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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证据心得体会及收获 证据法心得体会1000字(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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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证据心得体会及收获 证据法心得体会1000字(8篇)
2022-12-21 13:21:23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描写诉讼证据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请求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上诉要求,具体答辩如下:

首先,答辩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无效。

山东省高院制定的《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鲁高法〔20xx〕201号)规定: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只有房屋买卖的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综上,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本案被上诉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至今并非纠纷标的之房屋所在村集体成员。虽然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但其明显违反了国家关于农村房屋买卖的强制性性法律规定,损害了村集体及社会公共利益,该合同应属无效合同。

答辩人与被上诉人***合同签订后,答辩人依照约定交付房屋,而被上诉人却在未将房屋全部价款支付给答辩人的情况下(至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又将房屋卖与被答辩人,现该房由被答辩人实际占有。答辩人认为,被上诉人已经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已经归于无效。

三、被答辩人虽然与答辩人没有合同关系,但答辩人有权要求被答辩人依法返还房屋。

四、综上,原审判决被答辩人依法履行返还房屋义务并无不当之处,被答辩人作为原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应依合同相对性原则向被上诉人***主张权利,应另案再诉,而非向答辩人主张权利。

六、被答辩人提到的“六、一审判决书中出现多处错误:……”,答辩人认为即便一审法院对于被答辩人住址书写错误及涉案房屋所在小区名称错误也并不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诉事由,被答辩人以此理由上诉是故意拖延履行一审判决义务的时间,属于恶意诉讼,应依法驳回其上诉要求。

答辩人:***

描写诉讼证据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上述两案件的无效程序。

二、乙方律师应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三、如遇特殊情况,乙方指派的律师不能履行职责时,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应另行指派代理律师。

四、甲方应真实地向代理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真实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本合同约定而未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三日内付清。

五、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甲方。如甲方单方终止履行合同,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本合同约定而未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三日内付清。六、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办案费,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已收的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追索未支付的费用及追讨损失。

七、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特别授权。为了节省不必要的程序,甲方授权乙方可以乙方代理律师的个人名义作为无效程序请求人对上述两专利提出专利无效请求。

八、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商定,本案实行风险代理,分为前期律师费和后期律师费。前期律师费: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无论无效结果如何,该费用不予退还。

后期律师费:_________________如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上述两专利均无效的裁定,甲方在收到裁定三天内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师费人民币_____万元;

如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上述两专利其中任一专利无效的裁定,甲方在收到裁定三天内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师费人民币____万元。

九、在本合同生效后,代理的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以非诉讼方式终结或以和解、调解、撤诉等方式终结的,不影响本合同关于乙方收取费用的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描写诉讼证据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答辩人×××,男,1962年2月1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县人,务农,住××省××县××镇××村068号,身份证号:

答辩人因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所谓的“收条”中,收款人××并没有收到××的现金80万元。 xx年1月1日,收款人××出具的收条中收到××现金80万元,并不是事实。所谓的80万元现金组成部分为:①现金实为69万元,其中xx年10月24日、27日经××手和××手的现金为26万元;xx年12月29日为10万元;xx年7月2 2日经××手3万元;xx年8月7日经××手现金5万元;xx年8月11日经××从建设银行转帐15万元;xx年9月3日经××手现金10万元,共计69万元;②××在合伙经营期间赠送给×××的个人物品计价为5万元,其中木雕茶具折价2.6万元;号码的手机一部作价8000元;×××购车,×××贺喜的红包1万元;平素×××购买了一些茶叶经×××折价6000元;③×××及其带来的管理人员工资5万元(强行索要)及没有及时发放工资要利息款1万元;②、③项共计11万元,以上共计为80万元。

二、所谓“收条”中的80万元现金,上述款项中的②不能作为 “本金”及计息,是×××与×××之间的个人赠与行为;第③项是×××强行索要的,系“莫须有”的现金款。

三、xx年1月1日的“收据”不能作为还款的依据

上述“收据”是原告对被告在“看牛”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手段威逼答辩人所书写的“收据”,依法不能支持。

四、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

1、“收据”的款项来源部分不合法。

2、“收据”中的69万元不是借款,而是原告与被告共同合伙经营××镇××铁矿期间的合伙投资款。

①答辩人出具的不是借条,是“收据”,是收到原告的合伙投资款;

②原、被告是“合伙关系”。xx年上半年,被告经营××××铁矿时需要资金办理采矿证及经营资金,在资金紧张时,原告得知被告的情况后,认为开采矿石有利可图,主动与被告联系要求合伙共同经营,经多次协商后,约定原告投资股金800万元占半股,但其本人没有资金,需要借助第三人的资金投入,可被告为了不愿意第三人入股,只认可原告为股东(其中600万元内第三人投资,原告自己200万元,但统归为原告名下),议定后原告自始不能按期资金到位,自xx年7月份以后,断断续续东拼西凑,直到xx年9月3日一共才凑齐资金69万元,离当初约定的800万元占半股的资金按期交纳的情况相差甚远,原告自责无能为力,于是在合伙不到二年的情况下要求被告退股,遭到被告的拒绝,于是原告通过“看牛、威胁”的非法手段于xx年1月1日逼迫被告按其要求出具了“收据”,之后,原告无故退出,这就是“收据”的前后来源,从这一客观事实证明,原、被告是系合伙关系,不是“民间借贷”关系。

鉴上,综观整个案件的“资金”款项,被告从人道的角度同意退回69万元的本金给原告,但原告从被告处已拿回的12.8万元资金应当核减。其他过高要求不能支持,否则,请求法庭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x月x日

描写诉讼证据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答辩人:赵,男,白族,1980年02月14日生,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人,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身份证号53293,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李,男,白族,49岁,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34号,系死者李之父。

被答辩人:刘,男,36岁,农民,白族,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27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李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

一、答辩人赵不应该对李死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支付的6000.00元为补偿款而非赔偿款。

1、被答辩人李以“事发当天答辩人邀约死者到街上吃饭”为由,要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答辩人邀约死者到街上吃饭和李死亡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吃饭并不会必然导致李死亡。

2、20xx年04月05日晚上,李驾驶摩托车自己摔倒致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其死亡原因完全是因为自己酒后擅自驾驶摩托车,加之车速过快导致的,和答辩人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3、本案原被告三方就李死亡达成的协议性质属于补偿协议,而不是赔偿协议。

20xx年04月05日晚上,李驾驶摩托车自己摔倒致伤后,赵、刘从朋友角度出发,积极打电话通知其家人,并积极参与了李从镇卫生所、县医院、州医院的系列抢救工作。李死亡后,在溪南村委会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赵和刘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于20xx年04月08日与被答辩人李就李死亡问题签订了“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第1条约定:“赵、刘二人自愿一次性弥补李家属壹万贰仟元(120xx.00元),每人承担6000.00元”,该协议书明确地载明该120xx.00元是“弥补”款,即补偿款,而不是赔偿款。说明在签署该协议时,各方当事人认可这是一份补偿协议,而不是赔偿协议。

二、答辩人李不顾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经履行的协议约定,再次将此事诉至人民法院,是一种出尔反尔、背信弃义的行为。

根据三方20xx年04月08日签订的协议书第2条约定:“李家属无异议,付清弥补资金后,当事三方和睦相处、互相关照,三方签字后,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纠缠此事”;据此约定,赵和刘进行一次性补偿后,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纠缠此事。赵和刘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补偿款支付义务,意味着三方因李死亡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三、原被告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书”使原有的法律关系变成了合同关系。

原被告三方于20xx年04月08日达成的补偿协议书,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赔偿金额合理,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案当事人三方自愿达成补偿协议,并已实际履行,该补偿协议并不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责任。当事人三方就赵劲成死亡自行达成补偿协议,应视为三方以协议排除了法律规定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三方因自愿协商而达成协议这样一个法律事实,使原有的赔偿法律关系变成了合同关系。因此,本案中三方签订的一次性补偿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三方基于合同关系形成的合同之债,不是侵权之债,应由合同法予以调整。

四、当事人赵和刘已经全面、完整地履行了该协议书,意味着原被告三方因李死亡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协议签订后,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则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义务人已将补偿协议履行完毕,那么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就随之消灭。本案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对原被告三方均具有约束力,被告既然已经依协议支付相应补偿款,就无需再承担任何责任。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本答辩人对李死亡没有任何过错和责任,不应该对李死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答辩人在李死亡后,考虑朋友关系,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与其他两方当事人就李死亡补偿问题达成了补偿协议书,该协议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赔偿金额合理,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应认定为合法有效;答辩人已经全面、完整地履行了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当事人三方因李死亡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但被答辩人出尔反尔、背信弃义,在达成补偿协议并获得履行后诉至法院,其诉讼请求违反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起诉显系滥用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此呈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赵

20xx年09月20日

描写诉讼证据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与(下称被申请人)之间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万元整的财产(财产线索见本担保书附注)。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本担保书附注的财产,担保人愿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北京市人民法院

(本文件手写无效)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该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_________________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如何写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

财产保全担保书是指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财产担保的法律文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是诉前财产保全的必备条件。申请人起诉前,法院无法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某项民事权利,其将来是否提起诉讼也是一个不确定状态,一旦发生保全错误,申请人逃避承担责任,将可能使被申请人的财产因此而受到不必要损失。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申请人应当依此提供担保。诉讼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的权利义务并未最后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双方争议的民事权利,还未得到判决的。因此,仍有错误保全并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故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财产担保。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描写诉讼证据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原告:,男,汉族,x年x月x日生,软件工程师,工作于,住,电话:

被告:,女,汉族,x年x月x日生,广告策划师,工作于,住,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后无子女;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债务依法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xx年3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在父母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20xx年1月8日到领取结婚证。双方均为初婚,婚后无子女。

由于原告婚前因工作原因长期出差,双方缺乏充分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性格不合,婚后被告经常因为小事就对原告恶言恶语,吵闹纠缠。并且吵架时,被告常以离婚要挟原告。婚后被告失业近五个月,原告工作压力很大,且因工作性质经常出差,被告不予以体谅和关怀,反而经常因原告无法贴身照顾她而吵闹。并且,被告对原告的亲属非常排斥。

彼此积怨,难以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经双方家人多次调解,但双方仍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以致发展到破裂的地步。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08月18日

描写诉讼证据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民事起诉书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邮政编码。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同上)

(一)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随原告(被告)生活,被告(原告)每月支付抚育费元。以上就是民事诉讼离婚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3、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4、_____________房子(产权或使用权)归原告(被告)所有,原告(被告)一次性补偿被告(原告)元。

5、诉讼费由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自行)相识,年月登记结婚,年月生育一子(女)姓名。----------(结婚前后感情如何、现为何要求离婚)。

主要证据:_________________

结婚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复印件)、财产清单等。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手写签名)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描写诉讼证据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原告:陈x,女,19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 ,现住lm市th区河西镇同济村6组8号,联系方式: 。 被告:张x,男,19xx年8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 ,现住lm市th区河西镇同济村6组8号,联系方式: 。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

2、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

3、判决婚生女张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抚养费28万元。

事实及理由:

原告陈x与被告张x于1997年3月8日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并于1999年4月22日生有一女,取名张。

原、被告结合后的最初几年里,虽然家境贫寒,但双方感情很好。为了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夫妇二人勤劳肯干,共同努力,并于20xx年在河西镇同济村开办了以生产和销售各种男女皮包为主营业务的嘉华皮包厂,被告张x为该厂负责人,原告则负责财务,借助夫妇二人多年累积的人际关系和稳定的销售网,该厂自开办以来业绩逐年提升。但夫妇二人的感情以及对婚姻生活的幸福感并未随着他们收入的增多而有所提升,相反,被告张x在腰包鼓起来了之后却丧失了对家庭、妻女的责任感,他屡次将夫妻二人共同赚来的血汗钱挥洒在无底洞般的赌场里却不思悔改,原告及亲友费尽口舌劝其回头而未有丝毫

改观,更有甚者,被告将其在赌场里不得意的怨气尽数撒在原告身上,经常因为输了钱心情郁愤或嫌原告话多恼人而与原告口角相争,甚至大打出手,造成原告身体、心灵上的创伤已无法愈合,据被告称其也早已无意再维系此段婚姻,且此种状况不利于尚未成年的女儿之身心成长。原被告之间感情确已破裂无疑,恳请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2条之规定,判决原告陈x与被告张x离婚。

婚生女张现年12周岁,正处于女性生长发育最为关键的一个阶段——青春期,宜与母亲一起生活,而被告嗜赌如命,若女儿由其抚养,难免造成身心伤害,且张x怠于经营厂务,时常弃身赌场,输多赢少且难觅其迹,长此以往,必当潦倒,也将导致无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用,因此,当判决由原告陈x抚养女儿张,张x一次性支付28万抚养费为妥。

至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诉至贵院,望人民法院能支持原告的上述诉讼请求为盼。

此致

th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陈某

**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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