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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初任培训心得体会实用 执法管理培训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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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初任培训心得体会实用 执法管理培训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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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执法初任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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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明确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普法职责任务,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普法工作,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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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法治实践与普法工作联动。把法治理念和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在制度建设、重大决策、监管执法和纠纷化解等工作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二)坚持内外并重同步推进。结合应急管理职责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 同步推进面向企业、面向群众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普法工作,增强社会公众的应急能力和法治意识。

(三)坚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立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实际情况,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特点,结合每年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采取咨询宣讲、发放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入脑入心的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法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普法实效性。

(四)坚持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局党委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抓总,其他领导抓具体,各股室(中心)抓落实的普法工作机制。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加强衔接协作,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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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和重大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积极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普及各类灾害事故防范知识和防范技能,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开展系统内普法。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学习宪法法律、党章党规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发挥领导干部普法模范带头作用,每年专题学法原则上不少于2次。积极推动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法治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采取专题辅导、脱产培训、集中宣讲等方式,组织应急管理干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专题培训,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不断增强应急管理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敬法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发挥依法行政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示范效应。(责任股室:办公室、法规统计股)

(三)严格规范执法。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要求,将“三项制度”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在执法办案中注重加强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在执法办案中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日常监管执法实践中提升执法水平,以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以深度普法优化营商环境。(责任股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股、法规统计股)

(四)开展行政许可过程普法。认真履行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普法职责,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办事大厅等途径公开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事指南、申请文书和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办理结果等事宜及申请行政许可所需的全部材料清单。要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各项权利,认真解疑释惑,主动宣传行政许可、“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法规。不予行政许可的要说明理由,并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做好解释,保障申请人的救济权利。(责任股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审批服务股、法规统计股)

(五)做好重要时段普法。结合“安全生产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119消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系列切合阳春实际、公众需求的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股室:各业务股室、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六)突出热点难点普法。着眼应急管理改革事业发展,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针对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事项,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效性。(责任股室:各业务股室、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七)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加强与市内主流媒体合作,运用网站、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互联网+”普法活动,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进行广泛的群众性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深化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检查情况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向司法部门推送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法学习读本和典型案例。(责任股室:办公室、法规统计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股、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八) 强化学习宣传党章党规。适应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责任股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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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阳春市应急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孟卓

副组长:练常旺  严忠荣  林文辉  梁成 

成  员: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法规统计股,法规统计股股长负责日常工作。局各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狠抓普法用法制度落实,大力普及本部门主管领域内的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将普法与重点任务、日常业务、特色工作、法治实例、舆论热点结合,延伸普法触角,拓展普法履盖面,提高普法实效性。

(二)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将普法工作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责任、干部年度评先评优考核体系,定期对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普法目标未完成的要予以通报。

(三)创新载体,增强实效。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的重要作用,用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多种形式创新,打造有特色、有影响、有实效的应急法治宣传阵地。

有关执法初任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近期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结合《__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和《__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任务明确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具体抓、狠抓任务落实,明确了领导小组内部的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总的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小组组织、指挥、督导作用,层层落实、从人员上进行了合理的规划与部署。同时,并将以上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年底目标考核管理,统筹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排险除患”工作,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精神,对安全生产“排险除患”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制定工作方案,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做到大事不发、小事可控,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同时,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防范、严格检查,实现管理常态

1、抓紧抓好城区垃圾库、公厕、职工住宅楼院、机动车辆、停车库(场)、垃圾中转场和清运队、肥管站等重点防范部位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进行整治,整治率达到100%。

2、加强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等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要求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车辆修理技术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质量,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按照新的道路交通法进行安全驾驶。禁止开霸王车、英雄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禁止超载超运,清运车辆要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抛洒污染环境。坚持中速行驶,坚持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查”制度。禁止电路部分使用裸体线。禁止直流供油和汽化器漏油,预防高温回火引起火灾,保证车辆完好率100%,严禁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3、完善本行业台账系统管理。对处、队、站的运行车辆、人员、车辆使用情况进行详细全面的登记;对本系统重点防范部位要彻底清查,做到心中有数;做好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的登记工作,并专人负责对台账的管理。

4、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预演方案,组织全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安全、消防等工作应急演练实践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消防技能和应急对策。

有关执法初任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三

根据2010年7月15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0年10月21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6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执法职责

第三章执法规范

第四章执法配合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工作。

第三条城管执法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突出以人为本,坚持教育与处罚、疏导与治理相结合,增强服务意识,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城管执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城管执法部门不得以罚款作为经费来源和创收途径,不得以罚款指标作为考核依据。

第四条城管执法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本市城管执法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县城管执法工作。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管执法工作。

住建、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城管执法有关工作。

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协调城管执法部门与相关部门工作,提高城管执法水平,改善城管执法装备条件,实现执法手段现代化。

第七条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宣传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执法职责

第八条城管执法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并实施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决定,新确定和调整的行政处罚职责,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城管执法实行属地管理,违法行为由发生地的城管执法部门管辖。对流动状态的违法行为,由相邻区域的城管执法部门约定管辖。管辖权发生异议的,报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市城管执法部门对有重大影响的违法案件可以直接管辖,也可以组织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执法。

市、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对其执法行为承担责任。

第十条城管执法部门具有下列执法职责:

(一)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依据城乡规划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及建筑施工中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配合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拆除违法建筑;

(三)依据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临街商业门点产生的音响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排烟及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的行为;

(五)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无证商贩摆摊设点、非法占道经营的行为;

(六)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擅自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为;

(七)依据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决定由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责。

第十一条已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原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行使;仍行使已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行政管理部门不因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而改变其他行政管理及监督职责。

第十二条因城管执法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书面建议有关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三章执法规范

第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资格,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行政处罚执法资格,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出示执法证件,保持仪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程序合法。

第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或者调查笔录;

(二)进入正在发生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收集违法证据,制止违法行为;

(三)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四)对违法行为采用录音、拍照、摄像等方式,现场调查取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七条执法人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应当会同证据的持有人或者见证人对证据的名称、数量、特征等进行登记,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由执法人员和证据持有人签名,并各执一份。证据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上注明。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工具、物品:

(一)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二)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有证据证明其转移财产逃避义务的;

(三)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物品;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执行。不及时实施查封、扣押,可能影响公共利益或者案件查处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先行查封、扣押,但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的批准手续。

第二十条城管执法人员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应当会同持有人对被查封、扣押工具、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查点清楚,开具查封、扣押清单。

查封、扣押清单由执法人员和持有人签名,各执一份。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查封、扣押清单上注明。

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物品易腐烂、易灭损或者不易保存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妥善处理。

第二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将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退还给当事人。

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收取保管费。

城管执法部门决定解除查封、扣押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工具、物品,无法通知当事人的,应当发布公告通知。当事人应当在通知和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领取,超过规定的期限延迟领取的,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调查取证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需要鉴定的证据数量较大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式进行。

抽样取证应当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样品的数量以能够认定本品的品质特征为限。

第二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二十五条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第二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及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在法定幅度内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当事人的损失。采取其他方式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时,应当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改进执法工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四章执法配合

第二十九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管执法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城管执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城市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有关城市管理信息。

第三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或者专项整治活动,可以联合执法。

第三十二条城管执法部门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需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资料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第三十三条审批与城管执法有关的事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和相关资料告知或者抄送同级城管执法部门。

第三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告知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五条上级城管执法部门发现下级城管执法部门行政行为不当或者违法的,应当责令改正。上级城管执法部门发现下级城管执法部门不查处有关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查处或者直接查处。

第三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等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管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权向有关机关检举、控告。

第三十七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保证和监督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城管执法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无法定事由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刁难、侮辱、殴打或者唆使他人殴打当事人的;

(四)故意损毁当事人财物的;

(五)截留、挪用、私分罚款或者扣押、没收财物的;

(六)索要、收受他人财物的;

(七)要求当事人承担非法定义务的;

(八)有其他违法执法行为的。

第三十九条城管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四十条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仍行使已交由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一条拒绝、阻碍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有关执法初任培训心得体会实用四

同志们: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既是x年度总结表彰会,也是x年工作的誓师大会。刚才,我们对x年度获得各级先进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x年工作回顾

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两美温岭”建设为总目标,按照“抓队伍、健机制、夯基础、求突破”的思路,外树形象,内练素质,努力实现市容市貌有新改善,执法水平有新提高,管理工作有新突破,队伍精气神有新转换。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我局首次被评为台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考核优秀单位,首次在台州市扬尘防治和城市环卫保洁考核强县市板块中获得第一,首次在温岭市年度目标考核中进入优秀行列,并且在同组别中排名第一,三改一拆办公室被评为台州市三改一拆考核优秀单位、温岭市“实干论英雄”先进集体。这几个荣誉分量足、含金量高,充分体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肯定,也为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增添了巨大动力。

一年来,我们抓队伍、树形象,焕发队伍活力

一是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制定了“双向选择实施方案”、“正式在编人员管理办法”和“编制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除中层干部以外的在册工作人员进行双向选择,无法落实岗位的2名编制外人员被定为待岗对象,在单位内部营造了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氛围。

二是充实一线力量。探索市容管理政府买服务新途径,聘请16名保安人员充实到城市管理一线,加强市容重难点的管理;聘用8名退伍军人,全部分配到中队参与一线执法,将力量向一线倾斜、问题在一线解决的理念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制度管理。调整年终评先评优分配方式,年终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被评为“优秀”,不占单位名额。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奖金、待岗机制结合起来,有效提高了工作效能和执行力。

一年来,我们健机制、严考核,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健全勤务机制。以前置管理、现场管控为重点,推行“马路式办公”, 强化“队员要上街、上街要管事、管事要有效”的意识,街面“见管率”有效提升;建立错时上班制度,菜场及农贸市场周边实行早上、中午及傍晚时段重点管理;学校周边实行上、下学时段重点管理;人流密集和商厦、超市等易发生乱设摊现象的地段实行巡查管理;城乡结合部实行定点协同管理,市容执法时间从8小时内延伸至早上6:30—晚上9:30。

二是调整考核制度。结合执法部门、半军事化管理的自身特点,突出纪律和执行力,将定量下降到40%,定性提高到60%;调整考核方式,月考核从明查向暗访转变,减少中队精力牵制。

三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重大案件集体商量制度、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案件三级审核制度、行政处罚公开制度,强化办案人员责任,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高执法透明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严格违法建设案件办理流程,理顺和规划部门的关系,建立部门函告制度。加强了和供电、供水、银监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一年来,我们夯基础、破难题,改善城市面貌

一是以专项整治推进市容顽症治理。组织开展了“城市美化”行动、“市容清爽行动”、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僵尸车”清理、两路两侧整治等全市性的市容环境大整治,通过每周全局2次联合行动,各中队3次小整治,对占道经营、流动摊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禽流感防控、夜烧烤夜排挡等进行连续性、高强度管控。大力推进交通治堵,调整城区一二级咪表泊车的收费时间段,城区增设咪表泊位300个。咪表平均亮灯率保持在88%以上,平均日周转率达5.8以上。借助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二期”,已对1177个停车位实行智能管理。在台州市局的季度市容考核中,从一、二季度的全市倒数第一跃升到全市第二,工作得到台州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多城同创”工作开始后,在严寒天气下,同志们保持“白+黑”“ 5+2”的连续作战模式,高强度整治,个别人员工作时间全天长达15个小时,充分发扬了城管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品质。

二是以重点工作建设提升环卫保洁水平。强化垃圾终端处理,x年实现全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置平稳、有序。东部垃圾处理中心于2月19日投入试运行,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受到省里表彰,可实现温岭市生活垃圾将实现100%焚烧发电,全市污水处理厂产出污泥实现100%无害化处理。市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如期完工,并投入试运行,设计日处理渗滤液400吨,排放标准从三级排放提升为一级排放。两个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出色,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占台州同类项目的46%。投入1100万元,对环卫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新增各类车辆17台,提高机械化清扫保洁水平。环卫保洁实现网格化、常态化管理,市民满意率明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950万元,收费率、收费额居台州市首位。五水共治城区河道保洁工作成效明显,城南污水管网建设、太平环卫基地等环卫工程进展良好。环卫方面立案154件,结案率100%,逐步推行环卫依法治理,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以创建无违建县市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全市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738.98万㎡,完成台州市下达300万㎡拆违任务的246.3%,拆违总量全台州第一;旧住宅区改造完成173.8万平方米、完成率为316%,城中村改造完成158.6万平方米、完成率为288.4%,旧厂区改造完成128.4万平方米、完成率为284.4%;全市拆后利用已完成供地125宗、1193.2亩,其中今年完成供地89宗、735亩,完成台州市考核指标的122.5%;完成无违建镇(街道)6个。在各镇街道的拆违过程中,我局全程参与、全力配合,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我局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8831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825件,),罚没款金额达1129万元,办理行政许可957件,办结满意率达100%。

一年来,我们求突破、勇改革,推进工作创新

一是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长办公会议通过,初步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基层中队设置方案,按照“全额保障、梯次推进、稳扎稳打”的原则,分三批次设立基层中队。目前,城北、横峰的执法中队已开始运行,铁路新区已派遣执法人员,参照泽国合署办公模式,开展城管执法工作。

二是重构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规划、市容、环卫各项工作的条块关系,太平街道主城区规划工作划归直属中队负责,城区三中队的车辆抄告工作按区块划并至城区一、二中队,人员、车辆等作相应调整,以此进一步充实城区市容、环卫管理力量,全力助推“多城同创”工作。

三是建立内部监管体系。完善智慧城管“一线一网一平台”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通过智慧城管专业采集人员巡查、全球眼视频监控、移动车载视频监控、96310行政执法热线、政务微博、公众微信平台等多渠道发现城市管理问题,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推广使用“微信工作法”,分别建立局规划、市容、环卫、举报投诉等微信工作群,推进考核督查工作。“智慧城管”建设继续保持全省先进水平,智慧城管中心被省住建厅评为“x年度先进集体”,我局荣获全省城管执法系统唯一一家的建设行业“x年省级校外示范性实习基地”。全年,共受理各类城市事、部件问题案件38204件,结案率99.85%,完成台州市考核任务的191%。工作得到省住建厅领导的高度评价。

四是深化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东部新区新规划渣土消纳点、泥浆消纳点,启用城南坦屿涂建筑泥浆泵送工程,全年共消纳渣土85.3万方,泥浆90.5万方。担屿涂造田造地施工便道工程施工过半,预计今年4月可完工通行。修订《温岭市建筑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实施细则》,降低了预存款比例,运输费价格从定价变为信息价,允许渣土异地回填或堆放,积极响应房地产去库存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新细则将于今年5月份组织实施。

五是破解历史遗留问题。为妥善处置20xx年10月1日前个人建房和公建项目违法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经过反复讨论、征求专家意见,遵从“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间节点,对违法建设的处罚范围、幅度等进行了明确。

同志们,一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实干论英雄”的工作导向,得益于破难攻坚行动的强劲东风,更得益于全局干部职工的拼搏奉献。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向过去一年来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战线上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x年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

x年,是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之年,“多城同创”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面对新形势,今年城管执法工作确定了“一二三四”的指导思想,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围绕一个目标,做到两个借助,实施三项举措,实现四大提升,全力助推温岭建设山海宜居美城。

一个目标,就是争先保位。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x年,我局取得了建局以来年终考核的最好成绩,不仅被评为优秀,更是同组中的第一名。同志们要意识到,考核成绩的提升,不仅跟每个人的年终考核奖息息相关,更关系到本单位在领导和各部门中的地位,在社会上的形象。打江山难,守江山更难。每个单位的考核分数都非常接近,去年我们取得第一名最大是得益于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争取上级资金获得的加分,其他考核内容没有绝对的优势。今年,要想保住“优秀”,必须紧盯考核目标不放松,坚定信心不气馁。一是考核项目化分解。今年,我们要实行工作项目化管理制度,通过科学设定项目任务、严格实施定期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等措施,将每项任务细化解到每个人,每个项目都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工作进度及完成时限。二是项目目标化推进。在制定月工作重点的基础上,各单位要“挂图作战”,每月汇报项目化工作进度。全年都要自加压力、对标推动,每季分析各项工作在全市各单位、全台州城管执法系统中的排名情况,争取各项工作各阶段都要进入前三位。同时,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考核流程、强化操作应用,考核指标按业务标准、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级科学设置分值,考评结果进一步公开化、公平化。三是目标责任化落实。要突出考核个人的工作努力程度,在组织中发挥的绩效成绩,考核成绩与个人奖励、职务晋升相挂钩,通过完善考核指标、优化考核程序、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彰显“以实干论英雄”。

两个借助,就是借助“多城同创”,借助联合执法。对我局来说,“多城同创”工作是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也是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时代考卷已经摆在面前,如何把握、如何作为,关系着温岭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能否赢得主动,关系着城管执法工作能否就此打开新局面,我们必须善于借机、借势、借力,不断提高部门影响力,赢得社会美誉度。一是向“多城同创”借势。目前,离4月20日国家卫生城市提名城市考核验收只有50多天的时间,市委、市政府对我们寄予厚望,社会各界对我们高度关注,我们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落实。将“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市容管理方式调整为“以堵开路,以疏为辅”的特殊时期整治办法,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长期存在的市场、公园周边占道经营、越门经营行动给予严厉打击,配合全天候市容管控体系,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逐步实现市容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二是向联合执法借力。目前60人的联合执法队伍自1月份组建以来,在“多城同创”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效果。我们要借鉴成功经验,在市容整治上,要组建街道、公安、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联合执法队伍,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持续推进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在规划执法上,要借助“三改一拆”行动,继续落实以拆为主的思路,全面拆除存量违法建筑,以镇街道的力量严控新增违建。同时,落实部门函告制度,保持多部门联合打击违法建筑的高压态势。

三大举措,就是针对城管执法工作中的棘手问题,以创新思维突破工作障碍,形成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新格局。一是以专项行动带动面上工作推进。市级层面,要以开展“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交通治堵”、“城市美化”等专项行动为抓手,重点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点、乱点问题。在局内部,也要开展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环卫设施、卫生死角、乱搭乱建等专项整治,一个阶段确定一个主题,做到实施一项、巩固一项。在做好专项行动的同时,要注重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营造社会共管氛围相结合,从而以点带面,实现全面覆盖。二是将“以管代罚”转变为“管罚结合”。宣传教育必须与“罚”同步进行并坚持始终,才能让管理的效果最优化。目前,我们的管理行为有点矫枉过正,从被诟病的“以罚代管”变成了“以管代罚”,造成违法成本过低,增加了管理难度。今年,要将管理与处罚有机结合,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增强执法力度。对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车窗抛物等违法行为,证据完整的,要适用简易程序,现场给予处罚;对无照经营、占用城市道路等行为,按照经营工具的类型、占用城市道路的面积等规范自由裁量幅度后予以处罚,特别是菜场周边屡教不改的经营户,要尽快立案办理,以违法成本的提高达到自觉纠正行为的效果。三是用群众方式解决社会治理问题。城市管理工作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为了群众。要搭建与市民群众交流的平台,发挥城管志愿者队伍作用,不定期开展城管志愿者活动。尊重和依靠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探索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新机制和新途径,发放便民联系卡,通过微博、微信、论坛等手机应用强化“随手拍”对城市管理的作用,以群众的举报投诉推动工作的开展,如在处置城区存量违法建筑时,要引导群众相互监督,达到自拆的目的,减轻我们的工作压力。要建立群众意见征询制度,定期深入征询意见建议,对群众不满意的事列表建档、逐一排查解决,逐步营造群众参与到位、公众监督有力、社会共管共建的城市管理氛围。

三、x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主要任务

x年,我们的工作任务主要为四大提升。

(一)加大市容管控力度,提升城区市容市貌

“多城同创”是今明两年工作的主基调,要全力做好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这篇文章,坚持以治促管、以控促管、以创促管,建立健全市容环境、户外广告等标准体系,大力整治城市环境和秩序。

1.有序管理治拥堵。持续开展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学校周边、户外广告、城市“牛皮癣”、街景立面为重点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联合交警部门、建设规划部门,狠抓人行道停车序化管理,规范主街道人行道停车秩序,进一步挖掘、整合人行道停车资源,完成咪表卡与市民卡对接工作,城区新增咪表位300个;巩固、扩大地下停车空间归位整治成果;大力整治无证经营、非法施工、乱搭建等占道行为,减少城区拥堵点。

2.无缝管理保长效。把节假日、8小时外纳入日常管理范畴,建立全天候、立体化市容管控体系,消除节假日、早中晚等薄弱环节。双休日和夜间,整合城区一、二中队人员力量,对辖区内市容管理重难点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和落实区域交界处责任制度,杜绝中队之间交界处等执法盲区,使街面市容秩序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3.网格管理强合力。建立科学规范的执法网格化日常管控模式,把服务网格建至村居、社区(单元),强化“马路式办公”,落实街长制,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标、定责的“五定”管理和车辆巡查相结合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到工作重心在一线、监督检查在一线、服务基层在一线。

(二)强化环卫综合管理,提升环卫保洁水平

环境卫生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要加强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不断实现环卫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

1.增强垃圾终端处置承载能力。东部垃圾处理中心投入试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南垃圾焚烧发电厂运维管理进一步规范,启动城南垃圾填埋场封场和环境整治工作,建设市粪便无害化处理中心。

2. 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推进城西市容服务站建设,完成城南专用道改造和城南垃圾填埋场规范化建设,及时完成44座公厕改造提升,加快推进东部垃圾专用道建设,新增一批环卫车辆,完成黄标环卫车辆更新换代,进一步提高道路机扫率、洒水率。

3.创新环卫管理模式。建设环卫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试行“垃圾不落地”执法工作,对重点区域乱扔垃圾行为进行处罚。改革环卫考核方式,实行环卫工人星级评比制度,推行规范化、精细化考核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达800万元。

4.进一步规范建筑渣土处置。完成担屿涂造田造地施工便道工程,筹建市容环卫服务公司,城南担屿涂建筑渣土消纳场投入使用;组织实施《温岭市建筑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探索装潢垃圾处置新途径,规范建筑垃圾长效管理。

(三)推进城乡规划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是城管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今年,我们在继续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的同时,要着力提升管理执法质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三改一拆”抓深化。大力推进“无违建”市创建工作,严格实行“一户一档”,摸清存量违建底数,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存量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完成拆违360万平方米;加快推进拆后利用,拓宽拆后土地利用渠道, 完成项目供地1000亩,复耕1000亩,覆绿1000亩,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拆后大发展;合理布置拆后利用项目的功能、规模、密度,提高拆后利用项目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2.执法工作抓质量。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处罚标准,有效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完善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既要严厉惩处、有力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又要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对符合补办手续要求的要给予补办,对需要拆除的,要动员一切力量坚决予以拆除;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做到对违法建筑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将新增违法建筑扼制在萌芽状态。

3.执法队伍抓规范。落实法制例会、案件评审会、法制课堂、案卷评比等法制培训载体,提升执法队员素质;落实法制员管理规定,强化以办案质量、大要案数量为主要标的的考核导向,规范执法流程,逐步提升执法效率;推进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完善管理体制,加大硬件投入,统一管理标准,狠抓教育督查,整肃行政执法队伍。

(四)加强自身内部建设,提升队伍综合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是做好城管执法工作的基础。我们必须把握当前形势,始终保持清醒,不断增强队伍的执行力、战斗力、凝聚力。

1.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一次批复、三年实施”的要求,结合“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分步、合理、平稳推进职权划转工作,明确划分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进一步理顺市镇(街道)两级政府行政执法职责关系,在加强主城区执法监管的基础上,加大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的执法管理力度,设立基层执法中队;按照执法力量配置重心在基层、执法任务执行在基层、执法保障重点在基层的要求,城乡均等化配置执法力量,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

2.全面推行即办制。在前天的全市效能建设大会上,徐书记指出,今年我市要全面推行即办制,简单事立即办、复杂事限时办、特殊事紧急办,坚决破除“工作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坏习惯,以虎口夺食、猛虎扑食的干劲和狠劲抓好落实。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徐书记的讲话精神,对我局的各类事项逐项进行梳理分类,明确即办事项、限办事项、急办事项划分及具体流程、办事要件、办理时限、责任人员等,列出所有事项的清单,形成各类事项办事规范一览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健全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责任制、ab岗位工作制等行之有效的配套制度,为推行即办制提供支撑。

3.实施工作项目化管理。结合我局中心工作,将上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党代会报告任务、政府工作报告完成情况等工作全部实行项目责任制,逐项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完成时限、工作标准、具体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分解到每个单位,每个具体责任人,并列入各单位目标考核。建立各线领导联系工作制度,实施月检查、季点评、年度总评的督导制度,实行分工包干负责制,分管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和各线领导实行全面挂钩,同奖惩,同问责。

4.建设举报投诉统一受理平台。完善智慧城管综合指挥平台,整合来信来访、12345市长热线、96310举报投诉热线、网络投诉举报等信访受理渠道,由统一指挥平台处置,明确举报、投诉、信访办理机制,落实首问责任。加强问题采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网格化管理的查、督、办无缝对接效果;进一步提高单兵、车载等各类科技装备的配备,建设户外广告监管系统、智能视频分析系统,不断提升城市日常运行管理能力;建设面向市民的便民服务及互动平台,为公众咨询、投诉、建议提供便捷渠道,实现城市管理服务便民化。

5.强化信息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对外宣传,继续巩固现有的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网络等宣传阵地,并创出特色、创出影响。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联系沟通,做好宣传的主题设计和整体策划,持续传播温岭城管执法“正能量”。积极开展舆情应对,加强网评员、网监员和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整合全局网络资源,营造温岭城管执法清朗的网络环境。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思想政治基础,增强干部职工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做好综合执法工作的自信心。把“三严三实”的新要求,贯穿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过程,推动队伍廉洁自律、令行禁止、昂然向上。加强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队伍执行力、机关作风效能、行政执法推进、重大项目、行政许可审批等环节的检查督查力度,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现象。

同志们,任务已经明确,号角已经吹响,现在我们需要的是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全力以赴抓推进、抓落实。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勇于担当的工作态度、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戮力同心,开拓创新,为温岭建设山海宜居美城而不懈努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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