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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家庭创建心得体会和方法 家庭廉洁自律心得体会5篇(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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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家庭创建心得体会和方法 家庭廉洁自律心得体会5篇(二篇)
2022-12-21 18:50:06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清廉家庭创建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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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诚信,着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清廉市场主体。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各级企业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识更加自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党员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显著优化,清廉文化深入人心,企业运行规范透明,亲清政商关系有效构建,职工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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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促进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

1.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深化拓展“党建入章”成果,全面完成二级及以下独立法人企业“党建入章”工作。制定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厘清党组织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制定各个治理主体议事规则,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治企、合规管理,构建企业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2.构建科学高效的国资国企综合监管体系。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探索推进建立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贯通融合机制,增强信息共享、督促整改协同、责任追究协同等方面的监督合力。探索建立“提级式”“点穴式”“交叉式”巡察机制,加强对企业内部巡察工作的指导。全省各级国有企业探索构建党委领导、纪委统筹,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法务、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全面风险管理协同联动的监督体系,促进党内监督和法人治理监督有机融合。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和工作体制机制,依法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积极稳妥推进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打造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发展需要的阳光企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管及社会监督。

3.搭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原则全面梳理国资监管数据指标,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快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实时在线监管。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大数据共享中心建设,构建企业集团组织层级全覆盖、集团管控业务全覆盖、集团境内外全覆盖的数字化管理系统,通过与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全方位动态监管。

4.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省各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国资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级国有企业“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全省各级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下属企业“一把手”的监督。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对归口管理的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常态化监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出台《湖北省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指导意见》,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建立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鼓励国有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建立廉政教育基地,丰富宣传教育活动载体,推动清廉文化建设。

5.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严格执行国资监管规定,重点在企业改制重组、项目投资、物资采购、资产评估、境外投资经营、选人用人等领域,完善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透明的工作程序,建立全过程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定期开展各业务领域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针对不同时期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抽查,推动制度有效落实,及时督促企业停止或纠正违规操作,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对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国有企业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定期分析研判重点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依规依纪依法办理相关问题线索与信访举报,对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发挥以案示警、以案释纪作用。

6.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腐败易发领域,结合国资国企发展大局,坚持“小切口”精准施治。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谋划推进国有企业违规借贷专项整治、违规担保专项整治、国有企业对参股企业“重投资轻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专项整治、国有企业违规出租出借房产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逐个解决影响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症结,有效净化国企领域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深化清廉国企建设。

7.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守护好国有资产。严肃查处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小贪小腐以及侵占群众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零容忍。坚持严管厚爱结合、

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鄂纪励十二条”,激励企业领导人员担当作为,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全省各级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构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尽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着力推动清廉民企建设

1.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和“法律三进”、“法治体检”活动,引导企业家从自身做起,推进法治企业和诚信企业建设,自觉抵制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打牢清廉企业建设的法制基础。党员企业家要按照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在清廉企业建设中作示范当表率。

2.引导全省民企加强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建设。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企业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权责明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到位的廉洁防控机制,有效实现内部监督、源头管控。

3.推动民营企业清廉文化建设。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推动民营企业把企业文化、职业道德教育同廉洁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以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廉洁从业为主要内容,积极构建具有行业和企业特点的廉洁文化。以倡议书、集体签名等多种形式,在全省各地开展创建清廉企业的倡议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家争做守法诚信清正廉洁楚商,推动廉洁从业理念在企业间和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

4.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作用。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民政部门及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指导商会在加强自律、促进发展、强化监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家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经营观和廉洁观,增强企业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意识。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规范、管理规范、道德规范,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5.加强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惩戒。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在推荐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中,加强廉洁审核,对被司法机关认定有商业贿赂犯罪行为、被纪委监委机关认定有严重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行“一票否决,

(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政企面对面交流活动。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国资监管机构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部门与企业家的联系服务机制,定期召开“亲清”政商关系座谈会,促进“私交远距离、服务零距离、对话等距离”的政商交往观念的形成和落实。

2.开展服务支持活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到企业就相关职能部门执纪执法情况进行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正风反腐力度,及时查处各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在涉企管理服务方面“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净化政治生态,

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全省各级工商联加强非公企业投诉服务平台建设,高效受理、办理企业投诉服务事项。

3.加大清廉企业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工商联对我省企业加强清廉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进行集中报道,对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服务企业的典型做法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自有媒体,线上线下结合,用好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打好“组合拳”,提高宣传辐射力和影响力。

4.强化企业依法经营责任。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工商联抓好先进典型示范宣传和违纪案件警示教育,推动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倡导全省企业争做依法依规经营、重合同守信用,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劳动者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表率,守住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逃废债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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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9月一10月)。将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纳入全省党风廉政宣教月的重要内容,采取召开工作部署会、现场调研等形式,积极宣传清廉企业建设的主要目标、主要举措、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等内容,提高企业各级党组织对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开辟网络专栏、制作宣传橱窗、编发企业刊物等多种方式宣传清廉企业建设有关内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21年11月一12月)。各企业按照《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鄂发〔2021〕21号)和本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完善清廉企业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可检验性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鼓励大胆探索创新,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全省各级企业将工作方案分别报各主管部门。

(三)全面推动阶段(2022年1月一12月)。各企业对照本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对已开展的工作进一步进行深化,巩固工作成果;对正在开展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强化工作效果;对未开展的工作,抓紧时间落实,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在推动过程中,各企业要采取自主排查方式对照本实施意见进行全面排查,在排查过程中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找准病灶、靶向治疗、抓源治本,该建章立制的要建章立制,该检查督办的要检查督办,该追责问责的要追责问责。各企业将全面推动情况特别是排查情况报各主管部门。

(四)深化巩固阶段(2022年7月起持续推进)。2022年7月一2024年12月,各主管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三项行动,强化清廉企业建设的效果。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定期对国有企业执行国资监管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年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抽查,推动制度有效落实。二是开展专项调研。适时对清廉企业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举措,指导推动企业深化清廉企业建设的成果。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在企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针对重大问题、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见人见事见责任。2025年上半年,各企业对清廉企业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于6月底前将总结报各主管部门。下半年,清廉企业建设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将整合相关力量,对企业清廉企业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对企业好的经验做法进行积极广泛宣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推动建立清廉企业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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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把清廉企业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由省政府国资委、省委宣传部、省工商联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参与的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准确把握清廉企业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统筹指导督促各企业开展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整体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层层抓实清廉企业建设各项工作。各企业要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的责任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健全督查制度,强化督查督办。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多种方式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宣传清廉建设推进情况。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工作落地落实。各主管部门每年初明确清廉企业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底对清廉企业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紧密衔接。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将落实清廉企业建设情况纳入巡视巡察、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每年底,企业党组织要向主管部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清廉企业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加强对清廉企业建设的宣传,引导全省各级各类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清廉企业建设的认同、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企业各级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营造有利于清廉企业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清廉企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打造“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湖北作出应有的贡献。

主题清廉家庭创建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关于建设“清廉湖州”的决策部署,结合市直机关实际,现就2019年清廉机关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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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为目标,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点,以“权力运行规范化、党务政务公开化、廉政风险防控精准化、政商关系亲清化、清廉教育常态化”为抓手,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在清廉湖州建设中走前列、立标杆、做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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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力运行规范化

要全面落实《关于建设“阳光湖州”规范权力运行的实施意见》,结合市直机关实际,以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为重点,抓住权力行使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实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强化权力运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构建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权力运行既规范有序又顺畅高效。通过规范权力运行,杜绝“定调子、一言堂、走程序”的弊端,使各单位的重大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主动参与并落实每季一次单位政治生态动态建设分析研判,通过找问题、补短板,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单位政治生态建设状况持续向上向善。

(二)党务政务公开化

要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梳理细化公开事项,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省《实施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要切实落实好市委关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重点围绕涉及企业、群众、基层切身利益问题的政务项目,以“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为目标,拓宽政务公开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畅通互动渠道。同时,要进一步督促落实机关内部“三公经费”等其它经费的公开,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提高各单位党的工作和行政事务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改进机关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紧密和谐。

(三)廉政风险查防精准化

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本系统本单位近年来在“四风”问题、廉政风险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突出重点工作岗位和人员,查实查细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针对可能产生的漏洞及薄弱环节,切实制订防范廉政风险措施,落实责任人。各单位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要做到全覆盖、无禁区。要对清廉湖州建设项目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切实推动项目化精细管理工作落地落实。要开展经常性明查暗访,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及时咬耳扯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精准查防廉政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四)政商关系亲清化

要认真落实市纪委、市委统战部《关于加快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发挥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干部的清廉引领作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机关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当认真遵守《公职人员行为指南八条》精神,经常深入企业,主动加强服务,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支持企业发展。同时,要做到公私分明,恪守党纪国法,严禁以权谋私,杜绝吃拿卡要、利益输送等不正之风。通过构建政商关系新生态,使各单位与民营企业之间亲而有矩、清而不疏、良性互动。

(五)清廉教育常态化

要继续深入推进“六廉文化进机关”活动,在已有的基础上做好持续深化文章,充分发挥清廉文化阵地作用,让清廉文化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入心入脑。坚持开展“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学习,确保每月不少于一次。严格落实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等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身边人身边事,坚持以案释纪、震慑警醒,用好专题教育培训、警示教育基地等载体,持续抓好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组织党员干部宣讲好家风家训家规活动,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带头抓好家教家风建设。通过清廉教育常态化,带动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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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从讲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重要性,把开展“五化”建设工作作为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具体抓手。要切实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好职责,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做好结合文章。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把“五化”建设与机关清廉文化、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相结合,与机关党建示范点、支部规范化建设相结合,与机关日常学习教育、支部学习教育等活动相结合,做到统筹谋划、相互融合,防止“两张皮”。要注重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创新载体,增强影响力。

(三)注重工作成效。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注重这项工作的实际效果。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受教育、有收获。市直机关工委将把这项工作列入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评选市直机关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干部的重要依据。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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