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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知识大赛心得体会和感想 宪法竞赛心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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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知识大赛心得体会和感想 宪法竞赛心得(5篇)
2022-12-22 04:03:32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宪法知识大赛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大家好!我是七(2)班的刘境杨,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当有人故意毁坏教室的桌椅,打碎电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上下楼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学校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

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 所以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邓小平同志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威严与壮义!

有关宪法知识大赛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单项选择题

1.《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 )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a.全国人民 b.农民阶级

c.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 d.知识分子

2.《党章》规定,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 )。

a.实现社会主义 b.实现共同富裕

c.实现共产主义 d.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3.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 ),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a.实事求是 b.开拓创新

c.解放思想 d.求真务实

4.《党章》规定,年满( )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a.十四

b.十六c.十八d.十五

5.《党章》规定,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 )决定。

a.上级党组织

b.上级党委

c.党中央

d.上级机关

6.《党章》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 )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a.从严治党 b.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c.批评与自我批评

d.严肃纪律

7.《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 )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a.选举人b.人民c.党员d.群众

8.《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 )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a.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b.党的各级代表大会

c.党的各级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9.《党章》规定,党员有义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 ),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a.政治品德 b.职业道德

c.共产主义道德 d.社会公德

10.《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24个月

11.《党章》规定,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 )方面失职,应该受到追究。

a.组织b.团结c.纪律d.原则

12.《党章》规定,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 )。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开除党籍 d.撤销党内外职务

13.《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 )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a.支部大会

b.党员大会

c.全体党员

d.支委会

14.《党章》规定,党员除了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还有权要求( )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a.开除 b.罢免

c.辞退

d.处分

15.《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 )。

a.私利和特权

b.政治权力

c.经济利益

d.物质享受

16.《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廉洁自律提出了“四条规范”,其中第一条是:坚持公私分明,( )。

a.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b.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c.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d.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17.《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廉洁自律提出了“四条规范”,其中第二条是:坚持崇廉拒腐,( )。

c.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d.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18.《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廉洁自律提出了“四条规范”,其中第三条是:坚持尚俭戒奢,( )。

c.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d.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19.《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廉洁自律提出了“四条规范”,其中第四条是:坚持吃苦在前,( )。

c.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d.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2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 )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

a.党章 b.纪律处分条例

c.廉洁自律准则 d.宪法

2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 )处分。

a.开除党籍 b.警告

c.留党察看 d.撤销党内职务

22.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职务的党外职务。

a.半年 b.一年 c.一年半 d.两年

23.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 )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

a.10天 b.5天

c.两个月 d.一个月

24.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且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a.警告或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开除党籍 d.留党察看

25.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a.严重警告

b.警告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6.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 )处分。

a.撤销党内职务

b.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c.警告或严重警告

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27.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 )处分。

a.撤销党内职务

b.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c.警告或严重警告

28.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 )处分。

a.撤销党内职务或者严重警告

b.警告或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29.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 )处分。

a.撤销党内职务

b.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c.警告或严重警告

30.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a.警告 b.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有关宪法知识大赛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x班的,严副校长上周谈了今年我们国家的两个首设日,其中一个是国家宪法日,他谈的比较简短。我今天在这里再和大家一起说说“国家宪法日”。

中国共产党的xx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号召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教育部随后发出了全国各学校也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首个“国家宪法日”,党中央主席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我看过一个数据,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当然值得肯定。其实,政府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还有一个案件,陈晓琪和齐玉基都为初三的学生,中考时,陈晓琪冒用齐玉基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玉基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晓琪以严厉的处罚。这让我们意识到,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个公民都应该依宪法来保护自己。

还有几年前“我爸是李纲”的事件。官二代开车撞了人,竟然搬出做局长的老爸,在他在心中,他老爸的权力比法还大,这是完全错误的。最终,这个公子哥周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连他的父亲李刚也因为腐败问题而受到调查。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我的讲话到此,谢谢大家!

有关宪法知识大赛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为积极贯彻实施“12.4”国家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把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培养全体师生法制意识,我校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的活动主题,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我校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我校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 营造文化氛围,注重校园法制宣传。

为了配合国家宪法日主题系列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学校电子屏每天滚动播放法制宣传标语:“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等内容的宣传标语,营造校园氛围。我们还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落实宪法晨读活动,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提高了对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二、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1、精心组织宪法晨读活动。12月2日上午10:05-10:15,学校利用观看教育部主会场的直播活动之机,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了同步跟读。通过宪法晨读,让学生学宪法、知宪法、守宪法,做一名合格的社会小公民。

2、利用班会活动召开“宪法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班以宪法知识竞赛、讲故事、观看法制教育视频、辨别身边常发生的行为、通过案例分析、讨论等形式组织学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等与广大青少年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学校学工处对各班级班会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全校学生做到人人都参与,将法制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

3.12月5日,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开展“宪法中关于国旗的规定”的国旗下讲话,从升国旗讲起,为全体师生讲述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这一次生动的国旗下讲话,引起了全校学生的强烈共鸣。号召全体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制意识,实践法治精神,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开展,在全体师生中掀起了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增强了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为进一步创建平安校园创造了有利条件。

有关宪法知识大赛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温暖的春风中,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月”。今年我校的法制宣传月是以“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为主题,为什么每年到这个时候要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呢?因为多年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已经成为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重要途径,是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律知识的重要平台,为推进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国家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法制教育最重要的责任和任务就是加强普法宣传,依法治校,学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理念,提高法律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具体又应该怎样做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初中生来讲,着重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

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讲废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作为初中生,我们应该懂得受教育和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你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诬告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法制宣传月”是同学们学习宪法,了解宪法、普法的好时机,让我们燃起普法的热情,把宪法精神送到每一个班级,送进每一个学生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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