的方法来算。”其结果是,班上思维迟缓的学困生感到眼花缭乱、无所适从。这种情况是不是我们鼓励的算法多样化呢?我认为不然。数学是讲“优化”的,算法“优化”的含意是要求寻找最简捷、最有价值的方法。教学中,教师有责任引导学生去比较、评价,使学生掌握那些公认的更好的算法,以便举一反三,否则就失去了教学的功能。算法多样化也绝非是越“多”越好,切忌无价值的重复。教学,一切要从儿童的实际出发。

二、 数学生活化与生活数学化

数学源于生活,寓于生活,用于生活。课程改革重视数学教学生活化,引导学生在活动中学习数学,使学生感到数学有趣、有用。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利用学生喜闻乐见的素材进行教学,有利于唤起学生原有的经验,学生也会觉得亲切、易懂。在教学中,有的结合新课内容介绍数学知识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有的复习课也已不只停留在“查漏补缺,知识系统化”上,开始着力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认识图形”一课时,教师以学生喜欢的积木导入新知,并始终引导学生在活动中学习数学,让学生通过摸一摸、说一说、找一找、画一画、认一认等活动体验、感知立体图形与平面图形的区别,较好地接受了知识,同时教师又紧密联系生活设计了按要求找物体放入袋子的`游戏,不仅让学生再一次学习了本节课的知识,而且培养了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体现了新课程对学生情感与态度的培养。但是,在课改实践中,也存在这样的疑惑:“数学问题是不是都必须从儿童的生活实际提出?”正由于此,有的课已上了很长时间,还停留在大量的情境渲染之中,丝毫没有涉及到数学本身的内容,犹如皮厚的“沙田柚”剥不开也吃不着,教学效果可想而知。

应该看到,儿童的数学学习是一种不断提出问题、探索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问题是数学的心脏,数学问题来自两个方面,有来自数学外部的(即现实的生活实际),也有来自数学内部的。无论来自外部或内部,只要能造成学生的认知矛盾,都能引起学生的内在学习动机,都是有价值的,因此,看问题必须全面,不能绝对化。教学是科学,一切要从实际出发。

当前,数学教学注重应用,既讲来源,又谈用处,大大地克服了过去“掐头去尾烧中段”脱离实际的倾向,成效是明显的。但必须认清,我们反对的是只“烧中段”,而不是不要“烧中段”,我们反对的是过度的形式化,而不是不要形式化。数学的形式化是数学固有的特点,我们既要注重应用、返璞归真的一面,又要注重抽象概括、形式推理的一面,引导学生抽象出数学问题,提炼出数学模型,利用其已有的知识经验,通过数学思考解决问题。

三、 探索与发现

学习方式一般说来,可分为接受学习与发现学习两种。发现学习是由教师提出问题,学生自己独立探索和发现其结论,这种学习方式(亦称发现法)。在人类全部生活中,人的最大特点是会发现问题。学生就是“发现者”,教师应启发和帮助学生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启迪学生的智慧,培养探索能力和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接受学习是指内容以定论形式展示出来,不需要学生去独立发现。只要学生从自己原有的认知结构中检索出与新知识具有实质性联系的固定点,使之相互作用,实行新知识意义上的同化,从而扩大或改组认知结构就可以了。例如,四则混合运算顺序本身就是一种规定,学生在已掌握加、减、乘、除计算的基础上,便可接受运算顺序的规定。发现学习更重视学生的学习动机,更强调学习过程,有利于学生直觉思维和创新潜能的培养和发挥,但是费时较多。何况数学学习,不必要也不能由学生处处去亲自发现和独立探索。接受学习可以在较短的时期内,便于学生吸取更多的信息,但应使接受学习变得有意义。有意义的接受学习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学习课题对原认知结构具有潜在的意义(即有实质性的非人为的联系),二是学生具有积极学习的心向。如果两个条件俱全,同样可以激发学习的主动性,学习也是有效的;如果缺少其中一个条件,就容易造成死记硬背。

由此可见,上述两种学习方式都很重要,各有利弊,各司其职,不可偏废。而且有时在同一节课内,两种方式兼而有之、相互补充、相互配合。例如,在“认识图形”这节课中,教师先让学生摸一摸,看摸出的是什么物体,再说一说桌上都有哪些物体。同时让学生找一找有没有认识的图形,并介绍这个面是什么形,从而引出所要认识的各种平面图形,这种学习方式便是典型的有意义接受学习。接着,教师让学生想办法将平面图形画下来,这又是一种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在整堂课的教学中,两种学习方式相互补充,有效地完成了学习任务。新一轮课程改革中反复强调“动手实践、自主探索、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主要是针对过去过分沉湎于接受学习而影响学生创新精神的情况而提出的,绝不意味着反对接受学习。教学中,教师应全面而综合地从教学内容、要求、对象等各因素进行考虑,引导学生采用恰当的学习方式进行学习,以确保学习的有效性。那种提倡一种否定另一种“非此即彼”的绝对化做法和说法,不仅不符合教学实践,而且对课改的深入发展是有害无益的。

四、 成功与挫折

成功是学生在主动参与学习过程中的一种积极的情感体验,它是促使人们永远乐观向上的动力。事实上,人人都渴望着成功,争取着成功。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把学习上取得成功的欢乐带给儿童,在儿童心里激起自豪和自尊,这是教育的第一信条。”可以这样说,获得成功是每一个学生的权利,帮助每一个学生成功是每一个教师应尽的职责。

新一轮课改中,我们在注重创设各类问题情境,为学生提供成功的契机,从而增强他们的学习兴趣和成就感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同时,我们也要让学生经受一些挫折与失败。成功与挫折都有两面性,学习是艰苦的劳动,探索、实验、尝试的道路不是笔直的,必然会经受挫折或失败。成功只有在失败的折射下才显得更加耀眼,在挫折的磨练下才更有价值。

课改中,教师都很重视对学生的尊重、信任、赏识和肯定,这很有必要,但也应看到其中的误区。有的教师不管学生表现怎样,一律给予夸奖,即使是一个十分简单的回答,都表扬:“真了不起!真聪明……”这种廉价的表扬不能起到真正激励学生的作用,相反会助长学生浮躁的学风。有的教师还误认为不能批评学生,批评就是否定,就会刺激学生,影响其上进心,对课上的一些不良行为视而不见,且美其名曰“保护学生的积极性”。以上种种,会给学生的全面成长带来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应该指出,表扬与批评都是对儿童行为的一种强化手段,恰如其分、实事求是的强化,并得到学生群体(包括学生本人)的认同,对于学生行为的规范、学习态度的转变和学习习惯的养成都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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