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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梯应急演练心得体会如何写 扶梯应急演练心得体会如何写范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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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梯应急演练心得体会如何写 扶梯应急演练心得体会如何写范文(2篇)
2022-12-21 14:26:57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扶梯应急演练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一、几起事故通报和处置情况

今年7月以来,全国相继发生几起电梯事故。7月15日,沈阳市和平区华阳国际大厦1台电梯下行超速,轿厢紧急制停,造成5名乘客受伤;7月26日,湖北省荆州市安良百货公司,一名乘客掉进自动扶梯梯级与防护板之间,卷入运行的梯级中死亡;7月27日,广西梧州市太阳广场,一名无人看管的幼儿手臂卷入自动扶梯梯级内,造成左臂断肢;7月30日,杭州新华坊小区住宅电梯轿厢非正常移动,造成一名乘客被夹死亡;8月1日,上海长宁区中山公园龙之梦购物中心,一名清洁工用自制工具清理运行中的自动扶梯,造成梳齿板爆裂,清洁工腿部夹伤。

总体上看,近期电梯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是,荆州自动扶梯事故视频上网后,对大众心理产生强烈冲击,特别是眼睁睁看着活生生的人被一点点吞没,同时又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托起了自己的孩子,给人以极大的震撼,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甚至出现个别乘梯恐慌的现象,已经从一起事故演变成危机事件,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了很大压力。

事故发生后,总局连续发出《关于加强在用电梯工作制动器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督促电梯制造、使用和维保单位开展针对性安全检查,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积极与媒体沟通,主动发布事故有关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各地积极应对,采取针对措施,紧急排查事故隐患;妥善应对媒体采访,引导正确舆-论导向,如北京、内蒙古、上海、江苏、江西、福建、湖南、广东、海南、贵州、陕西、青海、深圳、厦门等省市处置果断,应对及时。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主流媒体的报道总体客观、正面,但也反映出一些实际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完善制度 ,加以解决。

二、电梯大会战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电梯安全大会战是今年总局重点工作,自3月份以来,总局细化工作方案,积极部署,统一数据规范,推进电梯应急平台建设,强化信息统计,做好宣传工作,完成了第一次督查;联系安监总局,拟促成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发文,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按照总局方案要求,各级质监部门积极指导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截至7月10号,全国各级质监部门排查统计20xx年以上老旧电梯共8.2万台,督促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自查电梯236.9万台,发现存在隐患的电梯11.1万台。其中,隐患已整改的7.9万台,停用5697台。

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各地高度重视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有多个省、市以政府或安委会的名义发文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积极推动当地电梯安全立法,建立与电梯安全相关部门综合治理制度,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大会战宣传工作。同时,各省积极开展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工作,制定方案,筹措资金,开展试点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7月中旬,全国已有6个省(自治区)开通电梯应急专用呼叫号码,其中江苏、浙江、广东、陕西为“96333”,湖南为“96366”,内蒙古为“96116”,杭州、南京、广州、西安、长沙、呼和浩特、苏州、南通、常州、温州、浏阳等11个城市建成并运行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

但是,目前电梯大会战工作进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自查自纠工作没有按计划完成。截至7月10日,全国统计数据显示还有32%的电梯还没有完成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还有23%没有整改,有的省市完成比例更低。二是电梯应急处置平台进展缓慢。虽然各地逐步认识到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重要性,也在积极开展工作,但一些地方还在进行建设方案的论证,没有系统规划,存在重复建设问题。三是相关部门协调存在一定难度。存在电梯管理责任主体不落实、选型配置与使用条件不适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四是老旧电梯改造存在诸多困难。部分地方政府对老旧电梯改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统一指导,公共维修基金提取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近期电梯安全形势,总局党组高度重视,特别是树平局长,连续参加电梯相关专题会议,并对当前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示我们:一是要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近期发生的电梯事故要从严处理,不能再按一般事故来看待,要从严要求,按“重大事件”认真对待。尊重客观事实,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二是要加快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加快建立清晰完整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电梯应急救援体系,积极推进《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等规范标准的宣贯和实施,推动畅通老旧电梯报废和更新改造资金提取渠道,开展电梯责任保险试点,增加电梯技术防范措施和要求,提升电梯安全水平。三是要做好近期的宣传工作。要关注媒体报道的动向,及时掌握近期电梯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注意解答公众有关电梯安全的疑问。加强与媒体沟通,加大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常识的宣传,避免过度渲染引起社会恐慌。四是要反思这次事故的教训。要加强对事故发生地的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是否存在隐患排查工作不落实的情况。要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追责;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和新闻发布的程序,做好调查处理过程中的有关信息的发布。

为切实贯彻落实总局党组和树平局长的指示精神,各地要结合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突出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取硬性措施,坚决遏制电梯事故多发势头。近期发生的电梯事故表明,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近期下发的《关于加强在用电梯工作制动器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督促所有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认真开展电梯安全大排查,特别是针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务必要求使用维保单位在8月10日前完成安全检查,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一是加强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和值守。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切实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特别在客流高峰时段,要在关键位置安排专人进行值守,疏导客流,紧急情况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二是加强电梯使用的跟踪调查。督促电梯制造单位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对所制造的在用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对使用和维保单位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工作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要求制造单位针对近期事故情况开展风险分析,消除隐患。三是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质监部门要加大对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务必使企业的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对不认真排查的,以及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按照上限进行处罚。

(二)加强重点督查,切实做好电梯大会战的各项工作。按照《质检总局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应在6月底前对所有在用电梯进行自查自纠,但是目前还有部分省市没有完成任务。近期发生事故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是否认真进行了隐患排查?是否发现隐患?是否对隐患进行了整改?自查自纠是否流于形式?对此,相关地区要认真进行检查。关于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督促落实自查自纠。各地要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和制造单位认真落实电梯安全大会战的各项部署,严格按照“一梯一表”的要求,尽快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加强重点督查。根据大会战第三阶段工作内容及要求,针对近期事故情况,突出重点,做好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相关单位是否做到逐台排查,是否发现隐患,隐患是否整改,要一查到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处理。三是强化隐患整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要及时向使用单位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改正;隐患严重或逾期未改正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用,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电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加强宣传报道,普及安全常识,让群众了解电梯、了解我们的安全监管工作,尤为重要。一是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及时解答公众关注的一些具体问题,引导媒体客观公正报道电梯事故等情况,防止恶意炒作。二是加强安全常识的宣传。集中开展电梯安全乘用知识的宣传与普及,提醒公众安全乘梯、文明乘梯,特别是对老人、小孩的安全乘梯引导,形成人人有责、人人注意的电梯使用社会环境。三是做好电梯大会战宣传工作。可以利用当前契机,突出96333等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的重要性,以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资金落实紧迫性等问题,促进全社会关心、关注电梯安全,从而促进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力开展。

(四)依法依规,科学严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电梯事故引起全社会关注,有助于我们变压力为动力。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查清原因,汲取教训,提出改进的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各地要充分认识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一是要讲事实,用事实说话。事故调查关键事实要清,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掌握第一手情况,及时客观向公众说明客观事实,打消群众和媒体的疑虑。二是要讲科学,讲科学依据。根据客观事实,科学严谨的进行技术分析,通过实验验证、专家论证等方式,全面系统分析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把事故调查做深、做细、做成经得起推敲的铁案,对事故预防真正产生作用。三是要讲规矩,按规矩办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事故调查处理主体,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周密开展相关工作。四是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原则,讲纪律。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严格遵守事故调查的工作纪律,对任何信息要严格按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统一发布,不得随意泄露。

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总局党组和各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扎实做好电梯安全大会战各项工作,努力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为提升电梯安全水平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扶梯应急演练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用管理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维 保 单 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武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原则,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维护保养电梯费用和保养时间明细表》(见附件1)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共 台,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其中,保养时间是指完成一次半月保养、季度保养、半年保养、年度保养等规定保养项目所需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包括在现场维保时,发现电梯存在问题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时间。

第二条 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__)的规定以及电梯制造单位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提供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抢修和紧急救援服务,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gb/t 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21240)和《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25194)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第四条 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至少覆盖一个电梯检验周期)。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二)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费用的,按(□月 □季 □半年 □年 □其他)应在 日前支付。

(三)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乙方指定账号:

第七条 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只提供维护保养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

□半包:提供维护保养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 元 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

□全包:提供维护保养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不含: )

半包维护保养中免费更换的部件详见《免费更换的部件清单》(附件2),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抢修服务时间(除电梯发生故障困人外):

第九条 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鼓励甲乙双方协商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第十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已包含在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和审定乙方维保计划,发出故障通知或建议。

2.有权检查受乙方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进行维保活动。

3.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有权对乙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4.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说明书;

(3)电气原理图:

(4)电气敷设图;

(5)安装说明书;

(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8)电梯运行记录、故障及事故记录;

(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武汉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监督检验和历年定期检验报告;

(13)

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电梯维护保养和经甲方确认支付的零部件更换费用,并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3.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等系统安全可靠;保证机房温度符合要求,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保证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4.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轨道交通站点、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机场、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新建住宅的电梯,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既有住宅的在用电梯,鼓励配备视频监控设施。

5.机场、码头、车站、轨道交通站点、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等公共交通场所的电梯,甲方应当委托制造单位或者制造单位同意的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电梯每日开启时应进行试运转,并对设备安全状态进行检查确认;在客流高峰时段,应当在关键位置安排专人值守,疏导客流,引导乘客安全乘梯。

6.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巡查记录,现场监督乙方的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对乙方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对乙方提交的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文件签收,严格按照规定管理电梯钥匙,不得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

7.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值班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实现有效联系,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实施救援;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8.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9.负责组织电梯使用安全宣传,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使用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救援值班电话号码和电梯使用标志原件,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

10.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作业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11.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3.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要求使用管理单位停止使用电梯,并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有权拒绝更换甲方购买的假冒伪劣配件。

4.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5.

(二)义务

1.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行政许可,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应当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电梯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3.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在 小时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由乙方设置在武汉市 区 路 号的服务网点派员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4.现场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

6.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7.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8.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9.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0.需要借阅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时,应在甲方处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

11.安排电梯检测人员每年至少对电梯进行一次自检。

12.不得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业务分包、转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4.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并 按照 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按照延误支付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乙方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检费用,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因乙方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本合同的解除,甲乙双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乙方正式接管后应对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进行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需甲方签字确认,并作为电梯现状记录由甲、乙双方保存。

(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的,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三)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

(四)根据电梯的现状,甲乙双方约定:非使用原因导致的电梯故障次数每台电梯□每月/□每年不超过 次。

(五)

第十七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 乙方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维护保养电梯费用和保养时间明细表

序号梯号注册代码规格型号(层/站/门)

(提升高度/角度)安装地点保养时间(分钟)维修保养费用

(元/月)

半月保养季度保养半年保养年度保养

共 台,每月保养金额合计: ;每年保养金额合计: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免费更换的部件清单

部 位零件名称部 位零件名称备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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